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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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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1篇: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校车安全;校车制度;校车特殊保险

文章编号:1003-4625(2012)02-0088-03 中图分类号:F840.63 文献标志码:A

一、国内外校车现状比较

(一)美国现行校车制度

早在19世纪初期,欧美国家就出现了学生专供马车“School truck”,其中美国的校车最具有典范性。发展至今,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校园交通管理制度及校车保险制度,对保障学生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美国校车制度依托于“12年基础义务教育法案”和“强制性乘坐校车”的联邦法规,得以正式入教育管理体系。上世纪60年代出台的《全国交通与机动车安全法》和《校车安全修正案》(“National Traffic and Motor VehicleSafety Act”and“School Bus Safety Amendment”)及其系列法规,为校车的良好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另外,有超过500部的法律被各州政府记录在册用以规范校车产业的方方面面,使得校车具备“卡车骨架”的高超安全性能。校车被赋予了特殊的优先权,更有专门的“校车避让规则”,车上统一安装的停止(STOP)标志已成为全美社会令行禁止的代表。

美国现行的校车管理模式为“地方政府主导,教育系统维护,商业化运作”。美国公立学校隶属地方政府,而校车属于地方学校系统,州政府掌握了校车的实际控制权,需要为校车的购置、维护和运营成本行拨款。地方校区协助州政府行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监督责任。校车的经营采取商业化模式。一般来说,州政府教育委员会将事先规定行车路线行拍卖,中标的私营运输公司获得该线路的校车经营权。

美国的校车一向以有序、安全、高效著称。车辆按照固定线路把幼儿园和小学生送到家长身边或固定接送点;中学校车则接送至校园周边的交通中转站。在美国,每天有近50万辆统一漆成黄色的校车运送着超过2500万的中小学生,却仅有极少数的学生因为交通事故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据统计,近10年来,美国校车的每亿公里死亡数仅为0.01人,而普通轿车高达0.94人。如此低的伤亡率一方面得益于校车高超的安全性能和规范的实际操作,另一方面则要依靠校园交通行业各级参与者的响应与配合。

(二)国内部分地区校车状况

湖北省是知名的教育大省,也是交通拥堵状况较为严重的省份,然而湖北校车行业状况堪忧,具有“数量少、质量差、安全性能低、操作不规范”的特点。以省会城市武汉为例,目前市内有近28万名幼儿园及中小学生由家长接送,但全市仅有301辆校车备案在册,能够正常投入使用的更是少之又少。湖北省至今尚未出现较大规模的校车运营企业,多数私人车主或使用单位为了节省开支、追求利润,购买不达标的客车甚至是二手车充当校车。有的校车还不是专用,经常临时改变用途。武汉市交管部门曾于2009年9月份对校车违法乱纪和“黑校车”问题行过专项整治,仅半个月就查获“黑校车”24台,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261起。武汉市校车的现状,代表了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实际情况。

我国也有极少数地区在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下,使当地校车得以正常运行,如长春市朝阳区用80万元专项资金让农村孩子免费乘校车。但这些车队的规模小、惠及人数少,难以形成固定产业加以推广。当前各地校车,多采取车辆挂靠的形式,车主或学校购买普通客运车作为校车,安全性能不达标,超载现象普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建立校车管理制度的探讨

(一)立法先行,特权至上

湖北省于2010年6月30日颁布了《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随后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对校车的组织领导、注册登记、监管职责等基本方面行了严格规范的要求。据此规定,省内各地交警部门从校车车况质量、安全性能、驾驶员资质等方面提高了审核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校车的安全保障。

但是自《办法》实施以来,校车的利用情况并未得到实质的改善。究其根源,《办法》是加在校车使用者头上的“紧箍咒”。但由于缺乏整体性的机制,单方面强化管控,使得校车“沦为”弱势群体。因为在其他机动车的驾驶者看来,校车不过是普通车辆,其黄色的外观和“校车”的标志并不能引起他们的关注和重视。其他车辆依旧与校车赶超拼抢,而校车驾驶员为了车上孩子的安全,只能更加谨慎地躲闪。在此形势下,校方更加不会扩大校车规模,而情愿让家长自行接送,以免承担更大的责任,自寻烦恼。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需要出台更为细致和实用的法规,除了覆盖校车的零件组成、行车规范和日常管理的具体层面以外,为保证校车的安全性,更应赋予校车特权,使其成为如救护车、消防车一类享受特殊权利的交通工具。健全的法律体系是校车得以运作的前提,这需要执法者的努力推动,以及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

