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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的损失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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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的损失

第1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我县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几十起,损失森林面积100公顷左右,烧毁林木1000余立方米,幼树近万株。使全县林农的生命和财产遭受严重的损失,桃源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从全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从森林火灾引起直接原因看,具有人为性。全县所发生的森林火灾都是因为人们的不当用火行为造成的;

二是从森林火灾发生时期看,具有季节性。全县森林火灾发生主要集中在“春节”、“清明”两节上,我县在“春节”、“清明”两节发生的森林火灾占全年森林火灾的50%以上;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旱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旱20天以上,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县森林火灾是南路少,北路多;西路少,中路多;林区少,丘陵多。特别是桃源的三大重镇(漳江镇、漆河镇、陬市镇)森林火灾发生的数量最多,面积最大,损失也最大。

根据我县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认为要加强以下四个“力度”:

一、加强各级政府的责任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制定好本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规划、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搞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考核、抓好森林火灾的扑救,等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象重视防洪抢险一样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要象抓计划生育一样抓森林防火工作,要象追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样追究森林火灾的行政长官的责任。要建立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在全县各级政府中真正形成一种不抓森林防火工作不行,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更不行的共识。要使我们的政府官员感到森林火灾不只烧掉了老百姓的林子,也会烧掉政府官员的“帽子”的紧迫感。

二、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

我县近几年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强对群众的森林防火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广大人民群众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体。

一是在宣传力度上,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

二是在宣传群体上,既要注重抓好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更要重视抓好未成年人的学校教育;

第2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1、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

2、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它林地起火)、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和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

3、森林火灾不仅能烧死许多树本,降低林分密度,破坏森林结构;同时还引起树种演替,向低价值的树种、灌丛、杂草更替,降低森林利用价值。由于森林烧毁,造成林地裸露,失去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将引起水涝、干旱、山洪、泥石流、滑坡、风沙等其他自然灾害发生。被火烧伤的林木,生长衰退,为森林病虫害的大量衍生提供了有利环境,加速了林木的死亡。森林火灾后,促使森林环境发生急剧变化,使天气、水域和土壤等森林生态受到干扰,失去平衡,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才能得到恢复。森林火灾能烧毁林区各种生产设施和建筑物,威胁森林附近的村镇,危及林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森林火灾能烧死并驱走珍贵的禽兽。森林火灾发生时还会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空气环境。此外,扑救森林火灾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工农业生产。有时还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社会的安定。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关键词:森林防火;知识;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X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05-01-01

一、森林火灾的概念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森林气候都称为森林火灾。

二、森林火灾的分类

根据森林火灾燃烧部位、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将森林火灾分为地表火、树冠火和地下火三大类。

(一)地表火:最常见的一种林火,指火从地表面地被物以及近地面根系、幼树、树干下皮层开始燃烧,并沿地表面蔓延的火灾。

(二)树冠火:是指地表火遇到强风或遇到针叶幼树群、枯立木或低垂树枝,烧至树冠,并沿树冠顺风扩展。

(三)地下火:地下火一般容易发生在干旱季节的针叶林内,火在林内根系、土壤表层有机质及泥炭层燃烧,蔓延速度慢,温度高,持续时间长,破坏力极强,经过地下火的乔木、灌木的根部烧坏,大量树木枯倒。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原则是“打早、打小、打了”。打早是指及时扑火;打小是指扑打刚刚发生的为;打了是指扑火的彻底性。既要扑打明火,又要清理暗火,消灭一切余火。

四、扑火安全的十二核心要素

(一)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

(二)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

(三)遵守火场纪律,服从统一指挥和高调度,严禁单独行动。

(四)时刻保持畅通的通讯联系。

(五)扑火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装备,如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

(六)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尤其要注意午后扑救森林火灾伤亡事故高发生时段的天气情况。

(七)密切注意观察火场可燃物种类及易燃程度,避免进入易燃区。

(八)注意火场地形条件,扑火队员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状山谷、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到地段直接扑打火头。

(九)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以防不测。

(十)一旦陷入危险环境,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设法进行自救。

(十一)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

(十二)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五、火灾肇事者将受到的处罚

在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罚款,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对单位主管领导要追究行政责任。

