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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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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1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一)缺乏学校层面上的统筹规划

当前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在制定方面缺乏必要的统筹规划,该制定什么,不该制定什么;先制定什么,后制定什么,没有统一的安排。导致大学内部的规章缺乏体系性,显得零散杂乱,也容易出现规章之间管理范围的交叉、重叠;也容易出现无人管理、无规矩可循的“制度盲区”,“管理盲区”等问题。

(二)规章制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

多数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都是由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负责草拟。虽然草拟人员在其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中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但是,草拟规章制度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如果不了解其中的规范,制定的规章很可能起不到预期的管理效果,甚至还可能出现制定的规章在程序上或内容上存在违法情形,最终导致规章无效或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等情况。

(三)规章制度制定过程论证不充分

当前很多部门的规章制度,受到部门领导主观影响比较大,受领导换届、轮岗影响大,不同领导对同一项工作有不同的理解,也就出台不同的的规章制度。同时,规章制度的制定缺乏广泛的论证,往往只在部门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对外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多数情况下得不到有针对性、负责任的修改意见。这使规章制度在制定之初就存在缺陷,从而导致规章制度自身的稳定性大大降低,严重影响了规章制度各项规范功能的实施效果。

(四)规章制度的内容结构不完整

当前学校职能部门为了开展某项工作往往通过制定某项规章制度予以开展,但是多数规章制度中缺乏相关罚则的规定,即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会受到什么处罚,这些内容规章制度本身没有涉及。这使得很多规章制度缺乏基本的强制力,对规范相关教职员工的行为上起不到实质性的管理作用。

二、完善大学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的对策

根据当前大学在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通过将规章制度管理部门与制定部门相分离,在各职能部门设立规章制度建设专员,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规程等方式来完善。

(一)将规章制度建设的统筹管理工作划归综合性部门

大学内部的规章制度需要有一个综合性的部门来负责统筹管理。一是有利于在内部职责划分上,避免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在权力边界上出现重叠、交叉。如果一项事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共同管理,那么这类规章制度就由一个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同一事项有多个文件管理,给实际工作带来不便;二是有利于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管理,对于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便于学校站在全局的、整体的高度去管理,去统筹规划;三是规章制度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有助于被管理者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学校内部所有规章制度,既便于规章制度的宣传推广,又便于被管理者的遵照执行。

(二)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规章制度建设

大学内部是一个非常庞大复杂的系统,涉及的管理内容、专业知识非常多,要想通过设立一个部门来专门负责校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拟定工作有很大的难度。因此,目前最有效的方式是将各部门业务知识熟练,工作经验丰富,熟悉本领域工作的教职工确定为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专员。由他们负责本部门的制度建设工作。学校负责定期组织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建设专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规章制度建设的专业能力。

(三)学校层面对规章制度建设程序制定统一规范

第2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教育和治安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各班

主任为组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指挥、协调各室、个人的工作开展,贯彻执行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方面的指示、任务和要求;由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

二、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学校校长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处室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

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学校还经常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及时地与家长进行沟通,明确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门卫值班、食品卫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等规章制度。对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不留盲

4、建立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本年度我校制定《赤坎镇中心小学安全工作管理细则》具体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的等六个方面,使每个人,在学校的每个时间段都有明确的安全要求。

第3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一 高职院校校园危机的特征

1.影响深

高校集中的是有知识、有思想、有素质的知识分子。师生一方面非常关注社会发展,对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并且具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也是各类媒体关注的重点。

2.传播快

高职院校师生可以通过微博、BBS、QQ、MSN等高效的媒体传播手段,达到广播式的传播。由此可见,高职院校的危机具有比其他类型的危机传播更快的速度。

3.发展趋势难以控制

高职学生思想活跃、容易形成极端偏激的情绪。一旦发生危机,较其他危机事件更难以控制,发展趋势更难把握。高职学生个体性危机事件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处置,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对学校的声誉造成极坏的影响;高职院校群体性危机事件,在失控的情形下,不仅对学生、学校造成影响,甚至影响到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二 高职院校校园危机的诱因

1.个人因素

当代高职院校学生面对消极负面的影响,辨别能力差、选择能力不强的学生通常无法自制,在当前十分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社会竞争面前,一部分心理素质欠佳的学生容易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矛盾和冲突,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

2.学校制度体系因素

当前,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体系,可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其中有些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冲突。如不少学校规定“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就与2005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退学的有关条款不相符。此外,部分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之间也存在矛盾,这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引发矛盾、冲突,进而产生校园危机。另外,由于国家对校园专项立法的不足,导致对学校缺乏有力指导,也是高职院校规章制度不完善的一大诱因。

3.学校管理与服务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高职院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经验管理模式缺乏理性的、深层次的思考,就经验本质而言,感性的成分很大,未能上升到理性的程度,更谈不上对安全教育和管理体制的建设。学校管理与服务因素包括由学校内部管理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而引发的突发事件。

4.外界因素

当代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虽然思想更为活跃,自主意识较强,但心智不够成熟,遇事缺乏理智的判断分析能力,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不顾后果,冲动行事。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一些负面的信息会给学生的心理带来剧烈波动。

