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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经济纠纷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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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经济纠纷

第1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算;难点;原因;治理措施

一、建筑工程结算的难点

1、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依据,就有不同的分类方式。按照建筑工程结算的性质不同,就可以将建筑工程结算分为两种:计量依据,费率、价格依据;而按照性质来源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合同中确定的依据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逐步商议的依据。这种建筑工程结算依据存在不确定性主要的原因是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没有比较明确的合同双方结算依据,即使有的合同有,但也是比较的含糊,模棱两可,存在不合理性,以及合同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建筑工程结算的商榷依据也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引发合同双方产生经济纠纷

2、建筑工程结算的期限和审核效力难以确定。

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工人进行劳动支付的前提,对工程计量以及建筑工程支付的期限不同,签订合同双方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不同的。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对建筑工程款的支付形式进行比较明确的约定,无论是采用分期支付的形式,建筑工程完工以后一次性支付的形式,还是设定一个结算的期限的形式等等都没有,这样就使得签订合同的双方出现经济纠纷时,因为这些原因而没有设定时间权限,在进行建筑工程款不能够按实结算,就没有按照正常的法律形式,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工程款的结算变得遥遥无期。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效力比较的难,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走上法律程序,这样就会使得要进行对方的审核,重复的操作就会拖延时间,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且以工程没有完工为由而拖欠工资。

3、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缺乏合适的解决机制

目前,我国出现建筑工程结算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然而解决这些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的机制却比较的单一,不能够采用多种形式来解决经济纠纷问题,一般解决合同经济纠纷都是采用诉讼的形式。然而诉讼作为建筑工程结算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方式,却缺乏灵活、便捷,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出现的建筑工程合同经济纠纷,从而降低了解决经济纠纷的效率和公正影响力。在一次的案件中,经过了多次工程结算审理和坚定,最终才解决这一经济纠纷,这样的过程和程序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又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建筑工程结算难的原因

1、建筑工程管理存在无序和混乱,制约着建筑工程结算

目前,由于在现阶段下的经济体制,我国对合同的管理存在极其不规范的现象,现在的经济体制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并且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够满足现在建筑工程结算的管理。建筑工程合同存在的不完全性就要求对合同进行规划的管理,而建筑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则要求对合同实施的工程加强管理。现在,存在很大的问题是在于技术与经济的脱节,施工管理和合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够形成统一,施工人员既不能够对经济有所了解,又不能够有一定的合同管理意识。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般的管理人员都只是注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而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同时监管的体制也不能够达到要求,不能够实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建筑工程合同的不完全性决定了工程款的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不完全性合约,其与一般性的购物合同有所差别。这种不完全性是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决定的,建筑工程本身就存在比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不能够对每一个细节都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并且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改善措施和解决方案有明确的规定,更不能够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做好实现的补偿和安排。为了能够将改善建筑工程合同这种不完全性,签订合同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应该考虑到再协商,再修正,以便更好地解决纠纷,以此来弥补建筑工程合同中这一缺陷。建筑工程合同款的最初造价和追加款存在不确定性,在进行具体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随时的变动,不断地进行调整。

三、建筑工程结算难的治理措施

1、提高解决工程结算纠纷的质量

有效地提高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质量关键在于建立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根据以往的案例表明,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建筑工程结算的纠纷,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方式,诉讼存在其自身的缺陷,解决工程缓慢,程序复杂,现在应该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经验,来改进我国现在的解决建筑工程结算合同经济纠纷机制。采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运用这种解决方式,就不需要做那些复杂麻烦的法律程序,而是通过谈判、协调、调解等等形式来解决纠纷,这种方式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一旦出现经济纠纷时,能够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且简单、便捷,在国际工程纠纷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应用。

2、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

提高合同的质量关键在于能够在签订之前做好防御工作。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对采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无论是采用计量与支付,还是建筑工程费用需要变更以及需要进行索赔的都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同时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对合同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都有比较详尽的规定。提高合同质量主要的是提高合同双方人员的综合素质。对采用不同方式来进行签订合同的双方,采用招标工程的,应该将招标文件尽快的转换为正式的合同,并且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对进行工作的,应该找好合格的人,并且不断地提供人的服务。

四、总结

建筑工程结算是建筑工程合同款中重要的内容,建筑工程结算是一件比较细致的工作,需要认真仔细,即使在进行阶段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够因为这些困难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畏首畏尾,而应该尽可能的考虑好合同的细节,并且积极的针对这些难点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恰当的解决措施。

参考文献

[1]杨业豪.浅议建设工程结算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J].中国城市经济,2011年15期

[2]罗文楚.浅谈工程造价及工程结算管理[A].湖北省中、小水电建设与管理专委会成立大会及学术研讨会资料汇编论文集[C].2004年

第2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项目承包; 经济纠纷; 风险; 防范; 策略

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projects for internal contracting mode of operation, is to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operating vitality, ensure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he important means, has become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one of the common phenomenon. But in internal contracting process to take,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void risk, to reduce the economic disputes due from the unnecessary loss, and to ensure the project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harmony.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al engineering experience, how to prevent project contractor for economic dispute brings to the enterprise problems such as the loss of the concrete analysis and discussion.

