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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道路交通平安管理社会化机制,为加强街道交通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平安责任制,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街道与各村、社区签订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经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村、社区。
二、考核机关
由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并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三、考核内容
(一)履行交通安全责任(20分)
1.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0分)
(1)完善交通安全责任制。按时参加街道每季度召开一次的交通安全工作例会,每少一次例会的扣1分。建立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未建立的扣2分。
(2)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未纳入年度辖区工作计划的扣2分。
(3)与街道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未签订的扣1分。
2.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未制定计划的扣1分,计划中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不明确的每项扣0.5分。
3.在月、月分别上报半年及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未上报的一次扣1分,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扣0.5分。
4.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正常。运行不正常的扣2分。
5.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并扣4分。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50分)
1.全力配合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路口的隐患排查工作,不配合的扣2分;发现隐患后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或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没有排出整改进度的扣1分。
2.对街道部署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并抓好落实。未制定方案的扣1分,工作不落实的扣1分。
3.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积极配合街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配合的扣1分;设立宣传橱窗或板报,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未开展的扣1分;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
4.各村、社区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未配备的扣0.5分;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台帐,未建立台帐扣2分,台帐不完善的扣1分。
5.配合街道做好交通安全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数据,工作不到位,数据不完善的扣2分。
(三)目标管理(30分)
1.辖区内交通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的不扣分,每超一人扣5分。
2.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扣30分。
四、奖惩办法
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达标,85分以下为未达标。街道办事处对达标的根据工作实绩排名给予奖励,对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五、附则
(一)考核年度为上年度的月日至当年的月日。
(二)本办法由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键词:沿海地区 交通安全 系统
1.引言
到2012年底,我省有机动车保有量580多万辆,机动车数量大幅增长,尤其是沿海地区机动车数量急剧上升,随着沿海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我省沿海地区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已经成为我省人口死亡的最主要死亡原因之一,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占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85%。对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有效的管理,减少交通事故次数,减轻事故严重程度,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有效遏制沿海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恶化,需要运用科技手段和科学管理,利用信息互联技术、高度共享和集成,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为我省沿海城市交通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平台和网络平台,对以往道路交通事故数据进行分析,依靠事故资料,从道路交通特征等多角度综合评价安全状况,做出科学判定,对交通安全进行指导,有利于我省沿海城市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科学化。
2.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现状
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基于交通安全安全管理数据库,达到交通管理高效、有序、安全的目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目前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存在如下问题:
2.1缺乏专职部门负责,信息化决策匮乏
我省沿海地区交通运输体系中参加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业务人员不是计算机专业,没有专门的领导班子主抓信息系统建设。交通运输部门信息化意识相对比较淡薄,对信息化的认识不够深入,重视程度低。我省沿海地区地市级以下交通运输部门普遍缺少专门的交通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机构,忽视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2.2 缺少总体规划,各部门交通数据不共享
