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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建成了省安全社区,摘掉了市重点治理乡镇的帽子,成绩来之不易,我作为乡党委政府的分管领导对各位辛勤工作、鼎力支持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按照党委“做强产业、做美环境、做实旅游、做优服务”工作思路,为了确保2016年全乡的安全稳定,为了不给县委政府添麻烦,为了十三五顺利开局,我们必须上下齐心抓好全乡安全稳定。下面我就全乡政法安全工作作以下简要工作安排。就是要使各单位、村、企业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家和万事兴”,总结起来就是“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情”!
一、增强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经济下行、政策变化、安全生产、突发意外等诸多不确定性导致从未遇到过的问题可能突然发生。风险就在身边,要加强应急值守,要增强防控、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辖区的安全稳定就是负责人的责任、企业的效益。绝不能抱晓幸心理,绝不能以“不会出事”、“出事无所谓”、“出事与我无关”、“出事没有办法”的态度抓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预见性、实效性,科学应对
要制定防范、化解、劝返的稳定应急预案,要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应急演练预案。将风险止于未发。所有项目开工前必须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工程质量进行分析预判,有效解决项目盲目实施后群众不支持疲于应付、工程难于推进、安全事故频发、工程质量不符合的问题。按照《省社会风险评估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不提交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不得擅自开工,不得拨付资金。追究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失职责任。
三、实行领导接访和限时办结制度
按照辖区负责和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各责任领导和村、单位按照接待日接待好人员,按规定限期办理事项及时作出调查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交办及时录入国家信息系统、维稳工作平台、12345平台。任何人不得推诿、敷衍、拖延,致使错失矛盾纠纷或意外事件处置的黄金时间--一小时至一天,致使矛盾激化甚至被网上恶意炒作放大给抹黑,必须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到位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对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纠纷、稳定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稳控措施,不得引发非访、集访、网上炒作。按照“四个当天”办理群众诉求,需要受理的两月内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及时取得场景照片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人走仲裁、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协调和调解、教育疏导、政策解释等相结合,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锁定证据,保留工作痕迹,既作为履职尽责免责依据,也为打击非访留下证据,不给非访、闹访、缠访以访牟利的机会。大力宣传弘扬“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不能取闹”的正确导向。
四、实行包案息访、稳控和安全隐患整改、警示制度
对久拖不决和非访的实行包案息访,责任人要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明确处理意见,协调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化解的案子稳控到人到天,不得引发重复上访。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马上设置警示标识。敏感节点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12点以前由综治办负责向县稳定办报告重点人员及组织重点稳控人员稳控情况;由办向县和群众工作部报告人员稳控情况。安全隐患由安办及时向安监局报告并提出整改或警示方案。有重大矛盾纠纷、活动或重大安全隐患马上向我报告,各单位和村(社区)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五、抓社会治安多元共治立体防控
一是各单位、村居委会、企业组织义务巡逻,提醒住户加强自我防范。二是鼓励住户、商铺安装摄像监控系统。三是配合公安机关搞好雪亮工程。警务平台接入机顶盒或互联网。四是督促网格员亮明身份,精准服务,灵通情报信息。网格员每月必须办理事件10-15件,每周走遍辖区村居民小组,对辖区的吸毒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刑释解教人员有一条动态信息。2015年县网格员知晓率57.91%。今年市县要抽查网格员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必须解决网格员机关化、万能替补现象。对无法完成事件办理、信息采集任务坚决逗硬奖惩,对被市县通报批评的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解聘。五是加强平安和谐三级联创,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黄、赌、毒、邪、骗、盗”的丑恶现象。六是组织学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专项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培育法治思维。乡机关部门、村居委会、场镇单位、企业职工要有法制教育学习笔记。
六、加强宣传培训和联合执法,全面安全生产落实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抓制度落实,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为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向规范化,我办严格落实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周报告”和“月通报”制度、台帐制度、移办和督办制度、排调调度会(或民情分析会)制度、“月通报”和“季评比”制度、回访制度、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排调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县“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等,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落实各项制度情况、三种调解职能作用发挥及相互衔接情况进行打分评定,列入每年县委、县政府大稳定考核范围,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在“双节”、“国庆”、“两会”百日排查化解活动等期间,我办在原有日常重点矛盾纠纷苗头隐患周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了日报告制度,即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排调活动的要求,入村入户、入企入工地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帐,每天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上报县排调办,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排调办经过汇总梳理后,将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逐案分别督办,限期解决,并定期对案件调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使排调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方面更趋完善。
(二)抓个案调处,解决重大疑难纠纷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多种办法加以解决。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了县级领导和乡局级领导包稳控、包、包处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类、工作要求、结案时间、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包案县级领导,落实了目标责任制,做到了目标任务、责任要求、调处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二是对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登记建档,实行一案一策,一案一个调处小组,采取联合“攻关”、限期调处等多种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大量疑难纠纷问题。特别是加大市挂账督办案件的督办力度,使一批难点案件顺利化解办结。三是实行高层调度机制,对通过督办仍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案件,由县领导召集稳定、排调、、司法、法院、两办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单位等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协调,拿出统一的协调方案,进行综合协调解决。通过各种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稳定。
(三)抓重要时期,搞好阶段性集中排调活动