Keywords: project contract; Economic dispute; Risk; Prevention;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 F7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加快,建筑施工企业点多面广,一般施工企业就有几十个在建工程,随之内部承包项目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经营方式。内部承包项目模式极大的调动了内部项目承包人的积极性,也减少了公司的经营成本,为公司的做大做强起了关键作用。但在目前,建筑市场还不是很规范,竞争激烈,企业内部机制等尚不完善,企业内部承包同时给企业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例如有些项目承包人在外面使用项目部章赊取材料,签订租赁协议等,由于承包人未支付该款项,致使公司承担责任;有些项目承包人挪用工程款或在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拒付、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企业、到政府集体上访,给企业造成不良的影响;有些项目承包人由于对工程成本没有进行测算,盲目承包工程,当工程进展到一定进度时发现亏本,就不肯再干下去,由于建设单位催进度,施工单位怕影响声誉,最后只好施工单位收拾烂摊子;有些项目承包人工程质量意识差、进度慢、实力不够导致建设单位领导对该施工企业印象极差,造成招投标不能入围,不但影响了企业的声誉,还给企业带来了极大损失等;因此,企业对项目承包不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损失。

根据自身在实践中的经历,就如何防止项目承包人因经济纠纷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这一课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本文就此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严格评审,选好项目承包人

项目承包人是施工项目管理实施阶段全面负责的管理者,在整个施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协调各方面关系的桥梁、纽带,是各种信息的集散中心,是施工项目责、权、利的主体。作为对施工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承包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反映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决定着企业经营效果的好坏。选好项目承包人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看为人处事。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其有无不良记录,为人处事是否讲信誉、诚信。二是看能力和实力。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都存在质量、安全、进度、经济效益、资金等多方面的压力和风险,项目承包人必须要有未雨绸缪的能力,有经济实力,并能处理工程项目上的各种复杂问题,独立承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三是看协调能力。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业,项目承包人必须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为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四是还要有承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经历,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综合素质要好。

二、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控制

1、加强质量管理。项目承包人承包工程最终目的是为了盈利,必然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偷工减料的行为,施工单位督促项目部在材料进场验收,现场管理等方面都把质量放在第一位。通过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施工粗糙,不按图施工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2、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企业经济利益至关重要,发生一起重大的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就是几十万,因此安全防范的措施必须到位,要办理好施工现场人员的民工工伤保险,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全项目部人员参与,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加强进度管理。项目进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公司及承包人资金的回收,有利于工程的良性循环,公司督促项目部合理安排工期,加快进度。遇政策处理等问题影响进度时要及时书面报告向建设单位汇报、协调,确保工程承包项目在合同工期内完成。4、加强成本控制。实践表明,凡是给企业造成较多的经济纠纷的承包人,大都是管理混乱、成本消耗高的承包人,还有承包人盲目追求中标,不测算成本,在项目实施中才知道亏本,导致承包人无能力实施,这样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因此做好工程成本的测算预控和阶段性的控制是至关重要的。开标前根据市场行情的人、材、机、税金、管理费测算出工程成本,确定最低的投标价,在开工前根据市场行情测算准确成本,将建筑材料、人工、机械列出。施工过程中对照测算的成本进行了解,确保公司心中有数。

三、加强工程资金管理,防止挪用资金

实行项目承包后,工程资金失控也是造成企业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些承包人协调能力还可以,误导业主把工程款打到承包人个人账户上,如果承包人资金不到位的工程较多,会产生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挪用本工程款支付其他本工程赊欠材料、人工、机械费用较多,造成经济纠纷,影响企业利益和信誉。因此无论怎样的承包人,工程款必须进公司账户,再由公司审核后支付给承包人,对于承包人信誉差的,要监控工程资金流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选择承包人和投标工程时,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的工程,不能选择没有经济实力和能力的承包人施工,否则会产生很多的经济纠纷。

四、加强印章的管理

第3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财务管理 合同管理

一、前言

目前不少企业聘请律师对本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目的是降低企业风险,避免纠纷的发生。而律师对合同审核把关的出发点往往是基于合同条款的用词规范、严谨,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方面考虑,而基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财务核算方面的要求,考虑的相对少一些,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谈判、审核、监控、存档备查等项工作,造成企业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对销售部门转来的单据被动的事后接受,凭借自己对业务内容的理解进行记账、核算,出现财务人员“死记账、记死账”的尴尬局面,使财务核算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不能很好的用财务数据揭示企业发展的态势,不能为经营者、决策者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经营顺畅发展。

二、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的联系

在当今经济社会,签订合同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平常百姓装修房屋要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有富余房屋的房主将房屋出租要签订出租合同。在企业中,签订合同更是平常的事情,采购货物要签订采购合同,出租资产要签订租赁合同,工程施工要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购企业要签订并购协议等等。国有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更是严格,一些国资管理部门对监管企业下发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文件,明确规定对合同的标的、期限、事项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需要事先申请、报批并备案,且作为对监管企业的量化考核内容之一,由此可见,订立合同是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合同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影响着企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果。

合同管理管理工作是动态的工作,从寻求合同的一方主体、拟定合同文本、磋商合同条款、签订正式合同,到履行合同、合同变更、终止、出现合同纠纷等等事项,都是企业经济运行的环节。财务管理工作渗透于企业经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紧密相连,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增加对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不但能够促进财务人员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形成真实、全面的经营成果,更是企业从财务管理角度实现对经济业务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扎实的财务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促进企业实现预期的经济目标。

三、财务工作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几方面作用

(一)赋予财务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良好运行、提高财务监督效果的有效途径

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运行的重要机构,赋予对合同管理的审批、会签职责和权限,势必有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财务管理人员,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参与者,应主动参与合同管理,并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财务管理人员掌握企业经济信息比较准确,有助于合同签订前的因素对比分析。比如主要从事资产租赁经营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掌握企业租赁资产的具体面积、租金价位、相同区域的经济增长幅度等因素,在租赁合同签订之前,由财务人员对拟定的租金价位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意见,有助于制定合理的租金价位与招商厂家进行洽谈,使企业经济效益尽可能实现最大化。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对合同条款中涉及账务处理的内容会更加关注,从账务处理的角度提出意见,有助于企业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严谨规范。再有,由财务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企业财务的公开、透明,防止“一言堂”以及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出现。因此说,赋予财务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良好运行、提高财务监督效果的有效途径。

(二)财务人员参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成本

1、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工作,有助于加强资信审查,明确条款的约束性

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的拟定、洽谈工作,有助于审查合同另一方主体的经济履行能力,考察企业资信、经营范围;有助于从本企业财务实际操作的角度拟订合同文本,使账务处理严谨、规范。比如说在租赁业务中,明确约定收取租金的具体日期,以及在收取租金的同时开具租金发票,以此明确财务业务的操作流程,防止拖欠收入、先行纳税的情况出现。

