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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村要成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确定行政村主任为负责人。(分值5分)
2、各村要聘请1名以上的交通安全协管员(可由村、组干部兼任)。(分值 2分)
3、各村民小组要落实1名交通安全联络员,负责本组交通安全信息收集、汇总与上报。(分值3分)
二、日常管理(分值40 分)
1、有驾驶人、机动车登记台账,驾驶人、机动车基本情况记录完整,底数清,情况明。(分值5分)
2、熟悉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有道路隐患排查台账,每月及时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隐患上报情况记录、整治建议及整治记录。(分值6分)
3、有违法驾驶人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逐项记录。(分值3分)
4、有违法机动车台账,并对违法基本情况(机动车型号、车牌号、驾驶人基本情况、年审年检等)逐项记录。(分值3分)
5、与辖区所有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承诺书。(分值3分)
三、宣传教育(分值20 分)
1、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分值5分)
2、每月对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到会人员不低于辖区驾驶人及机动车所有人底数的90%,有学习记录及签到册。(分值8分)
3、村广播室播放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内容每周不少于1次。(分值7分)
四、事故预防 (分值20 分)
1、辖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死亡1人、死亡2人、死亡3人及以上的,分别扣5分、8分、12分;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道路交通事故的,扣20分。
2、因机动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未按时进行车辆及驾驶证年检、审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起扣0.5分。(分值5分)
3、应当督促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发现一起扣0.5分,未参加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起扣1分。(分值5分)
4、辖区无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交通事故。(分值5分)
五、信息报送(分值10分)
每月20前向镇安办报送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月报表,上报各类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虚报等情况。
六、管理成效(扣、加分项目)
1、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受到镇交管通报批评的一次扣分5分;
2、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
3、积极按照镇道安办和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秩序良好,受到镇道安办通报表扬的加5分,受到县级以上部门表扬的加10分。
七、考核奖惩
(一)凡季度考评排名前3名的村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状、奖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二)凡年度考核排名前3名的村委会,由镇政府通报表彰,授予年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奖励现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500元;
(三)凡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主任及交通安全管理员需到镇人民政府接受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讨,并扣发季度奖金300元;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的村委会、镇属部门,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扣发年度奖金1000元;
(四)因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高发故的,一律交由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县政府决定在汛期来临前召开这次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和明年上半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的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分析当前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安排部署今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年度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彰。刚才六合处长传达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江海局长代表县交通局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十分重要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年工作,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求是客观,我都赞成。会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进行经验交流,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大家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借鉴。希望同志们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全力推进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了*年度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要坚决落实责任书明确的任务;市交通局领导就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了重要指示,希望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要将此次会议精神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传达到每个有渡口的村(居委会)和水上从业人员。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一贯关心、支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市交通局领导和长年战斗在水上交通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他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下面,我就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晰思路,切实加强领导力度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两起水上交通安全特大事故,造成40人死亡。1月13日,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新甸镇魏湾村一艘乡镇船舶违章载人,造成12人死亡;3月15日,四川省*市*县西溪镇一艘乡镇自用船舶违法载人,造成28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们从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同志敲响了警钟,也充分凸现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我县地处长江中下游,境内河流密布,虽因行政区划调整,仍有近一半的乡镇部分群众出行离不开水上交通。目前,全县共有客渡渡口27道,客渡船舶32艘,430座,年客运量70万人次,平常客流量小,但客流高峰期少数渡口的日客流量达1000多人次,给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多年来,由于各有关部门、乡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连续12年无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局面:一是渡口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大部分分布在交通很不方便的乡村;二是渡口条件简陋,大多渡口都是自然岸坡,群众上下很不方便;三是渡船状况老旧,仍有少数木质船、非机动船;四是渡船、渡工持证率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有少数渡工既没有进行驾驶培训,年龄又大,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五是有极少数乡镇政府安全责任没有得到落实,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清,“乡镇船舶乡镇管”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再加上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盲目追求时间效益和经济效益,致使农用(或自用)船舶和少数客渡船舶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章载客航行现象时有发生,且屡禁不止。因此,从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切实提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网络。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扼杀事故苗头
