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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国的康复医学教育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主要以医学院校开设相关专业为主,培养目标是康复医师?目前,我国康复医师的培养已初具规模,但临床上执行治疗方案的康复治疗师的培养却发展缓慢?为了满足社会需要,全国部分高校开设了运动康复专业,希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专业的人才?本次研究的重点在于探索运动康复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核心课程的设置,希望为我国运动康复专业的建设和科学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研究对象与方法
1.研究对象
本次研究的问卷调查对象由两类人群组成?一类是来自开设运动康复专业的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等10所体育院校以及天津医科大学、玉林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等3所医学及师范类院校的相关专业负责人,共计26人;另一类是来自西京医院康复科(西安体育学院运动康复专业实习基地)、陕西康复医院康复科、陕西省兵器工业部521医院康复科等5所医院的康复科主任和教授,共计12人?
2.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了三种方法。第一,文献资料法。查阅国内有关运动康复的相关课程、教学大纲中的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计划以及相关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资料等;第二,专家访谈法。与近几年在教育部撰写运动康复专业培养方案的8名专家就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核心课程设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交流与沟通;第三,问卷调查法。对多所体育类高校运动康复专业的核心课程体系的构建、教学内容的选择、毕业考核环节、学生对专业能力培养的期望等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
3.研究结果与分析
(1)专家访谈结果
8名专家都认为运动康复专业的实践环节应该加强,应结合培养目标, 通过专业核心课程体系的设置, 培养学生分析以及运用康复知识的能力?截至目前,西安体育学院运动康复专业的毕业人数达145人,专业师资力量配比、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都已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
(2)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临床技能的培养在运动康复专业的教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所以实践性教学对运动康复专业至关重要,如何使该专业培养的人才更加符合社会需求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全国各院校的学缘结构和办学特色不尽相同,各校运动康复专业的培养方案也有所不同?如表1所示,PT、OT师的职责、残疾运动员的医学分级、心脏病的康复、膝关节损伤的康复、骨科康复新技术新理论等是目前我国运动康复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中对就业趋向有指导性意义的内容?
运动康复专业的课程可以分为基础科目(包括公共课程和基础课程)、应用性专业科目(专业基础课)、专业性科目(核心课程)等几个部分,其中每部分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专业教育平台开设专业性的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包括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该专业的核心课程设置包括物理疗法技术学、肌肉与骨骼临床康复治疗学等几类课程,同时增加实训环节以加强学生动手操作能力。毕业实习长达半年,工学结合以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见表2)?
在对比开设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体育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之上,结合西安体育学院开办的临床科学研究和专业教学的特色和优势,制订了以小组为单位的研讨团体,拟定了运动康复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设置、课程标准以及相关学时的分配比例等?人才培养计划强调了专业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同时强调了限选课和专选课的教学,分别以50%和15%的比例进行合理设置,并增加了临床医疗和基础医疗的课时。同时,设置了实践教学环节,以1:1的比例加强学生的实践锻炼,其中适当增加了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专业课程的教学时数?此外,实习基地均为市级三甲医院的康复科室,同时编制了完整规范的教学实习指导大纲,并配以系统的考核方案?从2012届该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来看,预期的培养目标并未达到,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一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调整与改革?改革思路如下:第一,准确把握教育定位,与培养目标保持一致;第二,正确制订评价体系与标准;第三,毕业考核形式多样化,重视实训操作?
4. 结论
(1)在对多所开办运动康复专业的高校调研之后,笔者发现,由于西安体育学院地处西北,运动康复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明确的就业范围就是在西北五省各级医院的康复科。
(2)运动康复专业的核心课程应该围绕培养目标进行设置,虽然教育部在编写专业大纲时已经划定一定的核心课程范围,但应根据各院校特色保留基础内容,凸显特色课程。中国传统康复治疗方法就是西安体院运动康复专业发展的特色?
(3)运动康复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所以新培养方案的毕业考核要求中应将毕业论文改为围绕医院大病历的毕业设计?
