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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自主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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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自主性

第1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社会发生了广泛而深刻变革。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进思想道德的进步,是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新课题。本文就谈一谈市场经济对思想道德的影响。

市场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它对思想道德既有促进作用,也会在一些方面带来消极影响。市场经济对思想道德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有助于形成符合时展要求的新观念、新意识

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性经济,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有充分的自,它们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市场经济的这种自主性特点,有利于增强人们的主体意识、自强自立观念。其次,市场经济是一种平等性经济,所有进入市场的商品当事人都是平等的,他们仅仅是作为卖者或买者而存在,买卖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特权,市场中的任何交易都应该是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经济的这种平等性特点,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再次,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性经济,市场的运作过程始终充满着激烈的竞争,市场规律、竞争规律时时刻刻在影响着所有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当事人,盈利而发展壮大,亏损而萎缩破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市场经济的这种竞争性特点,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风险意识,促进时间观念、效益观念、信誉观念、科技观念、人才观念、管理观念、创新观念的形成。最后,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性经济,它不仅向国内开放,而且向国外开放。市场经济的这种开放性特点,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竞争意识、开放意识、开拓创新意识、民族自强意识。

二、有助于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消费观等各种观念的综合体现。一定的生活方式总是由一定的生产方式所决定,并与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习俗以及人们的知识水平、生活态度、审美观念相联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多彩,使得那些愚昧落后、封闭保守的生活方式受到冲击和洗涤,许多同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先进科学技术相适应的工作、学习、休闲、娱乐、消费等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得以确立和强化。目前,劳动致富的思想观念、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交往方式、乐观向上的生活情趣、勤俭节约的消费方式,已成为我国人民生活方式中的主旋律。

三、有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主义信念

信念是一定社会中人们所遵循的与目标、理想相关的行为准则,是人们对自己行为的是非、善恶进行自我评价的一种内在的精神力量。每个人凭借自己的信念,以确定自己行为的方向,独立地判断行为的是非曲直,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主义信念。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不仅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可以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更充分地展示出来,增强社会主义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使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人们从这些成就中看到了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充满了信心,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支持和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发挥出了巨大的热情和积极性、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的红旗在中国的大地上高高飘扬,使社会主义中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

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市场经济对我们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挑战:

一是市场经济的重利性,易诱发唯利是图的拜金主义思想

市场经济承认各个独立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各个经济主体也以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为目标。没有这一点,任何行为就失去了动力,市场经济的高效率也难以实现。重视物质利益,唤醒了人们的利益意识,推动着经济不断发展。但这种重利性原则也强化了人们对利益的斤斤计较,甚至诱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思想。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作为财富的象征,使得一些人产生了盲目推崇和依赖货币的心理,成为货币的奴隶。在他们身上,不是人支配着货币,而是货币支配着人。一些人为了金钱,敢于践踏一切道德原则,甚至铤而走险,触犯刑律。在某些场合,人与人的关系被简化为裸的金钱关系,人的尊严、良心、肉体都成商品,成了可以用来换取钱财的东西。在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的思想支配下,一些人把“前途”看成为“钱图”,说什么“前途、前途、有钱就图”;把“理想”看成为“利想”,说什么“理想、理想,有利就想”。走私、、贩毒、造假、腐败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不少人在物欲的驱使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是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容易诱发小团体主义和损人利己的思想

市场经济的自主性,可以充分调动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自主、自立意识。但也要看到,这种自主性也往往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把经济活动仅仅当作是一种纯个体行为,一种纯经济行为,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把自己与他人、与社会对立起来,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沦丧。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假冒伪劣、弄虚作假、诈骗、行贿以及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都是利己主义、小团体主义的具体表现。

三是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容易诱发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的思想

第2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关键词]市场经济;人的和谐发展;现实路径

[中图分类号]K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05―0050―03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构建和谐社会,主要是指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和谐发展进程以及和谐发展的物质基础、制度基础、精神文化基础的构建;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的构建。而这些都取决于人的发展,取决于人的和谐发展。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着眼于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入的和谐发展。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是人的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市场经济不仅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而且引起人们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从我国人的发展现状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推动人的进一步发展完善的路径。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5](P19-20)据此,研究市场经济下人的和谐发展就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人的和谐发展的涵义

探索市场经济视野下人的和谐发展,首先必须对人的和谐发展的内涵有科学的把握。笔者认为,和谐讲的是关系、范畴,因此人的和谐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相互联系的四对范畴:

第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自然界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的一切活动必须以自然界的发展为前提。同时,自然界又是人改造和索取的对象,人在自然面前具有巨大的主动性。但是,如果无视自然界的规律,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盲目蛮干,破坏了自然界的自身调节机制,那么,人和自然之间的状态就会走向失衡并最终导致对立。一旦对立,人便失去了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载体。事实上,人类不断征服和改造自然,并不是要制造人与自然之间主、客体的对立,而是为了在更高层次上、更广范围内与自然建立起统一的和谐的关系。

第二,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人与社会是一个问题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过去我们讲发展时,总是讲社会发展、国家发展,而很少讲人的发展。很长一段时间内,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只要把经济馅饼做大,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事实表明,单纯的经济增长并不能自然而然地给人们带来福祉,相反它还同时引发了生态环境恶化、贫富差距拉大、政治腐败和价值信仰危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其致命的缺陷就是忽视了对人的真正幸福的关注,忽视了人对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事实上,正是由于人类各种各样的客观性需要,才促进了各种生产的产生,促进了社会综合全面的发展,而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都是人类的幸福、解放和发展。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人的和谐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日益密切和强化。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标,社会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手段,两者相辅相成。社会发展内在地体现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外在地表现为社会的发展。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辩证统一的。

第三,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是指个人之间的和谐,是个人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的表现,是相互理解和协调。人与人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是存在的。如果所存在的矛盾是对抗性的,这样的关系是不会和谐的。即使是非对抗性矛盾,也要通过适当的行为达到和谐。因为人与人的和谐不是无原则的折中,而是要在辩明是非的基础上达到相互间的了解或理解。

第四,人的身心和谐。人的身心和谐是指人的身体、思想、行为均处于一种健康协调的状态。它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身体和谐。是指人的身体健康无病,各种机能良好的状态。二是思想和谐。思想不和谐就谈不上身心和谐,如果人的主观思想正确地认识了客观存在,理解了客观存在的合理性或它的发展规律,就会对自己的意识进行调整,从而形成统一而又正确的认识,心情就会稳定平和,从而达到和谐。三是行为和谐。行为是思想的体现,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错误的思想当然不会产生行为的和谐。正确的思想也要用适当的方式表达才能使行为和谐。人的身心和谐的这三个方面是密切联系、互相影响的,缺少哪一个方面都不会达到身心和谐。

二、市场经济为人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市场经济作为经济活动的一种运行方式,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有效的配置资源的方式和手段。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结合,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历史现象,更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它是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和人民在正确认识这种客观经济规律基础上的自觉选择。事实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仅大大加快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进程,而且引起了人们生活方式、观念形态的深刻变革,促进了人的发展,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为人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第一,市场经济为人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构建了人和谐发展的物质平台。认为,人的发展归根到底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说:“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5](P368)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将给人带来越来越多满足需要的产品,不断提高人的生存和生活质量,人的自由度和社会性不断增长,创造性也随之增强。没有经济的发展,便没有人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它扬弃了以人对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生产力和普遍全面的社会交往关系,它的一切成果都将为未来社会人的和谐发展创造有利的物质条件。

