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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古已有之,早前被称作契约。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渐演变为现在的合同。合同在现代企业经营中举足轻重,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始终都是围绕着合同来进行,合同管理事关企业的信誉和成败,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到企业管理流程的方方面面,例如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保管等,涉及到企业管理的各个部门,例如:公司采购部门需要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工程部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财务部需要按照合同进行付款等等。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根主线。
资金,是企业生存的血液。企业的经营和发展离不开资金,资金贯穿于整个企业经营的始终。因此,资金也是企业管理中的一条主线。企业的经营活动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合同约定,把投入资金变成合同约定的载体,最终按照合同约定把载体再变为比投入资金更多的资金,从而实现盈利的过程,即:资金载体资金。房地产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资金管理尤为重要。房地产企业除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大费用中的日常小额支出外,其他支出大多都要签订合同,管理好合同,按照合同进行企业的经营和管理,企业的运作才可能成功。
二、财务活动中的合同管理策略
合同和资金是企业管理的两根主线,房地产企业管理抓住这两根主线就能抓住管理脉搏,管理企业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融入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1.合同管理是资金控制的前提
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较大,而大额流动资金的依据主要是合同。在资金支付前,把握合同相关条款,是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重要一步。合同付款不同于报销流程,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核,否则会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和损失。
2.合同是财务缴纳税金的依据
现行的印花税,是直接依据合同进行缴税的税种。根据合同的种类,印花税又细分了很多相应的税目,如: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等,不同的税目,税率也不一样,因此合同管理要为财务计算缴纳印花税等提供准确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收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收入的实现”,所以合同也是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依据。
3.合同是准确清算土地增值税的依据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根据据实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计算出土地增值额,进而根据相应税率计算出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收入的确认要依据房地产企业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成本的确认要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建筑安装等合同,费用确认要依据广告合同、委托合同等等,因此,清晰齐全的合同资料是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必备条件。
4.合同是财务准确核算的依据
财务人员只有根据合同才能确认业务的性质,如收入类别的确认,购房合同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租赁合同则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再如保证金条款,一般的建筑安装合同都要求有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合同中规定的保证金条款是财务扣款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财务则不能强行扣留。合同中规定的收款、付款条款是财务确认收入、支付工程款项的条件,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人员要时刻关注合同的执行情况,其职能正如军事中的预警,合同管理人员是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第一预警人员,当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以避免违约风险。
(二)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融合
合同管理和财务管理貌似风马牛不相及,实则联系密切。两者都渗入管理活动的方方面面,都是企业主要管理目标。虽然如此,两方面的侧重点还是不一样的。财务管理的核心部门是财务部,财务部作为企业经营成果的反映部门不仅需要对企业的经营事项进行相关的核算和监督,同时还要参与企业的预算管理,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计划、控制和反馈。合同管理除设有法务部的企业外,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都是依据各自职能,由相关部门组织订立相关合同和实施。在现代企业分工中,合同管理一般不属于财务部门的管理范畴,那么如何把合同管理融入财务管理之中呢?
1.建立资金拨付前的合同审核岗位,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
房地产企业对大多数合同管理人员一般没有授予合同审核的权利,这是欠缺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仅是一个档案管理员,还是企业风险控制中的重要一环。由于企业合同众多,品目繁杂,涉及企业经营事项的各个方面,因此,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1)要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法规,能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核,当然,如果没有这方面人才,就应当聘请法律顾问;(2)要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对合同中语言表达的准确性能够进行辨别,避免歧义;(3)要有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合同管理要求分门别类,条理清楚,要便于保存还要便于查找;(4)要具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只有具有相关的财务知识,才能在合同管理中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记录,即合同管理台账。(5)要熟练应用计算机。只有将大量合同利用微机管理,才能提高效率,实现合同管理的及时、快速、准确。对于大型的房地产公司,随着ERP等现代化办公软件的应用,已将合同管理纳入到整个管理流程中,但由于职能的原因,合同执行情况仍不能一目了然,因此,设置合同管理岗位非常必要。(6)要有时间观念。合同事项都是在一定时间段内的,超过这个时间段,汇报的数据再准确又有何用?这一点与财务是一致的,因为会计的四大假设之一便是会计分期,对时间提出明确的要求。
2.对合同管理人员明确授权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收付款项有权拒绝签字;对其工作职责做出明确界定。合同管理人员在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的同时,要登记记录合同执行情况,即合同台账,合同台账要求每个合同一页,具有相同性质的合同归为一类,同在一个项目的归为一项,即台账设置原则是:项目按合同性质设类,如建筑合同、安装合同、土地合同、广告合同等合同账页,每个合同账页的页首通常包括合同编号、订立时间、订立人(对方)、合同期限等,表页一般包括拨款(收款)时间、金额、拨款(收款)事项,未执行合同金额等,具体参见表1。合同审核的依据即合同文本,要对合同条款准确理解,对拨款时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合同进行合规性审核。对涉及合同的收付款项,要制作一式三联的收付款通知,一联财务,二联合同管理,三联存根,一联是财务的主要原因是各项审核签字都在第一页,财务要作为原始凭证;二联是合同管理,是给合同管理台账做依据,该联最好能与相关合同或台账一起存放;三联是存根,是为了整本使用后,能整本存放整个收付款情况,以作备份。
3.合同管理人员记录的合同台账要每月与财务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双方要及时整改。在核对完成后,要对公司所有当月未完合同的执行情况编制合同执行报表。一般应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期间,合同执行情况(收付款情况)、违约情况等,参见表2。
合同执行情况报表要与财务相关数据相吻合,并按月及时提报给相关领导,以便于相关部门能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促进合同的按时执行。
