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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保护;财政支出;排污收费;环境税收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的环境问题
近年来,
《2006年
在有关环境保护的税收方面:一是“生产型”增值税的共享助长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容易产生不顾及环境资源承载力的行为;二是现行资源税主要强调调节级差收入的作用,没有充分考虑资源税对节约资源和降低污染的功能,不但不能体现资源本身的价值和不同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不同作用,而且不能将资源开采社会成本内在化,因而无法通过征收资源税表达保护资源和限制使用、开采资源的意图;三是对整理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农业经济管理; 学科; 建设
1 农业经济管理与政策研究的新进展
1.1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边界扩大
为了与农业经济新的形势相适应,人们对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对象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和规划,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将引人新的概念、理论和方法, 主要包括:
1.1.1 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的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如今的世界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世界,农业领域也当然包括在内,因为农产品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各国之间农业生产的差异,所以各个国家都对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非常谨慎,而中国不仅是发展中国家,更是一个农业大国,无论是理论和实践方面, 都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 这样出现了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的国际化现象。
1.1.2 农业经济管理将延伸到食品科学及相关方面。过去的农业是“保障性发展”,如今它已经跨越为“促进性发展”,成功跨越的原因有2点:一是传统的农业部门呈现缩小的态势;二是农业中的一些问题正在改变,如农产品产前、产后的各个环节问题,尤其是在农业中出现结构性问题后, 农业的产后环节比原先更加重要, 诸如农产品加工、流通、标准化、质量与安全等问题将越来越重要。
1.1.3 环境保护将逐步渗透到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如今的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同时它也是环境时代,由于农业自身是自然和经济再生产的结合体,与环境联系密切。事实上,农业在自然保护和生活舒适性保护方面的作用尤为重要,换句话说,就是农业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有着其它产业所不具备的功能。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渗透到农业经济管理研究, 不仅仅充实了这一学科的研究领域, 也将改变传统农业经济的增长模式和农业经济管理思维方式。
2 农业经济政策研究仍占主导地位
在目前和以后可预料的时期里,我国小规模农户经营模式变化不大,然而农业经济的外部环境却发生着明显的变化,比如上述的市场供需变化、加入WTO、知识经济等, 这些情况足以表明我国农业经济的特殊性, 在此基础上, 我国农业经济的应用和政策研究仍有巨大的潜力。
2.1 农业经营或土地经营制度的创新研究
立足于当前我国小规模农户经营的国情,加上我国辽阔的地域和各地地理条件差异的实际情况,重视农业经济或者说土地经营制度,对其进行实证研究和政策研究、制定相关的法律,仍将是今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的主流, 这方面能否有较大突破, 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决心和政策偏好。
2.2 “ 三农” 问题成为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的重点
由于受传统经济体制和城乡隔离政策的影响,使我国农业经济问题的研究背景与国外有所不同,比如说农村的城市化、农民的增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的工业化、农民的脱贫、农村社会的保障制度问题等, “ 三农”问题的应用与政策研究仍是今后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的重点。
3 农业经济管理与政策建设的发展建议
3.1 突出农业经济管理与政策特色
当今的农业正面临着全面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双重挑战,农业经济管理方面有着繁难的问题,三农问题互相交错并且非常复杂,除此之外,还需要从不同层面和不同角度研究农业集约化、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只有通过认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 才能够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 才能够正确地处理农业生产专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相互作用关系, 才能够正确地建立农户经营、合作经营、股份制经营、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制度和经营模式, 才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发展。
3.2 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与政策的团队建设
提高科研水平,深化教学改革以及要有鲜明的学科特色,归根结底就是要提高学科队伍水平,拥有一支强大而有质的学术团队和人才队伍。因为建设和发展农业经济管理是需要学术团队的支撑。目前这样一个知识结构的学术团队首先有一个知识相互借鉴、中西融合、前后贯通的问题, 应该有意识、有步骤、分层次地对这个学术团队进行培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体系, 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国农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向上发展。
3.3 培育农业经济管理与政策的新增长点
学科融合不是在原有水平上的拾遗补缺和填平补齐,更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建立在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对学科的升级和发展。学科交叉是当今科学技术向高度综合化和整体化发展的产物, 它呈现出各学科联合攻关、学科思想相互补充、学科边缘的拓展、产生横断学科态势的现象。农业经济管理学科从其学科渊源而言, 本身就具有交叉融合的性质, 它是由农学、经济学、管理学复合、交叉、融合而成的一个边缘性学科,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讲,它属于部门经济学和分支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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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和特征
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它的本质是运用生态学规律为指导,通过生态经济综合规划,设计社会经济活动,使区域的物质和能源在经济循环中得到永续利用,从而实现产品清洁生产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环境和谐型经济模式。传统经济运行方式遵循一种由“资源消耗——产品工业——污染排放”所构成的物质单向流动的开放式线性经济。在这种经济运行方式中,人们高强度地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提取出来,然后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抛弃到空气、水系、土壤、植被这类被当作地球“阴沟洞”或“垃圾箱”的地方。这种线性经济正是通过对资源的粗放型经营和一次性利用,以反向增长的自然代价来实现经济数量型增长的。与此不同,“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是循环经济模式下的共识。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自然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模式,将经济活动高效有序地组织成一个“资源利用——清洁生产——资源再生”接近封闭型物质能量循环的反馈式流程,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从而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达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Reduce、Reuse、Recycle简称“3R”原则)。首先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在这一过程中把好三个关,第一,针对产业链的输入端—资源,通过产品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与利用;第二,生产者通过减少产品原料投入和优化制造工艺来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第三,消费者通过选购包装简易、循环耐用的产品,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针对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对消费者采取过程延续方法最大可能地增加产品使用方式和次数,有效延长产品和服务的时间强度;对生产者采取产业群体间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协作,以产品——废弃物的转化周期最大化为目标。三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废弃物,通过对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再造,实现废弃物的最少排放。值得注意的是,3R原则在循环经济中的重要性并不是并列的。循环经济不是简单地通过循环利用实现废弃物资源化,而是强调在优先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和减少废物产生的基础上综合运用3R原则。
