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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面向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制教育。是指高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高校的大学生进行法学基本知识和理论的教育,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信仰,养成懂法、守法、护法的习惯”。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同于法学教育,法学教育重点在于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而法制教育在于通过对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从而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
1.2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非常重要。第一,加强法制教育是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需要。党的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述为“自由、平等、公正、法制”,这也是衡量公民自身素质的重要标准。高校法制教育,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为根本目的,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传统的应试教育中,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被当做法学教育,仅仅教授法学的一些理论知识,忽略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第二,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时代法治的要求。我国的一项基本治国方略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只有掌握良好的法律知识,具备完善的法律意识,才符合时代法治和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第三,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能保证大学生健康成长。法制教育能帮助大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和人生观。
1.3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的关系。
1.3.1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司法部联合的《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明确规定:“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高校德育的内容,“已由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发展到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教育等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教育。”由此可见,高校的法制教育,本身就是德育的一部分。高校德育不仅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要使大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才能确保高校德育内容的完整性。
1.3.2法制教育能提高德育的实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一方面,德育中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道德等内容是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思想基础,另一方面,“法制教育中法的各项制度在制定与形成过程中既融合了思想、政治、道德领域对大学生的要求,又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宣告和界定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道德观的正当性。思想、道德和法律都以社会历史与现实为立足点,在内容上相互影响、相互吸收,在实施中相互作用、相互支撑,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影响社会秩序的要素”。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德育融为一体,共同服务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2.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
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全国高等院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经过多年的法制教育,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总结和分析法制教育的实践,我们会发现,目前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2.1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不够。目前,各高校都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但重视不够。例如,多数法律基础课的老师都由社科部、政治理论教学部等老师担任,部分老师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对法律知识不够了解,无法保证教育效果。另外,由于课时的限制,老师讲述的法律知识较少,无法在短时间内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的知识,更谈不上法律意识的培养。
2.2法制教育缺乏创新性。法制教育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但很多学校在法制教育上,都选择集中授课,传授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学生没有机会参与社会实践,会大大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对大学生进行考核的方式也很简单,采取考查试卷的形式,大多数学生为了考试只是对法律理论知识死摘要: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能够提高德育实效性。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本文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关键词:德育大学生法制教育联系关系记硬背,并没有真正理解所学法律知识,更不懂得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都不利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
2.3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调查显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太高,尚未达到国家、社会、公众所要求的期望。
3.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
3.1加强课程教学改革。在课堂教学中,老师要注意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整合起来,帮助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道德觉悟。2005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调整,设置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就要求教育者既注意法制教育与德育在性质、特点、形成及规律、作用、原则、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相互区别,更在二者的相互联系中探求有机整合。在具体的讲授方式中,老师应尽量减少理论说教,更多通过一些典型的道德与法律案件对学生进行教育,理论结合实际,引发学生思考。既要激发学生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又要让学生在真实案件中做出道德价值判断。要让道德和法律成为学生的信仰,而不是为了应试的教条。简单地说,就是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时,首先要能想到通过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解决问题,让法律思维优先,首先发挥法律的作用,将道德思维提升至更高层次。学生结合实际有效运用法学理论,并全方位思考和解决问题,初步达到整合德育和法制教育的目的。
3.2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科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只停留在课堂上。需要更多的法律实践活动丰富法律课堂教学。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基本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强化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参加庭审,请一些法官或律师在校园开讲座,组织学生模拟法庭,能够让学生更直观体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和权威。
(2)随时网络的发展,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环境开展。可以在各个高校建设高校法律教育网,在网络上播放一些法制教育的案例和宣传片,通过网络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强化教育的时效性。
(3)充分利用电视媒体作用,通过观看一些学生喜欢的电视节目,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比如中央台法制频道和今日说法节目都很受学生欢迎,可以在师生中多宣传。
(4)在学生中创建法律社团,鼓励学生参与社团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和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法律的感染力,提高学生理解法律的能力。除了要宣传法律的理论知识外,社团更要注重对学生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例如对就业合同、贷款合同的解释和分析,对于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纠纷方面法律的解释和解决的途径,等等。要让学生意识到法律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同时,让学生把理论和实际联系在一起,比如在学生假期,可以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去城市、农村的一些地区调查中国的现状,结合课堂教育和社会教育,开辟新的场地进行校园法制宣传。
3.3实行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学校纪律实质上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道德教育工具”。纪律是一种行为规则,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各高校应该通过制定各种纪律、制度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依法治校,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时,高校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高校的各项制度合理合法。尤其是在涉及学生方面的规章制度时,可以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讨论中,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的基本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的习惯,保证自我行为的规范。同时,学校对学生的合法权利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不能随意地批评、处罚学生。对问题和纠纷的处理要按照法律的程序和方法解决,让学校的老师和学生都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总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我们应该把德育和法制教育整合起来,培养大学生道德素质与法律素质,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娄淑娟.高校学生德育工作中法制教育研究.山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1.6.
[2]黄咸强.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高校德育的整合[J].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09.8.
[3]石红.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结合的价值基础[J].思想理论教育,2007.17.
[4]冯东山.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困境与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J].法制与社会2014.8.
一、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现状
对于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来说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全体社会公众都需要接受的普法教育,要求大学生对我国社会运行的法律有一个明确地认识。目前其实现途径主要是大学新生第一学期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二是相关专业法律教育。大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要能够对自己专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有专业性地认识,以促使其在今后的职业过程中遵法守纪。这类法律课程主要设置在各个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例如财务管理专业开设《会计法》、《税法》等法律课程。这些课程往往都是由专业教师来教授,本文暂且不论。本文更侧重于我国大学生都要接受的普法教育部分。
