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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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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

第1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紧紧围绕"5.30”国务院督导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吸取木里"3.30"、西昌"3.30"等森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切实保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宣传工作重点

不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备地要结合实际因地施道,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向众深推进。要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介,通过多渠道传输,共同发力。《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避险等基本常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举措、进展及成效等动态信息: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和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草原防火主体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在高森林草原火险期,各村要充分利用群众节日集会的机会,通过举办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文艺演出、森林防火知识竞赛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宣传覆盖范围,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

第2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短时间内就会给森林资源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为切实加强我市的森林防火标准体系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政发〔〕2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标准体系建设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意见》(政发〔〕4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并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村居、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活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以下统称各镇)要组织建立森林防火志愿者队伍参与防火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知识,强化依法用火责任,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防火期内,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和相关法律法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宣传。森林防火紧要期,市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适时高森林火险预警和橙色、红色火险警报。按照要求,各镇要在进山路口、村镇驻地、林区道路两侧、墓地等重点部位设置森林防火固定标牌,张贴宣传标语,制作悬挂森林火险等级标识旗帜,建立健全重点林区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预警体系。

二、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责任体系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责任制的“五条标准”,强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营林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各镇要健全稳定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确保精干高效,实行森林防火指挥的常态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职能和责任区,并积极帮助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防火期内,市政府根据需要禁火令,对野外吸烟、违规用火者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办)。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者、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管理、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三、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瞭望监测体系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先进科技,提高森林防火的科技含量,建立健全覆盖全市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加快森林火险预警体系建设,开展火险因子采集站点建设,山林面积万亩以上的镇各建1处,及时测报森林火险等级。加强瞭望台和检查站建设,按照1万亩林地建1座固定瞭望台的标准,用3年时间,完成15处固定瞭望台建设;按照5000亩林地建1处检查站(护林房)的标准,用3年时间,在主要进山路口建设31个高标准检查站(护林房),并配强配齐瞭望检查设备,将重点林区瞭望率由60%提高到90%以上。按要求加密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点,由目前的5个增加到10个,并完成老设备升级改造,实现自动探火功能,使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率达到80%以上,并实现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联网。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每300亩生态公益林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充实调整护林员队伍,对全市山林、沿海防护林及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林带实行无缝隙全覆盖网格化监管,在有山林防火任务的镇使用GPS护林员动态管理技术,提高对护林员的监管水平。

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阻隔网络体系

我市林区路网密度小,严重制约扑救力量的机动速度和日常巡护,为此,市政府继续实施森林防火通道三年建设工程,自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对豹山、笔架山、钱崮山、四舍山、东高山、莲花山、峙山等重点山头山系开辟完善森林防火通道162.375公里;对其它山头山系,由各森林防火镇统筹安排。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林业部门对林区道路进行合理规划,将为居民出行、旅游服务的林区道路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相结合,按照实现消防专业队伍徒步2公里半径作业圈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主路网建设并开展支路网(包括登山路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镇建设、硬化森林防火通道。开展生物隔离带建设。林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防火林区生物隔离带建设统一规划,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采取栽植生物防火林带、垒防火墙、打烧和喷洒有机灭草剂等方法,2年内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络。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和管理。目前,全市林区内零散坟头数量大,分布面广,多数森林火灾由上坟祭扫引发。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提倡多村联建、镇通建公益性墓地、骨灰堂,推行集约化安葬。新逝居民应进入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堂安葬,现有散坟逐步迁移至公益性墓地或自愿购买经营性墓穴安置或骨灰撒海,争取尽快净化林地视觉环境。公益性墓地周边要建设防火墙,开设不低于20米的隔离带,倡导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改变不文明上坟烧纸陋习,坚决杜绝在林内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爆竹。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经费和散坟集中、外迁工作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推广以水灭火的有效做法,水利部门会同林业部门搞好林区水源规划布局,开展水网建设,争取年内开始实施,做到平时抗旱、发生森林火灾时灭火。

