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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探讨
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的飞速发展,我国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交通事故多发,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增添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道路交通事故由此也被称为“无休止的交通战争”。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各级政府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正在积极探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新机制、新思路和新技术。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国家法律明确了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从而为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第四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该条文不仅为各级人民政府规定了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职责,并且从法律的高度强调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重要性。
2 规划的层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及规划范围和规划侧重点的不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一般可细分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在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应服从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规划应服从于更高层次的两类规划。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编制某个层次的规划,或者将各个层次的规划融合在一起(即根据不同的规划期着重对应不同层次的规划需求)。
2.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规划的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深入的调查、必要的实地勘测和科学的定量定性分析,在剖析、评价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管理现状、揭示其内在矛盾及预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区域规划期的交通安全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确保实现规划目标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战略及相应的实施行动。
2.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规划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区域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和存在问题,预测区域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提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行动的内容,列出分期实施优先顺序,提出在具体实施时存在的问题和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
3 编制原则与路线
3.1 编制原则
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应遵循如下原则。
3.1.1 依法规划。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必须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用地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相匹配。
3.1.2 以人为本。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任何环节中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
3.2 工作路线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制定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遵循相应的原则,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进行编制,并请有关部门、专家进行充分论证,集思广益,避免交通安全管理政策、措施出台的盲目性、随意性。规划编成后需通过评审,经补充修改后报批,此后方可组织实施。为增加规划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建设等有关情况及规划的实践和反馈,按照规定的程序定期修订规划,经原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调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如图1所示。
4 规划的主要内容
鉴于道路交通系统和交通安全问题的复杂性,编制道路交通安全规划需要全面掌握规划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系统分析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症结,深刻认识交通安全问题演变的内在规律,科学预测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趋势,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目标,从而去设计、评价和优化为实现该目标而制定的具体规划方案,用以指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因此,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4.1 道路交通安全现状调查及分析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概述规划区域的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状况;统计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标的分布特征与变化特点,揭示造成规划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成因;客观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等)的基本情况及其发展特点;综合评价规划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水平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指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应注意研究的重大变化。
4.2 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安全发展预测
科学分析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预测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和道路交通发展水平;全面分析道路交通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道路交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的关系,考虑国家现有或未来可能采取的政策对未来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依据,通过多种方法(包括专家法和模型法等)科学地预测未来道路交通安全的发展趋势。
4.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设计
在全面掌握规划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科学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明确近中远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目标之后,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环节综合入手,根据交通事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管理手段“软硬兼施”,安全隐患“标本兼治”的原则,集成法规、行政、技术和工程手段,设计兼备科学性、全面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并细化为分期实施行动和专项整治计划,安排近期实施重点和实施顺序,概算所需资金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规划方案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4.3.1 交通安全管理体制与政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和公告制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察制度等。
4.3.2 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规范交通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提高事故黑点判断能力;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数据库;开发交通事故决策支持系统等。
4.3.3 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和机动车辆管理;增强车辆的安全性能。
4.3.4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的部署,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并尽可能改善和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完善道路标志、标线等交通管理设施等。
4.4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评价
研究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技术、经济评价以及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评价,提出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反馈于方案制定环节。
4.5 实施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主要反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中,有关规划实施管理体制、资金和人才的政策问题,以及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与措施。
5 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在城市交通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本文详细说明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对于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即明确规划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以及民间机构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具体权责与操作模式的制度体系。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旧严峻。制约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与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因素,除了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更重要的是缺乏与时俱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因而,要完善道路条件、控制交通事故蔓延趋势、降低交通事故伤率,建立符合国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是关键。
1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及具体规划
路、人、车、管、环是制约交通安全的5大重要因素。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道路、环境、车辆及交通参与者的宏观控制,对交通安全保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树立"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理念,坚持系统化"工程"编制方式,从道路、环境、人、车和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系统及具体规划的核心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系统现状,规划、总结区域性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科学预测未来形势,并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措施,形成科学、高效、合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案。
