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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手术医疗器械189件,根据时间不同将2015年2月~2016年5月接受常规管理的93件医疗器械作为对照组,将2016年6月~2017年8月接受风险管理的96件医疗器械作为观察组。对照组中妇科类器械47件,内科类器械46件;观察组中妇科类器械49件,内科类器械47件。两组器械的型号、生产商及各项指标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1.2.1常规管理方法
术者根据手术情况对医疗器械进行选择,通知医疗器械管理人员前1天把医疗器械送入消毒中心,对其清洗、打包和灭菌,在手术完成后对器械进行清洗。
1.2.2风险管理方法
将所有器械在应用前进行建档分类,在器械上添加表明身份的指示牌,对器械的使用、保养等进行责任追踪,将人为因素引起的质量风险降到最低;对医疗器械使用人员进行统一技术培训,使其对器械的应用原理、方法及保养细节能够熟练掌握,通过考核之后才能在临床实践中工作;使用新的医疗器械之前应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保证手术室的温度、湿度等使器械的性能良好发挥,同时保证器械使用人员熟练的操作技巧;建立预防维护制度,防止器械“带病工作”,保证器械的效能能够充分发挥。提前检查维修疑似有故障的器械,将隐患提前找出并消除。对心电监护仪、麻醉机等有较高风险的器械需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和维护;对高风险的植入性器械需要将其名称、型号、生产商、产品批号等完整填入,从而保证有可追溯的文档方便以后查阅;完善器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必须通过相关法律规定的考核,主观上完成对器械的熟练掌握,客观上遵守器械使用的法律规定,保证对风险进行最大程度的规避。
1.3观察指标
记录并分析两组医疗器械的配套齐全率、清洗合格率、有效验收率、去向明确率,调查术师对两组器械使用的满意度和对其质量进行评分。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用x—±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例(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医疗器械配套齐全率、清洗合格率、有效验收率、去向明确率情况观察组医疗器械的配套齐全率、清洗合格率、有效验收率、去向明确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术者对两组医疗器械满意度情况术者对观察组医疗器械的总满意度(94.79%)显著高于对照组(73.1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术者对医疗器械的质量评分情况术者对观察组医疗器械的质量评分(91.37±5.21)显著高于对照组(72.35±2.5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31.692,P0.001)。
关键词:高职 法律类专业 课堂教学 有效性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148-03
高职院校教育与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与就业竞争力,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授课教师的每节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因为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其培养的学生不仅需要有专业知识,而且在技术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等诸多方面能满足职业岗位及其变化的需求。只有学生掌握了职业岗位必备的知识,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职业能力,没有相应的职业知识,职业能力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重视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并着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则是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永恒主题。笔者以高职法律类专业为视角,就高职课堂教学有效性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法律类专业课堂教学有效性的一般分析
有效教学的理念源于20世纪上半叶西方所发起的教学科学化运动,特别是受到在美国适用主义哲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影响的教学效能核定运动后,这一理念便引起了各国教育学者的广泛关注。
要把握有效教学的内涵,必须对教学的构成因素作一番考察。教学是在一定的教学环境中,教师和学生依据教材传媒和教学物质条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一定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共同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的复杂系统。如果我们从静态角度分析,教学的构成性要素包括环境因素(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人员环境(教师和学生)、信息要素(课程和教材等);如从动态角度分析,教学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反馈等过程性要素。那么,如何在既定的时间内优化配置各教学要素,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就是我们关注的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问题。因此,有效教学就是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最大限度实现预期教学目标的教学活动。
高职法律类专业是为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辅助岗位、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基层司法所及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培养应用法律辅助型人才。这种定位鲜明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要从单纯的理论教学模式转变为理论和实践融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即不仅要给学生传授知识和原理,还要使学生把握如何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能力、方法,培养在各种复杂的环境中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尽管影响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依笔者之见,以下三个因素是起决定作用的。
1.课堂教学内容必须面向职业岗位群,具有职业岗位的针对性,符合社会需求。即课堂教学所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必须与法律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相符合,做到基础课程要体现知识能力的“够用适度”,专业课程则要体现知识能力的“岗位针对性”。
2.课堂教学必须关注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教育的本质是人的教育活动,课堂教学要尊重学生个体的差异性和创造性,使个体价值需求得到满足,促进学生的品德素质、智能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整体提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课堂教学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职业能力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决定了职业教育的课程和教材是多变的,由此要求教师必须有能力把握现实职业环境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教学的创新。因此,教师的职业能力的有无与高低是课堂教学“有效性”的保障。
基于以上分析,高职法律类专业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有效益的,能满足社会和个体的教育需求;二是有效果的,能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发展;三是能有效促成教师的专业成长。
二、当前制约高职法律类专业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因素透视
1.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学科化痕迹明显,针对性不强。既然高职法律类专业是为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辅助岗位、基层行政管理部门、基层司法所及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培养应用法律辅助型人才。这类人才既不从事法学研究,也不是直接从事法律职业,而是在法律事务中为法律职业者提供业务辅助的,其职业岗位群的定向性决定了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应当有别于法学学科教育,不必追求法学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应根据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在分析职业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础上,将法学学科体系的课程内容进行解构,按照相关的职业岗位工作过程中的行动体系选择、序化课程内容,真正使课程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应,体现职业岗位定向性和满足职业岗位对法律辅助型人才需求的现实性。然而,目前高职法律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多以教育部法律专业教学委员会推荐的14门核心课程为参照系,再结合培养方向增添一些课程,形成专业课程体系,没有突破学科型课程体系的藩篱,无疑偏离了高职教育的职业性的本质要求。由于课程是按照学科逻辑的顺序与结构来组织的,人为地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隔离开来,没有体现高职教学的实践性和过程性。课程体系的学科化,与职业岗位需求相去甚远,又脱离了高职学生的实际需求,致使学生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无法得到实践教学的支持,没有职业情境的体验,既影响了学生对理论学习的兴趣,又削弱了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以至于学生认识不到自己所学的知识与就业有什么关系,因而,课堂教学的互动效果明显降低。
2.教学模式没有突破学科体系的束缚,弱化了教学的实践性、过程性、开放性。由于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体系没有完全摆脱学科教育的束缚,反映在各门课程上,其教学内容仍然以学科逻辑为主线、理论知识为主体,没有根据职业岗位需求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造成教学内容过多、过细,实用性不强。要在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2008年新修订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设计》所规定的课内课时应控制在1800学时,完成既定的教学内容,确实存在着教学内容繁多而课时不足的矛盾。为了完成既定的教学内容,唯一的方法就是在教学中沿袭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把学生视为知识的被动者,过多地注重法学原理和法条的阐释,忽视了学生主体积极性的调动和非智力因素的开发,对职业岗位必备的司法职业技能的训练重视不够。这种呆板的知识传授方式,谈不上对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训练,法律实践能力和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
