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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将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作如下总结、分析和安排,不足之处以书记、镇长的要求为准。
一、2015年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总结
一是在镇、村两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前移到交管站建设和协管员、联络员的教育培训上,着力抓实村(居)委会交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工作职责。交管办每月组织交通协管员、安全联络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表彰,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夯实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其中,板桥的品德交通管理工作站、黑石岗交通安全联络员张家宽等,均受到县级表彰奖励。
二是交管办、派出所与其中27辆中型客车、20辆微型面包车签订了交通安全承诺书、对排查出的1700辆微型面包车,严格执行“四个必到位”管控措施,实行“一车一档”跟踪管理。
三是派出所、交通所联合对全镇省道及县、乡、村道路开展拉网式实地踏勘排查,期间共排查省道隐患点段12处。对排查出的隐患点段,一时难以治理的,由政府出资统一设置临时性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安全通过,全年共设置警示标志17块。对路基不稳、急弯坡陡、临水临崖路段实施加固基础、修筑挡墙、设置防护墩和减速埂、完善标识标牌,在募补水库路段、牛补歹至花红路段、乐岩至大鸡灯路段新增钢筋护栏60余米和其他警示标志。
四是交管办牵头,派出所、交通所、农机站、城管中队、中心学校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放到路面上,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乡镇(街道)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重点违法行为,有效杜绝违法驾驶、不合格车辆上路、无资质的车辆及人员进行营运等情况的发生。派出所交警中队共查纠交通违法2003起,查处涉危险驾驶罪1人,查获非法运营11起、酒后驾驶2起、无证驾驶104起、面包车超员78起,故意遮挡号牌2起,其中刑事打处1人,行政拘留16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人,警告25人次。
五是加大交通安全大宣传力度。派出所交警中队充分协调罗平警方微信和手机短信平台,及时交通安全提示、路况研判信息、交通管理措施、重点违法行为曝光,让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受到警示教育,发放了5.3万个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纸杯,在全镇主要道路两侧、通往村居委会的主要道路两侧粉刷针对性较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41条,发挥了宣传引导作用。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稳中有降。2015年全镇共接到交通事故报警278起,与2014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5.5%,其中死亡事故0起,死亡人数下降300%,伤人事故共72起伤92人,受伤人数上升0.3%,财损事故205起,直接经济损失18.5万元,直接财产损失上升0.7%伤人、财损事故多发。
二、认清形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们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更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是全镇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分别达到11408辆和9023人,两个数据持续上升。全镇乡道87.5公里,村道79.3公里,过境道路17公里,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不足。与机动车、驾驶人的快速增长相比,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等还相对滞后,特别是一改高导致交通压力增大,交管矛盾日益加剧。二是交通事故持续增长,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增大。截止2016年4月,交通事故已发111起,死亡1人。三是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比例较大,摩托车管理整治难度较大。去年278起交通事故中有110起涉及摩托车,占总数的39.5%,今年发生的一起死亡事故,就是三轮摩托车(时风车)单方事故。四是板桥镇特别是江桥街及乐岩新区路口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变更车道、随意调头,标志标牌不全、交通组织设计不合理,呈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叠加现象,各种交通方式之间干扰较大,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给交通管理带来难度。
(二)农村交通安全管控力度有待加强。从事故特点及两次专项督查情况来看,道路交通安全仍有不少“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居委会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仍然存在松懈麻痹思想,致使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缺失,失控漏管。少数村居委会对交通安全仍然不关心,不重视,即使发现了道路隐患,根本不及时上报,查而不改,隐患依旧存在,达不到工作目的。二是个别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部门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积极主动到挂钩联系的村居委会开展事故防控工作。三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组织在抓关键环节、抓重点和源头监管落实上还不到到位,没有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要求。四是部分村居委会在集市、街天、学校放收假、婚丧嫁娶等群众集中出行的重点时段和重点车辆未认真落实劝导工作,微型面包车、摩托车超员,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现象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客运车辆超员现象时有发生,交通管理部门执勤力度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围绕 “怎样让危险车辆不上路,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员不上车,上路车辆不违规违法行驶,发生事故后损失、伤亡、影响降到最低”等难题,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的发生,我讲五点意见:
(一)完善管理机制,夯实综合治理基础。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2016年板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强化考核和责任倒查,对工作落后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履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管理机制,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调整配强交通协管员,加大对兼职交通协管员、交通安全联络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力度,最大限度地组织兼职协管员开展好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理,抓好事故预防工作。一是派出所、村居委要继续加大对辖区所有机动车(含无牌无证机动车)、驾驶人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力度,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台账,由派出所交警中队100%录入农村交管信息平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同时,要将微型面包车全部纳入重点微型面包车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个必到位”措施。二是按照2016年板桥镇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要求,领导包村(居)委会,干部、职工包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求,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一盯一”、“一帮一”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重点时段、路段包保责任制,确实保证做到“逢集必守”、“逢上放学必守”、“逢婚丧嫁娶必守”。三是要强化运输企业的监管。交通所、派出所、安监站要协调配合,在全镇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警示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检查,规范管理,防止失控漏管。
(三)排查整治隐患,构筑安全防控网络。一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等部门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道路等级分类登记,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为标准,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制定治理方案,对不能及时治理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并形成书面报告县安委办组织督促整改。二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确保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加大整改力度,并且在安全设施建设中,要特别重视科技在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搞好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是交通所、村建所要结合全镇交通组织优化情况,合理配置区域功能、均衡分布交通流量,优化路网结构,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纳入重点,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配套设施,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停车难问题,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
