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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党十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中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为主线,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行业监管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深入开展以“三化四整治一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安全管理信息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安全监管治理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各级安全监管水平,提高事故预防预控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保持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努力实现水、陆交通和交通工程施工、港口安全生产等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重特大恶性责任事故;确保路航港基础设施、交通工程施工、道路行车和水上交通、港口作业、港口危险货物存储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管养不善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有责事故;有效控制工伤、火灾、重大行车事故,避免和减少管理责任事故,确保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具体目标:
1.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有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有效控制职工工伤死亡、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机电设备事故。
2.辖区内河通航水域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较大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水上搜救成功率98%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厅下达的考核指标内;辖区航道、船闸不发生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8小时以上的重大断航事件;确保不发生内河因监管不到位导致的重特大船舶污染水域事故。
3.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三关一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违章现象明显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有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专业运输企业事故“四项指标”可防可控。
4.有效控制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确保在建工程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新建、改扩建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进一步规范,严禁未经安全审查的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建设项目进入施工程序。
5.有效控制港口作业事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沿江港口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港口设施保安事件,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引发的危险货物泄漏、爆炸事故。
6.交通通行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5%以上,航标正常率达到99%以上;不发生因管养不善而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责任事故;交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内容
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府和省厅安全会议和文件精神。一是加强宣贯。认真组织学习市政府263号文,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行业企业、每个从业人员。二是组织培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企业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技能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考核合格不上岗,对交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港口作业人员要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经常检查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加强对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场检查、考核和测试,全面增强员工安全自我保护和遵纪守法意识。市局今年将分批举办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三是开展调研。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难题。
(二)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部、省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时序要求,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在2013年底前,确保从事客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特别是上半年,要完成第一批9家石油化工码头企业试点达标考评,务求在年底前完成剩余7家沿江石油化工码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
(三)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一是坚持安全监管制度和规范建设,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努力提升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局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凡是整改难度较大、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隐患,市局一律挂牌督办。进一步落实主管部门督查、行业检查、专家会诊、重大节日与活动专项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在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和一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建立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考核办法,强化落实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职责和监管责任,不断规范港口安全监管行为,建立和完善港口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季度、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制度,补充和完善考核指标,做到定量考核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各级都要建立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考核制度,安全考核要与企业运力新增等挂钩,其中运管、客管部门要探索在社会运输企业中建立千万车公里事故死亡人数折合系数考核指标。二是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良好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安全监管内控机制和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形成安全监管的合力。其中地方海事部门和港口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码头监管机制。继续深化运管、交警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厂包车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在全市推广公路、运管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和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
(四)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强化服务、突出应用、示范引领、重点突破”的原则,加快推进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进程,整合公路、航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和港口等资源,实现日常运营调控、安全监控、应急处置数据分析和信息、于一体,提高安全与应急管理效能。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推进市轨道运营应急信息化系统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确保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并成为交通安全工作的新亮点。切实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总结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经验,定期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大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旅游快艇、乡镇农用自备船以及渔船等,对水上船舶实施监督管理和专业指导,切实维护水上良好的交通秩序。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海事、港口、航道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航道部门要创造条件,在船闸待闸区设立危化品运输船舶专用停泊区,加强危化品船舶过闸安全管理;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已经移交管理的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要针对港口作业劳务公司农民工多、年纪大、文化程度低的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误操作引发的伤亡事故或泄露、火灾事故发生;要探索在液体化工码头企业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做到人人有安全责任。三是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普通国省道MQI值达到90以上,优良路率达到90%以上;县道和乡村道优良路率分别达到78%和72%以上。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把全市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稳定控制在2.6%以内;联合公安部门在重点道口开展闯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闯卡行为;联合安全、公安开展高速公路高架桥、普通公路桥下堆积物专项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切实开展重点工程施工建设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对京杭运河四改三和杨林塘三级航道现场安全监管,特别要做好桥隧施工和桥梁拆除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严防人员落水、高空坠落事故发生;要重点做好高速公路、城市高架桥施工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防高空坠落和防坍塌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机具进场作业施工。要坚决禁止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要切实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劳务协作人员和农民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