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法律事务专业前景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法律事务专业前景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法律事务专业前景

第1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就业前景非常广泛:

1、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

2、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

3、公安局、人民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都是法学专业就读刑事司法的毕业生的就业方向。

(来源:文章屋网 )

第2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高职高专 法律教育 实践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白彦萍(1963- ),女,陕西西安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律师公证、合同仲裁、社区矫正;李菊英(1965- ),女,陕西西乡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心理健康教育。(陕西 西安 710043)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度陕西警官职业学校院级科研项目“高职高专教育法律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YJ0916)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23-0158-03

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各行各业对不同层次法律类人才的需求都在不断增加,尤其是城镇、乡村基层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需要补充大量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突出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改革传统法律教学方法和手段,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已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也是高职院校法律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笔者所在的项目组先后对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在校生、毕业生、任课教师以及长期合作的用人单位发放问卷375份,回收有效问卷334份,有效率达89%,旨在通过问卷调查及其信息反馈等,结合相关信息资料,寻找高职法律教育的症结所在,提出高职教育法律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的思路。

一、法律职业对高职院校法律教育教学目标的定位要求

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加快和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法律职业成为一种专业素质高、应用性与操作性强的独立性职业,在其职业准入和职业要求上则更加严格、更加注重实务与操作。多数观点认为法律职业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要指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实务人员;二是主要指法律教学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主要指从事法律普及工作,及为法律职业者提供与法律专业有关的日常事务服务,以提高法律职业者工作效率的工作人员或辅助人员,包括书记员、律师助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司法助理、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文秘人员等辅法律职业人员。根据以上三方面人才的特点,高职法律类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法律职业辅助人才的培养上。如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应定位于“重点培养能够胜任基层政法机关相应助理工作,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基层(社区、乡镇)法律服务工作,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一定位基本符合基层政法和法律服务行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及社会对各层次法律人才的需求。

二、高职高专法律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等职业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偏重理论教学

在调查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意见与建议的反馈中认为“法律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法学基本知识不够扎实、法律职业综合素养较为欠缺、法律职业技能不够全面等问题”,有62%的在校生认为目前的法律教学“重理论讲授,轻实务实训,实践实训机会少”,教学工作对毕业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要求普遍低于用人单位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的法律教学基本上仍然采用“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讲授、板书或其他教学媒体的方式,将知识灌输给学生,不是“牵马河边”,而是“按马饮水”,缺乏相应的能力教学设计和培养体系,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还没有与高职教育教学的要求完全对接,因此,造成了法律应用人才素质和能力结构的缺陷。

(二)法律实践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方法比较简单

在问卷调查中,教师主要采用“理论讲授”的教学方法的占74.5%,采用“案例教学”的占79%,其他的教学方法则很少采用。由于缺乏与理论教学匹配的实践教学环节,大部分学生经验知识贫乏、知识面狭窄、实践能力缺乏。在“满灌式”依然占据主流的教学环境下,师生互动难以启动。近年来,尽管一些教师也尝试诊所式教学、模拟法庭等方式,但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课堂教学模式仍然成为主流。而系统的实践教学课程如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法庭庭审观摩、司法见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因种种原因很难正常开设和开展,严重偏离了法律职业的要求。

(三)实践性教学途径狭窄,缺乏实践教学平台,与社会实践联系不够

第3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财务审慎调查的概念及其与审计的区别

(一)什么是财务审慎调查。财务审博调查,是委托方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或者由其自身的专业部门,对某一拟进行并购或其它交易事项的对象的财务、经营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分析。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常见的财务审慎调查有以下几种:

1、为融资目的而进行的财务审慎调查,企业举债往往采取担保、抵押或信用等方式,在信用方式下,金融机构一般要对企业的财务现状、财务前景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论证,以确保款项的收回。在担保方式下,担保方则要求被担保方提供诸多背景资料,以对其投资前景作出理性的判断。

2、收购、兼并中的财务审慎调查。在并购正式实施之前,往往要求对被并购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这种调查往往分为三个方面进行:(1)商业调查。即对收购对象的市场现状、市场前景的调查。商业谍查经常涉及到收购价的确定方式,一般由专业的咨询公司来做。(2)法律事务调查。法津事务调查涉及到被并购对象一切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的方面,如并购对象的组织结构、正在进行的诉讼事项、潜在的法律隐患等,该项工作一般由律师事务所来进行,(3)财务方面的调查即财务审慎调查。财务审慎调查往往不会涉及到收购价的确定,但是,只要是并购方委托的事项,如了解被并购方的内部控制、或有负债、或有损失、关联交易、财务前景等,都可以成为财务审慎调查的范围。这些调查结果会对并购的进行与否有直接的影响。

3、由于出售目的而对自身进行的财务审慎调查。对于一家拟出售的企业,若买主尚不得而知,则为了让潜在的买方感兴趣,卖方一般会请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慎调查,以便在对方需要时提供调查结果。

(二)财务审慎调查与审计的区别。对受托进行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虽然可能担负着并购对象的常年会计报表审计任务,或者可能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对并购对象实施审计,但是这种审计很难满足委托人在进行并购交易时对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需要,审计与财务审慎调查的主要区别在于:

1、目标不同。审计是一种鉴证服务,是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对象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的规定,会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发表意见。而财务审慎调查则属非鉴证服务,是对委托人所指定的对象的财务及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分析。其工作的性质和程度取决于委托人的要求,调查的结果是出具一个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在特殊情况下,财务审慎调查进行当中,如果委托人认为已经达到了目的,也可能不要求出具正式的报告),在该报告中,注册会计师需要从专业角度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但是不需要也不宜对交易的应否进行提出建议。

2、委托人的出发点不同,企业之所以进行审计,主要由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种强制。而之所以进行财务审慎调查,是自愿的,是出于了解交易中可能涉及到的事项,以减少变易风险、最大限度地从交易中获得利益的需要。

3、工作结果导致的后果不同。审计因其具有鉴证作用,故审计报告一发出,注册会计师便要对审计报告的真实件、合法性负责,对所有可能的报告使用者负责。而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只对委托人负责,并且,只对委托人指定的事项的调查、分析结果负责,如果由于调查结果严重失实,则要对由此导致的后果负责。但是,由于财务审慎调查并不对委托人所拟进行的交易应否进行提出明确的建议,故只是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所委托的事项,一般情况下很少会引起法律纠纷。

4、报告结果运用的范围不同,审计报告呈送给委托者后,后者要提供给投资者、债权入、税务机关等,公开上市的公司的审计报告还要公之与社会公众,而财务审慎调查报告则严格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对象范围、只提供那些委托人认为应该了解调查结果的人士阅读。

二、委托方如何做好财务审慎调查

目前,在我国大陆的并购实践中,收购方很少在实施并购前对收购对象进行财务审慎调查。失败的并购案例中很多是因为收购方对收购对象的财务情况知之甚少,对其复杂性预计不足。本文以为,拟实施并购的企业(即委托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务审慎调查:

(一)选择有实力的中介结构,并购方往往并无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去调有所需了解的财务事项。即使有,也很难保证独立、客观而带有某种倾向性。而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中介机构)属第三方,独立于交易双方,可最大限度地保证客观、公正,提供不带有倾向性的调查、分析结果。

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时,应注意其专业胜任能力,财务审慎调查必竟不同于审计,它需要有专业经验的、高素质的人员,若受托人不能及时地完成,则有可能使交易贻误有利时机,而如果调查、分析结果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则由此而作出的决策可能会给委托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明确进行调查的范围、完成时间。在签订委托协议书时,必须明确调查的范围、完成时间,所委托的调查、分析事项,应是委托人尚不明确、但有可能对并购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有时,并购方可向其财务顾问或进行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拟调查的范围。不明确调查范围,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开展工作;调查范围过小,则可能不足以达到预定的目的,而调查范围过大,则必然意味着调查的工作量和成本的上升,并且可能会导致交易决策不能及时进行。事实上,会计师事务所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不断发现委托人事先未考虑到的事项,根据其反馈意见随时调整财务审慎调查的重点,可能会对正确作出交易决策起到更有效的作用。

(三)正确运用财务审慎调查的结果,并购方必须将对并购对象财务审慎调查的结果与商业调查、法律审慎调查的结果综合起来考虑,以决定是否进行该项交易,不做调查或仅仅从其中某项调查的结果就作出决定难免有轻率之嫌,难以对股东作出负责任的交代。

三、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做好财务审馆调查

就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而言,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明确委托的条款。在开始工作前,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与委托方就双方的职责范围达成一致,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调查范围及委托目的、委托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受托方的工作时间和人员安排、收费、财务审慎调查报告的使用责任,协议书的有效期间、约定事项的变更、违约责任等。

应该说明的是,受托方如一开始就确知己方并无足够的人力或专业能力、或者无法在委托方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委托事项,则不应冒然签署委托协议书。

(二)选派有专业胜任能力的工作人员。与审计相比,财务审慎调查是一项高收入的业务,这

是因为其报告与委托人所拟进行的交易有关。该交易可能导致收购或兼并的对象的所有权或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给收购或兼并的一方或双方带来巨大的收益。按照西方惯例,从事财务审慎调查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正常收费外,还可收取一定比例的“成功费”。没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决不能胜任调查、分析任务的,所以应注意选择熟悉交易对象的行业特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并应确定至少有一位事务所的高层领导负责该项业务,以保证工作的质量。

(三)及时、高效地完成委托事项。财务审慎调查一般分为计划、调查与分析,报告阶段。

1、计划阶段。在计划阶段,财务审慎调查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与调查对象的有关负责人的交谈、查阅有关介绍性的资料来制订书面的工作计划,并获得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的批准。在此阶段,应特别注意要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对项目风险的评估一般会影响到工作人员的选派。项目风险越高,则越应派经验丰富的人员。通过项目风险的评估,还可能会建议委托人扩大或修订财务审慎调查的内容,从而涉及到委托协议书的有关条款的变更。

2、调查、分析阶段。此阶段实际上可细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第一、事实调查。是指运用观察、查询等取证方法,来搜集充分、适当的资料。应尽量避免搜集的资料过多或者不完整、不准确,避免遗漏重要的资料。

第二、分析。会计师事务所在搜集了足够、相关的资料后,应运用专业手段、方法,将其整理成为委托人易于理解的形式。因为财务审慎调查报告的使用者往往并无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看会计师所搜集的所有资料。分析的重点应是财务数据、非财务数据,以突出数据之间的关系。如财务数据的分析,应让委托人了解到近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变动情况。

第三、解释。如果说分析的目的是将所搜集的大量资料以分析的方法整理成委托人易于理解的形式,解释则更多的带有会计师的专业意见,以给委托人提供有意义的指引。其目的在于,使委托人对并购对象的业务性质、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和思路、金融和市场背景、并购中可能会遇到的重大问题等有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为此,需对拟并购的对象的总体情况发表意见,对拟进行的交易从正、反两方面发表意见(但不应比较正、反两方面说明交易应否进行,这应该由委托人管理层来决定),对交易双方在谈判期间可能会涉及到的问题发表意见;对拟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发表意见。解释工作一般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

第4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虽然近期房地产业面临系列压力,但在人才市场上,与房地产相关的专业,包括建筑、设计、策划、销售等人才需求仍然较旺。

随着国家和各地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加大,建筑类和房地产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依然乐观。

尤其是近两年来,路桥建设等相关专业开始升温,这使路桥规划人员变得畅销起来。用人单位表示,这主要与制造业升级换代及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有关。制造业升级换代急需补充新鲜血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则急需专业人才。

2、医学类专业特殊领域潜力无限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将会有更多的私立医院,这使医学类专业的学生更为抢手。而且,由于人们工作、生活的压力不断增大,患病率也在增加,现有的医疗系统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要,这就形成了医疗行业的卖方市场。所以,医学类专业人才将会越来越吃香。据有关部门分析,将来从事老人医学的人才将走俏,保健医师、家庭护士也将成为热门人才。另外,专门为个人服务的护理人员的需求量也将增大。

3、艺术类专业需求层次不断提升

传统的美术、音乐、表演等专业已经渐渐显露出就业面狭窄等问题。

传统艺术正与计算机技术、工业、建筑、管理等学科不断交叉,衍生出许多新的专业,这些专业也相应地成了近年来的热门。目前,广告设计、工业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关策划、动漫制作、游戏策划、游戏设计等专业人才紧缺。

艺术专业正朝多学科综合的方向发展,实用艺术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不懂物理和建筑,就无法搞建筑、装潢设计;不懂计算机就做不出数字化影音作品。文化课严重缺失的“跛脚”毕业生就业压力必然不小。

4、财务金融专业顺应潮流

金融、金融学均为现代经济产物。古代主要是农耕、农业经济,主要是易货和简单的货币流通,根本不存在金融和金融学。如在中国,一些金融理论观点散见在论述“财货”问题的各种典籍中。它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最早形成于西方,叫“货币银行学”。近代中国的金融学,是从西方介绍来的,有从古典经济学直到现代经济学的各派货币银行学说。

就现在来说,金融专业在中国的就业主要在以下几个领域: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银行。

5、电子商务专业发展前景好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银行的后台运作(网络运作)、企事业单位网站的网页设计、网站建设和维护、或网络编辑、网站内容的维护和网络营销(含国际贸易)、企业商品和服务的营销策划等专业工作,或从事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项目管理、电子商务活动的策划与运作、电子商务系统开发与维护工作以及在各级学校从事电子商务教学等工作。

6、民航管理专业薪资待遇好

学民航管理专业薪资较高。近年来,我国民航业迅速发展,中国民航总局局长在全国民航工作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中国将再新增2600多架飞机,民航总局将投入超过5000亿的资金用于机场建设。

