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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的概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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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的概念

第1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1电子出证面临的问题

1.1定点出证时效性很强《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出售调运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提前最短报检时限为3d,也就是3d之内只要检疫合格,官方兽医可根据情况出证,签发日期可与出证时间不一致,应当填写出售或调运日期,因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有效期限均为当日到达有效,也就意味着有效期最长为24h。如果下午或晚上起运,第二天早上到达,虽然时限在24h之内,但已隔日既为2d,检疫证无效。电子出证系统的格式出证时间精确到分,出证时间就是网上填写打印时间,不一定是出售启运时间,要求畜货主尽最大努力缩短检疫和出证的时间差,时间差越小,证的有效期越长,装载运输时间就越充分。而系统的时间限制迫使官方兽医和畜货主要高度协调一致,任何一方不得耽搁;迫使畜货主先报检装车再到出证点索取检疫合格证;迫使长途调运必须早启晚达。当日有效和出证时间的不协调不同程度地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约了产地检疫事业的发展。

1.2官方兽医被动出证签字,承责压力大受交通和地理条件的制约,实施动物检疫人员往往不是出具检疫合格证的官方兽医而是协检员。协检员是临时雇佣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地方兽医,虽然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管理,但因待遇低,变动频繁,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是很到位。实施检疫时对报检条件审核不严,特别对疫病史和养殖情况掌握不彻底,随意签字,准予出证,导致调出动物出现问题,将责任追究到出具检疫合格证并签字的官方兽医。所以官方兽医免于承责找借口不予出具检疫合格证明的事常有发生,给群众造成不好的影响。

2对策及建议

2.1政府重视,筹集资金,配置硬件动物防疫工作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是以法律为保障的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为目的的社会性的技术行政服务行为。因此,做好动物检疫工作对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响应畜牧信息化产业的发展,想方设法在困难中解决资金,保证电子出证工作如期实施。

2.2检疫费全额返还检疫费的收缴实行一证一票,全部纳入县财政,为维持电子出证顺利流畅的铺展,应将检疫费100%返还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用于电子出证系统的维护,耗材的支出,协检员补助等。

2.3打破出证格局,扩大出证范围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及其产品在离开饲养、生产地之前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官方兽医所进行的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的检疫。其程序是畜货主在屠宰、出售或运输动物及产品之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该机构接到检疫申请后,应按规定时间派官方兽医对所申报的动物及其产品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合格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两个概念“饲养生产地”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值得推敲。以前“饲养生产地”是指乡镇村(养殖场、企业、小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就是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属某一乡镇辖区内的动物由该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检疫出证。如果将“饲养生产地”内涵扩大到县乡镇村(养殖场、企业、小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扩大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一级为其派出机构,这样报检和出证的范围随着扩大到全县,畜货主可以在县内任何一个报检点报检,官方兽医可以对来自县内任何一个乡镇的健康动物出证,解决定点出证带来的不便。

2.4加强动物检疫,积极发挥联防联检作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中心,互相随时联系,及时通报疫情动态、动物流通趋势、常年动物贩运户等信息;互相配合处理病害畜禽、疫情普查、疫源追查;互相往来沟通,通报绕山窜梁赶运路线,联合处理违法违章案件,做到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实行报检从优和稽查从严;保证联合防控工作的顺利实施,形成强大的防控合力,形成主动提前报检的良好检疫风气。促进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各项检疫业务规范化顺利开展。为电子出证替代手写出证的彻底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2.5提高协检员素质和待遇借鉴“三支一扶”的做法和指导思想,依托扶贫项目畜牧子项目的需求,精简协检员队伍,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鼓励吸收牧医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入驻乡村,替代文化程度低的老龄协检员,提升对养殖环境判断分析能力,推动畜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档案记录,使产地检疫有据可判,有源可溯,减缓官方兽医承责压力。

第2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确保调查信息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切实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根据《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市年市级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动疫控发[]4号)和《市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现将有关事宜交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也是掌握动物疫病发生规律和提高科学防控能力的重要手段。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是流行病学调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是动物防疫法》赋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区被定为市级动物疫病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区县。为此,各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农业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落实人员及相关经费,切实做好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建立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坚持三定工作原则。

从事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人:各点落实一名责任心强、具有兽医专业学历及兽医师以上职称和具有丰富的兽医临床经验的兽医职工。

所定的流行病学调查点至少在一年内不宜更改。若设置点不再饲养动物,定点:根据区农委《关于下达年动物疫病监测和定点流行病调查任务的通知》农委发[]号)文件。则需及时上报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定点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定时:每月底最后3个工作日内。并于次月3日之前通过区农委网发到传真上报相关材料。

三、统一信息采集渠道,明确调查项目概念。保证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的规范性、统一性和科学性

一)散养户和规模畜禽场

每个点均涉及有到猪、牛、羊和禽。1散养户定点流调:每个点设置调查15-20户饲养畜禽的农户为散养户调查点。

牛、羊、禽放养的可通过询问畜主(养殖场业主)获得数据。2月末存栏:每月月底到现场检查所看到现有畜禽数量。

包括同一畜禽在当月第二次发病。通过询问畜主(养殖场业主)及查看诊疗记录等途径获得数据。发病种类如可以判定,3当月新发病:指每月内新发病例数。请记录在第五页备注栏中。

4猪断奶前死亡数:生猪在130日龄时当月内死亡的若不能明确判定为因病死亡的应计算在内)应计入断奶前死亡数。猪断奶后死亡数:生猪30日龄后当月内因疫病死亡的应计入断奶后死亡。通过询问畜主(养殖场业主)及查看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途径获得数据。死亡数包括新增生猪的死亡数。

