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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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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法律知识培训

第1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一、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苏北新昆山的高度,充分认识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部门学法用法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学用结合不够好。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突出科学发展、突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改善民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建设苏北新昆山的奋斗目标和法治*建设进程,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市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牢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重点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按照中央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明确的学习内容和要求,以全国“五五”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解读》及省“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以下内容:

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2.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认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3.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学习,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4.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政府行使管理职能、职责、规则、义务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三、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有效性

学法用法的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各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1.中心组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2次。

2.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以法制讲座形式及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学法,市直和镇机关分别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3.集中培训学习。要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领导干部“百千万”培训工程要把学习法律知识列为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课程,按照《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要求,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由市级机关工委、人事局统一组织轮训。

4.在职自学。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践,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5.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论坛、法制书画作品展、法制专栏图片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考核内容,学法情况和法律素质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各级培训机构和组织实施教育的有关部门,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认真进行登记,考试成绩要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学法活动的签到、笔记、作业、考试以及讲课提纲等原始记录的检查考核,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通报制度。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推广典型,通过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每年度要对辖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2013年是全面实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中期督导年,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为指导,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依法理财相结合,全面落实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照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对各项普法制度建设的要求,着重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考评、局领导中心组学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等制度。

二、落实中期督导,推进全市财政“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按照《全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市财政局将对各县(市)区财政局适时开展中期督查工作。

三、认真组织参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市财政局将继续举办针对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认真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处室财政干部参加省财政厅举办的《闽财讲坛》等各类财政、法律知识培训。各县(市)区财政局也要紧密结合当前财政主要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的实际,密切关注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积极选送财政干部参加财政法制培训班,提高财政领导干部、法制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3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关键词]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提升方法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7-168-2

法律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国家要实现法制化建设的目标要通过社会各阶层对法律的尊重、了解、接收及认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而大学生中的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出类拔萃的领军人物,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大学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他们的法律素养将引领整个社会青年群体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以及整个社会对法律的信赖程度。因此,对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不仅有利于起到对其他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还将有利于促进他们自身的全面发展,增强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在校园内形成良好的法律风气,从而不断提高社会的整体法律素养。

一、培养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在大学的日常学生工作中,法律的落实及落实的程度,都离不开对学生干部的综合素养的培养。而学生干部的综合素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律素养。提高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培养,就是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使得学生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具备高尚的法律信仰,把法律规范内化为自身的一种行为准则,并通过这一行为准则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带领其他同学认真领会法律的精髓,从而成为法治社会的合格公民,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要求。

加强学生干部的法律素养,使其明白法治不仅仅意味着具有良好的法律和法律制度,它还内在的包含着崭新的法治思想、精神和法治理念。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运行和良性发展规律的要求。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要求依法确定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和相互合法交易的市场自由。但是,市场经济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必须以市场主体的法律素质的提升为前提条件。作为未来经济建设骨干力量的大学生,他们的法律素养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国今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提升学生干部的法律素养,使学生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掌握法律知识,自觉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对于促进社会市场经济的建设,具有积极价值。

提高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培养,是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与发展的内在要求。面对新的历史形势,面对新的发展起点,我国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强调了全面发展教育,重视素质教育的培养。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受单一应试教育模式的影响,导致学生的综合能力不高,相当一部分学生对于除考试内容以外的知识了解不多,知识面窄,缺乏创新意识与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差,这样的情况已很难满足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要。解决的出路是更新教育观念,改革传统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模式,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高校素质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律素养是这一综合素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全面提高学生干部的法律素养对于高校的素质教育有很大的示范、引导效果。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是一个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的人。那么,合格的学生干部理应首先是合格的公民。通过法律素质的教育与学习,使学生干部在学习以及以后的工作中,有一个普遍而明确的行为规范,这是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途径。在当代社会,法律已经逐渐渗透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帮助学生干部形成相应的法律素养,也是当今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

二、现今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现状

(一)法律观出现偏差,脑海里少根“法律”弦

一部分学生低估了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作用,把权力看的很重,甚至凌驾于法律之上,二是很多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不是很高。有调查显示,只有10%的学生干部认真读过宪法,有近70%的学生干部对民法只是略知一二,对于刑法的了解度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认识水平将会导致学生干部在遇到自身权利被侵害以及同学权利被侵害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应对。三是部分学生干部把法律看成是一种神圣而远离自己的东西,认为它纯粹是一种强制手段、统治工具,只要不去杀人放火,一般与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学生干部法律观念的偏差将会影响其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

