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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5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正视防火形势,不断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防火是国家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资源极其珍贵。近年来,受全球极端异常气候的影响,干旱、高温、大风等森林高火险天气明显增多,森林面积和林区可燃物逐年增加,野外用火管理难度不断加大,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较大以下等级森林火灾呈易发多发趋势,发生大的森林火灾的潜在危险性进一步增大,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于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构筑区域生态屏障,增强生态承载能力,全面实施“四三二一”战略,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基层防火单位要站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为加强生态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体系
1.建立健全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33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建立由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和领导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设立市、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辖区森林防火规划、工作机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负责队伍建设、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值班调度、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要重视防火办公室应急管理干部的配备,选调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好的复合型人才,担负森林防火职责,切实解决人才缺乏的困境,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2.加强基层森林防火管护网络体系建设。按照“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积极推进基层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和管护网络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县(区)政府及林业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责任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比照公益林管护标准,切实加强和充实一线管护力量,逐区域、逐村社配足配齐专兼职护林人员、防火信息员和监督员,形成以乡镇、场、村、站为主体的基层监督管护体系。要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报酬和奖惩制度,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头和地块。
3.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要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县(区)、重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风景区要积极组建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军事化管理、反应迅速、业务精通、突击力强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乡镇、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民兵、单位职工、骨干群众为主体,建立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伍。同时要充分发挥武警森林部队的作用,加强日常训练和实战演练,遂行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保障和扶持政策
1.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区)政府和市发改、林业等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森林火险预警监测、防火道路与林火阻隔、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其设施设备、培训基地、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其营区、营房、扑火装备、交通机具、防护装备、物资储备库以及预备费等)项目所需投资,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林业发展规划,列入同级地方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加强衔接配合,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有关基本建设项目投资。
2.加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作为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包括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设备机具购置费、防火隔离带补助费、物资储备金、管护人员和半专业、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经费、扑火经费、运行经费、训练培训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比重。同时,要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原则,健全森林防火应急资金拨付制度,保证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扑火机具充足到位。林业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资金专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森林防火资金使用管理检查和项目实施验收。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专款专用。
3.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机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现实情况,完善和建立森林火灾扑救补偿机制。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费用由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给予补偿;火灾原因不清的,由林权所有者支付;森林火灾的肇事单位、个人或林权所有者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政府补助。
4.严格执行林区新建项目配套森林防火设施政策。为防止林区新建项目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出现管理缺失,产生新的欠帐,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国家、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各县(区)政府及林业、发改、国土等部门要从规划设计环节入手,严把项目工程审批环节,明确林区项目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配套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的责任要求,切实加强林区生产生活活动的管理。凡林区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等,除具备项目可研、开工批复等必备文件外,还要增加森林防火评估、审批和验收等程序。凡新造林地,要按标准配套建设防火设施和生物防火林带。在林区建设的各类工程和设施,必须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识等森林防火配套基础设施,做到项目建设与森林防火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5.落实森林防火有关扶持政策。要落实并完善森林防火优扶政策,对经国家、省、市政府批准执行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各种森林消防车辆,税务部门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税车辆分配指标,免征指定型号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部门免收车辆通行费(包括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专用通讯网络,免收森林防火专用电台、无线电通讯频率占用费。广播电视、宣传部门要将森林防火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免费播放公益性森林防火广告、森林火险预报。气象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监测和预报工作,适时组织人工增雨灭火。通信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林区的通信网络建设,保障森林防火通信畅通。