2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逐渐形成了交通、公安和农机等多部门共同管理的局面。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体制显然无法适应对象管理的多元化趋势,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道路交通需求,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地方法规与道路交通规章制度冲突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制定工作在2004年后有了实质性进展,但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存在不少冲突。例如,在超限、超载管理工作中,公安、交通、发改委、质检、安监等部门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划分,但其执法时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而导致惩罚标准、力度与主题无法一致,给相关责任认定、行为监督造成妨碍与不便。
(二)职能权责不清、相互交叉
多元化的管理的结果是协调难度、相互推诿现象的增加,执行、监管效率的降低,无法达到预期交通安全管理目标与效果。例如,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与使用的管理,原则上由工业与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监督、公安机关负责注册登记与行使管理、工商部门负责销售监管,但各部门在管理上脱节,导致国家电动车技术标准无法完全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时无法可依。
(三)缺乏资金保障
道路建设项目作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资金的主要投入途径,在当前财政预算中极少单列。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尽管为相应管理提供了更宽泛、灵活的渠道,但极易导致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实质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与资金投入情况在现实中往往成正比,因而较难形成统一、固定、标准的道路交通安全资金保障体系。
3 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及对策
(一)确立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机构
"全国城乡道路交通"由公安机关负责转变为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并承担起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责。通过依法确立国家道路交通管理局,独立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实施与监管,负责全国机动车运力、流量与交通秩序的宏观把控,车辆安全标准的制定与车辆、驾驶员管理。
(二)确立全面、协调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全新的、全面的、协调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迫在眉睫。通过政府设立相应委员会或管理机构,合理细化工作重点。对财政预算、地方法规制定、执法、救援、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规划方案、交通运输服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等细节,建立更加细化的工作机制,促使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建立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数据、信息平台
道路交通安全数据、信息的共享是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的基础与保障,因而通过汇总交通、公安等各部门的数据信息,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并通过官方统一网站或其他平台,为全国各地交通参与者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促进政策科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研究全面化,并逐步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四)系统化、社会化交通安全管理模式
系统化交通管理需考虑宁静交通、道路安全宣传、交通道德体系等细节建设,从源头实施全动态控制。另外,注重过程控制与源头预防,由公安管过程控制、日常交通管理,由交通部预防源头、道路以及停车场建设,科学分工、权责清晰。
(五)成立统一的道路交通立法机构
通过全国"道路交通立法"委员会的设立,实现立法机关与交通部合作联手,制定、研究合情、合规、科学的交通安全政策,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政策、规章的统一性、权威性与规范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地方、部门政策与国家法规的冲突,为基层交通管理与执法提供有效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校(园)是各自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该项工作的机构及人员,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督查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考核。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检查、监管工作,要整合警力,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的管控。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结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校(园)应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确定1至2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各自辖区内交通秩序、加强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管理小组要定期组织本单位驾驶人员、村民、学生以及员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做好辖区内道路及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检,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教育村民、学生以及员工保护交通安全设施,不坐违法车、超员车,不无证、酒后、疲劳、超载、超速驾车;禁止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违法载人。
(三)强化镇派出所的监管职责。镇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交警中队职能,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货运三轮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在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小组的协助下,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保证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的监控,专人负责。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辖区内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道路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镇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管、各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配合的工作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大、监督管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三是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镇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学校、社会事务办、各村(居)等部门参加镇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四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应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头,提高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建设我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镇人民政府。切实承担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的组织领导,组织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二)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作用,开展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上级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负责我镇道路交通管理整体规划,适时安排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整治。
(三)镇农业办。负责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源头管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配合下完成各种拖拉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运营拖拉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拖拉机的运行安全;加大对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培训,督促驾驶人员进行考试;加大农村道路安全巡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农机驾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我镇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工作。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检查力度;督促各校(园)成立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小组;加强对镇内各校(园)校车的管理力度,对校车进行档案管理;督促学校、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镇安办。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学校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对企业各种特种车辆及驾驶员的监管,严格执行特种车辆的检定制度、特种车辆驾驶员持证上岗制度;牵头组织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
(六)各村(居)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学校(园)。各村(居)委员会要切实承担起各自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管理本村(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辖区内交通秩序和加强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确定专职(兼职)安全员,加强日常教育,提高大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进出车辆登记管理制度,特别是108国道沿线企业大型货运车辆的管理;与单位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驾驶人员职责。镇内各校(园)要向大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通过书面形式向家长告知,家长在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监管义务;对于有校车的校(园),应该对校车安全负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车况的检查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加强校园进出车辆的管理,特别是上学、放学等特殊时段校园门通安全管理,应设置专职人员进行交通疏导,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三、突出重点,大力整治道路隐患
