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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开发;环境保护;问题
旅游,从个人活动、群体行为发展到当今的现代旅游业,已经成为涉及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活动等的社会生活方式。旅游资源是指能够吸引旅游者并能为旅游业利用而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自然事物。在旅游业发展中,旅游资源处于基础地位,既是旅游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又是旅游实践中吸引旅游者的直接条件和因素,更是旅游消费的客体对象。不论是文化旅游资源还是自然旅游资源,都是建立在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之上的。
一、旅游资源开发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1.旅游开发对非生物类旅游资源的影响
非生物类旅游资源包括水体、大气与气候、土壤与岩石等,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又是构成旅游资源与环境的最基本要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游客、车辆、物资等大量涌入旅游地,旅游区出现了水质恶化、大气污染、土地板结、岩石(山体)坍塌等现象,这些对旅游资源构成了严重威胁。旅游对资源与环境的破坏,尤其表现在水体资源与环境方面。
2.旅游活动对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地球上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不但可以单独成为人类的旅游产业开发和利用对象,而且还与非生物类旅游资源组合,构成了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重要依托或自然生态旅游资源的总体系。
二、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旅游地生态系统是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同一体。与其他生态系统构成因子一样,一方面旅游资源与环境的演变同样也必须遵循生态学的基本规律。根据美国生态学家哈定和小米勒提出的生态学三定律,可得出三个结论:
1.旅游地生态系统中的所有事物(包括旅游资源及其各个构成因子)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影响也不是孤立的。
2.旅游活动不能对旅游地生态环境中的生物化学循环有任何干扰。
3.旅游活动影响旅游资源与环境后会产生无数效应,其中许多效应是不可逆的。这三个基本结论给我们提出了对旅游活动进行管理时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根据景观生态学的理论,在旅游地这个生态系统中,由于旅游区划而对旅游资源进行的分割构成了不同类型的景观单元(即斑块),这些景观单元的空间格局随着生态过程的作用而不断改变。
三、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
通过立法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实现对旅游活动的规范管理,是当前旅游资源保护和旅游业发展面临的紧迫任务。立法必须建立在深入研究旅游活动对旅游资源与环境影响的基础上,必须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遵循资源与环境演变的自然科学基本规律,这样才能保证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达到制定这些制度的根本目的。
1.旅游规划制度
旅游规划是指运用适当的经济、技术手段,对旅游区的旅游资源、人力资源、资金与物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确定区域旅游资源的经济开发目标,实现旅游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2.旅游资源与环境影响的评价
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为美国所创设。《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对环境质量具有重大作用影响的联邦建议、立法方案和重大联邦行动都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包括该建议或行动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拟议中的行动选择方案。实施这一制度是对传统决策机制的变革,是协调“人与环境”关系的一种新途径和新方法,并已成为国际环境管理一种惯例。
3.旅游容量控制制度
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将人类活动控制在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之内,是实现系统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和首要条件。旅游容量控制制度,是指从这一制度出发,根据旅游承载能力确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对进入旅游区(点)人数进行控制的一项管理制度。这个制度在保护旅游资源、实现可持续旅游目标方面十分重要。
4.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
旅游资源与环境共同构成了旅游地的生态系统,保护资源与保护环境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与普通地区相比,旅游区的环境要求更高。因此,要建立环境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旅游区旅游资源与环境消长情况的监测,并按照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做好旅游区的环境治理工作,保证旅游地的优良环境,给游客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条件。
参考文献:
[1]杨贵华.旅游资源学[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
关键词:自然灾害;旅游资源;利益关系
人力迄今尚不能支配控制自然灾害的发生。近几年我国自然灾害呈现频率高、类型多特点,造成大量自然资源被破坏及人员伤亡、社会失序现象。旅游资源因为其开放性的特点,极易遭到自然灾害的破坏;而资源本身的唯一性、不能重现性、不可再生性等特征,又会导致资源一旦被破坏后将不可逆转。随着人口、资源与环境矛盾的日益加深,全球各区域的自然灾害成灾次数、经济损失和受灾人口明显增多,对旅游资源的破坏极大。相对国外而言,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程度强而保护措施弱的特点,导致其受自然灾害破坏的范围更广,时间更长,严重影响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实现自然灾害下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研究利益主体。本文结合自然灾害的不同发展阶段,从对旅游资源进行保护的角度出发,研究自然灾害下利益主体诉求及利益关系现状,从而提出旅游资源保护建议。
一、自然灾害不同阶段下旅游资源保护的利益主体诉求分析
伴随着灾害的增多及其破坏力的加剧,灾害管理研究也相应得到了重视和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下两点共识:一是灾害是自然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可以通过调整人类行为而减少灾害的影响和损失;[1]二是灾害的社会属性超越自然属性,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外部风险所占的主导地位转变成了被制造出来的风险占主要地位。[2]灾害社会属性的显著,决定了处于社会网络下的利益主体是研究自然灾害下旅游资源保护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利益主体为任何影响旅游资源保护目标的形成或受该目标影响的群体,其行为的调整可以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和损失。从灾前预警、灾时应对到灾后修建,不同阶段下旅游资源保护中的利益主体诉求不同。借鉴叶欣梁等人的研究,[3]通过识别利益主体及利益诉求,确定灾害背景下旅游资源保护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核心利益主体是政府、旅游企业、社区、旅游者。在自然灾害不同阶段,四者的利益诉求也不同。
(一)灾前预警阶段
此阶段重点是树立自然灾害的发生会破坏旅游资源的危机意识,围绕规避或降低风险,协调主体关系,增进预警中的合作。相对于其他利益主体而言,政府部门具有宏观掌握局势的能力。作为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的旅游企业,由于内部预警机构的建立需要付出相应成本,同时又可能看不到短期经济效益,所以往往缺乏资源保护的危机意识。预警会给社区居民带来心理恐慌,利益诉求由适度开发变为资源保护。同时,灾前预警会抑制旅游者出游动机,改变旅游消费行为。此阶段利益冲突明显,政府部门的宏观掌控及关系协调非常重要。
(二)灾时应对阶段
由于灾难的突发性和动力机制的模糊性,灾害发生时对旅游资源的保护,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灾害管理体制来进行,而是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补充与完善。此时的利益主体关系由相对封闭、分散状态向彼此增强信任、加强合作方向发展。此阶段具有较成熟行为的旅游企业与社区,作为灾害发生时最直接的受害者,能快速组织起来,运用各自拥有的不同的社会资源,弥补政府无力顾及的问题。[4]而旅游者则会自觉选择放弃旅游消费行为。
(三)灾后修建阶段
灾后管理必然要求把旅游资源的修复与重建工作放在首位。由于缺少约束利益主体行为的外在力量,利益诉求冲突加大,只有通过政府的政策支持、旅游企业的修复与重建、旅游企业和社区的共同开发、旅游者的理解与配合四方努力,才能达到利益均衡。[5]政府承担灾后重建、资源保护重任,同时希望尽快重新开发旅游资源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旅游企业由预警阶段的消极配合变为修建阶段的积极合作,但追逐经济的短期利益行为会导致对旅游资源的二次破坏。社区对灾害感受的持续时间最长,是积极保护旅游资源的主体。旅游者的消费行为会基于目的地风险因素和“灾后找回”目的而发生两种不同方向的变动。灾后资源禀赋的不均衡分配与流动使利益冲突剧烈,而灾后修建的特殊性尤为期待利益协作关系。正是因为利益主体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自然灾害下对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时,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协作与冲突两种状态。
二、自然灾害下旅游资源保护的协作关系与冲突关系分析