三 高职院校校园危机的防控对策

1.建立健全完善学校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校

学校应结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具体规定,积极建立健全完善学校的内部规章制度,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实现依法治校。

另外,教育主管部门也应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学校规章制度与上位法律法规间或学校内部规章制度间相矛盾的情况,各高职院校应对自己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与上位法律法规或学校内部其他规章制度存在矛盾的制度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废止。同时,大力推进国家对校园的专项立法工作。

2.组建危机处理机构

我们应明确危机处理机构的设置是处理高职院校危机的组织保障。中国的高职院校危机处理机构可参照美国FEMA的模式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利用学校现有的行政管理教师作为兼职人员,做到高效处理学校的各类危机。因此,我们认为可将高职院校危机处理机构划分为校级和院(系)级危机处理机构。校级的危机处理机构可设在校学生处,由学生处相关领导任学校危机处理机构主任,组织学生处相关的教师分管不同类型的危机。

3.建立畅通多维的沟通渠道

面对面的沟通是学校最直接了解学生想法、观察学生情绪、拉进学生距离的一种方式。学校可采取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和设立学生接待日等方式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1)网络沟通:学校应积极建立网络沟通平台,如QQ群、微信群等,一方面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拉近与学生的距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以教育和引导。(2)书面、电话沟通:针对学生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诉求,可采取书面和电话的方式进行沟通解决。学校可在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设立多个征求意见箱,将意见箱的位置向全校学生公布,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查看意见箱,将学生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第4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关键词:依法治校,法制教育,人文关怀

 

(一)依法治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人们的法治观念也在不断加深。论文格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的接轨程度越来越紧密,这使得年轻一代的思想思维模式受到国外思潮的影响越来越大,年轻人的思维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论文格式。社会主义法治社会进程步伐的加快,社会整体法制意识增强,学生家长和大学生本人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也不断提高,传统意义上定向思维的大学生思维模式已经不再存在,学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挑战, 传统的管理思、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 不符当代大学生的现状, 其中一些原来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凸现出来,树立学生管理新理念, 依法加强高校学生管理。

(二)依法治校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保证

《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是我们办好大学的法律依据,依法治校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师生人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实行依法治校,就要不断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构建法制、文明、和谐的校园。

(三)依法治校是深化高校改革、实现对学生有效管理的内在要求

当前许多校扩大办学规模, 建立大学城;通过合并实现学科优势互补, 提升办学实力, 并且断探索教育管理改革新思路, 探索“校院二级管理”新模式。这些新并或扩大规模的高校在过渡期间和改革期间, 加强学生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生管理显得尤为紧迫, 否则必然影响平稳过渡, 影响进一步深化改革。依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依法治校,是学校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教育领域还未完全建立起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体制,和具体的学生工作相关的管理规定到去年才得以出台新规,高校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 就必不可少地需要制定一系列校规校, 依法加强学生管理, 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新形势下如何做到依法治校

随着各级教育的发展与办学自主权的扩大,教育管理越来越复杂,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要依靠法律和教育规章制度来理顺关系,规范行为,加强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依法治校,建设和谐校园。

(一)完善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要与国家法规相一致

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现一个学校的人文精神和校园文化。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是确保硬件条件和谐有序进行的法宝和灵魂。

首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校规校纪的制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制定,不能与上位法律相冲突,创新性的内容也必须不违背上位法律的基本精神。4其次,学生规章制度的修改和清理必须及时,对于内容不适当,或过时的规章制度,学校应与时俱进,及时予以修改或撤消、废止。重点清理那些直接涉及教职工和学生权益的文件以及与上级部门法规不相一致的文件。校纪校规的清理,以保证其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一致性。再次,学校在对已有文件清理的同时,还必须制定一整套严格规范的管理工作制度,让“正当程序”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全过程,以保证学校各项行政管理工作长期按照依法治校的理念实施,这是法治管理的必然要求。最后,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处理办法必须公示,做到程序公开、公正,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并征求意见,反复修改。

(二)依法治校要尊重人权、以人为本,兼顾人文关怀

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更新高校的法治管理理念,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重新审视高校的管理工作、创新管理机制,是当前时代的要求。论文格式。尊重权利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慎用权力。这是判断对学生处理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尺度。学生所犯错误是否够得上“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这种剥夺受教育权性质的处分,必须以法治的精神来判断。也就是说,对学生行为“错误”性质的价值判断,并不能代替对其所犯“错误”程度的事实判断。毫无疑问,学校依法享有对学生的管理和处分权利,它的确属于学校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但是,正因为如此,它也就成为一项管理者必须根据公认的合理性原则来行使并接受监督和评判的权力。所谓合理性,说白了就是要合乎情理。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情与理,就是要兼顾学校的教育目的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探寻二者合理兼顾的制度“临界点”以实现二者的平衡,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艰巨任务。学校不能不顾育人和管理的导向问题,但为此而实施的管理措施以及对学生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应被控制在一个尽可能合理的限度之内,即所采取的措施应与其正当目的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关联性———必然联系,从公正的意义上具有必要性以及用社会通常观念来理解具有适当性。高校学生的人性化管理是法治化管理理的“调节器”和“助推器”。5法治化管理是学生管理下作中一种有效手段。以学生为本,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的尊重;在法治理性的宽容信任中,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是校园和谐的基础。也就是说,通过依法治校、建立法治秩序,才能真正实现校园的和谐。法治文明对管理工作者的要求是“认真地对待权利”。管理工作应充分体现尊重人权的理性精神。