(四)强化路面管控,提升联勤联动能力。一是派出所、交通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摆放在路面上,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对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进行严处,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二是交通协管员及交通安全管理联络员要切实发挥交通安全劝导作用,严把出村口,重点劝导微型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劝导、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打非治违中队要在全镇范围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做到严管重罚,杜绝违法车辆上路运营。四是安监站、交通所、派出所、农机站、打非治违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边远村委会管理薄弱地区、镇乡交界重点路段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板桥辖区公路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严查微型面包车超员、货车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事故高发势头。
为切实贯彻区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部署,深入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防范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下阶段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深化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工作。
二、汲取事故教训,严抓工作落实。
镇政府召开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紧急会议,将这起较大事故进行通报,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这起较大事故暴露出当前事故预防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不利因素及事故规律特点,提出事故预防针对性措施。为有效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镇长刘转博亲自抓,分管领导应洋平具体抓,紧抓措施落实不放松,强化组织动员,保持严管态势。严格贯彻落实XX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源头管理。
按照“三年专项行动”相关部署,建立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常态机制,确保危险路段隐患治理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新排查出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道安办,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治工作的,要上足警示标志,确保隐患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村级劝导员”作用,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全员上岗,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高度重视农交安APP系统的应用工作,要加强农村“五小车辆”的全面排查,将排查台账及时录入到农交安APP系统,提高农交安得活跃度,确保农交安使用率。把预防事故的关口前移到各村,把好安全管理源头关。村级交通劝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每位劝导员每天签到后录入5起(含劝导日志、隐患排查、路检路查、宣传教育)信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工作安排,确保“农交安”手机APP活跃度达标。
三、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路面管控工作。
镇道安办联合有关单位并组织村级力量上路,全面开展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活动。针对夏季交通违法规律和事故特点,积极做好应对,加强路面管控,增加隐患路段和交通违法高发时段的交通巡查。强化国道、集镇岔路口和农村地区的交通秩序管控,加大对无牌摩托车、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以及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查处力度,加大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工作。镇派出所和XX交警中队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最大限度把人力、物力、装备摆到路面一线,确保路面严管力度不放松,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同时深入企业,对企业内部所属车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的切实落实,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各县市及分管局领导及州局交警支队任副组长,各交警大队大队长及交警支队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各县、市公安局、阿拉山口公安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货车超载、违法会车、无牌无证、酒后驾车、农运车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二)重点整治路段:奎赛高等级公路路段、省道304线、省道205线,县乡道路,兵团道路。
(三)重点整治对象: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旅游车辆、农运车、摩托车。
三、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
各级交警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始终,以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契机,以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驾驶人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整治工作期间掀起了交通安全宣传新。
(一)在城区人员集中地区、车站、乡镇集市等地摆放交通安全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品、播发光碟进行宣传,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和驾驶员的提问,展出我州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图板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我州交通事故的情况;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和驾驶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
(二)出动警车及宣传车在国道、省道、城区主街道,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进行纠正,并向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组织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在集中宣传日和“十一”黄金周期间,各级交警部门在市区和人员密集场所搭建了宣传平台,悬挂了宣传横幅,陈列了重特大交通事故展板,张贴了典型交通事故宣传挂图,出动流动宣传车,以流动宣传和定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向广大市民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车管知识,并设立了交通违法咨询、交通事故咨询和交通秩序咨询等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为各族群众讲解关于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提高宣传效果,交警部门还利用交通肇事车辆实物展示,使参观者在交通事故案例中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在宣传活动中提高了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都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和支持预防交通事故工作。
