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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经节目 网络媒体 网络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电视财经报道,如果有了网络同步实时传播,消息瞬时更新,内容充实深入,将会使财经新闻事件的传播效果更为理想,和受众的沟通反馈更为便捷。现如今,很多财经节目都和网络结合,比如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和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第一财经和一财网等。所以,电视财经节目如何要更好地利用网络,弥补电视媒体传播的局限,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网络媒体的特点
社会公众对网络新闻的需求是极大的,社会公众获取新闻的首选途径已经逐步从传统的纸质报刊和电台、电视台转向了新闻网站,由此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网络新闻市场,而且随着新技术的完善、普及和融合,这个市场还将不断扩大。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6月,中国互联网民规模达到了4.2亿,突破了4亿关口。较2009年底,增加了3600万人。而2010年4月6日,安徽网络电视台的正式开播,也正和眼下的传媒发展趋势相吻合。
具体来看,网络在传播新闻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越性。
首先,网络传播新闻时,可以同时调动受众的视觉、听觉,不仅可以像报纸一样实时的新闻图片、新闻文字内容,像广播一样向受众播送新闻,而且可以像电视一样播放活动的视频新闻。网络上的声音文件给网络媒体带来了勃勃生机,网站首页、各类新闻报道和flash作品的音效异彩纷呈。这样,网络媒体兼具书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几乎所有传播功能,实现多媒体传播。
其次,网络传播新闻时,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覆盖面非常广,只要在地球上有网络的地方,受众就可以上网浏览国内国际的新闻,这些新闻可以是当天的,也可以是多天前的,甚至可以是一年前的……网络将检索新闻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网络新闻也是利于保存的,只要会基本的电脑操作就可以保存感兴趣的新闻。
另外,网络传播新闻时,一个最为突出的优点是,使新闻的反馈机制真正成熟起来。受众在浏览完新闻后,只要在其后轻轻点一下鼠标,便可留言发表评论(读者意见),即使有的新闻在时没有设“读者评论”等类似的按钮,受众也可以通过发E-mail等简单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新闻的媒体。这种快速的反馈机制是传统媒体所不能比的。反馈机制的成熟在一定意义上说更有利于媒体根据反馈得来的信息进行业务方面的调整,从而更有效地传播新闻。
网络传播新闻时,其时效性也远远大于传统媒体。它以同步实时传输功能令其他传统媒体望尘莫及。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的制作过程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网络的信息方式是极为简洁的,无需通过常规化的有纸印刷、出版、发行及销售等过程,节约了大量的在途时间,几秒钟就可以完成一个签发,这使得网络传递新闻的速度大大强于传统媒介。
从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网络在传播新闻方面,不仅吸纳了传统媒体的优点,而且还有自身独特的优点。网络传播是对现有的大众传播的发展。它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扩大了传播范围,给平等的信息传播与交流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它也为受众行使自己的权利提供了可能,网络传播代表了大众传播的发展方向,因此也就备受人们青睐。
二、网络媒体对新闻时效性的拓展
网络技术平台作为信息载体的出现,并没有本质地改变新闻活动的内涵,它对“新闻”所包含的“事实”本身影响并不大,新闻仍然是新近变动的事实的报道。真实与新鲜是新闻的两块基石,是衡量一个事实有无新闻价值的主要依据。当具备了真实和新鲜两个基本要素之后,就可以从重要、显著、接近、趣味等多种要素作综合考虑,所含的价值要素越丰富,新闻价值就越高。这一新闻价值标准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也是不变的。网络传播没有改变新闻本身,新闻依旧需要职业记者去发现挖掘,依旧需要职业编辑的加工编排,依旧需要通过媒体传播到达信息接收者。网络新闻是指基于网络这种介质所传播的新闻,网络主要影响和改变的是新闻“事实”向外传播的传播渠道、传播速度、表现形式和接收方式。
1、即时传播、随时更新
网民对新闻网站的时效性要求一直很高。有调查显示,“‘您浏览网络新闻的主要目的是什么’,选择‘追踪重大事件的最新动态’的网友占到87.30%”;“在题为‘您眼中网络好新闻的标准’的题目中,有53.3%的网友首选‘快速及时’”。提高时效性更重要的是打破过去印刷版的“张”的概念,改变过去更新内容一刀切的做法,对不同的新闻内容,根据事物的发展状况,进行不同频率的更新。网络记者大量使用了电子设备,在采访的同时完成编辑、,使新闻报道与新闻发生几乎可以同步,在时间上达到可即时、随时播报。新闻网站所独有的即时传播优势,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24小时即时播出,能够把受众“未知、欲知”的新闻在第一时间传播出去,传遍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可以说,正是网络的这种新闻即时传播,无远弗届的特色奠定了网站的地位,使我们居住的星球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随着各种相关软、硬件技术设备的完善,网络传播速度还会进一步提高,时效性也会进一步加强。
从传统新闻学意义上说,及时性是对新闻报道追踪新闻事实的速率的度量。对于电子媒体来说,及时通常意味着刚才、当天;网络新闻时代的全时化新闻则达到以秒为单位快速,以分为单位高频度更新。如新华网在新闻标题的后面用括号表明消息的准确时间,一般都准确到秒。
快捷是时效性的精髓,这一特征在新闻网站中因滚动新闻板块、随时更新机制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滚动新闻具有更快更新(一般一分钟刷新一次),占用区域少(一行标题的宽度),短小(一句话新闻)的特点。滚动新闻是在第一时间里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最快捷的方式,它不按照内容来分先后、类别,仅仅以时间先后为序滚动,实现了对新闻的即时传播。随时更新的特点,使记者非常便于对新闻事件作连续报道。通常是将基本新闻事实上网,随后再进行跟踪报道,让网民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
2、时效性观念的拓展
传统新闻观念十分强调新闻的“时效性”,今天该发而没有发的新闻,等到明天就成了所谓的“明日黄花”,而永远不能编发。过期的报纸无一例外地变成了“废旧报纸”,播出过的广播电视新闻也不易保存。但是网络新闻媒体似乎永远只有一份报纸,这份报纸没有边际,一切过时的新闻都不擦去,新的新闻一个劲地往上添加。于是,“明日黄花”依旧在这份报纸上。由于只有一份,也就没有所谓的废旧报纸。这样,网络新闻媒体的新闻时效性观念在传统新闻观念的基础上大大拓展:一方面要求新的“新闻”传递更快(即时传播);另一方面旧的“新闻”又不失去意义。浏览网页的受众不仅可以看到完整的新闻,而且能够了解新闻事件的进程,以及海内外政府、民众、专家学者、媒体的声音。在纵向上,各网站汇聚了所有曾经播发过的新闻信息;在横向上,它们或直接或通过协议从多种信息源获得多种多样的新闻信息。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闻网站服务器上形成了“海量”的新闻信息,为满足受众需要提供了最大的可能。
在财经网站方面,比较受网民关注的网站有东方财富网、和讯网、新浪和搜狐的财经网站点击率也是大众比较喜欢的网络财经媒体,2010年3月19日,东方财富网在创业板成功上市,更让人看到了财经网络在未来良好的发展趋势。
《财经特快》作为安徽电视台唯一的一档财经类节目,在保持现有的收视份额的前提下,利用网络来进一步扩大节目的影响力或许是一个有效而便捷的方式,尤其是财经报道,很多事件都是关注其背后的故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而对安徽本地的财经消息和动态的报道,安徽电视台更具有其独特优势。尤其是财经新闻,由于相关内容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所以,它的传播特点一直是窄众传播,这一点,从《财经特快》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受众满意度就可窥一斑。但是,由于电视财经媒体的局限性,使得财经节目的传播效果大打折扣,但如果加上网络,通过多种手段和形式来表现,将会使受众能从更多的角度,全方位的了解和百姓生活联系紧密的经济事件,也将会使得财经消息的传播和报道收到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网络传播;特点;现状
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模式,网络传播以其独特的魅力开始成为多数人在生活、工作以及学习上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从而显示出其强大的影响力。
一、网络传播的概念
一般认为,网络传播就是以计算机和网络为载体的信息传播活动。在网络传播中,各种各样的信息资源,包括新闻、广告、资讯、知识等各种内容,以数字的形式存储在光电介质上,再通过光纤通信与计算机网络高速传播,并借助于计算机设备进行阅读和使用,从而达到信息的交流、利用与文化传播的目的。