(二)选择合理的管理模式

《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的校车管理机制,而后续条款中,却又说明了学校可自备或租用符合标准的校车,校车日常事宜由学校而非私营公司行操作。文中亦未提及商业性校车经营公司相关规范。这表明校车的运作才刚刚开始,很多方面还属于“摸着石头过河”。

笔者认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参照美国模式,加入“校方维护”要素,并明确政府、教育系统及市场的权利和职责。各省内各级政府为校车运营提供财政支持,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实际管辖权,负责校车资格认定,并行后续的定期审查,对违规事件行教育处罚等;学校需要配合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对管理方、校车运营方和学生、家长行协调,积极推动校车项目的有序实施。鉴于很多省份尚无一家校车专营公司,市场条件亦未成熟,可先以服务外包形式交由符合资格的公交公司行操作,待相关法规和需求规模形成后,成立商业性质的“校车管理服务公司”,逐步转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运营。而这类专营公司,绝对离不开政府的全力支持。无论在购车成本、赋税优惠,还是财政补贴上,都需要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

三、校车保险模式的设计及其运作

(一)校车特殊保险的含义与特征

校车保险是以幼儿园及中小学专用校车及被保险人对车上人员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专项保险。校车是一项具有特定用途的交通工具,所需的保障亦不同于普通的载客车辆,因此校车保险应

当作为一门独立险种单独设立,不可与普通客车保险或机动车保险混为一谈。校车保险的特殊性主要在于:

1.校车使用性质特殊,校车保险重点保障学生安全。校车既不属于营业用客车,也不应属私人所有。校车的使用更多的在于其社会公益性,应当把学生的安全和权益放在首位,因此相对于车辆本身的损失,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显得更为重要。保险标的的使用性质决定了保险本身的属性,这也是校车特殊保险与机动车保险及普通客车保险的本质区别所在。

2.保险公司应肩负社会责任,体现校车保险的公益性。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各种优惠方式支持校车行业发展,一是以车上人员实际数量计算保险金额,为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设置合理的赔偿限额;二是为固定用途、固定线路、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的车辆实施梯级费率优惠;三是降低校车的免赔额,提高保险的责任比例,放宽免责条款;另外,还应该通过免费救援服务、车辆维护方案咨询、参与驾驶员和学生安全培训等方式提供延伸服务。

3.校车保险需设定特殊承保条件。我国校车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无法对投保方做出严格要求,但有必要对几项基本资格加以审查。主要包括车辆的性质和运营资格是否经由交管部门批准、校车管理方和承运人是否接受并通过安全质量的定期检查,驾驶员是否取得校车专有驾驶资格并具备足够的驾驶经验,所用车辆性能及车上设施是否符合校车标准等。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按校车标准承保,或者设置相应的免责条款,通过提高投保人自留风险的程度,提示校车责任方关注自身风险控制。

(二)校车特殊保险的运作模式

为了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校车产业的规模化,可以借鉴美国的先经验,采取校车保险的商业化模式。

校车特殊保险以校车运营方为被保险人,商业保险公司为保险人,双方在遵守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就保险事宜行协商并签订合同。校车保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投保人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保险期限可为一年或多年。本着“谁受益谁支付”的原则,保费由校车承运人承担。合同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要依照驾驶规范谨慎行车,尤其要注意安全事故的防范,积极配合保险人处理事故赔偿及后续事宜;保险公司对事故行全面的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在给予受害人适当补偿的同时尽量减少整体损失。

再者,由于乘坐人员的特殊性,校车管理者的责任重大,保障学生权益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校车保险可采取强制与自愿结合的方式,强制险为车上人员责任险,设定最低保额,以弥补学生基本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除此之外,投保人亦可自愿选择保额更高的商业性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车辆损失险、设备损失险等附加险种,为校车运行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三)校车特殊保险运作前景