(四)开展警营开放宣传活动。11月25日,交警支队认真组织开展了警营开放日活动。当日,支队组织运输企业驾驶员代表到车管所参观了车辆落户、车牌摇号、自选车牌、驾驶人考试、车辆检测等业务窗口的工作流程,介绍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和车管所服务群众措施等情况;观摩了市区和高等级公路利用测速仪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过程。同时,在现场讲解了新手势信号的内容和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流程以及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内容。通过参观学习,向驾驶员展示了路面执法、车管、事故处理等岗位民警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使驾驶员代表对我州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有关法律法规有了初步的认识。各基层交警大队也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工作要求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和重点宣传群体走进警营,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交警在执勤执法、疏导交通、处理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警营开放宣传使群众理解和支持交警的工作,增强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意识。
(五)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交警部门紧紧围绕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村民和外来拾花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宣传活动。组织警力进入运输企业、学校和村队,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博乐市交警大队深入到农村、社区、学校、客运站(点)、农贸集市散发宣传单,播放光碟,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挂图,进行交通安全授课。精河县、温泉交警大队积极深入客运企业,以车站大厅为宣传阵地,积极以摆放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及播放光碟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深入中小学校和辖区公路沿线各村队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阿拉山警大队深入口岸学校举办交通安全法规常识讲座,对辖区内客运,货运单位驾驶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利用口岸乌兰达布森检查站这个有利地形,边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边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高等级公路五台和八家户交警大队依托收费站和执勤点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
(六)确保宣传效果,迅速印制宣传品。为满足宣传工作的需要,结合今年我州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了40块宣传板和14条横幅。近日,支队印制了10万份涉及到车管业务流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村民及务工人员交通安全、驾驶员交通安全、交通安全进家庭、乘客交通安全常识、交通事故处理指南和交通民警指挥手势八方面内容的宣传手册。在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中,我州交警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0次,设置宣传站点32处,摆放宣传图板200块(次),上交通安全课39次,播放光盘56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80条,张贴宣传画579张,受教育群众9.2万余人(次),在各类宣传媒体刊稿50余篇。进农村84个(次)、农民受教育人数63000余人。
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支队及各大队严格按照区厅总队指示要求,将道路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迅速调整警力部署,落实管控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重点路段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一)科学配置警力,加强事故多发区域和多发时段的管控,增强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各大队针对夜间交通事故多发的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夜间勤务,加强对夜间交通秩序的管理。
(二)为最大限度地将警力下沉到一线,支队全体民警轮流上路执勤,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各大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警力跟着事故走、警力跟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走”的勤务方式,充分发挥了现有警力的最大效能,加大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
(三)全面排查、治理交通事故黑点(段)
支队要求各大队对辖区内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和部分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标线不健全的道路再次进行认真排查,并制定了治理措施。其中五台大队辖区新增设了三处避险车道、两处临时停车场、两座黄闪灯,现已投入使用,两处led显示屏已完成安装,在坡陡易结冰路段堆放防滑沙1200袋。
(四)突出重点,严查严纠。以客运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在交通流量大的国道、省道主干线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充分发挥警务工作站、测速仪等科技设备的作用,在国省道和市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集中查纠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路段管控。
各地均根据不同时段、路段和区域的特点,调整了执勤警力和时间,支队和各交警大队也抽调机关人员压一线,全州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2/3警力投入路面,切实加强了对四台大坡、奎赛高等级公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区、s304线、阿拉山口火车站等路段的执勤巡逻。
这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刻汲取高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年月日下午,高速公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及伤亡学生为籍。事故发生后,书记、代省长迅即作出批示,要求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全力抓好交通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代省长出席今天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刻不容缓
今年份以来,我省相继发生“8.28”、“9.13”、“9.26”等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高速事故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省政府办公厅于8月4日、8月29日连续两次下发紧急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但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给带来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这集中暴露出相关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截至年月底,全省通车里程达15.4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000余万辆(7座以上149.5万辆),驾驶人1100余万人。其中,客运车辆29998辆,经营业户4920户,驾驶人40922人。机动车迅猛增长的同时,低安全性能机动车比例偏高;通车里程大幅增加的同时,低等级道路比例偏大;群众出行越来越多的同时,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状况仍然存在。可以说,当前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还大量存在,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挑战异常严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足够重视,没有真正摆上重要位置,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给交通安全形势带来严重影响。
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忽视交通安全工作,就是对群众生命财产的漠视,就是失职。如果人的生命受到侵害,经济再发展也毫无意义,真正的幸福就无从谈起,所谓的和谐就是一句空话。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超常规的举措,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下决心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促使交通事故总量稳中有降,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而又严地落实交通安全责任
