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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目前我国所使用的一种主流经济体制,这个体制也叫做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与上个世纪由国家来主导的计划经济比较, 这种经济体系完全由当下的市场经济完全是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体制来引导的一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是一种新的方式途径。市场经济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农业已经退出在社会经济中的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 而转变为工业变成市场经济中最有影响力的霸主地位,因此在市场营销的影响下,市场具有的普遍性,使得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演变。市场经济的特质包括自主性, 竞争性, 平等性, 开放性,有序性。如果能够制定出合理的民商法, 可以是社会稳定发展和提高经济水平的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关系反映了社会财产和人身之家的关系。本文将对市场经济特质决定的民商法的品格进行了阐述。
二、市场经济特质
市场经济包括一下几点: 一是,经济特质的政策性是建立在经济特质调整方式的政策性之上, 而非经济特质本身的政策, 主要在于法和政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二是,和传统的民商法相比较,经济法之所以能够很好的克服市场主义极端的独特优势, 是由于经济法的政策性,因为法律是一种日常的、不变的行为规范,而政策的优势在于其具有因事设策和因时而动的作用,进而比较灵活。在经济特质的影响作用下, 法与政策形成了一个完美的交叉点, 经济特质要想能够发挥法与政策的双重优势, 必须能够看到现实的利益关系,不但不会因为法律的滞后性而难以有效约束,而且也不会因为政策的过度灵活性而使得相关主体丢失对预期的把握度。三是,法律建立的前提就是社会, 这个作为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必须是把此作为法律的上层建筑。法律应该体现出由社会普遍的、由所需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因此, 我们必须清醒地体会到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满足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必定要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我们能够排出不需要一直遵守法律与政策的传统要求, 以及受法学的纯粹性迷信观念的影响和作用。要发挥出经济特质机制的入口的公平、实际、对等的创新作用。
三、民商法的品格
( 一) 民商法的多极化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物之种类及其区域分布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别。在商品经济的范畴之内, 物体之间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作用之间的差别, 生产力发展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存在着水平之间的差异, 导致人类之间的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别,社会生产的体量差异,生产的分工形式差异,最终使得社会在各个阶层的利益的划分也就不同。综合原因导致, 其市场范围不可保持和谐统一,管理模式存在区别,市场经济的构成要素复杂化,导致经济性质也存在质的区别,所以, 我们可以得出, 市场经济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经济综合体。这种经济特质也就必然决定了民商法具有多极化的品格。
( 二) 民商法的互换性
商品是用来相互换取所得的劳动物品,而进行商品和劳动力交易的场地就叫做市场。市场经济是各种不同民商团体相互之间的商品或劳动力的相互交换的一种必然互换的经济,其互换的要素包括流动资产和不流动资产,实际物品和其他等,还包括与知识有关的产品和某些人的人身利益。市场经济之所以被称为契约经济是因为,商品的交换都是通过契约的模式进行的。目前,伴随着我国社会科学技术及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完善,使得互换的要素和领域不断随着时间进一步的增加扩大, 数量与日俱增, 进程也不断的在加快。
[论文摘要]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构成要素及概念的研究是一个不断演变、深化的过程。在知识经济时代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具有区域全球化、关联网络化、功能细分化、结构复杂化和创新持续化等五个特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应结合时代创新的特点进行规范。
一、引言
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是p.n.cooke等人在2o世纪9o年代初基于英国经济学家freeman(1987)提出的国家创新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虽然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概念等基本理论国内外已经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但对于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要素与概念,理论界尚未形成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构成要素及概念研究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辨析了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构成要素及概念演变的过程,对区域创新系统概念进行了规范,指出在知识经济时代区域创新系统概念具有区域全球化、关联网络化、功能细分化、结构复杂化和创新持续化等五个特点,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国外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演变与评述
区域创新系统的提出者p.n.cooke(1996)对区域创新系统做出了明确的基本定义: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且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了创新。这个定义虽然明确了创新的基本构成要素,但显然还不够全面,而且没有考虑创新的外部环境等问题,于是,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和扩展。
autio(1998)将区域创新系统分为创新主体和创新环境两大方面,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基本的社会系统,由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组织和子系统内部及相互之间的互动产生了推动区域创新系统演化的知识流。”具体地,区域创新主体根植于同一区域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中,主要由两个子系统构成:一是知识应用和开发子系统,客户、供应商、合作者和竞争者以生产企业为中心构成网络系统,知识在其中得到应用和开发;二是知识生产和扩散子系统,知识在公共研究机构和教育机构产生之后,由中介机构传播扩散到系统中去。两个子系统之间通过知识、资源和人力资本等要素流动相互作用,并且整个创新系统与外部环境也会发生相互作用。这个定义不仅完善了区域创新系统的外部结构,而且对内部创新主体要素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使用三个功能性的角度进行了划分,说明了“关联”的传导途径和机制。再进一步,kau{mann(2000)从制度学和演化论的视角出发,将区域创新系统划分为区域政治系统、区域教育和研究系统、区域产业系统以及区域创新环境(包括区域制度环境、区域基础设施和需求)四个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的部分。
wolfgang(2000)对区域创新系统的主体要素进行了扩充,认为广义的区域创新系统不仅应包括进行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生产企业群;进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进行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机构,还应该包括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的政府机构;金融、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
在此基础上,asheim和isaksen(2002)为强调主导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在区域创新系统中的核心作用,将系统内的主体要素进行了归类,其中区域主导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包括其支撑产业归为一类;其他主体如研究和高等教育机构、技术扩散机构等归为制度基础结构,对区域创新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区域创新系统有四个支撑点:(1)创新加强了企业和员工的学习能力;(2)用交互学习来定义创新,强调了在提升竞争力的过程中协作和互相信任的重要性;(3)学习主要是一定区域内的过程,指出了在地域范围内高度稳定的历史路径和隐性知识的重要性;(4)产业集群是交互学习的有效基础,不仅强调了上下贯通的交互式的区域创新系统和网络的重要性,而且相互依存的关系也是促进创新和学习的动力。
三、国内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主要观点
国内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一般都是基于国外已有成果基础,并结合中国实践的特点提出的,由于各自的视角不同、分类的原则不同,提出的区域创新系统概念虽各有特点,认识存在差异,但基本观点还是一致的。大部分学者都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政府、中介机构等创新主体构成,构成要素不仅包括不同的创新主体,而且还包括创新资源、创新环境等。
黄鲁成(2000)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联系的主体要素(创新的机构和组织),非主体要素(创新所需要的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各要素之间关系的制度和政策网络。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区域创新系统包含不同的内容,并分别从“创新是知识的产生、扩散和使用”、创新的结构、创新动态过程和创新对象四个角度分别构建了相应的区域创新系统,其中基于创新的结构将系统划分成创新主体子系统、创新基础子系统(技术标准、数据库、信息网络、科技设施等)、创新资源子系统(人才、知识、专利、信息、资金等)和创新环境子系统(政策法规、管理体制、市场和服务等)。