6.加大科技支撑,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大力推广运用计算机网络、3S(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卫星定位)、卫星遥感监测、远程视频智能监控、气象数据自动监测等高新技术,积极推进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监控指挥信息化建设,着力建设综合性指挥管理网络平台。加大数字型、智能型、大中型防扑火设施设备的配置,提升保障条件和科技水平。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市、县(区)、乡镇长、村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及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分工责任人,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为主体责任人的责任制,确保森林防火层层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法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职责,强化防火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改,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火源管理等火灾预防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查处野外违法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搞好协调服务。
2.强化应急管理,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新颁《森林防火条例》、《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火灾归口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制度。及时修定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指导乡(镇、场)、村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进一步明确火灾事故分级标准、响应程序、不同级别的处置、相关部门职责、指挥机制、信息报送时限等内容、责任和义务,细化落实森林防火应急管理和保障措施,确保应对森林火灾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3.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各成员部门、责任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奖惩办法,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分期、分年度对防范、监管职责履行情况、制度业务建设、防火资金项目争取、政府投入、人员机具配备等方面进行检查考评,特别要加大对县(区)、乡(镇、场)、村三级森林防火日常监管和阶段性防控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格奖惩。对领导得力、预防突出、措施落实、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引导各级各单位更加注重预防,更加重视日常防范。认真落实森林火灾事故督办通报、“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严格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执法不严、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及时、预防处置不得力、有火不报、失职渎职等行为,引起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技能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科学防范和处置各种自然灾害,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XX市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切实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防范化解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
县气象局要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可能影响的重点地区,加密与省、市气象局之间会商频次,密切跟踪监测天气变化,强化会商协同和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等各类预警信息平台重要作用,第一时间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农业农村、民政等单位的会商和沟通,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可能影响的区域、行业和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等信息。
(二)防范化解重大森林火灾风险。
加强责任落实,以政府名义公布划定的森林防火期和防火区,适时森林防火禁火令,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修订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专项督查、常态督查和明察暗访;加强火源管控,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在全县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彻底排查整改,严格管控森林火灾多发地段、敏感时段和高危人群,适时适地开展计划烧除,切实消除隐患;加强预防宣传,及时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信息,做好监测预警和火险趋势预测;加强能力建设,做好森林防火项目申报、管理和验收等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专(兼)职和群众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三)防范化解重大洪涝灾害风险。
防范化解江河超标洪水风险。汛前明确各级江河防洪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逐一落实江河防洪工程行政、巡查、抢护责任人;抓紧组织力量对水毁堤防、险工险段进行修复加固,恢复防汛保障能力;依法开展河道清障,全面清除各类行洪障碍,确保江河行洪安全;加强汛期工程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做好沿江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工作,充分发挥工程调峰蓄洪作用。防范化解汛期水库水电站安全风险。进一步落实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不漏一库、不漏一坝、不漏一人;进一步明确水库水电站调度权限,及时编制审批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完善水库水电站雨情水情监测预警设施和手段,严格执行汛期控制运行计划,严禁超汛限蓄水,对有安全隐患的水库坚决实行低水位或空库度汛;督促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巡查值守。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进一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汛前开展各类山洪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用好管好已建县级监测预警系统,注重汛期动态管理,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排查和县、乡、村预案修订完善及基层临灾避险演练,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防范化解城镇洪涝风险。严格落实城镇防洪排涝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健全城镇防洪组织指挥和防汛应急体系;汛前抓紧对城镇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制定和完善城市防洪排涝预案,建立城市低洼区、滑坡危险区下穿隧道等部位的防汛预警机制;落实防汛排涝供电、治安、交通等保障措施,建立城镇防汛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加强重点积水区、重要区域的防汛物资储备;广泛开展城镇防洪防涝知识宣传,确保洪水期城市居民人身安全,努力减少城镇洪灾损失。
