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新经济政策的局限性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 经济增长 储蓄 投资
储蓄、投资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论述一般集中在经济增长理论和储蓄理论方面。经济增长理论主要探讨长期经济增长的原因,存在着一致的结论,储蓄和投资对经济增长有着重要作用;储蓄理论在于研究主体的储蓄行为,认为收入增加对储蓄增长有重要的贡献。
从世界经济发展历史看,各国经济长期内普遍存在增长趋势,不过有着明显的差异。从而,各种经济增长理论的主要研究内容是决定各国经济增长并导致明显差异的因素。按照增长理论的发展进程,主要有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凯恩斯理论、哈罗德—多马增长理论、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等。
一、古典经济增长理论
古典经济增长理论产生于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大变革时期。在英国工业革命拉开序幕、经济系统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的背景下形成了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其中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增长理论为典型代表。
1、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年,亚当·斯密在著作中最早从理论上系统地研究经济增长的问题。涉及国民财富的性质、原因以及如何为经济增长创造条件和环境,这些是经济增长理论研究的基础。
斯密的经济增长理论认为,财富的增加主要是由劳动分工所决定的生产性劳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资本积累三个因素共同决定。并指出,若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量,必先增加资本积累,只有蓄积的资财的丰裕,才能雇佣到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增加劳动的设备或进行改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要增加资本积累。因此,资本积累是劳动分工的基础,决定了国民收入的增长,是经济增长的源泉。
2、大卫·李嘉图的收入分配理论。大卫·李嘉图也认为资本积累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力量。他认为只要资本积累增长,就会出现正的经济增长;资本积累下降,经济增长也会下降。不过,大卫·李嘉图研究经济增长问题的着眼点在于收入的分配,强调各种收入分配比例如何影响资本积累,进而决定经济增长。李嘉图赞同储蓄投资的一致性原理,认为一旦资本积累停止,投资即不再增加,经济增长也将停滞,要使经济从低水平重新增长,则要求资本家扩大资本积累,即通过储蓄自动转化为投资,来实现经济增长。
3、对古典经济增长理论的讨论。以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强调资本积累对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贡献,认为投资和积累过程是经济增长的核心。该意义上,古典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是资本积累决定论。同时,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暗含着资本要素服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假定,意味着由资本积累决定的经济增长难以持续,最终经济增长将处于停滞状态。但工业革命以后的长期时间内,经济增长未出现停滞迹象,表明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对经济增长过程的描述和解释并不很科学,且忽略了现代科学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另外,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具有很大的时代局限性,储蓄投资的一致性原理在工业革命以后,由于储蓄与投资实现分离,金融中介的产生下,很难成立。
二、凯恩斯经济理论
1936年,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家约翰·凯恩斯分析并论证了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大萧条的原因,认为萨伊定律是不正确的,提出凯恩斯定律。凯恩斯抛弃了“储蓄是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古典经济学派的观点,强调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提出乘数原理及加速原理。
1、乘数原理。凯恩斯认为,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因素。从投资需求的效应方面看,产出的增长与投资变动之间存在乘数效应,即国民收入的增长是一定时期投资增加额的数倍,反之,投资额下降,则国民收入将以投资减少的若干倍缩减。
2、加速原理。根据凯恩斯的分析,投资在促进国民收入增长同时,国民收入增加也会带来引致投资,从而国民收入变化对投资变化具有加速效应。
3、储蓄—投资论。凯恩斯理论的一个贡献是用收入决定的储蓄—投资论替换了古典学派利息决定的储蓄—投资论。凯恩斯认为储蓄和投资是由两种完全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动机选择的行为,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储蓄者依据其收入决定储蓄量,根据利息率决定储蓄形式,而投资则取决于资本的边际效率和资本成本,不受储蓄的支配。
4、对凯恩斯理论的讨论。凯恩斯理论特别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认为政府投资不仅可弥补私人投资的不足,而且还可通过乘数作用带动私人消费和投资,使国民收入成倍增长。不过凯恩斯的政策主张难以突破其时代局限性:即着重短期分析,不太适用长期经济分析;投资决定储蓄论仅适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经济萧条时期;只强调投资对经济增长的需求效应,而忽视了投资的供给效应;储蓄多少与投资的数量对利息率缺乏弹性,储蓄和投资均由收入水平决定的假设在信用制度发达的国家,不符合实际情况;投资对国民收入乘数效应要发挥作用受到很多前提条件的制约。
三、哈罗德—多马增长理论
20世纪40年代前后,英国经济学家哈罗德和美国经济学家多马在凯恩斯理论框架的基础上进行了经济增长分析,通称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型,标志着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研究的开始。
1、哈罗德经济增长模型。哈罗德提出资本—产出比的概念,并假定资本—产出比不变,认为经济中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取决于资本—产出比率,经推导得出哈罗德经济增长率方程为:gy=■。
2、多马经济增长模型。多马经济增长模型注重投资的二重性,经济的需求方面,投资通过乘数过程决定国民收入的实际水平;经济的供给方面,投资通过增加资本存量的规模而提高了国民经济潜在的生产能力。多马得出的经济均衡时的增长率:
关键词:经济自由;市场调节;国家干预;市民社会;经济法制化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87-02
在皮埃尔・罗桑丽隆所著的《乌托邦资本主义》中,他主要阐述了对于市场观念、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的看法,作者指出了市场经济的特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使决策权分散化,并可以进行自动调节。而市场调节并不仅仅是简单的经济调节,还需要具有广泛的社会调节作用的方式来完善市场经济。通过建立社会的问题论述,引出从“神建”到“人建”的转变,最终达到“小政府,大社会”,有着适当政府干预的社会。因此,我们要想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遵循历史的线索,通过学习与理解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的理论与实践的背景来进行研究。这样,通过深入了解理论背景变化的同时,开拓市场经济下的新模式,从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有序快速的发展。
一、经济自由的解读
自由,有史以来都是一个令人向往和追求的崇高信念和理想。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历史是为自由而斗争的历史。经济自由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关系中人们经济利益的分配与实现,而且经济自由的实现还决定社会成员的社会政治自由权利的现实状况。
经济自由是经济自由主义的产物,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变化。在15世纪到17世纪,代表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重商主义是商业资本利益和要求的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他们政策倡导带有极端的国家干预主义色彩,认为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是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所不可缺少的手段,并且应该落实有利于商人的政策。这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封建自然经济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建立。但随着英、法等国已经相继完成工业革命,这一国家干预的政策已经无法满足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了,取而代之的是古典经济自由主义。
在18世纪,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从幼年进入青年时代。亚当・斯密就提出了一种完美的“自由放任”的经济自由发展模式:每个人都是“经济人”,以谋取个人利益和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社会要为个人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国家应该放任经济自由发展,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要让社会公共资源得到自发的优化配置。这个想法在新兴资产阶级中代表了一种信念:没有封建君主专制的国家干预,他们也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事物。这时,封建君主专制国家逐渐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障碍。但斯密的思想,对后世100多年自由主义思潮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这种背景下,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就取代了经济自由理论。但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出现了提倡自由放任为主,政府干预为辅政策的新经济自由主义,这使得凯恩斯的“看得见的手”的政府干预理论得到了新的挑战。但新经济自由主义提倡的自由,在某种程度上很好地对古典和新古典学派的完全自由放任和完全排斥政府干预的经济主张进行了修正。
通过研究经济自由主义发展的历史轨迹,我们得出经济自由是符合人性的,并且应是任何法律制度要加以保护的自由。
二、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
资本主义发展到现在,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一直是资本主义国家调节经济所使用的两种手段,只是每个时期的侧重有所不同。重商主义强调国家干预,亚当・斯密偏重市场,到凯恩斯主义时期的偏重国家干预,又到新自由主义时期的回归市场。这种侧重的不断变化,总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后进行的,也正是在这种侧重面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使资本主义得到发展。
当经济自由主义无力面对经济危机、大萧条时,国家干预主义就应运而生,各有自己的成就和辉煌。但面对“滞胀”,国家干预主义也无能为力,此时,自由主义似乎显现出活力。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是兼收并蓄,互相渗透的,国家过多的干预和一个完全放任自由的市场,都是不利于经济发展的。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和各国的现行政策看,单一的国家干预或者是经济自由是不存在的,应该形成有着有适度国家干预和科学计划指导的,二者相融合的现代市场经济。一方面,国家干预主义逐渐承认了市场经济的效率,同时注意了将宏观经济政策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另一方面,相对于完全自由放任,适当的国家干预也得到了大多数的经济自由主义倡导者的认可。
然而在现实中,市场并不符合自由主义经济学者所设想那样的“有效市场”,因为经济的相互作用十分复杂,市场参与者也远不未能够完全理性。尽管国家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优势,但在解决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而导致合作难以达成的问题时,同样产生了相互依赖性的其他冲突和矛盾。因此,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下国家和市场的组合,在实际相互依存的人类合作中有难以克服的局限性,这就要求我们要超越这种方式,去重新认识我们熟知的“市场经济”。
三、基于市场、市民社会和国家协调下的市场经济
在青木昌彦的思想中,协调是指“经济主体间各种行为间的调整,各经济主体为了使决策能够彼此调和从而达到有效地利用稀缺资源的目的,应如何共享信息和分享利用的问题”,可见,如何更有效率地获取和利用信息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同样,市场和国家在市场经济活动的协调过程中存在诸多信息失调的问题,诸多这样问题的解决就需要不被重视的社会组织来做。社会的发展需要兼顾个人与公共利益,同时也不能忽视各种社会组织与社会团体的利益。如同马克思所说:“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在17至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西欧真正走向成熟,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和不同的历史环境中都有着不同的内涵,可以定义为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糅合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以及代表小范围内特殊领域中的集体利益的特殊工具。市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不仅仅体现了群体和组织内的认同与协作,通过形成内部的信息共享,来降低小范围内成员间合作或者冲突的交易成本,进而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同时,市民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国家协调公共利益的有利工具,从而减少过多的国家干预,更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有序发展。
现今的市场经济,最大的目的是进行稀缺资源有效并且合理的分配,进一步来讲就是要促进人类历史的文明和普遍提高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无疑要依靠国家和市场在不同领域解决问题的不同优势,但是因为信息不完全的缺陷所制约,会出现普遍的协调失灵。这时候通过市民社会组织的协调,利用其信息和成本的优势,为平衡市场和国家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按照人类社会相互依赖性所要求的协调机制而言,市场经济实质上应该是基于市场调节、市民社会组织和国家干预这三位一体的联合协调机制。
四、我国的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市场和国家干预相协调的机制来发展经济,使得国民经济水平也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十报告最新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特别强调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三个平等”原则,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这个经济理论创新是要把经济体制改革核心定位为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这“两只手”的关系,做到不同市场主体竞争的“三个平等”。这就要我们在法律的监督下,兼顾国家、市场和市民社会组织的平等协调,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正常、有序、优质的发展。
现代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在于保障经济自由,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经济法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是经济自由行使的边界和国家干预合法性的源泉,做到有限的政府和经济的法制。所谓有限政府就是要求国家在干预市场时必须遵循有限权力原则,即行政权力的授予意味着权力行使应受到法律的限制,受到行政相对人的限制,同时也受到其他权力的限制,因而一切行政权力都是有限的。
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本身可以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必插手;而市场自身面临的无力解决的问题或者解决成本过于昂贵的问题政府要介入去帮助市场解决难题。通过市民社会组织的和市场、国家干预的协调,限制政府机关的权力,平衡各个竞争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也保证了市场的自由与竞争和政府服务于公共社会利益。这样才能从现实的角度实现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快速的发展,真正实现在十报告中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何文强.经济自由与国家干预[J].云南社会科学,2007,(1):45.