潘德均(2001)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包括三个主体系统和三个支撑系统。三个主体系统包括: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为主构成的知识创新系统、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系统、由各种科技推广和中介机构组成的创新技术扩散系统。三个支撑体系则包括:以高质量教育为特征、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创新人才培育系统;由中介机构行使主要职能、促进创新的政策与管理系统;由科研机构、信息情报、技术市场和各种社会服务机构组成的社会支撑服务系统[73。在区域创新系统建设中,制度创新是核心,技术创新是基础,管理创新是前提,服务创新是保障。
刘曙光(2002)综合国内外已有创新系统以及区域创新系统的定义,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内涵:(1)具有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和开放的边界;(2)以生产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地方政府机构和服务机构为创新主要单元;(3)不同创新单元之间通过关联,构成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4)创新单元通过创新结构自身组织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而实现创新功能,并对区域社会、经济、生态产生影响;(5)通过与环境的作用和系统组织作用维持创新的运行和实现创新的持续发展j。
四、知识经济时代区域创新系统的新特征
(一)区域的全球化
在知识经济全面兴起的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缩短了全球范围内企业与企业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的空间距离],使得知识、技术和信息等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战略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共享和流通,加强了创新系统内部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与区际乃至国际上的同类企业、外部供应商、外部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与交互学习,促进了知识源的产生与应用,带来了全球性区域创新网络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伴随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进步、国际化和全球化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广泛深入,区际性或国际性的区域创新网络系统联结方式和手段逐渐趋于成熟和完善,技术、人才、资金、信息和知识在国际间的流动加剧。
(二)关联网络化
伴随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市场经济机制作为一种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促使区域创新系统正在从计划体制向计划与市场混合的体制过渡。其中,政府在市场化进程中的角色呈现出弹性化和模糊化,在区域创新系统发展过程中逐步由全能的管制者向服务者转变;市场发挥了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驱动并引导企业的创新需求,带来了企业与其他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并通过联结构成了区域创新系统的组织结构和空间结构,形成了产、学、研、官、中介及其它辅助机构相关联的区域创新网络构架。网络的结点既可以是网络中的创新主体,也可以是主体之间通过交流而产生的具有进一步扩散价值和作用的事物和行为,如新思想、新成果等。
(三)功能细分化
知识经济时代,技术的进步导致商品生产效率提高,这意味着购买力和就业机会向服务部门转移,以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得以迅速发展,使区域内企业的数量不断增长,企业之间的协作分工进一步细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信任程度进一步提升,企业之间存在的前向或后向关联进一步深化。在区域创新系统中,企业通过相互之间频繁的信息交流加强分工协作,共享技术资源,实现规模经济,并从人力资源和技术财富的互补中获得协同效应,从而强化了系统的技术创新功能。此外,其他创新主体——高校及科研机构、政府、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也各司其职,分别构成了区域创新系统的知识创新功能、制度创新功能以及技术服务功能。
(四)结构复杂化
知识经济时代,在科学技术发展规律与经济发展规律的共同作用下,世界范围内兴起了一场公司组织变革运动。一方面,伴随技术、市场、社会等因素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逐渐向扁平化、柔性化、团队化、富有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的结构模式转化;企业的股权结构也由不低于50的绝对控股占主体向30~50之间的基本控股转变从而达到了股权制衡。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领域,市场经济强调的效率优先原则保证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的建立。企业自身系统对于快速变革的环境所做的以上反应使得结构更加复杂,与系统内其他创新主体联系与交流的手段、方式也更多样,相互之间通过联结构成了区域创新系统复杂的组织结构和空问结构。
(五)创新持续化
知识经济带来了经济的全球化与一体化、技术的变革以及创新的扩散,导致科技进步推动技术进步的速度不断加快,周期不断缩短,致使企业技术创新的盈利空间不断被挤压,超额利益的绝对值也逐渐降低,企业再也不能凭借“一招鲜”而“吃遍天”,只有持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获取创新利润和竞争优势,弥补资源和资本的不足。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不仅来自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结构创新等,还来自与区域创新系统内其他创新主体的互动,这种互动又能持续的产生激励创新的动力,形成连锁反应机制,加快创新扩散,推动创新从一个企业扩散到产业,从产业扩散到整个区域创新系统。
五、区域创新系统概念的再认识
综合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结合时代创新的特点,我们认为:区域创新系统是根植于一定地域空间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环境中的,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与服务机构为主要的创新主体,按照知识生产、孵化技术、技术扩散、技术使用为主线,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在制度因素和治理安排的作用下,依靠各种创新资源(如资金、人才等),借助各种创新条件(如基础设施、政策、法律等),利用各种创新手段(如制度、组织、管理等),按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空间结构并有助于推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的开放的复杂的社会经济网络系统(见图5—1)。与现有文献相比,这个规范的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在强调区域创新系统根植于一定的地域空间,受空间各种环境影响的同时,指出系统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系统内的要素单元与系统外部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存在互动关系,带来知识、技术等创新资源的区际或者国际间流动。
【关键词】农业;财政支出;政策优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其发展关系着国民生活能否可持续健康发展。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和正外部性较为明显,政府有必要采取一定的财政支持来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如今,传统农业正处于向现代化农业转型期,在市场经济中,农业的薄弱性就暴漏了出来。农业支出不完善的实施机制,造成了农业生产结构散乱,农产品销售受到阻碍,农民没有得到有效的教育医疗保障。在城镇化深入发展中,推进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财政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手段,必须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结构,最终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一、农业现代化理论
1.农业公共产品论
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相关的公共服务是主要的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财政支出应予保障的范畴。
2.农业基础地位论
(1)农业是其他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农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农业为其他部门提供剩余产品和劳动力的数量,在此基础上,也制约着他们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农业得到了发展,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才能进一步发展。
(2)农业是国家安全的基础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农产品的供给也对经济发展和政治、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影响。
二、农业财政支出管理构成要素和特点
农业财政支出也称财政支农或财政支农资金支出,是以农村的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政府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投放资金。具体操作是由中央财政安排预算,各级地方结合中央的安排和自身实际情况,以农村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建设为发展目标,通过财政支出,在基础设施之外,扩大资金的投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
1.农业财政支出管理的构成要素
(1)财政支出的投资主体以及资金管理者,主要指的是各级政府和相关地方部门。
(2)财政支出的受益主体,主要指的是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组织,例如农产品的加工、运输、生产、销售等。
(3)财政支出的方式,主要指的是合作机构、各大银行、农村组织等市场经济的中间主体。
2.农业支出管理的特点