旅游资源的利益主体角色可以确定为:1.核心利益主体———政府部门,承担着架构者和监控者的角色。2.重要利益主体———旅游经营者,其经济动机要远远大于文化动机。3.影响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因素———社区及社区居民,要重视社区对于旅游业发展的认知。4.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者,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对旅游地的保护与功能利用有一定的影响。[6]尽管在自然灾害的灾前预警、灾时应对、灾后修建三个不同阶段下同一利益主体的诉求会有所不同,导致利益诉求呈现阶段性变动特点,进而导致利益主体关系状态随之发生关系性质及关联程度的变动,但是,利益协作与利益冲突两种状态却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的利益诉求促使利益主体构成两种不同性质的利益关系。[7]一方面利益主体认识到在自然灾害面前维持联系的必要性,在利益重叠交点基础上趋于产生协作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灾害不同阶段要素分化与结构整合之间的失衡,以及资源的非均匀流动,驱使利益追求者通过设置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及障碍,建立自己优势地位,在资源过于集中基础上趋于出现冲突关系。利益协作关系与利益冲突关系在保护旅游资源共同目标因素的作用下,会呈现动态演化特点。[8]如对利益诉求无限制的话,最大化诉求会驱使追求者通过设置各种不正当竞争手段及障碍,侵害其他主体利益,建立自己优势地位,加剧利益冲突关系。所以,必须根据资源分配现状寻求利益诉求的重叠交点,进行策略选择。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灾害任一阶段,只要利益诉求相互协同和均衡时,构成利益重叠交点,协作就成为可能。协作关系可以达成利益主体共同的保护旅游资源的目标,所以,必须促进主体间关联的不断增强,形成长久的、良性协作的关系状态。
2.尽管存在共同行动的意愿,但基于资源要素禀赋的不均衡,冲突成为可能。冲突关系起因于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而引发的矛盾升级,会破坏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所以,要促进利益主体向有序方向转化,发挥系统整体效应与联合效应,尽最大可能保护旅游资源。
3.利益关系时空动态性较强,自然灾害的不同阶段,各利益主体的发育程度与协调能力有所差异,需进行多次协调才能达到均衡状态。
(二)建议
1.建立管理体制,优化利益主体功能。可以通过法律和法规强化政府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旅游企业的权责,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同时,采取一定措施对旅游者进行有效的政策宣传与疏导,从而确保在自然灾害下各利益主体对旅游资源的保护。
2.结合利益关系整体状态进行跟进、调整与优化的策略选择,才是最优选择。为此,要突破自然灾害下旅游资源保护中利益主体微观分析、利益关系局部分析的局限,系统考虑灾害整体过程及利益关系各阶段动态演化的特点,分析利益关系状态形成的内在规律性,达到满意的决策结果。
3.跟踪利益关系状态对旅游资源的影响,建立能够达成的、系统的、互利协作的利益补偿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开发策略与约束机制。从功能和组织上进行阶段跟进式整治,达成系统的互利协作,促使灾害背景下利益关系达到能够实现自我调节的、良性的动态均衡状态,保护旅游资源。综上,要考虑自然灾害不同阶段利益主体诉求的不同内容,分析利益关系的运行机理与动态演化过程,确定并跟进利益关系状态。在理论上探寻利益关系的内在动态演化规律,完善旅游资源保护目标下利益关系的微观机制。在实践意义上从功能和组织方面进行自然灾害不同阶段跟进式整治,有效推进利益主体应对、处理灾害事件的相互协调能力,促使利益关系达到实现自我调节的动态均衡状态,维护旅游资源保护的良性格局。
参考文献:
[1]IanBurton,RobertW.KatesandGilbertF.White.TheEnvironmentAsHazard[M].NewYork:TheGuilfordPress,1993.
[2]安东尼•吉登斯著.失控的世界[M].周红云,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
[3]叶欣梁,温家洪,丁培毅.重点旅游地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框架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0(5).
[4]赵延东.自然灾害中的社会资本研究[J].国外社会科学,2007(4).
[5]FisunYuksel,BillBramwell,AtilaYuksel.StakeholderinterviewsandtourismplanningatPamukkale,Turkey[J].TourismManagement,1999(3).
[6]吕丽辉,鹿奇.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保护的利益协调机制研究:以龙门古镇为例[J].职业时空,2014(9).
[7]ChrisRyan.Equity,management,powersharingandsustainability-issuesofthe‘newtourism’[J].TourismManagement,2002(1).
关键词:胡志明市 旅游资源 评价研究 指标体系 问题 对策与建议
The research of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resources evaluation
Du Shi Qing Fang
(Donghua University Glorious Sun School of Business and Management Shanghai)
Abstract: Ho Chi Minh city, as the most modern city in Viet Nam, its changes attract more and more tourists from over the world.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started late but increasing in such a high speech, even a local pillar industry.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resources, which are objects for developing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activities, as well as prerequisites and physical basic for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development, have great significance to tourism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and the scientific evaluation to the resources come first of all the process.This paper based on the previous studied, focused on establishing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resources evaluation system, interview experts and weight the indicator system ,then base on the evaluation results analyze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resources problems, at last provide some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Ho Chi Minh city, Tourism Resources, Evaluation Research, Indicator System, Problems,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一. 引言
随着胡志明市经济的发展,旅游业也日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非常强大的生命力。旅游者是构成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资源是旅游活动的客体,是满足旅游者的客观存在物。事实证明,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资源的特色、丰富、分布状况及开发和保护水平,直接影响该国或地区旅游客流的流量和流向、旅游业经营规模和效益及其发展前景。因此,为胡志明市进行旅游资源的评价对旅游业的发展显得十分重要。通过对胡志明市旅游资源的评价,可以对胡志明市旅游资源的特征、条件、优劣势有一个全面而客观的认识,进一步确定旅游资源的开发序位,从而为制定胡志明市旅游资源开发提供科学的判断标准和理论依据,尽量发挥资源优势并及时解决紧迫问题。
二. 相关文献综述:
(一) 旅游资源的概念界定:
西方国家学者把旅游资源称作旅游吸引物,是指旅游地吸引旅游者的所有因素的综合。原苏联地理学家普里奥布拉曾斯基从技术经济的角度对旅游资源给出如下定义:“旅游资源是在现有技术和物质条件下,能够被用作组织旅游经济的自然地、技术的和社会经济的因素。”[1]中国学者陈传康、刘振礼(2003)[2]认为:“旅游资源是在现实条件下,能够吸引人们产生旅游动机并进行旅游活动的各种因素的综合,它是旅游业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保继刚(1999)[3]也认为:“旅游资源是指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直接用于旅游目的的人工创造物。”另外,卢云亭(1988)[4]指出:“凡是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并具备一定旅游功能和价值的自然与人文因素的原材料,统称为旅游资源。”以上学者的定义都是从旅游资源本身的利用价值给出的,其共同之处在于表明旅游资源必须对游客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用于欣赏和消遣的因素,这是旅游资源概念的核心所在。
关键词: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旅游已逐渐成为人们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需要,但伴随着旅游业发展和旅游资源的开发,生态环境日益遭到破坏,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问题开始受到人们重视。通过对旅游资源环境的保护,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自然环境免遭破坏,为人们留下颐养身心的场所。但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相对薄弱,存在客体类型重叠、保护客体多元化,管理机构重叠、部门利益冲突严重,立法缺失、相关制度不完善和执法意识欠缺等诸多不足,造成实际工作中,无法对旅游资源开发做到合理监管和有效保护,本文主要就完善旅游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谈几点思路:
一、确立生态旅游法律地位
生态旅游是一种以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强调权利义务一致的旅游。具体来说,是强调在为游客提供欣赏、学习和环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时,对旅游地经济、社会和文化负责,保护旅游赖以开展的生态、社会及经济环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是未来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我国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建立生态旅游认证制度、生态评价评估制度和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对生态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保障。
(一)生态旅游认证制度
2000年11月在纽约制订的国际生态旅游认证原则性指导文件((莫霍克(MOUONK)协定,让生态旅游认证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围内推行。但我国在这一方面仍未建立有自己的标准体系,建议可以采取向国外权威认证项目如绿色环球21国际生态旅游标准等申请认证,然后在实践和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适合国情,能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体系。
(二)生态旅游评价评估制度
生态旅游的评估一般集中在生态旅游活动所带来的影响上,包括环境、经济、文化、社区、伦理和资源等方面。对于当前我国旅游资源现状,应当主要包括生态旅游对环境的整体影响、生态旅游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状况、生态旅游中环境破坏的控制程度等。
(三)生态旅游环境审计标志制度
环境审计主要是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环境法规情况、制定的环境政策和措施、环境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进行监督评价,揭示反映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修正其不足,使新的环境政策更具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生态旅游也应当通过环境审计机制,来促进生态旅游的规范化,保护旅游环境资源。
二、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与保护存在密切联系,从源头上决定着保护的力度与效果,从法律角度可以考虑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和旅游资源轮休制度,来规范旅游资源环境开发:
(一)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目前我国在森林资源的许可制度方面已较为完善并取得积极的效果。但是旅游环境开发许可制度方面仍然是空白。建立旅游资源开发许可制度,通过设立行业准入机制,将不适格的主体排除在外,可以从源头上对旅游资源环境进行保护,同时也可为自然保护地社会性收费制度的建立创造条件。
(二)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担保制度。该制度即通过一定机制,由旅游资源开发人或其他人,为旅游资源开发人的开发行为提供一定程度担保。如果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了旅游资源环境损害,则权利人有权就担保部分优先受偿,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旅游资源开发行为中的巨大法律风险,保护旅游资源环境。
(三)旅游资源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保险既和环境保险有关,又和责任保险有关,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强责任人的抗风险能力,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为有效修复遭受破坏的旅游资源环境提供保障。
(四)旅游资源预警及监测制度。在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下,利用环保部门已经建立的环境预警机制和监测网络,对旅游资源进行专门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搜集旅游资源信息,并且通过报告制度将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五)旅游资源轮休制度。由于旅游资源受季节的影响比较大,旅游资源环境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属于生态圈的一部分,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建立旅游资源轮休制度,可以使旅游资源得以“休养”,恢复生机。具体可以采取限制进入旅游区、对旅游资源采取养护等方法,来实现轮休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救济机制
旅游资源环境开发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损害,所以需要通过建立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来实现对权利主体权利的修复与补偿。同时这一制度还能够对开发者的行为构成有效制约。也体现了公众参的原则。
(一)旅游资源开发侵权国家补偿制度。国家补偿是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运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支撑。国家(政府)作为社会的主要管理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人民群众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这也是政府允许合法排污与监控、预防违法排污生产活动所必然引发的环境污染对价。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环境侵权行为或侵权主体无法得到确认时,采取国家补偿的方法,能够最大程度上抵消环境侵权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旅游资源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旅游资源开发中,开发商被经济效益所驱使,会从事一些盲目、非理性的破坏性活动,给旅游资源环境带来甚至不可恢复的破坏,其侵权后果难以估算。因此应适当引入开发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将赔偿用于旅游资源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三)旅游资源开发区域原居民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赋予旅游资源开发原居民以诉讼权利,使其能够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该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因民事诉讼制度中关于利益不相关的主体不能提出诉讼的限制性规定,而必须作大规模制度改造的成本。还可以避免权利主体过于泛化,出现滥诉的情况。
四、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
人大环资委于2006年初颁布了E1然保护地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但还是有值得探讨的地方。
(一)扩大调整范围。按照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关于自然保护地的定义:指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和相关的文化资源而特别划出的,并通过法律上的和其他的有效的手段进行管理的土地和海洋区域。。应当将世界自然遗产、森林公同等都包括在其调整范同内。
【关键词】 旅游资源 深度开发 建议 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旅游业正在从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化。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原有的旅游开发和产品已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在多年的旅游接待中,不少景区发展与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作为四川省知名旅游区,同样面临这样的尴尬。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位于成都市大邑县西北部山区,西南与雅安市芦山县接壤,西北与雅安市宝兴县和阿坝州汶川县相连,南至锯齿山-四合一线,北到羊子岭,东达马头岗。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4'32"-103°16'48",北纬30°30'00"-30°49'05',总面积536.1平方公里。
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包括西岭雪山高山无人区(简称高山区)、前山景区、后山滑雪场景区(简称后山区)、花水湾温泉区(简称花水湾)等四个景区。本文分析了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旅游资源特色、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而在对整个旅游区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分别对四个景区提出了深度开发的建议,希望能对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
一、旅游资源特色
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是大邑县的重点旅游资源富集区。区域内自然资源丰富,景观类型多样,山、水、林、石、兽、天象景观等交相辉映,散发出浓郁的原始气息。奇妙的高山景观,丰富的植物种类,众多的珍禽异兽,构成了这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熊猫栖息地走廊地带独特的地文景观和天象奇观。
1、理想的山地休闲度假旅游资源