5牛羊禽当月死亡:牛羊在出生、禽出壳后在当月内因疫病死亡的应计当月死亡数。通过询问畜主(养殖场业主)及查看诊疗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途径获得数据。死亡数包括新增牛羊禽的死亡数。

若出售,6当月新增:指当月新生畜禽及购进的畜禽数。应扣除出售数量。通过到现场检查所看到实物结合询问畜主(养殖场业主)情况,并核对上月的存栏数等途径获得数据。

同一动物在当月内用同一种疫苗进行第二次免疫的应按表计入相应的注苗数。同一动物在当月内免疫另外一种疫苗的应按表计入相应的注苗数。通过询问畜主(养殖场业主)现场查看耳标、免疫证明和免疫档案获得数据。7当月注苗:按表设定的疫苗种类免疫的畜禽数量。

三)动物医院

以每月统计正式在职的兽医职工在现场诊疗的畜禽数量。通过询问兽医、查看诊疗记录获得数据。1就诊动物总数:兽医在现场诊疗的畜禽数量。区以分水农业服务中心为动物医院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

做出的初步判断。2疑似病种的判定:兽医在现场诊疗通过临床症状或解剖诊断等途径。

四)市场

已有检疫手续或没有相关检疫手续进行补检的均应计入检疫数。通过检疫员对《市场检查(疫)记录》进行汇总获得数据。1检疫数:当月在市场上检查交易动物或出售动物产品数量。检疫员在检查市场时。

2活畜禽检出疫病数:每月检疫员通过临床症状初步判定为疫病的畜禽数量。通过检疫员对《市场检查(疫)记录》进行汇总获得数据。

3产品检疫疫病数:每月检疫员通过病理变化初步判定为疫病的动物产品数量。通过检疫员对《市场检查(疫)记录》进行汇总获得数据。

4疑似病种的判定:检疫员通过临床症状或病理变化等途径做出初步判断获得信息。

尽可能追溯到村、社及农户(养殖场)非本区内的动物及产口追溯到省级和县级。疫病动物通过询问经营业主、查看检疫相关手续获得来源地;疫病产品通过询问经营业主、查验产品检疫手续追溯到屠场,5疫病动物及产口来源地:属本区的动物及产品追溯到乡镇。再通过屠场检疫记录及有关检疫证明进行追溯获得来源地。

6检出疫病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通过对检疫员的市场检查(疫)记录》进行汇总获得数据。

五)屠宰场

1宰前检疫数:通过汇总《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入场检疫记录表》获得数据。

2宰后检疫数:通过汇总《动物产品检疫出场记录》获得数据。

3宰前(宰后)检出疾病数:通过汇总《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生猪急宰检疫记录表》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获得数据。

4无害化处理数:通过汇总《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获得数据。

5患病动物来源地点:通过查看《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入场检疫记录表》和《产地检疫证明》运输检疫证明》若无检疫手续通过询问货主等途径获得来源地。来源地填写同上。

6疑似病种判定方法同上。

六)检查站

第3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动物防疫;铁路运输;监督

广通铁路运输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位于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距广通北站3km,承担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辆验证、查物,违法案件处理,执行疫情封锁令,疫病监测等工作。自1983年建站以来,检查动物运载火车、汽车车辆70145车次,检疫畜禽575230头(只),蜜蜂1054776箱,产品381866t,案件处理89件,补检家畜5241头,产品2411t,销毁动物产品24.6t。检疫消毒火车皮197个,汽车609辆次,场地51200m2,动物产品107.806t。监督抽样检验产品91批次,开展地方化验服务220头份。在铁路运输动物中发挥着重要的防疫监督作用。

1检查站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中的地位

1)检查站的法律地位。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成为必然要求,每个执法单位的行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公(铁)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只有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批准设立和开展工作,才是合法的,因此,取得法律授权是行政类事业单位设立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三十六条规定为控制、扑灭动物疫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派人在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临时性的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第五十九条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需要,经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车站、港口、机场等相关场所派驻官方兽医。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或临时检查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法律授权条件,他是依附于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而存在,其工作人员应是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代表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履行职责。动物运输防疫监督检查站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其职责职能是在法律授权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权范围内的特定职责。即检查站所在地公(铁)路节点上运输动物行为的合法性监管和违法行为纠正。其权利可以综合运用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授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各种权利和第七十三条至第八十四条的罚则。

2)动物防疫中的地位。

众所周知,传染病的传播需要病原、传播途径、易感动物三个必要环节。病原广泛存在于自然界,自然界中的病原其控制主要通过对高危区域的清洁控制来实现,难度大,成本非常高,易感动物,无论是野生的还是家养的都是人类保护的对象,主要通过主动免疫,提高其抗病力。传播途径如一根“扁担”,一头挑着病原,一头挑着易感动物,在历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有效切断传播途径是扑灭疫病的重中之重,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物流业已十分发达,动物及其产品的流动,已成为当今疫病传播流行的主要途径,如何防止动物疫病跨区域、远距离传播,是防疫的难题,通过严格的检疫固然可以有效减少疫病危害和传播,但在从业者受认知程度限制和利益驱使作用下,没有严格的监督措施是不可能实现自觉遵守检疫规定的。运输动物监督检查站由此应运而生,担负着区域间病原与易感动物间“扁担”的责任。

3)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地位。

云南是农业大省,农业发展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础,畜牧业在农林牧渔业中占的比重达30%以上。三聚氰胺、健美猪等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影响深刻,抓好畜牧业发展,控制好动物疫病,是各级政府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满足肉食品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关乎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正是应政府对动物卫生监督需要,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机构,旗下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执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运输防疫监督的具体职责履行部分,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能密不可分,同样是行政执法。