(二)学生干部法律知识学识层级较低,法律素养较低

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具备法律素养的首要条件。了解、认知法律知识的多少与法律素养成正比例关系。现今,我国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偏低,法律知识薄弱。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系统的学习过法律知识以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很少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他们缺乏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具备一定的法律学识,达不到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对法律的认知处于模糊阶段。例如2006年2月23日,清华大学机电系专业学生刘海洋用硫酸伤害北京动物园内的狗熊,造成多只狗熊受伤。这一事件充分的证明了学生法律知识储备不够,严重缺乏法律素养。

(三)部分学生干部法律信仰缺失,难以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

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最高标准就是法律信仰。这种信仰包含了对平等、正义、人权等法的价值的恪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树立大学生法律信仰,是我国实现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目前的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普遍缺乏对法律的信仰,这与传统的法律意识及社会、学校对学生法律宣传不到位有很直接的关系。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学生干部法律素养

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以及学生自身的努力等共同因素去完成、实现。针对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的提升,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找到一条适合独立学院学生干部法律素养提升的有效途径。

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法治教育

设立试点,让部分独立学院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分开进行教学,特别是要将“法律基础”作为每位大学生专业必修的课程来认真对待,以此为契机建立“法律基础”的学分与学生的本科学位挂钩制度。

提高“法律基础”的教育、教学水平。学校的教务管理部门领导成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定期对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受到学生好评的优秀讲师,学校对其进行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教师的奖惩机制,不但能够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而更重要的是,严格的教育管理使学生真正能够学到相关法律知识,对学生自身的未来发展大有帮助。

独立学院设立学生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研讨班,通过讲座、专题授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素养的培训,以此带动整个学校法律风气的提高。

四、加强学生干部的自身法律修养

大学辅导员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和指导,做到法律宣传、教育、管理、服务有机结合的模式,帮助学生干部树立法律意识,强化学生干部的自身法律修养。组织学生干部开展各种相关的法律活动,例如,收看法律宣传片,进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学生干部法律知识培养的互动与交流。使得学生干部养成知法、懂法的良好习惯。在活动中,使得学生干部对法律知识产生兴趣。这样的方式让学生干部既实现了自我完善,又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培育学生干部的现代法律观念

就独立学院学生干部这一群体而言,要培养他们具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现代法律观念,以影响、带动全体学生信仰法律、接受法律、运用法律,为实现法治开辟道路。然而,在我国大力推进法治化的今天,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许多独立学院学生干部尚未完全形成“法律至上”的健康精神品格。因此,只有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法律权威观念,才能使其对法律的感性认同内化为自己的意志和信念,他们才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尊重法律、积极维护法律。

参考文献:

[1]李润青.高校校园的法治环境与法制建设[J].南方论刊,2010,(1).

[2]梁正瀚.法律信仰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之维[J].法制与社会,2008,(3).

第4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一、抓机制,强化领导,形成合力

我省从完善领导机制入手,着力解决“法律六进”工作的长效性问题。

高度重视“法律六进”工作。省委领导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就确保“法律六进”工作落到实处提出明确要求。*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出席全省“法律六进”启动仪式,并向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的代表赠送了普法教材。*年,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出席全省“法律六进”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今年,省委副书记刘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副省长郭兆信等领导同志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作出批示,提出新的要求。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28个扩大到38个;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文明*建设百分考核内容。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成员单位职责和考评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成员单位;明确了机关工委、农业厅、民政厅、教育厅、经贸委等部门为“法律六进”工作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省普法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一进”的学法内容、形式和任务目标,使“法律六进”工作有了硬指标、硬抓手。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律六进”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实施意见,出台相关举措,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淄博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汇报,带队进行专题调研;各地领导亲自部署、参加“法律六进”活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共同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抓典型,以点促面,整体推进

我省把抓典型、树亮点作为“法律六进”工作的重要举措,培养和推广了各具特色的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