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指挥扑救体系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办公室,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通讯运输工具,形成自上而下健全稳定、高效精干的组织指挥体系。大力加强森林专业消防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每个森林防火重点市50人的标准健全市级森林消防大队;8个防火重点镇各建25人以上的镇级专业消防扑火队伍,各建10-15人的镇级专业消防扑火队伍;500亩以上山林承包大户按照10人以上、500亩以下按照5人以上的标准组建专业森林扑火队伍。配备充足的扑火机具,防火期内集中食宿、全天值班备勤。各镇要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依托企业、村庄建立一定数量的森林火灾扑救预备队。市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紧急避险知识培训,不定期进行实战演练,使指挥员和消防队员熟练掌握预案程序和扑火战略战术,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具装备体系

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增加先进的森林防火机具装备数量,保证充足物资储备,是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的迫切需要。年,市建设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储备库一座,储备300人的扑火物资;每个重点防火镇建设一座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储备库,储备100人的扑火物资,扑火物资主要包括灭火机、油锯、水枪和二号工具等。每年对扑火机具进行及时补充,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能够随时调用。每支森林消防专业队要按照10-15人的标准配备1辆运兵车,实现快速反应,要配租配强灭火装备,增加先进、新型、高效的灭火装备和以水灭火的机具。

七、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资金保障体系

积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森林防火社会化投入机制。各镇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和森林面积的增加适度增长,重点用于森林防火通道、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森林防火检查站(护林房)、瞭望台、林火视频监控点、林内墓地规范化建设、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扑火物资与装备、运兵车辆配备、手持GPS系统、森林防火专业培训、防火奖励等。按照森林防火经费由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每年都要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中各自护林队伍建设、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和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等。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3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副区长

同志们:

×这次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安排部署今年防火期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

×一、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压力感

×森林火灾事故是当前全人类面临的重要自然灾害。当前我们拥有的林场,基本上是人工营造和维护起来的,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使多年的绿化成果毁于一旦,而且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森林防火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相对于其它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蔓延快、危害性大、扑救困难等特点,更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月中旬以来,黑龙江省等地相继发生多起重大森林火灾,我区个别地方也发生过小型火警,这些都给我们的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近期,国务院、省、市先后下发通知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月日市里又召开了林业工作会议,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专门进行了强调。

×从我区的防火工作看,近几年来,各乡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林业发展的政策和指示精神,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加大力量,积极开展林业生产和防火工作,取得了连续十年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的好成绩,全区林业生产也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全区林地面积达到万亩,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万立方米,丰富的森林资源已成为我区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和森林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林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生态建设、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更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自去年以来,我区连续两年降水丰沛,山上植被生长茂密,林内可燃物较多,火灾隐患程度大大增加。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和山区的进一步开发,进山入林从事旅游、生产的人员不断增多,森林面临着众多人为因素的威胁。二是有些单位的领导,特别是非重点林区和个别旅游开发单位的领导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对一些烧荒和烧地堰等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三是防火宣传力度不够,野外火源管理不完善,违章用火时有发生。四是对森林防火投入不足,值班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都是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隐患,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从月日起,全国进入森林防火期。对于我们来讲,一方面山上植被已基本干枯,另一方面传统节日相继来临,城乡人员外出、上山增多,整个防火期都是关键时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从现在开始,就要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时刻把防火放在心上,把责任落实好,把工作做扎实,把有限的森林资源保护好。