2存在的问题

1)站址偏僻,交通不便。

检查站离火车站有3km,325、314、304、老货场等8个货场需经常巡查,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2)执法队伍薄弱。

检查站编制5人,真正投入运输监督工作仅有3人,存在点多人少的状况,执法力量薄弱,影响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3)检测设备条件落后。

必要的检测设备近十年得不到添置、更新、升级,使得严格执法与科学检测的有机结合严重脱节。

4)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个职工中,虽然都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但2人为20世纪90年代的老中专生起点,加之都长期在基层,新科技、新知识得不到更新。

5)检查站布局不合理。

随着铁路建设快速发展,存在火车站多而动物防疫检查监督点少的状况,防疫和检疫监管存在盲区,动物及其产品未经专业部门检查就进入铁路运输,存在动物疫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3建议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人员。加强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2)合理布局,全面监管。

随着全省的铁路建设步伐加快,动物的交易流动频繁,仅设几个点是满足不了铁路动物防疫监督的需要的。因此要建立点面结合的工作模式,即对各火车站点设立派驻点,同时对各站点加强巡逻和监督。

3)垂直管理,理顺关系。各检查站作为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部门,直接服从上级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提高单位行政级别,与管理的铁路段、站相对应,便于工作的协调开展。

4)加强设施设备投入,提高监管质量。

加大检疫、防疫监管设施设备投入,提高监管水平和办事效率。

5)部门联动,资源共享。

建立铁路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合作机制,指定装卸站点,合理布局消毒站点,铁路部门应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联系,检疫票证齐全,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进行消毒后才能进站运输,运输过程中的动物健康状况及时与检查站联系,发现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安部门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6)建立信息网络化制度,提高监督水平。

建立全国大监督一盘棋的统一概念,运用现代科技,研发智能路网监控系统,完善防疫检疫信息共享和监督机制,使动物从检疫、运输的整个过程都系统内可查,全程监管。

7)强化监督。

铁路监督注重监督检查持证,运输状态,全路重要站点监督,铁路运输信息联网。强化产地检疫的唯一有效性,运输监督的过程监督性。动物运输探索路网监督,重点地点检查或准入道口制度。建立到达地的事后监督和信息反馈制度。

参考文献

[1]黄建初,岳仲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

第4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 农村 布鲁氏菌病 人畜共患 调查 监测

[中图分类号] S6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3-0220-01

一、本病的概念与特点

布鲁氏杆菌病,简称布病,俗称懒汉病、羊儿病。是由布鲁氏杆菌引起的直接威胁畜牧业生产,严重危害人畜健康的一种以全身系统损害为特征的人畜共患传染病。近几年在新疆农村本病流行较广而且本病宿主广泛传染性极强,感染后根治困难等特点。

二、布病主要传染源

是患布病的家畜以及患布病啮齿类动物,如羊、牛、猪、鹿、马、骆驼、狗、鼠、家兔、猫等。和被这些家畜,啮齿类动物污染的草场,水源,土壤,圈舍,流产分泌物,肉,皮毛,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产品。

三、布病的传染途径

1. 经皮肤粘膜直接接触感染,如接产员、兽医、饲养、放牧、皮毛加工、屠宰、接羔育幼工作,挤奶直接接触被病畜污染的水源、土壤、草场、工具,从事布病防治的医生、兽医,检验人员等;

2. 经消化道感染:主要是食入被污染的水或食物,经口腔、食道粘膜进入体内。如吃生拌或未经煮熟的肉类,不洗手直接拿食物吃等。

3. 经呼吸道感染:人吸入了被布氏菌污染的飞沫、空气颗粒物,尘埃。如皮毛加工、饲养放牧、打扫畜圈卫生等。

四、本病传染后的症状

本病也称波状热。布病是由布氏杆菌所引起的人畜共患传染病,多呈急性经过。家畜感染布病后,最显著症状是怀孕母畜发生流产,造成胎衣滞留和子宫内膜炎,从阴道流出污秽不洁、恶臭的分泌物。发生子宫内膜炎、炎、关节炎、胎衣滞留、久配不孕。公畜往往发生炎、附炎或关节炎。病畜主要表现为流产、炎和多发性关节炎。

基本症状:人主要表现为多汗乏力,头疼,发热,颈椎僵硬和关节疼痛,如不及时诊治可转为慢性。人感染布病后,其临床首先出现的症状是发烧,体温可达38―40度;有的人体温并不太高,处于长期低热状态;有的人体温呈波浪状,反复无常。还有的体温忽高忽低,早晚变化大,呈弛张性发热等。当前主要是长期低热者居多,农民不能下地干活。另一个特点是患者多汗,尤其发病初期更为明显,晚上汗更多,汗质粘稠,多出现在头胸部等。患者还经常出现骨关节疼痛、肿胀等。男患者易出现肿大(单例)不能生育, 女患者可有月经不调, 流产, 白带过多等。

五、布病的危害性

一方面,引起母畜流产或空胎,公畜出现炎,导致患病家畜繁殖能力和生产性能下降,并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患病畜因影响品种改良,不能作种畜用,可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可感染人,引起发热(波状热)、关节炎以及炎、附睾炎,孕妇可引起流产等。严重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的发展。

六、布病的血清学调查

根据巴州人民政府传染性疾病控制指挥部的采血检测抽样任务和结合各乡镇牛羊存栏数,按照传染病采血操作规程同时进行从事动物养殖屠宰诊疗环节里的人员和农村养殖户家里的羊进行了采血登记工作。诊断液用布鲁氏菌病标准阳性血清,阴性血清,虎红平板凝集抗原,试管凝集抗原,仪器有平板玻璃板,中试管,玻璃吸管,恒温箱等。