(一)“法律进机关”突出制度化。各地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任前考法、法律知识培训、普法考试考核等制度,不断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每年多次学法。省政府把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规则,每年举办市厅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各地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实行以证管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省普法办每年组织近40万名科以上干部参加普法统一考试。省工商局明确提出,把“法制建设作为工商管理的生命线”,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不断强化全员普法教育,实行“一月一法、一法一考、一季一评”,对全省基层工商所长进行培训。公安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升级制度,对执法民警全面建立个人执法电子档案,定期对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二)“法律进农村”突出阵地化。我省始终把农村普法作为“法律五进”的重点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推广枣庄“两个一工程”经验,大力培养法律大专生村干部和家庭法律明白人,切实加强农村“四个一”阵地建设。全省7.4万多个村建立了法制宣传一条街。烟台市着力加强村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80%以上的村建立了法制学校,引进了电视、网络等教学形式,大力宣传与“三农”有关的法律法规。东营市在每个县城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超市。莱芜市开办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专门培训农村“法制村干部”和“家庭明白人”。

(三)“法律进社区”突出经常化。各地围绕平安和谐社区创建,不断加强“六个一”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和延伸。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社区矫正等职能融为一体,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青岛市大力开展“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消防”“五进社区”活动,加强普法宣传队、法律辅导员、法律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加强社区居民的法制教育。

(四)“法律进学校”突出课堂化。我们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认真实施《*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把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范围。从去年开始,全省中小学全部开设《法治教育》课,真正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地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了学校、政法部门、家庭和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济南、青岛、济宁、莱芜等地吸收“五老”参加,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宣讲法律知识。目前,全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742个,97%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今年5月,举办了“*省首届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有17.6万名中小学生参加。

(五)“法律进企业”突出规范化。我省首次把农民工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省政府两次召开座谈会,主要领导对加强农民工学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建设厅在一万平方米以上工程项目建设工地开办业余学校,组织农民工学法。青岛市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立农民工法制学校150所,95%以上的农民工实现了集中居住、集中管理、集中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加强,讲座、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逐步健全完善。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济南铁路局、济南钢铁集团等单位针对企业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的不同需求和特点,采取分类施教的方法,增强了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枣庄市建立了区域性的“民营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会”,实行“联户一员,订单送法,以法兴商”的新模式,在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了“法律进企业”的全面覆盖。

三、抓创新,注重实效,提升水平

我们明确提出“以人为本、普法为民”的工作思路,着力探索“法律六进”的新途径、新形式,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实现新的突破。

(一)创新理念,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我们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理念贯穿于“法律六进”工作的全过程,把发展经济、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省普法办组织编写了《*省“*”普法读本》、《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和《居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连续5年组织开展了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宣传日活动,举办了“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物权法宣传以及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房屋拆迁、商品房销售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毒、知识产权保护、气象等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关于注重发挥“五老”作用,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实施了“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广泛开展了奥运法制宣传活动,成功举办了“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青岛站活动,为青岛奥帆赛、残奥帆赛的成功举办以及奥运火炬在我省顺利传递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5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自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要求,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狠抓发动,突出重点,下大力抓了普法工作,促进了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__”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将我所五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调整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镇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镇“五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村、社区和地区单位的普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职责。为更有效的开展普法工作,我镇还成立了一支由各村、社区热爱法律的人员组成的法律志愿者队伍,不定期的走村访户、宣传法律,这一新的普法形式使我镇的普法工作真正落到了每村每户。

同时,今年我们还着力抓好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等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力度,强化对家庭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基层传统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依托镇司法所指导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为全镇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结合实际,普法工作开展有序

伴随着我镇公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对我们的普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注重“四个有机结合”。

一是与解决全镇人民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在农村,主要是从抓好村庄整治入手,与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等,有效的推进了村庄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劳动法》、《婚姻法》等法律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居民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与创建“民主法治村”和“平安村(社区)”有机结合。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和平安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镇“五五”普法工作的内涵。目前,全镇9个行政村和8个社区均开展了“民(来源:文秘站 )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以及平安创建工作,其中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金庄村、__村,被命名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有朝阳社区、林巷村、胡圩社区、刘郢村。

