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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规划实施管理
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历了三轮编制。30年时间里,规划编制的思路、方法、技术手段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创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土地规划研究的时间相对较短,以及国际社会经济形势发生深刻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近15年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谈谈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问题的认识。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及发展历程
“规划是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例外,也是对未来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缓解和抵消,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做的总体的、战略的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相对于城市规划来说,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体系产生较晚,一共经历了三轮规划编制,逐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编制体系。第一轮规划始于1987年,是在1986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后编制的,规划目标年是2000年。当时由于客观原因,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第二轮规划的规划期为1997~2010年,形成了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划指标控制体系,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的规划体系。第三轮规划即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为2006~2020年,该轮规划充分吸收了前面两轮规划的经验和教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编制规程、制图规范、数据库标准,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
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始于2005年,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经历了重大问题前期专题研究、规划大纲、规划条文及说明等阶段,其中前期专题研究主要分为上轮规划实施评价、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研究、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研究、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七个专题。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比较早,以苏州市为例,2005年启动规划专题研究工作,2008年完成前期专题研究并获得批复,2010年完成县级规划大纲并获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2011年完成县乡两级规划条文及说明,并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新一轮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规程不够细化,各地的做法不一致
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6月27日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在过去的六年里,编制规程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及调整修改的规范化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规程的理解不完全一致,导致各地都有自己的做法,从而使一些统计数据不便于全省、全国层面上的对接。例如在江苏省,有些地方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建设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新增交通水利用地纳入限制建设区;而有些地方则将现状和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均纳入限制建设区;在江西省,则普遍将现状交通水利用地(主要是公路用地)放入允许建设区。又例如规程中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规划基数转换,但由于规程对于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比较简略,各地在实际操作当中都有各自的标准,特别是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确定的方法比较多,也没有统一的检查标准。
(二)普遍存在对社会经济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
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专题研究的时候,对规划期末的经济社会情况进行了预测,主要是GDP水平、人口规模等重要指标。这些重要指标支撑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里的约束性指标,比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与人口规模是直接相关的,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预测时候也采取了与GDP相挂钩的方法,因此在对经济社会情况预测偏差较大的情况下,则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的论证也缺乏支撑。例如江西省安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由于在十一五期间安远县GDP年均增幅保持在10%左右,根据工业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国内外各地区在工业化发展阶段过程中的经验数据,预测规划期内GDP年均增幅为10.9%。但实际当中安远县2014年GDP为48.8亿元,2015年52.34亿元,从数据上看,增长速度仅为6.76%。又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专题研究中,规划期间GDP增长速度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中的20%,而实际情况是苏州工业园区2014年GDP增长速度为5.05%,2015年为2.86%,与原来的预测有较大差距。
(三)图数不一致的编制方法给规划的实施管理带来不便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之初,江苏省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底图为“一调”的变更图,文本数据采用的也是“一调”变更数据,后来按照要求跟“二调”进行衔接,因此底图采用“二调”数据,但是文本仍采用原“一调”变更数据,造成了文本和图件图数不一致。在规划文本之外,有一套实际图上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统计数据,文本里除了基本农田数据,其他数据基本上没有作用,这种做法给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不便,在平常的工作中容易造成混淆,给后续的实施评估也带来不便。
(四)在增加规划弹性的同时,也增加规划管理的难度
针对上一轮规划执行过程中显示出来的刚性有余、弹性不足的问题,新一轮规划注重规划的弹性,采取了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使用、“列清单、留通道”等弹性做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列清单”项目的用地预审和报批通过之后,在规划图上没有相应的修改,造成了新增建设用地或新增交通水利指标在图上和实际上有差别,不利于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缺乏科学的规划理念,单纯地落实指标
新一轮规划在安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时候,往往还是以跟随领导意志为主,用地布局一般都跟着项目走,要求修改规划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不能体现科学的土地规划理念,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学的原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统筹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还是脱离不了单纯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这一局面。例如在苏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规划修编时为了达到上级下达的林地指标的要求,布置了很多林业用地区,但实地上并不是林地或者规划林地,导致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修改触及林业用地区的时候产生矛盾。按照江苏省要求,规划修改涉及林业用地要去林业部门出具证明,但是在林业部门的图上,该块修改地块并不是林地,因此拒绝出具证明,因此影响该地块的报批和使用。
四、对策及建议
(一)针对规划编制过程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编制规程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定义,例如允许建设区内涵,是否包括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若不纳入允许建设区,则后续又会出现矛盾:明明是建设用地,但是却不在允许建设区里。另外要细化规划基数转换的要求,减少人工判读部分,减少可以给地方操作的空间。
建议在编制规程中,精简指标体系。对一些预期性指标如林地、园地、牧草地等,如果规划基数不准确,会导致指标也不准确,为了落实上级下达指标,使规划图的编制不合理,因此需精简这些预期性指标,或者在规程里说明,哪些指标需要图数一致,哪些相应的数据可以统计在指标里,统一检查标准。
(二)加强对社会经济情况的研究,消减规划的不确定性
在对社会经济情况进行研究时,一是要尽最大可能的去收集相关资料,充分的挖掘信息,加强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判断和对未来经济形势的预判;二是要充分利用相关规划例如城市规划的成果,加强对未来人口数量、GDP水平的研究。在对社会经济水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求量的预测,从而更加准确的确定控制指标。建议采取规划滚动调整方法,将较长的规划期限分解为若干短的规划期限,针对较近期的未来进行预测,将远期高度不确定性的规划目标“拉近”到中期较不确定性的框架性规划目标中,再根据近期实际执行情况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调整较长期规划目标。
(三)加强对弹性措施的研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
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弹性措施的研究,对“列清单、留通道”的项目,在完成用地报批后,也要将这些重点项目范围线落实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每年年终集中进行更新处理。同时,针对一些未达到列入重点项目清单要求的项目,例如风景旅游区里的一些项目的选址,具有不确定性,可以安排用地指标、但不落实用地布局,在管理方法上实施台账管理的模式,可以后期再落实用地布局。
(四)推动多规融合,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
一直以来,公众对于城市规划有一定的认识,但是对于土地利用规划,很多人还是不甚了解。现实当中盲目扩大城市范围、浪费土地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利用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调控作用,只有节约集约用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土地利用的突出矛盾。应该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地位,将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个基本规划,除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外,其他规划都应该与土地规划相衔接。在当前开展的多规融合工作当中,应该赋予土地利用规划更多的话语权,以土地利用规划为抓手,整合各类规划的目标,衔接统一规划期限,统一多规编制技术标准,搭建“多规合一”基础平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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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系统;碳循环;土地调控;政策
