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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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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开发利用

第1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一、西沱古镇的历史渊源和文物留存

西沱镇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三峡库区中心位置,原名西界沱,古为“巴州之西界”,因地临长江南岸回水沱而得名。西沱镇属巫山大娄山中山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属亚热带欠湿润季风环流气候。西沱镇历史文化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土家族的先祖巴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从古至今,西沱就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深水良港。秦汉时期,川东盐业兴起,西沱成为当时川东南地区繁荣的通商口岸。发生在时期和时期的两次“川盐济楚”运动,使西沱镇成为盐运大道的起点和货物集散地。自古以来,便利的水陆交通,使这里烟火繁盛,生意兴隆,史称“俨然一都邑也”。

“川盐销楚”使西沱镇成为巴盐古道的起点,一条古盐道从江边码头沿山脊直上山顶独门嘴。商贾货贩们在从江边到山顶的古道两旁修筑房屋、客!⒌昶獭⒒峁荩营造了一条垂直于长江、青石阶梯街道沿山脊而上的云梯街。在近代,随着川江航运的发展,西沱镇逐渐成为渝东地区商贾云集、货物集散的商业重镇。

据考古发现,西沱镇区域分布着观音寺遗址、沙湾遗址、公龙背遗址等众多文物遗址。这些文物遗址文化堆积时间跨度久远,最早可见新石器时代,印证了西沱镇是古代巴国及巴民族的重要活动地区。三峡水利工程开工后,文物部门对这些文物遗址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工作,出土了大量从新石器时代到汉、唐、宋、清时期的石器、陶器、瓷器、铁器、陶俑、陶罐、钱币、土石斧、汉砖等珍贵文物。同时,因为历史上的几次大移民,使西沱镇成为移民汇集的繁荣之地。西沱镇会馆林立,寺院众多, 主要的有禹王宫(湖广会馆)、万天宫(江西会馆)、张爷庙(四川会馆)、紫云宫、南城寺、八角庙等会馆和寺庙。

西沱古镇在建筑布局上依山而建,房屋由明清和民国时期的木质建筑为主,层层叠叠、错落有致。建筑风格上充分融合了江南徽派“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花格窗”的文人气息,也体现了土家建筑“穿逗梁架牛角挑,吊脚丝檐转角楼”的质朴风格。云梯街的建筑大都是以“前店后堂加花园”形式布局。这种形式布局往往将商铺作为建筑的主要功能,而将客堂、居住、花园等都建筑在店堂的后部。熊家药房、熊家宅院、绸缎庄、永成商号、187号民居、盐铺、熊福田故居、永茂祥等建筑就是西沱镇“前店后堂”式建筑的代表,它们记录着云梯街曾经的商贸繁华,是云梯街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西沱古镇的保护开发及现状

1984年和1986年,石柱县人民政府相继公布云梯街等寺庙、民居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西沱镇为四川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002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西沱镇为重庆市级三峡库区迁建保护传统风貌镇。2003年11月国家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为西沱镇中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镇,号称“中国十大名镇”。2008年7月,西沱古镇评为重庆市巴渝新十二景――西沱天街。2009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西沱云梯街民居建筑群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被评为重庆市最具活力小城镇。

随着三峡工程的开工建设,分布于长江三峡两侧的大昌镇、云安镇、西沱镇等很多具有传统风貌的场镇、码头都将被淹没。为了保护体现古代水上驿站特征的西沱镇,为了保护“云梯街”原有历史风貌和古建筑群,重庆市委、市政府、市文物局制定了西沱镇历史建筑和文物迁建保护的措施。投入大量的资金,将淹没区以下的“下盐店”、“永成商号”、“南北龙眼桥”等历史文物保护建筑搬迁复建至175米淹没线以上。云梯街的青石板路部分得以保护,路两边的居民楼也得到了修缮,基本恢复了云梯街的历史风貌。但是衙门路和月台路两条车行道将云梯老街分为几段,街边新建了许多现代房物建筑,云梯街原有的整体感和有特色的古建筑群不复存在。

现在西沱镇的古码头已经被江水淹没,西沱镇传统街区最热闹的部分已不复存在,能体现西沱镇传统风貌的只有云梯老街。近几年由于附近修建高速公路,原有的国道损坏严重,不利的交通条件,使得来西沱古镇旅游观光的游客稀少。特别是云梯街下段两边的商铺、客栈、茶馆都难以经营,现基本处于停业的状态。淹没区以下的居民被安置到了云梯街背街的新区,剩下的居民也因传统场镇的消失,生活的不便而逐渐减少,云梯街出现了萧条的景象。虽然古镇局部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但古镇周围建设的新区将古镇团团围住,古镇的整体景观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现在的西沱镇,虽然在熊家大药房旧址里面设立了“西沱历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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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展馆”,但整个展览脉络不清晰,且介绍西沱镇历史文化的展览选在熊家药房位置不是很恰当,使西沱镇丰富的文物特色难以展示,从而弱化了西沱镇应有的、吸引游人的古镇风貌。

三、西沱古镇旅游开发及文物保护利用的几点思考

1.西沱镇作为巴盐古道上的商业重镇,深厚的历史积淀蕴含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忠万高速的通车,使得重庆主城到达西沱镇的时间将会大大缩短,便利的交通将会给西沱镇的旅游带来新的生机。西沱古镇与江对面的三峡著名景区忠县石宝寨一江之隔,完全可以设想,努力将西沱古镇与石宝寨打造成一个由渡船游轮相连接的联合旅游景区。这样一来,借力发力,共同做大,互利双赢,就会收到丰富古镇旅游内容,增加古镇吸引力的良好效益。