(三)加强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关注大学生法制教育对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国际社会思潮的影响,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法治社会要求高校的法制教育在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方法上有所创新。当前,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类型增多,教育的形式不断多样化,以上种种新变化都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加强大学生法制课程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

依法治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急功近利,它不仅和社会的法制水平有关系还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的发达程度都息息相关;加强依法治校,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使学生管理工作干部依法行使自己的行政管理权;赋予学生平等的民事权利,做到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只有这样学生工作才能得以健康发展,学校管理水平才能得以提高,享得更多的社会声誉。

参考文献:

1.《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构建浅探》 杨 科 唐百峰《沧桑》 2006年第1期

2.《论高校学生法制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的关系》 张鸣凤,李璞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年第1期

3.《高校学生法制化管理探讨》 李建军 《重庆行政》2006.4

4.《父母地位说:美国高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主导理论》李 奇 洪成文 《比较教育研究》2004年第四期

5.《论我国普通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翟新明 《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2月第23卷第1期

6.《试论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蔡国春 《高等教育研究》2002年9月第23卷第5期

7. 《我国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研究述评》朱孟强《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1] 董丙剑 (1981—) 男 山东菏泽人 硕士 西安石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助教 诉讼法学方向

2 李世福(1957— ) 男 宁夏人 西安石油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级工程师

3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构建浅探》 杨 科 唐百峰 《沧桑》 2006年第1期

4 《高校学生法制化管理探讨》 李建军《重庆行政》 2006.4

5 《论高校学生法制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的关系》 张鸣凤,李璞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6年第1期

第5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5)09-0099-03

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使社会治理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人治已渐退出历史舞台,法治成为人类制度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的日渐成熟,法治在被确立为治国方略的基础上,逐渐深入人心,并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要看到,其中还存在诸如公民法治意识不成熟、法律不完备、社会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较弱等问题。在高等教育领域,高校的治理也同样经历了一个法治渐进的过程。高校的治理,通常认为有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之分。外部治理主要是对高校和政府、社会、市场等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制,主要表现为政府如何对待高校。内部治理主要是对高校和教师、学生等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制,主要表现为高校如何对待师生。面对类型多样的高校治理问题,本文从法治视角仅就公立高校的内部治理问题予以讨论。

一、法治是高校内部治理的必然选择

1法治是高校治理适应人类社会制度文明进化的时代之需。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急剧变化,高校内外部关系更加复杂,各种利益群体间的博弈更加激烈,高校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和挑战,传统的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体系越来越不合时宜,大学治理的现代化成为重大的时代命题,迫使大学在治理过程中寻找最符合现代社会文明、最有效、最科学的治理方式、治理路径。法律作为人类社会为维护共同生存发展秩序而发明的规范,能够以其稳定性、平等性和可预见性,为人类活动指明方向。相比以往的人治,法律之治更公开、公平、公正,更符合制度理性,因此,法治自然成为文明社会的基本治理模式,依法治国顺理成章地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成为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单位一体遵行的治理方式。高等教育系统和高校也不例外,依法治校成为依法治国语境的自然延伸和贯彻。

2法治是高校应对治理困境的现实之需。在大学发展史上,高校曾作为特殊权利主体而长期存在,成为相对独立于社会系统的“象牙塔”。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这一现象逐渐被打破。在我国,从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1]到西北政法大学申博行政复议案,[2]高校作为被告或原告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同时,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教育腐败问题在为社会所诟病的同时亦成为高校自身之痛。高校办学纠纷和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日益增多对高校治理形成了强有力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高校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高校治理的法治化依赖于依法治校的推进。依法治校是指高等学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内外部各类关系,在内部治理中贯彻法治原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其各项事务进行有效治理的理念、模式和状态。[3]就外部关系而言,法治有利于厘清高校和政府、社会、市场的关系。就内部关系而言,法治有利于厘清高校与教师、学生等各类利益主体的关系。高校内部法治能够使高校内部治理缘法而治,能够有效规制高校内部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各类主体得以和谐共生,从而实现高校和高等教育的和谐发展。

3法治是高校实现自身功能的时代要求。现代大学自欧洲中世纪产生以来,其功能经历了不断演变的过程,已从最初单一的育人功能扩展为现在通常所说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项基本功能。[4]从整体趋势看,高校越来越多地受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外部因素影响和制约,高校也在与外界因素的互动中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渐提升自身的影响力而成为智力、人才、创新的高地,在服务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过程中逐渐走向社会的中心。就高校的功能实现而言,人才培养是其最根本、最核心的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是当今时代对高校最强烈的期待。培养什么样的人虽是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宗旨所作出的选择,但培养能够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却是时代给予高校人才培养的内在规定性。就社会治理形态而言,法治是制度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实现自然需要具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能力的公民。因此,培养具有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大学生就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一种内在规定性。实现高校内部法治其意义不仅在于自身得以良好治理、保证其自身功能的顺利实现,还在于其能够对整个社会的法治实现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