(一)坚决落实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保道路安全就是保发展、保稳定。各级政府一定要有这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真正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各部门力量,统筹做好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靠前指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定期组织研究、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坚决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公安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整治道路通行秩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要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牵头做好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监管,严把运输经营和客运驾驶人准入关,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完善城市道路安全设施。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机动车的企业、个人,以及非法回收、销售报废车和擅自拼装、改装车辆行为。质监部门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维修企业监管,确保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监管,督促经营业户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坚决制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卫生部门要完善事故救援体系,组织医疗机构做好事故伤员救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事故相关责任人及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运输企业监管。
(三)坚决落实客运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近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特点,要把对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作为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完善驾驶人安全教育、车辆进出站安全检查等制度,定期排查车辆安全状况、驾驶人准驾资格,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客车超员、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带病车上路行驶。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坚决把危险品堵截在站外车下。全面建立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肇事档案,对客运车辆严禁以包代管和只收费、不管理。大力推进行驶记录仪和车辆运行安全监管设备的安装使用,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严防疲劳驾驶、超员超载行驶,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1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1月份组织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开展“奋战100天”集中行动。公安机关要多上警力、严格执法,确保交警警力80%以上在路面上,农村地区派出所要配合交警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深化“清车行动”,按照“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岗”的要求,进行大规模地毯式排查清理。把治理7座以上客运车辆超员、大货车违法停车和公路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查处一批套牌、假牌、无牌、报废、非法拼装机动车,查处一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典型案件,处理曝光一批违法驾驶人,追究一批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的责任人员,整改一批道路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城市(县城)道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要强化车驾源头管控措施,严格考试、检验程序,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日常监管。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和各市县政府配合。
(二)开展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驾驶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每个客运企业、客运场站,都要派驻有关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重点检查客运车辆进出站登记、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挂靠经营、驾驶人户籍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对营运驾驶员的聘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技能检查和教育培训,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且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岗位或辞退。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旅游局、省安监局配合。
(三)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对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规范校车管理使用,建立车辆、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要依法取缔,并对学校、幼儿园和车辆驾驶人从严惩处。各地要借鉴丰南经验,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统一管理、专车专用,解决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问题。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进一步搞好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加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巡查管控,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以及视距不良、路侧险要、平交道口等特殊路段。省交通运输厅要列出整改时间表,尽快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改善通行条件,消除不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安监局配合。
四、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统筹谋划推进本地区交通管理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力的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激励措施,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责任制,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
(二)创新管理机制。构建以县乡政府为主导,公安交警、乡(镇)派出所、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机安全管理员、乡村干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系,将村支书或村主任明确为本村交通安全责任人,由市县财政给予必要的经费补贴,将管理向乡、村两级延伸。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对县、乡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工作责任追究体系,对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缺位或推诿扯皮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运企业,要严肃追究法定代表人责任;对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站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问题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对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客运企业,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取消营运资格;对因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究道路经营、养护部门责任。对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由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以及各有车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主要任务是: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3.12”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对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我县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强调三点意见。
一、牢记事故教训,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月12日,我县万良路段发生了死亡21人、受伤24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是我县有史以来的最大的一次交通事故,在全国来讲也是屈指可数的。