西岭雪山处于青藏高原和龙门山脉的结合部位,与欧洲阿尔卑斯山处于同一纬度,被誉为“东方的阿尔卑斯山”。西岭雪山高山无人区具有延绵的高山草甸、高山杜鹃林、高山红叶等旅游资源,还有大量的高山湖泊。区内地形地貌奇特,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广泛,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理想的山地运动、山地休闲、山地度假旅游和原始森林科普、探险旅游的目的地。
2、一流的南国滑雪度假旅游资源
西岭雪山滑雪场海拔2200-2400米,在面积达7平方公里的高山台地上,建有占地13000多亩的西岭雪山滑雪场。是我国目前距离中心城市最近的山地滑雪场(距离成都市仅100公里),通达条件良好,品牌声誉卓著,开发基础较好。
3、量大质优的医疗热矿泉水资源
花水湾温泉区东距成都市区90公里,温泉储水量2亿立方米,水温68℃,富含碘、镭、锂、锶、氟、硅、钠等多种微量元素以及弱碱性氯化物、硫酸盐等化学物质,有人体健康大有裨益。其地热矿水是成都地区唯一达到以医疗热矿水标准命名的大型热矿水,也是国内距大都市最近的以温泉浴疗为主的大型旅游度假区。花水湾温泉开发较早,知名度较高,号称“川西第一汤”。
4、自成一体的四季生态观光度假旅游胜地
西岭雪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其主峰苗基岭是成都市最高峰,终年积雪,景色蔚为壮观。唐代大诗人杜甫寓居成都草堂时曾写下了“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千古佳句。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生态环境好,资源类型多样,春花、夏林、秋叶、冬雪为四季生态观光旅游奠定了良好的资源基础,前山景区、后山景区、高山区、温泉区旅游资源互为补充,雪山温泉、山野林趣、动感体验、浪漫休闲,尽在不言之中。在距成都仅仅几十公里的地方有如此壮美的原始自然风光和舒适宜人的生态度假环境,实为举世罕见。
二、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发展现状
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开发,至今已经发展相对成熟,成为大邑县经济增长点中的亮点。对当地百姓脱贫致富起到了明显的作用。西岭雪山旅游区2006年共接待国内游客52.6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865.05万元。花水湾旅游景区2006年国内旅游接待人数36.2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9485.47万元。但是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游客人数还是旅游收入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2、存在的问题
第一,西岭雪山后山区游客主要集中在冬季,其次是夏季,淡旺季明显。旺季接待能力不足,且山上供水紧张;前山由于缺乏基本接待能力和非市场化运营,四季处于冷清局面。高山区部分属于自然保护区,尚未开发。
第二,而花水湾旅游区度假区目前更是因为产品单一(温泉洗浴)和省内温泉旅游产品的竞争加剧而一度萧条、面临停滞的局面。
第三,客源以四川省内为主,以观光休闲为旅游目的占50%以上。反映出中长途客源缺少,度假商务客人有待开发。
第四,长期以来,整个旅游区冬季滑雪、泡温泉,夏季滑草的形象已深入人心,旅游产品的单一性导致游客回头率低。
第五,整个旅游区旅游商品意识淡漠,除了当地土特产和小吃外,旅游商品基本处于原始状态。
第六,缺乏深层次、高端旅游产品和项目,人均消费较低。
第七,旅游区内有多家公司(企业)分管不同的区域,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只顾眼前利益、忽视旅游区长远发展的局面(如旺季超量接待)。
第八,整个旅游区缺乏文化定位,文化底蕴没有充分挖掘,也是景区低层次接待的主要原因。
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该旅游区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旅游区健康、持续发展。因此,对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旅游深度开发与保护研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三、旅游区深度开发战略目标及总体建议
1、深度开发战略目标
近年来,成都市一直在努力打造“休闲之都”,并争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007年,成都正式被授予首批“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称号。加之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度假区所在的大邑县对发展旅游高度重视,把旅游业列为该县的支柱产业,这些有利的因素对旅游区的深度开发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因此,遵从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打造龙门山段旅游资源、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山休闲度假胜地的构想与部署,以西岭雪山高山区、前山景区、后山滑雪场、花水湾温泉等特色旅游资源的整合为基础,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契机,将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规划建设成为区位条件优越、通达条件良好、产品协调互补、主题特色鲜明、意境悠远高雅、服务质量上乘、功能结构完善、观光-游憩-体验三位一体的综合性休闲旅游度假胜地。
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区的建设目标是,跻身于国家4A级旅游区之列。
2、深度开发总体建议
对西岭雪山、花水湾旅游资源重新整合,整体规划,加强旅游度假设施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营造度假环境、创新旅游产品、完善度假服务、挖掘旅游文化、塑造旅游形象等一系列举措,打造一个崭新的、集高山滑雪、徒步穿越、科考探险、山顶观光、森林度假、温泉康疗等为一体的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示范区。
由于前山景区、滑雪场景区和花水湾景区的旅游开发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调整、改造难度较大,适逢成都市整体开发龙门山段旅游资源之良机,有关部门应该抓住机遇,以高山无人区为突破口,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升旅游形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兼顾开发与保护,打造高山原始森林景区,加强对整个旅游区内四个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大力营造全方位的度假环境,挖掘整个景区文化内涵,提高休闲度假服务水平。
四、旅游资源深度开发建议
以旅游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对西岭雪山-花水湾整个旅游区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分别对该旅游区内四个景区提出如下建议。
1、西岭雪山高山区开发建议
西岭雪山高山区位于黑水河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属于大熊猫自然生态栖息地走廊地带,因此,一切与旅游有关的活动都必须以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促进保护区建设为前提条件。作为“对自然、文化景点负责任的旅游”,生态旅游“一方面促使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另一方面给当地带来收益,支持和推进保护工作,利于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种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生态旅游形式注定是大邑县发展西岭雪山高山区旅游发展的主导方向。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未来旅游者中约1/5为生态旅游者。从大邑县现阶段游客状况看,在保证生态旅游发展不对保护区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在规定时段、规定区域和规定线路,由专业部门组织开展徒步穿越、科考探险、生态调查等旅游活动,严格限制人员规模和景区滞留时间,具有可行性、现实性和操作性。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每年适旅期为3-6月及9-11月,夏季汛期严禁一切旅游活动。
第二,旅游活动区域、范围、线路由林业部门及其下属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划定,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一切涉旅活动必须严格限定在划定范围内,并以不破坏环境为最高原则。
第三,不面向大众开放,仅以高端消费群体、特殊群体、海外游客等具有生态旅游知识的人群为服务对象。这里的“特殊群体”包括自然主义者、相关专业科研人员、科普教育者、科学探险者、相关领域会议代表等。
第四,旅游宣传、组织、管理及具体实施应由林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旅游公司、旅行社等机构必须服从林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并保证提留足够比例的旅游收益用于保护区的建设方面。
第五,初期旅游团队以游客数目不超过20人为宜,旅游规划上应该尽可能提供不同时段、不同线路的多样化产品组合,旅游时间以4-15日游为宜,具体实施上应该突出体现个性化、绿色化原则。
第六,目前,可以先期开发两条线路,一条是西岭雪山后山滑雪场索道-日月坪-阴阳界-红石尖-白沙岗-干草坪;另一条是西岭雪山公路高飞水处徒步到达干草坪。对于旅游日程为4-5天者来说,可以干草坪为目的地;对于旅游日程在6-10天或更长者来说,可以干草坪为主要宿营地点,再继续设计两条线路:一条是前往合厂岩-火烧银,另一条是前往戏子岩-弯弯沟-九龙池-四城门-碴口石等。
2、西岭雪山前山景区开发建议
西岭雪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及国家级森林公园,有莽莽林海、悬崖绝壁、奇花异草、珍禽异兽、激流飞瀑,还有云海、日出、佛光、阴阳界、日照金山等变化莫测的天象景观。景观独特、生态环境幽雅是西岭雪山前山区最突出的优势。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财富。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旅游(森林生态旅游)已成为现代国际旅游发展的大势所趋,并且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因此,原始森林景区的旅游开发要改变单一观光的不足,要融入生态旅游和体验旅游的新理念,把西岭雪山前山区打造成集四季观光、生态体验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3、西岭雪山后山滑雪场景区开发建议