二、高校内部法治的困境

在以改革为主题的近30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中,有人认为“高等学校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即使不是最后的也是最顽固的堡垒之一”,[5]意指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缓慢。而实际上,从1977年恢复高考开始,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而是步履铿锵、阔步前进,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大进步有力支撑了中国现代化的步伐。与此同时,高校治理方面的改革和进步也持续推进,一些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高校的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高校管理现代化成为一个时代主题。但在以法治为旨归的时代,高校内部法治还存在诸多困境。

1教育法律法规不完备。即使是高校内部的治理也须臾离不开外部因素的影响。高校内部治理主要是对高校和教师、学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制和调整,其权源基础被学界公认为是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关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权源,有学者认为高校作为培养人才和增进智力的场所,其天生拥有学术自由权,而学术自由权需要办学自主权的维护,故而办学自主权是大学天生的权利隐喻。有学者认为现代大学作为中世纪以来的产物,其产生和自主权主要是以特许状和授权法案的形式获得,因此特许状和授权法案是其权源基础。也有学者基于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社会的背景,认为高校办学自主权是政府和社会对大学有所期许的状态下对高校权力的一种让渡。考察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历史,虽背景和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但当下高校内部治理的自主权无疑受到了各种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在大学已不复“象牙塔”之实的情况下,其已不是隔离于社会的“自治领地”,而需要接受来自政府和社会的介入和限制,而这种介入和限制当然主要依靠法制来进行。在我国,当前与公立高校有关的法律法规较少,目前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4部法律。从数量上来讲无疑太少,从内容来看明显滞后。我国教育立法在某种意义上是对处于变革过程中的教育管理实践经验的总结,故而因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不充分导致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同时由于立法工作的特点和我国立法技术的相对不足导致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又因改革的深入而愈加滞后。

2内部规章制度不完善。如前所述,我国有关公立高校管理的法律法规较少而且滞后,无法为高校内部治理提供完善的、科学的、规范的所依之法,因而要实现高校内部治理的法治化,需在外部法律的指引下制定规制校内管理的“法”,即学校章程和具体的规章制度。经过不断的探索、修订、完善,各高校都在一定程度上制定了较为系统的、科学的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但综览这些内部“法”,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普遍缺乏法治思维。我国是一个人治传统浓厚的国家,时至今日人治的观念还表现出强烈的惯性,体现在管理方面就是较少受规范性、科学性、程序性较强的制度约束,呈现出较强的主观意志性、随意性。这一传统反映在高校管理领域,即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更多考虑管理的效率性和便利性,较少主动限制自身的权力,而且普遍缺乏系统性。二是冶理效果有限。虽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应是学校成立之必备条件,但由于我国高校管理中过强的行政化色彩,章程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要么被作为纯粹的“材料”,要么被束之高阁,并未真正发挥“组织法”“纲领法”“最高法”的作用。同时,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也多从管理的便宜性和实际需求出发而制定,并未考虑整个内部治理的系统性需要,往往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倾向。三是存在与上位法冲突现象。由于专业限制和法治意识不强,学校内部的许多规章制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不一致、甚至悖谬的现象,违法情况屡见不鲜。这种情况大多是因立“法”者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立法技术而造成的。这种与法律的冲突现象极大地减损了高校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3规章制度未被有效执行。与制度的不完善相比,高校内部治理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未被有效执行,主要表现为制度稻草人现象[6]和“钱穆制度陷阱”问题并存。学界通常将法律的不被执行问题称为法律稻草人现象,以此来形象说明法律的虚化问题。法治的内涵一方面是要有完善的制定良好的法律,另一方面则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得到全面的执行。高校内部法治的实现同样如此。由于高校管理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和一定程度上的熟人社会问题,导致规章制度被束之高阁现象大量存在,大大影响了规章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且在规章制度被虚化的同时,“钱穆制度陷阱”问题也严重存在。我国著名历史学家钱穆在分析中国历史时指出,中国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个制度来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于是有些制度变成了病上加病。这一传统现象被称为“钱穆制度陷阱”。我国高校管理中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高校管理当然存在制度缺失和不完善的问题,但并非全部如此,更多的是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管理者却往往有意无意地规避制度执行不力的自身责任,而将责任推给不会说话的制度,并由此启动新的制度制定工作,在“钱穆制度陷阱”中越陷越深。

4程序正义缺失。现代法治在一定程度上讲是一种程序性正义,程序正义也是现代制度文明的集中体现。对于高校来讲,无论是规章制度的制定,还是规章制度的实施都普遍存在忽视程序的问题,更多追求的是实质正义。一般来讲,追求实质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终极价值追求,但对于实质正义古往今来并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标准。换句话说,实质正义是一种理想追求,因此又普遍认为实质正义是法律追求的一种应然状态。相比实质正义追求永远在路上的状态,程序正义的追求则可以因程序性行为的实现而实现,更容易达到一种实然的状态。因此,现代制度文明都把程序正义作为追求实质正义的必然路径。当前高校规章制度的制定大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起草,由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通过,在这个过程中,师生的参与度较差,师生的意见建议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更缺乏严谨的审议程序。由于程序的缺乏,相关规章制度的民主性明显不够,由于师生参与性较差,师生对规章制度的认同感也往往差强人意,自然已定的规章制度无法获得他们的自觉履行,这也是很多规章制度成了“纸上法律”的根本原因。而规章制度执行中,管理者的惯性思维、程序性的较少关注,特别是在事关师生自身利益的问题上,师生的知情权、申诉权得不到保障,则是近年来师生状告学校案件日益增多的根源所在。