二、网络传播的特点
网络对信息的传播逐渐减少着人们对传统大众传媒所传播的信息的依赖程度,并且日益受到大多数人的追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网络传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信息资源的极度丰富性。网络传播将电子计算机和数字通讯设备作为自身的硬件平台,使得其在信息储存方面显示出极大的优越性。由于网络几乎没有信息容量的限制,所以大量不同的信息总能够在网络领域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安身之处”。网络也正在以其信息资源的极度丰富性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受众的关注,他们徜徉在网络信息的海洋中,搜寻着自己想要了解或者急需掌握的信息。
2.平等互动性。作为一种开放性的传播模式,网络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给予了传播者以及受传者平等的地位。在网络的世界里,无论你是职业传播者还是普通用户,只要你掌握了一定的操作技术,你就可以在第一时间里自己所掌握的最新信息,并与你所的信息的接收者进行交流。与此同时,你也可以就某一观点或者某种社会现象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与其他人进行沟通。网络传播的平等互动性使得受众不再总是处于信息的被动接受端,而是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或爱好,主动的去了解信息、评论信息并且信息。
3.信息传播的强时效性。相对与传统的传播媒介来说,网络在信息传播方面显示出了极强的时效性,人们可以借助网络实现信息的“秒速”传播。不仅如此,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也使得人们能够通过网络即时的了解到世界不同领域里所发生的新鲜事,从而掌握第一手资讯。
4.信息表现形式的多彩性。从本质上讲互联网是一种多媒体的综合性的信息平台。它能够集文字、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多种信息表现形式于一体,使信息的传播更加生动形象,栩栩如生。从而让受众在接受信息时获得不同感官的体验与享受。
5.信息检索的便捷性。与报纸、书籍、广播、电视等需要花费长时间进行信息资料查询相比,网络在信息检索方面十分便捷。用户只需要在浏览器的信息搜索方框里输入自己想要查询的信息的关键词即可迅速得到自己所要查找的相关内容。正是由于网络的这一便捷性,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将它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三、网络传播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当今时代,随着网络信息服务功能的不断拓展与完善,网络传播在我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分别从这两个方面对我国网络传播现状进行分析与探讨。
1.我国网络传播发展的新态势:
(1)网络传播发展迅速,总体网民规模不断扩大。近几年来,我国网络传播发展较为迅速。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12年低提升3.7个百分点。改革的加深,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基础网络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网络自身丰富的信息含量,提供休闲娱乐,缓解精神压力等优势,使得更多的人开始被互联网吸引,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推动我国网络传播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2)手机网民规模持上升态势,手机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之一。3G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作为终端的智能手机的大规模生产以及其携带的便利性,都使得手机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一种主要介质。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显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2年底的74.5%提升至81.0%。
2.我国网络传播存在的问题:
(1)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发达国家相比依旧较为落后。网络信息传播带来的信息落差是由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所决定的。在近几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综合国力明显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与发达国家之间依旧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网络宽带狭窄,接入速度较慢,网络运行质量较差,网络基础建设的资本投入低,电子商务平台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对网络信息的传播产生了一定的阻力。
(2)我国互联网发展存在地域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差异,从而导致网络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在不同地域以及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CNNIC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表明,2013年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相对较高,超过65%;而在江西、云南、贵州等省份普及率均不到33%。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互联网普及率达62%,而乡村居民互联网普及率仅为27.5%。因此,为使我国各地区人民以及城乡人民能够更好的体会到网络信息传播时代带给我们的便捷,我国仍需要在缩小区域之间以及城乡之间互联网的普及率方面作出一定的努力。
(3)不良信息的传播以及信息传播的安全性保障较低。“黄毒”污染、网络犯罪、网络黑客、网络欺诈以及暴力游戏等的存在,对我国建设和谐良好的网络信息环境产生较大威胁。
四、结语
总之,我们应该积极开发并利用网络的传播优势,努力克服网络传播中存在的不足,从而为信息的传播营造出一个更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毕耕.《网络传播学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第6页
【关键词】互联网 新闻传播 网络新闻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其中网络新闻使用率达77.2%,用户人数年增长4535万人,年增长率14.7%,在网络应用中排名第三位。这表明,我国互联网发展日趋成熟,互联网已经成为新闻传播领域中影响巨大的、最具发展潜力的主流媒体。互联网构建的网络世界,比电视机对人们生活影响更大,网络传播把人类文明带向一个新的高度,大大提高了人类处理、存储信息的能力。那么在现代社会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环境下,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互联网新闻有哪些特点?它相对于传统新闻有哪些突破和劣势?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网络新闻
关于网络新闻的概念,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闵大洪从新闻传播角度对网络新闻下的定义是:网络新闻是通过因特网、传播的新闻,其途径可以是万维网(www)网站、新闻组、邮件列表、公告板,网络寻呼等手段的单一使用或复合使用,其者、转发者可以是任何机构也可以是个人①。简而言之,网络新闻就是在互联网上和传播的新闻信息。由此定义就引出了网络新闻传播的特点。
二、网络新闻传播的特点
所谓网络新闻传播,就是通过互联网这个新的媒介来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流的过程。与传统新闻传播相比较,网络新闻传播具有以下特点:
1、传播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高速数据传递系统,有了数字化技术才使将网络新闻传得更远,传播得更快。
2、媒体的综合性。网络新闻传播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各种传播形式的“兼容并包”,融合了声音、图像、文字、动画、视频等诸多表现手段,集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的优点于一体,使新闻报道更具直观性、生动性,带给读者全新的体验,增强了新闻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3、网络信息的海量性。网络的容量之大,信息量之多,是任何传播媒介所不能比拟,网络传播没有报纸版面、广播电视固定时段、节目容量等诸多限制,受众可以随时浏览资料库内的信息资源。