2.在云梯街上段设置西沱镇历史文化综合陈列馆。综合陈列馆可选择某一原建筑或新建。全面展示西沱镇的历史溯源、巴盐古道、湖广填四川、三峡移民搬迁、土家文化、民俗风情、地方特产等内容。将原熊家大药房里的“西沱历史文化展馆”中,除与熊家大药房相关的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全部移至综合陈列馆展出。

3.在云梯街由上至下设置几个专题馆,如熊家大药房、同济盐店、永成商号等。这几个专题馆之间相互呼应,将西沱镇打造成一个文化特色鲜明,历史脉络清晰,能给游客留下深刻印象的精品旅游文化古镇。这些专题馆,将成为西沱古旅游的亮点。

4.在云梯街上段古镇入口处和江边码头设置游客接待中心和观光车。游客可从云梯街上段开始从上至下的游览,游览结束后可在江边码头坐船到江对岸参观石宝寨景区。从石宝寨乘船过来的游客,也可乘观光车到云梯街上段,或是顺老街青石梯拾级而上参观。

5.云梯街古建筑群是西沱镇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为了让观众更方便的了解云梯街各古建筑的历史风貌,应在这些点设置二维码,介绍相对应的景点。

6.云梯街上段及中段,出现了许多现代样式的建筑,对云梯老街的整体风格,有一定程度的破坏,这就是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矛盾之处。对于文物工作来说,古建筑的保护就是要尽量保持建筑原貌,但旅游开发又会或多或少的破坏这些建筑的外观和内部结构。建议在古镇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对不和谐的临街现代建筑外观进行改造。按照文物“修旧如旧”的原则,恢复古镇原有的历史风貌。但在这些房屋的改造中,不要简单地模仿其他古镇的形式,而是要突出西沱镇特有的徽派建筑与土家吊脚楼相互融合的建筑风格。

7.由于西沱镇移民搬迁工程和附近高速公路的修建,古镇周边的自然环境受到了破坏。在古镇旅游开发的同时,应加大对周边自然环境的修复,恢复绿色植物的覆盖率,改造西沱镇的整体景观效果,为古镇打造一个青山绿水的自然生态环境,这样能更好的吸引游客前来旅游观光。

第2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关键词:基层文物 保护管理 问题分析

文物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象征,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对于指引我们探寻历史,发展文化事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也就需要我们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从而保护这些珍贵的遗产。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保护文物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现代社会的很多人都没有文物保护意识,一些文物保护机构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都造成了很多文物的流失和损坏,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

一、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文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各地博物馆没有制订具体的《文物管理》实施细则,使得一些制度不够完善,缺乏程序约束,存在着漏洞。同时文物单位对文物管理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目标考核及奖惩制度,严重影响了管理效率。

2.文物会计账处理不完整

文物单位的藏品文物来源渠道多种。如考古发掘取得的文物、受捐赠的文物、依法调拨、交换、移交、拣选的文物,虽然文物保管部门有严格按照文物的接收制度来接收文物,同时也进行文物账的登记,但财务部门无法确认该文物的实际经济价值,财务方面也就未进行财务入账登记手续,财务信息中也就不能反映财务价值。

3.对文物管理重视不够、权责不清

各级文物单位尤其是县级以下文物单位在管理文物时没有划清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存在管理馆藏文物人员也是管账人员,文物进出库房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4.文物保管过程中存在风险

文物在征集、接收、陈列、展览、库房保管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风险。风险主要存在于征集过程中文物的来源是否合法性、历史真实性、研究价值等方面的风险因素;馆藏文物易受到虫、鼠、霉菌等患害,使得一些馆藏文物受损风险;陈列、展览过程中受到安全性风险等。

5.文物征集和保护经费存在问题

近年来,国家投入大量的经费用于征集文物和保护文物,如何规范使用文物征集和保护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范文物征集和保护过程中腐败现象,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6.文物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文物保管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性的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防止文物盗失,对文物的科学管理和保养、保护的职责往往被边缘化,造成文物品相变低甚至损坏。尚未建立科学和长效的文物管理人员培训,缺乏定期和良好的培训机制,不利于文物管理人员主动提升管理素质和增强管理积极性。

二、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针对当前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所面临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为文物工作者更应加强使命感,认真分析、冷静思考。在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搞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文物工作的认识水平,领导文物保护意识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关键;三是加强对文物工作者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增强责任感,培养敬业精神,这是做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证。同时,文物部门还应抱着守土有责的态度,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和贯彻,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基层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投更大的热情将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在矛盾中找到共同点,使之能互相促进,和谐发展。

2.加强管理,强化管理职能

基层文物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上。为此,一方面,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制订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或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树立《文物保护法》的权威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另一方面,基层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保护职责及有关管理措施,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科学、正规的管理体制,使业务管理、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3.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问题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纯粹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但片面地进行开发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但针对一个地区来说,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开发利用也不现实,而要结合实际,二者兼得,走出适合当地发展要求的路。因此,开发利用应有主次,要贯彻“重点开发,全面保护”的原则,先以一个或几个点为突破口,不断探索经验,循序渐进,促进整个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的开展。

4.拓展文物经费来源渠道

文物保护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业,所以完全依靠财政的投入不太现实。但政府可以通过依靠财税、开发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吸引民间和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5.理顺基层文物机构的管理体制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重视的差异,往往导致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的差异和各种不平衡。所以对文物工作的垂直管理,进行上划管理,是体制改革的良好出路。对文物工作进行上划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权、物管理,有以下几个好处:一是便于推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管理;二是便于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调配;三是便于财力的统一平衡调配使用;四是免受地区差异带来的各种冲击和地方政令的干扰。最大的益处是便于统一的行政领导和统一的业务指导及监督。如此,就会使基层文物工作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思路,打破小框框,放开手脚,统一思想,发展有序。这种机制的改革,将会解决许多基层文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有利于国家文物事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6.加强文物队伍建设

尽快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高素质基层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同时要加强业余文保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业余文保员素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三、结语

基层文物工作是国家文物事业中最基本的单元,是国家文物事业大厦中的基石。我们在看到这项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的同时,也应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一些对策和办法,来逐步完善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只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那么基层的文物工作就有一个不断向前开创发展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晓东.文物保护法概论[M].学苑出版社,2002,(11).

