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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森林防火;措施;有效分析
中图分类号: S762.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ki.jlny.2016.24.071
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基本任务,加强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需要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作用,依照森林资源的防火管理标准,建立适合森林资源防火管理的对策方案,合理分析森林资源管理措施的方案,有效分析森林防火的管理标准,建立适合我国森林资源防火管理保护的预警措施,尽可能地完善森林资源的管理。
1森林防火措施
1.1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
地方政府应该大力宣传控制火源、杜绝违规森林用火,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宣传是森林防火的重要一环。因此预防火灾隐患是森林管理与保护要注意的工作重点之一,一旦火灾发生森林资源被烧毁,经济损失将无法估量。
1.2强化对森林防火的认识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资源的防火管理标准,建立适合森林资源防火管理的对策方案,分析森林防火的管理标准。森林防火是关系到林业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国家相关部门要从立法的角度制定法律法规并加强执法监督,严防森林火灾隐患。
1.3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控制
由于森林火灾不仅威胁森林资源还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全民参与,林业等部门及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基本的森林防火认知。由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指挥随时监控,全民总动员共同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森林防火过程中责任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人员,首先建立科学防火的预防方案,还有火灾应急方案,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层层落实承担责任,才能在森林防火过程中做到反应迅速、统一指挥、严密监控、把火灾消灭在隐患中。
1.4实行防火教育制度
由于森林火灾的发生愈演愈烈。在宣教过程中要做到反复宣传、专业化宣传、普及化宣传、基本性宣传、难点宣传,加强政策和刑法宣传。
1.5建设森林防火通讯网络
充分利用现代技术优化林业防火监测体系,在林业防火的管理方法上寻找新途径,使林业防火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用有效的管理和时时监控完成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随着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森林防火管理行业也得到普遍应用,通过收集山林亩数、树木种类、成活率等数据信息方式建立一系列森林防火资源通讯网络,以无线模式和短波模式为主的通讯网络,不仅提升森林防火的管理水平还突破林业执法人员不足的困境,并实现森林防火管理信息化。特别是无人飞机、摄像头在森林防火执法管理中广泛应用,使森林防火执法的效率和效果得到大幅提升,同时也表明我国森林防火管理已进入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1.6加强森林火灾的预测和预报
森林火灾的预测主要是根据气候的变化规律和天气的湿度情况等,对火灾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预测,主要分为火险预测、火灾预测、可燃物湿度预测等。它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对火源进行处理,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提高防火积极性,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森林火险的预报必须要从实际出发,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出现火灾的可能性,并及时进行火险等级通报,以引起人民群众的注意。
强化对森林防火的认识,落实防火责任,加强防火控制,实行防火教育制度,提高民众的防火意识,加强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实现森林防火体系,调动整个社会来防止和应对森林火灾。建设森林防火通讯网络,要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加强森林火灾的预测和预报,提高火灾防治决策的可信性。
2结语
林业资源对人民生活环境和国家的各项经济生产都具有重大影响。森林资源对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态效益起着重要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森林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出现各种突发性火灾问题。本文重点论述了预防森林防火的一些必要基本措施,如建立良好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结构,强化管理队伍建设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对整个林业资源发展来说具有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宋旭斌.林业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管理措施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04).
[2]线锦锋,江东恒.分析林业资源保护及森林防火管理的策略[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17).
