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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两会、保春防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夯实宣传教育、火源监管、专项打击“三项基础”,完善组织指挥、预警预报、林火扑救“三个体系”,提升综合防范、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四种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为建设绿色、生态、平安作贡献。
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5月底,全县上下奋战一百天,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简称“百日攻坚”活动。
主要任务
1、强化宣传教育。三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一是各乡镇、林场、景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组织基层单位加以落实。乡、村两级防火组织要成立巡逻队,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开展宣传;要在墙体、山体涂写宣传标语,每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10条;在显著位置、主要路口张贴发放护林防火公约和通告;村级喇叭每天早中晚三次广播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二是教体局要在中小学校,每周开展至少一次森林防火宣讲课,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教育学生、感化家长,实现森林防火群防群治。三是县电台、电视台要开辟防火专栏宣传防火知识,播报全县防火动态及正反两方面典型,并在黄金时段连续播放防火警示标语;《时讯》要开辟专版进行宣传。四是林业部门要在做好大型宣传碑牌的基础上,结合森林防火标语征集活动,组织一次防火知识竞赛暨获奖标语揭晓晚会,进一步扩大森林防火宣传的广度、深度,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深入人心。
2、强化火患整治。各乡镇村、林场、景区要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开展以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矿边、清隔离带内可燃物为主要内容的“五清”行动。
3、强化火源监管。一是增设检查站。各乡镇村、林场、景区要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以及火灾多发地点等重点区域以及进山路口、墓地等关键部位,增加临时防火检查站、了望哨,保证人员、日志、警示牌、明白纸“四到位”,坚决按照“三个不放过”(不接受检查不放过、不接受宣传教育不放过、不留下火种不放过)原则,严查火种,控制火源。二是加大巡查密度。县、乡两级要制定检查督导方案,按照林业局1部车、森林消防队1部车、乡镇(景区、林场)1部车的标准,对各乡镇、景区、林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要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三是加强重点时期监管。在清明节、“五一”节、农事活动和大风天气等高危火险期,要继续组织开展“百千万”(百辆车巡回检查、千人把守路口、万人严看死守)活动,并严格按照《令》要求,对重点林区实行封山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四是加强特殊人群监管。各乡镇、村要对辖区内的儿童、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护责任人,与其监护人签订责任状,由村干部、护林员分包,分包人员与监护人一天一见面,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至少一天两见面,密切关注其动向,确保不发生野外失火现象。
4、强化专项行动。县公安、森林公安要制定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方案,成立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加强对专项打击行动的领导。行动工作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依靠群众,集中力量,打击野外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无论损失大小,都必须查明火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力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强化应急处置。县专业扑火队要一级战备,严阵以待,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各项准备。要全面检修车辆和扑火机具,加强扑火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火场调度指挥机制,确保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各乡镇要组建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加强训练和演练,备足配齐扑火机具,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出警,达到控制火源,减少损失,为专业扑火队扑救火灾争取宝贵时间。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成立30—100人的应急扑火队,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队伍管理,确保能够快速集结,迅速出警,不断提升补充增援能力。
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成立森林防火“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各村、林场、景区以及有任务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林场、景区要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层层签订责任状,保证组织指挥、通讯联络、扑火物资和后勤保障到位,确保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有序、安全、高效。要加强基础投入,各乡镇、村要充分利用公益林补偿基金和林业工程补助款项,组织干部群众在林区边缘等关键部位,开设防火隔离带,维修拓宽林区道路。要严格防火值班,各级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县防火办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和现场查看,发现漏岗、缺岗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加强对了望员、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的调度,及时发现新问题、掌握新情况,排查隐患,限时整改,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一、管辖范围与工作职责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为我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和督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审核、批准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全面负责火灾施救的总指挥。
各村主任为该村森林防火责任人,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3-5名森林防火信息员,负责防火巡查,即时发现、报告和排除火灾隐患,组建本村义务扑火队伍,利用各种会议对广大村民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及时准确地处置火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
林业管理站负责全乡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宣传、检查、指导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或审查现场处置方案,全面负责火灾扑救的技术工作,当好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参谋,查明起火原因,制定火情上报方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火灾案件。
全乡要层层建立森林防火网络,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任务到村,责任到人,分块负责,统一管理,发现火情,及时施救。
二、森林防火机构:
1、乡直机关半专业扑火队:以乡直各单位为基础,组建50名左右的机动扑火队,确定队长。以10人为一个扑火小组,确定组长,以小组为单位,在队长的领导下展开扑救工作。
2、村级义务扑火队:各村委会要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队员不少于50人,各村委会主任为队长。要求:义务扑火队按5人一组为扑火小组,确定组长,以小组为单元,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扑火工作。
3、后勤保障分队:在政府的领导下组建三至五人的后勤保障分队,全面负责扑火现场的饮水和食品供应。
各森林防火机构要服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火情处理程序:
1、接到火情后,统一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越级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迅速安排指挥力量,确定现场总指挥,迅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该村委会迅速组织义务扑火队人员赶赴现场扑救。
