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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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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第1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社区 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N7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238-01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不断涌向城市,城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城市居民的居住空间结构产生巨大变革,城市社区逐渐成为我国城市中最重要的社会组织结构,城市社区管理的难度、广度和复杂程度逐渐扩大。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原有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若要使城市社区更好地为城市居民服务,更好地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在充分了解城市社区管理概况的基础上,深入剖析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所产生的原因,找出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对策

1.城市社区管理概况

1.1 城市社区的含义

城市社区是指大多数人从事工商业及其他非农业劳动的社区,是人类居住的基本形式之一,是一定区域内由特定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城市社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为城市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与其他社会团体沟通连贯的服务。作为城市居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载体,城市社区对维护城市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1.2 城市社区管理的含义及特征

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城市社区组织和城市社区成员为依托,允许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公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城市社区资源,发展城市社区事业,提高城市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

城市社区管理具备区域性、群众性、综合性、规划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的特征。

1.3 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延用传统的“亚社区”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符合计划经济时展要求,其主要特征是单位人管理和地区管理,单位作为政府部门的附属品,街道和居委会辅助政府部门履行社区管理职能,仅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单位不再依附与政府部门,单位人回归到社区中成为社会人,居民与社区的联系日益密切;政府职能发生转变,从“划桨者”的角色变成“掌舵人”的角色,政府逐渐将权力下放,把更多的社会性事务交给社区管理;城市管理中心不断下移,街道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中最基层的组织部门获得了更大的权力,承担了更多的职能;各种社会性组织应运而生,社会自主力量不断加强,逐渐参与到城市社区管理中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社区管理体制存在政府部门“越位”现象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习惯将政府部门作为社会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其他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执行部门,不能行使自和决定权。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行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弱化政府部门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的职能,虽然已经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政府部门“越位”现象仍然存在,目前有些政府部门还在行使着本来应该由社区企业行使的职能,大包大揽了许多本来应该由社会自治组织处理的社区事务。

2.2 社区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

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城市社区组织由区政府、街道、居委会三级机构组成,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这种组织结构设置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需求。一个街道办事处往往下设多个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街道办中的一个科室往往承担十几个甚至数量更多的职能,不但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成本,也降低了管理工作效率。

2.3 社区管理存在资金瓶颈

由于政府部门投入不足,导致我国城市社区管理资金来源普遍缺乏,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硬件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了社区的发展。由于资金瓶颈的严重制约,一些城市的社区组织办公场所条件简陋,办公环境较差,不能按照居民实际需求改善社区活动区域。

2.3 社区管理制度不规范

传统城市社区管理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一是街道办事处缺乏行政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明确制度规范,导致在具体工作中无权管理或者越权管理;二是城市中的其他管理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工作关系缺乏指导性政策制度,导致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三是未制定约束社区团体组织行为的统一规范,对违规者惩戒难度大;四是未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城市社区管理部门权力集中,缺乏对这些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问题的监督制约。

3.加强城市社区管理的对策

3.1 转变政府观念,创新管理方式

转变政府职能部门观念,改变城市社区实务应由政府部门包揽的传统思想,对于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社区职能和社区事务要剥离出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管理的方式,将事务交给专业的社会服务机构运作管理,实现“政企分开”,在有效解决政府在城市社区管理工作中职能“越位”问题的同时,增加社区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

3.2 完善组织体系,创新管理体制

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和科学的社区管理体制是城市社区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对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进行科学调整,打破传统观念,扩大街道办事处的管理权限,按照其实际承担的职能进行调整,解决部门社区问题上级没人管、下级管不了的问题。其次,要对居民委员会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改变居民委员会工作行政化模式,淡化行政色彩,提高城市居民对居委会的认同度和配合度。

3.3 增加财政支持,提供资金保障

资金瓶颈是制约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各级政府要将城市社区管理与建设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并根据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实际需求进行有计划的增加资金投入量,对于经济发达的城市,政府投入财政资金占城市社区服务资金中的比例要提高到百分之五十,经济欠发达地区比例至少要达到百分之三十。

3.3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

为保证城市社区管理权力的良性运作,防治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必须设置权力监督部门,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同时要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使城市居民主动参与到社区管理的监督中。要为城市社区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真正做到让城市社区管理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应加快基层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的制订,对原有的法律法规要顺应发展形势及时完善。

结论:

综上所述,经过二十余年的积极探索,我国在城市社区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目前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与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之间仍有一定差距。本文针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政府部门“越位”、组织结构设置不合理和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

参考文献:

[1]李群,王宾.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N].中国建设报,2016(5)

[2]陈静.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创新研究[J].现代商业,2016(12)

[3]丁彩杰.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困境分析[J].现代商业,2016(12)

[4]赵超.城市社区管理中的权利协调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6(11)

第2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 农民工 城市社区 障碍 对策

城市农民的利益保护问题是当今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让农民工融入城市也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建设内容。民政部出台的这一政策反映了政府对于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

一、政策的内容

《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指出,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和睦相处,尽早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它充分借鉴了社区融合领域的国际经验,深入总结各地社区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的实践创新,提出了当前促进农民工融入社区工作的五项任务:

一是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以农民工需求为导向,整合延伸到社区的人口、就业、社保、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法律服务等社会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将农民工服务管理纳入其中。二是落实政策扎实做好农民工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三是切实保障农民工参与社区自治的权利。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民资格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四是健全覆盖农民工的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将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就业、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优抚救济等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向农民工覆盖。五是大力发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生活。

二、政策的特点

从已公开的《意见》,还有相关报道资料来看,许多内容都还是属于方向性、指导性意见,并没有相关的更为详细和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这样的特点最容易造成政策不能落到实处,责任主体和分工不明确。通过阅读相关资料,我认为,这些政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关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标准难以判定。政策的内容中提到要全面融入,包含了就业、社保、民政、教育、卫生、文化等各个方面。但是在每一个方面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算融入了城市社区没有具体的标准来界定。经济生活和日常生活的融入可以通过收入这一标准来衡量,而心理和情感上的融入却无法用标准来衡量。经济、社会和心理这三个层次又是依次递进又相互关联的关系。做到完完全全的融入,实属不易。

二是政策内容全面广泛,但都是从宏观的角度加以概括的,责任主体不太明确,同时缺少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和监督机构。提出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农民工服务管理平台,做到全方位的融入,这一前提是农民工所在的社区的管理是非常到位的,社会保障相关体系比较完善才能做到。只有社区这一个责任主体,势力太单薄。同时社区这一载体行为做的好不好,规范与否,也没有相应的监督机构来监督。关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一些规章制度也未出台,没有可以依据的相关制度保障,许多社区的做法可能都还在尝试中,最终的效果也需要实践去检验。

三、政策实施的困难

让农民工融入城市,需要长期的努力。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解决这一问题有了希望,但是也应看到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和障碍,表现在:

1、户籍制度尚未解。

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社会成员的教育权利、就业机会以及社会保障等都与户籍制度相挂钩。单单是这个户籍制度就非常棘手,农民工在融入到当地社区中遭遇到的排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大多数的农民工虽然长期在城市工作,但户籍仍保留在农村,因此许多社会保障项目由于身份的差别而将他们拒之门外,却由于没有在城镇落户不能享受国家有关医疗保险、单位福利等待遇,因此仍被屏蔽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即便是农民工想把户口签到城市,也会遭遇许多难题,一直以来,都有这样一个说法“在城市买户口”,如果工作上没有要求签户口,城市里也没有什么直系亲属,想要在城市里落户就非常困难了。

2、城市社区居民能否真心接纳和尊重农民工。

城市管理者思想观念上受城乡对立、城乡分治的影响很深,对农民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他们会担心农民工进城会带来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劳动力供求矛盾加剧、卫生状况脏乱差、社会治安恶化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某些管理者将城市中目前存在的失业率、犯罪率和工伤事故率较高等社会问题归咎于农民工。进而产生对农民工的抱怨、排斥和歧视。现在政府正努力解决农民工融入城市这一问题,那么城市社区管理者,居民能否从心底里真正的接受和尊重他们呢?怎样才能化解和消除一些歧视和偏见问题,做到完全接纳,也是一个难点。