笔者通过制作调查问卷并分析得出我国当代大部分大学生较为注重专业知识学习,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足。在实际生活中,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仍较为感性,未形成法律的信仰,同时亦并未将法律视作社会规则的底线。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大学生适用法律的能力普遍提高,因其更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处在由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过程中[1]。
二、慕课在法学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结合
慕课是指大规模开放的在线课程,在美国兴起的,是以连通主义理论和数字化学习的开放教育学为基础的。慕课课程大规模性开发且具开放性,网络化分布,慕课视频资源的广泛应用可使想接受教育的人随时随地的获取知识,慕课不专为学生打造,其适用性能得到广泛好评,而且资源的不断补充、更新,能及时跟上时代的步伐。慕课教学形式由课程范围、授课形式和测验组成。课程范围涉猎多方面的科学学科,大体分为理科性和文科性。慕课倡导自主学习。授课形式以同一学科将布及各地的授课者和学习人员聚集在同一网络状态上,进行教学、讨论。同时以每一小节课后测验来进行测评。
我国法律类课程具有逻辑性、客观性、思维缜密性、内容可变性等的特点,法律课程法律类课程的特质就是将学习各类法规的具体内容,并了解其中的运行作用,再系统性地把所有法律法规关联起来,打造完整的法律体系关系图,通过学习使大学生以法律逻辑性的思考,学会以法律思维行事而不被情感支配行为,有利于学生法律思维的构建。
法学课程的教育可借助于慕课这个媒介,我国复旦大学早在2013年就以慕课的教学形式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这是我国高校的慕课教学方式改革和探索。法学教育借助慕课达成在网络化资源形式上与多数学生在线探讨、钻研,实现传统法学缺少交流环节的补充。慕课与法学结合亦利于创新思维,经过反复的实践、总结、改进,会不断完善慕课的系统教育,在法学教育界中迈进一大步[2]。
三、当前大学生法学基础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学基础课程教学途径和评价方式单一
传统法学课堂教学的发展落后是造成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现状问题的原因之一。虽然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但是对于高校来说,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实施途径较为单一。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实施途径主要是在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内容开设在一年级是适合的。而法律基础内容的教学则较为吃力。大学生在这个时期对于我国法律尚无明确的认识。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应尽量做到在最少的课时使其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信仰。对他们的培养只能是作为一种具体法律知识教育来开展。同时,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价方式也较为单一。针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价手段也是侧重法律知识的考察。这实际上与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目的是有异的。当前高校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在教学评价时更侧重于法律知识课堂教学内容的掌握情況,而忽视对大学生参与到法律素质教育实践能力的教学评价。高校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评价也没有将这一方面的内容列为评价标准之一。
(二)实践性教学方法环节在法学课程中不足够重视
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中应着重于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实践运用能力的培养。我国目前基于法律基础课程课时的限制,更重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对于法学实践环节,常见的实践教学方法多为模拟法庭、案例分析、旁听庭审、法律诊所等,由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原因,实践中往往受到忽视,较少真正得以开展。
(三)法学基础课程教学师资水平存在差异性
在教学质量评价方面,师资质量水平是起重要性作用的。法学基础课程教育的师资质量也决定了教学效果的不同。目前我国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师研究领域大多数更偏重于思想政治教育方向,而导致其法学功底偏弱。在授课过程中对于法学基础知识讲述难免吃力,教学效果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限制。不具备专业教学水平的教师难以实现有效解决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现状的根本问题。
四、慕课教学模式下的解决对策
(一)通过慕课实现法律基础课程教学途径与评价方式的多样化发展
采用慕课方式教学,其开放式起到引导性作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都有所提高。高校课堂讲授教学模式存在一次性的弊端,导致听课者对一些知识点感到困惑,而慕课可多次学习单独某堂知识点繁杂的课,二者的结合,互利互补,扬长避短,慕课的扫盲点和课堂教学的提点引导,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慕课教学评价方式可以改善传统课堂教学局限性,在慕课课堂上先以要点提纲,教学要点作为开篇,再以播放10~20分钟的小视频来作为自学续篇,再接着以选择、判断题来作为测验,来考察學生掌握程度;另外,开设小考题库将不断完善更新,可设置多次随机重复训练,强化记忆,适当增加解析让同学深刻理解;还有,可借助在线平台采用探讨式教学,大学生随时随地可进行需求性研究和探讨学习。教师可根据其积极性、参与主动性、观点的准确性,角度的多样化,理解的深刻性等方面予以评价并给出教学评价成绩。
(二)为大学生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更多载体
慕课在法学基础课程教学应用中教学理念中变革,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自主学习,培养其探究精神和创新精神,训练其协作互助能力。同时利用课后教学还可以减少课时的占用。慕课教学过程可采用两到三种展示教学,例如视频教学、文本展示、案例分析等。慕课可设置模拟法庭、对抗庭审等专栏,掌握基本法律实务技能,在慕课网络上实现课程实践,慕课技术可将其设置留言探讨,留给实践者一些经验,但也要经过精炼筛选,避免被错误性的观点蒙蔽新手,避免留下盲目跟风的误导性留言。同时慕课可以结合国家法律时事,参考国外案例,拓展视野,借鉴前人丰富经验,介绍各种好的资源。激起同学的探究好奇心,突出法学实践教学重点;慕课还可设置动画情境探究平台,即制作动画情境动态案例,让同学自己作为第三方位置独立思考,并可和众多人谈论研究,培养同学们在情境中具有代人感,思考独立性和合作精神。慕课通过结合传统讲授教学法,利用课外时间综合运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角色扮演、头脑风暴法等法学实践教学方法,更好地培养的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经过反复的实践、总结、改进,总会不断完善慕课的系统教育,在教育界中迈进一大步[3]。
(三)通过慕课教学模式降低师资水平不同造成的大学生法律素质教学效果不统一的影响
高职院校要能够认识到在目前形势下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能够通过法制教育促进和提升思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在思政教育中,必须要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结合开展教育的思路,要能够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地进行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想,能够通过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坚定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底线,这样,才能避免大学生犯罪,才能真正通过高职思政教育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有效建设,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法制教育不能偏离思政德育教育。法律作为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是每个公民必须要坚守的。高职法制教育必须要发挥其德育教化功能,通过法制教育要能够引导培养大学生高尚的品德修养,正确的政治态度和理念,提升学生的道德观念和认识。从这个层面上,将法制教育延伸到以思政教育为依托,通过思政教育提升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法治核心价值认识和态度,通过思政教育相关内容,达到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基本实现我国法制教育目标。另外,法制教育是思政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有效形式,通过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积极提升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这也是思政教育的基本要求。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使大学生能对我国法律背后的立党治国的理念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对人民的意志有更为准确的把握,这也有助于学生守法意识的培养,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使命感和自豪感,责任感。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思政教育,使大学生对法律政策背后的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的了解,这不仅有助于弘扬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更能够使学生深入了解中国文化的情理法和谐统一的关系,培养学生的诚信守信意识,尊老爱幼思想等高尚的思想和品德。思政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促进,相互影响,能够使大学生对社会正义,公平和秩序的有更为生动的认识,能够为大学生素质教育提供必要的思想基础和法律基础。(二)法制教育要能够服务于思政教育。高职思政教育主要通过以德育人的方式,使大学生能够知善恶、对错、荣辱、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为人的基本观念和原则,通过德育的教化功能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道德修养水平,实现中国优秀文化的有效传承。大学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要能够实现有机结合,二者相互补充,才能使教育功效得以提升,思政教育与法制教育共同担负着培养优秀人才的使命,高职学生成人成才必须要借助于思政教育,而法制教育也必须要能够服务于思政教育,使思政教育的功用得以突出。法制教育应该担负起积极宣传我国法律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道德原则的方面的职能,能够起到一种德育教化作用,使大学生能够以法律为基础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评判,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宪法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法和宪法中的违法与犯罪行为,婚姻家庭继承法中的婚恋关系及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等法律方面的知识,从而提升大学生的家庭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感。使得学生在明法的基础上能够明德,在明德的基础上,能够严格恪守道德底线,做一个讲道德,讲法律的现代人才。
二、法制教育是思政教育的有效载体,能够保障思政教育的有效开展
在高职思政教育中,融入法制教育为内容的题材,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及当下典型案例贯穿其中,从而落实法制教育,这样,才能保障思政教育工作的高效开展,主要表现在:(一)法制教育在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认同价值和意义。高职院校开展思政教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要依托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只要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的行为就不会出格,学生的日常德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就能得以有效的落实,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思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就有了制度方面的保障。而大学生对依法治国,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是普遍认同的,法律对于学生而言,就有最高的认同价值。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也接触到一部分法律知识,对于他们生活联系密切的一些法律有初步的了解。在这种心理认知状况下,学校利用学生已经了解到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法治概念上的分析,学生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能普遍认同,只要学生懂得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的具体化表述,学生在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中,就会自觉遵守相关制度,学校日常的德育教育工作就可以得到有效的开展。(二)法制教育在高职思政教育中具有权威作用。法制教育在大学生思政教育中具有权威作用,法律能够发挥公正裁量和评判的价值,其对学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在传统的思政教育中,习惯性用领导标准或者是用社会道德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约束,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判,这些标准都不够权威,而法制教育则更具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如果在思政教育中,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充分利用当下典型案例,通过播放视频,并能够积极用法律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判,这种法律标准对学生更具威慑力,学生会更容易接受法律的评判,从这个层面上讲,法制教育如果可以应用于思政教育中,由于其权威作用,思政教育的效果必将得到显著的提升,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权威作用是突出的,作为教育者,要善于利用法制教育提升思政教育的效果。(三)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融合所发挥的教育价值突出。法律所提倡所遵循所包含的精神与思政教育的价值认识和道德观念是统一一致的。遵守法律也是恪守道德底线的基本素养和能力。在高职教育中,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将有效提升教育效果,能够实现教育管理工作的优化,同时提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自觉性,能够激发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的意识和思想,保障教育效果的不断提升。依托法制教育的警戒功能,适时开展思政道德教育,可以有效发展学生的积极行为,抑制学生的消极不利行为,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消除学生的不诚信,不道德,甚至一些违法意念,这对于学生健康发展是一种极大的促进。
