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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文物保护;问题;工作方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文化保护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机遇。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价值的遗物,保护文物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从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来看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文物保护意识淡薄、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等,因此,为了保证文物的完整性,我国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大力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并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发展。
一、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工作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但是目前我国文物保护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虽然目前我国相关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大力倡导文物保护工作,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但是,社会各界文物保护意识相对来说还比较淡薄,很多地方都在重视开发建设,忽视了文物保护工作。同时,很多群众都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与自己无关,从而使得有的人为了自己的私欲,经常盗取文物,给文物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
(二)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很多历史文物经过长时间的历史战争的洗礼受损非常严重。比如古代历史建筑,很多古建筑经过长时间的风化,损毁严重,所以非常需要大量的经费进行维修。但是,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都不是很充足,这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相关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偏低,缺乏文物保护专业知识,从而使得文物保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三)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起步比较晚,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相对滞后,缺乏先进的防火、防潮、防震等文化保护技术。同时,由于文物经过长时间的洗礼受到了严重的损坏,因此,在修复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非常多,但是目前我国没有先进的技术,而且修复工作量很大,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另外,我国文物单位也没有一个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
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方法
(一)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
俗话说的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文物保护工作来说也不例外。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对《文物保护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同时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去,保证文物修复工作能够拥有充足的经费。除此之外,我国相关政府还应该建立文物保护监督部门,强化对下级机关的法律监督,让文物保护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一旦文物出现问题,就要及时追究相应负责人的责任,把相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并构建立体执法体系网,从而保证文物保护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
(二)科学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
众所周知,我国很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镇老市区,因此,我国文物保护单位应该重点关注城镇老市区的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的关系。同时,在具体的建设规划中,应该进行科学合理的建设,尽量避开古建筑所在地,努力保证古建筑的完整性。另外,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对文物进行及时维修,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争取做到能迁移保护的就迁移保护,从而减少对古建筑的破坏。
(三)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个技术含量要求非常严格的工作,文物保护单位在对文物进行修复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文物的历史特征,尽量不改变文物的原始面貌。与此同时,文物保护单位应该摒弃以往的传统落后技术,采用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来对文物进行修复。针对古建筑来说,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文物档案系统,比如,三维激光扫描、近景摄影测量等先进技术手段,这样不仅能够保证文物的完整性,又能减少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四)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我国文物保护单位为了从整体上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就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文物保护制度,并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文化保护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制度,因地制宜,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避免工作人员出现懒散的工作状态,从而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加强资金筹集力度,保证文物修复拥有足够的资金;再次,文化保护单位还应该加强文物库房和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让他们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最后,文物保护单位还应该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要进行淘汰。
(五)注重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
对于文物保护工作来说,注重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同时,还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从而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积极营造关心文物、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且系统的工作,我国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总结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并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从而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心玉.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与对策[J].边疆经济与文化,2012,08:15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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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晓丽,王静.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1.
