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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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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1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目前已进入汛期,这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时期,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度汛,现就汛期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街办、场),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渡口管理条例》、《****省乡镇船舶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对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旅游船、客货运输船舶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违章情况要及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处理,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对辖区内所有渡工、船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使渡工、船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规章、屡教不改的人员立即予以清退,对新上岗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岗前培训。

三、各有关乡(镇、街办、场)要结合水上交通运输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渡工、船员、乘客进行宣传,以提高他们遵守水上交通规则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针对目前有些乡(镇、街办、场)存在的非法渡口和非法水上客货运输行为,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依法取缔。

五、洪水到达警戒线时,各乡(镇、街办、场)要采取措施停航、封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渡工渡运。

六、根据《关于编制鹰潭市渡口改造规划的通知》(鹰交发[20****]19号)文件精神,请各乡(镇、街办、场)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撤渡建桥和渡口改造规划工作。

1、对辖区内的渡口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条件撤渡建桥的渡口,尽快制定撤渡建桥规划;

2、已制定落实撤渡建桥计划的乡(镇、街办、场)应尽快向市政府申报该计划,申请立项;

第2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资金投入;巡视检查

引言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仅能确保车辆安全顺利通行,还能加强不同地区的联系,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为促进道路交通综合效益的提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相关部门的重要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素质偏低,相关措施未能有效落实,制约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对策,促进道路交通综合效益提高。

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作用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仅要完成管理任务,确保道路工程有效运行,与此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与控制也是不容忽视的内容,其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安全工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为施工单位所普遍关注和重视。如果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轻则增加道路工程运营成本,重则导致人员伤亡,给道路工程带来损失。而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能实现对安全事故的预防。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能及时采取对策,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2)促进道路交通工程综合效益提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更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道路交通工程高效运营[1]。另外,还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进而提高道路交通的综合效益。

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很多单位已经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并从制度、资金、人员等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对策。但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不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够,缺少全面考虑,安全管理预算编制不准确,未能对安全管理所需要的资金做好安排;或者资金不足,影响安全管理设备综合性能提升,不利于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积极性,导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难以有效落实。(2)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偏低一些单位忽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未能吸收和引进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导致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偏低,难以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各项规定。管理单位不重视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导致工作人员综合技能和安全管理经验难以提升,影响道路工程效益的发挥。(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能建立健全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难以有效规范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一些单位没有建立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没有明确,容易使这些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不严格履行职责,也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安全管理水平提高[2]。或者奖惩激励机制不完善,难以调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4)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巡视不够重视现场巡视人员配备不足。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现场巡视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难以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影响道路交通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另外,一些安全管理巡视人员责任意识淡薄,未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巡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

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改进对策

为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促进道路交通工程综合效益提高,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改进和完善对策。

3.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

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加大相应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资金保障。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机械设备养护、维修和购置,更换陈旧的设备,购买技术先进、综合性能优良的设备,做好设备日常巡视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综合性能,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从而提高道路交通工程的机械化水平和工程建设综合效益。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包括物质上的奖励,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另外,对各项资金支出要加强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避免挪用等情况发生,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供资金保障。

3.2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引进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扎实的工作人员,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队伍的培训,尤其是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让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技巧,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促进工作人员综合技能的提升,增强其安全意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3]。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加强学习,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提高责任心,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3.3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并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使他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出色完成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还要加强不同部门及人员的协调和配合,使之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安全隐患,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3.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巡视和检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合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对道路交通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工作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道路交通现场巡视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和应对,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不必要损失,提高道路交通工程综合效益。

3.5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标准化管理

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范标准,实行严格控制,以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确保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道路交通每项内容的检查,确保工程综合效益的提高。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要投入合理的资金,加强安全保护,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4]。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每个环节的监督与考核工作,保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促进道路交通工程运营效益提高奠定基础。

3.6健全奖惩激励机制

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可以尝试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奖励制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完善的奖惩激励办法。项目经理部取得工程预付款之后,应交纳一定数额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金,建设单位从合同备用金提取相等数额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金,设立专户存储。对于该部分基金,具体奖励措施如下:40%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绩效考评项目的检查、考核和兑现,40%用于奖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优秀者,并制定完善的实施细则,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总之,要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奖惩激励机制,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动态控制,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让他们有效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规范要求。这样才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道路交通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

4结语

道路交通运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实际工作中应该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综合采取有效的改进和完善对策,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实现对各类事故的有效预防,促进道路交通工程综合效益提高。

参考文献:

[1]徐焕增.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系统建设[J].公路与汽运,2016(3):58-60.

[2]郑安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的原因分析与管理对策[J].交通管理,2002(3):49-52.

[3]周鑫,方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7(6):73-76.