第二,市场经济提高了人的自主性,为人的和谐发展开拓了空间。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是实现人的和谐发展的最佳选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应突出主体性原则,从根本上确立主体的地位。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肯定了个人经济活动中的自由平等权利。人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能力明显提高。人的能动性、创造性、自主性在更为广阔的范围内得到培养和发挥。人的开拓进取意识和艰苦创业的精神,人的主人翁的责任感,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把一切封建宗法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人格从属的等级关系和奴役关系被融解,社会关系对个人来说,不再是不可改变和与生俱来的命运。个人具

有了自主、自立、自律的性质。虽然人们获得的只是形式上的自由平等,但毕竟提高了人的自主性,为人的和谐发展开拓了空间。

第三,市场经济增强了人的独立性,为人的和谐发展提供主体条件。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历史上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从人的发展角度说,它的重大历史成就就在于促进独立个人的形成。市场经济打破了各种人身依附关系,通过价值规律作用、等价交换原则,把人们置于平等的经济宏观环境中,于是人便成为独立的人,可自主选择自己的活动,支配自己的命运,成为自己的主人,并在一种互相平等的社会关系中与他人全面地进行物质、文化、信息的交流,使得人的独立性在世界性的历史活动和人类社会的普遍交流的形式中得以凸现。具体来说,这表现在:(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劳动的自主性,全方位地培植入的独立人格;(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交换的开放性赋予人以平等、自由的主体地位;(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助公平的竞争性,极大地提高了人的自主活动能力。

第四,市场经济促进了人的能力发展,为人的和谐发展提供完整的个人。推动创新,维持活力是市场经济的功能。优胜劣汰的平等竞争其实质首先是能力竞争。个人自身认识、判断、决策、创新、协调关系、承担风险等市场所需的能力决定着个人在竞争中的成败,即决定着个人自由意志的实现。因此,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不仅是个体独立性、自主性增强提高的过程,也是人的各种素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市场经济竞争的机制,客观上要求不断开发人的潜能,从而使人的主体创造性得到前所未有的弘扬。此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推动社会分工的发展,人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活动内容日益多样,形成了普遍的交换关系。丰富的社会关系,改变了自然经济条件下交往的狭隘性和交往目的的具体性,实现了人的能力的互补,人的整体能力不断增强,个体能力的提高趋向全面。

由上可见,市场经济在人的和谐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促进了人的进步发展。当然,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也是有局限性的,这主要表现在社会关系体现为商品、货币的物化形式,导致人的物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扩展,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有些人人格蜕化甚至走向反面等等。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遵循独立、自由、平等原则的市场经济较之以往的自然经济更有利于人的和谐发展。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和谐发展的现实路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的和谐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形成了人的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现实可能。这种需要和可能要由人去自觉认识,也要由人在建设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自觉努力,充分发挥有利条件的作用,克服消极因素的影响,把可能变为现实。为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实现人的和谐发展,应该实施两大战略,即协调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协调发展战略,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发展。认为,社会历史发展应该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全面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要生产力高度发达,而且要求生产关系不断完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不断巩固。这就决定了我们不仅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只有实现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才能真正推动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和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然而,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精神文明发展也有不一致的地方。在现阶段,影响和制约人和谐发展的因素虽然也是多方面的,但在生产力和物质文明有长足发展的条件下,精神方面的制约因素显得越来越突出。如前面所述,市场经济因为自身的缺陷,也对人的和谐发展造成了种种障碍,因此,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人为本,重视法制建设、思想道德建设,为人的和谐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入的和谐发展。

可持续发展战略,即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和教育的可持续发展。首先,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人和自然的关系和谐与否是影响人的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期以来,在二者的关系处理上,人们的目光主要集中于人的自然化和人的力量不断对象化的视角,而人对自然的强大依赖性却被无形中忽视。于是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主要表现为人类依靠强大的力量,不断征服自然,肆意贪婪、毫无顾忌地向大自然疯狂掠夺。人类的极端行为造成了人和自然关系的高度紧张。人类在破坏自然和生态的同时,自然也向人类伸出了报复之手,严重威胁了人类自身的生存境况,人的和谐发展的生态机理被逐渐侵蚀。所以,我们必须走一条人和自然可持续发展之路,通过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更好地奠定人的和谐发展的自然生态基础。同时,通过人的和谐发展,也能进一步保障生态环境的改善和良性发展,从而实现人的和谐发展和自然保护和谐互动的良好态势。其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育是实现人的和谐发展的关键,当今激烈的社会竞争的关键是经济实力的竞争,而经济实力的竞争实质上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说到底还是教育的竞争。生产力发展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从根本上说都取决于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大批人才。因此,必须以教育为本,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3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逐步完善,中国的经济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格局。经济形式的多元存在带来了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这些观念给人们的思想注入了新的生机。同时,市场经济是凸现个人利益的求利经济,凸现金钱地位的货币经济,优胜劣汰的分化经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人们思想的多样性、复杂化。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生产力尚不够发达,法制尚不够健全,市场经济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学校德育工作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

1.市场经济自主经营的原则激发了人的主体意识生成,同时诱发个人主义倾向

理性经济人原理表明,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一方面,人们的经济活动的根本动机是追求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人们的行为又是理性的,也就是能够根据市场处境,判断自身利益,并凭借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尽可能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或个人,只要进入市场,它的行为必然受市场机制的制约。经济人的行为和动机决定在交易或交换中,人们会采取哪些被认为将给自己带来最大净收益的行为,并在取得收益时规避风险。理性经济人假说表明,一方面市场主体是独立的存在体,另一方面基于独立存在的行为是有风险意识的,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是处于理性思考的。基于存在的独立性,权衡的主体性,选择的自主性,对风险的规避性,使市场在“自由”交换中有着合理的理性内核,从而使市场经济在无形的手的支配下,处在一种自发的良性运转之中。市场经济“理性经济人”所遵循的自主性原则要求经营主体具有充分的自,实行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场经济这种特质赋予人们必须具有主体意识,讲求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唤醒了人们的巨大积极性、能动性。人们的风险意识、使命感和责任心也随之加强,有利于人的独立性、创造性意识的形成,有助于促进学生主体意识的觉醒,以独立的人格关注现实,思考未来,为推进学生主体精神的发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为道德的主体性发挥奠定了基石。

从另一方面看,市场经济自身存在着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以及“市场失灵”的情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制度还不完善,在个人主体意识与利益驱使的情况下,有可能诱发极端利已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倾向。对青少年学生而言,其主体意识的增强,只是表明他们社会化过程的加速,并不等于他们已具有良好的主体意识,不等于他们已具有行为的自控性和自主性。相反,在缺乏积极正确引导的情况下,容易助长他们的个人主义倾向,表现在思想和行为上不关心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崇尚自我,唯我独尊,我行我素。