中图分类号 K9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4)05-0051-06
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是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的重要影响因素[1-2]。区域土地利用变化不仅会改变区域地表自然碳循环过程,而且通过改变人为能源消费强度影响区域碳循环的速率[3]。因此,土地利用变化必然会对区域“自然―社会”二元碳循环过程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土地利用在区域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土地利用变化和调整是城市政策和管理策略的直接体现和落脚点。政府调控政策的落实,如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发展模式和城市功能区的规划和布局以及生态保护战略等,最终都要体现在土地利用结构和强度的变化上。因此,开展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研究,从土地利用层面评估区域系统碳循环的效率,有助于从区域开发、产业调整、土地规划、城镇布局及城市发展模式等方面促进区域低碳发展,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内学者从国家[4]、省[5-6]及城市[7-10]等不同尺度层面开展了面向低碳的区域土地调控的研究;通过分析土地利用与碳循环的关系[11-13],提出了区域低碳土地利用的模式及策略[14-16]。这些研究为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提供了重要的方法、理论借鉴和实践指导。但总体而言,前期研究主要是基于土地利用碳排放核算而开展的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研究,而对于区域碳循环的土地利用调控的影响机理及整体框架的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鉴于此,本文从区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机理分析入手,从低碳土地利用技术、规划、模式和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构建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的政策框架,为面向低碳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提供参考借鉴。
1 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机理分析
1.1 土地利用变化对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影响机理
区域系统碳循环是一个包括自然和人工过程、水平和垂直过程、经济和社会过程在内的二元碳循环过程[10]。土地利用变化对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两方面,前者是指土地利用活动对区域自然碳循环过程的影响,后者是指土地利用活动通过影响人类经济活动和能源消费方式,从而引起区域碳循环过程的改变。
(1)土地利用变化对区域自然碳过程的影响。土地利用变化对区域自然碳过程的影响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是土地利用变化导致区域碳储量的改变。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壤和植被的碳储量与碳密度差异明显,土地利用变化会改变土壤和植被的碳储量;二是土地利用变化对土壤呼吸速率的影响。土地利用变化会引起土壤呼吸作用的环境改变,比如,由于人类的耕作活动,农田土壤有机质和植被凋落物的分解速率加快,这会在长期内改变农田土壤碳储量。
(2)土地利用变化对区域人为碳过程的影响。不同用地类型的能源消费和人类经济活动的方式和强度不同,因此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人为碳排放强度具有明显差异。土地利用方式变化会在某种程度上增大或减小对某种能源消费的需求,改变各种地类上能源消费类型的组合状况,从而进一步改变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强度和格局。
1.2 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机理
要实现对区域系统碳循环的调控,可以通过对用地方式、结构、规模和强度等的调整来实现。
(1)土地利用方式调控。各种用地方式都既表现为碳源也表现为碳汇,但其强度各不相同。比如,林地、草地等主要表现为碳汇,建设用地主要表现为碳源,农用地既是碳源也是碳汇,因此,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控将会对区域碳源/汇强度做出重新的安排。通过土地利用方式调控,可以限制高碳排放的用地方式、提高碳汇用地的比重、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机制、控制高碳排放的土地利用方式的扩展速率,通过碳排放强度的指标来约束用地方式,从而降低区域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强度。
(2)土地利用结构调控。区域用地结构和模式决定了区域碳源/碳汇格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会改变自然和人为过程的碳源/汇的强度和组合关系。因此,应该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的碳效应进行综合评估[8],以在保证经济发展和用地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采用最有利于碳增汇/减排的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模式,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供地方式的碳评估来引导形成区域低碳型的土地利用模式和布局。
(3)土地利用规模调控。随着城市扩展,区域人为碳输入/输出通量也会相应提高,这会加大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压力。因此对土地利用规模进行调控,一方面限制建设用地的过快增长,另一方面尽可能实现合理紧凑的土地利用格局,降低因土地利用规模扩大及城市框架拉大带来的过多的能源消耗、交通、建筑和废弃物等的碳排放。
(4)土地利用强度调控。土地利用强度的增加,必然会带来单位土地面积上物质输入和输出的增加。土地利用强度的提升,会引起建设物资及能源投入的增加,并进而导致单位建筑面积上碳排放强度的增加。通过土地利用强度的调控,一方面避免城市规模拉大带来的过多的碳排放,另一方面也要限制土地利用强度提高带来的碳排放。因此,需要对不同土地利用规模和强度组合下的碳排放进行评估,以找到最利于区域碳减排的最佳土地利用强度。
1.3 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步骤
对区域系统碳循环进行土地调控,重点是通过一定的政府手段和措施(价格、税收、规划、计划)形成对于土地利用的引导,对土地利用方式、规模、强度和结构等进行重新调整和安排,土地利用的变化进一步改变区域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物质输入输出的规模和强度,并最终改变区域系统的碳收支状况。在该过程中,如果区域系统运行效率改变带来了碳通量强度的增加和系统效率的降低,则可以进一步通过土地利用调控来进行优化(见图1)。
首先,选择调控手段。比如可采用土地规划、土地价格、土地税收和供地计划等手段作为土地调控的引导措施。
其次,确定调控对象。调控的对象是土地利用方式、规模、结构和强度等,通过以上手段,实现低碳型的土地利用结构与模式。
再次,改变系统运行。通过土地利用变化来改变区域系统的运行方式和效率,比如产业布局结构、土地利用结构及土地利用强度的改变等引起区域系统生产效率和运行方式改变。
最后,实现调控目标。通过改变区域系统的运行效率,在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变区域系统的碳收支状况,最终实现对区域系统碳循环进行土地调控的目标。
2 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政策框架分析
要实现对区域系统碳循环的调控,可以基于碳增汇和减排的双重目标,从低碳土地利用技术、规划、模式和政策等角度构建区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的政策体系(见图2),在此基础上,对区域土地利用的调控政策的碳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如果不能达到区域低碳的目标,则可以通过政策调整来重新设计区域调控政策的组合方式,并进行碳排放效应的再评估,最终实现区域低碳发展的目标。
2.1 研发低碳土地利用技术
在区域土地利用活动中,应积极探索研发各种低碳土
地利用技术,并在产业布局、土地规划、开发、整理和复垦
等土地活动中推广和应用。
(1)低碳土地利用规划评价技术。将碳减排目标纳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并将碳效应评估融入到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构建区域土地利用碳评估的方法体系,探索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技术和低碳土地利用配置技术,指导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活动。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开发面向低碳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技术和模式,减少单位面积土地上的能源投入,提高单位土地面积各类要素的投入效率,一方面减少乃至避免资源浪费、污染排放[17],开展土地低碳利用源头控制,即土地减量化;另一方面通过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增加投资强度等措施,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碳生产率。
(3)土地循环利用技术。一是探索城镇土地再开发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降低城镇土地闲置率,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废弃物循环利用率;二是开发废弃地整理和再利用技术,建立土地低碳复垦的技术标准,尽量降低土地利用活动中的碳排放强度;三是建立区域土地利用与开发活动(如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等)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评估体系,推动土地低碳化与循环利用。
2.2 开展低碳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是发展的先导,将一系列低碳土地利用模式和技术融入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中,并开展示范应用,将会对低碳土地利用模式起到较好的推广和检验效果。
(1)低碳型城镇土地利用规划。城镇体系的布局、规模和等级的设定、以及人口的控制目标应以减少交通量、发展紧凑型城市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减少不同等级的城镇或组团之间的交通能源消费碳排放;基于低碳目标合理布局城市不同功能区,实现土地用途功能混合,构筑节能高效的城市布局方式。
(2)区域绿地系统及碳汇工程规划。在区域规划中,尽量均衡分布区域的绿地系统,增强碳汇功能,加强对城区内水系的保护和修复,同时强对居住区规划建设中的绿化率控制,增强区域碳汇系统对人类活动碳排放的补偿效果。
(3)低碳交通用地系统规划。交通网络规划应以避免拥堵、减少出行时间、提高交通能源使用效率为目标,合理布局区域快速交通网络和城市的干支路网系统,构筑低碳、省时、流畅和高效的交通网络,以实现区域交通体系的低碳化。
(4)低碳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规划。适当调控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引入碳减排理念,尽可能地优化组合各类用地的比例关系(包括第二产业内部各产业用地的比例关系),同时结合碳门槛限制高碳足迹用地方式的土地供应;重视发展生态用地,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生态空间的比重。
(5)低碳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区域碳收支核算为依据,提出面向低碳目标的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从国土空间碳减排的角度构建区域国土开发、产业布局和城镇化格局的总体方案。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应以区域碳评估作为产业布局及其组合的重要参考,以低碳发展理念引领区域空间规划布局的方向。