3.教师的学科教育思维明显,专业教学能力亟待提高。高职教育教师除了应当具备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外,还应当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教师作为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要参与者,他的权威来自于两个方面:形式权威和实质权威两类。在教学中,虽然教师拥有制度所赋予的形式权威,但没有或不全有知识上的实质权威,究其原因在于,高职院校法律专业教师从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或本科毕业,他们本身就是传统应试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缺乏司法实务经历,教学中的通病是理论知识有余而司法实践经验不足,因而他们只是知识的传播者,还不是职业岗位人才的塑造者。事实上,作为高职院校的教师仅有专业学科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具有职业教育专业知识。专业学科知识与职业教育专业知识对教师来说如同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学科专业发展是解决“教什么”的问题,即教学内容,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越丰富,教学内容就充实;教育专业是解决“如何教”的问题,即教学的技能,教师的教育科学知识越丰富,教学实践能力越强,技能技巧越高,教学效果就越好。而目前高职法律类专业教师普遍缺乏司法实践工作经验,缺少对司法实践部门工作实际的调查研究和深入了解,缺乏对司法职业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专项能力的科学分析,因而在课堂教学中并没有很好地引导学生将特定的法律规则与相应的社会生活联系起来,教会学生运用规则去解释现实生活和处理纠纷的方法和技巧,在教学中存在着重理论知识的灌输、轻职业能力的培养,重教学过程、轻教学目的的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
三、提高高职法律类专业课堂教学有效性的若干对策
大学有效教学的特征,即给予学生以广博深厚的文化侵染、真切地关照学生的生活世界、重视教学过程、教师的讲授具有鲜明的方法论意识。怎样关注学生,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如何构建有效课堂教学,笔者认为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
(一)优化课程体系,增强教学内容的岗位定向性、针对性
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是高职法律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要落脚点,也是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提高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必须根据应用性的辅助类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和重构课程体系,实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从学科本位向职业能力、职业素质本位的转变。
1.根据高职法律类专业就业去向和职业岗位任务重构课程体系。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去向已从传统的政法机关转向企事业单位,从城市转向农村,从东部地区转向中西地区,其就业领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决定了高职法律类专业必须因应社会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变化重构课程体系。与此同时,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体系还必须立足于高职法律类专业毕业生所从事的辅法律专业服务的职业或者从事基础性法律事务的相应岗位职责任务以及每一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来设计。
笔者认为辅助类法律职业教育应当提供四个层面的职业训练:一是法律职业理性的教育,即法律观念、法律精神、法律思维方法的传授;二是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即法律职业品质、职业操守和司法伦理的教育;三是法律职业素养和技术的训练,包括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的专业训练;四是法律职业辅助工作技能的训练,包括档案管理、文字处理、速录等方面的技能训练。据此,高职法律类专业课程必须克服传统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三段式的学科课程体系,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岗位需求及典型工作任务设置课程,而不必刻意追求法学体系的完整性和体系性,不妨将课程设置素质与通用技能课程、职业基础课程、职业技能实训课程和职业技能拓展等相互衔接的动态课程体系。这样即可保证高职法律类专业学生既具有法律人的理性,又能契合职业岗位的需求变化,以增强就业竞争力。
2.优化整合课程内容,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根据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以“必需、够用、实用”为原则优化整合教学内容,减少教学内容的交叉与重叠。一是课程内容整合,即打破课程章节的界限,摒弃原有的学科体系,以简单到复杂的能力的构建为线索,对课程内容进行精简、归并、分类、整合,使课程内容模块化。如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由于贯穿其间而作为核心概念的是权利与民事行为,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财产权(物权、债权)、身份权,当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侵犯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可以将教学内容划分为民法基本原理模块、人格权模块、物权模块、债权模块、身份权模块、侵权责任模块,这样可以改变现行教学中将合同法、婚姻法等课程单独作为一门课程开设,造成课时相对不足的矛盾。二是课程间整合,即将课程体系内的相关课程按照特定的功能归类,实行分类解构、分类重构、分类整合,打破原有法学课程的界限,实现课程间的有机对接。其一,将培养功能相同的课程整合,形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模块。如程序法是在解决争议或冲突的程序中保证权利义务实现的法律。由于程序法的宗旨在于保证解决争议或冲突的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不妨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以整合成诉讼法原理与实务,使学生在掌握诉讼法的共性原理的基础上,把握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个性,这样可以缩短理论课时,加大诉讼法实践教学学时。其二,将专业内容相近的课程归类,以增强知识的融通性。如将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课程内容融入法理学课程中,舍弃与职业关联不大的内容,形成一门综合理论课,体现学科的继承性和开放性。以就业去向和职业岗位需求来整合课程内容,将教学内容模块化、综合化,真正使理论知识实用性、关联性和针对性,服务于实践教学之所需,为学中做,做中学一体化的教学提供了保证。
(二)创设多元教学模式,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
在合理确定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后,我们必须积极探索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真正使教学过程体现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当然,法律类专业教学模式的选择,既取决于我国属于成文法法系的法律传统,还决定于课程的性质和教学内容、学生的接受能力、教师的授课风格,因而无固定不变的模式,但根据笔者所在学校的教学改革的实践,以下几种教学模式可以交替使用。
1.分统结合的案例教学模式。所谓分,即实体法和程序法案例模块分别教学;所谓统,即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形成综合实训案例教学模块。在学生掌握实体法、程序法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初步养成法律思维和掌握一定的适用法律技能的基础上,开设案例综合实训课程,引导学生在具体案件中学会运用相应的实体法、程序法,解决复杂的案例,理解法律、国家政策、社会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进而培养学生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分合统一”的案例教学模式,不仅可以使学生在分析解决案例过程中掌握了实体法的知识,又把程序法应用于具体实践,而且实现了法律知识的连贯性、教学的应用性、法律职业的岗位性的有机结合。
2.任务驱动教学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模式是以任务驱动为主线,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一套教学模式。教师可以根据诉讼的进程,将教学内容分为诉讼启动、审判和执行三个教学模块,围绕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精心设计一个个任务,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索,通过任务的实施引导学生掌握各诉讼阶段、各环节必备的基础知识与原理,着重培养学生从事法律服务和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职业岗位的能力和诉讼技能。
3.抛锚式教学模式。它是指在多样化的现实情景或在利用技术虚拟情景中运用情景化教学技术以促进学生反思,提高知识迁徙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抛锚式教学可以改变当前法律教学过于倚重书本和教材,重口头讲授和纯理论化,出现学用脱节的倾向,教师将教学内容设定为典型的个案或问题情景作为锚,根据教学进度适时抛出“锚”,让学生在一个真实的教学情景中带着问题学习,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比较适合于如司法文书、商法等应用性法律课程。
4.模拟审判教学模式。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选择真实典型的案例,以法庭为平台,以庭审为内容,学生参与其中,通过亲身经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过程,掌握诉讼庭审程序,熟悉不同职业角色法律思维的特点,从而提高法律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
(三)转变学科教学思维,促进教师有效教学能力的发展
教师作为实施课堂教学的一个关键要素,他们对高职教学改革基本理念的理解,以及在教学过程中有效转化为实践的能力与水平等教学的综合素质,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课程与教学改革目标的实现程度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全面提高。因此,高职法律类专业要摆脱学科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首先教师必须树立职业教育理念,只有教师的教学理念从学科教育转变到职业教育上来,法律专业教学改革才能深入开展;其次,教师是否拥有实践教学能力和新的思维方式是课堂教学有效运行的保障。只有教师自身的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了,才能使高职法律专业课堂教学契合人才培养目标。针对目前高职院校法律类专业“双师型”教师严重缺乏的实际情况,学校要鼓励教师参加司法考试或律师职称晋升考试,支持教师到律师事务所兼职或到公检法等部门实践,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提高专业教学技能。同时聘请资深法官、检察官、专职律师、书记员作为兼职教师,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教学的实施提供智力保障。为充分发挥专兼教师的专业优势,不妨在课程安排上做适当调整。对专职教师因其专业理论功底较深可以安排他们进行职业基础课和职业核心课程教学,以帮助学生获得职业岗位所需的职业理论;对兼职教师因其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可以安排他们讲授职业技能和综合实训课程,使学生在职业技能实训中学习法官、检察官、律师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技巧,提高自己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要提高法律专业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必须着力解决好“教什么”的问题,即增强专业教学内容的职业岗位的针对性,真正使课程与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要求相契合;然后解决“怎么教”的问题,即构建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的教学模式,实现由以“教”为主向“教、学、做”一体化的转变;而要实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转变,最终要靠教师去落实,因而“谁来教”也是关键要素之一,只有教师自身的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了,课堂教学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才能实现。
