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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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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1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促进了全县林产业的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林业工作。

(一)造林绿化

一是开展绿化宝岛工程“回头看”。巩固“绿化宝岛”工程建设成果,我局以县绿化宝岛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多次发文,已部署“绿化宝岛”各责任单位对前期完成的造林绿化任务逐个小班、村庄、路段、社区开展“回头看”和调查摸底工作,对保存率低于40%的,要及时实施补造;对保存率低于85%的,要实施补植,确保我县“绿化宝岛”大行动造林成果真实有效。上半年,全县已完成更新造林195亩,苗木资金投入约85万元。二是防护林工程。今年我县防护林工程任务1000亩,总投资60万元,已规划乡与五指山市水满乡交界处的国有闲置荒山荒地实施造林,该项目已开工建设。我县持有许可证的17家苗圃中,今年有12家苗圃育苗,育苗量约547.2万株,主要有花梨、沉香、油茶、槟榔、橡胶等,确保我县造林苗木需求。三是森林抚育。森林抚育补贴试点任务50000亩,总投资500万元,拟规划对镇、乡、镇等乡镇一带50000亩的连片非天保林区内天然林和公益林实施抚育,目前该项目已报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待作业设计评审通过后,组织公开招标,确保11月底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国家、省、县防火工作部署要求,在森林防火工作上,从制定方案、组织领导、防火宣传、隐患排查、防火演练、防火值班和案件查处六个环节入手,真抓实干。于今年1月8日,县防火办组织了镇应急队伍、黎母山镇应急队伍、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站扑火队和县防火办扑火队共60多人,在“三月三”广场进行森林防火演练和4月24日与金华公司林场联合森林防火演练,确保应急队伍在遇到火情时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投入12.6万元共印发《森林防火条例》《扑火安全知识》《森林资源保护暨森林防火知识》等宣传手册4万多份,印制横额39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到各乡镇,村小组巡回宣传32辆(次),加强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知识。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省森防站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普宣传活动,加强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对常发性病虫害进行了定期监测。监测到全县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发生椰心叶甲疫情,累计发生面积283亩,其中:轻度发生211亩,中度发生63亩,重度发生9亩,全县累计发生面积49336亩,其中轻度发生29900亩,中度发生13200亩,重度发生6236亩,其中以镇、镇、镇发生危害面积较大。投入公益林配套资金40万元于4月12日在镇村委会防治834亩及省森防站下拨防治资金10.35万元于5月7日在镇贝湾村委会防治230亩,待监理部门检查验收。办理产地检疫木材21869.38立方米。

(四)加强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践行“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开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县委第九督导组的指导下,于3月份召开动员部署会,制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机构和指导组,分别参与和监督林业局党支部、森林公安局党支部、百花岭党支部的教育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三个一”和县“四个一”和确保“四个到位”要求,认真学一系列讲话精神和县委领导的讲话精神,按照县委提出的“七征集八征求”活动要求,征集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县二十二条规定;反对“”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51项问题。二是稳妥有序完成国有企业改制。县红星林场于1994年停产,职工生活无着落,2013年在县政府改制政策支持下,于今年完成改制工作。已拨付38名职工社保、医疗、养老金等安置费用274.4万元,安置职工住房13户,鼓励5名职工实现再就业。妥善解决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三是加强办公环境卫生建设。新领导上任后,切实抓好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经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14台空调,投入资金7.28万元,为干部职工提供良好办公环境。四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局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全面清理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基础上,排查评定风险58个,其中:低风险48个,中级风险10个,制定和完善23项规章制度,优化权力结构,逐步按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

(五)退耕还林工程。以提高质量和巩固成果为重点,狠抓退耕地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已办理采伐林木的退耕户,及时督促补植补造,待年底检查验收。

(六)加强林业执法。结合省、县《涉林案件查处通知》及《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相继开展整顿无证经营苗圃及木材加工场所、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在林区内采石(矿)采沙、盗伐偷运风景树等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检查督促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综合预案2份;与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7份。上半年来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8宗,其中行政案件5宗,刑事案件13宗,其中破案12宗(积案5宗),移送6宗,查扣无证木材共约7立方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罚款11479.36元;维护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秩序,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二、工作创新和经验做法

(一)抓好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积极组织8人参加省林业厅组织的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和林木采伐许可培训,并全部通过了省林业厅颁发双合格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提高林木凭证采伐率,全县上半年共受理113宗,累计办理101宗。

(二)依法审核审批,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服务。兼顾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我局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办理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批手续,为项目提供及时的、优质的服务。在省厅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原预下达20公顷基础上,又追加48.3251公顷指标,满足省县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上半年已审核省重点项目4宗,并上报省厅审批中。通过上访、群众举报、监督热线电话,增强林业行政许可的透明度,对拟新建项目提前介入,做好跟踪、检查、监督。共向项目业主发出办理林地手续通知(函件)11件,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林地的业主发出责令停止通知书10件。目前征收植被恢复费64506元。

(三)公益林管护。我县公益林新规划面积为784272亩,其中国家级783338亩,省级934亩。我局积极组织核查公益林规划落地,已完成国有林地的公益林界定书签订,集体林地界定书正在签订中。各乡镇、各国营农场与县政府签订《发展与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聘用公益林管护人员386人,实行“任务、职责与报酬”挂钩的巡山管护措施。经县人大、县政协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年度考核后,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通报授予先进单位11个和先进个人59名,鼓励争先进位。同时我局对1名管护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考核不称职1人给予解聘处理。

三、存在问题

(一)我县森林覆盖率83.74%,农民居住在山林里,生态环境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生活,农民需要发展和开发,但为了生态环境的保护又不得不牺牲农民的利益,因此,发展生产和保护生态的矛盾日愈突出,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同时增加执法难度。