2.3 构建低碳土地利用模式
(1)区域生态建设模式。加强生态管护和生态修复规划,从自然植被、耕地、土壤、水域和城市绿地等生态用地类型入手,一方面尽可能增加生态用地面积,另一方面通过措施提高生产性土地的固碳效率,以增强对区域人类活动的碳足迹的补偿效果。
(2)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结合区域自然及经济社会特点,探索适合不同部门和行业的低碳土地利用配置模式,如:生态农业用地模式、生态工业园区模式、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水土保持与流失防治模式等,通过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等措施来提高区域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物质循环利用水平。
(3)紧凑型城市模式。紧凑型城市的核心是倡导城市用地功能混合,通过用地混合,一方面减少居民通勤交通距离及能耗,节约出行成本,降低交通碳排放;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基础设施、避免城市的过度扩展和重复建设,从而大幅度降低城市建设过程中能源消费的碳排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18]。
(4)低碳生态工业园模式。低碳生态工业园的重要思想通过产业共生,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土地集约和资源循环利用。一方面通过产业集群,各企业可以相互利用资源,共用污水及废弃物处理设施,减少土地浪费,实现土地资源的“减量化”,避免重复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生态工业园区资源能源的循环高效利用,提升园区企业的整体效益,促进能源效率的提升和碳排放强度的降低[10]。
2.4 实施低碳土地利用政策
(1)土地碳补偿制度。一是开展不同用地方式之间的碳补偿。由政府为主导建立碳补偿基金,对各项建设开发商及工业企业等,以碳排放核算为基础,征收一定的碳税,用于对碳汇用地使用者或生态建设者给予一定的补偿[4];二是考虑实施土地碳交易模式。即对每一项土地利用活动给予一定的碳排放配额,如果该项土地利用活动的实际排放量少于配额,则可以将多余的配额出售给其他土地开发活动主体以获取收益。
(2)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实施基于碳减排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根据各类用地的碳源/汇特征,对传统高碳排放强度的产业项目用地加以限制,通过适当增加土地出让金或资源税等措施提高其准入门槛,抑制高碳项目的用地需求,而对低碳产业项目用地提供相对优惠的供地政策,有效引导资本向低碳产业转移,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低碳转型[19]。
(3)实行低碳土地金融制度。加快金融体系改革,建立一整套土地低碳开发的金融政策,在土地信贷、土地融资等方面对低碳项目用地予以特别支持,比如对于低碳房地产(如低碳社区、绿色建筑等)、清洁能源开发、环保项目或生态建设开发活动等,拓宽其融资渠道,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土地的低碳利用[19]。
(4)建立土地利用碳核算制度。开展区域范围内土地利用碳排放核算及碳减排潜力评估,建立和完善面向低碳的环境监测机制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高耗能企业的组织级碳盘查标准和制度,试点开展碳排放交易;根据区域发展的特点,制订低碳产业、低碳园区、低碳土地利用等一系列标准,并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土地利用碳补偿机制结合起来进行实施,在政策上保障区域低碳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5)构建低碳土地调控体系。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能力,依据碳减排要求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审核制度,将碳减排纳入用地供应审核内容,引导低碳化产业快速发展;发挥土地价格、土地税收、土地市场等的调控作用,形成服务于低碳经济的土地调控体系[20]。
3 结论与讨论
本文在探讨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机理的基础上,从低碳土地利用技术、规划、模式和政策等四个方面初步构建了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的政策框架和实施策略。区域系统碳循环的土地调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土地调控政策落实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努力构建面向低碳的区域土地调控体系。重点是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规模和强度的影响,调控区域碳循环规模、强度和效率,从政策及经济手段入手,引导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和土地开发格局,形成低碳型的产业结构、城镇布局体系和城市发展模式等。
(2)区域系统具有较大的空间异质性及地域差异。不同区域在制定低碳土地利用调控策略时,应充分了解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能源及产业结构、土地利用现状等特点,考虑区域碳循环及碳流通的规律,选取适宜的低碳土地调控措施及其组合方式。
(3)区域低碳土地调控可以考虑结合不同层次的示范区开展,如低碳社区、低碳工业园区、低碳农业示范园区和低碳城区等,通过采用低碳技术、循环经济模式、节约集约用地和环保理念等开展整体示范建设,对于示范效果良好的低碳发展模式和示范区案例,可以进一步向其他地区推广应用。
(4)在区域低碳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应逐步建立区域低碳量化标准,对区域土地利用活动开展碳效应评估,为区域低碳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参照标准,从而引导整个区域的低碳转型。
(5)低碳排放并非区域土地调控的唯一目标。本文只是基于土地利用和碳循环之间的内在关系,在理论上寻求有助于碳减排的土地利用调控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低碳是区域发展的全部。在实践中,应该将土地利用的低碳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考虑和评估,以寻求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提高前提下的“低碳”途径,为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供操作的参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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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兵团;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
随着兵团开始走城镇化、工业化道路后,兵团也在跨越式发展中获得了全新的机遇。目前,我国也开始走向了以环境、资源为主要束缚的时期,面对土地资源的匮乏,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如影随形。在兵团规划中有明确指示,将产业远期聚集于城镇规划中,且于城市、城镇中进行布局。而园区发展,也必然要扩张土地。采取土地集约化利用是解决发展与土地资源矛盾的有效手段。
1 工业园区发展现状
新疆建设兵团为推动工业化发展,制定计划为年增长经济30%,相比往年,提高5个百分点,将工业成为兵团跨越的核心。致力于形成超常规的发展趋势,以工业发展,带动产业整体发展。形成园区聚集型产业,建立大型企业带动产业升级的发展模式。2014年,兵团预计实现增长值286亿,同比增长26%,由此可见,工业经济对兵团整体经济的带动作用。在工业园区的建设中,以园区示范、聚集、平台效应、规模等呈现。
2 工业园区集约用地分析
2.1 兵团实施工业园区用地集约化的优势
园区的总产值数据中显示,多地的工业园区总产值已经占据兵团经济总值40%以上,在整个兵团中的经济产值中,占据者举足轻重的位置。许多工业园区的经济产值都远远超过师部产值的30%以上,由此可见,开展园区性工业发展,经济效益极为突出,从数据中可得出,其经济收益为城市发展、国民经济发展,都做出了巨大贡献。甚至有些工业园区经济宗旨较高,也可显示出兵团实施工业园区的工业发展,其优势极为显著。
2.1.1 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局部需进一步开发
部分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率可达到75%以上,大多土地利用率为40%左右,由此可见,园区土地利用率大多较为合理,而部分地区需进一步做土地利用规划,进一步开发土地,致力于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
2.1.2 土地管理绩效显著
从今年所得数据中显示,兵团工业园区项目用地率达到95%以上,闲置土地利用率为100%。全部实现土地有偿使用,且除少部分地方外,大多土地有偿使用为100%。
2.2 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2.2.1 土地利用强度偏低
从土地利用分析报告中显示,工业园区中综合容积率为0.58,而最低的工业园区仅为0.22;在新疆兵团中,工业园区建设密度最高的达到41.21%,最低的为12.42%;综合容积率最高的工业园区,可达到0.68,而最低的为0.24。从此项数据中可见,工业园区使用集约化用地方法,使得建筑密度、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等方面的指标都相对较低,且远远低于国家的标准水平。
2.2.2 产出效益差
工业园区的用地,主要以固定资产投入方法开发,从数据中可见,资产投入强度最高的为3352万元/公顷,强度最低的仅为356万元/公顷。产出强度最高的可达到5134万元/公顷,最低的为256万元/公顷。
2.3 土地集约管理对策
根据兵团地区进行园区土地集约化管理的评价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可针对性使用对策,解决问题。
2.3.1 编制园区规划
各师需要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的现状,以及规划,将园区做总体性科学编制,其规划必须要确定目的、确立定位、产业发展、规模发展等都必须要与发展要求相符,且功能布局必须具有合理性,缜密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秉承节约用地的原则,行总体性规划。
2.3.2 制定集约用地标准
根据国家土地利用标准、工业用地指标等,制定出于兵团情况相符的指标,可将标准做进一步明确,制定入园企业门槛,从而将用地的强度、产出、投入等方面,制定完善的控制标准。
2.3.3 土地利用的监管机制完善化
工业项目进行用地预审之时,应该对产业的标准、方法做详细评估。新入园的企业,需进行产业评估,确保企业的项目发展与工业园区的发展相符,可满足集约用地的相关要求。企业如果发展方向与园区不符,无法满足集约用地,则严禁入园。
2.3.4 创新集约用地机制
对于较为成熟的工业园区,可从中摸索更加有效的集约用地方法,建立起工业园区的倒扣机制、退出机制。工业园区使用退出机制,将园区用地权限为50年制,更改为较为有弹性的年限制,可按照企业的生命周期,从而设定出不同的使用年限,制定相应的用地标准。当土地使用年限到后,可让相关企业对其效益进行评估,对达到相应效益标准企业,可根据现状回收使用权限,未达到效益标准企业,可依法回收使用权。
采取企业淘汰制,同时引进新项目。因历史问题,大多产能低下地企业,可使用便宜土地,从而导致土地利用率较低。针对此项问题,可将低效能企业迁出,从而增加大型、实力强的潜力企业,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
3 结语
兵团工业园区采取土地集约利用,本身占据一定的优势,也存在投入强度较低,产出效益差,土地利用强度较低等问题。针对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可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园区经济效益,带动城市经济发展,完善相应的土地利用制度,也是兵团园区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
参考文献:
关键词:世界名城;土地利用;扬州
Abstract:The scientific and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city l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i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world famous important aspects. Based on several typical land utilization situation of Yangzhou city and carries on the analysis comparison, propos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Yangzhou city in the world in the process, need in land planning layout, use pattern, use means, use the respect such as benefit to learn from foreign experience and method of city.