(1)国家财政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无论从收入支出还是管理,都是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才得以实施。我国农业财政的来源是以国家财政投入为主体,地方农业为辅助,采用多方位的资金流动方式扩大农业财政支出的影响。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流动是全方位的,农业财政采用直接与间接相结合,其支出有财政补贴,也有通过银行、农村合作医疗等。两者区别在于政府的财政支出是为了国民生活, 具有公共的性质;而地方的支出则是以经济为目的,追求利益最大化。
三、农业财政支出管理现状
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农村的经济建设处于薄弱环节,基础设施不完善,政府对水利工程、气象等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力度还不够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极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传统小农经济已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日益突出,没有完整的农产品产业结构。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都有待提高,这就意味着要加大力度对农村经济的投资。
农业财政支出不合理导致双重问题,一方面,不完善的自身行政体系,导致农业经济结构滞后。在市场经济中,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都易造成损害,不能获得更大空间;另一方面,农民越来越不重视农业的发展,自身的薄弱意识使其盲目的追求经济利益,导致忽视了环境和社会效益。由于没有完善的检测机制,生产的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在牺牲了农村环境的基础上,也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危害。
此外,农业财政支出对于农业经济中的创业经济扶持力度不够,农民创业普遍反映缺乏资金,对于农业基础研究虽然投入较多,但是对于农业实践技术开发支持和技术推广方面,财政投入还不够多,很多农业从业者苦于没有资金发展实践专业技术。
四、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管理政策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为了保证农业稳定增长,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坚持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因此要增加农业财政支出资金,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建立农业补贴机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财政应当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原则,在预算内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及信贷投放力度,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资金支持。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优先供应财政支出资金,并且要按时按量,要实现农业财政支出资金在支出总额中比重逐渐提高,充分发挥规模效益,提升农业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效率。另要构建多元化的农业投资主体,积极推进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2.注重财政支出结构
传统农业在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要提高农业科技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扩大三项科技 费用比重。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对农业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整个资金不足的局面上,要从思想上意识到健全农业科技体系,是推动农业进步、增强农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要利用科学技术大力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数量;要增加科技项目投资,提高农业科技投入,改善投资结构,衔接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实际,最终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3.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中央政府是保障全国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通过直接的政府补贴,投入农业科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是提供地方公共产品,如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农民耕地补贴,社会保障等。要明确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通过稳定的支出结构,减少层级之间的资金损耗,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缩小城乡差距。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有效分工,可以互相监督,促进财政管理的公开公正,共同服务于农民的生产生活。
参考文献:
摘 要 会计理论是人们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在取得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过思维的运动所产生的关于会计的理性认识。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会计理论体系是当前会计界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 会计理论 体系构建 重要性 会计环境
一、构建我国会计理论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随着我国基本会计准则的实施,具体会计准则的草拟、征询、听证即将陆续颁布,我国会计理论的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人们对会计的认识已经达到一定的深度,对会计及会计理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有了更为明确、深刻的认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诸多问题,必须认真地对现代会计理论体系的构成进行系统、完整地研究。因此,构建我国现代会计理论体系已经迫在眉睫。并且,在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大环境下,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会计理论体系也是完全可能的。
二、构建会计理论体系的原则
1. 总体性
总体性原则是指按照一定总体的会计理论构建其体系。会计理论体系是指一定会计总体的理论体系。会计总体是一定会计事物构成部分的总和;一定会计事物,是说明在不同条件下的会计事物其会计总体是不相同的;会计事物构成部分的总和,也就是会计事物对象的总和,即会计事物内容的范围,计事物不相同的范围形成的会计总体也是不相同的。在企业,会计工作是由会计预测工作、会计决策工作、财务计划工作、会计控制工作、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检查工作、会计考核工作和会计分析工作等构成要素总和而形成的一定会计总体。会计工作中的会计核算工作,又是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核算工作构成要素总和而形成的一定会计总体。所以,会计总体是被确指的一定的会计总体。不同会计总体对其反映的会计理论也不相同。
2.结构性
结构性原则是指按照一定依据确定一定会计总体的会计理论体系的各个构成部分(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在确定的一定会计总体理论的前提下,确定会计理论体系的结构,划分各个构成部分(要素)。为此:(1)要确定揭示结构的依据。在确定研究会计总体的基础上,按照研究任务的要求,确定揭示研究总体结构的依据。一个研究总体,可以从不同方面根据不同的依据揭示其结构。(2)确定结构的层次。研究总体的层次性决定了结构的层次性。按照研究任务的要求,确定研究总体的结构层次。(3)确定结构的功能。在揭示研究总体结构的基础上,可以确定每一构成部分(要素)的功能,发挥每一部分(要素)的作用,这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同时,要确定各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上的功能,整体功能大于各构成部分功能相加之和,以发挥整体的作用。(4)确定结构转换的条件。研究总体各构成部分(要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当其条件发生变化,影响研究总体或影响某种构成部分(要素),而使其结构的构成部分(要素)及其功能发生转换。(5)结构要优化。根据研究任务的要求,研究总体的各构成部分组成是合理的,各构成部分相互联系的形式是科学的,各构成部分相互作用的整体功能是最大的,使研究总体达到最优化。(6)结构可以模型化。对研究总体结构的研究,在结构最优化的基础上,按其规律性的要求,将研究总体结构抽象为标准形态而模型化,以文字描述或数学公式表示研究总体的结构模型。
3.分类性
分类性原则是指按照一定标志划分一定总体的会计理论体系的各个构成部分(要素)。分类是根据总体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将总体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为此:(1)确定分类标志。根据研究的要求,选择会计理论总体的某项外部标志或内部联系为标志(根据)进行分类。如以会计理论内容的范围或性质、作用等为标志,划分会计理论体系的构成部分(要素)。分类的根据是总体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由于总体存在的共同点,才能将相同的或相似的归为一类;由于总体存在的差异点,才能将不相同的或不相似的相区别而分成不同的类别。(2)分类要相称。对研究的总体(分类的母项)进行的分类,划分的类别(分类的子项)之和,必须与被分类的总体(母项)正好相等,既不能大于母项,也不能小于母项。(3)划分的类别应该是相互排斥的。分类总体按照一定标志分类的结果,划分的各种构成部分(要素)相互之间应该是排斥的,即各构成部分(要素)是相对独立的,各构成部分(要素)之间相互矛盾,没有包容,没有交叉。
4.相关性
相关性原则是指确定的会计理论总体及其结构要考虑有关的要求。相关的要求主要有:(1)继承会计理论研究的成果。在我国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一批学者和专家已取得丰富的成果,为发展会计理论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对这些理论成果要继承和发扬,以便充实和丰富现代会计理论。(2)借鉴西方会计理论的成就。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计,在近代和现代会计理论发展中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为建立现代会计理论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内容。(3)反映会计研究新成果。我国会计人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会计工作经验,吸收(移植)现代科学和技术,在会计理论研究中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充实和丰富了原有的会计理论,也发展和开拓了新的会计理论。