注:[本文系作者主持的2007年安徽省教育厅《高职高专法律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课题(编号:2007jyxm476)的阶段性成果和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的终结成果]
参考文献:
1.陈厚德著.有效教学[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2.周浩波著.教育哲学[M].人民出版社2002
3.徐平:.浅论高校教师专业化的必要性.教育艺术,2007(6)
4.肖川.高校有效教学的目标和特征[J].高等教育研究,1999(3)
5.谢利民.论有效课堂教学的教师素质[J].课程・教材・教法,2009(5)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070102
所属一级学科:数学类
专业简介: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是以信息领域为背景,数学与信息管理相结合的交叉学科专业,它以计算理论和算法的研究为重点,属于软件技术领域中偏于基础的部分。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知识,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熟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 了解某个应用领域,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某些科研或生活中的实际课题;
4. 对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
主要课程:
数学基础课、概率统计、数学模型、物理学、计算机基础、信息科学基础、理论计算机科学基础、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图形学、运筹与优化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教师:到中小学应聘数学教师;软件工程师:在计算机领域从事研发技术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行政部门中从事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决策管理、软件研制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110205
所属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类
专业简介:
人力资源管理,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与一定物力相结合的人力进行合理的培训、组织和调配,使人力、物力经常保持最佳比例,同时对人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进行恰当的诱导、控制和协调,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以实现组织目标。我国自加入WTO以来,全球化使国际生产要素的竞争更加激烈,客观上要求各个企业要充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素质越来越高的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尤其需要高层次人才的加入。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领导的基本能力;
4. 熟悉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 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劳动经济学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南京审计学院、扬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山东:山东财政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天津: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
浙江: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学院;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工业大学;
安徽:安徽大学;
山西:山西财经大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
湖北: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
四川: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四川外语学院;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管理人员:在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猎头:在职业服务机构从事公关和咨询工作。
金融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专业代码:020104
所属一级学科:经济学类
专业简介:
金融学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学科。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 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职员:在各类银行系统从事管理银行的存贷款及投资业务;证券投资人员:在各类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外汇、国债等业务。
土木工程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703
所属一级学科:土建类
专业简介:
土木工程学是一门运用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科学知识,力学、材料等技术科学知识以及土木工程方面的工程技术知识来研究、设计、修建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学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各类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含矿井建筑)、道路、隧道、桥梁建筑、水电站、港口及近海结构与设施、给水排水和地基处理等领域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研究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力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和水利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工程制图、工程测量、计算机应用、专业实验、结构设计及施工实践等方面的基本训练,以及具备从事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工程、海岸工程和给水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相关研究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 掌握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岩土力学、工程地质学和工程制图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 掌握建筑材料、结构计算、构件设计、地基处理、给水排水工程和计算机应用方面的基本知识、原理、方法与技能,初步具有从事土建结构工程的设计与研究工作的能力;
4. 掌握建筑机械、电工学、工程测量、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工程检测、工程概预算以及工程招标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初步具有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5. 熟悉各类土木工程的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
6. 了解土木工程各主干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
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学、工程水文学、工程制图、计算机应用、建筑材料、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工程结构、给水排水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江苏:东南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同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工程技术人员:在各类建筑设计研究院、燃气热力公司、工程公司、设备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行业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的建设、规划、管理、质监、环境等部门从事技术管理工作。
临床医学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医学学士
专业代码:100251
所属一级学科:预防医学类
专业简介:
临床医学是研究如何运用医学知识和高科技手段,研究疾病的病因、诊断、治疗和预防,为患者解除病痛,提高临床治疗水平,促进人体健康的一门科学。从疾病的诊断、治疗到预防等方面都是临床医学的研究范畴。临床医学主要是对具体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从个体水平研究疾病的病因、预防和卫生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本学科一般修业年限五年,分为两个学习阶段:第一阶段学习普通基础课,第二阶段是医学基础课与临床医学课。医学基础课和临床医学课提供扎实的知识基础,实习课则为学生提供难得的实践机会。临床医学更偏重理科,尤其是生物、化学等学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基础医学中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常见病名发病诊断处理的临床基本技能;
3. 具有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4. 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首都医科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泰山医学院、潍坊医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汕头大学、广州医学院、广东医学院、韶关学院、广东药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同济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
浙江: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医学院;
河北: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延边大学;
辽宁:大连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
安徽: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医科大学;
新疆:石河子大学;
青海:青海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山西:山西医科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江汉大学;
湖南: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广西:广西医科大学;
四川:成都中医药大学、泸州医学院;
重庆:重庆医科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医师:到各级传染病医院工作;医务工作者:到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等工作;公务员:到各级政府卫生部门从事管理工作。
英语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专业代码:050201
所属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