2、负责签订合同的存档备案工作,有助于合同管理资料齐备、信息全面

一份经济合同可能持续履行几年或更长时间,财务工作会贯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的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合同的保管工作,一方面使合同资料齐备,经济业务信息连续、有效;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变更、解除等信息,有助于调整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使财务管理事项更加及时、准确。在出现纠纷时,财务人员会提供齐全的财务手续来佐证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纠纷的化解和处理。

3、参与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作,有助于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首先,在目前的经济行为中,存在不少的随意性。比如说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黑白合同”,还有工程挂靠的行为,这些现实情况造成领受(给付)工程款可能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现实中因这类情况出现不少经济纠纷。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在财务凭证的取得上注重合法、合规的审查,加强账务手续的完善工作,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同时,也能规避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比如在审核工程发票时,与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进行核实,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对发票不予接收入账;涉及领取款项时,要求领款人有合同主体一方的盖章委托书,由此确保资金往来的安全。

其次,对合同加强管理,有助于杜绝超规模筹集资金和计划外资金支出,使资金支出成本更具合理。比如工程施工合同,财务人员对给付工程款的时间、方式、支付额度、保证金的支付等内容充分掌握,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内容,有计划的筹集安排使用资金,既节约资金成本开支为企业增加效益,又规避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风险。

再有,对合同加强管理,有助于发挥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密切关注,针对不同主体、经济类型建立风险防控办法。比如租赁合同,对租赁面积体量大、租期较长的租赁商户,关注租赁商户的经营状况,充分掌握商户进货、出货的流量,利润高低状况,有助于租金收入的及时收取,在商户经营出现异常或屡次出现拖欠租金时,要及时与业务部门反映问题,防止出现商户违约撤租,企业暂时不能及时补招新商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

4、参与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在企业集团内部降低税负

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存在跨行业经营的现实状况。由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利用集团内部企业经营领域的不同,利用税法知识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税负。比如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经营投资时,土地增值税是一项不可避免的税负。而如果有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的制定、洽谈、协商工作,财务人员能够根据掌握的税法知识,利用集团控股的优势,以其他非房地产开发的名义进行投资,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使集团利益最大化。

四、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中作用的途径

(一)加强财务人员合同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财务人员对合同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签订合同的质量。为了更好的提升企业经营运行质量,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自己外聘专业教授或律师,结合本企业经营范围、工作出现的问题情况,“量体裁衣”,有针对性的传授合同、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解决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得财务人员能够将学习的合同管理知识,很好的与财务知识相结合,促进提高签订合同的质量。

合同管理不是阶段性工作,是企业运行发展中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知识的考核和培训工作势在必行,并且应当建立培训、考核和奖励的长效机制,与财务人员的升职、评优选先挂钩。通过财务人员长期、循序渐进的加强合同知识培训、学习,增强财务管理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的审核、监督、评价作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财务人员主动参与经济纠纷的处理解决

在现实工作中,财务人员少有参与企业经济纠纷处理解决事务的。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设有法务部门,专门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运行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劳资纠纷,财务人员虽然学习一些合同或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由于没有机会领会法庭或仲裁庭对企业经济合同履行事务的审判,对合同管理往往局限在存档备查的形式上,造成在合同的谈判签订时、经济业务的履行中,不能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实质意见供领导层决策。而刻意锻炼财务人员参与纠纷的处理工作,可以增加财务人员的实践经验,知晓纠纷的关键节点与账务处理的联系,提高财务人员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辨别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将合同管理流畅的蕴含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层次。加强合同管理对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必将得到企业的重视和认同。

参考文献:

[1]吴云.试论财务管理中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中国外资,2012(10下)

[2]刘丽坤,毕雪梅.加强财务监控 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J].中国集体经济,2010(08上)

第4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所谓法务会计,就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经济界限规范过程和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的运用型学科。它是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学科为一体的交叉学科,在西方称之为“诉讼会计”。

一、法务会计的主要工作及服务领域

(一)主要工作

法务会计主要是对经济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与经营状况进行审查,是一种既不同于一般的会计工作,也不同于一般审计工作的特殊会计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根据业务程序审查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预计费用的合理性。

2.帮助进行资产保护和回收。

3.与其他专家进行协调,包括与私人调查者和工程专家咨询者的协调。

4.取得所需证据用于支持或驳回。

5.审查相关证据以形成对案件的最初评价并确认损失领域。

6.协助对新发现的事项进行审查,帮助有关方面对财务问题进行分析,以及确定其他需待查的问题。

7.参与对已发现证据的审查,帮助有关方面对财务问题的理解,以及确定其他需待查的问题。

8.审查持反对意见专家有关损失的报告以及他们对既定状况强弱分析的报告。

9.协助进行谈判和解决纠纷。

10.到庭听取持反对意见专家的证词,提供综合审查服务。

(二)服务领域

1.企业、事业单位

该领域中法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在遵守或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寻求本单位的最大财务利益,并能运用法律武器进行交涉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会计人员应该是既精通会计业务及会计法规,又熟知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税法、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的跨领域人才。

2.社会服务中介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都是法务会计应用的重要部门。在这些机构中,活跃着一批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考核而具有资产评估、税务、证券评估等资格的法务会计人员,他们依据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规范,通过检查、分析、认定之后所出具的报告自然具有法律效应。

3.司法机关及国家审计部门

司法机关的司法会计也是法务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会计在侦查、审理交易纠纷、贪污受贿等经济案件时,都要涉及被审查单位的会计资料及会计人员。这就要求司法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有会计、审计知识才能胜任。国家审计机关和企业内部的审计人员,也应该是既熟知国家、企业内部有关审计的法律,又懂会计、审计的法务会计(审计) 人才。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分析

我国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在上世纪末就已经开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实际运用的较少,总体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