4、网络新闻的时效性。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信息的制作与传播的速度要快得多。报刊要经过稿件的录入、排版、印刷、发行等诸多中间环节才能送到读者手中;广播电视则需要前期拍摄、后期制作等环节,使新闻的时效性大大降低,而网络传播因其技术手段的先进性,使传播周期大大降低,而信息量却大大增加。
5、交互性更强。通过网络传播,受众可以自主选择需要的或者感兴趣的新闻信息,并可以通过互动平台,向媒体和其它读者传达自已的意见与见解,实现良性互动。
6、突破线性限制的超链接方式。与传统媒体不同,网络传播是构建在超链接方式上的全新传播模式。受众可以根据兴趣与需要,通过链接跳到另一个信息上去,网络上有取之不尽的各类信息,而这些信息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更好地满足受众的需求②。
三、网络新闻传播的突破与劣势
当今世界已经是一个在传播中发展,在传播中改变的世界。与传统新闻传播方式相比较,网络新闻传播的积极效用与劣势主要表现为:
1、网络新闻传播突破了新闻传播的时间界线和空间区域界线。新闻报道速度越快,新闻性就越强,新闻的作用和新闻价值也就越大。时间为新闻报道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特征。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新闻报道的这一基本要求,它可随着新闻发展,不断滚动推出最新消息。比如,最近的国产J20隐形战机首飞,国内的诸多军事网站实时滚动更新战机图片和评论,受众可以及时了解最新消息。以往新闻传媒的刊期界线、时段界限等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已经开始弱化甚至消失。
传统的新闻传播使许多新闻都成为地域性新闻,这实际上降低了新闻的价值。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信息传播全球化得以实现,在突破了新闻传播的时间界线和空间区域界线后,麦克卢汉在1962年提出的“地球村”概念正由理想变为现实。
2、信息传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被打破。网络新闻传播不存在绝对的单一传播者或信息接收者,通过网络技术传者与受众之间互动,既有信息上的也有观点上的交流。受众的需求是立体的、多方面的,他们想知道不同媒体、不同信息源相同或不同的观点,而网络媒体传者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受众可以在网络上自由选择传者作为信息来源,受众在网络上可以多角度、多层次、最大限度地了解一个新闻事实包含的信息,从而实现新闻价值的最大化③。
3、网络新闻传播信息过剩和虚假新闻。网络媒体的影响是巨大的,然而鲜花和毒草并存,从网络信息传播中获益的同时,又不能忽视网络传播带来的问题和负面影响。网络新闻的传播和接收方式决定了它相对的自由特性,不可能像传统媒体那样有着严格的筛选,这样使得网络上信息和知识无限制的增长,大量相似、无用的信息充斥网络,造成了信息过剩,导致受众不能有效吸收和充分利用信息的作用,使受众在阅读新闻时花费了更多时间,使得信息贬值。不断堆积的无质量区分的信息导致受众不能区分哪些是主要的,有价值的,准确的信息,容易导致受众盲从。
大多数网络信息来源是无限制性的,互联网的匿名性也为一些信息造假者提供了平台,大量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虚假信息使受众难以鉴别,使网络信息可信度变差并造成损失。比如海南香蕉致癌谣言,在网络上传播,给海南的果农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另外由于网络信息的快餐化,部分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眼球,网络新闻的内容呈现恶俗化倾向。
总之,网络新闻传播改变了传统媒体的新闻传播方式,顺应了信息时代受众对于获取信息的要求,使新闻的展示方式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它的出现与发展给传统媒体及传统的新闻传播方式带来了冲击,同时由于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时间较短和自身特性所带来的缺陷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参考文献
①闵大洪,《网络新闻之我见》[J].《新闻与写作》,2006(6)
②南宏师、张浩:《网络传播学》[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8:16-20
③李良荣:《新闻学概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信息化 报纸 经营策略 意义
一、引言
目前,我国信息化程度逐渐加深,信息网络技术得到了较为广泛地应用,应用到各种行业及领域,为这些领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为这些行业带来了极大的经济以及社会等方面的效益。然而,虽然目前信息化技术在我国得到了普及,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1]。然而,信息技术地普及也为很多行业带来了极大地挑战,其中报纸业就是这样的一个行业。对于我国的报纸业而言,如何进行科学化地经营以及正确地选择,这有利于促进我国报纸业地稳步、健康发展,并能够抵抗信息技术的冲击。本文着重地阐述了目前我国报纸业的经营策略,并在结论中指出目前我国报纸业加强经营策略的几点意义。
二、网络环境下的报网互动
由前面的阐述可以知道,现代信息化技术地普及,使得我国报纸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对于现代报纸业的发展,应该加强信息技术融合于其中。主要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
(1)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报纸的时效性。时效性为现代网络传播最为突出的一大特点,在互联网络出现以前,传统报业在传播的时效性方面作出了很多的改进,例如尽可能对报纸的才写、编辑、印刷以及发行等方面的时间。但是这往往需要专业的人士来加以实现,对信息的采集、制作以及等的成本比较高,而且有一套十分复杂的流程因此,若要做到随时随地对新闻事件进行实时地报道基本上不可行的。现代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能够促使人们更加迅速地去对世界上新近发生的事件加以了解,以帮助人民消除事物认识方面的种种不确定性。它不仅能够极大地减少了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衰减以及失真,而且还能够利用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降低报纸的经营成本[2]。
(2)网络传播由于具有交互性以及双向性的特征,使得报纸在经营过程中能够对市场以及客户的心理进行很好的把握。我们知道,来自不同信息源的信息一般都是首先汇聚于报纸工作人员的手中,经过层层地把关、筛选、加工以及过滤并制成符合出版标准的报纸产品之后再而相对于传播者来说,受传者始终是被主体施控的客体,他们无法直接面对丰富的信息源,只能在传播者提供的信息范围内进行有限的选择。传播者与受传者地位的不对等,给传播者赋予了过多的话语主导权和控制权,扼杀和窒息了信息传播中的民主意识和自由平等精神,也是旧的单向灌输式的传播模式的基础。网络传播的出现,极大地动摇了传播者在大众传播中的地位。网络传播在传播方式上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传播的双向交互性。
三、报纸业要有严格、公正以及负责的工作准则
以美国的《纽约时报》为例,来对报业应该具有的严格、公正以及负责的工作准则来进行阐述。《纽约时报》为世界闻名的报业出版发行机构,它的客观、公正以及冷静处理问题的理念,主要表现在行动上便是时报管理者的高度负责的精神。《纽约时报》负责公正的准则主要体现在其所开设的“编者的话”以及“更正栏”这两个栏目上。由此可见,它的经营理念是非常科学的,能够真正地体现出新闻的真实性,更能体现出《纽约时报》经营理念的科学性以及经营态度的诚恳性。因此,对于我国的报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该积极地学习《纽约时报》的经营之道,也应该在报纸的某个排版部位设立这两个栏目,如可以在报纸的第二页的右下角每天设置一个“更正栏”,“更正栏”的主要作用便是对新近报道方面存在的一些错误进行更正,因为对于现代报业而言,快速、准确才是其长久发展之道,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发展,那么,笔者认为,“更正栏”是非常有必要的,体现了报纸的公正性准则。而对于“编者的话”这一栏,也可以在报纸的某个版面进行设置和安排,当遇到有悖于“新闻策略”的报道,则要在报纸版面上设置“编者的话”这一栏目,一般可以安排在“更正栏”的下面。通过上面的阐述可以知道,对于报纸的科学、正确的经营而言,应该把对于其所报道的新闻事实上的错误进行更正(在“更正栏”进行更正),这样就能够不会造成对事实的歪曲,也能从某种程度上对读者的最大的尊重,报纸业应该将这种错误的更正当作是一种正常的作业也是一种负责而公允的办报态度。除多半是编辑自动更正外,也有许多是来自新闻相关者的质疑与直接对事实错误的指出。罗森索认为:新闻报道有时在事实上虽无错误失实之处,但是记者在报道这一新闻时。有意或无意地把某些重要的部分予以遗漏,这对新闻中的当事人极不公允,却又无法以“更正”的方式予以补正。同时,罗森索认为,有些新闻有他的重要性,但是时报却疏于报道;有些新闻只强调了新闻的“立时性”,却未顾及到新闻的“深度透视性”以及“均衡性”[3]。
四、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报纸应该制定出一条科学、合理的经营策略,这对于报纸的长久、健康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报业机构应该分析当今社会的发展趋势,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尽可能多地学习国外报纸经营的经验及理念,努力打造出读者喜爱的报纸。
参考文献
[1]吴建华.《申报》的经营策略及对我们的启示[J].新闻记者, 2006(6).