(四)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充分发挥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的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有针对性地加密部署气象、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现险情、发出预警。对重点区域内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采用监测设备采集数据、通过视频传输、无线传输等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手段进行专业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选址的安全性和适宜性评估工作。多渠道争取和统筹使用资金,适当提高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标准。对实施搬迁避让难度大、威胁人数众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快工程治理,充分发挥地勘专业队伍的技术支撑作用和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
强化各类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地震监测力量部署,保障监测台网正常运行,提高监测质量和效能,密切跟踪震情形势的变化发展,加强震情会商研判。摸清重点危险区道路、铁路等交通状况,逐步加强对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进一步优化电源布局、电网结构,推广使用电力防灾新技术。对重要电力设施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基础设施、水库大坝及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抗震设防要严格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标准。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做好防御工作。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各类自然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救助能力。
(三)加强物资装备储备。
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相应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制度。
论文摘要 分析了麻城市森林资源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全市森林资源管理的建议。
森林资源是发展林业的物质基础,是衡量一切林业工作的核心,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森林生产力,关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麻城市林业有了较大发展,森林蓄积量由20世纪70年代的190万立方米,到80年代的220万立方米,再到90年代的370万立方米,形成了跨越式发展;但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林业发展的脚步还不相适应,尚存在一些问题。
1.1森林资源分布不均
麻城市东部和东北部为山区,西部和西北部为丘陵,中南部为平原,且与长江中游平原相衔接,整个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敞开,形成中山—低山—丘陵—平原的地形。山地面积6.1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6.8%,森林蓄积量占全市总量的61.4%;丘陵面积17.2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47.6%,森林蓄积量占全市总量的34.4%;平原面积12.8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5.6%,森林蓄积量仅占全市总量的4.2%。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北部的山区。
1.2森林火灾频繁
“九五”期间,麻城市发生森林火灾187起、特大森林火灾6起,年均森林火灾过火面积600hm2,森林受害面积400hm2,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为2.85%;“十五”期间,麻城市发生特大森林火灾6起,过火面积400hm2,森林受害面积400hm2。
1.3森林资源破坏严重
由于森林资源过度采伐、山地过度开垦,森林植被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造成麻城市大面积土地沙化,全市现有沙化土地面积6 000hm2,占全市总面积的1.7%,其中流动沙地200hm2,半固定沙地600hm2。水土流失面积达32.6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90%,其中中度侵蚀以上面积10.1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8%,每年泥沙流失量达1 300t。
1.4木材利用率低
立木出材率为50%,原木出材率为60%左右,山区低于60%,即1m3
立木蓄积量仅利用其1/3左右。
1.5森林资源监测技术和设备落后
麻城市监测技术手段和设备落后,一直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几十年来未有大的变化。目前尚未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体系和推广机制不够完善,森林资源监测效率低、信息反馈不及时,没有形成完备的森林资源预防监测服务网络,与林业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
1.6森林资源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麻城市林业局根据市内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和水资源状况以及森林资源发展现状,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定了《麻城市森工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民警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制度》、《项目责任考核制度》。由于森林资源涉及面广、生产周期长、动态变化快,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利用管理等基本制度。
2对策
2.1依法治林,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林权管理是林地管理的基础,加强林地权属管理,是消除林地权属紊乱、依法保护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以及合理有效利用林地的强有力的措施。
一要增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二要坚持因地制宜,大力营造森林,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三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林权证核发工作;四要切实加强对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对征用、占用林地的补偿制度;五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基本方针,建立健全执法体系。
2.2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
一要遵循森林资源合理经营、永续利用原则,根据森林资源数据、质量、结构和制度,合理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二要按照《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和发证人员的管理,严格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凭证采伐,制止乱砍滥伐;三要制定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2.3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一要形成具有高素质、高水准的监测队伍;二要建立地理信息系统(GIS),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效率、质量和水平,科学预防森林火灾、防治病虫害等,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三要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对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实行标准规范化管理,提升森林资源管理能力;四要实行市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制度,增强清查时效性,根据森林资源数据,有针对性地制定林业发展规划等;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森林资源评估体系。