建议:畅通渠道,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各林业工作站要充分利用各种书籍和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增强全民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为保护本市森林资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我县公益林新规划面积为784272亩,聘请管护人员386人,不但要做好公益林管护、同时要配合主管局做好基层各项林业工作,工资偏低,较低的经济收入维持不了基本生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管护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建议:加强对管护人员教育与培训,提高基层队伍的思想素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基层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县“绿化宝岛”大行动总任务已完成,但城镇绿化和河流水库绿化任务仍未完成。部分“绿化宝岛”责任单位只注重种植,忽视苗木后期管护。苗木成活率低、杂草丛生、苗木东倒西歪的现象随处可见,一些新补植补造的苗木,只补不管,造成新补植的苗木又面临死亡。

建议:加强“绿化宝岛”大行动的补植补造和林木管护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绿化宝岛”大行动造林成果。

(四)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一些不法分子在天然林或公益林下小面积套种,然后采取剥树皮或涂药致使树木慢慢枯死,逐步蚕食森林,手段较为隐蔽,虽然打击力度不断加强,但这种小面积蚕食天然林现象还仍有发生,多数发生在偏僻农村和农场连队。

建议:对林地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森林资源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打击和区域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检查监督不到位加以整改,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破坏林业资源的案件如无证采伐林木、滥捕野生动物等仍有发生,全民林业法制意识还不够高.

建议:加强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和滥运木材及违法征占用林地行为,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全民林业法制意识。

第2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适用本预案。

1.全省持续出现高火险天气,且森林火灾不断发生,有可能大范围蔓延的;

2.24小时内本省发生30起以上,或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且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火灾延烧时间较长,且扑救困难或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森林火灾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居民居住区的;

5.火场跨越省级行政界限,火势危险性较大的;

6.火场面积较大,且有不断蔓延危险,需要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扑救的。

(四)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部门配合。各级各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4.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五)预案启动

当省内出现需启动本预案之情形时,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或指挥报告,经批准后,即启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一)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在本预案分级响应中另行规定。

(二)省防火办

负责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省防火办办公地点设在省林业厅。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

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预防、预警、监测、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的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会同省气象局加强全省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体系建设。组织各地按照《福建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森林火险预测预警工作。当黄色以上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与气象部门合作,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中向辖区播放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当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时,省电视台应在有关栏目中用字幕滚动播放,向全省播发预警信息;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加强火场天气的监测,适时提供火场气象信息。

(三)森林火灾监测

省防火办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全天候监测掌握省内林火发生及动态变化,及时制作卫星林火监测图像和监测报告,并通过省森林防火网络系统发送到基层。火灾发生地防火办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并及时报告。

(四)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五)森林火灾报告

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应将火情向本级人民政府、设区市防火办报告,并及时向省防火办报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发生森林火灾,除按以上时限向上述单位报告外,应同时电话报告省防火办。

2.当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时,市、县(区)森林防火部门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旅游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应书面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防火办报告,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分级响应

Ⅲ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3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1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3.24小时内某县级行政区域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且未扑灭的;

4.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未灭且扑救困难的;

5.火场边缘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5公里以内且未扑灭的;

6.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且火灾尚未扑灭的。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应急处置: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立即开通与森林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联络,指导事发地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采取有效措施展开扑救工作。

(2)必要时发出通知,部署全省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和全省森林防火令。

2.省防火办

(1)实时掌握全省火情、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召集有关专家会商火情,分析火情发展趋势,研究防范与扑救措施,提出火灾扑救指挥的意见建议。

(3)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的指令,检查督促各地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省气象局

及时掌握火场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全省森林火险发展趋势,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省广播电视局

播发省政府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火情通报和有关森林火灾扑救的部署。宣传报道各地重要扑火动态。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森林火灾发生后,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8小时后未灭的森林火灾,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包片挂点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后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县(市、区)主要领导应到场指挥扑救。明火24小时未灭的森林火灾,设区市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应到场协助指挥扑救。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死难者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Ⅱ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6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2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48小时后尚未扑灭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森林火灾;

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5小时后未扑灭的;

5.火场面积较大、有继续蔓延趋势且危及重点林区或电力、通信等设施的;

6.火灾中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且尚未扑灭的;

7.发生在省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一)款所述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全省森林防火令,研究部署应急扑救工作。

(2)对重点地区或重大火灾扑救工作作出决策,扑火救灾的各项命令,视情指派专人前往重点地区或火场协助指挥扑救。

(3)对48小时后火势没有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指挥。

(4)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火灾扑救情况。

2.省防火办

了解各地火灾扑救动态,督促各地做好重点火灾扑救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防火办公室报告情况。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火情、灾情。

3.省气象局

分析预报森林火灾发生区域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天气和火险等级发展趋势,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参加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火灾扑救方案。

4.驻闽军警部队

根据重大火情、险情通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部队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投入灭火抢险工作,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通报准备和投入扑火力量及进展情况。

5.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的有关情况,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灭火抢险工作。督促当地电力、通信部门保障火场指挥的电力供应,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省林业厅

组织协调本系统直管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有林场、采育场等单位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组织森林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加强森林火灾案件侦破,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准备,随时参加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

7.省卫生厅

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等各项准备,组织指导当地医疗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治,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救治。

8.省民政厅

负责协调因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紧急转移的临时安置,及时下拔救灾物资,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Ⅰ级响应

1.24小时内全省发生10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2.24小时内某设区市发生40起以上森林火灾且大部分未扑灭的;

3.明火延烧时间累计达72小时后尚未扑灭且火势有进一步扩大危险的,或受害森林面积达3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4.火灾中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重伤且尚未扑灭的;

5.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20小时后未扑灭且有继续蔓延危险的;

6.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重点林区、林区城镇、居民点以及电力、通信等设施,已造成重大损失的;

7.受害森林面积特大,且有继续蔓延危险,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第(二)款的各项工作外,还应当做到:

1.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1)召开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

(2)对72小时火场还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地区支援扑救的,由指挥或副指挥率有关人员赴火场,建立省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进行规范化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2.省政府办公厅

(1)汇总各地扑火动态与灾情。

(2)向有关部门请求给予扑火力量、灭火物资器材、大型扑火设备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援。

3.省防火办

(1)迅速联系沟通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通报火情。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的意见。

(2)督查、反馈国家和省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

(3)实时掌握重、特大火场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火情发展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提出遭受森林火灾危及的林区居民地、电力、通信等设施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应急防御建议。

