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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退休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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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第1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一)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并轨

    在经济转型时期对国有企业职工采取企业内部下岗,并由企业、社会和政府财政三方给予基本生活保障,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必须看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是一种特殊的保障制度,本身并不规范,在具体实施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由于实行对下岗职工生活费用“三三”制,政府出资,必然形成对下岗的行政干预,企业用人自主权维以落实。许多地方用行政手段控制下岗职工比例,如要求企业下岗人数不得大于在册职工总数的10%或5%,而多数老企业的冗员大大超过这一比例。企业反映,在这种行政控制下,他们仍然难以按实际生产需要确定企业的用人数量,这样再搞3年,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冗员还会大量滞留在企业内部。此外,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大,虚假再就业现象严重。许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招用国企下岗职工并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是作为临时劳力使用。这些人的劳动关系仍在原企业,临时劳务终止后,多数回到原企业,但被统计为实现了再就业。又由于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人数由行政控制,企业只好把他们再安排回车间。也有相当一部分下岗人员,在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又在非公有制企业从事其他有报酬的工作,造成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基金流失。据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地一些行业的调查,下岗职工中隐性就业人员高达5060%.因此,尽快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的失业保险制度衔接起来,是近期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任务。

    并轨工作包括相互连接的两大部分内容:一是明确国有企业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新的裁员也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而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是目前滞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要尽快走出中心。应当根据下岗职工的构成特点,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促使其尽快出中心:

    (1)对于已找到相对稳定工作(包括隐性就业)的下岗职工,企业负责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主动为他们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社保经办机构要同下岗职工签订协议,无论他们到哪里就业,只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过去在国有企业的工龄都视同缴费年限,都能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对于愿意接受正规教育的下岗职工,可同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允许他们进入公办、民办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各科成绩合格的,准予颁发毕业证书。

    (3)对于因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再就业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可借鉴上海、北京等地的经验,或实行托底安置,或成立劳务派遣组织。

    同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整个并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其中涉及两个大问题:一是解除劳动关系给不给经济补偿金;二是企业如何偿还所欠所欠债务,如集资款、拖欠的工资和医疗费等。

    关于第一个问题,目前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各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发的,也有不发的,有钱的单位发放标准比较高,从而引起攀比,甚至造成社会不稳定。下岗分流是我国特殊时期的特殊问题,这几年国家已为此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下岗职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中心既要发入基本生活旨,还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费用中由财政负担占70%;出中心后如果没有实现再就业,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如果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下岗职工身上至少要花三笔钱,成本实在太高了。根据我们的调研和判断,下岗职工现在不愿意出中心,最大的问题是有后顾之忧,担心离开中心会失去社会保险,今后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没人管。解除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关键要在接续其社会保险关系方面下功夫,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使他们无论在哪里就业,都能接上社会保险关系。

    关于企业如何偿还拖欠下岗职工的债务,要加以具体分析。如果企业能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应自筹资金分期偿还。如果在同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债权债务凭证,制定还款计划。如果企业处停产、半停产,而且不可能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政府批分辩率,可变现部分企业资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筹集资金偿还债务,或在对企业进行整体处置时一并解决。

    (二)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号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问题,学术界又展开了热烈讨论,两种观点针锋相对:一种认为,个人账户在短期(比如10年)内还难以发挥作用,但从长运发展趋热分析,它能够分流政府的压力,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另一种则认为,个人账户制的社会保障功能很薄弱,无助于解决人口老龄化危机,甚至扩大了老年贫富差距,也无助于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率,而且个人账户投资的失败将会导致社会不稳定,个人账户制不太符合中国国情,应当冻结。在讨论中,有人建议从统账结合制回到现收现付制,具体设想是:近期在以支定收的同时,多收一些钱并积累起来,用于弥补老龄化高峰期收支缺口,最终还是要回到现收现付。个人账户的功能只是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不必做实。

    从总体上看,目前大家不赞成取消个人账户,倾向于尽快把个人账户做实。但在如何做实个人账户存在两种意见:一种建议在缩小个人账户规模的基础上做实。这个意见是由国内的政府部门及研究机构提出来的,都建议按照8%的规模做实个人账户,并完全由个人缴纳,一步到位。如果个人账户做实后,可将企业原来为个人账户缴纳的3%,调整到基本养老保险层次,把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20%提高到30%.另一种建议在扩大个人账户规模的基础上做实。是由国外学者提出来的,该方案同1995年国发6号文规定的统账结合实施办法之一是一致的,即个人账户规模确定为工资收入的16%,雇主和雇员各缴8%,自雇人员缴纳12%.