调查结果:判定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内规定的虎红平板凝集试验和试管凝集试验。采血地点安排在和静县某镇某村3组4组,用无菌真空玻璃采血杯,采血量5-10毫升,共抽血21人,阳性1人,(一名兽医)阳性率为4.7%。共采血羊47只,每只采血量为5毫升,阳性11只,阳性率为23.4%。

防治措施:虽然本病有严重的对人和动物的危害性和给农牧民带来的经济负担,但是还可以预防防治的,要全州范围内的易感动物强制进行用布病灭火疫苗免疫接种注射,强制执行感染动物检疫淘汰制度。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大力宣传布鲁氏菌病的危害性,加强强制性预防防疫,检疫制度,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力度和无害化处理力度,用无害化处理和检疫淘汰制度扑杀的动物给予补助,使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第5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一、概念

1.动物防疫: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目的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卫生安全。

2.预防:对动物采取免疫接种、驱虫、药浴、疫病监测和对动物饲养场采取消毒、生物安全控制等措施,防治动物疫病发生的手段。

3.控制:一是发生动物疫病时,采取隔离、扑杀、消毒等措施,防止其扩散蔓延,做到有疫病不流行;二是对已经存在的动物疫病,采取监测、淘汰等措施,逐步净化直至达到消灭该动物疫病。4.扑灭:一般是指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采取的措施,即是指发生对人畜危害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动物疫病时,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综合的“封锁、隔离、销毁、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5.动物、动物产品检疫:一是为了防止染疫的动物及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二是防止动物疫情通过运输、屠宰、加工、贮藏和交易等环节传播蔓延,三是确保动物源性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

6.动物: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家畜包括猪、牛、羊、马、驴、骡、骆驼、鹿、兔、犬等。家禽包括鸡、鸭、鹅、鸽等。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各种实验动物、特种经济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以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

7.动物产品:是指供人食用、饲料用、药用、农用或工业用的动物源性产品。如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8.动物疫病: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两类。

动物传染病:指感染病原体,使动物产生具有一定潜伏期和临床症状并具有传播性的动物疫病。

例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布氏杆菌病病、鸡新城疫等。寄生虫病:指由动物性寄生物(统称寄生虫)引起的动物疫病。例如猪囊虫病、毛虫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和疥螨等。

二、动物疫病分类

国内已证实发生的动物传染病202种,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动物疫病法》将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成一、二、三类动物疫病,2008年12月11日,农业部颁发了第1125号令,了《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也就是纳入动物防疫大管理的病种,共157种。

1.一类疫病,共17种,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其中涉及家禽业的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2种。

2.二类疫病,共77种,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马立克氏病、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鸭瘟、小鹅瘟、禽霍乱等18种,共患病主要有魏氏梭菌病、弓形虫病、钩端螺旋体病3种。

3.三类疫病,共63种,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其中单独涉及家禽业的有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等4种,共患病主要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2种。

所以说,需要动物防疫管理的家禽疫病有29种。

三、动物防疫政策主要内容

1.建场要审核。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农业部颁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章规定了饲养场、养殖小区在选址、布局、设施设备、人员等方面具备动物防疫条件。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m以上;计量种禽畜禽场1000m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m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m。(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m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m以上。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m、深0.3m以上的消毒池。(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由隔离设施。(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m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分离设施,病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设施设备:(一)场区入口处设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备。(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盒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施。(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人员: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种畜禽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m以上。(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m以上。(三)有必要的防鼠、放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五)根据需要,种畜禽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三)设施设备清单。(四)管理制度文本。(五)人员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引进要审批《。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胚胎、种蛋的,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3.饲养要免疫。《动物防疫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所谓的强制免疫是指由政府组织,强制要求养殖场户对所饲养动物进行免疫防治的政策。

当前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有五种: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下一步可能还会将布病列入强制免疫范围。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强制免疫病种,比如唐山市将鸡新城疫列为了强制免疫范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经强制免疫的动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

4.有病要报告。《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六条: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时间、地点、发病品种、日龄、数量、死亡情况、临床病变、现场诊断、饲养户生产和免疫接种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国家对一、二、三类动物疫病有不同的处置要求,总体原则:按照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规范处置。一类动物疫病在控制和扑灭上,要严厉。采取强制性措施,做到“早、快、严、小”,即早确诊、快反应、严处理、损失和影响最小化。(1)封锁。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派人到现场,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2)扑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强制性措施,迅速扑灭疫病。比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疫区的家禽要全部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疫区要封锁,受威胁进行强化免疫。鸡新城疫,疫点的家禽要全部扑杀,疫区要封锁,受威胁进行强化免疫。6个月后未发现新病例,即可宣布该次疫情被扑灭,方可重新养禽。

扑杀补偿标准:鸡、鸭、鹅成禽每只补助10元,幼禽每只补助2元,全部由各级财政承担。

5.出栏要检疫。《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d申报检疫。

第6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农产品;绿色产品

一、绿色贸易壁垒理论

1、绿色贸易壁垒的概念

从广义讲,绿色贸易壁垒指的是一个国家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为理由和目标,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所设置的贸易障碍。从狭义上说,绿色贸易壁垒实际上是一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是指进口方通过制订严格的环保技术标准,复杂的卫生检疫制度或采用绿色环境标志、绿色包装制度,以阻止或限制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

2、绿色贸易壁垒的基本类型

绿色贸易壁垒的内容比较广泛,大致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通过立法手段制订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不符合环保技术标准的产品进口,对贸易实施限制。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水平和技术水平制订的,对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拒在发达国家之外 。