(4)结合我院运动康复专业学生的培养特点进行核心课程的设置,增加实习时间,将原有的10周实习时间增加至24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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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过去的十余年间,私人教练培训市场迅速崛起,曾一度成火爆之势,至今这一市场仍然非常活跃[1]。精英林(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EPTC)创办于2010年,至今已有五年时间。本文主要通过此公司培训学员数量的变化、开办课程数量的变化两个方面来研究其公司的发展规模演变。通过此研究反映我国私人教练培训市场的发展现状,总结近五年来休闲体育健身消费的演变趋势。
关键词 私人健身教练服务 培训市场 发展
一、EPTC课程介绍
课程设置和教材是私人教练培训质量的重要保障。通过对44家培训机构的调查中发现,每期私人教练的培训时间一般在3到7天左右,最多的10天,最少的仅仅2天。课时数一般在20-60课时(按课时40min计算)之间,略相当于高校一学期一门课程的课时量,不同的就是高昂的培训费、集中时间段的学习和笼统的了解[1]。EPTC现阶段主要以急速瘦身、私教销售、运动康复三种课程为主,进行以预备导师培训、国职注册培训课程为辅的发展道路。
(一)EPTC快速瘦身课程
急速瘦身课程以成功案例为基础,将130套运动计划让教练掌握减肥的来龙去脉、关键点以及如何突破减肥平台期。急速瘦身目的:减脂、减重、局部塑身、产后恢复。
(二)EPTC私教销售课程
私教销售课程将最前沿的实效的私教技术、私教营销推广策略、私教销售成交技能,有机的三合一组合,让每一位教练突破固有的阻碍消失局限,成为真正专业与营销技能兼备的精英教练。课程主要内容:1.成功的销售模式离不开一套完美的铺垫过程成交引导。2.精准挖掘客户需求建立与客户关系。3.把握当前最实效的体测技能。4.将关注点的扩大并进行成功的体验式销售。
(三)EPTC运动康复课程
运动康复课程是健身行业颠覆性的技术改革,一切从评估开始,深入功能解剖、关节结构、肌肉功能、症状表现,通过课程中实用的动作,从根本上解决因肌肉失衡引起的疼痛,让你成为行业中的精英。熟练掌握超过200个多平面的训练动作,解决疼痛的根本问题。
二、EPTC发展规模的演变
(一)培训学员数量的变化分析
EPTC由2011年的一年281个学员到2015年的一年5150个学员,其培训学员的数量有了显著上升,充分证明了公司在5年时间里发展规模有了明显的扩大。经统计,2011年总培训学员人数为281人,2012年总培训学员人数为626人,2013年总培训人数为1360人,2014年总培训人数为991人,2015年总培训人数为5150人。由数据可见,除2014年外,培训学员数量每年都有显著增加。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私人教练培训认证市场呈现出目前这种状况是正常的市场表现。有需求就有供给,这正是市场的特征。虽然说量的积累可以形成质的改变,但学员人数的不断增加对EPTC的课堂质量、导师水平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开办课程数量的变化分析
截止到2015年末,极速瘦身课程开办3年,私教销售课程开办4年,运动康复课程开办五年,本文对三项课程开办数量进行了整理统计,如表1。
由于每次课程将于全国各地进行授课,以满足不同地区学员的便利。课程开办数量的多少在一定意义上影响着EPTC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无论在哪一个行业,企业间的竞争,最终都可归结为人才的竞争。优秀的人力资源是健身企业的发展根本,特别是技术型人才永远都是企业人力架构的核心,并成为组织实现目标的关键因素。
三、结论与建议
(一)高校体育专业开设私人教练课程
从专业特征上看,私人教练所应当具备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比较贴近于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事实也是如此。因此,作为高等学校,应当尽快开设“私人教练课程”,一方面,通过课程教授学生服务、沟通的技巧,使其适应社会所需,满足社会对私人教练的需求。
(二)以国家行政力量强制认证私人教练
经济学家曼昆认为,当市场出现混乱的时候,政府必须要对市场进行干预,以促进效率和促进平等。目前,面对混乱的私人教练培训市场,国家行政力量当出面进行干预,以强制力保障市场的健康运行。因此,我们认为,国家应当尽快出台相关制度,以行政强制力规范健身私人教练的培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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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体育康复学 教学方法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康复医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也是一门跨学科的边缘学科,是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社会的进步,生活质量的提高,国人对康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康复医学从正常化模式转向功能化模式,从短期医疗模式转向长期康复模式.体育作为康复的一个手段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为了使社会体育专业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体现社会体育专业“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广适应”的多元化培养人才的要求,我们选修了体育康复学这门课程,为改进教学,我们对08-11级四届学生的体育康复课程教学进行了探索。
1研究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院08级、09级、10级、11级四届学生
1.2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设计制作二套问卷,学习动机调查问卷在开始教学前采用,影响学习效果的因素及对教学改革和建议调查问卷,在教学完成时采用。问卷的发放及回收情况见表1。
表1:问卷的发放及回收情况
(2)访谈法:对学生、教师进行随机访谈。
(3)数理统计法。
2结果与分析
课程学习前,对四届学生学习本课程的动机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学生(61.4%)是为了掌握知识技能而主动学习的,学生对本课程的设置表现了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而仅有少数同学是为了应付考试,这部分同学的观点是将来不准备从事与该课程相关的工作。并且这门课程学习的主动程度在性别上有明显的差别,男同学远远低于女同学。这基本符合体育学生重技能轻理论学习的实际情况。在与学生随机访谈中发现,随着学习的深入,大部分同学认为该课程与自己最初的感觉不同。一开始认为康复学和本专业联系不大,通过学习,明白社会体育专业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康复学的关系密切,康复治疗主要采用物理疗法,特别是运动疗法是后期功能康复的主要治疗手段,体育康复人才会因为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而成为紧缺人才。当然他们也认为自己在医学和其它学科知识上的薄弱影响了他们学习康复学的兴趣,学习上感觉有点吃力。另外,少数同学明确表示对将来的工作环境和前景有些担忧。
表2:08-11级学生学习体育康复学的动机
在本课程学习结束后,对学生进行学习效果影响因素调查,结果显示:教师的教学方法和艺术,教学态度,课程内容的吸引力以及教材的难易程度对学习效果起主要作用。而学生的文化基础,专业差异的影响不很突出。随机访谈中发现本专业学生文化基础薄弱,没有好的学习方法,也没有好的学习习惯。对专业的认可度也不高,学习兴趣较差,学习极易受任课老师的影响。如果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方式,则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兴趣,达到教学目的。通过调查,学生们要求调整教学内容,调整教材难易程度,改革教学方法。我们根据学生所提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通过教学实践,取得良好的效果。
3改革对策
3.1调整课程内容设置,体现专业优势
将体育康复的方法和手段作为课程学习的重点,将功能检查与评价作为实践练习重点。另外结合运动处方课程,在部分疾病的体育康复章节中,重点学习运动系统疾病与损伤的体育康复,发育畸形的体育康复,心血管、糖尿病、神经系统、肥胖症的体育康复。通过这几个章节的学习,让学生熟练掌握体育康复学的知识和技能,并引导学生探讨下一步的康复计划。
3.2重视师资力量的提高
体育学生和其它学生一样,也具有强烈的求知欲。教师的教学方法和艺术,教学态度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作为教师必须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尤其是结合体育专业学生学习特点,改进教学方法,精心设计课程细节,科学利用各种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兴趣。
3.3引入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能够把抽象枯燥的知识变得直观和现实。使教学结构严而有序,能够开拓学生理解记忆和联想,让枯燥的学习变的愉快而多彩。
3.4完善教学质量测评体系
将学生平时的学习,实验,技能操作纳入成绩考核,不但考核知识和技能,也要考核学生敬业思想,同时也让学生考核教师,对教学效果反馈,激励整个教学活动过程。
4结论
体育康复学作为本专业的选修课,是一个特殊的专业,不仅依靠专业技术,还要依靠爱心和人道主义。在这门课程的教学中,即要培养知识与能力,还要加强个人素质的提高。教师作为教学的一个主体,不但要求较高的专业知识能力,更要求教学技能和方法,善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即要注重实践教学,也要注意该学科是多学科交叉的新兴应用技术学科。更要引导学生注意理论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张钧.体育康复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7).