(5)向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省气象局

加强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到重点火场开展气象现场监测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省林业厅

组织动员本系统的干部职工积极投入森林火灾扑救。按照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派员参加前线扑火指挥部工作。

6.省级其它有关部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分工履行各自的职责,全力支援扑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组织动员当地林业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根据设区市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的申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省内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跨区扑火原则上以地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就近增援,也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

(六)信息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余的森林火灾及扑火动态等信息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授权设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森林火灾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七)应急结束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被有效控制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意见办理。其余火情在全部扑灭后,应急处置工作是否结束,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决定。

五、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查处重大以上火案,省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应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对火灾肇事者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做出处理,查处结果要及时报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灾后恢复

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林业部门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三)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事发地设区市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四)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省政府上报重、特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工作总结。

六、综合保障

(一)物资储备保障

省、市、县(区)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各自的行政区域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在重点林区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基数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以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二)应急资金保障

各级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的经费,按《福建省财政厅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三)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重点装备30-50人的骨干扑火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应对重、特大森林火情。各种扑火队伍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四)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各地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七、附则

(一)说明

1.《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是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省政府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及时修订报省政府批准。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3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以“四大转变”促学习,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

我们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领全局干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现了“四大转变”。

1.由“要我学习”变“我要学习”,增强了主动性。我们不仅把此次学习实践活动当做政治使命,更把它当做一种责任和习惯,召开了动员大会,科学铺排了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开展此项活动作为促进工作发展,提升个人素质的自觉诉求,完成从被动执行上级任务到主动谋划活动开展的转变,在保证上级规定动作质量的基础上,尊重干部各自学习意向,以评比奖励的方式鼓励搞好自选动作。

2.由“单一培训”变“结合培训”,增强了实效性。一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写出学习心得体会,全局集中学习了6天,中心组集中学习了2天。二是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学习方式。3月,组织部分干职工参观雷锋同志先进事展览会和宁乡县生态建设;4月21日至23日,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业务培训班,特邀湖南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莫小林副处长、张运明副处长、陈彪副处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曾思齐教授、吕勇教授等领导专家亲自授课。三是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将本次活动与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结合起来,将活动要求贯穿于每一项工作中,开展了一次为*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为林业发展“一人一建议”以及业务知识考试等活动,各位班子成员都自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由“闭门自省”变“开门评议”,增强了针对性。我们坚持“开门评议”,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邀请各单位及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并全程参与、监督和评价我们的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提的问题实、找的问题准,把评议讨论的过程变成既是我们林业干部自我教育的过程,又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4.由“分散管理”变“统一管理”,增强互动性。参照《*县科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学时学分制,实行统一管理。全局干部针对大家在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及个人总结中反映出的问题,每月举办一次互动交流会,达到相互启发,提升思路的效果。

二、以务实的态度谋发展,现代林业建设迈开新步伐

我们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抓手,促进现代林业建设,上半年业务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1.造林绿化取得新突破。通过全县上下的艰苦努力,优质高效完成造林7200亩。其中,油茶3000亩、国外松3000亩、杨树1000亩、水杉200亩。现已完成高乔大道南接线两厢绿化工程和白箬铺光明村77户庭院绿化设计。植树节期间,为迅速掀起春季造林,局党组先后三次召开全县植树造林动员大会,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30多万株,并邀请县五大家领导约80人,在高乔大道南接线斑马湖路段两旁义务植树。

2.资源保护开创新局面。一是严格保护管理林地林木。坚持以生态保护为中心,严格控制采伐审批,细化并公示林木采伐指标,商品材入村到户率为100%;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完成京珠高速复线、华电扫尾工程等7个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初审;严肃开展了全县范围内的活立木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检年审工作,查处13家违规单位,补征相关税费10多万元;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违法经营木材等行,目前,共查处各类案件47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收缴木材300多立方米,案件查处率为100%。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去年,团头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千龙湖湿地公园申报成功,目前正筹备资金,着手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三是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动态监测和进出口管理,实行每日测报,切实做好松材线虫和杨扇蛾等有害生物的预防预测。

3.森林防火搭建新平台。上半年,全县森林防火取得较好的成绩,共发生山火17起,其中一般火灾1起,过火面积为5.83公顷,无人员伤亡。一是加强了宣传教育。县政府《禁火令》5万份送达农户,并在*电视台信息频道和新闻频道滚动播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设置警示牌等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将宣传覆盖面延伸到全县的各个角落。二是加强了对野外火险的排查。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防火值勤的方式,层层落实野外火源管控责任,健全了野外火源管理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乡镇、村组组建了巡查队伍,运用地面巡护、野外稽查、设置关卡等多种措施,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野外火源巡控网络。三是实行森林防火“四级响应机制”。实行乡(镇)长、县林业局局长、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县长逐级负责的四级火灾响应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建立健全县界森林防火联防机制。与周边兄弟市县协商边界森林防火,建立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联防机制,在重点防火的县界上,开辟了高规格的防火隔离带和防火绿色通道。五是添置了一大批森林防火器材。县人民政府拨款10万元购置了一批森林防火器材发放到各乡镇,把防火器材武装到村组,在白箬铺镇光明村、大塘村等全县18个重点防火村开展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

