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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消费 诺兰模型 消费供给 信息需求 生命周期
引言
1993年,美国提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后,我国随后提出了“三金”工程等一系列“金”字号国民经济信息化工程,它的提出也正式拉开了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大幕。回顾中国信息化20年的发展历程,其经历了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信息网络的更新与换代、信息产业的孕育与成长、信息人才的培养与储备、相关法规标准的出台与完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作用日益加强,并发挥着主导作用,信息化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
对于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来说,近年来,投资相对饱和,出口已显疲态,唯有消费能够有效拉动需求,从而带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于这种认识,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适时出台,加快促进信息消费,能够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信息消费研究述评
关于信息消费的研究,国内研究多集中在信息消费的学科理论,关于信息消费环境、信息消费市场、信息消费生态位等与信息消费相关的理论问题,关于信息消费现状及方式的信息消费行为,关于信息消费延伸到某一特定领域的实证,关于信息消费监督及质量评价(邓胜利,2004),以及信息消费机制、信息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消费影响因素及环境等方面(马哲民,2007)。而国外的研究多集中在消费的演变、消费者行为、信息对消费者影响、信息消费对文化及技术影响、消费对整个社会的影响等关于信息消费微观层面的研究(邓胜利,2004)。
通过对中国知网“信息消费”相关文献的全面分析,信息消费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建立在狭义理解视角之上,表现在一方面是消费对象的狭义化理解,即信息消费指的是对信息产品或服务的直接消费(工具性消费),而忽略对信息产品或服务的间接消费(内容性消费);另一方面是消费主体的狭义化理解,即研究“个体化”人的消费行为,而鲜有涉及“组织化”的企业对信息的消费。综上,所谓信息消费,就是指一切以满足信息需求为目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获取信息产品或服务并将其作为再生产投入要素或直接利用吸收的经济行为。本文的研究以广义的信息消费为出发点,从企业、个人、产业三个层面揭示信息消费的推进规律。
基于诺兰模型的企业信息消费阶段演进规律
企业作为信息消费的主体,往往会被忽视,原因是企业的信息消费具有内化性和隐匿性,并不会在终端消费市场上有所作为和表现,尤其是对于信息产品生产企业,其信息消费过程终究会被抽象固化为新的产品并输出进入信息消费市场;而对于一般制造业企业而言,其信息消费过程也会被抽象固化为物化产品并输出进入一般消费市场。站到社会信息消费的高度来看,这种为生产、管理而服务的信息消费活动,是推动最终信息消费和带动信息消费供给的主要力量。
(一)理论回顾
企业信息消费不仅受到信息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等外部环境的影响,而且受到自身信息化推进过程的制约。要研究企业信息消费的规律,就要从其信息化的推进过程着手。现在公认的研究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律的理论是诺兰模型,诺兰总结了信息系统在组织中发展过程的这一规律,于1973年首次提出,并于1980年修正完善后发表在《哈佛商业评论》上,他认为企业信息化可分为初装、蔓延、控制、集成、数据管理和成熟六个阶段(黄梯云,2009)。在这六个不同阶段,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的预算费用、工作的重点、目标各有不同,这决定了在其相应阶段的信息消费需求也有很大差异。企业信息化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企业信息消费的演变过程,同时也支撑着企业战略的实施。
(二)企业信息消费的演进阶段
在诺兰模型的基础上,假设信息消费的需求程度与信息技术投入预算成正比,那么可将企业的信息消费阶段划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信息技术消费阶段和信息产品服务消费阶段,其分阶段需求程度如图1曲线所示。对应诺兰模型,信息技术消费阶段大致对应初装、蔓延、控制等前三个阶段,而信息产品服务消费阶段对应集成、数据管理和成熟等后三个阶段。在信息技术消费阶段,主要以计算机硬件消费为主,辅助以软件的消费,往往这些消费均是工具性直接消费,目的是提高生产、管理的效率;在信息产品服务消费阶段,以内容性数据服务消费为主,往往作为企业再生产的投入要素,这种间接信息消费成为企业创新的源泉,旨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朱红,2005)。在图1中,企业在每个阶段,其信息消费的需求程度是有很大差异,第一阶段的信息消费活动有利于助推自身信息化,第二阶段的信息消费则有利于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
关于企业信息消费的类型,邓胜利和况能富(2005)将其具体化,提出了五种类型,分别是学习信息消费、科研信息消费、生产信息消费、销售信息消费和管理信息消费等。按照这种分类,企业信息消费的第一阶段应该包括生产信息消费、销售信息消费和管理信息消费,第二阶段应该包括学习信息消费和科研信息消费。
(三)建议及启示
基于这一演进规律,企业信息消费活动在重视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同时,要将重心转移到将信息产品或服务作为再生产投入要素上来,注重核心技术的研发,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自服务机制,以竞争情报的搜集、加工、挖掘、存储、利用、保护为消费主线,为组织原始创新做好服务工作。而这一演进规律同时也揭示了,作为一般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其信息消费会较长时间停滞在第一阶段,而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其信息消费则以第二阶段为主。作为发展中国家,企业信息消费的基础供给还需进一步加强,只有这样,企业信息消费的高级阶段才能早日到来,信息消费拉动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才能成为现实。
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个人信息消费层次递进规律
作为信息消费的狭义化主体,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离不开各种各样的消费活动。自从有了人类,其实就有了信息消费,信息作为交换活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只是其价值没有被固化和凸显,更没有上升到市场行为范畴,仅仅是一种交换行为。正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曾提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殊需要,正是需要的差别推动了交换行为”(冯文光,1985)。人类的文明史就是一部信息传递方式的发展史,从烽火台到驿站,从电磁波到网络,无不代表着信息作为一种输出在生产者(供给者)和消费者(需求者)之间的流动。真正意义上信息消费的产生和发展,源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出现和进一步发展。因为IT技术带来了信息产品的规模化制造、标准化生产,进而带动了交易市场的成熟、商业模式的形成,为个人开展信息消费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然而,消费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行为活动,其取决于个人的消费需求。借助马斯洛需要层次论来分析个人的信息消费层次,有助于探讨个人信息消费层次的递进规律。
(一)理论回顾
需要是消费的起点,人的消费需要可以从不同方面进行分类。恩格斯把人的需要划分为生存、享受和发展三个层次(程大为,2001),而马斯洛把人的需要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周三多,2010)。要逐一递进的满足这些需要,就只有通过相应的交换和消费来实现。当较低层次的需要通过消费行为得以满足后,较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进而通过相应的高层次消费行为予以满足。韦尔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曾提出了信息寻求行为等级图,他指出,一个人在等级中的位置决定了他的信息寻求行为,而且只有在一个层次的信息需求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才会致力于获取更高层次的信息(刘海霞,2004)。然而,消费者信息消费的层次递进是否符合这条规律呢?