镇相关部门、派出所(交警中队)、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段进行排查整治,完善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以及三级以下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行驶的禁令标志设置,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形防护栏或示警墙,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要采取相应临时处理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我镇能力范围以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报告,取得帮助,消除安全隐患。
一、充分认识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农机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效果直接影响着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管理水平的提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省农机化促进条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农机安全工作逐步规范,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趋于稳定好转。但是,从全县整体来看,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农业机械在道路交通作业中仍存在事故隐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影响,针对农机作业过程中点多、面广、技术要求高、季节性强的特点,坚持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明确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预防和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良好形势为目标,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安交警和农机系统合作机制、夯实基层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为重点,把加强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创建县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源头管理、完善制度、强化监控为主要内容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采取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等有效措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努力使全县年农机道路交通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控制在农业机械社会保有量0.8‰以下;至“十二五”末,全县农机挂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的镇、村,建成平安农机镇、村,从根本上杜绝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审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取得较大提高。
三、强化措施,确保农机道路交通安全
(一)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县交警大队、农机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县农机监理站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两部门情况交流会议,及时掌握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部署重点工作;加强对两部门工作配合过程中有关事务的协调;及时了解、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各乡镇农机站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对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结合不同农时的农机作业特点,实施联合执法,加强农忙季节农业机械在地片转移、跨区作业时的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不按规定审验、使用伪造、变更的登记证书、牌证、检验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处理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消除农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交警大队、县农机局两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交流制度,自2012年11月份起,县农机局分别于每月5日前向县交警大队通报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发证及年检等情况,同时,县交警大队向县农机局通报农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违法处理等情况。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应当将典型的农机事故通过照片、挂图、光盘等多种方式,对农机驾驶人员、农民群众进行警示教育。
(四)落实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完善全县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机制,县农机局、乡镇农机站、村、机手层层签订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逐级下达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农机驾驶人员培训机构、教师、教练员、考试员及农机监理检验员的资格管理,严格实行业务分工、持证上岗、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损失;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特大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关键词:道路交通 问题研究 安全教育
多发的道路交通拥堵和安全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损失,已经成为当今世界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我国来说,怎样减少交通拥堵,降低交通安全事故是国家和交通部门重点解决的问题。汽车的诞生在解决人们的出行问题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机动车的内部结构越来越复杂,性能越来越趋于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超过九成以上都是驾驶者违规和违法行为造成的,因此,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时过程中,如何通过教育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员的专业素质,增强其安全法律意识,就成为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同时还需要我们做好城市、乡村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但是现阶段,我们的在这些方面的工作还存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一、公众道路交安全教育问题研究
1、城市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是很乐观
在城市的很多政府机关单位中,很多单位个人都没有按照相应要求接受教育和学习,甚至是一些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都对宣传教育不够积极和热情。很多单位的领导干部都以国家出台了很多法规和政策学习不过来为由而不学习,还有很多领导干部从思想中认为交通法规的学习主要是驾驶人员的事情,是个人的事情,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是公安和道路交通部门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2、乡村宣传教育薄弱
在很多基层地区,在一些县级市和乡镇,一些村镇干部和村民根本不知道国家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所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些村干部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是认识不足,存在显著的认知误差,在乡镇的中小学中没有定期的进行安全法规的学习或者进行安全专题讲座,更没有将《道路安全交通法》纳入中小学的教学体系中,而乡镇政府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教育,宣传教育只是做一些表面上工作,只是在出现了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才整顿一下,不出问题就不管不顾,对于乡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没有做详细的计划安排,有些地区既没有宣传也没有教育,当地媒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和教育表现的十分冷淡,宣传的角度、方向不明晰。
3、法律责任不明确
我国的《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部门,相应的管理主体部门、内部单位以及特殊行业等部门都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的义务。但是在这项规定中,全文并没有设定不履行义务所要接受的惩罚。从义务角度对这项法规进行分析,意思就是没有制裁就没有义务。这项法规在实施之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问题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一个主要原因始就是责任的缺乏。《道路安全交通法》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既是相互统一,又是相互独立的个体,完善相关法规的责任,体现的是法律的完整性,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依据和责任,因此,应该在法律条文中配置具体的执行要求,确立相应的奖惩内容和条款,这样才能促使各个行政主管部门更好的履行法律所赋予其的发法律义务,同时也为相关部门监督法律义务履行情况提供执法依据。
4、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科学不足
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由于教育的对象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有些社会成员接受能力比较差,如果在宣传和教育过程中缺乏有效地针对性,其教育的效果必然不高。现阶段我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式多数都是发发传单、贴几个标语和制作几条公益广告,这些做法早已经落伍了,并没有根据现行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年龄以及职业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和教育,并没有积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从而降低了安全宣传和教育的质量。
二、公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问题的解决对策研究