关键词:合同管理;房地产财务;重要作用
一、合同签约时财务部门的监督审核作用
(一)工程类合同尤其是重大工程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应介入合同条款拟定首先,在合同签订前,房地产财务部门应该重点对签约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和分析,要求签约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对比分析签约方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效以及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然后还要和同行整体情况进行比较和研究,以此判断签约方是否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其次,在进行合同条款审核的过程中,房地产财务部门重点关注签约方的款项支付方式及违约金等内容。在某些工程合同中,建设单位在收取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之后,在支付前期的10%-20%的工程款时,承包单位不愿意提供发票,仅仅只是开具收款收据,这是因为工程款按照属地原则应该开具建安发票,但是可能这些单位里面有很多都是外地企业,开具建安发票必须是先获得外出经营许可证后才可开具,这样就会增加人力或者物力成本,对此,建设单位也可同意承包单位在收取前期的10%-20%工程款时为其提供收款收据,但是在后期的工程款支付中应该要求开具合同金额一半以上的发票,同时要求承包单位在支付至工程质量保证金时,把合同全部金额的发票提供给建设单位,这点主要是考虑土地增值税问题,因此在合同审核中,一定要综合考虑税收以及财务核算等内容,避免签订时出现漏洞,进而影响后期的执行。(二)销售类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部门应介入合同条款拟定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销售合同签订时情况会比较复杂,这点主要是由于签订对象差异比较多,难免会出现因理解差异造成的合同条款歧义,假如版本订立不严瑾,就可能会在后期退房等情况中造成一些损失,严重的还可能会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声誉。比如,合同条款中是否标注了因为购买方自身因素导致的退房,是否应该没收购房定金;假如出现退回房款的情况,退回时采用的是无息还是有息退还;还有就是假如购买方延迟付款时间,此时是否要收延迟利息等,上面的内容都要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说明,以免后期给房地产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三)出租类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部门应介入合同条款拟定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商住楼建设时,基本上都是把底层当作店铺,此时就会面临底层出租的问题,在房地产企业制定底层出租合同条款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其中,重点对租金的收取形式、出租时间以及租金数量等进行明确,以此确保房地产企业经济利益。
二、合同执行中财务部门的控制作用
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各种合同,企业的财务部门都要备案,必要时合同签订部门可以对正式签订的合同进行扫描,把合同的扫描件放在房地产企业的局域网中,以此实现资源共享的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务部门应该按照不同类型的合同,使用对应的方式进行合同执控制。(一)针对工程类合同,房地产财务部门要整理好合同信息,并制作合同执行台帐通常合同执行台账中应该包含和收付款有关的信息,比如合同的签订时间、签约方的信息、合同总金额、已付金额以及发票开具等,建立这样台账能对合同执行进行很好的监督和控制。房地产财务部门应该按照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和工程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以防出现合同超额支付的情况,对那些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履约的,房地产财务部门可以拒绝付款,同时还要向负责人汇报具体情况,以此确保合同履行得到合理的控制。另外,房地产财务部门还应该对把合同收付款情况制成收付款记录单,然后将其与合同存放在一起,在收付款记录单中,可以了解到已付金额的具体明细,这两份资料类似总台帐和明细帐,共同对合同执行实施控制。(二)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报表进行严格审核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也很重要,在房地产销售部门签订合同后,销售部门必须记录每天的销售情况,还要将销售信息整理成销售报表,并复制一份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该认真审核销售报表,并与财务系统进行比较,以此监督控制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只有将楼盘销售出去才能获利,当前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按揭进行购房的,按揭的担保就是购房合同。对此,房地产财务部门就必须严格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在收到房款后,及时反馈给销售部,然后及时告诉购房者,让购房者办理房产权证,以此降低企业承担的风险。
三、合同执行后,财务部门要发挥归档作用
在完成合同执行后,房地产企业应该及时进行合同的整理、归档及保存,在合同的归档中,必须做好归档的合理划分,比如说业务部门应该保存的是和工程审批、建设及验收相关的合同内容,但是财务部门则要保存合同中和款项相关的内容资料,做好划分归类保存,不仅能使合同管理更科学,最重要的是能为后期的查询提供便利条件。
四、财务部门对合同履行的评估管理作用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完成了合同的执行和归档之后并不能代表整个合同管理就结束了,最重要的是还应该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估,而且在整个评估管理中,房地产财务部门应该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把握评估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主要从合同中的相关款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收支明细等内容进行分析,以此保障合同评估管理的有效性。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文章所讲的在合同签约时房地产财务部门具有监督审核的作用、在合同执行是有控制的作用、在合同执行后还要发挥归档的作用,最后还要进行合同履行的评估,只有确保其参与了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才能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有效性,以此提升房地产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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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订立原则;过程管理;变更管理;签证管理;风险管理
1 合同的订立原则及范围、材料的约定
合同管理首先要明确合同的订立原则,是双赢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对于双方所提出的要求与条件必须合理,防范履约风险。在合理的前提下,找到平衡点,在双方达成一致,通过合同条款,最终实现双赢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某些签订合同的一方,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合同中出现严重不的平等,另一方最终无法按些条款执行而中途中止合同,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项目在进度上受到延误的同时双方利益也受损。
其次,合同标的力争清晰:理清合同范围与图纸范围之异同,合同交底到位。实际操作中,部分工程合同中描述的范围攻与图纸所表达的范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在描述时清晰地说明每一部分的范围,特别是存在新旧交接的工程部位。如果是土建工程需具体到层数轴位部位,如果是安装工程,需详细说明系统的划分情况等。合同范围的清晰可以减少争议,特别是在包干合同中作用理显现。
另外对于如订合同合时图纸不详细、或未最终对材料进行定板或施工方法未最终明确、工程量未能较准确地核实等原因,此部分合同订立时适宜用暂定价的处理。
合同中还需对材料进场、检验、堆放等管理作进详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2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
时间管理:合同策划及图纸计划的落实的前提下,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从而签订合同。这需要以进场时间对项目计划进行倒排,才能确保项目按期的顺利实施。
施工进度控制:原则上需按项目整体计划对施工进行时间上的控制。同时项目需在现金流方面作支撑,否则会影响进度。反过来说,也可以结合现金流情况来控制施工进度。
质量控制:合同实施过程中,需专为负责检查合同技术标准与品牌要求的落实。一旦发现出现偏差,立即纠正整改处理,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完成。
合同执行的监控:项目需配相关人员对合同双方履约情况进行收集处理,确保合同的实施。