三、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结合的策略
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能够发挥重要价值,因此,高职院校要能够基于时展的需要,基于学生发展的需要能够把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效结合起来,以实现高职教育的创新发展。除了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外,还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一)改革思政教育理念,突出法制教育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法制教育是高职思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技能型高素养人才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思政教育者,必须要转变教育理念,能够认识到法制教育的突出地位和作用,能够改变法制教育依附于德育教育的现状,能够重视在思政教育中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育者要能够把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融合起来,开展教育,能够通过法制强制道德修养教育,有效提升大学生的道德水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精神,使大学生能够用公平的法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提升自己的品德,培养学生用法律思维面对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矛盾问题的思想和意识。只有重视法制教育,积极进行思政教育理念的创新,突出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才能有效提升思政教育想和法制教育效果,实现优秀技能型人才的有效培养。(二)加强学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培养。高职院校要加强学生法治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只有使学生在内心深处认同,培养置身于现行法律制度的信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才能用相关法律条文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真正做一个知法守法的良好公民。因此,高职思政教育要重视学生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具体而言,重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第一,加强学生的宪法意识的培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高职教育中,要加强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要能够使学生了解宪法内容,并明白宪法的根本大法地位,明确宪法的法律权威是不容侵犯的,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通过教育引导,要不断提升学生的对我国宪法的了解。第二,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诚实守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中国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市场环境下,诚实守信更具有现实的意义。在高职教育中,教育者要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使学生能够认识到自己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不能伤害到集体或者是他人的利益,认识到在社会中生存,是必须要讲信用,守诺言的。第三,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对等意识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在享有权利的时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高职教育者,要能够引导学生权利义务对等意识,能够引导大学生人慎重行使权力和认真履行义务的行为意识,要培养大学生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责任意识。第四,培养大学生依法办事的意识作为公民必须要守法,能够依照法律办事,不能做违法的事情,这是一个公民的基本品德。高职教育者,要培养大学生的依法办事意识,要引导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使大学生自觉用法律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能够自觉守法,能够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第五,培养大学生的法律实践意识对于大学生而言,仅仅了解法律知识是不够的,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必须要实践中才能实现。高职教育者,要能够积极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意识,能够创设一些问题情境,引导大学生能够用法律对问题进行分析,能够利用法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要能够引导学生识别哪些行为是合法的,那些行为是违法的,能够引导学生用法律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通过法律实践活动,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能力。(三)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局限于课堂上,要提升法制教育效果,提升思政教育效果,必须要能够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思政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使社会各方力量能够加入进来,有效配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形成强大的教育影响。学校,家庭和社会三者之间,要加大合作,做好大学生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好各方力量,并能够关心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以提升法制教育的效果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高职院校要能够认真落实法律基础教育课程,并能够在时事政治讲座活动中,积极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对党和国家的法律制度进行宣传。学校还需要能够与政法部门进行联系,能够请一些具有丰富法律经验和办案经验的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一些司法讲座活动,提升法律教育的生动性和现实针对性。另外,还可以积极开展一些法制第二课堂,能够引导学生到法律监狱中进行参观,听一些罪犯的忏悔,这些真实的事件对学生的触动是非常大的。当然,学校也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尤其是对一些问题学生,必须要加强与其父母进行经常性的沟通联系。要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及时把握学生行为动态,把握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积极采用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学生进行干预性教育引导,以防止学生出现一些恶,保障学生能够健康的成长,从学校合格毕业步入社会。
总之,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思政教育对于大学生健康成长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法制教育在思政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高职院校大力开展思政教育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引导大学生真正成长为道德修养高,个人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的高素养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要通过多种途径拓展法制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能够通过法制教育和思政教育的有机融合,促进高职教育的深化发展。
作者:钟幸运 单位: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徐春梅,姜志坚.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当代继续教育.2017(01)
[2]宋洪涛.校园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职业技术.2012(08)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法治国家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它是一种目标,更是一个过程。这种治国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治精神是法治国家建设的理论支撑和精神源泉,只有当这种精神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社会信仰,并以之作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时,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大学生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力量,其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仅关乎到个人的成长与前途,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因此,要将法治的诸多价值要素及其蕴涵的精神实质融入大学生的头脑中,要建立起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并通过大学生主体对社会整体的影响力,传播和普及这种法治精神,使之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和理念,为当代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
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提高学校法治化水平的需要学生不仅是学校工作的管理对象,更是学校事务的管理主体。要提高高职院校的法治化水平就必须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权利义务的理念、民主的意识、正义的精神、秩序的观念,也即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当作为学校主体的大学生都能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崇尚、一种思维方式,进而成为一种行为规范,并把它落实到自身的学习和生活中,落实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学校的各项工作必然会走上法治化道路。培育大学生的法治精神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在日臻完善的法治社会里,法治精神业已成为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要通过理论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合理使用法律武器,逐渐形成缜密的法律思维模式,从而为自己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外,大学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刻,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精神,在大学生内心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法治精神的缺失———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之现状