    做实个人账户还有大、中、小三个选择:“小做实”是从2001年或2002年起,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形成个人账户“实账”:“中做实”是除了将个人缴费部分做成实账外,还要补上过去统筹基金透支的部分:“大做实”是除了“中做实”内容以外,还要把“中人”的空账也要一并做实。

    我们认为,个人账户规模缩小到8%是比较现实的,近期看,个人账户做实要先把个人缴费部分做成实账,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养老金当期发放不能再透支个人账户。至于说个人账户的“欠账”(统筹基金透支部分)和“空账”(“中人”隐性债务),应放在中长期解决。

    (三)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还主要局限在企业职工,国务院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提到,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和所有机关的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延用老办法。如何有效协调俨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至今仍然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主张公务员和企业职工仍然分两种基本制度,事业单位分别情况向两靠;一种意见主张建立城镇职工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看,特别是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要求出发,应当尽快改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之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建立适用于所有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利于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合理流动,这是近期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任务。这方面,国际经验值得借鉴,如美国在1984年把过去人设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和私营企业雇员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成统一的联邦养老保险制度;日本在1986年把过去分设的公务员、私营企业雇员和个体经营者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设计,建立了覆盖全体劳动者及其配偶的国民年金。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分设,造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难以衔接,一些同时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退下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比在企业的高一倍,引发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职工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合进流动。况且我国国有企业职工远比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国家国家企业的职工多,同时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企业管理人员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相互流动较多更有必要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设计覆盖城镇所有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和现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大致相同,只是企业缴费改为用人单位缴费。同时,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的前提下,则应当分开设计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附加养老保险。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水平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机关、事业单位的附加养老保险则不会受到效益的影响,主要由财政供款,当然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保费。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完全纳入企业养老保险范围,同样也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而不是附加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的这种附加保险类似日本在国民年金之上建立的公务员共济组合年金,或美国的联邦政府机构以及州政府机构建立的适用于公务员的“私人年金”。

    附加养老保险(也称为职业年金)采取待遇确定型还是缴费确定型,这是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采取待遇确定型的好处可能很多,比如,公务员退休后的职业年金是确定的,并能根据实施这项制度以后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工资等因素,把未来的领取额大致算出来;各级财政不必为此安排更多的预算资金,因为在职业年金制度实施的初期,领取人数不会很多。但是,这样的制度设计是不是最优的,需要进一步研究。

    公务员(包括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人员)无论在职的,还是退休的,都是靠财政供养的。但是,附加养老保险采取哪种类型,从长期看,国家的责任和负担是不一样的。实行待遇确定型,财政每年为此安排多少资金,取决于以下变量:实施职业年金制度后退休的公务员人数,这些人退体前的工资水平,他们的平均余命。可以肯定地说,这些变量都会逐年增大,而不会缩小;国家的责任是无限的。但是,实行缴费确定型,财政每年为此安排多少资金是确定的,因为只需按照固定的比例为在职公务员供款,这样不仅便于预算安排,而且国家的责任也是有限的。

第2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市劳动局提出的《关于再就业服务中心规范运作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再就业服务中心规范运作若干意见

    (宁波市劳动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三十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各级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设置、运行等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设置及托管范围再就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主办单位,并受企业委托,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进行托管和分流安置工作的服务机构,业务上接受当地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各级再就业办”)指导。

    各企业主管部门(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行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凡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且下岗职工占本企业职工人数10%及以上,或下岗职工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工作站,其他有下岗职工的企业,也可以建立再就业工作站(含类似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业务上受行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指导。

    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工作站的人员,重点是实行劳动合同制之前(即1984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包括上述范围内破产、被兼并企业中经分流后确实难以安置的职工和其他需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工作站的下岗职工。1984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合同期满的应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期未满的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少数合同期未满而又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也要安排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工作站。

    二、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工作站(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站)的职责服务中心(站)的主要职责是: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缴纳个人和单位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等费用,组织技能培训,开展生产自救、劳务输出和提供就业指导、职介服务。

    服务中心(站)要为下岗职工建立档案,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岗职工的择业观念教育,与各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培训学校保持联系,为下岗职工提供有效的再就业服务。要准确填报和及时报送各类再就业统计报表,开设托管经费存款专户,坚持专款专用,并按时填报有关财务报表。

    三、劳动关系处理凡进入服务中心(站)的下岗职工,企业应与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然后由服务中心(站)分别与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与下岗职工签订相关协议。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协议要明确下岗职工在中心(站)的期限和期间的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下岗职工进入服务中心(站)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一般不超过3年。