2.市场经济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利益群体的多样化必然导致思想价值取向的多元性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来,遵循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了所有制结构的不合理因素对生产力的羁绊,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经济,呈现出兴旺发达的态势,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实现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完美契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竞争机制、价格机制、价值规律等整合为有机的统一体,促进了多种经济成分共荣发展的局面,解放了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力,促进了物质文明的进步,推动了精神文明的发展。社会宏观环境的良性运行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从另一方面看,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多元存在,形成了多种利益群体,相应地表现为多种意识形态。在现实生活中,既有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积极的、健康的意识,也有反映小商品生产封闭、保守的意识,既有反映过去计划经济统筹过死的产品经济意识,也有反映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原始积累的意识。在价值观方面,无私奉献,公私兼顾,合理利已和极端利已主义价值观并存;在外来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播中,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并存,精华与糟粕并存等等,这种复杂多元的社会现象通过家庭和社会种种渠道渗透到学校中去,使学生的思想行为、价值取向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使其理想信念、价值取向、道德观念等方面面临着多种选择,而其中消极因素必然对青少年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3.市场经济的效益原则增强了效益观念和求实精神,同时诱发了拜金主义和重利轻义倾向

市场经济效益原则、利益驱动原则,是市场经济生命力的支撑点,促使市场主体在追求经济效益过程中,遵循“低成本、高效率”“少投入、多产出”的法则,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在目前我国物质生活条件不够高,生产力尚不够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推动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市场经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竞争机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效益观念和务实求实精神,有助于培养学生进取拼搏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从另一方面看,在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机制、法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备的情况下,使某些人钻法律的空子,谋取个人私利成为可能。市场经济竞争的严酷性会引发少数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达到求利目的的心理倾向,诱发拜金主义、利已主义倾向,偏好于追逐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致使道德滑坡,以至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等社会阴暗面的存在。社会上的种种消极因素通过各种途径散播到学校,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学生的行为习惯必然产生不利影响,使其滋长投机冒险心理,疏于遵守校规校纪,甚至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

4.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与全球化趋势同步进行,促进了国人开放进取意识的生成,同时,在东西文化的融合与冲突中,价值观念的多样化使青少年面临多元选择的困惑

当前,全球化已成为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并全方位地影响着我国社会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从某种程度上说,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全球化,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载体的全球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我国不可避免地被全面卷入全球化浪潮,入世更强化了这一进程,使国人不仅要面对国内竞争的压力,而且要面对国际“零距离”竞争的压力,求生存、求发展,成为每一个中国人内在的驱动力,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依赖性、等待性、保守性、封闭性和僵化性等思想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时俱进,开放进取成为时代潮流。

另一方面,全球化浪潮的推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形成了一个新思想文化阵地,各种思想得以迅速在网上传播,对于其中优秀文化成果的吸收有利于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而其中的文化垃圾,没落的道德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的传播,使一些人自私自利的贪欲不断膨胀,对青少年的价值选择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引导青少年正确地休闲、娱乐、消费,避免不良社会风气、生活方式的侵蚀,成为现实生活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对新时期德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德育体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德育的适应性与超越性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符合我国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根本利益的抉择,市场经济建设的成效在根本上取决于人的素质。德育作为素质教育的灵魂,市场经济的确立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道德作为上层建筑,必然受与之相对应的经济基础的制约,道德必须适应而不可回避、排斥市场经济。另一方面,道德作为意识形态,对与之相对应的经济基础具有能动作用,道德必须超越而不能仅囿于适应市场经济。只有在适应中超越,在超越中适应,螺旋上升,层递发展,德育才能在培养与造就中国现代化事业的人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德育作为一种教育活动,属于精神活动,要受物质的、现实的生活制约。德育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要求立足市场经济的实际,适应社会,贴近生活。但德育的适应性不是消极的适应,而是积极的适应。一方面立足于市场经济自主经营、平等互利、自负盈亏的实际,引导学生树立主体性、协调性价值观念。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充分挖掘、发挥个体的创造力,使学生确立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价值原则,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另一方面立足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求利性引导学生树立进取、开拓、创新的观念和功利、时效、信息等功效性价值观念。并基于市场经济的风险性、不确定性培养学生适应市场经济的良好心理素质。促进新一代青少年学生实现与市场经济的契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能够成为弄潮儿,而不被淘汰。

第二,德育仅停留在适应市场经济的层面,还不足以发挥其对经济的能动作用。思想道德作为一种精神活动,它是对可能的未来世界的一种把握与向往。德育对市场经济的超越是在能动适应中的超越,是在扬弃中的超越,更是在可能的条件下的超越。兰刚《关于21世纪德育的前瞻性思考》《江苏高教》1999年第1期一方面引导学生积极克服、消解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促使思想意识、行为规范合理化,避免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思想行为。另一方面,引导青少年学生形成更高层次的思想品德、价值观念,提升他们的道德境界,形成高尚、完美的人格。从而在适应中实现超越,体现主动适应,积极作为的特征。德育正是“按照某种超越于现实的道德理想去培养和塑造人,促使人去追求一种理想精神境界与行为方式,以此实现对现实的否定”鲁杰《道德教育:一种超越》《中国教育学刊》1994年第4期。也正是由此,德育通过为未来培养具有主体性的人的现实活动,来超越现时代而不是停留在复制现有规范,从而实现对人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的拉动作用,最终发挥其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

2.教师的主体性与学生主体性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激发了人的主体意识,为德育过程中人的主体意识的实现提供了现实的外在社会环境。从哲学意义上讲,按照经典作家的观点,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教师和学生都具有能动性,都应是主体。作为道德的载体,师生又表现为道德主体。道德主体主要是个体以认识、肯定、发展和完善自己为已任的。而且作为道德主体,师生又表现为德育主体。德育主体不仅要尽相应的道德义务,更要求个体和群体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修养向较高层次迈进。

德育作为德育主体的一种实践活动过程,其实质是学生主体在教师主体帮助下,消化、吸收、实践德育内容的过程张秀清《双主体合作德育论》第50页开明出版社1999年10月,在此过程中,学生处在一定社会和自身成长的发展阶段,受社会环境和自身道德发展规律的制约。因此在德育目标的确定上,不仅要考虑社会的要求,更要重视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在德育内容的安排上,不仅要依据社会规范,更要遵循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在德育途径和方法的运用上,不仅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更要强调学生的主体参与詹万生《“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研究与实验”开题报告》1997年。教师的主体作用体现在保证学生的自觉主动性的充分发挥方面。在德育过程中,教师的活动是可以变化的,学生的品德发展规律是不可替代的,道德认识的发展,道德情意的感化,道德行为的展开都由学生自主完成,具有不可替代性。所以从德育起点、过程、终点三方面看,学生主体是第一性的,教师主体是第二性的。

在实践过程中,近、现代西方教育思想偏重于学生主体作用,夸大为学生中心论,导致学生的放任、放纵的可能。中国传统教育思想侧重于教师的主导作用,忽视了学生主体性培养,使学生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因此,在德育过程中,树立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双主体合作关系的理念,使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双向互补,发挥两个积极性,形成合力。经由这一过程,学生主体性逐渐成长,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最终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主体达到各个具体的德育目标,从而发展和完善个体道德人格,成为适应市场经济推动市场经济建设的主体。

3.德育导向的一元化与道德实践的多元性的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确立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是符合我国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抉择。多种经济形式主要指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存在。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决定道德实践主体的多元存在,既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职工,又有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的员工,既有中外合资企业、外国独资企业的外商投资者及中国员工,又有私有制工商企业人员。由于所处的经济所有制性质的不同、个人生活背景、教育程度、思想观念的差异性,在现实生活中必然呈现出多元化的意识形态。

从另一方面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遵循共同富裕原则为德育一元化导向提供了物质基础和道德基准,以公有制为主体为德育一元化导向提供了道德实践主体。