良好的法治精神是现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从目前来看,大学生总体的法律素质有所提升,但是距离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2002年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到2010年西安音乐学院的药家鑫案,大学生犯罪令人触目惊心。人民日报报道:“近10年大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他们对法治的信任信仰程度、对法律的理解深度、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习惯有待提高。”而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的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到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和法治精神培育仍是一个亟待关注和加强的社会问题。就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来说,其法律意识和观念与过去相比有明显提高,在对法治的关心、法律知识的掌握、对法律的认可等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但由于高职院校生源基础较差,学生自身素质不高,理论接受能力不强,因此,对法律理论的系统性要求不高;高职院校大学生自身思想水平不高,学生的自控能力不强,再加上家庭环境、社会风气等非自身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学生没有养成自觉追求法治精神的心理和行为习惯,有的学生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信仰缺失法治精神的形成依赖于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美国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说过非常著名的一句话:“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2]28只有公众对法律认可、尊重、信任、依赖的真挚情感,即对法律的信仰,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促进现代法治精神的形成。然而,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比较差。还有一些大学生认为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个人的思想和行为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似乎很小,因此,对法治建设保持冷漠态度,在行为上漠视法律,甚至与法律背道而驰。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法律只有被公众所信仰,才能真正赢得普遍的遵从。如果代表一个国家未来的大学生都缺乏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权威,国家也不可能迈进法治化的门槛。
(二)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受到传统法律义务本位观的影响,许多大学生缺乏权利意识,缺乏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大多数高职院校通过开设公共基础课进行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初步树立了法制观念。但由于这种普法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大多从属于德育,以“守法”为重心,与大学生个体利益和要求相违背,又在一定程度上承袭了中国社会传统文化中的义务观念,容易使大学生对普法教育产生抵触情绪。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宗法观念、人情观念、特权观念在脑海中还占有一定的位置。
(三)法律知识贫乏虽然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仍然较低,有些学生还存在“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的现象,特别是高职院校的学生,其理论基础较为薄弱,法律知识更显欠缺。另外,多数大学生注重专业课而忽略法律基础课,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四)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我国当代的法制教育只重视法律的工具主义价值,而忽视了法律的理性价值,如平等、自由、民主、正义等。这种教育使大学生仅仅停留在感性的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上,使我国法治精神的培养陷入了困境之中。可以说,“法律工具主义是一种全局上制约我国法律价值和法治目标实现的理论。”[3]547即使学法律,也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只求记住一些部门法的具体条文,知道怎样操作,不求知道为什么这样规定,不去挖掘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和深层次底蕴,更不是为了树立健全的法治观念。法律工具主义思想的存在使大学生无法深刻掌握和灵活运用法律,影响了法律学习的效果,影响了法治观的生成。#p#分页标题#e#
从法制教育到法治教育———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育
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基本法律常识和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而且包括法精神、法文化的传播与熏陶,其培养目标是使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从认知、使用层面提升到信仰、自觉内化的层面。为此,高职院校应秉持能力与观念并重、知识与行为统一的培养理念,在教育内容和培养方式上不断调整创新,以逐步实现高职大学生法治精神之培养目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法治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培育的结果,而法治精神的培育需要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做基础。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包括自由的学术空气、和谐的人际关系、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等,它们对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在高职院校,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使大学生在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浸润中建立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真正相信法律的公正,在内心树立法律的权威,进而形成高职院校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首先,要通过多条途径和多种载体积极传播、推广法治文化。例如,利用校园宣传栏、校报等进行法制宣传;在校园广播站中开辟专门的法律论坛;通过校园网络进行网上法律答疑;举办大学生法律文化节营造法律文化氛围。其次,要积极搭建法治教育平台,加强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例如,营造自由、和谐的学术氛围,使学生形成敢于质疑、追求公正的品质;切实发挥法学院、法学研究社团和各类法学会的作用,加强对法治文化和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举办法律学术讲座,聘请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做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报告,逐步提高大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通过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使生活在其中大学生受到潜移默化的法治熏陶,逐步养成法治人格、树立法治精神。
(二)注重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律知识向行为的转化,拓宽法律事务的参与和实践渠道任何先进的思想和精神,只有落实到实践中,才能真正影响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发展。法治精神的培育也不能仅仅止于理论研究,而应付诸于法治实践和法律行动上。因此,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还要通过法律事务的参与和实践,使大学生由知法、懂法的认知层面向用法、守法的行为层面转化,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大学生对法律价值的认同感,进而形成对法律的信仰。首先,在校内,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公共治理决策,强化大学生在法律行为中的主体意识。学校的管理制度完善与否直接影响着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名大学生,因此,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的制订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方式邀请大学生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的同时,又充分尊重了学生的权利,突出了学生在校园管理中的主体性。如,让学生根据所在学校情况制订校园治安管理办法,让大学生参与学校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制订、执行。这样,就能使大学生更加熟悉学校的规章制度,从而更加有效地自觉遵守,并在此过程中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其次,走出校园,借助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大学生法治教育,提高大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如,组织大学生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带领大学生参观访问当地监狱等,加深对法律知识的领悟,提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在这些过程中,大学生必将产生对法律权威的敬仰,从心灵深处构筑起尊重法律、笃信法律的观念。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4)08―098一03
党的十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高校作为大学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发展经历了由普及法律常识到增进法律意识再到提升法律素质的奠基阶段、巩固阶段和发展阶段。作为高级阶段的发展目标,提升法律素质是一个不断延续的实践过程,是在制度化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生成途径中形成的,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为指导,遵循基本认知规律对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构主义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理论基础
目前,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教学和极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效果甚微,实效性不强,很难满足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和渴望。现阶段,高校法制教育重在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法制观念,需从建构主义视角加强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情境性,并以此理论观点为支撑,应用于高校法制教育实践的各个环节。
(一)建构主义创新高校法制教育认知方法,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
法律知识作为一般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都是大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组织部分,是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前提。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制教育存在重知识不重理念,重课堂不重实践,教育内容宽泛,教育手段单一、教育环境缺乏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法律知识的获得,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薄弱,制约和影响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而建构主义尊重大学生的认知规律,注重大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提倡自身在原有经验基础上自主建构“法律体系”,优化法制教育内容、剖析案例实质、培养法制观念等,提出许多有效教学方法,对现实法制教育课堂教学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从而有助于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建构主义促进道德规范向法律规范的正迁移,促进法律素质的提高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者在原有经验基础上的主动性、意义性、情境性建构。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原有经验基础,在法律素质培养中借鉴道德认知,在道德规范基础上主动建构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张会峰认为法律基础教育是“介于‘问题’(知识教育)与‘主义’(价值教育)之间的教育”,“主义”教育是法律基础教育的终点。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必须有效结合,因为二者在促进人的发展和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过程中,具有他律与自律、惩罚与激励、普遍性要求与层次性要求、现实性规范与理想性追求的功能互补性。加涅的智力技能层次理论认为知识的学习过程分为三步:辨别学习一概念学习一规则学习。在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就应该遵从此条规律:道德与法律的正迁移一法律基础的学习一法律素质的提高,只有遵循这样的规律,才能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建构主义理论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应用的最新成果
“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规定,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高校法制教育要根据这一目标,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发展过程,推动法制教育活动朝着这一方向发展;要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不断地更新具体的法制教育目标,以适应将来社会的发展需求。
二、建构主义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强调学习者知识学习的主动建构性,它所倡导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对高校法制教育实践具有指导作用,是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保障。建构主义视角下发展和完善高校法制教育理论,必须树立正确的知识观、学习观、学生观和教师观。