当前,汛期即将来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责任分工问题。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单靠一个或几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和《怀宁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各乡镇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起县、乡、村全面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乡(镇)、村日常管理和乡管员、重点渡口现场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作用,坚决制止各类违章行为的发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交通及海事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经营中的安全工作;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阻挠海事执法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逐步建立起各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程序化、制度化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二是措施保障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堵住源头:一要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怀宁县乡镇客渡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每季度组织渡口所在村(居委会)、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文件,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防范对策,督促他们做好渡口船舶的安全保障工作,并不定期地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排除隐患。在客流高峰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要安排专人负责渡口秩序,阻止冒险航行,违章航行行为的发生。二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海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监督管理,对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决不手软,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彻底解决好私设渡口、非客渡船舶非法载客,客渡船舶严重超载、冒险航行等违章行为,促使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渡口现场监督员、船员(渡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监督员、船员(渡工)是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和操作者,这支队伍的稳定和自身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交通、海事部门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法律、安全意识。各乡镇也要把稳定这支队伍,提升他们的素质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在政治、生活方面予以关心、照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县海事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降低办事门坎,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客渡运输管理上予以政策倾斜,在年内实现渡工(船员)持证率达到100%,船舶持证率达80%以上。四要抓住机遇,加快渡改桥、标准化渡口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步伐。省交通厅已向交通部申报了渡口建设改造资金,用于小渡口的专项改造,我们要抓住这次机遇,想法筹措配套资金,对能渡改桥的渡口尽量实施渡改桥,不能实行渡改桥的渡口要加快渡船更新改造和标准化渡口建设步伐,从源头上解决运输载体的安全隐患。五要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各乡镇政府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根据全县当前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细致地对全县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检查中要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是否有政府设置批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齐,船舶是否超载运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确保今年万无一失
一、县地方海事处的基本概况
____县地方海事处组建设于20__年,下设洪家渡、东风湖、引子渡3个海事所,现有海事人员18名。主要管辖洪家渡、东风湖、引子渡3个库区和白水河上游,涉及库区乡镇13个,行政村61个。全县共有大小船只756艘,水域总面积119平方公里,库区涉及的水岸线总长360公里,通航总里程226公里,其中白水河水库水岸线12.4公里,通航里程8公里,水域面积4.14平方公里;东风水库水岸线82.5公里,通航里程75公里,水域面积19.7平方公里;引子渡水库水岸线50.75公里,通航里程33公里,水域面积14.95平方公里;洪家渡水库水岸线213.8公里,通航里程110公里,水域面积80 公里。全县已建成码头3个,批准设置的渡口40道,据有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县水域面积和通航里程均居全市之首。
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现状
1、____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旅游行业的升温,我县东风湖、洪家渡、引子渡三个库区运力发展较快,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相对稳定。自20__年____海事处成立后,未发生过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但一些小事故却时有发生。从事故的情况分析,一般事故多发生在农自用船和渔船。客运船和渡口船相对比较安全,这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水上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二是渡口船的更新较快,三是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四是渡运企业及渡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2、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我县水上安全管理特点是:在政府管理层面:县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纳入安全考核一个重要内容,每年均和海事处及涉水乡镇签定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初分解、年底考核的目标管理。
