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1、生产经营还没形成统一管理,我国农产品很多生产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生产规模较小并且相对分散,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的购置也比较分散,这种生产和经营方式不利于统一的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实施,对有效管理无法形成。
2、农业投入品缺乏管理,投入品是造成农产品安全问题的首要因素,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工作的难点。我国农业投入品的问题很多。例如,农药产量和使用量超标,高种较多,农药的大量使用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过高,在农田肥料使用过程中,有机肥料和无机肥料比重不平衡。由于没有具体标准,不仅造成了这些投入品的浪费,而且使农产品受到污染。
3、管理主体不明确,我国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出现问题时,各部门之间经常相互推诿扯皮,责任主体难以确定,管理效率较低。
4、农业推广力度与科技创新不足。当前,我国农产品开发常常以产量为目标,却忽视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村基层科技推广机构人员少,不能有效地组织和开展优质农产品安全技术的试验与推广。有关农产品创新的研究能力差,经费少,只能依靠财政拨款。同时,农村生产者的知识技术水平较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差,也导致了农产品质量提高和质量安全技术发展缓慢。
5、流通环节监督不完善。我国不断加大对流通环节的管理力度,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测体系。但实际操作的效果不理想。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还处于探索阶段,缺少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基层检验、监督机构,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和检测设备较为落后,与现实要求存在很大差距,无法快速准确检测农产品中的残留物,使得大量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危害人们的健康。
二、建议与对策
1、提升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尽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要尽快理顺执法机构,按编制配足执法人员,按照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配备执法软硬件设备。市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上下联动、统一调配工作机制。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强化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现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2、完善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提高检测覆盖面
(1)完善提高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
通过增加投入,完善配套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检测设备,增加充实人员,加强检测技术的培训,尽快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审查认证,使检测范围涵盖产地环境、投入品、农产品在内的生产全过程。
(2)建立健全县级检测站。全市10 个县(市、区)设立独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配置所需设备,配备专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快速监测工作,其中4个县要达到能够定量检测的能力和水平,要对质量安全的重点区域和产品进行常年监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
(3)建立乡级检测点。配备专门检测人员,负责本辖区农产品基地抽检工作
(4)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检测室。配备相应的农药、兽药快速检测设备,确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对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自检,把好生产农产品的准出关和销售农产品的准入关。从根本上建立市、县、乡监督监测和企业、市场自检相结合,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相配套,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3、下大力气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市农产品生产的标准体系,认真实行国家强制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大力发展无公害生产,推进“三品一标”认证步伐,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全面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质量安全控制、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非疫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加强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从业人员的自律管理,实现对农产品生产从种源、投入品统一供应和使用到采收销售的全过程制。
4、全面推广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县域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5)08-0297-02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农产品安全事件仍屡屡发生,这无不警示着人们建立健全农产品安全体系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立法、行政、科技等举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改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态势。为此,笔者就县域(以地处浙西南的云和县为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趋势做一些调研分析。
1 云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乡镇和职能部门的密切协作努力下,云和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在巩固粮食这一基础产业的过程中,大力推广和更新水稻新品种,其抗病能力大有提高;在培育特色产业的过程中,雪梨套袋技术的普及,茶园科学化管理、良种化栽培、花菇二次脱袋技术的推广以及食用菌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实施,总体上保证了云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1.1 农产品质量合格率不断上升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工商、国资部门对上市的农产品(含海产品)定性检测5 464批次,合格率为99%;质监、农业部门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蔬菜、香菇、水干果抽检326批次,农药残留定量检测合格率为100%;农业部门对养殖大户饲养的生猪和调入生猪进行瘦肉精抽检468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1.2 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农产品监管体系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主要保障。为了维护好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和县于2006年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设在质监局,并在农业局原有农业执法大队的基础上,于2010年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云和县10个乡镇(街道)建立农产品实验检测室,并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设备。另外,工商、质监等部门也配备了食品快速监测设备。目前,云和县已初步形成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质量安全检验、农业行政执法为一体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1.3 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