专业简介:
英语,作为当今世界事实上的国际社交语言,它取得的成功是史无前例的。从使用它的人口来说,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数仅次于汉语而居世界第二位,大约有四亿多人。然而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或者在一定程度上使用英语的人数,要远比这多得多,可以说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各个民族。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一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 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 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4. 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社会与文化;
5. 具有第二外国语的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
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教师:在中小学任教;翻译:到外事、经贸部门从事翻译工作;导游:在国际旅行社当导游;其他:在各类涉外企业从事翻译及文秘工作。
通信工程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604
所属一级学科:电气信息类
专业简介:
通信工程专业是通信技术迅猛发展形势下的热门专业。通信技术是以现代的声、光、电技术为硬件基础,辅以相应软件来达到信息交流目的。近年来,多媒体的广泛推广、互联网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通信工程专业的发展,宽带技术、光通信也已经崭露头角。通信工程专业所研究的内容涵盖了当今最流行、发展最迅猛的领域。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通信技术、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等方面的知识,能在通信领域中从事研究、设计、制造、运营及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和国防工业中从事开发、应用通信技术与设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通信系统和通信网方面的基础理论、组成原理和设计方法,受到通信工程实践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现代通信系统和网络的设计、开发、调测和工程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通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光波、无线、多媒体等通信技术;
3. 掌握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分析与设计方法;
4. 具有设计、开发、调测、应用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能力;
5. 了解通信系统和通信网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
电路理论与应用的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号与系统、电磁场理论、数字系统与逻辑设计、数字信号处理、通信原理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商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工程技术人员:到各类通信生产企业从事通信工程的研究、设计、技术引进和技术开发工作;软件工程师:在计算机行业从事软件开发工作;网络工程师:在各类企业从事网络设计、维护工作;营销人员:在通信相关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工作。
法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专业代码:030101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类
专业简介:
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等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同任何社会科学一样也具有理论认识职能和意识形态职能。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随着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法学研究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学人才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 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 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 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主要课程:
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公务员:在相关政府部门任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职;法律顾问:在大公司主观法律事务;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其他:到各类企业做一般性事务工作。
市场营销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学科代码:110202
所属一级学科:工商管理类
学科简介:
市场营销学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关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学科,是比较实用的学科。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今天,对于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企业,如果没有专业的市场营销人才,以科学、现代化的营销手段来做市场,那么企业将无法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发展。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 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主要课程: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山东: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外国语学院;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科技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大连外国语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湖北:武汉工程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四川:西南财经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601
所属一级学科:电气信息类
专业简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是电气信息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但由于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业生产密切相关,发展非常迅速,现在也相对比较成熟。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国防等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控制理论和电力网理论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的基础,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则为其主要技术手段,同时也包含了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以及系统管理与决策等研究领域。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在工业与电气工程有关的运动控制、工业过程控制、电气工程、电力电子技术、检测与自动化仪表、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等领域从事工程设计、系统分析、系统运行、系统开发、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工技术、电子技术、自动控制理论、信息处理、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等较宽广领域的工程技术基础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学生受到电工电子、信息控制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工业过程控制与分析,解决强弱电并举的宽口径专业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主要课程:
电路原理、电子技术基础、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控制理论、电机与拖动、电力电子技术、信号分析与处理、电力拖动控制系统、工业过程控制与自动化仪表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江苏: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工业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东北电力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江西:华东交通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师范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
福建:华侨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工程技术人员:在大型企业如石油化工、冶金、电力、电子、通信、国防、机械和其他相关部门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和工程实施工作。
经济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专业代码:020101
所属一级学科:经济学类
专业简介:
经济学是综合分析研究经济增长和衰退的起因及社会表象,如通货膨胀、失业率、银行利率、进出口额等的一门学问。微观经济学具体研究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购买和生产行为;宏观经济学则研究整个国家的经济现象。通过分析研究,经济学者要找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采取相应措施,如调整银行利率、调整或引导对某些行业的投资,调整税收政策等,来刺激或保持经济增长避免经济衰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较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2. 了解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3. 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专门人才。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掌握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
2. 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应用技能;
3. 了解中外经济学的学术动态及应用前景;
4. 了解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
5. 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
主要课程:
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资本论》、西方经济学、统计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经济学说史、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审计学院;