海事管理方面层面:____县地方海事处是县人民政府设置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下设东风湖、洪家渡、引子渡三个海事所,负责辖区水域内水上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层面:一般由乡镇安监站负责日常工作,乡镇直有关部门配合,每年配合海事机构落实“双线责任制”。
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现状难点
1、管理层面复杂,主体不明确,责任难以落实。
县辖区水域的船只主要分为旅游船、普通客船、渡口船、自用船(农用船)、渔船等五类,县政府虽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渡口和非运输船舶管理的通知》(织府[20__]24号)和《关于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织府[20__]13号、织府[____]31号)等文件,明确规定了交通、乡镇、海事、农牧、林业等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但个别部门未按文件精神对照所属船舶进行清理归类和认证。对旅游船和渡口船,海事部门的职责是做到船员适任,船只持证。渔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其船员的考试、发证、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统计上报等工作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根本不在海事的监管范围,为了分清乡镇自用船和渔船,我处于____年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农自用船和渔船分别进行了调查取证和登记,并将相应的资料送交了相关部门,截止目前,仍有个别部门还没有对这类船只进行登记认证和发证,造成了监管主体的不明确,监管责任不落实的现状。对于渡口船和农自用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农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及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明确了乡人民政府是渡口及农自用船的管理主体,且《贵州省封闭水域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所有船只都具有属地管理的职能,但部分乡镇每年形式上和渡工农用船主签定目标责任书,未真正把源头管理落到实处,“乡管船、村管人、海事管巡察”的格局还未真正形成,特别是对渡口的管理,尚未达到“谁申请、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还未引起重视,有的同志还错误地认为水上就是海事的事,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模糊不清,形成了主体不明确,责任难以落实的现状。
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难以落实
从海事部门现场监管情况看,一是多数船主只重视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生产,船舶超载,冒险航行,非法营运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船员素质低,在____辖区的70余只船员中,高中文 化程度以上的屈指可数,他们大部分是沿岸的农民,经常是“扔下锄头,走上船头”,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接受意识较差,三是库区涉水乡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出行难的现状使他们只重速度而轻安全。四中海事处办公条件差,尚未建立正规有效的培训场所,五是安全经费不足,难以形成长效的培训机制。
3、法律法规不健全,船只老化破旧
由于海事部门的成立晚于库区的形成,一些老化破旧的船只未经严格的船舶检验即进入库区,后虽实行一年一次的船舶检验,但法律法规只明确了老化船只有一、二、三类,未规定船舶的使用年限和报废年限,导致一些老化船补了又检,检了又补,形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4、船舶等级低,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
____辖区水域属C级航区,按要求船只的等级不低于抗具六级风力,但事实上这次老化船达不到所要求的等级,20__年东风库区就曾发生一起被风吹翻沉船造成5人死亡的自然灾害事故。
5、船员培训跟不上运力的需要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在我县辖区水域相继出现了大吨位的船舶,而我们现有的船员都为三类,船员等级不适任,这形成了监管工作一个难点,而在毕节市范围内目前尚没有具备资质的船员培训机构,船员适任证书的取得都是海事部门培训、考试、发证,一但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这种途经取得的证书还有待甄别。
6、库区水位不稳定,安全隐患严重
我县所辖的东风,洪家渡、引子渡库区水位每年都有明显的变化,特别是东风库区位处洪家渡,引子渡的下游,受上游电站影响特别大,从下红岩到大平乡的错盖河经常成为不通航的状况,而这段水域有4道渡口,受洪家渡电站发电的影响,湖上作业隐患非常严重,20__年____师范3名学生在下红岩河边游玩就被洪家渡电站发电放水冲走,20__年凹河三名游客被引子渡电站发电放水冲走,这两起虽然不是水上交通事故,但反映了这四道渡口随时都有严重的安全隐患。
7、海事装备落后,不适应水上交通安全发展的需要
目前,____海事处未配适宜的车辆,三个海事所巡逻检查用船老化破旧,工作效益低下,不适应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需要。
四、解决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困难的几点建议思考
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度。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涉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因此,必须在生产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一是要明确安全责任,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业主)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在执法中要从严,公正,廉洁,尽心尽职,严格要求水上运输企事业或船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船员条例》、《水路运输条例》等相应的法律法。做为企业(业主),要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以确保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一是落实安全责任,政府要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通过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落实水上交通机构、人员、经费和设备,特别是落实乡对村、村对船工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渡船、船员和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配合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健安全检查,实施县乡村三级目标管理,实实在在的践行“乡管船、村管人、海事管巡查”的总体要求。
2、建立长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机制。从我县近几年发生的一些事故来看,主要原因是绝大多数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造成的。因此,必须建立长效的宣传教育培训机制,通过长期对法律知识、文化知识的培训,增强船员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制度,普及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营造社会和群众关注的水上交通安全氛围。定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知识讲座,在水流较急、水位较深等河段设置警示标牌,提示全民重视水上安全。二是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培训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对船员和水上运输企业的安全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培训计划,多开式,多渠道地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隐患,是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应严把以下几个关口,一是严把船舶准入关,要严把船舶的质量、等级、运力和审查等各个环节,拒绝质量差、等级不达标、运力超标和审查申报程序不合法的船舶进入我县辖区水域。二是严把船员考试发证关,要坚决打击培训、考试、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做实培训过程,使获得证书的船员在安全意识、安全操作、预险应急等方面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三是严把航运企业管理关,从目前我县辖区水域营运企业来看,由于水位影响,营运企业的船员和水平配备不稳定,有临时船员和水手的现象,应严格对企业管理体系的审查,切实做到船员适任、船舶持证、船只适航。四是严把船舶检验关。严格规范船舶的检验程序和实际操作,做到按时船检,从严船检,报废淘汰一批老化破旧的船只,让老化破旧船只数量逐年递减,确保船舶的适航性能。五是严把船舶航行关。要督促船员切实履行承诺,严禁遇险航行,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在雷雨、大风、大雾和能见度低或超过禁航水位线等条件下航行。