[关键词] 康复治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R49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8(c)-0161-02
康复医学是医学的重要分支,是促进病、伤、残者康复的学科,与保健、预防、临床并称四大医学学科。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是对康复医学临床需求的重要补充,其培养模式主要遵循以能力为本位、以应用为主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因此,有必要对康复治疗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实践性研究。
1 构建“三横两纵”康复治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本院以康复基础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康复临床医学为三条横线,以传统康复医学、现代康复医学为两条纵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实用技术为要点,建立起“三横两纵”的课程建设和技能训练模式[1]。根据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技术核心课程,包括康复评定、传统康复治疗技术、运动治疗技术、物理因子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等[2]。依据核心课程搭建本专业的课程结构,理论课与实训课的比例接近1∶1。教学内容涵盖了物理治疗师PT、作业治疗师OT、语言治疗师ST等应掌握的内容。
2 强化职业能力培养,完善人才培养教学体系
人才培养教学体系应基于工作过程,构建课程体系,强化职业能力,改革培养模式[3]。强化康复治疗职业能力培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病种及其特点,制订出一套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具有创新特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等技术技能紧缺型、应用型康复治疗人才的培养计划。同时,本院根据康复治疗师考试的要求,结合专业特色,制定完善的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理论及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增设了神经康复和肌肉骨骼康复课程,加强学生对康复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学生社会竞争力。
3 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临床见习、实习是康复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到康复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4]。本院推行“实训-见习-实习”一贯式教学模式,贯彻“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理念,利用教学模拟医院实行课堂教学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即“院校结合”,实现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特点。专业技术实习、实训为学生技术技能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实践性阶段,因此本校为学生选择有康复科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院作为实习单位,为学生的综合实习、职业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并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带教教师,让学生学习和掌握最先进的康复治疗技术。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及临床实习教学管理,整合当地各医院的医疗优势,使学生所学知识得到全面的实践[5]。
4 培养“学历”与“职业资格”双证并重的复合型人才
与国外康复专业人员相比,我国康复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的结构有两个特点:一是配备有中国传统康复医疗专业人员,为患者提供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康复治疗;二是提倡一专多能的康复治疗师(士)。学生主要学习康复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临床治疗技能,掌握现代自然科学和现代医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加强中国传统康复技能训练,在校期间取得“高级按摩师”资格证书,成为康复领域的技能性复合型人才。
5 毕业考核模式与康复治疗师考试模式接轨
为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这一特色在高职人才培养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学校在专业教学计划制定中结合专业资格考试——康复治疗师(士)资格考试所涉及的内容,考核紧紧围绕各种康复治疗技术和康复训练方法以及相关医学基础知识[6]。在课程设置中康复评定、物理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临床医学概要、临床康复学、针灸治疗技术、推拿治疗技术等是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安排和课程设置符合康复治疗师考试的要求。使学生毕业后能够迅速顺利地通过康复治疗师资格考核,以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符合社会需求。
6 构建“可持续性”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起“教学-实习-就业”式的产学结合的教育教学模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通过网络和毕业后培训,延伸学生教育时限,进行毕业后技术技能培训,实现一次入学,终生学习的目标,提高学生的就业及创业能力。
7 小结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8月转发了原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7]。高职高专开设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康复医学临床需求的重要补充,其培养周期短,可以较快填补我国康复治疗人员的空缺,发展迅速,潜力巨大。康复医学教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既要让学生掌握书本的理论知识,又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很好地应用于实践[8]。因此,结合当前社会对康复技术技能型人材的需求,注重学生专业技术能力培养,研究特色突出的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及就业竞争力,并把这些理念渗透于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实践实训中,建立完善的康复治疗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为社会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从事康复医疗服务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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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康复治疗 国际接轨 人才培养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6-0211-01
康复医学是一门独立的应用性学科。它与保健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共同构成了全面医学,被称为是现代医学的四大支柱之一。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提出,要在现有医学院校和护士学校中开设康复课程,有条件的应设置康复医学和康复治疗专业,并纳入教育和卫生部门的计划。
1.我校康复治疗专业基本概况
我校的成立时间不长,是由六所中专学校合并而成的,特别是康复专业由07年才开始建立,学生虽然都为高职生,但部分学生起点较低,基础知识薄弱,理解能力相对其他本科院校的康复专业学生也有一定差距,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实施,不能一味的学习其他重点院校的教育模式,应根据自己院校的实情来制定较强、较好的教学大纲。
2.建立良好的康复专业培养模式
2.1培养目标的准确定位
培养目标是人才的成才方向和规格, 是教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是行使每个教学环节和内容的依据。许多学校在原有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开办康复医学教育,有的把临床医学教学内容照搬过来,再加上一些康复知识,就称之为康复教育。
2.2康复治疗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区别