二、我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意义。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我国人口众多,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资源严重短缺,各类资源人均消费量迅速增长,人与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同时资源消耗量大,利用效率低,破坏和浪费现象严重,已经成为约束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1、资源严重短缺。据统计,我国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41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我国每年总缺水量为36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缺水约300亿立方米,城市缺水约60亿立方米,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缺水,其中110个严重缺水;我国人均占有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45%和79%,45种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铁、铜、铝等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6、1/6和1/9,主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已由1990年的5%上升到目前的50%.自2003年以来,我国连续出现煤荒、电荒、水荒,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2、资源消耗增长过快,利用率过低。随着高能耗产业如汽车工业、钢铁工业、发电业的不断发展,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率)持续上升,2003年达到1.42,即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能源消耗增长1.42个百分点。中国经济每创造1美元所消耗的能源是西方工业七国平均水平的5.9倍,美国的4.3倍,日本的11.5倍。2003年我国GDP占世界约4%,但能源消耗占世界的比重,石油为7.4%,原煤为31%,钢铁为27%,氧化铝为25%,水泥为40%,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消费煤炭、钢铁、铜最多的国家,也是美国之后的第二大石油和电力消费国。资源的过度消耗,利用效率过低,使能源的紧缺状况更加突出。
3、资源再生化率不高,浪费严重。受科技水平的限制,我国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很低,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能源利用率也只有30%,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木材综合利用率约60%,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水资源循环利用率比发达国家低50%以上,一些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低,如2003年我国钢铁工业废钢利用率为5800万吨,占粗钢产量的比例为26%,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3%;再生铜产量为93万吨,占铜产量的22%,而世界平均水平为27%;再生铝产量为145万吨,占铝产量的21%,而世界平均水平为40%,另外每年还有大量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没有实现循环利用,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发展循环经济是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本出路。
由于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消耗,使得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人与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
1、水污染状况。据统计,我国2003年废水排放总量达460亿吨,超过环境容许量的82%,七大江河水系劣五类水质占40.9%,75%的湖泊出现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地下水和近岸海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2、大气污染。据统计,2003年全国烟尘排放总量近10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达2159万吨,居世界第一位,全国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1/3.
3、固体废弃物及城市垃圾污染。我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垃圾9.5亿吨,其中危险废物1000万吨,城区生活垃圾年产量1.5亿吨,并且每年以7%—10%的速度增长,固体废弃物堆积量达60多亿吨,并且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低。
4、土地退化严重。由于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我国东部地区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占灌溉面积的20%,全国受工业“三废”和农药污染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1/5,土地退化日益加剧。土地流失日益严重,目前已有4200万公顷的耕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占耕地面积的43%左右,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
应该看到,我国目前的资源和环境问题的严峻现状是历史上任何国家所不曾遇到的,已经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态系统、人民健康乃至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据统计,我国每年因缺水而减少的年产值已达1200多亿元,世界银行估计我国每年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大约相当于GDP的8%.受大气污染的影响,我国大约有1亿多人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在中国主要城市,估计每年有17.8万人因大气污染的危害而过早死亡。由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里无法准确衡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导致的经济损失,一些部门和地区无所顾及地为追求高的GDP增长而破坏环境,耗竭式地使用自然资源,使得资源和环境的状况还在恶化,预计未来20年内将是我国资源消耗强度最大、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时期。
(三)发展循环经济是应对新贸易保护主义的迫切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关税壁垒作用日益削弱,包括“绿色壁垒”在内非关税壁垒日益凸显。近几年,一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在资源、环境等方面,设置了不少自己容易达到,而发展中国家目前还难以达到的技术标准。面对日益严峻的非关税壁垒,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尤其是要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使我国产品符合资源、环保等方面的国际标准。
三、发展循环经济中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确立起来的,当时,政府并没有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个特定的因素考虑进来。但不可否认的是,1994年的税制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体现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思想。比如,在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中,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又如,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在此次政策调整中就正式引入了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两个以引导消费、节约木材资源为目的的税目。现在来看,这些零星的规定虽然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但税收发挥作用的范围和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我国现有税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循环经济经济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缺少着眼于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
环境问题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到未来,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调节,而目前的税种中只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所得税涉及到环保问题,其他主体税种如增值税对综合利用“三废”生产的项目没有优惠政策,显然对环境保护关心明显不够。这样就限制了税收对环境污染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的用于环保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二)我国现行税制中税收政策优惠形式单一。
比如,虽然现行企业所得税对利用“三废”进行生产的企业有减免税的规定,但这些为了环境保护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收益面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三)消费税征税范围过窄。
现行消费税对发展循环经济能够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从范围上看,没有涉及我国消费的最主要的能源产品煤炭,那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日常消费品也没有被列入征税范围,如电池、水等。而且,从力度上看,现行消费税很难对重要战略资源(如石油)的消费起到限制作用。
