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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的制定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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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政策的制定

第1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当你的企业推出新品牌新产品,即将要开发新市场,你是否也面临类似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关于如何制定经销商政策的问题。那么,制定经销商政策是否有“锦囊妙计”呢?

要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经销商政策,需要遵循基本的原则,同时运用科学的方法,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才是体系完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

一.为什么制定经销商政策如此重要

在新产品进入市场时,由于还没有合作的经销商客户,所以需要通过政策引导加大新经销商开发力度,在政策上给予新经销商更多优惠和市场支持,这样才能在短时间内高效地开发出有价值的客户,保证可以快速启动当地消费市场。

二.经销商政策制定的原则

1.角色对应

厂家对于经销商的角色定位是什么?是物流配送商、终端管理商、货款结算商还是品牌合作伙伴?不同角色不同等级的经销商要给予不同的政策相匹配。

2.终端导向

在制定经销商政策时,既要关注经销商如何将产品铺货到终端门店,也要关注终端门店怎样将产品卖给最终消费者。

3.奖罚分明

奖励明晰,做什么事可以奖励,做到什么程度可以奖励,都要说清楚。犯错必罚,规定不能做什么事,万一做了要受到什么惩罚,也要说清楚。

4.考核全面

新品牌进入新市场,销量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为了企业的长期经营,结合实际需要考核铺货率、终端生动化、终端陈列合格率等过程指标也是有必要的。

5.体现双赢

在制定经销商政策时,绝对不能只考虑厂家的利益,而应该站在经销商生意发展的角度,努力实现厂家和经销商的共赢。

6.稳健务实

处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稳健经营是企业保生存求发展的根本。所以,在制定经销商政策时,特别要考虑到政策的可执行性,确定销售目标时要考虑目标的可实现性。

三.经销商政策制定的方法

怎样才能制定符合市场实际的经销商政策,这直接关系到招商能否成功,经销商产品的积极性,以及能否在市场上有效地阻击竞争对手。

传统的经销商政策的制定,很多时候是某些营销高管或私企老板凭以往的经验,拍脑袋“觉得应该是这样”来决定,而在愈来愈竞争激烈的市场上,竞争对手越来越聪明,经销商们也越来越见多识广,没有基于市场实际出发的经销商政策,最终也难于被市场接受。在开放的环境中,才能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经销商政策。

制定经销商政策,大抵遵循这样的逻辑次序:首先是充分调研,其次是分析评估,最后是决策制定出经销商政策。

1.政策制定前

(1)外部调研

①终端门店走访

通过走访终端门店,了解竞品的终端价格、陈列情况、促销情况等,通过与门店服务员、厂家促销员或店老板的交流,获取经销商对终端门店的铺货政策。

②竞品经销商约访

通过约访竞品经销商,以合作洽谈的方式获取竞品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体系、利润分配、市场推广策略、人员支持等方面信息。

③竞品厂家刺探

以某个地区要厂家品牌的名义致电厂家,了解竞品的销售政策信息,如价格体系、产品利润、推广政策、返利政策等。

④目标经销商约访

约访目标经销商,以试探性的口吻获取他们对公司经销政策的期望和建议。

尤其要注意的是,由于外部信息收集的难度大,信息的可信度不确定,所以非常有必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交叉验证,只有经过反复验证的信息才能作为决策的依据。

(2)内部调研

在企业内面向不同的部门、不同市场区域收集经销商政策意见和建议。

2.政策制定中

(1)专人负责制

在经销商政策制定时,组成专门的经销商政策制定小组,由某一人作为总负责人,负责人员意见收集和政策撰写。

(2)人员多样化

编写小组成员最好包括销售部人员、市场部人员、财务人员、生产人员等。

(3)讨论充分化

经销商政策制定出来后,在小组内进行充分讨论,修正。

3.政策制定后

经销商政策的初步方案整理出来后,需要反复向内外部征询意见,收集意见后进行再修改和再完善。

(1)内部咨询

充分征询总部销售人员、地域销售人员对经销商政策的意见。

(2)外部验证

由区域销售人员拜访非重点目标经销商,试探他们对经销商政策条文的态度和意见,区域销售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总部反馈意见。

【案例】某食品企业新开发某高端饮料品牌,准备进入山东和江浙市场,由于企业前期经营的是干货食品,欠缺饮料市场的招商经验,而制定有效的经销商政策是招商工作的第一步,为此企业的营销高管很烦恼。

后来该企业的营销总监咨询了某顾问公司的一位咨询师朋友,他的这位朋友结合自身的项目经验和饮料行业的特点,给出了如何制定有效经销商政策的建议。

在正式开发经销商前1个月,该企业派出3名销售人员前往目标省份做调研,A销售员负责山东的济南、青岛,B销售员负责江苏的徐州、南京,C销售员负责浙江的杭州、温州。

调研人员到达目标城市后,分别做了以下的工作:1.走访零售终端。包括当地有影响力的KA卖场、餐饮店、便利店等,规定单个城市走访有效门店(有竞品销售门店)数量不少于20家。收集的信息包括竞品价格信息、竞品促销活动信息、经销商对终端店的销售政策等。在终端门店走访过程中,收集竞品经销商的联系方式,酒水类经销商的联系方式以及厂家的联系方式。2.竞品经销商约谈。以合作的名义约访,了解竞品厂家的价格政策、返利政策、促销政策、当地销售情况等信息,要求每个城市不少于3个。3.竞品厂家情况刺探。销售员以想厂家品牌的名义,致电竞品厂家总部,了解产品价格体系、产品利润、推广政策、返利政策等,要求每个城市不少于3个。4.目标经销商访谈。以合作的名义约访,初步了解经销商对公司未来产品的政策需求,要求每个城市不少于2个。

大约3周后,调研人员返回公司总部,由销售部经理负责整理和分析调研数据。最后的有效样本量是终端门店120个,竞品经销商18个,目标经销商12个,竞品厂家18个,囊括了竞品价格数据、激励政策、信用政策、市场推广策略、终端动销数据等宝贵的市场一线信息,同时在征询内部其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销售部迅速制定出了经销商政策。在经销商政策出台后,由地区销售人员约访了3名目标经销商,测试经销商对政策的反应,总部根据市场反馈及时调整了某些政策条款。

此后,销售部趁热打铁培训了销售人员,利用这个有力的政策武器,销售人员按照计划通过努力在3个月内陆续开发出有质量的经销商网络,为进一步启动消费市场奠定基础。

这个案例充分证明了“磨刀不误砍柴工”的道理,该企业前期经过充分的调研,获取真实的一线信息,制定出了被客户普遍接受的经销商政策。

四.经销商政策制定的内容

1.价格政策

为了提高经销商的积极性,必须保证经销商有最大的获利可能,产品价格体系既要保证经销商合理的盈利空间,还要考虑下游渠道商的利益,同时也需要留有一定的价格弹性。

(1)出厂价

与竞品相比,如果出厂价格偏高,其他奖励再高也作用甚微。

(2)批发指导价

与经销商协商而定,要保证下游渠道商合理的盈利空间。

(3)终端供货价

由于零售终端直接面向消费者,起到的销售作用最直接,需要充分考虑终端零售商的利润。对于通路的快消品来说,终端的利润空间在渠道利润里面应该是最大的。

(4)终端零售价

结合产品自身的市场定位,同时参考竞品,制定出符合消费者心理价位的价格。

2.返利政策

(1)按量返利

是指按照经销商的销量不分等级计算返利。例如,不管销量是多少,一件饮料的返利都是0.2元,经销商销售了1000件,则返利200元;如销售了3000件,则返利600元。

(2)阶梯返利

将经销商的销量进行阶梯划分,达到不同阶梯相应地获得不同的奖励级别。例如,饮料月销量在2000件以内,返利奖励是0.2元/件;月销量在2000-4000件,返利奖励是0.4元/件。

两者区别。按量返利政策适合新品牌进入新市场的初期使用,因为新品牌的销量难于预估,按量奖励对经销商的激励可以立竿见影。一般情况下,阶梯返利政策更适合成熟品牌成熟市场。

结算方式。返利一般在月终或年末结算,至于是现金返,还是以货物返,还是二者结合,一定事前明确,货物返能否作为下个月任务数,也要明确。

3.市场政策

(1)营销代表服务

厂家派出精干的营销代表,作为厂家售后服务代表支持经销商的后续市场工作。

(2)营销培训支持

针对经销商企业内的业务人员和推广人员的培训包括:产品知识、终端门店铺货技巧、沟通技巧、日常门店管理等。

同时,在培训会议上对这些人员的新品推广奖励政策,让他们主推本品牌的产品。

(3)协助终端开发

在新品牌进入新市场时,为了快速启动市场,厂家可以派出终端铺货队协助经销商进行终端铺货,帮助经销商在短时间内将产品卖入终端门店。

(4)宣传推广支持

企业在新进入市场时,非常有必要进行一定的推广传播支持,形式选择如下:

①广告宣传

结合总部预算和当地市场的重要性,由总部在大区域媒体或在地方媒体上投放广告,也可以考虑店内POP广告支持。

②公关活动

可以由总部统一实施,区域也可以结合当地市场情况,灵活与经销商合作开展公关活动,短时间内提升本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影响力。

③终端促销

根据需要设计终端推广活动,形式有试用、买赠、消费者互动活动等,直接拉动当地的市场销量,增强经销商的信心和忠诚度。

案例,某高端饮料品牌刚进入某个地域市场时,结合其产品目标人群基本上是开车一族的特点,与市内多家有影响力的洗车行合作开展免费试饮、买产品送洗车服务的促销活动,车主对该活动的参与度非常高,该品牌不单在促销期间帮助经销商销售了大量的产品,而且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了品牌在目标消费者中的知名度。