第3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水电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加强,是有效促进交通安全的保障交通安全的文化气氛浓厚了,自然对人们安全意识的提高有更好的促进作用,而人们普遍的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反过来也从不同程度上促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的发展。近年来,生产保障大队把“人本”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灵魂主线,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从抓思想、提认识、转观念入手,突出“安全”主题,不断丰富和提升交通安全文化。1.开展安全理念征集活动,组织全员参与。提炼出了核心理念“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带着感情抓安全”,以及“关注安全有多深,关爱员工就多重”和“一切事故都是可能发生的”、“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安全工作无小事等一些言简意明、内涵丰富的安全理念。这就提高了员工的安全认识,丰富和发展了交通安全文化内涵,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有力地促进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开设安全课堂,加强行为规范。为了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新的规定和规章制度,让其成为职工操作的行为准则,开展了“安全课堂”,利用每周一安全会特点,加强对员工进行系统培训,对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制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注重安全技能和故障应急处理的学习,使员工明确自己在安全驾驶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在行驶中做到安全操作有标准,行为有规范。为巩固培训成果,做到操作规范化,开展了“岗前三分钟安全自律”活动,就是在驾驶员上车前3分钟,做“看、想、诵”三件事来保证安全。3.开展“红旗车”评比活动,强化安交通全文化建设。持续开展了“红旗车”评选活动,在活动中引入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维护、遵章守规、服务质量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在员工中牢固树立起“我要安全”、“我懂安全”的安全理念。

(二)减少水电交通事故的发生,最根本的一条是对于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近年来,随着油田快速发展和水电业务范围的持续扩大,水电交通的运输压力也在逐渐增大,而对于交通安全的有效管理就是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生产保障大队坚持“一主线、一核心、五突出”(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突出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和路段排查,突出重点违章行为查纠,突出基层配属车辆管理,突出关键时期、关键部位、关键作业、关键人员管理)的工作目标,严格“四交一封”制度落实,逐车、逐人落实安全责任。

1.严格车辆“三检”制,不放过一处事故隐患。运行车辆的“跑、冒、漏、滴”现象看似小问题却隐藏着大风险,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是我们持之以恒的管理理念。为此,我们利用每周一的安全检查做到“三讲”:即“发现隐患立即讲,看到违章敢于讲,心有疑问及时讲”。把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安全隐患的超前防范上,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跟踪制,落实人员、时间进行整改。2.落实交通安全联责制。严格执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联系点制度,做到“三到现场”,即管理到现场、措施落实到现场、解决问题到现场。3.抓实安全监督检查制。落实好“六必查”(即车载人数必查、出车时间、路线必查、长途出车前“三级”安全教育必查、出车前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必查、车辆安全用具必查和车辆货物装载情况必查),确保行车安全。4.开展“四讲一落实”活动,就是在车辆出车前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讲车辆运行过程的安全风险,讲风险诱因,讲控制措施,并落实好具体的控制措施。

(三)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的加强,也是体现水电整体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培育优秀的安全行为文化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我们积极推行“五个学习法”,强化“安全第一”理念。建立了以安全技术、风险防范为核心,以每周一安全教育为基础,以班组安全培训为手段,以出车前的安全教育为落实的安全培训网络。坚持落实定期学习培训制度,把员工培训作为提高队伍素质和确保安全操作的重要手段。一是理论灌输法,以通过周一安全会、安全经验分享、安全论坛等形式向职工传授安全理论和方法;二是启发引导法,通过个别谈心、交心,以及利用父母情、夫妻情、子女情、亲友情等,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化人,达到开通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三是形象教育法,把安全道理、安全技术理论变成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具体形象的内容,采用事故预想、事故预案演习、预防救护演习等,让员工在模拟操作和判断中,获得经验和感受。四是活动熏陶法。通过开展“安全无事故红旗车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月”、安全经验分享等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教育于熏陶之时。五是正反对比法,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三违”人员的行为,使正反两方面形成明显的反差,树立榜样、指明方向,形成了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水电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策略

(一)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管理单位的示范、导向作用,从管理层带动,以保证该项工作强力推行按照“分级管理,按级负责,权责一致,一岗双责”的原则,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管理方式,明确管理责任,进一步将责任细化分工,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件事做起,从每个环节做起,岗位无轻重,确保管理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当好安全文化的倡导者。领导干部带头弘扬“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理念,弘扬不甘落后、苦练本领的进取精神,扭转不思进取、不抓落实的落后风气。二是当好安全文化的组织者。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好整体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落实组织责任,做好检查考核,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三是当好安全文化示范者。高度认识安全文化建设,严格规范自己,用言行诠释安全文化内涵,为员工做出表率;落实好领导带头反违章、查隐患,深入现场评最优、抓最差,让员工认识到抓安全需要胆识和勇气,需要从严从细,需要碰硬的文化、实打实的文化、持之以恒的文化。

(二)制订符合水电实际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从机制上为更好地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做好服务工作围绕《水电厂安全生产法实施细则》《水电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法实施办法》的实施,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车辆维护保养、车辆“四交一封(定)”、车辆GPS监控,以及停车场门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管理岗位标准化执行卡,坚持管理岗位周检、主管领导月检制度,每周一召开主管领导标准化周检工作碰头会,通过加大制度执行和考核力度,规范工作标准、管理程序和工作现场,落实标准化作业程序,在规范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创新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手段,使安全管理工作常抓常新。