关键词:文物;保护
中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遗留下来的历史文物物和遗迹遍及全国各地,这些文物是中华民族曾经在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多方面,曾经繁荣昌盛的实物见证,生动地再现了中华民族的发展历程,不仅体现了我们的先人卓越的智慧、惊人创造力和艰苦奋斗精神,而且也是中华民族的无价之宝,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凝聚力,弘扬中华文明的生动教材。这些文物具有不可再生,不可代替的的特点,为了能够使它们能够长期保存,流传子孙后代,就必须对对其加以保护,使其充分发挥出特有的社会效益。笔者通过多年的文物工作经验认为,现时期,要做好历史文物保护,就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
《文物保护法》第四条的规定,文物工作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这即是《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和灵魂,也是文物工作的要领所在,只有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这个方针,才能充分做好历史文物的保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保护、抢救、利用、管理作为文物工作的四项基本任务,把保护作为文物工作的核心和前提,作为文物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把文物本体和文物环境的保护、保存放在主要位置,及时做好文物抢救工作,合理、科学地做好文物利用工作,同时把管理作为文物保护的基本保障。
《文物保护法》总则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开发必须遵守文物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第九条)。”可以看出,《文物保护法》总则十分明确的突出了保护为主的方针,这对现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来说,是具有极其重要指导意义的。因此,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都应把文物保护工作与经济的发展战略有机地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个体经营者在从事生产劳动时,都要把文物保护放经营牟利之前。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对文物保护的认识
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当务之急,这体现了历史的责任感,时代的紧迫感,及责任的重大性。每一位文博工作者,都要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中,加强对文物的保护认识,宣传保护文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就是保护国家的精神财富,就是保卫祖国。
三、制定文物保护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往在探讨文物保护不力的原因时,我们往往只局限于对政府急功近利,建设方见利忘义的讨论,而没有对文物保护群体自身建设加以重视和讨论。通过对文物遭破坏的案例进行分析,对文物本身特性认识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文物有其唯一性、特殊性等特征,注定文物保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对政府来说要制定出完备的,具有实用性的文物保护手册,规定每位文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避免在在文物保护中发生类似的常识性错误。 同时,各文物保护单位还应着重加强自身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素质教育等项工作。加强各文物保护单位之间的沟通学习,相互帮助,还要鼓励单位人才进行各方面的深造学习,加强自身专业素养,专业技能。
四、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增强对文物的技术保护
文物经历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历史,本身就比较脆弱,在一定的条件环境下也容易受到不同的损害。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要制定“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及时清除破坏文物的“隐患”。对可能对文物造成损害的因素进行研究,及时排查“隐患”,还没有对文物造成危害时,要注意防止和消除,不能听之任之、视而不见。另外,要恰当有效地对文物进行保养,延长文物的寿命。文物的保护并不是仅仅保存而是要进行一定的修复和不断保养,对文物进行保健,延长其寿命。
总之,文物工作是一项内容极其广泛而又功在当今利在后代的事业,做好历史文物保护工作,除了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法律方针,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素质,增强现代技术保护能力外,还要健全法律,健全组织机构,依靠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共同关心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真正做到保护历史文物,人人有责。
[参考文献]
[1]浩斯巴依尔:《加强文物保护 确保文物安全》,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5(10).
[2]马国芳:《怎样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引文版(社会科学),2015(1).
[3]吴家云:《浅谈当前文物保护现状及对策》,读写算(教育教学研究),2015(27).
[关键词]现代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趋势
前言
文物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见证,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是类社会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智慧的结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现代博物馆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我们共同关注的话题。现代博物馆在对文物的保护中做出了卓越贡献,但是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在现代博物馆在对文物保护的过程中要不断的改进与创新,进而开辟文物保护、管理的新途径。
1.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我国的文化遗产正在逐步减少,如传统的民间习俗、手工艺以及游戏等,丰富的民间文化蕴含着民族文化,是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见证。有效的保护文物资源,就必须提高人民对文物的认识和了解,使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保护意识,保护文物,是现代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之重点。
2.现代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加快,信息化的应用于各行各业之中,经济的迅速发展,民间资多充实,在各地相继建立新的博物馆,对老的博物馆也实行了维修、改建,在博物馆建设维修的过程中,大量的使用了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文物保护。如监控系统的使用,增强了保护的力度,节约了人力资源成本,然而高科技的使用在增加保护力度的同时,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2.1科学技术的使用忽略人的力量。博物馆安全保护体系的建设包括:人防、技防、物防三个方面,在整个体系中,起主导作用的还是人防,无论科技多么先进,离不开人的控制,只有将“三防”进行有效结合,才能起到安全防控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高科技的大量使用,忽略人的因素,达到不防控保护效果。