(5)终端费用支持

为了降低经销商终端铺货的难度,在第一轮铺货时,厂家可以给予终端一定数量的免费铺货支持,在有些区域也叫产品陈列费用,厂家为此还可以获得良好的终端陈列位置。

(6)宣传物料支持

在一个新市场,为了快速建立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需要支持一定的终端助销物料,包括海报、X展架、易拉宝、吊旗、台卡等。

4.信用政策

信用政策主要包括:现款现货、铺底、赊欠、承兑汇票期限等,在结算条款中要引导经销商现款现货,结合折扣支持会起到良好的效果。铺底和赊欠要明确规定授权的范围和期限,避免会造成应收账款过大。

5.区域政策

(1)划定区域

给经销商划分市场地域,划分的方法有:按行政区域划分、按渠道划分、综合划分等,无论是按照哪种划分方式,都必须保证经销商所属市场地域有稳定的市场容量,这样才能保证经销商的利润额,起到“稳定军心”的作用。

(2)严禁窜货

为了稳定市场,经销商只能在指定经销区域和渠道内销售所经销的品牌或产品。跨区销售,跨渠道,跨品类销售均是窜货行为,无论经销商是有意或无意的窜货行为均将受到惩罚。

对经销商窜货的惩罚措施包括:

①现金惩罚,例如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②扣除返利,视严重程度扣除一定比例或全部返利;③取消经销资格,例如发现窜货2次以上则取消经销资格。④其他。

6.合作年限

第2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关键词:经济政策;执行效果;政府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11)11-0112-07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国民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经济增长方式难以改变,重投入、耗资源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中央财政收入高度集中,地方政府入不敷出、债台高筑;货币政策调控随意性强,不良金融资产不断增加;国家外汇储备日益增多,但面临不断缩水的危险;政府对外投资业绩不佳,交纳昂贵的学费;国有企业改革举步维艰,国有资产不断被侵蚀;房地产泡沫日益累积,蕴藏着巨大风险;矿难、安全事故频发,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些现象的发生和存在,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如果任其发展,我国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有可能毁于一旦,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上述问题的出现,已经很难在具体政府部门和具体经济行为层面加以规范、监督和避免,应上升到宏观经济和经济政策层面予以解决。经济政策是政府处理经济问题或调整人们经济利益关系的手段,包括财税、金融、能源与资源、国有资产、产业、投资、贸易、分配等方面。一国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更关系到人民的富裕、社会的和谐、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监督职能部门,其审计目标是推进法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健康发展。为此,政府审计机关应实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在完善经济政策监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经济政策是政府政策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经济政策执行是实现政府职能的关键环节,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直接关系到经济的发展、政治的稳定和社会的进步。因此,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领域。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指按照一定程序,根据一定标准,对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做出判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的过程。

政府审计机关不仅有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内在要求,而且根据现行法规和国际经验,政府审计有进行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必要性。更为重要的是,与其他监督主体相比,政府审计机关进行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有独特的优势,具有可行性。

1 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政府审计工作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明确指出,建立政府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同时,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3号令)第五条进一步明确指出,审计机关可以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审计调查。这些要求明确了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是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政府审计机关是国家的经济监督部门,依据审计法履行其职责,通过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审计监督,发挥其职能作用,为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效防范和保证,为国民经济的有序、健康、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2 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可以发挥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国家经济安全监督保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审计在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中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具体化。政府审计机关既是国家的经济监督者,同时也是经济信息的反馈者,它所获取的来自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经济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政府审计机关对这些经济信息进行系统和综合的分析评价,可以发现经济政策执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将问题提供给经济政策的决策机构,可以提高经济政策执行的正确性。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客观地反映经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各种异动,及时发现偏离经济政策目标的行为,跨越部门、地区、行业的利益羁绊,及时提出建议修正经济政策。政府审计这一“免疫系统”功能,是其他任何部门、机构所无法替代的。

3 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政府审计机关为政府服务的有效途径。经济政策从制定到取得实效,一般分为五个环节:经济政策制定、经济政策执行、经济政策监督、经济政策评估和经济政策终结。经济政策有效执行是实现既定经济政策目标的过程,更是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关键,同时经济政策有效执行也是检验经济政策正确与否的有效方式。任何一项好的经济政策出台,如果仅仅印在纸上、挂在墙上是难以发挥经济政策作用的。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应加大对政府相关部门执行经济政策的监督,对有关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进行审计,及时发现经济政策的缺陷,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政策调整的科学依据,服务于政府职能的实现,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

4 独立性保障政府审计机关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由谁来做出评价,直接影响到评价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的客观性、准确性、权威性。由于受信息公开程度等因素的限制,公民及社会团体很难进行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的评价;而政府内部管理机构相互的监督、评价或其自上而下的监督、评价,由于受各种利益关系的制约也很难客观地反映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政府审计机关具有的独立性,使其观点和看法不受政府部门利益和本位主义影响,能够提高经济政策执行及执行效果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能够提高评价结论的公信力。

5 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国际政府审计工作的惯例。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审计总署开始雇用科学家、精算师和保健、公共政策、计算机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公共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方面的工作。1986年,美国审计总署成立了具有法律实施背景的专业调查团队,专门调查涉嫌公共政策执行违法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后,美国审计总署更加关注联邦政府公共政策执行的责任。美国《1993年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授权审计总署向国会报告对公共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的情况,以监督联邦政府的公共政策改革进程。法国宪法赋予审计法院的职责是协助议会和政府监督财政法规的执行,其基本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典的规定行使职权。法国审计法院从2007年起对公共政策的执行进行法律监督,评价政府部门遵守有关公共政策的执行效果。因此,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符合国际政府审计工作的惯例。

二、建立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评价标准体系

美国著名的行政管理学者G・艾利森指出:“在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中,方案确定的功能只占10%,而其余的90%取决于有效的执行”。因此,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应建立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全面、客观地分析影响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促进经济政策有

效执行。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还处在起步阶段,相应的审计评价标准和指标等都还在探索之中。从现实情况看,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应考虑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主要有:

1 经济政策的合法性。经济政策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制定和执行经济政策的程序必须符合一切适用的法律规范。首先,经济政策的制定必须合法化。经济政策制定的程序规范化是经济政策制定过程合法化的保证,经济政策只有产生于严密的制度安排下,才能保证经济政策制定的规范性。其次,经济政策执行过程应公开化。实现经济政策的透明执行,杜绝“黑箱操作”现象,这是经济政策执行合法性的内在要求。再次,要加强经济政策执行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如果一项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难度很大,经济政策执行的成本就高,那么其预期收益就小。如果经济政策执行的成本高于所获得的收益,那么经济政策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最后,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置于法律和公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避免经济政策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保证经济政策本身的合法性。事实上,只有合法的经济政策才具有可行性和约束力。

2 经济政策的科学性。经济政策的科学性,即政府权威系统做出的决策,内容必须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体现经济决策对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经济政策制定者必须是科学理性的,而非主观武断地进行经济决策。经济政策方案的科学性能保证经济政策的一致性、客观性和全面性,经济政策方案的科学性越强,执行的可行性和经济政策所获得的支持也就越高。否则,经济政策执行无论如何严格,其结果将事与愿违,甚至与初衷背道而驰。因此可以说,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前提和基础在于经济政策的科学性。

3 经济政策的合理性。由于每项经济政策的制定都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在制定和执行经济政策时必须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代经济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重要价值取向就是决策民主化,它追求社会平等,强调公众参与,广泛集中民智,增强经济政策的合理性,减少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中的风险因素。经济政策的合理性还来源于政策本身的灵活性,实际上,即使经济政策量化目标规定得再科学,也总会有超过者和不及者,因此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执行经济政策。所以,经济政策应避免执行者因不能深刻理解、消化经济政策而曲解经济政策所导致的执行中的教条主义。

4 经济政策的适用性。经济政策是在特定环境下制定和执行的,环境的变化决定了经济政策的周期,一旦超出这个界限,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就会失去,经济政策就变得不适用了,需要进行经济政策的调整、终止或被新的经济政策所取代。经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需要适时调整,调整不仅能保证经济政策本身的正确性,还能保证经济政策的有序运行。因而对经济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研究,是经济政策方案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目前经济社会已取得长足发展,但一些改革初期制定的经济政策如果没有进行及时完善或调整,这些经济政策就变得不适用了。

5 经济政策的可操作性。任何一项经济政策最终总是要贯彻实施的,可操作性成了影响和制约经济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在科技与信息突飞猛进的现代社会,经济政策所要处理的社会事务纷繁复杂,经济政策执行的可操作性要求向深化、细化的方向发展。因此,如果经济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必然会影响和阻碍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经济政策执行的可操作主要表现为:一是经济政策精神难以理解,难以领会,导致经济政策执行者要么凭经验主观片面地理解和执行经济政策,要么对经济政策作僵化的理解;二是经济政策只强调原则,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使经济政策难以贯彻落实;三是经济政策执行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高,使经济政策执行者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经济政策不能有效的贯彻执行,从而出现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南辕北辙。

6 经济政策的绩效性。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不仅要进行定性分析,而且需要用绩效指标进行定量反映。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定量指标,主要反映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好坏,如给社会带来就业人数的多少,给广大群众带来实惠的多少,对自然环境的改善程度,带来税收规模增幅的大小,实现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等指标。因此,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评价体系框架应包括:经济政策发挥和经济政策性职能的履行情况;促进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战略、方针的情况;经济政策执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情况;经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情况;经济政策执行中的违法违规与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制约经济政策执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情况;经济政策执行的可持续情况。这些内容基本上涵盖了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合法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风险性、安全性、可持续性等要素的评价。