从云和县“十一五”农业发展情况来看,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工厂化生产有较大进展,特别是农业标准化的加快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有效认证,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云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同时也使县域内优质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十一五”期间,云和县共制定和完善了12个农产品地方标准,43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涉及企业和合作社共24家。另外,高山阿婆黑豆(乌皮青仁豆)、云和湖产的鲢鱼获得有机鱼产品认证。各类农产品获省级以上金奖累计19个、优质奖20余个,特别是“山兰”黑木耳、“圣恩缘牌”金枝玉叶茶,因其绿色、生态、安全的特点,在省内外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云和县农业还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历史节点上。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是组织化程度低,生产规模小,分散生产,独立经营,无法按照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组织生产,进而导致农产品一致性、稳定性较差。目前,县域内虽有从事农产品生产销售的龙头企业18家,其中省级1家、市级8家,销售收入达2.4亿元,但“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三者之间的联系还比较松散,农户没有分享到产品的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利润,没形成利益共同体,有些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仅是为了套取国家政策支持。
2.2 农业生产者素质有待提高
大部分农产品生产者还是农村散户,他们科学文化水平不高,个别农户社会责任意识、农产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在生产过程中,不按农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规定,特别是叶菜类用药次数多,喷药后提前上市,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只要有产量就乱用化肥农药,如马铃薯、芋艿、荸荠等作物,主要食其块茎,但是部分农民为防治地下害虫,大量使用呋喃丹。在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化学添加剂,造成农产品的第2次污染,如在茶叶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色素、糖、香精等非茶物质,在豆制品、米面制品、腌菜、笋干、干木耳加工过程中加吊白块、二氧化硫,给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威胁。
2.3 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
在我国过去50多年的农业发展中,农业有机肥使用量逐年递减,化学投入品急剧增长,据2008年全国第1次农业污染源――肥料使用普查统计显示,云和全县种植业化肥总用量(折纯)为1 648.51 t。近几年来,云和县化学农药平均年使用量逾130 t,比20世纪70年代年均使用量(约90 t)增加了逾40 t。农药、兽药市场化程度高,同种产品改头换面,随意冠名的随处可见,例如在粮食蔬菜上使用的成分都是吡虫啉的农药,其商品名称却有“比尔强”“丰源”“万敌”“亿杀”“蓝精灵”等,给农民合理选择药物增加了困难,增加了药物的使用量,并且个别农户仍然在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2.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重道远
在生产层面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农产品质量源头的管理、品牌的建设、标准化基地的建设等方面有待跟进;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上,技术人员的培养、仪器设备的配置、基础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保障还需要努力;有待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常运行,检测检验的规范运作;在宣传角度上,对《农业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到位;在流通、加工环节上,农产品市场的管理、违法行为的打击等亟需加强;在各部门的协同配合上,如何做到分工明确、监管到位、环环相扣、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还有待探讨完善。
3 发展对策
3.1 提高生产者素质
要对生产者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传播信息意识、品牌效应意识、产品包装意识、标准意识、科技意识等先进理念,更新生产者的观念。传播先进的科学技术,知道甄别兽药、农药和饲料的真伪优劣,引导生产者从事无公害生产[1]。
3.2 加强基地建设
积极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建设,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要重点围绕“中国生态黑木耳生产基地、中国优质早熟梨基地、浙江生态绿茶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步伐,打响农产品的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2]。
3.3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继续抓好“五水共治”,把治水、治气、治山、治土“四个治一起抓”,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趋势,确保实现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目标[3]。特别是减少化肥、农药施用,要加强农药产销用各环节监管,实现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大力推广新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提高科技的贡献率,确保农产品安全。如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施用有机肥及科学施肥方法工作,可以减少化肥的使用量;推广生物农药、物理防治、科学用药和开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工作,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量[4]。2013年农业局指导2个专业合作社开展了1 000 hm2的水稻统防统治工作,化学农药使用量较常规减少20%以上。
3.4 建立健全检测体系
政府部门在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资源,发挥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作用的同时,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机构到位,建立一个高效、经济、面向社会的检测机构,实现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5]。
3.5 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追溯体系和反应灵敏的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药残超标的农产品实行销毁处理,促进商家重视其进货渠道的安全性,通过市场催生安全,促进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6]。
4 参考文献
[1] 王宁.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探析[J].知识经济,2011(23):84,87.
[2] 程彦卿.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几点建议[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2(9):322.
[3] 杨淼.国外农产品质量监管的借鉴和启示[J].世界农业,2012(5):342-344.
[4] 邹积慧.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垦区农产品质量监管[J].中国农垦,2012(1):21-2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实验用容器洗涤处理要求 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状问题及措施 以项目为抓手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应用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平台数据管理及上报系统的研究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监管探讨 农药安全问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及对策 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研究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的样品质量控制 浅谈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影响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及应对措施 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和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巴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2] 实验室玻璃仪器清洗操作规程[EB/OL].[2016-06-06].http:///link?url=8Cbe3nEaYZYIyS5mxurF0sPVMBW_fPslLNBG3Ci_B_1-mOmkrq4Bv2Qz4FrYqnGJBQhplVJDrYFafgINy32M8jtNO4jrRRsT5JpUZLUYHWm_.
[3] 史銮章,秦中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实验用容器洗涤处理要求[J].农业与技术,2013(10):243.