(三)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合作的交通安全文化建设氛围立足于现在的管理模式向推行科学管理方式转变,积极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从我们的实际工作出发,把管理重点放在事故预防的整体效应上,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实现对交通安全工作全过程的控制,逐步建立起系统化、标准化、自我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发挥各管理岗位的安全职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建立了以大队长、安全副大队长、专职安全员、生产办主任、技术员为一条线的安全技术管理系统,对车辆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的科学性、可行性负责,根据安全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控制技术落实到位。大队长、安全副大队长和HSE监督员是安全管理的第一管理责任人,负责保障车辆运行过程中的按章指挥、按章作业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实施。以党支部书记、政工部门为主的安全宣传教育系统,是安全宣传教育的第一责任者,通过明确职责,将交通安全方针政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不折不扣地宣传贯彻到班组、到岗位。以专职安全员、生产办主任、班组安全员为主的专职安全监督组成的安全监督系统对车辆运行过程中安全运行、技术措施监督落实负责,筑牢交通安全的防线。在安全管理中,把安全工作作为考核干部、员工的主要指标,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制”,发生事故的班组,对班组安全员免职,对专职安全员、生产办主任进行处罚,激发员工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4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游艇 安全监管 法规

游艇产业被称为“漂浮在黄金水道上的巨大商机”,并成为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游艇行业的发展步伐也不断加快,内地各省份城市都进行了游艇产业规划和码头俱乐部的建设。以温州为例,现有游艇和摩托艇97艘,洞头东港奥博休闲中心游艇俱乐部、瓯江明珠游艇会所、苍南海口游艇休闲度假中心均已动工兴建,游艇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在游艇产业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 国家也加强了对游艇的管理。2008年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游艇安全管理规定》,2010年国家海事局印发了《游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另外浙江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海南海事局等也相继颁布了游艇安全监管的实施细则等规定。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非平衡安全监管与游艇行业发展的关系,加强游艇的安全监管工作等取到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我国游艇行业的起步较晚,目前游艇安全监管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我国游艇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游艇安全监管法规体系不完善

2008年颁布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为游艇的安全监管提供了有效依据,但部分条款规定的过于笼统、宽泛,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游艇的签证、航行、停泊、游艇俱乐部的安全管理等。

2、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由于游艇行业的高额利润,吸引了大批执业者的进入,虽然我国《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但据实际调查大多数游艇执业者几乎均未接受相应的水上驾驶培训以及海事安全知识的教育。以温州为例,辖区现有游艇和摩托艇97艘,有游艇驾驶员证书有5艘,有摩托艇驾驶员证书的19艘,无驾驶证的75艘,其中无驾驶证的约占77%。

3、从业的培训监督不规范

《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对游艇操作人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但具体操作不明确,各地做法也不相同。现有的培训机构大多只注重实际操作,轻视理论知识教育。《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配备也没有明确要求。

另外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对游艇操纵人员取得适任证书后的实际适任性仍然缺乏持续有效的监督,对游艇操纵人员适任证书有效期内的日常培训、应急演练、知识更新、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管理和执行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的监督基本缺失。

4、游艇专属水域(航线)匮乏

由于游艇产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游艇目前只能在海事机构批准的小范围内驾驶,没有为期制定和开发专门的航道或游览观光航线。因此,使得游艇在某些以商船为主的港口不得不与商船共用航道,大大增加了船舶航行的危险性。

另外,随着游艇旅游业的发展,对于游艇的锚泊水域、跨境、省、市专属航线的需求日益增加,如何测定游艇旅游专属航线和对游艇观光、锚泊水域进行合理有效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以及科学规划审批游艇专属航线、划定功能海域,是游艇安全监管面临的新课题。

5、游艇动态监管基本处于空白

由于游艇船型大都较小,雷达系统对水上活动的游艇难以识别,但目前没有关于游艇安装AIS的强制要求,船位报告制度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游艇俱乐部及主管机关无法对游艇的活动进行有效的实时监管。

游艇安全监管对策

1、完善游艇法规建设

游艇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目前国内仅有《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等少数法律法规对游艇实施安全管理,而游艇码头的建设、游艇俱乐部的管理、游艇培训机构的管理、游艇相关水上活动的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细则仍未出台。建议结合目前游艇监管的实际情况及国外的经验,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与《游艇安全管理规定》配套相关法律法规,为游艇的管理提供足够的法律依据。

2、加强游艇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管理

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游艇操纵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体系,对游艇操纵人员培训考试内容进行统一和规范,重点要加强游艇操纵人员航海知识、实际操纵、避碰规则、水上应急和良好的驾驶习惯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另外应加强游艇操纵人员的定期知识更新与培训、应急演练等,并将游艇操纵人员的管理纳入船员管理范畴。

3、推行游艇操纵人员见习期制度

建议参照川渝管理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的做法,设置游艇驾驶人员的见习期制度,规定必须在见习期满的操纵人员指导下见习航行一定时间或次数,以确保其实际操纵技能、航行经验和应急能力提高到足以帮助其应对各种复杂情况,进一步确保游艇水上活动安全。

4、建立游艇操纵人员违法记分制度

对游艇安全可以借鉴船员管理的做法,建立游艇操纵人员管理系统,在该系统中记录违章船员受到行政处罚和违法记分,加强游艇操纵人员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于一定期限内违法计分超过一定限度的操纵人员可采取暂扣证书、吊销证书等措施,对于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对水上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操纵人员可采取限制或禁止再次取得操纵人员证书等措施。通过建立这种游艇操纵人员安全管理跟踪制度,加大对游艇水上活动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和督促游艇操纵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减少违规行动这一重要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游艇俱乐部的管理