三、加强高校内部法治的进路

1提升依法治国整体水平。依法治国作为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越来越得到执政者和社会各界的一体公认。经过长期的建设,我国已初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得到夯实。人们法治理念虽有所增强,但仍显淡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都较为欠缺,这些或多或少都反映在了高校的治理上。如今的高校已非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象牙塔,已经通过千丝万缕的联系融入了当今多元的社会,其治理理念、治理体系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善其身,更不可能理想般地超前于当今时代和所处社会环境,而是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因此,高校治理的现代化和依法治校的实现,必然依赖于整个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和依法治国的实现程度。而提升依法治国整体水平,必然增强高校内部依法治理成效。

2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我国高等教育立法是在高等教育改革调整的过程中进行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对改革成果的规范性确认,其本身带有较强的滞后性,特别是近30年教育改革的广度、深度、速度使得滞后问题更加突出。如前文所述,我国的高等教育立法存在数量少、线条粗、整体滞后等现实困境,有必要进行完善和提升。当前,我国正在大规模进行教育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教育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指日可待,这无疑将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把握好法律规制和大学办学自主权的关系,把握好二者的度和界限,既不能以法律规制为借口,细致入微,以致侵害大学办学自主权,伤害高校的办学活力,减损大学办学目标的实现,也不能过分强调大学办学自主权,而排斥法律的规制,从而阻碍高等教育的发展。

3完善高校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国家宏观的法治状况和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是高校内部法治实现的外部条件,即外因。而高校内部规章制度体系则是高校日常办学和内部治理的主要的直接的依据,是高校内部法治实现的内部条件,即内因。虽然学校内部法治的实现有赖于内因和外因的共同作用,但毫无疑问内因是关键。完善高校内部规章制度体系,首先要制定合法合理的大学章程,发挥大学章程“纲领法”“组织法”“最高法”的作用。其次是要制定和大学章程相匹配、相补充的具体的规章制度,从而形成宽严相济、疏密有度的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既要避免事无巨细、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倾向,也要避免缺乏系统性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要避免制度缺失,更要避免陷入钱穆制度陷阱。

第6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学籍管理贯穿医学高等院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每个环节,涉及到研究生的招生与录取、入学与注册、转学与转专业、更换导师、成绩管理、奖励与处分、休学与复学、停学与复学、自动退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及毕业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具有事务繁重复杂、工作强度大、政策性与实效性强、季节性与阶段性明显等一系列特点。如何做好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历来受到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的重视。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05]21号)、《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和《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0]8号)等一系列文件,规范高等院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同时,各相关高等院校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适用于本单位的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同时构建校院系所多层级的学籍管理体系,并配备专职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人员。

2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医学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培养类型多样化,在校学习年限弹性化,因此研究生学籍管理任务日益繁重,管理内容日益增多,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规章制度不完善,学籍管理人员流动性大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对学籍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对学籍管理规定理解不全面,学籍管理信息共享不通畅等一系列问题,阻碍了医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高。

2.1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医学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给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带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学籍管理规章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甚至阻碍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开展。比如部分高校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提前修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必修课成绩优良,完成了规定的教学实习和实践等任务,学位论文完成,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已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届时不能完成学业的,根据研究生学业的实际完成情况,分别予以结业或者肄业处理。这就意味着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一旦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在申请的日期顺利毕业,将失去正常毕业并获颁毕业证书的资格,只能获得结业证书或者肄业证书,甚至不能通过延长在学年限的方法,再次申请正常毕业。在医学研究生教育普遍实行弹性学制的大环境下,学生应该享有自由选择在学年限的权利,尤其是对于申请提前毕业、但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在约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应当给与其继续学习的机会,这也符合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2.2学籍管理队伍不稳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学籍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又极繁琐的工作,要求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又具备一定学历层次的人担任,以保证学籍管理的效率和延续性。但是,目前许多医学高等院校都存在着学籍管理队伍不稳定,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现象,在每一次的学籍管理工作研讨会上,都有旧的面孔缺席,新的面孔出现,自我介绍中“刚刚接手学籍管理工作,目前还在熟悉和适应阶段”成了惯用语。管理队伍的适度流动,能够补充新鲜的血液,为学籍管理工作带来新的气象和新的想法,但是过于频繁的人员流动,则不利于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管理队伍的不稳定带来的另外一个不利影响,就是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新人”和“老人”的传帮接带难以维系;很多新上岗的学籍管理人员,本身对于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理解就存在偏差,业务熟练的“老人”又被调往其他的工作岗位。