关键词: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林火行为
引言:森林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超过一定面积、造成一定损失的森林燃烧现象。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我国森林火灾频繁发生,是世界上森林火灾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国家加强了对森林防火的投入,使我国的森林防火研究与实践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随着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我国的森林防火工作逐步向管理规范化方向迈进。与城市消防相比,我国的森林防火具有防护面积大、投入少、科技含量低、管理粗放等特点。随着林业六大工程的实施,林内可燃物大量积累,森林防火面积大幅度增加,加上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1性能化防火设计概述
与传统的“处方式”防火设计方法相比,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具有以下优势:①有利于建筑防火设计中为达到安全目标而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主观创造性;②有利于新思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发展与及时推广应用;③有利于各项防火技术的优化组合和总体防火效果的发挥;④有利于保险部门参与建筑的消防工作;⑤性能化设计思想强调建筑物消防设计的整体性,综合考虑消防设计的各个技术要素,有助于消防设计科学化、合理化和成本效益最优化;⑥性能化防火设计必须要预设火灾场景,可以为设计者、消防监督部门及公众提供一个较好的交流平台;⑦有利于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国际化。
建筑性能化防火分析与设计己成为国际上一个势在必行的发展趋势。从20世纪70年代出现性能化防火设计思想的萌芽,短短的30年,这种思想己经发展成为国际上火灾科学研究的一个热点。英国是最早提出采用性能化防火设计的国家,在1985年就开始编制有关性能化防火设计规范。新西兰1992年也开始采用性能化设计法规。美国、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等国家在建筑消防性能化设计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在我国,1996年国家开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系统地开展相关研究,目前己取得了一些成果,如公安部四川消防科研所进行的《大空间公共建筑火灾疏散评估技术》和《高层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安全评估技术》相关研究等。但由于消防设计内容涉及面广,实现向性能化设计的转化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国在这一领域的起步较晚,从事相关研究的人员也不多,所以在许多领域还是空白。虽然我国还没有颁布性能化防火设计规范,但一些科技工作者对会展中心、机场航站楼、地下商场、矿山等场所进行了性能化防火分析、设计的探索和实践。基于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方法涉及到消防领域的各个方面,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以最有效、经济的方法,将火灾的发生率控制在最低限度,并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尽快将其扑灭,若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则要将有关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撤离火灾现场,对重要保护对象进行适当处置。性能化防火设计的步骤主要为:①确定防火安全目标;②分析建筑物结构和内部的可燃物、人员等特征,确定性能化指标和设计指标;③建立火灾场景和设计火灾;④选择合适的分析、计算方法,根据设定的火灾场景利用火灾工程学成熟的理论,分析或模拟火灾可能发生或蔓延的途径、范围和消防措施所能达到的效果等;⑤制定设计方案;⑥进行安全评估;⑦设计方案的优化选择,并最终确定设计方案,编写设计报告。
2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方法我国森林火灾的特点是:火灾集中在少数多发的省(区),在森林火灾多发的省区,火灾又集中在少数几个地、州或县市范围内;我国一年四季都有森林火灾的发生,但各地防火期不同;草原火、境外入侵火对我国东北、西南林区的森林资源安全构成威胁。所以,在进行森林防火设计时,必须针对各地的森林、气候、地理特点和火源规律提出相应的森林防火目标和措施,性能化防火设计为这种思路提供了设计依据。
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就是综合运用消防工程、林火原理、林火生态、林火预测预报的原理和方法,针对森林可燃物状况、地形条件、气候特点、火源规律和现有的森林消防基础设施条件、林火管理水平,确立森林防火目标,预测各种可能情况下的林火行为,制定一种或多种设计方案,用林火行为模拟的方法来检验、评估设计方案,从而得出最优化的森林防火设计方案,为森林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护。
2.1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的意义
(1)通过设计过程中的林火行为模拟,可以定量化地指导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合理的灭火预案,引导有限的防火经费流向最合理的地方,改变我国当前森林防火设计粗放的局面。
(2)有利于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创造力,有利于城市消防的新思维、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向管理相对粗放的森林防火领域渗透,提高我国的森林防火水平。
(3)有利于森林火灾保险事业的发展,从而降低森林经营者的火灾风险,促进林业良性发展。
2.2森林防火性能化设计步骤
2.2.1资料收集及森林调查
需要收集的资料有:地形图、森林资源分布图、林相图、土地利用图、交通图、行政区划图、历史火灾资料、有关规程或国家标准;需要调查的内容主要有:森林和可燃物类型及分布、森林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气候条件、土壤状况、林区阻隔带情况、林区交通条件、林区水源条件、重点保护对象情况、林火管理水平、林火控制能力、林区居民点和企事业单位分布、群众防火意识、火源规律、火险等级及其分布等。
2.2.2确定并量化防火目的及损失目标
森林防火目的包括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财产、限制火灾及灭火行动对环境的影响三个方面。损失目标是森林经营者、政府、保险公司和公众希望通过防火措施而达到的目标并愿意为此付出代价的安全程度。设计目标是对损失目标的概念化。性能标准是针对具体的森林防火措施提出的技术指标和设计指标,这些标准可以在防火设计中作为设计参数使用,也是评估待选方案的性能基准。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火精神,突出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宣传教育、隐患消除、扑救管理工作。根据《州教育局关于杜绝中小学生野外用火管控工作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思想认识提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和党政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制定本管控方案。
二、目标任务
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建立健全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并切落实执行各项制度。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加强校园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切实落实防火措施各项措施,消除校园火灾隐患,严密防范校园内火灾事故引燃森林草原。加强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和严格管控,杜绝师生员工野外用火。
三、保障建设
1.组织保障
各校园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消防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2.制度保障
各校(园)建立健森林草原防灭火制度、消防防火灭火制度,并不断完善。
3.设备设施建设保障。
4.抢险应急队伍建设保障。
5.火灾预防措施保障。
6.火灾隐患消除保障。
7.野外用火管控保障。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应急灭火扑灭、用火管控体系建设