关键词:食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 检测体系 建设现状
如果想让农产品的生产实现标准化,我国相关工作部门就要致力于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只有这样,农产品的质量才可以得到不断的提高,同时可以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以极大的优势获得属于自己的竞争力。除此之外,农产品安全还与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
一、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现状
1.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已具雏形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农业部门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具体需求出发,积极响应国家的要求,通过不断努力使得我国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已具雏形。
我国农业部在1988年、1991年、1998年和2003年分四批建设了12个国家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268个部级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除此之外,我国各地区的地方农业部门也积极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在这种局势下,我国的大小级别不一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已有2060个,并有201个得到了我国农业部和国家政府的认证。与此同时,我国还大力培养了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方面的人才,使得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因此我们可以说我国现今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已具雏形。
2. 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有大量的工作经验
自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立初期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检验机构开展了大量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并获得到了丰厚的经验。同时我国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还在一系列工作中发现了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检测出了许多有害成分,例如“瘦肉精”、苏丹红等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的化学品。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开展的大量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在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的同时还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3.我国制定法律为农产品检测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种子法》、《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颁布为我国农产品检测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样也约束了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在同一条例的管理下,我国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
二、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国家没有给予相应的重视度
任何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支持,然而国家政府对于我国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并没有给予很高的重视,从而导致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力量薄弱,进而使其无法对农场品质量检测工作做到全面的把控。除此之外,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少,沉重的工作负担导致工作人员难以顾及检测工作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因经费问题而使得检测机构的设备陈旧,如此一来,我国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根本无法满足农产品质检工作的需要。
2. 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并不具备很强的检测能力
我国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并不具备很强的检测能力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设备问题,另一方面是技术问题。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更新以及补充,但这只能说明我国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拥有了常用仪器设备。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的问题:我国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高仍缺乏精尖设备,这使得我国的检测结果不够精确。
除此之外,我国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因检测技术问题而只能对有限的项目进行检测,而这些尚未检测的项目就很有可能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问题,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3.检测机构过多导致检测力量分散
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设立的过多使得我国本就处于弱势的检测力量过于分散,同时检测力量的分布存在不均匀性,这使得有的地区检测水平高而有的地区检测水平低。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就会出现一定的问题,随时都可能存在的工作漏洞会对市场经济、消费者健康带来很大的影响。
三、针对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存在问题的改善意见
1.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农产品安全意识
我国政府要充分利用社会现有的传媒平台,通过广泛宣传使得大家都能够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农药对人体的危害性,使大家的农产品安全意识得到不断的提高,让大家开始重视农产品的质量问题。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的生产者还是以农民为主的,所以国家相关部门还要从农作物生产者入手,利用相关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放弃一些高毒性的农药,要让他们树立以质量求发展的观念,通过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是的自己的产物可以获得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相关工作部门还要组织农作物生产者学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对自身利益以及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使他们可以做到安全生产。
2.政府要对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加大投资
就目前情况来看,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条件还是非常差的,是根本无法完成对所辖地区进行全面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的,当然,消费者的身体将康也无法得到保障。为解决这一难题,我国政府应该以加大资金投入的方式解决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现有的困难,在为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分配去专业人才的同时还要对设备进行完善,保证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行,使得我国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更加完善。
3. 政府要引导地方机构完善检测机构
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是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的,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使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在生产期间可以因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得到保障,使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在销售期间可以因销售者的自律得到保障,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在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环节中因国家相关部门的严厉监管而得到保障。因此,国家要建立完善的、多层次的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4. 相关企业要做到自己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查
国家要建立相应法规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内部对其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对企业管理者灌输企业要对农产品质量全权负责的重要理念,使企业内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对农产品从种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做到有效监控,使得农产品质量得到保证。由此可以看来,农产品的生产企业、农产品的销售企业内部建立属于自己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减少国家的财政支出,还可以让消费者吃上真正安全的、无公害的食物。
5.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应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计划委托当地具有一定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并在检测期间对该检测过程进行有效的、严格的监控,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无误,防止农产品在检测过程中因保存或工作人员自身的问题而导致其质量检测结果出现问题。除此之外,政府职能部门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质量监测结果,使得广大消费者可以安心消费、快乐购物。与此同时,针对一些农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企业,国家一定要对该企业进行严厉的惩罚,使他们认识到只追求利益而不注重质量的严重后果。
总 结:
我国在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中所获得的成绩是不可忽视的,但是所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共同努力,通过有效的手段使得农产品生产者自身将质量安全问题放在心上,这样从根源处解决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同时还要对地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投入资金以支持它们的正常运行,使得我国的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可以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安建,张穹,牛盾.中华人们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执法;全程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2.29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05-1045-03
Exploration of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of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LI Hong,LI Shi-xin
(School of Law,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Xinxiang 453007, Henan, China)
Abstract: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related to the health of consumers,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harmony and stability.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China is seeing a lot of quality and safety issues that caused serious harm. Consumers attached importance to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increasingly concerned about the qual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re is no doubt that the reason for quality and safety problems are complex. But in the end it is because the legal supervision system is imperfect and even missing.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regulatory system, legislation, law enforcement and other aspects needed to be started from. To improve the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key is to strengthen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the whole course as agriculture products producing, transportation, processing and so on.