2.3部分管理人员和研究生对学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学籍管理贯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终,对医学研究生教育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保障作用,然而部分管理人员,尤其是院系所的分管领导对学籍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学籍管理无关大小,只是“填填表格、报报数字”,以至在本单位没有设置专职的研究生学籍管理人员,学籍管理由其他工作人员兼职完成。管理人员在思想上的轻视,极大地阻碍了学籍管理工作的进步与发展。部分研究生在经历了本科阶段的学习之后,认为自己已经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烂熟于心”,认为研究生阶段的学籍管理和本科阶段没有什么区别,虽然学校通过多种途径极力宣传学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但仍然不能引起部分研究生的重视,以至于在学期间,走了弯路,犯了错误,甚至影响到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获得。

2.4学籍管理信息共享不通畅

学籍管理是一项涉及多部门联动的系统工作,在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不单单是研究生院或者教育处的职责,还涉及到计财处、校医室、图书馆、宿舍管理、餐饮中心、网络信息中心、保卫处等多个职能处室,这种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模式,对学籍管理信息共享提出了新的要求。而限于目前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学籍管理信息仍然停留在单一部门内部的闭环中,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不通畅,影响了信息共享的实效性,增加了跨部门的沟通成本,降低了学籍管理的工作效率。以研究生申请变更毕业时间为例,当一名研究生同学申请延长在学年限,并获得研究生院审核批准之后,计财、校医室、图书馆等处室并不能第一时间共享到这一学籍异动信息,研究生同学就有可能遭遇学费扣款失败、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图书借阅权限超期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都是学籍管理信息的跨部门共享不通畅引起的。

3提高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水平的建议

随着医学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也进入新的阶段,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面对上面提到的研究生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本理念,寻求破解难题的对策,提高医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水平,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3.1不断完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涉及学生在学期间的方方面面,关乎学生切身利益,贯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始终;规章制度是医学高等院校管理学籍的准绳,是研究生履行学生义务、享有学生权利的依据。近年来,医学高等教育飞速发展,研究生培养类型多样化,研究生在学年限弹性化,学籍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各医学高等院校应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以学生为中心,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做到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有“法”可依。

3.2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队伍建设

一只高效的、稳定的、业务素质过硬的学籍管理队伍,是做好医学高等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学籍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构建新老有序交替、传帮接带的良性的人员流动机制,确保学籍管理队伍“不断档”。同时,针对现有的学籍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学籍管理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吸收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突出以研究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服务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树立起对学籍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3加大学籍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管理人员和研究生的认识水平

目前医学高等院校采用校院系所多层级的学籍管理体制,院系所主管领导是学籍管理工作重要的推动力量,因此要采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手段,提高他们对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他们对本单位学籍管理工作的支持。学籍管理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研究生,贯穿他们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研究生对学籍管理的不重视、不理解,往往会给他们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最终影响研究生的正常毕业和学位授予。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各种方式,针对研究生开展学籍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利用好新生入学教育、学生社团活动日等时机,开展学籍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同时在学校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有新的制度或者规定,及时公布给研究生知道。只有研究生重视学籍管理工作,熟知学籍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才能少走弯路,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3.4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学籍信息实时共享

时展,科技进步,医学研究生教育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单纯的纸笔记录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学籍管理工作的需要。各医学高等教育院校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络化的学籍管理信息平台,力求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在各相关单位间的实时共享,从而提高学籍管理的效率,最大程度的减少工作失误,为研究生同学在学期间的学籍相关问题提供便利。

4结语

第7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一、是不是把师生、家长当亲人,把师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从身边小事做起;

作为专业部的教学副主任在日常工作虽然自己能够加强与本部门教师的沟通交流,能够在不违反规章制度要求的范围内尽可能为大家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一线教师自己能够平等的对待学生,能够利用课余时间加强与学生的思想交流,能够尊重学生家长。但是离“把师生、家长当亲人”这个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工作中有时工作方法不得当,学生教育耐心不足等问题,今后自己将进一步提高自身修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处事能力,脸上多点笑容,师生之间多些关怀、多些耐心、多些宽容,与学生家长交流时多些理解、多些倾听,细化、具体化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事项,能够使学生能够简单明了的知道“办事的”一些流程,使学生和家长少走弯路,能够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能够到解决的问题满意。

二、是否爱岗敬业,把教书育人当成为之终身的教育事业?从干好本职工作做起;

作为一名专业课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能够服从专业部学工作需要,做到认真备课,及时准备教学,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但“把教书育人当成为之终身的教育事业”本人做的还不够,工作中有时存有“倦怠感”,凭经验上课,不能主动积极的去研究教学工作,不能积极主动的去接受新事物、新方法,积极主动的去研究学生情况,这些表现说明自己还没有真正做到:把教书育人当成是自己终身的事业!在今后的工作我将进一步的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念,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增强自身综合能力与素质,把“职业”当作“事业”干,想方设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让学生真正的学有所成。