(一)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相关法制建设还待完善

目前,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理论已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他们在法务会计的概念、依据、基本假设、范围、目标、功能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分歧,还没形成系统、规范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体系就谈不上规范的法务会计准则与制度、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的标准。这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司法实践的要求。在我国,律师制度、合同公证和仲裁制度、注册会计师制度等不同程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体系,但法务会计制度尚未建立,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并未被人们充分认识。对经济案件的调查虽然也会吸引有关会计人员参加,或依赖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财务报表,但由于参与调查的会计人员通常缺乏法务会计的专门知识和经验,所获财务证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受到较大限制,对经济损失的估计也可能失当,从而影响到法庭对案件的公正裁决,所以我国法制建设的完善呼唤着法务会计的产生。

(二)现有业务范围较窄

国际上法务会计的内容很广,包括企业税务理算会计、司法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会计、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等方面,而我国目前只运用在司法会计方面,也就是经济犯罪领域有关案件的审查,比如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由检察机关立案后,聘请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调查搜集犯罪嫌疑人有关经济犯罪的事实,并聘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为诉讼提供有关证据,而在其他方面还很少涉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对内、对外大量的经济交往和交易过程中,经济纠纷的案例显著增多且不断复杂化。要妥善解决各种经济纠纷,离不开对纠纷案件的性质和损失的科学度量。社会各界对法务会计的需求将大大增加,越来越多经济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将仰赖于法务会计师提供的财务会计证据和会计信息分析。所以,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推动着法务会计的发展。

(三)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参差不齐,后续力量不足

我国目前从事法务会计的人员主要是司法、检察、律师、审计、财务等有关方面的人员,但大多数检察官、律师、法官的会计审计知识达不到要求,没有掌握通过法务会计检查收集证据的基本技能,也不清楚通过法务会计鉴定应当和可能解决哪些财务会计问题,而相关会计和审计人员又在法律知识和调查技术上有所欠缺,使我国法务会计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取证难和不会应用法务会计技术查处案件所涉及的会计业务情况,难以弄清案件的事实,影响案件的公平判断。

三、对加强和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推进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和相关制度建设

大力推进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对规范法务会计实务、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计界和法学界应加强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比如创办法务会计期刊,设立法务会计学会,在高校会计专业和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强与相关学科的联系和沟通,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包括法务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工作程序和方法、执业和职业道德等内容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同时在广泛征集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诸如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认证制度、法务会计诉讼支持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等一套法规制度,使法务会计的开展真正做到有规可循、有章可依。

(二)扩大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和服务范围

有了法律和各项制度的保障,有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就可以逐步扩大法务会计的业务内容和服务范围。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有选择的推广运用司法会计、企业税务理算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会计、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等法务会计,这些在我国有一定的应用基础。服务范围包括政府和司法机关在反腐败和经济案件调查取证时,可依法聘请专门的法务会计人员协助鉴定或出庭作证等等。

(三)加强法务会计的人才培养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复合型学科,需要更高层次的人才。一名高素质的法务会计必须精通会计和审计知识,熟悉法律、掌握调查取证技术、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掌握计算机技术,更重要的是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独立的敬业精神。同时要加强和规范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的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培养出大批合格的法务会计人员。

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前景展望

(一)法务会计将构成重要的法律支持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个人和经济主体的行为都必须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关系契约化的经济,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个人之间的经济联系主要是以契约(合同)为纽带的,合同的履行、契约关系的维系,单纯依靠行政协调以及个人和经济主体的信誉、良心和道德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法律做保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组织、经济组织、个人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广泛,更为频繁,由经济联系而带来的经济摩擦和经济纠纷不可避免;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的过失给公司或他人带来经济损失也在所难免;在复杂的经济环境面前,一些利益熏心的人以身试法、发生经济犯罪行为也是不可能杜绝的。为妥善解决经济纠纷、客观度量经济损失、有效打击经济犯罪,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必须强化法制建设,完善经济立法、经济司法及其他支持体系。法务会计就是为适应这一客观需要应运而生的。它是运用专门的知识,通过深入细致的经营调查和财务会计分析,为度量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系统、客观、细致的会计证据,从而使法庭的裁决更为客观公正,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使经济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可见,法务会计和律师一样,将构成重要的法律支持体系。

(二)法务会计师将成为一种受社会欢迎的热门职业

第5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合同管理;石油企业;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6-00-01

石油企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已经基本确立了现代企业制度。这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提高石油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无论是与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还是与国外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双方都需要建立权责明确的合同,以规避企业合作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经济社会发展至今,各个企业直接的经济合作关系基本都是通过一定的合同来实现的,因此科学的进行合同管理也应该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每一个石油企业来说,也应该进行必要的合同管理,科学的合同管理对于石油企业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科学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石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当前社会提倡“合同之治”的背景下,石油企业进行必要的合同管理,对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规避各种风险以及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在合同签订全过程进行科学的合同管理,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可以有效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和利益纠纷,保证企业能在一个良好稳定的环境下更好的发展,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常运行,进而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阶段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缔结法律合同的正确意识

石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施工的过程中都会与合作对象产生贸易活动,这是石油企业发展的根本。但是,在石油企业缺乏积极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造成在签署法律文本的同时会有很多的漏洞出现,留下了法律纠纷的隐患。即使在用口头合同或者补签合同,以后还是会存在法律合同方面的纠纷。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发展进度,伤害企业自身的利益,还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在石油企业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预防企业因法律问题而引发经济纠纷。

(二)石油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石油企业法人会去为某些私人关系去担保,如果遇人不淑就会为自己带来不小的收益损失,更有甚者会让企业陷入社会形象遭到损害的泥淖当中。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就不要轻易许诺承接担保,尤其是对于贷款担保更需要慎重考虑,如果贷款担保一旦出现问题,那么企业不仅要承受不小的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带来了信誉和不良的影响,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石油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为对于合同中的事情会有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中的内容,这通常要求施工人员做详细的记录,如果不记录不仅会延误工期也会对向各相关单位和负责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只有认真负责的执行,才能保证了合同顺利完成,从而避免了很多会出现的问题,

三、石油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

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通常他需要非常专业并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人才来管理。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教育与宣传培训,要就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具体执行的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人员培训,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研究及理论学习。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者在合同条款编订、审核及研究工作中的实际水平,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在签订合同时有较高的签约水平,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只是来为企业进行良好的工作,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养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避免帮助了企业。