三是与倡导文明新风有机结合。镇政府利用每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及一些宏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普法教育融入弘扬人间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之中,从而大大增强基层普法的效果,形成“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敬老爱幼、遵纪守法”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四是与“法律七进”工作有机结合。继续开展好普法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等活动。在我镇,每名机关干部都有一册《干部法律读本》进行学习,每周学习日都会相应学习法律知识,同时还积极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在农村,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举办“五五”普法法制讲座,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余本,农村反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余份,有效促进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在社区,我们结合重大节日,举办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300余册。在学校,我们主要通过警示教育、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遵纪守法以及法制图 片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的宣传,如《劳动法》、《治安处罚法》等。在家庭,主要是通过法制志愿者队伍进行进村入户的宣传,发放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同时开展了“平安家庭”的评选活动,对农村家庭、农村妇女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使广大农民懂得用法律来维护正当权益,履行法律义务,做守法公民。

三、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做好普法工作,不仅要有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五五”普法以来,我镇专门出动了5次宣传车,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村委会、居委会充分利用黑板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从而使群众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为增强“五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十分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因应群众的实际需求,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五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找准最佳时机普法。抓住节假日,结合重大政策法律出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深入村、社区、学校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利用各种纪念活动普法。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利用消费者权益日、“三八”妇女节、禁毒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面向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五五”普法以来共举办法制宣传活动15次。三是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结合我镇实际,我们每年除日常的以会代训外还至少举办二期就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人员有各村、社区人员、有机关干部、有企业负责人等等,确保应学尽学,应训尽训,不留死角,有效的推进了“五五”普法的开展。

第6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二)坚持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单位法律学习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观看法制录相、法律知识培训、座谈会、交流会、学习园地等形式,使干部学法制度化、经常化;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年不少于40小时;有普法学习教材、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三)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定期组织职工学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活动有教材、有记载,并积极参加区依法治区办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教育活动。

(四)负责做好基层单位普法工作,开展专业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开辟法制专栏、设点咨询、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组装宣传车、法制文艺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辖区群众、执法对象的法律普及率达到95%以上,有各类宣传活动文字、图片记载。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单位的管理和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标准,严格依照法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全年无违法事件发生。各项执法活动记录、资料齐全,执法档案规范齐备。

(六)健全完善单位纠纷调解、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制度建设,认真做好单位内部纠纷调处和两劳解释人员帮教工作,全年无纠纷激化和两劳解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七)专项治理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难点问题,全年无因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

第7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自2005年“五五”普法以来,国家粮食局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精神、要求,根据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新特点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全国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调研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国粮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五五”普法启动后,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政策法规司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如广东、新疆、天津、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区、市)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处室和单位,保证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制定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五年内粮食普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同时,根据每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每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确保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各地粮食部门也按照地方法制办和我局的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的工作要点和重点。

(三)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的一年。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及时下发了“五五”普法验收方案,制定了验收指导标准,并到有关省份实地了解“五五”普法验收的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验收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安徽省粮食局制定了“五五”普法考核检查方案,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期末考核验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安徽省粮食局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23个县级局和部分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五五”普法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建立了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讲师团作用。如天津市粮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每年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考试,并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注重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和提职的重要依据。广东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法制培训班,建立了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安徽省粮食局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在“五五”普法期间,两次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检验和巩固普法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全区粮食系统干部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以巩固学习的成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各级粮食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在报刊上刊登法律学习心得、通过网络解答社会各界有关粮食法律和政策的咨询、举办记者招待会和电视大赛等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采取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宣传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粮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邀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播放法制讲座录像,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和其他法律短片。

(三)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法律,全国粮食系统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来抓。2008年国家粮食局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编印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读本》,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同志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举办了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并在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两位同志做《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这些活动的集中开展,加深了机关干部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规范粮食行政许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两部粮食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两个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也是粮食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因此,自两个条例颁布之日起,我们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开设专家论坛,邀请国内知名的粮食专家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谈见解和体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条例知识60问、条例颁布一周年知识问答和征文活动,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同志作条例讲座,编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读本》,使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召开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举办了由各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研讨班,组织编写了条例辅导教材。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举办了3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甘肃、江西、青海、新疆等省(区)粮食局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月)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还把条例译成维吾尔文,在维文版报纸上刊登,并组织了3期条例培训班。北京、河南、四川、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等学习宣传活动。江苏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长培训班,并对全省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业务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安徽省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市、县500多名粮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四川省粮食局还对全省13700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培训。