从调查情况看,货车超载、刹车失灵、车辆失控、采取措施不当、客车超员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是仔细想一想,我们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是不是也有责任?是不是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隐患整改不彻底、源头管理不落实、企业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也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12”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得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在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的同时,也给我们今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分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有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仍然存在着麻痹大意思想。二是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监管措施不到位。三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超载、超员、超车和酒后驾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四是大货车超载运输、刹车失灵和大型客车违法行驶是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总结和反思这次事故教训,认清当前严峻形势,从关注民生、关爱群众生命安全的角度,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求实务实的工作态度,采取超常规举措,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事故发生后,月19日运输公司松江河分公司的由松江河发往露水河的吉f43966大客车超员被露水河交警中队处罚;无独有偶,月22日抚松分公司由松江发往抚松的吉f42527号大客车又超员6人被抚松交警大队给查获。“3.12”特大交通事故才发生几天,仍然有部分大客车车主、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血的教训给我们的警醒难道还不够吗?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实现“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
(一)突出抓好交通安全宣传。一要制定宣传提纲,对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认真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时效性好的优势,利用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媒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三要在城区街道和国道、省道、县道重点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对典型交通事故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光碟和专题片,把近期全国、全省、全市的典型事故,通过多媒体表现出来。要在驾驶员培训班进行宣讲和播放,通过驾驶人自身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用典型事例和案例教育驾驶人和群众。五要设立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在客运站张贴,在电视台等媒体公布。
(二)严格道路交通事故源头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要从人、车、运输企业入手,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一要加大运输企业监督管理力度。现阶段天气转暖,旅游季节将至,我县辖区即将进入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对此,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监督运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运输企业、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监管,运输企业要对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公路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交警部门要定期会同安监、交通、公安部门对客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落实情况、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质。交警、运管所要与运输公司建立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反馈制度,将客运车辆违法驾驶人违法信息及时抄告给客运企业,客运企业也要把对驾驶人处理的信息反馈给交警和运管所。如若同一辆客运机动车经交警和运管所处罚后仍不改正、再次发生超员违法行为的,将对车主、企业法人进行处罚,造成后果要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二要加大驾驶人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完善驾驶证申领考试监督制约机制,严把驾驶人审核、考试、发证关。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对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加强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人,要坚决予以取缔。要通过狠抓驾驶人的教育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车辆驾驶技术和遵法行驶的自觉性。三要加大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整改力度。今后凡是重大事故隐患路段,一律按照等级分级整改,国道、省道由县交通局负责上报省公路管理局并落实整改,县道由县交通局负责整改,乡道、村道由当地镇政府负责整改,要全力确保重大事故隐患路段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已经确定国道鹤大线泉阳至万良段(852公里至855公里)、国道鹤大线砬子河至沿江段(783公里至797公里处)、省道朝长线松江河至抚松段(139公里加600米至148公里)为全县重点事故隐患路段,全部由县交通局实施整改,抚松至抽水8至17公里处与兴隆乡至四季村路段缺少警示标志,由当地政府进行整改,切实将以上5个路段整改落到实处。
(三)全面提高路面管控能力。一要提高见警率。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过往车辆逐年增多,给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对此,县公安局要整合交警、巡警、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警力资源,集中开展统一行动。交警大队要有90%以上的警力上道执勤,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全面落实包路责任制。要及时掌握易发事故路段、时段和辖区公路通行的客运车辆情况,把警力重点投入到路况复杂、易发事故路段和时段上。路面执勤交警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巡逻管控,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准确适用法律,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予以重点监管。二要提高管事率。好的交通秩序,主要是靠管出来的,严管严罚在当前一个时期是最主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启用全部的测速、测酒设备,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管出、罚出法律的尊严,形成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要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通行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在我县境内通行的客车、大货车,要坚持“逢车必查”、“逐车登记”,严格各项管理制度,严查客车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三要强化道路管控。要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天气预报信息,加大夜间和多发时段的巡逻,确保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面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和违法停车、违法行驶的车辆能及时发现、及时施救、及时查处、及时清除现场,努力预防事故的发生。交通部门要对事故多发路段、险桥险段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力争早发现、早整治,彻底消除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隐患。
三、加强领导,合力攻坚,确保春、夏道路交通安全
xx交警大队在全力探索新战法新举措的同时,以刚刚结束的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基础,认真吸取春运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为大会安全保卫所用,在辖区全力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xx县委、县政府对此次大会的交通保障工作十分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到与会人员的住地、会场进行现场勘查,明确了住地、会场等交通保障任务,确定了活动的线路安排。针对大会住地及会场点多面广的特点,大队反复酝酿,切合实际地制定了交通保卫工作方案,为搞好大会交通保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月17日大队长xxx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大会的交通保卫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领导、民警的任务分工和责任,教导员xxx要求全队民警充分认识到此次大会的重要性,广泛调动了全队干部民警的积极性,为完成好大会交通保卫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控