(二)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科学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的原则,要达到这些原则,首先需要完善相关制度,要让所有合同管理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大致包括了如合同相对方资信调查、合同立项、合同审查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等。这些环节都必须遵循专章专用原则,要明确各阶段的相关权利义务归属间题,划分权责,让合同从意向到最后签订、履行都处于可控的状态下,避兔合同风险。

(三)加强对企业合同的规范性管理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石油企业在草拟合同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应注重法律方面的规范。首先,石油企业在草拟合同的过程中,往往由于疏忽大意,误中对方的文字陷阱而签下对本方不利的合同,从而引发合同纠纷,阻碍企业的工程建设和经营销售,对企业造成损失。因此,为了防止这种无休止的较量和暗算,在实践中,石油企业总结了很多常用的合同文本,作为统一的规范,要求各所属单位和部门统一执行规范的合同标准文本。此外,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法律的了解,提高法律的警惕性,应注意合同中的法律措辞,避免出现法律漏洞,引发合同纠纷。

(四)加强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力

签订后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应该正视合同产生的法律效力,并积极维护合同的权力。因此,石油企业应提高合同纠纷的处理能力,勇于用法律做武器,依据合同条款的约定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石油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合同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合同签订、履行等内容,还包括了对合同有关细节的全方位、科学化的有效管理,有效的进行合同管理将大幅度的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收益,从而推动企业向着更健康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海琅.市场经济下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3.

第6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工程总包企业;分包队伍;结算管理;问题;加强

Abstract: The subcontract also increase the risk of turnkey enterprise while reducing the cost of the total project package enterprises. In this case, the total package as engineering enterprise, only seriously explore and subcontracting team to the reasons for economic disputes,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settlement of subcontracting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safeguard their own interests, and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 The article first conscientiously sum up the main reason of the settlement issue in the current project the total package between enterprises and subcontracting team, and then put forward a reasonable proposal on how vigorously strengthen subcontractors settlement management team.Key words: engineering turnkey enterprise; subcontracting team; settlement management; issues; strengthen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也在不断增加。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权,除国营企业之间的竞争外,各类具备资质的民营企业也参与了市场的竞争。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工程总包企业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压低竞包价格,击败竞争对手,从而获取工程建设项目。低廉的竞包价格,使得总包企业的利润大幅度降低,为了获取微薄的利润,避免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发生亏损,降低企业经济风险,总包企业常常通过分包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转嫁到其他企业身上。这种做法尽管能够降低总包企业的生产成本,帮助总包企业获取微薄的利润。但是,由于分包合同、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了在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产生了相当多的纠纷,并且相当多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难以解决,以至于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最终不得不对簿公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问题。在这样的前提下,作为工程总包企业,只有认真探索和分包队伍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强化对分包企业的结算管理,才能切实维护自身利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当前工程总包企业和分包队伍之间产生结算问题的主要原因

1、对分包队伍审核不够严格

在对于分包队伍的选择过程中,相当多的总包企业重点关注的分包企业的竞包价格,对于分包队伍的执业资格、施工资质、施工能力并不进行严格审查,这样就导致了分包队伍在不存在执业资格、法人资格以及资质不足的情况下就获取了分包工程的建设权。

在对于分包队伍的选择过程中,总包企业对分包队伍进行信誉评价的机制不完善或者根本不存在,这样就导致了总包企业对于分包企业是不是具有过硬的施工队伍、施工机械、施工设备、职业道德以及社会信誉等内容调查不清。

在选择分包企业的过程中,相当多的工程总包企业徇私枉法,讲人情,顾关系,这样就导致了分包队伍基础薄弱的现象,给工程建设制造了难题。

2、和分包企业签订和执行合同的程序不合理

总包企业在和分包企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合理。合同的签订应该在资质审查完毕,分包企业进场前进行签订,但是,在实际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的过程中,相当多的工程项目分包合同是在分包企业进场后签订的,这样就使得分包价格成为了事后定价,其计量工作相对滞后。

在分包合同制定的过程中,由于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优点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在合同的条款上常常缺乏认真的推敲和研究,对于违约方面的内容也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对于分包单价,分包工程的工序,分包工程的各项费用,工程预付款什么时候进行扣回等基本要素都不进行描述,有的合同甚至出现措辞不当,用词不够严谨的现象,对于某些工程建设具体项目内容表述不清,这样常常导致在工程结算过程发生纠纷的现象。有的总包企业尽管和分包企业制订了相当详细的分包合同,但是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执行不力的现象,这样就导致分包企业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

3、施工管理出现问题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总包企业对于材料的领用控制不够严格合同部、物资部以及工程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和联系,在材料的使用量、材料款项的支付方面不尽合理,有的分包企业甚至利用总包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多领、冒领材料并转手进行倒卖,从而使材料的使用量严重超标。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分包企业不能及时将工程现场的情况报告给总包企业,这样常常导致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严重滞后的现象,从而导致总包企业和业主沟通滞后,导致总包企业本应得到的补偿不能及时拿到。

工程计量缺乏规范。在工程计量过程中,计量手续以及相关计量资料不完整,有时还会存在超前计量或者滞后计量现象。有时在工程项目变更后,业主尚未进行计量批复,总包企业就将计量给了分包企业。

在施工期间还会发生因为原材料价格以及工人工资大幅度上涨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分包企业为了弥补由此带来的经济负担,常常和总包企业之间发生经济方面的合同变更要求,这样也会导致工程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二,大力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结算管理

1、严格建立、执行准入和竞争机制

在对分包企业进行选择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建立、执行准入和竞争机制。在准入方面,总包企业要严格审核分包企业的执业资格、法人资格、施工资质、施工能力,严格审核分包企业是不是具有过硬的施工队伍、施工机械、施工设备、职业道德以及社会信誉社会信誉,决不能徇私枉法,讲人情,顾关系,从分包队伍的选择方面避免因工程建设质量等问题引发的结算管理问题。

