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 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政府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政府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近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平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 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 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 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 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 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 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 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一、组织机构
区、街两级分别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加强对森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和区旅游园林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人事如有变动即随时调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
二、主要职责
(1)区政府办:协助区森防指挥部做好部门协调和指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和区委、区政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和组织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2)区财政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检查督促全区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使区防火办有足够的经费用于购置防火器材,营造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建设。
(3)区教育局:要对中小学生经常进行森林防火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他们向家长、群众做宣传。防火期间,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野炊,要确保在校学生不带火上山。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4)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对痴、呆、疯等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监护管理工作。
(5)区卫生局:要及时做救护准备和救护工作。
(6)公安分局:指导、检查、监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加强火灾区域的治安管理。
(7)消防大队:防火专业指导及实施扑救任务。
(8)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山林日常防护工作和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一要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别组建街道、居(村)和企事业单位应急扑救队伍;制定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形成在森林火灾面前能各自独立作战的方案。二要做好扑火物资贮备,确保贮备一定数量的森林灭火灵及铁锹、铁铲、水袋等扑火工具。三是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做好宣传及上山巡视工作,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四要落实防火责任区,加强对林区、林缘施工、作业单位和个人的防火宣传,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五要加强与所在地驻军、公安干警开展军民共建,形成森林防火网络。六要落实辖区内聋、哑、痴、呆、精神病患者的责任监护人员。
防火办在正、副指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扑火工作。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都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119、110或当地防火部门报告。
1.街道办事处所辖山林发生森林火灾,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扑救,直接处理。街道防火办接到火警、火灾电话后,应及时报告街道森防指挥部领导,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若遇森林火灾难于控制,应马上报告街道森防指挥部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请求共建部队予以支援。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将详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火办。
2.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除街道办事处组织扑救外,由区森防指挥部指挥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进行扑救处理。
(1)火场跨越街道行政界线的;
(2)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火灾;
(3)火场面积超过10亩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和主要设施安全的火灾;
(5)需要区、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区防火办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后,值班员应立即分别向本办主任和区森防指挥部正、副指挥汇报,并报区政府值班室,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区防火办主任应率防火办工作人员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扑救指挥,并立即将现场详细情况向正、副指挥报告,根据火灾情况,由区森防指挥部提出事件的处理方案,通知防火办主任现场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区森防指挥部领导要坐镇指挥。需要驻军、公安、消防协助扑灭时,由现场指挥作出决定,区防火办、街、居(村)应迅速派人带有关人员及时准确赶赴火场。
火灾扑灭后,各街、居(村)应留有足够人员监察火场,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复燃。
四、善后处理
1.森林火警,街道要在2天内将火警损失情况如实上报区防火办,每起森林火灾的受害面积,由区防火办派员和街道防火办人员到现场调查认定,严禁有灾不报或虚报。
一、社区、各村委会主任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领导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其分管职责权限内承担相应的责任,镇驻村工作队,扑救突击队员,村干部和护林员分担相应的责任。
二、社区、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在本辖区内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实施。
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村民防火意识。
㈢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适时组织护林员等有关人员上山巡逻。
㈣制定扑火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㈤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安排森林防火经费。
㈥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查清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
三、社区、各村委会主任,镇驻村工作队的防火工作责任以森林火灾发生率及受害面积、森林防火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森林火灾扑救是否及时、明火延烧时间长短为依据,按下规定视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追究责任人责任。
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效能告诫:
⑴对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贯彻落实不到位的;
⑵对野外火源管理不力的;
⑶因工作失职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蔓延,造成损失的;
⑷弄虚作假,有灾不报,骗取荣誉的;
⑸发生森林火灾延烧1个小时未扑灭,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没有到达火场扑救的;
⑹发生火灾,但未突破“双控”指标的。
㈡发生森林火灾,突破“双控”指标(区政府制定的标准)或明火延烧时间长的,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⑴突破“双控”指标在1倍以上3倍以内或明火延烧时间超过4小时的,责令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队向镇党委、政府作出局面检查。
⑵突破“双控”指标在3倍以上6倍以内或明火延烧时间超过8小时的,给予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队行政告诫或行政警告处分。
⑶突破“双控”指标6倍以上或明火延烧时间超过12小时的,或发生一起重大森林火灾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村(社区)主任和镇驻村工作队的纪律责任。
㈢年度内发生两起以上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视具体情节,给予村(社区)主任、镇驻村工作队行政处分直到降级处理,给予镇驻村工作队待岗处理。
㈣村(社区)发生森林火灾后,村(社区)的党支部(党委)书记虽然不是第一责任人,但也应当快速、及时、有效地做好相应的人员组织、现场协助指挥和火灾扑救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力的,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四、对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和扑救火灾突击队(即镇干部、职工)队员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规定:
