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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条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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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条件

第1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关键词:资源共享 城市轨道交通 网络化运营 车辆基地

中图分类号:U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c)-0017-02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and operation requirement in urban mass transit network construction, resource sharing of workshop & depot are being paid great attention. By analyzing the vehicle utilization and maintenance, this paper is to discuss the sharing of relevant resources and rationalize the economic scale for the workshop & depot in urban mass transit network.

Key words:Resource Sharing Urban Mass Transit Network Operation Workshop & Depot

1 概述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条件下车辆基地(包括车辆段、停车场)资源共享目的是通过线网统筹建设,并借助系统资源优化手段,合理布局车辆基地与建设规模,在实现不同制式下安全生产与运营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重复建设,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综合优势。在满足车辆检修维保的功能需要的同时,节省投资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车辆基地的资源共享包括车辆架大修资源共享、段场共址资源共享、车辆定修资源共享、综合维修中心资源共享、培训中心资源共享、物资总库资源共享、专用设备资源共享等,以下将对这几种类型具体阐述。

1.1 车辆大架修资源共享

线网车辆架大修资源共享应遵循下列原则:

(1)线网中相同车型的车辆架大修宜相对集中设置,以提高架大修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节省占地和投资。

(2)车辆段的架大修规模,应以承担线网资源共享线路的远期计划配属车辆数量进行控制,并宜适当预留架大修规模的扩建余地,以适应因原规划共享线路的调整而引起架大修规模变化的需要。

目前,国内外城市轨道架大修一般采用两种制度,即大修、段修分修制和大修、段修合修制。

分修制是指在线网中修建车辆架大修基地,承担车辆大修、架修、定修及日常的车辆养护及检查。

分修制的缺陷主要如下:

(1)线网内部的各线路间需设置联络通道,并考虑车辆信号、供电系统、车体界限等方面的兼容问题。

(2)特定时间段内存在较大规模与数量的车辆取送与调配,可能会一定程度的影响线路正常的养护维修工作。

(3)车辆段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架大修基地,若线网尚未形成足够规模,则基地内修车任务量必然不足。

但分修制也有其优点:

(1)可以实行专业化生产,设备负荷与利用率较高,有利于提高修车质量。

(2)可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土地及人力资源浪费,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经济效益。

合修制一般是对线网中的每一线路单独设置车辆段,承担该线路车辆的定修、架修和大修工作。采用合修制可相应减少联络线的设置,降低或避免受信号制式不同的影响;但对设备投资要求较高,设备的利用率较低,且土地面积占用较大。

因此在整个轨道交通线网建设时,可统筹城市近期实际的线网建设规模与中远期的发展规划合理选择车辆基地类型与架大修方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因发展较早,线网建设规模较大且相对成熟而适合采用分修制,其他大部分城市的线网规划长度一般≤300 km,适合采用合修制。建议采用“车辆大架修基地合设,按线路设定修厂、同类部件集中修”的检修模式,具体建设中可综合考虑下述原则:

(1)按车型分别设置线网车辆大架修基地。结合国内外地铁建设与运营经验,大架修基地规模宜:

―按3列位考虑(不宜超过5列位);

―承担线路3条(不宜超过4条);

―承担线路长度宜在110~150 km之间。

(2)尽量避免和减少跨线取送,且取送走行距离尽量短。

(3)选址和布局应兼顾各线路建设的时序,既要满足线网近、远期车辆检修的需要,同时要适当考虑部分线路建设时序变化带来的影响。

(4)考虑到部分部件的体积相对较小、运输较为方便等因素,结合大架修基地建设的同时,配套建设专业性、集中性的线网轮对轮轴大修中心、牵引电机检修中心、空调机组检修中心、制动系统检修中心、车钩检修中心、电子系统检修中心及其他零部件检修中心,实现同类部件的集中修。

1.2 段场共址资源共享

段场合建资源共享是指把不同线路的车辆基地通过线网规划有计划、有目的的予以共址合建,并在段场内建设地面联络线实现线路间联通,从而实现车辆基地运用与工艺设备资源共享(包括:车辆调头、试车线、洗车线、信号、办公生活等设施),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并节约投资。

线网车辆基地段场共址资源共享应遵循下列原则:

(1)不同线路采用相同车型时,功能相同的设施宜合并设置,且临修设施宜合并设置。

(2)不同线路的镟轮库宜多线合用;洗车库根据作业量计算确定,可分别设置或合用。

(3)宜设置调头线,为车辆的调头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

(4)不同线路的车场之间设置地面联络线,便捷车辆在基地内线路之间地转线作业,达到或增强线网车辆通道的功能。

(5)不同线路的列车救援、抢修设备宜按照多线合用原则配备。

(6)物资仓储(包括自动化立体库、燃油库等)宜统筹合并设置。

(7)共址车辆基地站场总图宜充分考虑远期功能要求,统筹站场的信号进行一次设计,分期建设。

(8)办公生活系统宜按功能与实际需要采用集中、分散性相结合原则布置。

1.3 定修资源共享

定修资源的共享一般要依托车辆段的共址,若两条或两条以上线路段场共址,可以只设一处定修设施。除共址条件外,建设时序也是影响定修资源共享的一个因素,若建设时序相隔太长,过早建设也会造成浪费。