关键词:广播电视;网络电视;融合发展
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发展,可以使广播电视传播通过强大的网络搜索功能,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查寻的效率,克服了以前只能根据节目预告查寻节目内容信息,或者通过节目时间表了解节目内容信息的缺陷,增强受众接收节目的针对性,提高接收信息的效率。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可以促进电视节目内容异步接收、共时线上,走多元化发展之路,既保证了大众化用户需求,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满足其它个性化用户的需要,促进广播电视传播的良性循环。
1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发展的优势
1.1是在新的竞争格局中广播电视媒体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首先,广播电视传播要想快速发展,必须借助网络技术的支持,借助于网络传播这一平台。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广播电视传播的功能获得了很大的提升。二者融合后,广播电视传播可以借助网络传媒等诸多功能和优势(如文字、图片、图表、动画等功能),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为提升广播电视传播的影响力奠定基础。另外,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可以使广播电视传播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传统广播电视传播中,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如发射主体的技术条件影响,用户的接收条件影响,覆盖区域的转播条件影响等,使得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区域较小,覆盖范围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能够把节目传送到更广大的区域,只有那些实力雄厚的广播电视公司才可以做到。如果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任何广播电视节目均可以通过网络传播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只要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文化的国际化进程会获得很大的提升。
1.2可以有效提升广播电视传播的时效性,增强受众接收节目的针对性
另外,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可以使广播电视传播的容量进一步扩大,传统广播电视信息流量非常有限,一个频道一天的信息容量只能局限在有限的时间段内,信息容量只有24个小时。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可以使广播电视播出的信息容量大大增加,传统广播电视线性播出流程被打破,所有信息都可以呈现在网上,信息容量大大增加。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后,广播电视传播的时效性也获得了很大的提升,广播电视节目通过数字技术编码压缩后,受众不仅可以自主选择收听、收看、复制,还可以随时点播、随时更新以及长期保存,极大的克服了稍纵即逝的不足。由于网络传播的交互性,在网络传媒中,受众既是接受信息者,也是传播信息者,并且可以在网上交流互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传统的广播电视传媒可借助网络传播的交互性,提升自身的信息反馈功能,根据用户的反馈,改进节目、栏目,赢得更多受众。
2广播媒体和网络电视融合发展的模式
2.1取长补短,用数字化技术追求模拟音质
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可以取长补短,用数字化技术弥补音频广播制作领域不足。虽然,近些年,音频制作的方方面面已经渗透了数字化技术,音频广播节目的全过程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仍然靠模拟音频来完成最佳音质,数字化采样、量化很容易造成音质损失,要想减少损失,必须利用降低量化步长、提高量化比特数等办法来完成。通过模数/数模转换后,数字音频越接近模拟音质就越好,当前,AMEK9098和SSL9000J系列,属于公认的世界上音质最好的调音台,这两个调音台的控制系统,就是模拟信号流加数字化,国家标准GY/T156建议,为保证添加音效特技后效果,录音棚原版录音和高清制作应该采用24bit量化,32bit内部处理精度,这样,在整个制作环节中,音频质量才能不受到任何的损失。然而,使用16bit音频的非线性产品非常多,所以,对音频的质量来说,音频技术在网络数字化时代并不是弃模变数,是取长补短,是两者有机地结合,用数字化技术追求模拟音质,弥补传统音频设备的弱点。
2.2开展移动多媒体电视业务,共同发展网络高清业务
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的优势,就是可以利用互联网,开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业务。广播电视通道利用数字传输技术,不仅可以提高信号质量,还可以节省投入资金,极大地降低使用费用,促进大众消费。开展移动多媒体电视业务,还可以使接受终端多样。不仅可以拓展笔记本、手机、掌上电脑等小屏幕便携式移动终端,还可以拓展火车、轮船、飞机接受终端,受众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到电视节目。和传统电视相比,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内容,电视与手机的结合,可以有效细分受众群,使广播电视传播获得较高的回报。在全新的商业模式下,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有利于共同发展网络高清业务。在交互性方面,网络电视领先,而在高清晰传输方面,数字电视占优,经历了长时间发展,电视高清传输技术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宽带网络的蓬勃发展,使得人们娱乐方式更加多样化,沟通更加便捷。数字电视和网络电视在技术方面虽然存在差距,但是,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二者的共同发展方向就是“网络化”和“高清化”,并且可以通过网络实现远程交互。“网络高清”主要融合高清显示技术进行高速网络传输,向用户提供高清晰数字视频等多种服务,高清电视内容可以通过宽带互联网以P2P模式广播,还可以通过广播方式,利用地面数字电视网、有线电视网播出,不论是哪一种方式和途径,广播电视和网络电视融合发展,都离不开数字化,都需要以数字化为基础,因此,三网融合是必然趋势。媒体融合并不意味着取代,是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发挥各自的优势,互补互惠、共存共赢。
3结语
中国网络电视台的正式上线,给中国广播电视的传播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广播电视与网络电视融合发展是广播电视业发展的趋势,只有实现二者的一体化融合,广播电视的传播优势才能更强,开创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蔡伟 单位:长春广播电视
参考文献
摘 要:新媒体以其时效性、互动性和个性化的特点,给大众化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为此,国家、媒体企业和个人要形成合力,采取科学的策略,提高大众化的效果。
关键词:新媒体;大众化;机遇与挑战;策略
十报告强调“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推动,需要坚持不懈的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大众化的实质是使理论由深奥难解到通俗易懂,由被少数人理解掌握转变为被人民大众所接受和掌握,进而成为人民大众自觉行动指南的过程。新世纪以来,第三次科技革命方兴未艾,新媒体广泛地影响着人们,给大众化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这是推进大众化,促进大众化的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新媒体及其特点
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新媒体是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依托,以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数字传播技术为动力,不断发展的媒体形式。它包括互联网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移动电视、微博微信、博客播客等。