Key words: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legislation;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of whole course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现状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讲,农产品质量安全还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良好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食品来源的多样化,农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严重,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农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与广大消费者追求安全、高质量的生活水平相矛盾。这就需要从各方面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从法律制度尤其是法律监管的视角来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探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机制的创设与完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利的基本要求[1],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
1.2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研究现状
2006年我国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它规范了农业生产,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填补了农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食品安全法》、《质量安全法》等与此相关的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对农产品质量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都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
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部门有很多,不同管理环节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监管。例如,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等部门主要对检验检测、质量标准等环节进行监管,在不同的农产品生产过程也有不同的部门进行监管,但仍然以政府的监管为主。不同的学者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学者提出应该扩展《食品卫生法》中关于安全监管的对象和范畴,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
2 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从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到“瘦肉精”事件,无不引起全国上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从农产品本身来说,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为了追求利益,农产品生产者使用过量的化学物质,如添加剂、增白剂等;不科学不合理地使用农药,大量使用杀虫剂等,这些都将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在畜禽产品生产中也存在禽流感、“疯牛病”等问题,人畜共患病给我国造成了极大的压力[2]。另外,农产品在生产、加工、运输、储藏、销售等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有些农产品易腐败变质,对农产品运输或者储藏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农产品生产者在运输或者储藏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而不采用必要的保鲜措施,这就极易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要求对人体无害,还应具备一定的营养要求,满足人体健康发展的要求,这就需要在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中注意农产品可能出现的问题,真正保证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安全。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缺陷
第一,从立法方面来说,虽然我国现行有很多法律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了规定,尤其是2006年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界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概念。但是,在立法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缺乏对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系统性立法,很难对农产品进行全程的监管;对农产品造假、贩假等违法者的处罚力度不够,难以从法律责任承担方面保证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第二,从执法方面来说,难以落实政府责任制,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我国有很多部门涉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等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这就容易出现监管职责分工不清、责任难以落实等情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都会阻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
3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很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农产品生产过程标准化程度较低,这就更加难以控制农产品的质量[3];我国农产品生产链条比较长,涉及的环节比较复杂,在出现问题后责任难以落实。同时大部分农产品容易腐败变质,难以从技术层面上保存,很多生产者考虑到成本和利润,倾向选择简单的保存方式,这就极易出现质量问题。但是总的来说,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还是法律层面的原因。
3.1 法律意识上的原因
主要表现为相关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生产和加工等环节无视法律的存在,挑战法律的权威,制假贩假。有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甚至认为自己的违法行为理所当然,不是主动去承担责任,而是逃避法律责任。从消费者来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后,不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置之不理或茫然不知所措。同时,由于维权费用过高,消费者不愿意选择诉讼方式维权。
3.2 法律制度上的原因
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首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体系不完备,立法层次比较低,存在法律上的交叉与缺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产品质量法》关于调整对象之间的规定存在漏洞,有些法规的操作性也不强。其次,相关制度配套设施不齐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制度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标准化程度比较低,缺乏规范性;农产品市场准入以及质量标准认证制度不健全,等等,都需要进行法律创设和完善。
3.3 法律监管上的原因
首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体系不健全,从内部监管来说,有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等职责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配合不协调。从外部监管来说,主要是社会监管,包括媒体监管和群众监管,这种监管方式存在广泛性,但是缺乏法律的有力保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我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方式采取分段监管为主,一个监管部门负责一个监管环节,这种监管方式极易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缺乏可操作性,各部门间协调性差。另外,各监管部门需要投入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去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考虑到监管的成本,各监管部门不愿意甚至没有能力去监管,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4]。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构建
4.1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立法设计
第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尽快有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产地环境监管、生产与加工过程监管等的规定,实现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都有有效的法律来规范。另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相关规定不够细化,如没有对农产品质量责任和农产品缺陷做出明确的规定,而现实生活中,如何界定农产品缺陷和如何承担农产品质量责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关系主体高度关注的问题。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结合农产品本身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来界定农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可以采用罗列分类的方式,尽可能地将农产品缺陷列举出来,让消费者可以明确清晰地按照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责任承担方面,不应该借鉴《产品质量法》中的严格过错责任。鉴于我国的国情和农业的特点,我们需要从各个方面保障农业的发展和维护农民的利益,而采用严格过错责任并不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在举证责任方面采用严格过错责任,农产品的生产者举证义务很重[5],不利于保护其利益。所以,笔者建议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侧重保护农产品生产者利益的立法宗旨相符合,更有利于维护法的正义与公平。
第二,完善相关法规与制度配套的建设。增加《食品安全法》、《种子法》等相关法规中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专门规定,使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制度得到有效的统一。建立完整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制度体系,制定规范的农业标准化制度,用法律的形式使其规范化,以解决现有的针对性不强、操作性差的现状,同时可以借鉴国际惯例,对标准实施动态管理[6]。建立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管体系,针对不同的环节采用不同的检验检测监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的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包括农产品的准入和主体的准入,严把产品准入关,提高市场进入门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4.2 落实政府责任制,加强执法力度