第4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市场经济就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发达的商品经济,是一种主要靠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和不平衡的。相对人的无限需求而言,满足需要的资源是有限的。正是由于需求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使各种资源都尽可能按预定组合得以有效利用,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可见,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运行的基本问题。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规范。市场经济的法治性,其集中表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行为规则、行政行为都要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也就是说一切经济活动要法治化。没有法治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法治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引导作用 

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经济,市场经济必须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性、独立性。也就是说要从法律上来确认市场主体的资格,明确产权关系,并规定市场主体行使权利的方法、原则和程序等。即市场经济的法治性要求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由法律规定经营制度、财产关系、分配制度等一整套社会经济关系,引导着经济活动按一定的秩序运行,制约着违反经济关系、经济秩序的事件。 

(二)规范作用 

市场经济也是利益经济,市场主体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必然产生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市场经济通过竞争达到优胜劣汰,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科学技术的提高,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制定完备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竞争,政府也需要依法进行宏观调控,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只有利用经济法规明确什么事是合法的或者是法定必须执行的,什么样的事是不合法的,需要禁止的,才能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如市场经济法律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当前经济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市场经济立法方面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立法较为滞后 

经济立法存在一定的滞后现象,我国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急需的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往往快于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导致立法工作相对滞后。这是由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的,我国实行市场经济是一场前所未有的革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律体系也要有一个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从总体上来说,应加强立法的科学预测,努力使原来制定的一些已不适应现实情况变化的法律能够及时得到修改和完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法律能够及时制定、实施、推广、落实出来,尽可能避免出现经济关系中一些法律调控的真空区。 

(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指调整市场关系和法律法规的总和。我国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和法规之间步调不一致的现状。这是由于我国在较长时间内,对立法工作一方面满足以经验的总结和法律化;另一方面在制定法律、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过程中,往往又强化了地方、部门的权利和管辖的范围。结果导致有的法律、法规在相同经济关系上的规定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有的新法律衔接不够。 

(三)立法方式要改进 

我国发展市场经济时间短,经验不足,加之国情的特殊性,即国家大部门多,地区分散,则往往容易产生国家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权利交叉。这就容易导致立法过程中往往采取折中调和的办法,以政策名词代替法律术语,这就使制定出来的一些法律像一个政策宣言,导致法律术语不准确,法律法规不具体、不规范、操作性不强的状况。 

三、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经济司法,提高立法质量 

法律是治国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的形成,则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的理念,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加强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这个要求在我国真正建立起一个门类齐全、层次分明、和谐统一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第一,进一步明确市场立法的指导思想。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都会涉及到现行权利和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法律的规定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主体权利的需要,就看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处理得是否到位。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的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在立法的全过程中,完善立法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强化法律法规的及时、系统、高效等特征。 

第二,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法,创新立法技术,提高审议法律的效率和水平。修改法律的起草方式,实行立法机关、实际工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市场经济法律的起草和论证。法律的规定要具体明确,要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经济司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 

我国当前要加强经济司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法律秩序,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更新和加强人们的经济法律观念和意识。加强经济司法在当前有着很强的紧迫性。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的经济法律意识比较薄弱。从目前的情况看,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仍然缺乏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对国家颁布的有关经济法律和法规,缺乏自觉遵守的意识。具体地说,还缺乏市场经济的法治观。市场经济的法治观应该是:任何经济实体,无论其大小,其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应当有公平意识;任何中央和地方决策,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经济交往的纽带是合同,通过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约束彼此的行为,各方应守合同、讲信誉等等。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工作能力,改变现实经济活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促进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高效发展。 

第二,执法制度建设要加强。我国在经济新常态的状况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和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利,都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才能理顺。目前,存在的一些相关部门的保护主义,权责不明,这些对严格执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这些突出问题的解决,一定要从立法着手,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要防止地方与部门的保护主义,维护法律的统一。二是从法律上必须推动权利与利益的脱钩,解决权利“寻租”问题。三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就必须要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制约、监督机制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第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从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看,对执法队伍的培养,着重搞好信念、宗旨、公正执法、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等,突出抓好公正执法。 

第5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论文摘要】 从整个社会层面上来理解,市场不是一个纯经济学上的概念,而应将其视为人们有自主选择机会的社会状态。市场经济也不仅是一种经济形态和经济运行模式,同时也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所采取的一种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文明方式,它对社会信任的不断发展完善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展开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一点:从整个社会层面上来理解,市场不是一个纯经济学上的概念,而应将其视为人们有自主选择机会的社会状态。换言之,就是人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理性活动自主地选择从事某种行为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社会状态。市场经济也不仅是一种经济形态和经济运行模式,同时也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所采取的一种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文明方式。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和文明方式,对社会信任的不断发展完善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现代市场经济对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与前市场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已被历史的实践所证实,并成为我们的共识。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信任的不断完善,同样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众所周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是金字塔式的等级关系,社会通过强制力保护等级制度及其对财产的任意占有和使用。而在市场经济的市场中,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人都是有着自主权利的主体,人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彼此有着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竞争地参与市场活动,享有相互对应的公正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熔解了自然经济社会遗留下来的人身支配关系和奴役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使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独立目标、独立价值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他们可以自主地使用属己的生产资料并决定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活动承担道德与法律的责任,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经济基础支持的经济领域的独立个体。因此,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提供了客观的价值尺度,把人从过去的自然经济时代的超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把个人从以往等级的社会身份中分离出来。不仅如此,市场经济也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日益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从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层次的交往中形成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同时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遇。市场经济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与束缚,使人们的流动性增大,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必再长期依附于某一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联系,人的存在模式必将经历从“家庭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而越来越成为“社会人”。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回归到哈耶克所谓“扩展秩序”的过程中的社会,人们已经从被毫无弹性的制度焊接在组织的网络中解脱出来,不再只是按照组织系统为其规定的方式进行行为或思想。在这样一种开放、多元的社会环境下和自主自愿的契约关系中,真正意义的主体间关系即平等的主体之间对彼此主体地位、利益、权利给予理解和尊重,以及在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中形成的对双方都有效的原则和规范,才被真正确立起来,这是形成人类社会共同感的根本前提,也是社会成员相互信任关系建立的真正前提。它是一种自主性责任性的信任,而不是过去的义务性的被动性的遵守规范,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第二,市场经济培养锻炼提高了主体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也养成了主体必须学会信任别人与生人打交道的能力以及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迷失在国家迷雾中的多元利益主体重新获得自我发现,被泯灭的权利意识亦因利益的不断刺激而被唤醒并逐步发育成熟。然而权利与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也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利,权利总是内在地包涵着连带着相应的责任,只想享受权利带来的自由和好处,而不愿负担义务和责任的“自由骑士”,不会成为现实的权利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和政治自由权利的普遍享有,从责任的角度意味着个人一旦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必须自己为自己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再将自身行为的责任推给集体、国家和社会。具体说来,在经济领域,个人有了经济的自由选择权利,就要自己承担经济的风险:个人经营失败,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政府也不再有责任伸出援助之手,而只能自己吞咽破产倒闭的苦果;合作合资不成功,政府不会去承担责任,甚至连出面调停的角色都不会充当。在政治领域,个人在享有政治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政治选择负责:既然政治权力的承担者都是通过公民选举产生的,那么对于这些掌权者所做出的政治选择,无论其适当与否,选民都不能完全推脱自己的责任。在社会领域,个人自由选择机会的增加使得个人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人的从业、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等工作和生活的几乎一切问题都完全依赖于工作单位加以安排和解决,而必须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文化领域,个人在文化创作方面的自由权利,也使得个人必须对自己创作的文化作品及其所负载的信息传播行为承担责任。对于个人来说,这种责任无疑是一种沉重的压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它反向强化了人的风险意识,也锻炼了责任主体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以有效规避风险从而在陌生人社会建立信任关系的能力,这也对社会信任的建立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和正强化作用。