1、强化交通管理,确保交通安全。一是加强源头管理,清除安全隐患。加强客运车辆和客运场站的安全管理,深入各客运单位和客运场站,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杜绝客运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大会期间不发生有一起有影响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队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交通管控,落实公路“五定”巡逻机制,防止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专项整治。结合春运节后的交通流量特点,重点对xx人民路、健康路、细阳路、中原路等大会主要路线和繁忙路段、路口,实行人、车分流,确保全县的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三是加强秩序保障。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加强路口路段的交通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整治非法营运、无证驾驶、乱停乱放、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加强大会期间晚间的交通巡逻,每天晚上派出6个巡逻组进行巡逻整治,按照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的要求,切实维护好交通治安秩序。
2、加强值班备勤,做到快速反应。大队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指挥畅通,快速反应。大队准备好相应的备勤警力,确保随叫随到。在大会期间,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和未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民警纠正后能及时改正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以口头警告或教育为主,并安排事故民警全路上路巡逻及时发现事故及时处置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解决确保道路畅通。各执勤大队的清障车保持良好状态,随叫随到,清理路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活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大力加强事故预防基础工作,依法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构建平安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源头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乡村一级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摩托车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摩托车登记上牌率、年检率、戴头盔率、驾驶人守法率明显提高,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明显下降,摩托车责任较大以上事故显著下降,坚决杜绝一次性死亡三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摩托车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初步建立摩托车安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区成立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分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于月5号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安分局)备案。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违法行为:摩托车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车、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或遮挡号牌、未参加法定保险、超期未检、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重点路段:省道、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摩托车交通流量大的农村公路和摩托车交通违法严重及事故多发的路段。
(三)整治非法营运: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和笏石98市场;车站及市场;路口、停车场路口等站(点)存在的摩托车非法营运以及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时间与步骤
此次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月日至月20号)。各乡镇组织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部门进村入户,将已上户和未上户的摩托车分别进行逐量登记造册,做成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未上户的摩托车要查清合法来源,对摩托车车主暂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依据的,要单独造册逐辆登记。登记结果于月30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区整治办要组织区安监、公安、交通、运管、城管、农机等部门召开摩托车集中整治专项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新闻部门要利用广播和有线电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摩托车整治方案,跟踪报道摩托车整治情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印制法规宣传资料发放到摩托车主,逐户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各乡镇政府要着力落实乡(镇)、村组织的交通安全宣教责任,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投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结合普法教育、文化下乡、“五进”宣传、“小手牵大手”等活动,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在活动中开展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村委会要与摩托车主签订一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承诺书,进一步规范交通行为,自觉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月21日至月21日)。由各乡镇组建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区公安、安监、交通、运管、城建执法大队、农机、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设立报警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提供线索,举报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月22日至6月5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区整治办。区整治办将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通报,区安委办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2年各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乡镇长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交通、农机等单位为成员的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务必于月5日前将摩托车专项整治方案及整治工作组名单报送区政府办和区整治办,并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内容,把摩托车交通秩序治理和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通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要以农村道理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为载体,积极探索区、乡、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模式、新办法,加强对农村及区乡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通、农机等部门人员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乡镇交通秩序管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秩序。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坚持在区乡两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1、公安部门要加大对道理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摩托车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要组织镇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等单位深入到农村、学校、厂矿、工地等区域进村入户,对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详细底数,登记造册,督促无牌车主及时办理车辆牌证,提高农村摩托车的持证率、年检率和登记率;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把摩托车牌证核发和驾驶证的考试关,提高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切实筑牢防范事故第一道防线。
2、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监督全区摩托车专项行动工作,对不履行或不严格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同时,严格做好摩托车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运输管理,要采取措施加强培训力度,规范摩托车运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