村(社区)发生森林火灾延烧2个小时未扑灭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未按照指定分工到达森林火灾发生地行政村协助指挥的,扑救突击队队员无正当理由不上场扑火的,责令其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明火延烧4个小时未到达火灾发生地行政村协助指挥和扑救的给予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
五、对各村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追究规定:
一、建立严格有效的火源管理机制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把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林场、山区乡村屯利用广播和宣传车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及森林防火知识;市委、市政府继续抽调市直单位领导、乡镇干部、林场防火人员、公安干警,进驻山区乡村屯,驻村逐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做到防火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林场、山区乡村屯主要街道以插防火彩旗、挂过街横幅、建设永久性宣传牌等形式建设防火一条街,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林区及周边中、小学每周至少上一堂森林防火课,对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加强林区内作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对于在林区内的施工单位,野外种地点、放牧点等,要求其向所在单位交纳防火风险抵押金,签订保证书,明确责任人,明确防火责任区及防火责任,并随时接受森林防火检查;作业点所在单位派得力人员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明确检查人员的责任。各种入山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落实防火措施。
3.加强对各类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进入林区搞副业、采集山野菜人员的管理,采取入山人员编队、编组,规定活动区域,指定带队人和落实防火责任人,实行入山登记,出山消号等办法,准确掌握入山人员情况,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加强对进入林区的外来人员管理,采取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对未成年人,聋、哑、痴、呆、精神病人实行包保责任制,有效控制无行为能力的人员制造火灾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林区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检查巡护制度,强化重点部位的管理。在进山入口处设立检查站,对过往的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巡护人员对重点部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巡护力度,对重点部位内的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森林高火险期,将易发生火灾的高火险区划入封山范围,实行封闭管理。
5.加强对防火重点时段的管理。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启动所有检查组,投入全部力量,加强防火工作。把“清明节”、“五一节”、“春采春种”列为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管理。组织市处级包片领导、科级包点人员及时深入各防区蹲点组织布控设防,检查工作;市委、市政府组织巡回督导检查组,不定期赴各责任区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查找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全市林区禁止一切农事用火和生产生活用火,并拉闸限电。
二、建立健全有效的防扑火保障机制
1.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按照《黑河市建立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提取森林防火经费,存入防火资金专户,并根据实际需要确保资金投入逐年递增,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在积极向上争取的同时,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出设立森林火灾应急储备资金,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2.强化兵力人员保障。有效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的建设管理,确保队伍稳定,提升战斗能力。组建以山区乡村屯为单位的15人的季节性农民扑火队,在发生火灾时,就近就便组织参加林火扑救工作;各林场以管护站为主,组建摩托巡护队,重点在望盲区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护,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快速进行扑救。
3.强化设施设备保障。根据需要备足扑火设备、机具、装备,并及时补充更新。每个林场与挖掘机、推土机等应急防护重型机械业主签订租赁合同,以备紧急开设防火隔离带。
4.强化交通运输保障。为扑火队伍配备专用车辆,并做好车辆维护更新工作,确保防扑火交通运输安全,努力提升兵力运输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优先组织运送扑救人员和物资,做好交通秩序维护等运输保障工作。
5.强化气象服务保障。防火期内,气象部门坚持主动为森林防火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信息,适时、准确地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和高火险天气预警信号。根据防扑火需要,积极实施人工增雨作业,降低火险等级,为火灾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商务、卫生、电信、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别根据各自职能,确保为森林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三、建立科学的网格化防扑火指挥系统
1.准确掌握情况。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坚持准确掌握本地区地形地貌、耕地、河流分布等自然状况和阻隔体系建设情况,确保火情发生后,能够准确判断火场周围环境、林相等有关情况,准确测算火场与阻隔系统的距离,为实施网格化扑救提供可靠依据。
2.按时修订完善预案。防期前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网格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预案》,明确每一个网格区内的、车辆、机具、森林防火责任人,明确发生火情后,调动兵力进行扑救的具体措施,并将网格化预防扑救纳入当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加快地理信息网格化指挥系统建设。综合运用地形图、林相图、卫片图与网格区划信息进行叠加,形成森林防火地理信息网格化指挥系统,在森林火灾指挥扑救过程中,进行科学决策。
四、建立畅通的森林防火通信系统
首先是提高林区移动通信覆盖率。加大林区移动基站建设力度,在易发森林火灾的重点林区,布设移动基站,以逐步实现重点火险区移动通信全覆盖。发生火情时,电信部门可在通信盲区设立临时移动机站,以保障扑火指挥通信畅通。
其次提高超短波通信覆盖率。以提高超短波通信网覆盖率为核心,调整中继台布局,强化车载台、手持对讲机等通信装备建设,构建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为中心,覆盖全区域的森林防火超短波通信网络。
再次,强化应急通信保障。为指挥部配备通信车,时刻保障火场前指与森林防火指挥部通信畅通。
五、建立全覆盖的观察望系统
一是加强望塔台建设。合理布设望塔台,实现望塔台观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确保出现火情可及时发现并准确判断位置。二是加强地面巡护观察。防火期内,管护人员坚持昼夜巡护检查,发生火情立即报告。专业扑火队划定巡护范围,明确每名队员的巡护职责,积极开展巡护,发现火情立即扑打。三是加强卫星热点观察。防火期内,森林防火部门值班调度人员随时观察卫星监测图像,查看卫星热点,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六、建立完善的林火阻隔系统
一是加强居民区隔离带建设。进入防火期之前,各地完成林区、林场、村屯周边隔离带清理任务,彻底清除隔离
带内的秸秆、杂草等可燃物。
二是加强林区防火道路建设。坚持加大向上争取和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开展林区防火公路建设,积极自筹自建高火险区的防火道路,重点实施断头路连通、破损桥涵维护和老路基复建,逐步形成纵横交错、互相贯通的防火道路网,起到快速运兵和阻隔林火作用。
三是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在市县交界处,火险隐患大、争议多的地带,利用现有天然林、人工林,采取森林抚育技术措施,建设改培型生物防火林带,形成绿色林火阻隔系统。
七、建立严密的森林防火稽查系统
1.组建防火稽查队。由林业、公、检、法等部门抽调责任心强的领导干部,组建成立森林防火稽查队,专门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
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切实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加强值班执勤制度,做好非重点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下面小编和大家分享20xx林业局生态保护工作总结文章,提供参考学习,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上半年,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科学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切实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现将半年来的重点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搞好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调查工作
1、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造林任务
xx年我市营造林项目主要有低产低效林改造项目和油茶造林项目,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7400亩,分为更新营造珍贵树种500亩、更新营造其他树种1800亩、补植补造2800亩、抚育改造2300亩。油茶造林1000亩。2月份,我市召开了20xx年全市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会,将xx年的造林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乡镇政府要全力以赴,及时组织当地村、组农户按照造林技术要求进行造林,截至5月底全面完成了xx年的造林任务。