六、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森林火灾的行政措施。1、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效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乡村以及村民小组都应建立相应机构,并制定防火措施和责任制。3、以法治火。以国家《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对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任者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二)预防森林火灾的技术措施。火险预报。在防火期内,对森林火险情况进行预测预报是森林防火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森林防火,设施在林区应有各种防火设施,防火线,防火林道,防火林带,眺望台等,这些设施是防止森林火灾的最有效办法。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与善后工作。1、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发生森林火灾,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扑火是极其艰巨而复杂的战斗,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领导一定+要亲临现场组织扑救,火灾比较大的,应组织临时扑火指挥部。2、扑救森林火灾的善后工作。森林火灾扑救后,立即对受灾林区进行损失调查和统计工作。火灾面积调查。调查人员要深入现场,测绘火场图,然后求算面积。林木损失调查。采用标准地方法调查,在标准地内,应分别对烧死,烧伤和未烧伤的林木进行每森调查,确定其损失。

(四)森林防火的防范对策

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进一步确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分工负责体系,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片林地。二是实行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森林火情,坚决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同时按责任大小,扣罚当事人相应的工资,以有效促进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搞好森林防火,基础是群众,重点在社区。为此,柳花泊街道办事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清楚明了的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大力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态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提升防火硬件水平。

组织各社区对防火通道、公墓周边的杂草进行彻底清除,对防火道路,进行全面整平和修复,确保防火通道互联互通。

四是加强防范,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一是完善了应急扑火预案。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从人员到设备,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扑火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符合实际,能用得上;同时,加强森林防火预警体系建设,搞好森林火险等级的预测预报,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警信息。二是在防火期内实行全勤上岗,轮流就餐,充分发挥护林员高山了望和地面巡逻的作用,对林区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监测,确保及时发现火情。

结束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作为危害森林资源的灾害中重要的因素,对森林的破坏是最为严重的。因而,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受到各级领导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 陈润饮.浅谈山区森林防火的原因分析及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0(27):250.

[2] 马英.浅析黄家寨森林防火中的难点和防范措施[J].青海农林科技,2010(2):84-85,92.

[3] 张运生,张思玉.广西百色森林防火对策研究[J].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0,12(2):10-12.

[4] 王春华.国外森林防火经验谈[J].林业劳动安全,2010,23(2):46-48.

第4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关键词: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森林防火;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6文献标识码:A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等,具有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特点。融安县位于广西北部,地处N24°46′~25°34′,E109°13′~109°47′,总人口31.84万人。全县土地总面积290487.0hm2,林业用面积228085.9hm2,其中森林面积230299.2hm2,占林业用地面积78.43%,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6.39%。全县以林业为重点工程,营林成效显著。融安县已经把林下经济基地的建设列入计划中,这是融安县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也对有效遏制我县森林火灾的发生率,降低森林火灾损失,有效保护自然资源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1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对森林防火的促进作用

1.1 发展林下经济可提升林农对林地、森林的管护的积极性,从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长期以来,融安县林业都是以林木生产为主的单一的森林经营模式,10a树木是林木生产的基本特征,林木生产周期相对漫长,林农投入造林后很长一段时期才能获得经济效益,而在这一段时期内又不得不去另谋生路,从而造成了林农对林地、森林管护粗放。林下经济具有投入少、见效快、易操作、潜力大的特点,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可使林农短时间内获得经济收益,从而使林农对森林管护的积极性得到了提升,加强了对森林火灾的防范,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就会不断提高。

1.2 发展林下经济可减少林下可燃物的载量,从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森林火灾损失1.2.1 发展林下经济无论是进行林下养殖还是林下种植,都得适当地清理或利用林下的枯枝、枯草,把其环境改变为有利于各种模式发展的环境,就连不用人工清理杂草的林禽模式,经过大量的家禽日复一日地踩踏和趴开表土找虫子吃,无意间就会把林下大量的细小枯枝、枯草等可燃物埋于表土下,从而加快了细小可燃物的分解。

1.2.2 在林下经济的发展,并不用通过采伐木材就可获取利益,林农进入林区砍材伐木的活动就会日趋减少,林区内砍材伐木剩下的枯枝落叶就减少,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林下可燃物的积累,从而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森林火灾的强度及其蔓延速度,为森林火灾的扑救赢得时间,降低林木受害程度和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1.3 发展林下经济可减少当地农村劳力的流失,有助于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建设,逐步壮大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是距离火场最近,可第一时间到达火场实施扑救的队伍,建立村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是坚持扑救森林火灾“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举措。作为一个林区县,农民是靠山吃山,靠林吃林,如果继续采取的是单一的森林经营模式,林农投入造林后很长一段时期才能获得经济效益,促使大部分青壮年选择外出务工来增加家庭收入,造成农村青壮劳力严重流失,从而严重影响了村屯产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群众投入少,收益快,短时间内可获得丰厚的收益,可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和家庭开支,谁还愿意背井离乡地外出务工,从而减少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的流失,为村屯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奠定了人力基础,推进了村屯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逐步壮大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1.4 发展林下经济有助于对森林火灾的群防群治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森林防火工作单靠林业一个单位是做不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必须靠当地各单位、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通力合作与支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可使林农增收,实现林农的林地、森林经济效益最大化,直接关系到林农自身的经济利益,可促使林农转变观念,自觉地参与到森林火灾防治工作中,实现对森林火灾群防群治。