而民航业却存在着巨大的人才缺口,许多民营航空公司为此展开人才大战,高薪挖角。国内主流航空公司优秀空乘人员平均年薪在几十万元人民币,国外航空公司空乘人员的薪资水平更高。就民航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情形来看,薪资普遍较高并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

7、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类是一项新兴的高科技产业,被称为朝阳产业。根据信息产业部分析,十五期间是我国电子信息类发展的关键时期,预计电子信息类仍将以高于经济增速两倍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it行业发展迅猛,电子信息类也成为了热门专业,未来的发展重点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等产业;新兴通信业务如数据通信、多媒体、互联网、电话信息服务、手机短信等业务也将迅速扩展;值得关注的还有文化科技产业,如网络游戏等。此外,电子商务和互动媒体、数据库开发和软件工程方面的需求量也非常大。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日益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发展前景相当大。

8、法律类

随着全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在增强,合同化的概念深入人心,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大提高,法律类因此成为前景最好专业之一。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从长远来看,法律类作为朝阳学科,其毕业生的就业大有发展前景。

由于政府部门对法学类毕业生的需求依然旺盛。法律类毕业生的就业前景非常广阔,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9、物流类

物流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复合型产业,同时又是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伴随着物流产业规模的快速扩张,物流服务观念的更新、技术的进步、客户需求的多样性,必然引发物流人才整体和多样性需求的持续增加。

随着我国在公路货运、仓储、海上搬运运输、船舶等方面进一步开放市场,我国的相关行业和企业与国外物流企业将开展全面合作。但是我国的物流教育仍十分滞后,造成了现代物流人才严重匮乏,使物流类人才已被列为我国12类紧缺人才之一。所以,物流类将成为未来发展前景最好的十大专业一。

10、外语类

第5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法务会计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上世纪末,一种融会计师与律师为一体的新兴职业——法务会计师从哈佛刚登上历史舞台,便立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法务会计的需求将日益增加。专家预测,法务会计将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支撑行业,也将成为中国未来10年最热门的职业之一。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以解决有关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学科内容为一体的交叉学科。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解可归纳如下:从学科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会计与法学于一体的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从实务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法制规范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会计事项的技术方法。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具有以下特点:

(一)法务会计涉及学科广泛。法务会计是一个复合型学科,同时涉及会计、审计、法律、管理、金融等多个领域。法务会计师既要了解会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事项,又要熟悉法律事务中涉及会计资料、会计知识的领域。与此相适应,法务会计人员须具备的专业知识要求包括:1.必须具备坚实的会计专业背景,这是了解经济事项的基础;2.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所涉及的法律不仅指国内法律,也包括国际法律、国际公约(条约)和有关国家与地区的法律,这样才能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配合律师的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障客户的利益;3.必须拥有审计、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和欺诈调查在内的完整的知识体系。

(二)法务会计关注的焦点是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涉及民事和刑事,一般多见于民事案件。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法务会计人员站在为当事人服务的立场上,通过调查分析,确定责任的发生原因及其归属,并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三)法务会计的目的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的经济情况进行描述,尤其是针对法庭所关注的问题加以计算、检验、分析、认定,并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做出判决的依据。

二、法务会计的功能

(一)确认财务问题。当某一团体对某一财务事项产生抱怨、质辩、谣言、疑问时,法务会计能很快地确认出财务事项中要害所在,并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常识,做出相关的认定,并向冲突的双方解释。

(二)强化了会计的控制职能。法务会计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经济过程中与财务事项有关的法律责任进行界定。如果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活动时没有遵守相关的规定,必然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以此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完成会计的控制职能。

(三)收集会计事实证据,提供诉讼支持服务。在会计案件中,诉讼当事人需要有相关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法务会计人员熟悉会计记录的具体产生过程,通过取得必要的凭证包括其他市场或行业信息,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

(四)保护和惩戒会计职业人士。会计界人士与法律界人士对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界定存在较大的分歧。通过法务会计可以促进会计界与法律界的沟通,增进法律界及社会公众对会计职业规则的充分理解,在司法程序中提供专家服务,鉴定、评价会计处理的公允性、合法性,合理界定会计职业人士的会计法律责任,一方面约束职业行为使之符合恰当的法律规范;另一方面着眼于保护职业界人士免受不公正的制裁,使守法者得到保护,违规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三、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

(一)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发展缓慢。1.对于法务会计的许多理论研究,学术界还存在很多的分歧;2.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涉及的范围和领域还仅局限在经济舞弊贪污案件的查处工作上。

(二)缺乏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法务会计是会计学和法学相互交叉的学科,作为一名法务会计人员,就必须具备相应的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并具有运用审计技术和调查技术进行独立调查分析的能力。而我国现在的教育大多是单一型的人才。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相对落后。目前我国还缺少关于法务会计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基本准则来规范指导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关法务会计的法律制度的健全,成为了发展法务会计的障碍。

(四)法务会计在人们的认识中存在误区。有的人认为法务会计就是现在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相关工作和业务范围,只是司法工作的一部分,只是对经济诉讼起一个取证协助的作用,这项工作由司法机关直接领导、控制和监督。事实上法务会计不仅仅具有上述功能,它还在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中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适用范围,应该加以广泛应用。还有一部分人把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相混淆,其实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由于本篇篇幅限制在此就不详叙了。

四、加强我国法务会计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力度

理论是实务的先导,在我国法务会计实践有所发展的情况下,其理论研究相当滞后,至今没有形成较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法务会计的业务范围如何界定,工作程序如何运转,经济损益如何度过,我国现阶段法务会计的发展有何特点等,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以指导法务会计实践健康有序地发展。为此,应积极营造良好的研究氛围,以召开研讨会、设立课题等各种形式加以引导和推动。

(二)建立稳定的法务会计机构

除了设立全国性的、地区性的法务会计发展机构,对法务会计业务,从人员、制度上进行指导之外,还应有具体的业务部门作为法务会计人员的载体,以促进法务会计持续稳定的发展。考虑到我国目前与法律相关的会计与审计业务有时也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从中选取一些有资质的事务所,进行培训与认定,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部门。在上海,最近已经由司法部门给某些事务所颁发了司法会计鉴定的资质证书,并进行定期培训。这是一个非常可喜的现象,这将为中国法务会计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首先,加强法务会计理论教育。就我国当前实际情况来看,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除了可以在高等教育中增设专业或在会计专业下增设专业方向,还可以采取攻读双学历、双学位的方式,鼓励并创造条件,让会计专业的学生辅修法学类专业,从而尽快培养出一大批既精通会计又熟悉相关法律的法务会计人才,以适应新环境的需要。

