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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息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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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息管理

第1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WebGIS;土地利用;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Abstract :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ity construction, the new plan has been put on the agenda, the big project, big project to continue the implementation of city development, the land, the area is wider and wider, more and more types, status is more and more complex, the land management work to bring great inconvenience.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the current land us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of the actual situation, the system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and feasibility of a statement, and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data, finally put forward the overall design of the system frame and the function design.

Key words: WebGIS; land use; management system;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 U412.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土地利用信息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对土地相关信息管理的研究也越来越广泛。为盘活城市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土地招商引资,同时为领导掌控土地利用现状作出准确战略决策提供依据,结合现有的技术条件和数据现状,最好的解决就是建立完善的网络化的土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土地管理中的各种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实现土地的全面控制和土地动态管理,提高管理决策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2.系统功能要求及可行性分析

直观、便捷地集成各种土地数据,实现土地的全面控制,高效管理和利用信息资源,对各种资源信息加以提取、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从而保证土地管理工作高效的进行,以及提供土地登记信息在线服务,这是土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根本出发点。

整个系统在技术上主要是利用了WebGIS的相关技术。WebGIS是一种基于Internet的技术标准和通信协议的网络化的地理信息系统,是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网络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具有具有客户/服务器结构,服务器端详客户端提供信息和服务,客户端具有获得各种空间信息和应用的功能。

由于WebGIS利用了网络技术,使客户端的访问范围更加广泛,使分布式的多数据源的数据管理和集成更易于实现。WebGIS通过浏览器就能进行地理信息的,在客户端无需安装专业GIS软件,减少了重复开发一些基本的地图操作,此外浏览器客户端维护更加简单,从而大大降低了系统开发成本。当前开发WebGIS的方法,从软件角度来说,主要有CGI(Common Gateway Interface)、插入法、服务器端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以及构建对象等;从硬件角度来说,主要是服务器端和客户端。尽管WebGIS开发的各种方式都有其优缺点,但针对具体的应用采用相应的方式进行组织开发,扬长避短,能取到满意的应用效果。

综上所述,整个系统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在技术上和开发环境上是可行的。

3.数据分析

目前,基于B/S结构的真三维场景技术难度大,成本高,二维平面地图展现空间数据又具有局限性,为了能在当前B/S系统上展现空间数据的三维立体效果,我们采用了2.5维地图。以二维地图为底图,采用建模手段建成2.5维地图模型,然后输出高品质2.5维地图,最后按照一定的方式制作成能够无级缩放的电子地图。如图1所示:

图1 2.5维电子地图展示图

为了便于业务的形象化管理,我们采用规划图作为辅助地图,将规划图与业务信息整合作为参照,此外,专题数据也是必不可少的,利用GIS手段将业务相关专题数据展示到地图上,通过自定义的条件组合,可对专题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4.系统总体设计及功能设计

结合土地管理工作的业务特点和业务流程,为用户提供直观的管理方式、统一的数据管理、提供应用与Web服务,整个系统设计为分布式体系结构,采用B/S模式,利用WebGIS技术提供浏览器模式下的图形交互,实现专题分析,生成报表,通过用户角色设置访问权限,从而保证系统的安全性。系统整体结构如图2所示:

图2系统整体结构图

作为土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主要要实现以下功能:

1)电子地图的展示:根据需要将土地专题地图分为7—8个比例。

2)地图基本操作功能:放大、缩小、平移、测距离、测面积等。

3)综合分析: 由于土地的空间位置具有客观性,而其本身又具有纷繁复杂的特性,除了具有自然特性以外,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通过图属挂接,在地图中集成各种土地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满足数据空间图形和属性信息的分析功能,达到形象直观表达的目的;此外,还可以根据自定义条件进行统计分析。

图 3在地图中地块表达图

4)数据管理:空间信息的添加和删除及属性信息的录入和管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土地利用信息数据,能查询浏览图形和属性信息。

5) 专题分析:包括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指标下达情况分析、建设占用土地情况分析、新增耕地情况分析等。统计分析结果以多种图表的方式显示,包括直方图、折线图、饼图、面积图等。

6) 土地登记信息在线服务:结合土地登记业务的自身特点,实现在线申请和网上审批,其中在线申请主要包括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网上审批是针对不同的在线申请内容进行审批。

7)图件输出: 可以根据相应报表格式输出数据统计报表,也可以直方图、饼状图和曲线图等输出数据分析报表。

8)系统功能维护:系统权限管理、数据库结构维护、数据检查与入库等。

5.结束语

WebGIS技术的应用,使得土地利用的相关信息不受时空限制,土地利用信息管理工作进入数字化、网络化,从而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尤其是土地登记的申请和审批。此外,通过对土地利用信息的集成管理,强化了土地动态管理的理念,为以土地为主的招商引资提供便利,并为领导决策和土地使用提供有效的依据。

参考文献

相方园.WebGIS在土地信息管理中的应用与发展[J].现代农业科技,2009,(11):259

张秀英.基于GIS和RS的地籍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中南大学,2008

刘光,唐大仕.WebGIS开发:ArcGIS Server与.NET[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韩琼.土地管理信息化方案与策略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03

蔡有良.WebGIS在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应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06):110-112

张立亭,祝国瑞等.基于WebGIS的土地信息技术[J].华东地质学院学报,2003,26(4):379-382

第2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趋势;分析

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我国土地资源的利用也越来越大,这使土地资源的消耗量增加。虽然我国国土面积大,但可用土地面积相对较少,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这需要我们制定合理的土地资源利用规划,及时掌握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和变化信息。现在看来,传统的土地管理方法已经不再满足这些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完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来管理好土地资源,从而为制定各类规划和计划提供科学性资料。

1 信息化管理方法的优势和必要性

1.1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概述

所谓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就是运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土地管理进行科学化、精确化的土地信息查询,能够为决策者改变现阶段的土地使用情况和发展土地资源做出合理规划的一种科学技术。它将会给我国的土地管理带来空前绝后的变革,使我国的土地管理技术走向高科技化、无纸化的轨道,使我国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的管理。

1.2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特点

首先,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能够起到精确空间定位。空间信息是获取土地信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获取土地信息的过程中,空间信息是其他很多信息的依靠,是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参考标准。空间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能够准确的反映土地信息,对于土地管理而言作用尤为重要。