2.4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一要广泛宣传防火扑火知识,并组织群众进行实地操作演练;二要在森林火灾频发地区种植防火林,进行人工阻隔,并根据扑火经验,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遏制火灾;三要增强森林防火设施,提高安全科学扑火技能。
2.5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
一要坚决取缔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大量破坏森林资源的企业;二要严厉打击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收购、私自贩卖木材的行为;三要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和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认真做好对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四要严格规范原材料加工销售台帐,实行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收购的政策,鼓励木材精深加工;五要加强木材运输证的管理,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流转。
2.6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要保证基层林业站的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开支,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二要普及计算机应用知识,实现站、乡、市之前的森林资源共享;三要提高业务水平,定期邀请技术专家进行培训指导学习,开展业务技能有奖竞赛活动,提高学习积极性;四要培养自学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积极发挥管理人员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作用,以适应林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机构体系不断健全。为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相关党政副职任副组长,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派出所、中心学校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组,应急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一直来,镇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的防汛期间,我镇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了应急管理工作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援中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作用。目前,我镇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健全,基本形成了“镇上统一指挥、领导小组重在处置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预案框架不断完善。按照国家关于应急预案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实现全覆盖的要求,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加强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印发了《天仙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部分专项应急预案,基本搭建起了全镇应急预案框架体系。
(三)应急保障不断加强。目前,我镇初步建立了一支以民兵预备役、各村(社区)民兵为骨干,以民警、综治维稳、医疗救护等专业力量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和现有条件,设立了专门的工作场地和应急救援装备存放室,配置了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如捞刀200把,扑火拖把60个,铁铲60把,手锯30个,救生衣50套,灭火枪20支等;建立了专门的综合应急工作制度,并明确了专人负责。同时我镇紧扣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从抵御自然灾害、预防事故灾难、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入手,以讲座、现场咨询、短信、宣传栏、宣传资料、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进行广泛宣传。今年上半年,我镇邀请区级相关专家为我镇、村干部讲授应急相关知识;开展了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活动,并于11月中旬顺利通过省专家组的检查评定;6月份开展了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册;镇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进行宣传和讨论。
(四)防范能力不断强化。强化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今年,我镇共举行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抗旱、水上安全等应急演练4次,参演人数达400人次;分别是7月份在银罗村二社和天成药玻厂进行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救援演练,居住在药玻厂职工楼的23名人员仅在5分钟之内就撤离了危险地带,共出动救护车2辆次,投入民兵、医护人员30人次,演练所在地100余名群众和全镇各村(社区)干部观摩了演练,演练取得成功。9月份,在天仙镇学校开展预防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参演人员300多人。通过应急演练,使应急分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得到提高,进一步强化了应急分队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意识,并从演练中发现问题与不足。我镇还通过对地质灾害、处置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气象灾害、水上安全、森林消防等应急演练,逐步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指挥、协调、处置能力等,同时也使参与和观摩群众掌握突发事故中的逃生技能,提高了自救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近年来,我镇各村(社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预测分析、综合研判等工作,注重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镇村和各部门单位坚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特护期、森林防火期和汛期,我镇采取强力措施加以应对,有效控制了不稳定因素、森林火灾和洪涝灾害的发生。林业、水利等部门通过田园广播等及时灾害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准备,对农业、畜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村(社区)、各部门扎实做好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
(五)宣传氛围不断浓厚。近年来,我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省、市、区相关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并通过标语、广播、手机短信等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地反映事态信息和政府应急处置措施。同时,积极面向公众,宣传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了公众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认识,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了公众的恐慌,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个别村、社区和部门还缺乏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思想和行动禁锢在不出事、不出大事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都不够。
二是资金投入还不到位。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须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因我镇财政较困难等多种原因,我镇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还十分有限。
三是预案落实还不到位。目前,我镇已制定的预案还不能完全覆盖所有突发事件,已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还需要制定实施方案,部分已制定的预案操作性不强。