(一)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为目标的知识观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是高校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法律素质的提高源于法律知识的了解运用,要求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具有主动性,通过原有法律基础知识的内部建构,并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具体问题,将具体的法律基础知识内化为法治观念,进而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侧重于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治理念的教育,只有这些才是把握法制教育的尺度,教育主体应该树立正确的知识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在现有道德水平的基础上加强道德与法理的学习,通过道德与法理原则的结合,提高大学生自身的法律素养,进而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二)以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为目标的学习观
高校法制教育中的知识观决定着法制教育的学习观,有什么样的知识观就有什么样的法制教育的学习观。建构主义视域下高校法制教育学习观与其他理论既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它更强调学习的主动建构性、意义性、情境性,以期在实践中增强法律运用能力。
1.法律基础学习的主动建构性
法律基础学习是对法律体系的主观系统建构,要求大学生对法律知识主动探索、主动发现,不仅要接受客观知识,还要积极主动地建构对知识的理解,变知识的单向传输为双向活动转化过程。法律具有稳定性,法律基础学习无论是自我学习还是单向的灌输都要求学习者主动地记忆,学习者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利用自己原有的认知结构去诠释、认同新知识,赋予其一种新的意义,将其内化为“原有的经验知识”。法律素质的提高不仅要求法律知识的增多,还需要在客观的“原有的经验知识”基础上主动建构对不同法律规范的理解,增强自身法律素质。
2.法治理念培养的意义性
意义学习的主动建构活动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培养不同于法律规范学习,学生应把握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复杂性,能从法的价值去分析、思考问题,并能在实践中维护自身及他人合法权益,真正理解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在要求。高校法制教育的对象大部分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高校应该转变教育观念,让学生在原有经验知识的基础上理解法的精神,运用法律思维,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3.法律规范学习的情境性
法律规范存在于一定的假定条件中,法律条文的适用在不同的假定条件中有所不同,假定条件作为法律条文的要素之一,相当于现实情境,是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诠释法律意义的重要因素。社会现象千变万化,具体的情境对大学生理解法律条文、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一条法律条文可能适用于多种情境中,一种情境也可以适用多条法律条文。高校案例教学是学习情境性的最好诠释,从最真实的案例中、从两难的情境中建构法治精神,增强法律意识,贴近实际、易于理解是大学生建构自身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最好途径。
(三)注重自身培养的学生观
认知主义者乔森纳认为,受日常生活经验和过去学习的影响,学习者的头脑中会形成一定的知识经验,即先前经验,每一位学习者在面对新的信息时总是在自己的先前经验的基础上以特殊的方式来建构对新信息、新问题的理解,从而形成个人的意义。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只有大学生个体主动地建构与理解法律知识,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他们接触道德观念总是先于法律知识,将社会道德具体化到个人身上就成了大学生独特的品德。因此,学生应该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教师的引导和帮助下通过意义建构和系统建构加强法制观念的培养,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四)以帮助和引导为职责的教师观
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法律基础学习的主体,通过法律基础知识主动地理解与运用提高法律素质,即借助教师和同学等“专家”的帮助,通过对必要的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获得。在建构主义的视野下,教师的作用已不在于给予真理,而是在确定的经验领域里,在概念建构上给予学生支持和控制。高校法制教育中教师应该树立正确的教师观,要成为学生法律知识学习的引导者和帮助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强化大学生“基础课”学习,成为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过程中苏格拉底式的“助产士”。
三、建构主义视域下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对策建议
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要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尊重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意义性和和情境性,并重视学生的观点和经验,要求教师在“基础课”教学中应该遵循“少而精”的原则。针对以上原则,笔者结合建构主义相关理论主要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优化高校法制教育内容,提倡随机通达学习
高校作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其主要途径是“基础课”教学。目前,高校“基础课”教学执行"05方案”,法律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分布在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两章中,内容庞杂,教学课时短,严重影响法律基础部分教学的效率和成效。因而,需要有效地利用时间,整合法制教育内容,将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分为不同层次、不同模块,实现模块化教学,以节约课时,提高实效性;需要探索和创新教学策略以适应“05方案”的要求和教学方式的改变。随机通达学习的教学方式以其鲜明的认知性、灵活性和多元性等特点有利于促进高校法制教育中大学生法律基础学习的正迁移。
(二)采用支架式教学法,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
建构主义者认为支架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起点知识应该高于学生已有的知识水平,教师必须对学生的现有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有充分的了解,通过课堂教学设置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从支架的表现形式来看,常见的学习支架可以分为范例、问题、建议、工具、图标等,通过支架式教学可以对大学生法制素质培养提供有效帮助,使其能够顺利解决遇到的法律困惑,提高学习的兴趣,促进其主动学习,并能在学习过程中将外部知识内化为自己的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它为学习者提供了有效的学习方法,有利于提高自身学习能力,促进大学生的意义建构。
(三)提高教师自身法律素质,发挥认知学徒制教学方法的作用
教师是大学生法律素质提高的帮助者和引导者,教师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观念等对学生具有示范作用,能通过示范、指导、清晰表达、反思、探究等方法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对于法律条文的理解记忆,教师只能通过灌输的方法传授僵化的法律知识,但对法制观念的提高,学生跟随教师从多个角度观察、模仿“专家”在解决问题时所外化出来的认知过程,从而获得可认知的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法律思维,从而逐步提高法律素质。
(四)强化实例教学,增强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高校法制教育强调实例教学旨在增强大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的真实性、具体性和实效性,使学生在一个完整的、真实的问题情境中,通过主动学习和合作学习,促进学生反思,提高知识迁移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高校法制教育过程中创设具体的问题情节,基于问题的分析方法,对具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问题进行学习,即创设问题、确定问题、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学习。要求学生完成对所学法律知识的意义建构,即让学生掌握对具体案例所反映的法律知识的要点、本质、精神的深刻理解,在真实的环境中去感受、领会,通过聆听或讲解所获得法律知识的适用原则、规则和法的精神实质,培养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的背景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正在逐渐实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传统的价值体系与规范体系都在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冲击,西方个人主义价值对我国的思想文化造成极大的冲击,西方发达国家的资产阶级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正在通过多种渠道像社会主义国家进行输送,这种观念对个人主义进行片面的强调,但存在对他人利益忽视甚至贬低的现象。市场经济也存在消极的一面,在这种消极影响下,部分人出现过分对经济价值进行追求而忽视精神价值的现象,有些大学生会受到拜金主义以及享乐主义的影响,在盲目追求物质享受的情况下自身能力也不能对其进行有效满足,这也是导致违法犯罪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互联网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实现对人们视野的有效拓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各种黄色以及暴力文化普遍存在于互联网之间,这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起到消极影响。尤其是对于思想还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来说更是一种不良影响,最终导致大学生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游戏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存在,现阶段已经作为一种休闲方式实现对大学生的有效吸引,但部分不良网络游戏也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在虚拟世界里大学生的现实社会身份会被隐藏,大学生的责任意识就会逐渐丧失,失去行为约束后对大学生就会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尤其是网上诈骗、虚假信息以及制造计算机病毒等现象尤为严重。
二、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的意义
首先,校园法律文化建设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大学生素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所以说,法律素质是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大学生法律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是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就能完成的,大学生法律综合素质是大学生对法律情感态度的综合体现。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可以把法制教育贯穿高等教育的全过程,通过对法律知识的硬性理解和对法律知识的软性表达才可能产生对法律的感情,法律感情往往是法律信仰的基础。
其次,大学是通过文化培养人才的,“对大学生影响最大、最长远的不是某一门学N-、某一种知识,而是学校文化,一种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反映人们在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上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团体意识、精神氛围。”而高校校园法律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从事各种活动的行为模式和习惯,良好的校园法律文化容易让学生对法律产生法律情感,这种法律情感可以使学生产生对法律特别的心理机制。这种特别的心理机制所依赖的心理环境不仅仅是法律知识,还有其内心的心理气候,它包括公平正义、仁爱诚信、安全、自由、人权、民主与宽容等基本的价值与信念。人世生活作为存在本身,其心灵世界要求有阳光和温暖,当心理世界感受不到阳光时,法律作为一种人世N-学和理性大厦不足以独自完成法律之治,健全的法律之治必须以大学生对法律价值的信仰为支撑点。法律信仰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学习、理解、实践乃至深刻的感受。这一切需要在良好的法律氛围中完成,大学校园法律文化建设就是为大学生提供这样一个法情、法理、法境交融的场所。一旦法律的理性的大厦在我们大学生心中建立起来,任凭多少不法的诱惑都不会为之动摇,它不仅对大学生自己、对今世社会也会对未来社会产生巨大影响。
最后,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信念,其为大学生法律信念的确立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律舆论环境,在学校日常生活中,校园法律舆论一旦形成,就会对校园的每个成员的言行产生评论、督促、鼓励和引导的作用,使法律文化成为一股具有极大影响的环境力量。在这样环境力量的长期影响下,法律观念就会深入到广大师生内心,形成现代大学生的法律信念。法律信念对法律运行的影响十分重大,它不仅影响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情感体验和法律行为模式,而且其会将这一套模式带到社会中去,影响法律在社会的实现效果。
三、高校法律文化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一)建立网络信息教学平台窗口,丰富法律文化资源
网络的首要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高校校园法律文化建设要与网络信息相结合,发挥网络信息的强大交互作用,通过信息技术与法律资源的有效整合,以网络信息平台为中介,可以实现多向交互,实现生生交互、师生交互。在这个过程实行导师值日,以便在这一过程中引导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社会法律热点的讨论和引导,提高学生了解法律的目的性、自主性和吸引力,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动态地了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