对象不同:临床医学处理的对象是疾病,康复医学处理的对象是残疾; 重点不同:临床医学注重于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康复医学着重于功能的评定和恢复,以及残疾的预防;
目的不同:临床医学的目标是治愈疾病,康复医学的目标是使其尚存的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利用及设法代偿那些已无法恢复的功能,使其达到生活尽可能自理,重返社会;
手段不同:临床医学主要是通过药物和手术的方法,康复医学主要应用训练、教育等手段。
医生的能力要求不同:临床医生只要求掌握各种疾病的病理生理、诊断要点、治疗方案就可以了,但康复治疗师不仅要求是一名康复医生,还要是一名心理学家,艺术家,教育家。
2.3制定合理完善的教育教学计划
该专业教育是一种新型的培养模式,其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此专业需要有扎实、牢固又要系统掌握各种康复治疗技术, 而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知识均是为学好康复治疗技术打基础,在开展教学计划时,第一年应让学生学好临床各科基础知识,比如解剖学,生理病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西医诊断学、内外妇儿、神经病学、生物力学等课程,第二年在掌握临床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开始学习康复专业课程,比如康复医学、康复护理学、康复评定学、康复治疗技术(包括运动疗法学、物理疗法学、作业疗法学)、社区疗法学、言语疗法学,除了这些专业课程外,还应开设康复心理学,艺术学(包括音乐、书画、制作)、教育学(包括学前教育)等学科让我们的康复专业的学生成为当今社会所需要的全方面康复人才去适应广大的康复市场的需要,密切的与国际康复市场接轨。
3.如何实现完整的教育教学计划
在我们已经明确了康复专业的性质、地位、教学内容后,我们教育者应该怎样去完整的实现它?是按照原来的方式,或是照搬其他院校的教育模式还是根据自己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3.1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康复专业人才实际上是一种应用性人才,它必须是要建立在实际的运用中的,临床见习、实习是康复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康复临床教学基地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又直接影响到康复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康复临床教学基地应有比较健全的康复科室(如PT科、OT科等),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病员和病种,还应具备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见习场地,如电教器材、多媒体教室、示教室等。
3.2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当前,因为教师资源的缺乏,我校的康复学科专业教师大多数为临床专业的教师,虽然教师们基本上都为本科毕业,有部分老师还从教多年,但因为康复医学是一门新学科,自身对康复治疗技术的实践掌握还不太完善,所以要想发展康复专业,必须要提高教师们的专业素质水平,实现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这样才在未来的时间里培养出品德高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学有专长、身心健康的高素质人才。
康复医学教育刚刚起步,各方面条件均不太健全,康复医学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只有培养大量品学兼优的康复医学人才,才能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造福于社会。为此,我们将会继续努力,不断完善!
关键词:特殊学校 脑瘫学生 教育康复 模式构建
分类号:G750
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在新世纪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7年2月2日,教育部颁发了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标志着我国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从研究阶段进入了实验阶段。在三类学校的课改实验方案中都强调“从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出发,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2010年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也明确提出“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培养残疾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这些都促使特教工作者去思考,面对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的变化,面对类型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程度越来越重的特殊学生,如何实施有效教育教学与康复?面对入学率日益提高的脑瘫学生,如何组织有针对性的康复?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基于有效的康复模式,才能保证所有脑瘫学生都能获得有针对性的康复成效。
1 研究目的
随着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脑瘫的定义也被国际康复界修订。脑瘫是指一组持续存在的导致活动受限的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症候群,这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的胎儿或婴儿脑部受到非进行性损伤而引起的。脑瘫的运动障碍常伴有感觉、知觉、认知、交流和/或行为障碍、和/或癫痫、和,或继发性肌肉骨骼障碍。对于脑瘫学生而言,要改善这些障碍离不开康复。康复是指采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教育的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水平,以便在身体、精神、社会活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回归社会。广义的康复就是全面康复,它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也即本文所探讨的核心所在。
同时,对脑瘫学生施行康复也离不开科学、可行的康复模式的引导。所谓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是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脑瘫学生康复的模式则是为不同类型、不同程度、不同条件下的脑瘫学生的康复提供一个或多个标准形式或样式,为学校及教师们提供问题解决的方法论,使其在一个良好的指导下完成任务,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因此,基于前述研究与界定,本研究试图从理论上构建特殊教育学校脑瘫学生的康复模式——以目标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医院、社区与家庭四位一体的综合化康复模式,以解决当前脑瘫学生康复中的一系列问题,如康复和教育脱节问题,家庭康复和社区康复脱节问题,家庭与学校的沟通脱节问题,康复目标、康复课程、康复途径、康复方法、评估标准和脑瘫学生的实际需求及其身心特点脱节问题等。
2 康复模式构建的依据
2.1 政策依据
从200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颁布开始,我国脑瘫儿童的社区康复就得到了重视。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战略目标;2008年,国务院又《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2011年,国务院转发《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提出“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这些政策与举措大大促进了我国社区康复事业的发展,为在校脑瘫学生的康复训练提供了支持条件,也为学校教育与社区康复的合作提供了保障。同时,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和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都提出全社会要关心支持特殊教育。这也为需要多方支持与合作的脑瘫学生康复模式的建立奠定了政策基础。
2.2 康复医学事业的发展
康复医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残疾人,以及其他有各种功能障碍影响其生活、学习与工作的人群。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国引进了现代康复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并同中国传统康复医学相结合,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这门新兴学科,既吸收了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又具有了中国特色。目前,我国除了设立独立的康复中心外,大多数综合医院、疗养院、社区医院等都设立了康复医学科。这些为脑瘫学生康复模式中的教育康复与康复医学的结合提供了前提条件。