验收记录:按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作详细记录,资料归案保存。
合同评审机制:建立合同评审机制,由多个部门参与,对合同的订立、实施进行评审,总结不足,记录在案,不断完善。
3 合同实施中的变更及防范
合同实施过程主要存在中三种变更:设计变更、合同变更、现场变更。对于变更签证的管理,在合同中需专用条款作约定,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订立详细的变更与签订操作指引,约定各签证的权限,完善和规范管理。经总结,避免变更签证的方法途径如下:
3.1 了解营销意图,及时反馈信息,避免营销签证。营销签证包括样板房的选定、装修风格、营销场地布置等的变更,充分了解营销的意图甚至是具体要求,避免营销签证的发生。
3.2 加强图纸会审,明确甲方、乙方、设计方共同承担责任,避免设计签证。保证图纸质量的前提下,避免因设计失误、考虑不周等原因所导致的签证发生。另需在设计合同中约定其承担的责任,从主观上约束,使设计成果在负责任的前提下完成,减少设计错误而导致的签证的发生。实际中有这样一个例子,甲方委托设计单位对一装修工程进行设计,但设计任务较急,加上设计单位任务太多,人手存在严重的不足,导致设计图纸错漏百出,因设计错误而导致的损失就有四十多万元。经协商,设计方同意承担二十多万元的损失,这就是约定责任共同承担的一个成功的例子。
3.3 理清工程范围划分及其搭接关系,避免出现漏项或重垒工程,避免合同签证。
3.4 办理好场地移交,避免责任签证。在实际施工中,施工材料进场,但因甲方未办理场地移交,材料保管的责任不完全在施工方,因未办理场地移交而需承担的失窃责任时事时有发生,而且还存在安全等责任。
3.5 施工措施、工艺、工序事先明确并定价,避免施工措施签证,有效控制措施费。在实际施工中就有这样的例子:某个项目在签订土建合同时,未明确主体钢筋的连接方式,而设计的约定较为模糊,设计说明中写只要符合强度要求的任何一种方式,如绑扎,电渣压力焊接等方式均可采用,合同中技术文件中也未明确注明采用哪一种方式,现场施工并未对该施工方进行选定。最后施工单位以全部采用电渣压力焊为由,在正常按合同计费方式的前提下,追加五十多万的增加费用。这是设计、合同、现场管理的一大败笔,象这样施工措施、工艺、工序事先未明确并定价,而导致措施签证的事时有发生,各环节工作尽量做细,因此应尽量避免施工措施签证。
3.6 施工样板先行,避免施工签证。对于精装的工程来说,数量大而施工方法相同的施工,首先订立施工样板,这样可规范施工,避免一错十错的施工签证。
3.7 提前研究材料样板,减少材料变化引起的价格重新确认。特别是在装修和园建的过程中,提前定样板,既可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效果,也可以避免因材料变化引起的价格风险。
3.8 合理安排并事先明确进度节点要求,避免赶工签证。合理的施工时间,对施工质量及造价的都有影响。
4 合同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设计变更的发生,既影响工程质量,也影响项目的成本造价。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对设计变更规范管理,管理的内容包括:
4.1 设计变的提出方式:由设计管理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4.2 原因分析:是人为的原因、设计失误、消防原因等,尽量避免。
4.3 影响方式:如优化方案。
4.4 变更业务的办理
4.5 审批与发放、沟通
4.6 与合同与现场的接轨
4.7 办理有关手续,涉及成本变动的,成本动态调整。
5 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支付与结算管理
支付与结算,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也是合同订立双方所必争的款之一,在不违反双赢的原则的前提下,尽量选择适合自己一方的支付与结算方式,对合同的造价控及顺利执行至关重要,结合实际,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对支付方式的分析:按合同暂定价的支付方式里虽然简单但不实际,在实施工过程中会存在范围的调整,施工进度的调整等,都会影响到所完成造价的变动,如果简单地按合同暂定造价支付款项,少付,对施工单位不利,超付,对甲方不利,最好按实际完成进度工程量进行支付的方式控进行,可减少争议。如桩基施工等,无法准确预测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较为合适。
其次,对结算与反索赔办理过程要及时性、主动性。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反索赔需及时处理,否则会错过最佳的核实时机,影响工程进度、造价。特别是隐蔽项目,更要即时处理。
再次,约定好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可依据合同、其他参考或结合市场作调整。
最后,对结算数据审核。制定结算的程序,对结算的前提及结算资料的提交要求作详细的约定。
6 合同风险控制
房地产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一般都是通过合同的形式来进行交易的,所以如何在内部控制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房地产企业应当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作为基本的背景,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的合同管理则会有效提升其合同管理的效率。
一、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常见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严谨
当前,在我国大部分房地产公司中,都有着较高的合同签订率,其注重的也往往是以经济交易为基础的合同,但是这其中却忽略了合同的严谨性,造成了一些不法行为有机可乘。一方面,合同中的条款不够完善,由于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进行明确的表述,对于违约的责任也表达的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是合同的表述存在着一些错误。由于合同的文本没有使用规范性的格式,在表达的过程中,要么烦琐冗长,要么太过于间断,容易造成合同发生歧义,使房地产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
(二)缺乏对合同管理正确的认识
在很多企业中,都提高了对合同签订的重视,但是却忽略了合同签订之后在执行和控制方面的管理,比如有的合同管理人员将合同交给相关的项目管理人员,但是却没有进行详细的交流,更没有经过严格的监督和审查。从而,造成了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之间经常脱节的现象,使得其他人员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没有全面的了解。导致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就容易出现与合同不相符的现象和纠纷。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监管
必要的监管能够保证合同顺利的执行,能够降低企业运营中的风险。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有很多企业忽略了对合同的有效监管,没有针对合同监管建立起相应的调整和控制体系,或者是由于管理的不够科学和规范,使得控制制度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应当看到,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部门或者是一个人员的责任,它需要企业中多个部门和岗位进行合作与协调共同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合同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规范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要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企业的发展战略作为根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对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制定合同的管理、审查等制度,并且对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工作、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合同执行的过程、执行后的评估等进行全面的管理,确保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够顺利的进行,并且确保每个环节之间实现有效的衔接。另外,在合同管理制度中,应当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规范,通过对合同的有效管理,能够对企业内部进行明确的权责和分工。
(二)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
作为房地产公司,要以全面管理和全员参与作为基本原则,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全面的管理。首先需要在思想上进行统一,提高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并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选用具备熟练的业务以及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人员,将他们分配到合同管理的各个岗位中,使合同管理的队伍不断壮大。合同管理部门要以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准,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模式和内容进行确定,并且将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的签订与监督等制度进行确立,对合同管理部门的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使他们的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升,从整体上提高合同管理部门的管理效率。