四是协调管理还不到位。应急管理的物资、队伍、信息等资源分散,缺乏统一组织和协调,难以发挥整体效能。
三、下步工作计划
当前,我镇公共安全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各类公共事件的突发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稳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抓示范工作,促组织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各村(社区)、部门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镇应急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在强化公安、、安监、消防、民兵等相关部门应急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资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
(二)抓应急保障基础性工作,促应急能力建设。各村(社区)、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整合村卫生室、民兵队伍等资源,积极发挥基层工作人员的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配备必要装备,强化队伍训练,提高综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教育、严明纪律,使这支队伍在关键时候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三)抓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工作,促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危险隐患的排查和监管,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对各类危险隐患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危险隐患进行安全评估,建立数据库,加强动态监管,逐步实现从被动应对转向源头治理。危险隐患短时期内可以消除的,立即进行治理整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排除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止使用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对因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引发问题的,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葛家山支村两委按照镇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葛家山村是开慧镇的门户,从京珠高速板仓收费站下来就是葛家山村,由原开慧镇清泰村和原开慧镇葛家山合并而成,葛家山村下辖6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000余人。是湖南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杨柳坡党支部、乐和乡村示范乡村。全村目前工商在册企业总计30余家,其中工贸企业4家,加油站1家,较大商贸超市1家,燃气三级网点1个,敬老院1所,规模农庄7家,中小学及幼儿园1所,种养殖合作社及农业类公司15家。
一、强“班子”,明确应急管理职责
一是结合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精神,根据《开慧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职责分工的通知》和《开慧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通知》文件,建立由村书记为顾问、村副书记为主任的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压实党政领导应急管理责任,细化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在事故灾害预防与应对中的应急管理职责。二是指导各村民小组成立以党总支负责人为组长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村民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应急管理责任落实直达最后一公里。
二、建“机制”,理顺应急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制度。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重点完善执法台账和安全隐患风险台账,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40处。二是严格计划执法,隐患整改抓闭环。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0年,村应急办计划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10家次,下达责改文书4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8处,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针对李氏家具存在粉尘防爆未安装除尘装置火花探测报警器的重大隐患,应急办执法人员和我村安全生产员定期上门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已及时销号。三是落实应急值守,及时处置救援。坚持领导24小时带班值守,明确专人报送应急信息。2020年,及时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信息20余条,组织修缮因灾损毁农村房屋30余户,救灾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三、组“队伍”,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村干部和各组组长建立一支围绕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为主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作为镇级的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目前已组建3支以村民小组组长、护林员、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应急救援服务队伍。应急信息员队伍,明确1名专职安全员和1名专职应急信息员;督促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组建与企业事故灾害风险规模相适应的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强化重点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齐“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储备
葛家山村高度重视应急物资保障,投入经费配齐应急物资,及时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完善各类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并将储备的应急物资、装备目录及数量等信息报县应急局备案。据统计,我村现有应急物资如下:工业盐1吨、麻袋100条、机动消防泵1台、灭火器8具、水带2盘、分水器1个、消防扳手2把、强光手电筒2个、空气呼吸机2套、对讲机3台、消防服3套等。
五、常“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一)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镇街、村(居)、企业、学校应急组织建设,整合基层应急工作力量,理顺工作关系,在各镇街、村(居)、学校以及矿山、危化品等重点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夯实应急管理的基础工作。
(二)健全重要领域应急管理机制。针对我区突发事件发生的领域及频率情况,进一步健全由林业、安监、公安、卫生、海渔等部门和单位牵头的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海上搜救等五个重点领域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预案、装备、队伍,明确配合协作规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加强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工作
(一)加强值守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指示要求,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改善值班工作环境,配齐备足值班人员和设备,加大检查指导力度,提升值班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值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完善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规范信息报告的主体、内容、时限和格式,建立紧急情况信息直报制度,确保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定期分析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重要信息报告情况,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提升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保障能力