1.制定完善森火灾应急预案。各校园要制定出符合本校园实际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逐步完善火灾应急预案体系。
2.抓好消防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为应急扑火提供可靠安全的保障。
3.加强防火灭火队伍培训,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4.加大培训力度。对消防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授课讲解、观看视频等形式,切实增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安全意识和扑火技能,提高火灾扑救水平。
5.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应急灭火演练活动
五、严控措施
(一)加强校内宣传教育
1.常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育;加强对学生日常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知识教育;以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和“119”消防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切实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
2.常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将“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科学化。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主题班会;办一次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或手抄报;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课;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征文活动;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灭火知识竞赛活动;发一封森林草原防火灭火致家长信;
3.常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开展师生《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普及师生法律知识,提升森林裁员防火意识。
(二)在重要节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
校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宣传制度,把每年3月规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在冬至、清明节、春节等森林防火关键节点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期间,除在校园重要地段设置户外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外,运用微信家长群、qq群、大型LED屏幕等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严格校外用火管控
1.严密学生上下学路途用火管控。每天放学最后一节课、放假集会5分钟教育学生禁止在路途和野外玩火、用火。
2.严密学生野游活动用火管控。学校组织学生春游、秋游,原则上不得野外用火,确需用火,用火场地要远离易燃草木,要在教师、领导监督下用火,人走前彻底灭火,要防止死灰复燃。
3.严密学生假期管控。在重要节假日放假时,校园务必进行放假前安全教育和野外用火五个严禁宣教到位。通过“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告知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看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严格管控学生校外用火、校内用电工作摆上学校工作重要日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加强统筹协同。各校要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和家长的教育引导工作。
1.1 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指挥协调、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市、乡镇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乡镇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1.4.2 遵循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职责明确,协调统一。
1.4.3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财产及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切实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4 坚持常备不懈,准备充分原则。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工作准备,深入落实各项火灾预防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市人民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人武部政委、林业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林业局、广播电视台、旅游局、气象局、水务局、供电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报社、消防大队等
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局,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2.3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人武部:参与森林防火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组织、动员、调度各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森林火灾案件,严厉惩处火灾案犯。
人民检察院: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
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动员青年扑火工作,负责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禁止孕妇、儿童参加扑火。
市报社:负责森林火灾新闻、信息管理和。
公安局: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搞好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案侦破工作。
财政局:负责将本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乡镇森林防火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发改局:负责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森林防火建设规划纳入地方总体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
民政局:加强对市内公墓的管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科学祭祀,防止上坟烧纸发生森林火灾。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
教育局:负责安排、督导全市中、小学校和教育单位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森林防火意识。
卫生局:负责协调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
交通局:配合森林防火部门搞好公路沿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物资运输保障。
林业局:归口组织、管理、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策。负责指导乡镇落实森林火灾预防各项措施,直接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的相关保障工作。
