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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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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总结

第1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近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和加快新农区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意见,不断加大对城乡医疗卫生的投入力度,以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农区三级服务网络为基础,综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等各项卫生工作措施,建立起配套齐全、功能完备、运转协调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强农区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区为市辖中心区,辖1镇6个办事处。结合*区实际,我局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卫生规划,以区级综合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以村卫生室为网底,加强区属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镇卫生院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加强农区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督,维护农区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3年间,累计投入900万元,新改扩建了*区人民医院、*区铁路医院、*区中医院、*区*镇中心卫生院及标准化村卫生室等三网业务用房建设;投入1164万元购置ct、cr、彩超等大型设备,极大地改善了三级服务网络的基础设施。截至目前,*区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共有区级医院3家、乡镇卫生院2家、村卫生室17家。20*~20*年,*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连续三年评估达标,实现了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村村都有标准化卫生室的目标。

(二)建立农区卫生医疗救助体系,推行合作医疗制度。为缓解农区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区积极推进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制度。20*年,此项工作正式启动,成立了*区新型农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和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点对点”,“点对面”等多种形式进行多渠道广泛宣传,20*年参合率达95%;实行新型农区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新农合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审报程序,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医疗救助,协调区民政局对五保户、低保户和大病医疗实施救助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利益。截至目前,参合农民累计有2*2人次享受到了合作医疗费用补偿,补偿金额共计150万元(其中获得二次补偿634人次,补偿金额6.7万元),门诊直接核报7613人次,核报金额17万元,农区居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患病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以逐步缓解。

第2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关键词】 骨关节炎,膝;功能锻炼;生物力学;保守治疗;张敏

膝骨关节炎(knee osteoarthritis,KOA)是中老年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表现主要为关节疼痛、肿胀、僵硬及功能障碍,甚至导致关节畸形,活动受限,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国内外就KOA治疗方法的研究较多,但由于关节软骨再生能力有限,本病久治难愈,且易复发,目前,尚无有效阻止本病进展的治疗方法,仍是骨伤科临床治疗的难题之一[1]。目前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影像学检查结果进行诊断、确定临床分期及治疗原则、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

张任医师在临床中不断探索,诊断与治疗中始终遵循两大理论:“寒热平衡”理论和“生物力学平衡”理论,对于尚未达到手术治疗标准的患者采取保守治疗,收到了较好的反馈,现就张任医师临床经验进行总结,旨在与同行交流经验,让更多的患者受益。

1 张任医师在临床工作中运用的两大理论

1.1 寒热平衡理论 阴阳学说是中医学重要的基本理论,人是一个有机整体,内部充满阴阳对立,人体要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需要阴阳保持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素问・生气通天论》曰:“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就是对这一理论的精辟阐述。阴阳偏盛偏衰又将导致疾病的发生,当阴阳偏盛时,此时阴阳绝对亢盛,属实证。《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阳偏盛损伤阴,就致病性质而言属于热证,此时需要“热者寒之”的治疗原则;当阴阳偏衰时,此时阴阳任一方低于正常水平,属于虚证。《素问・调经论》指出:“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此时治疗应以补为主,采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和“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治疗方法。

张任医师近年来运用红外热成像技术指导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其理论基础即是中医阴阳平衡理论。人体作为一个能量场不断向外界散发红外热辐射,通过体内产热与周围环境热交换使皮肤表面具有相对稳定的温度分布。正常人体的温度分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对称性[2],人体温度分布的某处改变(一般是由血流和代谢的改变引起),预示该处出现疾患的可能性。红外热成像就是通过红外热像图了解人体温度变化,这也是红外热成像诊断疾病的依据,同时也可以用于治疗效果的评价。

张任医师在长期临床中发现,红外线热成像技术可贯穿整个治疗过程。首先,治疗前运用红外线热成像技术指导KOA辨证论治,通过红外线热成像技术客观测量膝关周围温度变化来辅助辨寒热,与诊断医师临床经验辨证寒热相结合,提高诊断准确性。以往研究也证实了红外热成像技术可以指导临床辨证治疗[3],这点与中医追求辨证论治的初衷一致。同时,治疗前对患者进行红外线热成像检查可以根据图像特点决定是否可以采用“热疗”――中药熏洗。如果红外热像图表现为低温改变,可对患者采用中药热敷、温热药治疗,正所谓“寒者热之”;如果红外热像图表现为高温,则治疗方法相反。若盲目采用药物熏洗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反而可能加重病情。其次,治疗中通过复查对比红外热像图变化,客观真实地反映病情变化,与患者主观感受结合,随时调整治疗方案,治疗效果将会事半功倍。最后,治疗结束,运用红外热成像技术评价治疗效果。以往多采用评分量表,受患者及评价者主观意识影响较大,而红外热像图可以通过温度测量从新的角度为临床治疗效果提供依据,相关研究证实了这一想法的可行性[4-5]。

1.2 生物力学平衡理论 膝关节主要由股骨髁、胫骨平台和髌骨组成。膝关节运动功能的维持是多种组织(骨、肌肉、韧带、半月板、神经)共同参与,任何组织的损伤都将使膝关节的稳定性受到破坏,引起膝关节生物力学平衡结构的紊乱,导致KOA的发生[6]。KOA病理特点为关节软骨破坏,软骨下骨硬化或囊性变[7]。遗传、年龄、炎症和机械损伤等因素均可以造成软骨损伤,进而引起关节的一系列不可逆性病理变化,最终导致膝关节生物力学结构紊乱,出现关节疼痛、肿胀、僵硬及功能活动障碍等临床症状,甚至关节畸形。目前,治疗KOA的方法只能减轻症状,延缓病程的发展,尚无治愈方法。文献也证实股四头肌训练可以减缓KOA的进展[8-10]。随着循证医学的发展,近年来国际多个组织了有关KOA治疗的指南。运动疗法被一致推荐为KOA首选治疗方法,其具有操作方便、缓解疼痛、改善关节功能、无不良反应等特点[11]。

张任医师根据KOA发病中生物力学平衡遭到破坏这一理论,总结了一套有效的功能锻炼方法,主要是股四头肌群的训练及日常不正确走路姿势的矫正。张任医师关于KOA的经验包括有氧运动中姿势的矫正和肌力训练。矫正走路姿势12字口诀“挺胸、收腹、夹臀、提肛、磨膝、踮脚”。“挺胸、收腹”使得全身的重力均匀分散于脊柱、骨盆、下肢,从而减少对膝关节的压力;“夹臀、提肛”收紧臀部,减少身体摆动对膝关节造成的额外压力;“磨膝、踮脚”走路时双膝内侧尽可能靠近,走路时前脚掌先着地,重心逐步移向后,矫正“O”型腿,分散胫骨内外侧压力,使两者压力尽可能一致,长期坚持,达到矫正膝关节生物力线平衡的效果。肌力改变是造成关节功能下降的最直接和最初的因素,同时在KOA的发生与发展中均具有重要意义。膝关节功能维持主要靠伸膝功能的股四头肌及屈膝功能的N绳肌。有研究证实,KOA患者的伸膝肌和屈膝肌的运动锻炼效果不同,屈膝肌肌力改善程度优于伸膝肌;但因为伸膝肌在功能性活动中起的作用更大,临床中更注重伸膝肌的练习。肌力训练可以显著提高KOA患者的功能,改善疼痛症状[12-13]。目前,临床中多训练股四头肌肌力以改善患者膝关节功能。张任医师在临床中矫正患者走路姿势的同时配合股四头肌肌力训练,达到增强膝关节稳定性的目的,主要动作有:①绷腿、伸膝、抬高练习。②双膝关节开合训练[14]。以上方法每日早、晚各2次,每次不低于20 min,连续训练1个月,训练前后对膝上10 cm处(同一部位即可)周径进行测量。了解肌肉锻炼效果,再根据效果调整训练强度。