3、农民工的流动性增加了社区管理的成本。

以社区作为载体,让农民工融入城市,还存在着在社区管理的问题。考虑到农民工的流动性这一点,就能够看到社区管理的成本必然会增加。虽然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活经历不断地给他们带来价值观、行为方式的变化,但他们的乡土意识和传统观念却根深蒂固,与从小生长在城市的市民相比,进城农民工普遍十分重视和怀念故土,其进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赚钱、见世面和学技术,通过打工积累一定资金后最终要回到家乡去成家立业、谋求发展,愿意且能留在城市的只是少数。这种流动性再加上工作更换的流动性,给社区管理带来不便。如果更换了工作,所属社区不一,这可能会造成重复管理,并且在当今各项保障项目与措施在统筹层次不一的环境下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农民工社会救助体系

在城市,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脏、重、累.险”等本地人不愿干的职业,劳动强度大,生活条件差,劳动安全卫生问题突出,职业病危害非常严重。农民工由于文化技能相对较低,社会资本少,更容易出现失业,生存困境等一系列的问题。由于长期在城市工作,在出现了类似一系列问题时,他们不愿意回到家乡去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而是坚守在城市里靠自己渡过这些难关。农民工的社会救助显得十分重要,而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农民工既无法从城市也无法从农村享受到社会救助。

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工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然要求。首先要努力建立保障农民工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保障项目有效实施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从根本上确定了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规范农民工的社会救助需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其次还需要营造维护农民工社会救助权益的氛围。农民工的社会弱势地位决定了其权益保护单靠自身力量是难以维护的,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才能解决,在政府政策的引导下,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利用组织的力量及时发现农民工社会救助的需要,雇主也应遵守《最低工资制度》,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提高自身竞争力

说到底,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身的努力,靠自己争取。事实证明,农民工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至关重要,是自身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长期以来的弱势地位和自身能力也是紧密相连的。目前,农民工融入城市进程之所以比较缓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农民工的整体教育水平不高,专业技能不高而造成的。没有竞争力就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就业空间小,使得他们难以真正过上城市社区居民的生活。

只有通过教育、实践经验投资获得的资本才能随着积累不断升值。努力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技能,各种新技术,新的交流方式能够使他们更容易融入城市社区,得到市民认同。在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之下,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在各个方面都能做到应对自如,才能拥有立足之地,这不仅仅是个人的生存法则,也是这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点。

(三)充分发挥非营利组织的作用

让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我认为非营利组织的作用是巨大的。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非营利组织也发挥着巨大作用,例如在展开社会救助的时候,非营利组织既可以向被救助的农民工宣传政府的救助政策,也可以向社区反映农民工群体的需求和心声,可以起到桥梁作用,帮助城市社区管理者和农民工群体良好沟通,增进理解和相互支持,有利于和谐共处和稳定。在文化方面,非营利组织的形式多样,能够在社区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增进社区居民和农民工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沟通,同时也有相关技能知识培训的服务,也可以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质,增强本领。现在,一些非营利组织里建立了免费的司法援助、医疗援助、教育援助等方面的农民工救助项目,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提供申诉渠道和法律援助等等,这都非常有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强,筹资广泛、服务灵活,对于进城农民工来说,能够带来慈善性的关怀和福利,也能够帮助他们争取参与权利,使他们体会认识到自己的社会价值。最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稳定团结。

五、结束语

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路还很长很长。需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出台的政策文件;需要每一个城里人发自内心的接纳和尊重他们;需要每一个农民工朋友摒弃心底的自卑,积极主动的参与城市建设、参与社区事务。现在,“路线图”已经绘好,接下来的就是不折不扣地执行。在实现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道路上,农民工只希望得到切实的改变。每一点看得见的、摸得着的小改善,都会让人心中充满喜悦。

参考文献:

[1]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OL].人民网.北京,2012.

[2]张利军.农民工的社区融入和社区支持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06(6).

[3]于春荣,孙玉国.农民工融人城市的障碍与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6).

[4]刘海清,麻智辉.外来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非制度分析及对策研究[J].理论导报, 2008.

[5]罗兴奇.农民工社会性排斥问题探析--基于社区融合的视角[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31).

[6]高慧.农民工如何融入城市[J].社会观察,2005(9).

第3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 城市社区; 城市管理; 城市发展; 社区安全保障

社区是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也是城市管理和功能完善的主要载体。国内外发展的实践一再证明,通往城市化的道路上,社区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市社区安全保障不仅是城市发展和稳定的前提,而且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反映着城市发展的现代化程度和整个社会的和谐文明程度。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科学发展观贯彻的逐步深入,城市管理及建设中的安全保障问题已经为各领域专家学者所关注,并越来越多地引起政府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社区安全保障基本内涵与城市管理

国际社会第一次正式提出社区安全概念,是在1989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第一届世界事故和伤害预防会议上,当时来自全球5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共同发表了“社区安全”宣言,强调全人类在保持自身健康及安全方面均享有平等权利。此后,世界卫生组织不断督促和倡导在包括各个国家、地区、部门、组织等不同社会层面开展关于社区安全的伤害预防工作。目前,国际社会还没有确切的社区安全保障概念,但是,从各个国家、跨国集团(公司)到各企业、事业和组织单位,社区安全保障规划正在付诸实施,相应地,有关社区安全保障方面的研究和探讨也正方兴未艾,蓬勃发展。

社区安全保障一般被理解为基于社区管理组织机构、志愿者群体以及社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意志和努力所建立起的一种社区安全机制,其基本内涵包括社区生产生活安全、休闲娱乐安全、医疗安全、用水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和教育安全等诸多方面。可见,社区安全保障的对象涉及所有类别的安全和伤害预防,包括所有年龄、环境和条件。社区安全保障的途径在于社区内各种不同组织机构在有机联系的基础上,通过运用各自的资源及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舒适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让社区内所有人士不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能保证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伤害、日常生活中的伤害甚至暴力及自杀等各种意外。可见,作为城市社区管理和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社区安全保障是保证社区成员生活、工作、学习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城市发展和社会和谐文明的必然要求。

以自治性为特征的城市社区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城市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区面积和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使城市社区的管理任务加重、管理难度增大、管理要求提高。因而,城市管理者必须把目光投向社区,并真正地关注和探索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与模式。从城市管理的角度看,各机构单位和组织部门都要通过满足社会成员各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更多的沟通、理解、互助机会,促进社区邻里和睦,增强社区凝聚力,使社区成员不断增强认同感、归属感、满足感、幸福感,而这一切的前提是首先满足社区成员的安全需要。作为组成城市的基本单元,如果一个个社区的安全有了保障,社区居民能够安心于工作和学习,能够开心休闲、参与公共活动,那么整个城市的合理有序就是自然而然的事。反之,小至一家一户,大至一个社区,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如果其成员没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那就很难维护秩序和稳定,更谈不上和谐的环境氛围了。因此,社区安全保障问题的解决对实施有效的城市管理意义重大。同时,从群众反映突出的城市环境、社会保障、纠纷调解、食品卫生以及生产、交通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看,社区安全保障往往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若忽视或不能有效解决社区安全保障问题,那就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党和政府也就难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这种意义上,社区安全保障又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

二、社区安全保障与城市发展

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实践表明,城市规模越大,功能越复杂,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也就越多,潜在的危机也就越明显。换句话说,随着城市规模的日益庞大,城市安全或者说城市所辖社区的安全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社区公共卫生、食品供应、通讯、环境、供水、灾害防控等任何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威胁到整个城市的公共安全,进而影响城市的正常发展。事实上,城市公共安全作为一种无形的效应,已经显现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因此,在城市发展战略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把每一个所辖社区的公共安全考虑其中已经显得十分迫切。一个个单独的社区发展是整个城市发展的基础,同样,一个个独立社区的安全也是整个城市安全的保障。

无庸讳言,在现代社会,城市社区安全保障已经成为衡量城市和谐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个城市的文明不仅要通过深厚的历史底蕴、发达的经济和人们高质量的生活水平来体现,更重要的还在于整个城市人们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面貌,这当中,首当其冲的是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在人口流动频繁、网络生活发达、各种异质性文化并存的现代都市里,安全保障能减少人们的心理压力、使人精神放松,能帮助人们减少相互猜测,增加沟通交流的效率。可以这样说,城市的文明依赖于市民素质的提高,而市民素质的提高又依赖于市辖各社区单位基础安全保障的实现。城市社区安全保障通过保证生产、治安、交通、医疗、用水、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有序,能使城市居民生活在一个和谐融洽、放心舒畅的良好环境里。一旦排除了内心的顾虑和担忧,人们必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工作,快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最终使城市发展的效率和质量得以提高。否则,在一个不具备基本的治安、交通、医疗、食品等安全保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里,人们无论如何也难以安心于本职工作,迟到、早退、敷衍塞责或许会成为普遍现象,从而最终影响到城市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社区安全保障对策及其建议