(三)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
房地产企业需要加强对合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工作。事前指的是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阶段,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事中则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执行过程,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当深入到部门的具体工作中,对合同记录进行定期的检查,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且及时解决问题,这样既能够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不受侵犯,也能够对合同双方都产生一个约束作用,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事后则主要是对合同执行情况的反馈,通过分析,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三、结束语
在房地产企业中,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则主要分析了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下,当前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处,并且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够为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提供可行性建议,不断增强房地产公司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房地产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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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成.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J].航天工业管理.2001(09).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化对策
一、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合同的管理是贯穿在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这包含着从项目设立之初的设计到项目竣工的验收,期间所涉及到合作单位比较多,不仅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还包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商、分包商以及材料的供应商等。根据合同管理的相关阶段,可将合同分为形成阶段、签订阶段、履行阶段以及结算阶段。上述的四个阶段中,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当中都存在中这样那样的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下五点是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相当不健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房地产企业中的合同管理也逐步得到建立并发展起来。我国早在1993年就制定了比较统一的合同法,工程的合同制度就以法规的角度得到确立,从此,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成为了各企业间契约关系的一种凭证。但是,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是相当淡薄的,对于合同的管理往往都是持漠视的态度,更有甚者对合同和合同法律之间的关系还不清楚,依法来订立合同并履行相关条约的意识还是欠缺的,这就埋下了较多的风险隐患。
(二)在合同的形成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房地产企业跟潜在的一些签约方进行一系列的商务考察以及招标活动的阶段就是合同的形成阶段。这期间由于房地产企业的项目总体开发进度时间比较紧迫,所以部分企业在进行招标之前,缺乏了解、审查对方企业的实力、企业的资质以及项目施工水平等情况,有甚者在没有进行商务考察的情况下就直接委托对方开展施工作业,由于合作对象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多次的更换施工单位有时会出现停工现象,这样就势必会给企业带来许多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中存在的管理问题
双方在正式签订合同确定相互的契约关系阶段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双方经常签订阴阳合同,而阴合同不是降低了工程的价款、下浮了让利或者增加了付款条件就是延长了付款的期限、缩短了工期或肢解了工程,这都存在着比较大的风险隐患。
2、合同签订主体的资格审查相当不严。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合同主体要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但是,在合同的实际签订中,部分企业对合同签约的主体审查不严格,合同签订的对方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这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3、在签订时存在合同的文本有漏洞,相关要素不齐全的问题。当前我国大部分的房产企业所签订的施工合同都是自行编制的,不是采用国家建设部和工商管理局所修订完善的范本。这些自行编制的合同文本可能有以下几个问题: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不一,可能存在漏洞的风险;签订时没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在合同中设立了一些霸王条款,使施工单位的相关责任义务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处罚变相加重;有些条款存在违背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4、有些企业存在着先开展工程施工,然后再签订合同的问题。因为许多项目工程的工期进度比较紧张,所以存在着施工先行,然后再增补合同的现象,有的甚至是在施工竣工以后再补签合同,进而导致了双方在项目工程的质量、材料的单价、数量以及工期等方面的互相推卸责任的问题。
(四)在合同的履行期间存在的管理问题
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施工并推进项目的开发的时期就是合同的履行阶段。在这段时间内合同的管理主要存在着三个不重视的问题,即不重视合同的交底工作;不重视合同在签订以后的管理工资;不重视相关资料(证据)的法律效力。
(五)合同的后评估被忽略
合同的后评估任务主要做的就是总结一下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总结推广那些好的经验,及时改正那些过时的而且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条款,为以后的工程项目开发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就目前我国的房地企业来说,很多都忽略了合同履行之后的相关后评估工作。
二、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策
(一)增加房地产企业的法律意识,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
1、房地产企业可以建立一整套能适应企业当前的发展状况的而且比较切实可行的还能比较有效的调动相关责任人的一些合同管理制度,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的执行力,同时也避免了企业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变更合同的时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这也避免了企业人员的变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影响。
2、房地产企业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他们都能比较熟悉的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可以定期的组织并开展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使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得到逐步的强化。严格按照我国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绝不签订阴阳合同和私下合同,若必须签订协议,其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也需要保持一致。
(二)强化合同的管理工作