4、工商部门要从源头把好市场入关,要强化经销监管力度,严禁未列入国家机动产品公告的摩托车流入市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摩托车和助力电动车进入销售渠道,切实抓好摩托车经营市场的规范管理,对目前销售的摊点要依法予以清理整改,坚决堵住源头。
5、质监部门要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针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及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摩托车、助力电动车等进行查处。经贸部门要完善摩托车报废回收制度,切实提高报废回收率。
6、城建执法六大队要充分履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城区内交通车辆秩序管理,配合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打击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和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
7、农机部门要加强农用车的监管,严禁农用车载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摩托车清理整治工作。
8、区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播放、刊登集中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宣传,开辟道路交通违法曝光等整治工作专题栏目,全过程、多角度地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为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9、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效能办要发挥行政监督职能,对干部职工在这次整治活动中阻扰执法和打招呼的行为进行制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10、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要加强对本单位的摩托车驾车人员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因摩托车违法行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整治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交通宣传教育,扩大摩托车整治知晓面,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一是各乡镇要在重要路段悬挂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横幅标语,结合进村入户给无牌无证车辆所有人发放告知书,督促车主尽快上牌办证,并组织开展辖区内摩托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二是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制作摩托车事故案例图片展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教育片、制作警示展板等形式,着力提高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广电等新闻媒体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打造声势,营造宣传和舆论的氛围。
(四)强化管控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阶段,要认真分析摩托车违法与事故发生的规律,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管,提高道路管控率。要采取灵活的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非法营运、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对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从严处罚,坚持严查、严管、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非法营运和摩托车超员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记分的记分,该报废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五)实施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摩托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际摩托车专项整治与客运车、农用车、出租车、公交车的安全治理相结合;全区集中整治与各乡镇专项整治结合;摩托车专项整治与交通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与安全教育相结合,强化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构建交通安全长效机制,使全区摩托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显著提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便民措施。各乡(镇)政府要牵头组织机关部门,定期上门入户排查辖区摩托车数量,掌握上牌和检验情况,加强驾驶人驾驶技能培训,强化辖区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的排查、论证、落实整治工作,要落实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采取一站式和限时服务措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和海岛办牌、办证业务,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各项业务。
(七)强化单位管理,做好示范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驾乘摩托车;同时,对本乡镇、本部门未办牌办证的干部职工进行全面摸排逐一建立台账,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他们迅速办齐摩托车牌证手续。凡在这次整治工作中发现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坚决遏制干部职工驾乘摩托车的违法肇事行为发生。
(八)强化信息沟通,加大整治力度。公安交警、治安、刑侦、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整治,结合涉及摩托车犯罪规律特点,加大巡逻管控密度,发现有盗抢等违法犯罪嫌疑的,一律将人、车扣留,严肃查处,有效遏制涉嫌摩托车犯罪的发生。安监、交通、工商、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大力开展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认证履行辖区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职责,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准确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狠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乡镇要迅速建立安监、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农机部门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综合整治机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拟定出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表,将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立即组织实施。在整治期间,区政府督查室、监察局、效能办组成的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乡镇和4各片区整治组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大队领导按照要求,认真分析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趋势及对交通安全形势的影响,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职责,全警出动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各地重点针对当前摩托车、砂石料车辆行驶秩序较混乱、违法行为频发的现象,要求各中队迅速行动,切实加强对重点道路、施工工地、砂石料场、水泥销售点、货运站场、工业区及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管控,全面加强对摩托车、货运车辆尤其是是砂石料车辆的检查和行车秩序的整治。
二、科学布警,强化措施,全力整治。
一是科学安排警力和勤务。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调配安排执勤时间,通过日常路查路检和组织统一行动等形式,抽调精干警力组成突击小分队,定期不定期深入辖区重点省道、县乡道路、城区道路、各施工工地、砂石料场、水泥销售点、货运站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切实加强对摩托车、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二是摸清底数,强化信息管理。中旗交警大队在XX年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对注册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驾驶人档案,对已经报废或者丢失等不能使用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时予以清理,在车驾管系统中注销有关信息,确定准确的摩托车、砂石料车保有量。
三是加强台账管理。磴警大队指派专人,对被检查的所有砂石料车辆、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和查扣车辆逐辆逐宗进行登记造册,填报《检点车辆登记表》、《重点车辆专项整治日报表》和《暂扣车辆登记表》,每日一报。中旗交警大队在加强摩托车、砂石料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交通管理社会化经验,充分依靠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组织交通民警、协管员、派出所民警、治安员深入乡村,开展摸底调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各乡镇摩托车数量和摩托车驾驶人人数,掌握辖区摩托车、砂石料车注册登记率、按期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等基本情况,完善摩托车、砂石料车及驾驶人数据台帐。
