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保护珍稀动物的措施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课前阅读,为科学课提供必要的资料来源
课程标准中小学科学包含物质科学领域、生命科学领域、地球与宇宙科学领域、技术与工程领域。这四大领域又包含了18个主要概念。从课堂表现形式来说,有探究课、常识课两个类。常识课中的知识,学生不能亲身经历,不能通过实验获得,也观察不到,只能通过阅读有关的信息并结合生活经验进行组合,从而获得新的知识,这就需要教师课前提供学生阅读的方向与资料,供学生阅读,为课堂教学提供保障。如教学生命科学领域《珍稀动植物》一课,学生已经在生活中了解了一些有关珍稀动植物的信息,如他们知道“国宝”大熊猫、杨子鳄、银杏、水杉等。但珍稀动植物种类繁多,形态各异,学生掌握的信息并不全面,教材只简单地提供了一些文字材料及图片,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我在教学中,提前一周推荐了几个搜索词,如珍稀动植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保护珍稀动植物措施等,让学生通过网上查阅的方式搜集相关信息进行课上交流。我还推荐学生阅读《世界珍稀动植物百科全书》、《中国的珍稀动物》等书籍。对学生比较感兴趣的珍稀动植物资料我则制作成学具卡片提供给学生课上阅读,并在课后进行小组间的传阅。如珍稀动物,我提供了麋鹿、白腹锦鸡、白鳍豚、中国短吻鳄的资料卡片,珍稀植物,我提供了人参、银杉、金花茶的图片及资料介绍。学生通过阅读,开阔了视野,也对课本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对生命科学领域产生了深厚的研究兴趣。
二、课后阅读,将科学探究延伸到课外
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其内容涵盖面广,涉及天文、地理、自然万物,每一个知识点相关的知识体系往往很庞大,有限的课堂时间不可能为学生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知识体系。科学课程标准指出,科学课要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而探究意识的保持与深化则需要将科学课延伸到课外,阅读正好为学生提供了将科学课向纵深延伸的载体。比如宇宙科学领域中的《登上月球》这一课,其知识性目标是认识月球的概貌,这一目标,课本上有详细的介绍。而探究性目标则是会搜集资料,能抓住关键信息,提炼有用信息,能创生新的信息;能大胆想象。这些目标,仅用课上的时间是很难完成的,也不能满足学生的探究欲望。因此,我向学生推荐一本好书――《大众天文学》。《大众天文学》以相当长的篇幅介绍了月球的概况、月相变化、月亮绕地球运动、月亮的表面状况及月食的相关知识。学生想要了解的有关月球的知识在这里都可以找到答案。而这本书中知识的呈现方式并不是一些枯燥而机械的天文知识介绍,而是适应大众的接受水平,以充满文学气息的笔触,深入浅出,将深奥的天文知识呈现出来。这本书所涉及的天文学知识极其广泛,我针对不同的地球与宇宙领域的教学内容选择合适的章节让学生阅读,我还将其中与教材联系紧密的内容做成知识卡片发给学生。如《太阳家族》一课,在课堂教学中,可以引导学生通过阅读了解恒星的特征,还可以走出太阳系,了解银河系、其他星系。《秋季星空》通过阅读,学生了解了北斗七星及北极星在天空的位置变化规律。科学阅读,在满足学生探究欲望的同时,还增加了学生的知识面,更培养了他们的阅读能力。
三、多途径阅读,扩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搜集资料的能力
秦岭细鳞鲑生存现状保护研究
一、秦岭细鳞鲑简介
秦岭细鳞鲑因身上有梅花状斑点,俗称“梅花鱼”、“五色鱼”、“寒水鱼”,是我国特有的珍稀动物,1988年国家将其列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定为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这种鱼为典型的冷水鱼,通常栖息于海拔千米以上的山涧溪流,其数量稀少,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秦岭细鳞鲑仅分布在陕西省宝鸡市的陇县、太白和凤县、陈仓区,其中通关河流域为主要分布区,现在也仅存6万余尾。
1、梅花鱼为第四纪冰川活动遗留下的物种
通关河及其支流小川河、杨家河、苏家河等河流位于深山林区,河床基质为大型砾石与卵石、片石相间,河流属典型山涧溪流型,水温低,无人类污染,水质良好,水体中有大量梅花鱼的饵料来源,为梅花鱼及其它水生野生动物的栖息繁衍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这一带属于关山山脉,群峰密集。山岭上森林密布,主要有栎树、松树等乔木及各种灌木,主要以阔叶林和天然次生林为主。我们采集了白皮松、榛子、油松、干姜木、紫荆、杜仲、棉柳、胭脂柳、刺柏等15种植物标本,还采集了当地人称“青铜石”和“白英石”的矿石标本,这里的山岭海拔均在1200m以上。通过资料查找,我们得知这里的地形地貌是第四纪古冰川活动留下的遗迹。