第三,市场经济使得交往普遍化,节约交易成本的内在要求对社会信任提出了普遍的要求,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历史阶段,使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在非市场经济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是基于血缘或类血缘(地缘、职缘)共同体基础上的,这种交往方式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只能是一种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因此,传统社会人的日常生活总是要受到“在场”的域际性活动的支配。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则是通过对“缺场”活动要求的培育,将人的活动日益地从地方性场景中“提离”出来,放在了一个脱域的环境中。特别是通过人的交往手段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间的社会交往方式,将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垠的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的,并跨越距离时空分离基础之上的交往世界之中。在这种“缺场”的全球背景下,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并不要求每一个人与世界上所有他人面对面的“在场”直接交往,而是通过信息化的媒体符号标志系统的不在场的“在场交往”。这种时空分离基础上的交往方式的改变,扩大了人际交往的空间与范围,使得交往普遍化,“相逢何必曾相识”成为了活生生的现实。这是现代人个体社会化程度提高的标志,它为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越的现实条件。但与此同时,节约交易费用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而如上所述,社会信任度与社会交易成本之间成正比关系,高度的社会信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节约交易费用的最有效途径,这就决定了建立高信任度的社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进而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第四,讲求信任和诚信是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自发作用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运作是通过市场竞争来推动的,是凭借竞争来完成其资源配置优化功能的,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全面、持续和公平的,即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都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凭借社会特权取得收益“附加权”和亏损“豁免权”。竞争对市场主体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竞争是推动个体不断前进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它充分调动起人们的智慧和潜能,有助于其树立必要的自信心。而自信无疑属于信任的一个层面,即信任自我。何谓自信呢?自信,是人对自我的一种肯定。自信心就是积极地、有效地表达自我价值、自我尊重、自我理解这些内在情感。它是人的内在的力量与品格,它往往使人保持一种“心理的自由”和永不枯竭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而这也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对人们的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约束,要求信息公开、遵守游戏规则,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这些都自发地促进了社会信任的提高。诚如美国伦理学家R.T.诺兰所指出的:“没有不断的竞争威胁,生产者就会固步自封,其产品就会以次充好,他们也就再无降低商品价格的积极性。竞争是对自由道德意识的强烈刺激,它鼓励而不是阻止个人对其行为负责,培养一种切实可行的责任体系,并给人强加一种道德责任感,以作为维持生活标准的一种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规范的自由竞争市场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的是广大消费者,而消费者只会把货币“选票”投给最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从本质上看正是在竞争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竞争诚实守信。这样一来,诚实守信就会从大多数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中被迫做出的一种被动选择和被动接受变成他们战胜对手赢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和自觉行动。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不仅会产生对信任的强烈内在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

第6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第一,现代市场经济对经济主体的独立地位的确立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与前市场经济相比,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这已被历史的实践所证实,并成为我们的共识。与此相联系,市场经济对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信任的不断完善,同样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众所周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是金字塔式的等级关系,社会通过强制力保护等级制度及其对财产的任意占有和使用。而在市场经济的市场中,每一个参与市场活动的人都是有着自利的主体,人们之间的关系是自由、平等的,彼此有着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公平竞争地参与市场活动,享有相互对应的公正的权利与义务,从而熔解了自然经济社会遗留下来的人身支配关系和奴役关系。也就是说,市场经济使每个商品生产者、经营者都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独立目标、独立价值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主体,他们可以自主地使用属己的生产资料并决定经济行为,并对自己的活动承担道德与法律的责任,从而形成了有一定经济基础支持的经济领域的独立个体。因此,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提供了客观的价值尺度,把人从过去的自然经济时代的超经济的人身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把个人从以往等级的社会身份中分离出来。不仅如此,市场经济也破除了计划经济中人为的分割和封锁,使市场走向开放。全面开放的市场日益强化着国家之间、民族之间、部门之间、生产经营单位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从而使人在平等的多层次的交往中形成较为丰富的社会关系,同时获得了自由发展的机遇。市场经济打破了血缘、地缘对个人的限制与束缚,使人们的流动性增大,个人的自主性、独立性不断增强,人们不必再长期依附于某一个特定的地方,而是可以有所选择并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联系,人的存在模式必将经历从“家庭人”、“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而越来越成为“社会人”。也就是说,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现代社会是一个回归到哈耶克所谓“扩展秩序”的过程中的社会,人们已经从被毫无弹性的制度焊接在组织的网络中解脱出来,不再只是按照组织系统为其规定的方式进行行为或思想。在这样一种开放、多元的社会环境下和自主自愿的契约关系中,真正意义的主体间关系即平等的主体之间对彼此主体地位、利益、权利给予理解和尊重,以及在相互沟通、相互理解中形成的对双方都有效的原则和规范,才被真正确立起来,这是形成人类社会共同感的根本前提,也是社会成员相互信任关系建立的真正前提。它是一种自主性责任性的信任,而不是过去的义务性的被动性的遵守规范,这就从客观上推动了社会信任的建立。

第二,市场经济培养锻炼提高了主体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也养成了主体必须学会信任别人与生人打交道的能力以及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迷失在国家迷雾中的多元利益主体重新获得自我发现,被泯灭的权利意识亦因利益的不断刺激而被唤醒并逐步发育成熟。然而权利与责任是辨证统一的,没有无权利的责任,也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利,权利总是内在地包涵着连带着相应的责任,只想享受权利带来的自由和好处,而不愿负担义务和责任的“自由骑士”,不会成为现实的权利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经济自由权利和政治自由权利的普遍享有,从责任的角度意味着个人一旦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必须自己为自己选择的结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再将自身行为的责任推给集体、国家和社会。具体说来,在经济领域,个人有了经济的自由选择权利,就要自己承担经济的风险:个人经营失败,不论有多少客观原因,政府也不再有责任伸出援助之手,而只能自己吞咽破产倒闭的苦果;合作合资不成功,政府不会去承担责任,甚至连出面调停的角色都不会充当。在政治领域,个人在享有政治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政治选择负责:既然政治权力的承担者都是通过公民选举产生的,那么对于这些掌权者所做出的政治选择,无论其适当与否,选民都不能完全推脱自己的责任。在社会领域,个人自由选择机会的增加使得个人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一个人的从业、收入、医疗、住房、养老等工作和生活的几乎一切问题都完全依赖于工作单位加以安排和解决,而必须对自身生活的保障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文化领域,个人在文化创作方面的自由权利,也使得个人必须对自己创作的文化作品及其所负载的信息传播行为承担责任。对于个人来说,这种责任无疑是一种沉重的压力,但同时也是一种强大的推动力,它反向强化了人的风险意识,也锻炼了责任主体知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以有效规避风险从而在陌生人社会建立信任关系的能力,这也对社会信任的建立和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和正强化作用。