其次,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具备明显的时态性特征。土地信息不是一直不变的,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然因素的发生,我国的土地资源每天甚至是每时每刻都是在发生变化的。而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则是及时根据每一时间段的改变来及时反映土地信息的,它会随时对以往的信息做出否定。但是由于土地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因此对于土地信息的改变不能随意。

最后,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分散性。按照不同的形式和内容可以把土地信息系统进行分类。根据土地信息系统的规模可以分为综合土地信息系统、专题土地信息系统等。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散性,将土地信息合理的分类,对与信息需求者而言,具有较强的便利性,可以通过有效的分类,简单直接的找到所需信息,快速而有效。[1]

1.3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和必要性

首先,在资料保存方面,传统的土地资料都记录在图纸上,很少将资料输入电脑或者其他电子设备以永久保存。传统方法的缺点就是保存年限短、易丢失、容易毁坏,不利于传递,造成分享困难。而现在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将全国各地的土地信息都连接起来,调阅资料变得简单起来,也更容易长久保存。

其次,在数据显示方面。传统的土地管理方法是由人工绘图、整理、再加以分类的,以这样的管理方法制作出来的资料存在着较大的误差,更新资料也不及时,信息化的规划速度还是不够。现代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速度是传统管理方法不可比拟的,可以及时更新土地信息,制作出来的资料误差也会相对较小,甚至没有。[2]

然后,在建设和维护方面。传统的土地信息管理方法投入的资金大、人力多、物力也多。而土地管理信息化系统不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照样可以提高土地资料管理的效率和完成土地信息的变更、维护和应用。

最后,在应用方面。与传统方法相比,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供传统管理方法的图表、数据,还可以将这些资料全部动态化,更好地体现土地资源的现实状况,更有利于分析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以此来进行科学地决策。此外,在应用方面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还有一个显著的优势就是能够将各部门的资料共享,能够减少重复投入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3]

所以,加快完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2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为了保障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有效、更新及时、数据真实可靠、资料互联共享,我国相关人员应该搞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做好土地信息系统的应用。

要做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就必须了解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现代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飞速发展,我国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也要与测绘科学进行有机结合,这能够为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带来很大的优势,使我国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得到飞速发展。

对于我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化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我国所使用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是要为土地管理部门服务的,同时,还要为国家管理土地资源提供准确的数据和可靠的资料,这决定着我国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要与现代计算机科学信息技术相结合,完成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网络化的步骤。

互联网的加入,不仅能够快速直观地对土地信息进行研究、整理和,更主要的是能够通过它来使管理者接收土地信息并由此做出决策,使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开发,缓解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紧缺的状况。同时,还可以通过互联网随时公布、更新一些关于土地状况的信息,便于公众了解,帮助有需求的公众进行数据分析。

2.2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化

实时的、准确的对土地信息进行获取,是我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功能之一。现代测绘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卫星遥感技术和全球定位技术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信息数据采集的方式,我国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就是融合了卫星遥感技术和全球定位技术,通过信息化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对土地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分类,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节约资本,实现效率的最大化,满足了地籍测量的最基本的要求。[4]

2.3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

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所需要的数据包括土地面积,地貌分布情况,另外,还需要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和演变情况进行关注,除了在空间上的不可忽视的数据,在时间方面也存在着非常重要的数据。这不但是土地信息的一部分,而且如果时间上的数据和空间上的数据相互结合起来,就可以建立一个时空数据模型,这个模型可以融入到我国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方法中去,更好地将我国的土地信息在这个模型中显现出来,使土地信息更具体、更全面、更准确的呈现出来。这种时空数据模型还解决了繁琐的时间关联拓扑关系,使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更趋近完善。

3 小结

综上所述,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国管理土地资源不可缺少的工具,更是我国现代信息化发展的产物,它是我国土地建设的一个科学的管理平台,是为我国发展土地建设、利用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现阶段,土地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管理好土地资源是为经济发展“打好地基”,所以,分析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是非常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伍魏臻.浅析我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发展展望[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07).

[2]李晴,杨春,谢忠云.计算环境下的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趋势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1(09).

第3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土地资源;信息化建设;土地管理;VPN技术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世界人口数量已经增长到70亿,人口的增长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土地资源总量有限,而人均占有土地的面积却在逐年锐减,可以说,耕地锐减已经发展成为了当地土地最为主要的一个矛盾,那么如何合理、高效地利用以及管理这仅存的土地资源与资产,已经逐渐上升为比较突出的、值得世人关注的重要问题,如何很好地利用现存的土地信息以及调查好土地利用信息、减少当前重复性的建设、规避大量浪费的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当前人们所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主要对土地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了着重地阐述,旨在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土地信息的收存及其重要性分析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我国的信息化程度逐渐加深,信息已经日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信息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比较宝贵的资源,信息原本的功能主要是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自然而然地便成为了土地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信息的收集而言,一般需要搜集平时比较常见的土地资源材料,例如在实际过程中,一般需要对土地管理方面的报刊、杂志等可用资料进行搜集、分类以及排号,这样就能够很好地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此外,还需要经常性地去基层对各种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现状图、占地位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调查分析,土地资料的汇总记录则在档,然后将其输入至计算机之中,例如可以将土地资源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输入至EXCEL表格之中,这样到时候可以自动地调取相关信息,这大大地节省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普及,在不久的将来全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都能够联网,那么对于土地资源的相关信息就能够很好地加以了解,这样就能够更好地、更为及时地造福于全人类,为节约土地资源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但是由于可以有效利用的土地非常少,加上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尤其是作为农业生产基础的耕地更是不足。因此,需要加强土地资源的信息化管理。土地信息的收集是社会经济的产物,是指导社会生存发展的力量源泉,发展土地信息势在必行。

二、土地资源信息网建设中存在问题

1、信息化建设流于形式,积累不足

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部门或者单位只是热衷于对各种硬件措施的建设追求,追求最新、最先进的设备,而忽视可在信息化建设中选择各种能够适应和满足当前需求的系统软件,从而造成了在当前土地资源信息网管理中存在的诸多缺陷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不重视业务管理本身从在的流程化、规范化建设需求,以至于信息化建设在应用中处于流程化形式,没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作用,造成信息资源和资金的浪费,以致于在工作中各种数据的准确性、现势性和完整性都存在着明显不足。尽管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国家不断的钻研和开发各种信息应用软件,但是土地资源信息建设中大部分还处于报纸介质状态,对各种数据的处理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2、信息开发利用滞后