2、认真抓好环xx公路沿线通道绿化项目的后期管养工作
环xx沿线通道绿化项目东起海会镇彭山村宗家岭,西至温泉镇隘口村付家,绿化长度33.4公里。项目绿化总投资近3200万元。按行政区划划分为海会镇、白鹿镇、温泉镇三个标段。全线景区出入口大型绿化节点5处,分别是海会镇东门节点、温泉镇白鹿书院出入口节点、观音桥出入口节点、秀峰出入口节点、温泉镇桃花源出入口节点。项目已于去年4月底前全面完工。xx年项目管护期在5月份到期,准备移交至属地管理。xx年年初,对项目三个标段进行普查,对白鹿标沿线和温泉标桃花源节点部分死树缺株进行了补植。
3、全面启动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按照省、九江市统一部署安排,xx年上半年全面启动了第七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一是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场、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召开了工作启动和技术培训会。三是组建了专业调查队伍。从市林业局机关股(室)、东牯山林场等单位,挑选具有调查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业调查队伍。分成14个外业调查工作组、2个质量督导检查组。调查人员均通过培训取得了上岗资格证。四是采购了调查所需物资(地形图、平板电脑、罗盘仪、野外数据采集仪等),制作固定样地水泥桩,购置野外劳保用品等。
4、做好江西省第二次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按照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开展了全省第二次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xx市作为九江地区三个重点区域之一,林业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具有调查资质的公司对我市林木种质资源进行了细致调查,目前已形成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成果,现正在开展补充调查,接受省局验收。
(二)抓好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
1、打造林长制升级版
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20xx年是我市实施林长制升级版年,在过去半年时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部署,整体推进,取得了明显效果,有效的推进了林长制升级版的实施。
(1)进一步强化组织和宣传培训。
一是召开了xx市第二次总林长会议。5月29日,市长严盛平主持召开全市20xx年度总河(湖)长、总林长会议,会议认真分析总结了我市林长制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讨论了2018年林长制实施工作考评,通过了林长制20xx年工作要点。
二是开展了xx市实施林长制升级版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林长制实施的影响。为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进,形成xx市林长制的社会推进效应,林长办紧抓宣传入口,利用标语、横幅、宣传牌以及各种会议、培训班的形式,多范围、多形式开展宣传,上下形成林长制大气候;尤其是在各乡镇、各林业重点村,干部群众已经形成了林长制工作必须做、林长制任务必须完成的思想概念,市林长办已经召开多次利用会议和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析,并且进行培训,讲解林长制的政策、分析林长制升级版的要求、解析林长制升级版工作必须做的政策基础,强调实施林长制升级版工作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2)进一步健全一长两员制度建设:实施林长制的根本落脚点就是落实一长两员。在实施林长制各项管理措施的同时,市林长办研究出台了xx市林长制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全市以北部xx主体(也是我市国家重点公益林)为重点,设立督导员共计70余人,已经落实村级护林员120余人,基本形成了资源管理、管护网络。上半年,我市紧紧抓住xx山南公益林重点,组织护林员进入日常管理。以国营东牯山林场为进入口,整合原有护林员队伍和其他环境管理人员队伍,共计安排生态护林员15人,护林员到岗到位进入林长制护林模式,使全场近60000亩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做到了树有所养、林有所护。
2、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
(1)查处涉林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持续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xx年上半年,共查处林政案件20起(其中非法处置疫木案7起,破坏湿地案6起,失火案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及滥伐林木案各1起),共处理22人,罚款34.8万元。有效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林区、湖区安全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
(2)修复湿地生态,加强湿地和候鸟保护
一是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去冬今春林业局多次开展野生动植物及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联合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市森林公安一道针对性地对全市的餐饮业及农贸市场进行了多次暗访,未发现一起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案件。在沿山沿湖各乡、镇、处主要街道、集市、学校、车站等地悬挂了醒目的横幅宣传标语,同时组成宣传小分队利用宣传车深入乡、村分发了4万余份宣传单。
活动期间我市共清除天网千余米,平退非法围湖和占用湿地近十亩,拯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余只,出动警力、人员300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同时聘请专职护鸟员,对我市的湖岸线进行全天候监控,市电视台对我们所开展的每项工作都进行了现场采访和跟踪报道。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生态的积极性。xx年1月份,对我市野生动物驯养户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台账登记制度、种源的合法途径和疫源疫病监测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我市野生动物能够休养生息和资源的稳定增长。
二是中央财政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生态补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2014-2017年我市鄱阳湖国际重要湿地农田补偿资金已全面完成,所有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足额发放到了农户手中。2018年补偿表已公示完毕,资金正在发放。补偿范围覆盖4乡13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受益15370人。2014年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社区生态修复项目已全部完成;2015、2016年蓼南乡、蛟塘镇、沙湖山管理处三乡项目已完成;2018年池塘改造项目已完成清淤。
(3)加强病虫害防治,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一是打响松材线虫病xx保卫战。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百日攻坚战后,我市迅速行动,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了除治方案,按照方案职责分工,各地迅速开展除治工作,增添措施落实各项防控任务,特别是疫木清理和处置工作得到快速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将全市松材线虫病除治防控图进行挂图指挥作战,各地倒排时间表,克服恶劣天气,采取天晴大干,小雨当晴天干的形式,抢抓时间,在三月底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疫木清理率为100%,合格率100%。4-5月松材线虫病通过国家、省、市验收。另外,对秀峰、太乙村、三叠泉、观音桥景区7034株松树进行打孔注药,3-4月释放天敌花绒寄甲20万头。
二是开展越冬代松毛虫防治。根据春防工作安排,4月在都昌购置3500个白僵菌高效粉炮,通过第三方聘请施药工人在白鹿镇、温泉镇、华林镇常发区进行防治,经检查验收,防治效果较好。
三是开展银杏大蚕蛾的防治。四月份,购置一吨噻虫啉对三叠泉、太乙村、秀峰、温泉桃花源景区大量发生的银杏大蚕蛾病虫害进行防治,效果明显。
四是开展森林植物检疫。六月上旬,对xx年的育苗地进行了产地检疫,检疫面积1300亩。
五是开展检疫执法工作。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和蔓延,森林公安、执法大队、林检站先后多次组织行动进行专项治理,共查获非法加工,非法调运7起,通过执法,有力打击了偷运疫木的猖獗之势。
(4)压实防火责任,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xx年上半年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主要是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宣传教育,严控野外火源,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强化应急响应,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了xx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的森林防火安全。
一是防火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我市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乡层层下达《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全面落实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林业局局长为具体责任人。实行了市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划分责任区,市直(驻市)责任单位包村、乡镇干部包山头、坟头、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学校包学生等责任制,切实将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营造深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整个半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市指挥部以森林防火宣传月和森林防火平安市县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七个不准,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同时对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一切存在火灾隐患、防火难度大的地方,集中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另外,天晴期间或高火险天气时,市、乡、村干部坚持下到基层或责任区进行督查,严管野外火源。