2、首先到达现场的村委会负责人,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未到达之前,要沉着冷静,认真分析火情,查明火场周围农户及人员情况,及时解救被困人员;根据火情预定处置方案,对赶赴现场救火的扑火队员和其他人员进行审核,将老、弱、病、残人员清离扑火队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分组,统一行动,相互照应,并对扑火人员登记,科学的组织人员迅速扑救。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到达后,迅速汇报处置情况,移交预定处置方案和现场指挥权。
3、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火警后,应确定现场总指挥和相关人员组成现场扑救指挥部,明确各自职责,迅速赶赴现场,认真分析火情,及时准确地了解火灾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火势强度、燃烧的树种以及周边的山情、林情、发展曼延的趋势和农户、人员、财产情况,制订、审查现场处置方案,根据火情,组织调集力量扑救,密切监视火势变化,及时增派、提示或撤离扑火人员,并根据变化情况,修改扑火方案。安排专人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并对肇事者重点监控,以防因畏惧责任,失去理智而盲目扑救发生事故。按照上报程序,迅速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决定是否请求上级支援。
四、现场管理:
1、扑火人员的管理:义务扑火队人员由队长统一管理,其他扑火人员由该村委会确定专人统一组织和管理。做到事前登记,事后点名,人数不对必须查明原因,确保扑火人员安全,防止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将人员清理情况报现场总指挥备案。
2、力量调配和管理:严禁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参与扑火,合理调配扑火人员,抓住最佳时机,科学调度,确保安全。
3、火情处置原则:本着“就近、打早、打小、打了”和先保人员安全再保财产安全的原则进行扑救,对确实无法扑灭的火灾,采取砍伐隔离带的方法,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余火的管理:在火灾扑灭后,安排一定力量清理余火,并指派专人24小时看守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五、森林防火物资贮备:
1、各村义务扑火队员自行配备弯刀、毛巾和水壶。
2、乡直机关扑火队员除自己解决毛巾、水壶外,由指挥部贮备打火把50把;弯刀40把;统一发放,统一回收。
六、通讯与联络:进入防火期,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业管理站)必须24小时值班,随时与村保持联系。
七、交通工具:定岗2部车辆,发生火灾时,随叫随到,保证扑火用车。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指挥部可随时拦截过往车辆,无条件运送救火人员和物资。
八、责任追究:
一是县、乡镇召开专门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和落实省、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两会”期间和春季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明确森林防火责任,重申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将山头、地头的森林防火责任量化到了具体人头。
二是县责任包干单位全部下到各自的森林防火包干责任区(乡镇),全面开展森林防火督促检查工作,指导帮助包干乡镇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细化森林防火工作责任。
三是乡镇干部全部下到各自的责任点和包干区、组织当地党员干部开展宣传动员、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和扑火准备工作,并利用晚上时间上门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位。
四是各地以乡镇、村为单位组织开展了野外火源集中整治工作,通过摸底排查等手段,将有意向野外用火的村民造册登记,落实“一对一”的监管责任,并与之签订不予野外用火责任书,收缴不予用火保证金,确保了“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是县及时翻印下发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省林业厅、省公安厅《关于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紧急通告》,制定下发了《全县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实施方案》,乡镇迅速颁布“禁火令”或“令”并全部下发张贴到位;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省《紧急通告》和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县移动公司适时群发森林防火手机短信,时刻提醒全县人民注意森林防火、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
六是扑火队伍健全,力量充实,队员在岗到位,扑火机具装备齐全,物质准备充足,一旦发生火灾,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理、韩正副总理和王勇国务委员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问题导向,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全体组成人员会议的安排部署,从严从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人为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和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竖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严格落实党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要严肃问责。要利用秋冬季“第一把火”做文章,集中力量侦破,严肃查处肇事者,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引起广泛警醒。
三、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村民森林防火意识
通过召开宣传培训会,举办防火专栏、板报,张贴令,刷写标语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人从自身做起,加入到防火的队伍中。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及时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进行预警模拟演练,熟悉预案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扑火作战
根据森林火灾的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
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到低分为四级。
Ⅰ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以及需要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等3种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救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等4种火情之一时,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救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Ⅲ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24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处置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立即组建街道扑火前线指挥部,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Ⅳ级响应
发现火情,镇森林防火部门立即组织扑救。当出现火场持续8小时以上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或者有需要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协调的其它情形,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当地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并由区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逐级及时通报扑火进展情况。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预备役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二)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1、扑火力量的编成
(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并动员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迅速参加扑救工作。严禁中小学生参与扑火。
如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支援,由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政府提出申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实施增援,或者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2)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森林消防队伍的调动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本辖区内专业、半专业、义务森林消防队和干部、群众参加扑救。必要时,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集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调动