[2]樊一发,郝士宏.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西方的理论与我国的实践[J].生产力研究,2004,(7):22.
[3]张孝远.关于国家干预主义和经济自由主义之间的关系、意义[J].甘肃社会科学,1998,(1):46.
[4][日]青木昌彦,等.市场的作用,国家的作用[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87.
[关键词]大连;国际环保展;绿色营销;低碳;转型策略
[DOI]10.13939/ki.zgsc.2016.01.025
1 展会实施绿色营销的必要性
首先,展会绿色营销是顺应世界“绿色”经济发展潮流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加强,特别是我国“一带一路”的政策提出后,更要求我们紧跟时展脚步。然而我国会展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不管是政策还是企业经营理念上都远远落后,如今“环保、绿色”是全世界都在讨论的话题,在西方国家“低碳、环保、绿色”早已与会展经济相结合,绿色营销早已贯穿展会工作的各个环节。所以大连国际环保展览会实施绿色营销,有利于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推动我国会展业“绿色化”。
其次,展会绿色营销是响应国家“低碳环保”的号召,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保护环境,早日实现中国梦的要求。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会展业发展突飞猛进,但是大部分展会内容相仿,缺乏有特点、高质量的展会,甚至存在资源浪费的情况:比如场馆的闲置、展会期间大量的宣传手册、纸质广告单的浪费等,这些都与国家政策背驰而行。因此,展会实施绿色营销不但有利于建设绿色会展经济,还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展会绿色营销还有利于打造会展企业的环保健康形象。在当今世界竞争激烈的经济环境下,一个企业是否能成功立足,不仅要取决于企业所获经济效益,更多地取决于企业的社会贡献率。被称为“无烟产业之一”的会展企业实现绿色营销,不但有利于将“有名无实”转变为“实至名归”,还有利于企业提高展会资源的利用率,更能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最后,对于消费者来说,绿色营销一方面有利于展会带动消费者树立绿色消费的消费观,将理论上的绿色消费观更加深刻地贯彻到实际消费中;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消费者拉动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使环保产业在我国“一带一路”经济政策下成为服务业中的支柱性产业,进而成为全球绿色环保事业的领头羊,拉动世界环保产业经济增长。
2 大连国际环保展绿色营销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与环保展会同期举办的专业讨论会
大连近京津临日韩,是中国北方重要的港口城市,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际都享有一定的知名度。而大连作为国家国际重点关注的旅游城市,在环境保护方面一直是佼佼者。虽然大连国际环保展已经举办了十届,办展经验相对成熟,而且每一年都吸引了大量国内国际环保产业企业家、行业专家、零售商等。但是缺乏与展会同期举办的专业性环保事业讨论会、环保产品的技术交流会、品牌推介会,很难提高展会的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同时对专业观众的影响也有限。
2.2 展会管理者绿色营销观念模糊
思想的深度决定事物发展的高度,一个好的管理者不仅要具有好的领导能力,更需要有长远的洞察力。但是大连国际环保展的管理者思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展会的举办本身就应该是一场关于环境保护的展览会,是各界环境保护者的聚会,应当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因为在整个展会营销思维上就局限于传统的思维,所以环保展的举办具有局限性,而且与环保主题略有不同。
2.3 场馆管理不到位,环境混乱
展会作为信息传播的平台,是参展商与贸易商、观众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不管是展前、展中还是展后都需要工作人员精心服务,我们在大连国际环保展的现场了解到,开展期间有大量传单纸屑在场馆内,同时也存在滥竽充数的展商,场馆外还有大量的非展商在大肆宣传自家的产品。这些情况不仅严重影响了正规参展商的心情,还打乱了场馆内的秩序,影响了场馆的绿色环境。
2.4 缺乏绿色广告,引导意识不强
大连国际环保展作为一个以“低碳、环保”为主题的展会,在展会的很多环节没有与绿色环保的主题紧密相扣,对绿色消费的宣传不够,没能将其绿色营销的环保展会做强成为一张大连城市的新名片。
2.5 展会的社会影响力小,国际化程度不高
本届的大连国际环保展与往届相比,海外参展商和观众都有一定增加,但是大部分的海外参展商也只是局限于与大连毗邻的日本、韩国、朝鲜,跟北京、上海、广州的环保展会相比,社会影响力小,国际化程度低,宣传的力度和广度还远远达不到目标要求。
3 大连国际环保展绿色营销的发展策略分析
3.1 同期举办专题会议,打造绿色品牌展会
在展会举办期间,要大力发挥政府导向作用。政府支持展会绿色营销是环保展成功举办的保证。在展会期间,举办关于环境保护的专题会议,一来可以集思广益共同商讨当前环境保护的最新措施,二来也可以为展会带来更多当前环保展的最新产品、最新技术,更多的是可以扩大宣传效果,让展会更加专业化、品牌化。
3.2 更新观念,树立绿色营销的意识
当今世界会展业展会实施绿色营销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贯彻绿色营销的观念就必须要进一步地去学习,并不断提高保护环境、低碳环保的意识,更有效的去开拓会展绿色市场。展会中的绿色营销就是需要项目主办方把展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目标,将展会与环境、社会、生态保护相结合,把有限的资源循环利用,做到展会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大连国际环保展想实现绿色营销,先要展会主办方与承办方转变思想观念,将绿色环保的观念贯彻到展会的每一个环节。
3.3 建立绿色服务体制,加强管理,使展会“绿色化”
建立健全展会的绿色机制,不断提高展会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比如,加强对会展公司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参展公司产品的质量监督,在展台搭建环节尽量使用绿色环保的建筑物,减少对纸质传单的使用等,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可以做到绿色环保。尽量使用绿色信息技术,采取现代网络技术,进行滚动宣传。减少使用纸质邀请函,利用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媒体报告等现代通信工具。加强对展会现场管理,增加展会现场监督人员,禁止鱼目混珠的现象。增加展会现场绿化措施,例如划分专区垃圾堆放处,并标记出可降解和不可降解的区别,增加绿色植物美化环境等。
3.4 加强媒体宣传,引导绿色营销理念
大连是一个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大都市,但是星海会展中心是较早时期建成的场馆,所以在现代网络技术方面还有些许欠缺,应加强无线网络的全面运用。在展会举办前后期,展会主办方应当积极与国内国际知名媒体联系,不断进行跟踪报道,大力宣传绿色环保方面的知识以及展会中的绿色产品,引导贸易商和观众绿色消费。
3.5 积极与国际国内行业协会合作,提高绿色展会影响力
与国内国际知名行业协会合作有利于扩大展会的影响力,有利于吸引更多业内人士前来参观,为参展商谋求更多商业合作的机会,也可以在行业内树立榜样。还可以提高展会的国际化程度,吸引更多国外贸易商,方便其沟通交流。同时有利于发挥展会的社会功能,促进大连国际环保展绿色营销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沈铁鸣.浅谈新经济环境下中国会展业的绿色转向[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1(11).
[2]王冬梅.会展场馆实施绿色营销的对策浅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11(8).