2.2注重整体保护工作,忽略局部安全。博物馆的保护工作不仅是在整体上加强防火、防盗以及防破坏的管理,还要加强局部保护管理,由于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博物馆的安全工作不能忽视,需要在博物馆管理工作中,加强安全责任教育,保持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杜绝因工作马虎大意、缺乏责任心而造成文物的损坏。
2.3保护工作中对人的重要作用的忽视。在博物馆的保护工作中,人为因素起着主导作用,通常博物馆在使用高科技防预技术之后,忽略人的重要作用,忽视对人的管理,使得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责任不明确,空岗、缺岗现象严重,一旦博物馆信息防预系统出现问题,文物就会出现脱离保护现象,一旦出现问题,损失不可估量。
3.现代博物管文物保护管理趋势分析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与技术性,如何做好博物管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需要政府、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借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提高博物馆文物保护效率。
3.1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博物馆的文物都是极其珍贵的具有一定历史性和不可再生的物品,保护难度大,必须加大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因而,国家应从政策上支持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财力支持。由于文物保护的对促进地方经济收益效果不明显,地方政府对文物的历史性、文化性以及艺术价值认识不足,导致文物保护资金困难。而实际上文物保护的作用,对社会的贡献意义重大,一方面能有效的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文物保护是地方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带动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因此,现阶段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精神文明建设。
3.2加强文物保护制度建设。在博物馆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文物管理保护制度,尤其是文物的提取与交接制度,文物的提取必须根据文物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签订正式文物出库依据,凳记清楚名称、编号、文物的年代、完整度以及归还日期等各个细节,并且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博物馆领导签字审批文件作为提取依据。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清点,检查作好交接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3.3文物保护管理向智能化、全民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加强了对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也正向人性化、全民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首先,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要以人为本,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在依赖于科技的同时,还离不开大量技术人员的支持,因此,文物保护不可忽视技术员的重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次,文物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要注重博物馆的公众形象,文物保护的最终目的是惠及民众,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社会氛围,充分体现社会力量,使现代博物馆的文物保护管理呈全民化的方向发展。最后,科学的进步与高科技的使用,博物馆文物管理与保护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博物馆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体系,实现文物保护的全面监控,提高文物管理与保护标准。
参考文献:
[1]刘天明,刘志武.加强大庆地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举措[J].大庆社会科学.2011(05)
德城区文物保护基本情况。德城区历史悠久,共有34处文物点,现有国家级文保单位1处(大运河山东省南运河德州市德城区段),省级文保单位3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北厂漕仓遗址),市级文保单位10处(德州城墙遗址、窑上窑址、闸子遗址、黄河涯礼堂、北厂沉船遗址、德州烈士陵园 、卢建曾家族墓、孙庄谢生家族墓、高道悦墓、德州窑址)。
近年来,德城区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文物部门要求紧抓落实,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文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多次组织各镇街文化站集中学习了《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我区文物资源的安全。此外,我们还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物遗产日、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通过这些宣传活动,全区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文物机构、队伍建设。2016年我区成立了全市最早的文物管理机构——德城区文物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管理制度。同时,我们也在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高文保人员素质上狠下功夫,除了配备电脑、照相机、照明设备、GPS等必要的装备外,每年都组织文保人员进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文保人员的素质。三是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遏制打击文物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是加强文物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遏制和打击文物犯罪的有效手段。为此,我们与德城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形成了良性的合作机制。我们坚持主动打击、主动治理、主动防控,时刻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制订为基层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为实现文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结合我区文物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立法建议:
一是明确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级文物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机构责任等情况,注重基层文物部门人员机构的层次化,为有经验有阅历的文物研究人员提供更多选拔聘用机会。同时建议市级、县级文物部门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明确岗位职责。
二是加大财政对文物保护的支持。近年来文物工程建设较多,文物工作量日渐增大,基层虽在文物遗址保护、“四有”管理工作中投入了保护资金,但就整体而言文物资金方面仍存在欠缺。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市、县级财政部门对文物工作的支持,明确市级、县级地方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当地的财政支出预算,成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以确保专款专用,并鼓励建立起多元化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机制。