火灾发生地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由街道申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调动。
2、扑火力量的设置与职责
(1)火场前线指挥部
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成立相应级别的火场前线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其授权的副指挥长担任;成员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火灾发生地、相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火场前线指挥部认为应当参与扑火救灾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
(2)火场前线指挥部的职责
疏散并妥善安置火场的非扑火人员,从实际出发制定扑火救灾方案,统一组织、调动、调整扑救力量,做好后勤保障、治安保卫、医疗救护工作。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应急协调指挥中心的决定、命令,及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或应急协调指挥中心报告林火动态。
火场前线指挥部应当设立林火扑救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抢险小组,分工负责各项具体抢险救灾工作。
(3)扑救组
组长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镇医院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组织调度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医疗物资。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镇分管民政和财政的负责人担任。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协调调度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功能建设,特别是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6)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职责:负责火灾原因侦察和火灾案件嫌疑人员的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火场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前线指挥部和火场物资保卫工作。
(三)扑火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
组长由党政办主任担任,负责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和火场应急通讯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以及互联网络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与信息保障;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网络和各级气象局的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像、地理信息系统和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
2、扑火机具与装备保障
组长由林业科长担任,负责扑火机具物资储备库的调度。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提供4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
3、防护装备保障
组长由林业科长担任,负责扑火机具物资储备库的调度。物资储备需提供2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防护装备,并组织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切实加强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建设。防火期内,因地制宜地组建以民兵为主体的义务森林消防队伍。
4、油脂燃料保障
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负责扑火机具物资储备库的调度。负责保障前线指挥部提出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前方扑火救灾车辆及各种器具需要的各种燃料保障。
5、食物饮水保障
组长由民政办负责,保障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协调调度扑火救灾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部指挥功能建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6、农电所负责设备电源保障
组长由镇农电所长长担任。职责是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需求计划,及时组织人力,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组织、协调调度扑火电源的使用需求,特别是做好临时电源的组建和架设。
7、医疗救护保障
组长由卫生助理担任,负责遇到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时,负责医疗、药品供应,并责成区卫生部门协调有关医疗单位组成火场医疗救护组,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必要时由市卫生局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死难者由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8、气象信息保障
组长由林业科科长负责,负责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工作,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的联系工作。
9、交通运输保障
组长镇消防队担任,负责调配镇森林消防指挥车、森林消防运兵车。
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森林火灾,负责协调当地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维护交通秩序,确保扑火物资、人员能顺利运进火场。
(四)扑火安全
1、扑火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在扑火过程中要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风向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紧急避险的安全要求
在扑火过程中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3、看守火场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明火扑灭后,应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现场看守1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总体安排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走向良性循环打下坚实基础,有力地保障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安全运行,同时也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到了更好的促进作用。现将本次活动简要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是我局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我局立即召开局务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方案,迅速组织各科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领导小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活动的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抓好了落实,确保了活动的有效进行,实现了6月份我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目标。
(二)强化宣传,确保取得实效。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作为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首要任务和重要工作来抓,以确保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知识入心入脑。一是6月5号,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参加了县里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三是突出加强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6月份期间,共发放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600多份,2009年至2010年“森林防火挂历”500张,在全县重点林区竖立森林防火宣传牌126块。