为切实做好“双节”、全国“两会”和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人员排查教育疏导专项活动等重要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省市有关会后,我县立即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分别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稳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攻坚化解矛盾纠纷隐患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人员排查教育疏导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分别对各重点活动期间调处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方法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对全县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治安消防隐患治理、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人群管理等各项稳定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逐乡镇、部门进行了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全县通过入村入户、入企入校入工地深入细致地排查,化解和管控率达到了100%。各项活动中,大力推行了县委常委包乡镇、包部门,各县长包线,各部门局长和书记包案,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包片,一般干部包村、包企业,村干部包户、包人的“六包”工作制度,确保了排查出的各类苗头隐患都能得到及时化解、有效解决。
(四)抓“三位一体”,促进大调解体系内部紧密衔接
为了更加及时、有效地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加强了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调解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了登记、受理、分流、督办和反馈等制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和督办等职能作用。为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我县还进一步加强了村居民调网络的建设,各村街(居)普遍建立了综治室,将治保、民调及其他组织和警务室进一步整合,构筑的基层纠纷调处、治安防控网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截止目前,全县188个村街(居委会)全部建立了民调会,各村街(居)每10户设一名调解信息员,调解员信息员总数达到了9401人,基本落实了“五有六落实”要求,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民调网络。在抓好县乡大调解中心的基础上,今年我县重点加强了“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的内部衔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选定10名公职律师担任各乡镇和行政部门的调解员,利用专业特长,协助行政部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二是从法院聘请了10名法官做为10个乡镇的民调指导员,明确职责,采取定期到村、街调委会指导民调工作的办法加强与民调组织沟通。三是县法院从各调委会选聘了100名民调员为特约调解员,负责向法官反馈本辖区民调工作,协助法官做好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辅助工作。另外,法院还聘请了30名优秀民调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以加强司法审判的公开、公正、透明。四是抽调了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巡回法庭,以司法所调解庭为依托,邀请民调员参加,公开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成功的纠纷案件,以达到提高调解水平,教育群众目的。五是在县司法局增设了调处指导中心,协助县排调办一齐指导“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人民调解方面的运作和疑难问题。通过以上各种方式,有效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紧密衔接。
二、明年工作谋划
(一)抓好重要时期的集中排调活动
继续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在重要节假日和政治敏感期安排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排调活动,确保重点时期人民群众平安欢乐,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成立区司法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协调。
(二)研究、制定、部署和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三)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请示、报告应急处置工作。
(四)与区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事宜。
(五)指挥调度区司法局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为: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二、预案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社会危害,根据工作职能应由司法行政机关处置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
三、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一般性民间纠纷;因意外伤亡、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引发的民间纠纷;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5人以上聚众滋事、持凶器或危险品伤人等群体性纠纷。
(二)机构职责
区司法局成立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处置全区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的工作协调、人员调配、信息传递等。组长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各街道相应成立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处置本区域内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
(三)处置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工作职能和分工,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区分性质,相应施策。及时分析民间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及纠纷性质,预测研判发展趋势,依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3、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行动准确,果断采取措施,把损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涉及全区性民间矛盾纠纷,由区司法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涉及跨街道的矛盾纠纷,由街道之间联合处置;各街道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确有困难时,要及时报告区司法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便组织协调增援。
(四)处置措施
1、一般性民间纠纷,如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解人员介入,调查了解纠纷情况,摸清是非原由。
(2)依据纠纷具体情况,及时组织当事人展开调解,也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家人、亲友、单位领导和同事等共同做疏导工作。
(3)调解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并做好回访,及时制作卷宗归档。
(4)如矛盾纠纷调解不成或进一步激化扩大,超出本级调解组织能力之外,及时报告上一级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请求协助处理。
2、可能引发民间纠纷的突发事件,如意外伤亡、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解人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稳控工作,及时组织展开救助和防护工作,控制好现场事态发展。
(2)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研判纠纷的性质,分析事态发展趋势,确定责任主体,做好归口分流化解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
(3)在调解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当事人做好法律宣传和说服疏导工作,及时分清是非责任,平息事件争端,力促理性解决问题。
(4)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无法调和的纠纷,在做好稳控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和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3、因民间纠纷而引发的5人以上聚众滋事、持凶器或危险品伤人等群体性纠纷的应急处置措施
(1)突发性民间矛盾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组闻讯后,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场组织,及时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控制现场,并做好跟进稳控工作。
(2)对已出现局势激化的纠纷情况,在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汇报的同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3)在矛盾纠纷处置过程中,调解人员应借以摄像、录音等设备对事发现场重要证据进行采集,对当事人、证人作好调查笔录。
(4)要运用调解对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联合调解。如发现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要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果断处置。