广播电视台:负责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在防火期开办森林防火专题节目,适时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
环保局:查禁林区燎地边、烧秸秆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农业局:对林区农民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做好林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供电局:负责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或与林木挂碰等原因引起森林火灾。
水务局:做好河流渠道两岸及水库周围树木的森林防火工作。
畜牧局:负责对林区放牧者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并与其签订责任状。
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旅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风景名胜区、度假区、森林公园等旅游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提供重大森林火灾现场有关风速、风向等气象服务。
消防大队:负责参与火灾扑灭工作。
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扑火中的通讯服务工作,确保火场与指挥中心的信息畅通。
3 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监测和报告
3.1 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乡镇办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坚决贯彻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乡镇、村、组森林防火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积极配合火案查处;积极开展林区可燃物的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人和小孩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防火后勤保障;全面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基础工作。
3.2 火灾预警
根据我市防火期森林植被和气候特点以及火灾发生规律,按森林火险等级标准,当气象部门连续四、五级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时,市、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进入应急准备状态,保持高度戒备,加强值班调度,充分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
3.3 火灾监测
进入森林防火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启动林火监测系统,各乡镇办也要发动巡山护林员和林区群众加强林区火情监测,保证林火监测范围全覆盖,实现森林火灾的早发现、早处置。
3.4 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管理、逐级上报制度。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受理森林火情火灾报告,进行火灾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并按规定要求和程序逐级上报。
1、森林火灾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时间、地点、范围、林火气象条件、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发展趋势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或“8927119”,防火办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火灾地乡镇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区别不同情况,逐级上报。
3、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当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将简要情况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发生森林火灾,发生危及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居民点安全的森林火灾,发生境外烧入或境内烧出的森林火灾,火灾面积较大且有继续扩大危险的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按火灾报告内容的详细要求立即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调配专业扑火力量支援。
4 森林火灾扑救
4.1 扑火指导思想和扑火原则
4.1.1 指导思想
扑救森林火灾属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4.1.2 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坚持发现早、行动快、组织有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4)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
4.2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应对规定,结合我市森林火灾发生特点及规律,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据火灾发生地点,危害程度的不同,我市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标示。其中,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4.2.1 Ⅳ级响应
当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一般森林火灾,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动员组织本乡镇(街道)扑火力量,能在6小时以内有效控制,12小时内完全扑灭,不会造成人身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本级森林防火预案,乡镇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并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原因、范围、火场形势报告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指导乡镇组织扑救。
4.2.2 Ⅲ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林区设施受损;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12小时以上,火场无法得到控制,随时有蔓延扩大危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指挥长授权一名副指挥长组织指挥扑救,召集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措施,紧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4.2.3 Ⅱ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以上三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直接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极有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在县际交界线外县一方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我方林区安全;延烧24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市政府市长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专题会议,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请求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
4.2.4 Ⅰ级响应
