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以执法监督和整治税收秩序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税务建设。对内抓制度建设与执法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外强化税务稽查和税法宣传,深入整顿税收秩序。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及税前扣除审批权限,加强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规范了新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调整方法及台帐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管理。开展税收票证使用管理和税款缴库情况、出口退(免)税情况等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成效明显。做好税收执法检查和结果跟踪处理工作,全省不少市局已经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日常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管理办法。做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审理质量有了新提高。开展对房地产、金融、电信企业的专项检查。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发票行为,顺利完成雷霆一号专案和利剑二号专案的查案任务。稽查部门共检查22615户企业,发现有问题的企业6971户,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共15.16亿元。积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大力开展税法宣传,高度重视税法咨询,着力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社会效果。此外,茂名地区税收征管秩序后续整治及内部整改工作也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全面强化税收征管。扎实推进纳税评估,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力强化各税种管理,税源管理有效加强。加强户籍管理,全面换发税务登记证,共换发107万户。进一步规范对计算机开具发票的管理,建立健全发票管理新机制。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内税控收款机供应商供货资格及选型招标工作。采取欠税公告等法律手段,大力清理欠税,共清缴以前年度欠税18.8亿元。推行税收会计集中核算,全省已有9个市推广应用电子缴税入库系统,税款监管进一步加强。全面加强流转税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纳税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省共清理认定了1.1万户一般纳税人。强化“四小票”抵扣凭证管理,加强对用票企业的实地核查,重点开展对农产品收购加工、废旧物资行业以及零申报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等的纳税评估。完成11.1万户一般纳税人“一机多票”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一窗式”管理,实现“一窗式”票表税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保持高质量的运行态势,对增值税重要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得到加强。认真落实消费税政策调整,积极做好民政福利企业政策调整的试点工作。认真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措施,利用车辆信息对摩托车生产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和重点检查。创新企业所得税管理思路,建立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自核自缴的汇缴新机制。加强汇算清缴后的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提高了汇算清缴的真实性、准确性。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重点税源监控及大企业管理,全力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进一步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外商投资企业盈利面达54.85%,比**5年上升3.59%。认真落实调整部分出口商品退税率等政策,切实加强征、退税衔接,加大评估分析和检查力度,提高预警监控能力,强化了出口退(免)税管理。
三、以综合征管软件上线为标志,努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把全面推广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抓紧抓好。在推广过程中,修订涉税文书523份,制定了税收征管业务岗责体系和征管业务操作规程,完成省级集中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成功开发应用23项基于CTAIS的外挂软件,做好电子申报、电话报税、税银库联网等功能的外部接口改造工作。推广工作历经启动准备、完善实施和分批上线三个阶段,全省国税系统CTAIS上线取得圆满成功,成功实现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达到了社会、纳税人、党政和国税系统内部“四个满意”,为我省国税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会议精神,按照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继续做好“三大系统”整合应用。开展数据监控预警和跟踪分析,加强数据应用,科学指导税收征管和组织收入工作。