建议根据游艇俱乐部管理的游艇、游艇操纵人员的数量及航行区域的环境特点,按比例确定专职管理人员的最低配员要求,安全监管设施设备的配备要求。

参照高速客轮公司的SMS,督促经营游艇业的公司、游艇俱乐部(游艇会)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主管机关定期进行SIM审核。

明确规定对游艇俱乐部实行海事监管定期检验制度,重点对其确保游艇安全和防止污染能力以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验。

6、明确游艇安装AIS设备的强制要求

由于游艇船型小,在雷达监控下经常无法识别,同时游艇上又未强制要求安装AIS,导致在游艇实时动态监管方面存在严重的盲区。一旦游艇驶离码头,便淹没在茫茫海上,基本完全消失在海事机关监控视线范围内,其违规行为很难被发现,难以做到对其水上活动的实时有效监管。建议强制要求游艇安装AIS设备,通过该设备将游艇的位置和动态置于主管的实时监控之下,加强对其水上活动的监管和指挥调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游艇航行中的违规行为。

7、建立安全信息库和信息平台

第5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区水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或跨区(市)设置的渡口、渡船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渡口是指经批准设置在本区江河干流、支流、河涌水域,专供渡运人、货、车穿越水域的场所和设施,包括渡运所需场地、码头、渡船及为渡运服务的其他设施。

第四条渡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按照《广东省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经批准设置的渡口,必须实行“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制度”。

第五条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由县政府统一领导,以镇人民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为保障,渡口经营者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为安全格局,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二章渡口

第六条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严禁私设渡口。

第七条设置迁移或撤销渡口必须由渡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加具意见,由县交通局审核,涉及堤防安全的还须经县水务局同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渡口以必须设置为前提,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渡口应当设置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堤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管理人员;

(四)有合格的渡船和相应资格的船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码头和候船室或候船亭;

(六)公路渡口应当有与公路相连接的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的满足渡运量需要的道路;

(七)渡口应当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具备应急通信条件。

第九条渡口必须配备至少1名安全管理员,渡口安全管理员应当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县人民政府指定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第十条渡口两岸应当设置“渡口守则”和“乘客守则”标牌,设置的标志应标明渡口名称、渡口批准机关、批准日期、渡运路线以及乘客须知等,以告示过往旅客、车辆。

第三章渡船

第十一条渡船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渡运: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和必要的航行资料。

第十二条渡船应当保持良好技术状况,设备完善,并具有良好的稳性和水密性,严禁有安全隐患的渡船从事渡运。

第十三条渡船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识别标志,标明船名、船籍港,核定乘额、载重线、抗风等级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其位置应放在易取处;汽车渡船所配消防设备应当有足够的能力,其安装位置应当能使灭火剂射及所有装载车辆。

第十五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和无线电设备,并按规定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渡船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油污、垃圾接收装置,严禁内河排放和垃圾抛江。

第四章渡船船员

第十七条渡船船员必须年满十八岁,身体健康,应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及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适应的适任证书,方可在船上担任职务。严禁无证船员上岗。

第十八条渡船船员配备人数不得少于核定的最低安全配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九条渡船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严格履行职责,并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不得疲劳驾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时,必须积极施救并及时拨打12395水上求救电话。

第五章渡运

第二十条渡船应当按核定的路线渡运,营运渡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签证。

第二十一条渡船渡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定额内装载旅客和车辆;渡船上下旅客、车辆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有专人维持旅客、车辆上下秩序。

第二十二条渡船装运危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严禁危险品车辆与旅客同渡。

第二十三条渡船在航行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海事管理机构颁布的有关规定,渡运时应当注意避让过往船舶,禁止抢航和强行横越,禁止超航区(线)和超抗风等级航行,在夜渡时应符合有关技术条件,并按照规定显示灯光信号。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渡运:

(一)乘客超载或超重超干舷的;

(二)无船舶检验证书或适航期已满的;

(三)船体严重漏水或属具不全的;

(四)渡船人员未有牌照的;

(五)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和乘客同船混载的;

(六)遇大风大浪、大雾等恶劣天气及洪峰、水流湍急等有碍安全渡运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碍安全航行的。

第二十五条渡船航行中船员应当加强了望,谨慎操作,安全会让,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和航行安全信息。

第二十六条渡船航行水域禁止捕鱼、采砂和设置固定的渔网、渔具等有碍航行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职责

第二十七条经营人职责

(一)按规定申请办理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销手续;

(二)配备适航的渡船,加强对渡船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对渡船的交通安全负责;确保对船舶更新、维修和设备配置的资金投入,使渡船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设置并维护与车辆、旅客上下渡船相适应的码头、栈桥或台阶等渡口设施;

(四)按照规定配备足够、合格的渡船船员;加强对船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得指使、纵容、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日常渡运管理,保证渡运安全;

(六)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等交通高峰期间,应相应增加渡运管理人员,合理调度渡船,加强渡运秩序的维护;

(七)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制定事故处置预案,定期组织船岸应急演习;

(八)定期对渡口码头附近水域进行扫测和疏浚,清除碍航物,以保证渡船航行安全;

(九)负责渡口渡船的防汛抗洪(台)工作;