4、建立完善水上交通保障机制。一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落实好码头,渡口的修建及维修,为渡运安全提供保障。二是争取____水上搜救中心项目的实施。把加快发展,推动跨越,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与____大发展的相关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海事部门装备换代更新,适应水上交通安全新形势下高效运转的需要,增强海事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快速反应能力。
5、建立完善船舶归类管理体制。建议县人民政府加大对织府[____]3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力度,了解相关部门对文件的实施情况,切实要求涉水的旅游,交通,海事,乡镇,农牧等单位对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在海事监管范围内的渔船,督促相关部门履行好对渔船的考试,发证,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划清部门职能和责任,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标本兼治的格局。
6、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我县三个库区水域都是和其它县共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一个通航水域只能有一个执法主体,但由于安全工作的需要,和我县共管水域的各县均成立了相应的海事机构,出现在同一水域执法机构和重叠。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各人家孩子各人家抱”的思想,在共管水域执法时只管本县籍船舶,不管外籍船舶的违章,界河水域发生事故后你推我卸,使事故的善后工作难以落实和责任难以界定,因此,应加强同共管水域的沟通和协调,借鉴他处共管水域分段监管、分段负责等措施,实施好共管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为保障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凡沿国、省道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必须组织合法合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同时,积极鼓励非国、省道沿线学校及幼儿园在条件成熟情况下,组织合法合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学校及幼儿园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校车,既可由校(园)方添置专用校车,也可市场运作租借社会车辆。
二、积极鼓励和扶持学校及幼儿园为学生及幼儿提供专用校车服务,鼓励学校及幼儿园多渠道、多形式筹资添置专用校车,鼓励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添置专用校车。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购校车由县财政对购车单位按每一个乘车座位补贴1500元的标准给予购车补助。专用校车在购买及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县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有偿经营服务性质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的30%收取,应缴纳的车船使用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按国家规定给予优惠。
三、学校及幼儿园要严格加强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让其形成拒绝搭乘违法违规车辆的自觉意识。每学期初,学校及幼儿园必须组织学生及幼儿填报乘车申请表;家、校(园)、车三方签订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家长、学生及幼儿、车主各方责任;对不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学校及幼儿园要与家长专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学生及幼儿的交通安全责任。
四、校车服务要让利于学生及幼儿,确保乘校车价格低于同类客运价格,学生及幼儿乘车费用开学时一次性缴纳。对就读于小学和初中阶段的生活困难的乘校车学生,由学校适当给予乘车补贴。县财政对学校学生全部按本通知要求落实了校车接送的公办初中、小学,按学校学生总数生平10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专款专用。
山西省校车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及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包括服务标准、运营模式、资金筹措、财政支持范围、政府保障措施、实施步骤等内容的校车服务方案;
(二)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三)根据校车运营和学生乘坐情况,可以对校车服务提供者给予财政补贴;
(四)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共享机制;
(五)建立完善校车许可审查工作机制;
(六)组织有关部门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召集校车安全联席会议并落实有关议定事项;
(二)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三)指导、监督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指导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五)建立和完善校车信息系统,采集和录入校车信息;
(六)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分送、审查和上报工作;
(七)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学生乘车费用承担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二)落实校车安全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三)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四)负责维护校车行驶道路的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涉及校车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六)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发放校车标牌;
(七)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人资格受理、审查、认定和审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参与制订并实施校车服务方案;
(二)落实校车安全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三)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四)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涉及的公路行驶路线和城市公交站点停靠提出审查意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质量技术监督、新闻出版广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险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校园或者周边道路合理设置校车停车泊位,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标志、标线及其他安全设施。
第八条校车服务提供者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制定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做好校车安全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消除;
(四)组织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交通安全等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知识;