其次,规范法务会计师资格认证程序。法务会计是服务于法庭的,具有相当的严肃性,要求法务会计师具备相当高的专业素养。鉴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比较成功,注册会计师的总体水平也较高,法务会计师应当以此为蓝本,通过对注册会计师进行法庭程序上的培训或在资格考试中加试相关法律科目,考核相关法务知识等途径使其能够胜任法务会计一职。同时,由于我国经济、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建立有效的法务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最后,建立法务会计年检制度。我国在建立法务会计时,除应规定从事法务会计业务的事务所必须取得资格认证、从事法务会计专业的法务人员必须通过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并接受后续教育外,还应定期进行年检。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出具不符合实际情况鉴定结论的法务会计人员和所在的事务所,应吊销其从业资格或暂停其从事的业务,同时辅之以适当的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第6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广西;房地产法律业务;律师服务

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04-0101-02

一、广西蓬勃发展的房地产业为律师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进入21世纪,广西迎来了房地产快速发展的时期,房地产投资2003年突破100亿大关,2004年150多亿,2005年190多亿,2006年287亿,而2007年仅上半年就达到了211亿,这个增长速度是比较快的,平均涨了30%,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远远高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平均,房地产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可谓是一路高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法律服务市场,给广西律师行业提供了一个绝好的机会和施展才华的舞台,事实上,房地产业也越来越成为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方面,其服务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但据我们考察,就律师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我区律师与香港,甚至与区外其他省市也有着相当大的差距,还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因此,对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广西律师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当然也是一次挑战,是对房地产律师服务行业的一次全面检验。

二、广西房地产法律领域律师服务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目前律师主要是事后诉讼多。在国外,律师主要是在经济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尤其是在合同签订中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这样,可避免很多纠纷。律师应更多地开拓在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事前业务,在这方面律师有广阔的活动领域。要鼓励一些较专业的律师事务所在工作中树立全方位的专业服务观念。

(二)“万金油”式律师多,专业性律师少,复合型专业律师更少。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对法律和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行业特色涵盖了许多更为具体的专业,对律师有了进一步细化专业的要求。另外,房地产权态的流动性使得房地产的作用可以渗透到经济活动的诸多领域并与之交融,如房地产的证券化、房地产的金融化和房地产的国际化等。这种房地产与其他经济领域的交融化,向律师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高层次规模化和专业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才能适应房地产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需要。而我们现有律师队伍的结构并不能完全适应这一发展需要,虽然大多由受过良好法律教育的人员组成,但这些人往往专业口径过窄,掌握的是法律专业知识纵向系统,横向专一,仅为法律。然而,适合做房地产法律业务的律师应该是同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以及应该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广博的与房地产领域有交融关系的各类知识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三)律师业介入房地产业不充分,与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不协调。从律师参与房地产法律的角度看,我国的房地产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如政策出台和法律出台的时间差间题?鸦基本法及其与实施细则的配套问题?鸦相关房地产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等等。因此,律师作为一个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群体,更有责任促进我国房地产法治的建设。以香港为例,香港已成为全世界发展房地产市场最成功的地区。香港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成功经验就是香港律师业务始终贯穿于香港房地产经营的全过程。港府通过律师实现了对香港房地产市场的法制化管理,使香港房地产交易的各个主要环节都在法律的规范下。香港律师凭借其较高的业务索养和对职业的负责精神,成为香港社会中的精英分子,广泛地参与香港政治生活。无论是房地产立法,还是其他立法活动,香港律师都注意把本团体的意志上升为法律。这是香港律师之所以能全面拓展律师业务的根本原因。

(四)目前律师和中介组织没有严格界限,职责不清,造成了一些混乱。有的中介组织在做法律文书,而有的律师则直接参与了代买、代卖等经营性中介活动。

(五)过分强调经济利益,有的律师甚至曲解法律。律师为了经济利益,不仅不能主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站在正义立场上,甚至曲解法律,造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伙同一些不法开发商坑害消费者。

三、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房地产法津事务中的功能,拓展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

(一)提供更专业更细致的服务,满足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

作为中国律师,如何抓住难得的机遇、适应市场变化、为房地产提供专业服务,是摆在广西律师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但从广西律师整体的业务素质看,还远不能适应广西房地产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服务,高端法律市场还基本被北京等一些区外律师所垄断。广西律师要想抓住这次机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必须走向专业化,给客户提供更专业更细致的法律服务;必须加强律师继续教育,律师的非诉讼业务的培训,律师服务的竞争尤其像房地产法律服务,将主要集中在非诉讼法律服务市场方面的竞争。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成为律师业与房地产业协调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

(二)全方位立体性介入,积极开拓房地产法律服务市场

房地产业律师服务空间大、利润高,对广西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都会是律师收入的增长点。因此,律师如何服务好房地产业的哪些领域,其各项业务应如何操作等问题,则是律师应当侧重研究和探索的首要问题。笔者以为,当前律师为房地产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领域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项目谈判提供法律服务

在担任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顾问或受企业委托从事单项业务活动中,律师可以提供有关事项的咨询、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来说:

(1)审查待开发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明确,开发单位是否享有合法使用权。帮助开发单位核查、补办有关审批手续,以防止借地开发、炒地开发和无证开发,避免盲目开发给经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2)审查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在确定项目、选址之前要征求规划部门的意见,在前期开发前就要帮助开发单位准备有关申报资料,报城建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建筑许可证。

(3)确定所开发房地产的使用用途。根据我国目前有关房地产法律和政策,国家划拨土地投资开发国民住宅,其房产属于限制流通物,只能按特定用途在特定范围内流通,其价格只计造价,不计地价。如投资开发商业、旅游业等其他用途的房产,流通范围、价格则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因此,在项目谈判前就了解国家各项产业政策,对测算企业经济效益,确定开发策略,具有重要意义。

2.为前期开发服务

项目谈判完成以后,就进入了前期开发阶段。在这一阶段律师的工作重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签订《拆迁协议》,落实安置、补偿措施,并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范双方的行为,敦促双方严格履约,如有违约行为,则可以居间调解,或提起民事诉讼,以保障顺利进入前期工程阶段。

其次,参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开始之前的准备活动。建筑工程正式开始之前的准备阶段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土地平整、地下调查、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其中,律师对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之前的“地下调查”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地下调查是要确定地下是否有文物、管道、电缆等可清除的和不可清除的地下物。律师可以向档案、文物管理、城建规划部门以及供电、通信等部门调查了解有关资料,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以避免施工中受到与上述部门有关因素的干扰,确保房地产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3.律师在房地产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房地产工程进入建设阶段时,必须考虑开发单位采用何种形式发包其建设工程以及如何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问题,比较各种承包、发包方案和施工监管制度,为房地产开发业主选择最佳的方案,并开展一系列非诉讼法律业务。

总之,蓬勃发展的房地产业对律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律师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尽管目前律师参与房地产业务尚缺少具体、配套的法律、法规依据,但随着律师房地产业务若干法律、法规的出台,律师在房地产业务中必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律师的这项新业务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广西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在拓展和规范之下,全区律师的业务总量与业务创收将会持续稳步增长,明天会更好。

参考文献:

[1] 邵鹏.律师拓展房地产业法律服务领域探析[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4).