2 病案举例

患者,女,56q,膝关节间断慢性疼痛8年。查体:膝关节胫骨平台内外侧按压疼痛明显,双腿并立站姿,膝关节稍内翻。X线示关节间隙非对称性变窄;软骨下骨硬化和囊性变;关节边缘的骨质增生和骨赘形成,膝关节轻度内翻。西医诊断:骨关节炎急性发作期。中医辨证:骨痹,肝肾不足型。红外热像图首次呈高温改变,给予冰敷降温干预,中药口服采用独活寄生汤加减,药物组成:独活

9 g、桑寄生6 g、熟地黄6 g、白芍6 g、当归6 g、川芎6 g、杜仲6 g、牛膝6 g、防风6 g、秦艽6 g、人参6 g、茯苓6 g、甘草3 g。每日1剂,水煎服,早、晚分服,连续8周。同时配合运动疗法。锻炼1个月后,患者股骨周径增大1.5 cm,疼痛由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需要止痛药辅助睡眠到轻度疼痛,走平路可,上下楼梯时疼痛。1周后复查,红外热成像检查双膝热像图呈等低温改变,温度降低,患者由急性期到稳定期,给予中药外敷、口服,继续配合功能锻炼。8周后复查,患者疼痛症状明显减轻,嘱患者坚持锻炼,如不适即随诊。

按语:本例患者中医辨证为肝肾不足,通常认为肝肾不足多虚、多寒,常规采用补益肝肾,以及中医外治法配合治疗;然而根据张任医师临床经验,这一结论并不可靠。本例患者就诊时疼痛明显,临床诊断为KOA急性发作期,红外线热像图直观证实了这一结论。此时不能给予中药熏洗、外敷等外治法,应及时复查,根据患者情况调整治疗。同时配合功能锻炼,增强股四头肌肌力,有利于膝关节生物力学平衡,减少膝关节额外无用的负重。肌肉力量训练的作用可能与改善肌肉运动的神经控制有关,改善了关节局部循环和软骨营养,经济简单,只需要患者具有很好的自制力,坚持训练就可以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KOA属中医学“骨痹”范畴,病位在筋骨,涉及肝肾,肝肾亏虚,筋脉失去濡养,风寒湿外袭发而为“痹”。独活寄生汤具有祛风湿、补肝肾、止痹痛的功效。方中独活善除久痹、祛风寒湿邪,为君药;防风胜湿除风,秦艽祛风湿、通经络、利关节,共为臣药;熟地黄、川芎、当归、白芍补血行血,牛膝、杜仲、桑寄生补肝肾、强筋骨、引药下行直达病灶,人参、茯苓、甘草益气健脾,共为佐药;甘草兼顾调和诸药,为使药。此方补益肝肾兼祛风除湿,标本同治,临床效果良好。运用中医药结合现代影像技术综合辅助诊断,治疗中效果评价,结合运动疗法,达到了较高的满意度。

3 小 结

KOA发病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目前,KOA的病因病机尚不清楚,治疗方法虽多样化,以对症治疗为主,均非特效疗法,因此寻找一种有效、廉价、方便、无创的治疗方法已成为医学界的共识[15-16]。张任医师在从医经验中运用功能影像学――红外线热成像技术及运动疗法功能锻炼取得一定效果,希望能为临床提供一些经验。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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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云,张斌青,宋青凤,等.红外热成像在膝骨关节炎中医辨证中的应用价值[J].中医正骨,2016,28(4):6-8.

[4] 刘云,毛晓艳,张斌青,等.红外线热成像对柔肝化痰法治疗膝骨关节炎的疗效评价[J].风湿病与关节炎,2016,5(8):31-33.

[5] 周静,宁乔怡,王莹,等.苗药五藤膏外敷联合红外线治疗膝骨关节炎临床观察[J].风湿病与关节炎,201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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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孙明启.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的分期治疗[J].中国组织工程研究,2015,19(48):7843-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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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路怀民,何本祥,檀亚军.伸、屈膝肌群增强训练治疗膝骨关节炎疗效观察[J].按摩与康复医学,2012,3(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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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刘云,张敏.独活寄生汤联合运动疗法治疗膝骨关节炎临床观察[J].风湿病与关节炎,2017,6(2):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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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区域发展的不协调的状况也越来越明显,这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医疗保障在区域间的不平衡。人民的收入水平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是对医疗,健康的需求逐渐增大。自21世纪初以来,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大大增加,公平性也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问题仍然亟待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在各地也普遍存在。而在大洋的彼岸,美国的医疗保障制度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日趋成熟,本文就将对中美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做一个简要的对比,并得到一些启示。

一、中美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对比

美国是目前唯一没有实行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但这并不妨碍美国成为世界上医疗保障体系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具体来说,美国医疗保障体系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包括了医疗照顾,医疗救助和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第二部分则是由商业保险提供的医疗保险。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65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和儿童设立一种补缺型医疗保障措施,而第二部分则是为广大普通民众设立的医疗保障。2008年,美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约为85%,其中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例约占29%,而商业医疗保险人数却高达66.7% 。这表明美国属于典型的以商业医疗保险为主导的医疗保障体系。

与美国商业医疗保险体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推行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几部分构成,其中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为农村贫困人口,城市低保户等提供的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则是按是否有固定工作划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来的不断推行和完善,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障覆盖率基本已经达到95%以上。

二、中美医疗保障制度的评价

从覆盖比例上说,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似乎在整体上是更公平的,而商业医疗保险的特点则体现在政府的无作为或少作为以提高医疗的效率。美国的商业医疗保险体系使得参保人群的医疗费用负担大大降低,并且财政医疗支出主要由联邦政府负担,而地方政府仅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资金来源充足。不仅如此,根据杨红燕等人在《美国财政医疗保障支出的均等化效果研究》一文中的研究表明,美国的医疗保障转移支付与个人的收入呈高度相关,保证了微观的公平性,而在区域间则实现了互助共济,横向转移,保证了各州贫困人口都享有相对均等医疗支持,从而实现了宏观上公平公正。