2.3 教育理念的转变
新课改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教育与康复相结合。针对学生的障碍及成因,课程注意吸收现代医学和康复技术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咨询和辅导、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相关专业的知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教育与康复相辅相成,只有将教育与康复训练结合起来,帮助脑瘫学生克服躯体和社会心理适应上的困难,才能在减低他们障碍的同时,充分挖掘出他们的各种潜能,促进其身心最大限度地发展,以使其尽最大可能参与社会,真正体现教育以学生的需要和发展为本。
2.4 相关理论依据
2.4.1 神经系统可塑性理论
该理论认为神经系统可塑性是指生命机体适应发生的变化以及应付生活中危险的能力。人和高等脊椎动物受伤后,脑的残留部分通过功能重组,以新的方式代偿已失去的功能,在此过程中,特定的康复训练具有重要作用。神经系统具有高度的可塑性,不是由于神经再生,而是由于动态的功能重组或适应的结果。因此,只有多方合作才能使脑瘫学生不同的康复需求在不同的场所、时间得到最大程度的康复,发挥最大限度的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的功效。
2.4.2 运动学习相关理论
运动学习相关理论和方法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到各种运动功能障碍的康复训练中,尤其是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主要有运动控制与运动学习两大理论,前者指中枢神经系统运用现有及以往的信息将神经能转化为动能并使之完成有效的功能活动。后者则是根据对正常人习得技能过程的充分认识,通过分析与运动功能障碍相关的各种异常因素或缺失成分,针对性地设计并引导患者主动练习运动技能,促进脑功能重建,获得尽可能接近正常的运动技能。目前,神经运动康复理论已依据这些学说发展了一系列具体的康复方法,这些方法需要更多的神经生理学、生物力学与医学的知识、技能,而这些又非
特殊教育教师或普通教师在短期内所能具备。因此,具备医疗康复条件的相关医院也就成为脑瘫学生有效运动康复的支持者。
2.4.3 生态系统理论
布朗芬布伦纳认为:个体发展的环境是一个由小到大层层扩散的生态系统,每一个系统都会通过一定的方式对个体的发展施以其影响。这些环境以学校、家庭、社区、整个社会文化以及个体与其环境之间、环境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与联系等不同的形式具体地存在于个体发展的生活中,在个体发展的不同时期在不同方面给与不同的影响。因此,对脑瘫学生的康复也要考虑其生活、学习与适应的各种不同环境和时期,而在脑瘫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时期,学校、医院:社区和家庭这四者在其教育康复过程中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3 “四位一体”脑瘫学生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构建
理论与实践研究证明,对脑瘫学生的康复不应是某一方的责任,而应是全社会的责任,尤其是学校、医院、社区和家庭四个层面。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构建“以目标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医院、社区与家庭四位一体的综合化康复模式”,是实施特殊学校脑瘫学生有效康复的必然之举。
3.1 “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总体框架
基于生态系统等理论构建的“学校-医院-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的综合化康复模式,其总体框架如图1。从流程上来看,脑瘫学生进入学校后,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是全面评估,通过评估了解其现有能力水平、优势及特殊需要需求;其次是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其康复目标,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据此设置/开发课程,制定各科具体的教学/训练计划,且落实到具体执行的组织与责任人;随后依此由各组织的责任人实施具体的教学/训练;教学/训练后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康复目标、计划、课程与教学/训练措施等。从完成康复任务的责任者来看,首先是学校,其次是医院、家庭和社区。
该模式凸显了对脑瘫学生的康复与潜能开发任务的分解与落实。为了满足脑瘫学生的特殊需要及潜能的开发,促进其全面发展,根据脑瘫学生的康复与发展需要及生态环境中各组织的职能优势,实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在这个模式中,学校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协调运行各方资源,真正实践“以人为本”理念。
3.2 “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运行
为了提高康复的效果,最大限度地发挥脑瘫学生的潜能,结合诸多因素与经验,构建了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一方面,该模式清晰地呈现了脑瘫学生康复的流程与实施;另一方面,在“四位一体”的综合化康复模式中,强调团队合作在脑瘫学生康复中的地位,对合作各方的角色、功能给予了明确的定位,以此明确学校、医院、家庭和社区在脑瘫学生康复中各自的职责。同时,该模式在具体运行时,也应根据学校的师资构成、数量情况、教师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情况、训练场地或器材设备的拥有情况、功能教室和模拟情境教室的配备情况等,在医院、社区和家庭的参与、支持的度和量上进行调整。
3.2.1 学校在综合化康复模式运行中的角色与功能
脑瘫学生的康复需要多方合作,才能充分发挥康复的作用。在“四位一体”的综合化康复模式中,学校是模式运行的核心,处于主导地位,承担脑瘫学生整个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教育教学与大部分康复实践任务。
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有效运行,不仅依赖各方的有效合作,更重要的是依赖学校的有效组织、协调、管理、指导以及提高教师的专业化素质。第一,学校需组织各合作团队对脑瘫学生进行科学的评估,确定脑瘫学生的康复目标、计划、课程、方法等;第二,学校需沟通、协调各方的分工与合作,在时空、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予以保证,以学生为中心,驱动脑瘫学生康复工作系统的有效运行;第三,学校需科学管理脑瘫学生的康复工作,从康复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到规范制度的建立、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的选择、康复流程的推进与工作的开展等,形成科学可行的管理系统;第四,学校需组织、协调各方专业人员对家长进行专业指导,以便充分发挥家庭在脑瘫学生康复中的重要作用;第五,学校还需想方设法、开拓各种培训途径,提高教师的专业化素质,真正为脑瘫学生提供适切性的康复,充分开发其潜能,补偿其缺陷,促进其全面有效发展。
总之,学校在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运行中扮演着诸多重要角色,既是脑瘫学生康复的组织者、协调者、管理者、指导者;又是评估的组织与实施者,计划的制订与施行者,康复的践行者,康复效果的评价与反馈者等。一句话,学校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既是决策家、指挥员,又是战斗员。
3.2.2 医院在综合化康复模式运行中的角色与功能
医院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构建,突出了医院在该模式中的重要地位——辅助支持。在该模式的运行中,医院主要承担脑瘫学生的身体检查任务,辅助、支持脑瘫学生运动及语言的评估与康复。
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有效运行,不仅仅依赖学校,还依赖多方的支持与配合,医院就是其一。尤其是对程度较重的脑瘫学生,医院对其运动与语言康复的支持更显重要。运动和语言能力的正常发展对每一个儿童都非常重要,它是每一个儿童适应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在校脑瘫学生都伴有不同程度的运动功能障碍,51.06%的脑瘫学生伴有语言障碍。这些功能的障碍严重影响了脑瘫学生的学习、社会适应等,因此,迫切需要对这些受限的功能进行康复训练。脑瘫学生运动与语言功能的康复训练需要更多的专业性知识、技能,而这一点却是学校的教师所不具备的,因此需要有此专门知识、技能的医疗康复人员的介入支持。由此可见,医院在脑瘫学生康复中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总而言之,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医院是评估的参与或实施者,是康复计划制订的参与及实施者,是部分专业康复的执行者,是康复效果评价与反馈的参与者。一言概之,医院是脑瘫学生康复中的左膀。
3.2.3 社区在综合化康复模式运行中的角色与功能
社区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构建,强调了社区在该模式中的重要性一辅助支持。在该模式的运行中,社区主要承担脑瘫学生的社区适应、运动康复器材和场所的支持、运动康复的指导、社工的支持等。