×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识人人皆知。各乡镇、林业部门和重点防火单位要采取出动宣传车、粉刷标语等多种形式,以《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防火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入乡村、集市和重点林区周围进行巡回宣传;要注重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集中力量开展全方位、不间断、无缝隙的宣传,确保不留空白和死角。各旅游景区和重点林区要对森林防火宣传设施进行一次刷新,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或补齐森林防火固定宣传标志,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和栏目,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在全区营造浓厚的防火舆论氛围;要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对重大火灾事故及时公开曝光。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森林公园、旅游开发公司、索道公司的门票要印制森林防火警示用语,或者附加森林防火宣传单,在交通、旅游等服务设施上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二)要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大防火执法检查力度。野外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控制住了火源就基本控制住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控制火源特别是林区用火作为一项超前性的预防措施来抓。在防火期间,要严格控制进山入林人员,坚持火种检查收缴制度,严格控制火种上山。、等旅游景区、索道公司要在检票口处设立烟火检查站和寄存处,不允许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山。各国有林场和集体重点林区也要在主要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严防火种进入山林。要坚持依法治火,严格控制林区生产用火,对必须进行的生产用火,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批,用火责任要落实到人,监督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位;对在林内和林缘从事烧荒、上坟烧纸、旅游野炊、吸烟等非生产用火的行为,要落实强制管制措施,对违犯规定、擅自使用火种者要严加处罚,对造成火灾的要依法严惩。从现在开始,要在全区范围内严禁野外烧荒,区政府将公告,广泛张贴,做到家喻户晓。在防火关键时期,对旅游点、风景区和火灾多发区等重点区以及进山入林路口、墓地等关键部位,各防火责任单位要增加防火力量,实行重点防范,死看死守。特别在“元旦”、“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区进行盯防,确保万无一失。各级防火机构特别是林业公安、森警大队要加强野外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违法就抓;各国有林场和防火重点村也要在防火关键时期以护林员为主组成防火巡逻队伍,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村及公安、民政部门要做好非正常人的管理,特别要对在林区周围居住的这部分人员搞好摸底排查,逐人落实监护人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三)要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可靠保障。林业部门、森林公园和旅游开发公司要组建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各乡镇要建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人以上的义务森林消防队,配备好专业扑火机具,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各国有林场、各防火重点村也要成立防火预备队,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迅速组织扑救。要加强对防火队伍的管理,对各类防火队伍要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保持队伍的长期性和连续性。要加大对扑火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扑火队员学习防火扑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努力提高防火队员的科学扑救能力,并适时组织防火扑火演习和体力训练,增强实战能力。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发挥驻地群众防火第一线的作用,积极发动他们投入到防火工作中去。要建立健全护林组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固定的专职护林员要落实专职护林与防火“一岗双责”责任制,充分调动广大护林员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在扑火过程中,扑火队员要特别注意扑火安全,严禁动员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人参加扑火,坚决杜绝因扑火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等。

×(四)要加强林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扑救能力。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性质,必须要有一定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做保证。近几年,我区陆续建成的林火监控中心、林场和寺林场的了望台,投入使用后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我区的防火设施还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求。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物资和劳力投入,配备好防火器材,力所能及地改善防火条件,确保防火工作实际需要。对现有的防火通讯设备和专用扑火工具要进行及时维修,保证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林业、通信部门要协助重点林区搞好通讯设施及工具的配备,保障森林防火指挥畅通、扑救及时。各重点林区还应筹集一定量的森林防火资金和物资,以备扑火急需。

×(五)要加强值班调度,准确掌握火情动态。区、乡防火机构和防火单位在防火期内要坚持小时领导带班、职工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及时传递。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防火调度,及时掌握了解防火动态,一旦出现森林火灾,领导同志要亲赴火场,靠前指挥,迅速组织力量及时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要严格实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有火不报或大火小报。对因不及时报告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切实加强领导

×全区各级防火责任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总理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林业部门是重要责任人、管林单位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责任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逐级落实好防火责任。刚才,区政府同各乡镇、国有林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各乡镇和林业、安监部门也要按照区里的要求,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各国有林场和防火重点村也要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护林员,同他们签订防火责任状,明确防火责任。

×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防火指挥机构,成立防火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并落实好相应责任,凡未成立或未调整的单位要抓紧成立或调整,责任制未完善落实好的也要抓紧完善落实好,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对因领导失职、工作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的有关责任人,将按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4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第二条凡本区内的一切森林、林木、林地火灾(以下简称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下简称森林防火)工作,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林区各单位要在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确需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六条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七条区人民政府组织林业、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农业、卫生、教育体育、气象、电信、广电等有关部门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区防火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区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国有林场都应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本规定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负责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负责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负责培训森林防火专业队、半专业队和义务扑火队人员的扑火技能和安全常识;

(五)负责维护、管理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六)负责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案,及时科学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负责管理野外用火,制止违章用火行为;

(八)协助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九)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森林专业消防队,并配备扑火机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相应建立扑火队伍,根据森林分布情况,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制定森林防火公约,开展争创无森林火灾单位等活动。

第十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处置火灾事故。对擅离职守和脱岗的值班人员,发现一次予以警告,责令写出检查,并扣发奖金补贴。连续发现两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带班领导发现一次责令写出检查,并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两次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一条建立火情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