由于体制和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在当前的土地资源管理中,各种体制和机制上都存在着一定的之后,绝大多数土地资源信息仅仅局限于各个部门或者单位之间来使用,甚至有些单位在应用的过程中只是利用个人方面的因素来使用,这就造成在使用的过程中信息系统互联网应用不足,全国范围内各种数据体系的交换不严谨,造成网络体系不能够满足当前土地资源的交流要求,甚至是远程共享需求都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发展需求。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由于各个网站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形式单一、内容较少,使得互动式土地资源信息管理上网服务与业务开展少,其中局限性较多,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信息技术发展。

3、信息化发展建设不平衡

在我国,由于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使得土地资源信息化建设进度与应用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应用水平不平衡,发展不严谨都是当前存在着主要制约和影响。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发展较快,经济水平高,其在土地资源管理和应用中,东部超前、中部刚刚兴起,而西部则处于滞后状态。西部地区一方面受到信息化技术人才缺乏、资源紧张等因素的制约和限制,另一方面由于在发展中信息资料原始积累不足,造成信息化建设的严重滞后。

4、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

目前土地信息化建设的标准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各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标准不统一,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方案进行,独立的开发各种单项应用软件,造成在应用中重复开发现象严重,系统本身难以继承等缺陷因素。

三、土地信息网络的构建

由国家土地资源信息技术考察团报道: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起步虽然晚于西欧和北美,但他们较好地借鉴了西欧、北美的经验,结合实际形成自己的土地信息系统模式。主要目标是:①保证土地边界的精度要求;②向公众提供准确、快捷、经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管理登记服务;③为土地交易及房地产开发提供技术上的保证;④向公众提供基本的土地信息;⑤满足政府各部门对土地信息的要求;⑥为公众进行土地登记提供“一站式、柜台化”的服务。加强土地信息宏观调控是澳大利亚、新西兰两国土地信息建设的经验.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公众对信息的正确要求,促进社会发展,少走弯路。

四、将计算机软件技术运用于实际的土地信息管理之中

随着信息化程度地不断加深,使得计算机技术普遍地应用于各个领域。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经研究发现,VPN技术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各种管理系统的构建之中,并受到了非常高的评价。VPN的意思是“虚拟专用网络”。VPN技术指的就是~种运用身份验证、密码以及隧道协议等在公共网络上构建专用性的网络的技术。根据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可知,也可以将VPN技术运用于实际的土地信息管理之中,具体的流程图如下图2所示。

第4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字:测绘地理信息;国土资源管理

引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主要包括:测绘、地质、矿山、水利水电、建筑、铁路和公路建设、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相关企事业的工程测量、地理信息应用与维护。国土资源管理是我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它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地理信息系统

1.1地理信息系统定义

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采用地理模型分析方法,适时提供多种空间的和动态的地理信息,为地理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的计算机技术系统。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将现代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引入到测绘数据管理之中,对各种数据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包括输入、存储、分析、更新等操作,为决策提供准确、直观的信息。

1.2系统建设的内容

整个管理系统可针对不同情况分成三个基础类别:大地测量数据系统、城市测绘数据系统、海洋测绘数据系统。各分系统之间又可相互支持、互相调用。大地测量数据系统主要存放国家大地测量的基础数据,首先应包括国家大地水准网和控制网的数据,满足大地测量成果资料管理和对外提供数据的需要。城市测绘数据系统功能是为城市规划、市政建设及其他相关部门提供直观、准确的相关信息。所存储数据应包括该城市的大比例尺地图、地籍图、遥感影像图、人口绿化等专题图,以进行叠加、统计等操作,以为空间决策提供支持。海洋测绘数据系统应包含海洋测量的控制网、水深测量、海洋重力测量情况等,同时要包括洋流、潮汐、海洋气象等专题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分析处理可以为导航、变化监测等应用提供数据支持。

2.土地资源管理

2.1土地资源管理的含义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2.2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现状

我国土地资源较其它国家更为紧缺,人多地少问题突出。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总面积居世界第三,但是如果按人均面积来算我国不及世界人均面积的1/3。人均耕地量远小于世界人均耕地。其次我国土地结构不平衡,农地和建设用地矛盾突出。为了实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要以牺牲农用地,牺牲农民的生存之本,以及更甚者牺牲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前提,那么这样的推进将没有了其最初意义。另外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管而不严问题突出。许多地方政府由于受经济发展指导的偏差,只注重有利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在此过程中造成危害。

2.3我国实行土地管理的客观必要性

首先土地总量较大,人均耕地少且土地资源数量不清。我国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必须要保持18亿亩耕地不减少。但是由于现代社会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高峰期,因此建设用地与农地的矛盾将愈加突出,致使耕地面积减少速度过快,土地质量与生态环境的退化,以致土地资源不堪重负,所以在此情况下查清我国土地资源数量,保持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成为了土地管理工作重中之重。

其次水土资源不协调,土地资源质量不明。我国是土资源不协调,处于土地西多东少,而水资源为南多北少,此因我国西部地区有大量耕地却因无水而土地质量低下,南方地区虽有较好耕地资源却也有限。且近年来我国土地退化严重,纠其原因:一是受土地沙化影响,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万平方公里,已占国土面积的27%。二是土壤盐碱化影响:土土壤含盐量太高,只是农作物地产或不能生长。三是受人工影响:工业污染日趋严重,绿色人越来越少,因此只有查清土地资源的质量及其原因,才能进行相应的改良措施,从而更好的保持18亿亩耕地红线目标。还存在土地开发强度大,后备资源不足,土地权属混乱。我国耕地资源后备约为2亿亩,水土光热条件比较好的却不足40%。全国农业耕地普遍处于低等和中等级别,因此很多耕地都不可用。而由于《土地管理法》颁布以前的相当长的一 段时间里, 土地资源的管理使用多由行政领导口头批准, 行政随意性较大, 且没有办理正式的用地手续或行政调拨手续过于简单,用地管理资料不全, 导致土地权属紊乱。不仅如此我国土地纠纷多且复杂。引起土地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人口自然增减、征地补偿、利益驱动、地界不清、权属不明。在土地承包中,过去是按家庭人口数发包,并要求“30 年不变”, “生不增地、死不减地”的政策导致人地矛盾比较突出,甚者全家都无土地。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时,对参与分配的具体人群未作明确界定,导致各村社分配方案不一致而引发纠纷。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业化 迅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土地征用增多,土地价值凸显,农民对 土地渴求的增强,成了土地纠纷增多的现实诱因。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中没有平面图或当时工作不细,登记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地块、面积不符,造成部分农民土地承包权属不明,引发纠纷。此外盲目用地严重,城镇村用地超标,土地浪费大,违法用地现象严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力开发招商成为了许多乡镇发家致富的法宝,其中一些地方不具备条件,不经批准就进行大肆开发,盲目摆设摊点,对马路进行扩建,扩建广场与公园,开发工业园区的等,因而许多乡镇企业及开发区、工业园等像雨后春笋般飞快的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之中。其中有一些企业盲目圈地占地,建造花园式工厂,闲置仓库、厂房等,而一些开发商也为了得到更高的经济利益,进行恶意圈地与随意转换土地用途。