三、是否遇到困难迎难而上,把解决矛盾问题当成基本要求?从解决具体问题做起;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力推进和落实,一线教学单位的工作态度和力度起到很大作用。作为一线教学单位,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者和落实者,本人在工作中能够端正态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积极推动落实上级要求。但工作中也有“发牢骚”,有抵触情绪、畏难情绪的时候,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水平,遇到问题及时想办法、谋出路,积极主动的去看待问题、想方设法去解决问题,工作中不推萎、不扯皮,敢担当、主动担当,把学校的规章制度落在实处,结合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为学校有个好名声做出自己贡献。

第8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东阳市横店高中是横店集团全资创办的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既有公办学校相同的属性,又有自己的独特性。像横店高中这样的民办学校一般都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章程是学校办学目标及管理工作的依据,如横店高中董事会就为横店高中的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师生义务职责和学校机构设置等作了全面规定。横店高中董事会章程指出,横店高中的办学宗旨为:根据横店集团经济“共创、共有、共富、共享”的宗旨,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创建横店高中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回报社会,造福桑梓,加快东阳普通高中段教育步伐,构建与本地小城市建设与发展相配套的现代教育新格局,以满足人民群众全面提高文化层次的急切需求,并尽可能多地为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输送优秀的新生,为地方经济高速、高效、可持续发展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横店高中的办学目标是保证基础、发展个性、办出特色、创建名校。为此,学校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正确处理基础与提高,共性和个性之间的关系,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显然,董事会章程的这一规定彰显了学校以人为本、公益性质的先进文化蕴含,而学校及各部门制订的管理制度就必须遵循董事会章程这一规定。

学校的管理制度主要分两大类,一是方向性的,如依据董事会章程、学校管理目标纲要,学校内各级各类人员都参与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根据学校总目标和上一级的目标确定本岗位目标等;二是具体管理操作层面的,如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处、年级组、教研组等工作职责,员工考勤、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寝室管理等制度。学校所有的制度都属于规范文化,都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健康发展服务的,学校要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通过合理的制度把学校各个层次、各个部门、各种力量加以组合,进行协调,使学校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促进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的形成,使教育真正为中华振兴奠基。

学校管理制度要有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权威性,而这一切又都源于法规依据的准确程度、制订过程的民主程度和合理程度及激励竞争约束因素的明确程度。学校管理制度制订须秉持严肃认真细致周全的态度,贯彻先进文化理念。横店高中于2000年筹建创办,2001年9月正式招生开学。为使学校在起点上就进入科学规范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轨道,制订一套具有先进文化理念的管理制度成为一项十分急迫的任务。为此,学校筹建班子从2000年3月开始,一方面认真学习国内外关于教育管理的先进理论,一方面到北京、上海、广东及本省许多先进学校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反复研讨,经过一年多时间,草拟了学校管理目标章程、教代会制度、工资分配方案、教育教学管理及评价、卫生、安全管理等各级各类管理条例规章100多个。2001年6月,学校招聘的和市教育局调派的教师到位,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讨论修改,集思广益,直到当年9月开学,各类规章开始试行。随后,经受实践检验,凡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在每年一度的教代会上讨论修改,然后颁行;需要新制订的,由各部门讨论拿出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再施行。

在公开、公正、公平、民主基础上出台的规章制度,体现了学校教职工的共同愿景、共同意志,认同度高,这本身就体现了先进的文化理念。因而,规章制度的效度也高。

横店高中从创办到现在,不过短短7年时间,然而却得到快速发展。学校先后获得东阳市文明单位、金华市文明单位、浙江省绿色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省级重点高中等荣誉称号,高考、会考、各类学科竞赛、教育教研硕果压枝。应该说,这一切与学校切实贯彻制度文化建设有密切关系。

从横店高中的制度文化建设案例中,我们感到,学校制订规章制度应贯彻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目标,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杜绝乱收费。

二、整体性原则。学校规章制度必须着眼全局,统盘规划,不能零打碎敲,矛盾打架。

三、人文性原则。学校制度是为完成学校任务服务的,执行者是人,管理对象是人,制度为人服务,目的是促进人的进步,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

四、公平公正性原则。制度既然是管理规范,就一定要符合并保障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对学校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的同等的约束力,是学校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共同维护的行为规范。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制度制订必须强调教职工民主参与,要使教师从过去只是学校制度的执行者、服从者变为学校制度的设计者、参与者、支持者。重大规章制度出台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如高考会考奖励制度,教学教育评价制度等。

五、引导激励性原则。制度的落脚点是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团队意识。因此,制度要凝聚教职工人心,引导教职工潜心工作,营造既和谐又有竞争的充满活力的氛围,激励积极因素、消减消极因素、抑制破坏因素,优化教育教学工作环境,提升教职工生活工作质量。

六、创新性原则。当代社会是一个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和信息网络化的开放社会,开放型的社会需要开放型的人才。学校规章制度必须适应培养开放型人才的要求,要与时俱进。

在横店高中制度文化建设案例中,我们还体会到,制订一套管理制度并不是难事,但如果体现先进理念的制度没有得到贯彻执行,那么再好的制度也无济于事。因此,必须增强教育力,强化执行力,以有力措施保证制度执行。