1、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道路安全交通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创造有序的、安全的以及顺畅的交通环境,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意识和自我控制意识,最终提高道路交通行驶者的安全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弘扬道路交通法治意识。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的时期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最近几年,随着我国道路交通路网越来越发达,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已经开始纳入到了政府的工作计划中,这对于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尽管如此,现阶段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的制度化、社会化、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化、行动常态化以及效果最大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我们必须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去抓,积极构建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体系,不断拓展路交通安全教育相关部门的视野,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建立长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2、提升国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决定了一个国家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只有切实提高国民素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才能显著提升。因此,从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想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就必须先从提高国民素质出发,从良好的安全教育角度入手,只有这样在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才能够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提高国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需要一个长期的系统性的过程,只有通过长期的和系统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才能让广大的参与者真正将交通安全意识内化成为自己的素质,也只有通过更加深入和持续的情感教育,才能保证广大的交通安全教育的参与者对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保持持久的热情,并保证其能够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良好的习惯。真正的当路交通安全教育成为提升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当道路交通的参与者真正的将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作为一种良好的习惯在执行时,当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成为一种社会文化和社会行为之后,一个和谐、文明、有秩序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交通的局面才能形成。
3、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中
国民素质教育是对全国所有人民进行教育,是一个庞大的教育体系,现阶段随着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不断向着深层发展,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架构已经十分的完整了。这样的教育体系,就为开展路交通安全教育难得的教育途径和平台,我们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过程中,一定要利用好这个平台,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融入到国民素质教育的各个阶段,从小抓起,从幼儿园做起,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作为学校教育内容的重要进行积极的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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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广安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9号)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1号)文件要求。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原则,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1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罗府发【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
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区派出所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
万安派出所所长刘理兼任安办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各村要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武装部长曾学明任安办主任。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
三)强化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农村道路的监管。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做到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有人监管,有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爱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镇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道路上的各类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打造农村安全公路
(一)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省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不能因地形和经费等因素降低坡度、坡长、转弯半径等技术标准。
(二)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示标志。
三、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总结经验,安排部署年的工作。刚才,大队长通报了我区年及近期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客观的分析了存在问题,并对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
今天,我们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年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状,是我们面对日益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所做的一个新的尝试,希望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围绕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道路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交通安全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区交通运输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仅关系到国家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全区社会的稳定和政府的形象。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乌海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上来,并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克服畏难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消除那种只说不干、纸上谈兵的不良作风,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集中精力抓好交通安全工作,坚决把道路交通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年我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全年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从全区各类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绝对数和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甚至是相当严峻的。年,我区发生交通事故68起,死亡14人,伤22人,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00%和175%,特别是今年年初在世纪大道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伤2人。因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安全、保一路平安”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坚决把交通事故预防好、控制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靠公安交警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联合行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我们今天的会议,参加的部门和单位很多,大家的主要工作职责也并不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但也间接或直接地肩负着宣传、教育、监督、审核等各方面的责任。今天,我们以这样的规模和方式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就是要把过去由公安交警一家管交通安全向各部门各尽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方向转变,尽快构筑起全社会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的工作格局。特别是今天会上签订责任状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紧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大力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提高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准确把握交通安全形势,抓住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逐项整治,逐一突破。当前,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概括地讲,主要集中在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黑点治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交通安全源头监督管理这四个方面。对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之间也要加强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组织联合整治。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措施不到位、隐患没有彻底消除的要责令重新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或工作难度较大的,要组织有关人员蹲点、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这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今年以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预防和治理交通事故的措施,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省上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刚才,俊强同志通报了第一季度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交通、教育、城建三个部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意见。我完全同意,希望联度会议各成员单位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重大事故明显下降,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但从全省一季度的情况来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发生了汉中一次死亡25人的特大恶通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为此,省政府于3月12日召开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3月19日,刚刚参加完全国“两会”的袁纯清省长,又亲自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扭转事故频发势头。深刻反思我市的形势,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麻痹和松懈。因为,事故隐患和预防漏洞依然存在,工作中的问题还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从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看,全市1至3月份共发生交通事故91起,死亡36人,受伤88人,直接经济损失138547元。特别是彬县、永寿、三原分别发生了一起重特大事故,死亡12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尚未形成合力,安全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预防事故的联合工作机制还未形成。市、县两级政府虽已按要求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但绝大多数未真正开展工作,部门、行业职责不清,管理上出现空档,责任制尚未完全落实。