线网车辆定修资源共享应遵循下列原则:

(1)车辆基地共址合建且车型相同的线路,车辆定修宜集中设置。

(2)共线运营的线路,车辆定修应集中设置。

1.4 综合维修中心资源共享

综合维修中心的功能和任务决定了每一条线都要设置综合维修中心,但在车辆段共址时,应合建一处综合维修中心。

综合维修资源共享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条线路只设置1个综合维修中心,根据需要设置综合维修工区。

(2)车辆基地共址合建时,相关线路的综合维修设施宜统筹设置集中为1个综合维修中心。

(3)综合维修中心的部分业务可以通过外协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专业性较强的业务则自行承担。

1.5 培训中心资源共享

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职工的技术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原则上一个地铁系统只设一个培训中心,而用于培训目的的司机模拟培训系统或站台模拟培训系统等设备设置一套即可满足要求。

1.6 物资总库资源共享

物资总库在工程建设期间可承担各类设备等物资的临时存放,建成竣工后可承担全线运营、检修所需的各种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及劳保用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供应和管理工作。

物资总库具有专业性强、用量大、周转快等特点,鉴于地铁系统在城市交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保证其运营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不可以完全社会化。从检修和维保的角度来说,也必须要确保稳定及时的物资供应和必要数量的物资储备,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减少某些社会来源广泛、供应及时、通用性及可靠性较强的物资(如水泥、钢材等)的储备。

物资总库宜设在大、架修车辆段内,根据需要可在定修段或停车场内分设物资分库或材料库。

1.7 专用设备资源共享

(1)线网维护检测设备资源共享

是指设备价值较高、利用率相对较低,而又必须配备的轨道及触网检测车、钢轨探伤车、钢轨铣磨车或打磨车、钢轨焊接车、隧道清洗车、桥检车等专用设备,宜全网统一配置。专用设备的相关接口条件应综合考虑线网既有线路及规划线路的条件进行选型,并以车辆限界为依据进行制造,车辆结构尺寸和轴重符合线路和桥梁的承载能力要求。

(2)车辆检修设备资源共享

线网条件下,合理的优化设计完全可以实现部分车辆检修设备的作业资源共享,包括库内检修线路、车辆解体设备、地坑式架车机、不落轮镟车床、轮对与轮轴检修流水线、车体喷漆设备等(注:车辆高低压电气部件和列车控制系统的试验设备,可能会因车辆牵引设备的不同而分别配置)。

(3)其他可适当减少配置的设备

―在地铁系统的实际运营中,安全事故等极端情况出现的几率还是相当低的,救援等设备的真正应用也是比较少的,可遵循“区域抢修与线路维修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根据线网和段场布局、抢险响应时间、排障工作效率等综合因素,酌情优化配置;但应注意抢修工作的服务半径≤10 km,抢修响应时间≤20 min;

―内燃机车、蓄电池机车、接触网作业车、平板车等可根据车辆基地的共享线路数量、运营要求等因素酌情合理优化配置,提高利用率;

―轮对和受电弓等在线检测设备可通过段场共享的前期设计优化实现资源共用,避免重复建设。

2 结语

伴随着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与网络化建设的迅速推进,线网优化与车辆基地共享受到越来越广的关注与重视。采用战略发展的视角并予以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统筹以期实现网络化运营条件下最大限度的资源共享和运营效率,必将极大程度地推动轨道交通行业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GB 50157-2003地铁设计规范[S].

第2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科学性;问题;模糊

科学是一种极为复杂且应变能力很强的心理现象,要求有完备而足够精确的数据资料。故科学没有统一的模式和固定的方法,逻辑和非逻辑思维兼备;亦即,科学是精确性和模糊性的统一体。然而在人类发展进程中,人们却是推崇精确,贬低模糊。作为这种偏见思想的集中反映,狭义的自然科学将凡不满足严格意义上科学命题可检验性和可重复性条件的归为非科学。因为规划的社会条件以及环境等背景条件会随着方案的实施而改变,亦即,验证的条件一去不复返,加之规划的主观性大以及诸多随着城市规划实践而表现出的城市问题,致使城乡规划是非科学的观点不胫而走,造成了对城乡规划科学性的似是而非之质疑。

一、质疑的澄清

(一)正视科学的模糊性

科学是为人类解惑和推动世界发展的不可替代之工具,清晰性和模糊性兼具。狭义科学偏向于以普通集合为前提,而普通集合只能表达精确概念,而无法表达模糊概念。因为模糊概念的外延带有不确定性。而人文社会科学系统等复杂系统往往难以获得必要的数据资料以及对其进行系统化与具体化的处理,这就使精确方法失去了使用的前提。当解释科学现象的理论比对应的现象更复杂,或是面对没法用科学理论归纳的随机现象以及靠直觉灵感创作的艺术总会存在不可被理论完全包含的复杂性都会使其失去意义,此时,科学的模糊性就无法被忽视了。