第3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关键词:旅游资源;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G718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2-1578(2015)11-0421-01

旅游资源开发与文物保护能共同发展,妥善处理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旅游管理部门与各级政府共同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指导方针,才能使文物的保护工作与文化旅游事业同时保持良性的可持续性发展。

1.旅游资源开发与文物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1.1旅游资源开发中文物保护机制不完善。我国文化旅游业开发初期,缺乏科学规划和资源保护、环境保护意识,局部地区在开发中忽视保护,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现象屡有发生,个别地方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失。当前,虽然不同产业部门对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早已形成了共识,文化旅游资源尤其是文物资源开发建设中的保护问题得到了普遍关注,规划措施逐步强化,但急功近利的倾向在局部、特别是基层还没有完全得到纠正。由于过分看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以至于损害了文化旅游资源,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一些以文物资源和自然资源为依托的旅游景区开发,存在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倾向,很多地方把宾馆特别是一些主管部门的所谓"培训中心"、商店、索道及其它现代游乐设施建到核心景区,使得景区内现代化设施建筑体量过大,破坏了文物古迹和自然风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高峰期一些重要的文物,包括生态旅游区景区管理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没有科学评估和限制客源量,造成游客承载量过大。

1.2在处理文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上,存在消极保守观念。首先,从全国范围看,文物资源保护资金需求和供给的矛盾尖锐,软件环境和硬件设备与文物资源保护工作的要求较不适应,一部分工作普遍难以到位,文物资源损失不可估量。而且文物资源保护工作观念陈旧。首先是一些地方、一定程度上存在把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对立起来的偏颇认识,片面认为只要开发利用就必然破坏文物资源。

其次,对包括文物资源在内的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的破坏,对环境的污染,既有人类生活现代化和生产工业化进程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又有其它天灾人祸。现实是较多数量的文物资源保护单位只是树了一个保护标志,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些文物遗迹常常是自然衰败破落,既无财力又无精力过问。但一旦提出开发开放,尽管这种开发起码在健全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诸多方面比没人管要好得多,却常常遭到各种非难。

再者就是全国范围普遍存在文物资源开放程度低、保护条件差的问题。成千上万件弥足珍贵的历史文物资源长期尘封于保护条件极差的仓库内,不能面世。既不能发挥展示古国文明、启迪爱国主义、进行科普教育的社会效益,又不能创造经济效益,徒使文物资源日渐腐蚀。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理事长李象益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总是习惯地陶醉于馆藏珍贵文物的拥有数量,认为只要摆出几件"镇馆之宝"就可名、逸双收,甚至一劳永逸。结果却是大批珍贵文物压在仓库数年甚至几十年没有出头之日。博物馆传统的"牧羊人"的思维方式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博物馆当前面临的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创新,就是要由一种内敛的"我有什么,我办什么"的办馆模式向开放式的"社会需求什么,我能办什么"的办馆模式转变。

2.协调旅游资源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问题的办法

2.1完善文物保护机制。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旅游业的迅速崛起,一些重要的文化文物遗产地纷纷打起旅游开发的大旗,在市场中创造更大的收益。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甚至应该加以鼓励的,但是由此而来的就是不合理开发所导致的文物、文化遗存的破坏。面对这种破坏,法律显得苍白无力。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竟然打着法律的幌子盲目开发旅游资源,无视文物的长远价值。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显然不可能禁止开发文物文化资源,而是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相得益彰、共同发展。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让文物保护专家进入地方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同时提高文博机关的行政权力,使其与其他强力部门相互制约,这样就可以使那些具有文物文化遗产的地方政府部门在开展旅游开发的时候能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进行开发施工的时候因为文博系统的介入而不那么急功近利。

2.1.1要让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共同发展。发展旅游,特别是文物景点,有利于本地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后,有钱去维护及修复文物,这是一种良性循环。如果过度利用开发旅游资源而不注重文物景点的保护,必然导致景点的破坏,从而不久就会导致旅游业的下滑,最终是经济发展减慢乃停滞。这是一种恶性循环利用文物具有历史性和不可再生性等特点,文化资源不仅是当代人的财富,也是子孙后代的财富。在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利用的关系上,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即以保护为主,旅游利用为次;以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为重,而不能只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以代际利益为重,而不能急功近利,只顾当代人利益;以国家和全民族利益为重,而不能只顾地方利益和集团利益。如果只求一时一地经济利益,最终会造成文物损坏,以至消失的后果,其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2.1.2加强管理。文物保护工作大体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即法律层面、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所谓法律层面,也就是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手段对文物进行保护,使文物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所谓技术层面,也就是运用当前科学技术手段对文物进行科学合理的维护、修补、保养和研究,使文物保护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科学地进行;所谓制度层面,也就是通过完善文物保护制度体系,加强监督和管理,搞好各部门的协调,以制度的力量促使文物保护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在这三个层面中,法律是根本。这是因为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带有强制性。但法律不是万能的,仅仅一部《文物保护法》和一些文物保护法规是不可能解决涵盖面异常之广的文物保护中的所有问题的。比如说,文物保护有时会涉及到很细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是法律的触角无法到达的。这就说明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法律的健全,但法律建设并不是最重要的。