三、结论
我国当前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会计模式也正在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体系,必须理论联系实际,从中国的具体情况出发,充分考虑我国的会计环境。以前对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往往脱离于环境来讨论会计理论,一方面使会计理论过于空泛,缺乏对实践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也使所设计的会计理论体系残缺不全,缺乏应有的理论完整性和逻辑性。因此,只有把会计环境纳入会计理论体系,并以其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才能建立起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关键词:营销策略;市场分析;煤炭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2)4-0071-02
一、煤炭营销要素分析
根据当前煤炭市场进行煤炭的营销策略制定,需要着重注意煤炭营销中的几个问题,一是煤炭的促销方式及渠道,二是煤炭营销的资金问题,三是煤炭营销的服务。
第一,煤炭营销的促销方式和渠道
在营销模式中,促销手段及营销渠道是重要构成要素。分析当前煤炭企业采取的营销方式,多是采用的直销模式,没有注重媒介宣传。而现代信息市场是建立在多种宣传渠道和宣传策略上的,特别需要注重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多样化的媒体宣传,塑造较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的信誉度,从而促进产品的促销。传统的煤炭营销模式由于需求量较大大多只采取单一的直销模式,良好的销售渠道要求煤炭企业革新单一的直销模式,建立一定的办事处或者总,通过设置煤炭企业管理处,能够更加贴近于市场和客户,有利于加强客户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及时的反馈客户信息,做好售后工作。在销售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以采用商的营销管理模式,确保产品的质量及安全。多样化的营销渠道是包含直销在内的多种营销模式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有利于促进煤炭企业获得更多的销售利润。
第二,炭营销的资金问题
资金是营销过程中的血液,是促进营销有效完成的主要构成要素。在煤炭营销过程中,资金决定着煤炭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煤炭的营销是实现产品价值的一个必然过程,因而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所以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要教好的促进煤炭营销,可以在营销过程中,建立一定的客户信誉表,针对优质的客户提供优先供货的原则,对信誉度不高的客户则采取明确供货手续及还款日期的原则,采取法律保护的手段进行营销过程,从而保障企业的回款及时,减少资金风险。
第三,保障煤炭营销服务
在当前市场经济中,营销的售后服务是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产品质量好坏的关键性环节。而煤炭产品的生产及加工比较复杂,更加要提高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建立质量反映机制和售后服务机构,一旦出现问题,马上进行措施改进和修改,将质量问题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现代煤炭市场营销原则分析
根据现代煤炭市场的多元化特点,进行煤炭营销时需要进行各种策略整合,实现社会经济、煤炭行业发展、自然环境及人们生活的多种要素和谐统一。因而在制定营销策略的时候需要注重以下几个原则:
第一,以市场为导向
绿色低碳经济推行以来,现代煤炭市场面临较大的挑战,再加上我国煤炭行业存在销售产地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因而在进行煤炭营销策略制定的时候一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强调市场营销战略整合,提出有针对性,符合市场变化形势的现代化营销手段,才能较好的取得市场先机,获得营销利润。同时,进行煤炭营销整合需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为目的,通过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和监督,建立一个积极性高、工作效率高的现代营销团体。
第二,坚持资源优化配置
在现代煤炭市场中,煤炭企业已经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但是由于长时间的计划措施,营销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忽略了市场经济规律的配置作用,从而降低了营销的效益。因此现代的煤炭营销需要坚持以资源配置为手段,强调创造性、主动性的煤炭营销模式建立,将市场资源有效的结合,在发展市场先机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前瞻性的营销计划和手段,通过合理有效的配置达到煤炭营销的效益最大化。
第三,强化营销管理
在煤炭营销策略中,管理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营销战略整合的实质性内容便是加强煤炭营销的管理,通过强化营销活动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煤炭企业的内部管理,协调营销的外部管理,在销售过程中尽量的细化营销市场,有效的规避营销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从而提高煤炭的营销质量。
三、现代煤炭市场中煤炭营销的创新思路分析
我国煤炭市场具有较多的市场主体和受众群体,特别是煤炭行业的下属行业,直接决定着煤炭市场的兴衰。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密切相连,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对市场的健康化和生态化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推行低碳经济以来,给煤炭市场造成了较大的冲击,因而要促进煤炭营销需要创新思路,采取现代化的营销模式和绿色生态的营销理念。
第一,绿色生态营销
低碳经济的推行和绿色经济的发展,要求煤炭企业必须避免传统的营销模式,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发展平衡的营销模式。而绿色营销则是建立在消费者、企业和环境三者统一的基础上的现代化营销模式,采取三位一体的营销理念指导,促进企业产品营销的全过程更加的健康和安全。在现代煤炭市场中,要有效的促进煤炭营销,必须坚持以销定产,以销售为龙头,建立科学的营销战略,保障煤炭质量。用绿色理念的指导思想来进行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制定绿色生态的营销计划和标准,将绿色和生态的理念灌输到整个煤炭行业,从而保障煤炭行业与社会经济及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
第二,科学文化营销
现代市场经济是科学的市场经济,也是知识文化的市场经济,文化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促进了现代市场的科学化、有序化。而利用科学文化营销模式促进煤炭的营销是符合时代趋势和煤炭市场特色要求的。首先要建立起科学的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贯穿到煤炭营销的过程汇总,实现科学有序的进行煤炭营销活动。其次重点宣传和渗透企业文化,建立交流共享的学习平台,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反复验证,加强企业文化在营销过程中的规范和管理作用。同时,建立一定的考核机制,通过将营销工作列入企业文化考核的范畴,创新营销手段和模式,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营销体系,增加了营销过程的知识比重,更加注重顾客结构和市场特点分析。形成具有企业特点和市场特色的现代化知识营销模式。
科学的煤炭营销模式要注重企业文化和知识的指导作用,要充分挖掘煤炭企业的内涵,增加营销活动的知识寒凉,通过建立起与客户一致的价值观念,建立起结构清晰的营销关系,同时加强营销队伍的知识建设,促进个性化、现代化、科学化的煤炭营销方式形成。
四、创新煤炭营销策略建议
与一般的消费资料市场相比,煤炭市场的购买数量比较少,但是规模比较大,具有专业购买、属派生性需求和直接购买的特点,因而在营销策略方面不同于一般的产品营销,需要注意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及产品自身的特点。
第一,建立以用户需要为指导的营销观念
近年来,我国煤炭市场的供求变化较大,但是供大于求的市场格局依然存在,企业需要加大对产品的推销及用户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通过不断的挖掘目标市场和潜在用户,建立以用户需要为指导思想的现代煤炭企业营销基点,提高营销质量。
第二,重视营销人员的营销作用
在煤炭营销过程中,营销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着煤炭营销的业绩和效益,通过营销人员不断的开拓销售市场,提高煤炭营销的宣传策略。首先需要充分认识到营销人员的重要作用,通过深入的了解煤炭行业的特点和市场规律,找出产品优势,其次通过了解客户要求在营销过程中处于引导地位。
第三,树立科学的市场形象
根据煤炭市场的特点,进行科学的煤炭营销策略建立务必要建立起来良好的市场主体形象,通过在煤炭市场营销中树立形象,协调和沟通与用户之间的合作,从而推动用户与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形成长期合作。现代煤炭营销工作面临较多的用户群体,特别是冶金、电力和化工等经营企业,这些企业的购买行为受到多种制约因素,因而在进行用户关系处理的时候,要促进其更多的了解产品特点和优势,增强其感性和理性认识,通过优质营销方案的提出及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效益。
第四,进行市场调研,提高营销效率
煤炭市场比较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因而针对煤炭营销的市场调研需要集中在目标市场内进行,再根据调研资料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科学的符合市场需求的营销策略。通过科学分析市场调研结果,不断的进行煤炭价格策略及促销策略的调整,促进煤炭营销策略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市场行情和不同的批量进行营销策略创新。
结语:综上,科学的煤炭营销策略必须建立在符合煤炭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进行市场调研分析,提高营销人员的自身素质,促进营销策略的效益最大化。
[1]闫爱莲.我国煤炭市场特点及营销策略分析[J]《河北煤炭》2009年第02期,2009.