[2] 王晓.应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房地产法律事务中的作用[J].中国房地产,1997,(10).

[3] 陈文卿.房地产法制的新时代[J].中国房地产,2004,(12).

[4] 李富洪.律师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律适用与操作[J].律师世界,1994,(5).

第7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目标行业:会计师事务所 目标公司:四大会计师事务所 职位:审计

1. 未来:

数 据 事 实你 的 分 析

¨ 这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如何?

比如行业增长率是多少?谁是行业领先者、谁是新兴公司?

从大的方面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服务业,归属第三产业范畴,全国而言,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一直是处于上升状态,2005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0.7%,而上海市最新的统计数据表示服务业占上海产业结构的50.8%。

但就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自从2000年以来,美国排名100强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增长率均呈现节节攀升的态势,平均每一个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都有所增长。2005年以后,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更是以12.7%的速度迅猛增长。排名100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平均收入增长率均保持在16.5%的水平,高于2005年的9.1%的增速。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处于行业的领先地位,持续几年的高速增长让“四大”周围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这些中小事务所年平均收入以21.9%的速度递增,超过了“四大”年平收入14.7%的增速。

¨ 这个行业是个什么行业(成熟、新兴、夕阳)?

总的来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成熟并发展着的行业,在中国,虽然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有着100年的历史,但它们的扩张壮大也就发生在最近几年,并且这种扩大才刚刚开始。

经济越发展,对于会计业务的需求就越大。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并且我相信中国经济仍将保持稳步增长,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无论对于传统的审计业务,还是对于融资上市等的财务咨询需求都将随之扩大。虽然各种法律法规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限制增多,以增强其独立性,但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新兴业务,比如电子商务认证、养老服务认证、系统可靠性认证、业绩评估等,所以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的整体前景是乐观的。

¨ 公司的发展状况如何((近两年的利润额、增长幅度、公司规模、扩张情况、其他大事)?

2005年以来,“四大”年平收入增速为14.7%。

1、2004年,德勤在中国正式启用了德勤全球统一的品牌名称,并公布了投资总额达1.5亿美元的中国市场增长战略,其中70%的投资将用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在未来几年,德勤在中国的员工人数将增长4倍。

2、在四大中居于首位的普华永道2004年将其亚太区总部搬至北京,不断扩大对中国的投资。

3、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宣布,在截止于2007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安永全球各类收入的累计金额为21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7亿美元,增幅为15%(以当地货币计量的增幅为11%)。以收入论,安永继续保持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第三的排行(普华永道和德勤07财年收入分别为252和231亿美元,毕马威06财年为169亿美元)。

4、毕马威持续向全球经济发展最快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投入巨资建立分支机构,包括俄罗斯、拉丁美洲、中国和印度等。此外,毕马威还通过合并本地所扩大了在日本和法国的市场份额。在日本,此举帮助毕马威吸纳了本田和三菱这两位大客户。

¨ 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全面的审计及咨询、财务咨询、企业风险管理及税务相关服务。

审计业务,涉及行业众多,要求审计人员对所审行业特点深入了解,熟知相关行业业务。除了借助传统的审计方法,还要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对计算机应用水平有一定要求。审计要求高度的独立性,审计人员需要具备职业道德,为财务报表的相关利益者提供公允的审计报告。

会计与税务服务,了解国际会计理论及管理方式,精通相关会计、税务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需要坚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

咨询业务,提供个性化的、贴近客户需求的,实施性强的解决方案,力求为用户解决关键的、真正影响客户价值创造的问题,提升企业价值。

¨ 公司的主要客户是谁?主要竞争对手是谁?

四大面向所有企业,主要以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服务为主。

主要竞争对手是国内事务所如立信会计、大华会计事务所,以及提供管理咨询的其他公司,如埃森哲、毕博咨询等。

另外在税务服务、资产评估等领域,法律事务所、评估机构等都可以提供替代服务,因而存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评估机构的激烈竞争。¨ 这个公司的前途如何? 为什么?

(比如:这个公司 9 % 的增长额是行业领先的,而且这个公司已经向市场部拨发了更多预算,所以我在市场部有很多发展机会。)

随着中国总体经济实力的上升,中资企业会不断成长壮大,带来一系列上市等股份制过程中所必需的高质量且令人信服的审计报告,无疑会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越来越多的业务和利润。

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也吸引四大加大对中国的投资,四大的扩张势头日益增大,无论是分支机构的增加,还是本土员工的扩招,都可以看出四大积极的拓展大中华地区的业务,抢占市场,可见他们非常看重新兴市场,对未来大中华业务的发展充满信心。

公司的发展壮大必然拓宽了员工个人发展空间,从德勤对人力资源开发的巨额投入可以看出未来员工人数仍将不断增长以适应其不断扩张的业务,人力资源的开发不仅限于员工人数的增加,还将投入于员工培训等各方面,而且四大的业务除了传统的审计之外,种类越来越多,对个人来说,今后的发展空间很大,有助于个人能力多元化发展。

2. 工作内容:

数 据 事 实你 的 分 析

¨ 这个职位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对人有什么样技能、知识或个性上的要求?

主要职责是通过与客户的沟通,深入了解审计企业,采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技术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审计,坚持职业道德,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发现企业财务舞弊行为,提供公允的审计报告,使得财务报表相关利益者能够做出正确决策。

1. 学习的愿望和能力

2. 任务管理的能力,能管理好自己,能将项目做的很完美

3. 团队合作能力

4. 领导力

5. 不断成长,努力工作的热情及顽强的精神 6 分析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 这个职位的生活方式是什么(诸如朝九晚五、加班、或一直碰到新问题等)?

员工有机会接触到新事物、新知识和新问题,能够接触到各个行业中的优秀企业,在于客户的沟通中增加对行业的了解,拓宽知识面,不断学习新知识,工作本身的吸引力大。

同是审计在12月到3月份是忙季,工作量很大,工作加班加点,经常出差,平时工作量也很大,朝九晚五是常事。

¨ 这个职位的职业发展(career path)是什么?

审计是一个非常按部就班的职业。不仅在工作上需要一丝不苟,在职业生涯上,更是一个看得到头的职业。

在四大,通常工作3年升高级审计师,5年升经理,8年就是高级经理,10年左右时间,表现出众的员工就有机会成为合伙人。

¨ 为什么这份工作对员工有这样的要求? (比如:因为审计师需要找出报表数据间的关系,所以需要对数字比较敏感。)

首先审计师要接触不同的企业,每面对一个客户就要对该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解,每次都在学习新知识,而且现在审计方法不断增多,特别是计算机审计,所以对审计师的学习愿望和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再次审计师需要了解所审计的企业,在审计过程中要不断和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交流,而且在一些有争论的问题上,譬如企业某项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都要求审计师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企业的业务繁杂,财务报表数据繁多,审计师需要对报表内部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内部关系,所以审计师不仅要对数据敏感,还要有一双能够看透数据,从数据中寻找症结的眼睛。

审计是团队共同合作才能完成的,所以合作能力是必须的,如果做到senior,必须领导下面的审计人员,对整体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分工合作,领导力也必不可少。

审计工作量大,经常遇到新问题,需要审计师对审计保持工作热情和顽强的工作精神。

u 你的优势和差距在哪里?