四、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等突发事件。
(二)机构职责
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法院刑庭、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
(三)处置原则
1、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2、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区稳定。
3、各司其职原则。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按各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4、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处置措施
1、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的处置
(1)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超过一周,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司法所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上门走访要求其亲属协助查找,同时与公安派出所联系请求协助查找。
(2)区司法局制作协查公函送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查找。
(3)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应当及时与区检察院监所科、原审法院刑庭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协助。
(4)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区司法局应当向原审法院提请收监。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监的裁定后,区司法局制作协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抓捕。
2、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司法所应当迅速查明相关情况,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
(3)区司法局根据情况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的处理。
3、社区服刑人员行凶犯罪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凶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区司法局应当及时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报告。
(3)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保持联系,跟踪案件的进展,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自杀、他杀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处置。
(2)司法所应当协助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社区(村),做好死者亲属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3)区司法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区检察院监所科。
5、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的处置
(1)在收监押送中社区服刑人员脱逃的,执行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区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矫正处处长、区司法局局长、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
(2)立即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相应工作。
五、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参与、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
(二)机构职责
成立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区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区司法局分管安置帮教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
(三)处置原则
1、属地为主原则。对发生在各街道的刑释解教人员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司法所负责处置,并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对发生在相邻街道的突发事件,在区司法局的统一指挥下,坚持条块结合,由先发现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区司法局,区司法局通知事发地所在街道司法所赶赴现场负责处理,相邻街道司法所积极配合,协助处置。
2、先接报先处置原则。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突发事件,先接到报告的单位为“第一处置人”,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和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处置措施
1、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报告或发现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找。
(2)组织查找未果的,应及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并通知公安派出所要求协助查找、追逃或监控。司法所及社区(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全程配合,协助开展工作,并将具体工作过程记录在案。
(3)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司法所报告后,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督促、指导司法所开展处置工作。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
2、刑释解教人员参与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刑释解教人员正在参与情况后,应及时组织协调社区(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2)司法所应立即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教育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矛盾激化或事态恶化,同时,向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态发生的情况。
(3)区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迅速组织部门力量前往事发现场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同时,向区政府、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刑释解教人员有行凶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或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有行凶犯罪苗头或迹象,应及时组织协调社区(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并立即组织调查,及时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矛盾激化,同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
(2)区司法局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指导、督促司法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4、刑释解教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刑释解教人员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情况后,应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司法局报告,并及时通知协调公安派出所进行紧急处置。
(2)司法所应第一时间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区司法局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的情况。
(3)区司法局应急处置工作组接到报告后,要将刑释解教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市司法局应急处置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在服务和管理中有序地满足百姓诉求,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顺应群众新期待、满足群众新需求,为百姓打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2012年,这个农场党委做出了符合农场实际发展的决策--对接百姓诉求、梳理解决诉求、提升百姓福祉。
“五访”便民沟通 对接百姓诉求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百姓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八五五农场党委建立起与百姓对接最简单、最快捷、最高效的沟通渠道和诉求表达平台。出台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设立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日,采取“五访”工作法化解矛盾。