统观城市社区安全保障存在的现状与问题,社区建设规划与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目前还有许多具体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从全局性、发展性和可持续性的立场出发,我们认为,城市社区安全保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工作:

第一,加强市民安全文化素质教育。从当前实际看,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系数,不仅有赖于城市管理者的主观努力和科学决策,也有赖于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培养。其中,加强市民安全文化素质教育,使之具备安全知识、安全思维、安全观念、安全行为、安全伦理道德和安全自护技能是解决社会安全问题的根本。具体操作需要通过政府、社会(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网络式结构对人(孩童)进行安全教化,同时有关部门要作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加大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城市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医疗信息服务系统、科技教育信息系统、旅游娱乐信息系统、社区信息化服务系统等。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仅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安全管理功能,而且能使广大市民日益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益处,使他们积极参与共同保障和维护城市社区安全保障的各种活动,从而使城市安全工作得以在各方面、各层次顺利展开和深化。

第三,加大城市社区安全保障投入。在所有影响要素中,资金投入是制约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最基本因素。加大社区安全保障的资金投入,一方面确保社区安全工作人员有可观的收入,从而使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护卫工作;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可以安装和更新社区安全监测、预防设备,比如目前的远红外周边报警系统、电视摄像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和门禁对讲系统等。从而最终实现技防、物防和人防的紧密结合与相互促进。

第四,加强社区治安队伍建设。社区治安队伍建设的精良与否也是确保社区安全保障的关键。社区治安队伍建设中,一定要严把新队员入职关、班组长选拔关、人员培训关,以“政治合格、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为标准,提高保安人员自身素质。另外,要建立科学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按照“工作标准化、操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的要求,明确细化职责,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如保安人员工作业绩由社区居民评价的制度),从各方面提高安全防范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主体的安全保障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就是要加强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在有关社区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安排等方面从快、从简予以办理,并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考量目标之一。同时,政府为主导的社区还有利于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社区建设理论与技术方法,组织和参加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和伤害预防交流活动。以社区为主体,就是要让社区全体居民参与进来,通过监督、亲自贡献、谏言献策等多种形式,使社区经济、文化、卫生、环境等不同方面都有整体提高和改善,确保社区安全保障的有效实现。

第六,加强城市社区法制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依照社区建设的法律、法规,决定和管理社区事务,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也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城市社区建设,特别是依法管理社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城市社区法制建设,能够使社区治安组织有法可依,依法排除他人非法干扰和破坏居民居住安全的行为,能够使产生的纷争得到及时解决,使不和谐的状态归于和谐。同时,完善的社区法制建设对于破坏社区安全保障的不法分子还可以起到有效的威慑。

第4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社区 法制教育 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C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3.23.225

普法活动自1986年开始以来,至今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2011年“五五”普法提出的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其中包括法律进社区,将城市社区作为普法的重要阵地,积极探索适应城市社区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城市社区的法制教育渐渐成为开展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但随着我国城市社区进程的不断加快,出现了各种新的问题亟需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必须进一步开展和完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来实现城市的和谐与稳定。[1]

1 城市社区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我国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打破了人们原有的生活习惯、工作方式、思想观念等等,各种各样的文化思潮、价值观念等渗透到城市社区之中,导致了一些社区居民出现了各种自私狭隘的腐朽思想,甚至不择手段地谋求个人利益,从而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甚至造成违法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社区必须加大开展法制教育的力度,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预防并遏制犯罪的发生。

其次,随着改革开放后逐步放开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外来人口流向了城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且逐渐向周围农村蔓延,加快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外来人员的增多,人员结构复杂化,造成了城市社区生活的复杂性,城市社区的综合管理难度加大,同时也给社区治安带来了诸多的问题,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不能只停留在城市社区居民之中,扎实做好外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更为重要。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仍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外来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违法犯罪问题相对突出并呈上升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建设的进程。[2]

城市社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不仅仅需要加强城市社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更需要加强法制教育的宣传,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好社区,维护好良好稳定的社区秩序,从而促进社区和谐。

2 新形势下城市社区法制教育的现状

2.1 社区法制教育的队伍力量薄弱

在我国的城市社区中,专门从事法律宣传教育的专业队伍是不存在的,法制教育在城市社区的宣传教育工作是由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的,然而在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中极少数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甚至有的城市社区根本没有法律方面的工作人员,导致了一些城市社区工作者对法制宣传教育的不重视,不能够积极组织或者联系法律援助单位进城市社区进行法制教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某些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

2.2 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简单

城市社区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丰富,喜闻乐见的方法不多。不少城市的社区宣传教育形式还是停留在临时性、突击性,没有形成合理规律的制度。[3]在宣教形式上,某些城市社区仍旧使用陈旧、单一式的板报、横幅、宣传栏等传统做法,社区居民对这种形式的接受程度相对较低。某些城市社区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只会片面追求场面的“热闹”和活动本身的影响,活动的内容不能引起社区居民的共鸣,且忽视了法制教育的宣传效果,不仅使社区居民丧失了参与活动的热情与积极性,也不能让社区居民真正学到法律知识。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

2.3 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缺乏针对性

城市社区开展法制教育的对象是社区居民,在城市社区中,人员复杂,有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家庭背景等等,但却很少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忽视了因人施教的原则。城市社区居民学法用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法律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而现实中,城市社区的普法教育方式忽视了多元化主体的要求,不能够真正地了解社区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是什么,社区居民在生产生活中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与帮助,在内容上没有针对性,在方式方法上无法满足社区群众的喜好,这肯定会使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降低。此外,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突出,在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中,往往只注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忽视法律援助,其实法律援助更重要,更能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3 强化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基本对策

3.1 扩充专业的社区法制教育工作队伍

城市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人的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们提高法律意识,不仅能够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还能让人们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如何让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专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队伍,以及培养一支具有高度政治热情、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业余兼职城市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是确保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在城市社区居委会中设立专门负责法制教育的宣传工作的专职人员,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成为真正为人们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内部资源,将那些已经退休的、仍然活动在基层群众文化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等尤其是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组建一支从事城市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业余队伍,宣传法律知识。[4]

3.2 根据不同的学习主体的需求来开展法制教育

鉴于社区居民人员多元化,必须根据不同的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来指定法制教育的内容,尽量做到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例如对社区中未成年人可以开展如何预防与制止犯罪的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等;对在职人员开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条的宣传教育;对已婚女士主要开展的是《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制教育;对老年人重点开展的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的宣传教育;此外,还要考虑到各城市社区的特殊情况,比如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社区,可以多进行劳动保障、劳动安全等法制教育。社区居民对法律的学习需求并不在于理论性的知识点,而是怎样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要尽可能采取通俗易懂的宣传法制教育的方式、采用贴近生活的法律案例,要注重法制宣传的实效而非一味地进行法律概念的“填鸭式”灌输。

3.3 丰富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方式

随着网络、视频媒体等现代传媒进入城市社区居民的生活中,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关注民生权利保障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必须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根据不同普法对象人群的特点,区别对待,把普法教育与为民服务融为一体。通过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交流与座谈等“互动式”学习方式,让社区居民在参与法治实践中学法,推动社区建设;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力所能及地发展社区法治文化,如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艺演出、家庭学法竞赛等,让居民休闲娱乐时,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形成一种以法律和法治为核心的新的文化价值取向的法治社会,提高法律进社区的效果。[5]

3.4 增强城市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在进行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之前,首先必须深入了解社区居民的现实需要,围绕着社区居民的需求,进行活动主题的内容和安排。其次,每次活动的内容不能一成不变,要根据各阶段的时事动态和社区居民身边发生的事件,让社区居民能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并及时掌握应对各种事件的措施与对策。城市社区法制教育与解决民生需求应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能只是盲目地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知识,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目前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一系列问题。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到社区中走访调研,了解社区居民关注些什么,需要对哪些方面进行普法教育,选择与他们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切入点。针对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才能够切实帮助解决居民合法的法律诉求,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社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社区以及社会和谐安定。

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开展,城市社区居民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总之,持续不断的法律宣传教育,可以充实人们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要使法律观念真正贯彻到群众心中,就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不懈努力。此外,还必须要紧紧围绕党的十提出的奋斗目标,着力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由单纯的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树立全民的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转变,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邹国斌.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J].中国司法,2003,(5).

[2]庞波.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法制宣传教育[N].法制日报,2007.

[3]杨其圣.关于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J].中国司法,2008,(2).

[4]刘英.关于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几点思考[J].法治与经济,2011,(2):197-198.