技术层面是文物保护工作的最后行为,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实现的。它更强调具体的细节问题,而且会受到科技发展程度的限制。因此不可能对技术层面在文物保护中的重要性给予太多的期望。

2.2依据市场,努力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旅游业是一个由食、住、行、游、购、娱等多种要素所组成的综合产业。其中旅游购物及其所依存的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已成为现代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与交通、住宿、游览、娱乐等一起构成现代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撑点。

第4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近年来,市、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我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学宫、唐一岑墓、金鳌山等一些古建筑陆续得到了保护、维修和利用,为弘扬*传统特色文化,拓展旅游资源发挥着积极作用。据统计,我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00多处,包括古遗址、古建筑、石刻、革命史迹、本地区优秀代表性建筑等5个类别,上海市文物保护单);未纳入县级登记保护建筑90多处。文化遗存既是*历史风貌和文化积淀的见证,也是*历史文化发展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今年农工党*县委提交了关于《依托传统文化遗存,建设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的集体提案,建议整合利用文物保护资金和镇、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资金,将各乡镇的文化遗存与镇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有机结合,使历史文化遗存在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并在我县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7月中旬,县政协召开专题座谈会对该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在跟踪督办中发现,我县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还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历史建筑产权隶属关系复杂,协调整合纳入统一管理有难度;二是我县尚未成立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明确协调保管人的职责和使用单位权益有难度;三是保护经费缺乏,部分历史建筑专项保护资金落实有难度;四是缺乏整体修缮,历史建筑对外开放有难度。针对上述情况,委员们提出以下五个方面建议。

一、提高认识,大力宣传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文化遗存是*历史文化底蕴的重要体现,是不可再生的历史人文资源,对于展示*历史风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具有积极作用。但我县部分干部群众对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其珍贵的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从而相对忽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建议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文物保护法》,宣传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地关心、保护和监督,把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工作作为事关全县文化事业繁荣、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建立机构,切实加大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组织领导力度。我县文化遗存产权隶属关系复杂,有的是私房,有的属于有关单位,而且使用单位、权益人、有关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管理权限交叉,相互牵制,单凭县文广局很难进行协调。为此,建议筹建*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县长担任主任,并由乡镇委局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进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再由县文广局具体落实,使我县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切实得到推进。

三、科学管理,探索建立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新机制。当前,我县文物的普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基本摸清了我县文化遗存的分布情况,为科学合理地开展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详尽的资料和依据。建议在文物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抢救为主、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对文化遗存实施分类管理,切实制订具体保护利用计划,分期分批对文化遗存进行修缮、保养,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做到尊重历史、修缮如旧,最大限度地保留文化遗存的历史信息,更好地处理好文化遗存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进一步确立以政府保护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

第5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Abstract: Cultural relics resources in Jiangsu province play an extremely important rol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industry,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Jiangsu cultural relics an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tourism industry,expounds the significance of cultural relic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Jiangsu tourism. Based on the SWOT strategy analysis method,it put forward some competition strategic advices which are suitabl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Jiangsu cultural relics tourism resources.

关键词: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 旅游业 竞争战略

Keywords: Cultural relic Immovable Cultural Relics Tourism Competitive Strategy

作者简介:窦慧玲(1987-),女,河海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情报学

谢友宁(1957-),男,河海大学图书馆(信息研究所)资源建设部主任,副研究馆员

文物资源是指历代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及科学价值的文物或物质文化遗产。本文所观察的文物资源,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要对象。通过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开展,江苏已经基本摸清省内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同时也增强了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意识。江苏是文物大省,能否发挥江苏省的旅游优势,关键还要看如何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的文化旅游资源。

一、江苏文物与旅游业现状

江苏地处长江三角洲,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我国文物资源十分丰富的省份之一,有文物大省之美誉。如此丰富多样、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价值珍贵的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宝贵的旅游发展资源,为江苏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为江苏文物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现实基础。

在上海世博会对江苏旅游业的推动下,2010年江苏全年接待国内旅游者首次突破3亿人次,达到3.5亿人次,增长19.5%,国内旅游收入突破4000亿元,达到4287.9亿元,增长24.2%;接待入境旅游者突破600万人次,达到653.6万人次,增长17.4%,旅游外汇收入47.8亿美元,增长19.1%,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49.7万人次,增长44.4%,,旅游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增长23.5%,实现旅游总收入4685亿元,增长23.4%,位居全国第一。

二、江苏省文物对旅游产业的意义

对于江苏省而言,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全省旅游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从江苏省旅游局了解到,在江苏省600多处旅游区(点)中,约70%是文化遗产,在中山陵、瘦西湖等366个国家级旅游区(点)中,文化资源占80%以上,地域文化和历史文化是江苏旅游的主要资源。

根据江苏省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前八位除无锡市外皆是历史文化名城,每年接待的境外游客占全省接待总量的75%,接待的国内游客占全省接待总量的65%以上。可见,以文物资源为主要支撑的名城名镇名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江苏旅游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对旅游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三、江苏旅游发展SWOT分析

1、优势(Strength)

(1)拥有丰富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江苏省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已接近尾声,据江苏省文物局资料,截止2011年5月,全省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约2万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41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41处。