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必须统筹安排,使交通安全按管理系统能为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保障,出行畅通,人、车、路、环境更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存的主要问题是各地系统建设各自为政、省内各地系统之间相互独立、不能互相兼容、信息数据不能共享,导致沿海城市各地重复建设,严重影响交通管理的效率。
2.3 政府提供保障不足
交通安全投入资金不稳定,省内大多地方交通运输部门资金紧张,缺乏上级部门对于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后备人员不足,现有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不是科班专业毕业,没有经过系统化、常规化培训教育。
3.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目标、设计
3.1 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设计如图1所示。
3.2系统建设目标
3.2.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控制,减少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管理实现计算机自动化,交通事故的采集完整全面;事故多发地段自动报警;交通事故处理实现标准化。包括数据标准化,处理流程标准化,文书制作标准化,责任认定划分标准化。
3.2.2沿海地区交通安全资源共享。通过各种信息传达交通参与者,使之能够安全快捷出行,有效利用道路交通的各种资源。为今后交通理论研究和交通规划提供有效的数据,制定安全管理的长期战略规划和阶段目标,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2.3改善当前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现状,实现智能一体化管理。综合安全管理的各方面因素,建立综合的安全管理系统。从道路交通特征等多角度 综合评价安全状况,做出科学的判定;
4.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各功能模块分析
4.1交通信息采集: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包括静态交通数据采集和动态交通数据采集。
4.1.1静态交通数据采集大多数需要人工采集。包括沿海地区交通路网布局信息、道路交通设计设施信息、地理环境信息和各地交通管理水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交通设计设施信息包括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道路中央隔离、道路防眩目设施、道路照明设施、路侧植被绿化、道路结构物和交叉情况等。
4.1.2动态交通数据采集。包括沿海地区交通事故信息、道路交通流数据信息、交通气象环境信息、道路交通路面管理系统信息及路面状况等。
4.2道路交通安全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库用SQL server 2000 建立,运行在Windows系统下,系统构造相对简单,安全性高,交通安全管理系统采用B/S三层结构。为了充分利用各种异种异构数据,其中包括沿海地区交通安全反馈数据、交通事故数据、交通数据、环境数据、道路数据、管理数据、决策数据和其他数据,对数据进行各种详细的组织融合分类,专业的数据统计分析可以应用数据仓库技术,建立专门的数据服务的硬件环境,充分满通数据管理的要求。
4.3交通安全管理模型建立
管理模型: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态应该能够唯一的表征道路交通运行安全性,即一个路段能且只能具有一种运行安全状态。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运行评价模型指标包括:沿海地区事故特征指标(如事故率)、沿海地区交通流运行特征指标、沿海地区交通设施特征指标。
将沿海地区交通事故率划定为Ⅰ―Ⅳ级:
根据沿海交通安全运行其他指标建立交通安全运行模型。
预测模型:在各种诱因作用下,预测我省沿海地区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态在未来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及时了解潜在的安全隐患,为采取主动的管理措施提供前提保障。沿海地区滨海路较多,针对不同的管理对策,预测道路交通运行安全状态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为决策的制定提供基础和依据,减少我省沿海地区事故多发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
4.4交通安全管理决策
结合沿海地区城市道路历史数据和安全调查数据,通过建立模型和数据挖掘(关联规则、决策树规则数据挖掘等)的理论方法对沿海地区交通事故原因深入分析,通过对道路交通事故成因分析、事故预测和安全评价等,得到交通安全管理方法,并形成安全对策决策集,在此基础上形成安全管理方案集;以辅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者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对策和安全管理措施,帮助沿海地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者决策。通过对安全管理方案的评估,得到安全管理方案决策集;
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策略流程如图2所示。
5.结论
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通过对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信息系统调研分析,发现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不够成熟,存在很多问题,这一问题艰难性对课题提出很大挑战,文章提出我省沿海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系统建设总体设计方案,并对系统中各功能模块进行分析,系统的设计可能存在缺陷,有待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提高。
注释:2013年辽宁省社科联调研重点课题资助项目。
参考文献:
[1]谭健妹,刘金成.公路网智能化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研究[J],甘肃科技,2009,6: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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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邓金,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北京工业大学,2006,5.