[5]陈莺.关于提高社区法制教育有效性的对策与思考[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第5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城市社区 循环经济 瑞景公园社区 对策研究

1我国循环型城市社区的内涵和特征

1.1 循环型城市社区的内涵

循环型城市社区是以城市社区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和出发点,通过制定并落实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制度,构建生态建筑和循环型生产生活体系,倡导社区居民绿色消费,使社区的物流、能量流、信息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得以高效循环利用,从而促进城市社区内部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

1.2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特征

1.2.1低能耗,强调社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首先是在源头上进行控制,在社区生产和生活的整个过程强调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最大限度降低资源的投入,强调可再生资源(如太阳能)的最大限度利用。

1.2.2再利用,强调社区废弃物的内在消化及资源化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在中端的特征主要体现在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回收利用方面,具体表现为对社区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实行废弃物资源化,从而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

1.2.3低排放,强调社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在末端的特征体现无污染、零排放原则,具体反映在对社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废弃物对社区居民生存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1.2.4全面参与,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强调社区居民的全面参与,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塑造循环型社区的新型文化,将循环型社区的构建内化为一种社区居民共参与的行为和时尚,从而减缓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舒适和高效的社区生活环境。

1.2.5参与社会大循环,实现社区与城市循环系统的高效联动

循环型城市社区注重参与社区外的社会大循环,强调社区与城市循环系统间的高效联动。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中水回用系统,将城市社区排出污水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通过中水回用系统将污水处理成中水返回到社区进行循环利用;其二,建立垃圾分选和废物回收体系,由社区物业管理处牵头,从源头即每个家庭开始分类,对一些危险的废弃物如电子垃圾等,设置专门的搜集点进行回收处理,社区清洁部门进一步细分,将可回收的废弃物出售给再生资源企业,将有机垃圾就地处理后转化为肥料用于社区绿化,最后由城市垃圾处理厂负责处理剩余垃圾,对可燃又无法循环

利用的生活垃圾可选择性地进行焚烧发电,做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机制和政策研究》(项目号:09BJY04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厦门市瑞景公园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

2.1 社区基本概况

瑞景社区隶属思明区莲前街道,是“全国花园式小区”和福建省优质小区,先后被授予全国和省、市级“绿色社区”、省、市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第二届文明城市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辖区总面积0.56平方公里,由13幢高层住宅、2幢多层公共建筑组成,建筑板式结构,住宅总户数984户,容积率1.69,绿化率高达60.6%。小区利用自身优势,将城市形态、公园景观、人文气息元素加以融合,营造出“人―建筑―自然”的和谐居住小区。

2.2 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做法

2.2.1节能降耗

瑞景公园社区是我国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现了高层住宅24小时热水入户,13幢高层住宅均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实施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它所依托的是三个系统:太阳能集中供热、热泵加热、电加热。据该社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系统全年常规能源替代量为282.88吨标准煤,同时,该系统的二氧化碳减排量698.71吨/年,二氧化硫减排量5.66吨/年,粉尘减排量2.86吨/年。同时,在其他节能方面,地下车库采用采光天井,屋顶采用新型保温材料硬质聚氨酯发泡保温层,外墙铝合金窗采用镀膜玻璃,剪力墙增设挤塑板保温层,设置抬眼更能集中供热系统,屋顶设置太阳能集热板等,满足了超过节能50%的要求。

2.2.2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

瑞景公园社区自建一座日处理量达1500吨的污水及中水处理站,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可以把小区每天产生的近1000立方米的生活污水处理成为中水,循环利用于绿化浇灌、道路社区保洁、业主冲厕和车库冲洗等用途,做到污水的零排放,每年可节约水资源约20多万吨。同时,瑞景公园社区大力倡导居民日常生活节水,取得明显的节水效果,比如通过选用节水器具,在社区建筑内最大限度地提高用水效率,从而减少市政给排水的负荷。

2.2.3资源综合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及再利用

垃圾分类作为瑞景公园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之一,需要社区居民的全面参与,如设置分类垃圾桶、生物垃圾处理机等。瑞景公园社区在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充分发挥社区联席会的桥梁作用,及时传达政府及企业、部门有关垃圾的各类政策,设置了垃圾分类箱和果皮箱,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做到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袋装化、分类回收,定点存放并日产日清,从而避免了二次污染。

2.3 创建循环型社区的实践总结

瑞景公园循环型社区的创建工作,坚持以宣传发动、思想教育为先行,以贴近社区、面向公众的方式来设计创建,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力求提高社区公众的绿色生活理念,循环型社区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3.1逐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构建循环型社区的基础

社区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定点存放并日产日清,从而避免了二次污染;社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市政管网处理,实现雨污分流;采取节电节水措施,节约能源;车辆规范停放,管理有序;家装施工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实现文明施工的要求。除基础建设外,社区配备专门的太阳能系统专业人员、社区保安人员和保洁人员,共同为构建循环型社区而努力工作。

2.3.2创建工作新平台,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瑞景公园社区创建工作的成功之处在于领导重视、居民参与、志愿者共建。首先,以社区党总支为依托,成立由居委会、物业公司、辖内单位、共建部队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联席会。建立健全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创建工作,并规范组织制度,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协调机制。其次,志愿者行动为创建“循环型社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社区共有各种环保志愿者360多人,他们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环境管理以及环境教育中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联席会这个纽带,开创了“绿色社区”共建工作新平台,完善了环境管理和监督机制。

2.3.3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瑞景公园社区着力推进“三个结合”,即创建循环型社区与社区宣传相结合、与“争创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活动相结合、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公众参与意识。通过市民文明学校、大型宣传广告画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图片展”等系列活动,提高了创建“绿色社区”整体水平,让群众在活动中了解更多的环保法律和绿色生活方式知识。

3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现状分析

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支持、市场推动,还需要社区居民主动参与、自觉在日常生活中选择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社区主导、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和居民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才能共同促进循环型社区的建设。从这个层面来看,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政策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造成循环型社区缺乏制度法规保障

相对于传统社区而言,循环型社区所倡导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与以往有着根本性的不同,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循环型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来激励、引导和约束社区主体的行为。目前,针对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激励、约束政策法规体系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相关部门执法不严,有关政策法规在实施中效力较弱,未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大大影响了循环型社区的健康发展。

3.2 循环型社区管理主体不明确,资金来源渠道较单一

我国长期形成的“大政府、小社会”治理模式,导致了社区管理者的主体地位不明确。目前,创建循环型社区的大部分工作由环保宣传部门来完成,未形成统一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社区资源环境管理体系,职能分工不明确,在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缺乏必要保障,尤其是专项资金用以构建循环型社区的来源单一,难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社区基础设施难以得到有效改善。这是当前循环型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3 社区居民对循环型社区的认识不全面,宣传引导方式有待创新

我国长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部分居民对循环型社区的理念认识不全面,将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等同于绿色花园社区,单纯强调改善居住环境,而忽视社区资源节约、废弃物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层面,同时宣传引导方式较为单一,缺乏有效的利益挂钩机制,使得社区居民参与循环经济的热情普遍较低。

4我国城市社区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对策探讨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促进城市社区实现“低能耗、可持续、零排放、零污染”为己任,全面开展循环型社区建设,是未来社区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瑞景社区创建循环型社区的成功经验,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来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

4.1 建立循环型社区管理机构,形成合理高效的环境管理机制

瑞景公园社区在构建循环型社区过程中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学校的负责人和居民代表等组成,统一运行机制,提高了创建效率。城市社区应建立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代表为主体的社区环境管理机构,组织和开展日常环境管理活动;建立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的环境管理,定期搜集居民对社区环境管理的满意度,形成创建循环型社区扎实的组织基础和高效合理的环境管理机制。

4.2 制定构建循环型社区的发展规划,建立社区网络体系

瑞景公园社区每年都制定工作计划,内容涵盖本年度社区将开展的一系列主题活动,为循环型社区提供指导。城市社区立足社区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明确社区的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发展等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安排开展活动的时序,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逐步形成符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的循环型社区创建模式。同时,建立循环型社区网络体系,形成社区内外资源共享、交流与互动平台,创建社区论坛,进一步激发社区居民参与循环型社区建设的热情,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社区内居民之间、社区和居民之间、社区之间的信息沟通。

4.3 重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瑞景公园社区在筹建之时就规划了一套完整的基础设施,包括太阳能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垃圾分类箱、地下车库采光天井、雨水收集系统等硬件基础设施,为创建循环型社区奠定了基础。针对我国现有城市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实际情况,应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方筹资等方式,对诸如给排水、供热、垃圾分拣等设施进行改造;新建社区在规划初期就应考虑将社区各种要素连接起来,注重与社会大循环之间的联动,诸如水循环、能源循环、垃圾处理等系统,在一种便捷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将社区基础设施与社会大循环系统衔接起来。、

4.4 建立公众全面参与机制,倡导公众绿色消费

瑞景公园创建循环型社区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该社区居民对社区良好环境的渴望程度较高,加上社区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和通过互联网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激发和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构建循环型社区的积极性,为社区开展循环经济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在创建循环型社区中,构建相应的利益挂钩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建立一支稳定的志愿者队伍,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监督循环型社区构建的积极性。同时,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倡导绿色环保消费,引导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节电、节水,回收利用废弃物,优先采购各种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逐步形成有利于循环型社区发展的节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参考文献:

[1] 丛澜,徐威.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的思路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福建环境,2003,20(5):43-46.