(十)主动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渡口存在的各种隐患;

(十一)遇险或发生事故组织自救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县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镇政府加强渡口及渡运的安全管理,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

(三)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对渡口和渡运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渡运安全;

(四)在法定或者传统节日、重大集会、集市等交通高峰期间,应加强对渡口安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组织打击取缔本行政区域内的私渡等违法行为;

(六)遇险或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搜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第二十九条渡口所在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制定、完善本镇的渡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镇行政村(居)委会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村(居)委会签订镇村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渡口渡船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实渡口船舶、渡工、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时间,应增派人员维护渡运秩序;

(三)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1—2名安全管理人员;督促村(居)委会落实1名以上的镇村渡口管理的专门人员,监督渡口经营行为;

(四)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发生沉船或人员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协助海事、安监等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负责向群众、学生、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督促他们遵守内河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

(六)规范、监督村(居)委会与渡口承包者的承包行为。

第三十条县安全监管局职责

(一)积极参与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时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反映,协助当地镇人民政府消除安全隐患;

(二)召集镇人民政府和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查出事故隐患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在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期,加强对乘客上落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四)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镇村船舶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第三十一条县交通局职责

(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镇村渡口渡船实施行业管理。指导镇人民政府制定、完善本镇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指导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三)贯彻落实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指导和帮助镇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四)组织协调辖区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结推广交通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五)结合农村公路网建设,大力推进撤渡建桥工程,以进一步改善渡运条件,保障渡运安全;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改善渡口设施,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筹集渡口渡船更新改造资金,推广渡船标准船型和新技术,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码头适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简单适用的原则,加快镇村渡口渡船改造更新;

(六)在洪水期、重大节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动等渡运繁忙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加强对乘客上落秩序的维护和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

(七)协助各镇建立针对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渡口和渡船的治安管理,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水务、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渔船和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建立台帐,完善渔船的安全管理制度,制止渔船载客渡运,加强对渡船航行水域的采砂、捕鱼、设置固定渔网渔具等碍航行为的治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6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2、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车管所立足本职,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特别是在春检等用车高峰,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及时、高效的提供用车服务,对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技术状况进行预演,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春检期间,与维修班,汽修厂等建立联动机制,得到用车单位的一致好评。

3、开展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立足于工作实际,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巩固和发展稳定的交通安全局面,确保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针对今年5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多次组织全体驾驶员和私家车职工进行宣传学习,做到新法到手,教育到人,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考试。对新聘用驾驶员实行上岗前的培训学习和安全教育,进行驾驶技能和培训考试合格后竞争上岗,严把招聘第一关。

4、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为职工注入活力与动力。认真贯彻学习公司年初两会精神,落实 “四项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读一本好书”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抢抓机遇,奋力赶超,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们的交通安全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稳定局面,基本实现了交通安全与车辆管理的“可控、在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公司领导、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职工不断努力分不开的。目前车管所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驾驶员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个别驾驶员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在行车过程中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二是公用车变为专用车的现象比较普遍,车辆忙闲不均,浪费现象严重,有的部门无论公私事,要求有求必应,不讲经济效益,工作不需派车的,也要车,造成浪费;三要加强对优质服务工作的认识,要立足本职,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四是在发挥车辆职能管理、加强工作调研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车辆更新方面有等靠思想,工作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1、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驾驶员管理力度尤其是教育培训力度势在必行,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要树立驾驶员违章就是犯法的观念。做好以下的培训工作: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使之成为支配自己行为的指南。二是努力学习提高驾驶技术,增强交通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大驾驶员服务意识的培训。要用“违章就是事故”、“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优质服务始于安全”来统一认识,不断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以管理为抓手、以宣传为导向,驾驶员积极参与、家庭鼎立相助的交通安全环境。

2、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系统。认真总结今年车辆管理经验,查找不足,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调度和运行。健全车辆、驾驶员档案和各项技术资料,实现费用统计、油料考核、工资核算等工作的量化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运行成本。按照加强管理、控制费用的原则,进一步合理调度车辆,加大油材料考核力度,降低费用成本。做好驾驶员的定期轮岗工作,提高驾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和驾驶员责任制暂行规定,大力查禁公车私用现象。大力开展查禁违纪违章行为。突出整治超速行驶、争道抢先、酒后驾驶、私自出车、不按定置停放等行为。要加强对车辆、驾驶员进行突击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立足于从更高的层次上提高交通安全,认真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超前防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举办驾驶员安规培训,加强超前防范教育,从根本上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考核制度,规范驾驶员行为,做好防范措施,加强考核、严格落实。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持续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百日竞赛”和“双争竞赛”活动,加大奖惩力度,做到交通安全奖惩兑现到人,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人,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4、完善车友俱乐部的市场功能,打造汽车服务品牌。俱乐部将逐步完善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来适应新形势。要做好山东××保险公司针对电力职工私家车开展的保险服务工作,积极发展会员。对公司多产企业的驾驶员和车辆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签订会员条约,代办各项业务。建立车友俱乐部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提高俱乐部的社会知名度,把俱乐部做大、做强。真正做到让会员放心,让车友满意,以一流的服务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

第7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在我县抗震救灾工作告一段落的时候,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我县目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部署下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对我县当前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基本估价