加强运维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安全防范,确保了各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以建设效能机关为目标,科学规范内部管理。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内部管理进一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强化预算管理,按照向基层、征管、贫困地区倾斜的原则分配经费,发挥资金保障作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对珠海等7个市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对51个建设单位基建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送审金额40507万元,审核金额35189万元,审减金额5318万元,审减率达14%。强化基本建设管理和资产管理,积极实施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规范公文运作,实施公文差错通报制度,举办公文展览,加强会议管理,推进视频会议制度建设和管理,办文、办会质效有了新提高。求真务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调研及科研成果丰硕,机关作风有了新转变。加强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了服务科学决策的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开展专项督查,保障了上级决策的贯彻落实。制定了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扎实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后勤管理,加强安全工作,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机关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企
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学习十七大精神后,感触颇深。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以来的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2012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迈出的一大步,所得税法内容多,操作难度大,为尽快掌握税法内容,一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二是在每天点名后和大家一起学习,通过十七大精神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搞好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业务基础。同时为使全局税务人员学习贯彻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县局领导的安排下,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为检验学习效果,5月26日下午组织了全县各分局及局机关35人参加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经过两小时的竞赛,稽查局以总分274.2分荣获团体第一名,县局机关、岳坊分局分获二、三名;岳坊分局葛绍邦荣获94.5分荣获个人第一名,征管分局刘玉、局机关张秀芹分获二、三名。
二、大力宣传税法,提高社会纳税意识
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税收工作阻力,化解纳税人的误解和抵触,税政股结合实际工作,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针对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发展、民生”这一税法宣传主题,我股大力宣传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必要性,在税法宣传月活动中,一是认真编印税法宣传材料发宣传材料。二是亲自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宣传资料,接受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三是印制《车船税政策问答》、《省地税系统三项服务措施100条》、《省地税系统促进全民创业措施100条》等宣传手册发给纳税人。四是更新设在体委的税法宣传栏的资料。五是经与县第二中学鉴定协议,在二中设立税法宣传基地,并赠送近二百本书籍和资料,税政股的同志在二中举办了税收政策知识讲座;七是今年1月1日车船税委托保险公司代征,元月2日对保险公司进行车船税及其委托代征业务培训。
四、强力推进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
为贯彻执行该《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75号)通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蒙政办[2006]55号),地税部门征收的房地产税收实行“办证征收”与“查实征收”相结合的征收方式,2012年共征收房地产税收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城建税及附加万元;二手房转让征收税款(费)万元,其中营业税万元,城建税万元,教育费附加万元,个人所得万元,印花税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万元,土地增值税万元,水利基金8万元。
车船税收实行“一条龙”管理
对车辆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各项税收的管理,在实际操作中优化服务,实行“一车一证,一车一票”,严把政策,使货物运输税收取得新突破,2012年上半入库税款万元,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所得税,印花税。