(四)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排放污染项目缺乏制约作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仅对环保项目本身免税,却对排污项目没有限制作用,这种做法不利于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同时,那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无污染的产品和清洁生产,又没有享受到优惠的税收政策。
(五)机动车税费结构不合理。现有机动车税费结构的存在着严重弊端,即保护浪费、排斥效率,保护落后、排斥先进。主要表现是入门税费过高,运行税费过低。由此造成的后果是消费者追求高排量的机动车,落后车型和超龄服役的车辆难以及时退出,车辆的保养维修不能到位,从而产生目前机动车绝对量不大而污染严重的现象。
四、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的德国对排除或减少环境危害的产品,可以免交销售税,而只需缴纳所得税。此外,企业还可享受折旧优惠,环保设施可在购置或建造的财政年度内,折旧60%,以后每年按成本的10%折旧。美国亚利桑纳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回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l0%.美国康奈狄克州对前来落户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除可获得低息风险资本小额商业贷款以外,州级企业所得税、设备销售税及财产税也可相应减免。在美国,每购买一辆使用新能源的汽车可减免联邦税2000美元。日本政府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除去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退还3年的固定资产税。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对采用革新性的清洁生产或污染控制技术的企业,其投资可按1年折旧(其它投资的折旧期通常为10年)。
(二)征税政策。
1、征收新鲜材料税。将促使人们少用原生材料、多进行再循环。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已经通过了关于建立产品再循环的法律,并提出实现产品再循环目标的经济方法。对取得超标成就的厂商奖以得分,并允许这些厂商将其得分卖给成绩较差的厂商。这样一来,回收利用废物最高者将愿意进一步地努力工作。
2、征收生态税。国外绿色生态税收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典型的绿色生态税收有二氧化碳税、汽油税、垃圾税和资源税等。目前德国已经开始征收生态税,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外,其他能源例如汽油、电能、矿物都要收取生态税,间接产品也不例外,比如1升汽油现在1.7马克,再加6芬尼的生态税。并开始对一次性饮料瓶征税,每个瓶子征税额度从0.15马克~0.30马克不等。美国的生态税收主要包括四类: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的消费税,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开采税和环境收入税。具体来说,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的征税包括破坏臭氧层化学品生产税、破坏臭氧层化学品储存税、进口和使用破坏臭氧层化学品进行生产的生产税,危险化学品生产税和进口化学品税等。其目的是消除氟里昂的排放。与汽车使用相关的税收包括汽油税、轮胎税、汽车使用税、汽车销售税和进口原油及其制品税等。汽油税最初并非作为环境税征收,但其实施对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英国为鼓励清洁生产,限制排放污染物,开征了公司汽车税、燃料税、总污染物税等环境税。
3、征收填埋和焚烧税。这种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西法尼亚州得到征收,也得到法国和英国的呼应。英国在1972年开征了二氧化碳税,在1996年开始对居民垃圾征收垃圾税,随后法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先后开征了二氧化碳税、硫税等。美国对每吨碳征收6美元~30美元的碳税。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价格趋于上涨,因而可以使减量化和再生利用等显出吸引力。这种税赋主要针对将垃圾直接运往倾倒场的公司或企业,而不是针对一般居民。如果对这些公司征收一笔填埋税甚至焚烧税,将有力地促进他们对垃圾进行减量化和再生利用。
五、探索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税收政策取向
(一)按照循环经济基本思路完善现有优惠政策
1、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适时扩大征收范围,将森林、草原、淡水、海洋、土地等自然资源都列入征收范围;合理调整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改为按产量计税;适当提高资源税的单位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不可替代性资源课以重税,引导企业珍惜与节约资源,使资源税真正成为发挥环境保护功能的税种。
2、改革增值税,体现绿色税收理念。取消对废旧物资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规定,恢复征税后,对其增值税税负超过2%(与现行增值税销售已使用的固定资产等征税率一致)的部分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同时,对利用废旧物资生产的产品,除维持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取得普通发票所注明金额的10%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不变外,在企业能按税法规定或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核算条件下,再按利用废旧物资的价值比例给予同比例减征增值税的优惠。
3、调整企业所得税。扩大税收优惠的范围,除继续对“三废”综合利用和向环保产业投资给予税收优惠外,将优惠范围扩大到环保机器设备制造、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生态工程等领域,并对环保产业新产品、新技术的试制和研制以及消化吸收外来环保技术等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可借鉴国际经验,允许企业对关键技术设备实行加速折旧,并实行再投资退税、扩大扣除范围、延期纳税等多种所得税优惠形式。
4、消费税。要重点将非循环经济范畴的重要消费品纳入消费税范畴,以此拉开其与循环经济范畴产品的税负差距。应把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如一次性生活用品、高档建材、原浆纸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高能耗的享受型的交通工具,如大排量的小汽车、越野车、摩托车、摩托艇等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对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实行低税或免税。为了保护煤炭这一宝贵的性的规定,在这方面可采用一定周期的所得税免征或减征与加速折旧相结合的方法,给其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5、在关税方面,应建立“绿色关税”体系。目的是改善我国
的出口结构,提高进口产品的质量,建立对外贸易的绿色壁垒,增加环境保护资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一方面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产品的进口,大幅提高这些产品的进口关税。同时给予进口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和产品相应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提高出口矿产资源和初级产品的税率。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
1、水污染税。以含有污染物的废水为课税对象,以排放废水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对企业与居民个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征收办法。对企业排放的废水,实行从量从高定额课征,并根据废水中污染物质的含量设计累进税率,以促进废水循环利用,逐步实现工业废水的“零排放”;对城镇排放的生活废水,以居民用水量为计税依据,采用无差别的定额税率。
2、空气污染税。以实际生产活动中排放的烟尘和有害气体为课税对象,以排放烟尘、扬尘和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烟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根据浓度设计累进税率,从量课征。对特定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煤炭等产品征收硫税或碳税。
3、垃圾污染税。以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为纳税人,以排放的各种固体废弃物为课税对象,根据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大小规定有差别的定额税率,以促进废渣资源化,实现工业废渣“零排放”。
(三)开征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税种