(五)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乘车协议,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安全保障措施、接送路线、乘车的时间地点、交接方式、服务时限、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收取费用的还应当明确收费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接受校车服务的学生所在学校履行下列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二)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三)为有乘坐校车需求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乘车信息;
(四)发现学生乘坐非法运营车辆的,应当劝阻并告知其监护人;
(五)学校长期租用校车为学生提供服务的,应当同时履行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职责;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饮酒驾车,不疲劳驾车,不超员、不超速。按规定进行车辆保养与维护。发生交通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并及时报警。
第十一条接受校车服务的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学生安全乘坐校车工作。
学生监护人不得租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或者其他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十二条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时,应当配合校车驾驶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随车照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穿着反光背心。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第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十四条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为25至60周岁;
(二)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
(三)身心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和传染性疾病等病史;
(四)无酗酒、吸毒行为和犯罪记录;
(五)上岗前经校车服务提供者培训合格。
第十五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应当配备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牌、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校车行驶路线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许可。校车行驶路线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跨越两个以上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作出许可。
校车使用许可审查部门应当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效率,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工作。
第十六条下列单位或者组织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一)学校;
(二)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四)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五)其他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单位或者组织。
第十七条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持校车使用许可材料,到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校车标牌。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校车服务提供者发放校车标牌。
第十八条校车标牌分前后两块,分别放置于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
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应当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但不得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
第十九条校车标牌丢失、损毁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校车标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一)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
(二)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
(三)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
第二十一条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禁止使用农用车、三轮车接送学生上下学。
第二十二条鼓励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时使用校车。学校不得使用未取得道路客运许可的车辆运送学生参加集体活动。
第二十三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校车服务。政府购买校车服务的,可以优先考虑信誉良好、安全管理规范的公交公司、客运公司等作为购买服务对象。
第二十四条接受校车服务的学生所在学校未履行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校车服务提供者被吊销或者撤销校车使用许可的,三年内不得申请校车使用许可。
第二十六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20日起施行。
山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施行 玩忽职守将被追责今后,接受校车服务的学生所在学校未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实施办法》全文共27条,自第三条至第十二条分别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相关部门和单位,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人、学生监护人、随车照管人员等的职责。校车驾驶人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消除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㈠整治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张贴校车统一标识标志、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㈡整治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㈢整治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工会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教体局党委副书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五、责任分工
㈠市公安局: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员、车辆检查、车辆审验。加强对校车的监管,严查校车超员、超载、超速及其它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㈡市教体局: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㈢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校车。
㈣学校: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与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使用租借车辆的学校应当与出租、出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台帐,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督促驾驶人员规范操作,文明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建立学生照管人员责任制度,确保每辆校车配备学生照管人员,负责维持乘车秩序,监督纠正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防止校车出现超速、超载、乱停靠上下学生等情形;学校需长期租用车辆作为校车,或者组织学生活动需临时租用车辆的,应当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客运单位的机动车,并与承运单位签订运送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租借个人所有的或者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公交车辆接送学生的,应严格执行有关公交车辆管理的规定。