模糊科学是以模糊集合论为基础的,模糊集和普通集的区别在于它的“边界”具有模糊性。因为模糊集合论是建立在多值逻辑基础上的判断,它不知道什么固定不变的界限和无条件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相互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普通集合和模糊集合团结一道才能构成完整的集合,故,只有科学的模糊性得到应有的正视,科学的力量才能完满的发挥,城乡才能走上良性的规划之路。

(二)城乡规划具有科学性和模糊性

城市规划的政策性、技术性、模糊性、不可重复性、利益相关性和预测的不准确性等社会学属性让人对规划学科中心、本质以及核心领域越来越模糊,规划的综合性又使得人们对规划的核心问题越来越难以捉摸,体现了城乡规划的既科学又模糊性质。

城乡规划的稀缺资源配置、空间资源的综合配置、公共政策与管理,提高人们生存质量等等相关核心问题,昭示着城乡规划是调节各种利益集团的工具和一系列的抉择,是一份主观性和客观织的难舍难分的复杂工作。

城乡规划工作实质是一个政治、经济与社会的综合发展过程。其在国内外大致都是不同权力、利益、话语权群体和社会阶层博弈的结果,是人类权利与自然权利博弈的结果。有很多需要权衡利弊的博弈悖论。规划是协议、妥协的过程;规划是利益分配、各种价值观碰撞的过程。

城乡规划秉持的永续和谐发展、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比较实证等规划方法等都是其科学性的体现。我国城乡规划思想及实践受到西方规划的影响较大,与我国国情的结合不足,适合我国规划实际的规划体系尚处在建立完善阶段,加之规划过程中公民参与程度的进展,实事求是的规划探索之路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一定程度的模糊和崎岖。

由上可知,城乡规划相关属性、核心问题、工作实质和规划方法等各个方面体现的模糊性,决定了其模糊的科学性。

二、科学对待规划问题

城乡规划应该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维持和创造城市活力,实现城市生活因规划而美好的梦想,这也是城乡规划的应然,这也决定了规划的科学模糊性。然而,城乡规划的实然却是,中国古代城市规划重实践轻理论,近现代被西方牵着鼻子走。城乡规划曾作为建筑旗帜下的二级学科,摄于建筑的艺术性质,城市规划僭越不到科学的定义上去。城乡规划中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处理的尽善尽美,片面追求经济效率,市民多样性的需求没有得到相应的满足进而桎梏了城乡活力。规划即鬼话的潜在规划观念大行其道。行政力量的不科学干预,造成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规划畸象,也让规划的科学性饱受质疑。说到底,就是城乡规划实践中应然和实然关系的不调和造成了一些关于规划科学诟病的怨声载道。但正是城乡规划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其它难以预料的规划发展问题,构成了对科学的城乡规划的强烈呼唤,这其实也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真理。问题出现以后,适时的抱怨或许正是科学解决之道但是诞生的前奏,但若就此将城乡规划归为伪科学,这是一种科学传教的过激行为,显然违背了科学的本质。

三、结语

效率与公平兼重的双重性决定了其不同于精确的自然科学。正确认识和处理城乡规划应然和实然的关系,不要错把实然当应然而错误的质疑城乡规划的科学性。通过公理化的方法,将支离破碎的城乡规划研究组织起来,建立起一个所有概念互相支持框架,形成一套被所有规划师共享的学术语言,通过理论预言的实现来证明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是当务之急。科学强大的外显作用弱化了其它文化对其的陪衬之恩,但我们对城乡规划的高尚事业应有自豪之心。因为它怀揣着推动人类社会进展的宏阔理想,淡化名义的争执,不去理会那些过眼云烟般的学科强弱势的肤浅评定,城乡规划科学性定位的争议无非是其工作不尽完善的反映,模糊的科学也是科学,城乡规划无疑是一种科学,其既是动态的,也是模糊的。当人类社会进展到能够消弭文化偏见的那一天,全世界都会感激城乡规划科学之王者风范。

参考文献

[1] 王汝发,朱海文.从精确科学到模糊科学的哲学思考[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01).

第3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关键词:GIS技术;城乡规划;应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城市”工程的普遍开展,城乡规划实践呈现出许多新面貌。作为“数字城市”工程的核心技术,GIS可普遍应用于城乡规划实践的各方面,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规划、管线管理等。GIS具有反映地理空间关系及综合、统计各种空间和属性数据的能力,为地理自然资源与环境的开发提供了先进技术手段,它的普遍应用将使城乡规划工作走上自动化、科学化的道路。

1. GIS技术和城乡规划的概念

(1)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称为地理信息系统,是一个空间信息系统, 集测绘学、环境科学、城市信息学、地球管理科学和计算机技术等为一体,是一门综合技术。GIS为特定应用目标建立,在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支持下, 用于数据的输入、存储、查询和检索,对有关空间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和更新,同时GIS技术还具有空间模拟、科学预测等多种功能,能解决复杂的规划和管理问题。目前,地理信息系统已成为先进工具,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管理决策[1]。