三、实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意义和作用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经济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政府审计机关的首要任务。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审计,对促进经济政策的制定、执行和完善,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完善经济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促成制定科学的经济政策。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目标是:对经济政策执行过程和政策执行的效益、效率、效果及价值进行综合判断与评价,并把判断与评价结果作为相关部门对经济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的依据。因此,政府审计机关与经济政策决策者之间必须建立起顺畅的交流和反馈机制,使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审计结果作用于经济政策本身,切实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促成经济政策的科学制定和进一步完善,进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审计机关通过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的分析,掌握相关信息资料,发现政策层面的缺失,为政府决策者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督促政府决策者建立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障进步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根据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所掌握的各种信息,把它们及时反馈给政府经济决策层,促使他们在制定程序上更加完善和充分,提高经济政策的科学性。

2 完善经济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促进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是实现既定经济政策目标的过程,更是实现经济政策目标的关键,同时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也是检验经济政策方案正确与否的有效方式。政府审计机关应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对经济政策执行后的有关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以检查经济政策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以及经济政策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程度。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关系,就必须充分重视政策的有效执行。只有有效执行了各项经济政策,才能减少经济政策执行中发生的偏差和失误,避免由此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一是突出重点,增强监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针对性;二是务求实效,提升监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有效性;三是多级联动,拓展监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覆盖面。国家审计署应推动省、市、区县政府审计机关开展对地方政府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并对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对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工作不留死角。

3 完善经济利益纠偏机制,促进经济政策的不断完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已实

施的经济政策也需要适时调整,调整不仅能保证经济政策本身的正确性,还能保证经济政策的有序运行,并保证社会经济的稳定。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一是坚决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查处经济政策执行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建立经济政策执行有效、监督有力的模式。二是推进营造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良好风气。选择与经济政策执行密切相关,拥有审批权、执法权的机关和经济服务行业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评议活动,认真治理以各种名义阻碍经济政策有效执行的行为。三是以经济政策公开促进效率提升。把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经济政策作为公开的重点,提高经济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近两年来,政府审计机关对涉及重大抗震救灾、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经济复苏政策等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并提出改进政策措施的建议,受到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使相关政策、措施得到及时修订和完善。

4 完善经济政策效能保障机制,促进经济政策的绩效提高。推动经济政策的有效执行,是政府审计机关服务宏观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并确保经济政策及时有效执行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由于政府审计机关独立性较强,受各种利益集团干扰较少,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较为灵活、覆盖面较广的专项审计,客观分析经济政策在执行中的问题,评价经济政策执行的绩效;同时运用审计公告、审计信息、审计报告等反馈机制,向政府决策者反馈执行结果,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利于政府决策者及时解决执行不合理、管理不到位、政策绩效低下等问题。相对其他监督而言,政府审计机关深入第一线、分析数据、掌握实际情况、建言方便等优势更为综合,在提升经济政策绩效方面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5 完善权力问责机制,提高经济政策执行的刚性。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可以发现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行为,查办在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受贿索贿等行为。政府审计机关通过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促进完善权力问责追究机制,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积极运用网上监控系统。对各级、各部门经济政策执行效率、服务质量、廉洁程度进行电子监督、系统综合考核,并向社会公开经济政策绩效量化测评结果。二是推进实施问责追究制度。应制定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对经济政策执行不力,公共资金使用不当和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失误,以及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坚决实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追究责任,提升经济政策执行的刚性。

四、完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建议

对于我国政府审计机关而言,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目前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当前,推进我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 理论研究与审计实践相结合,加快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的研究。目前,我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实务还处在起步阶段,理论研究者和政府审计人员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对于完善经济政策的重要意义,在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上也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理论体系。现有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研究,大多是借鉴西方国家的审计理论成果,或隐含于审计调查、绩效评估当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还有待建立。基于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优势,借鉴国外先进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理论和方法,选择事关我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重大、基础性课题进行研究,尽快取得较为成熟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研究成果。

2 人才引进与培训学习相结合,加强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在国外已发展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所以,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不是一种简单的审计方法或是审计思路,而是一门需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才能有效进行的全新工作。而我国目前的政府审计人员还缺乏这些知识和技能,因而在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估指标的确定、审计方法、审计模式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影响了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是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审计,理论性、政策性、专业性和综合性都比较强,审计程序与方法更加复杂,政府审计人员除需要具备传统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外,还应通晓和掌握经济学、政策学、管理学、系统工程、生态学、统计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质量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要求政府审计人员能够深刻地理解经济政策意图,并有能力运用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经济政策效果,以对其做出深刻而符合实际的判断和评价。因此,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就要注重引进和聘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型人才,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以保证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要加强对现有政府审计人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和成果交流等形式,帮助政府审计人员开阔视野,掌握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3 经验总结与完善法规相结合,健全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法规体系。近年来,我国政府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还没有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方面的专门法规。建立和完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法规体系,既是对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工作的规范,也是深化和拓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保证。我们应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的经验,结合财政财务审计的相关准则,制定出比较系统、操作性较强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法规,使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各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发展来看,凡是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都较早地制定和颁布了相关规范及法案。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出一整套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法规体系,这是开展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的前提条件。

4 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相结合,构建科学的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指标体系。目前,在经济政策审计调查中运用的手段和方法大都局限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分析,而对环境、生态、人文等因素的评价至今尚未有行之有效的评估方法。如果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中无法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精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只能去繁就简地使用价值判断标准取代事实分析,那么就很难做到审计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此,我们实施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既要为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和预警,又要为社会公众所关注的经济政策事项提供独立的审计意见。构建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反映经济政策目标的意图,为经济政策绩效提供综合的量度。一般来说,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角度来构建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基本满足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审计评价的需要。

第3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一、会计政策和经济政策的内涵

会计政策分为宏观(政府)会计政策和微观(企业)会计政策两个层次。宏观会计政策主要指一国或一个地区的会计实务规范的可选择空间,通常体现为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的制定。微观会计政策指在既定的可选择的领域内,根据企业的目标、会计人员的偏好,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定性、定量的比较分析进而选择的过程。我国具体会计准则财会字[1998]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将会计政策解释为“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难看出,该定义的会计政策主要指微观层次上的会计政策选择。可见,宏观和微观会计政策是指会计政策的制定和选择两个不同的方面。本文所说的会计政策包括宏观会计政策,也包括微观会计政策。

经济政策是为实现既定的目标,政府制定的在一定时期内组织、调节、控制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一般地,经济学分为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主要通过分析国民经济中有关经济总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如何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充分利用资源;而微观经济学通过分析与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有关的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合理配置资源。相应地,经济政策也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国民收入分配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科学技术政策、国际收支政策、会计准则等。微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赊购政策、赊销政策、价格政策、股利政策、会计政策等。

由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宏观经济政策包括宏观会计政策(会计准则),微观经济政策包括微观会计政策。可见,会计政策是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与其他经济政策手段相互配合,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稳定地发展。

二、会计政策选择应服务于经济政策

这是会计理论传统研究方法中经济学家的观点。该方法认为,会计政策选择要能反映对宏观经济指标变动的控制能力的影响,应关注“一般的经济福利”。比如,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谨慎起见,对存货的发出就应该选择后进先出法(LIFO),而不是先进先出法(FIFO)进行核算,对固定资产就应该采用加速折旧法。同时,会计政策选择应考虑行为性影响和“宏观经济后果”,体现政府宏观经济政策预期目标。正如郝金斯所指出的:“公司报告准则应当能引导个体经济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会计准则要符合政府宏观经济目标和经济计划。”

1、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应充分反映经济现实。经济政策是孕育会计政策的土壤之一,是影响会计政策制定和选择的重要因素。经济政策是政府对经济现实进行管理的意图,反映了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及对产业机构调整的方向。从国家制定的经济政策可以看出,哪些行业和行为是被限制的,哪些行业和行为是受支持和鼓励的。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离不开会计政策和其他政策的辅助。政府会计政策的制定,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都应该充分体现经济政策,反映经济现实,只有这样,经济政策才可能得到贯彻,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才得以实现。比如,1962年美国国会提出了《收入法》法案,其中规定:技术改造投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成本的一定比例扣减后再缴纳所得税。其中的扣减办法有两种:流进发(固定资产购买当年全部扣完)和递延法(固定资产分年抵扣)。当时美国的经济政策是大力鼓励固定资产投资,以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这一经济情况,最终选择了流金法扣除。此后,又出现了自我保险和大灾难公积金,债务重组、通货膨胀、外币变动等会计政策。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从来就是依赖于政府部门。会计准则体现的是政府的意志,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就成了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别规定,企业核算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就是说企业应当按照经济业务的实际内容而不是各种形式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如果仅仅依靠经济业务事项的某种形式来确定会计处理方法,难免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这一会计政策的出台,不可否认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也有它的经济政策背景。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严重,诚信遇到危机。在这种大环境下,国家倡导2002年为“诚信年”,所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顺应了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的这一经济政策。