    下岗职工进入服务中心(站)后,其劳动关系仍在原企业。期间经服务中心(站)介绍到其他用人单位就业并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服务中心(站)应解除与其签订的协议,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由新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下岗职工在服务中心(站)期间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服务中心(站)组织的转岗转业培训,或经培训合格后三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服务中心(站)介绍合适就业岗位的,服务中心(站)可与其解除协议,退回原企业,由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进入服务中心(站)的下岗职工,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可按规定终止其劳动关系;下岗职工按协议确定的期限期满后仍未就业的,除协议另有约定外,服务中心(站)应与其终止协议关系,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待遇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四、服务中心(站)的经费服务中心(站)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下称托管经费)来源:盈利企业原则上全部由企业承担;非盈利的国有、市属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则上采取企业承担1/3,财政预算安排1/3,社会筹集(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调剂)1/3的办法解决;各县(市)、区属的城镇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则上由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承担,确有困难的企业和部门,可提出申请,采取由社会筹集调剂一点,财政扶持一点等途径解决,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自定。

    根据上述筹资原则,由各服务中心(站)按实际进入的下岗职工人数,向各级劳动部门提出用款申请,经各级劳动、财政部门审核,在企业自身承担的1/3资金分年度到位的基础上,劳动、财政部门分期核拨各自应承担部分的经费,保证服务中心(站)用款需要。关于改制企业中1984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即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应退休)的下岗职工的托管经费,按《关于对部分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全托管若干意见》执行。

    服务中心(站)的管理费用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原则上由企业(行业)自行解决。行业服务中心的管理经费确有不足的,可由行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各级再就业办审核,经各级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批准,予以适当补助。补助资金从各级再就业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服务中心(站)的帐户票据处理服务中心(站)接收下岗职工后,凭各级再就业办的批文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开户的证明,经人民银行核准后,可到有关商业银行开立专户。

    服务中心(站)财务往来票据,由各级再就业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统一领购,根据需要核发给服务中心(站),限于服务中心(站)用于下岗职工的托管经费往来业务。各再就业工作站要按规定定期向行业服务中心报送托管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由行业服务中心汇总后,一并报送各级再就业办。

    行业服务中心要向各级社保机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分别申请设立养老、失业保险专户,统一结算、代缴下岗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各企业再就业工作站仍按原渠道缴纳下岗职工的上述费用。

    六、税费政策

    (一)服务中心(站)免缴有关税费。

    (二)企业(行业)及其服务中心(站)为分流安置下岗职工而兴办的生产自救性组织(包括从事社区、家政服务组织),需按有关规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凡吸纳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60%及以上的,填报由市劳动部门统一制发的《宁波市生产自救性组织认定表》,提交从业人员花名册、《宁波市企业职工下岗证》等有关证件,经当地劳动、财税部门核准后,自开业起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及各种行政性收费;吸纳下岗职工占从业人员50%及以上不满60%的,经认定核准后,免征上述税费2年。上述生产自救性组织,其水、电、房租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工业类标准收取;验讫登记时,工商、税务、卫生、医管、民政、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予以简化服务手续等方面的支持。

    七、统计报表处理下岗职工进入服务中心(站)后,其劳动工资等报表的统计上报及统计口径仍分别由原企业按规定统计上报。服务中心(站)只负责统计和上报各级再就业办要求掌握的有关情况。

第3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xx县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政府《关于转发xx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为在xx县及时启动和推行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根据相关政策,结合xx县城镇下岗职工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发挥政府部门和城镇下岗职工等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xx县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及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三、筹资标准及缴费核算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一)筹资水平。按照低水平起步的原则,年筹资水平按: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年筹资60元,其他城镇下岗职工年筹资160元确定。

(二)缴费标准

1、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参保每人每年缴费20元,财政补贴4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xx区财政补助20元)。xx县现有符合此项标准的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共有x名。即:每人每年个人缴费合计y元,财政补贴合计f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合计h元,自治区财政补助合计g元),共计z元。

2、城镇居民参保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20元,财政补贴4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xx区财政补助20元)。xx县现有符合此项标准的城镇下岗职工x名。即:每人每年个人缴费合计y元,财政补贴合计h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合计k元,自治区财政补助合计z元),共计f元。

3、对非学生儿童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居民参保,每人每年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贴100元(中央财政补助50元,xx区财政补助20元,地、县(市)财政补助30元)。xx县现有符合此项标准的城镇退休职工x名。即:每人每年个人缴费合计y元,财政补贴合计f(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合计h元,xx区财政补助合计g元,县财政补助合计j元),共计z元。