但值得注意的是表面上的支出均等并不意味着整体上的公平,事实上,美国尚有高达4600万左右的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险,这些人大多属于无收入或低收入者,没有资金购买医疗保险,这与整体的公平相距甚远。因此,商业医疗保险虽然具有较高的微观经济效率,强调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但却无情的将低收入的弱势群体阶层挡在门外,严重地降低了公平性。此外,在美国医疗保障体系还存着一个有意思的现象,虽然覆盖率在发达国家中十分低下,但美国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却占GDP的17%,相比欧洲许多全民医保的发达国家要高出近50%,这其中支出与公平的不对等引人深思。

相比而言,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全面,似乎整体公平性更高,但实际上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却普遍存在,覆盖率并没有解决根本上医疗费用高,支出效率低下的问题。而且我国目前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不算是真正的医疗保险体系,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险覆盖面依然很不足,其发展和完善仍需做出很大努力。

三、启示

(一)医疗保障制度的选择

虽然我国目前推行的以社会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但不可否定这确是最适合当前国情的选择。从美国的商业医疗保险体系来说,由于其极高的门槛,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很显然不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民收入水平,而全民免费医疗保障虽然具有极高的公平性,但效率低下并为财政支出带来的极大负担。社会医疗保险中和了这两者优缺点,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也考虑了综合国力问题。

(二)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有机结合

如果仅靠医疗保险维持国民医疗保障难以保证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的利益,所以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对于促进整体的公平十分必要,不仅如此,当前我国的财政资金应该首先保证对于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支出,如率先保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新农合,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依靠保险体系自身完善,财政只做最后一道保障,避免越俎代庖,缓解财政压力。

(三)财政医疗保障支出以中央为主导保证横向公平

美国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联邦政府掌控,而地方政府大多充当管理协调的角色,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区域间财政转移支出的公平性。而我国目前中央掌握大部分财权,医疗保障支出作为国计民生的重要部分,理应由中央承担主要责任,地方政府更多的实在中央的监督下进行资金分配和协调。这既能保证在财政转移支付的过程中由中央统一管理,确保不同地区的收入与医疗支出平衡,又由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资金的高效配置。

参考文献

[1]朱铭来,陈妍,王梦雯. 美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评述[J]. 保险研究,2010.11.

[2]杨红燕,陈天红.美国财政医疗保障支出的均等化效果研究[J].西北人口,2011,10.

第4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疗救助和医疗机构减免等相关制度的紧密结合,探索有效的补助和支付办法,在保持医疗保障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为尿毒症困难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治疗,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救治。保证城乡困难居民公平享有,患者自愿救治,实行疾病风险告知和同意制度。

坚持统一方案。全县统一补助模式、统一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统一补助标准、统一补助办法等。

坚持合力保障。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和慈善机构救助等合理分担医疗费用,对尿毒症困难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救治。

坚持分级负责。省协调办负责全省尿毒症困难患者免费血透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包括综合协调、制定方案、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设备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督导、评估及总结等工作。市、县协调办负责辖区内免费救治工作日常管理,包括组织人员培训、病种筛查、身份认定、实施救治、登记、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救治对象

对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尿毒症需维持性血透的困难患者(城镇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新增四类优抚对象和低保边缘户)实施免费血透救治,预防和治疗尿毒症血透相关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其他尿毒症患者血透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有关规定核报,不列入本方案补助范围。

四、定点救治

按照安全、有效、优质、方便的原则,经医疗机构申请,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报省卫生厅同意,确定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定点医疗机构由可独立开展血透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组成。定点医疗机构对具有血透治疗指征的患者,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诊疗常规实施治疗,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尿毒症困难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经县救治协调办公室同意后,在县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更换。

五、筛查确诊

由县协调办牵头组织,县卫生局负责,走村入户对所有人群进行初筛并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将初筛的患者集中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确诊。经民政部门对确诊患者身份认定后,由县救治协调办公室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统筹安排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同时,做好患者的筛查信息上报工作。

六、人员培训

由省协调办组织专家统一编印教材,实行分级培训。省协调办负责培训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设区市专家组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市协调办负责培训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和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县协调办负责培训乡镇、村和社区筛查人员。

七、设备耗材采购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设备(血透机、水处理机、除颤仪)和主要耗材(透析器、浓缩透析液、透析管路、穿刺针等)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采取委托具备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设备和每个耗材品目的中标厂商、型号规格及中标单价。省财政按照需要及填平补齐的原则,统筹相关资金,为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配置血透机、水处理机、除颤仪。此外,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设备和耗材需求直接与中标供应商联系,由供货商统一配送。

八、经费安排

(一)治疗经费来源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困难救治患者,由城镇医疗保障、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按比例进行补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部分医疗费用减免,鼓励慈善机构对患者救治费用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1、根据《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血液透析收费标准为:三级医院400元/次、二级医院360元/次、一级医院320元/次。每人每周免费做2次血液透析,每年按52周计算。门诊与住院血透治疗的患者采用统一标准核报经费。

2、尿毒症困难患者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作为本人血透治疗的医疗机构。如到上级或非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血透治疗,差额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

(三)结算办法

属于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困难患者,由县医保局按收费标准的85%报销;县政部门按收费标准的10%给予医疗救助;剩余5%救治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减免。属于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困难患者,由县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收费标准的70%报销;县民政部门按收费标准的20%给予医疗救助;剩余10%救治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减免。救治费用报销按照现行医保、新农合及医疗救助核报程序进行。

(四)经费管理

要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保、挤占和挪用。发现有不符合规定使用经费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卫生、宣传、发改、财政、人保、民政等部门组成的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2),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县卫生局成立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专家组(见附件3),负责对全县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要积极争取白求恩基金会等慈善救助组织对疾病补助工作的支持,在医疗救治、资金筹措、经费补助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共同提高保障水平。

定点医疗机构应成立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对困难患者的确诊、血透治疗、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救治工作,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制定救治工作方案,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区域协作网络,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组建专家组,组织筛查及人员培训,整理保存资料信息,开展督查、评估,完善新农合支付、结算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

2、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把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纳入医改内容。

3、财政部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根据城镇参保居民和职工相关医疗保障政策和管理规范,按比例核报医疗费用,并实施监督管理。

5、民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医疗救助政策,按比例核报医疗救助经费;做好救治患者的身份认定,并建立救助台账。

6、宣传部门负责免费救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加强宣传工作,特别要注重发挥医务人员熟悉业务、直接接触、群众信任的优势,广泛宣传尿毒症免费血透救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社会预期,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自愿参加救治,为做好救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四)规范资料管理

第5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题目】广东医疗保障体制的优化探析

【绪论】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与启示绪论

【第一章】医疗保障基本概念与研究理论基础

【第二章】 【第三章】粤港医疗保障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四章】粤港医疗保障制度差异性的根源分析

【第五章】完善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结束语/参考文献】广东与香港的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对比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二、粤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一)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1.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1)英国殖民制度沿袭阶段。