Key words:world city;land use;Yangzhou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2)-12-50(5)
城市土地是城市的载体,是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城市土地利用模式和利用状况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城市建设的共同课题。
扬州是一座宜居城市,是中国名城,并正在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打造世界名城。我们试图通过研究比较国外城市,特别是世界著名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扬州建设世界名城提供借鉴,为扬州城市土地利用带来启示。
1 国外城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我们以美国的波士顿、西雅图,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印度的班加罗尔和新加坡等世界著名城市为例。
1.1 波士顿
波士顿是美国马萨诸塞州的首府和最大城市,也是新英格兰地区的最大城市。该市位于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西南距纽约200公里,创建于1630年,是美国最古老、最有文化价值的城市之一。发展的经济基础以科研、金融与技术为主,特别是生物工程。波士顿市区面积232.1平方公里、陆地面积125.4平方公里(占54%)、水体面积106.7平方公里(占46%)。市区人口596,638人,人口密度4758人/平方公里(以陆地面积计算)。人均城市用地210平方米/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以住宅用地所占比例最大(63.85%),其次是交通和公用设施用地(14.13%),工业用地所占比例最少(5.31%)。
1.2 西雅图
西雅图是美国太平洋沿岸西北部最大的城市,曾被评为“全美最佳居住地”、“最佳生活工作城市”,是全美公认生活质量最高的城市,是比尔·盖茨和微软公司的故乡。它的经济基础为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及生物科技工程。城市面积369.2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217.2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52.0平方公里,占41.16%。 都市区人口340万,人口密度9209人/平方公里。人均城市用地109平方米/人。
1.3 布鲁塞尔
布鲁塞尔是比利时王国的首都,比利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比利时第一大城市,全国最大的工业中心,被誉为欧洲最美丽的城市,欧洲经济共同体、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总部等数百个国际机构设于此,经常举行国际会议,有欧洲首都之称。支柱产业主要有:机械制造业、化学工业、服装业、印刷业和皮革工业。电器工业和面粉、榨油、啤酒等食品工业也很发达。面积162平方公里。人口107万,人口密度6605人/平方公里。人均城市用地151平方米/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住宅用地所占比例最大(40.98%),其次是交通和公用设施用地,占31.15%。
1.4 班加罗尔
班加罗尔是印度南部城市,卡纳塔克邦的首府,印度第5大城市,是印度信息科技的中心,俗称“印度硅谷”。班加罗尔是由一城堡发展成印度南部经济、文化中心之一。微软、惠普、3M等世界知名企业都在这里设立了办事处。班加罗尔面积534平方公里,人口540万,人口密度10112人/平方公里。人均城市用地99平方米/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住宅用地所占比例最大(40.40%),交通和公用设施用地所占比例为24.3%。
1.5 新加坡
新加坡是一个岛国,典型的人多地少、寸土寸金的城市型国家,由63个小岛组成。陆地面积为712.4 平方公里,其中14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是由围海造地形成的。人口高度集中,密度达7383人/平方公里。新加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没有因土地狭小而受到限制。相反,新加坡在高效城市管理、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新加坡不仅有亚洲最宽敞的居住条件,人均居住面积超过35平方米;也有世界最畅顺的城市交通。1986年——2007年的二十多年中,新加坡的人口增加68%,而绿化面积从原来的36%增加到47%。上述这一切,在发达经济体的大都市中,都是不可能发生的。而这一切,都是新加坡政府在过去几十年中由于土地和自然资源匮乏的压力,不断努力寻求土地最佳使用方式的成果。反映在城市运行的效率上,新加坡连续数年被世界银行评为世界最易经商城市的首位。全球经济竞争力连续十年排在世界前五名。新加坡创新的土地管理和使用模式以及其对土地长期使用综合效率的考量方式对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管理有非常有益的借鉴。
2 国外城市土地利用状况与扬州的比较
国外城市土地利用状况与扬州相比较(表1),就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而言,班加罗尔最小,只有99平方米/人,其次是新加坡和布鲁塞尔,分别为135平方米/人和151平方米/人,波士顿人均建设用地面积389平方米/人,扬州在这几座城市中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居中,为153平方米/人。从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来看,国外城市大多是住宅用地占比最大,其次是交通和公用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占比都比较小;扬州,住宅用地的占比也是最大,但工业用地所占比例偏高,交通和公用设施用地所占比例偏低。就城市土地利用效益而言,国外地均GDP波士顿最高,布鲁塞尔和新加坡其次,而扬州的地均GDP都低于上述城市。可见,扬州在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土地利用效益等方面还有待提升。扬州城市土地利用水平固然与工业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有关,但同时也说明,扬州需要借鉴学习世界名城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进行产业升级,提高工业化率和城镇化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根据产业发展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益。
如何在世界名城建设中提升扬州的土地利用水平?从哪些方面来加强对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和高效利用?我们认为国外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值得扬州学习借鉴。
3 国外城市土地利用借鉴
3.1 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调节各类土地利用的“龙头”。新加坡的土地利用规划分为战略性的概念规划和实施性的开发指导规划。概念规划蓝图主要制定土地和交通的规划蓝图,这个蓝图让人们可以想象未来30-50年后城市的样子。以此为总纲,再制定总体规划蓝图和控制性详规的法定文件。在这个蓝图当中,人口密集与非密集区域相关公共配套设施、交通网络、产业布局都有明晰的标记和详细的预算,蓝图垂直性考虑每一区域每年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在每个细分的小块,连容积率都有详细的规定。从概念规划到详细规划的落实,新加坡规划相关部门都是联系沟通协调的,市区重建局、土地管理局、陆路交通管理局等部门加强合作,综合考虑多方面需求,注重土地利用与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西雅图非常注重规划的可持续性。西雅图土地规划中都市集合的用地模式,充分体现了控制增长、节约土地资源、降低能源消耗、高效利用基础设施、保护环境、鼓励公众参与、提倡社会公平、改进生活品质、加强社区意识、保护地方特色,以及整体规划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国外规划的编制,在进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保证其科学性的基础上,大多会考虑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生产方式的变更,从而注重规划的灵活性。比如,在城市中心区开辟一块预留地,首先将其开发成熟地,或建设成绿地或建设成公园充分发挥其生态价值,等到中心区无法容纳时,预留用地作为发展的扩展地。
扬州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在推进世界名城的建设中,更要以科学为基、精致为要、持续为本,坚持紧凑城市、精明发展的理念,立足扬州特色,按照“一核多组团”的总体布局,突出区域融合、空间整合、产城结合的要求,对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园区进行综合提升、整合,优化土地利用格局,立足于保护耕地、保障发展、节约集约和区域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对2300km2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序控制,划定不同地类发展边界,预留拓展空间,既彰显扬州名城特色,又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
3.2 注重城市土地立体开发
无论是新加坡还是波士顿,都十分注重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2000年新加坡高、中、低密度住宅的平均容积率分别达到2.5、1.6和1.0,所占比例分别为78%、13%和9%。在2001版的概念规划中,新加坡不仅规划提出了容积率为8的超高层住宅,而且原有高、中、低密度的住宅建设的容积率标准也分别提高到3.65、2.1和1.2,新加坡工业用地容积率一般也都控制在2以上。与此同时,新加坡也十分注重地下空间的利用,新加坡不仅有快速的地下交通系统、石油地下仓储设施,而且正在考虑建设大型的地下城市设施如“地下研究中心”。波士顿在城市更新改造中,以修建隧道改造工程替代地面高架桥,隧道建成后,拆除地上拥挤的高架桥,代之以绿地和可适度开发的城市用地。这种在城市中心区发展地下快速道路系统,既可以腾出地面空间以绿化、适度开发及增加不同区域的城市生活联系,又降低了道路对城市的割裂,减少了对城市空气的污染,实现了土地的多重使用。
而与之相比较,扬州住宅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8左右,工业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为1.0,这固然与扬州这座古城的历史文化传统分不开,但同时也说明我们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方面潜力巨大。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越来越尖锐的今天,需要着眼于地上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对土地资源进行立体开发。扬州在保护好老城的同时,对新城建设或新上项目一定要注重地上和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立足于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科学制定分区域的城市天际线控制和容积率分区规划,城市建筑宜低则低,宜高则高。制定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和鼓励政策,让利用地下空间者经济上合算、环境上舒适。鼓励各区域对土地实行多功能集约开发,建设各类城市综合体,做到立体发展、紧凑发展、精明发展。
3.3 倡导土地混合利用
土地混合利用是指在城市的某一特定区域内具有多种类性质的土地利用。欧美各国在城市土地使用上经历了功能混合—分离—混合的发展历程,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回归,而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欧美各国城市土地混合利用的实践证明,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已逐步成为追求城市有序、综合、多功能环境的手段之一,土地混合使用成为西方国家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