房地产企业要重视施工合同范本的编制,对于那些国内外比较成熟的合同管理经验要积极的吸收和采纳,合同范本的编制要严谨,合同的条款表述要做到统一,从而避免了分公司和相关项目部门对条款任意改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的范本要经相关职能部门的的讨论审核,并充分的吸收相关部门的所提的建议。要尽量做到用词的严谨清晰,对于模糊的词汇要慎用。合同的范本至少要包含以下六点内容:统一约定合同价款的支付;工程延误处罚条款;详尽约定工程质量的相关检验标准;双方自身约束的条款;约定材料上涨问题;约定好项目设计的变更以及现场签证所造成的工程量增减问题。
(三)强化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全工程管理工作
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工程的全部过程中的,由于工程的质量、工程的工期以及工程的造价都是按照合同来执行的,所以合同的管理需全工程、全员,不断的发现问题,积极的总结相关经验,在问题出现的第一时间就要寻求解决办法,使合同得到逐步的补充和完善。房地产要积极做好同项目的招投标公司以及监理公司的相互配合,工程项目的管理要严格按照的合同来执行,充分保证工程的质量标准能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的进度要符合合同中约定的进度,工程款要按时支付。
(四)合同管理需要聘用专业化较强的人才
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也就意味着房地产企业需要设立相关的专门人员、专门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不要再把合同的管理视为其他科室的工作。另外,由于合同的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知识面比较广而且比较复杂,也需要企业招聘一些专业化较强的管理人才。采用公开招聘以及内部选拔的方式,把那些专业化较强的人才分配到公司的总部、分公司以及各岗位上轮岗,将有利于其更为系统的掌握管理知识。同时,企业也应该注重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
(五)企业可以建立相关的合同分析考核制度
合同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要进行实时的跟踪和总结,以避免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需要建立相关的合同分析考核制度比如,对项目工程进行定期的分析、实时核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
结论
合同管理具有长期性,合同的管理内容比较庞杂、合同的管理所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合同的管理展示了国家的干预性以及合同的管理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等都是房地产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所具有的特殊性。从它的这些特性来说,房地产企业要做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标准管理程序的制定工作。另外,企业还需要编制较为合理的合同范本并聘用专业化较强的管理人才,完善相关的合同分析考核制度等。
参考文献:
[1]王广驰.房地产企业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大众科学.2008(11)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商;资金借贷;合同公证
对于房地产开发行业来说,资金借贷涉及额度很大,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十亿,如何维持借贷双方的合法权利,必须要通过借贷合同作为法律约定。公证处可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借助公证处管理借贷合同可降低双方的风险损失。
一、商业借贷合同的风险性
合同本质上是双方的纸面协议,用文字条款把合作事项逐一标明,合作双方签字后生效。就借贷合同来说,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违约”,有两种情况:一是贷款方无法定期向借款方偿还资金,甚至没有能力偿还,这对于贷款人来说是很严重的经济损失;二是借款方无法向贷款方提供资金帮助,或者未按合同规定额度给予帮助,导致借款方生产链、营销链中断;分析这一风险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借贷关系缺乏公证保护,前期没有对借贷双方进行综合公证与考核。
二、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的作用
社会经济环境正处于良好局势,各个行业正不断地调整营运对策,拟定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方案。房地产是从事土地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行业,大部分项目集中于房地产开发与利用,进而销售商品房屋以赚取丰厚的利润。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的主要作用:
(一)保障利益。项目开发前期,开发商往往会选择银行借贷或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为新项目建设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进而满足了项目建造中的资金需求。为了避免各种风险损失,借贷双方会选择公证机构作为鉴证,强化借贷合同公证管理是极为关键的。公证机关参与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的制定、审核、修改等流程,降低了借贷合同的风险系数,保障了借贷款双方的经济利益。
(二)处理纠纷。我国公证机关是按照法律规定设立的公证机构,严格遵循法律前提下执行公证职能,其能够为各类合同项目提供法律方面的帮助,为合同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在合同期内推动借贷双方履行各自的职责。例如,若借贷关系中的某一方无法执行合同条款,公证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不予公证,并且把有关情况汇报给工商部门进一步处理,从而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依法经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参与公证管理,也是在宣传法律对经济事业的调控作用,“依法经营”才是企业长期创造收益的根本保障。当前,国家正对房地产行业实施“限购”措施,这极大地限制了开发商“拿地”。部分开发商为了赚取市场利润,而盲目地筹集资金、违规经营,破坏了房地产行业的良好秩序。公证机关参与借贷合同的审查,减少了违法经营行为。
三、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研究
借贷合同是针对“借款、贷款”行为的法律约束,签订借贷合同后按照协议履行各自职责。尽管借贷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利益在法律上受到了保护,但进入合同履行期却面临着诸多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商借贷资金的额度较大,必须要在法律规范内执行借贷责任,公证处参与借贷合同管理有效提升了合同的法律效力。借贷合同公证管理措施:
(一)公证程序规则。(1)公证处依事实、法律、规章等要求,独立办理与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相关的公证事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这些都是借贷合同管理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3)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公证书由当事人到公证处领取。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必须要双方同时到场,按照合同规定确认无误后签字生效。
(二)贷款人公证。根据我国公证机关的相关规定,对商业借贷合同管理必须从贷款方开始公证。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地产项目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此外,具有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三)借款人公证。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借款方,其应当受到公证处的综合考察,以免借款资质不足而影响到公证效率。首先,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房地产项目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房地产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其次,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房地产开发商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四、结语
借贷合同是针对某项贷款行为编制的合约,其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等多种主体组合方式,并且贷款人按照约定的利息支付给借款人作为经济补偿。公证处对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进行公证管理,大大减小了资金借贷过程中的风险,全面提高了开发商及公证处的办事效率,这些都为房产项目开发提供了多项帮助。
参考文献
[1] 周军.商业借贷合同编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商业时代,2011,15(3).
[2] 唐颖东.我国房地产开发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的必要性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1,19(12).