众所周知,香港经历过殖民时期,而其医疗制度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开始兴起。最初的医疗保障制度中提出,构建制度的目标就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对基础设施进行优化,为香港市民的健康提供保证,尤其是要对需要得到医疗救助的市民提供保证。1990 年,香港政府考虑地区发展实际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调整,重新强调了政府医疗卫生政策,即:不能够使人民因不具备足够的支付资金而得不到及时的救助,导致人民的身体健康受损。

(2)回归后制度改革初期阶段。

1997 年后,由专业的小组开始对香港地区所实行的卫生制度进行分析,并随后公布了《香港医护改革,为何要改?为谁而改?》的咨询报告。在报告当中提出香港政府必须要变更医疗保障制度。在对制度进行变革时所需要遵循的基本目标就是政府与市民共同分担,具体目标为:维持平等;提升医疗水平和效益水平;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对支出的控制;考虑需求的变动趋势,做到对需求的及时满足;对支出进行控制,防范支出过大引发其他问题。2000 年,香港政府在参考专业小组的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了《你我齐参与,健康伴我行》的咨询文件,并对未来的医疗改革目标进行了概况。文件根据香港医疗服务架构提出了建议。在医护服务方面,特区政府注重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利用双方的合作以及帮助改善基层护理水平。通过设立质量保证机制,保证医疗服务能够维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并从培训、教育、监管、规范等多个角度达成这一目标。对于经费问题,政府将从控制成本和提升生产力两方面入手,对当前的医护服务收费模式进行变革。2005 年,特区政府颁布了新的文件,在文件中对医疗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诸多建议。比如对基层医疗服务、长期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模式进行优化,实现公立与私立医疗服务的系统的融合等。2008 年在参考已有文件的基础上,经过多方研究,香港政府又再次了医疗改革新文件,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变革服务模式,注重与时俱进,并且需要特殊关注基层医疗服务层次的需求,做到提前预防,使住院服务需求得到规避。二是市场改革,依赖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相互结合,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选择,使医疗服务效率得以提升。三是融资改革。对融资安排方式进行变革,引入更多的融资来源,使医疗系统的整体发展能力得到提升,从而积极的进行变革。在参考融资改革趋势的基础上,香港政府提出了辅助融资方案,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医疗储蓄账户、强制商业医疗保险等。香港社会对医疗服务改革具备共同认识,都认为改革非常必要,但对于上述辅助方案的落实和效果有着较大的疑义,在这些方案中提出市民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支出,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也需要由市民承担,因此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

(3)深化体制改革阶段。

2010 年,香港市政府了新的文件内容,文件分布有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二是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三是抑制医疗成本的过度消耗;四是鼓励公众对未来医疗进行储蓄。文件还提出了引入辅的医保计划,加强对私人医疗市场的管理,优化服务措施等。在这次新出台的文件中集中强调了,政府应该与公众共同承担责任。在新方案中承诺,政府不会减少在医疗保障上的投入,会维护医疗保障系统的稳定进行。第二阶段的结果表明,社会对政府在医疗保障体制上的改革非常支持。即整体社会形成了以公立机构为基础,民营机构为辅助的医疗格局。很多市民认为政府设置的自愿健康保险计划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是推动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的正确举措,同时表示自己会支持实施自愿医疗保险计划。2014 年针对公众在早期关注的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中存在的缺陷,比如支出预算并明确、拒绝承保、保单条款标准不明晰等问题进行了探究,提出因为这些情况的存在,导致用户不愿意通过购买私人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专业的私人医疗服务。并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的市民还是会选择公立医院为其提供的服务。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对公共医疗系统的投资进行了调整。

香港特区政府所的自愿医疗保险计划中提出,保险公司

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时候,必须要达到政府政策要求,最低也要达到政府的最低规定要求:一是保证在续保时,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核;二是不设置终身健康保险;三是针对公众承包之前发生的疾病设置等待期;四是自愿性医疗保险计划第一年内所有年龄的人和第二年内 40 岁以上的年轻人,标准保费的 3 倍为最高费率;五是客户在转换保单前一段时间,一般为 3 年,如果没有提出任何医疗报销,转保的公司不得重新核保;六是必须要增加保险覆盖范围,既要包含住院费用也要涵盖门诊费用;七是承包范围必须要包括住院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检测费用,并针对治疗费用保险比例设置上限;八是担保额度应达到既定的水平,包括住宿费和餐费,主治医生查房费,外科医生和麻醉医师费、其他杂费等等。香港政策推行的自愿医保计划其实就是一种全新的医疗保障制度,鼓励市民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买单,增加民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参与度。2016 年,香港食物与卫生局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自愿医保计划工作,标志着香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向纵深发展。

2.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通过对上文内容的总结可以看出,香港的医疗保障制度虽然建设时间不长,但是在反复吸收经验,反复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障体系,能够为特区居民的健康问题提供切实的保障。

(1)香港医疗保障的供给体制。

香港特区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基本理念是:不会让市民因经济问题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香港公立医院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具备较强的公益性。从香港医院的总数来看,公立医院占比较高,尤其是在住院服务上占比较高。在社会保障下,病人在医院享受服务并不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只需要根据最低标准缴纳费用就能够享受高质量的服务。比如住院病人每天缴纳 100 元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期间的所有治疗,门诊也是如此,只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固定费用,就可以享受到所有的服务。从药品费用来看,按照自付比例分配层次,根据居民享有的保障层次不同,需要自付不同的金额。

此外,私人医疗机构的设置,实现了对公立医院缺陷的弥补,有需求的市民可以选择私立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在这种服务模式下,市民可以自主选择医生,并且能够缩短等待时间。这对于经济水平较高的阶层来说具备较强的吸引力。从私人医疗机构占比来看,提供的住院床位数量占全港总床位数量的 13%,门诊服务占比 71%。

(2)香港医疗的管理体制。

一是从管理部门来看,负责药品安全等方面事物的机构为食物和卫生局,享有医药卫生决策权。卫生署负责具体的决策活动。1990 年,香港政府根据法律要求成立了医院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该机构属于法定的非政府机构。卫生署负责对私人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对私立医院的注册、检查等工作负责,需要对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是主要参考香港公立医院的筹资模式和供给模式,优化筹资方式,由政府进行购买。公立医院的大部分费用都是由政府负担,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医疗服务仅占总收入的 3%左右。

从筹资的角度来看,税收是医疗机构的主要经费来源,收入水平高缴纳的经费较多,对公立医院发展做出的贡献也较大。三是薪酬制度,香港为保留人才,实现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医务人员提供了高水平的薪酬,主要按照职称发放工资,不涉及奖金和灰色收入。

(二)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1.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1)起步阶段(自 90 年代至 1999 年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广东省在 90 年代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2 年,广东省的深圳和佛山开展职工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改革传统的医疗模式。1996年再次扩大试点领域,将广州和珠海纳入到了试点范畴当中。1998 年底,国务院决定正式全面取消公共卫生保险和劳动保险。1999 年,广东省政府结合地区内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了新一轮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计划,这也标志着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