山东: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外国语学院、天津师范大学;
浙江:浙江理工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
陕西:西北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公务员:在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济理论方面的工作;研究人员:在各类研究机构做学问,同时也为政府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管理人员:在各类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建筑学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建筑学学士
专业代码:080701
所属一级学科:土建类
专业简介:
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环境的学科,主要是总结建筑活动经验,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构造某种体形环境等等。建筑学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和艺术两个方面。传统的建筑学研究建筑物、建筑群以及室内家具的设计、风景园林和城市村镇的规划设计。随着建筑事业的发展,园林学和城市规划学逐步从建筑学中分化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一门学科。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职业适应能力的通用型、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原理、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受到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
2. 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文字、图形、数据的处理能力;
3. 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掌握人的生理、心理、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社会文化习俗、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
4. 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体系与建筑的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关系的基本知识,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具有合理选用和一定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多工种间组织协调能力;
5. 具有项目前期策划、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
主要课程:
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结构与建筑力学、建筑构造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扬州大学;
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建筑大学;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
上海: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
河北:燕山大学、河北大学;
河南: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安徽:合肥工业大学;
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江西:华东交通大学;
广西:广西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云南:昆明理工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建筑师:在建筑设计部门从事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工作;公务员:在各级政府城建部门从事管理工作;房产开发人员:在房产公司从事房产开发工作。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专业代码:070101
所属一级学科:数学类
专业简介:
数学是研究量、空间模型、结构、变化的学科以及利用逻辑形式研究现实世界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是以运用数学来阐明概念的科学性、现象的规律性为目的,从而推动数学的新发展。它是研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中数学问题及其理论的一个基础性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模型、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初步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开发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能力要求:
1. 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比较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 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建立数学模型的初步能力,了解某一应用领域的基本知识;
3.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应用程序的能力;
4. 了解国家科学技术等有关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数学科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主要课程:
分析学、代数学、几何学、概率论、物理学、数学模型、数学实验、计算机基础、数值方法、数学史等。
开设学校(部分):
北京:北京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江苏:苏州大学、江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审计学院;
山东: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山东经济学院;
广东: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大学、暨南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商学院;
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
辽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
甘肃:兰州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西南大学;
海南:海南大学。
毕业去向、可从事职业:
(一)法学教学改革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关键
这是不能适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对当代大学生的要求的。因而在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中,整合学科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调整并完善学生知识结构,特别是把应用型人才培养作为法学专业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还应该看到,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文科教学中存在的重知识的传授而忽视能力培养的现状,导致大学生综合素质较低。因此,培养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的综合型、创新型人才,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
(二)法学教学改革将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课程体系打下基础
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不是学科教育,而是综合教育,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以提高人才素质作为主要内容和目的的教育。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通过对学生进行军训、“两课”社会实践(调查)、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实习、法学专题辩论、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等方式的锻炼,以达到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目的。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必须以专业课的课程内容为依托,使专业教育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能有机整合。如模拟法庭的运用要与《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等课程的开设有机结合;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尽可能覆盖法学主干专业课。另外,从长远考虑,可专门编写这方面的教材,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好的理论依据。
(三)法学教学改革是不断改革教学方法,采取多途径、多
形式开展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切实保证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一种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体现,要确立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共同提高的人才观,明确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是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贯穿于法学专业大学教育的全过程,实现教育的整体优化,最终达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全员育人的目的。课题组努力采取灵活机动的教学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主要采取的方式有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实践教学环节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二、法学教学改革的途径
(一)培养理念与培养目标的改革
通过法学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侧重培养学生全面的法律素养,包括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操守、法律工作能力等,推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很重要的一点是,扭转当前一些学校存在的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学术性与实践性脱节、法学教学水平滞后或特色不鲜明的问题。实践性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特征。实践性、应用型不等于低层次,应当树立“高端法律人才”的培养意识。惟其如此,才有核心竞争力,才能满足人才市场的真正需求。
(二)课程体系改革