2005年5月,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条例宣传和贯彻活动。向各地粮食部门印发了条例的宣传画,在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大型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张贴宣传。举办了条例一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区、市)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人士提交了64493份答卷。举办了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国粮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视大赛,6个省的代表队入围了大赛决赛。同时我们还在《粮油市场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了一组反映条例实施情况的文章。各地粮食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发放了2万册条例宣传册,并在全省粮食展销会搭建展台,进行宣传。湖南省粮食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新闻会,以记者访谈、知识问答等形式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广泛宣传条例。江苏省粮食系统印发宣传手册9.5万多册,开辟宣传橱窗1153期,张贴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用宣传车553次,利用电视广播211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送法下基层,既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又对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职工和个体粮商进行条例内容的培训。甘肃省粮食局向各地印发宣传材料30多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到了20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五五”普法取得的实效

经过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风气逐步形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近年来,我们接到了许多法律咨询电话和信件,有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的,有企业职工咨询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还有咨询如何处理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冲突的。这表明,随着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推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法律已经成了处理各种纠纷的有力武器。

(二)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粮食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赋予我们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职权,明确了哪些事情应该而且必须做,哪些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调节,在履行职责方面,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注重程序法的普及,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经过普法,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能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法律宣传,广泛普及和宣传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专业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种粮农民了解了国家的粮食法律和相关政策,在购销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粮食消费者学到了辨别粮油品质和等级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放心地消费。粮食企业提高了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的相关要求,建立粮食统计台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了企业改制的步伐,依法妥善处理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减少了因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摩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和谐的粮食流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四、当前普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总的看,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普法进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学法用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地方和同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人员和经费在有的地方得不到保障,普法材料缺乏。尤其是市县级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第8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行唐县林业局现由干部职工139人,其中技术人员占85%。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林业局着眼于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提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林活动,基本实现了普法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管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圆满完成了规划及各年度普法工作确定的任务,为林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在“五五”普法期间,林业局先后被评为“石家庄市造林绿化先进集体”、“石家庄市森林防火先进单位”、行唐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单位、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主要做法是:一、加强领导,确保“五五”普法顺利实施根据普法办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管理制度,使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开展起来。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从而使“五五”普法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了有力保障,制定了严格的奖惩措施,保障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二、突出重点,增强林业干部依法治林意识 几年来,林业局按照普法部门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完成了包括《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在内的30部以上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任务,有效地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及其运用能力。 2、抓好林业执法人员法律教育。林业局一直把提高林业执法人员依法治林能力作为林业普法的重中之重,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中,都把林业法律法规作为重要课程,使法律法规知识常学常新,为林政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保障。如在林政管理人员等业务培训中,重点学习《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这些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成为我县林业基层普法、执法的骨干力量。

3、抓好领导干部法律教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质量“四落实”。除积极参加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学习外,还自学多种法律法规知识,并自觉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来指导决策,起到了很好的榜样带头作用,激发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热情。三、注重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近年来,林业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据统计,“五五”普法期间,在媒体刊登林业法律法规和反映林业建设情况的文章100多篇,在县电视台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1500多次,树立永久性宣传牌300块,悬挂标语横幅70条,印发林业法律法规小册子、单张3万份。共举办林业普法咨询活动38次,服务群众近3万人次,举办科技知识培训班15次,派发手册等宣传资料14600份。“五五”普法取得了喜人的成效,越来越多的林农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全身心投入到了生态行唐的建设中,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9篇: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领导干部、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的全面深入。

三、主要内容

(一)营造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手机、网络等媒体,采取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廉政党课等形式,定期定时地开展针对全局干部职工工作的政策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对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认真搞好各种宣传日、宣传月和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加强局机关学法用法的工作力度

围绕党纪政纪教育开展法制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为民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法制教育力度,并根据工作的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和考核办法。将法制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进行管理,加强对委局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监督。

(三)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促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权威。依托机关法制学习园地等阵地,进一步加强学法阵地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中,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要全面理解和掌握“法律进机关”工作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搞好法制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创建法制文明单位和反腐倡廉的治本措施。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股室要结合方案的具体内容,做到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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