(2)发展阶段(自 21 世纪初期至 2010 年)。

2001 年,为适应广东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深入发展,广东省率先建立了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统账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后,由于广东省流动人口较多,为适应就业模式的改变和人口流动的现实需求,广东开始对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行转变,将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当中,构建了统筹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0 年,广东省政府了《关于加快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规划的通知》,实现了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统筹。

(3)改革阶段(自 2011 年至今)。

2012,广东省开始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改革,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把全省农民纳入医疗保险范围。2013,广东省再次新的改革通知,实现了对地区内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2014,首先对顺德、东莞、中山等佛山城市进行了初步探索。2016,广东省各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各县(市、区)农业人口。2017,广东在全省 6 个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把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当中,将湛江、梅州等作为试点城市。2017 年,这项改革工作仍没有完全完成,广东省仍旧在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根据统计结果显示,当前广东省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人数超过了 1350万人,参保率达到了 90%,达到了政府设定的预期目标,1000 万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目标,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在全国排名第一。省内基本完成了保险统筹工作,为下一步的优化改革奠定了基础。广东省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结果。根据统计结果现实,广东省内的 21 个城市已经实现了医疗体制改革,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趋向完善。

近年来,随着广东省经济高速发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广东医疗改革起到重要作用。广东经过了多次变革以后,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复优化,并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2002,广东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规范了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式,提升了整体的规范程度。在 2007 年到 2010 年间,广东提出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在全国率先对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变革,实施新一轮的创新,将个人账户管理和门诊费用作为管理的重点。随后,广东率先制定并公布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颁布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将五保户和低保户都纳入到了救助范围当中。有条件逐步将低收入老人,重病或重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因此,可以看出,广东省非常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与时俱进,适时推出新的医保政策,使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日趋完善。

(2)医保全覆盖和大病医疗保险相对全面。

广东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医保制度改革与试点的省份。当前广东省所开展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活动已经基本完成,覆盖范围得到了有效扩张,能够为农村和城镇的大多数居民提供服务。在改革的持续推动下,制度覆盖范围将会继续扩大,受益群体将会再次增加。截至 2016 年底,广东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人数有 10150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3814 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6336 万人,参保率达到了 98%。到目前为止,广东有 21个城市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且广东近年来筹资方式呈多元化,筹资水平逐步增加。目前,广东职工医保最高封顶线平均为 28 万,城居医保的最高限额为 8 万,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有 15 个城市的医保资助比例都达到了 70%以上,有 13 个市参考普通门诊情况,设定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提升了整体保障水平。同时,广东省在不断改革制度,优化体系的过程中,实现了对医疗保障的全面优化,尤其是对大病保险予以了充分的关注。大病保险的设置和优化做到了对基本医疗保障的优化,降低了参保人的看病负担,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健康权益。以 2015 年为例,广东省大病保险支出近 18 亿元,有 25 万人在改革过程中受益。制度在不断的优化,报销比例也在不断的提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到有效落实以后,与职工医疗相互联系,提升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参保人数的增加也导致社保部门的监督难度所有提升。广东通过对大病保险的落实,实现了对已有责任的转移,由商业保险机构分担部分管理职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政府服务的广度,使社保机构的物力、人力不足的缺陷得到了弥补。

第6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现状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的颁布,使我国城镇劳动者有了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的范围为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主要采取统账结合的保障方式。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颁布,各地陆续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覆盖范围界定为具有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农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采取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此后各地陆续开展了试点工作,福建省走在全国前列,2008年已全面推开。保障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重点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

4.社会医疗救助制度。2004年我国正式实施社会医疗救助制度,解决“三无人员“,特殊救济对象、低保无业人员、农村灾民、重点优扶对象等弱势贫困群体的看病就医难题,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2010年全国共筹集166亿元,救助对象正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已接近1亿人。以上制度的建立,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城乡的全民医保制度。截至2011年度,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达13亿人,覆盖率达95%。

二、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实施基本保险制度的目标,就是要让人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其实质,就是要让人人都能拥有健康、提升生命和生活质量,进而提升整个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实力。然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大事,是好事,同时也是难事———甚至被公认为“世界性难题“:难就难在医疗卫生资源的有限性与健康需求的无限性尖锐矛盾;难就难在医疗保险与疾病发生、医疗服务管理的错综复杂;难就难在制度安排、政策规范与“道德风险”、“欺诈行为”的拼搏较量,等等。一个多世纪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中叶以来,100多个国家都在实践,都在探索,至今还未见一个可从各个国家效法的现成模式和标准答案。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制度设计以不同人群为覆盖对象,缺乏总体规划。我国医疗保险建设主要从人群结构出发进行制度,缺乏总体的规划和目标,先后把城镇职工、农民、城镇居民纳入不同的制度范围。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人口流动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早期人群之间的特征已逐步淡化,“打补丁”式的制度设计方法已不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需要。同时险种之间在筹资水平、保障待遇、财政补助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制度之间形成摩擦和各种障碍,影响了社会水平,容易形成社会矛盾。

2.各险种政策不一,缺乏相互衔接。以人群类型设定保障险种,各种制度均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受行政区域、财政补助等条件的限制,险种之间无法有效衔接,加之各地筹资水平和保障待遇不一,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流动后待遇无法衔接,个人职业情况变化也会因为不同制度之间的保障影响其医疗保障待遇。

3.保障待遇高低悬殊,缺乏公平机制。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坚持的是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保障待遇水平。城镇职工主要以单位缴费为主,城镇居民和农民则以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没有就业的居民和农民在缴费能力上明显低于有工资收入的城镇职工,因此在保障待遇上差异明显。当前虽然在制度上实现全民覆盖,但是仍有部分困难人群无力缴费参保,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大,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医疗救助体系资金供需等问题突出,救助率不高,救助比例和标准偏低,与贫困人口的实际医疗需求相差甚远。不同制度体系形成的保障水平差异,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

4.统筹层次偏低,不利于人员合理流动。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多数地方实行的是县级统筹,仅少数地区实行了市级统筹,不利于人员合理流动医保关系的转接,也不符合保险的大数法则。

5.各保障形式管理体制不顺,缺乏管理效率。当前,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部分由卫生部门管理,社会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管理。多部门管理造成管理机构增加。管理界限混淆,管理成本增加,效率不高。同时增加了管理难度,不适应城乡一体化、人口流动性和全民医保发展的要求。

三、实行全民医疗保险的模式构想与思考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保障制度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多种保障制度并存的弊端将不断显现,多种医疗保障制度并存的格局将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群众保障需要,直接束缚或阻碍医疗保障的发展和进程。在确立全民医保目标的情况下,从实现社会公平和提高公共管理效率出发,必须对现在的医疗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在总结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为目标,总体规划并分步推进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

1.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在我国实行的三种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缺乏必然的内在联系,严重地影响了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主动性,不利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要实现不同缴费标准、不同报销比例、不同参保群体医疗保险管理的一体化就必须统一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医疗服务标准、统一费用结算办法,在制度间做到无缝衔接,以适应各类经济收入人群及身份变化后的城乡居民的参保需求。