1、开征社会保障税。可持续性发展既是指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更是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保持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的前提,而社会保障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因此,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也是绿化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事业领域的支持力度。政府要加快配套政策的建设,尤其是海洋海水的综合利用、海洋深海资源的勘探开发、海洋产业链条的节能减排等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要不断加强。对于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目录应着力完善,新兴产业需要政府着重关注和扶持。辽宁省要把国家扶植海洋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辅之以配套措施,使海洋新兴产业从源头上获得更多支持。此外,建设海洋基础设施和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政府应给予更多帮助和支持。(二)优化政府补贴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合作研发的支持。政府应对合作研发加大支持的力度,特别是高校和企业联合做合作研发方面。针对辽宁省多所高校共同构建的研发平台,建立研究成果多方共享及研究成果的收益分配问题的相关规章政策,同时为使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得到调动,在研发团队中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比例给予补贴。结合研发机构的发展需求,研发机构可选择与专家团队、大型龙头企业合作,对于研发成果采取销售提成的奖励方式,待研发成果实现经济效益的转变后,研究和销售双方的利益相关者和产品收益长期挂钩,持续产品在市场中的全部销售周期,以此更加充分带动研发者的工作积极性,使研发成果也更快实现经济上的转化。(三)加快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辽宁省应对现代物流给予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使物流产业链条更加标准和规范,促进物流体系的构建,进而推动现代物流体系的建设和发展。针对有利于现代物流发展的相关环节,基础设施配套的费用等相关费用按原有标准减半征收,免收征地管理费。(四)加大产业转移支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辽宁省应深入贯彻实施国家针对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颁布的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专项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实现海洋经济产业的全面升级改造;企业发展中要融入创新元素,政府要把创新元素向企业内部引进,促进海洋经济转移产业的升级;创新资源要实现多方共同利用,通过构建平台促进资源共享,为海洋经济产业的升级提供技术支持。(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的力度。辽宁省政府要适度降低采购门槛,使中小企业有机会进入政府采购范畴,企业要逐步转变发展方式,逐步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转向自主创新型,着力打造企业的自主品牌;政府应针对采购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政府应对企业出口给予资金支持,为企业在国外获得采购市场创造机会。(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区应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在政府的帮助扶植下,加快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对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给予资金支持,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细则;对于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产权产销环节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七)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根据海洋经济发展的各项具体要求,政府应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健全财税体系;收入分配的比例关系,应与参与程度承担责任程度相匹配;财政支出的结构需不断优化,与税费相关政策不断做出调整,使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区域的财政税收体系更加完善。
二、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政策建议
(一)支持组建金融中心。积极带动国内外金融组织在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区建立法人分支机构,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建设服务平台的积极性,提高辽宁省金融市场的级别。(二)支持搭建融资平台。政府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为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发展需要的资金,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构建服务平台,充分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融资渠道应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更多元,融资方式更多样,融入不同经济成分,从而实现融资形式的创新。(三)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应对资金进行引导,对海洋新兴产业等给予更多资金上的倾向。辽宁省应深入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对于海洋经济发展区的企业,在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适度予以优惠;企业可通过直接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海洋经济发展区的企业也可通过上市来实现融资,从而实现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四)发挥民间投资在海洋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直接融资额在全部融资总额所占比重应不断提高,由传统以信贷为主要融资方式,向多元融资转变。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适度降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标准,并逐步优化精简原有的审批程序,尤其是对海洋新兴产业政府应给予更多关注和信贷资金支持,发挥民间资本的融资作用。(五)大力开展银行海洋业务。辽宁省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设立专门为海洋经济金融发展的服务平台,引导各大银行在海洋经济发展区开设分行,使海洋相关产业发展拥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银行可以把海洋业务逐步开展成为特色业务,服务海洋经济发展。(六)支持金融创新。辽宁省政府应着力引导金融组织在海洋经济发展区开设子机构,根据组织类型及规模给予政策性补助,并予以税收优惠或减免,同时,在海洋经济发展区的企业应不断增加短期融资券、票据等的发行量,满足自身融资需求,此外,信用担保体系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
三、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现代海洋经济市场体系与海洋产业发展体制机制。1.完善现代海洋经济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现代海洋经济体系,进而促进海洋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同时,设立专门用于海洋产权变动的交易平台,并在市场主导配置资源的条件下,实现海洋资源的优化配置。供给改革。对于海洋新兴产业来说,应创立体制机制,大力引导其发展;同样,相对落后、与海洋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产业,应设立机制尽快淘汰。此外,海洋产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需将各方研究成果实现共享,因而,共享体制的设立尤为关键。(二)创新海洋开放体制。1.扩大海洋合作交流。政府应引导海洋新兴产业、科学技术创新等相关领域的相互合作。相关地区可以在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进行合作,同时,辽宁省可拓宽合作范围,与外省进行资源及能源等方面的交流合作。2.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参与海洋开发。民营经济在海洋经济发展中所起作用尤为突出,因而应充分利用民营经济的优势地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宁省政府应针对阻碍民营经济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因素进行清除,使民营经济真正融入到海洋经济发展中,如支持海洋资源的开采利用、支持海洋基础设施的建设等,逐步建立海洋产业集群,促进海洋经济顺利发展。(三)创新海洋综合管理体制。1.健全法规体系。海洋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因此,应着重为海洋区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如海岸线一带的管理办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备的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2.完善执法体制。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执法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提高执法部门在海洋环境保护及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管理能力,推动执法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高效的执法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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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我国,在经济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全国各地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彰显。针对我国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矛盾突出的现状,我国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专门就发展循环经济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在“十一五”期间要“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在这种宏观背景下,邯郸市作为一个以消耗资源、能源为主,结构偏重的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势在必行。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邯郸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邯郸市位于河北省最南部,地处中原,历史悠久,物产丰富,是一座以重型工业为主的资源、能源型城市。从“一五”到“七五”期间,邯郸市都是我国重点建设的冶金、能源、建材、纺织、化工、机电等工业基地,在河北省乃至全国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特别是钢铁和煤炭两大支柱产业在促进邯郸市经济增长的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5年邯郸市钢铁行业完成增加值210.8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的57.1%,煤炭行业完成增加值52.1亿元,所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14.1%。