(三)加大投入,降低事故风险。今年我局加大了森林防火安全基础建设,尽可能地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今年已完成重点森林防火区隔离带建设20公里,增添防火服80套、风力灭火器6台,二号工具1000把,组建15人的森林防扑火专业队伍。我局考虑近年来生态建设任务重的实际,为此特从去年的退伍军人中召录2名人员充实专业扑火队,提高了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强化培训,提高实战能力。林业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当先,为此,我局进行了一次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中林业局办公室和防火办的专业人员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的工作特点,重点对森林火灾的发生条件、种类、危害性、扑救原理和基本方法及火场避险、安全自救常识等十几项森林防火业务知识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参训人员学习了扑火机具的操作使用和故障排除等知识,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各类扑火机具的操作使用进行了训练。局森林防扑火专业队伍进行了实战演练。
二、存在的问题
保护森林资源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虽然在短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曝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由于资金困难,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够,严重影响森林火灾的扑救;二是防火应急资金短缺,难以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的后勤保障。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进入林区人员的防火意识不够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认真组织开展以森林防火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以森林重点防火区和重点岗位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和职责执行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等。通过检查,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2011年,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立足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两个重点,共投入兵力563余人次,执行林火预防等行动127次,扑灭森林火情38起,圆满完成了以防火执勤、灭火作战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唱响了抗旱防火的主旋律。
一、强化宣传,严防死守
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把“火少、火小”作为检验政绩的硬尺度,由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转变,由被动扑火向主动预防转变,由以扑救为主向打防结合转变。春防期间,大队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府的要求,派出兵力在一线林区严防死守,武装巡护1300余公里,深入全县重点林区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对1万多名林改农户进行防扑火安全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0多处,现场整治违法违规用火536起,收缴火种639余个。春节期间,大队还把兵力直接布防在重点林区的防火第一线,为全县打赢春节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协同作战创和谐
大队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林业站共同研究火险火情、共同制订防御应急方案、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共同巡查巡防、共同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大队与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建立了统一规范、高效和谐的防扑火工作机制,营造了有利于防火灭火的和谐环境,突破了林火信息、扑救指挥、扑救保障、防灭火任务不畅通、不统一、不到位、不明晰的束缚。大队还扬己所长,指导和支持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全面开展扑火预案演练、高山灭火战法培训、安全避险训练,对全县近3000多名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员进行了正规化、专业化的培训。
进入防期,大队派出队员跟班参加防火办值班,牢牢抓住防灭火作战主动权。2月23日22时35分,阿猛镇芭蕉箐发生森林火情,已就寝的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官兵5分钟完成集结,35分钟赶到火场,53分钟扑灭明火。2月26日,者腊乡龙路山突发森林火灾,大队迅速调集所有官兵,重拳出击,与者腊乡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并肩作战,快速扑灭了30多个火头,快速消灭了明火。
三、危难时刻显身手
一、指导思想
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防火方针,以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杜绝人员伤亡为目标,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重点,以实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切实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有效保护青山绿水,使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为推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调整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副职组成。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县领导干部包乡、镇,乡、镇和县直单位干部包村责任制。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由张文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防火指挥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防火预案,进一步稳定、充实本乡镇义务扑火队。
(二)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县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森林防火期
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期。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乡镇乡镇长、主管副职及重点林区支书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
3、元旦、春节“两节”前后,由县级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乡镇进行督查,督察内容包括: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防火宣传工作,防火领导机构,扑火器械准备情况,防火队伍组建情况,防火值班情况,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工作。
4、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对全县森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至少2次以上的通报,并由县纪委牵头,严格按照《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县气象局新增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将天气信息以短消息形式发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等。
2、各乡镇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4、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落实“十个一”(一个森林防火命令、发表一次森林防火电视讲话、每户发送一张森林防火明白纸、召开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给学生上一次森林防火课、开通一段时期的森林防火广播、开通一辆森林防火宣传车、刷写一批森林防火标语、印制一批带有森林防火警示标志的门票、印制一批森林防火知识读本)宣传要求,具体做到“五清”,即:清坟头,清地边,清林边,清矿点,清防火隔离带内可燃物。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按要求建立健全林区防火队伍及设施。全县建立检查站90个,瞭望哨93个,望火楼3个,扑火队133支(其中乡级4支,村级129支),护林员347人(其中专职261人,兼职86人),巡逻队147支(其中乡级12支,村级135支)。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认真开展“五清”活动