发达市场经济地区和国家进行土地混合用途开发的模式通常表现为:依据环境影响给予各地块在某个范围内进行用途混合和用途更变的弹性空间,以此增加土地功能混合开发形态的可能性,增强规划的应变能力,提高土地的开发效率。如在新加坡,实施所谓的“白色地带”计划,增加用地的兼容性。所谓“白色地带”,是指政府划定特定地块,允许包括商业、居住、旅馆业或其他无污染用途的项目在该地带内混合发展,发展商也可以改变混合的比例以适应市场的需要。同时,在项目周期内改变用途时,无需交纳额外费用。这些规定给了企业更大的灵活性和企业设置的协同性,从而创造了一个混合用途“工作、生活、娱乐”一体化的环境,不仅有利于更好的利用土地,也带来了交通便利。
扬州在城市土地利用也经历了商住与工业功能混合和商住与工业基本分离的过程。面对未来开发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纯粹市场导向的土地开发行为,有可能导致无序的功能混乱、环境破坏等状况,要实现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必须具有引导实现目标的方法和能力,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找到一个适宜点,由政府通过改进规划控制体系、减轻税金等来主导土地混合使用,由市场调节来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这方面的探索创新要由点到面、不断深化。
3.4 设置合理高效的交通用地
但凡世界名城,无一不具备合理高效的交通系统。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特殊地理条件决定了其不可能通过不断扩大国土面积来适应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所以只有通过充分发挥现有土地与交通资源的潜力,合理控制交通需求的增长,才有可能用有限的资源保证道路交通战略基本目标的实现。新加坡通过环形的分散城镇布局模式和快速大容量交通网络的建设,一方面减少交通出行,如在商业中心设置高密度住宅区,在交通中心附加了许多其他社会功能,如购物、餐饮、医疗、图书馆 、邮电、影院、行政和其他公共服务。另外一方面形成了高效率公共交通的都市交通体系。新加坡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综合交通系统, 包括普通道路、 城市快速路、 地铁系统、 轻轨系统等。迄今新加坡已建成总长3000公里,以城市快速路为主干、普通道路为支线的道路交通路网系统。新加坡在所有的22个市镇中心都设置综合地铁、公共汽车、轻轨、出租车的综合公交转换站。高效率的都市交通网络为土地资源更高效率的利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撑条件。通过人口、交通和综合服务中心的空间布局,大大缓减路面交通的压力。
随着扬州城市化速率的不断提高和私人汽车的普遍化,扬州的交通拥堵问题将会显现,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扬州发展交通要注重城市内部交通网络的优化,需要进一步提高交通用地的比重,适度扩大城市交通用地。
3.5 鼓励产业政策升级与土地政策高效融合
按照工业化发展速度,人类社会可分为前工业化、工业化和后工业化三个时期。工业化不同时期,发展重点各不相同,但基本都经过了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制造业朝高附加值、资本密集型方向转型,发展高新技术,以信息产业为中心的知识密集型经济等阶段。国外城市一般都通过有选择性地回购一些较低附加值的土地为发展高附加值产业预留足够的空间,在租赁合同结束期和更新期对土地进行升级,以及提高容积率等措施实现产业政策升级与土地政策高度地融合,实现工业园区土地利用价值最高、可持续发展。
根据扬州工业化发展水平及特点,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制订相关规定,适时推出创新举措,使工业园区的用地政策不断优化升级,包括实施工业用地竞价出让,鼓励建设工业标准厂房,通过租赁等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对服务业用地实行差别化地价,融合并促进产业政策升级和转型发展。
3.6 推进棕地再开发
棕地是被遗弃,闲置或不再使用的前工业和商业用地及设施。因此,棕地不仅包括旧工业区,还包括旧商业区、加油站、港口、码头,机场等工业化过程中所遗留,已经不再使用的设备、建筑、工厂或整个地区。在20世纪后半期,发达国家和地区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及产业重心的郊区化,在城市中心遗留的大量早期工厂厂址和用地即为棕地。
棕地是工业化进程的产物,会带来土地闲置、环境污染、城市空间破碎等诸多不良后果,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等各领域产生不利影响。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治理与改善环境,欧美发达国家纷纷开始进行棕地再开发,如美国西雅图市将废弃了的从石油中提炼汽油的工厂,改建为城市中央公园。经过多年努力,欧美发达国家在治理结构、法律框架和资金保障体系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棕地再开发已在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生态景观甚至科学教育等方面产生了巨大效益,被这些国家认为是后工业化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必由之路。
扬州通过企业“退城进园”、土地收购储备和清理盘活空闲、低效利用土地等方式对大部分的棕地进行了再开发,但仍有一定数量的可供再开发的棕地,通过全面深入普查,摸清棕地类型、数量、质量与区域分布情况,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制订棕地再开发政策与策略组合,提高棕地再开发效率,最终实现城市利用在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上的统一,实现土地利用“多营”和“多赢”。
建设世界名城,是循序渐进、不断前行的过程。在这一前进的过程中,要瞄准世界水平,不断借鉴学习,不断创新、突破,走符合扬州特色的世界名城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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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规划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0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工作,20多年来,土地总体规划与管理工作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尽管如此,土地布局尤其是农村土地布局依旧混乱并且被破坏的程度越来越严重,土地利用率不断下降,进而影响农业生产,经济稳定和人们生活。因此,日渐明显的土地规划与管理问题急需解决。
1现阶段中国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任务
面对土地供需的严峻形势,土地规划承担的任务十分繁重。一是要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供土地保障。土地具有稀缺性和不可移动性的特点,因此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统筹协调解决好各行业用地矛盾,通俗的讲就是要解决好“四子”问题,即米袋子、菜篮子、钱袋子、好房子。任何一项没有解决好“四子”问题的规划都不是一个好规划。二是要统筹土地利用与布局(五个统筹)。国家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战略方针。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自始至终给予体现。三是要参与宏观调控。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土地和金融作为调控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的两个重要手段,土地规划是实现这一手段的重要方式。如何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是土地规划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2当前土地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规划缺乏权威性,得不到有效的执行
规划实施中的最大问题是规划得不到有效的执行,还存在“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错误思想。有些地方迫于政策的压力,虽然将土地规划的文本做得四平八稳,但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与土地规划文本上的内容相差甚远。无视土地利用的布局,往往在规划的农业用地区内建起了工厂,规划大片工业用地区的地方,也仅仅在沿路地带建设了少部分的工矿,造成用地布局的混乱。在个别地方甚至被认为是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使得土地规划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都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权威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2.2 规划调整的随意性得不到有效遏制
在县、乡(镇)级规划制定过程中,把交通方便、条件好的耕地留作一般农田,把条件差的、位置偏远的农田划作基本农田,即人们常说的“保劣不保优、保远不保近”的现象相当普遍。地方上,在招商引资中,开发商或投资者为了降低投资成本,往往选择拆迁量少,交通便利的农田进行投资开发;这样可以比较方便地办理“农转非”的审批手续,而实际这种做法完全背离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的初衷,使《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2.3 规划方法滞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传统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由于传统规划方法本身所具有的静态性特点,所以规划年限越长,这种判断与现实之间的误差也就越大,规划也就越远离现实。在经济发展比较缓慢的时期,传统规划方法的这个缺陷表现得还不明显,但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局限性就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显得不能适应客观实际发展的需要。规划方法的革新是目前制定起宏观指导作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前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2.4 规划编制过程中,重编制,轻实施,缺评估,实施责任主体不明确
缺乏强制力与约束力,静态的规划观念根深蒂固,缺乏动态的评估调整机制,规划的社会公众知晓度和透明度不高,没有得到公众的充分理解和认可,影响了公众对规划的监督、维护。
2.5 对农村居民点和农村道路网布局重视不够
当前农村产业结构正处在调整阶段,农村城市化速度也日益加快,如果通过总体规划把保护耕地、节约用地与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农村道路网布设结合起来,并使之成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一定会收到“一石二鸟”的良好效果,既实现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目标,又推进了农村城市化进程。
3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的对策思考
3.1 改进规划方法
一是改定性分析方法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二是改静态分析方法为动态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以往人们常采用的规划方法。如果把对一些问题通过分析作出的判断用数学关系式、数学模型等展显出来并进行推算分析,这就变成了定量分析的方法。显而易见,这种定量分析方法是以定性分析为基础的,实质上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静态分析方法是对某一事物在某个时点、某一特定空间上的状况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以此为依据进行规划的方法。人们知道,经济和社会现象是一个过程,土地利用问题同样也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着的过程,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也应该是这种动态变化过程的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是追求在土地利用过程与经济发展过程同步变化情况下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所以,规划必须是动态的,能够反映某一时段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土地利用动态变化。所以,要想求得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必须采用动态的规划方法。