第一,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应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发挥其组织优势和强制力,强制农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落实政府责任制,加强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存在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同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坚持以基层人民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性监管的监管方式,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从整体上把握,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农民、农村的投入,乡镇人民政府应加强其服务职能,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管,尤其是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农业主管部门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建设,解决目前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与主管部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使信息公开化,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管的作用,发挥农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整合有效的资源,形成监管合力。
第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时,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我国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水平不高,与发达国家相关机构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大技术支持力度,使用科学化、标准化的管理方式,同时要加强对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4.3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管
第一,在农产品生产环节,提高生产监管,强化源头治理。首先,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检测和监控,考虑周围环境、地形、气候等多种因素,选择适合农产品生产的环境,并定时对产地环境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有污染的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净化环境。在农产品生产环境符合标准后,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控制农药、肥料等的使用,注重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其次,加强农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加工,对不符合生产标准的企业要严格查处。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卡,强化诚信生产观念,定期对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只要发现不诚信的不良记录,就登记在生产记录卡上,并及时相关信息,让消费者了解生产企业的诚信状况,进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第二,在农产品市场环节,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保证法律适用和程序上的一致性。加强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政府不仅要对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更要加强对小型超市以及商贩的管理,定期抽检部分农产品,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产品召回制度,禁止流通到市场,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规范生产者的行为,加强宣传,让农产品生产者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健全农产品标识制度,强化农产品认证制度,包括产地认证,并加强农产品包装管理。
第三,流通过程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最后一个环节,要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法律法规,用法律形式规范流通中的行为。不仅要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加强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更要依靠企业自律,加强对流通环节的自我检查,对农产品运输、冷藏等需要特殊条件的,坚持按照农产品需要的标准运输冷藏,同时强化企业责任,主动承担责任。对于流通环节的消费者来说,消费者本身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培养维权意识,主动掌握政府的关于农产品方面的信息,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但政府监管仍然发挥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制度,才能有效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长健.论农民权益的经济法保护――以利益与利益机制为视角[J].中国法学,2005(3):120.
[2] 张 涛.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21-25.
[3] 冯忠泽.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7.
[4] 李长健,江晓华,王 悦.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困境及对策――基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双重角度的思考[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6(3):90-94.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认证;现状;对策;河南唐河
中图分类号F3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2-0259-01
1唐河县农产品质量认证现状
唐河县位于豫西南,属典型的季风型大陆性气候,气候温和,蕴藏着农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全县总耕地面积16.35万hm2 [1],是国家首批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常年粮食复播面积24.00万hm2,年产粮食150万t,瓜果菜面积4.20万hm2,产量140万t,农产品资源十分丰富,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条件。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是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基本类型。实施“三品一标”战略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必由之路,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唐河县农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全县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总面积逾5.33万hm2,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4个,另有6 个无公害农产品和1个绿色产品在申报中,无公害农产品复查认证3个,涉及粮食、瓜果菜、中药材等10余个品种。
2农产品质量认证存在的问题
2.1地方政府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认证后监管不严格
农业部《关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意见》提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2],明确了政府在农产品质量认证中的关键角色。但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仍缺乏对“三品一标”的产地认定和认证的鼓励力度,导致财政投入力度明显不足,农产品认证受到限制,且认证后续监管乏力,由于唐河县普遍存在重认定轻监管的现象,使认证后的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大部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尚未建立县、乡、村和基地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2“三品”的监测手段落后
当前,县农业局虽成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购置了气相色谱仪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高端仪器,但蔬菜、水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仍用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检测,缺乏农业环境、农产品定量检测,以致“三品”的专项检查仍处于低水平。
2.3认证农产品的总量规模小
目前,消费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广泛,而农产品种植特性和自身发展程度影响认证产品总量,导致总量小,抑制消费市场的扩大,反过来农产品认证的发展也受到了限制[3]。
3推进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对策
3.1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的领导,制订优惠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力度
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订长期稳定的认证资金扶持政策,要将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认证主体,使无公害农产品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检测能力建设,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唐河县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4-5]。
3.2扩大认证产品的规模总量,培育认证农产品消费市场
在发挥唐河生态环境条件优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协调“三品”结构。在农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建立认证农产品专销区,积极推动认证农产品进超市,支持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各类农产品销售市场建立产销合作机制,促进市场贸易和品牌增值。
3.3宣传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知识,提高全民质量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扩大宣传手段,如悬挂条幅、开办讲座、印发技术小册子等,使无公害农产品知识深入人心,形成社会共识,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认证的进程。
3.4加强证后监管
积极探索建立贯穿全程的认证后跟踪监管长效机制,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获证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内检员的作用。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检查“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和假冒行为。二是实地督导获证单位,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严格实行认证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到期复查换证和续展等后续服务。
4参考文献
[1] 李晓清.棉花红叶茎枯病的发生与防治[C]//河南省植物病害研究进展——河南省植物病理学与现代农业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郑州:河南省植物病理学会,2011:2.