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有效运行,不仅要靠学校的驱动、医院的辅助,也需要社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对于中、重度脑瘫学生来说,仅有医院的定期运动康复,还不能满足其康复需求,必须每天坚持才能巩固训练效果,因此,对于运动康复的器材与场所需求,则必须依赖社区的支持,甚至指导,进而相关的康复训练才能得以进行。同时,要培养脑瘫学生的生存能力,则必须提高其社区适应能力,因此,对社区的相关场所及其功能的了解与实践,则需要社区的
协调、帮助与支持。因此,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社区的作用不可忽视。
综上,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社区是脑瘫学生运动康复、社区适应等场地和器材的提供者、支持者、协调者与指导者。简言之,社区是脑瘫学生康复中的右臂。
3.2.4 家庭在综合化康复模式运行中的角色与功能
家庭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构建,凸显家庭在该模式中的重要作用——支撑。在该模式的运行中,家庭承担的任务是全方位的,包括:评估与IEP计划制定的参与,康复工作的监督、实施与巩固,社区、家庭与个人生活适应的指导,脑瘫学生权益的维护等。
脑瘫学生“四位一体”综合化康复模式的有效运行,不仅依赖学校、医院和社区,更要依赖家庭。第一,家长或照顾者参与了学生的评估与康复计划的制定,因此,对学生康复计划的执行和康复的实施可以进行监督;第二,在教师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在家庭对学生在学校或其他场所进行的康复训练活动进行复习、巩固;第三,家庭是脑瘫学生最熟悉最依赖的环境,家长或照顾者可随时进行生活适应能力的训练和指导,将康复与生活紧密结合;第四,家庭所处的社区环境相对稳定,家长或照顾者可以利用社区资源对脑瘫学生进行社区适应能力等的培养与指导;第五,家长既要维护脑瘫学生的权益,也要引导其自我决策与权益维护等。因此,家庭在脑瘫学生的潜能开发、缺陷补偿、全面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总之,在脑瘫学生的康复中,家庭是评估和康复计划制订的参与者,是康复工作的配合、巩固和监督者,是家庭和个人生活适应的指导、训练者,是学生权益的维护者。换言之,家庭是脑瘫学生康复中的坚强支柱。
关键词: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以人为本;因材施教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1996年11月,曾几经变迁,现已由先前只招收听障儿童的单一特殊教育学校演变成一所招收多种残障儿童,集文化教育、康复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在管理上既遵循一般意义上的学校管理的原则、方法、规律,又有必要对管理的特殊性做深入思考,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应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以尊重并满足学生的差异化需求为宗旨,以教师、教材、教法、课程设置、教学仪器设备、校园文化、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为着眼点进行思考,办出特色。
一、确立学校的办学理念
学校确立了以“以人为本、有爱无碍、因材施教、共融社会”的办学理念。这一理念彰显了平等、关爱、参与、共享的理念,尊重差异,维护每个学生生命个体的价值和尊严,时刻牢记一切为了学生的管理理念,在此基础上,才能努力构建平等、博爱、接纳、和谐、自强、自立的校园文化。
二、为教师与学生寻找精神的家园
特殊学校的教师不能像普通学校的教师一样享受桃李满天下的幸福,其职业成就感不强,加之整天面对各类残障学生,难免产生职业倦怠;而残障学生要获得一次他们自己所认为的成功更加艰难。为此,学校寄语“让每一名教师享受辛勤耕耘后静待花开的幸福,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奋力拼搏后迈向成功的喜悦!”积极创造机会,为教师和学生寻找精神的家园,让他们享受幸福和喜悦。
三、构建“以人为本、博爱接纳、和谐共融、自强感恩”的无障碍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不仅构建了适合特殊学生成长发展的无障碍校园物理环境,更构建了平等、接纳、尊重、参与等有利于特殊学生健康、自由成长的支持性心理环境。普通学生和特殊学生一起参与大课间、升旗仪式、六一儿童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使得特殊学生有机会平等参与各种活动,正常学生有机会接纳与尊重特殊学生。学校从教师的身心出发,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全员共识,形成一种博爱奉献、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氛围。在教学计划、校园环境、师生关系、教学评价等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实行全员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个性化发展的要求,实现助人自助,有效管理。
四、充分挖掘学生潜能,补偿缺陷,强调有教无类、因材施教
(一)重视文化学习、挖掘学生潜能
学校根据学生的特殊需要,在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及教师素质等方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学校按照国家对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方案设置安排学生的教育、教学、康复课程。学校针对聋生的身心特点,以人为本,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宗旨开设课程,除开设普通学校的文理课程外,还开设沟通与交流、律动、手工、语训等课程,全面提高聋校教育教学质量。针对智障学生的特点,以尊重学生的教育需求为主导,通过一般性课程来满足其生理、心理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的潜能,通过选择性课程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其多方面发展。学校开设了生活适应、劳动技能、唱游与律动、绘画与手工等课程。
(二)重视职业教育,着眼于学生的终身发展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职业教育,帮助学生选择合适的职业培训,着眼于学生的终生发展。在社会的关心下,学校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精心开展了按摩、美容、剪纸、刻纸、硬笔、软笔、缝纫、丝网花、棕编、动漫等活动。未来,学校还会探索适合学生发展和终身受益的生活技能方面的培训,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三)培养学生特长
学校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特长。对于具有学习潜力的学生,重点拓展其学习范围,加深学习难度,训练学生的思维,培养其学习能力;对于具有艺术、体育潜力的学生,重点培养其舞蹈、手工、美术方面的能力。学校曾先后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与普通学校的学生同台竞技。学生先后在成都市残疾人文娱汇演、成都市残疾人运动会、全国双龙杯书画大赛等活动中获得多个奖项。在教师们的悉心教育下,每一个学生都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爱,每个学生都享受到了成功的喜悦和成长的快乐。
(四)重视送教上门,因材施教
每一个孩子都有享受教育的权力。个别辅导、送教上门对于特殊学生,特别是重度残疾的学生不失为一种最好的教2017年3月育形式。特殊学校的教师利用周末时间对片区内几十名极重度不能到校学习的残疾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进行个别辅导,践行了有爱无碍、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在个别辅导、送教上门这条不寻常、不平坦的路上,教师们用自己的爱,改变特殊学生的学习生存状况,让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残而不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
五、加强师资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第一,强化师德。学校建章立制,积极探索规范师德师风管理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关材料,进一步增强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二,重抓常规。在教学常规管理过程中,着力抓好教学“六认真”。进一步完善和修订教学常规的相关要求,不断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将教学常规工作落到实处。第三,专业提升。为了提高全校教师的业务能力,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科活动。教师们参加各级听评课活动、赛课活动、三笔两话比赛、手语达标测试,聆听专家培训,与同类兄弟学校学习交流,不断历练、提升。
六、家校携手共育,促进学生和谐共融
教育是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共同的责任。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责任,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特殊需求,为了协同家长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学习、康复工作,学校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家校联系活动。家校联系卡、家长学校培训、家长会、家访活动等都是家校共育的形式;手语培训、助听器的使用、教育理论和方法的培训、资助政策的宣传都是家长培训的内容。在这些活动中,教师和家长用鼓励扬起孩子们学习的风帆,用爱心唤起孩子们求知的热情,用沟通架起家校共育的桥梁,只要家校携手,特殊学校的学生就会共融社会、同享蓝天。