(二)通过高校校园文化节将高校校园法律文化推向
(一)有关部门对大学生法制教育地位的认识尚有偏颇
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思想道德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任务主要由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并且“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偏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虽然包含法制教育内容,但主要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能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因此,这样的课程设置,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显得非常薄弱。法制教育不应该从属于思想道德教育,有必要重新、科学设置法制教育课程。
(二)师资力量薄弱,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
在我国高校,法制教育任务大都由非法律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担任。而且不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成分比较复杂,其中有辅导员、学校和二级院系的党务工作者及其他兼课人员。因此,在总体上,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法律素养偏低,法律实践经验欠缺,甚至有的法制教育课堂流于形式、存在法律知识性错误。学生对法制教育课程不重视甚至厌倦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样的法制教育,其实效性可想而知。
(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单一
法制教育既具有政治性和道德性,又具有很强的法律专业性。其内容既有严密的法理逻辑性,又有很强的实践操作性。因此,法制教育不仅要求内容上的完整、系统,还要求方式上的多样性。法制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师不仅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而且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能力训练,以深化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促进学生对法律真学、真懂、真用。因此,在大学生法制教育方面,不仅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而且还要根据学生特点完善教学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四)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环境不理想
大学生大都已经成年,从法律上讲,他们大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及引起的法律后果负责。但是,大学生由于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一直在学校这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他们大部分的信息来源都是学校、互联网、小范围的社会,加上他们没有工作,没有感受到社会生活的压力,普遍存在心理脆弱等情况,容易在外界影响下出现冲动行为,甚至实施犯罪。
(五)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普遍不高,缺乏对法律的信任
大学生在中小学阶段甚至在大学里大都长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老师几乎包揽一切。由于教师讲授、教学条件、学校学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原因,法制教育联系实际生活不够,学生实践机会不足。这样,学生对法制教育感到比较枯燥,学习法律的兴趣不高,随便应付法律学习和考试。因此,学生对法律学习不深,领悟不透,难以树立对法律的信仰。不少学生因此没有增强维权意识,当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总是容忍与纵容。还有些学生以自我为中心,夸大自己的权利,加重别人的义务。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我们必须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形势的需要,重新思考法制教育的地位、内容和方式,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
二、准确把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只有正确界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才能正确分析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对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涵很丰富,下面拟从法学教育、法制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三个层面进行比较分析。第一,法学教育。张文显教授在《法理学》一书中指出“法学教育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1],法学教育作为一门专业教育,它需要对受教育者进行全方位的系统训练,才能使受教育者真正掌握法律知识。在我国,法学教育一般以法律专业的学生为对象,并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学学科教育和训练。可见,法学教育是以培养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的教育。因此,我国大学的法学院系通过对法律专业学生进行系统化、专门化的法学教育,向社会输送法律专业人才。第二,法制教育。法制教育面向全体公民,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法制教育属于公民的素质教育范畴,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公民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整体素质。各种普法教育的宣传活动就属于法制教育的范畴。这种法制教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任何一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都可能接触到法制教育。法制教育因其对象不同又可区分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普通民众的法制教育。第三,大学生法制教育。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大学生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我国公民整体的基本素质。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法制教育中的重要部分。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具体途径主要有学校的法制教育、家庭的法制教育、社会的法制教育。家庭和社会的法制教育因个人不同的生活环境而异。高校作为大学生培养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主要场所,应该发挥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法制教育不仅要求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学习,而且要求受教育者在实践中深化认识。法律理论学习与法律实践体验同样重要。然而,当前我国大学法制教育普遍存在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实践体验的现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大部分学校把法制教育停留在课堂上,学生很少有机会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由于缺乏法律实践体验,学生所学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仅停留在课本上,缺少对现实生活案例的分析和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训练。[2]综上所述,大学生法制教育是一种系统的素质教育,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家庭的法制教育、社会的法制教育,还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对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质都很重要,三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既要发挥三方面的协同作用,又要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高校作为教育大学生的主要场所,对于大学生的整个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塑造有着重要影响,同样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也有着重要作用。[3]
三、深入理解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联性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一个良好社会的形成离不开道德和法律对个人的双重约束,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健全的调整机制。道德和法律是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两大调节机制。大学生法制教育也离不开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道德和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道德性是法律的一般本性。法律和道德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社会规范。它们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目的、内容、形式具有一些共性。许多道德规范、道德原则、道德观念和道德精神融入了法律之中。法律和道德作为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都体现了统治阶级意志,受到一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因此,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精神上总体一致。道德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同样也可以说是法律的效力基础。道德是良法的一项重要标准。法律规定应当弘扬社会流行的道德观念,体现道德价值和道德的基本要求。法律的道德性,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道德的法律化,它表明法律的部分内容源于道德的转化。从历史上看上,法律的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一直伴随着道德法律化的过程。近现代的文明国家,大都将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纳入了法律之中。我们国家法律的创制和实施的过程同样也是一个弘扬道德原则、道德理想和道德精神的过程。例如,在我国,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既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也是公民的法律义务。[4]道德与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具有互补性。我们知道,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整个社会的规范运行并不是只依赖法律的调整。道德对人们的行为也具有很强的规范作用。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包含和相辅相成的关系。法律的调整范围小于道德的调整范围,道德的“调整半径”远远超过法律的“调整半径”。法律不能调整的许多情况,可由道德加以调整。某些行为不触犯法律规范,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但该行为可能是道德所不允许的。道德能够给人们一种无形的压力。违反道德规范的人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但是,道德的调整作用很有限,还需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调整。对于某些危害社会的行为,道德惩罚乏力,就要使用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加以惩处,以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也要结合道德方面的因素。[5]
(二)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决定了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辩证关系。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应当得到同等重视,形成合力,协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1.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现状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于2002年10月2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该文件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了一些规定。文件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可见,高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大德育”,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工作的认识及定位不太合理。在这样一种思维模式下,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受到重视,而法制教育受到轻视。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律教育的严重失衡,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和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频发。甚至有些大学生认为,大学生犯罪主要不是自身原因导致的,其主要责任也不在于大学生自身。