[3]嗪溃蔡礼彬.低碳会展及其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5(3).
【关键词】经济法/市场竞争规制/国家宏观调
在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出现以前,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早已有之。但是,将“公正原则应用于政治经济学……(并成为)相互关系条例”且“作为政治法和民法之补充和必然结果的(现代意义上的独立的)经济法”,(注:转引自[法]阿勒克西·雅克曼、居伊·施朗斯:《经济法》,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3页。)按照大多数经济法学者的共识,则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典型代表是美国和德国经济法的兴起。(注:参见漆多俊:《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5页。)所以,本文从19世纪末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经济发展趋势入手,力图把握经济法的基本性格,希冀对西方国家经济职能的转变在经济法制上给予新诠释,最终期盼对我国经济法制的进一步发展有所启示。
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形成:市场机制的缺陷与国家职能的补位
——市场竞争规制(法)与国家宏观调控(法)并行
经济法产生并形成部门法有其深厚的社会经济根源。18世纪至19世纪末,是西方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理论盛行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指出,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各个人在追求私利的无形之中却促进了社会整体利益的扩大。所以,对社会经济愈少干预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政府只需要为市场提供最必要的经济服务。19世纪后半期,西方主要国家相继完成产业革命,推动了经济的高度发展与生产的社会化进程,加剧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与生产日益社会化的矛盾,引发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为了应对经济危机,各产业部门的经济组织纷纷结合成立卡特尔、托拉斯及康采恩等垄断组织,谋求垄断利润,背离价值规律,社会经济自身固有的调节机制失灵,越来越需要另外一种机制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凯恩斯的国家全面干预经济理论应运而生,并立即被西方各国奉为宝典,“有形之手”即国家调节作为弥补“无形之手”即市场调节之缺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便呼之欲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家调节地位之确立,标志着现代国家职能的演变和国家经济职能的发达。(注:参见漆多俊:《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40页。)国家调节在不同国家及不同阶段其表现形式大不相同,概括来说有两种基本形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调节表现为反独占与规制;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调节在二战前主要为加强宏观调控,一定程度上抵制自由竞争甚至是扶持和鼓励垄断倾向。因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之需而制定的法律,既不是单纯的私法,又不属单纯的公法,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其根本价值的公私兼融的新型法律规范,20世纪20年代以来,人们称之为经济法。在美国,这种维持市场自由竞争体制,保护个人契约与经营自由的反垄断的市场竞争规制法遂应时而生;而在德国和日本,也同时出现了强调国家权力扶持垄断以对经济进行统制之特性的国家经济统制法。由此可见,因国家调节的方式不同,导致经济法一经产生便具有两种互相对立的基本性格;并且这一对基本性格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的历史阶段上有消有长,甚至在同一个国家的同一时期两类经济法律并行不悖,充分体现了国家经济政策与法制发展的适时性。
美国自19世纪60年代出现垄断伊始,至90年代情况已相当严重,如美孚操纵了全美石油生产、美国制糖公司控制了全美90~95%的制糖业。美国是奉行自由放任经济政策最典型的西方国家之一,垄断和限制竞争现象引起人们普遍忧虑和不满,要求国家出面干预,国家也意识到直接介入私人经济领域的必要性。1890年国会通过《反对不法限制和垄断,保护贸易与商业的法律》(简称《谢尔曼法》),1914年又颁布《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作为《谢尔曼法》的必要补充。这些法律确认:任何以契约、托拉斯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共谋、垄断而限制贸易的行为是违法或犯罪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显示出限制垄断、保障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各种经济主体之全体的实质契约与经营自由的性格。在1929年经济危机之前,美国的经济法制几乎仅限于反垄断和限制竞争。1929~1933年经济危机之后,美国的国家经济调节有所变化,国家开始以资本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参与投资经营,并应用财政、计划等多种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综合和经常的调节。(注:参见漆多俊:《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进入20世纪70年代,西方世界爆发了“滞胀危机”,经济停滞、失业和通货膨胀在美国等国家同时并发,人们对凯恩斯主义产生质疑,古典自由经济理论又以新的面目卷土重来。1981年,里根政府着手在全美推行经济复兴计划,在政策和立法上放松国家对企业的约束;此前撒切尔夫人1979年主政英国,全面放弃凯恩斯主义,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从而掀起8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自由化、民营化以及解除管制的潮流,自由竞争或反垄断法制的重要性再度为美国等大多数国家所确认。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于现代高科技尤其是电子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快,也大大加剧了各国和各大公司之间的竞争。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西方在新的世纪之交掀起了全球企业兼并的热潮,尤以美国为盛。在当前的兼并热潮中,美国同其他国家一样,在经济法制上表现为一方面维持国内市场竞争秩序;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兼并;一方面促使本国企业进行跨国兼并,另一方面又防止外国企业可能对本国带来不利的兼并。(注:参见李琮:《当前全球企业兼并热潮评析》,《求是》2000年第2期。)
以德、日为典型的国家在总体上实施的是国家为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而介入社会经济生活并在特定的产业扶植卡特尔形成国家垄断资本的经济法制。与美国的消极国家调节不同,德、日等国“并不需要有限制竞争等行为的事先存在,国家或以整体经济发展所需,或以振兴产业等‘公益’促进为理由,就得以积极地、主动地介入私人的经济活动,限制其竞争或营业之自由,进行经济统制及管制”。(注:参见黄铭杰:《经济法基本性格论》,台湾《政大法学评论》第58期(1997年12月)。)与美国相似,德、日两国的经济统制法亦在不同的阶段呈现不同的性格:(1)19世纪末至一战后,德国和日本作为后起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要求重新瓜分世界市场,“在战前要积极备战,战争期间要调整经济布置和发展生产支持战争,战后要重建、恢复经济,因而政府大量干预经济”,(注:(注:参见漆多俊:《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6页。)于是颁布了诸如德国的《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和日本的《有关战时工业原料出口取缔事宜》、《对敌交易禁止令》、《军需工业动员令》等尤其是统制经济以及扶助卡特尔之类的初级经济法,有些学者将之称为“战时经济法”,(注:参见潘静成、刘文华主编:《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日本学者称这一时期为“准经济法时代”。(注:参见[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3~84页。)(2)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二战以后。德国和日本在经济危机期间颁布了许多经济法规,扶持卡特尔的建立,促成国有垄断公司建立,以统制经济。经济危机以后,与英、美国家干预经济的减弱趋势相反,德、日两国进一步强化国家经济功能,积极扶助卡特尔。总之,这一时期的经济法在“危机对策法”和“战时经济法”之间徘徊,并因德、日发动二战最终再次滑进“战时经济法”的老路。(3)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这是经济法从(德、日)立法中逐渐剔除非经济性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注:参见漆多俊:《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9页。)战后的联邦德国和日本按照美国的意旨制定了反垄断、限制竞争法,但后来两国对待这类法律的态度发生了分野:德国1957年通过《反限制竞争法》,并于1973年、1976年、1980年对该法做了修订,进一步加强对垄断的限制,维护和促进市场竞争自由,德国经济法的主体性格自此嬗变为市场竞争自由,其经济法的体系也是以《反限制竞争法》为核心构建的。日本于1952年独立后不久,就立即着手制定垄断禁止法的适用除外,1953年进一步缓和对垄断的禁止,最后发展到促进垄断,保障国家对社会经济越来越全面的介入与调控。(4)进入20世纪90年代,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兼并热潮的冲击,德国和日本的经济法制发展趋势以及现时经济法制的基本性格,都与美国有类似或趋同,兹不赘述。
综上所述,现代经济法制体系在英美国家主要表现为维持市场自由竞争、保障实质的契约与经营自由;在德、日等国则主要表现为限制民间经济的经营与竞争自由,扶持特定的垄断。而且,这两种基本性格之间有时互补互辅,有时则是对立的此消彼长。尤其是二战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步发展以及世界经济自由化的日趋加强,这两种性格的经济法制也呈出现出和谐统一的变化。
二、经济法的发展与成熟的内在要求:经济法功能发挥的双向模式
——既要规制“市场失灵”,又要匡正“政府失败”
关键词:宏观税负;政策选择;结构性减税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7)01-0039-02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经逐步确立和完善,整个经济体系也步入了规范协调、渐进稳定的发展轨道。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制定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我国宏观税负是高还是低,企业税收负担是否过重,一直是财政界讨论的热点。
一、宏观税负的界定
宏观税负是指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一般为一年)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来表示,反映一个国家以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所集中起来的价值总额和比率。宏观税负的高低,表明了政府社会经济职能以及财政能力的强弱,也表明政府在国民经济总量分配中集中程度的大小。
在我国,政府收入大致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税收收入,即政府按照税收制度的规定,由税务部门通过税收渠道征收的那一部分收入。第二层次为企业收入、教育附加收入以及其他杂项收入。这部分是非税收渠道的、规范性的、纳入预算的收入。通常将第一、第二部分收入叫作财政收入。第三层次是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这部分是介于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之间、未纳入预算的、但可以比较精确统计的收入。第四层次是各种收费、罚款、集资、摊派等收入。这一部分是纯制度外的、无法加以统计的“自收自支”的收入。这四个层次的总和叫作政府收入。于是,我国就有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一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二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三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我们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小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政府的财政状况或财政能力;大口径指标可用来考察国民经济负担水平和企业负担程度;中口径指标与小口径指标差别不大,一般不采用。
二、我国宏观税负的现状及国际比较
(一)我国宏观税负的变化过程及分析
1.从表1可以看出,1994-1996年,我国的宏观税负(小口径)持续下降至最低点l0.2%。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1)转轨时期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换。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我国正在实施“两个转变”,即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和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的转变。转轨经济时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断减少,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断增加。(2)政府职能的转换。政府的职能定位也由过去的经济领域退回到公共管理领域。政府存在的理由和实行公共政策的目的,一是校正市场局限性,提供通过市场解决不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政府一方面要限定其职能范围,另一方面要转变管理方式。(3)依赖公有制经济的旧税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税收流失也日益严重,致使我国的宏观税负持续下降。
2.自l997年开始,我国的宏观税负(小口径)开始持续增长。l997年为l1.1%,比l996年上升了0.9个百分点,实现了历史性的转折。2004年,我国的宏观税负持续增长到l8.8%,比1997年上升了7.7个百分点。2005年我国的宏观税负也达到了16.9%。我国宏观税负持续增长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1)经济的快速增长为税收的增长提供了前提和基础。我国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吸收引进外资、鼓励外贸出口以及根据通货膨胀和经济紧缩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抑制通货膨胀的紧缩性政策和缓解经济紧缩的扩张性政策,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加入WTO以后,通过国际贸易来合理配置资源,拉动了国内经济,从而带来了GDP的增长。与此同时,国内市场,尤其是服务领域的国内市场的开放,使大量外资涌入,并使国外资金、技术同国内的资源、劳动力、市场有效结合,促进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2)政府支出的增加。我国正处于由过去单一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过程中,这就要求建立一些新经济部门。因此,一方面一些老经济部门正在向新部门转换,而另一方面部分失去其存在价值的老部门却还没退出,致使当前的政府部门成为非廉价政府。另外,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后,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求不断扩大,如对教育、社会保险、交通、环境等的需求增加。由于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迫使作为获取财政收入主要手段的税收的规模扩大,从而使宏观税负不断上升。(3)新税制取消了大量的减免税政策优惠,金税工程开始收到成效;由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的加强,应收尽收,堵塞漏洞,扩大了税基,增加了税收收入,提高了税收在GDP中的比重。
(二)当前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发达工业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在30%-35%之间,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在16%-20%之间。而我国2005年的小口径宏观税负为16.9%,相对偏低。但是小口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能反映国民经济负担水平和企业负担程度。若将各种收费等并入政府收入,我国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据有关专家测算,大致在33%-35%左右。我国的宏观税负明显偏高。
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相对较高,非税负担重成为主要原因。各种政府性收费过多过滥,到2003年4月底,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96项,其中,涉及企业的项目就达338项。
三、调整和优化我国宏观税负的政策选择
(一)整顿政府收入渠道,理顺税费关系
各种乱收费是造成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偏高、企业负担重的主要原因。减轻非税负担必须依靠税费改革,其基本思路是使税费各归各位:一是要把现行的地方政府支配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管理,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二是对于需要保留的收费项目,国家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保留的项目应严格限定在规费和使用费的范畴内;三是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通过扩大现有税种税基或设置新税种的办法实施“费改税”。对现行的收费项目通过取消、规范、转制、改税等措施,建立起以税收收入为主、收费为辅的财政收入机制,从而降低大口径宏观税负,减轻企业负担。
(二)调整税收结构,实行结构性减税
针对我国目前的财政收入状况,如果实行大面积的减税措施,容易导致政府收入的大幅度下降,进而出现财政风险。而如果进行适度的税收负担的结构性调整,财政并不会出现较大的缺口,又有利于调整现实存在的微观税负分配不均的现象。
我国政府通过改革税制,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即以增值税为主的间接税和以所得税为主的直接税均实行减税政策并同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和财产税。
1.实现增值税的转型。根据西方的最适课税理论,政府应该在保证税收收入的前提下使税收超额负担最小,减少效率损失。而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存在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固定投入比例大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增值税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在这些行业投资。另外,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出口型企业获得完全退税,影响其产品出口。因此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尽快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减轻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有利于资本积累和扩大投资。
2.改革所得税。我国目前内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政策。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差异首先表现在税率方面,主要表现在对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开放区等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区域性“特惠”税收政策和对外商投资的特定行业、项目实施“特惠”所得税政策;第二个差异表现为扣除项目不同,表现为工资和福利费支出差异、公益和救济性支出差异以及业务招待费支出差异等。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和税负公平原则,我国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应实行相应的改革,即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税率、统一税基和统一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适当调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3.增设新税种。(1)开征社会保障税。我国政府从1983年开始着手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税,但一直没有开征,而是由各类社会保险机构担当主要角色,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统筹缴费,如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支付。这种方式获得的基金,通常不直接作为财政收入,而是由归口政府的专门机构管理,这就存在社保基金被挪用以及企业欠缴社保费的现象。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以税收的形式强制征收,既能增加税收收入,又可以改变人们的预期消费,增加即期消费行为。(2)开征环境保护税。虽然我国现行税制中也有一些环境保护的税收条款,分别分布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中,但都是以税收优惠或是重税的形式来体现的,过于零散,不够系统,不能完全和明显地体现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也不利于有效征收。应及时开征环境保护税,既有利于规范消费者的行为,也有利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3)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在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社会矛盾。
参考文献:
[l]安体富,杨文利,石恩样.税收负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2]许善达.中国税收负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在中国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的以渐进式制度变迁为特征的市场化进程中,歧见纷纭的经济学家们以其各自的知识背景和社会立场为我们展示了丰富精彩的经济改革理论,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流派,使得经济学成为中国社会科学中最为繁荣活跃的领域。这些思想,映射着中国的经济学者在深刻反省传统经济体制和理论范式的基础上所经历的艰辛而勇敢的探索轨迹,携带着鲜明的时代转折的印记;尽管这些思想家们也许并未形成缜密而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他们独特的理论进路和富有创新色彩的思想必将在经济思想史上留下值得珍视的篇章。事实上,中国经济学家在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经济体制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方面的卓越成就正在受到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对中国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具民族特色的变迁路径进行合乎逻辑的理论阐释,如何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寻求和选择一种社会成本最低的推进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学家们试图解决的两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论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张上迥然相异的思想派别。其中有以强调价格体系的全面改革从而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为理论核心的“协调改革派”,有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现实出发、强调企业改革优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观管理体制作为研究重心、把转换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中心环节的“宏观改革优先派”,有以稳健见长的、主张把双重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双重发展模式的转换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宽松学派”,有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经营权主导改革派”,有将如何明晰企业产权作为研究重点、主张通过产权制度变革改造传统体制、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需要的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派”,有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工具和范畴、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视角来研究改革的“制度学派”,不一而足。这些极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论经历了学术上的激烈纷争和与现实经济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选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论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论却日渐被中国改革的实践所证实和接纳,从而奠定了它们在经济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厉以宁先生著述宏富,视野开阔,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富于独创性的研究,要对他的经济思想进行一番科学梳理并进行恰当中肯的评价,殊非易事。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
一般均衡理论自1874年瓦尔拉《纯粹经济学要义或社会财富理论》发表以来,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的50年代,阿罗和德布鲁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现代化阐释工作。一般均衡理论所要回答的,一是经济均衡的存在及其稳定性,二是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以及经济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相互关系。一般均衡的哲学基础是相信自由竟争的市场机制是一个精巧的装置,经济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效用最大化行为使得市场自动产生供求的均衡,分散决策的市场行为下面存在着一般均衡结构,均衡价格把市场秩序强加于可能发生的市场紊乱之上。这种以理想主义的完善的市场结构和灵敏的价格体系为基本假设前提的均衡理论是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起点。而非均衡理论在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罗沃(Clower)和莱荣霍夫德(Leijonhufvud)有关宏观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的研究开创了现代非均衡理论的新时期,并产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罗沃、莱荣霍夫德、巴罗(Barro)和格罗斯曼(Grossman)等人为先驱的非均衡学派,此后的经济学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论从单一的市场经济领域扩大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领域,贝纳西(Banassy)的非瓦尔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计划经济非均衡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研究都有深远的影响。与西方经济学中非均衡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相似,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研究中,以巴罗内和兰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主张中央计划当局借助“试错法”达到模拟市场的目的,形成均衡价格,以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这种乌托邦式的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现实运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偏离瓦尔拉均衡状态的非均衡经济,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甚至认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经济体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经济学》和《反均衡》中,他认为短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正常状态,并从这个观念出发试图建立以说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他的开创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经济学》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对处于深刻变革之中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厉以宁先生是较早对非均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国内经济学家,他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尤其在汲取科尔内等现代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主义非均衡经济运行的学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独特的解析,指出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现实起点。早在80年代初期撰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时,厉以宁先生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并认识到失衡或者说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状态。而社会主义经济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均衡,不是一种静态的绝对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社会经济的动态相对平衡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相对平衡。根据动态相对平衡的观点,厉以宁先生认为,从我国现阶段以及从更长远的时间来看,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状况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而且为了实现预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了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相对动态的失衡是对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和现实的状况。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标论”的理论基础。
80年代末期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被厉以宁先生认为是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在这部专门论述中国经济运行的体制特征的著作中,他从中国目前的非均衡经济现实着手分析,以说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型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而合乎逻辑地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必须构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政策主张。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的提出,是厉以宁先生对于非均衡理论的重要发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根基所在。何谓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而厉以宁先生观察中国的经济现实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国固然存在着市场不完善以及价格信号不灵敏的经济非均衡状况,但是,中国非均衡经济运行中隐藏的更为严重的非均衡现实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换句话说,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厉以宁先生作出了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第一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但是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权利,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厉以宁先生认为,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第一类非均衡,而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第二类非均衡。而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从而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
厉以宁先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时期双轨运行体制的最核心的本质特征上的深刻洞见,澄清了人们在经济改革路径选择的优先次序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中国在举步维艰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众多经济陷阱,诸如产业结构调整的迟滞,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剧烈波动,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微弱等,都与中国经济所处的特殊的非均衡状态有关。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企业运行机制和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不是首先进行大规模的价格体系的调整,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改革必须以现阶段的经济非均衡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当迷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灵活的价格体系;从我国特殊的非均衡状态出发所得到的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只能是,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是厉以宁先生全部经济改革理论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优先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都是非均衡理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
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理论的最终指归,也就是说,由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既定的资源达到最大的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自从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在资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趋向认为,市场机制是能够完善地、合理地在社会有限资源条件下配置各种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机制,因此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其实质是相信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种理论趋向认为,从资源配置过程和效果来看,市场机制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善,从而造成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或者反映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理论趋向强调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调节应当与市场调节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起来以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古典学派之后的新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应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在资源配置的研究上,无不是这两条理论进路的发展和演化,他们的理论分歧,实质上是对市场机制作用的估计程度的分歧,或者说对政府调节效应的判断的分歧。厉以宁认为,尽管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理论对研究我国资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西方经济学的现有理论不可能成为适用于解决我国资源配置失调的现实可行的对策。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寻找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含义。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指在资源配置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以达到最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出。厉以宁先生指出,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通过区分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和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厉以宁先生认识到,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应的是两个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较低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由此使得企业变得充满活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更加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发挥经营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较高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经济地位,使企业由过去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转变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化,使企业成为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经由对资源配置理论的研究,厉以宁先生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关于经济改革顺序的基本选择,即:要使资源配置由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以赋予企业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和完善市场,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价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经济转轨时期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这种路径特征,是由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厉以宁先生的资源配置学说的最大特色,或者说他对资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从中国的经济非均衡的独特状态出发,从经济体制变革的角度,从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协调衔接的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
按照厉以宁先生从资源配置角度所设想的新经济体制的目标框架,这种体制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趋于合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亦将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以实现。但是这种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新经济体制的正常运作离不开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在厉以宁先生关于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以及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方面的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准则,即:对于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来说,在运行目标上,宏观目标优于微观目标,而在运行机制上,市场调节优于政府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在于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趋于协调,具体而言,政府调节就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政府干预经济的目标是要从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视角来考虑资源投入的社会边际收益,而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式是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决策,通过微观经济单位的资源投入调整和资源转移来达成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就是厉以宁先生著名的“二次调节论”的基本观点。
对资源配置中政府行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为适度与优化的深入理论解析是厉以宁先生资源配置学说中颇具特色的篇章,他通过对政府调节局限性的剖析划定了新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边界。政府行为的理想化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存在一个理想化的政府,它作为经济活动的主持者,拥有调节经济的丰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够通过及时科学的分析对客观存在的经济问题和政策实行的后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周密的考虑,并能够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采取适当的对策。这种政府行为理想化的假设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种非凡的万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厉以宁先生认为,根据非均衡理论,由于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由于政府所获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应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出发,才能正确估计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预在非均衡经济的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考虑到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调节行为的优化应当以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并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原则,政府调节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影响而体现出来。