[2] 张凯.南阳市农产品质量认证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河南农业,2012(5):22-23.
[3] 彭浩.南阳市农产品质量认证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河南农业,2008(13):53.
[4] 夏远强.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问题探讨[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37-41.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山东邹城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0)09-0354-01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邹城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现状
(1)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大力发展基地标准化生产。邹城市总面积1 613 km2,总人口114万人,辖16个镇街、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92个行政村(居)。近年来,邹城市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积极推进无公害标准化生产,重点推广了测土配方施肥、频振式杀虫灯、秸秆生物反应堆等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
2009年有3家企业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家企业2个产品获有机食品认证,2家企业7个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3家企业45个产品完成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三品”认证总量达67个;另有2家企业获得自营出口权,3个产品获得山东省名牌农产品称号;新建省级农业标准化基地1处、济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8处,香城长红枣完成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2010年1月5日,邹城市被列入农业部公布的2010年26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推广与监管示范县(市)名单。目前,全市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48个、面积1.61万hm2,其中平阳寺镇食用菌、看庄镇分别被认定为山东省农业标准化基地,平阳寺镇生态渔业养殖基地被省海洋与渔业厅命名为“山东省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86个,绿色食品认证14个,有机食品认证19个;华源食品公司的“孟子”牌双孢菇、兰谷园艺公司的“孔孟”牌黄金梨被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名牌农产品。
(2)加强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邹城市农业局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年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咨询1 800人次,培训农资经营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多人次,对300家(累计)农资网点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农贸市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进行了监督检查,完成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抽检样品127份。立案查收农业违法违规案件26起,结案26起。组建了邹城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及农业环境的检验检测,初步形成了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为龙头,重点基地、重点市场、加工企业自律性检测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同时,针对种植业千家万户分散种植,产品质量难控制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行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通过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等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存在的问题
(1)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低。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偏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使小规模生产的农民不愿花钱购买价格高、见效慢的生物型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2)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脱节严重。当前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很低,生产操作管理难以统一规范。大部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以原始、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销合作关系,造成产销脱节,质量得不到保证,责任无法追溯,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相对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近年来,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检测设施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层次性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雷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经费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的检测项目和参数要求;优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转化不快。
(5)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邹城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强制认证和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督抽查制度,因此对农产品质量监控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约束手段。对单个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初级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监管等还难以有效到位。
3对策
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平台,以提高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
核心,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从而构筑山东省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2]。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整体素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台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3]。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积极引导农民联户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3)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结合邹城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向种植户发放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和质量监控,做到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在全市打造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4]。
(4)深入宣传,强化组织培训。广泛深入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结合邹城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一是认真规划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加强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检测快速检测站和产地速测点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
(6)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农业行政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转变;实现从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的转变。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
4参考文献
[1] 马世民,胡传峰.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初探[J].河南农业,2001(2):34.
[2] 杨小明.都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植物医生,2010(1):42-44.
[3] 王月勇,王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河南农业,2010(3):36-37.
[4] 赵辉.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探讨[J].农业环境与发展,2010,27(1):49-54.
2存在的问题
(1)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低。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偏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使小规模生产的农民不愿花钱购买价格高、见效慢的生物型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2)组织化程度低,产销脱节严重。当前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生产的专业化程度很低,生产操作管理难以统一规范。大部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以原始、初级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产销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供销合作关系,造成产销脱节,质量得不到保证,责任无法追溯,不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相对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近年来,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检测设施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层次性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雷同,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够健全。经费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能力不能适应新的检测项目和参数要求;优质安全生产技术推广转化不快。
(5)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邹城市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强制认证和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监督抽查制度,因此对农产品质量监控缺乏有效的强制性约束手段。对单个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对初级农产品实施市场准入的监管等还难以有效到位。
3对策
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平台,以提高邹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
核心,以完善体系、建立制度、强化监管和加强宣传为重点,全面建成“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基地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和质量溯源,从而构筑山东省一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1)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结合科技入户、测土配方施肥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提高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的科技素质和生产技能,准确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和操作规范[2]。加强法制法规、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整体素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生产为目标,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壮大经济人队伍。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台作组织+农户”等形式,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3]。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产品生产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组织化程度。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优势,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积极引导农民联户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努力打造优势品牌。
(3)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结合邹城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向种植户发放生产记录档案,对生产过程实行全程记录和质量监控,做到从源头上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力度。在全市打造更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4]。
(4)深入宣传,强化组织培训。广泛深入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同时结合邹城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全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进一步优化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资源的配置。一是认真规划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的建设,明确职责,合理分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加强检测检验网络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乡镇检测快速检测站和产地速测点的建设,明确各自分工,形成高效运行、完善配套的监测网络。
(6)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农业行政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逐步实现从以生产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转变;实现从行政推动为主,向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的转变。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生产、经营、加工、流通环节国家规定的禁用、限用农药、肥料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安全。
4参考文献
[1] 马世民,胡传峰.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初探[J].河南农业,2001(2):34.