2、严格规范并执行合同

工程总包企业必须严格审核分包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分包合同各项条款完善清晰,语言准确,合同双方职责明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于涉及到经济方面的内容不能进行随意调整,在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核后,工程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必需按照程序签订分包合同。

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需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工程总包企业必须大力加强对分包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在进行拨付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计量的标准进行拨付,严格禁止超拨现象。

3、大力加强施工管理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工程总包企业要大力加强材料的领用控制,合同部、物资部以及工程部之间必须大力加强沟通和联系,确保材料的使用量、材料款项方面合理支付,切实避免分包企业利用总包企业管理上的漏洞,多领、冒领材料并转手进行倒卖使材料的使用量严重超标的现象发生;要大力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以及工期的管理,严格避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避免发生工期延误的现象;建立符合工程项目的分包计量台账,在进行计量室要有充足的根据,各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严格禁止超前计量以及滞后计量;大力加强成本控制,尽最大可能降低施工成本;严格财务管理,按照财务规范进行款项的支付和管理。

三、小结

总之,工程总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结算管理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情,在管理的过程中,工程总包企业要严格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恰当处理对分包队伍结算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总包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庞文,徐仁.油田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商管理的几点建议[J].技术与市场.2011,18(04):132

2、李红蕾,蒋晔,贾华琴,何浩敏.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经济移交分包结算管理框架[J].浙江建筑.2008,25(10):71—72

第7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法律问题

1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

(1)劳务分包方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地铁工程建设方会根据工程量和施工安排寻找合作的施工单位,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合作。但个别情况下,部分企业没有劳务分包资质,伪造资质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合同,进行劳务分包。地铁工程耗资巨大,诸多劳务分包方力争参与建设的机会,为了获取企业的最大利益,往往铤而走险。这样无资质的企业通常存在人员杂乱,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一旦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单位还可能再进行转包等,这样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很难保证,会影响地铁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率。在用工上的不规范也容易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引发冲突。(2)法律意识淡薄。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不合理,双方利益关系没有约定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劳务分包谈判时,由于进行谈判或劳务分包业务的管理人员缺乏法律观念,在业务处理上缺乏经验,没有意识到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性。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签订了简易的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对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规定、建设要求、劳务工人的薪酬核算等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沟通,在合同内没有明确规定,这将导致合作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一方面地铁工程建设方的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劳务分包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难以保障,容易引起经济纠纷。(3)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引发合同纠纷。地铁工程建设耗时较长,且工程建设还会受当地地理因素的影响。在建设期间可能会出现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等等,这些因素在施工前期无法预判,任何风险的发生都可能会影响到地铁工程建设。这些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地铁工程建设进度将会受到影响,无法按原签订合同完成,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引发的合同争议该如何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这些都涉及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上的法律问题。(4)劳务分包工人流动性较大,增加了工程施工风险,难以有效监管。劳务分包工人由劳务分包公司管理,人员混杂,来自各地,其技术水平也难以保证。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难度、工程周期、薪酬待遇、施工环境等都会对工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劳务工人有可能出现中途离开的情况,进而影响工程建设。在劳务分包过程中也是常见现象,对于劳务分包工人的监管上难度较大。

2如何避免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1)在地铁工程建设前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地铁工程建设周期长,与施工单位合作较多,在劳务分包操作上必须严谨、仔细。在工程建设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通过合同的签订,规范地铁工程的建造要求,处理好与合作方的关系,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要规定好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务分包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地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地铁工程建设方要设立法务部门或要求法务人员参与到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全过程,针对法律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进行的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间的劳务分包事宜的规范性、完整性。(2)严格审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抬高合作门槛。地铁工程的建设关系着国计民生,是利国利民的大举措,因此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要意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在选择合作的施工单位时,要严格把控施工企业的准入门槛,核实企业是否具有劳务分包的资质,服务质量、人员多少、人力成本、盈利状况等都要进行了解,选择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地铁工程建设方必须派专人对施工方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是否符合合作的要求,对于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坚决不合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进行对比、分析,优选合作单位,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是对地铁工程建设的保障。(3)严格执行地铁工程前期的招投标工作。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项目中,从制定招标计划书、招标信息、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诸多环节,通过公开招标,寻找最佳投资方,促使招投标过程更规范化、标准化,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发起招标的企业和参与竞标的企业都严格要求,本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原则,仔细审核企业的招标文书、竞标企业的投标资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参与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方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工程的程序进行,根据招投标的招标原则,邀请三家以上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竞价投标,更多的竞标方的参与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优中选优,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不单是招标过程中竞价的高低,还要对企业进行各个方面综合考察,在对招标各方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后,综合评比,选择最合适的合作方。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通过现场招投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客观评估,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4)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最大程度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地铁工程建设方首先要选择具有高水平的施工人员队伍,同时也要肩负起对劳务工人合理的工作待遇。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合作双方必须以合同的形式进行责任、义务的约定。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要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对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工人技术、工程工序、质量标准等诸多条款认真协商,仔细研究后拟定一份较为全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订。合同签订的过程要经过层层把关,经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尽可能减少合同漏洞。通过劳务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减少合同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5)增强合作各方的法律意识,在劳务分包操作上认真遵守法律规定。我国支持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形式,但法律较为宽泛,由于现实中问题纷繁复杂,地铁工程建设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间的责任划分、权责归属涉及经济法、民法、劳动法、合同法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甚至有些条款在权益的确定、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较为模糊。因此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法律规定细化合同约定,增强法律的可行性,执行性。在进行劳务分包谈判和合同签订上,合作双方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资料,手续齐全,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份归档,留存察看。(6)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质量。对于分包合同中的建设工期、工程施工顺序、材料标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都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劳务分包方施工状况定期汇报。严格督促施工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将施工进度与工程计划表及时比对,要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立良好的工程进度反馈机制,确保信息交流顺畅,确保工程在预期时间内完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施工现象和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叫停,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同时监督施工方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转包行为。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转包行为,这种情况下不但工程建设方的工程质量难以有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受到侵害,拖欠农民工工资,多方债务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7)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可以根据工程的建设状况进行投保,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降低企业经济损失。目前,工程险有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后新增科技工程保险。根据工程项目保险种类和行业的不同,保险进行细分,有工程质量保险、工程保证保险、职业责任险、建筑安装一切险、安全生产保险、建设工程相关保险等等。地铁工程建设期间,存在劳务分包的问题,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合作风险,在用人、施工、质量、自然灾害等等诸多方面,一旦出现风险,将对地铁工程的建设造成经济损害,甚至耽误工期。为了减少损失,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地铁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方可以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进行一定的工程保险的投资,通过转移风险来减少工程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比如工程保证险,保证险是劳务分包方需要根据工程建设方的要求,由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即便劳务分包方不能履行义务,也将有保险人向工程施工方履约赔偿。工程质量保障险也是工程进行的一项很好的保障,工程质量保障险为工程建设方提供地铁工程建设中,劳务分包方在期间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保险,当工程施工方不能履行合约修复义务时,保险公司将向工程施工方代偿,这极大地保护了地铁施工方的利益。此外,地铁工程也可就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巨灾保险的投保,降低意外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总之,在工程开始前,进行合理的保险投资是一种较为妥当的降低风险的方式。