我国校车产业的发展空间极为广阔,相应的,校车保险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各大省内平均有20多家大中型财险公司,至今未见校车特殊保险的产品问世,除了不具备发达的校车产业这一市场条件外,保险产品本身的运作也面临着诸多障碍。

从保险公司来看,成功推行校车特殊保险,不仅要采取各项优惠政策以体现该保险公益性,还要担负起被保人员的损失赔偿责任,同时必须兼顾自身的经济利益,要平衡这些关系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此建议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保险公司充当领军者,率先开展校车特殊保险业务。在项目起步阶段,应当把保障学生利益,促校车产业及校车保险市场发展放在首位,重在社会效应;而发挥开拓创新精神,逐步实现社会效益与公司效益的双赢。另外,可以通过共同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分摊风险,使更多的保险人加入到校车保险的领域中,打造校车保险共同体,构建受到社会信赖与支持的保险新局面。

第2篇: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范文

为切实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就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作如下责任分工。

一、健全机制,形成全社会协调联动工作格局

(一)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二)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按照《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要求,建立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度。

(五)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责任制。实行机动车、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每个村、组、社区设立由村干部、社区干部、司法助理员、农机安全管理员兼职的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每个村、组、社区配齐2名以上专职交通协管员。协助公安交管和农机部门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工作。

(六)组织农村派出所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管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

(七)监督驾校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培训,不得减少培训项目或缩短培训时间,严格管理教练员队伍。对挂靠经营、不按规定进行培训的驾校和教练员进行清理。

(八)每年对驾校考生的考试合格率以及所培训驾驶人三年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后的驾校采取减少报考名额、暂停考试等惩罚性措施。

(九)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每个驾校都必须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

(十)完善驾驶人考试管理办法,增加场地考试项目,明确实际道路考试距离,增加夜间考试和重点车型长距离考试比例,提高考试难度,确保考试质量。

(十一)加强对营运客车、城市公交车、营运货车、旅游客车、出租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职业驾驶员的管理,严格准入门槛,严把职业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凡具有吸毒、嗜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驾驶人,一律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并要求运输企业每年对本企业的职业驾驶员进行不少于15天的安全教育培训。

(十二)加强拖拉机驾驶人培训管理工作,严把拖拉机登记和驾驶人考试关,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无牌无证发生率控制到20%以下。

(十三)完善客运企业、驾驶人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

根据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实际安全生产状况分为红、黄、绿3色等级管理,对达到红色等级的企业挂牌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实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抄告制度。对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客运驾驶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取消其从业资格,列入黑名单库。

(十四)实施机动车保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情况挂钩。

(十五)加强营运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客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管理。建立专门管理档案,建档率达100%。

(十六)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所属客运车辆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除收回肇事车辆的经营许可证件外,从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不得受理该车实际经营者新增客运经营申请。

(十七)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和资金投入,解决学生乘车问题,并配套解决校车驾驶人及车辆运行、维护保养等费用。201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配置率达到40%,2013年达到70%,2014年达到90%,2015年达到100%。

(十八)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校车安全源头管理,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校车及驾驶人档案,建档率达到100%,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向公安部门备案制度;强化校车安全技术状况定期检验;严格校车驾驶人聘用,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年龄超过60周岁、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发生过失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有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有犯罪记录、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记录的,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为所有校车配备教辅人员,安排、引导学生有序乘车,杜绝出校返校时发生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十九)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为全市学校配备护学员,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维护,严防发生校车超员现象。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使接送学生车辆违法率下降到10%以下,加强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落实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备案制度,备案率达到100%。

(二十)认真调查摸排寄宿制学校周末放学返校情况,提出运力需求,积极协调客运企业,支持客运企业在周末增加运力,解决寄宿制学生回家返校乘车难问题。

(二十一)加强公交车和出租车管理,严把车辆安全性能关,加强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驾驶教育。建立健全驾驶员诚信考核档案,建档率达100%,严格资格审核和岗前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安全各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二十二)落实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抓好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驾驶人档案,建档率达100%,严把驾驶人出车关。同时要加强车辆的日常检验、维护、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安排生产运营任务。

(二十三)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评估工作。对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出租车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开展评估,将发生重特大责任交通事故的企业列为重点对象进行监控,必要时向社会公布。

(二十四)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的原则,制订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置规划。