当森林火灾出现以下情形:发生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风景名胜区和原始森林的森林火灾;延烧36小时以上,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市政府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宣布启动《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市政府市长立即主持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联席会议,制定扑救实施方案,分解下达工作任务,集全市之力迅速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市政府市长担任扑火总指挥。如形势需要,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统筹安排全市扑火力量投入扑救,并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4.3 扑救指挥体系
当启动上述Ⅰ、Ⅱ、Ⅲ级响应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火场工作组、火案侦破组五个专门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建立起完备的火场指挥体系。
4.3.1 扑救指挥组
牵头单位:政府办
成员: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消防大队
职责任务:全面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扑火方案,统筹安排部署兵力;起草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场情况;汇总各工作组情况报告,及时下达各项扑火指令;根据扑火需要和火场工作组请求,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
4.3.2 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财政局
成员:团市委、市妇联、发改局、民政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电局、水务局
职责任务:充分保证扑火经费需要,联系供应扑火机具、后勤保障物资;组织应急交通运输,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负责受火灾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加强火场气象监测,为火场提供气象参考资料;建立火场有线或无线通信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做好火场医疗卫生服务和灾后救援及善后工作。
4.3.3 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广播电视台
成员:林业局、广播电视台、农业局、联通和移动公司、畜牧局、市报社
职责任务:对森林火灾扑救情况进行跟踪采访,撰写新闻稿件,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扑火先进典型事迹。协调上级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事宜。
4.3.4 火场工作组
牵头单位:林业局
成员:人武部、公安局、林业局、教育局、环保局
职责任务:根据火情发展形势,对火场进行动态监测,因地制宜,科学施救;向扑火前线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及时提出火灾扑救的详细方案,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工作措施;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授权下,处理解决扑火救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4.3.5 火案侦破组
牵头单位:公安局
成员: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森林公安局
职责任务: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调查了解起火原因,收集证据,对火灾肇事者及时进行控制,加强火案的侦破和查处;人民检察院负责火灾案件的,人民法院负责火灾案件的审理宣判。
4.4 扑救力量和物资装备
4.4.1 扑救力量
当启动Ⅳ级响应时,驻乡镇专业扑火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以及村组组建的义务扑火队作为火灾扑救的基本力量;当启动Ⅱ级、Ⅲ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作为扑火的主要力量;当启动Ⅰ级响应时,市专业扑火队、驻沙部队、武警、预备役部队、市、乡镇应急民兵以及其他县区支援的专业扑火队为主要力量。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火灾发生地乡镇必须组织足够的青壮年参与余火处理和火场看守,防止死灰复燃。
4.4.2 物资装备
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大森林防火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保证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在防火期各级政府必须配备森林防火专用车辆,落实值班制度。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按照扑火队伍建设要求,配置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对讲机等灭火机具和通信设备。扑火队员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着装,加强劳动保护。
4.5 扑火安全措施
当应急响应启动后,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划定火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组织动员受火灾威胁的群众撤离危险区;组织群众队伍参与森林火灾扑救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火场指挥员要全面观察火情,客观分析火势,科学部署兵力,重点强调扑火安全和紧急避险要求。
4.6应急结束
火场工作组在火灾明火扑灭后,及时上报扑火前线指挥部,经总指挥长审核批准,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森林火灾扑灭,解除应急状态。
5 灾后处理
5.1 火灾调查
1、森林火灾扑灭后10个工作日内,林业局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乡镇对火灾面积、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提出灾后恢复的意见和措施,并出具《森林火灾调查报告》,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建立森林火灾档案,同时上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公安部门要迅速查清起火原因和肇事者,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5.2 工作总结
火灾扑灭后,各级指挥机构、参战队伍要认真总结扑火经验,查找问题,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水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刻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措施。
5.3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为挽救人民生命、保护国家财产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以及个人,市人民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扑救火灾中受伤或死亡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救护和抚恤。对森林火灾的发生和导致的后果负有主要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附则
(一)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稳步推进
一是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完成。2009年省、州下达我县人工造林任务3.2万亩(天保人工造林1.2万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0万亩),已全部完成定植并通过县级自检自查验收。
二是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封山育林任务全面完成。3.5万亩封管任务已按施工作业设计完成,聘用护林员248人,管护面积34.75万亩,完成了全县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和棚户区入户调查的统计上报和实地勘察规划工作,《*县22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州(市)级竣工验收》已委托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正在编制中,计划年底可完成。