1.5 发展林下经济有助于加强林区火源管理

发展林下经济,林农可在林下产业中获得丰厚的经济效益,森林火灾将会使他们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促使林农进行生产活动时减少野外用火行为和避免乱用火,进行必要的生产性用火时也会严格遵守森林防火部门的规定规范用火。同时,也会自觉督促他人安全用火,避免引发森林火灾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害。

2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负面影响

随着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林农进入林区生产作业频率加大,人员增多,在林区内进行生产、生活用火活动也会相应增加,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森林火灾的火源条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火灾,将林下产业付之一炬,同时也增加了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

3 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工作,为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力强,杀伤力大的灾害,对森林和林下经济有着毁灭性的打击,森林防火也成为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安全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构筑起了严密的防控体系,紧紧抓住“预防”这一根本环节,扎实有效落实以下几点森林防火措施,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使森林防火在发展林下经济中发挥服务作用。

第5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规范和强化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促进全县形成组织指挥统一、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广泛参与,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体制,为建设新*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2基本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落实各项责任制的原则;

1.2.2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快速反应的原则;

1.2.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对人民生命财产危害的原则;

1.2.4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5预案启动条件

重要火情报告县政府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密切注视火情动态变化,如果火场3小时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威胁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重要设施安全;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并有继续发展趋势;乡级政府、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缓助或向县政府提出请求时,按照有关程序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成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全县应对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预防管理和组织扑救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系统保障和组织森林火灾扑救职能。主要职责是:执行指挥部决定;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组织森林火灾预防规划和扑救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建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应急信息综合保障体系;组织建立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督促检查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督促检查森林防火科研、宣传、教育、火源管理、责任制落实、扑救等工作。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地方政府尽快扑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支持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救工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法院、县检察院

对火灾肇事者和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责任事故的行政领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县公安局

负责协调消防、通讯、治安等部门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协助森林公安机关侦破火案等工作,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3)县经委、县发改委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病需要紧急调拨医疗器械、药品时,根据规定积极落实调拨工作。协助制定灾后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助做好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4)县财政局

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需紧急物资购置和资金时,应全力负责解决。

(5)县民政局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及时转移时,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相关工作。

(6)县交通局

负责保障火灾发生地区道路畅通,并及时协助快速运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

(7)县卫生局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且火灾发生地的医疗部门无法满足求助需要时,负责协调卫生系统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应派出救护车和医疗人员到火场待命。

(8)县消防大队

负责组织和协调消防队伍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做好火场附近居民区、工矿企业及军事设施的防范工作;进入119的森林火警电话,应及时将火情信息传递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电话:5822639、12119。

(9)县气象局

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在防火期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制作工作。

(10)县武警支队

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武警突击队训练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动武警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配合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维持火灾现场治安秩序。

(11)县网通公司

负责火场应急通信保障和与扑火相关的其他信息传递保障工作。

(12)县农经委、县畜牧局

协调基层农业和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共同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房屋设施和牧牲畜的安全。

(13)县城建局

做好太阳山等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组织扑火力量,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下扑救森林火灾。

(14)县教育局

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在校生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活动;当森林火灾直接威胁中不学校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5)县广电局

负责火灾现场的正面报道和宣传工作;在森林防火期要在广播、电视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16)县武装部

负责全县民兵突击队的组织和调度。做好扑救森林火灾民兵突击队训练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调动民兵突击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1扑火前线指挥部

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仆火前指”,并成立相应配套的组织指挥体系。负责指挥安排部署兵力,下达扑火命令,指挥森林消防队员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及时和县、乡政府沟通火场情况,灭火后清理火场,安排人员看守火场、调查火因、查破火案。

“扑火前指”的组成:

2.1.1“扑火前指”总指挥: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方面扑火力量,处置紧急情况。“扑火前指”总指挥由县防火办副主任、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担任。