2.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相互关联和内在统一的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互关联,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固然重要,但是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仅靠思想道德教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思想道德教育需要法制的威慑力来强化。法制教育需要思想道德教育来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大学生做人和做事的教育,宜采用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形式。[6]在举国震惊的药家鑫案件当中,药家鑫曾谈到这样的一个细节,他在第一次撞到受害者之后以为自己犯了死罪,于是为了摆脱罪行将受害者活活杀死。假如他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后面就不会酿成如此大的悲剧了。所以,只有发挥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协同作用,才能增强大学生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两方面的实效。
四、系统思考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形势下,对于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运用系统思维方式,全面思考实践对策。
(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高校应当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各高校应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提到同一高度。加强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和投入,甚至完善相关教育课程的设置。各高校可以在现有法制教育课程的基础上,增设有关法制教育的公共选修课,形成科学、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建立并完善有关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法律制度,加强监管,促进大学生法制教育走上法制化轨道。比如,在大学生法制教育目标、内容、方式上,设立明确、统一的标准;协调好从小学到大学的法制教育衔接问题,规划好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个法制教育体系。
(二)充实教师队伍,提高任课教师的法律专业水平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需要建立一支法律专业出身、对法律有深刻领悟和坚定信仰的教师队伍。在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讲授把法律的精神和价值传播给学生,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在课外,教师可以通过自身的行为和法律实践引导学生训练法律能力。法律专业水平较高的教师能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解答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能够用活生生的案例让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帮助学生培养法律思维习惯。不具备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的教师不可能胜任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任。[7]高校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专业素质。教师自己也要积极、主动加强法律理论知识的自学、参加各种法律培训和法律实践。高校还应当多引进法律专业素质高、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也可以聘请长期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专业人才兼任法制教育的教师。
(三)丰富教育方式,增强社会实践大学生法制教育需要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大学生仅仅依靠理论学习是很难学好法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应当不断丰富教学方式,加强情景教学和实践教学。比如案例讨论式教学和现实问题启发式教学,这样的教学方式既能联系实际生活,又能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在现实问题启发式教学过程中,教师提问,引导学生对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和寻找问题的答案。在案例讨论式教学过程中,师生共同研讨,解答实际案例。在法制教育过程中,采用案例讨论式和现实问题启发式教学,有利于增强学生参与课堂的热情,促进学生主动思考和分析问题。在实践教学方面,可以在校内组织有关主题班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安排学生参加校内治安联防活动;也可以组织学生走出校园,到法院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和劳教所、到街道、集市开展法律咨询,在“三下乡”活动中组织法制教育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进行普法教育活动等等。丰富教育方式,增强社会实践,也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
大学生这个群体是我们维护法制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中坚力量,也是未来我们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来源,在具备了坚定的政治立场以及扎实的专业知识外,对个人的政治素质以及道德品质也有要求,最重要的是,更应该具备法治人格,能够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等。
一、法治人格的具备及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法治人格是指个体的法治理念在心理以及行为上的稳定而又独特的一种反映。而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努力培养出高素质的,以具有健全的法治人格为背景的高素质人才。所以从自身来讲,学法、知法、懂法对于法治人格的塑造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来讲,意义同样重大。
(一)法治人格的塑造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法制国家是我国的一种治国方略。这种治国方略要求我们国家的任何权力部门以及每一个公民都要依法办事,都应当遵守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既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触碰。而公民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实施者,是否具有健全的法治人格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大学生在高校进行的法学教育要注重法制人格的培养,这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二)法学思想教育价值观要求具备健全法治人格
法学思想教育的价值观是相对于传统法律知识与技能而言的。法律的知识和技能是实用的工具主义价值观,是法律的文本。而法学思想教育是法治人格的塑造,是一种思想上的正义追求,并不是简单的知道了解了法律的知识,而应该从内心和思想上认同法律的地位,有守法的意识,体现在对人的尊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注重从人的第一角度出发。
(三)法治人格的塑造是培养高素质法律人的核心内容
在大学生活的教育过程中,人格的塑造会对人的一生产生重大的影响。法律人是指一种既有充沛的法律知识与法律技能,又拥有较高的法律素质的人法律人才。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治人格的拥有。法制人格的养成是我们高校进行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拥有健全的法制人格才会对社会有所贡献,对建设法治国家有所推进。
二、大学生法治人格的现状
(一)法治人格淡薄,权利意识模糊
大学生现在的法治人格淡薄,总体权利意识严重缺失。当遇到侵犯权利的时候,并不知道基本权利已经被侵犯,或者是知道被侵犯但是没有意识要维权,或者干脆选择忍耐。大学生这种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高校的法学教育缺失,法律知识和技能有限,导致学生权利意识比较淡薄,最终影响法治人格的不健全。
(二)对违法行为有效应对,责任意识较差
进几年来发生在大学生中的违法案件越来越多,大多数情况下大学生进行犯罪之后并不是勇于承认面对后果,而是尽量推卸责任。在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之后不能够正确面对和承担后果,责任意识较差。另外值得令人欣慰的是,在大学生遇到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都会进行有效机智的应对,不会不假思索的就进行行动,他们会尽量把自身的安全放在了首位。在高校中学习的法学知识,有效的让学生们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保证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更加体现了法律的地位。
(三)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律习惯
法治人格需要良好的法律习惯来维持,在调查大学生范围案件中发现,他们并不是因为不懂法而导致的犯罪,大学生是否犯法和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程度影响不大。大多数人还是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有的甚至是法律系的专业学生,他们以为自己懂法,在犯罪的过程中有意躲法,钻法律的空子。这都是由于学生的法律素质低下,法律思想和观念丧失,所学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不过时外界对其的一种控制手段,没有形成健全的法治人格,缺乏法律习惯的形成。
(四)自我观念强,不懂尊重他人
当前的大学生极度关注自己的成长,以自我为中心,很少顾及他人感受,不被身边的人理解和尊重。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喜欢被束缚,喜欢独立思考和生活,不喜欢被别人指责和干扰。但是往往大学生犯罪都是由于其仅依靠自己的主观愿望做事情,而没有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觉得这是对其的一种束缚,以致最终给对方和自己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
三、 法学教育中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缺失
近年来,我国对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尤其缺乏,进而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法治人格的塑造。大多数人认为,法律不过是一张纸,并没有实在的用处,已经成为空文。腐败贪污、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现象时有发生。这只要是由于我国公民在大学教育时期的法学教育欠缺,没有塑造良好的法治人格,是我国法律人法制人格严重缺失的表现。
从法学教育的目的上来看,我们现在所认识到的太过狭隘。传统的高校法学教育,只把法律知识和技能当作法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却忽落了大学生法制人格的塑造,造成了比较大的价值缺失,严重的制约了大学生法制人格的培养。然而在经过单纯机械的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之后的人才,往往只是知道法律,但是并不懂得怎么样去尊重别人,怎么样有一个健全的法治人格。大学生只重视死板的枯燥的法律知识,对于价值形态的法律知识所了解的少之又少。高校在进行法学教育的时候忽视的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的观念,因此改进学校法治教育已经刻不容缓。
四、 法学教育中学生法治人格塑造的途径和方法
(一)坚持法治人格的塑造,摒弃形式主义的法律知识的学习
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法学教育的价值观是法治人格塑造的基本前提,有了好的价值观再加之高效率的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才能够塑造出高素质的法律人。高素质的法治人格绝不仅仅是单纯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记忆,更是人本主义教育价值观的学习,理清被教育的主体和教育价值观之间的关系,给学生培养出高素质的法治人格是人本主义教育价值观的最终目标。
(二)法学教育过程中的法制素质培养
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要将法治人格的塑造谨记于心,要与每一个环节紧紧相扣。要把法治人格的塑造渗透在法学教育的整个过程中。要确立整个过程的法学教育教育理念。比如明确告诉学生在法律制度规范下的社会,应该是正义公平和秩序井然的。对于不正当的社会关系是由于违反了哪些法律等。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包括法律职业的认同、这样的思维训练有利于法治人格的培养。
(三)大学不同学科教育资源要整合
整合不同学科的教育资源, 把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成专业的法律系学生作为最终的奋斗目标。高校法治人格的塑造不单单是法律一门学科就可以办到的,还需要其他各个学科共同努力,法治人格塑造是法律人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素质的教育又和高校内的其他学科密不可分,因此应该把法学教育放在大学里面,让其成为大学的一部分,与其他学科互相熏陶相辅相成。整个不同的教育学科的资源,以期培养大学生完善的法治人格。
(四)高校需要营造良好的法律文化环境
良好的高校法律知识环境对于学生们塑造法治人格有着深远的影响。这种环境包括良好的学习氛围,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融洽的同学关系,校园各个角落里面的法律知识氛围等等这些对于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放松的大学校园环境是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前提。和谐互助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养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的基础。经常性的对学生集中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也有助于学生法治人格的养成。
(五)对学生进行法律案例模拟教育