2.4.关于土地管理的相关对策

保护耕地,要大力推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非农业建设占用农地,占地者必须开垦同量同质的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本地不能开垦的实行异地开垦。同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和建立一系列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土地有偿期限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供给实行有偿和划拨两种方式。划拨方式有限定的条件。有偿使用的土地根据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使用期限。有偿使用的方式主要有出让、租赁、出资作价入股。新增建设用地要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适时加强土地监查制度,提高人民耕地保护意识。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部门行使土地监察权。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增强人民的土地法律意识,是人民依法行使土地权利。

3.总结

测绘地理信息应建立起基本统一、主体合法、职能落实、事权清晰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土地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工具,掌握好这门技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中要求的去做才可以更好的保护好我国18亿亩耕地红线,保持我国的国之根本不会动摇。

参考文献

第5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末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xx年。

第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目标;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范围;

(四)地块用途;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第十二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三)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规程,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

第四章 耕地保护

第十六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第十八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第二十三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供地方案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征用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的,只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第二十四条 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但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

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第三十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五)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第三十三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由责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对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决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对于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 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 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第三十九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第四十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第四十一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第四十二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第四十三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月4日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同时废止。

土地法定义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

(一)土地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规范。

(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土地法律规范,对全社会成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土地法律规范的行为,必须依法处罚,以保证国家土地法律的贯彻实施。

第6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GIS;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结构;数据库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GIS技术就业地理信息系统,也被称为地学信息系统,是一种特定空间的信息系统,在计算机软硬件的支持下,对某个局部区域或是整个地球的空间实现地理分布信息的采集、储存、管理和运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地理信息系统被广泛运用于社会各行各业,在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上运用GIS技术构建信息管理系统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解决农村经济建设与耕地之间的矛盾,实现总体的平衡,促进农村土地开发的合理性。在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利用GIS技术构建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高效运行,提高其快速反应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

基于GIS技术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在计算机软硬件的支持下实现空间的合理管理,详实的地理数据为相关管理者作出某些行为和决策提供重要的信息依据。同时,GIS技术还能实现地理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能够为管理者带来更多有用信息。因此,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就以GIS技术为基础,分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

2 GIS系统应用的主要目的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是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重要举措,它对农村未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进行开发和复垦,实现田、水、路、林、村等的综合整治,达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目的。而基于GIS技术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要实现农村土地开发复垦的信息化管理,构建信息管理平台,以GIS技术获取的各种地理信息图为基础,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将某地区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所涉及到的数据输入到信息系统中,从而实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立项、行政审批、技术审查、评估、实施进度监控、验收以及成效分析等的信息化管理,有效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整理,通过这样一个集成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将空间数据库与属性数据库完美结合起来,利用GIS技术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进而实现整理项目的动态监控,保证其正常实施。

3 系统结构设计

3.1 逻辑结构系统功能

本系统的逻辑结构是以年度耕地补充任务为约束条件对整年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活动进行约束。如图1所示为逻辑结构设计图,年度耕地补充任务约束着一整年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活动,当整理项目验收后,其进入到整理项目库中,并获取相应的项目管理编号。该整理项目获得的耕地资源有效补充因某些建设用地项目减少的耕地资源,从而实现“占补平衡”,最终保证该地区耕地资源的总量不会减少。

图1 系统逻辑结构

3.2 系统主要功能研究

前文已提到过,本系统能实现立项、行政审批、技术审查、评估、实施进度监控、验收以及成效分析等的一体化管理。该系统可以分成系统配置管理、系统公示公告、项目业务处理、档案文本管理、项目库管理、查询统计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模块。从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的工作流程来看,可以将系统的主要功能分成几下几点:

审核功能。在窗口接收申报的整理项目资料,严格按照国土资源管理局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行政职能实现项目的立项、规划、开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各种上报资料的审核,将符合要求的送入备选的管理项目库中,将不满足要求的退回。

图形处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中涉及到大量的图像资料,利用GIS技术实现对这些图像的输入、分析、统计、打印等处理。

项目数据管理。在一个整理项目中,涉及到的所有基本信息、任务、工程量、投资额、地质情况、验收信息等,系统对这些信息进行入库、浏览、修改以及生成报表的数据管理,满足管理者的某些需求。

查询。在系统中利用检索系统迅速查找到想要的项目信息,既可以进行简单的项目名称、编号、时间等的检索,也可以利用图形进行定位检索或是属性检索。既可以查询到在建项目,也可以查询到以往的所有项目的各方面信息。

数据处理。系统将上报的各种资料进行处理,实现图表、图形、图像等的转换处理,实现整理项目的空间处理,避免重复立项或是重复建设情况的出现。

项目施工动态监管。系统能实现项目进度、质量、资金拨付情况的数据监管与实地检查,对于实施中存在问题或是质量严重不达标的项目在信息系统上给予警告。

图片生成。该系统能将GIS技术获取的各种专题地图、统计地图以及相关信息实现现场打印输出,提供项目的各种布局图、规划图、潜力分析图、竣工图等的生成。

数据更新。随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活动的进行,本地区的土地资源管理状况时刻都在发生变化,而信息系统能及时实现信息的更新和修改处理,给相关管理者提供最新信息。