2.1.2总调度长:负责“扑火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总调度长由总指挥临时任命。

2.1.3扑火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场扑灭后,负责火场的检查验收。

2.1.4工作任务:

(1)火情侦察、了解火场火情动态、、通讯联络、扑火措施、扑火准备、起火原因和天气实况,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2)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扑火工作的指示,了解贯彻情况。

(3)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

(4)督查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的落实。

2.1.4.2工作人员职责:

(1)按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3)协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扑火前线指挥部有关具体工作;

(4)搜集、掌握火场全面情况;

(5)提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火势等情况;

(6)提供全县扑火人员数量,森林消防队位置、数量、设备、工具等相关资料;

(7)起草《火场工作组情况报告》。

2.1.4.3扑火现场工作组应携带以下设备和备品:

卫星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及其他应用备品(GPS、地图、望远镜、药品)。

2.1.5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扑火工具、车辆和燃油;保障运送扑火人员、物资车辆畅通无阻;保障食品、药品等物质供给;保障通讯线路畅通;及时提供气象和火险预防,做好居民疏散和安置工作;为指挥部当好参谋。

以县森林公安分局为主体,由县财政、交通、通信、商业、卫生、发展改革、民政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

2.1.6火案调查组:负责火灾案件调查、火案查处及“扑火前指”安全保卫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人员组成。

2.1.7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救护伤员和安置灾民工作,由县防火办领导及县卫生、民政部门组成。

2.1.8火场通讯联络系统包括:有线通信(电话),无线通信(包括短波单边带通信网和超短波无线电通信网),有线、无线结合通信(手机电话),并要制定有效的网络通信纪律,确定专人负责并做好通信记录。

2.2第二线指挥部:

由县林业局局长任指挥长,并由县通信、气象、交通、财政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指挥部。设在距火场较近的乡镇或村庄,组织后续人力、物力支援前线;组织医护人员救护伤员;保障信息畅通,使火场和上级机关承时沟通情况;组织危险区居民后撤和疏散。

2.3第三线指挥部:

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由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由武警支队、公安局等领导组成,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全面掌握火场动态,调动指挥全县扑火兵力增援火场,保障物质供应,向临近县(市)区通报和有关指令,并向上级报告火情,请求支援。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县重点火险区域

全县共有13个林区乡镇,分布在我县东部山区和西部风沙区。共有国营林场2个。

*县重点火险区:

3.1.1*镇地区:*镇、泉头镇、下二台乡、泉头林场、双庙子镇、毛家店镇、太平乡、马仲河镇;

3.1.2傅家地区:傅家林场、傅家镇、三江口镇、古榆树镇、长发乡、后窑乡、七家子镇;

3.2林火预警与监测

森林火灾的监测与报告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县防火办要依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候中长期预报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高火险警报预报,向全县高火险天气警报;气象部门要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并在*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向全县。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分为五个等级: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建立应急值班系统,坚持24小时值班,受理森林火灾火警报告,按程序处警,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3.3信息报告和处理

3.3.1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与各级消防部门相互配合,互通信息,各级消防部门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立即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联系通报情况。

3.3.2一般火情由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日报或月报规定进行统计并上报县防火办。

3.3.3如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各乡(镇)场应在情况核准后30分钟内上报县防火办。

(1)受害森林面积10亩以上的(含10亩);

(2)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热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等发生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5)明火2小时未扑灭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

(6)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或有必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的。

3.3.4各乡(镇、场)上报的火情信息内容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过火面积、火场信息以及天气条件等,需要援助的车辆、人员、扑火工具、物资等。

3.3.5各级防火办在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对森林防火工作要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对发生的各种森林火灾要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4.火灾扑救

4.1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知情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通过森林防火报警电话5822639、12119,公安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或其他途径,迅速报告和反映火情信息;110、119报警台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要立即转到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5822639、12119),由县防火办统一处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接警后,根据火情性质、威胁危害程度和范围,立即启动相应预案。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4.1.1响应机制

根据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火灾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1Ⅰ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以及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时,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1.2Ⅱ级响应

当火场持续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威胁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的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工作组赶赴火场。

4.1.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后,当地森林防火部门要立即组织扑救,0.5小时内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指”要迅速到位。

4.1.2建立第一响应队伍

全县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第一响应队伍3支。

*县森林消防队分布明细表

4.2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要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体系,下级“扑火前指”必须服从上级“扑火前指”的命令。驻昌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要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4.3扑火原则

4.3.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保护人民群众和扑火队员的生命财产以及居民地、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