三是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良好。我县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面积6.7万亩,涉及10个乡镇,69个村委会,336个村民小组共11182户农户。20*年合计1462.93万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已于今年6月全部兑现到各退耕户。7月份通过了国家林业局对12003亩生态林的阶段性检查验收。2009年享受政策补助的退耕面积已经全部通过县级验收。
四是农村能源建设稳步推进。我局实施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一是*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及后续产业建设项目,已完成新建沼气池288口、节柴灶168眼(任务298眼)、太阳能830㎡(415户);二是*县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已完成新建100口沼气池、节柴灶750眼(任务1000眼)。
五是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础性工作全面完成。全县编制上报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91.1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74.1万亩、国家公益林17万亩。目前,编制上报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已经通过省级评审验收,有望在年内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二)林业改革成效明显
一是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3年多来,截至2009年8月底,全县共完成村小组确权563个,完成率达97.6。已确权林地面积2*.49万亩,确权宗数5925宗。发证宗地数5925宗,制发林权凭证22710本(林权证、股权证),共投入林改资金524万元。县委于2009年10月21日对全县林改整改落实工作又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求在12月15日前要完成集体林地均山到户率要达到80以上,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不得低于80的目标任务。目前,全县以明晰所有权为核心的主体改革整改完善工作正全面开展中,县林业局抽调34名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并从大姚借用了18名技术人员,38部jps(卫星定为仪)参与到林改一线的工作,按要求预计于12月15日完成整理改完善工作,并开展县级验收工作。
二是配套改革按计划推进。为实现集体林经营权放活、处置权得到落实、群众收益权得到保障,建立健全林农增收的长效机制,全县在抓好主体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配套改革准备工作。目前配套改革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已草拟完成《配套改革实施意见》、《“三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林权流转中心实施方案》、《林政稽查大队建设实施方案》、《林产业规划》等配套改革文件。
(三)林业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
拟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编制了《楚雄州北部金沙江流域*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09年—2020年)》,编制了*县15万亩特色经济林果产业、膏桐能源林综合开发、食用竹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林木种苗基地5个建设项目的发展规划。今年林业总产值预计可达2.5亿元。
二是完成了20*年核桃产业项目6857亩的作业设计、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工作。天保工程人工造林种植核桃2000亩。今年新增膏桐种植4584亩,现累计种植达5.4万亩。食用竹在物茂乡完成种植130亩。
(四)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林政管理进一步强化。切实做好各类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把关,做好使用林地的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整顿规范木材生产、运输、经营、加工秩序,加大执法,保证了我县交通、水利、电力、教育、城建等国家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
二是森林防火取得优异成绩。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县20*-2010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10份,乡(镇)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4769份,县林业局与各乡(镇)林业站、林场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13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签订《20*年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书》25份,县林业局与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森林防火责任书各221份。组织举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为主题的森林防火指挥员培训班,乡(镇)分管领导、林业站全体人员及全县护林员共计365人参训。深入基层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单及户长通知书6.5万份、森林防火宣传挂历1200份,出大型黑板报5期,刷新大型森林防火宣传碑8块。2009年,省州下达、部门自筹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55万元。经州政府考评,2009年,我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继20*年再次取得全州第一。
三是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成效。对全县经济林果重点种植乡镇进行越冬虫情调查监测,进行产地检疫苗圃地87.5亩,涉及膏桐、青枣、小枣、速生桉累计共160万株;检疫调运木材340立方米,复检木材2476.3立方米,有效防止和杜绝了林业有害生物传入我县,维护了我县森林资源和林业生产安全。
四是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截至11月底,共查处森林案件14件,查处了全县5家砖厂未批先建,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目前已进行了责令限期恢复林地原状,并处罚款229705元,现已结案。
(五)项目资金争取和管理取得新进展
编制上报了*县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水安全及供电保障专项规划。至11月底,已基本完成2009年固定资产5010万元投资的投资任务,预计年内可争取上级资金2624.5万元。对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配合县审计、财政部门对天保工程到期公益林建设项目和膏桐、林产业项目、非税收入资金进行了督察、检查和审计。
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为组长,防火办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防火办,由防火办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有效的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林区单位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并制定了宣传方案,认真开展森林防火百日大宣传活动。
二、宣传内容形式多样