六、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是地税部门的重要职责,在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努力拓展政策空间,用足用活各项税收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严格操作程序,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下岗职工、残疾人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在生活上比较困难,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我们采取送法上门的办法进行税收政策宣传,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纳税人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们与工商、劳动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全县下岗职工人数、及下岗职工从事再就业的人员的分布、从业情况、地址,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况及分布等,同时根据这些情况,我们到经营户中,对他们情况进行了解,宣传相关政策,告知他们可以享受到的优惠政策。在审批程序上,严格按照纳税人提出申请,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写出调查报告,税政股进行复核,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批。2012年上半年共办理下岗职工再就业104户,月税款11817元,残疾人12户,月减免税款572元,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减免税款3户,月减免税款276元。同时审批企业财产损失60多万元。
八、认真做好税收调研,为上级领导作好参谋
税收调研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手段,特别是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地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必然遇到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税政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大局,以为地税工作的中心服务为目的,根据市局、县局的要求,深入地进行税收调研工作。一是开展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情况调查并写出《关于建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与实践》就建安、房地产企业所得征管进行探讨;二是针对现行税收政策对民办学校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写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税收政策的思考》等调查报告。
2012年税政股主要工作思路是:
一、搞好税法宣传和税收政策的咨询工作,为征纳双方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举办企业办税人员培训班,(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应用软件),配合征管股搞好法制员的培训工作。
三、搞好税收调研和税源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四、按规定认真做好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税收减免的审核和调查工作。
五、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及基金费的征收指导工作,按领导的指示做好“一票多费”工作。
六、搞好现代化分局建设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关键词:石油储备,资金保障,成本控制
石油储备建设投资巨大,资金筹集和成本控制问题始终是各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的焦点和难点,石油储备制度成熟的国家也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值得借鉴。
一、其它国家石油储备的资金保障与成本控制
(一)石油储备的资金筹集方式
石油储备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各国筹集储备资金的渠道方式不尽相同。
1.美国石油储备资金的筹集
美国政府战略石油储备的建设资金和石油收储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到2000年,战略石油储备共花费215亿美元,其中储备设施建设和操作费用53亿美元,购买石油及运费159亿美元。
为了减轻石油储备的财政负担,从1995年起,美国政府利用其富余的石油储备设施开展商业化运作,不仅向国内企业出租,还向国外用户提供储备服务,包括:(1)出租转让尚未充分利用的储备设施;(2)在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开辟外贸分区,为境外石油消费国和生产国提供储备石油的服务;(3)利用战略石油储备基地过剩的能力为商业储备提供有偿的储存空间。
2.日本石油储备资金的筹集
日本的政府石油储备主要由石油公团(后改革为资源机构)投资和管理。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的资本金由石油公团出资70%,另外30%由民间石油公司出资。建设投资一部分是政府通过预算直接拨款,其余部分由石油公团通过政府担保、发行政府担保债券(政府补助利息)和非公开债券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然后无息贷款给国家石油储备公司(即储备基地)。国家石油储备的收储资金,由石油公团通过政府担保、发行政府担保债券和非公开债券,以及承兑债券等方式,向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国家石油储备公司,政府通过预算对贷款利息进行补助。政府石油储备的运营管理费用,全部由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给石油公团,再由石油公团支付给国家石油储备公司。财政资金主要是依靠1978年设立的石油税来筹集的,这个税对所有的原油和进口的油品征收。