四是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各级防火组织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对每个热点均由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到现场核查,1小时内将核查结果上报市防火办。为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市防火办已拟修订《xx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xx市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实施办法》、《xx市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送审稿已提交市政府申请通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民政局针对xx年清明节期间专门印发《关于确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紧急通知》、《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市指挥部针对春节、全国两会、清明节等重要时段制定专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和工作计划
(一)造林绿化及管护工作
存在问题:
一是营造林投入与产出悬殊过大,现阶段营造林国家补贴最高达到500元/亩,而实际造林需要近1500元/亩,成林周期长,投入大,造成当前林农对造林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科技队伍薄弱,营林工作是一项对技术要求高,责任心要求强的工作,而营林工作环境艰苦和地位低下,现在的技术人员多半是半路出家,很少受到专业培训,营林队伍严重断档,无法满足当下工作的需要。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抓好xx年造林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绿化项目出成效。
二是认真抓好我市2020年的造林项目的申报和计划落实。
三是采取各项措施抓好历年来工程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自查,为明年补植补造摸好底。
(二)林长制工作
存在问题:
一是经费还没有落实,目前的经费只是林业局在少量行政经费中自筹,争取进入财政预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是全面的护林制度开展,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护林员到岗到位、护林员的巡查制度的确立、督导员的督导记录等还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林长制实施成果的检查还要进行认真地工作,xx年恰逢松材线虫病暴发,全市森林资源的损耗量极大,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培育面临全新的挑战,林长制实施的成果的检验标准就是森林资源保有量的检验标准,这方面我们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去完善。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要继续完善林长制制度建设,尽快出台林长制考核管理办法。不归类于形式,看实际;不筹统于面上,看疏漏;不强调于统一,看特色,xx年我市还要继续加强林长制的组织体系完善、尽快出台林长制考核管理办法、各项制度完善和工作实绩考核完善,再加强、再努力,确保20xx年形成稳健的林长制管理体系。二是努力解决林长制工作经费问题,尤其是护林人员经费问题,在整合各项管护经费的同时,争取财政解决,解决后顾之忧。三是加强培训。计划进行监督督导培训班、护林员培训班,不仅仅只是进行班内培训,还要进行班外培训、实地培训、操作过程培训,努力规范和提升管护队伍工作水平和成效。
(三)森林资源调查工作
存在问题: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属野外作业,时间跨度大、条件艰苦、任务艰巨、质量要求高、采用新技术手段较多,外业调查及内业汇总等工作量十分庞大,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作为工作保障。据测算,我市完成此项工作约需经费120万元。但目前市政府先期安排工作经费只有20万元,资金缺口很大,严重制约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完成样地调查、小班调查等外业调查工作。
二是完成内业数据整理、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采取边调查边审核的方法,审核审查数据库,完成数据库汇总分析,以及成果材料编订和审定等工作。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上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重点,导致工作滞后较严重。
二是疫木管理不严,各地普遍缺乏有效监管。
三是除治山场监管不力。签订的《疫木除治现场监管人员责任书》流于形式,各地山场缺乏有效监管,皆伐山场疫木流向不明确。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采取回头看形式,加大清理枯死松树力度。采取拉网式清理,以山场为单位,不留死角将山场枯死松树、枝桠、树桩按照松材线虫病处理规程清理干净;
二是对村民房前屋后疫木、枝桠进行再检查,坚决收缴干净,不留后患;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组织除治队对枯死松树进行长年清理,采取见一棵枯死松树清理一棵的方式将疫情压缩到最低限度。四是加大疫木检疫力度。对处理、流动的木材进行严格检疫,一旦发现疫木流失,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森林防火工作
存在问题:
一是火灾隐患依然存在。随着松材线虫病除治的开展,大批民工上山除治枯死松树作业,林内枯枝急剧增多,火灾隐患剧增;环xx周边地区驴友、登山客人数急剧增多,人员活动点多面广而无规律,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森林防火工作重形式、轻实效,沿湖个别乡镇仍存在盲区、死角;有的地方仍然存在重打轻防,未能做到预防为主,导致森林火灾时有发生。
三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个别乡镇防火办规范化建设还没完全落实到位,人员配置不精干;半专业扑火队建设还需加大力度提高;全市巡山护林员工资待遇偏低,巡山积极性不高。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值班执勤制度,做好非重点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在全市开展十查十看森林防灾风险隐患排查;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坚持依据《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实施。
二、招聘名额及对象:
专业森林消防队队员5名
三、薪酬福利待遇:¥23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项保险费及公积金部分),4-10月份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购买人身意外险,提供食宿。
四、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细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从事森林消防工作;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后出生);
3.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有较好的文字驾驭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6.本岗位需要值夜班,有一定的工作强度;
7.如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及资格。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各类刑事处罚的;
2.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
3.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
6.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从事保密等工作尚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签约七个环节。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市林业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公开报名
1.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9号市政府办公区17幢北楼5002室。
2.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班时间,过期恕不接受报名。(上班时间8:30-12:00,13:30-17:00)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其他若有获奖证书或驾考等可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3)有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4.要求:
(1)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考生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6.联系电话:0898-68724006
7.投诉监督电话:0898-68724516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递交简历及相关材料后,由招聘工作监督小组组织人员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招聘职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通过的,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并通知发放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体能考核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身体素质及适应森林防火工作的体能要求。具体考核项目主要包括三千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等项目,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体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将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分数占30%,面试分数占2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