三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特点、规律及工作对策缺乏科学研究,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较差。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警管辖道路里程大幅增加,警力缺乏的矛盾日趋突出。部分区域、路段路面监控缺位,特别是农村公路基本处于失管、失控状态,农用车载客现象大量存在。
四是源头管理存在漏洞。驾照发放、车辆检验审验把关不严,安全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管缺失,导致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淡薄,违法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路面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存在重罚款、轻纠违现象,路面行车秩序混乱,交通违法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道路运输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企业资质等级较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与运力的快速增长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地区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落实,营运车辆挂靠经营、个体车辆从事营运现象较为普遍;个别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对运输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安全监管不力,对运输行业“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把关不严,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六是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不足,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力度不够,个别路段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从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看,要么无防护设施,要么防护设施不坚固、无警示牌或无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科技含量低,监管手段落后,电子监控装置、雷达测速等先进技术设备在国省道主干线使用较少,也是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七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遵章守法观念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尚未形成。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已分别占到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数的50%和80%左右。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是否得力,对于能否保持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对于能否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县市区、各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和考核力度,强化管理和培训,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坚决完成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二、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近年来,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强了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相继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联席会议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专项整治、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和整顿危险化学品运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要更加重视发挥联席会议在参谋策划、联系协调、督促指导、监督落实等方面的作用,认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订落实规划、完善政策措施。特别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路段的特点,着重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治措施,督促限期进行整改,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要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作为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履行好安全职责。二是要严格道路通行管理,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城市主干道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县乡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农机监理人员的作用,做好车辆管理、道路管理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维护农村道路交通正常秩序。三是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开展创建活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四是市联席会议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对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注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出一批平安畅通示范县区,切实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履行职责,全力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应职责,进一步夯实事故预防基础,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市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一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运输企业,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二要深入开展源头整治。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处罚。交通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道路运输条例》及其配套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剧毒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实施安全评估,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交通运输企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三要加大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的监管治理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对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加大资金投入,要有针对性地抓好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改工作,逐年减少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坚决改变只排查不治理或排查多治理少的现象。对新建道路要同步完善安全设施,避免产生新的危险路段。要强化执法责任和行政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要严肃处理。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我市农村特别是山区道路状况差,低速货车、拖拉机载人安全隐患大。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继续采取委托基层派出所代履行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聘用乡镇交通安全协管员等措施,巩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目前,我市市县乡(镇、街道)预防事故的三级管理平台已经初步搭建,但是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仍很薄弱,存在的问题不少。为尽快扭转这种被动局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一是警力要向基层倾斜。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出警及时的优势,积极推进乡镇公安派出所履行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工作,切实加大对县、乡道路交通管理力度。二是要积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还没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乡镇,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三是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解决措施,从根本上遏制对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的状况。四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从客运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研究制定扶持农村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客运市场的发展。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道路安全设施,切实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从源头上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六、加强路面管控,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公安部门要针对交通流的特点,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重处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一是要落实勤务制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向路面,将警力重点投向危险和事故多发点段、高速公路等主要线路,科学部署警力,切实加大管控力度。二是对影响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的超速、客运车辆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坚决做到“严处一批,曝光一批,吊销一批,拘留一批”,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将严格管理和热情服务相结合,管理与教育相结合,尽量扩大教育面,减少处罚面。四是要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处理,及时清障,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的堵塞影响车辆通行。
七、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刚才,3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决心很大,我完全赞同。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依托鲁南经济带和东陇海产业带,大力实施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推进、外向型扩张、服务业突破、新农村提升战略,不断加强和巩固县域经济基础,每年都推进和实施一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落地一批新项目,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保持在前三位,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去年以来,启动了一批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了沂河路、白马河堤顶路、古城路、富民路,改造提升了郯东路、北大出口景观带,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沿路开发建设。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汤郯路、郯胜路,改造黄李路、马涝线、港重路、东郯线、重坊至省界等5条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施划道路标线30公里,在城区、国道、省道、新建设开通的道路增设各类指路、指示、禁行标志60余套,在城区新增设灯控路口二个,固定测速二处,205国道郯城南段新增固定测速一处,主要路口控制率达100%。今年,县委、县政府还将着力推进兴郯路、郯胜路、沭河滨河路建设,构建新的城区西外环、北外环、东外环,完善环城路网结构,拉开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