目前,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主要工作方式是以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目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7月16日县政府印发了《__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县委、县政府联发的《__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本应该于8月初印发,由于抗震救灾工作的原因,于9月3日才印发。但是,自7月16日至今,我县一直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两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一点也得到了市政府安全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一)立足严防死守,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至8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2人,受伤44人,经济损失13.47万元,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75,受伤人数下降6,经济损失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比较大,是我县近几年来形势较好的。

(二)立足齐抓共管,明确并落实了各级各部门责任

一个多月以来,我县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全面开展了清理整顿客运企业、清理整顿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安全隐患、路面行车秩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强化了车辆、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管理教育工作。各乡(镇)、县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公路管理段、工商以及辖区客运企业紧密配合,推行联系会议制度。公安、交警还制定了本部门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交警部门取消了节假日和双休日,实行全警动员,全员上路,严防死守,克服巨大困难,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全面开展两项行动的各项工作。派出所也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运管部门加强了对客运企业的清理整顿;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加强了道路清障、加强对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设置的维护。

(三)立足严管重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强化

交警、派出所、运管等部门严格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不断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进行了查处。

(四)立足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公安、交警与交通、农机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每月二次的联合执法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加强县乡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立足夯实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条件有所改善

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同比大幅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交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二、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两项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对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其规律、特点,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清醒的认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

(一)8月19日,市政府安全督察组到我县进行第一次督察时,明确指出了我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的不足,提出了七点反馈意见,并要求我们抓好落实,找准差距,及时完善和改进。一是资料在收集方面存在散、乱等现象。二是应急预案中未规定明确的应急时间和方法,精化、细化方面不到位。三是责任书的层层落实、分解细化方面资料不健全。四是部门在治理黑点、盲点时,没有图片资料,痕迹资料,未建立文书档案;五是要加强对石花公路的改造进度。六是需及时对兴隆车队在从事客运经营方面进行重点整顿。七是部分的微型车、三轮车还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因此,在我们开展下步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一整改。

(二)我县境内道路等级低,路面状况比较差,路窄、弯急、弯多、坡长(盐电线最为典型)是阻碍我县搞好两项行动工作的重要因素。特别是“722”、“825”、“829”地震发生以后,作为主干线的盐水线、盐电线和柿花线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毁损,而且由于地震造成山体表面土 块、岩石松动,随时都可能发生严重的滚落和跨塌。境内道路依山临岩,交通环境差,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过境我县车辆交通流量很大,部分驾驶人尤其少数本地驾驶人的素质不高。所以,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各个交通要素的矛盾较为突出,我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是相当严峻的。

(三)机动车超速、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四)对客运企业、三轮车、乡村微型车的管理工作存在时紧时松。

(五)“五进”宣传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抓紧落实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

(一)做好对照检查工作,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今天的各参会单位,要根据市政府督察组反馈的情况和今天会议的精神,对照市、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明确应当采取哪些措施、应当做那些工作,弄清楚我们已经做了什么工作,还应当做些什么工作并逐一抓好落实。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排查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隐患,落实责任,加强整改。

(二)深入整治客运经营秩序,强化客运安全管理

客运安全管理历来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中之重的工作。只要遏制住道路客运交通事故的发生,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必然取得实效。公安、交警、安监要与交通部门密切配合,在前一阶段完成对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一车一户一人建档实行户籍化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按照8月14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督促客运企业、业主搞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并深入抓好客运安全制度的落实,坚持源头堵、路上查、高限罚,全力遏制客运交通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我们县公路里程已经达到__4.125公里,其中,县、乡、村道路占绝大部分,多为等外级公路,道路隐患多。前一段时间,县政府已划拨20万元专款用于道路隐患的整改。下步工作中,交通和道路养护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增设交通标志、标牌,进一步加强主干线道路隐患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的同时,努力改善县道、乡道、村道现状,改善通行条件;继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职能的相关部门,要切实肩负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职责任务,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地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努力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性问题。

(四)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职能

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要以交通流量较大的盐电线、水麻线盐津段、柿花线和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城市主干道为重点管控区域,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特别是盐电线,冬季已临近,冰雪路面将会突出,加之坡长、坡陡,安全隐患相当大,应重点布控,加强管理,确保各种车辆安全通行。

二是今年8月份,我县公安派出所已经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省公安厅针对近年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严峻形势和县乡道路、乡村道路失管失控突出的实际,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整合警力资源,全面构建社会防控体系,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专业化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结合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施的一项重大举措。《云南省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盐津县公安派出所全面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的管理职责、权限、管辖路段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县公安派出所民警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认真执好法。总书记指出,“全部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这句话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我们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素质,政治要过硬,业务要精通,纪律要严明,作风要优良,执法要严格、公正、文明。决不允许粗暴执法和在执法中有违法的现象发生。这次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也是对我们这支队伍的检验。

(五)强化机关单位车辆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本单位机动车特别是载客车辆管理,大力清理整顿公车私用行为,加强本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机关单位车辆违章行为要重罚重处,不能讲情面,从而杜绝单位车辆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落实专职交通协管员,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我县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人员严重不够,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安全做不到位。在乡村道路上,农用车辆、三轮车违章载人违法行驶现象经常出现,屡禁不止,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非常严重。因此,经政府研究决定,将从交警大队抽调安排给每个乡(镇)派出所三名专职交通协管员,专职从事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和经费的调配由交警大队统一安排。