四是实行目标量化管理。杭后交警大队对各中队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量化管理,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各中队工作情况并进行排名,定期通报。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中队进行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中队进行提醒,力争在队伍中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强管控,严查严处。临河交警大队针对摩托车、砂石料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布警,大队采取流动巡查与定点设卡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中午、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管控,在城乡结合部,偏僻小油路等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经常出没的地点,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控。对有嫌疑的要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并安排城区执法中队在夜间20:00-24:00进行巡逻检查,并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
六是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五原交警大队在支队的安排部署下,将打击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与涉牌涉证、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于8月6日、7日和8月10日开展了2次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砂石料车无牌、套牌、疲劳驾驶、严重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格的日常管理与集中统一行动,不给违法行为可乘之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利益。七是强化源头管理。临河交警大队车管所严把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驾驶人考试关,对参考人员加强安全行车教育,同时加大对摩托车挂牌、注册登记的审核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严禁给不合格摩托车辆上牌、办证,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注销制度。
八是协调各部门综合整治。后旗交警大队协调运管、城管、公路等相关部门对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与处罚力度,发现一例,纠正一例,处罚一例,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同时充分利用电子警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抓拍,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增强震慑力。
三、宣传铺路,营造声势,为整治工作助力。
磴口、杭后交警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汽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点和各施工工地、砂石场、货运站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交通安全宣传,督促各企业认真做好砂石料车辆的源头管理,坚决杜绝拼装、报废、未年检、套牌、超载等违法车辆参与生产和运输;教育广大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参与交通时做到文明礼让,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对查处的摩托车、砂石料车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交通违法;以点带面,扩大宣传范围,争取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临河、五原交警大队宣教中队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材料、彻底、出动宣传车、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将道路交通活动中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对交通安全秩序的危害性及交通秩序的混乱性向社会公布,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及媒体力量,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最终到达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目的。中旗交警大队发挥乡镇(街道)、村社的管控优势,建立健全农村摩托车、砂石料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组建乡镇、村"交通安全协会"或"摩托车、砂石料车驾驶员协会",引导协会建立摩托车、砂石料车台帐建立,开展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法律法规咨询、摩托车业务代办等工作。采取"一站式"、下乡进村、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积极动员社会化管理力量,不断提高摩托车源头管理水平。全面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确保所有新购买的摩托车都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过系统管理及时发现摩托车、砂石料车逾期年检、临界报废、驾驶证逾期换证等情况,并通过短信提醒、媒体公布等方式进行提示,提醒农村群众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年3月7日,星子县人寿保险公司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庐山登山活动,在下山返回途中,因租用的中巴车严重超员,车辆坠入山崖,造成群死群伤恶通事故。事故的发生,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当前,正值春游旺节,为切实加强集体外出旅游活动的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吸取“3.7”事故的教训,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旅游、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现就外出旅游活动的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报批制度,周密组织活动。各单位、学校需外出旅游活动时,要按有关规定申报,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在组织团体外出旅游活动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要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制订安全措施,明确组织或带队人员的责任;切实落实和承担组织管理责任,凡安全责任人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集体出游活动一律不得进行。乘坐汽车时,不得拥挤、超员,对使用的车辆必须是经安全检测合格,行驶证照有效齐全,具有合法资质的车辆,严禁乘坐不具有资质的黑车。严禁气象条件恶劣时出行。
二、各司其责,严格落实管控。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迅速行动,将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旅游景区(点)内的人身安全作为各自的工作重点,要结合本地旅游景区道路的特点,专门制作事故防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实行到位到点巡逻管控,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对进入景点的路口,公安交警要增派警力驻点设卡,严查超员超载车辆,对旅游客运车辆要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害交通安全的超载、客车超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以及客车带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对客车超员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五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查处,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暂扣的要暂扣,该吊销的要吊销,该拘留的要拘留,决不放过一辆严重违障车辆。
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景点设施设备安全。要立即对我区旅游景区(点)通行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关部门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清理违障占道现象,保证道路畅通。各旅游景区的主管部门,要组织对所属的旅游景区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加强防护措施,设置险情告示。
四、明确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凡因组织不当,管理失职,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发生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单位领导的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