三、以清廉的作风树形象,班子建设得到新加强

我们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理论武装。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目前已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8次,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不断丰富。二是坚持科学决策。在研究一些重大问题时,如重大财务开支、生态圈建设、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遇到不同意见,大家能求大同,存小异,一旦党组决定了的事情,全局上下都能不折不扣执行。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在办理林业许可证和处理涉林案件中,严格依法依规,不卖“人情账”,既充分保证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违法乱事的不法行为。四是坚持身体力行。各班子成员在保证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所承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到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以开展“创业富民”、“两帮两促在农村”等活动为契机,深入乡镇、村,掌握一手资料,解决具体问题。五是坚持清廉从政。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订了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错案追究、专项资金使用监管、重点工程监督办法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办事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将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并上报县廉政办,对大型采购,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如车辆保养维护、高乔大道绿化、征占用林地审批等都实行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4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年初以来,面对我市春防工作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加强森林火源管理研讨会议、春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春防期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等专题会议,对春防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密的部署。今天,我们再次召开春防推进工作会议,就是要对年初以来的春防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认真落实黄建盛副省长在省森林防火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认清当前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完善工作措施,对做好下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打赢春防战役,实现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目标。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春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年初以来,针对今春火险等级高、春防形势极其严峻的现实,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提早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春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概括来讲,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超前部署。进入春防期后,面对去年夏季严重干旱的形势和今年的巨大压力,市委常委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春防工作情况汇报,并下发了森林防火紧要期命令,转发了省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致全省城乡居民的公开信和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联合通告,对做好春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市委、市政府将森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党政领导、林业部门、森防指成员单位和一线森防工作人员的责任。3月31日,会龙书记又深入孙吴县进行调研,检查指导春防工作。进入防火期,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包片领导多次深入各县(市)区检查指导工作,督促落实森防措施。市森防指和市林业局派出工作组,多次进行巡回检查。各县(市)区也高度重视,特别是嫩江县和爱辉区针对防火压力较大的实际,嫩江县抽调300余名干部深入村屯抓防火,实行包保责任制;爱辉区加强对重点火险区村屯、林场的管理,保证每个村屯、林场各有1名机关干部和公安干警,随时进行监查和暗访。据不完全统计,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深入森防一线部署检查春防工作230余人次,各级签订防火责任状、防火保证书12万份。

二是严密措施,积极预防。在宣传教育方面,全市发放宣传单28万份,发放宣传光盘5000张,设立固定宣传牌2125块,在旅游景点及主要道路沿线插挂防火旗5万面,发送手机短信8万条。同时,市及各县(市)区电视台增大了防火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播出的力度和密度。特别是爱辉区采取的防火漫画进社区、文艺小分队进村屯、警示教育影片进基层、防火信息进手机、一封宣传信进家庭、森防知识进课堂“六进”宣传形式,受到省森防指好评,并在宣传网上推广。在火源管理方面,各县(市)区采取疏、导、堵相结合等方法,加强火源管理。进入期前,全市175个深山区林场和村屯全部开设了防火隔离带。进入期后,各地在重点部位、入山路口增设了30余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市森防指赴各县(市)区开展了专题调研,正在研究制定森林火灾扑救网格化应急预案。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三清三查”活动,消除火险隐患,依法严惩野外弄火行为。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还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毁林开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案件30余起。在队伍建设方面,进入期后,在市森防指的统一调度下,森警支队可参战的910名官兵立即进入临战状态;省森防指增调的390名森警,提前进驻嫩江、逊克和孙吴执行森防勤务;全市1000人的专业扑火队集中31个重点火险区驻防。同时,市及各县(市)区加大投入,筹措森防专项资金2467万元,做好了运输车辆、通讯设备和扑救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在机制转变方面,全市加大了森林托管力度,托管面积达到23万公顷。从有林地和速生丰产林整地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了森林防火专项基金,用于森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扑救费用。

三是妥善处置,及时扑救。面对今春的严峻形势,各地党政领导都亲自挂帅,在气候条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迅速调动兵力,坚持重兵投入,使多起极易演化成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火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4月20日爱辉区罕达气镇和嫩江县新民林场发生火情后,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救工作,有效控制了火场火势的蔓延,收到了重兵出击、快速扑救的效果,避免了一起重大火灾。

总体看,今年的春防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开局良好。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特别是前一阶段火警火险的发生,也充分暴露出这些问题。一是火源管理还存在漏洞。从前段工作看,各地在火源管理上,工作还不够细。比如,4月16日,我到爱辉区检查时,在呼公路31公里处,就发现了林源处仍有人点烧,有毁草开荒的嫌疑。二是个别森防检查站的工作不够细致。省森防指暗访组在前期督查中发现,孙吴辰清镇重要进山道口,没有设立检查站;逊克跃进、二连、道干、三间房、新立林场的防火检查站人员漏岗等,其他一些检查站对过往车辆只进行简单登记,有的检查站甚至不登记,不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更不检查入山人员随身携带的烟火,形同虚设。三是防火责任区还有死角死面。省森防指暗访组发现,在森防紧要期,逊克县新立林场包片驻点领导和林场场长均不到位,二连了望塔人员脱岗等问题。四是快速反应能力有待加强。检查中发现,个别林场扑火队还存在着紧急集合时限内,缺员近半数,到位人员着装不整齐、装备准备不到位等问题。五是火案查处不力。今年全市20起火警火情包括火灾,只查清2起,时至今日还没有抓到肇事者,起不到震慑的作用。六是火灾带来了一定损失。截止4月28日,全省发生火警火情47起,我市就占到了将近一半,而且,有3起过火面积较大,在一定范围内酿成了灾害。随着近期气温明显回升,大风天气增多,火险、火情频发和着大火的可能仍然存在,春防形势依然严峻。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二、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夺取今年春防工作的全面胜利

目前,“五·一”即将到来,已经进入了今年春防最关键、最紧要时期。从气候条件看,我市持续久旱的天气形势仍在加剧,据气象部门预测,近一个时期各地仍将维持干旱、少雨、大风等气候特点,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从林区社情看,“五·一”以后,进山采集山野菜和旅游人员将大量增加。同时,我市已进入备春耕生产的高峰期,生产作业人员将大量流入山区、林区,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防火任务更加艰巨。在这一特殊阶段,各县(市)区和各部门一定要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和临战状态,对当前森林防火总体形势的严峻性不能有丝毫忽视,对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不能有丝毫麻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不能有丝毫低估,做好应对火警火情频发的准备,做好应对打大火的准备,做好应对防火时间长的准备,坚决打好春夏之交的森防攻坚战,确保夺取今年春防工作的全面胜利。针对目前我市在春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地要高度警惕,强化措施,突出抓好以下六个关键环节。