火灾发生后,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前款规定的,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在指挥扑火的同时,应当将森林火灾情况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一)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受害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四)起火1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五)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七)镇行政交界区危险较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十三条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定专人做好森林火灾情况和扑救情况记录,对火灾可能蔓延的地方,应当发出警报,并通知毗邻地区做好防范工作。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或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在火灾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所,由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各镇人民政府或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人员清理和看守火场,经区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待彻底熄灭余火后,方可撤出守护人员。

第十五条发生森林火灾扑救后,各镇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它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写出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区人民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凡年度内未发生森林火灾的镇、国有林场,由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森林防火工作应当履行的职责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并根据情节轻重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构成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度内发生2次一般森林火灾的(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重伤1——5人),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予以通报批评。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50公顷,或死亡1——3人,或者重伤5——10人),对镇政府、街道办进行通报批评。镇长、街道办主任向区委、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分管镇长、街道办主任给予通报批评。

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50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或死亡3——10人,或者重伤10——30人),对镇长、街道办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分管镇长、街道办主任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发生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30人以上),对镇长、街道办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对分管镇长、街道办主任给予行政降级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及森林防火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处理。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及实弹演习、爆破活动,分别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处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级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60天内,向区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期满不申请复议、不又不履行的,区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5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1.1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__*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预案》和《__*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本县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努力把全县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__省实施办法》、《__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__*县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基本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降低损失;整章建制,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__*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4)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5)因当地力量不足,需县里支援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1.1人员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武装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监察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电信局局长、县广电局局长、县安监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国土局局长、县扶贫开发局局长、县司法局局长、县支高办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队长。

总值班主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1.2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重、特大森林火灾工作实际需要和《__*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扑救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协调。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 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各组的具体任务如下:

(1)综合调度组

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林业主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直接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县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

(2)后勤保障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宣传报道组

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按归口管理统一口径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情况。

(5)技术咨询组

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领导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召集专家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工作程序

(1)按照本预案启动条件,需要启动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将火灾情况报请县森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2)预案启动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各工作组人员安排和分工方案,经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同意后迅速函告或电告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按照县防火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函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3)上述工作程序,除第一款外,其余环节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或传真通知等方式。务必做到工作高效、责任明确。

2.2.2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武装部: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加强防扑森林火灾培训演练,积极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县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全县森林防火的组织、扑救、检查和监督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完成其它临时指派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训练,加强林区城镇、乡村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林区城镇、乡村消防和森林火灾的共同预防,确保安全;指导森林公安机关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森林防火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和督促对发生森林火灾违纪人员的调查处理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县交通局:加强对本系统司乘人员的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等,按规定办理森林消防车辆免征有关规费等相关手续。

县电信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通信联络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协调广电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相关单位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安全措施,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和安全事故。

县环保局:负责对县辖林区的企业厂矿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关闭、整改污染大,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企业厂矿、旅游景点。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将县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拨付和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预、拨付和使用等有关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等方面的问题。

县卫生局:负责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医疗等问题。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学校和教育单位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监督林区学校和教育单位落实森林防火安全措施。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做好全县林火卫星监测工作,及时通报所发现的林火信息,协调解决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加强林地管理监督,消除林区矿山等野外火源隐患。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火灾灾民考察发展经济项目,发放扶贫贷款。

县司法局:负责搞好林业法律法规解释宣传工作,调解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纠纷。

县支高办:负责高速路各施工标段森林防火的安排部署、责任 落实、监督检查和因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协助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协助培训森林消防专业和半专业队;组织消防队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3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努力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狠抓森林防火行政、业务双线责任的落实。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向全县;遇有高火险天气时,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全面监测火场天气状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林火监测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地面了望台等密切监视林区火情,全面详细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般火情,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亩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和燃烧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5)本县省与邻省市县或者邻县区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级别和职责。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达1500亩以上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威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情况,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全力扑救的同时,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请求市上支援。

4.1.2П级响应

当发生火灾持续燃烧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0亩以上,或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市、县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市林业局和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及时组织赴火场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调动扑火力量。

4.1.3Ш级响应

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场并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1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控制或发生需要跨乡镇支援扑救的火灾时,组建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局长赴火场协助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按组织扑火机构级别要求,由同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等原则,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要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上,要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

4.4应急通讯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

4.5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4.6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必要时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4.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8.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和驻军、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参加扑救工作。