1、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权限经过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一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按照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各村确定专职巡山护林员。二是建立特殊人群的监控制度,对呆傻等智障人员及儿童实行重点监控,并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责任,以防弄火成灾。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各乡镇均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
3、认真开展“五清”活动。“五清”具体标准为:
(1)林区的墓地坟头要清理距坟头10米,并对其分布、数量、坟主基本情况都要登记造册,落实坟主防火责任状。
(2)地块内、地边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火烧迹地的翻耕落实到户,及时清理。
(3)林边的枯枝落叶、腐殖质、杂草秸秆等地表可燃物要彻底清理离林边50米或挖坑填埋。
(4)乡镇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矿点、加油气站周围、危险企业周围,民宅周围和学校附近火灾隐患(杂草等可燃物)的清除工作。
(5)各林区开设防火隔离带清理,防火隔离带至少30米。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乡镇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县监察局,县委、县政府两个督查室对各乡镇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五、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各乡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分包本乡镇的县级领导。
2、县界附近的火灾,各乡镇和县防火办应及时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该乡镇后援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乡镇参与扑救。
2、需要调动其它乡镇及县森林防火县级专业扑火机动力量支援乡镇扑火,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决定。
3、县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县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凡出动县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
(三)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妇、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县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解决,乡镇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乡镇解决。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国家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任务
一是担负清明期间本镇区域内的森林灭火任务;
二是抢救国家财产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任务划分
当林(山)区发生森林火灾时,林(山)区所属村村干部应带领扑火队伍立即赶赴发火点,按照先到先上的原则,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同时向上级报告。镇扑火应急分队接到报告后立即增援,其它村扑火队伍加强本村区域的检查,并随时准备增援。
三、情况处置
1、当火场范围不大、火势不猛且为“下山火”时,应不失时机进行直接扑火,即扑打“火头火”。
2、当火场地势复杂,火势一般,既有“下山火”,又有“上山火时”,应兵分两路,一路在火头前进方向的山背开防火道,隔离“上山火”,另一路直接扑打“下山火”,镇扑火应急分队迅速到火区灭火。
3、当火场范围较大,火势较猛,风力在五级以上时,应将主要力量投入开挖防火道,先期在火头前进方向和仓库、工厂、学校、村庄周围开挖隔离带,少部分人员投入已过火的火场扑灭弱势火、余火,以免再度燃烧蔓延,同时为保障火场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动员他们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临火区村扑火突击队伍迅速增援,阻止火势蔓延。其他村民扑火队伍根据命令增援火区战斗,同时,镇防火指挥部请求上级增援。
4、山火扑灭后,应视火场面积、地势和地形留下足够人员继续监视余火,以防止死火复燃再度发生火灾。
四、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主管、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森林防火行动。指挥部设在镇政府林办,负责调度、指挥及协调有关事宜。
(二)镇政府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灭火工作的应急实施、组织和指挥群众。
(三)组建森林防火巡逻队,镇级巡逻队由分管林业的领导任队长,3名镇干部职工为队员,村级巡逻队由村支书任队长,其他村干部为队员,主要负责日常对辖区内的山林进行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群众进行排解。
五、各种保障
1、通信保障。以程控电话和移动电话为主,现场必要时采取简易通信联络。
2、车辆保障。灭火分队的运输车辆由镇里解决,扑火应急分队用车由镇政府保障。
3、器材保障。各单位扑火分队和机动分队购置一定数量的砍刀、塑料托把、电筒和其它灭火器材,并落实专人保管。
4、后勤保障。镇扑火应急分队由镇政府保障,各村扑火突击队由各村保障。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对护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措施,严加防范,切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刚才,我们一起收听收看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会议,市领导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高度重视,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扎实的做好各项工作。下面,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工作,我再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以森林防火为重点,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
去冬以来,由于全区各级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至今没有发生森林火灾。但是,我区森林火警时有发生,这给我区森林资源的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当前,我区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一是山上植被生长茂密,林间可燃物增多。二是春天天气转暖,进山游玩的人员增多,这些人员往往防火意识淡薄,这增加了防火工作难度。三是个别乡镇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防火意识差,责任不落实,处于被动应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要科学分析,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和落实应急方案,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要在森林火灾预防上下功夫,努力减少火险隐患。森林火灾,重在预防。要把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对不同的群众群体开展不同方式的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喻户晓,使森林防火的安全常识人人皆知。防火紧要期,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防火部位的巡查、巡护,搞好林区野外作业点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切实把各项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落到实处。对在林区吸烟、上坟烧香烧纸、旅游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要落实强制管制措施。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重要地区、重要部位、关键时期的火源管理,特别是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力量巡查巡护,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要建立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机制,提高火灾紧急救助能力。要结合森林火灾发生的新特点、新情况,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研究,集思广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抓紧建立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机制,努力增强抢险救灾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扑火救灾的主动性、有序性和实效性。要提高科学扑救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扑火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切实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依法动员和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森林防火、扑火工作,建立和落实“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