系统接口。根据该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可以将系统简单分成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报备系统接口、项目审核接口、业务数据接口、下级数据库接口等,通过这些接口实现信息的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信息与接收。该系统可以在因特网和无线通信网上实现信息的,具有简单的用户界面和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及时接收社会监督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处理和上报。

4 土地开发复垦系统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是本系统的核心,该系统的数据库可以分成空间数据库、属性数据库以及相关数据字典的设置。而需要管理的数据就非常多了,如:行政地理数据信息、土地资源利用信息、建设占地信息、耕地资源保护信息、占补是否达到平衡信息等。不同类型的数据库中又可以分成若干个子数据库,如:空间数据库中包含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标记、耕地保护标记、建设占地标记等子数据库。属性属性库包含耕地占补平衡表、开发潜力属性表、整理项目指标分解表、村庄信息表、整理项目台账等子数据库。相关数据字典的设置包含土地质量、权属性质、土地登记、界限类型、整理项目类型、土地使用权类型等。在数据库设计中,先整理资料,将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好,明确其从属于哪一个数据库中,然后加工资料进行数字化管理,然后对数字化的资料进行检查校验,确定无误后就建立拓扑结构,连接属性,然后再次检查一次数据,最后就建成数据库了。

结束语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作为增加耕地、提高耕地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想实现预期目标,协调农村耕地资源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那么就必须实现高效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管理,必须实现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成果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整理项目的高效、高质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介绍了信息系统的逻辑结构、功能和数据库设计,实现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动态化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供有关人员参考。

参考文献:

[1]周建辉,胡宝清.基于CAD MAP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潜力评价信息系统的研究――以泰安市为例[A].中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新农村建设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年:407.

第7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地籍 图形 信息系统 设计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b)-0000-00

城镇地籍图形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系统充分考虑到土地管理方面的特点,根据扬州市的实际情况,采用了ARCGIS平台,在此基础上建立图形信息管理系统,同时结合了科学的图形管理流程。既要能满足日常管理的需要,也为使用者提供简捷方便的操作。

ArcGIS是一个完整的地理信息系统合成的软件。该体系在ArcEngine作为软件开发平台,ArcGIS由四个重要的部分组成:ArcGIS Desktop是高层次GIS具体应用的一个重要桌面化集成软件。ArcGIS Engine是利用多个应用程序的接口来自主创建应用程序的地理信息系统组件库。ArcGIS Server是Web和企业运用框架式,构建在服务器端实现自定义应用程序的一个平台,可用于建立Web应用和服务程序。ArcIMS是通过公开的WEB数据、元数据和地图的GIS Web服务器。

1 系统建设目标

(1)建立完整的、规范的、统一的地籍空间数据库。当前地籍数据来源和数据的格式很多,如CAD、Excel、位图、纸质文件等等,还包括以前安装过的GIS软件所产生的数据格式,如MapInfo的TAB格式、ArcInfo的Shape格式等。通过对CAD格式以及各种GIS数据交换格式的研究,能够实现底层数据的格式统一,建立一个完整的、规范的、统一的地籍空间数据库。(2)完善的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数据的可靠性、数据库的质量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成败。由于地籍数据库的数据量大、数据来源广,在数据库建立过程中形成许多人为的和系统的误差,甚至还可能产生数据错误。因此需要利用GIS的拓扑规则分析功能,自动检查地籍数据的质量并修补错误。(3)利用ArcObjects控件,建立图形输出打印模块,能够自动化的进行制图综合,打印输出宗地图。制作宗地图是土地管理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随着计算机技术飞速发展,土地管理部门已经发展到使用数字测图软件制作宗地图阶段,然而传统CAD类软件仍然无法满足宗地图自动制图的要求。(4)建立一个先进的、稳定的、开放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其目标在于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地籍信息处理的信息化程度,使得日常土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作为基础地理信息平台之一,也为其他政府部门、经济建设部门提供现势性强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成为数字城市的基础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系统总体设计

2.1 系统总体框架

地籍图形信息系统是土地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资源业务信息化的重要标志。在系统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土地业务的相关性、土地管理的特点,结合扬州市的具体实际,建设扬州市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平台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该系统充分考虑了图形管理与办公系统的集成,把业务流程与办公自动化流程有机结合,形成一体化的政务信息管理。该系统有两条重要的主线(子系统):

(1)办公子系统,主要是图形管理的流程,只有制定好了科学的图形管理的工作流程,才能最大程度的管理好这些图形,根据各个流程中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把图形数据一步一步的传下去,只要各个流程(岗位)严格按照制定的分工操作,就能完全管理好图形数据.设计的流程依次为:项目接件、属性信息、图形编辑、质量检查、数据入库。(2)图形管理子系统:就是指图形管理的平台,这个平台上要能快速简洁的实现图形的操作,可以进行图形的输入、编辑、管理,以及图形数据的应用,比如输出,统计分析等。

2.2 系统功能设计

基于ARCGIS的扬州城镇地籍图形信息系统充分地把地籍数据与GIS结合到了一起,将图形与属性相结合,能很方便地控制宗地划分、数据控制等。系统功能包括:

(1)地图编辑:对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编辑和合并。空间数据的编辑包括对矢量图形文件的复制、粘贴、剪切、移动、增加、删除、撤销,以及针对图斑的输入、分割、合并、删除等功能,对栅格图像的裁剪、投影转换;属性数据的编辑包括属性数据的录入、修改、删除,属性数据结构的修改,以及根据属性数据信息修改图形文件参数等功能。

(2)属性数据管理:对各种表格进行查看、添加、编辑、删除以及导入已经备份的文件和导出文件表格,同时可以对各种表格进行各种条件的查询打印以及绘制各种图表及根据不同的属性字段进行统计等。

(3)查询统计模块:查询功能主要实现按图形查询、属性查询、条件查询并浏览的功能。按图形查询,可以在图上用点和范围(矩形、任意多边形、圆)选择任一要素(如行政区、权属单位、图幅、地形要素等)的一个或多个对象,查询其基本属性,要保持图属一致。若显示多个对象属性时用列表显示,并且当单击某一属性记录时在图上显示相应的对象:按属性查询,即以属性为查询条件,查询相应对象的基本属性和图形,由某一基本属性或属性组合查询一个或多个符合条件的对象,并在图上定位显示,同时提供显示多个对象的基本属性。实现对行政区、权属单位、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的查询。包括地籍日常管理中有关图件的快速查询及由图形到数据表格或宗地属性的快速查询和制图与量算功能。地籍的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及相应图表的输出。