三是明确各部门联合机制。从多年整体情况看,部分部门仍存在支持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等现象,往往把文物保护看成只是文物部门的事。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明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打击机制,提高各部门支持、执法力度,对各部门应履行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四是完善文物执法队伍。目前,基层文物部门存在文物执法队伍建设不健全、文物专业知识欠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基层文物执法力度。建议在《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加大对县级文物执法队伍的支持力度,加快基层人员文物执法资格证件申报工作,壮大基层文物执法人员。明确规定市级、县级文物执法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文物执法人员专业水平。
一、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现状
(一)缺少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队伍。基层的文物工作队伍,人员结构复杂,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业务素质存在着差别,这使得基层文物工作者对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认识和判断事物的能力存在着极大差别。加之长期缺乏必要的文物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和深造,缺乏学习专业知识和提高自己业务素质的自觉性,造成目前难以适应日益发展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因此,要避免基层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性、不科学性和不完备性等情形的发生,就要不断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和知识的储备。
(二)工作环境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许多基层文物管理机构的办公条件简陋,没有必要的经费保证,没有畅通的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甚至没有相对安全的库藏条件和安全预防设施。文物安全隐患无法及时排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三)机构不健全和体制不顺。由于各地区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同和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同,致使基层的文物管理机构所肩负的任务繁多,绝大多数肩负着“一揽子挑”的任务。由于各种事务繁多,基层的文物工作就更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而恰恰是因为基层的文物管理机构是作为当地一个二级机构核定的,尽管国家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制定了许多政策,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政府在执行文件的过程中大打折扣,在经费投入、人员编制等诸多方面,文物工作都会受到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
(四)宣传力度与重视程度不够。基层文物管理单位由于经费的严重短缺,往往导致在《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方面力度欠佳。正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一是难以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二是难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难以形成群防群治的网络。宣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往往出现法人单位不经过文物保护和勘探调查的基本建设擅自开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被侵占和破坏;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混乱,难以把关;司法部门难以有效配合打击文物犯罪的行为和活动等一系列的问题。
(五)开发与保护失调。应该说,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利用是体现文物价值的重要内容,但目前随着国家经济建设和旅游开发的热潮,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却造成了新的问题。在基层的文物管理工作中,往往受到地方政府经济建设总体目标的影响和行政的干预,往往是文物保护为开发和经济建设让道,文物法规难以有效实施,文物保护难以有效落实,管理工作造成失控。
二、对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针对当前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所面临和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为文物工作者应认真分析、冷静思考。在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搞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文物工作的认识水平,加强领导是搞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关键;三是加强对文物工作者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增强责任感,培养敬业精神,这是做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保证。
(一)加强管理,强化管理职能。基层文物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上。基层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履行保护职责及有关管理措施,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科学、正规的管理体系,使业务管理、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二)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问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纯粹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但片面地进行开发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但针对一个地区来说,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开发利用也不现实,而要结合实际,二者兼得,走出适合当地发展要求的路。因此,开发利用应有主次,要贯彻“重点开发,全面保护”的原则,先以一个或几个点为突破口,不断探索经验,循序渐进,促进整个地区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的开展。
(三)理顺基层文物机构的管理体制。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地区重视的差异,往往导致基层文物工作现状的差异和各种不平衡。所以对文物工作的垂直管理,进行上划管理,笔者认为是体制改革的良好出路。对文物工作进行上划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权、物管理,有以下几个好处:一是便于推行统一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管理;二是便于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统一调配;三是便于财力的统一平衡调配使用;四是免受地区差异带来的各种冲击和地方政令的干扰。最大的益处是便于统一的行政领导和统一的业务指导及监督。如此,就会使基层文物工作有一个统一的工作思路,打破小框框,放开手脚,统一思想,发展有序。这种机制的改革,将会解决许多基层文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有利于国家文物事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田野文物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田野文物是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护、利用田野文物,对繁荣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民族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实行综合治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国家文物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文物办发〔〕26号)精神,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经费,确保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田野文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基层基础工作