相对于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时效性。传统媒体一般传播速度缓慢、范围相对狭窄,极大影响了时效性的发挥。而新媒体具有技术的优势,传播速度快捷。它突破了传统媒体的地域限制,在传播范围上其可以进行超时空传播。速度与空间的这一优势极大提高了信息传播的时效性。
其次,互动性。新媒体作为一个新兴的形式,改变了传统媒体中传播者和受众之间单一的传播形式,改变了受众从属和服从的地位。在新媒体面前,每个人既是受众又是传播者。这就是说每个人作为受众可以自由的选择接受哪些信息,而每个人作为传播者可以通过新媒体技术搜集、生产和传播信息。新媒体这种灵活多变的方式给予人们很大的空间,使得人们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广泛地促进人们之间的交流互动,从而有利于信息传播。
最后,个性化。人们利用新媒体进行接受信息、编辑信息和信息的过程实质上是个体进行创作的过程。个体创作的个人行为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因为人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进行创作: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接受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根据自己的喜好判断信息的真伪、根据自己的动机有选择的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并且新的信息。需求、喜好、动机等带有个人的感彩,离不开个人的生活体验,因此新媒体具有个性化的特征。
二、新媒体带给大众化的机遇
新媒体的出现必然带来新的机遇,为大众化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首先,拓宽大众化渠道,丰富大众化载体。
解决“桥或船”的问题是大众化必不可缺少的环节。宽阔多样的渠道和载体给大众化添上双翼,促进大众化的发展。新媒体的出现,使得大众化渠道和载体更加呈现多样化,能够切实解决大众化的“桥或船”的问题,有力地推动理论大众化。人们利用网络、手机等媒介将理论电子化,通过qq、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传播。“学习网”、“研究网”“求是网”、“共识网”等网站的建立及理论学习、研究论坛极大方便了人们学习,使人们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理论知识,更加自由地参与理论的讨论。宣传者利用网络直播、视频访谈、手机竞答、网络授课等手段启发群众,传播理论,积极倡导和谐社会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中国梦,极大促进了“化”大众的进程,推进了大众化的过程。
其次,生动大众化内容。
新媒体时代,人们利用新媒体将图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素材置于同一个空间内,使得抽象枯燥、深奥难解的理论的内容能够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增强了理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用鲜活生动的“大众话”语言表述艰涩的理论,使得理论不再悬浮于空中,而是更加贴近群众、贴近需要、贴近生活,这极大拉近了群众与理论的距离,促进人们对理论的认同。
最后,强化大众化效果。
新媒体不仅生动了大众化内容,而且取得的效果超越了传统媒体。在互联网和新媒体的环境下,人们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手段对理论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普及。例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媒体宣传,给予人们更加明确的理想指导和信念支持;科学发展观的新媒体宣传,极大增强人们的情感认同;中国梦的新媒体宣传,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和支持。
三、大众化面临的挑战与策略
机遇与挑战总是相伴而行。新媒体不仅为大众化带来发展的契机,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与挑战。新媒体信息的良莠不齐、管理机制的不完善、信息传播的自由化、人们的责任意识薄弱等都严重影响了大众化的效果。面对这些问题,如何利用和发挥新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开拓大众化的新局面就成为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需要国家、媒体企业和个人等多种力量的“合力”,采取科学的策略。
第一,国家科学调控,合理治理。
首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管理规程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众化的传播效果。为此,国家应该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为大众化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创新大众化的内容。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教育引导和正面宣传的力度。另一方面,利用新媒体,丰富大众化的内容。充分重视新媒体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的关联性,使的内容贴近人们的实际生活,增强理论的吸引力。
最后,加大政府对新媒体的投资力度,构建自由开放的交流平台。发挥新媒体吸引大量受众的优势,通过创建网上访谈、讲座论坛等新平台,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促使更多的民众参与讨论的交流平台,以更好地推进“化”大众和大众化的实践。
第二,媒体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优化新媒体环境。
媒体企业要尊重和适应传播规律,将重点新闻网站做强做大,利用先进的新媒体手段不断扩大理论的覆盖力和影响力。例如运用博客、微博、微信、APP软件等新技术进行大众化的传播。同时,要加强媒体人建设。新媒体技术由于平台门槛低、规范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信息真假并存、环境复杂。
第三,微观层面:民众理性参与、素养提升。
在新媒体时代,每个人既是传播受众又是传播主体。人人都是传播受众。网络传播的自由性、开放性、互动性,使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网络传播中,这就要求民众提高理性参与能力。人人都是传播主体。人们从各种信息中辨别信息的真伪,提炼自己所需要的内容,加入自己的观点,成为负责的信息原创者,进而在丰富传播内容的同时促进民众素养提升。(作者单位:鲁东大学)
参考文献:
[1] 王芝兰:《新媒体时代大众化研究》《新闻战线》2015,03
从互联网诞生伊始,互联网就一直打着传统媒体“挑战者”的旗号,而在一段时间内也确实给传统媒体造成了不小的恐慌。中国进入互联网时代已有十余年,中国的媒体市场是否真的如当初的IT精英所料想的那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也许未必。
2006年,中国网民数量首次超过了1.32亿,网络广告支出达到了31.3亿元,首次超过杂志广告,与广播广告相差无几。在“2006网易网络营销论坛”上,业内专家用“拐点”与“突破”旗帜鲜明地宣告网络营销新时代的到来,而且也更理性地预测了互联网的未来:网络媒体不是在取代或颠覆传统媒体,而是利用网络技术搭建数字化的多媒体集合平台。传统媒体由此顺应形势,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如何扬长避短,拓展自己在网络时代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成为当务之急。
网络传播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网络虽然被称为“第四媒体”,但是在新闻传播方面,与报纸、广播以及电视相比,有着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极强的时效性。与传统媒体的生产发行手段相比,网络信息的制作与传播的速度要快得多。网络传播不仅少了报纸的录入、扫描、排版等渠道,而且少了广播电视的拍摄、制作、播出等环节,节省了大量时间。它只需要输入信息,就可直接将信息传播出去,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突发事件,完全可以在事件发生的时候立即通过网络将信息传播。
广泛的传播面。目前,网络传播主要是基于互联网进行的信息传播。互联网已经覆盖了世界的大多数国家,上网人数超过1.32亿,传播的“无国界”,不同区域、不同文化背景的用户可以共享网络上的资源。
多媒体化的信息。传统媒体传播信息的形式总是或多或少受到限制。且不说报纸通过文字和图片,广播通过声音,即使是集声、像、文字等手段于一体的电视,也不及网络可以实现数据、文本、声音以及各种图像、视音频在单一的、数字化的环境中的一体化的信息传播。