(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组织修订《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加强对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演练的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区级综合性应急演练。
(二)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加强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能力,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水平。充分利用各类信息传播资源,进一步扩展预警信息渠道。建立联合气象、林业、海洋以及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模式,提高预警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广泛性。
(三)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安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对全区范围内容易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重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跟踪做好对隐患整改的督导工作。
(四)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物资普查登记;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依据全区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在各地分别规划建设一批“标识明确、集散方便”的应急避难场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与组织、人事部门合作,把应急管理常识列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在区委党校组织的各类年度主题班次中,重点加强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对基层应急管理骨干、企业负责人进行2次专题培训,同时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分18批次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
(六)加强基层示范点建设。按照省里制定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标准要求,每个镇街要分别建设1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上水平。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协调安监、交通运输、水务、海渔、卫生、民政、气象、地震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武装部、公安消防部队,加强综合及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着力强化以区公安消防大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由区武装部牵头组建的区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专业以及社会化救援队伍充实人员、改善技术装备,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探索建立专业队伍、预备队伍、志愿者队伍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力量、配合联动,提升救援能力。
南江县沙河镇小学,位于巴广、巴南公路的交汇处,学校占地面积29271m2,建筑面积9456m2,体育场地9500平方米。教职工86人,学生1100多人。
二、安全工作经验总结: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重点之一,是全校师生安全的保障,我校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按照“系统谋划、综合整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加强安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近几年,学校被评为“四川省交通安全文明学校”、“四川省应急教育示范学校”、“荣获巴中市达州市2017年度护林联防工作先进单位”、“巴中市无创建示范学校”、“四川省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着力安全管理,展现安全责任落实新成果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安全工作有序推进。由校长方玲任组长,副校长陈江任副组长,安监室主任和各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利用每周例会,班主任工作会等形式安排学校安全工作。
2、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积极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学校成立了处突分队,巡逻分队,巡逻队员每天对校园不定时巡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每月25号上报安全月报表,真正做到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一是实行安全责任到年级组,安全责任到班级,安全责任到教师,每学年初都要与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一级管一级的责任包干制,实行了“一岗双责”和时段负责制;二是加强常规安全检查,从教师备课、教师讲解、学生笔记、学生的行为习惯等方面将安全管理工作与教师评估考核紧密挂钩,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4、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配齐物防设备,如防爆头盔,防暴盾牌,钢叉,辣椒水,橡胶棒,服装等,配齐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配齐技防设备,真正做到了物防技防双落实。
(二)、着力活动开展,提升师生安全意识新境界
1、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并且保证课时、教师、教材三落实。学校利用应急体验馆,从交通安全模拟体验系统,灭火体验系统、报警电话体验系统、心肺复苏体验系统、烟雾逃生通道、地震体验平台等让学生感受模拟场景,让学生发现生活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让学生总结生活中的安全活动经验,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利用应急体验馆、班会课、活动课、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编制校园安全童谣等形式,通过讲解、演示和演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二是通过《致学生及家长一封信》、《告家长书》、《暑假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家长座谈会、家长调查问卷、意见征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确保安全教育进家庭、进社会。三是定期组织防火、防震、防暴、防踩踏等逃生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强化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推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深度开展。
2、加强教职工、保安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全校教职工和保安学习各类安全知识,特别是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设施、设备的使用等反复培训,入脑入心。
3、协调联动社会、学校、家庭的密切配合。积极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通力合作,邀请沙河交警中队、沙河派出所、法制副校长等领导到学校作交通、消防、法纪、安全知识专题教育课。
(三)、着力常规排查,塑造学校环境安全新风貌
1、加大校园门卫综合治理力度。聘请了三名专职保安人员,负责日常的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门禁制度,做好来访登记、交接班记录、学生请假出校记录,做到事事有记录,事事要汇报,杜绝不明身份的人员进入校园。