高校应该引入并且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法律案例模拟实践。在高校的法学教师以及执业律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参与法律案例的办理,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培养出关于法治人格的塑造。体验法律的神圣和崇高,建立起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精神,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教育模式不单单是让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的知识与技能,更是为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和法治人格。所以,现在应该着重以法律职业有效进入高校的法学教育,为高校的法律案例模拟教育提供支持,从而能够有效的塑造大学生的法治人格。
(六)颠覆传统的教学体系和方法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书本,以理论性课程为主,缺乏实践性和开放性。现在的法学教育应该更注重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要在坚持理论课程为主的基础上,加强实践课程的分量。主要为开设一些法律职业案例模拟课程,鼓励学生自己进行案例分析,启发式的分析以及师生共同讨论的学习方式等。要将对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工作体现到各个环节之上,让学生从自身感受到法律带给我们的变化。另外,法律教育还可以研究其他国家的法律,适当联系各个国家的国情,对不同的法律做出对比的教学,拓宽了学生的思维,使学生能够更好建立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在比较中逐渐塑造成法治人格。
五、结论
综上所述,传统的法学教育严重忽视了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尽管学生学会了法律知识和技能,但是并不能完全建立健全的法治人格思想。所以我们要积极重视法治人格的塑造,在未来的法学教育过程中,我们要联系不同学科、摒弃形式主义,营造良好的法律学系环境、颠覆传统的学习模式,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使学生能够领悟到法律精神,能够尊重和敬仰法律,以期培养出具有健全法治人格的法律人。在高校法学关于大学生法治人格培养的教育中,一些新的模式,包括法律职业案例模拟教育模式和实践性的教育模式等一系列模式的正常运转和实施,还需要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和探索。
【论文摘要】在高等学校中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健康思想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目前在校大学生中不懂法甚至违法的现象,暴露出了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薄弱的问题。
大学生肩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他们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其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如何,将直接关系和影响着我国社会的法制建设。特别是在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高校要提高对法制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搞好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一、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一)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任何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调节机制来维持正常的秩序,道德和法律就是社会的两大调节机制,两者共同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和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把某种价值体系、价值观念、行为和观念的准则灌输到人的意识中,使其形成相应的信息、品质和习惯,达到自我调节控制和自我监督的目的。法律代表了阶级的意志,是推行国家、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强制手段。人们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还要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
道德和法律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种社会规范:
首先,道德与法律联系密切,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互补性。
其次,在调整、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法律并不是万能的,除了受到以社会为基础,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社会以及法律自身条件的约束外,还必然要受到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制约。
最后,法律以道德为价值取向,并以道德为社会支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如果法律背离了人类基本的道德精神,将失去约束人们行为的道德基础。
(二)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关系
1.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关系的现状。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当前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对大学生的德育教育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在有些高校甚至全部是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只是德育教育的一个补充。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体系已经逐步成熟,法制体系建设已经取得长足发展的情况下,虽然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然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正是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比例关系的失衡,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发生违法问题。综观在校大学生发生的不同方面的违法问题,一方面是其本身道德素质低下导致的;另一方面则是法律意识的不足和淡薄造成的。
2.高校德育教育与法制教育应当并重。基于上述对道德和法律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道德和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是相互依存,共同发挥作用的。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仅靠德育教育还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我们说提升人的品质,应当从思想和行为两方面塑造,宜采用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大学生的道德观念中,将道德内化为大学生自身的观念,使法律至上的意识升华为大学生更深层次的道德义务要求。法制教育的价值在于倡导法制精神,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来满足法制社会的需要。
二、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紧迫性
(一)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
(二)加强法制教育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据上海一项关于“校园犯罪”的调查,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在大学生犯罪中,其中不乏博士生和硕士生。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三)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任务
大学生毕业后是要踏上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法制意识强的毕业生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为国家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法制意识差的毕业生可能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违纪,甚至走上违法的道路,造成终身的遗憾。
三、目前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目前高校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是对该门课程的投入却非常少。由于法律基础课的课时有限,在很短的时间内要让学生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法制教育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还不够重视,只是将其作为一门普通的课程来对待,而没有将其看作是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与修养的重要举措。
(二)法制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很多非政法院校的法律课师资是由社科部、学工处、德育处、团委或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担任。他们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对法律课程不重视就不难理解了。
(三)法制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单一
法制教育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综合教育。目前,在高校法制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未能给学生提供参加有关社会实践的机会。有的高校甚至把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唯一形式,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仅限于几部法律,缺少有针对性的以案说法的内容。
(四)法制教学考核方式不合理
目前,各高校评价法制教育效果好坏的惟一办法是阅卷考试,考核的内容主要集中于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和知识,惟一的标准是考试成绩,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考完后就将法律知识放在一边了,并未真正的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在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措施
(一)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法律基础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进行教学。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强化该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我们要重视案例教学法。在选择法律教学案例时,应选择那些既有利于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具有思想教育意义的案例。
(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运用现代的多媒体手段进行直观、形象、生动的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观看、收听法律专题的电视片或录像带等,让大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利用假期开展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列席旁听审判过程,增加其对法律学习的感性认识;请法律专家、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来高校开设大学生法制讲座等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实践证明,多种形式并用的法制教育要比单纯的法律课程教学效果更好。
(三)加强法律课教师的培养
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不同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通过专、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有相当水准的精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现在,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念和思想伦理观念急剧变化。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交往、自我评价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此,高校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其消除不良的心理状况,最大程度上预防和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的违法行为,从而巩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涉及课程设计、教学安排、教师选拔、教学方式、考试考核等多个方面。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教育工程,特别是德育教育与法律教育的有机融合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探讨。只有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才能使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才能使大学生对法律有科学的认识、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掌握,使得他们不仅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更能理解法的精神、法的作用,增强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1]崔长珍.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J].河南工业大学学报,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