[2] 杨小明.都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植物医生,2010(1):42-44.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问题;建议;江苏扬中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3-0247-02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直面解决的重大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扬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探讨。
1 扬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扬中市农委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总目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果蔬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抽检、畜产品“瘦肉精”抽检、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100%。
1.1 抓体系,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1.1.1 建立健全监管网络。扬中市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各镇(街、区)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落实了办公用房和检测室,配备了检测设备用于开展日常监测工作,目前全市共有32名镇级农产品质量监管员和66名村级协管员,有效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的监管队伍体系建设。
1.1.2 明确落实监管责任。采取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的形式,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职责。扬中市农委与各科站及各镇(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各镇(街、区)人民政府与各村民委员会、各镇(街、区)监管站、兽医站与规模种养基地、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都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和《承诺书》,督促生产者和管理者在责任、工作、绩效等方面做到 “三到位”,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1]。
1.2 抓农业标准化生产,创优农业品牌
加大“三品”农产品认证步伐,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督促指导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制订并贯彻生产技术规程,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目前,全市共有农产品生产基地196个,其中蔬菜基地65个,畜牧养殖基地59个,水产品养殖基地72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110个,无公害产地面积达9 366.67 hm2,“三品”产地面积占全市耕地总面积比达 93.7%,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占水产品养殖总面积比达94%,种植业“三品”产量占种植业食用农产品总量的比重达56%。
1.3 抓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事件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扬中市农委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保持高压态势。种植业领域主要开展了禁限用农药和农药残留超标的专项整治,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畜牧业领域重点开展“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及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和集中处置工作。水产养殖领域重点实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的整治,实现水产品100%监督抽检。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持“露头就打”,禁限用药物使用的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有效防止了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2016年共开展各类整治和执法检查176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 183人次,检查饲料、兽药、农资经营单位55个、规模种养户593家次,抽查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样本193个、送检25个,抽检合格率达96.9%,对不合格产品全部实行了无害化处理[2]。
1.4 抓诚信体系建设,实现全程质量可追溯
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开展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在“三品”企业开展质量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按标生产,建立产前有认证、产中有标准、上市可追溯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体系。
1.5 抓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近年来,扬中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根省、市部署,积极参加“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走进“扬中市政风行风热线”,就广大市民关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答疑解惑,充分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科普“三下乡”、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心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2016年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参训人数达1 860人次;开展科普“三下乡”6次,受益人员达2 200余人次;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宣传资料1.68万份、悬挂宣传横幅85条,有效促进了市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意识的提高[3]。
2 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没有引起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少数监管人员的高度重视。在群众强烈呼吁食品安全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和农户仍缺乏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认识,不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不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认识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
2.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起步较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检验检测手段滞后,制约了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各镇(街、区)虽然挂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监管工作仍由镇农服中心人员兼任,专职监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缺乏。村级层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普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监管效能较弱。
2.3 散户生产实施监管困难
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要经过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种植养殖、收割屠宰、储藏运输、保鲜、包装、批发零售等诸多复杂环节,任何一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目前扬中市仍有不少散户从事农产品生产,且这部分生产者年龄层次普遍偏大,文化层次较低,以传统的生产方式为主,面对这种情况,监管很难做到面面俱到[4]。
3 建议
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关乎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强势推进,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3.1 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继续推进地方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定,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农业俗蓟生产技术培训,让更多的农民尽快掌握农业生产标准化技术和操作规程,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
3.2 进一步强化队伍保障,健全监管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设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快推进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档升级[5]。各镇(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加快配备3~5名业务素质高、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作为专职监管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时,注重加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开展各类监管检查、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确保基层监管队伍稳定。
3.3 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管工作效率,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下移
全面推行“三定一考核”(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绩效考核)监管模式;认真落实监管员和协管员与规模种养基地(企业)一对一挂钩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加大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队伍培训、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村级协管员工作补助,切实发挥基层源头监管作用。
3.4 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落实整治措施
深入开展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联合督查机制,由市农委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的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联合新闻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力,从源头上禁止违禁品的使用。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扩大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实施范围,实现对扬中市基地生产的农产品和进入扬中市的农产品质量的有效监管[6]。
3.5 进一步强化品牌发展,培育优质产品
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着力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鼓励生产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认证;积极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不断增强企业、农民合作社、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努力朝着“开发一个商标,创出一个品牌,闯出一方市场,带动一片基地,兴起一个产业”的目标前进。
4 参考文献
[1] 闵小平,费新东.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践及思考[J].江苏农村经济(江苏省农产品安全管理专刊),2014:8-9.
[2] 范水胜.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思考[J].湖北畜牧兽医,2013(11):73-74.
[3] 戚传勇.合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3(16):293-294.