1.笔试: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参加资格复查。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及范围:森林防火业务知识等,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考生需持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六)体检。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报考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三天。
(七)签约。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无疑义后,将与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减少森林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森林消防,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消防工作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消防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森林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森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分级分部门的森林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森林消防基础设施、森林消防指挥体系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做好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和预防扑救工作,保障森林消防工作经费,及时处置森林火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森林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监察、科技、农业、民政、建设、交通、教育、卫生、广电、质量技术监督、旅游、铁路、民航、气象、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消防相关工作。
第二章森林消防组织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森林消防指挥部和负责日常工作的森林消防办公室。森林消防指挥部由负有森林消防职责的部门、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森林消防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在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乡(包括镇、街道,下同)应当设立森林消防指挥所,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单位,应当按照森林消防责任制的要求,明确本单位森林消防工作的负责人。
第八条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消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并监督森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措施的实施;
(二)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宣传和教育;
(三)组织制定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组织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预防工作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
(五)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
(六)组建和培训森林消防队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设区的市、有森林消防任务的县(包括市、区,下同)、乡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单位,应当建立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应当建立群众性的森林消防组织或者成立义务森林消防队。
第十条森林跨行政区域的,毗邻的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消防联防制度,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
省际间的森林消防联防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乡和村的护林员应当明确森林消防责任区域,履行以下森林消防工作职责:
(一)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
(二)巡护森林,制止违反规定用火和消除火灾隐患;
(三)及时报告火情并就地扑救;
(四)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所)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宣传工作,普及森林消防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所)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做好全年森林消防预防和扑救工作。
第十四条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公告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并报省森林消防指挥部备案。
森林防火期内,除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情形外,禁止其他野外用火。
本条例所称野外用火,包括农业生产性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
第十五条遇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以及春节、清明、冬至等火灾高发时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森林禁火令,规定禁火期和禁火区。
对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别重要的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常年禁火区。
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应当设立标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第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坎草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用火个人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报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有森林消防任务的村应当制定有关森林消防安全的村规民约,督促用火个人落实用火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森林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从事炼山造林、烧防火线等林业生产性用火以及进行爆破、勘察等工程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乡人民政府申请办理生产用火许可。经许可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用火。
第十八条经许可依法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森林火险等级在三级以下;
(二)有专人看护用火现场,并明确看护人员的责任;
(三)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四)落实其他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批准用火的许可机关应当及时将用火许可情况通报当地的乡和村,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个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在森林防火期、禁火期、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的,组织演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事前通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并应当落实相关的森林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条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加强昼夜值班和应急力量,加大森林消防巡查密度,严格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检查落实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措施,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森林进出路口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对进入森林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对违法携带的火源、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景区景点经营单位,应当对旅游者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设置森林消防宣传牌、警示牌,营建森林防火隔离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常规的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缆、电线,业主单位应当采取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线路检查。
途经林区的火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森林消防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不得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不得干扰当地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备的森林消防专用电台频段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严格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用火、玩火。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禁止谎报森林火警。