(4)参数设置:包括中央经线、指北针、图例位置及大小、系统年度、数据路径及公里网颜色等的设置。

(5)管理维护:包括地籍档案管理,地籍档案有关信息的录入、修改、查询、删除、输出和历史资料的查询性等。

(6)规范输出:严格按标准规范输出各类图、表、卡、证及专题图件,如:1:500 标准分幅地籍图、宗地图、土地使用证等,还可以输出用户自定义的图表,如:自定义幅面的地籍图、宗地附图、表格等,另外还可以输出各种专题图件,并且这些图件均可按标准制图规范输出。

3 子系统结构设计

3.1 图形管理子系统

图形管理子系统通过ArcSDE和对Oracle数据库进行访问,在数据库中读取和存储数据。而后.再经过ArcSDE和构造合适的计算和数据模型.通过数据的控制部分及数据的显示部分对图形进行管理。图形管理包括:图像纠正、数据编辑、系统初始化、专题图制作、坐标转换、符号管理、图属互查、时态管理元数据管理,出图、权限管理、数据检查等。其中数据编辑中又包括:基本数据编辑、拓扑编辑、宗地编辑、版本编辑、测绘编辑等。图形管理子系统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

3.2 办公子系统

办公子系统通过单点登录可以对土地登记部分、统计查询部分及系统设置部分进行访问操作。其中,土地登记部分包括:申请、变更、地籍调查、审批、公告、登记卡、打印证书、归档等流程;统计查询部分包括:按地类分级统计、按使用权类型统计、宗地查询、历史宗地查询等;系统设置部分包括:系统初始信息设置、系统代码表设置、部门用户管理、流程设置等。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权限对这些流程进行操作。办公子系统的流程图如图3所示。

4 系统实现

地籍管理工作的所有内容都是围绕着工作流程展开的,土地部门可以通过它安全可靠地获取数据、编辑数据、管理数据、提交数据。工作流程的每一步都对应有相应的表格数据产生,这些表格数据可以看成是每一个工作流程过程与结果,所以数据流程贯穿于工作流程的始终,它是工作流程在数据方面的体现,是直接面向于用户的。地籍调查工作的流程主要分为项目接件、属性信息、图件处理、质量检查,数据入库五个流程。下面主要介绍图件处理和质量检查两个流程。

4.1 图件处理

地籍信息通过界址点坐标册导入地籍调查表实现,在调查表中输入了界址点坐标内容后,就可以绘制成图。因此,图形可以重复的生成和删除,只要界址点坐标册不发生变化,就可以一直保管好对应的图形。这就是本系统的一个重要思想的体现,通过对表格的管理来实现对图形的管理。编辑图形的操作员没有删除表格的权限,因此不会因为他对图形的误操作而删除图形。因为删除了也可以重新生成。只有系统管理员才可以删除表格。填写好地籍调查表后,即可进行图件处理。点图形管理的临时库,连接数据库,下载地籍图层及地物图层,选择宗地号进行宗地定位,点击绘制宗地,绘制好宗地图。对于地形地物的处理,本系统借助了进行二次开发的CAD环境。把外业测量数据导入CAD,在CAD中分层编辑好地形地物,然后导入信息系统。

二次开发的程序加上地籍要素和地物要素都入临时库后,即可进行宗地图的编辑和打印。 点击宗地图管理,进行空间过滤、裁剪、宗地地形入库、显示宗地图库、宗地绘制后点击宗地图进行打印输出。

4.2质量检查

对属性数据、坐标数据、基础地理要素及图件成果进行一一检查。通过检查地籍调查表,查看属性信息以及界址点坐标册是否填写完整;通过在临时库中进行宗地定位后看看宗地图的地籍要素及地形要素是否都编辑正确;以及检查最后的宗地成图是否已编辑好及已经打印输出。通过质量检查,发现全部信息都符合要求后,在每一个通过之前打勾,然后按保存及确定完成进入数据入库流程。

5 结论

本文将工作流技术引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利用面向对象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建立以地籍管理业务流程为核心,集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办公自动化(OA)和工作流(Workflow)为一体的适应现代地籍需要的新型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是一个多功能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覆盖了地籍管理工作中初始调查、变更调查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的管理与结合。它将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紧密连为一体,实现了图形无缝拼接、图数互查、快速自动变更等功能,它不仅极大地方便了日常地籍管理工作,而且能随时为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最新、全面、准确的数据,为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领导提供辅助决策的工具和强有力的科学依据,加速了土地管理工作现代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 黄加旺, 何庆年. 建设全国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几点思考[J]. 矿山测量, 2011, (04),25~28.

第8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信息化;土地管理;策略

把信息化有效的运用于土地管理中,可以有效的提高对于土地的数据处理,从而更加有效的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并且有助于土地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从而提高对于土地的管理质量。本文结合信息化策略在土地管理过程中的运用,对于土地管理所起到的作用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信息化策略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地理的信息系统发展对于土地管理的信息化也起到了一定的失去作用,使得土地管理在实际的工作中采用了一些创新的管理形式,如信息化策略的运用,从而有效的增加了工作过程中的时效性与针对性,能够让土地管理工作由于信息化策略的采用,而变得更加简单、方便。尤其是对于土地工作的归纳、整理,可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劳动强度,并且还能不断的完善土地的管理体系。

二、信息化策略对土地管理的现状

由于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土地管理所提出的要求,因而客观的为土地管理的信息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制度与管理环境,随着国土资源部门对于土地资源以及相关数据的建设,如此庞大的工作,如果采用土地信息化管理为基础性的支撑,可有效的有土地管理实现信息化指出了方向。另外对于地方政府,也成为了推动信息化策略土地管理主要力量,地主政府可以通过土地管理信息化,有效的提高对于土地的整理效率,对于土地的资源、数量达到进一步的提高与丰富,使得每一寸土地都能够有效的利用起来。