(二十五)实现机动车安检机构与车管所计算机系统联网,对车辆检测信息数据实时传输。凡未联网的检测机构,公安部门对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二十六)凡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车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验机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检验资质。

(二十七)依法严格落实对大型客货车辆、营运车辆报废解体的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利用报废机件拼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凡不按规定解体报废车辆、利用报废车辆机件拼装机动车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废回收企业、汽车修理改装企业的经营资质。

(二十八)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严厉整治非法营运的“摩的”、“面的”、“黑出租”,净化客运市场。

三、完善设施,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二十九)将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治理、交通科技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执法装备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的增加逐步增加。

(三十)建设交警中、大队营房。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营房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分五年逐步解决交警中、大队营房建设问题。(市公安局牵头,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三十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常住人口、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及驾驶人总量,制订交警大队、中队警力配置规划,及时调剂补充新建公路所需警力,切实解决交警警力不足问题。在人员密集、交通复杂、事故多发的镇场或干线公路,合理布建交警巡视点,并落实机构、人员、营房、经费和装备配备。

(三十二)规范交通协管员管理。将交通协管员工资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按照民警与协管员1:3的比例配备交通协管员。

(三十三)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和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设置警示标志、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2012年设置率达50%,2013年达10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安监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四)建立对新建、改建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审查、施工以及道路竣工验收等阶段全面落实交通影响评价的工作机制,公安、安监部门参与项目评审和验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十五)严格道路施工报备制度,落实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道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三十六)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根据道路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制订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划,实行定期排查、挂牌督办制度。(市安监局负责,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三十七)将“公路安保工程”向农村道路延伸,完善农村道路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安局、安监局配合。)

(三十八)加强三轮汽车、摩托车管理。按照“先纳入管理,后逐步规范”的原则,出台鼓励农民群众入户办证的政策规定,解决农村地区三轮汽车、摩托车无牌无证问题,2012年三轮汽车、摩托车上牌率达60%,驾驶人持证率达70%,2013年三轮汽车、摩托车上牌率达90%以上,驾驶人持证率达95%以上。(市公安局负责。)

(三十九)制订农村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公共交通发展,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按照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和规律,合理安排运力,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和出行不安全问题,2013年行政村公共交通覆盖率达10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四、科学管理,推进道路交通管理科学化建设

(四十)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区)三级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建立110(122)报警服务台与120、119急救电话之间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馈制度,实现救援单位同步联动,最大限度地提高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率,降低死亡率。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四十一)指定交通事故伤员定点救治医院,定点救治医院要建立“绿色通道”。(市卫生局负责,2012年2月底前完成。)

(四十二)管好用好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确保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市公安局负责,财政局配合。)

(四十三)建立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降雨、降雪、雾、道路结冰等天气预报、警报、预警信息。

(四十四)及时收集道路通行条件变化信息,交通安全预警,采取相应的道路通行管理控制措施,做好公路抢通恢复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交通运输局配合。)

(四十五)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系统功能,提高城市道路交通指挥控制能力。全市重点路段电子监控设备逐步增加,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市公安局负责,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四十六)公路客运(含农村地区客运汽车)、旅游客运、危险物品运输车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安装率达100%,重型货车、出租车等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安装率达80%。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充分发挥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的监管作用,及时提醒车辆驾驶人员按规定速度行驶,对监管平台发现的车辆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内部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按规定使用、监管的车辆和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四十七)制订公交优先发展规划,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力度,提高城市交通公交分担率,中心市区公交分担率、覆盖率、准点率逐年提高。(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财政局配合。)

(四十八)加快邻近主干道的住宅集中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周边的道路中央隔离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建设。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物、住宅小区、繁华商业街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的停车场配建,充分利用背街小巷等道路资源,规划建设停车泊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四十九)积极培养和引进交通组织和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建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才库。(市公安局负责,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五、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五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每年组织制订市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安排必要的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确保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全市30%以上社区、村镇、企业、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警务室,宣传覆盖率达100%。(市公安局负责,宣传部配合,2012年底前完成。)

(五十一)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在黄金时段播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公益广告。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数量不得少于2条。(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负责,公安局配合。)