4、属于低保对象或残疾的学生和儿童参保,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50元(中央财政补助25元,xx区财政补助20元,地、县(市)财政补助5元)。xx县现有符合此项标准的城镇下岗职工x名。即:每人每年个人缴费合计y元,财政补贴合计f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合计g元,xx区财政补助合计h元,县财政补助合计j元),共计z元。

凡属参加xx县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均应在每年规定的日期内一次性缴纳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纳者,下一年度不享受城镇下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途不予办理补缴或退出手续。参保人员中断参保后再次参保缴费的,其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年的七月份起开始享受。

第4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消息立即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网上也是褒贬不一,但反对的声音明显占据上风。延迟退休年龄,涉及社会诸多方面,是一个大课题。延迟退休年龄时机是否成熟?延迟退休会不会进一步加剧就业压力?延迟退休是完善社会保障的唯一途径吗?让我们来听一听来自各界的声音。

延迟退休的起因

“退休方案”专家组成员之一、中国社会保障战略研究核心组专家张明锁在对媒体介绍时说:延迟退休的诞生源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养老金缺口大,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二是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年人会越来越多,到时我国劳动力过剩的就业形势,很可能将转换为劳动力不足,这么多老年人不参加工作,却要正常生活,他们的养老问题将会十分棘手。因此,让一部分老年人继续工作,是解决养老金缺口的必要举措,同时也能顺利化解因老龄化加剧而导致的劳动力不足。三是我国目前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健全,确实需要作出调整。

可“省”钱开发新岗位

“‘延迟退休’,养老统筹基金‘省’出的钱足够开发新岗位。”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一位负责人表示,考虑延长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减少政府对养老金的支付压力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目前,我国人均寿命已达到72岁左右,其中城镇人均寿命已经超过75岁。很多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尤其是女性,往往处于“退而不休”的状态,如果职工延迟退休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节省下来的养老统筹基金足够开发新岗位供年轻人就业。

晚退可以多拿养老金

养老保险权威专家表示,晚退休并不意味着少拿养老金。举例来说,一个参保人如果在40岁退休和在65岁退休就有着很大的差别。从表面上看,晚退休意味着养老金计发时间减少。但实际上,养老金的总数并不会因为计发短而减少,按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公式,缴费多,基数就高,缴费时间多一年,就多一个点的系数。这就意味着,一个参保人在40岁退休时每月可能只领1000元养老金,但如果他推迟到65岁退休,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则可能达到3000元。

下岗失业者,缴费负担加重

对于“延迟退休”,不少下岗职工持反对态度,他们认为下岗后本来生活就困难,如果再多交几年养老金,生活负担会更重。

有关学者认为,国家如出台该政策,就应该相应增加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基地,否则一些失业人员的生活将会更困难。因为,现在的下岗失业人员50岁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国家的养老福利,而推迟退休年龄后,他们要缴纳更多的养老金,而享受养老福利的时间却缩短了,这对下岗失业或企业效益不佳的职工来说,无疑是利益受损。

企业职工工作强度大难以承受

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大力赞成“延迟退休”针锋相对的是,很多企业职工对此坚决反对。

许多反对者认为,在事业单位就职的多是掌握了基层乃至上层权力的人,大都不愿意按现行规定退休,因为在职的收入远远高于退休金。还有一些国家需要的高级知识分子、科学家,因为正处在事业的顶峰不愿意退休,而国家也确实需要他们。但这两个群体的人数毕竟不多。而千百万的工人群体,他们的工作强度大,负担重,衰老得比较快,因此希望早一些退休,可以享享清福。

矛盾心理:企业和职工心态都复杂

对于适当推迟职工退休年龄,不少用人单位都是“爱恨交加”。一方面,用人单位希望有技术专长或管理能力的职工能长期为企业服务、推迟退休;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又希望普通职工尤其是年龄偏大的职工能“准时”退休,甚至“早退”,以便空出岗位引入新人。

部分民众也认为,“准时”退休很有必要。“现在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老职工不退休,招聘岗位必然缩水。而且,老职工的工资普遍比新职工高,他们退休后企业可以减少支出,腾出费用招收更有创造力的新人。”

此外,许多民众及网友认为,“延迟退休”要因人而异,如果“一刀切”有失公允。职工退休年龄尤其是女职工退休年龄不应一概而论,不同的岗位应有不同的政策。

“延迟退休”尚无定论

第5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数百万人被遗忘

赵雅洁的爱人,还有林师傅、英秀华等人,被社会选择性遗忘在角落里,近20年了。

一切只因为他们集体职工的身份。以辽宁省为例,据《辽宁日报》报道,2006年全省共有厂办集体企业4998户,平均资产负债率110%。企业皮之不存,职工又将焉附?