一要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在这方面,今年一定要加大力度,下狠茬子,抓几个典型,严肃处理。要再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现在开始到解除期,各级党政领导、林业局、防火办和森防指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外出,有极特殊情况要逐级请假。一旦发生火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深入火场一线,靠前指挥,组织扑救。会后,纪检、监察、森防指、林业、公安等部门要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森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整改,确保森林防火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总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决定》要求,坚决把责任落实落靠,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态势。今天上午,黄建盛副省长和我通了电话,要求我们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和客观现实,强调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坚决避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省长的指示要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开会前,会龙书记也对我反复强调,在“五·一”后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务必靠前指挥,加强防控,务必打赢春防攻坚战。要再落实托管人员责任。要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森林防火及其它管护义务,否则不仅要扣除托管费,还要追究责任。要总结爱辉区的经验,对托管实行“七个一”,即统一制定托管合同,统一配戴防火袖标,配备一部灭火机,绘制一份托管地形图,建立一块标识牌,建立一份托管档案、落实一个监管责任人。今年全市要确保完成50万公顷的托管任务,通过两年的努力达到全覆盖。我多次强调,要通过建立托管机制,尽快转变“十人放火一人防”的局面,做到“一人放火十人防”,要按照这个方向去努力。要再落实林区群众责任。要通过广泛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一旦发生火灾,不但国家森林资源遭受损失,也会给自己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和“四个一律”等规定,尤其在防火紧要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努力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火情。对违法违规用火者要依法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要再落实护林员责任。我市有3900名护林员,是监测火情、预防火灾的重要力量。严查防火隐患、及时报告情况、保护森林资源是护林员的第一任务、第一职责,决不能有脱岗、漏岗行为。护林员必须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上岗,巡查到位,遇有火警火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各级林业部门和防火办要不定时地抽查护林员到岗情况,对脱岗、漏岗、检查不认真、巡护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严肃处理,该重罚的重罚,该开除的开除。总之,各县(市)区一定要全方位地落实监管责任,所管区域不论面积多大,都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健全机制,使他们切实负起责任,每个部位都要做到全覆盖,不能有死角死面。一旦发生火灾,不但要追究火犯的责任,也要追究管片责任人的责任。

二要坚决打击毁林毁草开垦行为。我市是非法侵占林地、毁林毁草开垦的多发区、重灾区。去年,国家林业局对我市部分县(区)的毁林开垦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实践证明,发生在我市的火警火灾,绝大部分都是人为因素引发的;在人为引发的火情中,有很大一部分的起火原因是毁林毁草开垦、烧林缘、烧地格子,也包括作业点和地营子用火。这是的突出问题,而且这种情况还在蔓延,必须严格管理。如果这种非法毁林毁草开垦行为得不到遏制,就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火情频发的势头。今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坚决制止毁林开垦行为的通知》,我市也结合实际下发了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全市毁林开垦的清查工作,按时上报。对该通知下发后再出现毁林开垦行为的,要公开查处,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参与毁林开垦的,更要坚决处理,今年要下决心抓几个典型。对爱辉区4月16日发现的在草塘沟点火开地的责任人,必须严查严处。林业和地方公安部门要加强配合,巡回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好打击毁林毁草开垦、乱侵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林农交错地带点烧林木植被、开荒扩种、侵占林地的行为,见一起查一起,见一个抓一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快抓快诉,重罚重判,宁左勿右,尽快扭转被动局面。

三要抓紧完善扑火预案。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要修订完善科学严谨、具体可行的扑救预案,特别是要抓紧研究制定网格化防扑火工作方案,形成一整套清晰完备的火灾扑救应急处置规程。要把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周全,做到科学严密,在预案中明确扑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兵力投入、通信保障、后勤保障、人员转移等各项工作内容,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真正明白自身职责,通晓工作流程。一旦发生火灾,要根据网格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扑救预案规定的流程,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设立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专家咨询组和现场督导组,迅速启动扑救工作,合理部署兵力,确保各级迅速响应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支持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妥善处置火情。同时,加强预案演练,增强科学性和实用性,确保全面落实扑火组织指挥、兵力使用、装备配置、通信联络和综合保障等工作。每个县(市)区都要制定预案,特别是重点防火区扑火预案,一旦发生火灾,前指设在什么地方,调动哪里的兵力最近,成立几个组,谁当哪个组的组长,分别驻在什么地方,怎么样联络,等等,都要有明确规定。同时,要制定村屯撤离预案,因为我市不同于大兴安岭和伊春,林农交错,山火直接威胁村屯,因此,林区的村屯,一定要有防火撤离预案。比如,一旦发生火灾,根据风向往哪里撤离,一个村分为几个大组、几个小组,组长是谁,每个组包括哪些户,撤离时用谁家的车,等等,都要在预案中明确。要把撤离预案张贴在村委会和群众家中,一方面可以让群众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也能起到防火宣传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从今年春防的工作情况看,个别县(市)区火灾预警监测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了望塔(台)漏岗、火警火情报告不及时等等。必须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综合利用塔(台)了望、地面巡护、卫星监测和飞机航护等手段,实现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监测,确保及时发现火警火情。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分级响应措施,所有塔(台)了望人员、空中和地面巡护人员、通讯保障人员必须保证坚守岗位。要加强了望人员的管理,配备必要的工作和生活设施,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全天观察,定期汇报情况,绝不允许出现漏报、瞒报事件。要加强“五·一”后高温、大风天的了望密度和频率,及时报告。在林区,5、6级的风速,火头会达到每秒钟10到15米,如果晚两个小时报告,本来几个人可以扑灭的火灾,可能就需要大量的人力扑救,甚至会酿成更大的灾害。遇到高火险天气,要加大地面及空中巡护的范围和密度,不留一处死角盲区,尽一切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火警火情,为扑救处置争得时间。

五要全面做好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事实证明,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是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重要措施。这方面的具体要求是,无火要当有火去做准备,小火要当大火去打,处置火情必须做到重兵扑救,努力提高首次扑救成功率。无火时,要提早做好处置火灾准备,森警、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要搞好战前训练,做好扑火机具、装备、车辆、通信设备和其它扑火物资的检修、补充工作,落实好扑火战备制度。一旦发生火险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兵力,要按照“小火当作大火打和重兵投入”的原则,优先使用森警和专业扑火队等优势兵力,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确保首次扑救成功,做到有火不成灾。