(五十二)行政村、社区、中小学校、驾校、检测站、客运站、客运企业、物流场站、镇(场)街道等重点单位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设置率达90%以上;每个镇(场)每年在道路沿线建筑物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市宣传部负责,公安局配合。)

第3篇: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部署,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城市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农村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三)城市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专项整治时间:*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晋安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昌棋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外事办主任蒋云及区安监局局长陈传仁,区交通局局长、党委书记黄忠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革、区交巡警大队大队长陈旦竹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交通局、经济局、安监局、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农林水局、执法局、教育局、建设局、工商局、司法局、文明办、总工会、区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预交办,由区交巡警大队倪雄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林水局书记刘家兴、区交通局副局长梁贞进、区安监局副局长吴建斌、区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书元担任,办公室成员从区委宣传部、交通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农林水局等单位各抽调一人组成。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重点内容: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宣传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并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有奖征文活动。

2、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画册进农村活动。区司法局组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队,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宣传。乡镇(街道)要督促每个村、社区确定一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在各乡村、社区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3、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社区内设置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区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4、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万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区公安、交通部门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6、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1)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日,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预交办、公安分局、文明办、交通、司法、教育、工青妇等部门配合,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具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2)将新闻媒体制作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专题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宣传普及面。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2、在国道104线和新东线、新霍线和乡村公路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4、协调乡镇(街道)以村和社区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5、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对我区今年列入市级督办的1个“黑点”整治项目(华林路斗门路口)和1个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项目(桂寿公路15公里处),区预交办负责协调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区有关单位配合。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新闻报道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3、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4、各乡镇(街道)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人员、经费、制度、措施”落实。

(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以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重点内容:

1、主要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杂乱现象和乱鸣喇叭、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地点以辖区重点路口为主,各派出所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每日管理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通整治。

2、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辖区“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3、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要求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4、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5、发动街道、居委会、青年志愿者以及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6、开展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

(五)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出租车营运秩序。重点内容: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出租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喇叭)行为,打击出租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区交通局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出租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3、督促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出租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4、定期通报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出租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的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内容:

1、督促货站、码头、配载场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治超检测站检测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5、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6、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七)开展农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内容:

1、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

2、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摸清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5、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分解下达整治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责任单位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任务。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各级各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情况,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通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跟踪落实。

第一组:牵头单位:区安监局,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鼓山镇、岳峰镇、*镇;区交通局。

第二组:牵头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监察局、经济局、农林水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王庄、象园、茶园三个街道;区公安分局、区交巡警大队。

第三组: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成员单位: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执法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区农林水局。

2、督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七个专项整治情况。

(2)检查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四)考评阶段(12月上旬至中旬)。由区安办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分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二个方阵,分别制订考评标准(见附件)。

1、考评对象:各乡镇(街道)及七个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

(2)考评结果与各乡镇(街道)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低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七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专项部署,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政府绩效考评挂钩。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地协调配合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

第4篇:校园机动车管理办法范文

1、加强学习,注重调研,以加强对学院全局工作的把握,加深对领导工作思路的理解,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我们通过参加各种会议,随同院领导调研,加强对学院整体工作的学习、把握。院办内部建立了例会、信息通报等制度,帮助全体同志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工作。院办全体同志结合日常工作,主动开展调研活动,力争为领导当好助手,做好参谋。如对各系建设与发展情况的走访;电子政务的调研;陪同校领导到有关部门调研走访;在接待工作中认真收集整理教职工、学生的意见;根据领导需要,做好各种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等。

2、立足全局,围绕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搞好协调,服务教学、服务基层。我们围绕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梳理规章制度,认真准备迎评的前期学习宣传工作。我们按照领导的要求主持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及各专项规划的统稿工作,并在学院二期建设征地、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院首届两代会、赴教育部申报目录外本科专业及高水平击剑运动队、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毕业生就业市场、拆违、教学系搬迁、办公场所调整、接待德国下萨克森州州长等国外贵宾来访、三国四校学术研讨会、全省留学生文艺汇演、组织学院相关部门赴兄弟院校进行内改调研及与教务处、组织部共同组织各系系主任及党总支书记赴江浙等兄弟院进行考察等许多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加强工作协调和安排,在协调中做好服务,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3、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办公水平,规范管理,靠前服务,跟踪服务。我们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期办结制,在具体工作中靠前服务、跟踪服务,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充分考虑。在今年教学系搬迁、交通车运行等工作中,对车辆、电话等具体事务中出现的问题,注意听取意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妥善加以解决。针对教职工教代会提案,及时召开座谈会,积极沟通,赢得教职工认可。20__年,我们围绕“办文、办事、办会”职能,结合实际,完善了一些规章制度和规范性的工作程序,如《合肥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合肥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等。