[2] 张林英,周永章,温春阳,税伟,等.创建绿色社区,促进生态城市建设[J].现代城市研究,2006,21(1):35-38.

第6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宝鸡市 城市社区 全民健身路径

自2000年起,“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不断捐赠给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单杠、双杠、肋木、云梯、太空漫步机、太极推手、益智算盘等组合锻炼器材,统称为“全民健身路径”(可简称为“健身路径”或“路径”)。旨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公益性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也满足了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需求。自去年以来,宝鸡市共实施完成农民健身工程128个,社区健身路径工程25个,乡镇健身广场3个,健身器材全部按照要求配送安装到位。因此,在这一背景下,研究宝鸡市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的现状与对策就具有一定的意义。

研究对象

宝鸡市完全具有区(县)级行政区域为三个区、九个县,区级行政区划是城市型行政建制,而社区是城市型建制的主要构成要素。因此,从考察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的角度出发,本文只选取了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各个社区参加“路径”的人群为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收集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为本论文提供参考。文献资料来自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网络信息以及宝鸡市图书馆、宝鸡文理学院图书馆。

2.实地考察法。在宝鸡市体育局的帮助下,我们考察了宝鸡市城区的健身路径。对各个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健身路径配置器材进行了深入了解,实地考察了社区居民使用“路径”进行锻炼的情况。

3.问卷调查法。对金台区的西建康城社区、东风路社区,渭滨区的新建路社区、公园路社区,陈仓区的宝钛社区、卧龙寺社区的居民发放问卷240份,回收240份,回收率100%,并对问卷的有效样本进行检验,有效问卷228份,有效率为95%。

4.数理统计法。对问卷调查所得的数据进行了统计学处理和客观量化分析。

结果与分析

1.宝鸡市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的建设状况与分析

(1)“全民健身路径”分布情况分析。据调查,49%的“路径”安装在居民小区,这样方便小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进行体育锻炼。43%集中在社区广场和公园,广场和公园的空地相对比社区地方大,加之绿化面积相对较多,所以安装的“路径”也就较多。在调查中发现,在一些老的社区当中,“路径”之间的空间距离狭小,不仅锻炼时受到影响,而且在安装位置上受到局限,东边两三件,西边两三件,使得“路径”使用率降低,达不到锻炼效果。

(2)安装点地面设施现状。据调查,宝鸡市城市社区健身路径有一半以上是安装在水泥地面上的,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安装在塑胶地上的约占7%,安装在泥沙地上的约占22%,安装在砖地上的约占16%。在对有关部门进行访谈中得知,无法找到合适的草地,也没有更多的钱去铺设塑胶,又想让更多的人得到锻炼是健身路径安装在水泥地上的主要原因。

2.“全民健身路径”的使用状况与分析

(1)锻炼者性别、年龄分析。经调查分析,回收的样本中参与“路径”锻炼的女性为106人,占总数的44%;男性为134人,占总数56%。男性参与锻炼人数比女性高出12个百分点,说明男性比女性参与“路径”的人数多。

从年龄结构分析,最小的年龄13岁,最大的年龄81岁,考虑到不同年龄使用“路径”的情况,以便日后安装具有针对性,因此本文把锻炼者的年龄分为13-18岁,19-25岁,26-35岁,36-45岁,46-55岁,56-65岁,65岁以上。经调查,各个年龄段锻炼的人群分别为8人,17人,29人,34人,45人,65人,42人。(如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参与锻炼的人群主要集中在46-55岁、56-65岁、65岁以上这三个年龄段,占到总样本的63.4%,这充分说明宝鸡市参与“路径”锻炼的人群以中老年人为主。56岁以上的人群大都退休在家,空闲时间较多,又有参与锻炼的意识,不仅在锻炼中得到快乐,还能结交一些朋友,因此参与的人数较多。

(2)锻炼者职业结构分布。从回收的调查问卷显示,参与“路径”的人职业分布很广,为了便于统计,本文把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大致分为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党政军联人员、企业职工、农民工五大职业群体。(如表2)

(3)锻炼者体育意识分析。体育意识强的人,不仅有自我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还对体育的认识、体育价值观念、体育情感和体育意志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积极提高自身的体质和健康水平。因此,分析锻炼者的体育意识,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体育意识强弱与“路径”的关系。在体育锻炼重要性调查中,有155人认为体育很重要,有46人认为重要,有32人认为较重要,有7人认为一般,没有人认为体育锻炼不重要。其所占样本的百分比分别为:64.6%,19.2%,13.3%,2.9%,0%。

体育锻炼目的是人们参加体育锻炼的动力,是促进人参与体育活动的根本原因。根据样本统计(见表3)选择强身健体的有116人,休闲娱乐的有48人,结识朋友39人,治疗疾病28人,其他9人。由此看来,宝鸡市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路径”的目的呈现多元化的特征。

从表3可以看出,接近样本一半的人都选择了强身健体,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特别是中老年人用于休闲体育的时间也在增多。

3.宝鸡市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存在的问题分析

调查中发现,在社区中很难找到专门负责管理“路径”的工作人员。由此看出在这一环节上出现了很大的漏洞。其原因在于,第一,基层管理不够重视。社区缺乏资金聘请专门负责的人去对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以致于一些器材在损坏之后长时间处于瘫痪状态,“路径”成了样子。社区居民和“路径”上级的管理人员信息不能及时的沟通,缺少协调,导致效用下降。第二,缺乏体育指导。无论从数量上和质量上注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都很难满足社区体育工作的需要。第三,缺少建设、维护资金。社区的器材损坏之后,无人修理和拆除,给锻炼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降低了区民对路径的兴趣。第四,布局不够完善。由于很难找出一块大面积的空地安装路径,大部分的社区健身器材安装过于密集,没有适当的间距,无法得到器材之间的有效衔接,不能很好地达到锻炼效果。第五,锻炼方法了解不够。在走访中得知,利用路径器材锻炼的年轻人多以力量练习为主,而中老年人则集中在揉推器和漫步机上。合理的练习方法和手段是目前锻炼者最迫切需要的,一次合理有效的练习要用到不同类型和不同方向动作的交叉组合。由此,多种动作练习方法是路径练习者应具备的能力。

宝鸡市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的发展对策

1.加强社区体育管理,做好“健身路径”长期规划工作

目前宝鸡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法规、条例还不够全面,体制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体育工作的扶持,把“路径”的长期规划作为发展的重中之重,科学制定“路径”有效的使用和管理体系,分析优势和劣势,明确“路径”所要达到的目标。建立领导机制,扩大街道社区的管理权限,把社区体育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中。完善本辖区内的体育组织机构,使体育组织管理形成网络化。

2.加强“全民健身路径”的宣传力度

完善社区“路径”信息宣传服务,营造全民健身的氛围。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运用各种宣传形式,不断强化体育活动是自我健康的有效投资,开设关于“路径”的锻炼方法的专栏,使社区居民提高自我锻炼的意识,增进居民间的沟通和交流。各社区之间应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正确引导居民参与“路径”锻炼,把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和健身紧密地结合起来,开展“路径”器材展示、体质健康测试、健身健美咨询、体育表演、“路径”比赛等形式的活动,形成健身促宣传、宣传促健身的大好局面,让广大居民参与到“路径”锻炼中,进一步推动“路径”锻炼。

3.做好器材维护、更新和淘汰工作

器材的修理和维护是“路径”使用的保障,能够延长使用器材的时间。安装到社区的器材应有专人负责,定期巡视,确保器材使用的安全。设立“路径”维护资金,专款专用。对已经无法修复的器材,及时拆除,尽量简化器材拆除的申报过程。2003年国家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它对室外器材使用寿命作出了严格的要求,其中最长的时间为6年,因此,器材的更新工作就显得相当的重要,更新的器材应征求辖区内多数居民的意见,根据使用频数、喜爱的程度等相关的因素确定器材的清单,上报购买。在更新器材的同时也可以对布局上进行调整,合理规划器材在社区内的位置。

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政策本身对现阶段我国体育生活化发展具有一定强制性、指导性作用,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发展社区体育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目前这方面做得还不够,因此加强执法机制与监督机制,加强体育生活方式的法律约束,建设体育生活化的法律局面势在必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至今,国民体质普遍增强,群众体育蓬勃发展,很好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公共体育设施的匮乏、社会指导员的数量、体育健身内容的科学性、各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投入,距离广大人民的体育需要还有相当的距离。因此,宝鸡市及各行政区、社区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平台,要加强对“路径”的管理制度建设,以法规的形式进行制约,使得全民建设工程发展正规化、有序化,更加深入人心。参考文献:

[1]谢恩杰,王小娟.我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现状与发展探析[J].浙江体育科学,2008,(05):9-13.