首先是培养模式的改革。就我国目前情况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尽早规划,统筹实施,也让学生、家长有长期打算,而不应被本科毕业去向选择所打断,浪费时间和精力。因此,最好尝试六年制的“本硕连读”,复合的专业也可以有较长时间的制度安排,学生也不会疲于应付,可以将所学课程较好地消化、深入掌握。其次是课程体系的改革。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已是不可遏制的趋势,我国也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卷入其中,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法律服务市场化和全球化,涉外法律业务在我国法律服务市场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不可否认,我国的法律从业人员除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方面的局限外,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各个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落后于国外法律从业人员,外语(主要是英语)交流能力更处于劣势。我国目前有的课程缺乏国际竞争力、吸引力,并且也不符合社会实践的要求,因此,我们应当考虑开设“法律职业能力与职业伦理”课程。“法律”离不开“法德”,无良的律师、法官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法律的危害,必然大于“非法律人”[2]。同时,应当加大法律实践必修环节内容。再次是法律人才培养的教材改革。对于法律人才而言,由于要在相同时间内学习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因此,无论是法学教材、复合的另一个(或两个)专业的教材都不宜过于艰深,但是也不应削弱其专业性、理论性,同时强调、突出其实践性,因此教材的选择至关重要。我国没有lawreport(案例库),判决书主文也难以像判例法的判决那样正反意见都充满说理,也可以说,我国目前尚无太多适合作为教材的案例教材让学生研习和讨论。有些人主张用司法考试题作为教科书,笔者认为,教科书将司法考试试题用作“学习引例”并无不可,但是需要在学生对法规、基本知识和原理弄懂吃透的基础上去完成。因此,司法考试题可以作为高校刑法学教科书的辅助、课外作业,却不宜拿来代替教科书本身或成为教科书的主要内容。要厘清教科书与司法考试的关系,首先要解决它的“上游问题”———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关系。
(三)教学方法改革
分享经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初在欧美发达国家流行起来,并逐渐风靡世界。分享经济最大的特点是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把闲置、浪费的资源利用起来。一方面通过共享帮助别人,另一方面节约了成本,价格比较便宜。
分享经济的兴起是“互联网+”战略落实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必然趋势。分享经济体现了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盈利模式创新、消费观念创新等,符合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
2016年,“分享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本着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制定新兴产业监管规则。”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的《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显示,中国分享经济发展迅猛,对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引领创新、扩大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报告估算,2016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年增长103%,共有6亿人参与,比上年增加1亿人。报告预测,未来几年,中国分享经济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到2020年,分享经济交易规模占GDP的比重将达到10%以上。未来10年,中国分享经济领域有望出现5―10家巨无霸平台型企业。
分享经济作为新生事物,在给民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许多新问题。以共享单车为例,违停占道、车辆损毁、押金去向不明等问题,成为饱受诟病的痛点。
在一些重点商圈或地铁站周边,共享单车有专人定时整理,摆放得相对整齐。但在许多社区里或小路上,共享单车随意停放、无人管理,占用盲道或挡住出入口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是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被损坏、被喷漆、被私人占有等情况也很常见。没有脚踏板的、车锁故障的、轮胎破了的、卸掉车座的……损坏方式花样百出,通常得不到及时维修。
除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种种乱象,共享单车平台的押金管理问题也引起了舆论关注。据悉,摩拜单车押金为每人299元,ofo的押金为99元。摩拜和ofo公布的数据显示,其用户数量均已达千万级,以此估算,两家公司押金存量都达到几十亿元。巨额押金去向如何?是否存在安全风险?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
专业人士指出,共享单车押金的最大隐患在于,单车提供者可能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或将押金挪作他用,丧失退还押金的能力。今年2月,福建莆田的卡拉单车面世10多天就有大量单车“失踪”,投资方很快撤资,导致公司运营资金紧张,用户退押金困难。即便是摩拜、ofo这样的大平台,尽管企业承诺对押金和余额分别设立了账户,专款专用,但仍有一些用户表示,遭遇了退还押金、余额困难的问题。
共享单车盈利模式尚不成熟,而法律法规在押金监管方面存在空白,随着市面上的共享单车企业越来越多,政府介入监管的迫切性越来越大。
职校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值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关键时期。他们一方面学习文化基础知识,一方面学习职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他们对各种社会信息反应更为敏感和直接,我校对职业教育中德育工作系列问题进行了总体构思和初步尝试,初步形成了适合我校实际和职校学生的德育工作体系,在教育内容上确立了以思想教育为核心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人生观教育,以科学信念为核心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以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和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并积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我们从学生思想变化的一般特点出发,把德育工作分五个层次进行,即入学初、学习中、实习期、毕业前和就业后。
一、入学后的启始教育
对刚进校的新生进行初步的专业思想教育,并进行集体主义和组织纪律性教育。通过校史学习,军事训练,参观实训基地,优秀毕业生做报告等形式,培养学生的爱校之情,促进班集体的尽快形成,使职校生把道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自己的内心信念,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促进人格的完善,为今后各阶段德育工作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二、学习中的养成教育
这是整个德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我们尽力做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特定优势,寓德育于教学之中,既教书又育人。
通过《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德育课程的学习,加强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充分挖掘文化课、专业课内在的德育内容,结合有关知识的传授,实施有机的思想品德教育,配合教学进程反复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纪律,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的教育;我们还根据教学要求,结合学生掌握知识技能、技巧的需要,开展既有专业特点又富有德育色彩的教学活动,学科知识讲座和各种专业技能竞赛等,在全校形成以班主任为主力,全体任课教师对学生共同进行德育教育的共识。
此外,学校学生处、团委还应组织开辟课余活动的阵地,让学生积极参与各种“课余兴趣活动小组”,“专业技能培训班”。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教师,不间断的开展活动,培养学生具有一专多能,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专业技术能力。在课外活动及节假日期间,学校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宣传、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意识,并通过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渠道,采取丰富多彩的活动方式,使他们充分感受到了在职业学校学习的优越性,“隐性教育”往往能起到入耳入脑的教育效果。
三、实习期的自我教育
实训实习既是强化学生职业技能提高其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意识、敬业精神、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感教育和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途径。在这个时期,我们结合生产实习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反污染、拒腐蚀的教育,提高学生的是非鉴别能力,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我们着重加强三个环节的教育:一是实习前的教育。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要求,了解实习单位的生产环境、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有关情况,建立由学校、实习单位和家长三方面代表组成的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计划,落实措施。二是实习中的教育管理。学校、实习单位、家长三方搞好分工协作,及时互通信息,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我们还加强带队老师的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实习期间德育工作的骨干作用。同时,我们还注意发挥校团组织和学生干部的桥梁和带头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自治、自理、自我教育活动。学校还组织实习通讯报道组,定期编印《实习简报》,让学生之间交流实习体会和收获,及时表扬好人好事,通报实习情况,积极占领实习期的德育阵地,使实习生更多的受到正面引导和熏陶。三是实习后的思想鉴定。实习期间,对实习生既抓专业技能,技巧的训练,提高,又要抓思想提高,结合专业技术成绩的评定,进行思想表现鉴定。实习结束时,从而切实有效的加强实习期的德育工作。
四、毕业前的职业观教育
这一时期,学生摆脱了平日的学业压力,注意力高度集中于自己的毕业去向,职业选择的问题上。学生思想矛盾主要表现在如何处理个人愿望与社会需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关系的问题上,这是毕业前德育工作应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
我们多采取对话会、恳谈会的方式,与学生沟通思想,让学生正确理解“三结合”就业方针的实质,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劳动就业方针,引导学生客观的面对现实,实事求是的认识和评价自己,了解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做好就业前的思想准备。我们还以组织举办毕业生联欢会、毕业成果汇报会、优秀毕业生汇报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激发学生的自信心和责任感。
五、就业后的跟踪教育
“2016年9月下旬至今,我省珠江口海域未发现装载生活垃圾的船只航行,监测海域也未发现大面积海漂垃圾,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海洋垃圾整治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工作职责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需携手共治才可破顽疾。
监管不到位导致垃圾外流
“海洋垃圾会破坏海洋水环境质量,会给渔业发展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这些破坏和损失,加强源头管理,是可以被遏制的。”珠海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对珠海、中山等市已在处理的海上倾倒垃圾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目前有一些地方政府在垃圾监管方面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地生活垃圾违法外流现象。