任何单位、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第二十五条森林消防指挥部(所)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当按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力量扑救,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第二十六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森林消防指挥部(所)根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有权决定采取开辟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人工增雨、实施局部交通管制、转移人员等紧急措施。
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消防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
第二十七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查验无复燃可能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八条森林火灾扑救实行以森林消防队伍扑救为主,群众扑救相结合的原则。
森林消防指挥部(所)统一组织、动员单位和个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第二十九条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英勇献身,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第三十条森林火灾扑救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救本地、本单位森林火灾的费用,由组建单位承担;跨区域、跨单位扑救的,扑救费用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支付;
(二)村义务森林消防队和群众参加扑救的费用,由肇事者支付;肇事者不明的,由起火单位支付;肇事者或者起火单位确无能力支付的部分,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支付。
前款所称扑救费用,包括扑救人员的误工工资、误餐补助、消防装备和器材损耗等。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建设:
(一)设置火险预警、火情监测和瞭望设施;
(二)在森林内部、森林边缘以及林区内的村庄、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生物防火林带;
(三)在重要地区、特别重要地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地区,修筑消防道路,建立消防物资储备仓库;
(四)建立森林消防指挥和信息系统。
建设工程相配套的森林消防设施,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消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消防工作需要:
(一)森林消防指挥部(所)日常工作经费;
(二)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三)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经费;
(四)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训练经费;
(五)义务森林消防队的补助经费;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经费。
上级人民政府以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安排森林消防经费时,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担的原则,向森林消防任务重、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倾斜。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科研单位、企业开展森林消防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科学灭火能力。
科技部门应当把森林消防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项目优先纳入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
第三十四条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应当组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扑救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村义务消防队员的保险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补助。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森林林木火灾保险。
第三十五条交通等有关单位对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辆、专用电台免征(收)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辆通行费、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等有关税费。
第三十六条各级气象部门应当做好森林火险等级监测预报。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新闻媒体,应当无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有关单位遵守森林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以及有关单位的森林消防设施建设规划、设计、施工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对监督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第三十八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森林资源和火险区划标准等,确定森林消防重点单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森林消防重点单位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条森林火灾扑灭后,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对起火原因、事故责任和火灾损失进行认定。当事人对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认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认定。
第四十一条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森林火灾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第四十二条各级森林消防办公室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预防措施有力,连续多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森林消防科学研究中有发明创造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
(一)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并可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
(二)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的。
第四十七条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限期更新造林,并可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乡林业站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管理机构实施。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森林消防办公室、负有森林消防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贯彻国家和省的森林防火指示不力,敷衍塞责的;
(二)违法批准用火许可的;
(三)不重视火源管理,对林区违章用火不加制止的;
(四)对森林火灾扑救行动迟缓,甚至见火不救的;
(五)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或者发现后不加以劝阻的;
(六)对森林火灾案件不追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迁就姑息的;
(七)发生森林火灾有意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灾情的;
(八)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
(九)其他、、贪赃枉法行为的。
1林地资源现状
①林地种类:有林地面积253437.5hm2,占72.94%;疏林地面积950.8hm2,占0.27%;灌木林地面积38316.5hm2,占11.03%;未成林地面积1338.2hm2,占0.39%;苗圃地面积40.2hm2;无立木林地面积8634.6hm2,占2.49%;宜林地面积44456.2hm2,占12.80%;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272.5hm2,占0.08%。②林地权属:国有林地面积239876.3hm2,占69.04%;集体林地面积107570.2hm2,占30.96%。③森林起源:天然林面积216767.2hm2,占74.30%;人工林面积74986.8hm2,占25.70%。④各类林木蓄积量:全旗活立木总蓄积431.79万m3,其中,有林地蓄积429.41万m3,占99.45%;疏林地蓄积0.58万m3,占0.13%;四旁树蓄积1.80万m3,占0.42%。
2林业和生态建设成效
2.1林业建设现状
扎赉特旗先后组织实施了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制定了多项鼓励林业建设的优惠政策。近年来,经过全旗人民的不懈努力,营造的生态公益林面积逐年增加、植被和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2.2管理和保护现状