关键词:单位刑事责任能力;谋取利益
我国刑法第30条对单位犯罪做了如下描述: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上述简洁的描述在实践中遇到了众多问题,另由于单位过失犯罪在刑法分则中的少见,使得单位过失犯罪的争议更为突出和尖锐。
一、单位过失犯罪的构成要素
1.单位过失犯罪存在的客观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单位作为市场经济的一般主体成为一种趋势且已成形,其为着整体的利益而运作,具有其独立的意志以及独立的资产承担相应的责任,独立于作为早期市场交易主体的个人意志和财产,具有了独立的行为能力和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因而刑法将单位纳入自己规制范围。
鉴于将单位纳入刑法规制范围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其和自然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行为能力,因此在主观方面,单位犯罪应该与自然人犯罪一样存在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单位的行为能力是由单位的整体意志形成的,在单位整体意志形成的过程中,同样是经过单位决策过程形成,故意行为归责于单位,但过失行为却归责于个人有所不妥,因此刑法总则在斟酌后并未将单位犯罪限于“故意”,而且在分则中规定了个别行为构成单位犯罪。
2.单位过失犯罪应以单位意志决定行为,并由此行为造成危害后果为构成要素
对于单位犯罪的构成要素,刑法30条已明确规定,即首先主体为单位;其次,单位意志指导下实施的行为造成了社会危害后果;最后,需法律明文规定。显然法律对于单位犯罪的定义实际上与自然人犯罪一样,即需要有单位独立意志、实施行为、行为造成危害社会后果,唯一不同的是法律对单位犯罪适用范围做了限制,只有法律规定的才成立单位犯罪。笔者认为这符合我国单位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责任。
另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单位犯罪需以单位名义实施,且具有谋取利益,甚至是谋取非法利益的观点。笔者认为此种观点不成立,首先,同自然人犯罪一样,A冒充已离职单位B名义自B的客户处骗取客户应向B缴纳的钱款,A的行为并不因为其以单位名义实施就认定为单位犯罪,显然其仍是个人行为;其次,同样同自然人犯罪一样,并非所有自然人犯罪都以谋求利益为目的,甚至是非法利益,比如自然人过失犯罪,并不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具有谋利考虑,而只是因为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瑕疵,因此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具有可罚性,单位犯罪应与之相同,因此单位过失犯罪并不要求行为人以单位名义实施,且具有谋利目的。
二、单位过失犯罪具体表现形式
细化单位过失犯罪的具体表现形式笔者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的监督过失责任。如前文所述,单位是一个独立人格体,单位的运作由体现单位人格特征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行为业务流程等等,其中,单位的监管措施和制度即是单位人格的一个表现的载体,在法律意义上,单位对其所属成员负有监督、管教的责任。如某些排放重大污染物质的企业,由于单位疏忽大意或怠于职守,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对其成员缺乏应有的监督,使本单位成排污的操作程序上严重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单位须承担监督过失的刑事责任。但是,单位能够证明它为防止从业人违法行为已尽了相当的注意和监督责任时,单位可以不受处罚。需要说明的是,单位是否尽到了监督责任,不是从单位的法定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是否亲自到作业现场或施工现场进行了监督,而从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并且该监督机制是否在有效地作用来考虑。换言之,应当从单位的人格特征来考虑单位是否具有上的过失责任。
2.单位成员在业务活动中故意违反单位有关的操作规程或制定而过失引起危害结果或者危险状态,如果该违反单位制度规定的是经过单位议事程序上升为单位意志的话,则应追究单位过失的刑任,因为单位意志表现为对自身规章制度的故意违反,并且过失地危害结果或危险状态,从而反映出单位自身的人格缺陷,故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国体资源;资产化;产权;国情
国土资源的资产化,就是将国土资源作为资产,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建立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核算、规划、补偿和监督制度,达到国土资源优化配置、保护生态环境,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资源的资产化管理,就是遵循资源的自然规律,按照资源生产的实际,从资源的开发利用到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按照经济规律进行投人产出管理。国土资源是国家领土范围内自然赋存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和海洋等。它不仅是任何社会生产都离不开的基础和原料,国家的生存之本,即本身就是财富,属社会财产范畴,而且是财富积累的源泉。
一、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必然性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两大战略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其实质是通过市场机制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市场经济中,任何生产要素均属于商品,任何物品都有物权(产权)。作为经济生产社会发展必须的要素,国土资源也必然成为资产,须实行资产化管理。
1.当前产权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资源的产权制度是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它不仅决定了资源的使用价值的开发利用及其收益制度,而且还决定了资源的利用效益及其社会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产权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强化企业的资产经营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益和利用率。另一方面,通过明晰的产权制度,不但可以保障国有资源(资产)的增值和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资源产业的积累和良性发展;而且还可以有效保护其他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土资源的权益不清,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方法,国民经济核算只是以市场交易量为增长测度,资产负债不计算资源和环境成本和代价,资源无偿使用、政出多门使得国土资源的动态变化和破坏被忽略,难以根治,尤其是矿产、森林等资源,地方、部门、集体和个人为争得局部近期利益,不惜牺牲国家或全局和长远利益,争相开发国家探明的高品位资源,不仅造成当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低效益,资源废弃浪费,而且造成生态环境质量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
3.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
资源的配置方式实质上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管理体制。现代环境与经济发展的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各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只有建立客观明确的生产要素权益分配和管理监督制度,即科学理性的管理体制,才能在生产要素开发利用、进入生产或市场过程中,充分体现自然资源所有者的地位,反映资源作为生产物资要素的自身价值(资产价值),保障资源由实物形态到价值形态的转换中所有者的经营者在收益分配的合法权益。
二、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特征
资源资产化的目标是改革传统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与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源国有资产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即与市场经济其他生产要素管理、流转机制接轨,与商品经济的运作机制方式配套协调,其最终目的是实现自然资源公平竞争、等价交换、优化配置,充分体现国家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因而资产化管理要确保所有者权益,并具有自我积累增值性与产权的可流转性。
1.确保所有者权益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为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而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侵占这种所有权。所有权有两种意义,一是经济意义,一是法律意义,两者互为条件,不可忽缺。即作为经济资源,所有者拥有所有权的意义,就是由这种经济资源的利用中取得合法的经济利益,否则,这种所有权就没有任何价值和意义。中国宪法规定国有资源属国家所有,其目的就不只是强调国家对这些资源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是强调开发利用这些资源的经济利益的国家所有性,目前在中国国有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所产生的“谁发现、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现象,就是忽视和无视国家所有权经济性要求的结果。要确保国有资源国家所有权的经济权益,在管理上就必须做到,首先维护国有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这是确保国有资源国家所有权经济利益的前提;其次,明确国有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收益的国家所有性。当然,这里的国家所有性指的是这些应归国家收益的部分,不论以什么形式存在,在哪一种经济主体手中,以及会以什么形式投人在生产及其再生收益,其最终所有权都必须归国家所有;另外,目前由各主管部门以国家所有权取得的国有资源的收益,应集中一部分作为国有资源再开发、利用和耗竭补偿的基金,而不能搞部门所有、地方所有、集体所有,甚至个人所有。