4.8.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它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就近增援为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命令,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当地驻军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武装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当地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

4.10.1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政府。

4.10.2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4.10.3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0.4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政府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县林业局根据有关火场资料和乡镇政府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或组织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根据有关规定,县民政局会同火灾发生地政府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并保证重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 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林业局根据县政府和市林业局的要求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6综合保障

6.1通信保障

建立县、乡、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讯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物资储备保障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各自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6.4资金保障

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财政经费,按《__*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6.5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方面能够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提供技术支撑的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6.6培训演练

6.6.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对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职工、群众进行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普及森林防火、扑火安全常识,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林区民兵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与演练,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6.6.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县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森林受害面积已达100亩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越__*县与外县行政界线的;

(3)起火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4)自然保护区发生森林火灾,蔓延迅速,12小时尚未控制明火,并有酿成大灾危险的;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居民区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

(6)因当地力量不足,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扑救或县政府有明确指示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我县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其修订和实施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分别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依据《__*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林业局解释。

第6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1、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2、加强消防宣传,提高全民预防和抵御火灾能力。

3、冒险是火灾之源,谨慎为安全之本。

4、火不留情要人命,预防在先最要紧。

5、增强防火意识,掌握逃生常识。

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消防安全是一种责任,为己为家为他人。

8、人人关心消防事,家家户户保平安。

9、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10、共筑心中“防火墙”,搭起生命安全网。

11、安全能聚千家财,火灾可焚万户心。

12、人人参与消防,家家幸福安康。

13、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14、严禁圈占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15.珍惜生命,远离火灾;全面动员,杜绝火患。

16.多一些消防知识,少一分火灾威胁。

17.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18.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

20.齐心协力除火患,国泰民安事业兴。

21.消防有法可依,违法必受处罚。

22、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社会。

23、政府主导,齐抓共管,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24、全民齐动员,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25、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26、消除火灾隐患,创造美满生活,构建和谐社会。

27、防火常识进校园,自防自救保安全。

28、消防宣传进万家,平安相伴你我他。

29、勿忘火警“119”,患难时刻真朋友。

30、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31、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32、消防情系你我他,预防火灾靠大家。

33、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

34、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

第7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2011年,我乡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的领导下,坚持和谐发展,竖立服务理念,认真贯彻(国发23号)文件及市文件精神,以及县政府、县安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并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开展了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基础设施建设等为主的创建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活动,为不断深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以创建为平台,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以宣传教育为推手,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是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我乡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把抓领导,领导抓放在安全工作首位,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安全责任,根据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了安委会成员,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协管领导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同时,各村也成立了安全生产小组,落实了安全协管员,使我乡建立起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办人员日常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乡里通过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到安全工作提前安排布置,提前检查整改,乡财政落实了安全工作经费,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合理经费一律实行实报实销,并且做到车辆优先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调度,做到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为全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以及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各副职领导、各村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要求落实到企业业主和各类操作人员头上。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在全乡形成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为做好全乡安全生达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由于我乡企业呈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的特点,大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相对比较低,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和有效实施,这就会产生事故隐患,以至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加强安全知识培训,不断督促企业提高的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对企业法人和安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的培训3次,提高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认真贯彻特种作业、安全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特种作业单位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发现隐患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营造一个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乡联合安监、质监、建设,行政执法等相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的分工协作方案,建立完善的关系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同时,借助各类媒体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大安全”的社会氛围。四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经费、安全生产保证金和保险金60万元。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理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被尽快建立起目标明确、约束到位、有效监管、激励有力的一整套规范易行且能确保安全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今年全乡共设立各种规章制度8种,重新制定全乡及重点企业、单位行业、重点部位的事故救援预案2种,使我乡的安全工作生产监督管理向正正规化、科学化、合理化发展,提高了我乡安全生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群众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和落实者,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我乡紧密结合乡和农村实际,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开展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今年共悬挂横幅8条,警示标语50余条,组织观看安全生产电影600人次,发放安全生产资料600余份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不从事没有安全保障的工作,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进入没有安全保障的场所,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融入安全,让安全生产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隐患天天查,警钟时进敲,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四、排查隐患、强力整改