滑雪是一项回归自然、挑战自我、健身强体、休闲娱乐、增长知识、陶冶性情的运动方式,与高尔夫、马术、台球并称为“四大绅士运动”。滑雪旅游具有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双重功能,是参与性、娱乐性极强的度假型旅游项目。西岭雪山后山建有中国目前规模最大、设施最好的大型高山滑雪场、大型雪山游乐场、大型高山滑草场和高山草原运动游乐场,其滑雪旅游在中国南方及东南亚国家一带极具吸引力,完全有条件打造成天府之国的度假胜地。因此,后山区要打造成为集滑雪体验、山地度假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当前应考虑扩大滑雪场规模和滑雪场的坡度,以吸引高端滑雪人群和专业滑雪爱好者。
4、花水湾温泉区开发建议
根据温泉旅游开发的主体功能要求,考虑到旅游市场需求、人们生活节奏的变化,花水湾温泉开发的理念可以归纳为“浪漫花水湾”,即“在情境中泡汤,在快乐中疗养,在度假中交往”。充分挖掘与创新花水湾的优势旅游资源,将以前单纯以温泉度假为主的一元旅游产品向多元旅游产品发展,让温泉成为花水湾的系列产品之一。在整体开局上,要突出“花的海洋,水的世界,人的乐园”三大主体,打造集生态观光、温泉体验、娱乐互动、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另外,可以将相距3-10公里的千佛山、唐王坝两个自然生态景区作为配套新景区,逐步开发自然观光、徒步旅行、穿越探险等旅游项目,使之成为花水湾温泉旅游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配套景区,最终建成高质量、高档次的温泉健身、医疗康复中心,并形成新的花水湾温泉度假旅游区。在营销推广中,要注重宣传温泉文化,对温泉的医疗、保健价值,促进温泉保健、温泉医疗康复旅游产品的开发。
5、旅游区文化及旅游商品开发建议
没有文化就没有灵魂,旅游区的发展也是如此。在西岭雪山旅游区文化的发掘上,可以“生态文化、冰雪文化和温泉文化”三大文化为基调,即在高山区、前山可以生态文化为打造重点,后山滑雪场可推出冰雪文化,花水湾温泉区则以温泉文化为核心。旅游商品是文化的载体,围绕三大文化,策划三大系列的旅游商品。对原有和即将开发的旅游项目进行文化的重新定位,逐渐打造出具有一定文化品味及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项目,赢得旅游者的认可和青睐。
关键词:自然旅游资源 确认 会计处理披露
一、自然旅游资源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自然旅游资源的内涵
自然旅游资源又称自然风景旅游资源。指凡能使人们产生美感或兴趣的、由各种地理环境或生物构成的自然景观。虽然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出现了一些人工构景物体,但就构景的主体来看,依然具有自然景观的基本特点,所有的人工构物仅起着衬托和点缀作用。
(二)自然旅游资源的特征
1.稀缺性
虽然自然旅游资源丰富多样,但相对于大量的旅游者需求,自然旅游资源单一品种数量和总量显得远远不足。
2.不可分割性与消费的非排他性
自然旅游资源的消费只能在保持完整性的前提下,由众多的旅游者共同享受,而不能像一般的商品那样分割为单位进行销售。同时,对某自然旅游资源来说,一个旅游者的游览消费,通常不会影响其他旅游者的同时游览。
3.不可转移性
一是地域的固定性。自然旅游资源,一般都具有地理位置的不可移动性。二是所有权的不可转移性。旅游者交费游览,不像一般商品那样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是所有权,而是购买游览观赏权。
4.资源性资产
经济学把能够带来收益的东西统称为资产。自然旅游资源,无论是天然的或经过人类劳动投入的自然资源,都是一种经济资源,企业通过对它的运用可能在未来获得经济利益。
二、自然旅游资源资产确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自然旅游资源作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给企业带来未来超额收益的有形经济资源,是一种对企业经营有着重大影响的资产。要判断自然旅游资源是不是资产,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看自然旅游资源是否满足资产定义;二是看自然旅游资源是否满足资产确认标准。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号概念公告《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中要求,一个项目作为会计要素确认必须符合四个基本的确认标准。这四条标准是:一是符合定义:该项目必须符合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二是可计量性:该项目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和相关的可计量属性;三是相关性:关于该项目的信息对用户决策具有潜在的影响力;四是可靠性:信息的列报应是真实的、可辨认的。以此借鉴判断自然旅游资源确认的可行性。
三、自然旅游资源资产会计处理的建议
下面针对自然旅游资源资产的会计核算,包括初始确认、后续计量、会计处理与披露三个方面提出以下建议:
(一)初始确认
为了避免企业虚增自然旅游资源资产,确认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合理时间为:当一个企业连续几个会计年度获得较同行业平均水平要高的超额收益时,应向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提出自然旅游资源的评估申请,有资产评估机构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企业近期正常收益水平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合理估计企业未来能实现的超额收益水平和期间,并由该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意见书,作为企业当期确认自然旅游资源的证据。由于很难对一个持续经营企业未来的收益作出客观判断,出于稳健性原则的考虑,企业预期能实现超额收益的年限一般不宜超过10年
(二)后续计量
自然旅游资源虽然是有形资产,但它不一定会随着收益的产生而耗费,由于自然旅游资源的不可替代性,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不仅不会减少,而且可能不断增加。若将价值没有减少的自然旅游资源进行简单地按照费用化处理,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因此,可以比照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期末减值测试的方法,但鉴于自然旅游资源客观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在每年年末由评估机构对自然旅游资源重新进行价值评估,根据评估调整其账面价值。当评估增值时,调增其账面价值;反之,则调减其账面价值,以真实反映其实际价值。
(三)会计处理和披露
鉴于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具有价值大,客观上不确定性的特点,为便于企业管理当局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更直观地了解企业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及其变化情况,防止企业利用自然旅游资源资产粉饰资产负债报表及调节利润,建议单独设立“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及“自然旅游资源权益”,反映企业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和权益情况,但不计入资产总额之中,并在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自然旅游资源的测试时间、所使用的方法、采用的行业标准等,因为从股东角度看,自然旅游资源是企业价值的一部分,股东可以通过转让企业股权来实现其价值。
结论
自然旅游资源是旅游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即有别于其他同类企业的、难以被别人模仿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性要求旅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挥会计信息独特的效用,不断对自然旅游资源进行科学的保护、开发,整合企业的各项资源,获得竞争的优势地位。谋求自然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即谋求自然、经济、生态、社会诸方面效益的协调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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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背景
文化旅游资源是作为文化旅游产生和发展的载体或依托物而提出并为人们所认识的。吴芙蓉(2005)认为,所谓文化旅游资源,是指客观地存在于一定地域空间并因其所具有的文化价值而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的自然存在、历史文化遗产或社会现象。而李氯(2008)认为文化旅游资源并不仅仅局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的人文旅游资源,特从旅游行为出发,将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定义为:能体现出人类文化内涵并吸引旅游者产生旅游动机,被旅游业或其相关产业所利用,并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自然、社会、文化等客体。
综上所述,文化旅游资源可以界定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具有旅游吸引力并能够体现人类文化内涵的各种因素的总和。这个界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具有旅游吸引力;二是这些各种吸引因素既包括己开发的又包括未开发的。经过开发而成为文化旅游的吸引物后,其内涵不仅仅是文化旅游产品。三是必须能够体现人类文化内涵。如果一项资源不能够从外在或内在形式上体现出某种文化内涵也就不能将其视为文化旅游资源。
吐鲁番地区位于南疆和北疆交汇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四通八达。吐鲁番古称姑师,自两汉以来一直是我国西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中国、印度、伊斯兰、希腊罗马四大文明体系在此交汇,因此被誉为“世界四大文化体系的交汇点、华夏灿烂文明进程的活化石、西域丝路精妙绝伦的博物馆、人与自然和谐生存的欢乐园”,故城文化、西域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极地文化和名著名曲文化构成了吐鲁番的特色文化旅游资源。
二、吐鲁番地区发展文化旅游资源的优势
(一)地域文化优势