“五访”就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接待方式。一是定期接访,每星期二、星期四,各由一名副场级领导接访,每月由农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一次;二是带案下访,农场领导亲自带领相关部门到责任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和听证,深入到问题突出、矛盾纠纷多发的重点单位推动问题解决;三是疑难约访,对人有约见某一领导的,办可予以安排。对疑难复杂问题,责任主体不明确或处理意见难以落实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主动预约特访;四是专题接访,对一个阶段、一个方面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门接待,涉及面广的可以召开农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五是网上接访,在农场网站开辟专栏和场长书记信箱,由办每天在网上解答群众诉求。
在做好“五访”工作的同时,建立了领导干部接访“接案包案,一包到底”制度,即:农场领导对所接待的初访案件,要做到一包到底,一案一清,案结事了。对未化解的积案按照农场领导包案制度的要求,重新明确包案责任制,按照“四定五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案件调查、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疏导、包案结事了、包稳控管理原则实行一包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五访”工作法拉近了百姓与领导之间的距离,让百姓诉求可以零距离表达,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农场民生网站设立了党建、新闻、文化、供求信息、群众诉求站等十几个专栏。在诉求站里,群众有问题可以直接在网上留言,有的当天即能得到办同志的答复,最多答复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网站建立后,很多居民都形成了有事没事上网站看看的习惯,“民生网”已经成为农场职工表达意愿的有效渠道。同时,这个农场还建立了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将综治办、武装部、610办、办等部门力量进行整合,实行社管中心与、司法等部门合署办公,方便职工诉求。
“完善”三大体系 梳理解决诉求
这个农场通过梳理百姓诉求和深入调研,将百姓诉求归纳为社会保障、土地承包、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五大方面。针对不同问题,农场科学系统地对百姓诉求进行梳理,通过完善就业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三大体系,创新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管理三大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职工诉求。
完善“三大体系”,这个农场将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服务上下工夫,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将社会建设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
农场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中,建立健全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支持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职工就业,打造全民创业经济区;创新就业援助机制,加大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农场建立了二次就业和职工子女初次就业机制,每年农场一有空岗就安排一定人员二次就业和职工子女初次就业。近两年,全场公开招聘二次就业人员175人,初次就业人员65人。招聘各类大学生就业60余人。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重要任务。这个农场党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健全财政对九年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全面实施“两免一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每年都有计划地资助贫困学生就学。 2010年以来,这个农场先后投资700余万元对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食堂进行了装修改造,更新了学校实验室设备、办公桌椅、学生课桌等教学硬件设施,电脑室、微机室、多媒体电教室、电视、DVD、多功能电教柜等一应俱全。建设警务室40平方米,配备了6名校园保安。硬化小学教学楼及宿舍楼前后场地10000多平方米。2012年又投资数万元兴建塑胶跑道。
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这个农场在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上,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8年5月,按照总局及分局卫生局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和理顺了农场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转变,由原来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意识转变为社区内所有人群的健康服务意识。经常开展义诊、健康咨询、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教育传单等宣传活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群众5500户,13120人,为全场每一个居民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家庭健康档案,通过门诊上报、健康体检和入户随访的形式筛查出慢性病患者,重点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的预防和管理治疗工作。对育龄妇女、新生儿、65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进行系统化管理。
以实现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职工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这个农场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构筑以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广场为主体的公益性文化设施网络。 为社区、管理区配置方便群众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职工文化生活。
三年抓城建设让八五五农场小城镇建设初具规模,三年共投资2.89亿元新建住宅楼22万平方米,拆除平房2.7万平方米,整体搬迁2331户,圆了贫困职工的住楼梦,城镇化率达到80%,道路硬化103公里。
创新“三大机制”——八五五农场将创新源头治理机制、动态协调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在社会建设基础上加强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源头治理机制。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确保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提高依法治场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形成讲秩序、负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社会新风尚。
动态协调机制。加大社会矛盾排查预警调解工作力度;打造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加强对流动人口和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创新公共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虚拟社会文明健康发展。开展街面巡逻、城乡社区防控、区域警务协作、虚拟社会防控等,组成夜间“流动警务室”。
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突发事件危机预防机制;建立应急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建立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机制,实现多部门、多元化协调联动的公共安全应急救援新格局;建立和完善应急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公共突发事件日常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健全保障机制 提升百姓福旨
近年来,这个农场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管理实际的新办法,在不断尝试中提出以网格化建设、集成化服务、信息化管控和系统化推进等发展路径,推动创新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网格化管理。探索构建由农场、社区、管理区、作业站基础网格构成的四级管理服务体系。集成化服务。这个农场将在场区设立功能齐全的行政服务中心,将涉及百姓民生的多个行政部门整合在一起,实行联合办公,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部门分割为打包服务,让群众不跑冤枉路,不花冤枉钱,办事儿“一站式”搞定,诉求“一站式”解决,为群众办事提供“一条龙服务”。信息化管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在重点人群、社会治安等重点部位和领域中全面引进信息技术,提高装备的信息化水平,在反应、管控、处置上体现及时、快速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职工群从幸福指数,这个农场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由农场场长书记任主任,农场副职领导任常务副主任,相关部门领导任副主任,下设58个覆盖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专项组构建上,他们有社会矛盾化解、思想道德文化法制建设、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等10个专项组,进一步扩大了管理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