(2)城乡规划是随着社会、经济和工程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历史背景下,城乡规划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理解。一些国家对城市规划的理解是在强调城乡规划与改建的目的,一方面重视安排好城市形体包括建筑、街道、公园、公用事业等,另一方面更重视社会与经济目标的实现;另一些国家强调它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城乡规划的设计指导空间的和谐发展,以满足社会和经济的需要;还有一些国家认为城乡规划就是城市空间的布局,它是建设城市的一种技术手段,它的目的在于合理、有效的创造生活与活动环境。

我国对城乡规划的理解是城乡规划是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全面安排。它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从城市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城乡规划就是合理的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以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确保城市的经济和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及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2]。

2. GIS在城乡规划领域应用的必要性

(1)城市化的进程对城乡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使世界的经济、社会和人口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包括环境污染、耕地减少、住房拥挤、交通阻塞等在内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加大了城乡规划的工作量,传统的城市的运作方式已跟不上现代化城市建设的步伐,城乡规划面临严峻挑战,如何用更科学、合理的方式对城市进行规划和管理,GIS技术就能满足这种科学管理方式,它保证了空间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准确反映了城市的现状与发展。

(2)随着城乡规划和管理的数据增长加快,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已不能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的集聚中心,它传递的信息包括地理、资源、环境、人口等方方面面,多层次和多样化数据反映着城市现状和变迁,并处于不断的更新变化中。传统方法不能有效的利用、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而GIS技术可以实现支持处理、分析和有效存储海量数据,并利用遥感技术对数据进行及时更新[3]。

(3)城乡规划管理高质量和高效率的要求。城乡规划的任务是对城市建设的经济和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并作出决策。传统的规划管理由于人力、时间所限,常以常规分析方法对城市空间作定性处理,这样很难对数据进行充分地分析。GIS技术能客观的、科学的对城市相关的各类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运用各种数学方法进行统计分析,建立城乡规划相应的数学模型,辅助城乡规划和管理。

3. GIS在城乡规划中的作用及应用

(1)GIS使城乡规划更为直观和理性。地理信息数据包括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通过对道路、建筑、人口等相关信息的查询, 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了直观的规划资料。城乡规划设计与管理以地理空间数据及城市发展现状为基础,通过开展基础地形图数据的测绘、入库与动态更新,建立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化与智能化。在规划最终成果的制作阶段,提供基于GIS标准的规划成果数字产品,使规划管理部门可以得到直接为GIS系统所接受的规划成果,方便规划管理部门更好地利用GIS技术优势,为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服务。

(2)GIS具有数据存储管理和海量分析功能。GIS具有强大的图形操作功能,支持土地集成化管理,对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及土地权属界线信息可以第一时间掌握, 并支持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使城乡规划更具科学性和透明性。GIS在各地规划审批中的应用较多,例如,通过数字化制图后,将海量空间信息以数据库形式存储,利用GIS技术搭建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和图形绘制系统,支持规划业务审批,存储业务审批图文信息;利用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在建设项目报建时,通过申请卡,记录到属性数据库中, 制作数字化地形图景,并对建设工程规划进行准确定位,进行规划审批工作[4];将适时更新的影像图叠加上基础地形数据,开展现状地图的绘制,进而开展土地利用的调查分析等。

(3)GIS对城乡规划有辅助决策的作用。利用各种基础数据资料,基于GIS环境的空间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为各类规划编制的条件分析、方案制定与评价选择提供空间分析支持和决策辅助。GIS可以辅助规划师,通过对规划方案的模拟、规划方案的选择、规划方案的评估等进行辅助决策支持。利用GIS有效的管理空间数据,进行空间可视化分析,以确定商业中心位置,并根据分析数据进行潜在市场的分析。GIS对城乡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技术支持,GIS可以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和反馈, 以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例如,对旧城区进行改造时,GIS可以对总建筑物层数、退进变化的高精度三维地理模型进行总量的调查,进而开展拆迁分析,预估拆迁工作量;将GIS利用在城市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统计分析包括城市道路红线位置、主干道车辆流量、人行道上流量等具体内容,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有效信息。

4.结语

近 些年,随着我国城市规模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经济的长足发展,城乡规划技术创新逐步具备了条件,GIS技术的积累、研究和实践也日趋成熟和完善。GIS技术提供了多层次和多目标的综合服务, 对于组织和管理地理空间信息的技术系统,它为城市规划的建设提供了更多的帮助,是城乡规划建设创新实践的技术基础,为城乡规划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GIS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为计算机数据管理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提供更加广阔的前景 。

第4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关键词:低碳;环保;城乡规划

一、城乡规划目前存在的问题

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城乡规划的法律,根据该法的界定,城乡规划有五大体系组成,分别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乡规划作为统筹城市发展的行动计划,是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引导城乡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之一。但是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的今天用发展的视角看城乡规划,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城乡规划缺乏有效监督。

    我国虽然对城乡规划的监督投入了相当规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投入的规模还不能满足现实的要求,取得的成果还不能彻底抑制城乡规划中的腐败现象。总之,目前城乡规划的监督效率还比较低。

    2.城乡规划决策机制缺乏公共参与。

    由于我国城乡化发展的进程比较短,再加上公众的民主思想不足,文化程度不高,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更多的是规划管理部门单向地向公众公布规划的结果,城乡规划无论是前期的咨询还是后期的决策,公众的参与程度都比较低。在以人为本的当今社会中,城乡规划还缺少“立法为民,规划为民”的思想。