企业石油储备资金是由各企业将储备成本纳入产品价格之中筹措。同时,政府还提供一定的支持:一是为私营石油公司购买储备用油提供低息贷款;二是日本开发银行和冲绳开发财团为储备设施建设提供低息贷款。
3.德国石油储备资金的筹集
德国以机构储备为主,并由储备联盟(EBV)来实施管理。EBV石油储备的费用来自银行贷款和会员交纳的会费,政府不提供补助。
1978年,EBV成立时所需资金全部来自银行贷款,总额为25亿欧元。到2001年3月底,贷款额增加到36亿欧元。EBV不需偿还这些银行贷款,但需支付贷款利息。在EBV因国家法律修改而解散的情况下,其债务由政府承担。
德国法律规定,所有炼油厂、石油进口和经销公司是EBV的法定会员。会员须在每月底前向协会申报本月进口或生产的数量和品种,并于下月底前缴纳相应的会费。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由会员大会决定后经联邦经济部长与财政部长批准。逾期交费需支付比欧洲央行借贷利率高3%的滞纳金。EBV的会费收入主要用于石油销售经营、支付银行利息及储备设施的租金。
德国法律允许EBV会员将其缴纳的会费纳入石油商品售价,只需在发票上注明“此价格含法定储备费用”,并列出具体数目,各销售环节均按此开具发票。因此,EBV会员缴纳的会费实际上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德国的商业石油储备费用由企业自负。
可以看出,各国国情不同,储备资金的筹集渠道也各不相同,但总的趋势是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共同负担,只是各国的比例不同而已。
(二)石油储备成本控制的主要经验
1.石油储备成本的构成
石油储备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三项:建立存储设施的建筑成本、管理维护成本和购买成本。前两项成本所占比重较小,也相对容易控制,各国政府工程招标都有严格的程序和审计,一般都是在行政部门公开技术标准的情况下向全球各地企业公开招标,事后由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购买原油的成本比其它两项成本要高出很多,也很难控制,传统的审计和监督也很难发挥作用。储备油并不是一次性购买的,而是在几十年中逐渐购买的,否则哪一届政府都支付不起这么大的账单,而且一次购买太多原油,会搅乱整个原油市场,自己的成本也会升高。因此,如何尽量地降低储备油的购买成本是各国石油储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此外,还有风险成本,包括收储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建设维护过程中的自然风险,投放过程中的运输风险等。为了避免和降低损失,必须对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防范。
2.主要国家石油储备成本的控制——以美国为例
在已有的石油储备大国中,美国在石油储备成本控制上的做法比较科学,也有一定代表性,其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是奉行“成本最低”原则。美国石油储备的第一原则是“成本最低”。美国政府认为,尽管影响美国经济安全的石油供应中断的可能绝对存在,但这种中断的数量和严重性几乎无法预测。如果国家受到全面攻击,炼油厂和运输管道必然是攻击的对象,如果这些设施被摧毁,即使有再多的原油也毫无用处。美国能源部给石油储备办公室的指示是“成本最低”,因为这个指标最好衡量和控制。
二是根据成本效益分析确定石油储备方式。例如,盐穹储油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成本最低的石油储藏技术,在美国修建盐穹储库的成本大约是每桶1.5美元;每桶储备石油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是25美分。如果采用地上储罐设施,每桶的设施投入需要15~18美元,至少是盐穹的10倍。而美国具有得天独厚的石油储备条件,墨西哥湾附近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得克萨斯州境内集中分布着500多个盐穹,靠近石油化工产业带。美国政府利用这些盐穹建成了4个大型储备基地,既临近码头,又距大型炼厂不远,还有发达的管道设施可以快捷地把储油传输到用户手中,大大节约了成本。
三是坚持市场化操作。一般来说,各届美国政府会根据自己的计划对石油储备办公室发出购买指令,加入提交国会的政府预算。为了降低购买成本和避免对市场价格的冲击,储备石油的购买采取公开竞标方式。在实施购买行动时,首先由能源部战略石油储备办公室提前向社会公开购买计划(包括数量、品种、交货地点、时间等)和竞标时间,拟参加竞标的公司须向战略石油储备办公室出具银行信用证等资质证明,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竞标。在竞标中报价最低者中标。另外,招标规定还允许中标的公司推迟交货。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让中标的公司拥有很大的灵活性来决定何时采购、如何交割、如何进行套期保值等,降低报价。而且,市场上的其他参与者也摸不到中标公司什么时候会到市场上去买油或补充存货,所以也无法操纵市场。
四是选择好采购方式和采购时机。招标采购中,40%来自与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签订的长期供应合同,其余是市场现货招标采购。通常选择价格低迷时采购,既要避免引起市场价格波动,又要防止造成石油储备资金损失。
五是实施“矿产资源特许费换石油”,即允许租用联邦政府外大陆架的公司用直接向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提供石油的方式代替缴纳矿产资源特许费。从1999年克林顿政府开始到现在的历届美国政府,都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石油储备的库存,减轻财政负担。
二、我国石油储备的资金保障措施