4.3.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努力做到快速出击,科学补救,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坚持整体围控,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

4.3.5实行分片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健全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机制。

4.4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气象、自然地理环境和火场动态,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和群众安全防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地居民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火势蔓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护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当地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安置。

4.7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调集县内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情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必要时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派通信指挥车到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4.8扑火力量组织

4.8.1扑火力量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武警部队、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

对于由武警部队和地方消防队组织的森林消防队伍,各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及时配备、检修和补充扑火机具。

4.8.2跨乡镇增援机动力量组成

如森林火灾发生地区扑火力量不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乡镇的森林消防队、突击队支援扑火。

4.8.3兵力调动程序

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森林消防队所在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突击队的调动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商县武警支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9火案查处

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4.10信息

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各种扑火动态等信息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形式主要包括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

4.11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开副总指挥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12火场善后处理

4.12.1看守火场

在清理火场和看守火场期间,扑火队换防时,必须经过火场总指挥批准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单上要写明责任区范围与职责,以及双方单位名称、带队人姓名、交接时间等有关事项。

4.12.2验收火场

森林火灾扑灭后,火场总指挥要对整个火场进行验收,火场要达到“三无”(无烟、无火、无气),同时,做好验收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验收记录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存档。

4.12.3撤离火场

必须在消灭明火后坚守24小时,并经森林防火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离火场,扑火指挥员必须认真组织好扑火队伍的撤离工作。

5.后期处置

5.1火灾评估

火灾发生地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灾扑灭后的4日内,及时将火灾造成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火办。

5.2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

5.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扑救工作,重点分析总结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并提出防火改进措施。

6.保障措施

6.1扑火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演练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避险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同时,为驻军和武警部队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开设扑火知识讲座,提高其技战术水平和整体战斗力。

6.2扑火物资保障

要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作为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所需物资的补充。

6.3资金保障

处置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照《财政部应急保障预案》(财预〔2005〕328号)执行。

6.4技术保障

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防火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提供灭火技术咨询和火场指导。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

6.5通讯信息保障

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配备与火场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要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

7.附则

7.1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

(1)受害森林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距省界、县界5公里且火势仍有继续蔓延趋势的;

(3)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区和名胜古迹地、革命纪念地、军事、弹药库、油库、林区居民区等发生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5)明火2小时未扑灭且有继续发展趋势的。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6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关键词】森林防火;技术;科学化

1.森林火灾的形成与分析

森林可燃物包括森林中所有的有机物质,如乔木、灌木、草类、苔藓、地衣、枯枝落叶、腐殖质和泥炭等都是可燃物。其中,有焰燃烧可燃物又称明火,能挥发可燃性气体产生火焰,占森林可燃物总量85%~90%。其特点是蔓延速度快,燃烧面积大,消耗自身的热量仅占全部热量的 2%~8%。无焰燃烧可燃物又称暗火,不能分解足够可燃性气体,没有火焰,如泥炭、朽木等,占森林可燃物总量的6%~10%。不同森林可燃物的燃点温度各异。干枯杂草燃点为 150~200℃,木材为 250~300℃,要达到此温度需有外来火源。

火源按性质可分为自然火源和人为火源。自然火源有雷击火、火山爆发和陨石降落起火等,其中最多的是雷击火,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内蒙古呼盟和新疆阿尔泰等地区最常见。绝大多数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用火不慎而引起,约占总火源的 95%以上。人为火源又可分为生产性火源(如烧垦、烧荒、烧木炭、机车喷漏火、开山崩石、放牧、狩猎和烧防火线等)和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做饭、取暖、用火驱蚊驱兽、吸烟、小孩玩火和坏人放火等)。燃烧一千克木材要消耗3.2~4.0立方米空气(纯氧 0.6~0.8 立方米),森林燃烧必须有足够的氧气才能进行。通常情况下空气中的氧气约占 21%。当氧气在空气中的含量减少到 14%~18%时,燃烧就会停止。

从森林火灾的形成情况而言,首先,要严格杜绝人为因素而产生的森林火灾,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其次,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森林火势的蔓延,以最快速度、最先进的技术扑灭火源,减小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成为全世界森林防火人共同奋战的目标。