2、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坚持做到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建立安全台账,摸清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做出相应的对策,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立即整改,确保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每天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分布的校园的重点部位,督导学生课间的活动情况,随时掌握学生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迅速在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切实做到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历年新闻报道情况:
近三年,我校在巴中日报等各类媒体报刊上有关安全工作宣传的新闻报道40余条,如2020年12月,李坤林撰写的安全稿件《沙河镇小学多举措抓实校园安全工作》在中国报道网站上使用;2021年4月16日巴中晚报专题报道《南江县沙河镇小学抓实森林防火工作》;2021年4月1日我校教师李立恒撰写的《南江县沙河镇小学开展防灾减灾地震避险演练活动》在四川科技网上发表使用等。
一、重要意义
我县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我县气象灾害防御的基础比较薄弱、农村防灾减灾组织体系不够健全,气象灾害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为此,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针对气候变化的新趋势、新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
二、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减轻农村气象灾害损失,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为目标,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整合气象、水利等部门资源,优化布局,加密站点,统筹推进重要流域、气象灾害易发地区等农村重点部位的气象灾害监测站网建设。要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等现代农业的监测分析,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和农用天气预报,进一步提高监测预报的准确性、灾害预警的时效性和风险评估的针对性。
(二)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有一名分管农业的领导分管气象工作,在机关干部中指定专人担任气象协理员,负责本地气象信息员的管理和有关指导、协调、督办工作。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气象信息员,按照公益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村干部或农业技术人员为主体,挑选具有一定文化素质、责任心强、熟悉本地农业生产、乐意为农民服务的人员担任气象信息员,并通过适当的途径解决气象信息员的通信费。县气象、农业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气象信息员进行灾害预警、灾情收集、信息传递、防灾减灾、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把农村气象信息员培养成农业气象知识的宣传员、农业气象信息的传播员、农业气象灾情的情报员和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员。
(三)加强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建设。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农村气象灾害普查,加快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优化各气象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积极开展气象灾害预案演练,尤其要加强气象灾害易发、多发地区和农村人口密集区的预案演练,提高农村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及各单位协同作战水平。
(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建设。要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风险灾害评估制度,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尤其是重点加强对农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迁建选址、农民建房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避开气象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积极开展乡镇、村(社区)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五)加强农村防御雷电灾害能力建设。按照防雷规范标准,科学设计、安装防雷装置,推进农村学校等公共设施、企业以及成片农民新村的防雷设施建设,并逐步纳入当地政府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气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农村住宅防雷装置设计安装指导图集,引导农民按防雷规范标准建房。各地要加强农村防雷减灾科普与宣传,建设至少一个农村防雷科普示范点,提高农民防御雷击灾害的能力。
三、全面推进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要以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为目标,以推进城郊生态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一)开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要开展针对水稻、油菜等作物关键生育期、农事季节的农用天气预报服务;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影响会商分析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农业生产采取抗灾避灾措施,保障全县粮食生产安全和稳定。
(二)建设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按照共建、共享方式,结合高产创建,城郊生态型现代农业生态示范区建设,建立集农业气象观测、农业气象服务示范为一体的现代农业气象示范基地。完善气象为农服务“联系卡”制度,开展为示范性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气象服务。
(三)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农村的传播。建成以气象服务系统为依托的县级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平台,完善乡镇、村以及气象灾害敏感行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机制,建立村村有电子显示屏、气象预警大喇叭的气象信息接收平台。使气象信息进村入户,为农民防御气象灾害和安排生产、生活提供服务。深入开展各类气象科普教育、气象信息应用培训等活动,增强农民的气象信息运用能力。
(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农业气候资源生产潜力,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为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决策支撑。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环境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气候资源普查评估和精细化农业气候资源区划,结合农业区域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良种引进等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动态预警服务。积极组织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落实人工增雨作业经费、装备和队伍等,开展针对农业抗旱、水库蓄水、缓解高温及森林防火的人工增雨作业。
四、切实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领导
(一)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确保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气象部门要围绕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信息服务、业务开发等,做好组织实施和具体指导,发改、国土资源、水务、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和参与气象为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