企业无力,对职工的欠账越滚越大。以辽宁省三家大型国企为例,据统计截至2011年,抚矿附企欠缴职工社保费逾17亿元,欠职工医药费、取暖费等债务9亿多元;阜矿多种经营公司拖欠下岗职工养老保险超过3亿元,鞍钢附企也拖欠下岗职工医药费、采暖费等8亿多元。

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脚步也距离他们越来越远。时至今日,集体企业沿用的仍然是1990年代初的法规。彼时,市场经济还未开始。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这些法规在新矛盾面前束手无策。

“国企是改革的中心,外资企业是招商引资的主要对象,民营企业也有一些待遇,唯独对厂办集体企业……这是一个被改革遗忘的角落。”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曾如此评价。

生活没有着落,主办国企职工的待遇却越来越好,集体职工心理落差急剧增大。不少职工只得走上了上访之路。“都给国家干了一辈子,凭啥咱就得矮人一头?”记者采访过的鞍钢集体企业杨阿姨就是其中一员。(见本刊2012年12月A《现场DV》栏目)

这个被人遗忘的群体到底有多大?

记者致电抚矿集体企业局,其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我们有3万多下岗职工。”抚顺市国资委相关人士则告诉记者,整个抚顺“大数有20万”。记者同时联系辽宁省国资委办公室和规划处,试图了解全省数据,但对方称“没办法回答”,并未告知。

放眼全国,这一数字更加惊人:2011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称全国厂办大集体职工总数约500万人,其中东北三省就近300万人。

企业停滞,矛盾积淀,数百万人只能在困顿中等待。

社保欠费最关注

改革的福音终于姗姗而至。

2005年,东北地区启动集体企业改革试点。2011年4月,国务院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文件为改革划定了时间表:“从2011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是年,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央企于5月底前,摸底调查厂办企业情况并统一上报;8月,财政部企业司和干部教育中心举办全国厂办大集体改革暨财政企业政策培训班。

国务院发文一年半后,2012年12月中旬,记者采访发现省市级政府也有所行动。辽宁省国资委规划处工作人员称:“(摸底的)具体数据都在政府手中。”记者从抚顺市国资委了解到:“摸底调研已经完事了,市里(改革的)政策方案都做出来了,现在就等省里消息。”

对这次改革,集体职工最关心的是社保欠费该如何解决。有媒体报道称,在之前东北地区的改革试点中,职工对此的关注程度甚至超过了经济补偿金。

其实2006年之后,沈阳市和辽宁省就先后出台文件,为解决困难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欠费问题提供政策依据。一些有实力的大型国企也走在前列。据记者了解,目前鞍钢和抚矿下属集体企业大多数退休职工已经享受到了两险(养老和医疗保险)。

但这其中,有一部分退休职工是自掏腰包才享受到的。“到2010年末,抚矿大集体职工替企业垫付了保费1.9亿多元。”抚矿集体企业局原副局长石英曾这样对媒体说。

大国企尚且如此,其他中小集体企业情况更加不堪。“别说下岗的(没有),抚顺市退休的(集体职工)一半还没有!”抚顺市国资委相关人士介绍说。

要解决这些历史欠账,说到底,需要钱。有专家指出,按照2005年的改革试点方案,国家只承担10%的改革资金,大头出在地方政府。但据测算,仅集体职工安置就需要1000亿元左右,另外还有社保费等各种历史欠账。地方政府不堪重压,没有改革的动力。

2011年的改革意见,国家加大了补贴力度。比如,过去中央下放到地方的煤炭、有色、军工等企业兴办的大集体,补偿金100%由中央财政提供;在2013年底前完成改革的,分别有60%-80%不等的补助。中央意在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记者采访中发现,基层企业对此很是欢迎。“咱们很有热情啊!”抚矿集体企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我们也想给下岗职工找个出路。”不过,政府的动静目前并不大。“具体的改革工作目前还没有启动。”辽宁省国资委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记者。

地方政府迟迟不见大动作的理由还是钱。此次的改革成本由国企、地方和中央财政三家承担,一位政府内部人士分析说:“国家给的钱肯定不够,地方集体企业也参差不齐,省里到底能给下面配套多少?这些都必须明确了才能操作。”

第6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一)、下岗失业人员总数:708人,其中40、50人员420人,党员64人,已办优惠证576人,已办就业失业证14人。

(二)、实现就业人员总数60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9人,从事个体经营的120人,其它471人。