    3.城乡规划体系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城乡规划作为统筹城市发展的行动计划,有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五大体系组成。在我国城乡规划的具体运行过程中,五大系统由于职能重复,权限划分不明,出现问题后往往缺乏有效的沟通,不能呈现高效的协调机制。

二、城乡规划低碳环保发展模式的含义

    低碳环保角度下的城乡规划发展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城乡规划以人为本,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发展低碳城市,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使用环保材料,减少能源的消耗;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些都是城乡规划中实现低碳环保的发展目标。因此,城乡规划要实现低碳环保就需要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最终目标。

    2.城乡规划以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为目标。

    低碳环保视角下的城乡规划首先要求改善能源利用过程的效率,通过采取节能技术、环保材料、再生资源打造生态建筑等手段减少对能源的需求,进而减少在能源结构中占主导地位的石油资源的依赖。其次低碳环保视角下的城乡规划还需要降低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碳排放,从而实现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

    3.城乡规划不仅要关注眼前,更要注重未来。

    人类的城市化进程是一个不断发展、逐渐完善的过程,因此城乡规划不仅要关注眼前更要注重未来。低碳环保是以后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发展低碳环保城市的道路还很漫长,当今的城乡规划一定要结合我国的GDP情况,把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密切结合起来,把低碳环保的城乡规划划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不同阶段的目标进行实现。

三、城乡规划实现低碳环保的途径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未来对能源的需求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都呈现出一种增长的趋势,在全球气温逐渐升高的今天,城乡规划体现低碳环保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

    城乡规划要想彻底贯彻低碳环保的理念,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城乡规划中采取节能环保技术。

    根据相关研究,城市可以完成80%的减碳工作,因此采取节能环保技术建设低碳城市,发展低碳经济是首要任务。例如可以在楼房屋顶装太阳能电磁板,通过合理利用太阳能来取代传统的石油资源来实现节能环保。

    2.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降低能源消耗。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石油60%的消耗来源于汽车,因此城市规划要实现低碳环保就要大力发展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减少人们出行对汽车的依赖程度,最终形成以步行、非机动车为主导,并与公共交通高效衔接的绿色交通模式。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的同时还要大力推广环保汽车和燃料,降低能源消耗。

    3.用可持续发展观进行城乡规划。

    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发展低碳经济这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因此,城乡规划中要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待低碳环保,在关注低碳环保的同时也要超越低碳环保。我们要用更广阔的视角看待城市发展、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低碳环保、从综合的角度、用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进行城乡规划,把实现低碳环保从细微处入手,从身边做起,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只有这样才能使“低碳环保”的城乡规划落到实处,使“低碳环保”不会变成昙花一现的名词。

    4.城乡规划加强法制化建设。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影响城乡规划的因素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因此在城乡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城乡规划的法制化建设,城市规划的法制化是城市建设的科学合理性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城乡规划的法制化可以使城乡规划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增强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避免城乡规划按照某个领导的意愿进行,或者出现城乡规划的结果朝令夕改的现象。

    5.改革城市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政府职能。

    构建低碳环保城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举足轻重。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改革的步伐,逐步建立有利于城市良性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在城市治理方面,实现十七提出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模式;优化政府智能还要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观念,变管制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变发展型政府为监管型政府。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飞速发展,城乡规划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更应该在城乡规划中做到低碳环保。城市作为减碳的主体,应该把构建低碳、环保和生态的城市作为我国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参考文献:

[1]袁丽丽,黄绿筠. 城市土地空间结构演变及其驱动机制分析[J]城市发展研究, 2005,(01) .

第5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关键词:城乡规划;设计;以人为本;体现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1-102-2

0 引言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任务中城乡规划与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目前,我国的城乡规划设计普遍存在城市平均规模较小、集中度偏低、城乡地区差异显著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均衡性与全面化。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并以其为具体标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合理进行城乡规划设计,更好地满足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文章探索了以人为本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希望为业内人士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些有借鉴价值的思路。

1 城乡规划设计坚持以人为本的应用价值和内在要求

1.1 应用价值

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将基本原理与我国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实际相结合,以正确的思想理论指导我国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为有效解决城市病显性化和日益严重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政策建议;其次,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理论,可以提高城镇化建设的合理与实效性,有序促进乡村居民市民化,有利于建设包容性城乡模式,将城乡发展成果惠及民众,有效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

1.2 以人为本对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内在要求

城乡规划设计是城乡建设的基础条件,城乡建设涉及了社会、经济、政治等众多方面内容的自然演进。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在注重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要以人的全面发展需求为核心,为人的生存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并重视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保与治理等问题。就当下阶段来说,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良好发展的根本标准就是将人放在核心位置,实现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满足以人为本的要求。其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2.1 公平共享、包容发展

目前,我党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集中体现在以人为本上,其也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其能够从根本上保障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科学合理性。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坚持以人文本的思想内涵,应合理引导人口流动,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推进重点,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平等交换城乡要素,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将城乡二元体制和城镇内部的二元结构打破,使城乡居民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并共同分享城镇化发展的成果。