2.自我积累增值性
将国有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就不可避免地要强调国有资源在社会再生产运动过程中的自我增值和积累。国有资源与一般性国有资产在自然特征构成上虽然有差异,但它作为社会的生产资料,作为经济资源的构成要素,同样具有参与商品生产和流转的特性。这样,国有资源在社会再生产,特别是商品再生产中就会自我增值和积累。这种积累在自然形态上具有特殊性,如矿产品开采,它的补偿和积累不是将开采完的矿产品再生产出来,而是指将一个矿产品开采中的收益用来再投资,进行新的同类或不同类矿产品的开采。如果前一个时期积累的资金能够开发与前一矿井同样生产能力的新矿井,对国家而言,就是求得了资源再生产的完全补偿。如果生产能力更大一些,就有了积累,形成了扩大再生产。所以,国有资源开发、利用中的自我补偿、增值、积累,主要指的是价值运动。当然,这就要求对各类国有资源,无论是附加了人类劳动的,还是未附加人类劳动的,进行科学、合理的经济评价,确认它的经济价值,从而为从价值方面对国有资源加强管理提供前提条件。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也是不能回避的任务。中国目前大部分矿产品开采的自我补偿、更新、积累能力差,导致原材料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从表面上看是原材料价格偏低,从更深的层次上看,是不承认稀缺的自然资源具有特别的经济价值,以及对这种经济价值估价不合理所致。
3.产权的可流转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国有资源的所有和占用中,应保证战略性的、重要的、大部分的稀缺自然资源归国家拥有,而一些普通的、能够在流转中不损失其自然性质、其利用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或严重危害的资源,应允许其他经济主体拥有。这是形成国有资源的产权流转性的基础。市场经济实践证明,生产要素没有流动性(即要素产权没有流动性),其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就极难形成,产业结构的调整就十分困难,资源也很难充分合理利用。因此,对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一个十分重要的特点就是要使资源具有产权流动性,使资源产权可参与到商品交换过程中去。当然,资源产权流转性有自己的特殊性。这要求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或法规来规范资源产权的流转,管理资源产权市场。
三、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原则
对国有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是资源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转变,也是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办法、新体制的形成,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新体制的确立有赖于经济体制从宏观到微观的改革,有赖于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以及新的经济运行机制的有效运转。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种高效、科学的资源运作与配置体制一一现代自然资源经营制度和自然资源产权市场,使得被消耗的自然资源得以再生和重建,存量的资源得以最有效配置,并最大限度调动起各方面对其投入,使得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在高水平、高起点上得到和谐统一和相互促进,建立起持续、高产、高效、稳定发展的自然资源产业经营的运作体系。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问题是产权市场管理,关键是自然资源的价值补偿与价值实现。为实现这样的目标,必须确立自然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原则。
1.可持续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提出,把环境和发展上升到统一的高度,这标志着一种新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开始。早在 1980年3月5日,联合国大会就向世界发出了“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的呼吁。此后,国际社会把可持续发展视为新的发展模式,但是,要使可持续发展从概念变为全人类发展的战略选择和真正的实际行动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它的必要性和实现的可能性。这不仅是对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也同样如此,它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一样,是可持续发展研究中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由于土地是世代相传的人类所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她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生产活动的物质载体,今天的土地利用必将深刻地影响到明天。因此,可持续土地利用问题便成为当前围绕自然环境的“持续能力”国际研究的热点之一。生产性、安全性、保护性、可行性和接受性这五个目标构成了可持续利用的基本要求,而且必须以这五点来检验和监督土地利用。可持续土地利用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繁衍,世界各国政府都为之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然而,人们一方面追求可持续土地利用的“实现”,另一方面人们又不能真正实现理想的可持续土地利用。全世界正是在追求逼近“可持续土地利用目标”的动态过程中,去衡量和调控可持续土地利用的能力。因此,各国只能根据国情,制定一个土地利用目标,以保证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得以持续。
2.市场化原则
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也就是以市场经济的要求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而不再走过去条块分割的老路,要有显著的行业特点。传统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是在自然资源无价、无偿开采利用自然资源的非资产化管理前提下建立起来的。这一套管理体制与中国现阶段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总目标是难以适应的,表现在:①单纯的行政性管理削弱或忽视了所有权管理。②只有实物性、技术性管理,忽视了经济管理。③自然资源的产权不能流转。而国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要保证技术经济的合理性,还要进一步保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得经济效益归属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且必须将国有自然资源作为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做到技术管理和所有权管理并重,所有权管理适当集中,培育和完善国家调控下的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
3.国情原则
首先,体现中国特色。中国的国情、自然资源情况不同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同于其他一些国家。实行资产化管理不能照搬别国的模式,而是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源性资产化管理的道路。这种特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现阶段自然资源消耗又处于增长期,这就决定了中国的自然资源管理必须以提高自然资源效益,节约使用自然资源为中心,二是中国的国有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的单一所有制与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这就决定了中国政府具有国家行政管理者与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和双重职能。因此,一方面要实行所有权与开发经营权的适当分离、理清关系;另一方面又要实行所有权管理和行政权管理在一定阶段一定程度上的结合,既要改革现行的行政化分割所有权的状况,又要加强行政管理,把行政权管理和所有权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内部把两权分离,形成一个新的自然资源和资源性资产管理体系。
其次,开发利用权的出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源性资产不同于其他资产,这一类资产的取得不是通过国家投资形成的,而是经由国家权利的转移取得的。而且,通过人类的活动可以多次利用或被耗竭,或被污染不能利用。自然资源的存在不仅能给人们带来财富,而且还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因而,人们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再造,要想做到永续利用,必须有投人,用经济手段来管理自然资源,这就要求国家在不直接行使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同时,应尽可能地扩大资源性资产产权的流转范围,形成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开发利用权的出让形式。
另外,发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调动各政府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由于自然资源和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这一特点决定了资源性资产管理部门必须具备进行技术性管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能力。因此,当前对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时,应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各政府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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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小蒂.论市场化与环境保护的兼容性[J].管理世界,2003.(2):34-35.