六、工作措施
㈠开展校车排查和交通安全检查。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所有学校、车辆、驾驶人无一遗漏,逐校逐车逐人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将校车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进行监督管理,在摸清校车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合格校车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校车,要立即报废。需要整改的校车,由公安部门向教育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教育部门负责监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㈡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公安部门要根据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并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㈢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公安部门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建议教育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整顿,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派出所、乡镇交警中队作为辖区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按照派出所管片、交警管线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情况熟的优势,认真排查整治本辖区校车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校车不安全隐患或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及时向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和市公安部门报告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学校要对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制止,并及时向公安交通部门反映情况。校车集中整治期间,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联合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特殊情况下,随时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㈣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对城镇主街道和公路边学校设置人行横道、减速慢行、限速、减速带、信号灯等安全警示标志,要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进行重点整治。
㈤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学校要劝告家长不租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七、工作要求
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职责分工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物价五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共同负责监管。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接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交通部门。加强对营运企业学生接送车的准入门槛的把关和技术性能监管。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的司乘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接送车予以减免规费。清理、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经营的学生接送车。进一步完善校门口、学校周边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
3、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建立完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与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档案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负责校内、园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
4、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5、物价部门。加强对纳入营运管理的学生接送车收费标准的监管。
二、接送车管理
1、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以下简称"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是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中小学幼儿园自备的客车、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学生接送车辆必须9座以上,车况须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营。接送车辆必须按营运客车的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险。新购置的学生接送车辆要按规定安装营运车记录仪,原接送车辆一周年内必须安装。车身统一式样喷色,车厢两侧统一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喷印"学生接送车"字样,前后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
2、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并取得交通部门培训的从业人员资格证(客运)。严禁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驾驶员必须参加当地交警和交通运输企业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教育。
3、申报以自备车接送的幼儿园须书面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后随带车辆技术状况证明及交通部门每年一检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明(含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资格证及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材料,到磐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审批,经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学生接送车辆《道路运输证》,在《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栏中加盖"学生接送专用车"章,其经营范围限学生接送专用。办理"学生接送车"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必须按运营车辆参加道路运输证一年一审。接送幼儿时,必须有一位幼儿园负责人或教师随车监护。
4、学生接送车辆按上级有关规定,对其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实行全免,运输管理费按营运班车缴纳,其收费标准为:10座以下,40元/月·辆;10-15座,60元/月·辆;中巴16座以上,80元/月·辆。
接送车辆的票价按县境内道路班车运价核定,已批线路的站点按现行票价执行;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因线路调整而增加的站点的票价原则上按县境内道路班车运价核定,经营确定有困难的,可按区域班车票价核定;幼儿园自备车接送费一般应包含在保育费内,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一律不得另行收费。
三、接送范围