3月份,学院开始使用教育电子政务系统,10月份,学院发文实现无纸化,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大大节约了办学成本。我们完善并及时更新院办网页,以服务为宗旨,将办文、办会、用车、用印、接待、档案、信息等常规工作程序公布于院办网页,并提供表格下载,让广大教职工了解办公室工作性质及办事程序,为教职工提供简便、快捷服务。

4、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推进工作作风转变。办公室所在机关一支部率先在学院制定先进性教育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在党员同志带动下,大家都能从学院窗口部门的高度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强调 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和敬业奉献精神,对到办公室的每一位师生态度热情、服务规范。学习中,支部创新学习形式,将领导讲授、个人自学、讨论交流、影片观摩等相结合,强化学习效果。支部结合学院工作,开展建设节约型校园活动,得到全院党员响应。面对教育部评估,支部分解评估指标,着手准备相关材料,以此作为先进性教育取得实效的落脚点。支部积极开展扶贫活动,把党的温暖、学院的温暖送到边远地区。为巩固学教成果,支部编印学习心得汇编,形成理论成果。

二、扎实进取,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1、做好车辆管理、通讯、接待等工作。

认真落实机动车管理规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明确管理人员、用车部门、驾驶员责任,规范管理。推进大客车目标化管理,大客车运行经费控制在目标管理费用以内,并且对外创收近3万元。

加强邮电通讯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全年拆装、移机、维修电话362部,编印学院电话号码簿,帮助招生办开办招生热线。

全年接待省市领导、兄弟单位和外国友人近300次,接待会议700余次。所有接待均严格按照院纪[20__]2号文件执行。

2、做好公文处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全年共制发公文近300件,签收来文980余份。

做好信息工作。同时,重视对学院的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媒体宣传以扩大学校影响。

圆满完成学院20__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学校20__年年鉴的汇编工作,并向合肥年鉴提供资料和稿件。

3、做好文秘及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20__年,办公室承担了学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首届两代会以及院领导公务活动需要的大量文稿起草工作,圆满组织了20__年学年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中层干部会议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会议材料的准备、会场布置及会务工作。

认真做好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文件送发和督办工作,做好院领导召集的其他各种会议的安排及会务工作。

4、做好接待、公示等工作。办公室设专人接待,全年接访11件,并得到妥善处理。按学院规定,全年公示37次,推进院务公开,民主办学。

5、做好印信管理和机要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规范对各类文件、材料审核用印。及时完成机要工作,保证院领导及各部门(单位)及时阅处公文。

6、做好保密工作。立章建制,完成省保密委、省高校保密协作组两次工作检查,参与做好国家级考试试卷保密工作。

7、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0__年,档案室积极主动收集各类档案,丰富馆藏,并熟悉、优化馆藏,提高服务水平。全年共收集、整理各类档案1729件。编写20__年干部任免文件汇编、专业技术职称文件汇编、组织机构文件汇编、1984—20__机构沿革档案情况说明等。开展原三校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共审566卷,催补材料2461份。全年查阅利用432人次,2193件次,服务师生。建立兼职档案员制度,加强专、兼职档案员培训。加强档案微机管理,录入文件级、案卷级机读目录分别为863条、75卷。在担任合肥地区高校档案协作组组长单位期间,成功组织协作组年会、赴上海参观学习和配合省档案局对成员单位档案检查等活动,获省先进协作组,档案室获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在20__年8月接受省档案局、省教育厅档案工作检查,在9个考察学校中名列第一,获得好评,受到省档案局及省教育厅的通报表扬。

三、存在的不足

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办公室工作与领导的期望、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要求、与学校整体发展的形势还有差距。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在工作中注重宏观把握领导办学思路与微观把握基层实情的统一,注重原则性、规范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按照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