第三,市场经济使得交往普遍化,节约交易成本的内在要求对社会信任提出了普遍的要求,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不可逾越的必经历史阶段,使人的生存方式和交往方式发生了根本改变。在非市场经济的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们之间的交往方式是基于血缘或类血缘(地缘、职缘)共同体基础上的,这种交往方式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只能是一种如马克思所说的“人的依赖关系”。因此,传统社会人的日常生活总是要受到“在场”的域际性活动的支配。而进入市场经济社会后则是通过对“缺场”活动要求的培育,将人的活动日益地从地方性场景中“提离”出来,放在了一个脱域的环境中。特别是通过人的交往手段的革命,从根本上动摇乃至否定了传统的熟人间的社会交往方式,将人们置于一个广袤无垠的超越交往活动具体场所限制的,并跨越距离时空分离基础之上的交往世界之中。在这种“缺场”的全球背景下,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互动并不要求每一个人与世界上所有他人面对面的“在场”直接交往,而是通过信息化的媒体符号标志系统的不在场的“在场交往”。这种时空分离基础上的交往方式的改变,扩大了人际交往的空间与范围,使得交往普遍化,“相逢何必曾相识”成为了活生生的现实。这是现代人个体社会化程度提高的标志,它为人的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越的现实条件。但与此同时,节约交易费用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而如上所述,社会信任度与社会交易成本之间成正比关系,高度的社会信任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社会运行效率、节约交易费用的最有效途径,这就决定了建立高信任度的社会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进而促使了信任的供给。

第四,讲求信任和诚信是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法则自发作用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运作是通过市场竞争来推动的,是凭借竞争来完成其资源配置优化功能的,而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全面、持续和公平的,即所有参与竞争的主体都必须承认和接受竞争的规则,不允许任何人凭借社会特权取得收益“附加权”和亏损“豁免权”。竞争对市场主体既是压力,又是动力,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社会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这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竞争是推动个体不断前进的一种巨大精神力量,它充分调动起人们的智慧和潜能,有助于其树立必要的自信心。而自信无疑属于信任的一个层面,即信任自我。何谓自信呢?自信,是人对自我的一种肯定。自信心就是积极地、有效地表达自我价值、自我尊重、自我理解这些内在情感。它是人的内在的力量与品格,它往往使人保持一种“心理的自由”和永不枯竭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而这也正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另一方面,市场竞争是公平的竞争,是在规范的经济秩序中进行的。它对人们的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约束,要求信息公开、遵守游戏规则,拒绝欺诈,排斥投机取巧,鄙视一切不守信用的行为,这些都自发地促进了社会信任的提高。诚如美国伦理学家R.T.诺兰所指出的:“没有不断的竞争威胁,生产者就会固步自封,其产品就会以次充好,他们也就再无降低商品价格的积极性。竞争是对自由道德意识的强烈刺激,它鼓励而不是阻止个人对其行为负责,培养一种切实可行的责任体系,并给人强加一种道德责任感,以作为维持生活标准的一种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规范的自由竞争市场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的是广大消费者,而消费者只会把货币“选票”投给最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的生产者和经营者,所以他们之间的竞争从本质上看正是在竞争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竞争诚实守信。这样一来,诚实守信就会从大多数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中被迫做出的一种被动选择和被动接受变成他们战胜对手赢得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和自觉行动。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不仅会产生对信任的强烈内在需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形成信任的自动供给机制。

第7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望东方周刊》:你如何看待中国“Y一代”报告中个人财富是最高追求的调查结论?觉得合理吗?健康吗?

郑长忠:中国“Y一代”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成长起来的,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整个社会首先会按照经济的逻辑运转,也即利益导向。不只是“Y一代”,职场中的其他人群也不可能脱离收入和财富去空谈其他因素的重要性,因此翰纳仕的报告中把追求个人财富作为中国“Y一代”职场上的首要考虑,是十分正常的。

市场经济体制激发了人性中世俗性的一面,这种追求财富的动机正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原动力。同时,由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领域都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运行秩序,这在客观上也为个人财富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望东方周刊》:如何看待中国“Y一代”喜欢创业这个调查结论?

郑长忠:“Y一代”创业积极性的提高反映的是他们自主性的增长,这一方面是一种好现象,说明他们有志于摆脱社会意志的驱使,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为此他们需要承担更多的压力,对他们的个人能力也是一种挑战。

坚持自主的目标,说明中国“Y一代”敢于向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也预示着自主性的不断丰满。

但另一方面,这个社会既需要创业精神,也需要对原有职业的坚守,总不能人人都当老板,领导者和管理者毕竟只是少数,更多人还是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

《望东方周刊》:在你看来,日渐“丰满”的“Y一代”,还有哪些追求个人财富以外的性格特征?

郑长忠:刚入职的“Y一代”可能很难摆脱功利目的的主导,但经济需求逐渐满足之后,他们会体现出更多的社交兴趣和取向。

比如,“Y一代”会更多地参与到兴趣类和志愿服务类的社会组织中,在这些组织中,“Y一代”可以找到志同道合者,感受到归属感,并在利他性的志愿服务中满足他们对自我实现的需求。

我们发现,现在快速成长起来的社会组织很多都是由年轻白领主导的。

第二个可供“Y一代”满足多维需求的空间就是社交网站,而且他们会熟练选择不同的社交网站满足不同的社交需求。比如微博上讨论公共性的话题,在微信上讨论一些相对隐私性的话题和进行情感交流。

现代社会在其构建的过程中不断把社会成员塑造成原子化的个体,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之前的依附关系,而是基于自主性的契约。这种契约得以建立的基础之一,就是每个个体要懂得为社会负责。这种责任感不仅意味着对法律和制度的尊重,更有对道德准则的恪守。

只有当这种社会契约得到普遍认同,人的自主性才能“立起来”,才能超越利己主义。“Y一代”正走在这条路上。

《望东方周刊》:总的来说,你如何评价中国“Y一代”?

第8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论文关键词:社会转型;市场经济;道德规范;道德失范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的生成和运行,都离不开一定的道德观念指导或道德基础,市场经济体制也不例外。我国目前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社会在道德建设中面临着新的困境,传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以及计划经济时代提倡的“大公无私”等道德规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道德规范的缺失,使得部分人的道德观走向了极端,礼仪缺失、不讲诚信、损公肥私的情况屡屡发生,封建迷信、黄、赌、毒沉渣泛起。因此,能否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成功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经济体制转型时期问题的产生

社会转型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进化,它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质变状态,是社会结构剧烈的、整体的和根本的变化。我国的社会转型首先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这种过渡又首先表现为一种经济体制或资源配置转变过程。但是仅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是无法全面把握经济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含义的,实质上,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一个包括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深刻变化的整体性过程。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和计划经济相联系的,而高度集中的决策体系,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和任何人对命令无条件地服从构成了这种制度的基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初期曾经发挥过相当巨大的作用,它有效地集中和动员了有限的社会资源,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并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实现了社会分配的高度平等,保证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发展。