我国石油储备的各类资金应通过财政支持和利用社会资本两种渠道来综合保障。政府储备资金应以国家投资为主,并广开融资渠道,利用政策性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予以解决。法定储备的资金以企业为主解决,政府提供一定的支持;商业储备的资金应完全由企业自行解决。
(一)财政资金支持
1.建立石油储备基金
为了加快石油储备基地的建设,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可考虑建立石油储备基金,在国家预算中专户管理。其资金来源应以政府拨款为主,政府和民间多渠道筹集。政府资金可以通过开征相关税收或附加费的办法筹集。社会资金可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取。
可在国家石油储备基金项下,设立“石油储备资金”和“石油储备建设与运营资金”两个账户,由财政部委托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管理。石油储备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收入包括国家财政逐年投入的资金、动用储备石油收回的资金等;支出包括支付收购油料的货款、运杂费等,必要时还可平衡财政预算。石油储备建设与运营资金的收入,包括国家财政投资、银行贷款、出租储运设施的收益及运营收益等,支出包括石油储运设施建设费用、石油基地管理维护费用。
2.动用外汇储备
我国的外汇储备目前已经超过12000亿美元,居世界首位。从国际汇市情况看,这样大规模的外汇储备也孕育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如果将石油资源视为一种新的储备资产,那么石油储备可以成为外汇储备投资的对象。在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成立之后,外汇储备转化为石油储备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将外汇储备转化为石油储备的一种方式是,如之前汇金公司对国有商业银行注资一样,由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直接增加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的资本金。所用外汇主要在国际市场购买储备油,不在国内进行二次结汇。另一种方式是由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或主要石油企业、民营石油资本共同在海外组建石油产业投资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石油资源,为石油储备提供稳定的油源。外汇储备以购买基金的方式间接转化为石油储备。
3.开征石油特别消费税
可结合我国将要进行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设立石油特别消费税,在每升石油消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资金。如果我国在每升石油产品中加收1分钱,对消费者影响不大,但每天就可以有近千万元的收入,1年就是36亿多元。
石油的消费者是石油储备的直接受益者。按照“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为建立国家石油储备而设立特别石油消费税是合理的,从其它国家来看,也是有先例的。石油储备特别消费税可以成为石油储备设施建设、石油储备收购及其维护的主要资金来源。
4.对企业法定储备给予支持
企业因承担国家义务而额外增加的法定储备,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支持。这方面可以借鉴日本政府的经验:为企业购买储备用油提供低息贷款,免征储备油进口环节税,鼓励国家开发银行为企业储备设施建设提供低息贷款等。
5.实施若干免税措施
目前,国家已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中涉及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予以免征。这一政策应拓展到其它所有参与石油储备的市场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同时,对企业法定储备的进口石油返还或免征进口环节税。
(二)利用社会资本
1.发行特别债券
在建立国家石油储备的初期,固定资产投资的任务重,石油消费税的积累不足,为加快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建设,尽早使国家石油储备发挥作用,必须另外求资金来源,发行国家石油储备债券就是筹集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国家石油储备债券由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发行,用石油特别消费税作为担保,主要发行长期投资债券,发行的对象主要是中长期投资者。国家石油储备债券除了在国内发行外,还可以向国外发行。由于国家石油储备债券有石油特别消费税作担保,风险极小,是真正的“金边债券”,预计将有广泛的市场。我国居民的储蓄率一直很高,近两年资金流动性过剩问题严重,这一措施具有很大的可行性。
2.开放储备市场
石油储备资金筹集,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开放市场,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鼓励民营企业建立储备基地,国家租用。还可以由政府以特别许可的形式,委托具有资格的民营企业代替政府运营政府石油储备。这样既可以减少国家的财政负担,也可以提高运行效率。同时,在时机成熟时,也可利用政府石油储备基地富余的储备能力为商业储备提供有偿的储存空间。储备设施还可以由民间建设,政府租赁,长期使用。
3.建立规范的储备联盟会员交费制度
我国石油储备体系的终极目标是要建立政府、机构和企业结合的储备结构。国家应在适当的时候,鼓励企业组建储备联盟,并规定好联盟的会员交费制度。国家根据储备义务企业上年的经营量和全国机构储备量,确定其本年度需要交纳的会员费用。对于从事多种业务的一体化石油公司,要分别计算各业务板块的会员费,汇总计算其会员费。国家对储备联盟的各种收益应予以免税,当储备联盟遇到资金困难时,应提供财政贴息贷款。
三、我国石油储备的成本和风险控制
石油储备的成本控制包括采购成本控制、储存成本控制、动用成本控制,以及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采购成本的控制