在凭借这些支柱型产业获得经济发展的同时,邯郸市面临着比较严峻的能源紧张、水、土等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一系列的问题。目前邯郸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煤炭探明储量下降,从外地购的能源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在2004年,邯郸市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烟(粉)尘万元产值排放量分别排在河北省第7位、第4位和第5位,其中二氧化硫和烟(粉)尘万元产值排放量超过了河北省平均水平。从目前来看,邯郸市的经济发展过于依赖传统的资源型产业,是一种资源重消耗、环境重污染、产出低效益的粗放经济增长模式。
面对目前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等问题,邯郸市政府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在未来的五年内要切实“加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种资源,加强环境保护,控制人口增长,使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将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相结合起来的一种“双赢”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是邯郸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内在要求。
二、发展循环经济需要财政政策的支持
由资源与环境危机而提出的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极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来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市场经济体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土壤,但在市场中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将环境问题作为外部因素,他们所考虑的重点在于如何通过利用现存的资源和环境来谋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把由此所应起的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等负面作用在市场经济主体经营决策的考虑之外。而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又很难实现内部化,导致了很多地区为了实现经济的迅速发展而采取了各种以破坏生态环境、消耗能源为代价的短期行为。在发展循环经济过程中所需要解决的提供公共产品、矫正市场的不完全,保证代际公平等一系列问题,都无法靠市场机制来解决。可以说,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在维护生态环境和减少资源消耗等方面“束手无策”,在发展循环经济领域存在着很多市场失灵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需要政府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来支持循环经济的进行。
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虽然发展循环经济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政府的财政支持都始终贯穿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整个过程。可以说,没有政府采取积极有力的财政措施作为后盾,发展循环经济就是一句空话。
具体而言,发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在产业政策、技术政策、消费政策、教育政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所谓产业政策就是要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调整,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大力发展结构合理、有利于节约能源和资源、有利于环保的产业。所谓技术政策就是要引导企业改造现有的落后生产技术,优化生产过程和工艺,降低产值能耗物耗,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的二次能源。同时还要大力支持企业进行研发和引进高新技术和无污染或少污染环境的环保技术。所谓消费政策就是要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和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方向和企业的生产方向。所谓教育政策就是要开展环保教育和绿色教育,增强市场活动主体对资源的忧患意识,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从以上四方面的政策来看,都需要政府积极地采取各种有效的财政政策来得以实现。
从具体的财政手段来看,政府可以利用税收、贷款、预算支出、财政补贴等手段来影响市场资源的配置,鼓励和引导市场经济主体循环利用能源和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使市场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行为的同时,减少对能源、资源的过度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三、邯郸市发展循环经济财政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现状来看,邯郸市财政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所做的远远不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而言:
第一,财政投入不足
资源与环境预算在邯郸市的财政支出预算中所占比重偏低,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邯郸市的财政投入不足,用于环境投资的公共资金非常有限。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全年的全部财政收入为1211034万元,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38438万元,用于本市城建、环保资金支出为23694万元,仅占到所有预算支出的2.8%。但这已经是历年来投入城建、环保资金最多的一年,与2004年相比,财政资金投入增长了55.8%。从这些统计数据来看,在发展循环经济、进行环境保护方面,邯郸市的财政投入远不到位,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第二,财政调节手段比较单一
邯郸市在发展循环经济所投入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其财政调节手段比较单一。在税收环节中考虑到企业在生产或其他环节过程中保护了环境,少污染了空气,少消耗了能源和资源等而获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来自于减税和免税,缺乏利用加速折旧、税前还贷、物价补贴、财政贴息等其他税收优惠方式。缺乏利用更加灵活的税收政策来鼓励无污染或污染少、消耗低等企业的大力发展,同时抑制重污染、重消耗、低产出企业的发展。另外从财政支出来看,目前除了预算内的财政资金对环保等相关领域与项目进行少量支持以外,缺乏其他灵活的政策手段。
第三,缺乏相对完善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严格真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税。在这种宏观背景下,邯郸市目前缺乏相对完善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虽然存在着相应的资源税、车辆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系列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相关的税种,但其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效果甚微,没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未来,邯郸市应该利用税收这一财政手段,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四,已有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的财政政策难以真正落实
邯郸市某些所属各县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在追求经济效益与维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权衡过程中,往往倾向于选择前者,以牺牲环境、过度消耗资源和能源为代价来换取本县经济指标的上涨。邯郸市已有的一些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如对于高能耗、重污染的企业采取高税收政策,往往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邯郸市发展循环经济的财政政策选择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邯郸市的财政政策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所做得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邯郸市应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协调好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
第一,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