(三)、退管服务情况:退休人员总数980人,其中党员190人。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规划、细化,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充实了各项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站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办事程序,更好更方便地为居民服务。

(二)、大力宣传劳动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社区失业人员参加各种招工招聘会,特别在富士康招工上,虽然未完成招工指标,但社区在党员会、居民组长会上都大力宣传,请居民互相转告,有力推进再就业工作。

(三)、软硬件设备上了档次,配备微机、打印机和复印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资料整齐规范。

(四)、熟悉党和国家的各种惠民政策,积极为居民办实事,全年办理社保援助的21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援助41人

三、日常工作

(一)、对下岗失业就业人员进行登记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再就业情况,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热情介绍和帮忙联系工作。

(二)、对社区内的离退人员进行了登记,建立了联系卡770个,随时掌握离退人员的生活动态,对家中有临时困难和生病住院的人员,主动去帮助解决和看望,得到广大离退人员的好评。

(三)、随时办理就业失业证、为失业人员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全年为失业下岗人员推荐、介绍工作60人,使他们享受到实惠。

(四)、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广泛收集各类招工信息,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信息平台。

(五)、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退休职工踊跃参加文艺队、宣传队、夜间舞会、电影放映队,使广大退休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欢度夕阳美好时光。

(七)、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组织动员离退休人员栽花养草美化环境,使社区在迎接省、市的各种验收取得了成功。

(八)、按时报送各种表册,按时完成镇劳动保障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2011年的打算

(一)、努力学习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各项政策,让居民和离退人员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二)、全面掌握社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建档造册,分类管理,分类服务。开展好各项活动,搞好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做好退管服务。

第7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一、弱势群体的法律地位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用来分析现代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权力分配不公平、社会结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虽然学者对于什么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定义各有不同,但所有的社会学和生活政策学学者都普遍达成了这样的共识:所谓社会弱势群体是指那些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在不利地位的人群。

根据学界对于弱势群体概念的揭示,弱势群体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他们的生活状态达不到社会认可的最基本标准。根据人本哲学家马斯洛的“需求五层次论”,“社会认可的最基本标准”就是满足他们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而弱势群体是指那些连最起码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如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食物、住所以及最基本的精神需求)都不能满足的一类群体。

第二,他们依赖自己的力量无法或难以改变自己的弱势地位。自身的力量主要包括自身生理素质、心理素质、社会给予的机会等。也就是说弱势群体是指那些依赖自己的力量是无所作为、于事无补、无法改变现状的人们。

第三,他们如果要改变自己的生存状况,必须得到国家和社会力量的帮助支持。这种“帮助支持”并不是单纯的“施舍或救助”,也包括社会创造条件给予他们更多的参与机会,从而提升社会弱者的能力,达到改变他们弱势处境的目的。

二、我国下岗失业人员特征

我国当前城镇下岗职工已完全满足以上三个社会弱势群体所应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属于弱势群体范畴。如何妥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解决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一)人数众多,比重较大。尽管从2000~2003年我国下岗职工人数呈递减趋势,但即使是在下岗职工总人数最少的2003年,421万下岗职工仍占到当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800万总人口的52.6%,这说明我国下岗职工仍是我国失业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贫苦程度深。中年下岗职工上有老下有小,经济负担较重,很多都难以维持基本生活。根据国家部2002年6月底的统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达299.3万人,占享受低保的城镇居民的15.5%。

(三)年龄偏高,文化层次较低。从年龄、性别和文化层次上看,他们大都是40岁上下的中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以女性居多,其下岗待业人员比例一般在60%左右;学历低、文化素质差,再就业难度大。

(四)相对剥夺感较强。一项以国企职工为研究对象的调查表明,强烈的不平衡感和失落感是国企职工的普遍心态。他们对自己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自我评价很高,但对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却评价很低。国企职工的相对剥夺感实质上反映出他们对社会现实情况的不满情绪,这种情绪一旦转化为行为,就会产生极强的破坏力,从而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三、我国下岗职工成因分析

(一)下岗失业是经济体制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从1978年开始,我国进入了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高就业”的充分就业体制,只要是适龄劳动者,都由国家统一分配,人民收入相对平均。这样的就业体制造成大量剩余劳动力以隐性失业的形式沉淀在各企业单位中,特别是国有企业。进入转型期后,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导致大批人员下岗失业;另一方面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产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这必然导致大量工人沦为失业人群。产业技术进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加剧了市场竞争,一些经济效益差、科技含量低、管理不善的行业和企业日益衰落,也造成了大批人员下岗失业。