1、学生接送车起点与终点(或终点与起点)原则上为学生所在学校和学生所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学生所在村庄为客运公司汽车平时正常营运必须经过的(或道路条件符合有关客运规定的),也可设停靠站。交通运输企业初步确定运营线路后应报相关部门评估审核。
2、安文城区幼儿园一律不允许用幼儿园自备车接送幼儿。乡镇幼儿园按需接送,并纳入接送车规范管理范围。
3、小学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上及初中、高中学生,学生家庭住址离学校在2.5公里以内的,提倡步行回家或上学,原则上不接送。
四、日常安全监管
1、学校应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接送车的有关信息。学校要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拒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学生接送车驾驶人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学生接送车必须按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
二、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道路容量严重不足。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道路规划的规定,中小城市人均占用道路面积715平方米,而安康城区人均占用道路面积仅为3.9平方米,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二)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大量人口涌入城区,加之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
(四)路网建设和交通设施非常滞后。主干道、次干道路线开口较多,部分道路宽度不足,造成整个市区通行率下降。城区整体道路规划不合理,无立交天桥、无地下通道,导致人车混行,安全隐患突出。
(五)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而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按照公安部的规定缺编200余人。对交通管理的经费投入较少,科技管理水平较低,不适应现代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
三、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全方位交通管理格局,发挥城市交通管理的综合效能。在政府机构中,要设立跨部门的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城市交通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城管、环保等与城市交通相关部门的道路规划、建设、管理、运输、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以解决城区交通多头管理的问题,理顺有关职能工作关系,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应成立城区交通研究机构,加强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和有关问题的专门研究,提高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道路设施与路网结构。增加道路供给,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的关键措施。区政府及城建部门应积极主动向市政府及市级规划、城建部门汇报联系,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城区主次干道建设步伐,提高路网密度,优化路网结构。从城区目前情况来看,首先要加快城区环城干道建设,解决过境车辆通行;其次是在马坎什字、东堤什字、电影院什字、白天鹅什字、大桥头两端建立立交或地下行人通道,解决人车混行问题,加快交通流,缓解城区道路通行压力。
(三)合理调控交通需求,挖掘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运用潜力。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开发强度的合理化,使城市区域之间发生与吸引交通总量和交通流分布强度相对均衡,合理规划商业区、商住小区,把交通过度密集的交通集散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如安运司及安运批发市场、秦巴批发市场、供销车队等,政府应尽快纳入市政建设规划,想办法分散到城郊。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变目前交通站点分布不合理问题,增加和拓展公交车辆及线路,使其能够以快速便捷的服务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大容量的公共交通方式,要合理确定城区出租车的拥有量,使之与城市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正确引导、控制私家车的发展。
(四)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静态交通是整个交通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中转站,静态交通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整个交通可持续发展。对安康城区而言,一是要全面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政府要切实把这项社会公共事业拿到手中,组织公安、规划、建设、城管、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共同实施,并落实到位。要依据城市建设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应安康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路,从政策上予以倾斜扶持。目前,应在12年内规划建成白天鹅广场、东堤头、西堤头、江北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二是挖掘现有各类停车场。除了停车线规划外,部分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停车,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停放车辆可实施收费管理。三是全面清理并严格控制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城区现有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控制审批新的路段,并定期进行评估,特别是新改造加宽路段,确保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五)加强道路开挖管理,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在进行道路改造时,力争将排水、供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各种管线一次埋设到位,以避免对道路的重复开挖和修复,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六)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着眼点放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上,坚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着重综合治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把静态管理当作治本措施来抓,坚持科学合理化分配现有警力,最大化发挥现有警力作用,树立严格执法管理理念,对不遵守交通规章者,坚持严管重罚。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交警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城区实际的车辆管理和分流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争取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关键词:油田;交通安全;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 TE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0.引言
油田交通运输管理,存在管理跨距长、点多、范围广,交通设施和条件差、环境复杂多变等不利状况,给油田交通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行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油田作为施工企业,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杜绝油田交通事故,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使企业得以和谐发展,这对油田类企业来说,是管理工作中尤其重要的一个方面。