乡政府始终把开展专项整治、排查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工作。坚持每旬一小查,每一季度必须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建立了排查隐患及整治台帐。今年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森林防火、水力发电站、学校和山地灾害防治等几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时时抓、随时查,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用铁的纪律、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重拳出击,彻底根除安全隐患。加大查处力度,对那些不重视安全工作、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力的人和事,不手软、不留情进行从严处理。今年共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三次,做到旬重点检查一次,检查企业6次,检查食品卫生3次,检查农村及林区森林防火32次,检查山地灾害6次。消除安全隐患6个,有效防范和遏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抓好企业安全。我乡部分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管理水平低状况,针对此情部况,乡安办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发生。二是抓好农村机动车安全。随着经济发展,农村的农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不断增多,且有大部分无证驾驶,农用车载客、超速超载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辆全面进行普查登记,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机动车的源头管理。到目前为止,全乡无一例安全生产事故,为全乡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及交通安全环境。三是抓好农村及林区森林消防工作。我乡按照上级关于建立消防工作防火墙的通知要求,投入65万余元修复33.5公里防火线,防火林带购买了森林防火消防器材,为确保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火墙,各自然村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完善了防火池塘,大力改善了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大力提高公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和技能,全年没有农村及林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从而确保了全乡(场)连续31年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三是抓好学校安全。对学校校舍、围墙、通道、体育设施、食品卫生等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存在事故隐患的,迅速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严禁以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劳动。同时在学校普遍开设安全常识教育课,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

五、长效机制、科学发展

随着我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救援预案的建立健全,标志着我乡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事故救援等的建立健全、规范上墙,使我乡安全工作从计划、组只实施、检查整改、总结反馈信息的各个环节有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对事故发生后,从报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等环节有了事先的准备,安全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制可依、有制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从而使我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落实得以真正体现。

六、存在的几点问题

1、由于各企业、行业、重点部位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层次不等,使得我乡在安全生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确保我乡安全生产更上一层楼;

2、由于安全监督管理基础差、资金少、与现代安全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差距;

3、部分人员思想滞后,放松学习和了解安全还不具有驾驭安全工作总体形势和分析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七、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督促各部门和各村紧紧抓住本地区、本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环节,将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作为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事故问责制度、告诫制度的执行力度,强化各部门及各村的责任意识。

三是狠抓我乡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摸清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实行跟踪复查制度,督促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第8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防火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县旅游行业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7年全县旅游行业冬春消防安全工作,县旅游委成立全县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潮 县旅游委主任

副组长:颜兆宇 县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成 员:许琰玫 周敏 汪小东 彭元军 冯朝晖

韩松

三、工作内容

(一)突出重点,全力排查火灾事故隐患

旅行社:重点做好经营场所和游客出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电器设备、灭火器材等进行检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加强对导游人员消防安全宣传管理。做好游客出游期间消防安全提醒工作。

A级景区:重点做好森林消防、古民居、古建筑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警示工作。同时,针对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加强巡逻检查、值守,明确专抓领导,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

星级饭店:重点做好特种设备、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厨房、客房、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宿舍等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巡查制度,加强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监控人员要高度重视报警信息,及时与巡查人员沟通联系,将安全隐患处理在萌芽状态。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突出热点,强化员工消防教育培训

全县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等单位场所,进一步强化员工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的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考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全员消防“一懂三会”工作措施的落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定期开设“消防安全课堂”,带头宣讲消防常识,带头演练消防技能,以此推进全员学消防工作的深入。特别是要加大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学习,通过学法、守法、遵法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至20187年3月31日,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76年121月18日前)。对全县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发动,逐级动员。各乡镇、各涉旅企业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涉旅企业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总结考评(2018年3月底前)。各涉旅企业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历来是火灾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又是节庆和重大活动相对集中时段。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召开动员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和工作职责、检查的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和手段,落实专项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按照“全覆盖”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地检查,要将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及时发现整改。

(三)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旅游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强化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全国、全省“两会”和元旦、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

第9篇:关于森林防火的常识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强化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抓安全、时时刻刻抓安全、安全生产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

三、时间安排(略)

四、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重点开展9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森林防火安全整治。由李俊杰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与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山林巡查力度,加强林区内和林缘带居民、单位的管理,坚决查禁野外用火;加强对乡镇防火工作的督导调度,确保责任落实、物资装备、灭火队伍“三到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落实好重要节日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划片包干,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问题。县旅游局要加强旅游景区内山林防火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配齐村级护林人员,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看护人员,加强各辖区内的山林看护。