对此,建立坚强高效的组织指挥系统是第一要务。从校长室到各处室再到年级组教研组,必须保证信息畅达,不能有迟滞梗阻现象。

第9篇:关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范文

论文摘要:安全问题是目前发生在我国高校的常见重要问题,实施安全教育对于在校学生尤其重要。国内研究者对此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 本文根据大量文献资料,从安全教育的定义、内容、存在的问题、对策四方面对已有研究进行了总结,探寻已有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并分析已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预测高校安全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一、关于安全教育定义的研究

一般说来,关于高校安全教育有着统一规范的定义,所以关于安全教育的定义研究是非常少的。如古月娟、白海琦认为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与法律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大学生在校期间以及步入社会面临的安全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已涉及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为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使在校大学生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这一点黄维平、韦帮得也是认同的。而王能武认为“高校安全教育是指高等学校为维护大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各种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大学生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安全规章和纪律、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的教育与管理活动。”总的说来,高校安全教育定义研究侧重点不同,但这些研究主要认为高效安全教育是指主要针对在校大学生,为了确保在校大学生生活环境、心理环境等的安全而运用一些教育方法而实行的教育措施。

二、关于安全教育内容的研究

关于安全教育的内容的提法很多,很多研究者将安全教育内容分成不同的点,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一)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三点

古月娟、白海琦在提出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网络安全教育,大学生文化安全教育。即认为大学生安全教育主要包括网络安全、心理健康安全和文化安全。

(二)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四点

张玉华、袁成龙提及高校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为:“国家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心理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相比狭隘的高校安全教育,张玉华、袁成龙已拓宽了安全教育的内容,也把国家安全教育放在了重要位置,体现了对国家安全的重视,也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爱国意识。另外,孙光辉也将新时期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分为四点:“社会注意荣辱观教育、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教育、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随着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交通事业的进步,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交通安全教育与消防安全教育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五点

姬学民认为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基础知识教育即有关安全的基础知识的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教育、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法纪法规是为规范人们的行为,打击不法分子制定的。教育大学生学法、知法、懂得依法办事。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通过法纪法规学习,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律教育有利于大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安全教育中应该包含对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教育。

(四)高校安全教育内容分为六点

李晓明认为:“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心理安全教育、网络安全和道德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各高校近几年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总有学生违反了这些 规章制度,从而造成了一些安全问题,因此,对学生的规章制度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杨绪霞,薛刚认为,高等安全教育包括国家安全教育、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和心理安全教育。二者都将安全教育的内容划分的更细更全面。  三、关于目前高校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的研究

袁健认为目前高校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大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够,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单一且缺乏创新。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且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内容不够全面且教育形式单一,导致了高校安全教育的一系列问题。张玉华、袁成龙也认为,目前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不完善,大学生安全教育的实施只是走过场,大学生安全教育内容不够完整。谭汝媚认为当前高校对安全教育重视不够,体制不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严重,大学生减灾和避灾自救能力相对匮乏,网络安全问题突出。宋江浩认为当前大学生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网络化发展趋势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问题,大学生网络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问题,校园外来人口增多,校园住宿条件等都会影响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问题,校外人员参观、访问等也给高校安全教育带来问题;高校扩招给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带来的问题,在校生人数众多,层次多样,使得校园也更加复杂,安全教育的问题也就更多;交通安全、性安全等也影响校园安全问题。王能武对上述观点也是认同的。

研究者罗列了很多高校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其中目前高校对于安全教育的重视不够是导致一些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高校只有在对安全教育有了足够重视的情况下才能搞好安全教育;另外,研究者也看到了由于社会问题而引发的一些新问题如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性安全教育等,有利于高校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高校安全教育对策研究

高菲提出高校安全教育的对策为: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健康的心理;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法制意识;加强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袁健认为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学生安全教育必须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建立健全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采用多种途径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张玉华、袁成龙认为提高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认识;加强大学生对安全教育的组织领导;建立大学生安全教育运行机制;做好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三进”工作即安全教育进宿舍进课堂进校园网络。

谭汝媚认为高校党政领导应给予足够重视,加大安全投入,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将安全教育纳入高校课程教学计划;加强心理健康档案建设和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机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网络知识安全教育。宋江浩认为加强对学生的网络完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高校学生防盗窃、防诈骗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王能武认为:动员各方面力量,切实提高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高校安全教育法律法规,为高校安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安全教育应突出重点,注重教育效果;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编写安全教育教材,开设系统的安全教育课程。姬学民认为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以案说法,有针对地教育;突出重点,有区别地教育。陶娟提出:首先要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其次,精编教材,规范教学。精编安全教育教材,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管理中,利用已有的教学体系,强化安全教育。再次,突出重点,提高实效。抓好安全教育工作队伍的建设如专业保卫队伍,辅导员队伍,学生骨干队伍;转好重点学生、重点时期和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接着,创新形式,寓教于乐;关注心理,爱护学生;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李晓明认为: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平安氛围;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安排学时,开设课程;明确内容,选编教材;设立心理咨询室,加强心理辅导。

研究者对于高校安全教育建议主要针对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的提出,宏观方面与微观方面都有涉及,但是具体可行性意见却不够。以后的研究可能会针对时展所出现的安全教育的新问题,进行非安全教育定义,而是安全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教育措施的研究,而且这些研究也会越来越重视其实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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