第5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为了做好近期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做好近期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工作

1、加强县城的管理工作

增强管理站建设,从严格查处到毁林滥占林地随意挖沙、采石、取土、割草、捡柴行为,与国土、水务等部门配合,加强防洪渠的流量监测,确保通畅泄洪,清除因防洪渠道泄洪不通畅而引发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保护好全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森林防火工作

我县森林高火险期还未结束,当前虽已经入汛,但受极端的气候,高温持续的气候、森林旅游进入旺季,进入森林风景区旅游人员增多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主体存有麻痹和侥幸的心理,需要警钟长鸣,尚待进一步加强防范工作。具体整改措施:拓展渠道加强宣传,督促县城管护站、百草坡保护区、各乡镇的重点林区巡山员加强在责任区宣传和巡查护林、做到死守看严,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提高我县森林防火综合整治能力,力争实现我县连续十年无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3、地质防灾工作

抓好地质防灾“生命工程”。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防御的“一表两卡”台帐完善工作。二是进行地质防灾的科普宣传,教会干部职工:“识灾、避灾、抗灾、救灾知识”,遇到地质灾害的发生能抗灾自救,保生命、减少灾害的损失。

4、整治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

为推进县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的建设进度,严防发生安全事故。我们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工棚进行进行地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县城防护二期工程排水过棚户区施工区侧,漏洪不畅可能影响棚户区建在工程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队及时进行了涵管预埋作业,保证漏洪道畅通,确保棚户区建在工程的安全。

5、局机关的消防安全工作

为切实做好局机关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安全事故的发生,局办公室负责对机关消防安全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对局办公楼和职工住宿区路灯电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老化电路进行更新;二是对局办公楼消防设施检修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三是对职工住宿区脏乱及其它消防安全隐患现象进行检查,加强门卫工作,进行机关车辆停放的整顿工作,保证住宿区清洁整齐有序;四是对办公室电源插座安装进行规范、避免用火和用电无违章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6、加强对口联系乡的地质防灾工作

对口帮扶的联系乡的地质防隐患点多,为推进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的开展,我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乡督促检查和帮助指导山洪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对乡的防灾避险方案、措施和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排除地质灾害隐患,保证险情发生时,受灾害隐患威胁群众能及时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第6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组织例会。

乡人大主席团依照县人大的工作要求,年首例会是人大主席团一年来的工作核心。3月25日。胜利召开了乡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会上,听取了人大、政府、财政工作演讲,并做到演讲代表人手一份,及时兑现了误工补贴。会上,代表们积极主动为事业的发展谏言献策,共提出建议、议案7件。经审查,关于加强乡林木管理的议案》被列为本次会议议案,其它均转为建议案。根据会议有关顺序,鲁碧波同志以49票赞成票,全票当选乡政府副乡长。

二、开展代表联组活动。

为了加强代表责任,今年上半年。推动全乡中心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2011年3月12日,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全乡人大代表开展了代表联组活动。活动前,乡人大主席团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活动中,代表踊跃发言,畅谈今年的工作规划,反映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学习《公路法》和植树实用技术,并组织代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代表通过述职交流、领导点评、示范带动,严格按县人大的工作顺序和工作要求,注重一个环节,丰富活动形式,提高代表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代表履职主动性、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为民代言工作热情。

三、组织站所评议。

5月24日,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和人大代表测评意见。乡人大主席团组织26名人大代表,对乡林业站进行工作评议。评议活动发动代表开展事前调查,全面掌握情况,活动气氛热烈,各抒己见。代表从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树木砍伐、规范林地流转、加强森林防火、加强护林员管理、加强各类树木维护、加强林业规划、指导退耕还林、加大执法力度等十多方面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林业站工作进行测评,会上分管负责人王忠华和林业站长田开金分别进行了情况说明,并进行表态发言,会后乡人大主席团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送达了意见交办函》督促林业站进行认真整改,并要求书面回复。

四、宣传报道。

加大对乡人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宣传报道上。力求做到客观真实,按要求上报资料,及时更新网页,完善乡镇人大工作网站。上半年,共上报县人大信息6条,常德日报3篇,不只按《乡人大主席团2011年工作要点》完成了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还将人大活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宣传报道,特别是结合全乡的工作重点,综合报道了全乡的建设情况,得到群众和领导的肯定。

五、督办议案。

主席团共列议案1件,年首例会上。建议案6件。为了确保各项议案、建议落到实处,主动向乡党委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对7件议案、建议案责任落实到人,限期整改,确保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关于加强乡林木管理的议案》为确保议案落实,责任人刘国平、王忠华在全乡15个村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针对目前全乡林木毁坏严重、盗卖现象屡禁不止的现状,决定重拳反击,务求实效。政府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了维护森林资源的宣传力度,下半年和林业局紧密配合,开展县、乡、村整体联动,重点打击、盗伐森林资源的职业人,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进行依法治乡,对森林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整治,留住青进行建房规划,山绿水。关于加强街道建设的建议案》责任人余志勇、鲁碧波同志多次与县国土局、建设局联系。严格用地审批,乡政府主要领导多次给省、市、县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他重视与支持,目前县公路局正在进行规划设计,街道建设有望下半年启动,街道管理正在进一步规范,逐步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方向迈进。

六、接处。

第7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关键词:植树造林 技术手段 森林 管护 措施

中图分类号:S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2(c)-0176-02

当今社会是经济飞速发展的社会,社会的发展让人们的物质生活有了极大地提升,但是在提升人们物质生活的同时,对人类所生存的生态环境却进行了基于毁灭性的破坏,这其中洪涝灾害、沙尘暴等生态问题都裸地摆在了人们的面前,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森林面积的大范围减少,而植树造林工作一直是喊得响亮,做得消极,如果说任由这一趋势发展下去,人类今后的生存将会是最大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不断提升我国森林绿化的覆盖率,进而有效促进我国林业产业的发展。而在这一发展中,植树造林就是目前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