[关键词] 高校; 房地产管理; 信息系统; 规划; 设计
一、前言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临东四环南路,南抵左安东路,西邻西大望路,北望平乐园小区;另有3处分校区。截至2010年底,学校占地面积为80余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目前在校生29 418人,教职工3 370人。
二、建设目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我校占有和使用的房地产规模急剧膨胀,其构成也日趋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尤其是随着校际间的合并与调整以及学校内部推行的后勤、财务、人事、分配等各项改革的深化,对我校的房地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为了加强我校房地产的综合管理,推进房地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我校各类房地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使用,全面实现我校房地产管理的计算机网络化已是刻不容缓的首要大事。
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旨在通过网络和软件为校内外交流提供一个强大的、畅通的信息共享平台,以便科学、规范、灵活、快捷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该系统应该适应本校的实际机构设置情况和现有流程,提供丰富而实用的系统功能。系统采用b/s结构,提供良好的维护性和可扩充性。系统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开放性、兼容性、安全性、高效性、维护性以及稳定性。系统应采用我校统一的管理信息标准格式,并与原系统良好兼容,实现校内外各部门机构间的信息顺畅流转。系统还需提供完善的身份验证和灵活细致的权限控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不被无权限用户获取、修改,并能够高效稳定地运行。系统要与我校数据中心实现无缝链接。
三、建设原则
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成后将成为一个高度集成化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可以方便、快捷、灵活地查阅学校内房地产的基本信息,可以形成监管统计,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生成打印相应报表,在考虑整体设计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实用性和可行性
主要技术和产品必须具有成熟、稳定、实用的特点,实用性放在首位,既要便于用户使用,又要便于系统管理。
2. 先进性和成熟性
系统设计既要采用超前思维、先进技术和系统工程方法,又要注意思维的合理性、技术的可行性、方法的正确性。不但能反映当今的先进技术和理念,而且具有发展潜力,能保证未来若干年内占主导地位。先进性与成熟性并重,并考虑到近年来的应用发展特点,把先进性放在重要位置。
3. 开放性与标准化原则
应用平台应是一个开放的且符合业界主流技术标准的系统平台,并使网络的硬件环境、通信环境、软件环境、操作平台之间的相互依赖小。严格执行我校有关信息系统的编码规则。
4. 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考虑技术先进性和开放性的同时,还应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系统管理等方面着手,确保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达到最大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5. 可扩充性及易升级性
为适应应用不断拓展的需要,应用平台的软硬件环境必须有良好的平滑可扩充性。
6. 安全性和保密性
在应用平台设计中,既要充分考虑信息资源的共享,更要注意信息资源的保护和隔离,应分别针对不同的应用和不同的网络通信环境,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系统安全机制、数据存取的权限控制等。
7. 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整个应用平台是由多个部分组成的较为复杂的系统,为了便于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要求所选产品具有良好的可管理性、可定制性和可维护性。另外还包括平台自身的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四、技术要求
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面向对象的b/s结构,适合unix、linux、windows操作系统。
(1) 开发语言:java。开发技术采用j2ee (java 2 enterprise edition) 标准、组件技术及在数据交换上对xml的支持,使系统功能最优化,同时将整体系统内部在技术上的相互依赖性降至最低。
(2) 数据库:采用oracle或sql server数据库。
(3) 中间件:适应weblogic、websphere、jboss等主流中间件产品。
(4) 服务器端:linux或windows。
(5) 客户端:安装windows 98以上,ie 5.0以上版本浏览器。
(6) 平台接口:能够为第三方软件提供相关接口、开发规范等,特别应提供与门户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等对接开发。
(7) 扩展性要求:应用建设的长期性和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系统在构建和使用过程中,必然面临着各类扩展性需求,例如业务规模的扩展、业务类型的扩展、集成范围的扩展等。本项目建成的应用平台模块间应相对独立,接口清晰,内部的业务流程升级和改造与其他模块无关,并为将来学校二次开发提供api等,因而应用需极具扩展性。
五、业务模块
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内容主要包括:
1. 校区管理
校区总体概况、植物绿化情况、车库车位(地上、地下)的整体情况。
2. 房产管理
包括分栋房屋、办公用房、教学用房、已售住宅、租赁住宅、职工宿舍、学生公寓、附属用房、空置房屋、职工信息、住户变更、住户迁出、租金收缴、交易信息、历史住户、综合查询等,可以让管理者实现全方位的、分类的精细管理。
要重点实现:
(1) 全面了解并掌握房产的“家底”:房屋总面积、总套数和间数等。
(2) 按照“房屋用途、房屋类型、建筑结构、坐落、区县”分类统计。
(3) 按照“使用单位(学院、科室、外单位等)或个人”分类统计。
(4) 按照“自有、外租”的情况分类统计。
(5) 动态显示“空置房屋和床位”情况,及时掌握房源和床位变动。
(6) 可从“单套房屋角度”查目前谁在用或住,以前谁曾用过或住过。
(7) 可从“住户或使用者角度”查询目前住在哪里,以前曾在哪里住过或用过。