二是由各乡(镇)牵头,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路检路查。

三是由于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的整体水平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加强对各乡(镇)、安监、公安、交警、农机、运政等部门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七)加强部门协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联发的《盐津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和盐津县政府下发的《盐津县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每月15日、25日都要对道路交通进行统一的行动整治,行动时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各单位必须要抽人配合。平时的日常工作就按其职责抓好工作,城镇这块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城监大队负责。

(八)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为道路交通动态勤务的管理提供依据

一是各项工作都必须有记录,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时有图片资料、文字资料;有研究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专门会议记录;并将涉及两项活动工作开展的所有资料报两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每季度应报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工作情况 ,便于领导组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九)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宁可当恶人,绝不当罪人”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实行严格管理,严格查处,严厉打击,严格追究。下一步,由安委办牵头,监察局、安监局、公安局、农业局、交通局、法制办和交警大队抽人组成县道路交通检查督导组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抓到底,及时查处。

二是县政府将对有法不依、疏于管理、忽视安全而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不搞法外开恩。对有案不报,故意隐瞒案情的,依法从重处罚,从严打击。

四、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国庆长假期间,是事故的易发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口。

(二)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一是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深入实际和一线,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水域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二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跟踪了解情况,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进行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三)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一是各有煤乡(镇)和县安监、煤管、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禁止假日期间出现放松巡查的现象,严防出现假停真开、假关真采、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边远山区的非法小煤窑,一经发现,要坚决关死、要严厉打击。

二是要在国庆节到来之前,各乡(镇)和县卫生、消防、质监、交通、文体旅游等部门组织对各类旅游景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渡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国庆节期间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全天候监控,同时要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

四是要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工商、文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学校、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场所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交通、发改、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要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六是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此外,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电、气等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

(四)要加大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训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努力提高公民的安全素质,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特别要注意针对 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种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五)要加强值守,健全机制,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是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国庆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案,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国庆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第8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安全监理;推动;公路;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4-0124-01

事故回放一:2010年3月,广东某公路在建路段发生一宗严重交通事故。刘某等3人驾乘二轮摩托车在广汕公路由东往西方向高速行驶,该车无号牌。该二轮摩托车行经广汕公路增城市朱村街石山田施工路段时,不慎跌落施工桥底。桥底的水沟当时水深1.20米,刘某等3人坠入后当场死亡,二轮摩托车也严重损坏。通过公安交警部门的现场调查,发现刘某等3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超载行驶且三人均未戴安全头盔。该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是导致该宗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施工时未按照相应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设置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事故当中,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认定施工单位存在安全疏忽,需承担该宗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事故责任,根据有关赔偿标准,责令施工单位赔偿3名死者损失共计44.52万元。

事故回放二:2009年8月河南某高速公路五标段施工现场,民工在挖互通立交桥柱基时,两湖南籍民工不慎掉进柱基深井内,造成一死一伤,当时正在施工的是夫妻两口,丈夫在地下深30多米的柱基深井内采挖土方,妻子在上面开卷扬机提土时坠入深井,妻子当场死亡,丈夫被砸成重伤。据调查,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因为施工单位没有安装防护设施而造成。2009年12月,距离上次事故发生地点不足1公里处再次发生安全事故。当时一个河南籍民工在高达10米左右的立交桥上面捆扎钢筋,从桥柱上端摔了下来,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

安全生产是我们党和国家在生产建设中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条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上述事故的发生是施工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但是对施工单位的第三方安全监管,即安全监理机制的缺失,也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下面就着重探讨这个问题。

一、公路施工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薄弱环节

我国公路行业目前正处在加速发展阶段,处在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现阶段我国公路安全生产突出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在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我们既要看到事物总体发展趋稳、趋好的一面,又要看到发展过程中阶段性、局部性问题以及潜在的危机。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目前一些公路施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常常聘用建筑包工队、合作队伍等,这些队伍存在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且管理混乱。公路施工单位、建筑包工队、合作队伍对各自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不清楚,或者在事故后不承担或推诿安全责任。

2.一些公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雷声大雨点小。不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有逐级弱化的现象。公路施工单位大多存在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全问题,而个别基层单位或者安全员,对国家和上级已经作出的安全工作部署认识不够,行动消极;个别人员在工作中不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出了事故瞒报不报现象较为普遍。一些地方的安全监管机构尚不健全,职责不清晰,力量不足,基础薄弱。

3.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那些深层次、历史性问题,很难在短期内根本解决。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之策,要贯彻落实见到明显成效,尚需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总的看,目前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防范抵御事故的能力还比较脆弱。

二、施工安全监理在法律法规的监管下运行,依法承担安全责任

工程安全监理是否承担安全事故责任,这个问题制约着安全监理工作的推广。在工程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是否承担工程安全责任,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职责在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由施工企业负责。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施工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和《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从法理上讲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不应当承担工程安全责任。

但是诸如《刑法》、《建设监理规范》等法规对安全监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建设监理规范》第3.2.1第6款、《刑法》第137条规定,这表明如果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因失职、渎职或等原因造成工程安全事故,将承担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并对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