(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稳定的保证,也是劳动力得以自由流动的重要条件。然而,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与其他领域改革相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却明显滞后。首先,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程度低,覆盖面狭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仅限于各公有制经济单位,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迅速发展,传统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越来越窄;其次,公有制经济单位的社会保障职能多由企事业单位承担,不仅造成了广大职工对所属单位的严重依赖感,也给企事业单位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使之无法与非公有制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最后,尽管国家出台了“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等相应政策,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并未得到落实。

(三)下岗失业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大部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文化素质过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导致他们沦为城市弱势群体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机构和自身能力的限制,占下岗职工比例最大的人员根本不能满足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近年来,虽然下岗人员再就业观念有些积极变化,多数下岗失业人员的竞争意识有所增强并开始将目光转向第三产业领域,但相当数量的下岗失业人员仍偏爱国有、集体企业,自主创业观念比较薄弱,这在无形中为他们的再次就业设下了障碍。

四、解决对策

(一)大力发展经济是解决下岗失业问题的根本措施。首先,要保持当前的经济增长速度不降低。按“十五”规划每年7%的经济增长速度计算,整个“十五”期间,就可解决4000万个的就业岗位。其次,充分发展第三产业,鼓励社区就业也是扩大就业的出路之一。据统计,2003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已达21809万人,比2000年净增1986万人。2003年在社区完成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占再就业人员总数的33%。目前,第三产业、社区服务业的就业潜力很大,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可增加就业岗位85万个。再次,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也是增加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有800多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来自中小企业。

第8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一、发挥中心服务职能,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

1、中心发挥工会维权职能,采取集中救助和平时救急的方式,对全市3万困难家庭和到中心求助的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在中心的指导和部署下,04年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走访慰问9648户特困职工、劳动模范、离退休职工、退转军人和伤病残职工家庭。元旦、春节期间,举行“爱心一日捐”活动,共筹资221万元。其中155万元注入市总本级送温暖基金,用于中心开展救助,全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家庭2148户,发放慰问金、物品100.55万元。05年两节期间安排各级工会组织对全市困难职工进行救助帮扶达13200户,发放慰问金和救助物品总价值241万元。帮扶中心一次对1200户困难职工进行集中救助,发放款物52万元;对100户没有过冬煤炭的特困群体发放两节取暖煤105吨。自成立截止05年3月份,平时救助生活难以为继、遭受意外灾害、患大病无钱医治的受困职工1646户,总救助金额56.43万元。其中:助学救助470户,救助金额48万元;医疗救助52户,救助金额4.12万元;其它救助76户,帮扶金额4.31万元。

2、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困难求助、下岗求职、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来访者和职工来信6330人次,其中:接待来访人员2728人;处理来信736件;接听求助咨询电话2236个;为630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8起。

3、为全市特困职工缓解生活压力,代市政府为特困职工发放《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3500户。04年为其补助水电费23.6万元,帮助其子女就学减免学杂费13万元,减免有经营活动的特困职工工商管理费82万元,住房房租补贴136万元。05年两节期间还为800户特困职工免费发放电影票1600张,丰富了他们的节日精神生活。

4、帮扶中心开设职业介绍服务平台,在“三个一”工程的基础上,与县(区)职介机构联网,指导安置就业。一年来,免费介绍各类人员就业3120人,中心本级建有2个再就业示范基地,安置下岗职工230名。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小额贷款1063万元,贷款人数2755人次。

中心通过一件件实际问题的解决,一桩桩具体工作的落实,在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之间筑起了一座桥梁。为工会争得了地位,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任和赞誉。04年4月,市委、市政府在张家口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表彰会上授予帮扶中心“模范集体”荣誉称号;5月,帮扶中心的小额贷款项目被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工会小额借款项目示范点”;11月还分别获得河北省政府表彰的“河北省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省总工会表彰的“劳动争议处理先进集体”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荣誉称号,今年3月又被市政府推荐授予“全国优秀职介所”称号。

二、建立五项长效机制,构筑快速反应的帮扶体系

今年,我们根据省总工会工作安排及市总对中心“提升地位、扩大影响、放大功能、打造品牌”的要求,在帮扶中心建立长效机制,长期为全市职工办好事实事,目前以建立五项长效机制,构筑起快速反应的帮扶体系

1、预警机制:中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12351职工热线,直接接待全市每一位来求助的职工。全市工会系统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和组织,颁布了《实施办法》,通过基层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及时掌握职工的生活、就业、劳动关系等动态。与县(区)及街道办事处工会建立承办联系制度,逐步形成了层层核实、层层复查、层层办理、层层落实的预警和预测体系,使帮扶中心逐步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预警中心”。