(8) 自动汇总“一人或一户多套用房”情况(优惠房、商品房等)。
(9) 自动动态提醒“租房合同快到期、已过期”情况。
(10) 任选项目生成“房产清单和卡片”,并保存到excel表和网页中。
(11) 多媒体同步显示功能可以在数据采集和查询时,有针对性地加入“房产证、住户身份证、协议合同原件的扫描照片”等多媒体信息,真正做到数据与证件同步,不用再翻找原始纸质资料。
3. 土地管理
包括土地等级、坐落、使用性质、面积、获得土地证情况等。
4. 供暖管理
管理单位“应收、实收、应付、实付、报销”的供暖明细账。
5. 修缮管理
通过建立报修和修缮流水账明细,严格控制维修成本,并可以深入进行“维修部位、维修单位、维修情况”的分类统计分析,从中发现问题并为辅助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多媒体照片和视频的引入,满足了“现场看得见”的管理需求。
6. 综合查询
包括房产查询、其他查询。主要是满足用户(领导、查询人员)对房产情况的综合查询,可以快速利用系统自由灵活的查询、排序、打印、统计功能,查询到“每栋楼的情况、每个楼层的情况、每套房的情况、每间房屋的情况(用途、面积、朝向、装修、设备、住户等)”,不仅可以大大提高信息的反馈度,而且还可以为深入挖掘数据中隐藏的信息提供极大帮助,在减少平时大量烦琐重复性的工作同时,也为应对随时发生的房地产数据提取汇总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7. 电子地图
实现对扫描图形(校区概貌图、楼层平面图、房屋平面图等)的无限级链接管理,用户可十分方便地在扫描图形上加注多种形式的信息点,并可以连接数据和图层。
(1) 可以实现“在校区概貌图上点击任何一栋楼,即可链接到其内部任何一个楼层平面图,然后点击任何一个楼层即可看到该楼层的任何一个房间的布局、房屋情况、住户情况、设备情况等”,实现由图形到数据的查询。
(2) 可以在图形上任意拉一个矩形框,系统会把所有框内的信息点链接的数据全部显示出来,并可以进行深入的分类统计和任意选项的打印输出。
(3) 系统要做到由数据到图形的查询(即看到数据记录的同时,通过“连接电子地图”的功能,可以自动找到该数据所在图层的信息点上,真正实现图形和数据的双向连接功能,便于领导使用,解决数据“不直观、不透明”的问题,使信息一目了然。
8. 系统管理
包括编码管理、权限管理、人员管理、角色分配、操作日志等。充分考虑到网络系统的使用安全,可以针对操作者做出十分细致的权限分配,确保数据安全、分级查看、流程控制,并记录下所有数据操作过程生成日志,便于责任划分。
9. 数据分析
由于经常需要一些特殊数据,所以要求系统具备任意组合条件查询功能,同时具备任选项目的排序、分类统计和打印输出功能,输出的结果可以直接发送到打印机或保存成网页和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
六、应用要求
以上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是成熟可靠的现成软件产品,由于我校采用“系统采购 + 本地化改造 + 售后服务”的模式,所以要求开发单位必须已经具有可以上线运行的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实际用户使用的案例,以便可以快速顺利地实现本地化改造。
现就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7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人将其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在抵押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抵押权转让无须事先征得抵押人同意,因此,应由抵押权人和受转让的第三人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和受转让的第三人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抵押权人原持有的房地产他项权利证书;
2、抵押权人和受转让第三人的身份证明;
3、原抵押合同;
4、债权及抵押权转让合同;
现将《北京市城镇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修缮管理处。
北京市城镇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统一房屋及其构、部件的应修范围和修缮标准,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和使用功能,根据建设部《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结合本市房屋状况,特制定《北京市城镇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城镇一般民用房屋的修缮。房屋的所有人、产权人、经营管理单位和自管房单位均应执行本标准。
第三条 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城镇房屋修缮的管理机关,负责对本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房屋的所有人或产权人、使用人、经营管理单位及供电、供水、供暖等专业管理单位之间对房屋修缮责任的划分,按《北京市城镇房屋修缮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城镇房屋修缮应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遵循经济合理,安全实用,维护房屋不受损坏和为用户服务的原则。
第六条 由于本市房屋的建筑等级、新旧程度、使用要求均有较大差别,执行本标准时,对近十年新建的或有特殊使用要求的房屋修缮,可适当提高修缮标准;对已划定危旧房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修缮,可适当降低修缮标准,但必须保障房屋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
第七条 文物建筑或有保留价值的房屋修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修缮工程分类
第八条 按照房屋完损状况,修缮工程量大小,房屋修缮工程可分为翻修、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五类。
翻修工程: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仅保留原房的一小部分而进行较大改造的工程。
大修工程: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或设备,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
中修工程:需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结构和规模的工程。
小修工程:及时修复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其构、部件小的损坏,以保持房屋原有完损等级的日常养护工程。
综合维修工程:平房以院落为单位,楼房以幢为单位,对其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