2.国外森林防火技术发展状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气象科学、遥感技术、电子计算机、激光、通讯和航空航天技术的蓬勃发展,化学和生物技术的不断革新,加上现代科学管理的渗透,为森林防火提供了先进的手段和技术条件。如林火预测预报、红外线监测林火、雷达监测林火、激光监测林火、卫星遥感监测林火、通讯、人工降雨灭火、飞机灭火以及计算机林火管理系统等新技术的应用,为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提供了保证。世界发达国家在这方面作出了典范,如加拿大近20年来,虽然每年平均发生林火7000余起,但没有引起一起特大森林火灾。日本从1981到1986年共发生林火4200起,但由于扑灭及时,也没有发生特大森林火灾。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专家指出,由于灭火技术装备的进步,近十年来,欧洲森林火灾每次烧毁面积正在下降。

3.我国森林防火技术的发展趋势

森林防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尽管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但世界各国对森林大火仍然没有有效的控制方法。发展森林防火科学技术,是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低火灾损失的关键,也是世界今后一定时期内普遍关注的问题。更加重视高新技术的发展,将卫星遥感、红外、航空、GIS、GPS及计算机等现代技术广泛应用于林火预报、监测、计划烧除及火灾扑救过程中,并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世界森林防火技术发展的趋势。另外,“绿色防火”预防森林火灾技术在世界一些国家得到发展,逐渐成为一个发展方向。

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应按照林业建设发展纲要总的要求,根据中国的国情和林业行业工作的实际,继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在坚持“全社会抓保护,全民搞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下,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森林防火道路,着力提高森林防火的现代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力争跨入世界先进行列。

4.我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

4.1加强科学研究工作,提高科学技术应对森林防火

加强科学研究,可以多出成果,出好成果,提高我国的森林防火科学技术水平。目前我国的森林防火科研力量十分薄弱,是造成国内外防火技术水平差距很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要想缩短这一差距,森林防火科研担负着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努力探索科学预防、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的新措施、新途径,逐步实现从传统防火到现代防火的转变;加强对森林防火体系和制度建设的探索研究,找出一条立足林区实际、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提高总体建设水平的森林防火建设新路子,实现森林防火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强防火基础理论和扑火应用技术研究,结合长短期目标,密切联系生产实践,抓住关键项目和重点课题,集中人、财、物力攻关;抓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的政策、管理、技术、资金、制度等方面的探索研究,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使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高速、高效、健康发展。探索研究新形势下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组织形势、管理措施、设施装备、素质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森林防火扑救指挥体系,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战能力。另外,必须加强对防火科研的重视及其机构的建设,增加科研投资,增加防火科研人员数量。

4.2提高政治敏锐性,严管与带动相结合

建立领导干部责任制,由领导带领有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基层,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同时,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总场与分场、分场与营林区、营林区与防火人员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实施管护责任制和全员防火抵押金制度,场领导带头坚守岗位、分工不分家、护林防火共同抓,带动全体护林人员积极主动工作,不断增强防扑火指挥调度能力,提升现代化预防、监测、扑救体系建设水平,提高专业扑火队应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4.3提高森林防火工作者的能力水平

科学化、现代化的森林防火,需要有一支掌握现代科学知识的技术队伍。我国现有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很少,专业知识水平也普遍较低,森林防火涉及的学科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的知识面越来越广,因此,为适应现代化的森林防火的需要,人才培养是当务之急。加强和扩大高、中等院校的森林防火专业人才培养,增加师资和设备,培养具备扎实基础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对现有森林防火工作者进行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加强国内外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促进森林防火工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达到森林防火工作者能够学到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学会操作高科技设施设备的目的。

5.结束语

我国森林防火工作正不断增加科技含量,逐步建立全国林火预报系统,实现扑火机具现代化,逐步使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发展。在不断提高防、扑火综合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做到有效地控制森林大火。

【参考文献】

第7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每次发生森林火灾,都对森林资源造成一定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这让我们不得不高度重视。从全区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看,有几点值得我们深思:

一是从森林火灾引起直接原因看,具有人为性。通过近年来火灾发生数据统计对比发现,全区所发生的森林火灾95%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二是从森林火灾发生时期看,具有季节性,全区森林火灾发生主要集中在春季,春节前有少许火灾,上坟烧纸原因占大多数;然后就是3月开始左右,农事活动的增多致使森林火灾增多;到清明节时期,还是以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居多。可以说,春季森林火灾的发生占全年森林火灾发生的90%以上。

三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天气气候看,具有干早多发性。在森林防火期内,天干少雨天气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一般在连续干早20天以上,就极易发生森林火灾。