(二)海上运输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参与单位:公安边防大队和港务公司。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全县航运企业和蓬长航线所有客货运输船舶进行检查整治,带病船舶一律不得出航;督促海上运输企业特别是客滚运输船舶,严格执行超抗风等级停航避风、车辆安全检查、车辆绑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北五岛营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航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北五岛客货运输畅通,严禁非法运输和超载等违规行为。海事处负责组织对船舶海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查处逃避签证船舶违规出航等问题。县公安边防大队负责查处违规出航、非法载客的“三无”船只。港务公司要加强对游客进出港和上下船环节的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船,确保人员安全。交通运输、海事、边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非法登陆艇、采砂船和运输石料船只专项整治,对海上运输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联合各乡镇和渔业部门加强对航道的清理,及时消除海上运输隐患,确保海上运输安全畅通。

(三)渔业生产安全整治。由马克勤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渔业船只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作业、违法载客行为,纠正漂载、超载、超航区作业不穿戴救生衣等行为;加强对渔业运输船只、各种垂钓船只的监控和管理,深入开展江瑶贝非法开采和违规“海上拖泥”船只清理整活动,对各种违法违规渔业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渔船动态管理责任,确保所有船只可控、在控;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大风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每一位渔民,落实渔船返港、渔民撤离上岸措施;加强渔港内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现渔港火灾事故。县公安边防大队要加强对“三无”渔船的查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渔业生产环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冬季渔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渔民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好大风天渔船返港、渔民撤离上岸措施。

(四)公共消防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参与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体育局、商务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歌厅、网吧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学校、“九小场所”、医院、敬老院、重点机关单位等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通道是否通畅,防火设施是否配足,电力线路是否老化,技能操作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特别是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县商务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商场、超市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性能良好。医院、敬老院以及机关单位也要加强本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居民区的检查,教育群众摒弃私自堆放柴草、堵塞通道等行为,要加强对私自存放燃油居户的教育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由李俊杰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建设安全需要,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坚决杜绝不达标的材料进入工地、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施工;针对事故高发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违章操作行为,抓好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燃气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供热、燃气经营企业压力容器、管道、筏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液化气罐的检测检验,严防爆炸、泄漏事故发生。

(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务局。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超速、超载、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发挥电子警察作用,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学生放学等重点时段、事故多发地段和人员密集路段的管控,坚决杜绝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乘驾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机动车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运输企业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控,密切掌握其运行动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公安、交通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公交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县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农业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好乡镇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低的问题。要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海泥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运送“海泥”。

(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由胡志德常务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公安局。参与单位:县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海事处、港务公司。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县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防范危险品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对存在的重点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县商务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审核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不予核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加强监管。县交通运输、海事、公安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及装卸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出现偷运和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县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许可和批发企业春节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冬季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贩运、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八)电力安全整治。由吴吉壮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供电公司。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加强全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供电公司、风电公司等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治理市场、超市、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育保苗企业的用电安全隐患;对重点隐患和涉及多个部门的电力安全隐患,及时协调进行整改。县供电公司负责对电网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线路及设备安全隐患。要加强电力施工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配合乡镇和用电单位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开展隐患整改。

(九)校园安全整治。由陈端梅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校舍、学生宿舍的建筑、消防、用电安全情况。检查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学生食堂卫生情况、放射物质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走廊和平台的护栏高度是否符合规定。要组织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任何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予以整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及其它设施设备坚决停用,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

其他各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针对供热锅炉和冷藏企业液氨管道的安全专项检查。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广播电视、通信、供水、供暖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在辖区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各级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单位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迅速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制订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措施方案,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靠上去,严格细节管理,解决好具体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查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隐患治理。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冬季安全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隐患,要登记备案,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我县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该监控的要监控到位,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确保不出问题。对因历史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下大气力一个一个进行解决。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各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要开展持续的、不间断的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监控措施。检查中,要将日常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隐患及问题要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三是要突出企业和基层单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基层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要结合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加大对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下沉人力精力,督导企业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山林防火、公众消防、海上救生等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发放明白纸、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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