2、会计方法和技能的选择要充分考虑经济后果。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会计信息会导致社会资源重新配置,社会财富重新分配,因此,会使一部分集团和个人得利,另一部分集团和个人失利。所以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和技能的选择就成为各个利益集团斗争的焦点所在。如何权衡各个利益集团的得失,是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政策的选择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在这里,引用厦门大学会计系陈华在《经济后果观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一文中提到的一个例子。1975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第八号公告(SFAS8),要求跨国企业的外汇折算采用时态法,且折算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准则一经颁布,立即成为众矢之的,其中反映最强烈的要数企业的管理人员,有些企业甚至在报表附注中对SFAS8的理论基础表示怀疑。事实上,单纯从理论角度看,SFAS8完全符合购买力平价理论和利率平价理论。但使企业管理层最为恼火的是其易变和不可控的外汇折算差额必须进入损益表,这势必影响企业管理层的薪酬计划。同时,波动的会计利润向市场传递的是企业发展不稳定的讯息,从而影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对资金的筹集。迫于各方的压力,六年后FASB颁布了SFAS52,规定改用现行汇率法,并将外汇折算差额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列入所有者权益,平息了企业管理层的强烈反对。可见,因经济后果的存在,使理论上更为完善的SFAS8无法实施,而理论基础欠缺的SFAS52却因兼顾了管理层的利益而得到广泛认可。所以,在会计政策制定和选择时,应充分考虑行为性影响和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另一方面,有些人为了达到自己希望的经济效果而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实现。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若CEO的报酬计划以收益为基础,管理人员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倾向,则管理人员更有可能使用能增加收益的会计程序,以求个人效用(福利)最大化:(1)将报告收益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2)若企业发生亏损,将未来可能亏损提前至本期注销,以提高未来收益;(3)若分红计划包括认股权,则选择“拉平”收益的会计方法,以保持股票价值的稳定增长。

第4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中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内在要求之一,是切实改善人民生活环境和质量,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政治理念的重要任务。一方面,现代社会是经济社会,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力量,另一方面,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制约资源节约、影响环境友好的制度环境和个人行为中的绝大部分也是存在和产生于经济系统中,因而可以说,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最核心任务。而环境经济政策作为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结合点、全面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切入点、规范和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主体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行为的有力准则和长效机制,其建立和完善又是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最主要任务。据此,本文以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为研究对象,对其研究、制定和实施的进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结合新时期、新阶段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赋予的新要求、新任务,对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下一阶段研究和制定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建议。

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的进展和存在问题

环境系统对人类经济社会系统提供的服务的公共品特性和长期性是自然资源过快损耗和环境污染的基本原因,历史上的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都未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环境经济政策的设计使用正是针对上述基本原因,以内化环境成本为原则,力图通过政府规制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通过经济激励使市场主体的行为向有利于环境改善的方向转变,并建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资源环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具体来讲,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根据环境经济学原理,利用价格、税收、信贷、投资、微观刺激和宏观经济调节等经济杠杆,调节或影响有关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而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政策组合。

“十一五”时期,基于构建两型社会的要求,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机制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均出台了大量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集中在环境财政政策、环境税费政策、环境资源定价政策、绿色金融政策、绿色贸易政策、排污权交易政策、生态补偿政策、行业类环境经济政策等方面。经过政策实践,环境经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重点行业的节能减排,保障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利用市场手段促进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维护群众利益的新机制初步形成,政策成效初步显现。但是,应该看到,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应用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

第一,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若干关键性的理论问题仍有待明确。

一是对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本身的定位和建设的目标与任务仍未明确。首先,应主要通过环境经济政策来解决的环境问题不明确。环境问题是多维度、多角度的问题,我国需要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非常多,包括常规污染物减排、重金属、持久有机污染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问题,哪些应该主要或辅以通过环境经济政策这种“内在约束、低成本”的政策手段来解决,尚不明确。其次,环境经济政策在环境政策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不明确。环境经济政策与环境行政、法制和技术政策共同组成环境政策体系,虽然从世界各国环境政策发展的潮流来看,均是向规制工具和经济手段并存的方向发展,但是,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手段仍旧只是作为直接管制的补充而形成所谓“混合”模式,并不能代替直接管理类手段。因而,环境经济政策究竟应该在哪些领域发展到何种程度,其目标不明确。应该说,不同的环境问题有不同的产生原因和发生发展机制,不同的环境政策有不同的前置条件、运行机制和适用范围,因而,环境经济政策应该有针对性地解决哪些污染主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产生的何种污染行为和环境问题,与环境行政、法制和技术政策如何分工协同,是一个奠定环境经济政策定位、指明环境经济政策建设目标和任务的重大研究课题。

二是对环境经济政策的政策作用客体缺乏深入分析。企业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也是制造污染的主要源头,是环境经济政策作用的最主要的政策客体,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图1),政府与企业在环境管理上的态度经历了一个从不信任、管制到信任、支持和消极、抵触到积极、主动的过程,这种变化直接影响着环境管理政策工具的选择。而由于我国区域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又因存在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所以导致企业对政府的环境管制同时存在着“抵触、跟进、积极和主动”的不同态度,而现有的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多将企业视为有“抵触”的敌人,未能有效分化从而更好地实现政策目标,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三是对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机理、协同机制缺乏深入研究。以绿色金融政策为例,其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创投、绿色证券和公众(投资者)监督等

四条途径对企业的环境守法、淘汰落后产能和产品和工艺创新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企业的环保绩效(图2)。而其他环境经济政策缺乏类似长逻辑链的作用机理和关键节点的多种环境经济政策协同作用效果的分析。上述三方面问题,是制约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有机整体和系统体系的最根本原因。

第二,环境经济政策在若干基本制度和关键领域上尚未取得制度性突破。

一是现有环境经济政策种类虽然丰富,但多是基于政策工具的易得性和易用性构建和开发的,制约和影响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若干关键领域和制度尚未突破。例如,全面反映资源开发、环境破坏和安全生产成本的重要资源全成本定价机制,反映污染治理及损害以及生态恢复成本的排污收费体系等重要基础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建立,这就产生了扭曲的价格信号,使得企业缺乏治理污染的内在动力,忽视环境保护、偷排漏排的现象普遍。

二是一些由于格式差异造成的、制约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融合的关键制度尚未破除。以绿色贸易为例,基于产品口径的税则号(商品编码)系统是整个贸易体系的根基,而虽然确有部分应该全部予以淘汰或限制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税号),但是,从环保角度来讲,更多地是应该鼓励清洁生产工艺生产的产品出口、限制重污染工艺生产的产品出口,如此一来,环保层面的基于工艺口径的政策需求就与外贸管理上基于产品口径的政策供给间产生了差异和障碍,影响了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可以说,目前的多项环境经济政策,只是基于工具的易得易用性向相关经济管理政策中添加了些许环保元素,远未达到将环保内化成相关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实现环境管理体系与经济管理体系融合的目的。#p#分页标题#e#

第三,环境经济政策在研究、制定和应用的实践中也有若干关键技术性问题未得到解决。

一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种类少、作用小。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能够有效促进先进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受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实践不广。目前上述政策的应用基本仅停留在通过限制落后来倒逼污染治理和环保升级上,而对能够通过环保优化发展的鼓励先导类的贸易、信贷和金融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应用还非常少。

二是对环境经济政策的政策效益的评估尚待深入。区别于传统的直接管制类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对象界限不清晰、作用机理复杂、政策协同运用多,导致其政策效益较难评估。具体体现在:首先,缺乏对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效益的评估,比如绿色信贷政策,对其效果的评述仅局限于“4万余条环境违法信息、7000余条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信息进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其次,缺乏对大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经济效益的评估,各项环境经济政策减少了多少污染、减少了多少资源消耗等资源环境效益,相对来说较好估算,但是,其具体减轻了多少环境代价、取得了多少的经济效益、相对备选的直接管制类政策的成本效益究竟如何,这些研究较少;再次,对环境经济政策效益的定量化评估,整体上进展缓慢。

第四,一些重要的配套措施尚未建立。例如,一些重要环境经济政策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和环境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尚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这些政策在试点后的全面推行将面临着法律障碍。

新形势对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新时期的资源环境新问题给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一是我国目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靠投资和出口来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所带来的资源环境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我国形成了“低成本、低技术、低价格、低利润、低端市场”、“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靠投资和出口来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产生了资源透支、产能过剩、排放过量、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如200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球的8.5%,而消耗的钢材占46%、煤炭占45%、水泥占48%、油气占10%,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8个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平均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7%。2010年,我国分别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2551.7、264.4、2267.8和2273.6万吨,均居世界最前列,大大超过了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二是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出现了一系列以资源的大量消费和废弃为特征的城市生活型环境新问题。如2011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5亿辆,排放各种大气污染物近6000万吨;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退化,东部地区城市细颗粒物污染严重,部分地区出现臭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汞等新型大气污染问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城市灰霾天气频率普遍提高,广州、深圳、上海、南京、苏州、天津灰霾天数接近全年的30%~50%。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电子垃圾的产生速度进一步加快,我国现在每年至少产生电子垃圾230万吨,仅次于美国位于世界第二,电子垃圾中含有铅、镉、砷、汞、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等几百种物质,其中50%对人体有害。表面活性剂壬基酚(NPE)和表面防污剂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等具有遗传毒性、雄性生殖毒性和内分泌干扰作用的新兴污染物污染范围越来越广、污染程度也在加重。

第二,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新问题给环境经济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

一是环境经济政策应着力抹平我国区域、城乡和群体间的差距,促进和提升社会发展的公平性。一方面,基本的环境是一种公共产品,但目前我国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充足、城乡不均衡、区域不协调现象较为严重,另一方面,随着收入水平的增加、环境需求的提升,人们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在降低、对环境污染的敏感性在增强,环境问题直接影响着发展的进程和发展的环境,该阶段资源环境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就环保政策来讲,需要通过环境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着力缩小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差距,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前瞻性的、主动性的战略调整,可通过资源环境问题的解决协助降低各类矛盾的峰值水平,促使各类矛盾水平提前下降、提前缓和,保障发展的进程、稳定发展的环境。