三、土地管理信息化所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对于有些土地资源的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从而导致了其信息化管理工作缺乏一个合理、统一的安排。尤其是体现在一些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国土部门等,只是单纯的注重了土地的产出,而对于土地的管理并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对于土地管理的信息化往往保持一种漠视的态度,最后导致了土地信息化管理过程出现硬件相对落后,而其软件水平不足,严重的影响到了土地信息的采集与运用,为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工作起到了制约型的作用。

(二)缺乏统一的技术与管理规范。由于一些应用软件的不合理,从而导致了土地管理信息化体系不够完善,实践能力差,导致了在信息化土地管理的具体过程中没有相关的制度来把关。而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是开展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个基础,而就目前土地管理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从专业的技术体系、系统的管理体系,都有着相应的不完善不合理的问题出现,因而这种不完善的管理体系,从而导致了土地管理信息化的有效运用,经常会出现信息无法有效沟通的现象。

(三)应用层次较低。在进行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一些国土的相关单位并没有对土地管理信息化达到行业应有的重视,从而严重的影响到了高新技术对于土地管理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支持,反而严制约到了科学技术在土地管理信息化过程中的有效运用,从而出现了土地管理信息化后管理工作的程度不高,效果不够明显,同样也影响到了信息化策略在土地管理工作中所应有的作用。

(四)对信息化策略在土地管理过程中的认识不到位。信息化土地管理就是运用各种先进的高新科学技术,达到一种科学、高效、准备的土地管理工作。由于所运用的高新科学技术也是正处于不断的发展中,因而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需要土地管理工作也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而改变,从而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步伐,因此这是一个长期发展运用的过程。然而我国的土地管理信息化水平还比较落后,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需要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不断的解决,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因而需要在信息化策略的发展过程中做好长期建设的准备。

(五)土地管理信息化人才缺失。对于国土的相关信息化土地管理,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不能够熟练的掌握土地管理信息化系统的相关知识与技术,未能够使用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 ,除了对于土地信息化管理人才的缺失之外,对于信息化土地管理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投入量也不足,现在很多的国土相关单位依然存在着基础设施不完善,对系统的维护不到位等,从而严重的影响到了信息化土地管理的工作。

四、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具体方法

(一)完善土地信息化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出相关土地信息化管理的整体规划与具体的管理方案,从而明确管理目标、方式等,并且在具体的土地管理过程中,积极的与其它部门相配合,从而达到土地资源信息共享,有助于提高信息化土地管理水平。除此之外,还要提高相关部门对于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工作认识,对信息化土地管理工作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从而促使土地信息化管理的工作能够有一个快速的发展。

(二)有效引入高新技术。对于在土地信息化管理过程中,有效的引入高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为土地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与数据提供相应的管理指标,从而有助于在信息化的土地管理过程中达到高新科技的应用,使得在具体的土地信息化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的进行分类、数据处理等,让高新技术在信息化的土地管理过程中体现出更高的价值与作用。其次在对高新科技的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有一个正确、规范的操作,这样有助于对土地信息相关数据采集的准确性,真实性。对于在信息化土地管理过程中所使用到的软件、设备等,要注重投入量的使用过程中,还要注意对这些软件、设备的一个维护与保养工作,如软件需要进行定期的升级管理,而设备需要进行定期的检修与保养,从而确保设备与软件的正常运行,对于信息化土地管理发展提供一份保障

(三)注重人才的培养。在进行信息化土地管理过程中,人员的素质与技术水平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由于在信息化的土地管理工作中,需要相关人员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又要熟悉土地资源的管理相关知识,同时又能够熟练的操作运用计算机能力。因而在进行信息化土地管理过程中,需要具备有专业知识的综合型人才,才能够满足于土地信息化管理过程中的工作需求,因而对于相关部门,应当注重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与技能,不断培养综合型的高素质人才,从而确保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四)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合理规划土地使用。由于我国目前的信息化土地管理系统,还处于初步的建设发展阶段,无论是从人力还是设备、软件的设入上,都呈现出相对不足的状态,因此,在进行信息化土地管理过程中,要根据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对于信息化的不同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推进信息化管理的发展。其次就是利用信息化土地管理,对于建设用地的合理规划,在进行规划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划意识,对于一些建设用地、绿化用地等有一个合理化的分配,然后具备一定的整体意识,在建设的同时进行合理的规划。

(五)加强化的安全性。随着信息化的普及,在给我们土地管理工作过程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会产生很多的问题与隐患,其中最为明显的就是对于信息的安全性,由于利用网络在进行大量数据的存储时,方便了我们的查找与信息数据的更新,但与此同时,也会存在着土地管理工作过程中的信息数据会由于网络病毒,所带来的盗取、信息泄露等隐患,而在土地管理过程中,这些相关的数据信息都与国家的安全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这些信息数据的泄露,将会为我国的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与麻烦。因此,需要为信息化的土地管理工作建立起相关的防御系统,并且在最初的规划阶段,就应当把这种安全性的问题放在首要的位置上,并且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有效保证在进行信息化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做好安全、保密的工作。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土地管理的这种工作模式成为了一种发展趋势。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运用范围不断的扩展,在地管理的工作中所发挥出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有效的运用信息化土地管理,可以对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进科学、准确的管理,对合理的土地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信息化的土地管理模式有效的为后期的土地规划提供了现代化与数字化的理论基础,有利于信息化土地管理的工作有序进行,同时结合具体的信息化土地管理工作过程中所呈现出的问题、隐患,我们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方法,从而使得信息化策略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吴冲龙,刘刚.中国“数字国土”工程的方法论研究[J].地球科学. 2002(05).

[2]刘聚海,袁国华.国外土地信息系统概况[J].国土资源.2002(08).

[3]袁国辉,杨堂堂.基于GIS的城镇地籍和土地利用设计方案[J].测绘通报.2002(08).

[4]潘瑜春,钟耳顺,梁军.空间数据库技术在土地信息系统中的应用[J].计算机应用.2002(05).