各地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到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努力构建以政府保护、专职保护为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田野文物保护新体制。要明确细化区、乡(镇)、村三级保护责任,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明确保护目标和奖惩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组、农户四级保护网络,实现田野文物保护群防群治。在重点文物保护区域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组建护墓队,建设一批护墓哨所,建立当地文物部门、公安派出所、护墓队等共同保护田野文物的联动机制。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田野文物的管理或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发挥文化站的保护作用和“耳目”作用,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的巡逻防控,定期不定期对田野文物开展拉网式检查,落实每一处古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员。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分布区,要积极协调指导乡(镇)有关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严密布防,形成网络,并采取重点监控、定点设防、定时巡查、随时抽查、包片负责等综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区建管局、东宝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与规划前,要严格依法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在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前,做好文物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后再行施工,避免文物遭受人为破坏。坚决制止与查处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事件。
三、不断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遏止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盗掘盗窃田野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成立严打专班,制定专项打击方案,调集优势警力迅速侦破一批重大盗掘古遗址古墓案件。对涉案在逃人员要开展网上追逃和集中追捕,依法严厉惩处,对被盗的文物要坚决予以追缴。司法机关要贯彻从重从快的原则,及时审理文物犯罪案件,依法严惩文物犯罪。在时机成熟时公开宣判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犯罪分子。要通过专项行动,形成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止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大力加强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文物保护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文物、全民保护文物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 新技术 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工作
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呈现繁荣发展的喜人局面,厚重的历史文化充分彰显了我市独特的文化魅力,目前,各级党委和行政部门已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文物经费逐年增加,机构得到了调整和充实,各方面关系渐渐理顺,文物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逐渐确立了在地方政府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世界遗产保护事业在保护我市文物古迹、自然景观,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宣传我市的悠久历史与灿烂文明,展示我市的壮丽山河与自然风貌,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成为我市坚持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繁荣通化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振兴通化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实现二次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但从目前情况分析,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距离《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制建设有待加强,保护资金相对不足,专业人才普遍缺乏,重大项目决策程序仍不够完善、保护与利用矛盾较为突出,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一些建设性破坏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端正和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事业已成为全球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世界人民精神和社会文化生活的构建,对保持人类文化多样化、生态多样性和促进世界各国、各民族之间的互相尊重和理解,对历史人文环境、自然演变的科学印迹和优美自然景观的保护和延续,进而对人类文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得意义和作用。妥善保护和保存世界遗产,是一个国家法制健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文明进步的标志。保护好我市的世界遗产,是对全市人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需要,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关系到我国人民特别是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也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国际形象。做好世界遗产的保护工作,是全市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当代人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