[4]刘芳,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D],山东工业大学,2009,4.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建立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更好地为辖区生态移民地区经济建设服务。
总体目标:在生态移民地区,做到交通安全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服务热情规范,宣传广泛深入,设施齐全有效。力争年底,完善全县生态移民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立职责分明、措施有力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移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杜少忠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农机监理站等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生态移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李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生态移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预防事故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事故特点,研究部署下一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建立“110”报警服务台与“120”急救热线之间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和反馈制度,实现公安机关与医疗机构同时接警、同步出动、快速反应的机制。
(二)全面治理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加强对生态移民地区,特别是山区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标线,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六进”工作。加快交通安全村、学校、企业、清真寺、单位、农村、社区建设,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交通法规普及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五)加强客运场站建设。完善场站网络,规范场站管理,按照汽车客运站建设要求,逐步完善、规范四级以下客运站。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与客运场站的管理关系和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优势和作用,客运场站管理全面走向规范,消除源头上的安全隐患。
四、工作责任
(一)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作用,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握道路交通安全的客观规律,找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薄弱环节,定期汇报。从管理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立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具体目标。坚持不懈地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立足防范,突出重点,加大对生态移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效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交通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把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要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超员车辆出站。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放到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履行职责,处罚和通报未履行职责、管理不力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负责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指导、督促检查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多发地区交通安全评析例会制度,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预防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印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在全市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配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迅速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5月)。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着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构、人员、场地、办公设施等,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内容为:
1.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责成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一至两名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备案。对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实行分级培训,培训合格的,取得证书,持证上岗。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下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司法助理员兼任交通安全协管员,并安排一至两名专职交通安全协管员,由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员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并将结果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责成拥有机动车30辆(包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以上或机动车驾驶员50名(包括单位职工家属)以上的单位,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并确定一至两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同时要健全相关信息沟通机制。
4.在行政村、社区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原则上聘请治保主任、社区主任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协助指导开展工作。
5.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指导督促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开展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一职三档五制度。一职即明确工作职责;三档即建立机动车基础档案,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机动车和驾驶员动态管理档案;五项制度即:《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动车管理制度》、《机动车驾驶管理员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特点,建立其它相应工作制度。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6月—7月)。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将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考核验收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任务
(一)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主要职责:
1.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局性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2.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3.督促检查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执行落实情况;
4.审定和下达年度交通安全控制考核指标;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7.指导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接受市安委会的组织、领导、协调,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大队,负责本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性工作事务。
主要职责:
1.承担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会议及安排重要活动;
2.监督检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决定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3.具体组织安排交通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在交通、城建、道路、规划,科技发展,资金投入等涉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
5.组织协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对省、*市、市安委会下达的交通安全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并组织对交通安全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7.指导协调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安委会涉及交通安全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与各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协调制度;
10.承办市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预防交通事故领导组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制定本级预防交通事故对策,科学论证、合理布建辖区交通安全规划的长期目标;
2.根据上级安排或工作需要,组织辖区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3.监督、协调和考核有关职能部门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创建符合当地社情的交通安全教育模式,促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其它法制教育并轨;
5.协调构建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系统,制定符合辖区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预防特大交通事故方案和特大交通应急预案;
6.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立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负责制定招募细则,广泛在全社会招募交通安全志愿者,并明确服务内容,指导志愿者队伍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五)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管区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建档、备案工作,建立基础性工作档案;
2.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管区所辖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3.协助交警部门抓好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如事故报警、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等;
4.对管区的交通事故黑点进行排查、建档,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对涉及管区居民的交通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
6.协助管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办理车辆管理业务、驾驶证业务等相关事宜;
7.完成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六)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
1.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要求,发放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