吐鲁番地区地域文化优势表现在特色鲜明、文化元素较多。民族特色表现在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喜欢戴花帽,有独特的民族服饰,且能歌善舞。文化元素表现在历史、艺术、宗教、建筑、风情、科学、生活等各个方面,这里是西域历史文化精髓的汇集之地,历代名人辈出,千百年来文人墨客与吐鲁番结下了不解之缘,并且留下了脍炙人口的不朽之作,传唱千年而不衰,为吐鲁番历史文化所体现的人文环境增光添彩,同时也使地方传统民俗发扬光大。
(二)国内品牌优势
吐鲁番地区本身就是新疆重要的旅游品牌,由于其旅游开发较早,且其旅游资源丰富而独特,具有众多各具特色的旅游景点,在海内外客源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同时,吐鲁番地区还创立了“吐鲁番葡萄干”、“驼铃”牌葡萄酒,“火焰山”精品哈密瓜等著名的产品品牌。其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三)政策与基础设施建设优势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湖南对口援疆工作会议,为吐鲁番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湖南省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额的政府财政作为援建资金,为吐鲁番地区带来了大开发、大建设、大跨越的历史机遇。
国家能源战略的调整及国家“疆电东送”战略的实施,为吐鲁番地区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动力和出路;“西气东输”二线建成,使吐鲁番地区成为油、气能源东输的承载地,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产业发展;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吐城际快速列车专线、连霍高速公路等区域重大交通设施的建设,将极大地提升吐鲁番地区的对外交通条件,带动地方经济产业
发展。
三、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类型
(一)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概况
吐鲁番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曾经是西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之一,也是中国丝绸之路遗址最为丰富的地区。这里自古就是歌舞之乡,据史料记载《高昌乐》是唐代的“十部乐”之一,著名的高昌乐舞曾风靡长安城,受其影响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歌舞艺术,吐鲁番纳兹库木、木卡姆、麦西来甫等都是了解维吾尔文化的重要窗口。吐鲁番地区文化积淀深厚,从最早的交河故城,到高昌故城、坎尔井、苏公塔、维吾尔古村落,遗存的古城、石窟寺、烽燧、墓葬、岩画等已发现的文化遗址200余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占新疆的近一半,居全国第九位。出土了从史前到近代的4万多件文物,出土文献中仅文字就达24种之多,是整个丝路沿线发现文字最多的地方。德国学者克林凯特惊叹道:“多种文化、多种宗教、多民族充分交汇和融合,在整个丝绸之路上,我们找不到哪一个地方,在文化面貌上象吐鲁番这样丰富多彩。”在新疆历史博物馆收藏的西汉到唐代,即丝绸之路昌盛的一千多年之间的文物,80%以上出自吐鲁番。
辖区内共有旅游景区15家(包括即将开业的艾丁湖景区),文物保护单位多达87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柏孜克里克千佛洞、阿斯塔那古墓群、苏公塔、台藏塔、坎儿井等),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6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鲁克沁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吐峪沟麻扎村)。自然景观主要有葡萄沟景区(5A级景区)、吐鲁番博物馆、海拔零点、坎儿井民俗园、坎儿井乐园、火焰山、沙漠植物园、艾丁湖景区、旅游文化广场、葡萄泉广场、葡萄步行街等。人文景观有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柏孜克里克千佛洞、阿斯塔那古墓群、苏公塔、坎儿井、沙漠植物园、台藏塔、“U形”风貌带、车师贵族墓葬群、雅尔湖古墓群、古烽火台遗址、胜金口千佛洞、栓马桩、雅尔湖千佛洞、五道林、海拔零点、西州天圣园、吐鲁番博物馆、葡萄街、高昌公园、葡萄干晾房、喀孜哈纳清真寺、沙疗医院、吐鲁番巴士、老城农贸市
场等。
2012年,吐鲁番市全年接待国内外旅游449.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6%,其中:国内游客440.5万人次,增长12.5%;国际游客9.4万人次,下降0.7%。全年实现旅游收入9.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吐鲁番地区发展文化旅游资源有很大的
潜力。
(二)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调查与分类
结合吐鲁番地区的实际,根据确定的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分类方法,对吐鲁番地区境内赋存的文化旅游资源进行了分类(表1)。由表1可以看出,吐鲁番地区境内主要包括历史文化、民俗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民居文化、农耕文化、宗教文化文化旅游资源等6个主要类型,初步统计共91个旅游资源单体,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未被开发的文化资源暂未被统计在内。其中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资源占主要组成部分,共35个,占总数的(38.46%),其余依次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27个(29.68%),民居文化旅游资源19个(20.88%),宗教文化旅游资源5个(5.49%),农耕文化旅游资源5个(5.49%)。
(三)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的评价
1.评价指标
根据借鉴性、可行性、全面性、层次性、主导性的原则,综合参考有关文化旅游资源评价文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家标准(GB/TI8972一2003),基于AHP法(层次分析法)初步确定文化旅游资源评价指标体系,然后通过专家征询法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正和完善,最终确定的文化旅游资源评价的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该指标体系包括3个层次14个指标。
然后对吐鲁番地区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评价赋分。该体系采用资源价值、资源影响力、环境状况、旅游开发条件4个方面对乡村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下分“观赏游憩使用价值”、“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珍惜或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或使用范围”以及“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等8个评价因子,各因子分别赋予一定的权重值,总分为100分。在实地调查和资料搜集的基础上,按照上述各因子的权重,分别分四级对各旅游资源单体进行打分,然后根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一2003)中规定的旅游资源单体等级划分标准进行分等定级。
2.评价结果
根据资源普查分类情况,吐鲁番地区境内旅游资源共包括8个主类,23个亚类,80个基本类型,共122个旅游资源单体,其中自然单体31个,人文单体91个,从评价结果来看,吐鲁番地区拥有四级旅游资源27个,三级旅游资源35个,二级旅游资源30个,一级旅游资源25个,未获等级资源5个,其中优良级旅游资源共30个,二级以上旅游资源单体共55个。独特的人文环境和深厚的历史底蕴给吐鲁番地区带来了丰富的文化遗产。根据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调查情况,并采用《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中旅游资源评价体系对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统计,吐鲁番地区拥有四级文化旅游资源17个,三级文化旅游资源30个,二级文化旅游资源21个,一级文化旅游资源21个,未获等级文化旅游资源2个。
四、相关建议
吐鲁番地区文化旅游资源呈现出表面繁荣的现象,虽然历史文化、景观资源特色突出,知名度高、品牌好;但是城市旅游精品景区缺乏,文化产业发展不足,旅游对其它行业带动
较弱。
吐鲁番作为全疆旅游布局中的关键节点,以建设“新疆大客厅”为指导,为了打造成为国际旅游名城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需加大景点建设和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打造独具吐鲁番特色的文化旅游业,把吐鲁番地区发展为国内、国际著名旅游目的地。在文化产业方面,要重点发展历史文化、多民族文化博览、民族歌舞大型文艺汇演、葡萄文化、地方特色饮食服饰文化、地方居民生活习俗文化、手工艺文化等产业。借助区域交通条件的改善和交河物流港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带动第三产业全面快速发展,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突出地区的历史文化、产业、民族、地域特色,发挥城镇特色和区域特色所带的差异化竞争力,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护各类特色资源,实施特色引领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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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陕、甘两省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陕、甘两省旅游资源概况
陕西、甘肃两省同是我国西部旅游资源大省,是华夏文明重要发源地之一。陕西省拥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9处,其中有古人类遗址、帝王陵墓、宫阙遗址、古寺庙及众多的佛教名窟。陕西省山川秀丽、景色壮观,拥有国家风景名胜区5处,自然保护区5处,森林公园11处。甘肃省拥有新、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1000多处,战国、秦、明等各时代长城均有大量遗存,是我国人文始祖伏羲氏的诞生地,也是我国著名的石窟之乡。古代东西方联系纽带的古丝绸之路,在甘肃境内蜿蜒1600多公里,留下了无数文化珍宝和历史遗迹。甘肃省还拥有大漠戈壁、雅丹地貌和雪山冰川等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拥有以藏、回、裕固、保安、东乡等少数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民族文化资源。