2 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规划,完善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规划、环保、国土资源等多方面的法规。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执行不力,甚至有法不依、各行其是。在制定和完善各种相应的保护措施,规范保护程序,建立和健全保护机构,落实保护责任制的同时,各地应进一步宣传并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全市人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切实文物保护法规执行情况的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严重违背法规,损害世界遗产的事件,必须依法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3 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有效保护、保存和展示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世界遗产公约》的基本要求。从世界范围看,对世界遗产的主要威胁来自于错位开发和超容量开发。我市的世界遗产也面临同样的威胁。
世界遗产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珍稀性和脆弱易损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必须把对遗产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一切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都应以遗产的保护和保存为根本。这是世界遗产事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要清醒地认识到,对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有很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和敏感的国内外影响;任何遗产地都有其科学的容量和适宜的开发方式,要坚决反对无限度无规划的恶性开发和使用。凡涉及世界遗产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和管理体制的事项,均需符合国家有关保护法规和有关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定不移地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永续利用”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基本方针,把保护人类文化遗产同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结合起来,并经依法审批。各地要从大局出发,努力使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切实保障世界遗产的完整和真实。
4 树立“公约意识”,遵守国际规则
《世界遗产公约》在国际社会具有广泛的重要影响。它的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应得到切实尊守。这不仅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也是中国政府旅行国际承诺的具体体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中,对《世界遗产公约》各个缔约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从国家政策、行政组织、保护措施、教育和文化活动、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具体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反映了国际社会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先进理念,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更应该牢固树立“公约意识”,增强依照《世界遗产公约》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杜绝忽视相关国际公约和准则的随意性做法。要认真、完整地履行申报世界遗产时的承诺。
__县是文物大县,历史悠久,文物资源十分丰富,舜文化更是得到了实际的传承和弘扬,据不完全统计,单是文物保护单位有77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8处,市级11处,县级52处,可谓点多面广,遍布城乡,__镇、__镇、__镇等乡镇算得上是文物大镇,保护措施得力,分布地较为密集,保护级别也相对较高;文物市场大致分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和可移动文物资源,其根本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文物历史价值。
(一)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中,大部分从事文物经营的企业(个体)并未获得国家许可,没有申领《文物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经营;明显存在“马路市场”、流动经营商贩进行地下、私自交易、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问题,蒙骗坑害广大消费者,严重扰乱了文物市场的正常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文化执法工作虽然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建立健全了文化执法机构,但都是以原文化稽查人员为基础,对文物市场接触和了解得甚少,严重缺乏文物鉴定、修复等专业技术人才,文物的识别能力和水平急需加强和提高,办案经验还是较薄弱,不符文物市场的发展需要。
(三)政策不够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直接涉及到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和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和部门公信力,虽然文物保护政策由1961年3月4日国务院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到2002年10月28日又重新修改公布《文物保护法》至今, 历经53年,看似已对违法问题做了规定和解释,却在执法实践的现实面前,经不起一再推敲,理论与实践存在很大的分歧,个别文物行政处罚项目(条款)设置的不合理,例如:《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只有“因特殊情况需要”才可以进行建设或作业;而第十八条只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可破坏历史风貌。我们来关注一下十七条中的关键词“保护范围内”和十八条中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具有同一意义和意思呢?什么情况下才确定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呢?不管是“保护范围内”还是在“建设控制地带内”都不应该批准建设施工,如果承建方不慎对文物造成了重大损坏,破坏了历史风貌,难道只是罚款或追究责任了事吗?由此可见,两条规定中的一些问题已暴露无遗,还需亟待解决的。
(四)文化执法监管是否要重视又如何重视民生问题?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有明确的划定标准,例如:古文化遗址位于城镇位置的,保护级别是1—5级,自保护范围向外不少于400米的连线;古建筑属城镇位置的,列入1级保护,保护范围外不少于200米,范围内、通往保护范围的道路两侧50米及长度500米范围内等,这些条条框框,对于购地新建住房的市民来说,文化执法部门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控制力;但从60年代直80年代,广大群众缺乏文物保护意识,法律法规也没有明文规定,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建设房屋,由此大多数当地居民是依旁而建,因地建房,祖业传承,世世代代生活在此,房屋也多数是砖木结构,并都合法获得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有效证件。面临着政府责令搬迁、有些民房已成危房、群众迫切要进行改造等问题,各级政府要持怎样的态度来面对和解决?有些地方需搬迁的涉及到几十户,甚至几百户,人员之多,搬迁工程浩大;要对危房进行改造,住户又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搬迁难如愿,改造无指望,从感情上和心理上都无法接受事实,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无形中形成“敌我关系”,激发了矛盾。文化执法过程中,往往会碰撞出火花,群众有据理力争的,有撒泼蛮横的,有围堵动粗的,有以死相拼的,有赴省进京上访的,给社会造成了不必的压力和不稳定因素,各级政府又该如何规划安置?