1 植树造林技术方法分析

1.1 播种造林法

这也是目前最直接的造林方法,这一方法对土地的要求相对来说比较高一些,要求土地的含水量充足并且外部环境也非常好,最重要的是要求当地的平均年自然灾害要轻,最好是选择在地广人稀的地区,在进行实际播种之前,还要对种子进行消毒,在播种之后还要时刻防范鸟兽等动物的侵袭。

1.2 幼苗栽种法

这种种植方法是直接采用根系完好的新幼苗来培育造林,这种种植方法对当地种植环境的要求并不是很高,由于本身的幼苗就是一株完好的树苗,自身的生命力适应能力也是非常强的,新幼苗栽种法与其他造林方法相比,其成活率非常高,稳定性也很强,抵抗病虫害侵袭的能力也非常强,但是由于植树造林这一方法受树种和造林地理条件的限制,使得幼苗栽种法的运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1.3 分生造林法

分生造林主要是将已经选好的树木枝干和根作为树苗,这种方法的特点相对比较明显,这一方法的造林成本很低,而且简单容易操作,成活率高,但是由于分生造林法对造林地区的要求比较高,需要充足的水分才能够保证林木根苗的生长。因此只有在这种优质的土质中生长的幼苗才能够得到真正的成长,但是这种方法进行的时节只有在春季和秋季两个季节进行。

2 森林资源管护

2.1 加大林业立法力度

森林资源管护在机制的整体创建方面可以从加强林区的管理入手,我国各个林业地区都有林业管理部门,我们要不断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让人们能够在实际的生产生活中学习到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我们的各级管理部门还要及时进行调整,不断提高天然林的保护投资标准,提高林区管护人员的待遇,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而作为我们的林业领导部门,思想要走在前头,做好带头人、领路人,与林业工作人员一起保护森林资源。

2.2 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核心是保护现阶段现有的资源不受到破坏,要将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当作是一件大事来做,所以,我们的研究人员还要不断地健全森林管护机构,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各级领导部门还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对林业经常会出现的病虫害采取科学的措施进行解决,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尤其是加强林业地区薄弱环节的管理。

2.3 打击破坏行为

在执法管理当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法制机制,建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网络系统,用这一系统来规范执法行为。其次,大力开展打击犯罪活动,以开展这一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据法律来整治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行为,从而营造森林资源保护的高压姿态,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天然林森林生态安全。针对林业涉林犯罪回升的状态,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加大森林防火调研活动,做到全民参与森林防火。另外,我们的工作人员还要加强天然林的保护工作,对一些重点标识的名树进行实时保护,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严厉打击涉嫌林业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这也是为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2.4 多方防护、预防森林火灾

我们要在认真贯彻森林法的基础上,创建天然林管护的执法监测队伍,除此之外还要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森林火灾的破坏性强、速度也非常快,而且还带有突发性的特点,为了做好植树造林工作,防止火灾的发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

首先,要充分明确火灾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制度,这也是目前对于植树造林最为有效最为直接的制度,这一制度所体现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其次,加强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力度,让人人都能够懂法,依法维护森林资源,并时刻监督森林管护。

第三,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创建一支科学合理的森林防火队伍,这样就可以在遇到险情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能够大体知晓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及时用专业和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每一次火灾隐患。

2.5 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

森林管护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能够有效规范森林管护人员以及森林管护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并能够对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抽查,这样做也是为了保证森林管护制度和森林管护要求真正落实到实处。

3 结语

森林资源作为可再生能源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森林资源这种可再生资源的生长周期较长,再加上我国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严重,使得当前的森林资源遭受到了非常大的资源危机,如果不想让森林可再生资源变成不可再生资源,我们的林业工作人员就要不断提升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让全社会都能够积极参与到森林资源的保护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森林资源中生态保护、经济效益等各方面都能够得到平衡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祝雄.关于我国森林资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A].加入WTO和中国科技与可持续发展――挑战与机遇、责任和对策(下册)[C].2002.

[2] 孙志兴.中国西部森林资源的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A].加入WTO和中国科技与可持续发展――挑战与机遇、责任和对策(下册)[C].2002.

[3] 第18章中国可持续发展中森林资源合理配置的有关问题分析与建议[A].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森林问题卷[C].2002.

[4] 雷蕾,宋山梅.基于森林资源看贵州特色产业的发展[A].贵州省高效生态(有机)特色农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1.

[5] 李忠魁,张敏,赵建新.森林资源价值的动态评估[A].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9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三卷)[C].2009.

第8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局、各股室、基层站所和下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报告对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依法行政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促进全市“两个环境”有效改善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以“良法善治、公正诚信”为主题,认真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在林区干部群众中开展“公生明、廉生威”的法治文化教育、《森林法》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教育,促进林区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法制机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同时,要紧紧围绕科学重建工作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努力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二、坚持学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深化中层干部学法活动。林业局中层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好自学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建立健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森林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执法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要把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工作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依法推进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林区法治示范点”等评比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第9篇: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范文

一、加强造林绿化,两岸又添新绿

1、造林工作取得新突破。今年1-6月,我县以狠抓营造林质量为中心,深入基层,在造林黄金季节,坚守造林一线,全面完成了重点工程造林任务6350亩。其中:重点工程退耕还林荒山造林1000亩;血防林工程造林1350亩;无节良材建设500亩;省级油茶基地建设500亩;市级油茶规模造林3000亩。完成油茶、毛竹低改1180亩。

2、生态建设理念深入人心。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及各部门对绿化国土、美化家园、建设一流生态环境,推动城乡绿化建设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我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作了专门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生态建设理念深入人心且付诸行动。县委书记黄佳惠等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单位部分党员青年志愿者来到两型社会示范区的核心区白箬铺镇齐天庙村开展义务植树及“县党员青年志愿者.先锋林”揭碑仪式活动;经开区在生态园区再添新绿;企业人士赴格塘植树,播种绿色心愿;茶亭镇机关干部义务栽种油茶2000多株;县城管局在高塘岭镇街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县妇联联合团县委、县总工会、林业局、新康乡政府以及县直机关部分“巾帼植绿志愿者”、和谐家庭代表共150余人在新康乡新康社区举行“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栽种各类乔灌木近10000株。全县春季共完成义务劳动工日38万个,植树56万株。