3结语

劳务分包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地铁工程建设方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作双方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减少劳务纠纷,保障双方利益。同时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监督,督促施工方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完工。

参考文献

第8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阿尔及利亚;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策略

中图分类号:TU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04-0148-02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领域开始逐步向国外发展,以寻求新的发展支撑点。然而由于缺乏对海外施工地的建筑资源、人文文化和法律法规的调查了解,往往造成海外工程的投标决策失误和盲目的施工管理,进而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随着中方在阿尔及利亚(以下简称阿国)的施工项目逐步增多,因此下面我以中国公司在阿国的建筑工程为例,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策略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阿国的客观环境对施工的制约

(一)自然条件较差,影响施工进度

阿尔及利亚位于地中海南部的北非,属于发展中的阿拉伯国家,常用语言为法语和阿拉伯语,属于典型的地中海气候,每年12月到次年4月底是雨季,雨水较多;4~11月为旱季,天气炎热干旱;3~5月份常见大风,最高可达8级以上。这些自然因素都对工程施工产生极大的制约,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当地的客观环境合理的安排工程节点。

(二)人文环境差异,影响双方沟通

阿国的大部分民众崇尚保守、安逸的生活,在工作中难免会表现得有些散漫、拖拉,而且对工程管理、施工技术等建筑方面的先进专业知识较为欠缺。

因此,中方管理人员切不可用国内的思维模式去考虑解决问题,一定要适应当地的客观人文环境,要耐心、细致、灵活的与当地政府和管理机构的管理者沟通,逐步解决问题。

(三)生活习俗差异大,窝工现象普遍

阿国原为法国殖民地,受法国影响严重,假期较多(8月法定休假期,9月斋月,11月宰牲节和开斋节等),而且休假期间不办公,这给我们在假期施工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了节假日无法正常检查验收,后续施工被迫停止,从而工期被无形消耗。

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一方面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习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不能为了抢工期赶进度盲目调度大量人工,形成严重的停窝工现象,不仅增加成本,而且会形成经济纠纷和人员冲突;另一方面一定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量力而为,应尽可能组织一些综合素质高、多岗多能的工人。只用适量的人员,不仅不易窝工而且还可以满足工程进度,进而减少成本,增加利润。

(四)工程法律文件缺失及法律差异,施工隐患严重

1.阿国施工中没有详细的资料文件,只有现场施工日志(PV)记录所有现场施工内容。在报量、交工验收时如无PV记录,即使工程质量合格,也会被拒绝或产生其它问题。

因此要求现场施工在每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要由设计院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写入现场施工日志(pv),表述要清晰,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尤其是隐蔽工程,做好施工日志,尽量消除隐患。

2.在阿国,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当地劳动力,聘用当地人员,因合同漏洞及对当地法律不了解,经济纠纷较多。

为避免经济纠纷的产生,首先聘用一个权威的法律顾问专门应对各种法律经济纠纷,其次一定完善好合同条款,如试用期、休假规定、工资标准及社会福利保障标准,及解除合同程序等。

二、物资资源匮乏、认证程序繁杂对施工的影响

(一)材料匮乏,影响工程进度

经济和科技等相对落后,物资相对匮乏,建筑材料除了水泥和砂石料以外,几乎全部依赖进口,材料商库存量往往较小,品种不全,供货周期又很长,材料采购困难较大。尤其以水泥、钢筋、装饰装修材料突出。另外在水泥的供应上,阿国是计划供给制度,供应十分紧张,常常出现现场因没有水泥停窝工的现象,在每年的6~8月期间,水泥厂常常需要停产检修,水泥供应更是困难。

比较典型的有:预制水磨石面砖,大理石,暖气片及无缝钢管的采购周期往往都在3个月以上,而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加工,预制砼楼板空心砖、砼实心砌块等砌筑材料,往往是供应量小,很难满足现场进度需求。

对此,材料人员就必须要熟悉周边的各个建材加工厂家,直接与厂家联系可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同时建立稳定的运输商客户关系,另外还必须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数月提出准确的材料计划,一旦材料计划数据误差较大,再次补充采购计划会重新排队,浪费一个新的采购周期,给工程造成停窝工的损失。

(二)材料样品认证繁杂,制约工程进度

在阿国,除了结构工程外,像内外墙面涂料、门窗工程、给排水系统、水暖空调系统、电气照明系统、楼地面防水工程等项目中用到的任何材料,其样式、品种、质量、规格都要由设计院、住房局共同挑选检查,最终在施工方提供的3种以上的样品中确认一种为最终使用品,并在材料上签字同时封存样品,在这些工作中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材料的样品认证繁杂。

特别注意:每确认完一种样品,在PV中也要记录详细,待材料采购进入现场安装前,也要让监理进行现场检查核对,合格后也要记录在PV中。因为石膏抹灰、吊顶、铝合金门窗、木门制作加工及内外墙涂料工程往往都是由当地人分包的,一旦出现了材料质量问题,没有法律文件证明,损失巨大!