(2)文化底蕴浓厚。江苏历史悠久, 6000 多年的文明史给江苏留下了吴文化、两汉文化、六朝金粉、人间天堂园林城市、淮左名都等丰富的文化遗产, 无数的英雄豪杰、文人墨客、才子佳人更是为江苏添光增彩, 同时也造就了江苏独特而又丰富的人文资源。江苏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省份,文化资源是江苏旅游最具吸引力的核心,南京、苏州、镇江、扬州、徐州、淮安和常熟7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吴文化、六朝文化、楚汉文化、明文化和民国文化为主的文物景点,是省内最受欢迎的旅游地。

(3)交通便利。江苏水、陆、空运输网四通八达,京沪、陇海、宁启、宁广、新长等铁路沟通全国各大城市;长江横贯东西、大运河纵贯南北,水运业居全国前位;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无锡硕放机场、常州奔牛机场等8个机场,沪宁、沪杭旅游高速列车以及沪宁高速公路、京沪高速铁路等,为旅游者抵达江苏提供了十分便利的交通条件。

(4)江苏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雄厚的经济实力。江苏地处我国东部沿海、地居长江、淮河下游,东临黄海,地理上的优势使其成为中国对外商务经济和旅游经济的直接腹地,雄厚的经济实力更是为江苏成为国际旅游的门户和国内旅游的核心提供了条件。[1]

2、劣势(Weakness)

(1)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开发利用意识不强。江苏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对旅游业的推动发展作用,甚至对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得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些观点甚至认为文物只能提保护,一旦开发利用就是破坏。

(2)旅游形式单一,特色主题不突出。[2]江苏省政府和旅游业界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开发往往只停留在表层,没有进行深度挖掘,未能突出其本身特色,很多旅游城市的整体品牌尚未形成。

(3)竞争意识薄弱,营销手段落后。当今已经走进了信息化的时代,网络营销、绿色营销已经成为旅游市场营销新的焦点,但江苏省由于其竞争意识的薄弱,导致市场营销手段不积极,未能充分挖掘客源。

(4)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和专业人才。江苏省目前还没有对不可移动文物建立起一套适合我省文物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对于专业创新人才的培养还不够成熟,而开发利用不可移动文物需要现代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

3、机遇(Opportunites)

(1) 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通过文物普查,将全面摸清文物家底,真实了解文物现状,为政府加强政策性研究,制定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江苏省可以利用此次机会,进行全面、准确地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价值等基本资料,对迎接新形势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2) 江苏省政策的扶持。江苏省在“十二五”规划中着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从江苏省政府获悉,“十二五”期间,江苏将努力实现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旅游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达到10%以上。江苏“十二五”末旅游业计划要成为万亿元支柱产业。省政府对旅游业的大力支持是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动力和机遇。

4、威胁(Threat)

(1)旅游市场竞争激烈。就不可移动文物旅游资源来说,河南、四川、陕西浙江、山西、湖北、广东、山东等省都有丰富的文物资源,就数量而言,江苏不可移动文物总量处于全国中等水平,而不能显示出突出优势,其和临近省份浙江和山东等省市的区域旅游竞争压力尤为突出。

(2)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开发与保护的挑战。在江苏省的城市化进程中,文化遗产保护矛盾十分突出。由于开发者的不合理利用,大批不可移动文物成为城市发展的牺牲品。根据江苏省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按比例来来看,全省保存状况为一般的所占的比例最多,为44%,其次为保存状况较好的占到35%,好的占7%,较差和差的合计占14%。总体来看,一般以及一般以下占了58%的比例,说明有一半多的文物保存现状处于不是十分理想的状况,在进行不可移动文物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江苏文物旅游资源竞争战略建议

1、资源优先战略

依托江苏文物资源分布状况,坚持资源优先的发展战略,不断开发利用文物资源,设计各地区旅游特色线路,如苏北古园林游、南京民国优秀建筑游、江南水乡名镇游、大运河沿线线性遗产游等依据各地资源的各式各样旅游线路。

2、品牌战略

对于文物资源而言,由于其专有性和唯一性,比较容易形成区域品牌,从而大大带动相关行业尤其是旅游产业的发展。通过江苏省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可进一步确定江苏省不可移动文物特色,如以苏州、扬州为代表的古典园林,以周庄、同里为代表的江南水乡古镇以及一大批明清建筑、街坊民居和名人故居,以苏北南通、淮安代表的红色遗产等。江苏省要强化大品牌概念,着力打造江苏特色文物品牌项目,并对江苏文物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3、创新模式战略

不可移动文物作为文化旅游资源,其旅游形式比较单一,不符合现代丰富的旅游概念。不可移动文物可以创新旅游模式,通过产业渗透的方式把旅游形式多元化,如文物旅游与动漫融合,采用动漫的表现手法、制作手段以及虚拟现实技术,将真实的景点产品尤其是自然风景和人文古迹类景观动漫化、虚拟化。这样通过两者的相互交融,景点业可借助动漫的传播渠道而受到更广泛传播的同时,也可通过静态景点产品的动态化和动漫化,更加丰富景点产品的内容。[3]

4、信息化营销战略

21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化带动旅游业发展成为现代服务业的工作思路。随着web2.0浪潮席卷中国互联网,微博凭借其简短、便捷、互动性强等特点迅速在国内互联网蹿红,它的出现不仅改变媒体传播的途径,而且正在改变网络营销推广的方式。旅游官方微博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旅游信息、旅游营销、驴友交流的平台。及时旅游资讯是旅游微博最重要的功能和优势,也是各地旅游部门争抢微博旅游营销的一个重要原因。山东、浙江旅游官方微博已在微博营销方面成绩显著,值得江苏省学习。[4]