我区充分利用森林防火“三进、六有”示范乡镇建设的推进及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六个一”活动,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认真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宣传防火工作。一是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生态、产业”,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领导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指示要求,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公益性宣传。充分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开设森林防火知识窗,公布森林防火报警电话,采取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适时播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有关气象信息,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森林防火,全民关心、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三是突出做好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利用赶集的机会,设置宣传点向林区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及赠送印有森林防火宣传知识的年画及纸杯等,宣传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和防扑火知识,宣传在林区内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切实提高我区林区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安全和警示教育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扑火人员的安全教育;深入宣传规范用火、安全扑火知识;着力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科学处置森林火灾扑救技战能力和水平。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处罚力度,加强火灾案件侦破力度,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依托媒体,广泛宣传。区电视台每天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基本常识,准确公布重大火灾信息,利用通讯工具编发提示森林防火公益短信;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赴火场一线现场采访报道,利用反面教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通过“三进”,深入宣传。一是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使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进行全面宣传;二是利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在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重点林区、森林公园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旅游区内悬挂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或设置醒目的宣传标牌,在森林旅游景区入口处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警示牌;三是各重点林区乡镇、村社充分组织利用森林防火知识“进社区(村组)”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值班村民、巡山护林员将各种标语、传单、画册等宣传资料张贴到村,发放到户。对小孩、老人和痴、呆、傻等特殊群体进行管理;四是进入防火期,区人民政府防火令,严格野外火源管理;五是深入林区企业和个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省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共造良好合作氛围,督促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明确其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相关防火措施。
(三)集中时间,大力宣传。在国庆元旦节前夕对全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景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全方位多举措重点宣传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转变林区传统的烧荒、烧草积肥和炼山造林等用火习惯,最大限度减少林区野外违规生产、生活用火,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一、指导思想
以十会议精神为主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总体目标
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突出主题。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维护我镇森林资源安全和“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提供有力保障。
三、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突出媒体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1、深入宣传《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及时通报国家、省、市各类防火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
3、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我镇生态发展的构想、内容和措施,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重要时段:在森林高火险期(3月1日-5月31日)及“元旦、春节、清明节、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五一节、国庆节、冬至”等节日期间,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
2、重要部位:在国有林场、保护区、旅游景区、森林高火险区、退耕还林区、海防林区、生态公益林区等,要组织进行重点宣传。
3、重要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在森林高火险期,集中开展宣传月、宣传周活动。3月是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5月13日是国家第8个“防震减灾日”。要通过举办森林防火专题讲座、森林防火演练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日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全市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防灾减灾相关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及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打击查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公布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各中小学要将森林防火知识学习纳入年度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5、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走乡串村宣传;在重点防火期对全镇各村委会、农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要在交通要道,村镇街区、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刷写一批醒目的森林防火永久宣传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创新提高,注重效果。要深入落实“三贴近”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典型宣传要结合时代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做到生动、具体、感人,可亲、可敬、可学。