可以说我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外商来郯投资兴业,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较大、万车死亡率比较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县各级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可以说,在全县经济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非常不容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出行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系统管理缺失,教育培训滞后,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摩托车成为人们代步工具,农村妇女、儿童无证驾驶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与交通安全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新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企业、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重视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挂靠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农用车、送子车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增多,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低。除县城建设了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外,县域其他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还很低,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建设还不到位,加之警力不足,造成了大量路段失控漏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四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于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是要做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核心是以人的安全为根本,第一要义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就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很好的思考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人、车、路三要素的关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全县现有各类客运车辆235台,从业人员达542余人。去年我县客运车辆客运量已达283.1万余人次。但在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农用车、微型货车、三轮车在县乡道路从事非法载客,特别是乡镇集市的“黑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超速抢客、飙车现象时有发生;城区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载客,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造成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因客车、出租车、三轮车争抢客源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促进全县客运市场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三)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从路来讲,我县目前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2200余公里,并且随着公路等级的逐年提高和农村新硬化道路的迅速增加,平均车速在不断加快。其次,从人和车来讲,农民购买三轮车、摩托车的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入户率、办证率低下,一些交通事故黑点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大,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于提升郯城形象,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既不投入人身财产保险,也没有家庭可动产资本,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毁人亡,没有能力赔付,有的受害者就到处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平安郯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四项活动,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郯城”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10月份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我市设分会场,同时,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的政治敏感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县政府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抓宣传,营造全社会重安全的氛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安全和道德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路沿线村庄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近期,县里初步打算搞一个全县车驾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县交警大队要好好研究,选好场地,适时推进开展。该项工作启动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车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要实现控制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必须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测关和驾驶人考试关,要实行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驾驶人上路不违法”。二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比较严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7类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联合整治。要突出短途客车、低速载货车、送子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点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205、310、232等3条国、省干道和乡镇、村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夜间巡查,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途经辖区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抓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等单位深入各村街、逐人、逐车进行排查,摸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拼装、非法营运等机动车辆的底数,6月底前报县交警大队。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道路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对于能够整改未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破损、凹陷、标志标线损毁、缺失、井盖丢失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交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意见中确定的相关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搞好国、省道及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把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道路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加强路面执法,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要在客运主要线路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消除隐患。交通部门要牵头搞好客运出租车辆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教育部门要牵头搞好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要对校内送子车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车、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联合交警等部门对非校内车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学生安全;各乡镇政府要牵头搞好道路集贸市场的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205国道沿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较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乡镇集贸市场是个重点,特别是在205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逢集的村镇,如高峰头曹村集市、港上集市等,诸如这些集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需要彻底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停车场,方便群众生活。目前能搬迁的要立即着手搬迁,暂时不能搬迁的,要认真规划场地,9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质监、工商部门要牵头搞好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的清查工作;旅游局要牵头搞好旅游景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监部门要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国省道打场晒粮,污损路面的车辆和人员的整治,同时对国、省道沿途乡镇的出租车等车辆在国、省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路况良好。城管、国地、税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次集中整治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县里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交通等7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和车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进行抽调,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能敷衍应付,要积极出人出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要严格执法。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要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建立实施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非现场违章的执法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来营造遵章守法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