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的论战中,厉以宁先生是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业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优先论是厉以宁先生从他的经济非均衡论和资源配置学说中必然推致的结论,从逻辑上来看,只有彻底改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从而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商品生产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转轨。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派)之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主线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思维侧面和理论视角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中国当代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机制归结为价格机制,认为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是均衡价格向量的确定;而这种论点的基本前提是,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经济当事人的交易界区和产权界定是极其明确的,因此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从而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配置就只取决于均衡价格。诚然,帕累托最优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前提是相当苛刻的,事实上,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经济生活中的当事者是分散决策的,这种分散决策不仅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应当有制度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2)决策者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决策不能发生直接的影响,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决策的行动结果事先谁也无法掌握,否则便无公平竞争可言。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须以产权界区明确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必须首先创造这样一种制度条件。在我国特有的经济非均衡的现实条件之下,经济当事人尤其是企业由于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使得均衡价格的形成遭遇阻碍,因此试图以放开价格为先导从而建立一种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观念是不切现实的。实际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市场机制赖以运转的微观基础是完善的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界区明晰的基础上,企业与市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才是明确的,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从而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厉以宁先生从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所处的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现实状态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样印证了科斯的理论。
兰格和哈耶克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持久的论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普遍接受兰格的通过试错法建立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不同于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苏联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一种试图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一模式以取消消费者为前提,中央计划当局只是被动地反映消费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制订模拟的市场价格,并通过这种价格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时代的厉以宁先生同样认同和服膺兰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会经济现实迫使他重新审视和反省传统经济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体制缺欠,他认为,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的强大约束之下丧失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和决策权力,由于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体制顽疾,国有企业既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这样,厉以宁先生由对兰格模式的推崇转而对兰格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并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确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须从企业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没有进行企业改革从而企业尚未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在改革并不触及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和产权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真正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稳固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个性的语言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这句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厉以宁先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所有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也是最为艰难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线论由于触及最为敏感的产权问题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倍受磨难,厉以宁先生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始终以一个诚实谨严的学者的姿态阐扬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论,充分表现了一个经济学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科学精神。
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主线派)和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主线派)的论争的焦点在于对市场机制的理解的差异。在厉以宁先生看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的存在,在独立的产权明晰的商品生产者缺位的情况下,以价格为调节资源配置基本信号的市场机制就不会真正起到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业的灵敏反应为前提的政府宏观调控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通过所有制改革彻底改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才会最终建立并正常运行。在吴敬琏先生看来,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体系,这个有机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但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是以完善的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价格改革大大滞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协调改革派更强调价格改革在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认为只有理顺价格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所有制改革从而构建整个市场体系。所有制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之间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视角为中国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恰是选择了一条中庸的路线,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全面推进。实际上,价格改革主线论和企业改革主线论只是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两个不同侧面,前者强调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环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强调经济运行主体和微观基础方面的改革,而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极为必要的:没有独立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性的市场,同样,企业也无非是市场关系的总和,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企业改革先行还是价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将经济体制改革的诸方面协调推进配套进行,注重多种路径选择和目标取向的折中和谐,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的真正转轨。
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严格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性质的社会科学,因而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应该处于一种完全超脱的摒弃“价值判断”的“道德中立”状态。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所谓“价值判断”,即是指研究者“宣称他接受从某些伦理原则、文化观念或哲学观点中所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而“道德中立”,是指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是认为“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或是“主张即使不能用某种逻辑上的完整方法作出这种区分,但还是有希望把对价值判断的断定坚持到最低限度”。然而每一个经济学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区分经验事实的陈述和价值判断是如何艰难。这就产生了一个令所有学者都感到尴尬的悖论:一方面:“科学经济学”的鼓吹者们总是顽固地维护经济学本身的纯洁性和道德中立姿态,认为经济学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学意义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另一方面,所有经济学赖以存在的理论预设却又与“经济科学不能把主观性评价作为其分析的主题”这种貌似公允的判断相左。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经济学非但不能摒弃和回避价值判断,不能完全摆脱或忽视价值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为一门社会设计和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应该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对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现实社会经济状态与经济学家经由自我的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对理想社会的科学设计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的科学目标和道义目标结合起来。作为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告知人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客观标准,从这个意义而言,经济学不是超越阶级的纯粹抽象的数理科学和逻辑哲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经济学将告诉人们,如何进行经济建设,如何制定发展目标并且把目标实现的可能变为现实,如何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以及如何把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用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学的社会启蒙作用和社会设计作用在实质上是统一的。经济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如果不能在明确经济中的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不能对一种社会设计的经济运行后果作出恰当的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是非辨别,那么经济学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发展目标实现的作用,其社会设计功能的道义上和科学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样,尽管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启蒙的科学能够告诉人们如何评价一个目标和经济政策,但是如果不发挥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设计的科学应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标可能变为现实,那么即使是构想科学并且符合道义标准的目标,它也不会自动实现。厉以宁先生将经济学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强调价值判断和规范研究在经济学中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反,他认为实证研究所获致的成果将会丰富规范研究的内容,使得经济学中有关社会评价、政策探讨的判断建立在更有实证根据、更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新技术革命在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不但是经济学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的挑战,而且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内容上的创新的挑战。以新技术革命为出发点,作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的经济学,就必然将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方面,这种影响在三个主题上同时展开:就“体制”而言,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促进和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又对经济体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标”的研究为例,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应当如何把经济上的要求与社会上的要求联结在一起?微观经济单位和宏观调控主体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如何趋于现实化和合理化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从“人”研究层面来说,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人类福利的含义和度量标准发生何种变化?如何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总体福利的增进而不会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牺牲品?由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在新的时代面前回应挑战,就必须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全新的探讨:第一个层次是对现行经济体制以及该种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的研究,第二个层次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第三个层次是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三个层次的经济学研究在逻辑上有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其内容各有侧重:经济体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种比较经济体制研究,即在现存的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中,从集权体制和分权体制各自的优劣比较出发,寻找一种既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率又能够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体制,即探求一种将微观经济的管理与宏观经济的管理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目标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理论预设,在摒弃最优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将现实原则而不是理想原则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决策中使得目标的确立走向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追求多种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和谐的实现方式;对“人”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学的终极人文关怀的观念之上,在这种观念中,对人的研究被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最高层次,对经济体制和发展目标的研究都是为了人的总体福利的增进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研究的这个层次上,经济学的视角与伦理学的视角往往产生相互的交叉与认同。
厉以宁先生将“体制、目标、人”作为经济研究的三个层次,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正是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他的较早期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反映了他试图以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来对传统经济理论进行重新阐述的积极而有意识的努力,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仍可以明显觉察这本著作在体系创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而经济运行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的,因此,必须将一定的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前提。在厉以宁先生的设想中,理想的目标经济体制应该包含以下特征:(1)这是一个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之上的、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框架的经济体制;(2)这是一个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独立法人的经济体制;(3)这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4)这是一个有着基本合理的灵活的价格体系从而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经济体制;(5)这是一个依据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动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促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经济体制;(6)这是一个基于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为趋于合理化从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行为之间寻求协调平衡的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从国民经济运行、企业经济活动、个人经济行为三个层次分别考察,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经济改革的基本路径。在发展目标的研究中,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给定的经济体制之下研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两大社会经济目标。由给定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分析转入有关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确定的规范分析,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探讨的深化。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一个包含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体系,这种目标体系的动态相对平衡性要求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注重多种目标的统一协进,并考虑到在目标的变动中社会承受能力的强度。在对“人”的研究中,厉以宁先生始终以一个关注民生的经济学家的姿态,主张“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认为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深化自身历史使命的认识,社会生产发展的最终目标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达到统一。以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出发点,厉以宁先生对平等与效率问题、社会福利的基本含义问题、人的地位的社会评价标准问题、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等进行了广泛深刻的探讨。