5、价值持续发展战略

旅游业的发展虽侧重于对旅游资源的开发,但其实保护和开发利用文物并不矛盾。相反,适度的开发利用文物成为旅游景点可以成为保护不可移动文物的助力。开发与利用不可移动文物不仅能创造经济收入,对文物的建设、维护、保养和宣传都创造了很好的条件和机会。当然,任何的保护和开发都要以文物的价值得到延续作为第一要素。文物具有不可替代性,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所以对文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一切都要以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为前提。只有很好的保护好资源,才能有竞争的资本。

参考文献:

[1] 李明耀.江苏旅游景区SWOT分析及战略选择[J].商业现代化.2008.(529):282-283

[2] 蒋昭乙.江苏旅游业发展环境的SWOT分析[J].江苏商论.2008.(3):64-65

第6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始终遵循国家“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管理水平,使无棣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文物古迹是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

由于寻古探胜、求知求新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作为人类文化载体,凸显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遗迹则能给人以直观、形象、生动的感受。观赏文物古迹,使人们在游中品味,激发活力,同时,那些人类遗存,能不同程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无棣县这些丰富的文物资源,既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发展无棣县大文化产业的物质载体。

二、发展旅游可以促进文物保护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管理部门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为使文物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3.发展旅游可以解决部分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无棣县文物古迹众多,而县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发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省级文保单位大觉寺保护经费的一部份来自接待游客的收入。

4.通过旅游可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三、发展旅游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

1.短视行为导致文物被破坏的恶果。某些旅游部门目光短浅,只顾眼前刮益,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2、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这些被严重污染的水和空气对文物古迹有着强烈的腐蚀作用。

3.任意改造文物,造成文物被破坏的悲剧。某些部门为了提高文物古迹对旅游者的吸引力,在发展旅游的同时.确实对文物采取了一系列维修与保护措施。但由于有关人员文物专业素质差,不懂得文物的维修与保护应尽量使其维持原样、符合其历史时代特点,而是对文物古迹进行随心所欲的“改造”,将其弄成一个大怪物,名为保护,实为破坏。

4.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凡游客所到之处,都存在着在文物古迹上乱刻乱涂的现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盗取文物古迹的部件,此等野蛮行径,严重地危害着文物古迹的保护。

四、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社会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宣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一定的负作用,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任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一味地夸大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1.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旅游事业的长远规划。各地政府部门和各旅游主管部门应认识到文物对发展旅游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到保护文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在土地开发、市政建设中始终把文物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要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严格审批,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同时,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督查。县文物管理部门切实承担起责任,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的经常性工作。在制定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时,应对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有明确的规划,以指导旅游区内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文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等国家、省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近两年来,无棣县多方筹集资金用于各项文物保护事业,累计投入资金700多万元,县财政投入100余万元,其中恢复重建大觉寺通过社会捐资筹集资金达500万元。

2、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始终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修复后的文物保护单位作了布置陈列,辟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合理利用。各景点在不断补充自身文化内涵的同时,增加了必要的服务项目,使游客在欣赏无棣县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得到更全面的服务。目前,大觉寺作为无棣县重点旅游景点,每年接待游客数万人,吴式芬纪念馆、冯安邦纪念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未成年人及其他游客参观学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7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关键词:文物保护 全民教育 有效策略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财富。周至历史悠久,山水擅关中第一,山川秀丽,风景名胜,文物古迹颇多,人文和自然景观十分丰富,汉家离宫,唐家园林,星罗棋布。作为一名文物保护工作者,如何保护好文物,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如何正确的处理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等诸因素间的关系,具有丰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经济开发的关系

文物古迹保护需要资金,经济开发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我县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周至县的名胜古迹有道教圣地楼观台,国家级森林公园,太白山自然保护区,仙游寺、大秦寺、八云塔。天台寺、城隍庙、东东庙、丹阳观、万寿宫、老子墓等在过去都难以全面保护和维修。而通过经济开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比如因西安市黑河引水工程,本着“两利”的方针,1998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仙游寺及法王塔搬迁保护,迁至与原址2.8公里的金盆北梁。新址面积10多万平方米,建筑为仿唐风格,加上拆迁中出土的大批珍贵文物,复建后的仙游寺,规模更大,将成为西安一处重要的文物旅游观光点。从实际出发,我们应充分利用文物优势,以文物古迹为主题,开发系列产品,着重发展文物古迹旅游,以推动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

二、正确处理合理发展旅游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关系

1.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人们希望对自己的民族、国家乃至全人类的历史有所了解,对自己民族、祖国乃至全人类博大精深的文化有所体会。比如周至大秦寺位于中国西安周至县城东南20公里的终南山北麓,它是历史上基督教传入中国最早的寺院之一。《景教碑》为唐建中二年(781)建立,该碑记述了景教入华的一段秘史和传教事迹,歌颂了唐太宗等六朝皇帝对该教的礼遇和崇信,又被誉为“天下第一碑”(注:“世界四大名碑”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罗赛塔双语碑》、《希伯来文碑》和《授时碑》)。唐有卢纶,宋有苏轼、苏辙,金有杨云异,明有何景明,他们都在此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篇。由于《景教碑》这种文物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满足了西方人们探古探奇及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2.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比如楼观台和财神庙的开发,不仅展现了昔日古代建筑的风采,复活了道文化的古老而精深的元素,在人们感悟老子哲学的同时,为周至旅游收入注入新鲜血液。这样,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三、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普及文物知识教育的关系