三、阿尔及利亚的工程管理模式对工程的影响

(一)阿国的工程管理模式

在管理程序上,阿国有现场设计代表(即监理)、现场住房局代表、CTC监督站、公共安全与消防部门、使用方巡察人员以及政府高层领导等共同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在施工阶段以设计代表、业主代表、CTC三方为主,他们在现场的时间最多最长,其中又以设计院监督管理为主,设计院与业主是合同关系,受业主管理,但是他们却具有很大的管理权限,几乎是业主的全权代表,质量、进度、结算等主要工作几乎都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完成。住房局一般只对工程进度关心较多,并不具体参与过程工作。而CTC则主要对地基情况、钢筋强度、混凝土强度,防水工程等重要关键点进行控制监督。公共安全与消防部门仅仅在临时验收和最终验收时参与检查验收。由于参与施工管理的代表方较多,管理混乱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中方的应对策略

阿国的工程管理模式及各方管理人员的做事风格都极大的制约了工程的正常进展,造成施工效率低,一般需要原合同工期的2~3倍才能完成,最终导致中方很难实现合同履约。

1.人员要求。在这里中方的管理人员和翻译人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中方管理人员一定要耐心细致,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处理一些重大关键问题时,一定要用有经验的且对当地文化相当了解的法语翻译或阿拉伯语翻译,以提升沟通效率。

2.申报补充合同,延长工期。由于客观和文化差异造成的施工周期的拖延,合同违约处罚则是相当严厉的。而阿国合同给定的工作量往往比实际工程量小,合同项目也存在缺项的问题。这些都要通过补充合同的形式上报省政府或者国家合同委员会审核,批复时间至少要一年半以上。因此我们延长工期的办法常常是上报一份要到国家合同委员会批复的补充合同,利用漫长的等待周期,以解决工期不够的问题。

四、结语

第9篇:工程合同经济纠纷范文

【关键词】投标报价;施工合同;竣工结算

对有关规定、具体办法和精神实质的学习与领会,并结合多年项目施工管理经验,对投标报价阶段、中标之后至签订施工合同阶段和签订施工合同之后至竣工结算阶段,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浅析。

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由业主或委托招标单位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以市场价格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新的计价模式能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水平,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就出现综合单价的确定及清单有错项、漏项与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的情况。

1.1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对此施工企业投标计价时必须将每个清单项目,根据其结构特征描述或施工工序进行分解,直到分解为若干项目具体的工程内容进行报价。08计价规范规定尽量采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可避免工程结算时因实体工程工程量变化而引起措施费用计价的纠纷。

1.2清单有错项、漏项、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情况

目前实行《08计价规范》和在施工图基础上进行招标,招标人一般应当提供相对准确的工程量清单。任何工程量清单都不可能绝对准确,编制清单时可能存在错项、漏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存在指述不完整或不准确情况。施工企业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过程中,综合单价确定是举足轻重的,它直接关系着投标报价的竞争结果和企业的经营利润。

2.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企业中标后并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在研究施工合同条款的过程中,分别从下面五个方面切入:

2.1清单漏项

衡量清单漏项与否的标准,应当是设计施工图纸和《计价规范》的五个附录。若施工图表达出的工程内容,在《计价规范》的某个附录中有相应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但本清单并没有反应出来,则应当属于清单漏项:若施工图表达出的工程内容,虽然在《计价规范》附录的“项目名称”中没有反映,但在本清单已经列出的某个“项目名称”包含的“工程内容”中有所反映,则不属于清单漏项,而应当作为主体项目的附属项目,并入综合单价计价。

2.2清单项目或数量变化

设计变更可能会直接增减清单的项目,或因设计变更改变了某项目的部分工程内容,而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或清单提供的工程量可能存在计算错误,或设计变更直接引起工程数量的变化等。

2.3计费基数的变化

首先是分部分项工程量(工程实体部分)的数量变化,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措施费用直接相关。其次是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和措施费用的价值与规费和税金的确定有关,前者为后者的计算基础。

2.4材料价格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综合单价之中的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调整等。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2.5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3.竣工结算

这一阶段也就是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的主要阶段,也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也是最容易发生经济纠纷的阶段。工程结算关键是工程价款调整,其影响因素有工程变更、索赔、以及政策的变化等,《计价规范》并对其作的明确规定。在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没有约定情况下,应按《计价规范》规定处理,归纳为价款调整时效问题、综合单价的调整问题、索赔事件对价款调整问题。

3.1价款调整时效问题

《计价规范》第4.7.8条规定: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受益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收到工程价款调整报告的一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否则视为工程价款调整报告已经确认。这条款表明工程价款调整具有时效性,如果未能及时有效按合同约定条款处理工程价款调整事件,必然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也会产生经济纠纷。

3.2综合单价的调整问题

工程量的变化、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变化、设计变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等都会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问题,为了避免经济纠纷《计价规范》对综合单价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规定;第4.7.3条“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单位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定后执行。这些规定涵盖工程价款调整的各个方面,对合同条款起到了补充作用,在工程结算时解决经济纠纷起到了指导作用。

3.3索赔事件对价款调整问题

在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总会或多或少地发生承包商要求向业主进行索赔的事件。其索赔的内容: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因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索赔、业主应负责任引起的索赔等等。它们都将影响工程价款、工程结算以及企业经营利润,因此处理好索赔事件对施工企业来说就是降低工程实施风险和避免不必要承担风险。

4.结论

08《计价规范》比03《计价规范》在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作了很多规定。在以上应用《计价规范》的三个阶段中,无论的投标报价,还是订立合同,或是工程结算,“企业定额”都应当起到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大部分施工企业的这个环节非常薄弱。因此,国家应在施工企业定额方面给予大力的扶持和鼓励。并可逐步将施工企业是否拥有并使用自己的“企业定额”作为衡量其业绩和资质评审的指标之一。

总之,《计价规范》的执行过程,贯穿于工程计价的各个阶段之中。建筑施工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应当认真研究、熟练掌握,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并运用好施工合同这个“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并积极完成自己的职责。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