[2]李相如,范青慧.我国健身路径工程特征与未来发展[J].中国体育科技,2005,(04):96-105.

[3]吕青,李相如等.北京市健身路径发展和使用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6,(06):26-28.

[4]王诚民.黑龙江省“全民健身路径”使用现状的调查[J].高师理科学刊,2006,(03):83-86.

[5]李红,薛海红等.西安市全民健身路径的组织管理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03):321-322+325.

第7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社区体育 现状 对策

1 社区体育的含义

“社区”一词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藤尼斯提出,上世纪30年代由吴文藻等老一辈社会学家引入中国。社会学家把社区定义为:是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及共同活动区域。社区的区域界限按不同层次可分为国际社区、国家社区、地区社区和乡土社区。乡土社区也称为基层社区。基层社区由若干个邻里社区组成,邻里社区又由若干个社会细胞――家庭组成。社区体育以乡土社区和居住社区为区城范围,参加者为常住居民。通常把社区体育界定为以一定的定居居民为基础,通过一定范围内生活上的相互联系,共同利用那里的生活环境和设施,为加强人们的相互联系,产生、巩固社区感情而进行的体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社区体育在上世纪6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完善,已成为大众体育的主要形式。为使汉中市城市社区体育工作有一个更大的发展,我们对汉中市城市社区体育进行了调查,旨在摸清汉中市社区体育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社区体育的发展走向,指出社区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文选取了汉中市现辖一区(汉台区)三县(南郑县、勉县、宁强县)主要城区内社区和社区居民为研究对象。

2.2 研究方法

2.2.1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汉中市体委的有关文件和体育先进社区的材料,并在陕西理工学院图书馆以及网络上收集了国内相关专著两部,论文20余篇。

2.2.2问卷调查法

自行设计汉中市社区居民体育活动情况调查问卷,并对社区小样本人群进行预实验,其效度和信度较好,符合要求。然后大面积向汉中市四个社区发放问卷400份,收回有效问卷385份,有效率96.2%。

2.2.3 数理统计法

利用Excel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处理。

3 多维视角下汉中市社区体育现状

3.1城市社区体育组织管理系统尚不成熟,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次调查了解到:当前汉中市社区体育组织以街道为基本层次,有的社区甚至以街道为唯一层次。从组织结构分析来看,存在明显的不足;多层次社区体育组织未建立,无法分层开展工作,组织管理未朝小型化方向发展,系统性受到影响;社区体育组织行政管理色彩较浓,组织形式单一,与当前发展多元化社区的需要之间存在较大的冲突,使多管齐下开展社区体育工作受到一定影响;社区体育组织采用单向管理模式,缺乏互动因素,管理过程也缺少配套网络,组织系统的活性得不到充分发挥。

3.2 城市社区体育人口比例不高,年龄失衡较为突出。

据汉中市2002年国民体质监测体育人口统计:目前汉中市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数达200万,超过总人口的34%,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了2%以上。本次调查显示在接受调查的社区居民中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为118人,占总数的39.5%,与我国1998年8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公布的体育人口占35.6%相比更高,表明汉中市体育人口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按年龄进行统计可以看出:体育人口中18~30岁的青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所占比例较大,表明年龄结构呈马鞍型。按学历情况进行统计可看出,体育人口数量按学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减。

3.3 城市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总量不足,开放力度不够。

根据调查问卷:汉中市社区体育场地总面积比95年前增加了93812平方米(含县)。人均增加0.15平方米,达到0.26平方米,尽管如此,调查结果仍然显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匮乏,极大地挫伤了城市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制约了社区体育的发展。大多数社区居民对本社区体育设施“不满意”或“极不满意”,认为小区的体育设施严重不足,活动场地小,设施陈旧。新建住宅小区多数器械过于老龄化或病弱化,缺乏具有强化体能性质的体育器械。大多数体育场馆设施仍还只为本系统服务,封闭管理,不对外开放。

3.4 城市社区居民体育消费水平不高,处于较低层次。

调查结果显示385人中有过体育消费的人有131人,占34.2%,体育消费者人均年消费金额为302元,这一水平比1998年中国城市居民体育消费水平高出很多,说明我市居民体育消费已初具规模,但与2000年北京、上海体育消费人数比例及消费金额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从体育消费结构看,物质性体育消费在目前汉中市体育消费结构中占主导地位,非物质性体育消费比例很小。从居民体育消费来源看,汉中市居民是自己花钱进行体育消费的,表明“花钱买健康”的观念在体育人群中已形成。本次调查还显示不同年龄段人群体育消费各有其特点。对不同体育项目消费态度也各有不同。此外此次调查得知:经济条件、消费观念、闲暇时间是影响体育消费的主要因素。

3.5城市社区居民体育锻炼的指导力量薄弱,健身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目前汉中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00人,其中三级210人,二级155人,一级35人,共有健身辅导站213个,平均每个健身辅导站1.87个。根据本次调查了解到,汉中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与社会需求有很大差距,未受过专门训练,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指导活动的情况相当普遍,这对社区体育的科学化产生了不利影响。

3.6 城市社区居民体育锻炼的运动负荷不够,健身功效有待提高。

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出发点是养身,锻炼者中以治病和长寿为目的的占总人数的65.3%。由于社区体育具有个人余暇性以及由之衍生而来的高离散性、强自由性特点,因此居民选择活动项目有明显的非竞技化、文体一体化以及韵律性、表演性、趣味性特点。依据这些特点调查显示,社区居民大多采用功、操、拳、舞、剑等自我竞争类项目,甚至以下棋、钓鱼、散步、聊天来健身,因而运动强度小,身体负荷低。而有对抗情景、多人同场竞技类项目参加者较少,健身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4 汉中市社区体育发展对策

4.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社区体育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应把握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机遇,把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纳入到城市住宅小区标准化建设内容中去,同时社区与学校的联姻,将为社区体育提供大量的软硬件环境。新世纪的社区体育发展,关键环节在于社区与学校体育的开展、协调。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社区与学校就像两个互不干涉的团体,交往不多,联系也不紧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全民健身计划的不断开展,社区与学校不往来的局面被打破,社与校的联系将越来越紧密,学校成为社区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重要场所,可切实把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发展社区体育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上来。

4.2 加大社区体育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社区体育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引导市民逐渐树立科学健身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体育的氛围,形成有利于社区体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激励和吸引更多的城市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社区体育的宣传可以转变社会对体育的观念,调动社区居民参加各种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同时适时地宣传社区体育的好处,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排除那些对社区人健康的不利因素。它还可以引起各行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对社区体育的重视,有利于获得更多的社区体育经费、更好的活动条件和更充裕的活动时间。因此,社会各界应加强对社区体育活动的宣传。

4.3 大力开发社区体育消费市场,适应社区居民健身需求。

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多功能作用,在低廉服务的前提下,积极向社区居民开放。支持和鼓励单位、集体和个人在社区内兴办体育锻炼场所,鼓励体育教学和科研单位的设施、设备在空余时间为社区居民服务,鼓励广大体育教师、教练员在余暇时间为社区居民进行讲课辅导等,大力开发体育器材用品市场,以满足体育市场的需求。

4.4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体育组织体系,推动社区体育向纵深发展。

根据多元化需求,增加各类社区体育组织;加强管理的系统性,增加社区体育组织管理层次,建立包括管理、指导、服务、协作、监督构成的网络,按照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完善社区体育服务保障体系,促进社区体育融入社区服务,将社区体育与体质监测、疾病预防、康复治疗有机结合,保障扩大市民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同时积极开展社区体育方面的理论研究。推广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体育健身方法,引导广大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对抗性强、有一定负荷强度的竞技项目,提高技能水平。要在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广大体育教师的作用,弥补指导力量的不足,联合和依靠社区医疗部门,积极参与健康指导、运动处方、体育疗法等服务,使广大社区居民树立科学健身观和体育消费观,提高社区体育的科学文化水平。

结语

总之,社区体育运动的发展受体育教育、社区人群的健康意识、社区体育活动内容的丰富、社区体育设施、社区体育经费等多方面的因素的影响。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全民健身宣传的不断深入、政府的重视、体育社区产业化的进程以及居民的主动参与意识的加强,社区体育运动将高度发展,全民健身将在社区内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1]张洪潭.社区体育运行简论[J].体育与科学,2002.1.