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
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最近几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学术界公认的成果。但是发生在中国的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却给发展经济学提出了崭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对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对发展经济学基本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挑战:中国制度变迁中面临的转型和发展的双重使命是传统发展经济学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题。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种转型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许多命题诸如资本形成、人力资本培育、市场化、企业家成长等,都与传统发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传统的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长期积淀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合力影响,强化了中国转型发展的特有的路径依赖特征,逼使许多经济学家在正统发展经济学的教条之外寻求中国独特的转型发展之路。厉以宁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讲演中,一直关注于转型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基本观点:所谓在转型中发展,就是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在这种体制变迁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最为艰巨的使命是重新构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所谓在发展中转型,是指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对剧烈的体制转轨的承受力,增加整个社会力量对改革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以市场化为根本指归的经济体制变革。针对中国在转型发展初期所面临的特殊社会经济背景,厉以宁先生提出了中国转型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以构造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相比于价格改革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的失业问题相比于通货膨胀问题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分析相比于货币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这三个命题之外,厉以宁先生还对与转型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协调和观念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对关系中国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反贫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关于第一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改革既是实质性的,又是渐进性的,“实质性”意味着产权改革将彻底改造深受传统体制束缚的微观经济主体,从而实现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而“渐进性”意味着中国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将摈弃激进论者的路线而采取较为谨慎的推进战略,以最小的社会震荡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厉以宁先生在产权改革上的这种立场,一方面将自己与以维护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依据而对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态的保守人士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与那些主张效仿苏联东欧的经济转轨模式从而对中国实施大规模彻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进人士划清了界限。以股份制为新企业体制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完善和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和体制创新,是厉以宁先生产权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张,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学术界的长期论争,股份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关于第二个命题,厉以宁先生历来主张“就业优先兼顾物价基本稳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将就业目标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强调,认为惟有将就业置于突出地位即把发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准,使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发展,除非是在物价急剧上涨而引起社会强烈动荡的特殊情形之下。而产权改革和就业优先这两个政策主张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的:产权改革的顺利进展带来的企业发展将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宽松的环境,而就业目标的优先策略带来的良好就业态势又可以减少产权改革引发的社会震荡,降低产权改革的社会成本。关于第三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尽管货币流量分析是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常用的说明经济增长与波动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国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经济增长分析比较适宜于研究转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国不但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特殊的转型发展背景之下,体制的非单一性、市场的不完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有力干扰、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状态长期存在、隐蔽失业和隐蔽通货膨胀的公开化等,都使得传统的货币流量分析方法无法对困扰中国转型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准确的阐明,而更为严重的是,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对中国转型发展的扭曲解释会使我们的战略决策受到相当的误导,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战略的制定。具体而言,货币流量分析无法说明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中的短线部门“瓶颈”制约背后真正的体制与结构根源,而由这种分析方法所导致的将治理通货膨胀置于首位的经济政策选择会严重忽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货币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长战略在处于特殊转型发展时期的中国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道德问题并非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资源配置和效率增进。然而经济学并不是不涉及道德问题,相反,在对经济学的许多命题的最终解答中,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似乎总是难以回避的。但是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把人们的“偏好”、“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等等当作外生的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变量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这种学术分野并未成为经济学家关注道德问题的阻碍,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有着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必然怀有道德忧患意识,在20世纪末中国学术界有关道德问题的饶有兴趣的论争中,许多经济学家以其精彩的论述和独特的理论视角引起伦理学家们极大的关注。经济学家“不务正业”介入道德研究领域,在世纪末的中国似乎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在中国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中,经济学家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普遍的强烈的关注不仅反映出学者的强烈的道德忧患意识和社会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个社会在制度转型期面临道德规范的混乱与道德意识的迷茫时对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唤与强烈渴求。
厉以宁先生是国内经济学界较早关注道德伦理问题的学者之一,从他许多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经济学的诸多范畴进行规范分析的努力,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其理论进路与伦理学家的相异之处在于,他并不将眼光贯注于有关道德的是非判断与善恶评价,而是将道德置于整个经济运行体制中去考量,探讨道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情形,因而单纯依赖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运行目标,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遗漏的空白,应该由习惯和道德调节来填充和弥补,在交易活动中如此,在非交易领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厉以宁先生提出,道德调节和习惯调节是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一种调节,它的社会整合和经济调节功能介于作为“无形之手”的市场调节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调节之间,作为第三种调节起作用,共同维系和引导着整个经济的和谐有效的运转。习惯和道德调节的力量来自于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内部,即来自每一个行为者自身,它表现为各个行为者按照自己的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来影响社会生活,使资源使用效率发生变化,使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因此,习惯和道德调节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信仰的认同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社会成员建立在共同价值谱系基础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换言之,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一种手段,是通过各个行为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相互之间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一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道德风尚,它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前景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坐标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为我们探讨经济学中的一些规范问题诸如效率与公平等提供了新鲜而有说服力的视角。厉以宁先生认为,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效率的道德基础,单纯用物质技术因素来阐释效率是不够的,事实上,物质技术因素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够真正挖掘效率增长的潜力从而产生非常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这个结论已经被经济史中无数例证以及管理学的现论所证实。道德视角的引入同样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公平的标准的理解。从收入的绝对或相对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个客观统一的尺度,类似的,用机会平等来测度公平同样会遗漏下许多难以解释的空白点。厉以宁先生认为,公平以对群体的认同为基础,在一个群体内部,成员对群体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强,当社会中的成员从其处于超利益的考虑而参与的群体中普遍感到一种受到尊重和和谐的氛围,其公平感就会增进社会的协调的效率的提高。
厉以宁先生强调道德力量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个“道德乌托邦主义者”或“道德万能论者”。第一,他一直强调道德激励与利益动机的相容性。社会成员的道德的自我激励使他们激发起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的热情,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但是,社会群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动机的尊重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我道德激励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成员的持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既来自自我的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也来自自我的正当的利益动机。第二,他始终重视现代社会运行中法律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习俗或道德传统属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属于正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习俗和道德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法律规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确立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习惯和道德调节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协调功能,但是,习惯和道德调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边界,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规范。第三,他关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张建立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保障与激励机制、约束与监督机制,以此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一种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为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强制性秩序的组织,政府的成员需要有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种由公众实施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政府行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滥用权力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
处在制度转轨关头的中国既需要经历经济体制变迁的洗礼,又必然经受伦理道德体系和文化传统更新的阵痛,对于一个具有长期集中计划经济传统并拥有丰厚的历史道德资源的国家来说,这种经济体制与道德传统的双重变迁的使命注定是意义深远而步履艰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时又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
结束语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中国伟大变迁的时代,我们目睹这个曾经饱受患难的国家重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气和信心,向着民族复兴的梦想靠近。而尤其令我们感到荣幸的是,作为经济学的研究者,中国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丰富而生动的素材,这是时代赐予经济学者的宝贵的际遇。而经济学界诸多学派之间严肃的探讨、论战和争鸣,不但促进了经济学科的繁荣,也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视角。厉以宁先生是同时代这些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假若以对中国经济学术界和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独特的理论进路、勇毅的创新精神、坚实敏锐的现实感和严密宏大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经济改革思想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确立了自己在当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他以深远的忧患意识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的关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着一种强烈的人文精神,充满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如同所有深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学知识结构影响的经济学家一样,厉以宁先生的理论体系和论证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所遗留的深刻的印记,对此,厉以宁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中国经济学的繁荣昌明有赖于中国经济学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厉以宁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厉以宁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
3.《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
4.《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1
5.《关于经济问题的通信》,厉以宁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6.《经济漫谈录》,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厉以宁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87
8.《经济·文化与发展》,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6
9.《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5
10.《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厉以宁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2.《体制·目标·人:经济学面临的挑战》,厉以宁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13.《中国经济改革的思路》,厉以宁著,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
14.《中国经济改革与股份制》,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香港文化教育出版社,1992
15.《转型发展理论》,厉以宁著,北京,同心出版社,1996
内容提要: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基本含义和特点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参考文献】
[1]科斯·罗纳德.论生产的制度结构[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2]斯蒂格里茨.政府经济学[M].春秋出版社,1988.