一是高层次医疗保险。这个保障层次适合于城镇各类职工和有一定经济收入的个体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模式比较适合这一层次的参保人群。此模式不仅能解决参保人员住院费用,也能适当解决门诊的就诊费用。高层次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可以延用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并将重点放在住院医疗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上。随着职工工资基数的提高,逐步将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左右。

二是中层次的医疗保险。这个保障层次适合于不同收入阶层的城乡居民。其基本功能是解决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建立由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自愿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缴费形式,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统筹为主,这个人群的住院报销比例设定在70%左右。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缴费水平和国家财政补助的提高,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逐渐缩小与高层次医疗保险的差距。

三是低层次的医疗保险。这个保障层次适合收入相对较低的城市低收入居民和农村居民。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人员和农民的住院医疗费用,原则上考虑对这部分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保障。设立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强制参保方式,这部分参保人员筹资标准参照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办法,大部分由政府补助,个人适当缴费。在经济发达地区,个人可不缴费,促使参保率达100%,实现全民低水平医保。

以上三个层次医疗保障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充分体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消费理念,用人单位和城乡居民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由选择参保层次,从制度上解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界限,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平衡过渡。对因个人医疗费用自付数额较大而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城乡特困群体,实行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是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的重要补充。这种制度的资金来源必须由财政支付或社会捐助,也应划归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和管理,有利于保障资金统一调度。

第7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关键词]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内部管理;居民医疗服务

[中图分类号] R197.3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6)28-0149-04

今年1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从“六统一”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并理顺管理体制、提升服务效能[1]。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2]。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合医改试点省要将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作为重点改革内容,加强与医改其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早在2014年底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工作的意见》在“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t疗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城乡统筹、互助共济,参保居民公平享有权利义务;坚持制度并轨、资源整合,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效率;坚持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级负责、属地统筹,逐步缩小区域之间的差距[3]”的基本原则基础上,2014年底前,通州区完成资源整合的相关工作,做好管理职能调整和经办机构编制、人员以及基金、资产的合并交接。其他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改革,逐步实现行政管理、资金管理、经办服务的统一[4]。2015年3月底前,市级层面完成制度并轨的政策设计,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同步开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2015年4月1日起,各统筹地区按照新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序过渡,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并轨运行。2015年9月1日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江苏南通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并轨工作的正式启动,我市也于今年5月出台了《海门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上半年已经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移交、经办机构整合、政策制度并轨工作[5]。为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迈出了一大步,奠定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坚实基础。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解和认知的不断深化,探索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并轨,可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整合并轨业务上的综合性分析,依照相应的分割处理,解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元独立”体系的保障制度,在其碎片化的管理方式和基本的参保标准基础上,实现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效率的目标,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6]。

1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种典型模式分析

随着城乡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制度随着社会发展也要做出适应性调整。目前,从医疗保险的典型模式、制度特点角度分析,根据不同区域发展阶段探索呈现的城镇结构,其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整也能较好地适应和满足对保险基金筹集、补偿运行制度的调整[7]。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三种典型模式主要如下。

1.1 “三保合二”的分档模式

在相应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践中,为满足对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公立医院管理制度改进,可结合改革方针,并通过对医保形式和待遇的挂钩情况,选择合理的管理模式,以此来改进对城乡在医疗保险制度上的模式执行调整,并以此来实现对城乡综合配合形式上的合理化调整。在管理制度建设过程中,建设好“一体化”医联体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向上的协调,从而确保实现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创新,并为最终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制度的统一,综合实施多个可执行模式。对于医保制度的全覆盖调整,促进对制度在改革方向上的统筹计划改善,并依照城镇居民保险制度调整,以此实施多种模式的共同执行[8]。

在进行此类模式的建设上,需要结合医保和城乡居民的医保关系进行转移调整,在全面数据化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完成对综合体系的全面建设。对于城医疗保证体系的失业结构建设,并完善对医保制度上的执行调节,通过合理的缴费制度调整,完善对转移渠道上的综合性建设。对于不同的医保制度,以及调节的分析模式,可结合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对城乡结构的转移调节。对于经办部门管理模式,在整合经办机构上,通过顺利的管理体制整改,从而实现对医保管理资源在保障基金安全运营的基础上,探索商业化[9]。

1.2 “三保合二”的再保险模式

从现有的保险模式来看,“三保合二”的再保险执行模式,是现在医院医保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其中整合了两项制度,并通过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管理,实现不同保障水平上保险额度调剂,以此完善对发达地区在不同结构下的地区结构。从最基本的制度上,实现信息整合,并从三元的分割状态来进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内的医疗保障制度执行,通过医院管理手段调控医院行为,进行反馈调节,从根本上完善对不同待遇水平上的城乡居民、城镇职工保障制度的衔接,保证统筹层次形式上实现卫生资源有效管理。通过对市区与乡镇之间卫生管理机构、医疗机构、药品保障供应机构间的互动来实现对整体的经典模式特性,为政府的筹资标准提供有效依据。对于二次再保险,该整合的模式以典型的特征管理,结合个人筹资信息进行适当的医疗保险再投保,为居民医疗保障增加一个保护罩[10]。

1.3 “三保合一”统一模式

在我国国内某些地区,执行了“三保合一”统一模式,并通过安全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为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较好的执行基础。并通过统一资源整合,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其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有机整合,并为医疗保障提供了基金保证。同时,对基本的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医疗保险结报系统进行了有效对接,多个阶段逐步整合到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破除部门信息屏障,尤其是医院、职业、户籍等人口信息管理上的不统一,难以保证在不同对象、不同医疗管理制度上,享受同样的基本保险保障待遇;二是拉开医院等级待遇标准,针对城镇农村户口居民的界限进行适当调控,并依照乡镇居民的医保执行,从而实现对制度归并体系上的表达,促进对医保合作管理的合理执行。通过调整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保障待遇可报销比例,合理引导分级诊疗,促进小病在基层首诊;三是破除乡镇界限,在突破居民身份限制上综合性调节,并依照其城职结构的保障并轨调节,从而实现对不同模式的制度改良。

针对这一模式下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需要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相应保险保障待遇的理想,并建立其统一的制度标准以及基金调节模式,为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合理同意的管理制度保障做支撑。其实际的意义需要从“三保合一”制度进行调节,并以此来实现对发达地区在代表性执行机构上的调节,并以此来实现对整体探究经验和经济发展结构上的综合性调节。

2 城乡医保模式的三种典型结构影响分析

从实际的操作执行情况来看,对于不同的影响模式,以及调节的医疗保障待遇形式来看不同的影响水平问题,对医保制度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参数。下面对其模式的影响,尤其是对医院内部管理的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2.1 “三保合二”分档模式的影响

在“三保合二”分档模式执行管理过程中,很大程度上缩小了对参保居民的待遇差距,一定程度上为城镇职工提供了安全保障,通过居民在相应缴费保障体系上建设,为政府的基金筹资管理,提供相应的基金支付限额保证,其报销的比例以及保障内容变化,可结合年度决策进行整体调节。其使用的保险在调整前后的数据参数如表1所示。