我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能很快接受新事物,我具有审计师所要求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很好的完成分配的任务,并在完成任务过程中与队友沟通交流,协调各自的职能。

我对数字很敏感,善于发现数字之间的关系。

我是个喜欢接触新事物的人,在接触新事物过程中,我会保持好奇心和工作热情,同时我具有很强的韧性,面对繁重工作,能够合理计划安排,坚持保质保量完成。

差距:沟通能力不够强,不善于把自己的想法全面表达出来,领导能力差。

¨ 这个职位让你满意的是什么?不满意的是什么?

我喜欢能够接触新兴事物的职业,每天都能有新的收获,而不是机械的完成任务,不断思考,不断提高,这是审计可以带给我的。

我喜欢明确的循序渐进的职业发展,这样工作的目标和前景一目了然,清晰的职业生涯会让自己走的更顺利,更踏实。

不满意的地方就是不规律的作息时间,朝九晚五没有什么,就怕今天朝四晚九,明天朝三晚十,对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紊乱,影响工作效率。

3. 机会:

数 据 事 实你 的 分 析

¨ 工作中你需要什么新的知识或技能?

职业发展的前提是,应该拿到的资格必须要拿到,如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认证的资格证书必须拿到。同时,在员工的专业工作领域,一定要做到专家的水平。信息化的不断发展要求审计师对计算机的应用能力不断提高,适应审计的发展。

新的会计准则,法规不断出台,更新,要求审计师不断学习新的会计、法律知识。

¨ 公司有无短期脱产培训(半天到几周不等)或较好的在职培训(on-job training)?

为员工提供多方面的培训。有业务方面的,如会计、税务、审计方面,帮助员工尽快通过专业考试获得相关资格;也有一些软技能培训,世界级的技术和知识培训,包括穿衣服要符合相关场所的培训等。

对于正式员工而言,每年平均大约有10-15天的培训,特别第一年有30天以上的培训时间。

以德勤为例,提供两项培训计划。

第一项称为里程碑计划(Milestone Programme)。该计划面向不同级别的所有员工。通过参加这项计划,员工能学习企业文化、专业技能、团队精神等相关课程。晋升到经理级别后,课程还将拓宽到管理技能和沟通能力等。

第二项是全球发展计划(GDP)。该计划其实是一项人力资源课程,安排来自世界各地的雇员到其它国家工作,这些雇员一般都前途远大,有工作经验及专业资格,正处于职业发展生涯的中期。课程通常为期19-24个月,主要根据个人职业发展目标,业务发展需要,个人业绩,主管合伙人的推荐及外语能力等选择参加人员。该计划有助于培养以客户为基础的专业化国际经验。在过去两年当中,上海地区有5名员工参加了GDP计划,去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工作,增加海外工作的经验。

另外,德勤在中国还有人才交流计划。¨ 这些技能或知识是你想学习的吗? 还有什么其它你可以在这个工作中得到的?

审计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我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审计领域的专家,精通会计准则、会计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师所需要具备的其他知识技能,所以不断学习新知识,加强专业素养是一名合格的审计师应该做到的,也是我想要做到的。

除了专业知识,我还可以在与客户的沟通中接触优秀的人才,扩展人脉关系。另外,可以对某个行业有很深的了解,拓宽今后的发展道路。

4. 人/公司文化:

数 据 事 实你 的 分 析

¨ 公司文化是什么?

普华永道:雇员都相当年轻,年龄在24到35岁之间;公司气氛相当轻松,员工都友善而风趣,员工们喜欢在下班后一起出去喝一杯;这里也是极好的社交场合,经常会举办活动或联欢会。虽然这里的工作量很大,但你却有自由干自己想干的事,甚至可以在工作时间做。另外,普华永道的激励机制也十分优秀。

KPMG :存在多种企业文化,其内部员工很赞赏公司内开放的气氛,经理可以随时解答员工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指导。KPMG 很重视公司的营业额,并以此评价员工的表现。各办事处的文化也略有不同。一般来说,小办事处的管制较为严格。咨询人员有 70% 的工作时间都花在出差上。雇员们力图在本地完成业务,但由于客户位于世界各地,所以出差是不可避免的。咨询人员都非常年青,从事大项目的员工的年龄范围在 25-35 岁之间。此外,KPMG 鼓励员工参加社区服务——每个月员工都有四个工作日可从事志愿者工作。

安永;公司的规模既带来优势,也带来劣势。安永的一些咨询人员指出公司的文化过于保守。“从公司日常管理到项目的处理,无不折射出公司的保守。”有员工这样说道。另有人指出:这是个大公司。如果你有抱负,那么有时候日子的确会不好过。如果你只想安安定定,那倒是个好主意。但要是你想赚大钱,或者只想干自己感兴趣的事,你也许会觉得很失落。如果把一个项目指定给你,那你就得干。公司内部人士称公司正希望向全球化方向发展,并对员工出国工作持鼓励态度。

此外,Ernst & Young内部人员提到同事们也经常共进午餐或开Party。

¨ 公司的人怎么样?

愿意提供和分享信息,融入团队当中。

沉稳、高效、人性化,讲求团队合作。

亲切而友善,气氛融洽。

工作压力大,员工的流动率高达19%,只有很少人能呆上十年¨ 公司文化符合你的价值观吗?你喜欢和那些人成为同事吗?为什么?

我喜欢人性化的公司,人是公司的最大财富,公司注重人力资源,说明我可以在这样的公司得到重视,并且通过自身的努力,能够得到晋升。

我喜欢和友善、高效的人一起工作。我喜欢简单的人事关系,交流起来更方便,没有障碍。高效的人能够带动自己的工作效率。

u 你喜欢和他们共事,说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有点工作狂,喜欢忙碌有节奏、有挑战的工作,有很强的团队意识,能够协助团队高效率完成任务。为人真诚、喜欢和人分享,积极乐观,责任心强,做事谨慎,有很强的时间意识,善于计划。

列举你做此份职业调查所利用的渠道

渠 道详 细 资 料

¨ 网站¨ chinahrd.net

¨ management.hr.com.cn

¨ cccv.cn mbalib.com/

¨ cho.hr.com.cn/ kpmg.com.cn/

¨ e521.com deloitte.com/ pwccn.com ey.com/

¨ 书面资料

(书籍、行业杂志、报纸、会议纪要)¨ 宣讲会发的宣传资料

¨ 会议¨ (什么会议?)