二是环境经济政策应着力激发社会创新潜力、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高度融合,促进和提高社会发展的效率。我国目前已成为“中上等收入”国家,进入了由中等收入国家向中等发达国家迈进的重要爬坡过坎期,该阶段会逐渐失去在劳动密集行业的比较优势,必须努力提高人力资本、加强创新、不断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改进增长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以实现新的增长。波特假说指出,环境管制可以激励企业进行生态创新,并进而建立竞争优势。因而,应着力通过适当、有节奏、有重点的环境经济政策加强环境规制,促进企业开展生态创新,提高国家竞争力。

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制定的下一步重点工作建议

第一,设计和构建环境友好的国民经济体系的框架。

一是在经济领域和非经济领域同时推动环境友好国民经济体系建设。在经济领域,推广和鼓励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绿色采购;在非经济领域推广和建设绿色社区、绿色交通和绿色设施;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建立和完善绿色制度、绿色激励机制,树立绿色文化和绿色理念。二是在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同时推动环境友好国民经济体系建设。在生产领域,建设绿色产业(包含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服务业),研发和推广绿色设计、绿色技术、绿色投融资机制等,并进一步鼓励节能和新能源开发、鼓励治理污染减少排放,并鼓励资源循环再利用;在消费领域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行为。如图3。

第二,明确环境经济政策的定位和建设目标。

研究明确环境经济政策所应着力解决的哪些污染主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产生的何种污染行为和环境问题,及其与环境行政、法制和技术政策如何分工协同;明确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第三,推动环境制度和政策体系与关键基本的经济制度和政策体系相融合。

推进环境与经济的融合,其关键一点就是环境制度和政策体系与经济制度和政策体系的融合,而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作为融合的连接点,是最为关键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不是一个脱离现有的环境政策体系和经济政策体系的纯新构建的政策体系,而是现有的环境科学技术体系和环境管理政策体系与已有的经济制度和经济政策相融合、相结合发挥合力的一个结合体的政策体系。因而,在纯新建立政策体系和融入现有经济政策体系中时,必须考虑与其衔接。#p#分页标题#e#

一是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明确环境资源及其产品的各种权属关系,划清环境权、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之间的界限,建立环境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强化环境资源所有权组织对全国环境资源资产的调查和统计,明晰资源所有权。实行环境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对环境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制度;建立环境资源产权市场,使资源的有偿使用和转让规范化、制度化。寻求能满足环境资源持续供给要求的产权管理制度,建立环境资源实物账户和价值账户,编制资源资产负债表。

二是加强资源环境经济核算,把自然资源的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经济效益指标体系。用环境会计来核算环境成本和收益,因为根据平衡原则,既然把环境纳入经济系统,那么生产活动中对环境数量的消耗和环境质量的影响就要以价值形式作为固定资本消耗计入生产成本之中。在可持续发展综合经济效益的投入方面,必须包括全社会经济活动中自然资源的耗减和环境降级的花费,应使这部分货币化,并记作成本;在产出方面,除包括经济的有效成果之外,也应包括有效保持自然属性的成果,同时使生态效益、资源效益达到最大。

第四,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法制化。

及时评估和总结环境公共财政、绿色金融、环境税费改革、绿色贸易、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价格、环保综合名录等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效果,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实践证明成熟的环境经济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引导作用。

第五,建立绿色产业采购链。

参照染料-纺织、皮革和玩具产业链建立的供应链生态控制理念,由专业公司(如天祥公司)依据欧盟REACH法规以及较为流行的各行业标准,针对各类消费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品是否含有禁用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和评估,对通过评估的产品可以获得该公司出具的测试报告、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在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可以用于已通过认证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当中,从而通过整个供应链的上下游的配合逐步建立化学品生态数据库并进行有效沟通,真正降低整个供应链生态风险和生态控制的成本。可在若干行业开展试点,建立覆盖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的生态供应链。

第5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关键词:中国 宏观经济 政策 推动 经济发展

纵观我国现有的经济现象,不难发现其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增长的速度越来越快,经济变化的形式也变得复杂繁琐。所以,极容易出现经济膨胀或者经济紧缩的现象,而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则是进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控。所以,本文就重点谈论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如何推动经济发展。

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概述

(一)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

虽然,在不同阶段所采取的宏观经济政策都是不同的,但是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是不变的。其主要目标则是促进经济不断增长,使我国就业率增加,保持国际间收支平衡。而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宏观调控的目标则是:抑制通货膨胀,优化内部经济结构,同时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以此来实现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持续稳定。但是,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必须要根据利弊得失进行判断,从而制定出合理的经济政策。

(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

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多数为供给管理、需求管理以及国际经济政策。供给管理是通过调节总供给进行调控经济,从而实现政策目标。需求管理则是按照调节总需求来实现政策目标调节经济的工具。国际经济政策则是对国际经济关系之间进行调节经济的工具。

(三)宏观政策内容

宏观政策内容具体包括:国家为了达到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福利以及有效改进国民经济运行缓慢的现状,为了达到以上目标而制定的具体措施以及指导原则。它还包括国家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确定地区发展策略,以及相关产业的政策、物价政策、收支政策以及物资流通等政策。

二、如何利用宏观经济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一)明确我国现阶段宏观经济政策

近年来,我国经济较为突出的地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房屋价格持续走高。第二、消费品价格普遍上涨。第三、能源价格急剧增高。第四、通货膨胀。所以,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该出台相对应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这样一来有助于良好的推动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对于物价持续走高的情况,我国应该加强对土地的控制,有效的减少土地供应量。同时也应该对房产地行业的资本市场进行合理的调控。例如有效的控制房地产企业上市的数量。对于消费品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国家应该采取有力的物价调控政策。从而及时将物价稳定在一个固定水平上。而对于通货膨胀的情况而言,国家则可以通过控制物价来减少通货膨胀的情况。

(二)中央应及时落实实行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

双稳健的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从本质来说则为“中性宏观经济政策”。所谓中性宏观政策即是不同于紧缩性以及扩张性经济政策的调节力度。中性宏观经济政策是一种微调节并且适度进行扩张以及紧缩的政策。所以,将传统的调节模式进行改革,并向中性宏观政策进行过渡。这样一来,能够从客观上有效的抑制诸多企业投资过快的需求,进而防止通货膨胀的发生。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中性宏观经济政策实质的意义。其实质意义在于既要预防通货膨胀的萌芽又在于预防通货紧缩现象再次发生。通过中性宏观政策不但能够解决因为过度投资所剩下的生产能力,有能够抑制过度建设所形成的产能过剩。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实现双方的目的。

中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也是对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解决。例如在钢铁、水泥以及机械等投资过热的行业进行调控。并且同时也要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薄弱行业进行大力支持。例如西部开发、农业、以及生态环境等经济薄弱环节进行适当刺激经济内需的工作。这样一来,通过适度的调控,不但能够克服现在所存在的经济问题,又能够让我国经济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所以,所谓的中性宏观调控政策就是将结构与总量的调整结合在一起,并同时将需求以及供给进行结合,将长期与短期发展进行结合,这样就能够保证我国经济增长持续稳定。

三、结束语

宏观经济政策作为一项能够有效调节经济问题的手段,能够通过国家或者政府有计划使用,进而达到实现宏观调控经济的政策目标。而宏观调控也是公共财政所具有的职责。具体包括为弥补市场失效所带来的不良影响以及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政府分配等一系列行为。虽然,我国向宏观经济政策的转变尚未实现,但是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存在。但是这不能否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价值。所以,中国如果想要有效的推动经济发展,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守东,刘琳琳.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J].当代经济研究, 2013

第6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一、经济法政策性的重新解读

1.法律与政策的一般关系。二者在制定主体、制定程序、调整范围、表现形式、实施方式、社会功能、稳定性等诸方面都有着不同,同时二者又有密切的联系。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国家政策可以起到法律的作用。一般地说,政策是法律的基础,国家法律的一部分就是对成熟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政策具有了强制执行及稳定性,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合理预期。另外,法律也不能取代政策,法律具有普遍性、抽象性、时滞性。因此需要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和具体化以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特殊关系。经济法按照它的性质来说,是为了从经济政策上来满足经济法社会协调性的要求,由国家进行干预立法。经济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指导、影响经济活动所规定并付诸实施的准则和措施。是政府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在经济事务中的有意识的干预。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自觉调控与参与,需及时应对瞬息万变的经济生活,以求兴利避害,促进经济快速平衡发展。它的任务是实现一定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从而获得了比其他任何法律部门更为显著的政策性特征。经济法与经济政策都是国家(政府)经济意志的体现,都是上层建筑的范畴,都要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说,经济法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而法律化后的经济政策更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应保持经济法(律)的稳定性及经济政策的灵活性来共同应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多变。所谓制度,无非是形形的法律和组织安排以及经济政策。所以经济法与经济政策互动整合于经济制度,以共同服务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政策性的内涵相当丰富,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其综合性比较强,若将其归为经济法的特征,显然与经济法的内在本质不相符合。虽然理论界对经济法的本质仍存有争议,但有一点是已经达成共识的,即经济法是以经济为主线的。如果单纯地得出政策性这一特征,未免过于武断、不够严谨,因此要明确政策性与经济政策性的差异。作为干预一国或地区的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体现某一时期的政策,必然也应当是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政策。故不能简单地将广义的政策性与狭义的经济政策性相等同,这是进一步研究经济法特征的前提和基础。