(二)陕、甘两省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坚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陕西、甘肃两省在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时均明确提出,要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委员们在座谈中感到,两省领导和旅游、文物管理部门对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问题已形成明确的认识。旅游业是资源依附性很强的产业,比任何其他行业都更依赖自然、人文环境的质量。确保旅游资源不被破坏,使其永续利用,是发展旅游业的基本前提和生命线。正是在这一正确认识的基础上,两省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旅游业的发展确立了正确的方向。
2.建立、健全有关法规和制度,为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依法治旅、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陕西、甘肃两省加强了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比如陕西省制定了《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等;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旅游管理条例》、《甘肃省旅游景点、景区导游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对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旅游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旅游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以抢救和保护文物为重点,提高人文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益。如何保护好利用好文物资源,变文物大省为旅游资源大省,是两省领导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之一。委员们在考察中看到,两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和两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提高综合利用的效益,使文物保护与旅游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陕西省华山管理局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实现了保护文物安全的目标。甘肃省对文物保护重点单位如莫高窟、榆林窟、麦积山石窟等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安防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接待条件,使文物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益。
4.注重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奠定基础。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是陕、甘两省在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中始终关注的课题。两省对景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整顿,理顺景区建设管理程序,避免过度开发建设造成对自然资源的破坏。陕西省目前正在实施以旅游区为重点的环境建设工程:在绿化工程建设方面,投资2.5亿元,将秦涌馆门前各类设施全部拆除,搬迁农户,征地800亩实施绿化建设;在全省16个主要旅游区的周边环境实施绿化建设任务。在净化工程方面,总投资3200万元,在全省旅游区(点),规划建设60个高标准的旅游星级厕所。旅游环境工程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旅游区的人文生态环境。
(三)陕、甘两省在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一些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水平不高,缺少科学规划。由于局部地区和部门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观念,同时受到经济实力的制约,致使一些地区尚未进行资源普查和科学规划,旅游资源开发形式单一,档次不高,局部地区甚至出现遍地开花和重复建设的现象。景区分布过于分散,缺乏足够的吸引力,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2.景区基础设施落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由于无力建设和改造旅游服务设施,相当一部分宾馆、饭店等设施陈旧,配套服务尚处于低水平状态,严重影响了接待能力。旅游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旅游服务体系存在经营管理不善、服务质量不到位等问题,不能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3.旅游旺季超负荷运转,环境容量与游客数量之间的矛盾突出。陕、甘两省大部分地区旅游季节性明显。淡季旅游人数寥寥,设施大量闲置;两旺季旅游者纷至沓来,人满为患,服务设施和交通高度紧张。尤其在法定公共节假日时间延长之后,一年三个"黄金周",出现了旅游需求"井喷"现象,管理者对此缺乏相应的应对措施,致使游人严重超过生态负荷,不利于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
4.部分景区缺乏环卫设施,管理者和游人环保意识不强。一些地区受眼前的、片面的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缺乏统一规划和环卫设施的情况下,盲目扩建宾馆、饭店以及其他娱乐设施,其排出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破坏。部分旅游者对文物涂抹刻画和随意丢弃废弃物,其不文明行为对文物和环境的破坏也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二、对陕、甘两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几点建议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建设"丝绸之路"精品旅游线。当前,国家在旅游业的产业布局上实行重点开发中西部的战略。我们认为,在经济不够发达、管理水平不够先进的情况下,中西部旅游业的开发建设也应总体考虑、合理规划、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遍地开花。对开发条件不成熟的景点和文物应先保护好。"丝绸之路"旅游线是西北旅游的亮点。要以西安、天水、兰州、武威、酒泉、张掖、嘉峪关、敦煌等重要旅游城市为中心,以点带线,把"丝绸之路"旅游线培育成具有浓厚人文特色和西部特色的精品旅游线。要从资金引导、市场宣传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使之上规模、上档次、上质量、上效益。并由此以线带面,提高两省旅游业整体水平,树立两省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共同搞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现行的旅游管理体制之下,大部分旅游区各景点隶属关系复杂,其具体管理涉及旅游、建设、宗教、文物等各个部门,综合协调管理难度比较大。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属不明,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方式不合理,直接影响景区的旅游投资和开发利用。建议加强政府统一领导,进一步改革旅游管理体制,处理好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集中力量,把旅游资源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
(三)加强景区所依托的小城市建设,为景区旅游提供优质服务。旅游景区所依托的小城市是景区的后方和基地,承担着为景区旅游提供"行、游、住、食、购、娱"等配套设施和配套服务的任务。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在注重搞好景区内部的绿化和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搞好景区所依托的小城市的规划和建设,使城市建设与高档次的景区能够协调匹配,使旅游者在这里能够享受到优质的"一条龙"服务。
(四)加强旅游景点的深层开发,弘扬中华民族文化。陕、甘两省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之一。众多的旅游景点昭示着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要从文化传播的角度加强景区深层开发,弘扬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使旅游者无论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能受到很好的中华传统文化的熏陶。要从国家、历史、民族和文化的高度重视旅游景区的宣传和讲解工作,组织研究人员编写具有一定文化底蕴的景点介绍,制作有关景区的录像片,同时要重视导游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对于新开发的景区,如雅丹地貌地质公园,要加紧编制有关自然科学知识的景区介绍。要提高旅游文化音像市场、特色纪念品市场、民俗文化市场的水平和档次,使旅游业不仅成为有极大潜力的经济产业,而且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
关键词:旅游资源;兴城古城;开发;保护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2008702
古城作为古建筑历史遗迹,不仅仅是稀缺的人文旅游资源的一部分,更是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宝库。兴城古城是我国目前保存最完整的四座明代古城之一,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是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已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作为四座保存最完整明代古城中唯一一座方形卫城,兴城古城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却远不似西安古城、荆州古城、平遥古城那样名声在外,这其中缘由与其开发与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着直接的关系。