1.安全监理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是公路施工的三驾马车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简单的说就是:“四控”、“两管”、“一协调”。“四控”是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工程安全生产控制。但在我国现阶段工程监理的工作主要是以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为主,而安全生产监督处于次要和辅助地位。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是确保项目安全管理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推行安全监理工作关系到安全管理的成效性,关系到安全管理的高效性,关系到安全管理最终目标的实现与否。

2.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理单位应在充分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理机构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针;

在编制监理规划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制定安全监理的各项制度、监理方案、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结合工程基础上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应编写安全监理的详细内容;同时监理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纳入监理企业的风险管理之中;

加强监理人员安全工程方面的培训,提高安全隐患识别能力,必要时项目监理部配备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安全问题时监理单位应注意收集有关证明自己尽职尽责的证据,学会自我保护。

第9篇: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1、交通安全局面稳定。今年以来,车管所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交通安全“可控、在控”为目标,坚持抓超前防范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机动车辆安全性评价活动,使公司的交通安全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获得山东省“双创”活动先进单位,成为继去年获得山东省“百日交通安全竞赛”先进单位后××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截至到6月25日,车管所累计安全行车451天,1-6月份累计安全行车150万公里无责任考核事故。在车辆的管理上,为提高车辆利用率,最大限度提高经济效益,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下,成功进行旧机动车辆拍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车辆运行方面,充分利用公司网络的优势,及时调整、合理调度,提高了车辆的综合利用率。加强了对外关系的协调,集中组织进行了驾驶员、车辆年审,办理了车辆营运证、市区通行证等各类运行证件,确保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用车。上半年,根据公司春检工作的精神,对车辆技术状况、人员状态进行安全性评价,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深入查找,定期对车辆机械状况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养,坚决纠正了车辆带“病”上路现象。特别是车辆改革以来,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和制度建设,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大力查禁违章违纪行为,为“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确保了公司良好的交通安全局面。

2、积极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车管所立足本职,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特别是在春检等用车高峰,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及时、高效的提供用车服务,对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技术状况进行预演,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春检期间,与维修班,汽修厂等建立联动机制,得到用车单位的一致好评。

3、开展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立足于工作实际,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巩固和发展稳定的交通安全局面,确保公司交通安全工作。针对今年5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多次组织全体驾驶员和私家车职工进行宣传学习,做到新法到手,教育到人,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法规考试。对新聘用驾驶员实行上岗前的培训学习和安全教育,进行驾驶技能和培训考试合格后竞争上岗,严把招聘第一关。

4、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为职工注入活力与动力。认真贯彻学习公司年初两会精神,落实“四项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读一本好书”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抢抓机遇,奋力赶超,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全体党员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们的交通安全工作保持了良好的稳定局面,基本实现了交通安全与车辆管理的“可控、在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公司领导、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全体职工不断努力分不开的。目前车管所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驾驶员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个别驾驶员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意识淡薄,在行车过程中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二是公用车变为专用车的现象比较普遍,车辆忙闲不均,浪费现象严重,有的部门无论公私事,要求有求必应,不讲经济效益,工作不需派车的,也要车,造成浪费;三要加强对优质服务工作的认识,要立足本职,转变观念,改进工作。四是在发挥车辆职能管理、加强工作调研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车辆更新方面有等靠思想,工作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1、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加大驾驶员管理力度尤其是教育培训力度势在必行,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要树立驾驶员违章就是犯法的观念。做好以下的培训工作: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并使之成为支配自己行为的指南。二是努力学习提高驾驶技术,增强交通安全的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大驾驶员服务意识的培训。要用“违章就是事故”、“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优质服务始于安全”来统一认识,不断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以管理为抓手、以宣传为导向,驾驶员积极参与、家庭鼎立相助的交通安全环境。

2、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系统。认真总结今年车辆管理经验,查找不足,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调度和运行。健全车辆、驾驶员档案和各项技术资料,实现费用统计、油料考核、工资核算等工作的量化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运行成本。按照加强管理、控制费用的原则,进一步合理调度车辆,加大油材料考核力度,降低费用成本。做好驾驶员的定期轮岗工作,提高驾驶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优质服务水平。

3、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和驾驶员责任制暂行规定,大力查禁公车私用现象。大力开展查禁违纪违章行为。突出整治超速行驶、争道抢先、酒后驾驶、私自出车、不按定置停放等行为。要加强对车辆、驾驶员进行突击检查力度,一旦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立足于从更高的层次上提高交通安全,认真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超前防范。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举办驾驶员安规培训,加强超前防范教育,从根本上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考核制度,规范驾驶员行为,做好防范措施,加强考核、严格落实。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持续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百日竞赛”和“双争竞赛”活动,加大奖惩力度,做到交通安全奖惩兑现到人,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人,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4、完善车友俱乐部的市场功能,打造汽车服务品牌。俱乐部将逐步完善职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来适应新形势。要做好山东××保险公司针对电力职工私家车开展的保险服务工作,积极发展会员。对公司多产企业的驾驶员和车辆服务按照市场化运作,签订会员条约,代办各项业务。建立车友俱乐部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提高俱乐部的社会知名度,把俱乐部做大、做强。真正做到让会员放心,让车友满意,以一流的服务打造一流的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