通过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认真贯彻《森林法》,制定了森林资源管理办法及时核发林权证;每年组织营造林实绩检查验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切实保护林地,严控毁林开垦和不合理征用、占用林地;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管理档案,使林业资源经营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森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扎旗森林防火机构健全,成立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在林业局内设立防火办公室,负责防火的日常工作,防火制度健全,防火机制完善。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效显著。病虫害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立了相应机构,安排了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了专业设备,制定了规章制度,经过长期努力,实现了全旗境内无病虫害大发生、大流行的森防目标。野生动植物得以有效保护。由于野生动植物在维护生态平衡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按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扎旗大力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的宣传活动,强化了管护措施。按照《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严厉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盗挖野生植物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物种的多样性,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3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含量低
树种单一,新品种少,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低。造林工程总是出现第一年成活第二年回枝的现象。严重挫伤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林种、树种结构配置不合理,纯林多,混交林少,阔叶林多,针叶林少,难以发挥最佳的生态、经济效益。
2.3.2缺乏一套保障林业生态环境发展的政策体系
长期以来,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很少,特别是新造林没有管护投入,难以巩固建设成果。
2.3.3部分树种规划设计不尽合理,建设重点不突出
有些地方在分解退耕还林计划时,实行平均分配,利益均摊,没有达到集中连片治理的目的,对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区位重要的地域却没有优先退下来。少数地方片面追求规模、速度,没有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树种选择不尽合理,造林后的管护跟不上,集约化经营的程度不高,仍存在重造轻管的倾向,长此以往产生新的低产、低效林分。
2.3.4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
资源基础薄弱,林业产业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主导产业的优势不明显,名牌产品少,市场竞争力不强。林业产业现在仍以粗放式分散经营为主,缺少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力水平较低,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低,对农民增收贡献不大。
2.3.5村屯绿化工程尚待加强
农村人居环境尚未得到彻底改善,乡镇特别是村屯周围的林网缺少统一的发展规划,城建、农业、水利、林业整体协调不够;绿化品种单一,适于绿化、美化的品种较少,远不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2.3.6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经费短缺
由于财政属困难财政,无力投入资金,因而影响着全旗林业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态需求与林地供给的矛盾仍将十分突出,林地保护利用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林地利用结构中,商品林比重偏小。全旗林地面积中,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公益林地面积30.42万hm2,占87.85%;以生产木材及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地面积仅有4.21万hm2,占12.15%。强调林地生态功能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注意林地的经济功能。不然,这势必限制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用地的安排,一定程度影响到农牧民造林的积极性。林地用途管制任务艰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全旗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加之国家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大量的用地项目将向林地转移。预测未来10a,全旗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工作任务艰巨。同时,禁止毁林开垦,禁牧舍饲,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3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1外部条件
一是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是扎赉特旗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国家将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及其后续产业等国家重点工程。扎赉特旗应借助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契机,实施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快速、高效、健康发展。
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可促进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的新机制,形成多种林地经营模式,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林地经营利用和保护事业。
三是目前恰逢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已先行完成之际,针对扎赉特旗的主体功能定位、国土利用格局、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为今后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把握区域控制和发展方向的依据,还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规划方法与经验。
3.2内部条件
一是几年来,扎赉特旗牢固树立“美丽与发展双赢”理念,坚持优先保护、积极建设、合理利用三步并进,不断加快生态保护和建设步伐,努力建设“山水共融、生态共享、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对此,全旗广大干部群众已形成共识,如今正在形成全社会造林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林政管理,防止非法侵占林地。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利用管理,根据林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使林地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及时更新林地管理档案,做好林权登记工作,明晰权属,保护权利人合法利益;加大依法治林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有效保护林地资源。三是土地退化得到整体遏制,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近年来,生态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森林资源快速增加,林草植被盖度大幅度提高,南部水土流失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水资源进一步丰富,生态旅游条件改善。不仅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还实现了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3.3面临的挑战
一是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承受着占用林地和节能减排的压力。近些年来,随着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以及国家促进产业转移政策,扎赉特旗为了推进经济发展,发挥区位优势,引进了一批新型工业项目,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这将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二是加快生态建设的形势依然严峻。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现象仍然存在,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还很脆弱,生态建设还需要巩固和大力发展。扎赉特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正在进行中,林业生态建设正经历着由以生态效益为主向生态和经济效益兼顾的转变,过去有林地管理和经营体制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难题亟待解决。三是林业产业规模小、科技含量低,林产品供需矛盾突出。林业不仅要满足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也要满足人们对林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加强林业产业建设,提高林地经营利用水平,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增强林业市场化程度和林产品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这是扎赉特旗林业发展面临的艰巨任务。
4林业工程建设发展方向
4.1保障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用地
继续实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加强对沙化土地的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增强生态庇护能力,减少和预防自然灾害对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2保证重点公益林地的发展空间
加强对重点公益林的经营管理,提高重点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效益,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殖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探索非国有公益林收购或置换、租借、补偿等机制,保障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空间。