二、经济法存在基础的经济政策性

经济法学界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产生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渗透、融合的产物。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产生原因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关于经济法的产生原因,可以从政治、经济以及法律自身三个角度来分析,但其中政治方面的原因无疑是经济法的存在基础,换句话说,政府失灵现象的存在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条件和机会。根据市场经济运行的原理,其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失灵,而为了弥补这部分缺陷产生了对政府干预的需求,这也为战后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成就所证明。在众多缺陷中,政策效率递减是最为基础的一项,该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到寻租行为、官僚机构膨胀等问题的解决。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而任何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遭遇到效率的问题,一方面,政府的效率会随着机构层次的庞大而递减;另一方面,政策的效率会受到地方主体规避行为的限制。政府缺陷是因政府弥补市场缺陷而存在的,因此,无论是回过头转向市场机制还是依靠政府自身都无法根本解决这一问题,这就为法律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机会和土壤,使法律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新途径。经济政策不但是经济立法的基础,而且深深地影响着经济执法与司法。法律较之政策的稳定性主要来自于其原则性抽象化的概括。因此,成文法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其蕴含有不确定性。同时,法律还具有滞后性。

三、经济法制度建构的经济政策性

法于政策无疑是属于不同的范畴,经济法于经济法政策同样也是。但这并不表示二者毫无关系,经济政策是国家基于现实的经济状况,以诱导经济向某一方向发展的有意识的行为。换句话说,是作为经济行政单位的政府的行政原理。经济法体系中无论就市场规制的角度,还是就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政府适度干预经济一方面可确保法人、公民的权利;另一方面可对其设定一定的义务。首先,从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作为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二者可统称为竞争法。事实上,竞争法与一国的经济政策密切相关,是实现国家竞争政策的根本手段,因此,它必然以竞争政策的目标作为自己的基本内容,而其实施实质上就是竞争政策的实现。为了使竞争能够真正成为调节攻击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根本手段,各国制定的保护竞争的政策和法律一般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制:限制竞争措施、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国家援助和企业合并控制。

四、经济法目标价值的经济政策性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确实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因为它与经济活动、经济规律、经济机制、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经济制度等都有着直接而密切的联系。经济法所追求的目标是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是对私人利益与社会的协调保护,是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经济法既不同于注重保护私人利益的传统私法,也不同于强调保护国家利益的传统公法,它更追求一种从资源配置到财富分配、从调整手段到调整目标的和谐或协调,这种追求是经济法的一种基本理念,是经济法不同于传统部门法的一种基本精神。

第7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关键词:经济政策;交易成本;选择

作者简介:马婧婧(1984-),女,湖北宜昌人,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学研究;曾菊新(1950-),男,湖北石首人,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学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1-0010-03

收稿日期:2008-09-10

中国的改革开放无疑是一系列经济政策选择的过程。世界著名经济学家尼古拉・阿克塞拉(2001)把经济政策分为三类。社会选择指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社会价值观,对应“宪法层次”的政策选择。经济政策选择指经济运行层面上的政策选择,例如,中国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选择。中国宪法已经比较稳定,其修改已经采取修正案的形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也已经做出。当然,在这些方面仍有许多进一步研究的余地。而随着中国基本社会经济政策的不断完善,当期选择的发生规模不断变大,复杂程度也不断提高。那么,无论从过去而言,还是从未来来看,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具有怎样的性质,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所关注的一个问题。从表面现象来看,它是一些政策决策者行为的结果。然而,从博弈论的观点来看,决策者的行为会受到大众的影响。究竟如何看待经济政策选择的性质呢?不少学者强调其决策本质,美国经济学家迪克西特(2004)将经济政策制定看作是由交易成本的节省所决定,本文就分析将经济政策选择看作是由交易成本决定的理由。

一、交易成本的构成简析

交易成本思想萌芽于科斯,在Willianmson(1979)那里发展成为交易成本经济学。这种理论认为,节省成本是经济组织的核心问题,交易成本最小的治理结构是经济组织最优的选择。然而,科斯和Willianmson所关注的对象并非一般性的经济政策,而是企业的边界问题。或许可以把企业本身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经济政策,然而,企业的投人一产出关系相当明确,而一般性经济政策和政策的产出则难以衡量。所以,把交易成本思想用于分析政策选择问题还需要关注点的转换。

交易成本经济学接受了现代决策理论之父赫伯特・西蒙的有限理性思想,这种思想认为,由于动机、特征和外部环境等因素,个人和组织的行为不可能是理性的,它们通常只满足于达到一定的效用水平而不是最优效用水平(slmon,1955)。由于行为的有限理性性质,无法通过签订完整契约保障交易,因而在许多情形下,交易各方都会采取机会主义行动,败德行为就会产生。如果不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交易双方就会存在相互信任,行为也能够得到协调,契约并不重要。然而,机会主义使签订契约变得极为重要,从而引起如下成本:(1)达成协议的成本;(2)实施协议的成本;(3)终止协议的成本。

上述三项成本构成的交易成本,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世界里都不存在。没有这些成本,即交易成本为零,科斯定理成立。科斯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世界中,产权的配置并不会影响资源的配置,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产权是不重要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发展了科斯的观点,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不但产权不重要,契约形式也不重要。

所谓契约,并不仅指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它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包括广义的经济政策。例如,市场和企业组织模式都被看成是契约,企业形式的变动也被看成是用一种契约取代另一种契约。科斯探讨的市场向企业的转变或企业向市场的转变,也是契约的转变。任何经济政策的变化也可以看作是契约的转变。正是由于对契约的这种解释,交易成本理论与新经济政策经济学得以合流。

任何种类的契约都与一定的达成协议成本、实施协议成本和终止协议成本相对应,而且这三种成本与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的不确定性程度和交易频率密切相关,随它们的升高而升高。因而,交易成本与资产专用性程度,不确定程度和交易频率成正相关关系。由于契约与交易成本的对应关系,不同契约的交易成本往往不同。所以,通过转变契约形式,可能节约交易成本。按照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最优的契约形式就是最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形式。众所周知,科斯、威廉姆森和诺思都是严厉批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人,但从方法上看,研究最优契约与研究消费者最优选择没有什么不同,而且,研究最优契约一般要假设完全理性,而不是有限理性。

二、经济政策的交易成本

(一)经济政策选择的决策本质

经济政策决策是在一系列可行的方案中进行选择。抽象地看。经济政策选择与消费者选择有很多相似点。例如:它们都是主体选择一些合适的工具性变量;都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消费者行为理论用于分析经济政策的选择呢?当然,微观经济学的生产理论在数学上与消费者行为理论是一样的,它们的数学本质都是数学规划。由于这种相似性,前者确实可以对后者有启发。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将消费者的理性偏好定义为消费品数量空间中的序关系。所谓理性偏好,即序关系的完全性、传递性和自反性。完全性指消费者对消费可行集合中的任意两个消费组合都可以比较。传递性指当涉及三个组合时,其相互关系不能与仅考虑其中两个组合时的相互关系相矛盾。自反性是涉及一个消费组合时的一个要求。消费者行为理论就建立在偏好概念的基础之上。如果决策者的政策制定满足以上三个条件,那么,从数学上看,经济政策选择确实可以与消费者选择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形式。

然而经济政策选择在许多方面还是不同于消费者选择。最重要的有两点:(1)经济政策选择中存在委托关系,而消费者选择中不存在(Dawid et al,2008);(2)经济政策选择具有强烈的外部性。也就是说,经济政策的决策者将强烈影响他人福利。由于这个原因,经济学文献通常把经济政策看作公共品。可是,公共品本身与一般消费品不同,所以就有不同的理论。例如,公共品没有市场价格,因而不可能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其供给问题。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相同或相似,又存在差别,那么,经济政策选择的科学模式究竟应该是怎样的呢?答案是,我们必须为每一种政策“赋予”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是政策的“交易成本”。

(二)分析经济政策选择的方法

在西方社会背景下,按照重要性递降顺序,经济政策选择的主体有立法者、行政人员和选民。他们的作用大致是:

立法者代表选民安排辖区的基本经济政策;行政人员则以实际行动维护经济政策的实施,实际上是对选民的行动施加必要约束;选民则通过选举对立法者,进而对行政人员进行约束。这三种主体的选择都具有公共的性质,也就是说,都会影响到他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它们为公共选择。

经济学首先对选民的集体选择做出了创造性分析,典型地反映在以阿罗不可能定理为代表的一系列结论中(罗云峰等。2003)。但是,集体选择理论假设选民的决策外生给定,实际上并没有研究每一个公民如何做出自己的决策,因而我们可以认为,集体选择理论缺乏必要的微观基础。而且,既然集体选择不过是通过投票对选民偏好进行加总,集体选择的结果就一定是某个选民的决策。通过理解这个选民的决策,我们同样能够得到集体选择的结果。这样,我们就揭示了研究个人决策在方法论上的意义――理解个人决策不但是理解公共选择的基础,还是理解集体选择的一种方式。因此,我们可以假设,选民、立法者和行政人员在决策行为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们都可以用个人决策模式来分析。个人决策模式假定个人在决策时理性地追求经济利益。