为了实现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和谐,促进资源的永续使用,改变传统的“资源重消耗、环境重污染、产出效益低”的粗放增长模式,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未来,邯郸市应该加大对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在当前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发展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如建立通畅的交通运输体系,安全可靠的水利设施体系,有力的能源供应体系和有效的污染处理系统,为邯郸市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一个良好的基础。从长远来看,可以逐步建立起政府环保投资机制,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环保投入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将一定的财力用于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另外,邯郸市政府还可以建立起专门用于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项资金,用来支持循环经济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的研发、使用和推广。
第二,要强化财政税收政策
在财政政策的实施工具中,税收政策实施起来其效果最为直接,见效也最快。所以在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邯郸市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不断地强化财政税收政策,突破以往仅仅采用减免税收的手段,灵活运用各种税收政策来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首先要扩大征税的范围。借鉴欧美、日本等国的先进经验,为了解决邯郸市日益严峻的能源短缺、环境资源遭到破坏的问题,要扩大征税的范围,将水、森林、草地、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纳入到征税范围,并逐步提高税率。另外,还可以考虑开征垃圾填埋税、噪声税、大气污染税等,对于污染严重的企业课征重税,从而限制邯郸市的企业和个人污染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其次要改革现行消费税制。邯郸市针对目前高耗能、重污染的现状,应该进一步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把目前尚未纳入到消费税收范围的高耗能、重污染的产品纳入到消费税征收范围,对于消费不可再生资源为原材料的产品行为要征收重税,对于节能的、环保型的消费品则要降低税率或减免税收。
再次要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在众多的税收品种中,资源税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有限的资源,针对滥用资源的企业所进行的征税。邯郸市相关税收部门在今后征收资源税的过程中,建议采用累进制方式,将税收额与资源的使用量挂起钩来,不同的资源使用量,采用不同的税率。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约束那些需要大量使用自然资源输入的企业,增加这些企业的负担,迫使他们停产或上马环保型生产线。
同时,邯郸市的有关税收部门在征收资源税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将之发展成为事前行为。由于很多非再生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损失这些非再生性资源的价值要远高于企业使用这些资源后所交付的罚金和税收。所以建议邯郸市相关税收部门应该与社会的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建立起相应的监控机制,实时地监控邯郸市那些高耗能、重污染、低产出企业的资源使用情况,尽可能地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之发展成为事前行为。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这些企业自身的资金投入。
第三,制定有利于邯郸市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财政补贴政策
邯郸市可以借鉴欧美、日本等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成功经验,制定出一系列优惠的财政补贴政策措施,如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加速折旧等。通过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主体的优惠财政补贴,鼓励他们进行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引导邯郸市的资源向发展循环经济的方向流动。制定环保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邯郸市的环保产业、环保工程建设、环保产品开发等投资给予多种形式的税收优惠,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扣除等。利用优惠的财政补贴政策,来不断促进邯郸市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四,要加强财政监管职能
〔关键词〕异地高考;政策网络;政策执行;利益博弈;高等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4)01-0104-04
一、引言
任何公共政策从其本质上来看都是一定利益的确认形式,也是利益的调整工具和分配机制。异地高考政策是围绕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所产生的利益分配机制,异地高考政策涉及到众多主体的切身利益,如何分配它们之间的利益以及分配是否公平就直接影响了政策结果。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机制,异地高考政策应从全局利益出发,以实现公民平等接受教育为目的,合理分配各主体的利益,实现利益均衡。
以往中国的高考制度实行的是由国家主导的统一入学选拔政策,因此对高考制度的分析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进行单方面分析,但随着市场因素的介入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导致了高考制度中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在异地高考政策中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是不一样的,每个利益主体对政策结果都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应改变以往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科层制的传统政策分析模式,把对异地高考政策分析的对象扩大到与异地高考政策相关的所有利益主体,把异地高考政策看作是由多个利益主体相互作用和影响而形成的政策网络,从这个角度出发,运用政策网络理论进行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深刻地理解异地高考政策。
二、异地高考的政策网络分析
政策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政策分析方法,它将网络的概念引入政治领域和公共政策领域,为公共政策分析提供新的研究视角,擅长于对多元主体参与的公共政策的分析。但是就政策网络的概念而言,学术界还没达成一致的说法,但综合各类说法可以将政策网络理解为由多个利益主体围绕某个议题进行资源交换、利益协调形成的一个政策网络,不同网络主体拥有不同的资源和利益诉求,它们通过复杂的互动博弈过程影响着公共政策的形成。政策网络有两个适用条件:一是复杂的政策过程,二是多元参与主体。〔1〕就异地高考政策来说,它的政策过程是十分复杂的,异地高考政策是不同利益主体复杂的互动博弈过程。其次它涉及到多个利益主体,主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高校、考生及家长,各个利益主体通过相互依赖和资源交换推动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基于这种现实,运用政策网络理论分析异地高考政策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罗茨将政策网络的类型划分为五种:政策社群、府际网络、专业网络、生产者网络、议题网络。〔2〕中国的异地高考政策网络中的行动者主要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学校、考生、家长以及各专家、媒体等,按照不同行动者的行为方式和特征并结合罗茨政策网络经典模型,本文将异地高考政策网络分为政策社群、府际网络、专业网络和议题网络四类。
政策社群:政策社群的成员主要指中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它占据了稀缺的政治资源,控制了利益诉求的渠道。在异地高考政策中政策社群的行动者主要有: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规划部、流动人口管理部等国家机构。这些机构在异地高考政策网络中起着支配和领导的作用,指明异地高考政策的大体方向,为解决异地高考问题提供思路和目标。
府际网络:主要指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异地高考政策中,由于涉及到众多的地方政府,为了便于分析,本文将异地高考政策的地方政府分为流入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流出地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两大类。地方政府是异地高考政策的主要执行主体,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将异地高考政策落实到实处。
专业网络:专业网络的成员仅限于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进入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研究机构〔3〕。在异地高考政策中其专业网络就包括从事教育研究的全国性研究机构、教育学家、公共管理专家,社会学家等,这些机构和成员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意见和理论支持。
议题网络:议题网络的参与者众多、成员复杂,在异地高考政策中议题网络主体主要有新闻媒体、专家学者、高校、考生及家长,其中新闻媒体主要对异地高考政策进行宣传报道和监督,矛盾突出地区的考生及家长在议题网络中活动频繁,异地考生家长与当地考生家长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形成了利益相悖的两类主体。
异地高考政策网络存在上述四种典型的网络类型,四种网络之间通过不断的互动和相互影响促进了异地高考政策的形成和发展。但它们之间也因为不同的利益诉求产生不同的利益博弈,从根本上导致了异地高考政策的执行困境,下面通过分析不同网络主体的利益需求及它们之间的利益博弈来剖析异地高考政策执行困境。
三、异地高考政策的执行困境分析
一项政策的形成要历经多个阶段,异地高考政策要历经政策问题的确认、政策议程设定、制定公共政策、政策合法化、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评估、政策终结等过程。〔4〕因为一项政策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执行的好坏,它是整个过程的核心,所以本文重点选取异地高考政策执行过程作为分析的重点。导致公共政策执行困境的因素有很多,即包括政策本身的因素,也包括政策环境和政策机制的因素,而公共政策执行也是相关群体之间基于利益得失的考虑而进行的一种利益博弈过程,所以本文基于政策网络的视角,通过对异地高考政策执行网络主体间的利益博弈关系的分析,找出异地高考政策执行困境发生的症结所在。