3、首倡城乡绿化一体化运动

3月11日,县到县林业局调研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工作,听取了林业局城乡绿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拉开了我县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的序幕。全县上下要以植树节为契机,按照“广栽树,多种花,不露黄”的理念,深入开展以“打造绿色、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全民绿化运动。积极构建生态区、生态轴和生态网相结合,城区、城镇、村庄“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乔木、灌木、草地“三头并举”,生态林、产业林、景观林“三林共建”的总体框架。目前,每一个乡镇都建有两个示范村,每个村有50户以上的绿化示范户,绿化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二、加强林政管理,资源保护再立新功

1、林木采伐管理进一步严格

在《通讯》和《电子政务网》上推行阳光行动。将木材生产计划入村到户纳入县、乡、村各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全县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进行了全面的督查。省林业厅和人民日报记者对我县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进行了专题采访,并在4月19日人民日报上进行了报道。上半年采伐509立方米,未突破指标。

2、征占用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征占用林地项目申请16宗,征占用林地总面积112.3548公顷,初审率为100%。以全省林地管理年为契机,对年元月以来我县所发生的征占林地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如实填报林地地类和信息采集表,严把资料审核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从项目申请、受理到省厅审核全程一条龙服务,特事特办,为用地单位争取宝贵的时间。加强临时用地期满恢复林业生产等事后监管工作。

3、木竹经营加工进一步规范

大力宣传学习《省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对木竹经营加工户逐户上门进行宣传和培训,在县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认真开展木竹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加工和收购无证木材行为。清理整顿违法采挖、经营野生香樟的活立木市场,对全县20多家经营活立木单位或个人发送《林业行政执法告知通知书》,召集全县经营野生香樟业主座谈并进行警示教育。资源林政、森林公安和野保联合采取行动,逐户上门检查,没收野生香樟375余株。依法打击乱砍滥伐、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6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直诉1人。

4、生态公益林管理进一步完善

严格按照《省公益林区划界定操作手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全县公益林调整区划界定工作。全县调出重点公益林8200亩,补进省级公益林3000亩。做好公益林调整区划界定的数据库管理工作,完善补充省级公益林管护合同。对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足额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

5、森保野保工作有条不紊

按照省市要求,重点开展了松类蛀梢害虫的调查和防治,组织农户采用氯胺磷进行喷雾以及剪除病虫枝集中焚烧。对全县0.5亩以上的苗木花卉基地和电信、邮政、联通、广播电视等使用电缆盘的部门进行了检疫。和各乡镇林业站共同开展了枯死松树的春季调查,共调查松类林分12万亩,组织农户对枯死松树进行了伐除清理。对木本粮油、药材、笋干和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了原材料采购和成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开展了一年一度的“爱鸟周”宣传活动。对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团头湖湿地保护区进行了项目申报。规范了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管理。坚持了监测信息日报制度。和卫生防疫部门一道,开展了以候鸟栖息地及河滩钉螺的野外调查,共同分析了今年我县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发生趋势,为防控人畜共患疾病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6、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目前已完成主体改革任务现场核实率达90%,林权证发证率85%,调纠率86%,主体改革力争在7月底全面完成,8月份接受省市检查验收。配套改革也在积极推进,成立了县山林权属管理办公室;完成了林业站体制改革;还按照林改配套政策办理了1宗资源流转行政审批和1宗《林权证》抵押货款审批手续,正着手林业融投资、林权交易、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

7、森林防火高筑“防火墙”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发生山火12起,受害森林面积3.18公顷,过火率为0.11‰,无火烧联营,无重大火灾,无人员伤亡。加强宣传。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野外森林禁火的通告》20000份,采取签收方式分发到农户,并在电视台新闻频道和信息频道滚动播出,清明期间安排专人在进山路口向游人及扫墓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单;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到各自分片包干的乡镇及重点地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在全县通报。为全县二十个特殊重点林区村配备了一批防火设备。开展了森林防火示范村建设。组建了一支由50人组成的专业队伍分别驻守在我县重点林区桥驿镇和白箬铺镇,并进行了专业培训,实战演练,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认真开展代号为“火案二号”侦破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山火案件的肇事者,教育了广大群众。

8、科技推广进村入户

响应国家林业局“‘百县千村’林业科技示范行动”的号召,我局开展了林业科技入户示范行动。在桥驿镇、茶亭镇栽植板栗12000株,优质梨20亩,并着力指导河东油茶栽植。做好了测土配方、楠竹低改、沉水樟引进等科技推广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管理教育,队伍建设谱写新篇

加强干部职工培训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相关的理论文章;特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家教授授课;组织局资源林政科、森林公安局和森保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共12人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释义》培训班。组织部分干职工参观湿地及生态建设。

加强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表彰优秀党员活动。特邀县纪委领导授课,对干部职工进行了警示教育。对林业站财务、票证管理进行了检查。坚持依法行政,无“三乱”行为。

加强机关管理,积极维护稳定

开展了爱国卫生运动,机关更加整洁有序,有效地预防了疾病的发生。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有关指示精神,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度规划。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干职工及亲属无人修炼“”、无人赴京省市县上访和聚众闹事等。认真开展“安全年”活动,对机关和林区的安全状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了生产生活安全。

加强接待和处理工作

由于招商引资力度大,征占用林地、林地权属纠纷及来信来访增多,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全年共处理林权纠纷、来信来访25件(含林业站),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优化了投资环境。

加强信息报送和林业宣传

在《中国林业》、《林业》等报刊杂志和林业信息网上发表多篇文章。县电视台对我县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了多次正面报道。积极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完成《林业》200份、《中国绿色时报》20份的征订任务。政工人事、计生、档案、关协等工作都上了新台阶。

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实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制作政务公开栏,每季度制作财务公开栏,悬挂(张贴)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并及时将公开情况上报县廉政建设办和主管部门,在县政务公开中心设立了专门的办事窗口,派出了得力的干部,增强了政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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