从计划经济这种通过各种指令控制整个经济社会运行的特征来看,它比自然经济有所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自然经济的狭隘性、保守性和小农意识。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外部约束的体制框架又较大程度地抑制了创造性主体—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且这种约束是在极少物质激励的条件下进行的,进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社会中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结果是助长了惰性,依赖性,中庸主义,平均主义。活力丧失了,效率必然是低下的。特别是当经济的发展水平提高经济规模变大,利益主体增多,利益目标多元化时,单纯的精神激励已无法超越人们内心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就必然产生各种有意或无意的抵制效率的行为。经济越发展,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动力不足,结构僵化,效率低下,官僚主义盛行的弊病,就越发明显,以致成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久而久之,经济发展必然陷于停滞。

而与计划经济体制相比,市场经济体制则是一种更为理想和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主要原因在于市场机制要求每一个主体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或自主性,而不是较强的依附性,并且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独立的经济利益,在此基础上,每个主体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将被最大程度地激发出来,从而使自己的行为趋于更为理性的选择,并在追求这种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的发展。这也正是亚当斯密所推崇的“一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因此,引人市场机制取代计划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就成为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这样,我国就面临着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成功转型的问题。

二、转型时期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动力,我国的经济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此同时,礼仪缺失、不讲诚信等道德失范现象也成为了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并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道德关系的概括和反映。道德规范从一部分习俗规范演化而来,以信念、习惯和内心情感等内在因素为基础,以善与恶、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等观念作为评价尺度,在舆论和教育等强制力下发挥作用。人们遵行道德规范往往基于基本价值观的认同,从而表现出是自觉行为。而所谓道德失范,也叫违规、越轨,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和进步有负面作用的破坏性越轨行为。要弄清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必须基于对由社会转型引起的强烈社会变化对置身其中的实践主体—人的主观世界及价值观的冲击的分析。

经济文化的落后,不仅使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历程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而且存在着体制落后与人的发展水平低下这一根本矛盾。在我国的旧体制下,个人的价值观被极度扭曲,人们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被极度否定和压抑,人们在活动方式和思维方式上表现为极强的依赖性,主要是依赖外界标准调节自身行为,缺乏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和独立选择的能力。而改革开放带来的思想大解放和西方文化的大举进人,使人们的思想空前的活跃,并且面临着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念的强烈冲击,当新的社会关系和文化模式尚未生成、真正具有现代性的实践主体尚未形成时,面对社会的多元状态,个人难免无所适从,容易做出多元选择,甚至与现代化目标相背离。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首先是对独立、自觉、成熟的现代化主体的呼唤和塑造,在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的推动下,促使人们摆脱各种人身依附和权力依附,向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独立个人转化。然而转型时期理论准备的不足和制度文化建设的滞后,致使人们在市场经济追求“效率至上”和“自由放任”的原则面前,极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寻求自我价值,发挥主体性和创造性的过程中,从过去个性与需求被极度压抑,转至对个性的追求极度膨胀。个性的过分张扬导致了个人难以正确处理理想与现实、手段与目标的关系,从而迷失了个人发展的方向,出现了将个人利益凌驾于集体和社会利益之上、为达到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的现象。此时,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个体的主动性变成了随意性,积极性变成了破坏性,“一只看不见的手”失灵了。由此可见,市场经济的目标设定更偏重于经济的合理性而非社会的合理性。如果缺乏对市场机制伦理目标的审视、规范和修正,市场经济活动的结果可能会使其内在的社会合理性受到削弱,甚至走向道德目标的反面。单纯的市场目标容易导致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丰富的关系简化为单纯的商品交换关系或世俗的功利关系,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时候,容易使人在摆脱了旧体制下“人的依赖关系”的同时,又陷人“对物的依赖关系”之中,从而产生一种人的创造物反过来支配人、奴役人的“异化”现象,使人们丧失对终极理想和目标的追求。

因而,在我国的社会转型时期,一方面,由于旧体制的影响在短时间内难以消除,人们还缺乏对自己行为的合理化判断,另一方面由于新体制对人们潜在的本能的“物欲”的强烈激发已超越了现有体制文化建设对其中消极因素的抑制,而且在转型时期,社会个体的素质和状况在总体水平上不会超越对自身功利的追求,相反,对功利的过分迷恋,反而成为支配个体行为的一种强大异已力量,于是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均不成熟,且欠缺必要理论准备的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出现严重的道德危机就是有了其历史特殊性。由此导致唯利是图,欺诈、腐败等为了个人利益而违背良知,无情践踏他人、社会利益的不道德现象比比皆是,市场经济对个人利益的合理性肯定演变成为部分经济主体对“极端个人主义”、“极端利已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机会主义”的盲从。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

认为,一定的生产方式必然产生并要求一定的经济体制,一定的经济体制,必然产生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结构和道德结构,道德不仅是经济体制的反映,而且是经济体制建立、发展和完善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和重要因素。中国目前遇到了向成熟市场经济迈进的道路上不可避免的问题。市场经济时代要求法治、提倡个体创造的同时,同样需要与之相适应、能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完善的道德体系。

社会转型是人类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趋势。就中国而言,当前正处在二十世纪以来一次最为深刻的社会转型期,这种社会转型突出表现在经济体制、社会组织结构形式以及社会生活方式等方面。这一深刻的社会转型赋予了人们更为广泛的社会道德价值选择空间,给予人们的道德行为选择以前所未有的意志自由。这样,就必然会更加突出道德自律的地位,大大提高个体道德自律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体制之所以能成为目前人类社会所出现的虽然并非最好但却是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就在于它造就了人的主体性地位,并通过利益机制和竞争机制的驱动,促使人们的才能和创造性得以充分的发挥,由此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动力。但是这种以价值为中心的经济活动,要想有效而且良好地运作,就必须建立自己的道德基础。它要求每一个经济活动主体在其所从事或参与的经济活动中都应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个体道德修养,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而在经济活动中,诚信就是每个经济主体应遵循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亚当·斯密早在18世纪中叶,在论述市场机制作用时, 就曾经把经济分析与道德分析作为相互补充,而不是用经济分析完全取代道德分析的。亚当·斯密在1759年发表的《道德情操论》中指出:“自爱、自律、劳动习惯、诚实、公平、正义感、勇气、谦逊、公共精神以及公共道德规范等,是人们在前往市场之前就必须拥有的。”这至少反映出了市场经济中的自由竞争并不足以完全保障社会利益的增进,还必须是某种程度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而这除了能否建立起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作的法律和规则的框架外,还需要有能实现公平竞争的道德环境作支持,两者共同构成了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机制正常健康运行的重要外部条件。由此亦说明,真正的市场经济应是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的统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趋利动机是无可厚非的,而这也正是市场发挥资源配置效率的动力源。但关键的问题在于,这种趋利动机的实现方式是怎样的。完善的市场经济不仅不应当限制人们的趋利动机,相反,应鼓励人们趋利动机的生成,但在其利益的实现方式上,则应该要求其合乎法制和道德的规范。如果说法律的规范是在特定场合对规范个体行为发挥作用的他律因素的话,道德的规范则是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从而保证人们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与道德理想统一起来的自律因素。两者发挥作用的区别在于:法律作用于有形,而道德则作用于无形之中,道德就象是一只维护市场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无形的手。