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平竞争,而竞争的焦点就是质量。质量认证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最终形成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这一目的体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两种不同质量意识与观念的转变。首先,是从产品经济的“符合性”质量观转变到商品经济的“适用性”质量观,对商品质量的要求从符合标准和提高合格率的小质量范围,转变到商品的结构、功能、品种、包装、价格、安全、遵守合同、售后服务和不断优化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大质量范围上来,以“富有魅力的质量”来适应市场和消费者现实与潜在的需要。其次,体现了全面、全方位的质量观。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质量要求,既包括产品形成过程的质量,也包括管理全过程的决策质量和经济质量,以让顾客满意为目的。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能够力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时刻想到产品是否适销对路,备品与备件供应是否充足,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周到,切实为用户提供全过程与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服务等于企业长远利益”的观念。这种实物质量与价值质量的统一,恰恰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和客观要求。第三,体现了“国际型”和“竞争型”质量观。质量认证是一项国际通行的评价制度,随着市场向国际化发展,企业的质量管理也要按国际惯例运作。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依据要等同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样有助于产品质量及质量管理向达到和超过国际先进水平努力。
1SO9000系列标准能有力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从认证的发展进程看,由最初的产品认证到目前实施的质量体系认证,反映了世界各国对产品质量问题的一个基本共识:技术和管理都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仅有技术和技术规范而没有建立和健全的质量认证体系,技术规范是难以确保实现的,产品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IS0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总结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经过近10年的努力才正式的系列国际标准,它使世界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领域有了共同的语言。IS0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因而,贯彻遵循这个标准,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首先,IS09000给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标准。1S09000系列标准由若干个标准组成,它是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选用指南,属于指导性标准。而IS0900l~ISO9003则是3个用于认证的质量模式。ISO900l包含了从设计、开发、生产到安装和服务各个阶段的20个质量体系要素,为供方在上述各阶段提供质量保证;ISO9002包含了生产、安装和服务的19个要素;IS09003是最终检验的质量保证模式,包含了16个要素。它们分别代表三种不同环境,是从需方的要求出发,通过第三方认证后,使需方对供方的产品及服务建立信心。
其次,IS09000把质量管理的4个基石列入控制。一是文件控制。这是IS09000整个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作的依据,是质量管理标准化的保证;二是内部质量审核。其职能是对内部产品、过程及体系质量不断进行自我“诊断”;三是管理复审。即领导层对整个质量体系的活动(包括内部审核、客户投诉等)的实施性、有效性作综合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认证体系能够为实施质量管理提供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衡量标准,是不断变化的动态指标。IS09000强调出现问题后,应对问题刨根问底,提出解决的办法。上述4个要素环环相扣,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提供了实现有序、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指导。
第三,IS09000使质量保证介入经营,接受市场的选择。质量保证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在市场竞争中,能够经受住需方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日益成为供方争取订单的先决或前提条件。对质量的审查,不再是只看“硬件”,市场和客户更看重企业长久、稳定、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从所提供或展示的软件和软环境上审查鉴别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因此,文件化的质量体系绝不能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在动态中达到符合性和有效性的标准。
第四,IS09000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促使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是终身制,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认证后的监督审核。这就要求企业不能有短期行为和临时观念,必须着力培育并形成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机制,使企业不再满足于从“优质优价”中获得的有限好处,而是着眼于通过显示长期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可信赖的质量保证能力,为企业赢得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因此,贯彻IS09000标准应作为我国企业由速度效益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的必然选择。
质量认证体现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本质特征
质量认证之所以在世界范围内发展如此之快,其内因是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作用,其外因则是全球商战质量竞争的加剧,以及世界经济格局中区域性竞争的激化。认证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之一。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质量认证制度不可能得到实行。
这是由于,其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在企业之间必然产生信任与否的问题,如何取得买方信任的早期办法是第二方进行审核。西方国家的大采购商要想发出订单,先要派出质量保证人员评价卖方的质量体系。这种出之于第二方审核的需要,促进了第三方认证的产生与发展。其二,政府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必然要对市场行为加以干预,要强调对某种市场秩序加以规范。计划经济调控的是企业,直接干预企业就可以达到目的;而市场调控的是市场行为,生产与否是企业自己的事,但是其产品有没有标志或能否在市场上流通,必须要经受市场的考验。这就要求有一个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权威机构作出公正的评价,即市场的运作需要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评估方式。随着市场经济走向成熟化、规范化,质量认证应需而生,并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质量认证使企业管理行为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按照IS09000要求,对产品质量的产生、形成和实现的全过程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以及所有负有质量责任的员工,都有严格的程序文件来规范其在各项质量活动中的行为,从而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实现从管理者直至每个员工行为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质量认证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世界经济的多元化,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愈加激烈。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更带有浓厚的贸易保护主义色彩,贸易集团对内实行自由贸易,对外统一壁垒。据统计,在世界贸易中,因质量认证不一致而造成的技术性壁垒竟占25%左右。因此,世界范围内的国际互认与认可制度,也就成为各国对产品和企业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的惯例。特别是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依靠本国的科技优势,利用技术壁垒作为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认证就是其中一项措施。如欧共体成员国规定,凡要进入欧共体市场的商品,必须有欧共体标准化委员会的认证合格证书;同时还作出规定,电器产品没有质量认证和“CE”标志,禁止进入欧洲市场。
实行质量认证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1.1金融生态系统的理论渊源