[3]杨俊一.制度变迁与管理创新[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4]蔡齐祥,邓树增.200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回顾我国扶贫工作的历程,根据推动减贫的主要手段,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一是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前(1949~1978年),我国基本采取传统的社会救济扶贫方针,政府通过一系列强制手段和制度变革实现城乡居民之间分配平均化,总体上避免了贫困程度的加深;二是1978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大规模减缓贫困,这一阶段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三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范围内开始了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扶贫开发,逐步形成了我国农村扶贫的基本方针,即开发式扶贫。
开发式扶贫是对过去传统的救济式扶贫的改革与调整。经多年的实践,已经发展成为我国政府农村扶贫政策的核心和基础。2001年我国政府公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指出,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支持、鼓励贫困地区干部群众改善生产条件,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增强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据此,开发式扶贫方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倡导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贫困农户中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2)针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的实际情况,国家安排必要的以工代赈资金,鼓励、支持贫困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公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3)国家安排优惠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重点帮助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相应的加工业项目,促进增产增收;(4)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农户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5)扶贫开发与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发展后劲。
从国内外实践看,二十多年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证明了这一扶贫方针的正确性。现阶段乃至一个更长的时期,我国扶贫工作仍然需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为主的方针。
首先,开发式扶贫符合目前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的实际构成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分析研究,在目前农村2000多万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中,只有7%是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救济救助的。而93%是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开发式扶贫脱贫致富的。同时,这2000多万人并不是一个固定的群体,其中87%在l亿多人的群体中波动出现。国务院扶贫办通过建档立卡,基本摸清各地扶贫工作对象的总量为10698.9万人。只有逐步提高这1亿多人的自我发展能力,才有可能稳定地解决贫困问题。
其次,开发式扶贫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而且是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解决贫困问题,最根本的要靠发展。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方针。我们的目标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以救济救助为主,显然难以达到这个目标。而且,过于强调以救济救助为主,不利于贫困人群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
最后,开发式扶贫已成为国际反贫困领域的共识。是采取救济救助的办法,还是实行开发式扶贫,在国际反贫困领域一直存在争论。现在,即使是实行普遍福利制度的西方国家,也在对过度的社会保障进行检讨,强调通过加强培训、促进就业等方式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人摆脱贫困。经过几十年实践,美国经济学界和政府在扶贫问题上形成的主流认识是,必须以提高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2004年5月,世界银行在上海召开全球扶贫大会,就是肯定和推广我国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的经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我国共建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也是为了推广中国的扶贫模式。
国际经验进一步显示,无偿援助或补贴无益于穷人的发展和摆脱贫穷,反而会助长他们的依赖思想。应当使扶贫项目最终能促使穷人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从而使其经济发展即使在外力援助撤出以后仍能持续进行(外力帮助在开始阶段不可缺少)。只有采取措施从以下方面建立和培养穷人的能力和素质,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穷人的贫困问题,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这些能力和素质包括:认识到摆脱贫穷主要靠自己,而不单靠外援;掌握实施发展项目的必要认识;挖掘自己的资源,如储蓄,从小规模项目开始,然后再利用外部资源;获得管理和技术技能,包括提高文化水平、掌握会计知识和有关生产技术等;建立能保证穷人有充分参与机会的组织,发展横向和纵向联合,形成组织网络;学会使用政治手段,如争取实施法律赋予的权利,向政府争取新权利,与各种盘剥作斗争,让社会能耐心倾听穷人的要求等。这些是救济式扶贫方式无法达到的。
当然,应该看到的是,传统的开发式扶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未能覆盖全部贫困人口;相对注重生产性活动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对贫困群体的人力资源开发及能力培养关注不够;扶贫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全过程贫困人口参与不足;总体上扶贫效果可持续性不足等。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式扶贫的内容需要拓展和完善。
二、开发式扶贫的内容拓展与完善
(一)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提高贫困人口的能力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是人。重视教育和教育设施投资,尤其是初等教育和技术培训,对贫困地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是世界各国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普遍经验之一。研究表明,贫困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除了经济收入的差距以外,更显着的是人的思想观念和教育水平的差距,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文化、劳动、技术素质和创业精神的差距。因此,进行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从长远看是减轻贫困的根本性措施。马来西亚在20世纪70~80年代,发展经济和减轻贫困方面的成就举世瞩目,其中对教育的投资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从60年代中期起,马来西亚政府就开始增加教育投资。70年代初马来西亚实行新经济政策后,1972~1977年间,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投资占国家财政预算总额的22%,提高了国民教育水平。1987年全体国民平均受学校教育的时间,男子为7.5年,女子为6年。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970年的50%降至15%.教育对贫困的减轻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他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尼西亚、韩国、我国台湾、泰国等)的经验也都证明了教育投资对于经济发展和减轻贫困的重要作用。
根据新的扶贫任务,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开发主要包括:一是在继续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的过程中通过实用技术的教育来增强开发的技术含量。这样既可以提高资源开发的效率,又可以更多地顺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二是增强农民适应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三是提高贫困人口流动与就业能力,这是今后人力资本开发的主要方向。
目前在扶贫工作中,能力建设的主要障碍,一是观念:扶贫规划长期以来是上级行政部门及技术支持部门操作和控制的过程,缺乏以农民为主体和中心的工作经验,对村级参与式规划还存有疑虑。目前,14.8万个重点扶持贫困村作出了各种各样的规划,如何能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需要统一认识。二是支持村级参与式规划及其实施的能力建设还是空白:一方面,扶贫系统领导部门能力与技能的建设亟须加强。很多扶贫领导部门的有关人士对村级参与式规划、实施等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知识。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以往的扶贫方法上。另一方面,村民是村级扶贫规划与实来自施的主体,也是扶贫的主要对象。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不知道参与式,更不要说参与式的真正含义和具体操作方法。村民对参与式的理解就是投劳、投工参加到项目实施中。能力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给予重视,始终贯穿扶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构建参与式扶贫体系。促进贫困村自组织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
就贫困村而言,参与式扶贫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行政村为基础,采用参与式的理念、原则和方法,组织、引导、发动群众制定、实施、管理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并监测、评价每一个项目的质量、效果和影响;二是以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培育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程度和能力。参与式扶贫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包括: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的质量;转变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方式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参与式扶贫开发中的作用;为参与式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实施管理小组和监测评价小组真正发挥作用提供制度支持;将培育贫困村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作为党政机关定点扶贫的重要工作内容;以参与式扶贫开发规划为载体,全面提高贫困村现有基层组织的参与和管理能力;围绕扶贫开发规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监测评价,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开展有效的培训;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制度建设。
(三)注重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网
对于大多数贫困地区来说,开发式扶贫是最有效也是唯一可行的途径。但那些处于极端贫困状态的穷人,或没有劳动能力而又无人赡养的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并不能从开发式扶贫中直接受益。由政府直接向穷人发放救济食品或衣物,是解决这部分人温饱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对于全部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口,应当主要依靠社会安全网的建立来进行减贫。社会安全网的建立和完善,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保障城乡居民的最低限度生存需求为宗旨,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来确定合理的保障标准;扩大保障面,争取将所有应保人口都纳入保障的范围;在城市地区,应以完善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在农村地区,采取措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资金的筹集机制,增加上层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社会统筹的程度。
关键词:会计寻租;经济后果;对策
一、会计寻租的含义
在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如果出现权力真空或所谓的“公共领域”而存在“租值”未被界定时,那么各社会经济主体就会耗费资源去提取它,同时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这就是寻租行为。会计作为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装置之一,其运行具有直接的经济效果,如果经济人能够在规范会计运行规则中施加有利于自己的影响,就能够提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过程的“公共租”,于是会计寻租就成为作为经济人的各社会经济主体进行非生产性寻利的直接手段。会计能够导致财富的非生产性转移,并且会计在事实上难以做到中立。因此,通过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与执行就可以将财富转移到自己身上来,此时就会有人受益有人受损,这种会计行为正好体现了寻租的基本思想。