1. 政策社群之间的部门利益之争,弱化了中央政府的执行权威
异地高考政策主要涉及到的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主要有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严格来讲,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应与中央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但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各部门由于追求各自的部门利益而存在一定的利益博弈和分歧。比如,教育部从全国人民平等接受教育的角度出发,积极出台异地高考政策的指导方针和政策用以指导异地高考政策的执行;发改委由于拥有是否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权力,新增教育资源投入必定减少对其他领域建设的投入〔5〕;公安部和人力资源部由于要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异地考生的流动势必加大其部门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因此,可以看出在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内部也是存在一定的部门利益争议,分化了政府职能,弱化了中央政府的执行权威。
2. 政策社群与府际网络之间的教育公平和权力之争,导致政策执行乏力
中央政府应从全国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中央推进异地高考政策的根本目的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得以公平实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教育部在制定招生指标时要在考虑整体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益。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利益的代表,很少从全国的角度去考虑教育公平,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地方高等教育,为本地区的人口提供更多的高等教育机会,彰显自己的政绩,它们总是以争取更多的教育资源、招生名额和招生自为目标〔6〕,在执行异地高考政策时倾向于那些能为本地区带来最大利益的政策,对中央政府的政策采取规避、选择或异化执行的做法。
此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还体现在权力分配方面,中国的教育权主要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进行全国统一管理,实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制度,较强的行政干预和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育管理和高考政策的稳定,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的局面不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央政府开始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在教育权方面,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和高校一定的招生自,在政策执行方面给予地方政府较多的自由裁量权,就异地高考政策来说,中央政府只是下达一个行政性的指令,具体的执行标准则交由地方政府自行制定,这样做虽然可以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教育政策,但是中央政府过度放权则会导致地方政府滥用权力保护地方利益,从而不利于异地高考政策的执行和教育公平的实现。
3. 府际网络之间的招生指标之争,导致过度的地方保护主义
由于地方政府是异地高考政策的主要执行者,它们之间的利益博弈是导致异地高考政策执行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主要是围绕招生指标和招生自的博弈,每个地方政府出于本地区发展的需要,都希望从中央政府拿到更多的招生指标,得到更多的招生自。中央政府给这个省份的招生指标多,势必会减少其它省份的招生指标,因此,各个地方政府总会围绕着招生指标展开激烈的竞争,在招生指标划分上严重偏向本地区。异地高考的开放将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高考移民现象,大量考生将会涌入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受国家政策照顾的地区,在不增加总的招生指标数量的前提下,这不仅会挤占流入地政府的招生指标,损害当地学生的利益,还会增加流入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和社会管理负担。因此,对于那些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地方政府在制定考生资格条件上往往作出苛刻的限制,不仅对考生的学籍提出要求,还对父母的职业、住所、纳税年限提出要求,众所周知,这些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才是异地高考政策急需开放的地区,而地方政府制定的这些苛刻标准,无非只是在形式上迎合中央政府的要求,实质上却在极力保护地方利益,使异地高考政策只是流于形式而失去了它的价值,阻碍异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放开。
4. 府际网络与议题网络之间的利益之争,阻碍了政治民主的发展
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的主体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烈,公民参与到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将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推动公共政策的执行和政策目标的实现。但在中国,民主政治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实现民主政治的途径和方式还不尽完善,公众与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互动平台。在异地高考政策中,除了少数专家学者、民众能够参与到政策过程中去,大部分公众尤其是农民工因缺少参与途径基本没有参与这一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这就使他们的利益诉求无法实现,甚至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群众采取极端的做法来表达自己意愿的行为,这样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也阻碍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
中国高等教育形成了少数重点部署高校以中央财政资助和地方财政资助相结合,大多数普通高校以地方政府为主要资助主体的分层资助体系〔7〕,这个特征就决定了高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之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省定额录取制度,这就导致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和满足当地人民的教育需求,往往在招生指标的划分上严重偏向本地区,赋予高校较少的招生自,这种招生属地化现象既不利于高校自身的发展,降低高校的生源质量,也不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关键词: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创新研究
改革开放以后,国内许多企业都如雨后春笋般飞速发展了起来,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不仅使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使我国综合国力得到提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制约我国进一步发展的问题。而绿色经济的提出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对这些问题对我国未来发展造成的不良影响。而绿色经济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笔者将对绿色经济进行进一步的介绍,同时针对中国绿色经济发展和机制政策进行分析和创新性的研究。
一、绿色经济的相关介绍
顾名思义,绿色经济使根据我国社会、环境资源、经济水平等情况提出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绿色经济是针对我国经济、环境、社会不能协调发展而提出的,其核心目标是效率、发展、可持续,首次提出者是英国的经济学家皮尔斯。在我国,绿色经济被这样定义——绿色经济是以效率、和谐、持续为发展目标,以生态农业、循环工业和持续服务产业为基本内容的经济结构、增长方式和社会形态。可以说,绿色经济打破了我国发展过程中经济与资源环境不协调的尴尬境况,要知道,如果经济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那么这种经济无异于“割肉补疮”,是十分不明智的。我国目前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和资源的协调上应该十分重视,正所谓发展是一种长远的计划,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所以,在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方面应该着重进行研究。
二、当前国内绿色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环境资源压力过大
要知道,在绿色经济模式在我国被提出之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大多都是以损害环境、消耗资源为代价进行的。虽然之前的经济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同样今后的绿色经济也是时展的必然。我国是人口大国,总体来看资源并不匮乏,但是人均资源却很少,所以我国的环境资源压力是很大的。尤其是在经过多年耗损以后,我国的各方面资源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并不允许我们继续拿资源和未来去换取经济的暂时发展。同时,在绿色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环境和资源压力过重也给绿色经济的实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二)机制弊端制约绿色经济发展