[4] 雷扬.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0(7):15-17.
【关键词】农产品;安全监测;质量管理
一、大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及问题
大连市各县区均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配备了相应的检测人员及检测仪器。由于部门设置及管理问题,有的检测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有的则挂靠在其他农业部门名下。从初步统计情况来看,大连市各县级质检机构从2010年到2014年均有一定的发展,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比如质检机构人员数量及学历、专业职称情况差别较大,实验室软硬件条件相差悬殊,检测能力差别较大,年承检样品量及政府资金投入差距很大。具体调查情况见表1。
二、目前各县区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体系不健全,定位不明确。各县区虽已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但或多或少都存在人员编制不完善,仪器设备配套欠缺等问题,一些县区下设的乡镇一级也都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点,在市、县、乡三级检测体系中,缺乏一个明确的功能职责定位,造成检测机构无法专注于“分内职责”。(二)检测能力较低。已有的县区检测机构中,只有瓦房店市和庄河市在计量和资质两个方面获得了省级双重认证,能够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检测报告。除开这二者,由于各方面原因,其他机构迟迟未通过计量认证。而且,由于人手少,设备少等问题,各中心都存在“一人多职”的问题,检测人员通常还兼职着“行政”、“出纳”等职责,无法全身心投入到检测工作中,而农产品检测本身就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而且在国内外检测水平飞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在各类仪器不断推陈出新的氛围中,不专注于检测,势必能力低下。(三)检测仪器设备配套不齐全。大部分县区仪器设施设备的配置数量并不完全充足,所配备的仪器大部分并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要求,无论是技术性能、精度还是数量或者检测项目参数上均不能达标。各县区现有的仪器设备专业程度低,故障率高,部分已属于淘汰的型号,备件,耗材的维修、配置十分困难,价格更显昂贵。有的检测中心缺乏前瞻性和规划性,不依据自身条件、能力而购买仪器,将仪器置于实验室内纯粹作为“装饰品”而充门面。连最基本的气源、备件都缺乏,根本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大型分析仪器的运行、维护需要一定的成本,近年来化学试剂及耗材的价格水涨船高,给基层检测机构运行带来一定压力。部分县区财政未给予农产品检测机构相应的资金保障,造成质检机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开展新检测项目比较困难,检测技术水平停滞不前。
三、促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对策与建议
基层农产品质量检测是整个检测系统的第一道门,是初筛的重要节点,这一个层级把握好将会大大优化整体系统的工作效率。(一)要从定位上找准自己的基点。按照层级明确对自身职能和职责进行划定,确定好从市级到乡镇的各监测机构所负担的不同工作内容和重点。例如:市级综合性质检中心职责内容为———上级和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农产品产地认定检测、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对县级综合性检测中心进行技术指导、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以及接受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委托检验、技术咨询等工作;县级综合性检测中心的职责内容为———承担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验任务、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咨询等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标准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乡镇检测站(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职责———常规检测、自律性检验检测工作。乡镇检测机构存在的意义主要是为市、县级综合检测中心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充和预筛,以快速检测为主,做好总体检验系统的第一步。(二)要加强各级单位对检测工作的重视程度。农业是立国之本,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尤其是近年来,关于农产品安全问题的话题日益火热,受到民众的关注,此时就更需要发挥行政单位的重点监督管理作用,在新农业发展时期理应作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一项主要工作来抓。要以健全检测体系为主线,强化检测能力为突破口,切实加强检查机构建设与管理。要做到这一点,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例如,在本地的财政预算中加入农产品检测费用,由政府拨款对非盈利性质的农产品检测机构给予一定程度的补贴,对其公益活动进行公开鼓励,可以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来执行上述工作,并保障其顺利实施。这种做法不仅可以从物质上对相关检测机构的活动进行维护,确保其存续性和公益性,同时可以帮助其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水平。同时,应针对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资质问题进行改善,帮助其获得资格认定、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取得法律效力。(三)从一线检测人员方面提升整体专业素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人员整体素质的提升有两个途径,一是增添优质的新鲜血液,二是加强内部管理,激发人才动力。要做到这两点,就需要通过社会途径,从相关专业的大学生中择优录取,使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能够流入体制内;同时,要通过教、学、做三步将人才的内在动力激发出来。例如通过建立同级检测机构的交流与沟通,全面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检测技能;定期组织培训,在法律常识、检测手段、检测方法、指标指数等各个方面使人员达到熟练的程度,在面对具体问题时能够有可靠的依据;同时,对于与实际检测工作频繁接触的操作人员来说,还需要对其进行上岗前实习,将“生手”训练成“熟手”,减少错误和疏漏的发生率。除此之外,为了维护整个团队的稳定性和向心力,需要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增设鼓励和惩罚机制,以尽职尽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根据员工个人情况奖惩结合奖励,在内部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以人才主观能动性调动检测机构的内生力量。
作者:孙程鹏 葛祥武 苗畅海 单位: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