(2)绿色环境标志。绿色环境标志是一种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是由一国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发的,用来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不危害人体健康,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 小。其基本目的是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从而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用清洁的工艺。

(3)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也称环境之友包装或生态包装。绿色包装一般是指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包装。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各种检疫措施不仅极为严格,而且繁琐复杂。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准。由于各国环境和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验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 。

(5)绿色补贴。它是指一种将资源环境费用内在化以降低外部经济效果使成本与效益尽可能在生产和经营者身上得到统一的一种手段。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因此而提高。

3、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及实施条件

(1)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其他非关税壁垒所不具有的特征:

第一,表现内容上具有合理性。贸易保护主义者抓住消费者的心理,以保护人类、动物的生命或保护环境与资源为理由,表面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也迎合了绿色消费的需要,以达到其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

第二,保护对象上具有广泛性。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广泛的保护倾向,不仅对产品本身的质量,而且对产品从生产前的设计一直到消费后的最终处理都有限制。近年来还从产品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等领域,呈现出无所不包的态势。

第三,保护方式上具有隐蔽性。一些国家对某些商品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等规定了极为严格、繁琐和特殊的标准,检验手续繁琐复杂,而且经常变化,使外国商品难以对付和适应。其目的是利用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使出口方难以预见其内容及变化而难以对付和适应,但又不易产生贸易摩擦。

第四,制订形式上具有合法性。大多数非关税壁垒不是通过公开立法来加以规定和实施,而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则有相应的法律为依据,如1994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简称TBT协议)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简称SPS协议),同时,各国还制订有本国关注的一些法规,如1989年美国实施的609条款。

第五,动态性。发达国家所制订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会随着其贸易伙伴经济和技术水平的进步而调整,从而使得绿色贸易壁垒出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如近年来,日本对进口大米检验的量化指标已经从1993年的20多项增加到2000年的104项。有些国家规定,当某种具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在其市场的占有率超过2096时,该国对其环境标志的要求就会做出提高的调整。

(2)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条件

绿色贸易壁垒这种贸易保护措施,虽然能有效地阻止外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具有实施壁垒的条件。到目前为止,实施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如欧盟、日本、美国,而受影响的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如中国。这主要是因为:

①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是通过规定高药残标准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如欧盟对氯霉素残留量的标准规定为0.2——0.3ug/kg,这个标准不仅是我国就是欧盟本身也很难达到标准。

②实施绿色贸易壁垒要具有完善的检测体系。仅有高药残标准是不够的,必须辅以先进的检测设备、检测技术以及高素质的检测人员。具有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可以增加应检农药的种类,以及最大限度的提高限量标准,这样就可以对低检测水平的国家形成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第7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关键词]:生物入侵 有害生物 风险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宁波港近几年海运集装箱吞吐量快速增长目前已超过1000万标箱/年,伴随着集装箱吞吐量的迅速增长,各种外来有害生物随着集装箱由口岸传入、入侵我国进而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生物入侵已经被公认是除生态环境破坏之外造成生物多样性丧失的第二个主导因素[1]。对生物入侵而言,预防是比控制其爆发更有效可行和更经济的方法。动植物检疫是阻止有害生物入侵的一道重要防线,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是动植物保护和检疫的最重要的科学基础[2]。对有害外来物种进入的可能性进行科学的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订合理有效的检疫和管理措施是目前各国对预防生物入侵采取的最常用和公认的方法[3]。本文根据前期宁波穿山港区国际中转集装箱查验的相关数据,分析国际中转集装箱传入有害生物的特点与表现形式,为国际中转集装箱的有效监管提供参考。

1、国际中转集装箱传入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概念和依据

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即评价生物或其他科学和经济证据以确定是否应限定某种有害生物及将为此采取的任何检疫措施的力度的过程。依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动物卫生法典》、《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协定)以及我国《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查验工作,并根据查验结果对国际中转集装箱传入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

2、国际中转集装箱可能传入有害生物的种类、潜在危害

2.1国际中转集装箱可能传入的有害生物主要有一下几种:

2.1.1微生物,如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病原微生物如霍乱弧菌、鼠疫杆菌等;植物病原微生物如大豆疫病菌、小麦矮腥黑穗病菌、小麦印度腥黑穗病菌等。

2.1.2具备繁殖能力的植物枝叶、种子等。

2.1.3各种动物及残留物,主要是一些有害昆虫、生物媒介等,如地中海实蝇、非洲大蜗牛、鼠类等。

2.2 有害生物的潜在危害

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可以感染人和其他一些动植物,对人类和其他动植物的生命构成威胁;外来有害动植物如果在我国定殖、扩散后将很难清除,将对我国的生态环境带来极大的危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组织(CBD)”报告显示:外来生物每年给美国造成的损失是1370亿美元、印度1170亿美元、巴西为500亿美元。我国是遭受外来有害生物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入侵我国的主要植物外来生物就有:杂草100余种、害虫50余种、植物病害30余种。松材线虫、美国白蛾、微甘菊等十余种外来有害生物每年就造成数千亿元(国家环保总局数据)的经济损失。

3、分析主要有害生物种类及相关特点

3.1目前因为航线、地理位置等原因堆存于穿山港区的国际中转集装箱主要来源国家与地区是欧盟、美国、新加坡、沙特、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南非,所以现场查验的集装箱绝大多数来自以上国家与地区。

3.2查验集装箱4674标箱,数量以及携带有害生物情况,见表1。

表1国际中转集装箱现场查验情况表

国家

查验箱量

检出问题箱量

(TEU)

问题类别

重箱

(TEU)