此前,记者也从广东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动情况介绍会上获悉,目前广东省公安厅对外公布的四起典型垃圾违法倾倒案件,垃圾主要来自深圳、东莞等地,其中有一起案例(“德庆1318”案件),还涉及东莞市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涉嫌存在监管不力的行为。
“经过对‘德庆1318’案件的调查,我们发现此批垃圾的出处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是签订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协议,但是东莞相关部门在移交垃圾后,并无对垃圾的真正去向进一步监督,疏于管理才给投机分子有了可乘之机。”珠海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东莞市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是市场化运作的,不排除第三方运输在运作过程中会存在违法偷倒垃圾的行为。记者日前赴多地对海洋垃圾倾倒事件进行调查时也了解到,地处珠江口区域的深圳、东莞两市,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普遍存在超负荷运转现象,不少村镇甚至还没建起无害化垃圾填埋场。
此前也有媒体披露说,2016年,深圳市的垃圾产生量为1.8万吨/日,东莞为1.2万吨/日,而东莞当地能烧掉和进填埋场的垃圾只有9900吨/日。也就是说仅东莞,每天还有2000多吨的垃圾只能简易填埋或无处可去,被临时堆放。据了解,广州、汕头、揭阳等地也同样存在本地垃圾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认为,当地政府的责任无法推卸。他说,“明知垃圾产生量飞速增长而处理能力不够,政府却没有准备、没有规划,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应该追究当地主管垃圾处理的住建部门责任。”他还提出,监管不到位是导致垃圾偷倒入海入江的原因之一。
据了解,生活垃圾有别于工业危险废物、严控垃圾,在监管方面并没实行联单管理制度。“所谓的联单管理制度,是一种从垃圾产生和收运、处置单位都必须如实填写联单内容,并在城管部门备案的一种制度,全过程掌控垃圾去向。”业内人士说。
据了解,目前广东各地的生活垃圾运输处理运输工作,普遍存在着未对进场(厂)垃圾车辆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车辆统一管理和智能调度。“主要反映为大部分车辆未装车载 GPS 和调度屏,缺乏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对车辆去向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此以外,很多城市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垃圾称重系统硬件设施也不完善,大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地磅称重系统缺少视频抓拍、道闸联动等系统,无法实现称重过程智能监管。“垃圾称重数据和各处理设施运行工况数据的上传统计,能让管理者了解垃圾‘生’到‘死’的全过程。”
定性定量困难 鉴定时间长
“从常理上,大家都知道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是肯定有问题的,但是要从法律上去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是要从定性定量上进行大量细致的工作。”中山市公安局相关办案警察告诉记者,目前,海上倾倒生活垃圾的案件普遍都存在主要证据鉴定难和认定难的问题。
据了解,海上倾倒垃圾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形式多样,手段五花八门,除了抓获涉案嫌疑人外,如何对倾倒垃圾行为进行定性,还面临着法律适用问题,这直接关系到嫌疑人是否有罪。
目前,《“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都是情节犯罪,明确非法排放、倾倒、处置的污染物必须是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而巧的是,这些海上违法倾倒垃圾案件填埋垃圾的地方都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畴,甚至案发时,还有些垃圾船的垃圾也并没有进行倾倒。此外,生活垃圾并不属于危险废物范畴,不存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和有毒物质,这些都给办案人员造成了一定的阻力。
“为严惩违法份子,震慑污染环境行为,我们办案组成员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多次请教专业人士, 最终明确了从造成损失金额入手的侦查方向。”中山市公安局相关办案警察说,最终依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九)项规定,因倾倒垃圾致使公私财产损失达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两高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被判严重污染环境,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款所指的公私财产,可以理解为修复环境所需的费用,如委托相关单位检测、运输、打捞等费用,甚至是可以理解为要求还原破坏前环境的费用,这些数额都将是巨大,若多项同时进行,治理费用超千万都不止。”广州市某律师事务所杜律师说。
据了解,现行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违法行为,如《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向海洋倾废行为,仅规定“由有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目前已抓获的海上违法倾倒垃圾案件的监测检测、运输、打捞等费用,均由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支付,这无疑是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负担及浪费纳税人的钱。据统计,此类案件的刑事取证费用均超过30万元。“这是目前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而造成的局面,需要M快出台相关规定,是否可考虑从倾倒垃圾的数量、重量上进行量刑。”杜律师建议说。
“根据工作部署,下一阶段,我们各相关执法部门也将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积极开展海洋环境公益诉讼,追索民事赔偿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广东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说。据介绍,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在加快修订相关法律,如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正在修订《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准备出台《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等,为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在此类案件中,垃圾成分鉴定、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等报告,是追究嫌疑人刑责的重要依据。按照有关规定,这类报告应由执法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由于专业性强,过程复杂,因此一般耗时较长,往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出来。
“这无形也是给加快、从严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罪增加了难度。”相关市公安局办案警察说。
需多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广东是海洋大省,与香港海域相连,位置敏感,加大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十分重要。据了解,2016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珠江口海域海上违法倾倒垃圾问题多发、影响恶劣。广东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政府在去年9月专门召开防治海漂垃圾和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紧急会议,并对各地、相关部门作出“岸上堵、海上查、集中清、从严罚”的整治部署。
2016年,广东各级海监队伍在珠江口海域共查获违法倾废案件37宗。全省公安机关以污染环境罪立刑事案件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多名,刑事拘留28人,查获涉案船只11艘,涉及生活垃圾、工业垃圾高达8300吨。
“在中山市的两起案件中(‘恒辉20’和‘贵港怡海168’及‘平南顺辉969’案件),是由当地政法委牵头,召开了各涉及部门领导参加的案情推进会,并且成立了联合工作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分工、责任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才使得案件的侦破能够比较顺利地开展。 ”中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的行为,看似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实际上却涉及公安、环保、住建、海洋渔业、边防、武警、检察院等多个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做了系统的部署,确定了由省环境保护厅、住建厅、海洋渔I厅作为主要牵头单位,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行为。”海洋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各地政府是保障本地区环境生态安全的主要主体,环保、住建、渔业等部门将对工作不落实问题,较突出的地区,提起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进工作。“因工作不力,造成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地区,将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省和沿海城市海洋、海事、公安边防、海警等海上执法部门已在港口码头、敏感海域、海岛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开展巡查值守等工作。“我们也强化了珠江口重点海域,如重点养殖区、入海口邻近海域,倾倒区附近海域的海水水质和海漂垃圾监测工作。”海洋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发生异常情况,将及时通报并组织力量进行巡查。
第一次到法院实习,也是第一次从书本走向实践。而这次,我实践的地方是执行局。这样一所基层人民法院跟全国绝大多数同级法院一样,基本上纵向由院长庭长法官三级构成,横向有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厅、执行局、法警大队、办公室、政治处等各种业务和行政机构构成。在执行局里学习工作,知道了执行局肩负着每一案件在执行环节上的重要任务,也体会到了各位法官、书记员还有执行大队他们所有人工作的辛苦。尽管在当今法院的工作中存在着“执行难”这一大难题,但他们依然是兢兢业业,力图把每一宗申请强制执行的案子都做好,为权利人拿回应有的利益。
在执行局的头两个星期里,做的最多的要数整理卷宗了。虽然这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但是通过整理大量的卷宗,了解到原来有那么多种法律文书,当中有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各类证据、强制执行通知书、裁定书等等,张组长告诉我,发起每一个法律程序都至少以一种法律文书为前提,可见每一种文书的重要了。了解的法律文书的种类,才开始学习怎么制作法律文书。在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开始学习打裁定书,在法院的内部电脑系统里有各种法律文书的模板,所以学习制作法律文书并不困难。所以,在没有出差的时候,就在办公室里帮忙打打裁定,做一些复印、将做好的文书拿去盖章、整理卷宗等日常的工作。