下一森林防火期即将来临。为了更好的促进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严控森林火灾的发生,我们就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0-2011年度森林防火责任状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签订了防火责任状。2010年12月6日,参加了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与区政府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在此基础上,场部与各分区签订了防火责任状,明确了各分区的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及责任。制定落实了场领导分工包分区制度,划片包干,切实把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
(二)加强了森林防火设施和队伍建设。
进入防火期,我们对灭火机等设备进行了统一检修并新配置了风力灭火机13部,添置了手灯、贮备油箱等防火物资。开设防火隔离带30公里。在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方面,林场建立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统一食宿,24小时值班备勤。
(三)加强防火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当作森林防火的首要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出动宣传车5辆,在林场周边村庄集中宣传2天;新埋设固定宣传碑40块、张贴禁火令150份、书写宣传标语3000余处、在铁车中学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2000份;建立防火检查站6个。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在下一步的森林防火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认真落实领导负责制。
第二,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采取组织宣传车、书写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对全场现有永久性宣传碑统一粉刷。
第三,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在重点部位建立检查站,严禁一切人员携带火种入山,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严格管控,明确监管责任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全天候巡逻,严查野外违章用火,实行严防死守,做到万无一失。
第四,强化应急措施,确保预警响应到位。
制订完善应急方案,抓好预案的演练工作。一旦发生火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使森林火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五,强化带班值班,确保防火信息畅通。
一、组织机构
区、街两级分别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加强对森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办主任和区旅游园林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人事如有变动即随时调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
二、主要职责
(1)区政府办:协助区森防指挥部做好部门协调和指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和区委、区政府;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日常工作和组织森林防火扑救工作。
(2)区财政局:协调解决森林防火经费,检查督促全区森林防火经费的使用情况,使区防火办有足够的经费用于购置防火器材,营造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建设。
(3)区教育局:要对中小学生经常进行森林防火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并通过他们向家长、群众做宣传。防火期间,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野炊,要确保在校学生不带火上山。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4)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对痴、呆、疯等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监护管理工作。
(5)区卫生局:要及时做救护准备和救护工作。
(6)公安分局:指导、检查、监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加强火灾区域的治安管理。
(7)消防大队:防火专业指导及实施扑救任务。
(8)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山林日常防护工作和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一要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别组建街道、居(村)和企事业单位应急扑救队伍;制定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形成在森林火灾面前能各自独立作战的方案。二要做好扑火物资贮备,确保贮备一定数量的森林灭火灵及铁锹、铁铲、水袋等扑火工具。三是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做好宣传及上山巡视工作,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四要落实防火责任区,加强对林区、林缘施工、作业单位和个人的防火宣传,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五要加强与所在地驻军、公安干警开展军民共建,形成森林防火网络。六要落实辖区内聋、哑、痴、呆、精神病患者的责任监护人员。
防火办在正、副指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扑火工作。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都应当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119、110或当地防火部门报告。
1.街道办事处所辖山林发生森林火灾,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扑救,直接处理。街道防火办接到火警、火灾电话后,应及时报告街道森防指挥部领导,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若遇森林火灾难于控制,应马上报告街道森防指挥部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请求共建部队予以支援。森林火灾扑灭后,应将详细情况及时上报区防火办。
2.下列森林火灾事故,除街道办事处组织扑救外,由区森防指挥部指挥组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进行扑救处理。
(1)火场跨越街道行政界线的;
(2)造成一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火灾;
(3)火场面积超过10亩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和主要设施安全的火灾;
(5)需要区、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区防火办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后,值班员应立即分别向本办主任和区森防指挥部正、副指挥汇报,并报区政府值班室,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区防火办主任应率防火办工作人员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扑救指挥,并立即将现场详细情况向正、副指挥报告,根据火灾情况,由区森防指挥部提出事件的处理方案,通知防火办主任现场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区森防指挥部领导要坐镇指挥。需要驻军、公安、消防协助扑灭时,由现场指挥作出决定,区防火办、街、居(村)应迅速派人带有关人员及时准确赶赴火场。
火灾扑灭后,各街、居(村)应留有足够人员监察火场,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复燃。
四、善后处理
1.森林火警,街道要在2天内将火警损失情况如实上报区防火办,每起森林火灾的受害面积,由区防火办派员和街道防火办人员到现场调查认定,严禁有灾不报或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