具有定量分析功能和动态变化功能的诸多规划方法中,以PD―PLUS最为适用。PD―PLUS方法的最大特点主要不是谋取一些规划的具体数据,而是着重研究分析事物的发展趋势。然后,再在这种发展趋势下确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从而把制定规划指标与相关事物发展的总趋势联系在一起。当然,“相关事物”是复杂的,例如,耕地保有量、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等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水平有关;而经济发展、城市化水平又涉及到人口、社会消费水平、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等。PD―PLUS方法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个比较复杂、而又回避不了的问题,因此能够解决重要指标的动态变化问题,可以克服当前规划中出现的在规划期内只有一个数据的现象。当前的规划,由于只有一个规划期末的数据,无规划期间内每一个进程的数据,因而缺乏可操作性。如果把规划期间划分成几个时段,每个时段有明确的指标要求,对实施者来说就容易把握,规划也就容易落实。
3.2 规划的重点应由保护耕地向保护国土资源转变
前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出强调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新一轮规划应全面把握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坚持自然资源的全面保护,坚持区域发展的公平性、发展过程的持续性、人和自然的和谐性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规划中制定全面保护政策措施。
3.3 坚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工作,将城镇、村庄周围、铁路、公路两侧的耕地及其他区域质量好、产量高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将规划指标具体分解落实到保护区和保护地块,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3.4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
把农村居民点布局调整和农村道路网规划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使零散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善农村道路网,为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创造条件。规划的内容体系应由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宏观控制加空间布局相结合的方向转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土地利用成为国家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弱化单纯的指标控制和分配的功能,强化布局结构优化和用途管制的功能。对土地利用布局研究不只是前两轮规划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土地用途管制难以严格履行的重要原因。本轮规划要认真研究建设用地布局,市级以下应同步编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使建设用地布局规划与实际用地需求尽可能相符合。还要研究基本农田和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用地布局,使其保得住、保得好。规划图件的编制可采用以行政境界为整体的规划挂图与分幅大比例尺规划图等相结合的模式,编制规划图集。
3.5 构建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规划实施工作应由构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入手。以规划乃至整个国土资源管理的业务流程重组为核心,全面推进规划实施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进规划管理的信息化,能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能够加强对规划的宣传,有效地实施政府和社会公众对规划修编、调整和实施的监管;能够全面提高规划为公众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改善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进而促进经济发展和各项建设。规划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全面贯彻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南》的要求,确保共享和网络互联。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还要处理好内网与外网的隔离和匹配工作,构建省、市、县、乡统一的管理网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都市郊区;村庄整治规划;规划衔接;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51-02
引言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与农村土地普遍的铺张浪费现象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合理节约利用,内涵挖潜,增加存量土地的供给量,是解决用地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农村居民点整理是实现这一途径的有效方法[1]。同时,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任务,使得中国农村工作进入新一轮的 [2]。结合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村庄布局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势在必行。
有专家借鉴国外土地整理的模式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中国的土地整理[3~4],或从提高农用地生产能力、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角度探讨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的效益评价分析[5]。针对大都市郊区,也有学者提出了京郊村庄整治应以“整治为先,量力而行”为原则[6]。但大都市郊区的村庄整治规划有着它的特殊性。笔者在编制天津郊区村庄整治规划时,结合相关理论归纳出在做大都市郊区村庄整治规划时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一、大都市郊区农村与农业的特点
大都市郊区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也使得农村土地利用非农化日益明显,土地流转的进程也变得迅速。同时,大都市郊区农地的生产价值功能趋于弱化。农地的主要功能在于它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靠近大都市,使得大都市郊区农村可以得到更多的科技支撑,同时吸引了更多的中高端人才。再加上独特的区位优势,其农业开始向都市型农业转型。
二、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中值得注意的几点
1.与上位规划衔接,相辅相成但不宜照搬。目前无论是现行的还是正在进行中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最小单位都是乡镇一级。除个别试点外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普遍缺失。村庄整治规划就应暂时承担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职能。再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都是经过无数次推敲修正的极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的详细规划。它们可以给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更合理的指导和依据。村庄整治规划的定位和作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不同,结合大都市郊区城乡建设的迅速发展,村庄整治规划更应注意规划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2.打破村庄权属界线,加快土地流转进展。在村庄整治规划中,对农用地的整理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大都市郊区农业的发展方向是都市新型农业。基于都市农业的特殊性和区位、水文、地势等原因,一个都市农业项目所涉及到的地块可能包含多个权属土地。这就要求在村庄整治规划的编制中,规划片区的选择适当打破个人权属和村庄权属。取而代之,可以结合区位、水文、地势等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规划中的管制分区为分界线,划定合理的规划片区。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使得大都市郊区的农用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经济功能都趋于弱化。农用地流转对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影响相对较少。土地流转和权属调整在大都市郊区是切实可行的。
3.节约集约用地,淘汰渠灌灌溉方式。水利工程设计是土地整治规划中的重点。北京、天津城郊农村土地整治规划项目中,渠灌方式依然大范围存在。相对其他灌溉方式,渠灌对水资源浪费最严重,而大都市郊区农业的现代高科技农业用水量极多,这就造成对水资源浪费的绝对量大增。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河北省滦县沟渠用地面积约为651公顷,八里台镇沟渠面积高达780公顷。可见,渠灌的存在也造成了大量的耕地资源的浪费。从另一方面讲,喷灌、滴灌等灌溉方式是未来现代高科技农业发展必要条件,而大都市郊区大多是高科技农业示范与带头区域。结合渠灌诸多缺点,在大都市郊区尤其是平原地区,应取缔沟渠输水方式,用管道输水代替。
4.规划农业发展方向,引领都市农业潮流。村庄整治规划的目标不应和土地整理的目标一致,绝不是简单做好田、水、路、林、村的布局,或者以增加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村庄整治规划的目标应该定位于建设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这一目标,在促进土地流转、推动新农村建设、保障新农村各项建设用地等方面做出的积极探索 [7]。具体实施方面可借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土地利用分区按照农业发展类型进行分区,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规划适合的现代都市郊区农业的发展试点,通过试点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整个规划区内的农业走上现代化都市农业的发展道路。
5.规划协调近远期,保留村庄整治的弹性空间。村庄整治规划应与土地利用规划等相衔接。在编制过程中也应分为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近期规划区域应该是可以确定的,一两年内可以开工的村庄整治区域。其规划内容应细致到土地整治项目设计的层面,应该具有可实施性及具体的指导性。远期规划的规划范围应该是整个项目区内的所有土地。远期规划的重点是与土地利用规划、乡镇总规和“十二五”规划等上位规划相结合,协调农村产业园区化、居住社区化、生产规模化、组织合作化、保障社会化和环境生态化在空间的布局,构筑农村现代化的城乡新格局。
作为发展最为迅速的地区,大都市郊区农村、农业的发展充满着变数。社会经济及其他环境的改变,会促使规划的范围、区域及实施标准等不断调整。在远期规划中,应注重保留村庄整治的弹性空间。具体表现在,村庄整治规划重视对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的保障,而在空间布局上应该有相对的弹性空间。
结语