目前,对于金融生态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性的理论框架,但这一创造性概念的提出,具有一定的理论渊源。(1)金融发展理论是金融生态理论的根基。1966年1月,帕特里克(T.Patrick)发表了《欠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提出了金融发展的原因及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成为金融发展理论的最初论述。其后,戈德史密斯(Ray-mondW.Goldsmith,1969)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提出了金融结构理论作为对金融发展理论最初论述的补充。但之前理论侧重于研究发达国家的金融状态,对发展中国家涉足不多。1973年,麦金农(RonaldI.Mckinnon)和肖(Shaw.E)对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发展中国家(地区)的金融发展提出了精辟见解,他们提出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在经济学界引起强烈反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金融深化理论发展完善的同时,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E.Stiglitz)和阿瑟·威斯(ArthurWiess)以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对象、不完全信息为基础,提出了信贷配给理论,较好地结合了内生增长理论等主流经济学的最新成果,对金融在经济体系中的效能作了技术性的探讨和诠释。(2)生态经济学为金融生态理论提供了研究方法。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在《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一书中正式提出“生态经济学”的概念。其后,便陆续出现了一批生态经济学的著作,包括罗马俱乐部的《增长的极限》、英国学者爱德华·哥尔德史密斯的《生存的蓝图》、法国研究者朱利安·西蒙的《最后的资源》以及莱斯特·R·布朗的《生态经济》等等,都深入地阐述了生态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问题。生态经济学的研究鼓励经济学与生态学等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倡导用新的方法分析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为金融生态理论的研究方法提供借鉴。(3)自组织系统理论为金融生态系统提供了研究范式。哈耶克(Hayek)认为,“自组织”、“自组织系统”(Self-organizingSystems)或者“自我生成系统”(Self-generatingSystem)之类的概念来自于控制论,意谓系统内部力量的互动创造出一种“自生自发的秩序”(SpontaneousOrder),或译“自发秩序”。这种自发秩序仅出现在复杂程度很高的系统中,这种系统包含大量元素,且各元素之间具有非刚性的随机特性关系,自组织是靠变革系统元素间旧的联系,建立系统元素间新的联系来实现的。可以说,金融生态系统就是这样一种自发秩序,依靠变革内生性因素(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间旧的联系并建立新的联系的螺旋上升的过程来实现自身的不断改善。
1.2金融生态系统的观点分类
对于金融生态的理解,目前国内主要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金融生态环境观,一类是金融生态系统观。(1)金融生态环境观从群体生态学角度,强调“生物群落赖以生存的物理环境”或“非生物成分”。代表性学者有:白钦先、周小川、唐旭、曾康霖等。他们认为金融生态等同于金融生态环境。白钦先认为,金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社会经济扩大资源基数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组成,而金融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和效率状态则构成一国经济的金融生态环境。曾康霖认为,从金融本身产生、发展和消亡来看,金融生态实质是金融环境,且金融生态不能等同于金融管理。周小川认为,金融生态是一个比喻,它指的主要不是金融机构的内部动作,而是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也就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其中法律制度环境是金融生态的主要构成要素。徐诺金虽然是金融生态系统观的代表性学者,但也曾专门撰文探讨过金融生态环境,并且与周小川一样,认为建设一个符合市场经济的金融法律制度才是解决我国金融生态环境缺陷的关键。唐旭也将金融生态中的法律问题作为金融领域的关注焦点。当然,金融生态环境并非特指金融法律制度。具体构成要素将在后面详细描述。(2)金融生态系统观侧重“生物群落”或“生物成分”,从而构成具有相对独立秩序结构和要素逻辑条理等特性的、互动式动态平衡金融生态系统。代表性学者有徐诺金、林永军、李扬、位、谢太峰等。他们认为金融生态是一种开放复杂巨系统,包括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环境。如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将金融生态系统定义为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平衡系统;张志元等将城市金融生态系统定义为由金融体系模块和生态环境模块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动态平衡系统;曾建等探究频频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和我国一系列金融风险的本质原因,得出所有的金融风险产生原因都可以归结于金融生态系统的失衡,也就是由金融交易主体系统与环境系统的不协调发展所致。另一些学者为金融生态加入了金融生态调节这一构成要素。如徐诺金就认为金融生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金融生态主体(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及金融生态调节(即金融监管)。
2金融生态主体与金融生态环境
由于研究视角、理解深度与研究目的不同,学者们对于金融生态主体与金融生态环境的范畴界定有所差异。
2.1金融生态主体
同为立足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者角度,学者们对金融生态主体的范畴界定也不同。一部分并且是较大一部分学者将金融生态主体局限于金融机构。徐诺金在论文中直接使用金融组织代替金融生态主体;林永军虽没有直接说明,但从其字里行间辨析,对金融主体的阐述也基本上以金融机构为立足点;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对金融生态主体有过定义式的描述,认为金融生态主体是指具有自身生存动机和利益追求的、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断地调整自身以适应环境和根据自身需要去作用环境的行为主体或组织单位,如银行、证券、保险、民间借贷等金融机构和组织。另外一些学者则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者范围进行了扩充。如李扬认为金融生态主体既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这些直接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主体,也包括那些以制定政策、确定规范、进行调控和实施监管为职能,从而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运行,同时也直接影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供应之种类、规模、价格、质量、范围等的金融决策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立足于金融产品与服务买卖双方的角度,位认为金融主体意谓金融活动者,绝非仅限金融机构,而指金融产品交易的买卖双方。因为尽管金融机构或金融组织是金融活动的专业主体,在金融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但如果没有众多的金融活动兼职主体,金融活动专业主体的“独脚戏”也拉不开序幕。易宪容等[10]除认为金融主体应包括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外,还应该包括保证金融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第三方,不仅涵盖金融决策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也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和金融咨询评估机构等。
2.2金融生态环境
在“经济学50人论坛”上所作的演讲中,第一次将影响我国银行业80%的不良资产形成的外部原因统称为金融生态环境,他认为金融生态环境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市场体系、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进展及银企关系等多方面的外部环境;徐诺金认为金融生态的外部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诚信环境、企业制度和行政体制等方面;苏宁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基本内涵界定为五部分: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这些学者都是从定性的角度对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描述,另一些则进行了详细的定量分析。其中比较全面的研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调查报告《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该报告以城市为基本分析对象,选取9个指标对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价,按重要性排序依次是:法制环境、经济基础、金融部门独立性、企业诚信、地方金融发展、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社会诚信、中介服务和社会保障。该报告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模型(DEA),以城市金融资产质量状况(由测评指标测度生成)为产出,以城市金融生态的9个构成维度(由分析性指标体系生成)为投入,构建了一个刻画“金融生态环境边界”的超曲面,进而得出了描述城市金融生态环境的综合指标(政府对经济的主导、经济运行的质量、地区金融发展及金融信用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基础建设),并运用这些指标对中国50个城市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了评分和排名,与周小川、徐诺金和苏宁不同的是,李扬界定的金融生态环境的范围除了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外,还包括由居民、企业、政府和国外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另辟蹊径,以山东省3个城市为例,建立了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他的指标体系分为3个层次,包含经济资本回报率、银行部门贷款平均收益率、加权风险度和法律信用环境等变量,即徐小林所探讨的金融生态环境其实仅限于银行生态。
2.3文献述评
对于金融生态主体范畴的界定,本文认为应该突出重点与核心,立足于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者这一专业主体,消费者、监管者等众多金融活动的兼职主体都处于与专业主体互动的外部范畴,可一并归入金融生态环境之中。此外,一方面金融市场亦履行着直接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职责,另一方面,从指标选取的角度,作为金融机构的活动平台,金融市场的规模是反映金融生态主体状况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对于金融生态主体内涵与范畴的界定,本文认为:金融生态主体是指具有自身生存动机和利益追求的、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不断地调整自身以适应环境和根据自身需要去作用环境的行为主体或组织单位,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两部分。对于金融生态环境范畴的界定,本文认为金融生态环境指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即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除了学者们广泛探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态环境,还包括由居民、企业、政府和国外等部门构成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群体,以及金融决策和监管部门,它们是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的专属。
3结论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