1.2.2 产业支撑、就业优先

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体现以人为本要坚持“四化同步”,即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以产业支撑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良胜互动、信息化和城镇化深度融合、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同时,服务业能够为城镇创业和就业提供最大限度的机会;农业现代化则是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储备的核心,所以必须弥补服务业和农业现代化的短板。以人为本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必须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保障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发展。

1.2.3 因地制宜、协调有序

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体现以人为本应根据各区域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当下,因为多方面因素,城市发展呈现出了人口过度向少数特大城市集中的现象,并且向东部集中的趋势也日益显著,导致城市布局不合理以及城市规模严重失衡。由此导致的经济问题以及社会、政治与生态问题会越来越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布局应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地域居民的需求,坚持科学谋划,逐步形成新的战略格局。

1.2.4 承载力强、集约高效

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方式是资源与环境问题的源头,同时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节约资源与环境保护是现阶段我国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一项关键内容,应根据城镇人口增长趋势和资源环境变化态势,将生态文明融入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整个过程,重点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当下,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必须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走集约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2 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的有效机制

为了更好的在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中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内涵,需要依托有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 城镇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机制

2.1.1 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

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发展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成功的经验,总结出以人文本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必须以工业化为根本动力,二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关系。城镇化必须有充足的产业和市场支撑,优化工业资源配置,进而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据调查数据显示,服务业是城镇就业最大的容纳器,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和就业比重都在70%-80%以上,中等收入国家也在50%-60%之间,就目前我国服务业的增加值来看,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1.2 城镇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信息时代的到来,推进了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为信息产业提供需求和市场;信息化提升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品质,促进城镇功能的有效提升和整合,调整优化城镇功能和产业结构,推动高级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化的发展应综合考虑工业化的要求以及知识化、信息化、网络化和全球化的需要,加速推进智慧城市、数字城市、网络城市的建设,不断引进技术密集、清洁型的工业,减少能源与资源需求,同时开发环保型的新能源,通过新技术、新材料实行封闭的工业生态循环,促进以人为本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良好发展。

2.1.3 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

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二者之间互为基础和前提,首先,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所需的劳动力、资本以及土地等最基础的生产要素需要农业现代化为其提供。农业现代化可以促进农业企业的集中发展壮大,进一步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其次,合理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必要的支持,农业现代化的进步需要相应的资金、技术、人才与市场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了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而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的硬软件支撑,为逐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生产创造了必要的外部条件。

2.2 城乡统筹发展机制

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中具体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必须以完善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为基础,明确城乡统筹发展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机理。城乡经济的发展通过加强城乡间的互动,优化配置城乡各项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并且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促进农村向城镇化转变,带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虽然市场作用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的关键,但在此过程中,政府的科学规划、正确引导、积极参与,能够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为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快速实现。

2.3 生态文明与城镇化融入机制

生态文明与城镇化融入机制指的是对城镇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天人关系以及人与子孙后代的代际关系,为城镇化可持续发展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首先,在价值理念上,生态文明要求尊重和顺应自然规律,努力构建城镇的生态文化,增强城镇居民的生态意识。其次,在社会实践上,生态文明有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要求。利用并保护自然,形成人类社会可持续的生存和发展方式,从整体角度综合考虑人与自然的平衡。同时,转变城镇内部功能,逐步形成闭路的、多循环的、仿生的模式。最后,在时间维度上,生态文明与城镇化都是动态的历史过程,所以要站在长远角度看待生态文明融入城镇化过程,促进二者更好的同步协调发展。生态文明融入城镇化过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认识和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且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会导致多样化、复杂的矛盾,必须用发展的历史观来认识生态文明指导下的城镇化规律和内涵。

参 考 文 献

[1]商丽娜.乡村景观在城乡规划设计中的意义[J].现代园艺,2016(08):74.

第6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一、加快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县政府2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大力实施规划攻坚,健全城乡规划体系,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培育、打造一批城镇标志性景观和精品工程,彰显城镇风貌特色。

1、未编制完成镇总体规划、乡规划的乡镇,要继续深化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并抓紧编制所辖行政村的村庄建设规划。有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建设任务的乡镇要于月底前,完成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

2、未编制完成专项规划的县直部门,要继续完善专项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专业技术指导。年内完成专项规划成果,报县政府审批。

3、县城乡规划处要做好县城主要街区、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年内重点完成一处特色街区规划。同时,根据今后县城发展需要,着手准备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指导、配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城乡规划审批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建设“繁荣、舒适”为目标,不断创新理念和方法,既要重视项目建设,又要强化规划监管,切实提高规划执行力,推动城乡科学、和谐发展。

1、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责,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科学决策,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今后,我县所有规划(包括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乡村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等)都须经过专家评审会技术论证,规划成果要向社会公开,项目规划审批要经过县城乡规划委员会集体研究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2、县城乡规划处作为全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按批准及备案的规划进行项目审批,实现“一书三证”城乡全覆盖,杜绝违规审批,确保违规零审批率。要严格规划“五线”管理,加大规划批后管理力度,确保项目按规划实施。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尽快理顺本乡镇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安排专职城乡规划管理协管员,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以规范本乡镇规划建设行为。