综上所述,村庄整治规划是一个综合性土地利用布局规划。大都市郊区村庄整治规划有着它的特殊性,在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该遵循实事求是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确定正确的规划目标,使编制方案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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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张正峰.国外可持续土地整理的发展特征及对中国的启示[J].生态经济,2007,(10):144-147.
[4] 谈明洪,吕昌河.国外城市土地整理及对中国合理用地的启示[J].农业工程学报,2005,(21):154-158.
[5] 范金梅,王磊,薛永森.土地整理效益评价探析[J].农业工程学报,2005,(21):116-118.
[6] 王健,王鹏,陈振华.京郊村庄政治规划与研究[J].规划师,2007,(4):44-49.
[7] 郑财贵,邱道持,叶公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0,(10).
Reflections on the Metropolitan Rural Village Renovation Planning
ZOU Wen-peng,GUAN Xin
(College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
关于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目前尚未看到直接的定义或表述,但是经济学、城市规划的相关理论中都曾对此有过论述。美国经济学家伊利和莫尔豪斯合著《土地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地价昂贵的第一个后果是,使人们不得不高度集约利用土地。”标志着土地经济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其它经济学家如柏克曼、阿郎索对城市居住性用地、厂商用地竞标曲线进行了研究。经济学家主要是从如何经济地使用土地角度所做的努力。以19世纪杜能农业区位论、20 世纪初韦伯工业区位论、20世纪30年代克里斯塔勒城市区位论(中心地理论)以及廖什市场区位论等为代表的区位理论研究,主要是从地理学空间区位角度研究产业发展的最佳布局,但是他们为各国政府针对土地的集约利用的管理指明了方向。
城市规划理论对土地集约利用内涵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形态方面不能过度开发利用,1898年英国社会学家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规划理论,对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影响至今。二是《雅典》、《马丘比丘》为代表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对城市土地利用作出了全新和比较完善的诠释,并强调城市的有机组织, 主张城市要与周围影响地区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保证居住、工作、游憩和交通4种主要活动的正常进行,生活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因此反映了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具体内涵。这也比较符合现阶段土地集约利用应符合经济效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等。
而后在城市发展的土地利用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理论。E·W·伯吉斯以芝加哥为例,试图创立一个城市发展和土地使用空间组织方式的模型,于1923年提出的。“同心圆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城市都是从中心区向的同心圆区进行辐射性扩张,土地所处的位置离中心区越远,它的便利性就越差,土地的租金越便宜,密集度也越低。”“扇形理论”最初是以美国200多个城市结构的资料研究出来的理论。后来由霍伊特研究发展,1939年提出该理论,认为“城市发展从城市中心出发,沿主要交通干线或障碍最小的方向呈扇面状向外延伸,按城市社会结构形成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这些研究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加强土地的集约利用。
我国从上世界70年代开始,通过引进欧洲、美国等地的土地集约利用理论和方法,进一步进行实践和应用研究,逐步建立了一整套从简单的个体研究到整体研究的农业土地集约利用方法和体系。到90年代中期,土地评价研究开始涉及非农用地评价,如旅游用地评价和城市用地评价。近年来随着工业园区的进一步发展,针对其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也正在进行。
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等诸多土地政策的出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摸清全国和重点区域土地利用动态变化和土地利用状况,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保护和整治提供科学依据。具体来讲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这项工作从内容上丰富和完善了土地集约利用研究,但目前的研究还很有待加强。
2、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
2.1宏观与微观统一原则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但其前提是各部分之间要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是整体最优化的基础,局部功能最终要通过整体加以体现,整体优化为部分功能的正常发挥提供环境保障。因此土地利用也应该考虑整体用地结构和单一地块用地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求在整体用地上把握用地结构的合理化,而在单一地块的用地应采用控制指标等方式追求单一地块土地集约利用度的提高,这也是土地集约利用的一个重要的原则。
2.2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利用原则
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不同于土地集约利用,它起源于可持续发展理论,它不仅仅要求在土地利用上追求土地使用效能最大化,同时也在土地利用过程中提出要以不损害土地开发潜能为基本前提。从土地供需关系看,土地必须优先满足农业、工业等人类基本生活的必要条件,又要保证在未来有足够的预留空间和发展空间,引导城市工业朝着紧凑化、集约用地和生态化的方向发展。
2.3经济、生态及社会效益统一原则
生态环境的承载力是有限的,集约土地利用要在考虑土地产出经济效益的同时,将土地的环境生态效益、土地利用对人民生活、地区特性、社会发展等社会效益的影响考虑在内,从整体上考虑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营土地成本,保障城市的运作、工业的发展同生活环境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2.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土地集约利用不仅需要定性的研究,同时也需要定量的研究。在研究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中,众多学者追求的是对其用地是否合理做定性的分析,而在如何、怎么样集约利用上不能给予更多的数据支持,即定量的分析甚少,其实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中更多的是以以定量计算为主,体现科学性,但必要时也要对个别难以定量化的指标进行定性分析,从而增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科学性和指导性。
2.5动态发展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将是一个不断提升的动态过程,而不是静态的终极目标,因此,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应是我们不断追求的一个长远的目标。
3、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方法与指标体系
顺应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一套核心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城市土地资源宏观利用状况进行切实可行地评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核心是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评价方法的确定。为此,国内众多学者在研究相关理论、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有了许多的探索性意见。喻锋、张迪等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对前人的许多研究做了一一的叙述,龚义等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不同层面分别构建了城市土地集约评价的指标体系;林坚等提出了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赵鹏军等采用目标法构建了我国城市土地高效集约化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认为该指标体系由两大主目标、七大子目标和21个具体评价指标共同构成;成舜等以包头市为例分析和评价了城市宏观层面上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张富刚等则在构建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研究了中国城市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时空变异规律特征。国内学者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上已获得了事富的研究成果,成果应用于实践也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系统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合理的指标体系标准、基于GIS和数据库技术的评价信息系统等方面仍有待于加强。
参考文献:
土地规划又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配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尽可能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非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一、当前土地规划存在的问题
1.控制力有限
土地规划无法做到完全控制土地市场,其控制力的有限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当前土地市场自身不完全,存在着许多漏洞。土地价格的不一致,从而使得土地规划在执行时,在占地补偿方面的问题变得难以操作;二是土地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动态性很强,使土地规划部门不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有用的信息;三是土地市场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土地市场信息不但瞬息万变还有真假难辨的特性,土地规划部门获取的市场信息有可能不真实,因此土地规划本身不可能对土地市场进行有力的宏观调控。
2.规划预测具有不确定性
土地规划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确定的。因为土地规划效应具有滞后性。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常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的长期规划,从开始实施到最后的这段时间里,一切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有很多的不可控、不可预测因素会干扰土地规划的结果,而规划制定的各项内容和重要指标都是静态的。如此一来,动态性的经济发展和静态性的规划指标之间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的误差。另外,由于土地规划目标和土地规划手段之间有时相互牵制,甚至产生冲突。