1.油田交通运输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石油使用量的日趋增加,油田运输机动车辆近也随之增加,使得油田交通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据相关资料显示和近几年来油田矿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来看,造成日常交通事故大部分因不熟悉地貌、路线违章肇事造成的,而在油田内部,不存在地貌、路线等不熟透因素,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管理,驾驶人员则应该是正规操作、遵章守纪、安全行驶,但目前的现状却恰恰相反,油田交通运输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事故。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油田交通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油田的安全管理部门不是地方职能部门,无法从根本上彻底掌控油区的安全状况,而只是管理油田运输队伍,没有权利和职责管理个体运输户和外地进出的车辆及行人,而当地交警没有进驻油田行使职权,油田居住人口以及区域面积范围的增加,最主要的是机动车辆的大量增加,这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油田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量,使得他们的安全管理跟不上。目前还只是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往往也只能是停留在一些常规的业务上,因此,各类车辆不按规定停车,使得其他车辆无法通行特别是在一些交叉路口,这类现象尤为突出,造成油田交通秩序零乱,影响了油田交通安全。
1.2油田运输量加大所带来的难度
外部市场的扩大,车辆往来更加频繁,加大了车辆运行风险,油田采出难度的加大,需要增加作业、钻井等工作量,从而增加了油区内交通运输的工作量,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1.3油田交通运输驾驶员的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油田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大量的运输人员,这就增加了一些驾龄低、经验少的驾驶人员的驾驶比例。同时,对于运输车驾驶员在安全教育、事故处理方面没有进行的充分的教育和培训,根本无法顾及油田交通安全的预防理,致使油田个别司机违纪违章、有章不循、开快车、闯红灯等,使得违章事故频发。另外驾驶人员工作量无形中的加大,也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2.建立油田交通安全运行机制的意义
鉴于油田交通安全运行的现状,营造良好的油田交通安全环境,对于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有效建立油田交通安全运行机制,应该以预防为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彻底从源头上消灭造成事故的因素。
油田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和个人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油田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安全问题。而要想保障交通安全,必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所以,增强油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职能,实现对运输过程中不同环节实时、动态、全面、有效的管理,并加强油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同社区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提供现实有效的跨区域、跨部门的管理模式,对油田交通安全现状的有效改善、切实提高油田交通安全运行质量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因此,进一步提高对油田交通安全运行机制管理力度,对从事交通运输的驾驶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及政策法规的培训,无疑也是改善油田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3.油田交通运行机制的实践
油田交通主要承担着油田后勤保障、生产建设、勘探开发等任务,由于油田面广、线长、点多等特点,使油田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着较大困难。近几年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以油田安全建设为主线,加强交通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及车辆驾驶员的自身素质,合理使用 GPS 监控系统,严格车辆日常交通检查及车辆服务商管理,从根本上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3.1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对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领导交通安全责任。设备、劳资、企管、生产、资产等各部门,各负其责,切实担负好本部门的交通安全职责。
3.2 提高交通管理部门的掌控能力
对车辆管理部门领导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使其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对于 GPS 监控系统要求管理部门领导都要认真学习,并能科学应用。加强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使其完全掌握安全行车常识,从源头上提高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
3.3 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和培训
通过定期开展培训、讲座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活动,提醒车辆驾驶员高度重视雨、雪、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行车状况下风险识别,提高车辆驾驶员处理意外突发事件的能力。
车辆管理部门召集车辆驾驶员及时召开典型车辆事故分析会,结合GPS监控系统以对近期出现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找出引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落实到部门、到个人,限期整改,该项举动颇见成效。
3.4 加强对机动车服务商的监管
做好对机动车辆服务商的有效监管,认真做好油田车辆运输服务商的安全资格审查工作,严格依据油田有关规定进行控制,制订奖惩措施,有效调动车辆服务商的积极性,对于交通安全事故出现较多的服务商进行有效处罚,而对于这方面做地好的服务商及时奖励。促使服务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商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3.5对机动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不定期对油田运输车辆进行检查,针对部分运营商的投机心理,加大夜间检查力度;对于超负荷运转的车辆驾驶人员及超载车辆,一经查获,严肃处理,不留余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防患与未然。
另外,针对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对于油田区域造成的安全隐患,对于油田内部私家车的管理也不容忽视,通过社区图片宣传栏及车辆管理部门定期在社区讲座等形式,对私家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从而提高油田的交通安全管理环境。
4.结论
油田交通安全运行是保障油田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油田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制订完备的油田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通过张贴安全知识图片进行宣传提高油田区域内人员安全意识,通过培训等多种有效渠道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加强安全责任的落实,提高制度、措施的执行力度,努力通过多种渠道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惩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努力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为社会和谐、家庭幸福贡献力量。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健康的美好环境!
参考文献:
[1] 万智民,张益民.现代油田企业安全与环保标准体系[J].当代石油石化,2006(14):32~35
[2] 陈立海,申晓莉.谈油田HSE体系管理[J].安全,2009(3):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