四是从森林火灾发生的地域看,具有集中性。全区森林火灾集中发生在某个乡镇,个人认为有如下原因。一是重视程度低,各防火责任单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体现在:有的乡镇、管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高,工作主动性不强;有的乡镇、管区宣传教育不深入,火源管理不严格,预防工作存在死角、漏洞。二是林火阻隔、林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进展普遍缓慢,与日益严峻的防火形势不相适应。

根据我区当前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我从队伍建设管理、火源管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宣传力度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研。

一、队伍建设方面

区森林消防大队一直保持200名队员满员状态,其中以水灭火应急队伍30人,配备高压细水雾4台,WICK-250水泵4台,高压远程水泵6台,水带5000米,消防水车2 辆。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继续科学调配力量,实行“靠前驻防”新模式,抽调9个中队、130名专业消防队员,靠前驻防到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台营镇、大新寨镇、留守营镇、深河乡、茶棚乡、坟坨管区、榆关镇、平市庄林场),实现防火重心下移,不仅能减轻各乡镇的防火压力,而且可以加强防火办和各乡镇的联系,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减少出警时间,快速出击并能在第一时间处置。

上个防火年度,区防火办已对专业扑火队开展培训6次,并先后9次组织开展了模拟实战及以水灭火演练。在新的防火年度防火办要继续定期对森林消防队员开展培训和演练,使扑火队员进一步熟悉扑火机具的性能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方式、方法,让队员在扑火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同时提升扑火能力,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火源管控方面

进入防火期开始,固定检查站的电子栏杆和监控摄像头就已安装完毕。所有护林员、检查站、瞭望哨、巡逻队全部上岗到位,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确保防火工作有序开展。

全区每个乡镇都有俩支以上队伍进行巡查,做到次数多,频次密;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及卡点,所有检查站人员坚守岗位,加强值守,双岗双哨,实现不间断、无缝隙交接,每个检查站均有记录本,详细记录车辆、人员进出时间。科技方面,通过在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和火灾高发区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点7个,可监控全区70%的林地面积,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做到发现火情自动报警。在此基础上区防火办又与区气象局联系,引入了气象预警监测系统,与区环保局联系,引入了环境保护监控系统,实现了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防火监控能力。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我区现有林地面积79.2万亩,其中天然林13万亩、公益林15.85万亩、一个国有林场3.2万亩。其中留守营镇黄金山头至樊各南村与昌黎县交界和坟坨管区后明山至茶棚乡大所庄村碾子沟与昌黎县、卢龙县交界处,地形地势复杂,森林植被茂密,发生火灾扑救极其困难。据不完全统计,仅2015至2018年我区与昌黎县、卢龙县交界处发生过境火达15次以上。为全面做好重点地段及火灾多发部位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好今年森林防火前期准备工作,我区预投入120万元,在县界位置开设三条防火隔离带共24.9公里,能够起到阻隔林火蔓延、减少火灾损失的作用。隔离带开设采取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现已完成20公里,正在进行中,预计10月底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区级财力投入力度,争取省、市防火项目资金,拓宽防火费用投入渠道,完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机制,增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第9篇:森林火灾的损失范文

关键词:森林防火 应急措施 初探

生态问题是我国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之一,保护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平衡,就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稳定、持续、高效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森林兴则文明兴、森林衰则文明衰。森林火灾严重危害森林资源,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突发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森林、保护环境,保护人类文明,也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根基。森林防火已成为各级林业部门、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突出的工作。近年来,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然而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笔者以榆林市区的实际情况为例,试述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及对策。

一、浅析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

榆林市区林地总面积1.5万亩,系榆林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生从八十年代开始营造的义务植树基地,集中分布于榆林城东郊、西郊,树种为油松、樟子松及柠条、紫穗槐等灌木。由于紧邻城区,加之林内坟墓多,导致森林火灾频繁发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以二OO九年为例,虽然降雨量较大,但仍共发生森林火灾12起,过火面积116亩,烧死油松、樟子松264株,扑灭过程中,出动人力1000人次,车辆48台(次),直接经济损失12万余元。发生时间基本在春、秋、冬季及上坟季节。究其原因,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上坟引发火灾已是林火的主因。据统计,因上坟点纸引发火灾8起,占火灾比例的70%。市区林地内共有坟墓4000多座,每年大的上坟季节有清明、十月一、冬至、春节,每个上坟祭祖季节,都是森林火灾高发期,特别是清明、冬至、春节期,气候干燥,杂草丛生,森林火灾防不胜防,尽管提倡点纸为压纸,但要改变市民多年祭祖的传统风俗,确非易事。同时在林地埋坟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新的火灾隐患。