2.全面掌握所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和变动情况,清理登记无牌无证车辆和无证驾车人员,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上牌落户,督促无证驾驶人员参加培训考证;
3.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安全学习教育,传达上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
4.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
5.组织相关人员在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的地方,劝说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不安全车辆,教育群众遵守交通法规,不违法载客、违法驾驶等,对不听从劝阻的违法人员,要及时告知交警部门进行依法查处;
6.建立本辖区交通管理基础台帐。认真填写、统一制作的《机动车辆登记台帐》、《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帐》、《辖区无牌机动车排查统计表》、《辖区无证机动车驾驶员排查统计表》、《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记录》、《交通安全宣传登记表》、《辖区事故隐患(黑点)排查整改情况登记》,及时掌握机动车和驾驶员变动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网络,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当地实际状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在实处,抓出成效。
(二)强化工作运行,建立管理机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下管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此基础上,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结合省、*市要求建立《*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市交通安全管理举报奖励制度》、《*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专项督查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见附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要严格结合四项工作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每季度召开专门会议,对前一阶段全市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批评和表彰,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车辆管理,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不断提高全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责任明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和源头管控工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各类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规范有序、安全和谐的良好局面。
具体目标: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2、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3、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以上责任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规划局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交通处,汪路兼办公室主任,常文军、袁亚东任副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各直属单位,各区规划分局,机关各处室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二)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
(三)加快推进编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
(四)在城市道路规划中将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
(五)积极配合交警支队做好智能交通系统总体规划,以及各类智能交通设施的布点规划。
(六)积极出台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争取在规划阶段就能预见未来的交通影响,从而就能有效地避免建设项目带来的负面影响,正面的引导城市建设和发展,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促进城市与交通协调发展。。
五、工作制度
(一)联系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2、定期通报各单位的排查和整治情况,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工作。
(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及排查整治情况。
2、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各单位要及时报告交办、督办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4、各单位认为需要向局领导小组报告的其它情况应一并报告。
(三)考核奖惩制度
局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由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评。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本系统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开展隐患自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迅速启动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活动”,在7月中旬自行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行动,排查要组织严密,有责任人、有记录、有整改措施。
强化人、车、路的源头管理,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建立“政府牵头总揽、综治协调落实、部门各司其职、基层责任包保、群众广泛参与”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总体目标:建立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和源头管控工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形成齐抓共管、方便群众、管理规范、控制事故的良好局面。
重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具体目标:实现“三下降”三确保”即交通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确保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和有影响的恶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严重交通阻塞。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长任主任,为加强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综治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交安委”市交安委办公室(简称“市交安办”设在市综治办,负责处理市交安委的日常工作,协调、检查、督办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或各单位保卫部门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综治办主任或保卫科长兼任,并明确1名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专干。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可聘请35名交通安全管理员,专门从事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公室,与治保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村(居)委会主任负总责、治保主任具体抓、中心户长协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控网络。建立交通违法行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道路交通安全实行领导负责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专干为具体责任人。
各村(居)委会、交通运输企业要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小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小组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点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对驾驶人的自律管理。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行业特点加强驾驶人的自律管理。
四、工作措施
㈠建立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市交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工明确、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加大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交通局要加大路政、运政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积极做好列养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运管部门要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网络建设滞后,农民无车坐、坐车难的问题,加大对非法客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车辆挂靠公司参与乡村客运,对新开通和重新恢复的乡村客运线路给予三年的试运期。试营运期内,除享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客运运力发展政策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鄂交运安〔〕502号)规定的每客位补助400元的优惠政策外,并减免相关管理费用。同时,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规范乡村客运站点,逐步消除沿街(路)为站等现象,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做到人车归站,严禁客运车辆跨乡镇营运。工商部门要打击流通领域内的不合格车辆,协同公安、交通、城建部门加大对道路非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安全乘车的教育,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安监部门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要发挥好监督、协调、配合作用。农业局要严格拖拉机牌证的发放管理,加大对等外路、乡村道路及机耕道上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整治农用机械违章行为,杜绝拖拉机载客营运现象的发生。
切实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市交安委其他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㈡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市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办事处)包交通主干道。村(居)委会干部包机动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包保责任制。此基础上,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将路段管理责任到人,车辆管理责任到单位,驾驶人管理责任到村(居)委会、单位,形成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三级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实现违章车辆不出村、不上路,把安全隐患控制在源头。
㈢加强对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做到对本辖区、本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各单位要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帐。要加强对本辖区、本单位人员的日常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守好自己的路、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凡单位职工或村(居)民购买新车和旧车未办牌照、驾驶人未办理驾驶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村(居)委会、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上门,向车主宣传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常识,督促车主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牌证,杜绝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发生。