[2]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2002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手册[Z].

[3]汉中市体委.关于汉中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总结[Z].2002.

[4]叶宝华.厦门市社会体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J].首都体院学报,2002.1.

[5]丁峰.中国城市社会体育演变的特征与发展前景[J].成都体院学报,2002.5.

第8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内蒙古;城市社区;社区服务

基金项目: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NJSN12175)“内蒙古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与基层管理互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一、完善内蒙古社区服务的现实意义

社区服务,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产生的。社区服务在西方的发展经历了从民间慈善到由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过程。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的日益加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需要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从过去以老年人、残疾人、优抚人员为服务对象转变为以社区全体构成为服务对象,由此拉开了中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改革的大幕。

“十一五”以来,内蒙古经济的高速发展为解决社区服务供给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覆盖城市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广大城市居民从中受益,然而已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对社区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作为民族地区,当前推进城镇化建设背景下进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特殊问题,因此,发展完善内蒙古社区服务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社区服务建设符合当前内蒙古城镇化背景下的社会转型要求

“十一五”以来,内蒙古每年新增城镇人口30万左右,城镇化率年均提高约1.3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新增了一座中等城市。2000年内蒙古的城镇化率为42.7%,2011年已经达到56.6%,标志着在人口结构上,内蒙古已经实现从农牧业人口为主向城市人口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内蒙古正在加速由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随着我区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口继续向城镇集中,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都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城镇化进程将给城市带来一系列亟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更加重要而紧迫。

(二)社区是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社区服务在城市社会服务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发展速度位居全国之首,城市化速度很快。这种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要求,社会建设和管理应与城市发展的步伐一致,而社区治理的完善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这是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成长的必然要求。我区的社区治理水平与发达省市相比还很有限,政府的社区治理改革思路在基层的贯彻并不到位,做好社区服务是社区治理的重点工作,社区服务工作做好了,居民从中感受到切身利益,才会认识社区的重要性,理解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从而产生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服务缺乏政府以外的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在内容、主体、机制和模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以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与内容的基层管理体制完善存在密切关系,社区发展是推动基层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三)城市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要求通过社区服务来化解

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面临更为复杂的社会矛盾问题与市民诉求,因此,社区在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凸显,成为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基本而现实的依托。新形势下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新时期的社区服务是广义社区服务,既包括无偿、抵偿提供的社区福利性、公益,又包括低偿和有偿提供的社区便民利民物质、文化、生活服务。并且针对不同的城市社会收入阶层和不同的居民个体的服务需求,应加以区别和细分。因此,加强社区服务将营造社区和谐氛围,建设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广泛参与程度,促进民主自治;畅通居民诉求途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加快改善民生,这对于提升地区社区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蒙古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基本现状

(一)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

目前,全区221 个城市街道,2101 个城市社区。全区已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116个,建立社区文化服务站1127个,建立卫生服务站1072个,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从09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列2000万元,并随着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同时也决定每年用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区建设,同时,各地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部分盟市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了社区居委会规模,合理划分社区,优化社区布局。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101个社区居委会,有1681个城镇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占总数的82%,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租赁办公和活动场所或没有办公和活动场所的。2012以来,各地继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城市社区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

(二)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拓展

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近年来,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以“一个中心、两个站”为基本模式,着力强化和健全社区服务功能。目前,以街道服务中心为龙头,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多种服务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始建立。多数地区开展了“六进社区”“八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各地普遍建立起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展政策咨询、司法援助、就业指导、城镇低保、技能培训、家政服务、爱心超市等多项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服务,部分社区还开展了居家养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探索。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

(三)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各地把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作为推动社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选派、公开招考、居民选举产生和聘用等方式,充实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16858人,其中,行政、事业编制人员3682人,其他聘用人员7337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414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社区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习12812人,占76%,比2010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活跃在社区服务各领域,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

(四)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

不少地方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近年来,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以“一个中心、两个站”为基本模式,着力强化和健全社区服务功能。同时,将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都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购置了设备,开发了软件,采集、更新了信息,建立综合性的社区信息化网络,有计划的实现市区(旗、县)、街道办事处(镇)、居委会三级联网。目前,全区实现市区(旗、县)、街道办事处(镇)、居委会三级联网的社区有924个,已建成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的社区有823个。到2012年底,还有486个社区可以基本建成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

(五)社区服务制度环境初步形成

近年来国家围绕社区卫生、社会救助、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区服务设施等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内蒙古党委、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关于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为有效解决困扰社区建设的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制订了《自治区社区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社区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重点。

三、我区城市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区服务设施总量供给不足,社区服务项目较少,水平不高,供给方式单一

城市社区福利服务的范围和水平都比较有限,都主要局限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低偿服务,或者围绕社区成员的最基本需要提供公益;而另一方面,社区承担了过多的政府职能,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社区的服务项目包括党员管理、劳动保障、综合治理、计生服务、民政救助、文化卫生、医疗卫生服务、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中介服务、社区警务等,在这些众多的项目内容中,很多部门把工作布置给街道,再由街道交办给社区,或是由社区辅助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因此社区承担了很多原本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致使社区工作能力超载,很多自治的服务却未做,主要职能缺失。

(二)社区与社区之间发育不平衡,服务水平存在差距

社区资源种类多样,分散在社区居民、社区组织、驻社区单位和社区环境之中,相对于居民日益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需求来说,资源供给总量有限而且相对不足,一些老旧社区和规模小的社区,其资源短缺更加严重,特色性,指任何社区的资源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或人力资源丰富或资金充足或设施先进)社区服务以社区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对社区内的成员提供服务,这种服务安排往往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在每个社区加以推行。例如呼市的税苑社区就是一个单位社区,其社区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都是由小区承建者来提供,有与相关单位合办的老年大学,有科协赠送的科普器材,有赛罕区医院在社区内设置的卫生服务站,因此其功能设施相对完善,服务水平较高;而有一些村转居的社区服务水平却不高,因此,发展背景和水平不同的社区,居民所享受的服务待遇有着显著差异。

(三)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优化

居委会干部在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资源的过程中,往往起着主导作用,大多数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干部素质偏低,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扮演好其应有的角色,与社区居民对其角色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对其信任,然而,由于他们缺乏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加上受管理体制的影响,作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倾向于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行政任务,而忽略了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培训,没能掌握社区工作理念和方法,未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不能够以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

(四)社区服务模式机制不顺畅,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

政府主导下的社区服务并没有体现多元参与以及为全体社区成员提供福利的意涵,社区工作主要靠政府推动,无法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和广大居民在社区资源整合中的作用。

城市社区主要的社区组织是社区居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被视为准行政机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准行政化管理”的运作方式。社区居民委员会角色定位难以理顺,行政化严重,政府部门过多介入,社区居委会严重依赖于政府,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很传统,长期处于自上而下制度安排中,掌握资源有限,社区所需各项资源如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组织资源、信息资源、文化资源等,过多依赖于政府,社区无法获得自主性,大量的工作是落实上级行政组织的指令和任务。另一方面,由于对民间的认识和信任不够,目前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程度十分有限,在街道和居委会的全面管束下,近年社区民间组织在数量上有明显增长,但自治程度不高,面临政府过度干预的挑战,各个方面受到限制,使之活动主要局限于本小区内,未能在资源整合中发挥应有作用,束缚了其参与社区服务的步伐。

社区居民的参与只是在政府行政命令下的以社区共建形式开展,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意识不强,社区成员的积极主动参与的意识不浓,而缺乏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未能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所提供的服务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未能满足城市社区居民的需求,服务水平较低,使得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认可度较低,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也较低。