七、牵手社区、公益团体,促进学生共融社会
特殊学校的学生考入大学的几率较小,更多学生经过义务教育学习后,直接进入社会。因此,学校应在学生在校时就为其提供接触、了解社会的机会;同时也要接受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关爱与帮助。为了让学生参与社会,共融社会,学校与社区、公益团体牵手,先后与音乐学院、医学院、石油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新都小草公益、新都区红十字会、新都区妇联、新都区团委等合作,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
八、做好教育资助,关爱学生成长
学校竭力做好资助工作,积极为家长和孩子争取各级各类支持和资助。为确保资助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对家长进行资助培训,让家长了解资助政策。蛋奶工程、专项资助、爱心捐赠、领导慰问等活动涉及的物品,学校都及时发放到家长和学生手中。除此之外,学校积极与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开展各类资助活动,让学生在关爱中茁壮成长。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三章 康复与预防
第四章 教 育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七章 福利与环境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给予残疾人特殊扶助,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的实现。
全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监护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和监护职责。残疾人的亲属应当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增强自立能力。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侵害残疾人。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残疾人事业与本地区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委托的任务,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残疾人联合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办好经济实体,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及海内外个人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与实施工作,解决残疾人事业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其办事机构设在本级残疾人联合会。
第七条 残疾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秩序,履行应尽义务,遵守社会公德。
残疾人应当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二章 残疾评定
第八条 残疾须经旗县级以上的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有关医疗机构负责残疾人的残疾评定。
评定残疾人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所规定的残疾标准进行评定,并为评定提供方便。
对医疗机构的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有关医疗机构进行复议,自治区组织的残疾评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九条 对经有关医疗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由旗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发给《残疾人证》。
第三章 康复与预防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综合性医院设立残疾人预防和康复医学科(室);有条件的盟和设区的市应当逐步设立残疾人预防、康复中心,开展康复医疗,加强康复科学研究,开展康复工作人员培训和康复技术指导工作,定期组织康复医疗队到农村、牧区开展工作。
承担康复医疗任务的卫生、医疗单位应当利用现有的技术力量和设施,与传统的康复技术相结合,对残疾人实施有效的康复医疗。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康复医疗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民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和指导城镇、农村、牧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城镇、农村、牧区预防和康复工作。
特殊教育单位、社会福利企业等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第十二条 医学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残疾人预防和康复课程,有条件的要设置康复专业,培养、培训各类康复专业人才。
第十三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商业企业应当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点;旗县要逐步建立供应服务站点,负责残疾人康复器械、生活自助用品、特殊用品和其他辅助器具的供应和维修。
第十四条 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恢复补偿功能所需的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残疾职工,按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办理;
(二)享受劳动保险的残疾职工,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不享受公费医疗、劳动保险待遇的集体经济组织在业残疾人,由所在单位酌情承担;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残疾人,由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按在职职工家属享受医疗费待遇的规定办理;
(五)社会闲散残疾人,由监护人或者亲属承担;承担确有困难的,可由残疾人直系亲属向所在单位申请补助;
(六)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康复医疗费用确有困难的,由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门给予帮助或救济;
(七)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科学知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中毒、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制定行政规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蔓延。
第十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残疾儿童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治,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经旗县级以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部门诊断为新生儿会出现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遗传性疾病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长效避孕或者绝育措施。
第四章 教 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逐步完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和残疾人教育管理体系,负责对残疾人实行普通教育或者特殊教育。
第十八条 普通小学、初级中学应当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亲属或者监护人可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处理。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学校对残疾学生应当一视同仁。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并按规定享受助学金。
第十九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旗县级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学校和民族特殊教育班。少数民族聚居区可以采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授课。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中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组)。