石油采购成本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采购方式和采购时间。在长达30多年的过程中,发达国家的政府逐渐摸索总结出了一套原则和实践操作程序。这些经验包括:让市场决定购买行为模式;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购买;如果市场价格总体偏高不下,则利用各种衍生工具推迟交割时间;购买行为本身考虑到稳定市场。我国石油储备的采购应充分利用这些经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市场化运作
对于已确定的储备石油的收储和投放任务,要坚持按市场经济的规则运作,要引入竞争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进口原油和成品油时,原则上采用招标的方式,通知相关的外贸企业参加投标。委托中标企业订货、运输等。在国内市场收购时,以直供用户价配置。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政府确定收购价格。在采购工具上,应尽量使用长约,并配合以石油期货套保业务,锁定价格。
2.合理选择采购时机和采购数量
采购时机选择的原则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购买。这需要对国际原油价格的走势做出准确的分析,但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预测不准,反而会错过时机,抬高成本。为分散风险,各国都采取了分步实施的方法,通过较长的时间达到储备目标规模。
在采购时,控制每次的采购规模,并提高透明度,避免自身的采购造成国际原油价格的上涨。有关人士分析,如我国一周买进50万桶用于石油储备,国际石油市场是不会有大波动的。采购频率的安排,还要和我国财政支付能力结合起来。在既定的预算之下,要尽量减少资金成本。
3.早期以份额油为主
所谓份额油是指我国在国外的石油建设项目中参股或投资,每年从该项目的石油产量中分取一定的份额,而不是从国际原油市场上直接采购的方式。这种方式并不能降低采购价格,但是会减轻对国际油价的冲击,减小价格波动风险。
上述措施要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一个前提条件,即石油储备主体具有成本意识和市场意识。由于我国石油企业均已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对于企业储备来说,问题不大,关键是政府储备。所以,不论采用何种管理体制,国家石油储备管理中心都应该成为一个独立核算的机构。
(二)储存成本的控制
为了节约储存成本,可以采取动静结合的“三三制”,即对石油储备规模作如下三种分割,形成具有一定保值功能的储备结构:
1/3储备油必须保质、保量存储于库况最为优良的油库中。该仓储企业有保管之责,无架空轮换之权。即这部分储备油的轮换更新必须先进后出,而不允许反其道而行之。对这一部分储备油,每年必须安排轮换不少于1/2的数量。对此,应专门制定轮换费用的补贴标准,确保政府一旦需要动用,真正做到调得动、用得上。
1/3储备油可考虑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即在保质保量保值的前提下,可由仓储企业结合现货市场交易吞吐吸纳、轮换更新。特别应鼓励和倡导库场结合,建设石油市场,以便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储备油低成本轮换更新。对这一部分储备油可以适当允许架空轮换,但轮空期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遇特殊情况需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轮换以后的储备油质量只能提高,不得降低。如有增值,增值部分的1/2缴入石油储备基金专户,1/2留归仓储企业。但如通过市场化运作轮换后发生亏损,其亏损金额由仓储企业全额赔付。如发生数量、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轮空期未经批准超过3个月以上,则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取消存储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1/3储备油可考虑以等额资金参与石油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运作。对这一部分储备油的承储运作可另行制定专门制度,进行招投标,以确保中标仓储企业或其他有条件承揽此项业务的企业,有必备的经营水平和能力在石油期货市场上严格按套期保值的要求进行操作。如因违规操作和其他违纪运作造成损失的,应由承储企业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并视情节性质和程度进行处罚,包括取消承储资格,直至追究责任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与上述“三三制”相适应,储备油库中既有以静为主,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保质、保量的储备油;也有参与市场吞吐运作,特别是通过库场(石油市场)结合,实现低成本轮换更新的储备油;还有配合期货市场交易的周转库与交割库。这一动静结合的库存结构,有助于尽可能减少与杜绝存“死”油的情况,从而有助于相应减少财政补贴,也在相当程度上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动用成本的控制
石油储备动用时原则上采用竞价销售,通知相关企业参加竞购。储备管理中心向石油公司招标,再由石油公司按市场价格销售,回收资金交财政部的石油储备基金专门账户,用来补充石油储备。不能竞价销售的参照当时国际上同品种油价,附带相应的费用和损耗确定价格。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政府确定销售价格。
(四)风险防范措施
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的建设涉及到储备基地建设、石油采购、储藏、运输等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非常有必要在石油储备体系建设过程中引入商业保险来分散风险。实际上,在公共项目中引入商业保险来分散风险也是发达国家正在大力推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