4.3科学评定林地质量,因地制宜地利用林地
根据与森林植被生长密切相关的土壤、地形特征等自然环境因素和交通条件,对林地质量进行综合评定,林地质量等级划分5个等级。全旗林地面积中,Ⅰ级林地面积1527.2hm2,占林地面积0.44%;Ⅱ级林地面积191892.9hm2,占林地面积55.38%;Ⅲ级林地面积150167.3hm2,占43.33%;Ⅳ级林地面积2945.0hm2,占0.85%。按照林地质量等级评定结果及自然气候条件,确定适宜的林地经营目标和利用模式,做到适地适树,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一般地,扎赉特旗林地利用模式为:Ⅱ级林地,适宜乔木防护林兼经济林;Ⅲ级林地,适宜培育乔灌防护林及经济林;Ⅳ级林地,适宜灌木防护林。
4.4实施森林质量工程
通过扩大有林地规模、合理确定森林培育模式、实施森林抚育和更新等措施,增加森林资源数量,丰富林产品供给,提高森林碳汇功能。扎赉特旗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应以培育混交、异龄复层林为主,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林模式推行“两行一带”和“窄林带、宽草带”,以利于实行禁牧舍饲。造林树种以樟子松、杨树、榆树、山杏、黄柳等经济生态兼用型为主,为发展后续产业储备资源。
4.5加快造林绿化进程
一、调整农业结构,凸现生态特色产业
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一是突出抓了西瓜、吊瓜、无公害蔬菜等产业的发展,全镇发展特色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3700亩,在华阳、华喜等村建立了城郊型蔬菜基地1300亩,为农民增收260万元;在华西、新华、新岩和大路边村落实吊瓜基地300亩,预计收入可达100万元;小史、太史、五一等村山地西瓜1600亩,王家、杨村、新岩、新华等村早熟西瓜500亩,全年销售收入可达470万元,并在王家村建立了早熟西瓜试验示范基地100亩,推广西瓜品种10多个,亩产西瓜达到2300公斤,总产230吨。另一方面,茶叶、蚕桑产量基本与去年持平。二是在食用菌生产上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在对2007年食用菌生产效益进行调查、总结的基础上,抓好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推广新优品种,加强技术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472只食用菌土制灭菌灶开展全面改制,在全镇范围内推广新型节能灭菌灶。三是积极发展生态渔业工作,在县水利局、水产站技术人员的配合下,完成华东新农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生态水产养殖标准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立项的包装上报工作,完成渔塘村生态村建设。四是开展粮油示范基地建设,在永丰村落实51亩单季稻“通气式”栽培试验示范方,参试农户49户,目标产量600公斤,很好地推动了实用新技术的推广。
二、夯实农业基础,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顺利完成去冬今春水利工程扫尾验收工作。全镇共动工25处,累计投工47.82万工,完成土石方17.93万立方米,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处,堰坝1处,防洪堤6处共计1.8千米,渠道8处共计5.6千米,改善灌溉面积1500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00亩,改造中低产田80亩,完成河道整治2.6千米。认真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工程进行安全度汛大检查,完成*白石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新岩村水轮泵站工程,在今年的防汛和抗旱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做好彩虹桥上游段防洪堤工程的施工放样工作,完成民政水利工程和6个土地整理工程的测量、设计和施工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
今年的示范村、整治村、污水处理村和环境整治提升村是我镇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确定了炉新村创建市级示范村,实施了完善村庄规划、线路整改、旧房拆迁、农民饮用水、路灯亮化、公厕改造、污水处理、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赤膊墙整治、村口景点建设、河道整治等12个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今年我镇共有整治村5个,分别为童家、息村、昌谷、许家源和郑家。各村都实施很多的建设项目,如童家完成道路硬化、赤膊墙整治和路灯亮化工程,硬化道路1千米,整治赤膊墙21幢,安装路灯12盏,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工程;息村也实施了污水处理工程、1.6千米道路硬化,以及8盏路灯的安装,修建一处体育健身场所、新建公厕一座;同时,昌谷、许家源和郑家等村也如期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3个污水处理村金星村、炉庄村和*村一是铺设管网收集污水,建设净化池进行无害化处理,两外一种方式就是建造户用沼气池的方式,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已基本达到60%;
四、加强农经督管,完善村务财务公开
完善了44个村的村帐镇管,财务进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财务公开网络化,健全了村级自治组织,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制度、民主议事协商制度、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完成对下田坞村的自来水工程和溪东、王家、五一、华东等村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走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探索专业合作社在新形势下谋划发展,壮大实体榜样效应等问题,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五、强化林政管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完成造林8600余亩,期中杉木用材林6800亩,毛竹造林750亩。加强管理,查处偷运、滥伐案件20余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扑灭森林火灾3起,处理森林火警6起。开展县病虫害调查,调查面积达5500亩。公开流转毛力坑、华喜等村的山林2100亩,开展国道、省道两旁的荒山调查、各行政村的风景林调查和森林防火火险等级规划调查。
六、完善保障体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一是认真做好20*年移民问题处理项目立项工作。今年来,我镇20个中央直属库区移民村各种生产、生活及开发性生产项目21个,总投资1161.28万元,受益人口达3.82万人;其中移民受益人口1.1万人。同时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人口年度复核工作,核查发放直补存折人数9479人,涉及27个行政村、单位,查漏补登20人。确实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稳定。
二是做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决贯彻落实《开化县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全镇44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严格掌握标准,走访低保户100多户。现全镇城乡最低生活保对象共475户,946人。核减低保户14户,16人,新增低保户12户,21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第一季度救助人口达9人,发放金额达34100元。
同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今年雨雪冰冻、暴雨造成全镇房屋倒塌12间,损害房屋50间。在县民政办的指导下,及时指导百姓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工作,转移安置人口158人。扎实做好春节各类对象慰问及弱势群体救助工作,资金救助发放达5.81万元,户数达380户,做好20*年春荒各类救济工作。
三是做好五保集中供养及老龄工作。现华埠供养人数达78人,分散供养45人,集中供养达87%,确保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能进得了,住得下,安得心,大力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工作,确保老人生活正常化。现有工作人员8名。积极维护老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时办理老年人证67本,不断完善3587工程。敬老院二期工程在建工程完成90%工程量。
四是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大力推进生态葬法,全镇生态墓建设达到100%,确实抓好生态墓地绿化及“三沿五区”坟地绿化植树。同时规范好杨村村村墓地的高标实施。
五是做好地名和门牌管理工作。对新建小区进行命名,集镇、街道,楼道、门牌号进行完善。门牌号安装达99.8%。及时对农村44个门牌号进行新增更换门牌号码26块。完成二省三县界桩核查工作。
七、注重动物防疫,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
今年来,我镇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目前共有生猪存栏9217头,比去年同期7650头增加1567头,增幅20.5%;家禽存栏76779羽,新发展养鹅户2户,鹅存栏1800羽。为保障畜牧业生产的安全发展,根据县有关部门同意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动物防疫工作,共免疫猪口蹄疫、猪瘟11257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6496头,免疫禽流感73928羽、鸡新城疫44790羽,牛、羊口蹄疫免疫116头,消灭了动物免疫空白村,提高了免疫密度,提升免疫质量,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了畜牧业生产的安全、稳定发展。
总的来说,我镇20*年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农民增收不平衡,农业产业化程度不够高,基地规模不够大,导致农业增收难度大;二是土地承包、流转纠纷日益突出;三是农田季节性抛荒现象依然存在。此外,林政管理还须加强,新农村建设还须加大力度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解决的。
明年工作打算:
一、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抓好特色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
二、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继续抓好防汛、防火和动物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