第8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司法局下辖××个律师事务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加上新设立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有××个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勿庸讳言,在服务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也日益明显,有待规范、调整和拓展。本文着眼于赫山区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通过解剖麻雀,就如何规范和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谈点粗浅看法,与同仁商榷。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分析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律师业恢复重建20多年来,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其作用和地位日益提高,已发展成为基本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产业。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大力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业所暴露出的问题和影响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日渐明显,具体表现在:

——基层法律服务内部环境欠佳。一是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区法律服务人员共××名,其中律师××名,法律大专××人,法律本科××人,而真正熟悉WTO规则,懂经济、懂外语的从业人员廖廖无几。二是法律服务秩序混乱。受利益驱动影响,少数从业人员不顾职业道德为争揽业务,相互拆台,相互压价,一旦业务到手,不守诚信,巧立名目,向当事人索拿卡要,影响法律服务业整体形象。此外,“黑律师”、“土律师”等不良律师时有出现,恶性竞争、偷税漏税时有发生。三是从业人员特别是律师的潜能没有真正发挥出来。由于经济发展、执法环境以及从业人员自身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执业人员一般仅拘限于担任一般的常规案件的人和辩护人,所任法律顾问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难于拓展,至于股票、期货、涉外法律业务几乎断档。四是规范化管理不到位。民众普遍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没有约束。这与我国律师管理体制有关。目前我国对律师采用的是司法行政和律协“两个婆婆”双管齐下,实践中有些环节却出现政府与行业“两不管”,一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所务内部管理也松散,缺乏科学、统一、规范的规章制度。律师的行为规范大多依靠律师良知的自我约束,难免不出问题。

——外部执法环境差影响和制约法律服务的发展。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特别是律师的执业特点决定了律师与公、检、法之间成为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关系,律师在实践办案中往往会碰到这些部门为保护本部门利益出发自行制定的种种规定,人为阻碍其正当执业的情况,造成律师介入会见难、调查阅卷难、出庭辩护难和随后的执行难,律师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甚至连最基本的人身权和自由权有时也得不到保障。近几年来,某些司法机关因财政紧张,办案经费难以到位,人为的给办案人员规定办案数量和经济指标。某些执业人员为了胜诉,首先不是从证据和法律的角度参与诉讼,而是从选法官和法官拉关系来达到其胜诉的目的。执法人员和执业人员为各自目的,办关系案、人情案就不足为奇了,但最终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失去的是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和民众对法律的信仰。此外,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一般经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和严格的司法考试,娴熟法律,能够最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有其自身优势,但这种优势并未被利用,律师参与立法,律师参政议政未引起重视,律师改行当法官、检察官的更不多见,律师的执业理念和执法价值追求受到限制。

二、科学定位,规范管理,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基于目前法律服务业存在的问题,要使基层法律服务健康有序长效发展,必须规范运作,强化管理。首先,要科学定位,明确认识,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各司其职。律师在专业层面、业务范围诸方面都较广,具有其他法律工作者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法律服务中起主力军的作用,应将律师作为扶持和管理的重点。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具有贴近民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但由于受专业水平、属地管辖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其与律师服务形成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因此,把握其工作性质定位,有利于加强监管力度,要按属地原则有效调控其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业务范围,使之发挥其自身优势良性发展,不致于冲击和影响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框架。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履行其职责为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既有法律援助的义务,又有组织协调律师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承担法律援助案件的职责,法律援助的性质定位决定了法律援助人员不得有偿服务,不得影响和冲击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从事法律服务。

其次,要强化管理,提高素质,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特点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既要懂管理,更要娴熟法律,做管理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如诚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制度、定期培训制度,以制度管人,将制度落实到人。对“黑律师”、“土律师”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的要清理整顿,加大惩处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9篇:法律事务专业前景范文

关键词:刑事法律援助 制度 质量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公民所负的义务,其义务主体是国家,这是现代各国和地区法律援助制度的显著特征和通例。政府通过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资金或者授权其他机构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这使法律援助制度区别于各种道义或者福利的社会行为。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又称刑事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是指国家在刑事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过程中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基本社会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刑事法律援助是一种国家行为,是现代化法制国家必须承担的一种国家责任,也是现代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尺度。它旨在刑事诉讼领域中保持控诉平衡、保障社会弱者的平等诉讼机会。

刑事法律援助关系到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监禁或自由,甚至生与死。提供一个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找一个专业的辩护律师,作用巨大,意义非凡。在肯定刑事法律援助起到的巨大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其制度层面和实际操作中的问题,面对现实,解决问题,以期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刑事法律援助的作用。

二、我国当前刑事法律援助中存在的问题

(一)贫穷的人并未必然成为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

为"打不起官司"的人提供法律帮助,是建立法律援助的直接目的,打不起官司通常的解释是付不起律师费用的穷人。从全国范围得到的数据分析,大约80%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农民和无业者,他们多数应当是"困难中的困难者",然而能够得到免费法律帮助之人却屈指可数。究其原因,个人认为既简单又复杂。

一方面,我国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立范围有限,覆盖人群不足。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区仍然十分有限,大量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求助无门,而"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其系统规范性和及时性难以保证,从而使法律援助质量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许多贫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本不知道国家设有旨在帮助他们的法律援助制度,就更不用谈"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了。同时,提出申请需要"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实践中,申请人多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由于地域、程序或者是否贫困的衡量标准等等因素的限制,许多实际贫困的人很难拿到经济困难证明,因而不能获得法律援助。尽管我国刑事法律援助还可为"因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提供法律援助,但从实践来看,直到目前,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很少有这种"原因",指派的援助案件,仍以法院指定辩护和经济困难者申请而指派为主。

(二)需要援助与提供援助的供需矛盾大量存在

刑事法律援助扶助弱小、维护正义,确实维护了受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权益,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人们也随之欢呼雀跃了一番,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犯罪案件不断上升,刑诉法的修改又使得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大为扩展,就导致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窘迫或因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据中华律师协会统计,现在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不达30%。故此,刑事辩护方面需求巨大,大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急切待援。

我国的律师队伍正在逐年扩大,有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早已达到饱和状态,有些律师常因案源不足到处奔忙。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人数较少,但这些地区违法犯罪现象并不少见,这就导致律师集中地与援助需求地存在错位现象。即使在律师数量十分庞大的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在指派刑事辩护律师方面也存在方方面面的困难:虽然一个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区域内的所有律师都应为其所用,接受指派向受援人提供帮助,但实际中,面对一个需要援助的刑事案件,律所主任、合伙人等知名律师不愿意做,一般有点经济实力的律师不屑于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又不放心让他做。若对律所轮流指派,许多律所主要做非诉业务,声称"不做刑事案件已经很多年"。若重点在几个乐于进行援助的律所指派,因为办案补贴的问题,指派机构必然受到背后议论,难逃因某种原因而对某律所的偏袒之嫌。