3.土地规划的实施问题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规划工作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那就是规划的制定实施经常出现脱节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花费了很大精力和人力编制出来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未能严格按规划执行,从而使得土地规划处于有规划如同无规划的状态,造成了规划的不稳定性。
4.修改规划随意性
有些地方考虑到吸引外资企业或者内资企业到该地建立公司和厂房,往往会给对方开出优惠政策,但是这些优惠政策一般都超越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如果不按规划方案的要求来选址,不按照计划供地,很容易造成规划管理和计划管理上的混乱。从短期角度来看,地方为了经济发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些方案缺乏全局观念,对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指导性以及权威性认识不足,容易造成建设混乱,甚至影响到以后的投资环境,得不偿失。
二、完善土地规划的建议
1.加强法制化建设减少权力寻租
想要优化土地规划,必须从机制入手。减少权力寻租的现象,纠正和避免土地规划的失灵,必须进一步完善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要实现依法治国,加强民主建设,建立有效的权利监督机制,并且要在此基础上推进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另外还应该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危机意识等等,特别是要严查、严惩腐败现象,保证政令统一、建立一个精干、高效、廉洁、权威的行政机构,只有这样才能为纠正和避免土地规划失灵提供组织保证。
2.土地规划对市场进行一定的调控
土地规划对市场的干预,应当遵循适度和适当的原则。就是说土地规划有其特定的干预内容和范围,只解决仅凭市场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的问题。一般而言,土地规划限于公共领域,微观活动则由市场机制加以调节。土地规划对土地市场的干预并不是限制、取代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在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的基础上,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土地规划在市场调控中的运行应当体现市场经济的原则。凡是市场能够独立解决的尽可能由市场解决,同时国土管理规划部门应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以提高各方面的运作效率。
3.改进规划方法
首先要将定性分析方法改为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其次应改静态分析方法为动态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根据人们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理性认识,对某一事物的未来发展做出合理的判断。这种判断既可以用语言的形式进行描述,也可以用许多数据进行表述,这两种表述方法都属于定性分析的范畴。以往人们常采用的规划方法虽然也采用了数据来说明问题,但其实质仍然是定性分析的方法。如果把对一些问题通过分析做出的判断用数学关系式、数学模型等展现出来并进行推算分析,这样推理就更加有科学依据,从而变成了定量分析法。静态分析方法是对某一事物在某一个时间点和某一空间位置上的状况进行分析并做出判断,以此为依据进行规划的方法。然而土地利用规划是一个随着时间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也应该是这种动态变化过程的反映。因此,要想求得具有动态特点的规划方案,必须采取动态规划方法。
4.完善内容
完善内容即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把农村聚居点布局调整和乡村道路网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中,使零散的村庄向小城镇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完善乡村道路网络,为促进农村城市化建设进程创造条件。规划的内容体系应该以指标控制体系为主向,进行宏观调控。
5.规划管理信息化
关键词:葫芦岛;节约集约用地;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7.11.018
1严格保护耕地资源
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逐级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逐步探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以绥中和建昌为试点,加快市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整合国土、农业、水利等有关专项资金向示范区倾斜。继续强化工业废弃地专项整治,实现整治目标。
2严格规划计划管控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在产业集聚中的引领作用,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根据各工业集中区和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在公开出让工业项目新增用地时,按照园区与产业相互选择的原则,推行“重大项目靠点供、民生项目靠计划、一般项目靠挖潜”的思路,对用地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有效拓展用地空间。
3严格控制用地标准
建立工I项目用地准入制度,禁止资源消耗高、环境危害大、产能过剩、土地利用强度低、投入产出效益差的项目落地。严格按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产业用地目标推进。严格工业用地使用条件。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注册资金、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控制性指标必须符合上级规定的要求。北港工业园和白马石园区入园项目投资总额低于5000万元、高新产业园区项目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的,杨杖子经济开发区投资额低于3000万元的不予单独供地,(供参考)县域工业项目自行设定最低限额。申请增资扩建用地的,将已有的土地与新申请用地数量一并计算用地指标。
4加强土地市场建设
对于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必须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对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做进一步探讨,缩小划拨供地范围。出台城中村改造用地支持政策,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支持企业利用已有存量土地和原有厂房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第三方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土地政策。对项目投资大、产业层次高、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小、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公开出让底价可以按国家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供参考)。其他工业项目逐步实行以市场评估价为底价进行公开出让。
5加强用地批后监管
积极探索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建立项目用地竣工联合验收制度。国土部门依照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明确有关内容对项目实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处理。发改委、城建局、国土、环保、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分类处置存量土地,对各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地毯式调查,对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建立台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分类处置。坚持存量土地信息定期制度,新建项目必须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推进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加快土地利用监管信息化步伐。
6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机制
凡是存量工业项目向上、向下拓展发展空间,不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各县(区)工业集中区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评价结果与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相挂钩。逐步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适时更新评价制度。我市下一步需要开展市级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区创建活动,研究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对土地利用效率高、盘活低效利用土地效果好、综合经济效益及亩产税收名列前茅的企业进行激励;对节约集约用地较好的县(区)优先安排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节约集约用地较差的县、区予以通报,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7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限期消除违法状态,确保实现“双零”目标。加强动态巡查,强化土地利用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强化土地联动执法,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效果。公开查处一批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提高土地执法的震慑力。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年度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必须控制在2%以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化解涉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8进一步加强以政府为主体的共同责任机制
市、区政府必须有意识地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制定出符合本地工作的具体措施。发改委要按照产业政策对建设项目行业准入、投资规模、投入产出强度等进行审核把关,严格监管;城建局要严格按照城乡一体规划出具规划建设用地条件,并严格核查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强度执行情况;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做好用地审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密切,共同形成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机制。
9逐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引导
加大该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可以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地资源稀缺形势、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增强社会各界对土地有限资源的忧患认知,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促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