空箱

(TEU)

新加坡

162

140

沙特

22

144

24

蝇类(2)、木块

荷兰

352

28

大米、蛾、螽斯、树皮、木块

德国

30

340

50

大豆、蜘蛛、羽毛

意大利

18

136

32

蝇类、羽毛、蚂蚁、木块

英国

664

80

大米、蜘蛛、蛾、木块、树叶

法国

30

192

22

蜘蛛、羽毛

阿联酋

12

美国

1052

192

42

蝇类、小昆虫、蜚蠊、木块

南非

20

巴基斯坦

22

16

蛾、较多泥土

马来西亚

18

韩国

32

日本

1042

54

18

蜘蛛、小昆虫

从表1上的数据可以看出,来源国除新加坡以外,其他主要国家的国际中转集装箱携带的有害生物情况差别并不大。结合现场查验情况来看,国际中转集装箱的箱体外表情况普遍较好,除个别集装箱叉车孔发现有小昆虫死体外未发现其他有害生物,这与一般进境集装箱情况差不多;空箱外表情况也普遍较好而部分空箱内部则容易携带一些植物种子、昆虫、木块等。在查验的空箱中,发现的植物种子多数数量比较大,应该是集装箱上次所装载货物遗留在集装箱内部没有被清理干净;发现的蝇类多数为死蝇,但是在其中一个来源国为美国的集装箱中发现了较多存活的蝇类,经取样送实验室鉴定为家蝇属市蝇;发现的蜘蛛多数为活体,数量不多;发现的其他一些昆虫全部为死体,数量也不多;发现的木块普遍体积不大,多为集装箱前次装运货物时用来固定货物所用,经取样送实验室检测未发现携带有害生物。

3.2携带有害生物风险分析

3.3.1集装箱外表携带的小昆虫全部为死体,且目前尚未发现有虫卵与其他有害生物,所以集装箱外表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比较小。

3.3.2国际中转空箱携带有害生物风险性相对较大,特别是携带的有害生物中有具有繁殖能力的活体媒介昆虫,虽然此次发现的活体蝇类为危害性较小的市蝇,但是这可以说明空箱中有可能携带较多的活体昆虫,存在危害较大的有害生物被携带传入我国的可能性。在空箱中发现的植物种子为大豆和大米,也未在种子上发现有害病原微生物,风险性较小。发现的木块,并未检测出携带松材线虫、双钩异翅长蠹等有害生物,但是去年宁波口岸曾在进口空箱携带的木块中截获过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所以遗留在空箱中的木块存在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特别要提出的一点是,部分目的港并不明确的空箱有可能转为进口空箱,这给空箱中携带有的害生物进一步传播提供了可能。

4、结果分析,提出风险管理措施

4.1国际中转集装箱携带有害生物影响环境的风险相对较低,但是存在有害生物随国际中转集装箱进入港区的危险,所以有必要做好国际中转集装箱存储场地卫生监管,使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即使进入口岸也无法扩散与传播。

4.2完善早期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根据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及截获情况,制定和完善口岸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重大有害生物侵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控制、扑灭有害生物。

4.3加强信息沟通,关注国际、国内动植物疫情发生、流行态势,特别是关注其他口岸国际中转集装箱相关动态,及时调整改进监管措置。

参考文献

[1] 徐汝梅. 生物入侵——数据集成、数量分析与预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2] Waage JK, Reaser JK.A global strategy to defeat invasive species[J].Science,2001,292(5521):1486.

第8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养殖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抓好生态化养殖、标准化生产、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养殖业现代化步伐,以防检夯基础,以执法树形象,以项目出精品,以作风促转变,全面推进我市养殖业的提质改造,全力打造养殖业升级版。

二、发展目标

2014年全市力争实现出栏生猪105万头以上,增长幅度5.6%,肉牛4万头,增长幅度14.3%;出栏山羊4.92万只,增长幅度5.3%;出笼家禽435.4万羽,增长幅度6.5%;渔业总产量达3万吨,增长幅度3.1%。确保全市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不发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重点围绕抓好产业促发展,抓好执法促规范,抓好质量促健康,做好2014年养殖业这篇文章。总体工作思路是“突出一个主题,抓好‘四个二’工作”。即要突出推进养殖业现代化发展主题,坚守两条安全防线,加强两项行政执法,做好两个基础产业,壮大两大特色品牌。

(一)突出养殖业现代化发展主题,全面深化转型。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整体部署,把养殖业转型作为今年工作重心。

1、转变养殖方式,提高产业化程度。要加快转变养殖发展方式,增强规模发展能力,提升产业档次。一是抓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抓好2013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生猪良种补贴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项目的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四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400头种猪场9月底正式生产,推动全市48个现代生猪育肥场建设,带动全市生猪规模养殖比重提高2-3个百分点。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做强肉类加工、湖加工企业,推动养殖业产业化经营、多环节增效。鼓励养殖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多形式发展标准化生产,使加工企业与养殖基地形成共同发展的产业整体。做好湖地理标识认证,加快发展我市优势品种。加强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引导、扶持和服务,加快养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进程,提高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加大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大科技推广力度。进一步完善良繁体系和品改网络建设,加强我市两个种公猪站和肉牛品改站监督管理,加快水产良种场升级改造,提高畜禽水产品良种化水平和生产能力。进一步规范种畜禽场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种畜禽场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草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制度,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实施草食动物品改工程,加大草食动物发展力度。