1兴城古城的开发价值和保护的必要性
兴城古城地处辽宁省兴城市,于辽圣统和八年(公元990年)始称兴城。兴城古城略呈正方形,是四座保存最完整明代古城中唯一一座方形卫城。古城城墙基砌青色条石,外部则以大块青砖砌成。城的东、南、西、北城墙正中皆有城门,分别叫春和、延辉、永宁、威远,门外有半圆形瓮城。城内四街十字相交,正中心有一座雄伟壮观的钟鼓楼,与四座城门箭楼遥相对应,显得威严壮观,气势巍峨。古城以前分外城和内城,内城因为历代的维修和保护,基本保持了其原有的风貌,可惜的是外城经受不住570多年的风雨侵蚀和战争摧残早已倒塌。除了城体本身的价值外,兴城古城还具有极精彩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宁远大捷”“宁锦之战”已成为兴城人口中引以为傲的传奇故事。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兴城古城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并且其损坏程度仍在继续加深,如果再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去修复、阻止古城的损坏,那么总有一天我们会失去这样一个历史遗迹宝藏。
2开发与保护的现状
古城内开发的主要景点有钟鼓楼、兴城文庙、祖氏石坊两座、城隍庙、将军府、周家住宅等。钟鼓楼是古城内的首要旅游景观,内有兴城出土文物陈列馆和明代大将袁崇焕将军的蜡像馆,可以说到兴城古城如若不登钟鼓楼就体验不到完整的古城风光。兴城文庙是东北三省保存最古老的一座文庙,内有植物奇观古柏育桐、卧桐成林等独特的资源,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也备受推崇。为方便游客节省时间体力和顺利找到主要景点,古城内配备了观光车并有司机在途中讲解古城的结构和历史。在各主要景点,还配有专门的导游人员为游客引导、讲解。
为了保护兴城古城旅游资源,当地政府相关单位除了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不定期地对古城进行维护修缮,还拆除一般民居、商铺和公共建筑,将本着修旧如旧原则进行新建,并且将要恢复宁远客栈、宁远戏院等重点历史遗迹。
3开发与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开发方面的问题
(1)古城景区经营缺乏创新,历史文化价值开发不足。
兴城古城与其同类景区相比,除了地理位置和名字不同外,经营模式和产品类型并无太大差异,景区内尽是文庙、城隍庙、将军府等随处可见、毫无新意的景观。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与古城历史文化价值开发不足有着密切的联系。到古城游览的游客只能看见沉默的城墙、城楼、石路,若想了解古城的历史文化只能从陈列馆和讲解员口中获知。在古城资源的开发中历史文化、历史故事几乎完全被忽略浪费了。现如今,古城若不能推出自己的创新、特色产品,形成自己强有力的竞争力,终究会被我国日益发展完善的旅游市场所淘汰。
(2)古城宣传力度不足,对外知名度不高。
兴城古城是四座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古城之中唯一的方形古城,是我国重点保护文物,但其知名度却不高,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兴城古城的宣传力度不够。知名度对一个景区的发展至关重要,没有知名度就相当于没有充足的客源,兴城古城的知名度不高与其宣传力度绝对成正比,兴城内外看不到明显的、有效地宣传,到兴城古城游览的游客多数是当地居民和附近城市的学生,真正的外地人很少,并且大多是在海滨游玩后才从当地居民口中得知兴城古城的存在。可见兴城古城的宣传不仅在外部没有做好,就算在本城也没有得到重视。
(3)景区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兴城古城内部的各个景点除配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外还配有导览接待人员,说明兴城古城景区的经营和服务体系是比较先进完善的。但是,景区工作人员的个人素养和导览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参差不齐,兴城古城内文庙里工作人员个人素养较高,而城隍庙内的引导人员,虽毕业于专业的院校,却没有专业的服务水平,不光讲解笼统更是对游客冷面相向。虽然这只是个例,但却十分能说明问题。另外,环城电瓶车路线外包个人经营,司机雇用当地居民导致其所谓的全程讲解只是应付游客。在游客进入景点后,某些司机为了尽快完成行程进行催促,使游人无法尽兴。
3.2保护方面的问题
(1)古城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破坏。
旅游资源的自然衰败一直以来都是困扰着资源保护工作的一大难题,无论是自然旅游资源还是人文旅游资源都躲不过风雨的侵蚀、灾难的破坏。兴城古城经历了570多年的风雨,其城墙表面很明显地留下了自然衰败的痕迹。古城城墙的青砖脱落破损,有些墙面的青砖甚至被侵蚀出凹陷的大坑。城墙表面生长着各种植物,其根部的生长不断地瓦解着墙体。城内的石门、木门、石狮及各种建筑不明显的部分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若再不给予足够的重视,真正的历史遗迹终会从我们眼前消失。
(2)附近居民、商家及游人对古城的保护意识薄弱。
兴城古城现今的人流量还不算大,但是仍然存在着很多人为损坏古城的因素。其一是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不注意对景区内景观的保护,出于满足好奇心、拍照留念等原因攀爬、踩踏、触碰、刻画景物从而造成资源损害,更有游览过程中垃圾随处丢的现象发生。其二是古城中的商家不注意维护古城中的环境,随意堆放垃圾、停放车辆,一些商家直接将摊位搭在街边,更有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大声循环播放录音扩音器,制造噪音污染,另过往的游客产生厌恶情绪。其三古城附近居民对古城的保护意识也是相当薄弱,在城墙和城内设施上经常能看到新旧更替的各种广告以及随意挥洒的“办证文化”。
4开发与保护的建议
做好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开发与保护观念,明确旅游开发并不是无本生意,而是要以最小的环境资源代价达到获得最大的发展效益的效果,保护好旅游资源才是旅游业繁荣、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反之,在保护旅游资源的过程中也不可盲目激进,要清楚促进景区的发展不光有利于旅游资源地的文化、价值的推广和延续,更能通过获取的经济收入为旅游资源的保护提供更为先进有效地手段和设施。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是互惠互利、相辅相成、互相依存的关系。
4.1古城开发的建议
(1)大力开发历史文化价值,推出创新独特的旅游产品。
创新独特的旅游产品是旅游景区吸引客源的制胜法宝,只有在别处看不到、体验不到的乐趣才值得千里迢迢地走一趟。大多数有特色的产品都应依托于景区独特的历史文化背景,特别是古城这样的历史遗迹。在开发兴城古城时,可以根据其历史文化模仿古代的商铺、客栈、饭馆等建造相应的现代店铺,并效仿古人的着装和服务方式,让游客进城如穿越回古代一样。还可以利用一些典故推出特色小吃、商品。兴城古城可借“宁远大捷”“宁锦之战”还原历史,雇用员工穿上古代兵服,定时在城中巡逻或模拟古时练兵场面。为增强游客的参与性,还可设体验项目,让游客穿上战衣,亲自上“沙场”。
(2)加强宣传和推广工作。
宣传是提高知名度最有效的途径,为了打破兴城古城现在这种不愠不火的发展局面,加大有效宣传力度是必要手段。加大古城宣传力度要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内是指从城市内部做好宣传工作,让游客进入兴城后就知晓古城的存在不心存向往。具体可以采用各种车站宣传板及车载广告、建筑物广告牌等随处可见的宣传方式,并在城市其他景区内设置宣传栏。外是指在本地之外的城市进行推广,吸引外地客源。具体可与客源地旅行社合作,推出相关旅游路线;利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与电视台旅游节目合作,推出相关旅游节目:还可利用古城的历史文化背景吸引电视、电影剧组进行影视拍摄,从而提高知名度。
(3)提高并定期考察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提升服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严把录用关口,只雇用有相应素养和能力的员工,从根本上提升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②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增强其服务技能,从而达到不断提升服务人员技能水平的效果。③对老员工进行补习性培训,补充其所缺乏的专业知识。④建立完善的奖罚监督体制,恩威并施,提高员工自觉性和积极性,从而有效地保持员工高修养优服务的状态。⑤设置游客投诉和表扬信箱,并与员工薪金、福利直接挂钩,以加强对其监督力度。
4.2古城保护的建议
(1)建立完善的资源检查维护系统。
自然衰败中的缓慢风化的破坏过程往往是缓慢渐进的,常常被人们忽略。但日积月累,缓慢性风化对旅游资源的破坏终会达到不可小觑的地步。应对这类问题必须要有完整的、系统的检查修缮体制,利用专业人士的知识对古城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维护,并将所得数据详细记录在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对于灾难性的破坏,如地震、洪水等,也要列入维护系统当中,积极地做好防御工作,不能因为灾害发生的概率低就忽视其巨大的破坏性。正如历史不可逆转一样,文化古迹一旦遭到破坏就再也不能还原,即使后人仿造的再好,其意义也已经截然不同了。
(2)提升居民、商家素质,对游客进行保护古城宣传。
防止居民、商家的破坏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通过社区、媒体等手段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宣传保护历史古迹的重要性,培养其主人意识,使其自发成为保护古城的一分子。二是进行惩罚约束,对行为过分、屡教不改的居民、商家采取惩治手段,如罚款。
针对游客来说为避免其对古城的损坏可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提前与旅行社协调好,在游客进入古城前做好宣传、提醒工作。二是在景区各处设置温和提示牌,让保护旅游资源的警示伴随全程使游客提高对自我的约束意识。三是在重点保护或易损坏资源处安排专门的监督提示人员。
(3)其他保护建议。
除上述保护意见外,还可以通过立法来加强对兴城古城的保护力度,通过招募志愿者来调动人们对资源保护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活跃旅游资源保护者的力量;通过吸引有资源保护意识的投资商进行公益性投资,增加古城保护资金,推动古城旅游业发展。
兴城古城的发展现状还不能够让人们满意,但是随着人们可持续开发和对资源的保护意识曾强,随着科学技术和规划水平的不断提升,古城一定会凸显它的价值,成为新的旅游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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