分配到执行局,跟法官们到外面出差的机会是比较多,这令我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以及对法官们处理当事人纠纷矛盾的实际能力要求之高。记得跟他们去顺德查某公司的银行帐户,在银行迟迟不给办理续冻手续的时候,黄法官写了一张传票,假装往窗口一塞,那负责人见状便害怕到连忙说好话,乖乖的办理了手续。还有一次,去一个欠农信社贷款的农民家里强制执行,不料那老农拿起菜刀跟法院的执行人员对峙起来。面对这种突发的激动场面,黄法官不慌不忙的跟老农讲起理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让老农心甘情愿的跟执行人员走。面对有能力支付却无赖的被执行人应如何采取强硬的措施执行,面对狡猾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怎样查出他们财产的真正去向并与他们在语言的交谈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技巧。因为从“达官贵人”到“三教九流”各种类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抓住他们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因地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在实习期间,刚好碰到了号称近年来惠城区最大的案子,诉讼标的达到了三千多万。值得一说的是,在案件执行的时候,在法律适用上万不可疏漏。被执行人被宣布破产,按法律规定,首先偿还的应该是工人的工资,如果法官裁定把破产企业的财产交付给了享有抵押权的银行,那势必引起工人的不满,这一点也是事实证明了的。这让我觉得我还有很多专业知识要学,更加觉得要好好利用在学校的有利条件和时间,好好学习,充实自己。
在法院的日子里,我学到的不仅仅是关于专业方面的知识,还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懂得怎么跟人打交道,让我开始明白一个很浅显却常常被忽视的道理,要学会看人,因为不同的人总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的。当然,这些不是我此行的目的,只是我的额外的却又是最大的收获。
今次的暑期实习带给我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经验,更是我人生的一笔财富。俗语说:纸上得来终觉浅。没有把理论用于实践是学得不深刻的。而且,我在实习期间还结识了一些好朋友,他们给予我不少的帮助。在这里,我要感谢在这期间所有帮助过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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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特色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308-02
上海大学法律硕士从2008年开始招生,截至2013年7月,已有三届毕业生,分别于2011、2012和2013年毕业。学生就业情况与社会经济状况相关,与前两年相比,2013年学生整体就业下滑,在就业竞争中无明显优势。这与我们实行统一培养模式有关,每一届学生人数近百,实行大班授课,对所有学生实行同一化教育,培养模式单一,在培养时未结合学生本科所学专业以及学生自身发展的规律因材施教。在国民经济繁荣的年份,学生就业不会有问题,整体经济不景气时,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就凸现出来了。
一、法律硕士人才培养问题分析
上海大学法律硕士发展历史较短,学生培养处于不断摸索中,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方法,以期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优秀学生。上海大学法学院在培养学生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缺乏个性化职业规划导向
在2012级法律硕士实务课上,一名实务专家问同学们,将来毕业有何计划?80%以上的学生一脸茫然,没有职业规划和职业目标。这是中国高校的常态,很多学生没有很好地规划自己,无明确的目标,在毕业找工作时,实行广撒网捕鱼式,在经济景气时,人才市场没有供过于求,学生就业不成问题,但一旦经济出现危机,市场紧缩,问题就凸显出来。有着明确的人生规划的学生,与那些在学校没有职业规划的学生相比,具备明显的优势。
职业规划于人生而言,好比大海航行中的灯塔,引领你朝着某个方向前进。而学生对职业规划重视不够,缘由何在?首先,在学校没有引起重视,未引导学生规划自己的人生。学院无专人负责学生职业规划教育,新生入学后,无人对学生的职业规划进行引导,也没有请专家为在校生做职业规划讲座。其次,学生没有意识到职业规划的重要性,对市场激烈竞争没有危机感。
学生选择就业时,首选公务员,相继参加各地公务员笔试。而企业每年招聘高峰都在年前,等公务员考试失败后,再找其他工作,为时晚矣。有的学生是兼顾公务员考试和其他工作机会,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可能同时还要撰写论文,完成学业,很难兼顾。如果有自己的职业规划,集中精力,有备而战,容易成功。学生在选择工作地点时,大部分首选留在上海,其次是除上海以外的一线城市。就读于外地学校的莘莘学子也希望在上海就业,因此,上海就业机会多,竞争也最激烈。学生根据自己的竞争实力,选择城市,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房价偏高,如果父母没有能力支持,将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若选择回家乡,生活成本相对不高,工作待遇在同等条件下也较好,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支援了家乡建设。
(二)与实践人才需求脱节
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面向法律实务部门的通用人才,换句话说,法律硕士生毕业去向是到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实务部门从事法律职业工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要求是毕业生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能够独立进行法律实务工作。①在培养过程中关于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极为重要。上海大学法律硕士是依据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和规定招生和培养,学制三年,在培养时考虑社会的发展和需求还不够,课程设置与现实脱节,学生入学前两年是专业课程安排,包含实践课程,以课堂讲课的方式进行,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提升作用不明显。
除此之外,第二学年的实习,按照学生自主选择和学院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学生的实习单位。学院安排的实习单位为法院和检察院,学院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合作未以任何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具有随机性。在学生实习期间,具体如何做,听从实习单位的安排,但是学生实习需要学会哪些本领,实习单位需要教给学生哪些能力,皆无明确的界定,学院与实习单位之间缺乏长效机制。学生自主选择实习,有些学生通过熟人,直接获取单位提供的实习鉴定材料,而未真正参与实习;有的通过投递简历,找到实习单位,做些行政事务性工作,实习结束了,对法律实务工作还是一无所知,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除掌握法律知识之外,还要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而我们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过程中,更注重的是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方法的学习等,对如何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如何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在法律硕士培养过程没引起足够的重视,人才培养机制与社会需求脱节,人才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不尽相符,学生素质、能力也不符合公司企业的要求。
(三)与学术型混同培养
上海大学法学硕士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培养机制成熟,培养方案设置科学,培养目标明确,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得心应手,培养的学生具有高层次、高素质的法学职业培养体系。法律硕士从2008年开始招生,2011年第一届学生毕业,尚处于不断摸索中,虽然有很多其他高校的成功例子可供借鉴,但想在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占有一席之地,必须有自己的特色。法律硕士的培养机制不完善,体制尚不健全,在法律硕士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方面都在某种程度上仿照了法学硕士,指导教师指导论文时,按照法学硕士的要求和标准来要求法律硕士;任课教师或按照法学硕士教学模式教学,效果不佳。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基础不一样,培养目标也不相同,按照学术型的培养模式培养专业型研究生,显然混同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无法实现专业硕士法律实务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特色教育改革尝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培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为实现法律硕士的教育目标,我们做了一下特色教育教学改革尝试。
(一)重视职业规划教育
学校充分重视学生职业规划教育,从招生与就业专项费用中建立职业规划教育专项基金,用于各学院开展职业规划教育系列活动支出。学院由专人负责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利用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在校内建立学生职业规划联系人制度,由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教师担任,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和个性能力,引导学生正确建立自己的职业规划。学生在建立自己的职业规划时,结合本科专业和法律专业,将两种不同的知识背景融合起来,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并有目的有重点地围绕自己的职业规划开展学习,为自己将来的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学校和学院聘请相关行业资深人力资源部经理,不定期举办职业规划讲座,从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寻找主讲人,使学生化被动为主动,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真正明白建立职业规划的重要性,并及早地进行职业规划,实现教育的真正目的,培养社会需要的栋梁人才。
(二)职业化
法律硕士以市场法律人才需求为导向,实行职业化教育,改变现有的培养思路,根据法律实务人才的需求方向确定法律职业方向,设置公司金融法务、刑事司法、知识产权、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政府法制六大方向,招生时优先选择有初步学业规划的学生,按照类别定向招生,分类培养教育,减少课堂式教学,延长专业实践的时间,专业实习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间,不短于一年,建立实习长效机制,通过制度规范实习,提高实习的质量和价值。课堂教学放在第一学年,实践课程由相应行业的单位负责,如检察实务类课程由检察院负责,审判实务类课程由法院负责等,由学院和相关单位以协议方式确认,学院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专业实践由原来的两个月延长到一年,按照门类和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确定实习的内容、学生实习需要学会的本领以及实习单位的责任,要求实习单位为每个学生配备带教老师,指导学生实践,协助学生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专业实践,真正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将来就业时,缩短适应时间,真正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三)特色化
走特色化道路,法律硕士设置公司金融法务、刑事司法、知识产权、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政府法制等六个特色方向限定选修课,与行业对接,实现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与用人单位法律实务人才需求相一致。学生根据喜好选择所学方向,一旦选择,不再更改。每个方向根据行业需要设置七门专业课程,课程设置非常慎重,与行业知识结构要求一致,不仅体现行业特色,而且能学到实实在在的知识,为将来职业积累知识和技能。专业实践课要求学生选择与自己所学方向一致的行业实习,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