㈣做好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安全防控工作。春节、元旦、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和春运、大型活动等重点时段。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相关人员上路,按其各自的职责,对重点部位、重要路段实行巡逻执勤或定点守候,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现况,确定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并建立安全值守制度,做到四个“必查”即学生上学放学时必须上路巡查,辖区内有红白喜事、重大活动时必须上路巡查,天气恶劣时必须上路巡查,重大节假日必须上路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说服、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确保违法车辆不出村、不上路。
㈤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交通安全乡(镇、街道办事处)交通安全单位”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村(社区)活动。市交安委要制定创建标准,加强指导督办,每年年终进行考核验收,评定授牌。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我市达到平安畅通县(市)标准。
㈥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工作。把每年月定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工作,营造“时时讲安全、人人讲安全”浓厚氛围。市司法局要把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内容。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内容,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子女教父母”工程,建立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市广播电视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主渠道作用,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范畴,开办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栏目,定期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和交通安全提示语。协调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气象、路况信息,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㈦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交安委成员单位要制定操作性强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交通安全事件。迅速到达现场,采取抢救和控制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卫生机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保险部门要建立“交通事故绿色抢救通道”确保交通事故伤员能够得到优先、快速、及时、有效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损失。建立交通事故救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建立专户并统一管理。交警、保险部门要加大机动车辆保险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主动购买商业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
㈧完善道路安全基础设施。交通部门、公路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完善公路、城市道路、旅游线路的标志、标线、标牌、信号灯和电视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停车场点、市场、夜市等。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健全农村客运网络,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
㈨严格考核奖惩。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奖励制度,由市政府每年分别对考评在前5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按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委会予以奖励。年终考核不合格单位,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表模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生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负有事故责任的车辆、驾驶人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单位,评先表模时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根据市交安委考核办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办法由市交安委制定。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
㈩建立六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市交安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实行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由市交安委对参营的车辆按小车200元/台、货车500元/台、客运车辆800元/台的标准向营运单位和营运车主收取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各单位可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实行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三是实行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报告制度。村(居)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用车要向村(居)委会报告备案,杜绝村(居)民违章搭乘车辆或是搭乘违法车辆出行,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四是建立党政干部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市交安委对党政干部严重违法驾驶车辆或乘坐严重违法车辆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五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报制度。市交安委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工作情况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列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年度考核范围。六是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严重阻塞交通、因交通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严格依照《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国务院〔〕302号令)省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省政府〔〕261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认识。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
今天,交通安全管理员在我县城区正式启用,是我县人民的一件大喜事,也是构建和谐,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一项重大举措,县公安交警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管理作为一项根本性工作来抓,启用了交通安全管理员,我们100名交通安全管理员既感到光荣,又感到责任的重大,为完成历史使命和各项工作任务,我谨代表全体交管员特表决心如下:
一、以“关爱生命,宣传交法,劝阻违法,优化环境”为宗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二、交通安全人人有责,交警是专管,我们是群管,一定要认真行使交通安全管理员的职责,从优化投资环境的高度出发,尽职尽责,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维护好责任路段、路口、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工地及店前门外的交通秩序。
三、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对交通违法者,采取说服、劝阻、告知的方式,讲安全、讲危害,减少交通违法和预防交通事故,实现共创“交通文明示范街”、“平安大道”的奋斗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使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学生接送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求做到“三个百分百”: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包括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和社会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等)百分百符合标准并纳入管理;凡是有寄宿制学校要百分百开通周末学生班车,周末学生班车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要百分百符合客运资质要求。
二、整治重点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学生接送车辆运行路线的交通管控,强化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巡逻检查,严查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校车登记、非法改装、违法经营、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排查摸底,健全管理档案。由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全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工作小组应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所)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校、逐车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逐一确认车辆是否有登记信息、是否进行校车备案登记、是否逾期未检验、是否已达或临近强制报废标准,确认驾驶人的驾驶证件是否有效、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凡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禁止上路行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
(二)严格登记备案制度,抓好源头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校车登记备案制度,对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核定载客6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所)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必须按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不同车辆属性分别登记备案。对学校自购的非专用校车,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及时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整治之日起,凡学校需要自购学生接送车,必须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方可登记备案。其他非专用校车,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凭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营运资质许可证受理,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凡未经备案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坚决予以制止,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督促辖区学校、幼儿园(所)、客运单位的学生接送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区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加强监控管理。严格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对下列行为的驾驶员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①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②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③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④饮酒和醉酒驾驶的。要健全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所)、客运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学生接送车辆“六定”:即定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固定班次;定固定学生座位;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固定接送线路;定固定接送时间的管理模式。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采取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安全管理责任人、见校长的“四见”措施。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以组织培训学习、手机短信告知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高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区交警大队、交通部门要结合驾驶证审验和营运许可管理,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