会计寻租是在社会总财富水平和企业真实业绩并未改变的前提下,通过改变会计信息(包括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以及供内部管理决策使用的信息)来进行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和资源的不恰当配置,从而对其他社会主体利益造成损害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
二、我国会计寻租的经济后果
(一)会计寻租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会计信息是利益分配、财富转移的基础,具有协调利益分配的功能,而会计寻租的本质是对会计信息的操纵,这种操纵导致了社会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和资源的不恰当配置。因而会计寻租行为必然会导致会计信息非公正、非公平地反映社会财富和企业真实绩效的后果,即导致会计信息质量低下。
一方面,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出自己的职业判断。但是,在委托—关系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往往是不完全的,激励机制也不健全,这样,人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企业即将公布会计信息时,经常会进行寻租,这就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另一方面,政府的寻租行为也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局部利益,往往需要利用上市公司来体现本地区的经济水平或显示政绩,会对所属单位虚报及虚夸问题采取默许、纵容的态度,地方政府这种为了本地区的局部利益而进行的寻租行为,必然会使基层单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另外,作为主要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有的注册会计师为了从被审单位得到更多的好处,经常与被审单位串通一气,致使“合谋”出具的审计报告含有很大的水分,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总之,利益相关者的会计寻租行为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会计寻租行为必然影响到会计信息数据的计算,进而影响到国家以这些会计数据为基础制定的经济政策的准确性,同时也会弱化经济杠杆的应用力度。
(二)会计寻租造成租值耗散或福利损失
会计寻租的一个明显的不良后果是导致了非常不公平的财富转移,会计寻租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不仅仅是一个收入和财富的再分配问题,更主要的是,会计寻租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扭曲资源优化配置。从寻租人本身来讲,他从寻租中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其寻租所付出的成本,尽管在寻租过程中他没有创造任何财富,并且还要消耗财富。从整个社会来看,寻租行为导致社会整体损失大于利得。一般来说,会计寻租造成的租值耗散或社会成本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直接的会计寻租成本,如给会计管制机构的贿赂,进行政治游说的耗费,对准则进行各种评论的成本以及会计寻租主体进行寻租行为所花费的成本;二是因会计寻租而发生的准则修改及相应引起的准则培训,更新会计电算化软件,重组会计基础性资料等带来的间接成本;三是会计寻租引起的效率损失,如因寻租产生的会计准则或会计政策的选择,通过会计信息对资源配置发出不当信号引起的资源运用效率损失。
(三)会计寻租降低会计监管效率
会计监管制度从建立到执行,会计寻租行为一直贯穿其中。通过对会计监管制度的制定过程施加影响以取得对己有利的会计政策的寻租行为是一个重要类型。权力机构对会计信息揭示管制的开始,意味着社会资源配置链条中出现了“公共领域”,于是对“公共领域”中租金流的攫取的寻租活动便随影而至。在会计监管制度建立过程中,被监管的各利益集团为了追租、护租,会将大量的经济资源投入到对政府的游说和疏通中去,一旦监管机构被“俘获”,不公平的监管制度便产生了。规则的不平等是最根本的不公平,规则的不公平是决定意义上的不公平。不公平的会计监管制度必然会受到避租者的抵制,他们同样会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花费大量的经济资源抵制这种监管制度的产生与实施,进而影响会计监管制度的执行效率。
(四)会计寻租对资本市场产生不利的影响
会计寻租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主要是通过会计信息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进而影响股民“用脚投票”来选择投资机会并最终对资本市场造成影响。近年来,美国爆发的世界通信、安然、施乐以及中国爆发的银广厦、亿安科技、蓝田股份、郑百文、科龙等重大财务报告舞弊案,使得股价狂跌,投资人受到重大损害,资本市场受到重创。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危机,他们对公司的经理层、董事会,对会计、审计、分析师等中介机构,对政府当局的监管,乃至对整个市场经济的诚信基础都产生了怀疑。会计寻租行为重重打击了国内、国际的资本市场,也引起了会计理论界、会计实务界与政界的极大关注。
三、我国会计寻租产生的原因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模式导致了有租可寻
双轨制条件下租金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双轨制制度本身的缺陷,这种制度的存在改变了寻租与寻利的相对价格,从而改变了经济人的激励结构与偏好,只要该制度存在,就会产生寻租(林钟高,2001)。同时,“双轨制”的存在意味着其适用对象上存在差异,这对那些混合性质的企业集团或跨行业的企业利用会计规范的差异所形成的政策空间进行寻租提供了“先天性”的可能(雷光勇、刘金文、柳木华,2001)。
(二)不完善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是会计寻租产生的制度基础
会计准则,顾名思义是会计工作的规范和准绳。从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为界定、确认和保护产权而制定的行为规范,它具有“经济后果”,会计准则与制度的缺陷,致使会计寻租行为合法化、合理化,助长了会计寻租行为:
第一,会计准则的不完全,使“公共租”的提取合法化。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单方面的政府行为,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这样,一项准则的制定,往往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因而谁取得会计准则制定权,谁就可以通过规范会计运行规则来施加有利于自己的影响,并且能够提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公共租”。
第二,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致使会计寻租合理化。由于各企业的具体情形不一,会计准则不可能制定得很完备,只能对企业会计工作提出基本原则和规范,同时保留一定的职业判断空间。这样,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会有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成为会计政策选择的对象,这些给相关利益者的会计寻租行为提供了可能。
第三,会计准则、制度的不完善性导致会计寻租行为的合法化。首先,会计准则的规定常滞后于会计实践的发展和经济行为的创新,很难找到长期有效的会计操作的依据。当某些新经济现象出现,就会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据可依的现象。其次,会计准则定义或释义可能出现不准确性,某一项会计准则的涵义可能有歧义,就必然会产生实务操作的不确定性。最后,会计准则中有些核算原则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会计信息首要质量特征是可靠性还是相关性,过分的稳健很可能导致会计信息偏离实际。会计准则的缺位和缺损会导致“会计寻租”的合法化。
(三)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得对会计寻租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
产权主体虚置与内部人控制,为会计寻租提供了条件。由于上市公司基本上是国家或法人控制,中小股东不仅持股比例低而且分散,缺乏监督和约束内部人的动力和手段,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衍生经营者道德风险甚至逆向选择。作为人的公司管理当局有可能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完全控制了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为会计寻租提供条件。
(四)独立审计制度缺陷
独立审计制度的缺陷,不仅掩盖了会计寻租造成的虚假信息,同时也诱发了审计市场的寻租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缺陷,使会计寻租活动滋生蔓延。我国目前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绝大部分已经脱离了挂靠单位独立经营,但仍与挂靠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各挂靠单位或为会计师事务所揽业务,或为了诸如争取上市额等地方利益,默许乃至纵容事务所与企业一起操纵利润等。
另外,非审计业务的展开影响了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合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会计师事务所过多介入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必然会使得双方利益联系更加紧密,从而影响到审计活动的独立性。巨大的商业利益使得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合谋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审计独立性很难得到保证,使得审计寻租行为不断发生。
四、抑制会计寻租的对策
(一)加快行政机构改革步伐,转变政府职能
寻租理论指出,寻租行为与政府在经济系统中的活动范围与区域大小有关。从我国目前条件看,还不可能对市场完全放开,一定程度的政府干预还是必要的。但是政府调控的能力越大,其成员就越容易参与权力寻租活动。因此有必要减少政府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改进准则制定者的选择与监督机制,在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找到合理的均衡点,仅履行将准则作为法规颁布并监督其执行的职能,只有在必要时才能直接参与准则的制定。
(二)完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制定完善的会计准则
1.限制制定准则中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但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在目前情况下是不可缺少的。所以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钻会计政策可选择性的空子。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其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应有所限制。
2.会计准则制定人员要有广泛性、层次多样性和专业性。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均由国家和政府制定。会计准则的制定也无例外地由财政部负责,现行会计准则制定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来源于财政部、证券监管机构、会计职业界、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单位,他们是国内外知名的会计专家,是会计领域的资深人士。但总体来讲,其代表性不够,表现为:第一,缺乏相应数量的会计实务界人士加入;第二,没有证券市场中大股东、企业投资者和银行债权人等相关利益团体的参与。准则制定组应有会计实务界人士和相关利益团体的参与,因为他们是会计准则的使用者,他们的理解会影响到会计准则的使用效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会计准则很难发挥预期效果。
(三)强化监督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会计寻租成本
建立有效的事前监督机制和事后惩治机制,提高寻租者的行为成本。即要设计出一套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制约规则、监督机制和防范措施,提高寻租者预期受罚概率,使其成本期望值大于收益期望值,因寻租得不偿失而放弃寻租行为。严惩非法设租、寻租,完善机构司法监督,加强立法,提高公共权力运作的透明度,提高微观主体的寻租成本和寻租风险,使其主动放弃寻租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寻租概率。
(四)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是确保会计信息高质量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内部治理机制一旦失衡,会计寻租发生的概率就会居高不下。公司治理就是一种对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利的安排,实行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减少会计寻租活动发生的重要举措。
(五)提高人们的反寻租意识,建立反寻租的道德规范
遏制寻租活动的有效方法,是建立法律制度和规范的文化与道德。防范寻租活动,除了依靠健全的体制、完备的法制和有效的社会监督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道德约束。我国现阶段正在进行建章立制,许多问题的发生和解决并非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再好的制度也必须依赖人去执行,人的素质高低在许多情况下,往往是关键。因此有必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从道德规范的角度对经济人进行内心调节,制约其行为和活动。
【参考文献】
[1]雷光勇,姚晗.会计制度变迁和会计寻租[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1):77-80.
[2]雷光勇,刘金文,柳木华.经济后果、会计管制与会计寻租[J].会计研究,2001(3):50-53.
[3]林钟高.寻租理论与会计准则[J].财经研究,2001(2):28-34.
[4]阮梓坪,韩玉启.会计寻租研究探讨[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8(3):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