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行为。市场经济活动参与者的个体道德素养,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提供道德基础,并用以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基本的内在道德信念,决定了人们评价行为是非善恶的基本价值尺度,构成了人们基本的道德人格或良知,并成为人们在与他人交往中基本的行为准则。这样的行为规范可以保证个体在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时所采用的方式是具有社会合理性的,即它是在不伤及他人和社会利益前提下的趋利动机和行为。这有助于减少在外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由机会主义行为带来的道德风险和不确定性,通过降低交易成本,确保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和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交易行为中产生的各种契约关系,其履行与否及其实现程度不仅要依靠外在经济法律制度的保障,还要依靠当事人之间最起码的诚信去维护。当一种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在全社会建立起来以后,合同或契约在交易中的有效性就会大大提高,从而可以大大减少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而带来的损失,对法律的需求也会降低,这样就节约了交易成本,保证了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由此可见,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其实并不矛盾,因为,一个具有高度道德修养的人,也必定是一个奉公守法的人,也就自然能做到诚实守信。

就我国目前市场经济道德秩序建设而言,最尖锐的矛盾恐怕在于“失信”及缺乏法治精神。充斥我们市场每个角落的大量假冒伪劣、偷漏骗税、骗汇、走私、商业欺诈、逃废债务、财务失真、招投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等各种丑恶现象,无不是缺乏诚信、缺乏法治精神,道德良知泯灭的结果,这不仅直接危及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它将破坏市场经济得以确立和健康发展的前提,即良好的、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从而阻碍我们国家社会转型的成功进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极端的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也不是纯粹的物质利益关系,只有为社会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经济主体才能达到逐利的目的,而只有这种符合集体、社会利益的逐利行为才是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允许的,这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产生的客观基础和主观前提。当前我们社会中存在的无论“失信”行为,还是置法律于不顾、“有法不依”、钻现行体制漏洞的缺乏法治精神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都与道德建设的某些胭如和失误有关系。对一些已出现的消极现象,仅仅依靠法律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尚且不说有的问题是现行不完善的法律根本触及不到的真空地带。因此,当前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在转型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将会受到多元化的挑战,人们的理想、观念、道德、情感和心理,也必然是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针对这样的情况,在进行道德建设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道德建设,并不是以道抑利。市场经济鼓励人们对利益的合理追求,但是要以道德来促成合理合法的利益实现方式或途径,也即市场经济在鼓励追求独立自主和经济利益的经济人存在的同时,并不排斥道德人的存在。

第9篇: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范文

关键词:教育产权;市场经济;特色教育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我国教育产权制度的改革与创新研究》(课题批准号:DF030128)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教育产权,由教育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处分权等组成。市场经济体制的最终确立和日益完善要求服务于它的各项上层建筑的运行与之相一致,唯有此才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高校办学形式的变化已经凸显了教育产权改革方面有关尝试的可行性。但高等教育产权改革过程中力求实现高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则是最主要的。特色教育便是目前的一个热点。

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深化使教育产权改革成为必然选择

自1999年的高校大幅度扩大招生规模,使资源短缺的矛盾显得更加尖锐,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大发展的“瓶颈”。造成国家在教育方面投入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家财政收入能力下降;二是大量的财政投入以预算外方式支出,而预算外财政支出又不能大量地用于教育等公共领域。高等教育体制内部的原因则在于,单一的高等教育的政府举办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善,高等学校所有制实现形式单一,加之高等学校的融资主体地位不落实,使大有潜力的民间资金投向高等教育的渠道不畅或受阻。在此种境况之下,如果不对教育产权进行改革,提高产权运行效率,使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能有一个新的改观,必将使教育和经济陷入一种恶性循环。

在现行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下,高等学校实际上办学自很小,这与市场经济的自主原则明显不符。市场经济的运行,要求高等学校具有相应的或比较完整的自,以适应其对于不同劳动力及人才资源的要求。高等教育要想进入市场,真正地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去,必须使高等学校获得相应的法人资格。这就是说,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诸条件;否则,以完全不同的身份、规则和条件介入市场,必然会引起混乱和失调。从表现形式上看,我国高等学校已经是一个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并不具备企业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条件。各种有形或无形的限制仍然在制约着高等学校作为独立法人作用的发挥,高等学校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运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讲究效益是最重要的法则,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以最少的资源达到最优的配置,是市场经济运行所追求的目标。然而,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高度集中,导致了国家和政府对高等教育资源的垄断,从而使教育资源配置不能取得应有的效益。就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现实而言,高等教育资源尤其是政府经费投入是有限的,而高等教育发展的空间又十分巨大。因此,解决目前我国教育体制就必须首先实现教育产权市场化,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教育市场的潜力使教育产权改革具有极大的可行性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迅猛发展,“科教兴国”战略的深入人心,未来的社会将是知识化社会,未来的经济将是知识经济。因此,人民群众越来越觉悟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知识就是财富”。渴望学习,追求高学历,将成为第一需求。

伴随着全球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越来越突出。但是,在中国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今天,作为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者的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新的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但与整个世界相比,则似乎显得有些落后。教育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诸要素中所占的比重比较低则是一个最突出的表现。而造成这种现象的最主要原因则在于,长期以来教育市场往往被投资者所忽视。因为教育自身有个特点,即投资额需求量比较大,其反作用于经济的期限比较长。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现有1,100多所高校,320万在校大学生,如果招生数增加80%,按培养一个大学生一年需花费1万元计算,加上980万人高初中教育的缺口(现在我国每年有740万初中生进不了高中,240万高中生进不了大学),那将是一个7,000亿以上消费的巨大潜在市场。眼下是“市场无热点”、“消费无热点”,唯独教育是例外。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和现有的教育供给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老百姓越来越希望得到更多的教育资源,受到更高质量的教育。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社会就业竞争的愈发激烈,人们对接受知识的渴望程度将越来越高,今后一段时期内,教育这一基础产业热度仍将不减。

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又开始发生若干重大的变化,尤其是伴随着高等教育的扩招而开始出现卖方市场现象,以及国外高等教育机构进入我国高等教育市场,使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在新的社会因素影响下,以国家投入为主体和国家管理为主要运行机制的模式悄然地发生了新的变化。除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崛起以及中心城市办大学之外,以产业方式运作的教育集团、以各种融资方式组建的大学城、以改制为主要特征的二级学院和国有民办等新的办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我国高等教育在21世纪将出现新的模式和新的运行机制。当高等教育理论界和教育管理部门对教育产业理论争论不休的时候,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实践层面上已经进行了许多大胆有益的探索,这些探索将为21世纪我国建立新的大学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更加大胆的有益改革尝试,努力开发教育的潜在市场,无论从教育本身的近期发展来看,为目前广大学子的求知深造创造机会,还是从国家长远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充分快速提高都不无裨益。真可谓“功在当今,利在后代”的千秋伟业。由此足见教育产权改革的可行性。

三、教育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旨在于特色高等教育的创办

教育产权的改革必然牵涉到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问题。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必然出现教育目的要求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新的调整以适应这一变化。特色教育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

加入WTO明显标志着中国经济与社会正处于转型中,为适应转型社会的需求,许多大学在其自身的转型过程中,都这样那样地进行了专业和课程设置的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于是,各种专业人才在大学“产业化”运作的方式下被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这些在短期内被“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出来的“人才”,带着诸多先天的不足,同时也不一定完全对应市场的需求。更严重的是,如果大学或大学生都一致认为大学产出的是高级人才,则必然会出现大学或大学生的就业预期与社会需要的严重脱节。

综上所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逐步完善,使教育产权的改革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而目前进行的种种尝试已经证明其可行性。我国的高等教育要在产权改革过程中立足本民族文化,并放眼全球,办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与时代要求相符合的新型人才。

(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