(一)强化理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决定性的成功,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毕竟成立不久,还有很多专业知识需要掌握,还有很多新的市场需要开拓和挖掘。文物市场是文化市场执法监管的新市场、新领域,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空余时间,钻研熟读法律法规,总结经验;当地执法部门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以授课讲解的方式组织大家相互交流沟通,对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供大家参考讨论;上级执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办法律法规学习班,聘请资深律师和专业人士授课,丰富执法人员的知识面,开拓视野,增长见识,从而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理论技能大比武活动,对取得名次的选手在全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以此来推动执法人员自觉学习和乐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舆论宣传,增强保护意识。一些当地居民和外地游客,对文物的保护还不够重视,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对此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是必要的手段,各级政府和文化执法监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有效开展以“文物保护宣传活动、
文物保护执法职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各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景点设立法律知识专栏,扩大对文物保护的宣传范围,并采取电视媒体、手机报、宣传流动车、印发宣传资料、设立文物保护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促使《文物保护法》普及到千家万户,积极鼓励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队伍中,有效增强群众的法律知识和保护意识,主动配合文化执法部门打击文物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健康、平安、和谐的的社会宣传氛围,构建行之有效的、群防群控、良好的社会格局。 (三)强化普查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对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执法监管部门的需要,是当前文物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一要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普查队伍,制定工作方案,承担文物调查和信息登录等任务,实行台帐式管理,做到件件有记录,不得瞒报、错报、漏报,对工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依律予以追究责任;其二是落实工作经费,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到位是工作抓落实的保障,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将文物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得拖诿和搪塞,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展和顺利进行;其三是保证普查质量,做好普查宣传。对文物普查工作人员要开展相应的、系统的知识培训,规范普查程序,把好普查信息的第一关,并通过各种手段,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促使社会各界对文物普查工作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文化执法部门要有“先知先觉”的服务理念和工作态度,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确保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关键词]博物馆;管理;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K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386-01
引言
文物是社会进步的历史见证,对历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是类社会在社会发展各个阶段智慧的结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价值。如何做好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是我们共同关注的焦点话题。
一、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分析
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我国的文化遗产正在逐步减少,如传统的民间习俗、手工艺以及游戏等,丰富的民间文化蕴含着民族文化,是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见证。有效的保护文物资源,就必须提高人民对文物的认识和了解,使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保护意识,保护文物,是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之重点。
二、我国文物保护的现状及问题
1、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周边环境遭受建设性大破坏。在热衷关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条件和崇尚现代建筑的今天,许多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或地段、世界文化遗产等在经济建设过程中遭到了无情的破坏,甚至在推土机的轰鸣中轰然倒塌,永远消失。如贵州会址周围历史建筑全部被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被毁;浙江舟山市冠以“旧城改造、发展现代经济”的名目,大肆拆毁定海古城历史街区,致使国家文化遗产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此外,文物古迹的环境遭破坏也比比皆是,星星点点的文物湮没在高大的现代建筑群中,让人很难感到它的价值所在。我国原有古代存留下来的城池约五千座,这些经历百年、千年沧桑的古城、古镇、古村落曾经拥有的古城墙、古城门、古城楼、古建筑数量之多、形式之丰富令世界为之震撼,而如今这一切在今人肤浅、缺乏文化素养的现代化建设中,在几年、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就被破坏、拆毁了。导致这种种令人痛心疾首现象出现的根源就在于有些政府官员急功近利、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政绩心理,就在于政府容忍开发商无知、反文化的掠夺式的开发。