第9篇:土地信息管理范文

关键词: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是人均土地资源还是很紧缺,再加上土地污染,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必须应用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如果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不仅影响城市人民的生活空间,还会影响人们的生产安全,因此各方部门要予以重视。地理信息系统在这方面的应用,提高了土地管理的精确度和效率,同时还可以进行信息的编辑、采集、处理和存储。

1地理信息系统的内涵分析

和其他信息系统对比分析,地理信息系统有自己的特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标记,对信息进行属性编码,和地理信息有关系的信息都成为检索内容。该系统可以在一般计算机的数据库中,对需要地理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信息中存在的错误情况进行修改,除此之外,其对图文的修改能力也很强。还可以对地理数据进行管理,按照具体需求,对所需信息、图文等进行管理,还可以和其他数据库的信息进行数据交换,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该功能满足了自身数据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提供了最新的数据资料,让不同数据库之间的信息进行资源共享。地理信息系统在图形处理、制作图表上也很强,可以把地理信息数据以图形的形式展现出来,同时对已经存在的图像进行定向编辑,装饰和修改,除此之外,还能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绘制不同的图像,无论是专题地图还是要素地图,都有很强的实用性和科学性,该系统还有很强的架构分析能力,对空间进行科学而细致的分析,最终制作出独具一格的地理分析图。最后一方面,地理信息系统还可以进行数据结果的输出和转化,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在这方面提供便利,方便客户对数据结果进行编辑、修改、评价和分析,除此之外,该系统的输出功能还可以输出不同形式的地理数据和地理图形,因此其功能非常强大。

2土地资源管理中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分析

2.1在地籍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进行地籍管理时,基本上就是在第一次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时,进行有效管理和记录,这是我国土地开发管理中的重要一项,在地籍管理过程中,地理信息系统有很好的辅助作用,还可以提高管理地籍登记的质量,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由于该系统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重视地籍管理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优化和调整,让其在实践中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2.2进行测绘数据的存储和更新

如果使用传统方法进行测绘,不仅有很多需要测绘的数据,而且进行该城市数据的统一储存也有很大困难。使用的软件中没有拓扑分析功能、缺少查询检索统计功能,与此同时,对测量数据进行录入和更新时,功能有限,达不到理想要求,没有网络化共享查询功能,想要建立基础测绘子地理系统,智能依靠服务器建立云端工作室,通过辨别数据的属性和空间,进而统一分类和整理。按照固定格式输入进去,按照属性不同存储路径也不同。但是基础测绘子地理系统却不同,其可以使用多种方式对新测量出的地形数据进行批量导入,还可以进行多功能的复合查询,该系统能够存储表格、图片等文件,还可以分析、查询统计的最终结果,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在内部进行展示,为各个部门提供最新的数据,工作效率非常高。

2.3在土地规划中的应用分析

在对市政工程进行的规划、管理中,主要是进行管线工程的规划和管理,交通工程的规划和管理,对于管线工程而言,主要包括城市雨水管、燃气管、给水管、电力线、供热管等,这些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被称为城市的生命线也不为过,对于城市交通规划而言,包括轨道交通、高架桥、公路和市政公路,城市基础设施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因此必须建立一个监控、应急、指挥、管理、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市政规划管理服务平台,对城市规划工作进行可视化管理,而这些管理的数据可以为相关人士提供科学的辅助决策,让管理手段走向现代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管理水平。

2.4进行土地定级评估的分析

对土地进行定级评估,是为了更好的使用土地,当进行定级操作时,先要建立一个图件数据库,该数据库能够可以反映出具体的地形图,还可以利用比例地图作为底图,然后使用仪器进行扫描,最后利用图片处理技术对底图进行合理的修整,这样就能制作出所需要的数据信息,为了确保地形图的准确性,可以先在地形图中输入有关坐标,最后再进行精确的位置描述。对土地定级属性数据库进行建立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国家的土地管理办法,在定级前对当地的土地进行评估,不仅可以确定土地的位置,还可以收集到一些影响土地的因素,还可以表现出不同土地的差异性,对于土地的定级评估因素而言,其有具有几何定义和性质,当完成上述工作后,就可以形成地理信息系统的点、线、面三个空间的管理,还很好的规定了土地定级的属性信息和属性指标,把已经得知的数据输入到地理信息系统中,更好的对土地信息进行处理和划分。

2.5在对管线管理中的应用分析

使用地理信息系统时,可以对城市中每一个地下管线进行空间方面的定位,结合实际的空间信息,制作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数字地图,管线在地下都是呈现空间分布的,该技术可以让管线图进行叠加,因此在数字地图上反映的非常真切,将不同的管线在同一个地图中准确的标注,与此同时,还可以把管线的属性数据输入到管网图形信息中,进而建立一个管道属性信息数据库,保证二者的一致性,利用图形的信息查询功能,就可以得到其属性信息,同时还可以收索到属性数据,直观的找到管线图形的位置。在城市规划测绘中,工作人员直接就能查清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避免由于不了解施工地下情况,而对这些管线造成破坏,影响施工质量。还能建立对应的管理系统,对这些已经测绘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如果施工中有位置变化,还可以及时进行更新,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2.6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查询方法分析

进行有关的逻辑查询工作中,主要会涉及到坐落定位、交叉路口定位、输入坐标定位、道路名的定位、以及图幅号的定位等[1]。如果操作不当,或者查询失误,对以后的工作将会是很大的影响,下面就根据有关情况,进行细致化的分析,当进行交叉路口的定位时,先要把区号输入进去[2],然后依次输入街道号、宗地号、街坊号等五个条件定位,这样就可以准备查找到路口了,其和传统方法相比,操作灵活简单,工作效率高。进行坐落定位时[3],可以利用目标地址定位的方式进行寻找,就能寻找到坐标。对道路的名称进行定位时,就是输入道路名然后定位即能得到相应的道路坐标。对交叉路口进行定位时,主要是利用相互穿插的两条道路进行定位。输入坐标定位方式比较简单,在XY轴线上输入具体坐标,然后就能准确定位,该系统有很高的准确性,而且数据是动态更新,不会出现偏差。

3总结

通过以上对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进行分析不难发现,无论是在地籍管理、数据测绘、收集储存,以及土地规划中、土地定级评估、地下管线管理中,都有很好的应用,其功能非常强大。随着信息量的成倍增加,进行土地资源管理,社会基础设施管理也更加复杂,要求有更好的城市规划管理手段,使用地理信息系统可以实施信息综合管理,相信在以后的发展中,该技术还会有很大的创新。

参考文献

[1]顾小鹏.浅谈地理信息系统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纵横,2011(10):39-39.

[2]杜玲.地理信息系统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应用实践分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