2、对火灾肇事者处罚不到位。从发生火灾情况看,均为上坟点纸和闲杂人员玩火、抽烟所致。12起森林火灾中,有8起认定了肇事者,但由于个别领导说情、开脱,导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处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肇事者的纵容。对肇事者不仅没有起到震慑作用,而且某种程度上助长了纵火者的气焰,在森林火灾案件中已竟出现同一地点、同一节日连续三年发生火灾的事实。

3、闲杂人员林地闲逛引发火灾时有发生。据统计,12起森林火灾中,有4起为闲杂人员在林区玩耍闲逛所致,发生时间为下午6―8时。近年来,市、区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在林地审批修建学校、机关等建筑工程屡见不鲜。据统计,从二OO六年开始,在东西沙林区修建市十小、八小、七小、五中及经济适用房二十处,征占用林地近1000亩,导致重大火灾隐患。农校、林校、沙河村与林地毗邻,每天下午六时后,在林地内游玩的学生、居民络绎不绝,玩火、乱扔烟头,导致森林火灾时有发生,防不胜防。

4、防火设备陈旧、数量少,道路少、路况差,应急能力差,管辖榆林市森林防火的城郊林场配备森林防火灭火车一辆,风力灭火机16台,灭火服装15套及铁锨、铁扫帚等。建望台及岗房9座,然而防火车辆使用多年,时好时坏,最快速度达不到40公里/小时,风力灭火机少且机况差,应急能力差,望塔小,望覆盖度区域小,在发现火情和扑救过程中,出现无法准确定位情况,林区防火道路28公里,能直接到达林区腹地道路仅3处,且路况差,路面窄(仅能行一辆车),经常因堵车而贻误灭火最佳战机。

5、宣传教育力度不够。近年来,虽然采取了多形势、多手段的教育,但只是常规性的多,警示性、有针对性、面对面教育少,走街串户、深入偏远地带进行教育更不够,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发火灾的肇事者,防火意识不强,个别人存在侥幸心理,只认为引起森林火灾有错,但不认为是违法。加之在处理火灾案件中,个别领导说情庇护,处理不到位,导致肇事者有恃无恐,一旦发生火灾,不是奋力扑救、报警,而是逃之夭夭,没有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市区乡村齐抓共管的局面。

6、护林防火队员专业水平低,没有训练有素的消防队员,防火队员没有经过必要的专业培训,对扑火器械操作能力差,在榆林市区22名专职护林防火队员中,能熟练操作风力灭火机的只有3名,同时缺乏安全、科学的森林火灾扑救知识,扑灭效率低,危险性大。

7、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行政首长忙于事务,片面注重抓经济,对森林防火工作只落在口头上,实际行动少。各级政府全年没有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森林防火的会议。

二、应急措施初探

1、抓好火灾防范,减少火灾发生。一是严格管控野外火源,遇火险期严禁野外用火行为。二是严格监管重点人员,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逐一明确监护人员,对吸烟人员重点提醒。三是对林区周边人员和林内施工人员,加强用火教育,签定防火责任书。

2、加强幼林抚育,降低森林火灾损失。具体为每年六七月份,对幼林进行抚育,对幼林下不少于2平方米的杂草进行清除,防火效果明显。实践证明,这些地段一旦发生火灾,只是地表杂草过火,幼林安然无恙。

3、增加防火道路数量,提高质量,使防火道路在林区中,星罗棋布,南北夹攻,四通八达。火灾发生后,既能避免车辆堵塞,使人力物力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又可起到防火隔离带作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使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改上坟点纸为送鲜花祭祖。为了在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二OO九年清明节,区林业局投巨资购买鲜花伍仟束,在各主要上坟路口,赠花易纸,一改上坟点纸陋习为鲜花祭祖,实践证明,效果明显,应大力推行。二OO九年清明节,森林火灾同比往年下降40%。

5、更新充实防火设施,提高扑救效率

(1)更新现有风力灭火机等灭火机具,增加数量,专职人员及预备队员人手一台,机况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配备国家森防指统一标志森林消防车两辆及指挥车、器械车2辆,平时巡山使用,在发生火灾后,不受交通要道红绿灯控制,争取以最快的时间赶超往火场投入使用。

(3)对护林防火队员分期分批在专业学校培训,使其成为一支操作技能熟练、专业水平高、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的防护队伍,逐步实现扑灭队向专业化转变。

(4)增加望台数量,提高其质量,在望台上配备高倍望远镜,使其真正起到望台作用,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和野外违章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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