四、当前提升我区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的对策

明确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加快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重视公民意识的培育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一)夯实社区服务发展的基础条件

1.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把建设现代化社区纳入城市整体规划, 大力改善社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统筹解决好土地划拨、产权归属、使用管理等问题,将社区建设成为有形的、能够满足居民一般生活、休闲、娱乐、工作、学习的社区, 为社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上,不仅需要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更要广泛吸收社会资金,鼓励社会捐赠,积极吸引外资,建立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机制。

2.培育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

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针对当前社区工作者普遍存在的学历层次较低,年龄偏大,工作方法传统等问题,应加快社区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等。同时,改革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选拔聘任制度,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选择优秀人才,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保证有一支相对充实稳定的力量做社区工作。另一方面,我国社区服务应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 要拓宽社区工作者来源渠道,大力开展志愿者活动。

(二)发展创新社区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社区要切实做好公益性的、福利性的服务群众的工作,将重点放在帮助群众就业创业、丰富文化生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方面,尤其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广泛开展社区老年人服务,利用好为老服务设施。深入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拓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利益纠纷,促进城市基层和谐稳定。

同时, 可以借鉴国内其他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开展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利用热线电话、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社区内逐渐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

(三)重新定位政府与居委会间关系,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1.政府扮演好社区服务的主导角色

就政府而言,政府应理性地介入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社会服务。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社区规划,制定必要的扶持鼓励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有关矛盾,保证社区治理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另一方面,政府要真正做到政社分开,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社区,建立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合作管理机制,而不是将社区作为政府的“腿”。

2.强化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与社会服务功能

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应当建立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才能获得社区成员的信任,并能有效的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参与。明确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社区中的作用,居委会的积极倡导和参与,有利于提高社区成员对于社区服务的信赖程度并保证其心理预期的实现。

提高居委会自治功能,做好社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工作程序,将社区事务逐步交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特别是对社区的重大问题,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并保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见。最后积极培育发展社区中介组织。社区中介组织是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加强社区内的专项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居民参与意识,起着重要作用。

3.积极培育和建立多样化的社区民间组织

基于不同利益需求,不同爱好所形成的各种民间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他的建立有利于公民横向参与网络的参与网络的形成。因此当前应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加强管理、指导和帮助,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使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吸纳社会多元力量,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多元供给模式

城市社区服务需要多方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服务主体及资金来源的单一使得服务匮乏难以满足当前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限制了城市社区服务的发展,应当通过国家、集体、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投入,努力形成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资源整合网络, 建立多元部门间的良性互动新格局,以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资源合力。充分调动驻街单位等一切力量, 发挥基金会、慈善组织、公共服务社等社区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将其转化为可用于社区建设的资源。

参考文献:

[1]十年回眸:内蒙古城镇化率2011年已达56.6%[EB/OL].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2012-10-23.

http://.cn/system/2012/10/23/010852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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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社区体育发展对策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增多,国家、政府、社会将面临老龄化的挑战。有资料表明,2007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超过了1.53亿人,占总人口的11.6%左右,且每年还在以3.37%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5年将增加到2.8亿,占总人口的19.2%。届时,中国将成为一个老年型国家。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和政府提出了“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奋斗目标。特别是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体育法》都已将老年体育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推向社会将是必然的。

关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分析

人口老龄化就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减少、年长人口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所占人口比例增长的过程。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

现代社会由于科学的进步、医学的发展,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这种人口老龄化过程已成为发达社会必然出现的一种趋势,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包括中国在内普遍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

根据调查,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由1.26亿增长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10.2%提高到11.6%,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人口老龄化年均增长率高达3.2%,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预计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人,占总人口的17.17%;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老龄化水平推进到30%以上。

社区体育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的作用分析

社区体育就是以基层社区为单位,以社区成员为主体,以自发性为原则,以本社区的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条件,实行政府部门支持、体育部指导、社区部门参与,为社区成员提供社会保障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社区体育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群众体育实践中出现的一种体育形态,它首先具备体育的基本功能――强身健体。另外,社区体育是在居民住所周围发生的体育现象,因此社区体育还有一些间接的功能:丰富业余文化、改革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密切人际关系、培养社区感情、增强社区凝聚力、强化社区意识、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

因此,通过社区体育来缓解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具有可行性。

开展社区老年体育可以减少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及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健康长寿已成为中国人生活追求的目标。作为社会文化生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区老年体育将是老年活动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老年医疗保健事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应该引起医疗工作者的重视和体育工作者的关注。因为老年医疗保健仅通过医学手段难以解决,只有结合体育锻炼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开展社区老年体育可以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人们普遍认为体育运动是预防老年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和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社区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服务可以对老年人的身心发展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体育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集体活动的形式,老年人在进行身体锻炼的同时,彼此间交流锻炼身体的方法和技艺,在这种群体的活动中,老年人感到心情舒畅、生活充实。大力开展社区老年体育服务活动,科学合理地组织和指导老年人从事体育锻炼,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水平。

开展社区老年体育可以进一步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老年人力资源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口。20世纪70年代后,由于世界各国都先后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因此对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也已提上日程。从世界范围看,这项工作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没有真正的系统化、组织化和规范化,仅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开展得较好。如:日本、加拿大、孟加拉给离退休老人创造许多就业机会,三国中60~65岁的老年人就业率分别高达81.5%、68.4%和84.7%。而我国离退休老年人再就业的仅占离退休人员的30%~40%,远远低于上述国家。我国虽然在80年代就提出了“老有所为”,但目前主要还是强调“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还没有达到一定的劳动要求。这就需要老年体育这一重要的生活内容来推动。

我国城市社区老年体育发展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老年体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以上分析,社区体育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是行之有效的,但我国社区体育发展才刚刚起步,发展还不成熟,从组织到管理再到实施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是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管理机制。为了增强人民的体质和满足人民对公共体育设施的需求,我国先后颁布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一二一工程》、《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的意见》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等法规和文件,这说明我国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已经认识到了社区体育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政策法规没有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知道的人很少。目前我国仍存在城市体育设施缺乏立法保护和标准制约的问题,缺乏应有的法律规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难以对社区体育与老年体育的结合起到保障作用。

第二是社区体育管理不完善,缺乏组织者和指导者。由于社区体育组织是地方性的群众体育组织,缺乏专人负责管理,体制不健全,业务不熟练,使社区体育组织发展处于泛化过程。社区体育组织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据有关调查,65%的社区体育组织形同虚设。体育指导者多为爱好体育的退休老年人,他们只是凭借自己的经验进行指导,专业性不强,缺乏相应的理论、技术和健康知识,往往达不到锻炼者希望的效果。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容易使本想参与体育锻炼的老年人失去动力和兴趣。

第三是社区体育经费严重不足。体育经费是社区体育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社区体育要想发展起来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保障。我国政府无力承担过重的社区体育负担,而社区体育本身也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维持其自身的运行,致使社区体育工作很难有效开展。另外,组织某些项目,需交纳的参赛费很高,造成参加的队伍人数越来越少。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对社区体育的参与程度。

我国城市社区老年体育发展对策。首先,完善社区体育法律法规体系,为老年体育建立保障制度。完善体育法规是保障社区体育发展的必要条件,最基本、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手段来保证人们进行体育活动、增强体质的权利。在大众体育发展较好的美国、德国和日本,国家法律对社区体育都有严格的规定。在美国,为了确保每个人都有参加体育的机会,社区中心公布对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成员提供参与社区体育项目奖金申请的具体标准和办法,低收入家庭可以通过奖金来参与社区体育活动。我国社区体育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政府应划分清楚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在社区体育中的职责,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定,同时针对企业或雇主为劳动者建立老年社会保险基金等事宜出台相应的法规。

其次,建立完善的社区体育管理体系。在大众体育发展较好的国家都设有健全的社区体育管理体系和活动场所。美国和德国的社区体育实行俱乐部形式,其管理是行政长官负责,下设专门机构,具体由职能部门进行运作,每个职能部门由公园与休闲委员会负责。公园和休闲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他们由市长任命,任期5年。日本的社区体育俱乐部管理体制大体分三类:第一类是政府机构,即市区町村教委,它对社区体育的发展主要起着宏观管理的作用;第二类是社区体育组织,即社会团体,负责广泛地筹措资金,吸纳社会人才,与社会各界保持密切的联系;第三类是民间性质的体育组织,由社会财团自发筹建体育中心和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并自负盈亏。借鉴国外社区体育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区体育发展的现状,制定我国社区体育的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