第三章 房屋修缮范围
第九条 翻修工程适用范围:
1.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严重损坏,丧失承载能力,有倒塌危险的房屋;
2.破损严重,局部修缮不能保障安全使用的房屋;
3.简易房屋并已损坏,无修缮价值的房屋;
4.处于易滑坡地区或地势低洼区内积水无法排出的房屋。
第十条 大修工程适用范围:
1.主体结构损坏严重,有局部危险的房屋;
2.屋面严重漏雨需铲除重做的房屋;
3.需挑顶修缮的房屋;
4.整栋房屋需要进行设备(包括上水、下水、通风、采暖等)及管线拆换、改装的房屋;
5.需抗震加固的房屋。
第十一条 中修工程适用范围:
1.需少量更换或局部加固、补强主体构件或拆砌部分墙体的房屋;
2.需局部更换瓦屋面,修补平屋顶面层或外墙板缝局部漏雨的房屋;
3.需整栋房屋进行门窗整修,地面维修,粉刷、油漆,设备管线维修和更换配件的房屋;
4.因阴暗潮湿、严重掉土、使用不便需改善条件的房屋。
第十二条 小修工程适用范围:
1.修补屋面、地面、顶棚,室内外抹灰;
2.修理门窗、换纱、换玻璃;
3.水、暖、卫、电设备的日常养护;
4.疏通下水、烟囱、垃圾道,清扫屋面、雨水口。
第十三条 综合维修工程适用范围:
1.一个院落(楼房为幢)需要计划维修、轮修的房屋;
2.需改变院落(栋)房屋面貌进行有计划改造维修的房屋。
第十四条 翻修和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并尽可能满足合理的使用要求;中修和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的要求。
第四章 房屋修缮标准
第十五条 主体工程
1.主体工程主要指对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面板、屋架、中式木构架等承重结构构件进行修缮的工程。
2.基础不均匀沉降已影响上部结构,使墙体倾斜、开裂、变形的,应查清原因有针对性的予以加固、补强或拆砌。
3.柱、梁、板、屋架、中式木构架在修缮时应消除隐患,损坏变形严重的,应加固补强或更换;结构、节点不合理的,应改做;钢筋混凝土构件轻微剥落、破坏的应及时修补;混凝土碳化、裂缝、钢筋锈蚀严重的应采取加固或替代措施;木构件在修缮时应尽可能用砖石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件替代。
4.主体工程修缮后应结构合理,构件应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第十六条 木门窗、钢门窗及木装修工程
1.木门窗开关不灵活、松动、脱榫、糟朽,钢门窗开关不灵、开焊、严重锈蚀的应修理更换。
2.修缮后的钢、木门窗应开关灵活,接缝严实,不松动,框与墙体结合牢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的门窗应齐全完整,每年秋季应对门窗检修一次。
3.纱门窗、百叶门窗、挂镜线、窗帘盒、窗台板、筒子板、木踢脚板、壁橱吊柜一般损坏的应修复,严重损坏的可更换,原没有的不新装。
4.木楼梯、外走廊的柱根、柁、头、接榫部位糟朽的应予以加固;楼梯基础、扶手、平台栏杆应保证牢固安全;木楼梯损坏严重的,可改做钢筋混凝土或铁制楼梯。木阳台、木晒台损坏严重的可拆除。
5.顶棚吊挂过稀、钉子过小、钉合处劈裂、有明显下垂的应予以加固。
6.板条墙、苇箔墙及其它轻质隔墙一般损坏的应修复,严重损坏的,可改砌砖墙。
第十七条 楼、地面工程
1.木楼板损坏、松动、残缺的应修复,木楼楞糟朽、变形严重的应加固或抽换。
2.普通木地板的损坏面积占自然间地面面积25%以下时可修复,超过25%或缺乏木材时可改做水泥地面或块料地面。
特殊用房的木楼板、木地板应修复。
3.普通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开裂严重的应修补或重做;水磨石或块料楼、地面损坏时,应修复,无法修复的可改做相应标准的楼、地面。
4.层间厨房、卫生间地面漏水的应修缮或重做防水层。
5.砖地面损坏、破碎的应改做水泥地面。
6.木质楼地面维修后应牢固、平整,拼缝严密;水泥楼地面应平整、不起砂、不开裂。
第十八条 屋面工程
1.屋面一般漏雨应及时修复;严重漏雨采取修补办法不能解决的可挑修屋面。
2.屋顶上的压顶、出线、屋脊、天沟、檐沟、斜沟、雨水斗、落水管等一般损坏的应修复,严重损坏的应翻修或更换。
3.楼房原有的雨水斗、落水管缺损的应修补齐全。
4.局部变形的加气混凝土板屋面,漏雨严重的应先加固,再做屋面防水层;大部分加气板严重变形且漏雨严重的可换钢筋混凝土板。
5.屋面隔热保温层性能不好引起墙体温度裂缝的,在屋面大修时一并解决。
6.屋面工程修缮后要求平整、排水坡度满足要求,排水通畅不存水、不漏雨。
7.各种屋面、天沟每年应检查一次,清除落叶杂物,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第十九条 抹灰工程
1.外墙抹灰空鼓、剥落的应及时修复;损坏面积过半可铲除重抹,重抹时可提高标准;沿主要街道、广场的房屋外抹灰损坏的应原样修复,复原有困难的,可用其他材料代替但不得降低用料标准和影响色泽协调。外墙面应每十年清洗一次,以保持市容观瞻。
2.清水墙损坏的,应修补嵌缝;墙面风化严重的可以抹灰;外墙勒脚、散水损坏的应修复;原无勒脚抹灰和散水的可新做。
3.内墙抹灰开裂空鼓、剥落的应修复,损坏面积超过该墙面面积50%的可以铲除重抹;原无踢脚线的结合重抹可以加做水泥踢脚线;墙裙损坏应修复,墙面长期潮湿影响使用的可做防潮层。
4.灰顶棚裂缝应修补;空鼓且有下坠危险的必须铲除重抹;纸顶棚损坏的,应修补。
5.抹灰工程修缮后抹面应平整,不开裂、不空鼓、不起泡、不翘边,面层与基层结合牢固。
第二十条 板缝渗水、漏水应及时治理。
第二十一条 油漆粉饰工程:
1.木门窗、纱门窗、百叶门窗、封檐板、裙板、木栏杆等油漆起皮、剥落或更换的新木件应油饰;木楼、地板油漆脱落的应重做。上述部件应5-10年油饰一次。
2.钢门窗、铁晒衣架、铁皮雨水斗、落水管、铁皮屋面、钢屋架及支撑或其他各类铁构件(铁栅栏、铁栏杆、铁门)其油漆起皮、剥落或铁件锈蚀应除锈、刷防锈涂料后再油饰;铸铁污水管、水管、煤气管在刷防锈漆后应刷两道银粉;上述部件应3-5年油饰一次。
3.油漆粉饰工程修缮后要求油饰层与基层结合牢固,不脱皮不流坠、不起泡、无皱纹、不漏刷及返锈透底。
4.楼梯间、公用走廊的室内墙面每5-10年应粉刷一次。
第二十二条 水、电、卫、暖等设备工程
1.房屋各项设备应保持完好,保证运行安全和正常使用,电气线路、电梯安全保险装置及锅炉等应定期检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程定期保养。
2.电气线路的修理,应遵循供电部门的“低压电气装置规程”。房间的电气设施以原设计为准,一般不予改装;电线老化破损、严重裸露,应及时修复或更新;电表容量不足0.3A/户的平房院落或楼房应逐步增容。
3.上、下水及卫生设备损坏的应修理;堵塞或零件残损,应疏通或补齐。
4.楼内压力水箱供水管道及泵房、水塔、水箱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水箱应按规定定期清洗。
5.电梯、供暖系统、煤气系统、公用天线的维修保养按有关规定执行。
6.避雷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摇测,避雷设施损坏、失效的应修复。
7.金属构件、铁门、铁栏杆、铁扶梯、铁晒衣架等锈蚀的应修理或更换,无保留价值的可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