4、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专业技术优势,相互沟通,加强协作,全力配合,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协调统一,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县城镇化进程。

第7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为推进城乡规划依法行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我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以良好的面貌和姿态迎接“大桥经济”时代的到来,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效能监察,进一步掌握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情况,重点解决在管理体制、工作程序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

二、主要对象和重点内容

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主要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情况

是否进行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

开展城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否经原审批机关认定;

是否委托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编制单位承担规划修编任务;

是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乡规划修编与调整审查工作机制;

是否建立了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机制;

是否严格按照专家评审和行政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草案;

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上一层次规划要求。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

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清理、规范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是否依法建立了完整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规划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是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未取得“选址意见书”而批准立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批准使用土地等情况;

是否落实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分级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和各类园区建设工程是否存在越权、越级、违规审批现象。

(三)“阳光规划”实施情况

是否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城乡规划展示场馆、网站等硬件设施;

是否实行了城乡规划成果和重大建设项目、市民关注项目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和调整公示;

是否实行了城乡规划听证制度;

是否建立了城乡规划政务公开、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是否研究制定了专门规章制度,将“阳光规划”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是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是否建立了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利行使的监督制度;

是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制度;

是否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查处;

是否实行了违法案件处理公布。

三、工作步骤

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从20*年2月开始,到20*年底结束,具体分为部署、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年2月—3月)

成立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并及时上报绍兴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各乡镇及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和权限成立相应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并将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报送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规划局)。

(二)实施阶段(20*年4月—20*年6月)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检和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下步工作计划,并分别于每年5月25日和11月25日前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采取抽查的方式,不定期派出工作组督查各乡镇、部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情况,组织经验交流,了解推进工作。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12月)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

各乡镇、部门在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统一认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通过层层动员部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专题简报、开设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网页等方式,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

(二)采取多种形式,务求工作实效

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规划、监察、法制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通过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评议、专项监察以及受理举报、投诉、复议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情况,认真调查和检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制约城乡规划行政效能的行为。要正确分析、评价各乡镇及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现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有效整改,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第8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建设为重点,抓编制、成体系,完善城乡规划;抓质量、上水平,加强城乡统筹;抓建制、促执行,严格规划落实。确保三年大变样目标实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县(市)、镇、乡、村各层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健全城乡规划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提高规划执行质量;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保证城乡建设正常秩序;推动城乡规划上水平,实现城镇面貌大变样。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深化完善城市规划

1.加强区域统筹。按照《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科学确定市主城区与相邻组团的职能,统筹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规划区范围内镇、乡、村的规划引导。深化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区生态城规划》,推动新区加快发展。

2.做好规划衔接。在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的基础上,加强对各项规划的研究,做好各项规划成果之间的衔接和深化,提高规划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打造城市亮点。围绕“一河、两岸、西文、中商、东工、满城绿”的发展思路,结合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重点,成片打造城市亮点。完成“一场三馆”和“一中心两总部”规划。完成市区个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或景观整治规划。在近期城市开发建设中,积极开展带电梯的多层住宅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质量。

4.培育精品工程。加强历史、人文、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研究,深入挖掘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围绕市区“十大工程”,培育至少—个标志性工程。年内组织开展全市规划设计评优活动。通过方案比选、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环节,把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关,筛选一批规划设计佳作,建立规划设计精品库,为参加全省、全国的评优活动打好基础。

5.提升城市品位。完成《市城市雕塑设计规划》,组织开展主题雕塑创作活动。依据现有规划技术导则,完成主城区候车亭、电话亭、废物箱、道路护栏、灯具、座椅、花钵等城市家具规划设计和城市匾牌标识规划设计,充分展现城市魅力。

(二)统筹城乡,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1.县(市)。在完成总体规划审批的基础上,完成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备案。按照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完成项专项规划,包括: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总体城市设计)、绿地系统规划、综合防灾规划、给水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供热工程规划、燃气工程规划、供电工程规划和电信工程规划。完成项技术导则,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导则、建筑外观设计导则、广告牌匾设置导则和城市家具设置导则。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和技术导则。完成-个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和景观整治规划,至少培育个标志性工程。开展城乡统筹规划试点工作,实施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管理,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2.镇乡。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年底前全面完成镇、乡规划。对已经完成的,要重新梳理,凡是规划已到期或期限不到年的,都要重新编制。重点是明确城镇性质、发展目标、村镇体系、村镇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工矿企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出空间管制措施。同时,年底前要全面完成重点镇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3.村庄。在县(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指导下,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建设规划。重点抓好个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月底前,完成省重点支持的个示范村规划。月底前,完成其余个示范村规划。加强村庄规划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民居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容貌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满足村庄建设发展的需要。年内,编制完成 村历史文化名村规划,搞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充分挖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划定历史街巷、传统民居、文物古迹等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建设控制要求和保护修缮措施。