2.2 “三保合二”再保险模式的影响

从当下的制度变化情况来看,其影响结构如表2所示。

2.3 “三保合一”统一模式

在统一模式中,其最终结果保证了居民、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医疗保障,并为其后续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安全保障。其中,以2013年的调整来看,最大额度上调20万,而门诊报销也调整为60%,其中包括所有的医疗保险项目。

2.4 三种典型模式对医院内部管理的影响

三种典型模式对医院内部管理的影响总体上是一致的。整合后仍然归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在调控基金盘子安全和医院规范运行可以实现良性互动,卫生资源总筹集与卫生资源总支出可以有效平衡,也有利于提高医院能动管理和绩效考核的积极性[11]。

整合后医保管理职能归属其他部门管理,手持基金的管理部门作为买方,卫生计生部门所辖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卫生服务的提供方,而参加医保的患者作为实际消费方,在各自的动机、目的、诉求和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巨大差距,部门协调工作比较难,如果加上药品、耗材供应商一方,问题就更加复杂。所以需要有效的谈判机制作为支撑,形成共识作为基础[12,13]。作为医院内部管理,医院精力主要集中于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医院管理者在开展内部管理时,更加注重于对高技术、多服务的激励,对于控制医保经费滥用没有足够的动力[14]。

如果没有有效的“三医”联动做基础,“三种典型模式”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并轨,乃至发展更进一步的建立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医院内部绩效管理制度改革不会产生深刻影响,难以达到通过影响医院内部管理实现控制卫生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15,16]。

3 总结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在进行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需要依据当地的医疗需求来进行合理的制度调整,作为对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和患者报销待遇高低要求上的合理化调节,保证人均筹资标准在相应资本投入上的合理性、保障水平上的安全性。在近年来综合医改在不断深入,“三医联动”在不断完整和调整中,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整合医改成败的关键环节,通^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逐步为建立统一、完善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满足我国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了安全保障制度提夯实基础,并最终深刻影响我国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变革和国民就医行为模式,合理引导分级诊疗,整体提高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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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关键词】 大学生 医疗保障 公费医疗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不论是城镇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都在进步,然而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却成为被社会医疗保险遗忘的角落,其医疗保险一直是我国医疗保险体制中的“软肋”。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经历了单纯的公费医疗到逐渐多样化的发展过程。我国公费医疗制度建立于1952年,几十年来,这一制度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公费医疗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逐渐被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所取代。而我国的各高校内仍沿用公费医疗,没有统一标准。随着传统公费医疗弊病的逐渐暴露,许多高校开始对大学生的医疗保险进行多样化的尝试,主要有联合保险公司开设商业保险,建立互助基金等。所以,本文对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制度建设提出问题分析和建议对策。

国内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大学生公费医疗改革方面的研究,但当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改革的焦点,大学生医疗保险没有受到普遍关注。目前,大多数研究都是对大学生医疗保障现状的描述,进而提供初步的建议或方案。

一、大学生医疗保险现状描述与问题分析

以前,我国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主要限于公费医疗制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疾病模式和医疗模式都发生了变化,大学生对健康的追求也转变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完美状态。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成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学生及社会关注的焦点。

1、公费医疗的运行现状及面临问题

目前,我国大学生享受的公费医疗制度是从1953年开始实施的,其覆盖对象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计划内大学生和研究生。不少学校参照国家标准自行负担,不同的学校通常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公费医疗制度存在公费医疗资金供给短缺、资金承受能力普遍不足的情况;公费医疗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校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转诊上;贫困大学生的增加,使得高校大学生的公费医疗经费更显不足;现有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设计上的缺失。

在公费医疗制度下,大学生的道德往往受到挑战。在高校中存在着大量的“无病看医、无病取药”现象。一方面,确实是身体不适需要咨询而看医生,而去拿药。但也有一部分大学生是借助公费医疗的便利为家人咨询、为家人取药。这不仅加重了学校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更是造成了学校医疗资源的外流和一定程度上的浪费。

2、大学生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为了支付大额费用,现在全国各地许多大学生都在尝试着采用各种方法对现有的高校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倡导学生购买商业性健康保险成了首选。大学生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由学校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合作开设的针对在校学生的半商业性质医疗保险,另一种是学生私人投的纯商业医疗保险,在大学生医疗保险体系中只讨论前者。但是这样的方式参保范围不够广,赔付也有限。

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商业保险,我们概括为“公费医疗+商业健康保险”的模式。现有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商业医疗保险仅限于住院医疗,并限定了病种及最高赔付金额。同时,由于商业保险必须追求一定比例的利润空间,加之销售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现象,使得此类产品整体价格较高。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大学生个人保障体系,来解决大学生保障水平低的问题。

大学生医疗保险本质上应该属于一种政策性保险,但是我国现在实施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体制恐怕并不能完全划定在政策性基本保险的范围内,这是因为各地各校标准不一,缺乏社会化的基本保障。

二、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对策和建议

1、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国际经验借鉴

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已成熟,大学生是无收入的群体,他们的医疗保障问题基本上由政府承担主体责任。无论是欧美、日本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还是印度、巴西等一些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都秉持“全民性医疗保险”的理念,对大学生也都有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以美国为例,美国大学生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同时,还积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学生医疗费的支付手续简便,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医院直接支付;就医选择多样,保费支付方式灵活,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广泛。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立法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如下特点:高校所有学生全部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医疗费的支付是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的,这样医院就会及时治疗,避免了医疗保险“雨后送伞”的情况;保费支付方式灵活,就医选择多样,保障范围极其广泛,学生保费和参保后享受的待遇都是法定的。

2、完善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对策

大学生是一个国家中具有较高人力资本的群体,更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根基所在。考虑到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非劳动者)、地域性(高校的分布比较集中,且多在大中城市)和管理体制历史的传统(享受与国家工作人员一样的公费医疗),大学生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应独立于目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但基金独立并封闭运行、省级统筹、属地化管理的新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其中,较为可行的模式是实行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不同层次的商业保险为辅助,重症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因此,我们提出以下构想。