旅游开发有利于普及文物保护知识,提高全民的保护文物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基于此周至县文物管理所现藏千余件文物,大多数文物出土后未进行过保护处理,同时受文物存放环境影响,这些珍贵文物的保存现状不容乐观。我中心于 2003 年 11 月 在周至县文物管理所库房进行了现场调研,确定选对唐梁琮墓出土的陶器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其中等级文物24件。2006年底接收了唐梁琮墓151件文物,并于2007年开展修复工作,至今修复完成138件组,其中已归还81件组。修复效果良好,得到了文物所在单位的好评。游客对文物的破坏,众多的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气体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迹受到浸蚀,特别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迹中表现得非常明显,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抚摸等行为可严重损坏文物,在游客进入旅游区时或在游览途中,应不断地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对有破坏行为并引起不良后果者,应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予以制裁。

四、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文物保护不仅要对文物本身进行保护,更要对其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比如近年来随着老县城名声远播,游客的骤增,老县城濒危的文物得到了抢救和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县城原生态风貌,让文物安全展示,目前周至老县城正在申报遗址博物馆。“这是最大的保护和利用,遗址不能重建,在原址上展示。”佛坪厅旧城文管所所长田清梅告诉记者,2002年,老县城就有了文物保护规划,之后每一步都是根据规划进行。2004年老县城终于建了文物库房300余平方米,并征集回散落遗址角落和群众家中的石刻入库保管。老县城入库的珍贵石刻和碑石,就能安全展示在世人面前。严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过最佳容量。旅游业对环境的污染,使文物遭到破坏。车、船等交通工具排出大量的废气,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空气。旅游基础设施中排出的废水、废渣以及船舶泄出的油污等严重污染了旅游区的水源。忽视生态环境作用,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

总之,保护文物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利用文物,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事业,为经济建设服务。我建议各级部门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使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的结合达到和谐、完美的境界。

参考文献:

第8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关键词: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文物保护法

中图分类号:TV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2-00176-02

一、目前的管理模式

所谓管理模式,就是根据各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同情况而采取的管理方式。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我国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一般文物保护单位。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级别多,具体情况又千差万别,因而管理模式,成效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目前所采取的管理模式可归纳为如下几种:

(一)机构管理模式:即国家针对某一具体的文物保护单位,建立专门的保护管理机构,对其实施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该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管理、维护、修缮、藏品保管、宣传陈列和科学研究工作。这是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最佳管理方式。

(二)直接管理模式:即由当地的文物管理机关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直接的管理。该模式通常适用于地面无明显标志的纪念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由于无具体的使用单位或使用者,由文物部门对保护单位进行监督或监探管理,或由文物部门直接聘请专人,专职或兼职作为文管员,进行日常管理看护,定期向文物部门汇报情况,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文物部门则给予文管员一定的补贴。

(三)部门管理模式:即由非文物系统的其他部门管理的模式。因产权和管理权不在文物部门,只能由使用单位或部门与文物管理部门签订使用合同,明确保护责任与任务,并指定法人代表或责任人为文物保护负责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文物保护单位的权属关系比较复杂,因而在各管理模式中,该模式占有相当比例。

以上三种管理模式,从管理效果来看,由于采用专门的机构管理或直接进行管理,减少了各种干扰,故而第一、二种管理模式效果较佳。第三种模式的关键是监督管理。各使用者对文物的认识水平不同,在使用或维修的过程中的态度与处理方式上也存在差异,因而加强监督与管理,依法履行合同尤为重要。委托管理模式相对松散,若能与第二种模式互相结合,也能起到良好的效果。从各县市区来说,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管理模式上不尽相同。一些文物保护单位建立文物管理组,利用离退休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文物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不承担相应的经费,日常开支自筹解决;有些县市区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分布情况,聘请兼职文物管理员,每个文管员负责一处或几处文物保护单位,由所在乡镇发给一定的补贴,解决了一些文保单位管理难的问题;多县市区鉴于境内文物较多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或成立专门机构,或直接管理,或投专管人员,或签订使用合同;其他县也根据自己的情况,结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采取了适合自己特点的措施和管理模式。虽然各县(市)及各文保单位的情况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只要认真实施,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均能取得预期的成效。只采取一种管理模式,或推行一刀切来对情况各异的文保单位进行管理是不切实际的,也无法做到有效的管理。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

现在的管理模式,是在《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的指导下,各地多年探索的结果,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然而,在新的社会环境条件下,仍面临很多问题。一方面,由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涵盖面广,各单位情况不一,不可能都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将所有的文物单位都纳入文物部门的直接管理之下。另一方面,地方领导、部门领导对文物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不一,也影响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特别是近几年经济建设的发展,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上的问题日益突出,旧的矛盾未彻底解决,又出现许多新的矛盾、新的问题。目前,困扰文物保护单位的问题有:

(一)现状经费的矛盾:经费短缺一直是困扰我们文物工作的一大难题,其中最直接反映在文保单位的管理上。由于经费缺乏,很少文保单位的管理、维修能够真正得到落实,有的只能任其损坏,甚至倒塌。僧多粥少的现实矛盾,使得文物保护中“先革命,后治病”这一起码的政策也难以真正落实。在保护维修经费中,上级的补助经费往往是唯一来源,地方上难以筹集。

(二)重视与落实的矛盾:随着文物在经济建设以及在旅游开发中的作用的增强,文物保护工作得到普遍的重视,地位得以提高。但这种重视与文物单位的管理显得有不和谐之处。其一是以加强管理为名,随意将之纳入景区管理或旅游管理部门,有的成立综合管理机构,但结果几乎都是削弱了文物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其二是只重视特殊的、经济效率好的文保单位,这种片面重视根本上无法改变文物单位的困难局面,也难已解决文保单位管理中的诸多问题。