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幼儿儿童康复机构和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残疾儿童学前班(组),幼儿教育单位应当接受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入园,并针对残疾幼儿的特点进行早期康复训练。
第二十条 劳动、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符合其特点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附设特殊教育师资班,为特殊教育培训师资,并开展特殊教育研究。
第二十二条 鼓励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对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和手语翻译按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满十年的,发给荣誉证书,满十五年并在特殊教育岗位退休的,所享受的教育津贴计入退休金。对从事特殊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职称评定和晋级等方面应当给予优先。
第二十三条 特殊教育经费列入教育事业费支出,随教育经费的增加而增加,教育附加费收入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中的特殊教育,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
第五章 劳动就业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做到普及、稳定、合理。
旗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逐步建立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劳动服务机构受本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导,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咨询、指导等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服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和街道办事处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工疗机构,按摩医疗及其他福利事业组织,安排残疾人集中就业。
有关部门对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税收。
第二十六条 鼓励、支持残疾人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减免管理费,银行应当按规定优先贷款,税务部门应当按规定给予减免税。
第二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少安排一人,每年按照所在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与使用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牧区基层自治组织应当组织和扶持农村牧区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适合残疾人特点的生产劳动,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扶贫规划时,应当将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列入扶持对象,帮助其掌握生产技能,通过劳动脱贫致富。
第二十九条 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实际,为其安排适当工种和岗位,并提供适合其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劳动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职工。
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安排好残疾职工生活,并创造条件使其重新就业。
对于国家分配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残疾毕业生,接收单位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接收;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对未列入国家分配的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六章 文化生活
第三十条 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根据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丰富残疾人的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鼓励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自治区,盟、设区的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建立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中心。旗县以下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逐步开辟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三十二条 鼓励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和体育运动会,并积极参加国内外比赛、交流,所需经费由举办单位解决。参加活动的残疾职工在集训、演出和比赛期间,所在单位应当照发工资并保证其福利待遇不变。无固定收入的,举办单位应当予以补贴。
第三十三条 各级新闻单位应当积极开展为残疾人服务的宣传,在宣传中对残疾人的称谓要规范。有关残疾人的电视新闻和影视作品应当逐步采用字幕和手语解说。
第七章 福利与环境
第三十四条 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济和帮助。
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力量,兴建残疾人福利设施,计划、财政、土地、城建等部门在经费、征地、基建、收费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惠。
第三十六条 旗县级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牧区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减免其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负担。
第三十七条 对流浪、乞讨和无法定扶养人的残疾人,由民政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收容,并遣送回原籍;残疾人原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接收和安置。
第三十八条 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扶助之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如下优待:
(一)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对残疾人收费实行优惠,可以优先入场,并准予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
(二)残疾人乘坐火车、长途汽车、渡船、飞机等优先购票,优先搭乘,免费携带必备的辅助工具;
(三)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盲人读物免费邮递;
(四)国家医疗机构免收残疾人挂号费、注射费,并优先就诊;
(五)残疾职工由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住房。
第三十九条 夫妻一方或双方是残疾人,其中一方为城镇户口,生活难以自理、需要农村一方到城镇落户的,公安机关和计划部门应当在农转非户口计划指标内优先解决。
第四十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逐步建立和完善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执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应当组织好每年的“助残日”活动。以多种形式扶残助残。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残疾人联合会及有关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残疾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成绩显著的;
(四)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
(五)在预防残疾、康复医疗和科学研究做出显著成绩的;
(六)其他为残疾人事业做出突出成绩的。
第四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