2、重建、恢复历史古迹以及“仿古”、“复古”之风盛行。当前在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护方面明显存在这样一个误区,即热衷于对古迹遗址的修复和重建,而忽视了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实物遗存的保护,从而降低了文化遗产的价值,杭州雷峰塔的重建就是一例,这也怨不得阮仪三们要大声疾呼“假古迹不要再建了”。因此,任何随意地、不分界限地进行“复古”、“仿古”,都是不负责任的,是对历史的讹传。对“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已被损坏,或早已湮没的建筑或构筑物”重新建造或按所谓的原样恢复,即使符合部分历史记载,但用现代的材料、工艺及施工方法再掺以现代人理解臆想的东西,建成的充其量称之为名胜,但决不是历史古迹,不具有文物价值。
3、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由于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与知识的缺乏以及思想观念上的文化差异,我国上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下到商家企业、平民百姓,或从发展地方经济、旅游事业,或从保护的方式方法,或从个人喜好等不同侧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轻视乃至不屑的状况,使得保护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
4、保护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我国目前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都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或法规予以规范,均散见于各类不同层次法律法规及通知规定之中,且存在多头管理的状况,以至于职责不明或存在管理上的缺失。
三、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的建议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犯罪的手段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与技术性,如何做好博物管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需要政府、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借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提高博物馆文物保护效率。
1、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博物馆的文物都是极其珍贵的具有一定历史性和不可再生的物品,保护难度大,必须加大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因而,国家应从政策上支持文物保护工作,提供财力支持。由于文物保护的对促进地方经济收益效果不明显,地方政府对文物的历史性、文化性以及艺术价值认识不足,导致文物保护资金困难。而实际上文物保护的作用,对社会的贡献意义重大,一方面能有效的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另一方面,文物保护是地方旅游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带动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因此,现阶段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文物保护制度建设。在博物馆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文物管理保护制度,尤其是文物的提取与交接制度,文物的提取必须根据文物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签订正式文物出库依据,凳记清楚名称、编号、文物的年代、完整度以及归还日期等各个细节,并且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博物馆领导签字审批文件作为提取依据。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清点,检查作好交接管理、保护工作,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3、文物保护管理要向智能化、全民化方向发展。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加强了对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也正向人性化、全民化与智能化方向发展。首先,博物馆文物保护管理要以人为本,文物的管理与保护在依赖于科技的同时,还离不开大量技术人员的支持,因此,文物保护不可忽视技术员的重要作用,是文物保护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次,文物保护是一项公益事业,要注重博物馆的公众形象,文物保护的最终目的是惠及民众,提高民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社会氛围,充分体现社会力量,使现代博物馆的文物保护管理呈全民化的方向发展。最后,科学的进步与高科技的使用,博物馆文物管理与保护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博物馆根据自身的需要,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体系,实现文物保护的全面监控,提高文物管理与保护标准。
4、加强博物馆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
第一,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培养。因为我们提到过,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不管你在哪个职能部门,都肩负着看守国家文物的职责,防止失窃。要防止失窃事件的发生,仅仅依靠硬件设施是不够的,更何况任何硬件设施都不可能是万无一失的。所以我们一定在选工作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挑选一些身体素质较高的、年龄上偏向年轻的人员。并且应该优先选择退伍军人。并且要求大家在工作期间也要不断强化自己的身体素质。
第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养。笔者所谈的业务素质,就是指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应该十分清楚地知道文物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保护才能保存得更完善、更持久。比如,博物馆的温度设置,文物的清洁等都需要怎样特殊的方式,作为工作人员一定要了如指掌。
第三,提高工作人员精神素质的培养。其实这个是容易被忽视但是笔者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要真正地热爱在博物馆的工作,这种工作可能枯燥,可能难熬,可能没有太多聊天时间,但是只有我们真的喜欢,才会不遗余力。?
另外也要注重加强全民素质的培养。之所以要特别提出这个问题,其实是因为笔者觉得如果所有人都懂得文物的珍贵,都来保护的话,即使是没有高科技设施的保护,没有工作人员的看护,也不会出现失窃的现象。全民素质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所以我们要采取一些方式来提高全民对文物的认识。
参考文献
[1] 戴丽娟,丁极枭.对地县级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