(三)经济政策选择的交易成本

根据以上定义和假设,我们以司法部门为例来说明经济政策选择的交易成本。

1、立法成本(达成协议的成本)。这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为立法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立法首先需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带来明确的净收益的立法才是正当的。然而,为估计立法后可能产生的成本和收益所做的调查需要大量人力和物力。(2)私人参与立法的成本。立法决策即使不影响经济效率,也会影响相关方的经济福利,因而私人拥有参与立法的愿望,即使必需消耗他们的资源,也在所不惜。因而他们指望这可以由政策租金来补偿。(3)模糊立法的成本。如果私人参与比较活跃,私人利益之间的争斗就比较剧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模糊立法才是可能的。模糊立法将增加行政执行人员按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式采取行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创造出寻租机会。这些可能都会直接耗费资源,或者扭曲资源配置。

2、法律执行成本(实施协议的成本)。(1)选择执法者的费用。法律制定以后,需要合适的执法者才能发挥善法的功能,同时抵消恶法的不良影响。但正如信息经济学所揭示的,由于不完全信息,没有办法保证总能得到合适的执法者。(2)执法人员忠实执行法律的费用。司法部门的年度预算,包括司法人员的工资,都属于执行法律费用的范畴。为了使执法人员忠实执行法律,财政必须提供充足的办公经费,并使司法人员能够得到体面的收入。如果执法者的收入不高,逆向选择就会起作用,结果执法者队伍的整体素质趋于降低。这会加大法律对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3)防止执法人员败德需要监督费用。无论经济政策如何严密,败德行为都有可能发生。司法监察、上诉、抗诉等引起的支出都可以视为监督费用。(4)立法者与选民因执行人员无法完全执行法律也遭受损失。

3、法律转换成本(终止协议的成本)。在所有国家中,任何一个根据既有游戏规则掌握了公共部门权力的人都有权使用公共权威。然而,今天的当权者可能明天就会被其他拥有不同甚至相反利益的当权者取代。新当权者可以合法操纵其前任安排妥当的任何政策和组织结构,甚至没有任何补偿地完全摧毁它们。有时,同一当权者在一夜之间也会发生偏好的逆转。这种政治上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在历史上也确实产生过非常严重的后果。在所有可能的法律转换中,错误的财产权法律转换能够让社会承担最大成本。诺思(1994)令人信服地论证了17世纪欧洲国家由于不同的财产权,特别是国家的征税权而经历的发展绩效的巨大差异。

三、经济政策选择问题的数学表达

在明确了经济政策的交易成本概念之后,可以分析经济政策问题的数学表达。仍以立法机构的经济政策选择为例。与立法、执法和法律转化相关的经济政策选择包括如下方面:(1)人力和物力的获得、分配和使用;(2)制定法律;(3)向执行机关授权;(4)控制执行机关;(5)监督执行机关。经济政策选择是要就每一方面的经济政策都作出安排。为了完成这些安排,立法机构需要必要的政策工具。每一种工具能够不止用于一个经济政策安排,但有些工具比其他工具更有利于处理某些类型的经济政策安排。当然,对于每一种经济政策安排,立法机构会尽量利用最合适的工具。但是,如何定义最合适呢?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立法者选择那些最适于处理所面临交易问题的执行安排。更准确地说,立法者从可供选择的经济政策安排中,选择那些能使交易费用最小化的经济政策安排。霍恩(2004)使用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立法者怎样使交易成本最小化。

假设立法者只面临立法决策费用(LC)和费用(AC),且只能改变向执行进行委托的程度(D)。增大委托程度D,将使费用增加但减少立法者的决策费用。如果我们假设费用的变化是D的线性函数,即LC=-nD,AC=vD,那么交易成本

y=LC+AC=(-n+w)D

如果n=v,无沦D在定义集合中取何值,交易成本恒为0,这时经济政策选择存在无限多种均衡选择,这意味着委托程度可以是任意的。但一般而言,n与v不会总相等,所以经济政策选择存在无限多均衡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如果n>v,即委托引起的决策费用减少量大于委托引起的费用增加量,那么D应该取定义集合中的最大值,才能使交易成本最小。这时总的交易成本为负值,其含义是通过扩大委托程度,可以使交易成本降低。反之,如果n<u,那么D应该取0值,即只有不委托,才能使交易成本最小。

交易成本经济学自以为它们提出了一个新的理论范式,而批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缺乏时间、缺乏经济政策或假设经济政策为既定。我们认为,这种批评只注意到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一些表面问题,忽视了它的强大的工具价值,比如,上述霍恩的例子可以一般化为minLC(D)+AC(D),LC′(D)<0,AC′(D)>O。下面,我们利用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工具表述上述交易成本最小化思想,这当然是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一些核心内容的重新解释。然而,能够对它赋予新的解释本身就说明这个理论的开放性和有用性。这可以看作是对当前十分流行的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批评的一个回应。

设立法者个人偏好和各种机会成本不会变化。立法者试图通过一定的经济政策安排获得一定的效用。例如,通过设立刑法来保证社会安全达到一定的水平。又如,通过设定税收经济政策来为公共活动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为了建立起这样的税收经济政策,立法者有一些工具可以选择。直接税和间接税就可以被认为是可以选择的两种不同的工具。设经济政策工具集合X,x=(x1,x2)∈,其中x1,x2分别表示两个经济政策工具,例如直接税和间接税。设立法者于经济政策安排中得到的效用服从u(x1,x2),设经济政策的交易成本分别为常数P1,p2。决策者试图寻找最优的x,以达到一定的效用水平。于是,决策者的问题可以表示为在达到一定效用水平的约束下,使政策安排的交易成本最小化

minC(p1,p2,x1,x2)

s,t,u(x1,x2)=u0

这与标准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在形式上没有什么不同。所以我们就不需要做进一步的静态比较分析了。

四、结论

1、交易成本经济学有望成为分析经济政策选择的主流方法。20世纪70年代,经济学家开始认识到,政治对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决定性影响。经济学家们,都致力于探询经济运行的经济政策和政治基础。但是,他们的研究角度各不相同。20世纪90年代,交易成本经济学表现出具有吸纳其他各种理论的能力,因而有望成为分析经济政策选择的主流方法。

2、交易成本经济学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是一脉相承的。评估任何一个理论的价值,不是看它没有做什么,而是看它做了什么。交易成本经济学实际上重新发现了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数学结构,所以,交易成本经济学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之间并不存在人们通常认为的那种鸿沟。

第8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关键词】重要作用 相对独立 经济健康发展

一、引言

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所要实现的目标与政府制定财政政策所要实现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央行的地位是由法律所赋予的,但其地位不能超越政府的地位,两者应在实施经济政策时密切配合,同时政府要对央行进行监督。美国次贷危机以来,各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断加强,全球间的经济协调已经迫在眉睫,现代经济中,不管是资本主义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都在加强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各国的央行要在政府制定的大的经济政策范围之内制定自己的经济政策,以配合政府经济政策的实施。只有政府与央行之间相互协调,才能从根本上避免经济政策之间的冲突,提高经济活力。

胡光年认,只有中央政府才拥有确立货币政策执行最后目标的权利,央行仅能确定要使用的方法,要制定相应的货币政策来帮助政府达到预期经济目标[1]。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对各种社会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人民的需求不再仅仅局限于柴米油盐上,更多的是精神上的需要,政府就需要加大投入来满足人们的需求,同时还要肩负保持物价稳定和降低失业率的责任,这一切的实施离不开央行等职能部门的帮助,央行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来辅助政府政策的实施。

二、央行在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工作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

从整个经济体系的角度来看,央行肩负着发行货币的重任,对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行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随着经济的进步,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对货币的需企业日益增加,而货币唯一的供应者就是央行,政府要想从根本上维稳物价,就不能离开央行的协调与辅助,央行根据社会实际和政府的需求制定的货币、利率及汇率政策将有助于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抑制通胀,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从政治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央行是政府乃至国家对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央行的经济政策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政府在对外政策上取得政治优势。

从经济的宏观调控的角度看,央行是政府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一极。央行可以根据社会现状及政府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货币政策,支持政府对经济的调控达到预期目标。

三、央行对政府的相对独立性分析

央行的独立性是指央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政策与行动的自助程度。央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的反应在央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央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二是央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仅存在于特定领域。

(一)央行必须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的原因如下

第一,央行虽然与政府的整体目标一致,但它们之间还存在不相同的目标。政府的目标是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发展,降低失业率,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与稳定发展,而央行制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稳定币值,所以说央行相对于政府还应保持一些必要的独立性,而不应该全部按照政府的命令干事。

第二,货币政策的实施需要高超的专业素质及多年的技术积累,央行应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制定出专业的,符合时代需求的货币政策。

第三,央行和政府由于自身的原因具有对问题不同的看待角度。政府更加注重解决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央行一切都听政府,不仅可能发生增发货币弥补政府财政赤字,导致通胀的情况,而且会破坏货币、利率和汇率政策之间的协调性。

第四,避免出现政治经济波动。西方国家每隔几年就会进行选举,有些党派为了政治的需要就会操纵经济,在选举之前为了拉选票就会要求央行实施积极的货币政策,虽然降低了失业率,但也带来严重的通胀压力,选举之后为了抑制通胀又实施紧缩的经济政策,从而导致经济的波动。代美芹认为,央行相对政府拥有一定独立性,既可以防止政府做出不符合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行为,也可以防止政府以经济换政治[2]。

第五,央行拥有一些必要的独立性有利于从根本上抑制通胀。阿南德.昌达拉威克认为,实行汇率自由化国家的央行对抑制通货膨胀的表现要优于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国家[3]。他实际上指出:如果央行具有比较大的独立性,那么就可以制定相应的货币政策,从而从根本上压制通胀,降低通胀压力。

第六,央行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有利于抵制外国势力对我国货币政策施加的压力。中国人民银行的研究显示,中国经济的发展道路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色,中国既要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又要独立的货币政策[4]。我国央行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有利于避免外国通过对我国政府施加压力改变我国的货币政策,维护我国金融稳定。