(三)加强管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权威

1.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市区:开展《市城乡规划管理实施细则》的研究起草工作。制定《市经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规定》、《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按照《城乡规划法》对现行的规划管理制度进行清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县(市):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规划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规划条件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制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建筑间距和退地界管理、建筑退道路红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规划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村镇规划评审和公布制度。组织村镇规划评审委员会,特别要注意听取农民意见,增强村镇规划的可行性。在村镇显著位置建立规划成果展示牌,加强广大农民对村镇规划实施的监督,维护村镇规划的严肃性。

2.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市区:完善城乡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大中型公共建筑设计的管控,以绿色、低碳、生态、可持续理念为原则,实现建筑大师领衔的设计要求。各县(市):组织开展“建筑大师进县城”活动,积极引进一流设计单位,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重点提高农村新民居规划水平,突出当地特色,落实节地要求,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建多层住宅。

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在中心城市规划统筹范围内实行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项目选址,核发选址意见书。严格依据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项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做到所有城乡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审批,不开“天窗”。严格管理各类项目的容积率,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杜绝随意调整容积率的现象。强化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引导作用,处理好新城开发和旧城建设的关系,统筹土地开发储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和重要功能区的建设时序,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

4.完善规划修改程序。建立规划定期检查制度,按照总体规划两年一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一年一次的原则,年内对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制定出台《市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程》,明确总体规划修改的条件、程序、工作标准和要求。修改县城总体规划,应向市政府申请,并提交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编制修改方案。

5.严格城乡规划执法。成立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督查大队,加强规划审批项目的日常巡查。探索派驻规划督查员制度。开展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对治理违规变更规划和调整容积率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全省规划执法大检查做好准备。

6.开展“零违工程”行动。市区和各县(市)要把“零违工程”作为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一项重点,对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进行清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部拆除、处理。通过日常巡查、电话和信件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并核查处理有关违法建设行为,严肃维护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

7.深入推进“阳光规划”。市区及各县(市)都要建立规划展馆,展示城市规划建设发展成果。积极开展规划“三进”活动,通过规划“进社区、进街道、进单位”,扩大公开、公示范围,保证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并报送市城乡规划局。

(二)加大规划投入。各县(市)要把规划编制、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规划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建立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规划管理机构,基本形成城乡规划统筹一体化的管理体制。

第9篇:城乡规划条件范文

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不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许可工作拖沓、推诿、扯皮和违规办事,全面树立领导干部依法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权力意识,年底。改善城乡规划工作机制,推进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规划的权威性,保证规划的严肃性;以及城乡规划实施缺乏有效事前、事中监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随意更改规划失职、渎职等问题;通过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改进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使城乡规划行业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部门和行业风气普遍好转,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保障城乡规划建设健康发展。

二、监察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这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重点对象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调整情况

1否进行了城镇总体规划修编的前期研究和论证;

2否经原审批机关的认定后。

3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是否委托符合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承担;

4否参照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立相应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机制;

5否建立了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机制;

6上报审批的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7规划调整是否符合控制指标和用地性质以及绿地、市政设施等技术指标。

(二)城乡规划行政许可情况

1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清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许可事项;

2否建立了完善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流程;

3否建立了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内部监督制度;

4市级规划的行政管理权是否集中统一管理。

5否存在以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取代选址程序。

6建立城市规划委员制度情况。

(三)城乡规划政务公开情况

1否设立了城乡规划展示场馆(市级)

2否实行了城乡规划的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和调整公示;

3否实行了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

4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

5否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四)城乡规划廉政、勤政情况

1否存在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干预城乡规划实施的现象;

2否建立了违纪违法案件举报制度;

3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查处并公布查处结果。

三、监察工作具体安排

结合本市实际,按照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度要求。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

1成立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则、工作程序、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领导小组。并于年月日前将本乡(镇、街道)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汇总。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1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沟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各乡(镇、街道)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总结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3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经验交流。

4年上半年。根据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抽查工作,有关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对经验进行总结。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在乡镇总结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全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

四、监察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新闻媒体、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周密部署,积极动员,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效能监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机会,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建立内部监管机制。

从抓思想政治建设和制度保障着手,要根据规划建设行业特点。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各项制度,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容易产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现象的薄弱环节,对重点股室、重点岗位、重点项目、重点人员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同时,每项制度的落实要有工作方案,有跟踪措施,形成双向制约机制,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双向并进、内外相连的监督体系,防止各种腐败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三)建立查处违法建设联动机制。

建立实施联动制度,要在规划建设系统范围内。即建立由规划建设系统领导、各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统一行动、建筑市场参建各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查处违法建设联动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建设实施全过程联动监察。同时,要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设计、监理、施工、图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不良行为实行登记和公示管理制度,对每个环节有违规行为的都记录备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四)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和完善市规划委员会工作的决策程序、议事规程等,首先。并坚持开展各项工作。二要建立完善专家委员会技术审查工作机制。要充实和加强专家委员会,对重大规划建设事项,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三要做好向上报批工作。对规划设计方案要按程序批准实施。

一是对规划建设行政许可事项,要通过公示栏、公众网站等各种方式,向社会公示管理职权、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数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二是对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设计方案,要在公示栏、规划展示厅、公众场所等地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和展示规划编制成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公开服务承诺。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媒体,对工作时限要求、服务态度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监督承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