不断增强的互动性。网络传播打破了过去由信息传播者单向传送信息的格局,具有极强的互动性。这使传者与受者之间的交流更加容易,新闻传播者可以更好地把握到受众的脉搏,并以此作为调整自己的传播内容和传播策略的依据。
灵活多变的传播模式。网络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点到面”的传播。从传播的传受者构成看,网络传播可以是:个人――个人;个人――多人;多人――多人;多人――个人。从传播与接受信息的时间上看,网络传播可以是:同步传播,如网上直播、网上聊天等;异步传播,如大部分的网站新闻。这使受众在接受信息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时间等进行选择,从而有更多的自主性。
尽管网络媒体威风八面,但它自身的发展仍存在一些制约的“瓶颈”。
第一,上网者必须具备起码的硬件,电脑、电话及调制解调器这些必须的设备,相对于报纸收音机的便于阅读收听和廉价等优点,限制了众多的受众,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其对受众素质的要求也使其受众面不可能得到无限的发展。
第二,网络传媒的真实性不高。由于网络改变了传统媒体的自上而下的垂直传播路径而成为横向的水平传播,因而,用户可在网上自由发表意见,这样,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就会在不受控制的空间散播。
第三,巨大的信息量,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认为是缺点,对浩如烟海的信息,受众在享受最大的自由选择权的同时,对自己所需的信息却是颇费踌躇,受众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自己对信息进行筛选、组织的“把关人”。这种接受信息的方式并不适合所有受众。
第四,由于受传播技术的限制,网上多媒体的传播质量还不能与传统媒体传播效果相比。网络传播很难达到传统的收听效果和收视效果,作为后起之秀的“第四媒体”,虽然有咄咄逼人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存在先天不足与成长中的问题。同样,传统媒体有固有的优势,也有潜在的危机。就目前的情况看,传统媒体并不能被网络媒体取代,而是相互融合,优势互补。历史地看,任何新出现的媒体形式往往都是对传统媒体的整合,具有包容性。
传统媒体的应对之策
面对网络传媒的竞争,如何在这新的传媒时代,顺应形势,调整步伐,改革创新,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是每一家传统媒体都在思考的问题。
要变革传统新闻传播理念和陈旧的宣传模式。网络时代带来的不仅是一场全新的技术革命,而且还促使了传媒理念的更新。在网络时代,新闻是滚动式发展式的传播,实时传播、跟踪性传播、同步性传播为越来越多的网上媒体所采用,“截稿时间”也因此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传统媒体应调整心态,从高高在上的信息者转向与受众完全平等的信息提供者,反思传统的宣传话语和模式,深刻认识这样一个关于传播效果的常识:100的正面报道,宣传效果是零;90的负面报道,宣传效果是10。传统媒体应努力提高引导水平,利用新闻分析、新闻综述、言论等巧妙地引导受众。重视来自受众的反馈,利用网络做好受众调查,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并根据受众的意见,及时调整报道策略和重点,更好地为受众服务。
挖掘现有潜力,革新传播方式,增加自身在网络时代的吸引力。大众传播受众越来越细分化或者说“小众化”,各种政治倾向、经济地位、教育程度、兴趣爱好不同的受众形成了一个个小范围的群体,呼唤更加专门化的信息服务。如今,报纸相继扩版,广播电视也增设频道,开设专业台,以丰富多彩的专业化节目满足不同受众的不同需求,对抗因特网的个性化传播。这就要求记者、编辑具有某一学科的专门素养,成为其报道领域的专家。同时传统媒体要特别注重培养自己的个性特色,个性与特色是媒体的生命。
开辟第二阵地,加快网站建设步伐。据统计,网上电台从1996年8月的32个国家178个站点发展到2000年年初已达100多个国家1550多个站点。另外,很多通讯社、电视台也在网上“安了家”。
从现状看,众多上网的媒体仅是原媒体的翻版,且更新的速度很慢,这主要是媒体网站普遍面临着资金困扰与网络人才的欠缺。由于现阶段网上新闻是免费获取的,广告收入也十分有限,一些媒体在看不到近期回报的情况下,不愿为网络版投资。这势必使这些媒体在瓜分网上受众市场中处于劣势。媒体与企业联合经营,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另外力量较弱的媒体也可以多家联合,共建一个大型的信息平台,吸引更多的访客。
要注意研究网络媒体的受众特点,培养自己的忠实受众。不同受众群各有自身的特点,因此,传统媒体在竞争受众的时候,确定自己的受众定位至关重要。比如湖南卫视将自己定位为娱乐频道的先锋,安徽卫视不惜重金打造电视剧频道……网络媒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由于人们不了解所产生的习惯性隔膜而不愿意接受它。传统媒体可利用这一间隙,牢固树立起受众本位意识,在报道内容上贴近受众,最大限度地满足受众对各种新闻信息的需求,用一种稳定的风格对受众产生一种长久而持续的吸引力,以培养其依赖性需求。在稳定自己基本受众的同时,努力争取潜在受众。
采用互联网作辅助报道。记者可以利用因特网上大量的、实时的信息,寻找和发现新闻报道的人物和事件线索,寻找报道思想和灵感,充分利用互联网的电子邮件和视频技术进行异地采访,不断拓展自己的采访报道范围。
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优势互补的形式
打时差。中国网民有一定的上网时间模式。据资料显示,中国网民首次上网时间以上午8时和9时最多,也就是人们上班之前一般都还没上网,因此报纸、广播、电视可以加强早间报道。晚上吃饭时间也是人们一般不看报纸、不上网的时段,电视可以把这个时段加以充分利用,做到优势互补,让读者各取所需。
内容、广告互补。网络媒体主要是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不必详细论述。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可以在内容上相互配合,还表现在新闻事件、栏目合作上。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对某一事件共同策划,然后配合报道,使新闻和媒体影响深远。而且可以在广告上互补,网站也可以借助传统媒体提升自身品牌形象。而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也必须实现优势互补,传统媒体面对的是一部分大众,而网络面对的是另一部分大众,二者优势互补的合作趋势使网络媒体获得“原动力”,使传统媒体踏上“高速路”,将会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目前,受多方面因素所限,中国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合作一时还难以进入产业结合的高层面,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共存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随着社会经济的运行及发展,网络技术的出现使当代音乐传媒以及人们的音乐观念发生了一系列的转变。文章将音乐网络传播以及大众的音乐观念作为研究的重点,对其观念的转变及影响进行了阐述,旨在通过问题的研究为音乐网络传播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
音乐网络;信息传播;艺术类大学生;音乐观
随着社会文化多元化的发展,音乐传播逐渐呈现出时代的发展变化,现代化的音乐传播方式逐渐由CD及磁带传播,转变为网络化的传播形式。这种传播途径,逐渐扩大了人们对音乐的选择途径,使人们可以更为直观地在音乐情感分析的同时,体会到音乐潜在的艺术价值。但是在互联网络运行的过程中,网络环境下的音乐传播使大众的音乐观念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出现了相应的机遇及挑战。对于网络传播而言,其音乐形式与传统的音乐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本文在探讨音乐网络传播的同时,对大众的音乐观念进行系统的分析,旨在实现大众音乐观念的综合性提升,实现音乐文化的传承及发展。
一、音乐网络传播的特点及优势分析
(一)音乐网络传播的发展现状
据统计,2014年,全球的互联网新用户已经接近了30亿人,我国的移动互联网使用者也已经超过了8亿。在互联网不断发展的同时,网络逐渐成为音乐传播中最为快速、便捷的途径,例如,2014年5月由筷子兄弟推出的单曲《小苹果》,三个月内在QQ音乐中的点击量就超过了5亿,并逐渐在全国广泛流传。这一现象的出现,意味着网络音乐平台的出现促进了音乐行业的发展。由于网络音乐传播的时效性特点,歌曲的推广时间大大缩小,新歌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传播及发展。在网络推广的过程中,移动网络终端以及无线网络技术的运用,使音乐的传播打破了传统局面的限制。通过网络,人们只要通过智能手机、电脑等平台就可以获取想要的音乐,在最终意义上实现了音乐传播的时效性。
(二)音乐网络传播的优势