(四)加强路面执法,狠抓秩序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的巡逻管控;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使用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与取缔活动,严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区交警大队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坚决纠正的同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所属乡镇(街道)、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学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追究责任。
(五)深化宣传教育,提升文明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获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积极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发送手机短信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凡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举报。集中整治期间,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公布整治行动举报电话或信箱、邮箱,广泛发动社会、学校师生及家长反映、举报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查处车辆非法营运、驾驶员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营运、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涉校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验收巩固阶段
由区安委会牵头,综治、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职责分工
全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委会牵头,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协调和配合,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所)机动车辆营运秩序。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维护学校交通安全环境,检查督促并落实有关工作,协调解决中小学生(幼儿)用车难问题。
区交警大队:负责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及驾驶人资质的审查,进行车辆安全综合性能检测。对车辆符合要求但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停驶,立即更换合格驾驶员后重新申报;车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立即停止运行,不得作为接送车辆使用,如属报废车,必须限期送废旧汽车回收公司报废。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纳入交警户籍化管理,核发“校车准运证”,做到“一车一档”;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学生乘用车辆的管控。特别是在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要充实警力加强管理,重点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督促、协助校方检查涉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机动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中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接送车辆档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开设交通安全课、定期召开家长会。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及超载车;对用“病车”、“黑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以便有效组织专项整治。
区安监局: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会同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区交通局:会同交警、教育、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专业客运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市交通委对本区非法营运的涉及中小学生(幼儿)机动车辆进行严肃查处。协助市交通委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审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即明确规划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以及民间机构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具体权责与操作模式的制度体系。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制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因素,除了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更重要的是缺乏与时俱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因而,要完善道路条件、控制交通事故蔓延趋势、降低交通事故伤率,建立符合国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是关键。
1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及具体规划
路、人、车、管、环是制约交通安全的5大重要因素。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道路、环境、车辆及交通参与者的宏观控制,对交通安全保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树立"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理念,坚持系统化"工程"编制方式,从道路、环境、人、车和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及具体规划的核心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现状,规划、总结区域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科学预测未来形势,并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措施,形成科学、高效、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
2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逐渐形成了交通、公安和农机等多部门共同管理的局面。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体制显然无法适应对象管理的多元化趋势,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道路交通需求,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地方法规与道路交通规章制度冲突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制定工作在2004年后有了实质性进展,但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存在不少冲突。例如,在超限、超载管理工作中,公安、交通、发改委、质检、安监等部门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划分,但其执法时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而导致惩罚标准、力度与主题无法一致,给相关责任认定、行为监督造成妨碍与不便。
(二)职能权责不清、相互交叉
多元化的管理的结果是协调难度、相互推诿现象的增加,执行、监管效率的降低,无法达到预期交通安全管理目标与效果。例如,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的管理,原则上由工业与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监督、公安机关负责注册登记与行使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销售监管,但各部门在管理上脱节,导致国家电动车技术标准无法完全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时无法可依。
(三)缺乏资金保障
道路建设项目作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资金的主要投入途径,在当前财政预算中极少单列。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尽管为相应管理提供了更宽泛、灵活的渠道,但极易导致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实质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资金投入情况在现实中往往成正比,因而较难形成统一、固定、标准的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体系。
3 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及对策
(一)确立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
"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转变为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并承担起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通过依法确立国家道路交通管理局,独立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管,负责全国机动车运力、流量与交通秩序的宏观把控,车辆安全标准的制定与车辆、驾驶员管理。
(二)确立全面、协调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全新的、全面的、协调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迫在眉睫。通过政府设立相应委员会或管理机构,合理细化工作重点。对财政预算、地方法规制定、执法、救援、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规划方案、交通运输服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细节,建立更加细化的工作机制,促使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建立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数据、信息平台
道路交通安全数据、信息的共享是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的基础与保障,因而通过汇总交通、公安等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通过官方统一网站或其他平台,为全国各地交通参与者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促进政策科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全面化,并逐步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四)系统化、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系统化交通管理需考虑宁静交通、道路安全宣传、交通道德体系等细节建设,从源头实施全动态控制。另外,注重过程控制与源头预防,由公安管过程控制、日常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预防源头、道路以及停车场建设,科学分工、权责清晰。
(五)成立统一的道路交通立法机构
通过全国"道路交通立法"委员会的设立,实现立法机关与交通部合作联手,制定、研究合情、合规、科学的交通安全政策,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规章的统一性、权威性与规范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地方、部门政策与国家法规的冲突,为基层交通管理与执法提供有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