我国的官员考核机制存在一定的弊端,单纯以GDP为考核标准会促使地方官员以环境和资源为代价着重发展经济,忽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问题,从而导致可持续发展的难以施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的体系导致了目前地方大多重点发展土地财政,提高房价,从中获取利润,发展经济。但是对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又不够,这就导致了体制制约经济这种状况的发生。可以说我国的机制是存在弊端的,这种弊端制约着我国的各方面发展。下图为一个简单的结构图,希望可以便于读者理解。
(三)相关法律政策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撑不足
从长远角度来看,环境资源的保护重于短期的经济发展,但是在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政策一直不是很完善,使绿色经济难以施行。例如环境资源的问责就一直没有明确的方向。
三、对于绿色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来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在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相关体制机制的完善是重中之重,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体制机制中存在的弊端,才能够是环境和资源得到切实的保护,才能够使我国的环境、经济、社会完美的融合,达到真正意义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相对不完善的体制机制一直是催化阶级矛盾的关键点,只有完善体制机制才能够真正遇到对环境的保护,进而达到全面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二)从国家到人民都要树立绿色观念
我国人民的思想观念是否正确是绿色发展能否实施的关键。应该从国家到人民都树立绿色观念,深刻认识到绿色经济的重要性,大力发展绿色工业、循环工业。只有我国人民从思想上认同了绿色经济,不再执着于短期内的经济发展,才能够使绿色经济在我国真正的施行。
(三)转换政府角色
自古以来,中国都是一个人情社会,在政策法律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与衔接上需要考虑的因素过多,导致相关政策不能够全面的贯彻落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所以这就需要政府转换角色,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办事。例如在环境维护上做到及时问责、有效问责,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对环境的保护。在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问题上应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保护机制,定期进行对企业检测和教育。
四、总结
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我国目前各个方面的境况来看是必然实行的,本文首先对绿色经济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析和介绍,从而引出了我国绿色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我国绿色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三个方面——环境资源于经济发展存在冲突的不良基础、机制弊端制约绿色发展、相关法律对绿色经济发展的支撑不足。同时笔者也针对绿色经济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对我国的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进行了创新研究,希望能够对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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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其人均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量却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0%、10%和5%,能源问题已日渐凸显。而其中作为高能耗的建筑产业,推行建筑节能势在必行、迫在眉睫。通过对我国现有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进行评价与分析,对我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制定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
能源;建筑节能;经济激励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0003101
1 我国现有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评价与分析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实施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第一,规模小。我国仅对北方节能住宅免除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太阳能光电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对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实行了增值税减免政策,与建筑节能产业发展较成熟国家实施的经济激励政策相比,我国在建筑节能行业的激励政策涉及的范围比较小。例如,美国对地热能项目、民用节能投资、、高性能的中央空调、新建的超标准节能住宅和燃气热水器等均规定了不同的减税措施,还推出了专门针对工业建筑节能和公共建筑节能的“能源之星”计划;日本对安装太阳能设备、住宅用光电发电系统和建筑节能技术开发等方面都提供了贷款优惠或财政补贴等政策。
第二,形式简单。我国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主要针对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优惠政策为主,明显集中在税收优惠上。虽然在财政政策方面也出台了专项资金、政府补贴等措施,但其实施范围过于狭窄。例如,美国、英国、法国和日本都对建筑节能采取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基金扶持和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经济激励政策。总的来说,同在节能建筑产业发展较成熟的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在形式上仍旧过于简单。
第三,激励程度低。对于我国的政策适用对象而言,多数并非依靠主动争取而获得优惠待遇资格,只是被动地享受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带来的各种优惠,较在节能建筑产业发展较成熟的国家而言,激励效果不明显,激励程度不高。
第四,对象单一。目前,我国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对需求方尚无任何激励措施,针对市场的供给方,而在节能建筑产业发展较成熟的国家均分别针对建筑节能领域的生产厂商和消费者规定了各自适用的减税、补贴等经济激励政策。比较而言下,我国的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适用对象过于单一。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等州对购买高能效器具的用户,新建节能住宅的业主给予财政补贴。
2 构建我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的对策
第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在制定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时应注意强制性节能标准和法规制度与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相结合。节能建筑采用的建造材料一般都比较特殊,建造方式和传统模式明显不同,建筑标准和检查方式也远高于普通建筑,因此,节能建筑的成本普遍较高,降低节能建筑的成本有利于其推广和发展。
结合建筑节能的客观规律,根据我国现阶段建筑行业发展国情,建议目前我国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应当在培育节能意识,鼓励工艺、材料、技术、产品的创造性开发,鼓励超节能标准,鼓励节能技术应用,鼓励在大的行业范围或区域内生效;鼓励攻克节能障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经济激励方式要更加全面,要综合利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而不是仅仅依靠公共支出和税收优惠来鼓励节能建筑产业。应当多借鉴在节能建筑产业发展较成熟国家的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发展阶段的建筑节能财税政策体系。一方面,降低节能建筑贷款的门槛,使得节能建筑更容易获得贷款资金。另一方面,建立节能建筑建设基金,从侧面补充节能建筑资金的不足。
第三,要注意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制定的动态性,要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及时的调整。因为随着建筑节能产业的日渐成熟、人们节能意识不断加强,政府的节能成本也会相应减少,在制定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时就可以相应调整。还可以设定节能项目奖金,为优秀节能建筑项目立项并设奖,从而鼓励建造高质量的节能建筑。
对于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不能仅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必须结合政策充分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激励等手段,才能规范、引导和促进建筑节能行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开展只能依靠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显然,单一手段明显不足。严重缺乏对建筑节能的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实质性经济激励政策,而标准规范对消费者和开发商这两大建筑节能主体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必要的强制作用,因此节能效果并不明显。由于建筑节能工作需要消耗大量的资金,没有完善的来自于财政税收类的经济激励政策,单纯依靠建筑节能标准和立法的强制性推行,难以推动消费者和开发商的自觉性节能行为,建筑节能战略无法快速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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