(1)健全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必须纳入法律制度,使其透明化、稳定化,在全国有一个统一的基本标准,并允许各地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有一些灵活的做法。大学生医疗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体现社会保险的一般特性:在基本医疗基金的筹集上,主张结合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特征,参考城镇职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用“统账结合”的方式。此外,支付方式也应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为基础,建议一般门诊由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但对一些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基于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以及设立目的的考虑,应当设定一定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2)建立多层次的商业保险。大学生医疗保险仅仅是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在积极做好这项工作的同时,大学生医疗保险社会化的另一重要一步就是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学校应该引入竞争机制选择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学生医疗保险,选择最优的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利益,这样也有助于建立商业保险的诚信机制。但是,我们提倡的针对大学生的商业医疗保险不同于目前一些院校单纯办理的商业医疗保险,由于这些商业保险公司主要追求经济效益,在保险过程中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次,商业医疗保险属自愿参保,难以保证全员参保。大学生医疗保险具有公益性,福利性、强制性和社会共济性,单纯的商业医疗保险无法做到,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规范保险操作。政府对于提供这类学生保险的公司给予一定的优惠或补助,使其拓展大学生医疗保险业务,提供更大选择的余地,鼓励其为大学生提供相对低廉的保险服务,提高大学生参与商业保险的积极性,从而在整体上切实提高对大学生的医疗服务水平,为大学生医疗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能够满足学生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3)建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对于那些未参加自愿型商业保险的学生,尤其是家庭贫困者,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往往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没有着落,导致病情延误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为了避免或尽量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帮助贫困生的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毫无疑问,资金的来源问题是建立大学生医疗救助制度的关键。重大疾病专项救助基金的筹资方式可以是多样化的,几种可能的筹资途径为:增强大学生之间的互助共济意识;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款;借鉴彩票方式,灵活筹集资金;完善与大学生医疗救助相关的法律,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总之,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应由国家为主导,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在构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其中,大病医疗保险建立大病医疗基金,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面对特困生和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大病医疗基金的大学生。最后,考虑到商业保险自身所具有的赢利性和“市场失灵”等特性,要适度引导商业医疗保险进入大学生补充保险市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医疗保险将构成一个多层次、立体的,可以满足多方需求,覆盖全体大学生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结束语

近些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切实关注民生,高度重视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制度全覆盖,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制度上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既有利于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又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校和学生的医疗负担,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将大学生纳入“全民医保”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逐步推进。本文主要通过对我国大学生医疗制度背景和变迁的分析,总结出现有大学生以公费医疗为主的保险制度中的突出问题,并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社会化的可行性模式,本文缺乏实证研究,这与所掌握的数据资料非常有限直接相关,希望在此基础上可对该问题提供进一步的实际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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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张建、徐秀娟:改善大学生医疗保健现状的对策与建议[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6(7).

第9篇:医疗保障总结范文

成都市作为西部的省会城市之一,其城乡医疗一体化的实施路径是我国大中城市的典型代表。成都市医疗保险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大主体制度,此外成都市还针对建筑施工企业非本市户籍农民工设立了专项社会保险。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自2001年开始建立,在2007年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之后,成都市加快了城乡医疗一体化的改革进程,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的历程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2007年)。成都市相继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等七项医疗保险,取得了制度的全覆盖,但是不同险种间存在着覆盖人叉重复以及缴费水平和待遇保障不公平的问题。第二阶段(2007年-2009年)。为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打破城乡居民身份界限,成都市开始着手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对原有的七项医疗保险制度采取逐步归并的方法,形成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非城镇户籍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行局面,并统一由市级统筹。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成都市于2011年将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享有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同时为“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都市在2012年设立了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此外,成都市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统一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种实施方案的补偿封顶线,并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市平均工资的4倍提高为6倍,降低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风险。

二、东莞模式

东莞市作为我国四个不设区的地级市之一,下辖32个镇街,2012年人口城镇化率为88.67%,是全国唯一实现农(居)民医保全覆盖的地级市。东莞市位于经济发展程度和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珠三角地区,在“第三届全国相对富裕地区”的评选中位列全国首位。相对发达的经济基础促使东莞市构建高水平、广覆盖的城乡统一医疗保障制度成为可能,也改变了当地居民对于医疗保障的认知,获得公平和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成为城乡居民共同的健康需求。东莞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之路始于2000年,从打破就业人员户籍界限将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到2004年打破城乡居民的户籍界限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最终于2007年突破职业界限,实现就业人员与非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并轨,历经数十年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检验,东莞市现已成功地设立了能够覆盖所有人群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的统一制度模式、统一管理服务、统一缴费标准和统一补偿水平。

三、对三种典型模式的评价

对比以上三种制度模式可以发现,“东莞模式”的统筹水平显然优于“坊子模式”和“成都模式”。“东莞模式”不仅成功地采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统一筹资标准、财政补助、管理机构和待遇水平,而且形成了多层次的医疗机构体系,确保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维护了制度高效、公平的运行。它最大的特点是在高保障水平下对经济高发展水平的要求。“成都模式”创新性举措之一是实行了弹性筹资机制,设置了3种自愿选择方案,外加1种学生、儿童方案,在政府统一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充分地考虑到不同缴费能力人群所能承受的不同缴费标准,尊重其缴费意愿,在扩大制度覆盖面的同时尽可能地降低医疗保险成为额外经济负担的风险。同时规定每个家庭的内部成员必须投保同一缴费档次,一方面便于管理机构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有效地缓解了医保制度碎片化现状。“坊子模式”的重点在于基层医药卫生改革,通过创新管理机制,解决了由于资金困难造成的看病难现象,并缓解了因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低下带来的看病贵问题,改善了医疗卫生资源重复浪费的局面,实现了医疗卫生服务在城乡间的合理流动和共享。但是,坊子区的基本医疗制度依旧是各项制度分割运行,对于不同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并轨研究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启示与讨论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体系是我国实现“全民医保”目标的重要阶段,也是保障公民健康权利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地针对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纷纷进行了大胆探索,不难看出,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要打破参保人员的身份和职业设定,各群体不再因为身份和职业的不同而享受不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即基于健康公平的视角,因地制宜地建立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公民平等享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在比较潍坊市坊子区、成都市和东莞市三地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典型模式的基础上,本文接下来将从经济、政治和制度等层面总结一下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一)经济层面:经济基础是制度改革的首要决定因素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到地区财政投入和当地居民个人缴费的能力,经济基础对于各地区统筹城乡医疗一体化的实施路径、改革时机和持续性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政府对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比例、工业化水平、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及城乡收入差距都是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换言之,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区域,居民个人收入的脆弱性无法保证持续稳定的个人缴费能力,地方政府也无法提供稳定充足的财政转移支付,东莞模式的顺利推广印证了政策的实施离不开高经济发展水平的支持。本文之所以选取坊子区、成都市和东莞市作为典型代表进行比较,也是考虑到三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坊子区作为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其改革方案可以作为农村地区的参考模式。成都市是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城乡人口各占一半,代表了中部地区经济水平中等的城市。东莞市则是东部经济发达城市的典型代表。综上所述,一个地区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扎实稳步地推进改革步伐,找到适合的统筹路径。

(二)政治层面:坚持政府在改革中的主导地位

事实表明,政府在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力求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效益最大化。本文认为政府责任可概括为两个“坚持”:第一,坚持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借助政府的公权力,推动以政府为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既可以节约改革成本,又可以实现制度的最优设计,迅速地协调好多元主体的利益关系,降低多元主体发生利益冲突的机率,使整个系统处于一个高效平稳的良性循环体系中。第二,坚持公平性原则。确保城乡居民平等地分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考虑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不具有先天公平性,政府在生产和供给医疗卫生服务的过程中应注重制度的公平性建设,对城乡居民、就业和非就业群体提供统一标准的财政补助,重点加大农村基础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尽可能地缩小城乡医疗环境的差距,最终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三)制度层面:制度整合需要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