通过对网络传播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主要是以数码格式的形式将音乐数据储存网络之中,用户通过网络设备可以进行音乐数据的还原。由于网络是一个整体,在网络环境中的音乐数据可以以多种服务形态进行传播。首先,我国的网络音乐传播大多是免费的,只要用户拥有网络终端,就可以在网络上进行音乐资源的获取,听众也可以将音乐进行下载及收藏,进行反复收听,使音乐传播的范围更为广泛,促进了音乐的传播及发展。其次,网络传播具有自由性,网络环境具有资源的分享形式,人们获取音乐可以不受地域、时间等限制,从而为音乐的传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①再次,音乐制作人可以在网络平台上收集用户的反馈意见,通过对意见的分析对音乐的制作风格进行调整,从而为音乐文化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最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展现了音乐传播渠道的广泛性以及信息的多样性特点。将互联网作为一种基本的创新工具,可以实现音乐内容的及时性传播,同时使人们的信息获取观念得到了转变。与此同时,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传播也具有虚拟性、海量性的特点,其中数字化的信息技术以及音乐内容,会为信息的产生及复制提供有效依据。
(三)音乐网络传播的特点
在互联网环境下,通过信息内容的构建,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音乐的沟通范围,其核心意义具有一定的信息传递以及交换的特点,但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到以下几点问题:第一,在音乐价值提升的过程中,网络环境下提供的信息非常丰富,可能会导致音乐的价值取向发生一定的偏离,同时也会对音乐的传播及定位造成干扰。第二,在互联网实际需求分析的过程中,很多传统网络环境中的音乐具有更接近电报等传播形式的特点,在现阶段的网络平台中,通过对音乐服务以及应用的分析,为人们的沟通及交流带来了一定的空间。而且在现阶段的网络环境下,通过对音乐互联网的概括及分析,可以通过新技术的运用,强化音乐中的听觉以及技术环境中相关内容的结合,使音乐成为一种网络环境中基础性的信息,有效改变人们对音乐的传统认知,从而使音乐文化的本身艺术得到充分性的发挥。第三,互联网具有一定人文性的特点,通过对文化性以及情感性的分析,可以使各艺术之间得到充分的融合。但是在分析互联网媒体以及娱乐等内容时,互联网产业的力量在网络环境中的影响力是不可忽视的。与此同时,在艺术传播以及娱乐性能分析的过程中,在较为严肃、系统的环境下,其存在的审美活动是与情感反应联系在一起的,在音乐接受以及发挥的过程中,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信息量阈值。因此,在音乐情感中,经典艺术的欣赏与情感本身具有紧密的关联性,但是由于艺术作品以及音乐形式的差异性,在这些音乐信息认定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审美经验。②
二、音乐网络传播对大众音乐观念的影响分析
(一)对大众音乐创作观念的影响
由于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人们的音乐观念不断发生改变,在音乐欣赏以及音乐观念形成的过程中,不会再局限于传统的音乐观念之中。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歌手随之出现,他们在音乐创作中不需要首先取得一定的知名度、经纪人以及固定的唱片公司,而且也不需要额外的费用就可以将音乐作品传到网络上,从而实现音乐信息的共享。在这种环境之下,人们在音乐创作时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相对较少。与此同时,在这种创作音乐的环境下,可以使歌曲得到综合性的评价,现代人们的音乐观念得到了全新性的改变。③
(二)对大众音乐审美观念的影响
在传统音乐创作的过程中,作曲家在创作的过程中会经过不断的自我肯定以及自我否定,他们会尽全力创作出令人满意的乐曲。但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作曲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观看网友们的评论以及网友的互动,并在这些评论中获得乐曲创作的灵感。与此同时,人们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技术进行音乐内容的沟通,从而创作出更好的音乐作品。但也正是因为这种音乐文化的转变,使传统音乐的创作呈现出一定特色化的转变。因此,在现阶段音乐文化创作中,传统的音乐与现代音乐的结合是十分重要的。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可以发现,现代音乐与古典音乐的结合可以给人们带来全新的视听享受,这种艺术形式在传统的音乐中是很难出现的。因此,在整个技术运用的过程中,逐渐实现了音乐审美的创新。
(三)对大众音乐价值观念的影响
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其基本的人生观、价值观也呈现出差异性的变化,同时也包含了音乐观念的变化。但是,有些人认为网络上的音乐传播会严重影响音乐作品的质量,对于专辑的发放也会产生较大的影响,网络传播对音乐的创作者而言并没有很大的优势。也有些人认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主要是由于在网络传播中可以使音乐呈现出多元化的传播途径,从而使音乐价值观念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因此,在现阶段音乐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应该树立健康的网络评价环节,通过客观的评价使人们形成良好的音乐价值观念,从而为音乐文化的传承及创新提供有效依据。④
(四)对音乐传播主体的影响
在音乐传播的过程中可以发现,通过网络传媒环境的构建,逐渐打破了电台、电视等内容的限制,听众在音乐欣赏的同时,可以有效决定音乐的传播范围。此外,随着无线网络环境的出现,智能手机得到了广泛应用。与此同时,在网络环境之下,人们通过网络平台的运用,可以实现音乐传播技术的更新,也逐渐打破了单一性音乐文化的创作,实现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充分彰显了音乐传播的主体性。⑤
(五)对音乐产业中商业化发展模式的影响
随着音乐产业市场化的发展,商业音乐的出现促进了网络音乐以及个人音乐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个人音乐呈现出网络形式的变化。对于这一音乐形式而言,不会将盈利作为目的,只是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传播。其中,网络音乐的创作者也并不具有专业音乐知识,网络音乐的制作者通常会通过翻唱或是自己填词,将已经制作好的音乐到网络平台之中。在创作的过程中,具有成本小、曲调通俗易懂等特点,很容易使听众在欣赏音乐作品的同时产生共鸣,例如,从2003年的《两只蝴蝶》到2011年的《老男孩》,都是通过网络平台的传播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当中。网络平台可以为音乐制作人以及个人演唱者提供更为广阔的交流平台,从而实现网络的多元化传播。因此,在这种虚拟化网络平台构建的过程中,音乐欣赏者同时也可以成为音乐的创作者,并为多元化的音乐传播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六)对网络音乐制作与文化传播的影响
随着网络平台的构建及发展,网络化的音乐传播逐渐改变了人们的音乐观念,同时也转变了人们的音乐态度。在音乐信息不断涌入的同时,网络平台中的音乐形式逐渐被人们广泛接受,所以,也就逐渐呈现出音乐文化传承中的求异、求新原则。例如,2012年韩国流行的《江南style》,在全球范围内的互联网上得到了10亿以上的点击量,并成为广受人们喜爱的音乐形式。通过这些独特的风格及制作方式,实现了全新的音乐形式。音乐文化的特定群体使文化传播逐渐呈现出社会性的变化。在便利的网络环境、视听环境之下,可以使人们在网络平台中选择适合自己的音乐风格。通过这种多元化的艺术形式以及音乐氛围的呈现,逐渐提高了创新性的音乐文化,并在网络音乐以及传播氛围不断强化的同时,使音乐文化的承载能力不断提升。因此,在现阶段文化传承及发展的过程中,可以促进音乐环境的多元化发展,并使传统的音乐产业得到创新,从而为音乐文化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⑥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阶段社会经济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网络技术的出现使大众的音乐观念得到了全面的转变,音乐文化逐渐成为人们的基本需求。音乐在互联网平台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音乐创作者应该认识到网络音乐传播的重要意义,在顺应时展需求的情况下,进行音乐传播的综合性分析。但是,在网络音乐传播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限制性因素,这就需要人们在音乐欣赏以及文化传承的同时,提高对网络环境的认知,通过创新性音乐传播,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从而为音乐文化的传播及创新传播提供有效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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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世飞.中国民族声乐多元化的发展及其精神在高师声乐教学中的运用探究[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