第9篇:文物保护开发利用范文

在全球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鼎盛时期,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文化旅游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文化旅游所涉及到中国文化遗产的多个方面诸如一些古建筑、名胜古迹的开发与保护等,因此旅游与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便成了专家们高度专注的问题。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社会各界对此认识不一。前不久我们就“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问题慕名专访了中国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老先生,罗老的真知灼见、高瞻远瞩和他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更令我们折服。

在全球旅游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中国旅游业进入了鼎盛时期,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旅游目的地,世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文化旅游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而文化旅游所涉及到中国文化遗产的多个方面诸如一些古建筑、名胜古迹的开发与保护等,因此旅游与文物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便成了专家们高度专注的问题。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社会各界对此认识不一。前不久我们就“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的关系”问题慕名专访了中国古建筑学专家罗哲文老先生,罗老的真知灼见、高瞻远瞩和他那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精神更令我们折服。

长城情缘

走进罗老的家,敬意油然而生,房间的每个角落里都摆满了书籍,在这里能找到一切关于古建筑方面的书。而眼前这位头发已花白的老人为了中国的文物事业在这里奋斗了一辈子,今天虽已年过八旬,但他还时刻坚守着自己的岗位,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专研奋斗着。采访罗老,第一个话题自然也离不开长城。罗老谈起长城,津津有道、侃侃而谈,一股学者大家风范。他坦言“从小就知道长城,可真正了解长城是从修长城开始的”,从罗老的言语中我能感到他对长城的那份特殊情感,也能真正感觉到他将保护古建筑工作作为自己一生为之奋斗的事业。1950年,27岁的罗哲文结束了对古建筑的学习研究,被调任到文化部文物局任职,成为国家文物局最年轻的古建筑专家,从此便开始了漫长的文物保护生涯。1952年,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提出修复长城向民众开放,当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郑振铎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罗哲文,而八达岭则成为罗哲文修复长城的第一站,就这样仅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长城八达岭段就修复竣工,这次修复,使罗哲文对长城结下了不解之缘,作为一个古建保护专家,他对中国最大的古建筑――长城产生了特殊的情感,研究长城成为他一辈子都难以割舍的一项事业。通过实地研究,罗老对长城提出了新的观点:过去认为长城东起山海关西至嘉峪关。他和专家考证后认为长城东起辽宁丹东虎山,西至新疆。过去认为长城是秦始皇开始修建的,罗老则指出,长城的修建始于楚国。后来,罗老的保护领域从最初的保护古长城扩大到各类的建筑,他意味深长得说“这也是恩师梁思成先生的思想,他认为文物包括的范围很广”。谈起自己一辈子的工作,罗老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尤其是当前中国旅游业迅猛发展,对文物保护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认为:“现代文物保护的领域又扩大了,扩大到了近现代的建筑,甚至当代有价值的建筑也应该保护下来,因为古建筑是凝固的历史,一个没有历史的民族就好比一个人失去了记忆,文物古迹遗产的保护是不能断代的。”

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相辅相成

中国是文物大国,文物保护的任务非常艰巨。现在又面临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又面临着新阶段的困难。研究了一辈子文物的罗老对待这样的问题自有独到的见解。“旅游和文化不可分,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就是一种文化的传播。因此旅游发展要依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作为资源;而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依靠旅游发挥其作用,两者相辅相成,失去了文化的旅游就像一个空壳,华而不实。”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探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历史上,中国的旅游家都给后人留下了许多的珍贵文物资料,他们把祖国的文物与名川大山、地貌特征都一一记载下来,如《水经注》、《山海经》、《徐霞客游记》等。因此,旅游开发与文物保护绝对不是矛盾的。在过去,一提文物就只是保护,但是保护后的文物发挥出作用才是文物保护的目的。文物具有不可移动性,只有通过“旅游”才能达到用“物”说话的目的,反过来用“旅游”来体现其文物的价值。中国的长城,既是中国文物,又是世界遗产,运用的词句“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就充分揭示了旅游与文物的内在关系。美国总统里根先生站在长城上无不感慨道:到了长城才体会到,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伟大的民族,就创造不出这样伟大的奇迹。由此可见,旅游行为让游客真正体会到了它的价值。同时,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也促进了文物的保护。文物古迹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一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为了文物古迹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古迹风景。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从长远看,旅游事业的发展和文物保护之间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但是在一定时期也会存在矛盾。从旅游部门角度入手,发展旅游就势必进行旅游区的开发,比如在旅游区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修建道路、宾馆、饭店等,这样破坏了原有的保存环境,从某种意义上讲,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或是一些旅游部门为了在短期内获取较高的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超负荷地接待旅游者,结果加快了文物古迹的老化、破坏乃至毁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诸如此类的问题屡屡发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困难。

罗老认为:虽然两者之间有矛盾,最根本的问题是旅游部门与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部门没有协调好,没有一个科学的规划。罗老意味深长地说:“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去支持、维护。对文物只用不保,既不利于文物保护,也不利于旅游发展;对文物只保不用,即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那么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怎么做到两全其美。罗老总结到“要做到两全齐美,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最科学的规划来实现,保护文物、保护景区,最后的防线就是把它们规划好,一个规划要经过实地考查、讨论研究、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直到专家论证、行政报批、政府审议等严格的程序,才能完成与实施,这样一来,不会造成对文物、景区的破坏,也不会产生不利于文物、风景保护的后果。只要规划做好了,才能真正处理好文物保护、风景保护与开发、利用、环保及旅游的关系,从某种角度来看,搞好规划就是对文物、风景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