2、提升工作素质,提高服务能力。一是要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大局意识。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充分认识、理解、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当前要做好能繁母猪补贴、无害化处理补贴、燃油补贴等各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实工作。二是熟悉业务知识,提高服务能力。要精通疫病防治、免疫注射、采血采样等岗位技能,确保我市养殖业不断稳步发展。塑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的畜牧兽医水产队伍,全力服务于养殖业发展。三是服务广大养殖户,提升养殖从业人员素质。采取联合办学、培训学习、实地指导等形式,实施阳光培训工程、一户一产业工人培训等,提升养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养殖工作者与广大养殖户形成养殖业发展共同体,推进全市养殖业工作的良性循环。

3、正确舆论引导,促进产业发展。重视舆论监督,切实加强行业宣传,重点宣传我市养殖业创新发展、服务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我市养殖业创业故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宣传树立养殖业在繁荣农村经济、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的地位与作用。同时,也要增加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增强应对媒体的能力,学会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借助媒体推进工作,促进我市养殖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坚守两条安全防线,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要继续坚持做好动物防疫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全市无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放心奶”等安全食品。

1、牢抓动物免疫。在做好春秋两季动物防疫的基础上,要突出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常年免疫,做到应免尽免,确保不因免疫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强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大型交易市场等重点防疫工作的责任,明确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强化免疫档案管理,切实做到免疫台帐登记规范、免疫证发放到位。加强对规模养殖场自主免疫的督导和免疫效果监测,防止免疫漏洞。在做好动物疫病免疫的同时,注重抓好H7N9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无疫情发生,严防死守将疫情堵在市外。

2、狠抓安全监管。保障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认真落实农业部“五不放过”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养殖户建立养殖生产和投入品使用档案、坚持开展生猪尿样“瘦肉精”检测等措施,继续坚持每天按照屠宰生猪6%以上的比例抽检。确保全市无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保障全市肉品质量安全。

3、加强检疫监督。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加强和规范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引种调运等各项工作。对跨省引进非乳用、非种用和跨市州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建立县级备案和隔离观察制度。进一步强化从畜禽饲养、运输、屠宰、加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城区、、三个定点屠宰场监管工作。

4、强化疫情监测。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规模场四级动物疫情测报网络,推进村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密集区、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力度。强化对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进一步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和各种应急措施,储备防疫物资,培训应急队伍,坚持值班制度。加大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力度,依照法规及时准确报告动物疫情。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小范围”要求,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并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三)加强两项行政执法,树立执法形象。围绕2014年“行政综合执法年”主题,强力推进畜牧兽医和渔业渔政综合执法。

1、整合资源建设队伍。通过积极整合养殖业整体执法资源,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有效促进养殖业法治化建设,逐步达到“以法促检,以检促防”的基本要求。通过开展综合执法,让广大人们群众心目中形成“畜牧兽医110,食品安全守护神”的新概念。

2、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一是按照《省政府服务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做到依法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严格按照办理程序限时办结。二是扎实推进畜牧兽医和渔政综合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以罚代法、越权执法、索拿卡要等不法行为。动物检疫监督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一定要严格执行同步抽检,坚决杜绝买卖票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改善执法条件,重点加强质量检验检测系统、动物防疫体系、渔政执法体系和兽医实验室建设,着力建设标准化基层动物防疫站、动物检疫申报点。继续加强渔政信息指挥体系建设,改善渔政执法条件,提升安全监管应急处置能力。

3、加大力度确保安全。一是落实监督责任。依托养殖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增强执法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监管与整治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经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物的行为,确保市民吃上安全畜禽水产品。三是提升渔政管理水平。层层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在我市辖区翠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全面推行禁渔期制度,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护渔业资源。

(四)做好两个基础产业,加快转变步伐。保障全市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抓好畜牧业和水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要加快畜牧业现展步伐。一是要继续壮大生猪产业。通过扶持市四季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种猪场现代养殖企业的建设,引导全市养殖大户发展现代养殖,推动今年在我市现代生猪育肥场跨越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生猪产业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继续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基础工作。二是加强草食动物开发力度。以养殖户为投资主体,政府采用以奖的方式推动草食动物养殖业发展。2014年按照种草养畜、圈养育肥的养殖模式,计划新建常年存栏50头种牛、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的标准化牛场2个,常年存栏250只的种羊场2户,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牛羊健康养殖示范场。

2、要高起点谋划养殖业发展方向。严格按照养殖区域规划发展养殖业,严禁在禁养区新建养殖场,推动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向宜养区转移。2014年重点抓好江白公路沿线生猪养殖场的关停或搬迁工作,促进养殖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要做到选址合理、人畜分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与污道分离、隔离屏障良好、防疫设施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到位。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要做到场内排灌设施和水处理系统良好,塘坝湖泊等基础设施完善,水质环境优良,管理制度完善。出台《生猪规模养殖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生猪生产、防疫检疫、质量安全、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大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猪-沼-果(、林)”等生态养殖模式和高床水泡粪等先进养殖技术,大力倡导发展林下养殖业和休闲渔业,推广利用粪污生产有机菌肥的新工艺,加快推进市养殖业粪污综合治理工程,实现养殖业粪污“零排放”。

3、要夯实湖渔业产业基础。要进一步推动湖渔业产业提升,在巩固“四大家”繁育场建设的同时,重点要抓好三文、鲟等种苗特种孵化场的建设,解决制约我市三文和鲟产业进一步发展的苗种供应问题。开展翠江流域河段春、夏、冬三季人工增殖放流苗种的组织与管理和人工增殖放流活动,确保今年内放流苗种1000万尾,人工放流资金不低于400万元。