通常来讲,网络实时转播是指将电视台或广播台直播的信号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后通过网络服务器实时提供给网络用户观看;也可以包括部分以有线方式进行的网络直播,通过网络服务器实时提供给网络用户观看。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依据前述法学法律规定分析网络实时转播行为:若转播的信号来源于无线方式传播的数字信号(即来源于广播电视台、电台或卫星广播组织),则该行为可以归入“广播权”的范畴;若转播的信号来源于有线方式(如其他网站),则其内容形式既不是有线传播广播的作品,也不是转播广播的作品,故很难将其归于我国《著作权法》中 “广播权”范畴。同时,由于我国《著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只包括交互式的向公众提供作品的行为,没有涵盖非交互式传播行为,故很难将其归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范畴。北京高院前不久的《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第15条明确将“被告未经许可实施网络实时转播行为”所针对的权利以《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其他权利予以保护,笔者对此表示认同。
对网络实时转播能否形成作品,在形成作品的基础上该对应哪项著作权权项等问题,包括权利人、法院等在内的各方经历了多年的争议、探索。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便利,本次北京高院在《审理指南》中对多种不同意见进行了统一。为更好地理解北京高院的上述规定,笔者将此问题曾经引发的法律适用的困难和混乱进行梳理,并对北京高院的此项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
认定网络实时转播的体育赛事等节目构成作品时,以《著作权法》保护。对此又有两种意见:第一,认为未经权利人许可的网络实时转播行为,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即《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新浪网诉凤凰网转播体育赛事一案。
第二,依据初始传播方式进行认定。若初始传播方式采取的“无线”方式,则属于“广播权”调整范畴,若采取“有线”方式,则属于《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项“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央视公司诉百度公司和搜狐公司网络实时传播“2012年春节联欢晚会”一案。
认定网络实时转播的体育赛事等节目不构成作品时,则考虑以《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侵权人行为。根据权利人诉讼请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认定未经权利人许可的网络实时转播行为,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行为。
法院的上述认定都会使权利人产生一定的困惑。
以《著作权法》保护产生的困惑
第一,如何选择适用著作权权项。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其他权利为立法者准备的,法院在判决中不得随意适用,否则有违“知识产权法定”的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广播权,与产业息息相关,在立法时尚未出现网络实时传播等技术,其立法原意是规制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广播组织等的“无线”方式传播行为,依广播权判定有违立法原意。另外,若依据央视诉百度公司直播“春晚”节目一案二审判决,需要考虑网络实时播放行为的“初始传播”,到底是无线方式还是有线方式。而实践中,通常没有直接有力的证据支持法官做出此种判断,因为权利人很难拿出被告的后台数据来举证,而被告通常为保密而不愿出示后台数据,或者因为实时播放行为的时效性,很难还原当时的具体情况。而通常此种情况,虽然法官会根据证据规则,将举证责任归于被告方,若对方拒绝或不能举证,法官则进行不利于被告的推定,且通常根据当时的技术条件进行推定。然而,此种推定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反而加大了权利人维权的难度。
第二,如何在版权交易中确定领权方的权利。因权项难以确定,给版权交易中领权方的维权带来不便。实践中,在授权书中领权方获得的网络转播的相关权利,一般被归入“信息网络传播权”项下,通常表述为:“领权方获得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但不限于点播、下载、直播(网络直播、实时转播、延时转播等)、广播等权利……”如此,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维权受限,很难直接以“广播权”或“其他著作权”获得保护。笔者建议,此种情形,应视为权利人已取得了其约定的网络直播、广播权利,而不能简单认定有违知识产权的“权利法定原则”;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考虑当事人已支付的对价,对类似授权内容予以认可。
第三,权利人维权如何固定证据。如果是单独的一期节目,直接取证相对容易。但是,若节目分期播放,如《快乐大本营》等综艺节目,期数比较多,且有卫视直播、重播等,时段比较多,一一固定证据,耗时比较长,公证费用、人力等成本比较高。但仅固定其中一期节目或数期节目,相对于整个节目均被实时播放的巨大损失,实践中判令赔偿的数额过低。考虑到费用、人力等成本以及操作难度,可否考虑固定证据时采取抽样取证,即选取整个节目中的一期或数期进行取证,而非全部取证。
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产生的困惑
实践中,此种方式会造成部分没有经营自身视频网站的权利人,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无法与网络实时传播的行为主体构成“竞争关系”。这就使得只有版权内容而没有经营视频网站的权利主体根本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高院的审理指南将网络实时转播认定为著作权项下的其他权利,确实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及维权提供了统一的思路。但笔者对此也提出两点意见:
第一,未明确网络实时转播的内容应认定为何种作品。从网络实时转播行为可适用“其他权利”进行保护的意见,可以明确解读出北京高院认为网络实时播放的内容可以作为作品保护。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类电影作品等多种法定作品类型,对于采用网络实时转播方式呈现出的内容,是适用类电影作品,还是其他作品,实践中也有不同观点。因为不同类型的作品创作者或者著作权人是不同的,权利人维权才有更明确的方向。有人甚至将网络实时转播画面影像与所转播的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现场混同。
笔者认为,只有通过编导剪辑、选择、编排等创造性活动而形成的呈现在非现场用户面前的实时影像才能构成作品。而且,考虑到目前综艺节目、体育赛事直播现场的编导水平等现状,可以认定为类电影作品。
第二,“其他权利”的运用也是权宜之计。笔者认为,使用“其他作品”享有“其他权利”这样的表述无法给出权利本身应有的清晰内涵和外延,既影响著作权体系的严谨性、稳定性,也不利于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利益和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笔者欣慰注意到,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三稿》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播放权,即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公开播放作品或者转播该作品的播放,以及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该作品的播放的权利”,这已经突破了传播技术方式的局限,延伸到网络直播和转播的领域,使得目前的网络实时转播可以明确归于此权项下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