2、分析机制:中心通过市委“社会调查”的调研结果,掌握了11万下岗职工和3万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实现了社区、街道办事处、工会三级建档。由中心实行数据库统一管理,能够及时对困难企业和求助的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和劳动关系矛盾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动态,及时做出处理,及时帮扶救助,为中心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依据。

3、救助机制:中心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问接待,限期办理制度。工作人员与来访者面对面交流,及时核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做到问题不过夜,帮扶即到位,提供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务。通过一年的运作,已成为全市特困职工心目中的“110”,真正发挥“救助中心”的作用。

4、再就业机制:中心通过工会系统的“三个一”工程,指导帮助全市工会系统对下岗职工开展创建自救基地,实现再就业工作。中心帮助建立了“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和“维利食品厂”两个再就业自救基地,均由下岗职工自己担任法人,全部安置下岗和特困职工就业。中心还在北京建立了“进京劳务人员维权服务中心”,通过这个窗口向京、津两地输送家政、月嫂及饮食服务人员,安置大量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

5、服务机制:中心坚持“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宗旨,采取全方位、一站式、亲情化服务方式,要求中心工作人员服务“三个到位”,“两个及时”。即感情到位,维护到位,工作到位;及时化解矛盾,及时理顺情绪。接待每一名来访者都能主动让座,笑脸相迎,送上清茶一杯。有不少来访者因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心情郁闷,到了帮扶中心时而大吵大闹,时而哭哭啼啼,市总要求中心要成为困难群体情感发泄的“出气筒”,不满情绪的“泄洪区”。中心建立以来,没有与来访者发生一起冲突事件,真正已成为特困职工的“倾诉中心”。

三、与时俱进、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帮扶服务内涵。

1、窗口前移。中心本着面向职工、快捷准确、因地制宜、长期坚持的原则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不断探索帮扶救助形式,力争把帮扶中心窗口前移。先后与市内两个社区筹建“爱心超市”“爱心救助站”,面向特困职工长期提供日常生活必须品的补助,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从而使救助工作日常化。

2、扩大内涵。为了缓解特困职工因病致困的压力,中心积极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先后把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二五一医院和市第三附属医院,作为我市特困职工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为特困职工提供各种医疗救助。

第9篇:下岗职工退休政策范文

社区劳动保障站在镇劳动保障所的领导和劳动局的关心支持下,在2011年的基础上更趋完善,效果更显著,保持了XX市劳动保障示范站和省充分就业社区的荣誉。现将工作总结于下:

一、各项数据统计情况

(一)、下岗失业人员总数:708人,其中40、50人员420人,党员64人,已办优惠证576人,已办就业失业证14人。

(二)、实现就业人员总数60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9人,从事个体经营的120人,其它471人。

(三)、退管服务情况:退休人员总数980人,其中党员190人。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了对劳动保障工作的规划、细化,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充实了各项软硬件设施。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站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办事程序,更好更方便地为居民服务。

(二)、大力宣传劳动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积极组织社区失业人员参加各种招工招聘会,特别在富士康招工上,虽然未完成招工指标,但社区在党员会、居民组长会上都大力宣传,请居民互相转告,有力推进再就业工作。

(三)、软硬件设备上了档次,配备微机、打印机和复印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各种资料整齐规范。

(四)、熟悉党和国家的各种惠民政策,积极为居民办实事,全年办理社保援助的21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援助41人

三、日常工作

(一)、对下岗失业就业人员进行登记联系制度,随时掌握再就业情况,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热情介绍和帮忙联系工作。

(二)、对社区内的离退人员进行了登记,建立了联系卡770个,随时掌握离退人员的生活动态,对家中有临时困难和生病住院的人员,主动去帮助解决和看望,得到广大离退人员的好评。

(三)、随时办理就业失业证、为失业人员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全年为失业下岗人员推荐、介绍工作60人,使他们享受到实惠。

(四)、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广泛收集各类招工信息,给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信息平台。

(五)、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退休职工踊跃参加文艺队、宣传队、夜间舞会、电影放映队,使广大退休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欢度夕阳美好时光。

(七)、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组织动员离退休人员栽花养草美化环境,使社区在迎接省、市的各种验收取得了成功。

(八)、按时报送各种表册,按时完成镇劳动保障所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2011年的打算

(一)、努力学习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各项政策,让居民和离退人员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二)、全面掌握社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建档造册,分类管理,分类服务。开展好各项活动,搞好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劳务输出、做好退管服务。

(三)、在富士康招工上,社区将加大宣传力度,广找就业渠道,使社区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四)、继续做好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和防艾工作,确保居民健康愉快地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