(四)壮大湖两大特色品牌,凸显品牌效应。依托湖优质水资源条件,继续打造湖冷水品牌和湖地理标志品牌。

第9篇:动物检疫的概念范文

植物保护的概念最早出现在农业中,主要是针对农作物的病虫害进行化学防治。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学科研究广泛而深入,植物保护又发展到林业上,之后又分支到城市园林上。由于研究的对象不同,也就决定了园林植保有着与农林业不同的特点。园林植物涉及的品种多,既有乔木又有灌木和草坪,形成的植物生境比较复杂,各种有害生物之间的关系也很复杂,这就要求园林植物保护要讲究科学性、效益性、人文性。当前的植物保护已不限于有病治病,有虫治虫,而是从植物本身、环境本身这个大系统上做文章,达到植保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所谓可持续,就是以保持自然,使生态良性发展为基础,使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相协调。作为城市环境建设的园林树木绿化,具有保护环境与资源的鲜明特征,这就要求病虫害的防治必须采取IPM策略(综合治理)。在考虑害虫种群动态及其环境的基础上,利用所有适当的方法和技术,相互配合,将害虫种群控制在经济危害水平之下。IPM要求无论采取什么防治措施,不要“彻底消灭”,只要求降低害虫的种群数量,使园林系统内的病虫害种群与植物类群达到生态平衡,城市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对于促进生物物种丰富、营养梯度增多、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过程更趋复杂和完善,具有重要作用。这样作为城市的园林绿地,真正代表着城市中的一片片“净土”,才能不断满足人们欣赏红花绿草、流水潺潺的要求。

2城市园林植物保护新理念

2.1全程监控理念

植物保护工作不仅仅限于农药的使用,还涉及到植物检疫、土壤消毒、新技术培训与推广、抗病性植物选育、生产管理技术提高等方面。根据欧盟有机农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可将其“回溯追踪管理”体制引入我们的园林植物保护工作中,形成全新监控理念。从新型无公害环保药剂的使用到植物保护全新技术的推广使用,脑傲种参锏募煲叩酵寥老毒都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并形成法规,一切按规定办事,从始至终要跟踪管理。哪个环节有差错和纰漏都可通过回溯找到,便于及时修正,使植物保护工作全程科学化、规范化、无害化。

2.2综合治理理念

在病虫害的防治上,应优先考虑生物的、生物技术的、植物育种的、物理的,以及苗木栽植技术的综合治理措施,是园林植物保护的基本策略。如通过品种选育、科学栽植方式、土肥水合理管理、天敌保护、声光电等物理方法控制病、虫、草害,尽可能综合各种非化学措施,以最优组合,最低成本投入达到最佳保护效果,同时保护生物资源和环境。

2.3善待环境理念

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外部各种条件的总和。善待环境的理念是在环境问题危及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传统的发展模式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背景下产生的1989年第15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对可持续发展作了定义:这就是满足当前需要而又不削弱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之能力的发展。由于化学农药的滥用使环境遭受大面积污染,同时使园林有害生物产生了顽固的抗药性。随着天敌的大量杀伤和死亡,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一旦有利于病虫害的发生条件形成,会造成病虫害的流行和猖獗。因此,园林植物保护要建立无公害药剂防治示范区。“善待环境,共生共存”,应该成为植物保护的目标。

2.4规范操作理念

植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着许多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如药剂配置不按要求浓度、配比不均匀、雾化不好,这样做的后果往往造成药害或防治无效;另外在苗木引进、栽植方面忽视检疫,不对土壤进行消毒,引起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使土壤中发生病虫害而造成苗木死亡,严重影响绿化效果和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所以,应该提倡规范操作的理念,在农药使用上必须按国家允许使用的药品名录进行选用,对特殊要求的要在特定范围内使用。喷药技术操作规范,检疫消毒严格,从各个环节把关,规范操作。

3园林植物保护的主要技术措施

3.1测报防治

植物保护的一条重要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在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提倡植物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今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结合气象、土壤、植物长势等条件对病虫害的发生进行预测预报是植物保护工作发展的新趋势,这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测报监测设备和一定的数学模式。只要及时病虫害动态,就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减少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在节约资金、人力、物力时又不破坏生态环境,使自然界各种生物达到一种动态平衡。

3.2农药、药械

引进及开发研制植物保护新产品、新技术,进行示范试验,筛选适合本地推广应用的新品种、新药械。采用植物源、动物源物质、微生物制剂和新型无公害环保农药,如除虫菊酯。天然除虫菊的提取物作为农药使用,明胶作为杀虫剂,植物油作为杀虫剂、杀螨剂、杀真菌剂防治效果良好。纯活性微生物制品,如Bt病毒、磷酸氢二铵作为诱饵,用于昆虫诱集。新型无公害环保农药,如猎手、30%苦参碱、4.50%氯氰菊酯等。

3.3建档管理

建立园林植物保护的技术、信息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便于在制定工作措施时参考,对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使管理更加科学。

3.4实验室

建立小型实验室,可对病虫害种类进行鉴定,搞好植物的检疫;对非病原体引起的植物生长不良等现象,要进行土壤、肥料及环境因素分析;对无法及时判断的病虫害,要进行室内培养和观察,同时开展课题研究。

3.5病虫检疫

“引种”作为生产力提高的重要因素和先进手段,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的进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面貌。但是,国外引进、国内交流的一些新物种已经开始影响到国家和地方的生态安全,形成“生物入侵”,这就要求必须对病虫害检疫提高警惕。古今中外生物入侵危害人类健康和生物安全给人类带来的灾难是十分沉痛的。园林作为生物物种“输入”的主渠道和“引进”的主战场,必须在植物保护上采取严格的措施。监测、控制要着眼于源头防治,切实搞好植物病虫害检疫工作,确保城市的生态安全。

4建立相应的植物保护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