(二)个人信息消费层次的反向递进过程
按照马斯洛对人需要的层次划分,可将其归为两类需要,即较低层次物质的需要和较高层次精神的需要。而信息作为消费的对象,在这两种需要的满足过程中起的作用是截然不同的。如图2所示,对于物质需要的满足,信息作为消费行为的中介,起到消费行为决策依据的作用,属于直接消费。对于精神需要的满足,信息往往作为纯粹的原始输入,需要通过传递、反馈和创新,从而达到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目的,这种信息消费属于间接消费。
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消费目前是个人信息消费的主要方式。据2001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显示,在一项“用户在过去一年中在网上实际购买过哪些种类的产品”的调查(多选)中,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是书刊类(58.7%)、电脑相关产品(35.5%)、音像器材及制品(29.5%)、通讯类(18%)、礼品服务(13.8%)、教育学习服务(12.9%)、服装类(5.9%)。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来界定,这些排名靠前的消费领域基本上是为了满足较高层次的精神需要。据2013年3月CNNIC的《2012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显示,用户网上购买商品类型按比例从高到底依次是服装鞋帽(81.8%),日用百货(31.6%),电脑、通讯数码产品及配件(29.6%),家用电器(22.9%),书籍音像制品(18.4%)。可以看出,目前个人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消费主要是为了满足较低层次的物质需要。个人信息消费的层次递进呈现出自上而下的发展趋势,即从满足高层次精神需要向满足低层次物质需要过渡。
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信息消费主体年轻化、高学历化、低收入化等特征决定了其消费需要的高层次化,年轻化意味着好奇、敢于尝试,高学历化意味着高修养和高层次的消费需要,低收入化则决定了其较低层次的需要通过家庭已得到充分满足。另一方面是由于消费产品供给者信息化推进呈现出从IT领域等第三产业向第二产业、第一产业逐步推进的特点,决定了首先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信息消费较高层次的精神需要。随着信息消费主体的多元化、供给者信息化的普及,信息消费的层次呈现出向下发展的趋势。
(三)建议及启示
基于这一递进规律,一方面,为了满足较低层次消费信息的获取,必须加速信息化普及推广的步伐,触角应广泛伸向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这样才能打破传统消费的时空限制,让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完成消费过程;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提升信息消费改善民生的作用,政府必须制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从而提升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让消费者较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得到充分满足。
基于摩尔定律的信息消费供给周期突变规律
促进信息消费,一方面要培育信息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信息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最终取决于信息消费供给的规模和水平。研究信息消费供给的规律,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打破行业壁垒,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业务模式创新,培育发展新型业态,提升信息产品、服务、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
(一)理论回顾
美国科学家戈登・摩尔在1965年大胆提出了集成电路集成度与和成本的假说,处理器的性能每12个月(后来修正为18个月)提高1倍,而其成本成比例的递减。信息产品的生命周期因此被缩短,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产品的生命周期包括投入、成长、成熟和衰退等四个阶段,信息产品的生命周期在信息经济时代,面临着还没到成熟阶段,就被新产品所替代的局面,而且这个过程还在不断加速。
(二)生命周期视角的信息消费供给突变规律
如图3所示,在信息消费垄断市场中,即使针对同一信息消费供给厂商来说,按照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进入市场、扩大份额、不断成熟的过程,当产品1到达T1时刻即成熟阶段,新的技术已经出现,需要企业适时推出更新换代的产品2以取代技术已经落后的产品1,产品2重复产品1的生命周期过程,同样在T2时刻退出市场。
如图4所示,在寡头垄断或者竞争市场中,对于不同信息消费供给厂商而言,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呈现出厂商1的产品进入市场后不久,在T3时刻就有新的厂商2进入,并且采用的技术足以对其造成威胁,从而导致厂商1的产品在T4(此时T4
(三)建议及启示
信息产品的生产和供给,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加速和多样化,如果企业不能够持续创新,将会受到摩尔定律和市场竞争的惩罚。随着信息消费周期的不断缩短,将催生信息消费新业态的创新,这给广大信息消费供给厂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信息消费市场只有适者生存,墨守成规不思创新的企业会被无情地淘汰出局。
结论
随着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公共信息服务需求才能有效拓展,企业信息消费需求将进一步被释放;信息消费市场将逐步活跃,个人信息消费意愿和习惯逐渐形成,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水平和民生领域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产业领域需加速制造业服务化发展趋势,终端产品服务应持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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