(三)公职律师执业前景堪忧

公职律师是随着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而兴起的一个律师门类,《北京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对其下的定义是:"具有律师资格或司法考试资格取得法律援助专用律师执业证、占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编制、供职于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法律援助受援人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人员。"由此可见,要想成为公职律师,既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又要有行政或事业编制,其门槛并不低。公职律师职业前景不容乐观的原因,除其门槛高、新鲜血难以补充外,还有三点值得特别关注。

一是公职律师往往身兼数职,还有其他本职工作,律师只是其兼职的辅工作,主责工作任务一多,很难再有额外时间和精力拓展律师职业。

二是贴钱办案。按照《北京市法律援助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每人每年应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连续两年未完成办案数量的,将暂缓或不予注册。按理说两件案子并不多,但"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享有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待遇",这一点使得许多律师即使想多办理案件也会望而却步。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有时需要四次外出活动,如阅卷一次、会见一次、需开庭的两次以上(一次庭审、一次宣判),先不计调查取证、复印等花费,仅打车一项花费就不菲。虽有"所在机构应提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必要保障"之硬性规定,但落实者寥寥,公职律师办理一个案子,贴上三五百元实属正常。公职律师为在编人员,无从抱怨,坚持不住的只能舍弃这个身份,这实属无奈之举。

三是公职律师的身份尴尬。大家会问:"公职律师也是律师,哪有身份上的问题?"但实际上,这其中真的有一些差别。司法部为了区别社会律师与公职律师,担心公职律师收取费用等问题,给公职律师发了"律师工作证",反倒造成了公职律师的"非律师待遇"。实践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

(四)不充分辩护导致刑事法律援助公信力下降

从上文可以看出,实际开展刑事法律援助的是律师中为数不多的人,何况本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远远不如民事案件那么多。但就是承担少数案件的少数人,或因风险太大、或因了解案情不足、或因努力与所得利益不成正比,不尽律师之能事、不尽援助之义务、不尽受托之职责,在刑事辩护中"偷懒"现象屡见不鲜。该阅卷不阅卷,该会见不会见,该调查不调查,该沟通不沟通。庭审中,不努力、不活跃、不说话、不释疑,一句话:"不办事儿"。这样的不充分辩护,必然导致当事人不满意,更何况当今社会诚信缺失带给当事人更多的负面影响:信关系不信法律,信金钱不信"免费的援助",信许诺不信"风险告知",信知名律师不信"少壮派",使得刑事法律援助这个"免费的馅儿饼"变了滋味。刑事法律援助辩护不充分,这里既有律师逐利思维作祟;也有相关司法机关的政策落实问题,如法院应当在开庭的十日前指定辩护,但实际中有的指定辩护距离开庭不到三天,等相关材料、手续拿到律师手里,真的是"等得花儿都谢了",哪还有时间去阅卷、会见和调查取证,只能是应付一下,走程序了事。

(五)跨部门配合程度使刑事法律援助质量大打折扣

法律援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开展。尤其是刑事法律援助,更需要跨部门间的深度合作。受援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侦查、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被人民法院审判,又被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律师给予辩护,一个案子牵扯到政法系统的四大主力,如果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没有合作、没有制衡,我们的司法体系将会土崩瓦解。另外从侦、控、审、辩制度设置上也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我国特色法律体系的完整性。

因此,刑事法律援助需要公检法各机关的全力合作,才能当得起刑辩之职责。但现在的问题是,刑事法律援助需要的合作没有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又没有强制力的技术性措施,特别是缺乏程序违法的审判结果的刚性规定,如"程序违法审判无效"等。在公检法机器面前,法律援助还很脆弱,援助律师还很渺小,公、检、法尤其是公安机关对法律援助律师开展不予配合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刑事法律援助所做的工作,就是以否定侦查机关的结论为己任,最起码也得找出小瑕疵,以此为受援人伸张正义、维护合法权益,这时就自觉和不自觉地把辩护律师推向了公检法的对立面,受到三部门"打压"的"个体户"律师,怎么可能做好法律援助呢?

三、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

(一)采取灵活的审查标准,做到应援必援

1、针对特定人群,推广法律援助"一卡通"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加密IC卡已于2012年在北京市海淀区进行试点,该卡目前向两类人员发放,即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和持有残疾人证件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持卡人的申请后,不再要求受援人提供身份证明和经济困难证明,将直接审核、受理和指派律师。这就简化了申请方式,缩短了申请时间,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我们希望类似做法可以尽快在北京市甚至全国得到推广。

另外,刑事法律援助也可以考虑对特定人群开启"绿色通道",就如民事法律援助一样:"农民工不再审查经济困难状况",这对于无固定收入来源者将是一个福音。

2、针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的经济困难者

未被纳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但确实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经济困难者,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从家庭状况、收入来源、经济开支等方面对待受援人的经济状况进行审查,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这样就通过审查的灵活性弥补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划定的统一性,起到防漏补缺的作用。

(二)构建稳定、多元的刑事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做到应援尽援。

刑事案件需要的法律援助不定时、不定性,又往往具有一定紧迫性,如果是共同犯罪案件,将同时需要来自不同律所的多名律师进行援助,加大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难度。因此,若能提前建立一个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团",由各地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自愿报名,通过一定的条件审核,将有能力、有志愿进行刑事法律援助的律师纳入该团,编制律师团成员名单,受援人需要时直接从该团中指派律师,将大大缩短指派时间,且能保证一定的援助质量。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人员缺乏,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吸引法律人才到落后地区充实法律援助人员队伍,解决法律援助人员不足现象。国家每年培养出大批的法学本科毕业生,虽然他们的就业情况不甚乐观,但是仍然很少有学生愿意到贫困落后地区从事法律事务。国家可以考虑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他们去一些欠发达地区从事法律事务,就像现在的大学生村官制度一样。比如到规定的地区从事法律援助服务达到一定年限后,在报考公务员或者考研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如果愿意在服务地定居,则可以给予更进一步的优惠和鼓励。这样的政策可以说是一举两得,既可以缓解落后地区法律援助人员不足现象,也可以减轻大学生的就业压力。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制度,做到应援乐援

新刑诉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严格来说,目前给公职律师颁发的"律师工作证"没有法律依据,应当予以纠正。

公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的确涉及到各种经济开支,让公职律师自己"掏腰包"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该给予其适当的办案补贴,或者尝试设立与法律援助挂钩的公职律师绩效工资制度。还可以通过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法律援助公职律师表彰活动,褒扬先进,增强其履职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激励全体法律援助公职律师爱岗敬业、献身事业,助推公职律师制度长远发展。

(四)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质量,做到应援优援

要想避免刑事法律援助"走过场"的现象,首先要切实落实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的衔接机制。虽然新刑诉法规定,根据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由公检法各自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但实际操作中具体的通知时间、案卷的移送方式等均存在问题,应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切实保证刑事法律援助的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