(二)央行相对政府的独立性仅存在于特定区域的原因如下

第一,金融纵然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居于核心地位,但在整个社会的大范围内,它还是一个小系统,即使它非常重要。

第二,央行虽然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它根本不可能超越自己所存在的社会整体。

第三,在发生重大灾害、战争等需要全部社会资源协调的情况时,央行必须完全听从政府的领导,一切服从大局。

盛雅楠认为,央行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重要一极,央行的活动需要中央政府的同意,其长期目标与政府一致[5]。央行的独立性实际上与该国的历史、政治、文化有很大关系,央行独立性的大小都应该与该国的社会实际状况相结合。

从中央银行独立性强弱方面考虑又可将央行分为不同的种类:一类是相对独立性比较强的央行,如加拿大央行等,这类央行对国会负责,具有很高的政治独立性、工具独立性和名义独立性;另一类是相对独立性比较弱的央行,如处于转型时期的国家的央行等,这类银行隶属于政府,听从于政府的命令;最后一类是相对独立性居中的银行,如日本央行等,这些央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实际运行中,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这些央行可以独立于政府制定相应的货币、利率和汇率政策。

四、使用GMT模型计算部分国家的央行的相对独立性

GMT指标主要侧重于央行理事会的产生程序,央行同政府之间的关系,侧重于央行政治上的独立性,本部分主要运用GMT指数的15个指标对各国央行的独立性进行比较,结果如下:

从上图可以看出,德国的央行独立性最高,中国、日本和英国持平,意大利的央行独立性最低。然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受相关因素的影响,我国央行的独立性更低。

相关法律条文指出我国央行是中央政府的一个经济部门。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央行和中央政府相比较有着较弱的政治独立性,但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央行相对于地方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和政府具有绝对的独立性。这一切都是与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现实状况相结合的,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对各种社会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这一问题将伴随社会的发展长期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就要进行调控,就要调动社会中各种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抑制通胀的因素,而这一切的实现都不能离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交叉作用,而这两种政策的协同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央行与政府的关系,唯有央行对政府保持相对独立性,才能从根本上促进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如果央行相对于政府完全独立,两者各司其职,那么两者就会仅从自己关注的角度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这将使该国的经济发展偏离健康的轨道,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同时也会导致该国的经济政策之间出现真空地带,监督者无法对社会中存在的经济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这将使经济违法者有机可乘。

改革30多年,我国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我国逐渐变成了一个经济上的“胖子”,但这个“胖子”有点虚胖,要想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经济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实施,所以说央行对政府应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唯有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交叉使用才能从根本上抑制通胀,引领经济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光年.对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探讨[J].时代金融,2014,11:84-86.

[2]代美芹.论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J].经济维度,1999,02:63-65.

[3]Anand Chandavarker.Central Banking in Developing Countries[M].ST.Martin’s Press Inc 1996:226.

[4]中国人民银行培训中心编写组.WTO与中国金融发展[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200-201.

第9篇:经济政策的制定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工业园区;区域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16-0029-03

1 引 言

区域经济是以一定地域内经济制度的特殊性为着眼点,它运用以经济学为主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和寻找该特定区域内的经济变化发展规律,而经济法是研究整个社会中经济发展变化的总体规制规律,形成固定的管理法律制度。将经济法学和区域经济学结合起来,研究一定区域内经济发展变化的规律,将地域经济规律作为研究整体经济发展的试点,因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更具有渐变性,是可以作为整体经济法律制定的参考项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纠纷,保障聚集性小微经济积极向上发展和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 小微企业发展模式

小微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扶持,这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小微企业资金少、基础差、自我发展能力低下、适应环境状态差以及易破产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发展前期必须依靠政策的大力扶持;其二小微企业相关法律的缺失,缺乏强制规制力形成的竞争制度不合理或非正常竞争手段必然会造成小微企业市场的混乱。

2.1 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产品或服务种类单一、人数较少且规模有限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家庭式作坊独立经营的组织统称。[ZW(DY]小微企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其占企业总数的份额之大足以看出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小微企业的健康协调发展是当前解决就业、创新科技、活跃市场的手段之一。[ZW)]根据划型标准(见下表)来看,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依据主要与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挂钩,特别是在农、林、牧、渔业这几个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划型的唯一标准是营业收入,且微型企业的营业收入可以从零开始,也就是说只要有经营活动就算是微型企业了。

在企业划型标准的第六条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并且个体工商户和规定以外的行业,也参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类型划分。第七条给该规定加上了强制令,即国务院有关部门只能依此划型标准进行企业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再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或变通规定。

2.2 小微企业经济制度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别,把微型企业从小型企业中独立出来。中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7%,在这类企业中中型企业资金相对雄厚、市场竞争力较强,不需要太多的政策扶持,只依靠本身的资金链便能自行发展。而小微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7.3%,其数量最大、最具市场活力的特点是推进现代经济全面发展。因此,在小微企业发展的前期依靠政策扶持,过渡至小微企业具有一定的生存能力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规制是当务之急。

3 小微企业的聚集模式――工业园区

经济政策的演变不单单是分析经济政策本身的含义,更重要的是探究经济政策背后的经济水平与社会基础问题,应当把经济政策演变从单纯的经济现象理解为经济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ZW(]徐斌.经济政策演变的社会基础――兼论从产业政策到竞争政策[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9(3).[ZW)]工业园区的发展是我国从产业政策到竞争政策转变的一大增长点,有其深刻的经济、文化、民族和社会基础。中小微企业聚集形成的工业园区与区域经济法律制度的逐渐形成不无关系。

3.1 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小微企业的聚集

工业园区的发展是科学完整的经济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离不开政府经济政策评估活动的表现形式。政府的经济政策评估有助于预防和纠正政策制定偏差、明确经济政策的可行性程度、提高政策执行绩效等,是政府管理科学化、民主化的保证,是构建良好公共关系的需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ZW(]刘晓永,邹伦承.政府经济政策评估刍议[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1(4).[ZW)]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是政府发展区域经济的先头部队,只有很好地发展小微企业,才能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但实际上所谓的经济政策并不能一直保持不变和稳固,常常出现反复和变更,这就导致小微企业必须以聚集的模式形成固定的市场环境才能避免这一问题,因此小微企业的聚集是企业自发形成的。

3.2 经济制度转型对小微企业模式的需求

在中国的经济转型过程中,不同的企业发展水映了各个地区在市场化改革进程和资源配置效率上不断增加的不平衡。正确认识和理解转型过程中的地域环境差异和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可以帮助人们进一步澄清某些关于我国市场化转型的模糊认识。在实践中则有助于落后地区加快发展民营企业,最终达到向发达地区收敛的目标。

3.3 小微企业与地域经济

地域经济即地方行政区域经济,泛指国内一个省,或者一个市、县的经济,该级政府作为市场调控主体,有相对独立的地方财政,在中央政府宏观调控下对区域市场发挥作用,也可指工业园区的发展模式。一个具有强烈的政策意愿、卓越的政策水平、坚定的施政能力和崇高的公共威信的地方企业聚集模式的先导工业园区,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往往发挥关键性的统筹功能,极大地推动区域现代化进程。

4 小微企业经济制度的法律化

研究小微经济的法律化问题,必然要考虑市场经济发展的极化问题和法律规制的平衡化之间的冲突点和联系点,全面考虑经济制度特别是经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灵活性与法律规制的稳定性之间的联系和区别,重点掌握政策与法律之间的转换时间和空间的选择。

4.1 小微企业经济观念的转变

小微企业地域性法律问题的重点是政策到法律的转换和地域特色对法律政策的独特要求。在设计小微企业法律制度的时候如何把握这个经济政策、法律规定、民众需求和特色体现几个方面的平衡与适宜度是极为重要和棘手的。再者小微经济在融资法律制度方面的全国通行性与地域性经济制度的要求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怎样解决这一金融法律问题也是研究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道难题。

4.2 小微企业市场准入标准的法律化

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对小微经济范围的扩大化,导致小微企业法律问题研究的困难急剧上升。地域性的民族文化特色在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不明确,应当按照一般小微企业看待,还是将其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和特色点对待,这都需要予以明确。

4.3 区域经济制度的小微化

小微企业地域化发展模式的出现和扩大是小微经济打破传统经济模式单一化和大中型化藩篱的敲门砖。基于地域性的特点,不同区域根据不同的地域特色形成专属或者特色化的小微经济发展模式也是应有之意,但是地域性与经济一体化以及资源流转之间的冲突将会一直存在,运用法律手段控制在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促使生产要素的流转和共享,完善区域内经济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小微企业地域化的过程中会出现经济制度模式的反弹,这也许会给小微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在小微企业发展初期这种反弹将会更加明显,那么在确保经济制度不发生转变的情况下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前提,将小微企业的地域特色与地方的资源特色结合起来,发展能够影响甚至是干预整个经济法律制度的状态的小微经济,就是构建小微企业地域化法律制度的初衷。

5 小微企业地域性法律体系构建

本项目试图从该类扶持政策的过渡中寻找法律存在的罅隙,在法律对策研究的基础上,构建适应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法律体系。小微企业法律体系的构建,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为小微企业的长期协调发展奠定基础。在立法的过程中,应当借鉴国外的相关法律制度,确定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地位。要实现小微企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更需要一种法律文化自觉、法律文化规范,也即需要一种“市场经济理性”。这种“市场经济理性”,归根结底是一种法律理性。没有这种法律理性,就不会有市场经济下的小微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