秦岭细鳞鲑分布在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涧溪流中,这就印证了我们的推测――梅花鱼是第四纪冰川活动的遗留物种。
2、梅花鱼的生活环境
通过我们的研究,通关河及其支流河谷深切,狭窄弯曲,河道比降大,含沙量较低,河床多为大型砾石与卵石;溪流在森林中从山坡上冲下,水流湍急,常年流水不断,水流量大、多有大型水潭、水质特别清澈,溪流旁森林茂密,常年处于阴凉状态,水温低,周围无工矿污染,无人类活动污染,水质优良,水质无色无味,可直接饮用,是典型的山涧溪流型水系。
3、梅花鱼对温度的要求
我们在通关河上游测得水温10.2℃,在苏家河测得水温10℃,在小川河测得水温8℃,杨家河测得水温9℃。可见,梅花鱼喜欢生存于水温较低的山涧溪流中,所以又称其为“寒水鱼”。
4、梅花鱼的食物
我们在小川河一个水潭中发现梅花鱼活动,并在水潭底发现了被梅花鱼吃掉的小鱼的骨架和鱼皮。我们在通关河上游、苏家河、小川河、杨家河的河道中,发现了大量的水蚯蚓、沙蚕幼体、小虾以及麦穗鱼、鲶鱼等冷水性小型鱼类,这些生物资源是梅花鱼提供了生长发育的饵料来源。
二、通关河秦岭细鳞鲑的生存现状
1、在20世纪90年代,梅花鱼在通关河、苏家河、小川河、杨家河的河道内随处可见,徒手也可抓到。现在东会村(海拔高度1186米)以上所有自然村都移民到后排村,以至孙家村、后排村(包括移民村)、东会村段人口共1700多人生活在该区域,居住集中,农业生产落后,除洪水期,很少在通关河东会村以下干流中见到秦岭细鳞鲑,说明资源量已锐减;
2、随着全球性气候变暖及乱垦乱伐、乱挖滥采使该段范围内草地、森林植被遭受严重破坏,水资源锐减,境内许多小溪流和山泉干涸,河流水量减少,秦岭细鳞鲑等鱼类产卵场所受到破坏,自然繁殖受到影响,生存数量明显减少;
3、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乱捕现象严重,狂捕滥炸,资源利用过度,部分农民用电捕鱼器进行搜索式捕鱼,严重破坏了秦岭细鳞鲑等野生鱼类资源,秦岭细鳞鲑生殖亲体出现退化趋势,朝小型化、低龄化方向发展,致使在海拔高度1200米以下人口较多的通关河段秦岭细鳞鲑的资源量、种群数量急剧减少,所能见到的也多为2-3龄的未成熟个体。秦岭细鳞鲑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场所日趋向通关河上游及其支流高海拔区域移动,在通关河上游及其支流海拔1200米以上荒芜人烟的地区存在一定数量的秦岭细鳞鲑;
4、对秦岭细鳞鲑野生鱼类资源保护的投入严重不足,管理手段落后,执法力量薄弱,有人居住的范围内资源已到了濒临枯竭的边缘,秦岭细鳞鲑的生存在海拔900-2300米范围内逐步向上游移动到海拔1200-2300米范围的无人区内。
三、通关河秦岭细鳞鲑的保护
(一)必要性
秦岭细鳞鲑为第四纪冰期残留鱼种,是秦岭阻断归途的海洋鱼类遭遇生境突变后散落在秦岭溪流中,以一种异乎寻常的生命力,战胜了恶劣的生存环境,顽强生存下来的极小一部分海洋鲑鱼经过漫长的生物演化的新物种,所以被命名为秦岭细鳞鲑,属鲑科陆封型冷水鱼类。
《鱼类学》记载,细鳞鲑属鱼五龄方始成熟,繁殖慢,产卵期4-5月,产卵均在水色澄清的水潭或沙砾浅滩、底为沙砾的急流河段,怀卵量3000-7000粒,卵沉性。细鳞鲑产卵后亲鱼大量死亡。加之秦岭细鳞鲑是个很有灵性的“爱情鱼”鱼类,成年鱼基本上都是一雌一雄出游觅食,形影不离,如果一条被捕杀,另一条会为之殉情。因此,梅花鱼数量少,个体也不大。目前,秦岭细鳞鲑已被列入《中国濒危物种红皮书》和中国物种红色名录濒危级,保护这一物种刻不容缓!2009年7月7月,国内鱼类学权威专家、中科院院士曹文宣在陇县实地考察后,兴奋地说:“秦岭细鳞鲑在我国的分布区非常狭窄,而秦岭北坡的渭河上游及其支流是秦岭细鳞鲑的模式标本产地。”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生存温度最高不能超过25摄氏度的秦岭细鳞鲑只能被迫缩小生存环境。根据调查得知“秦岭细鳞鲑”栖息环境已由海拔1000米变为海拔1200米以上水域环境。相比于天灾,人祸更甚。偷、炸、电、毒细鳞鲑的现象在1988年以前非常普遍。1988年,秦岭细鳞鲑被列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后,这一势头也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美食家”,却利用节假日,三五成群来到细鳞鲑栖息地,肆无忌惮地捕猎。秦岭细鳞鲑是典型的冷水鱼,生长周期长,鱼肉不但营养价值高,而且鲜美异常。“美味细鳞鲑”的美名不胫而走,捕猎者的队伍日渐壮大,秦岭细鳞鲑遭遇到了比250万年前更残酷的生存危机。
细鳞鲑虽是一种繁殖能力极强的鱼类,但秦岭细鳞鲑仅仅剩下6万多尾。一场保护和拯救秦岭细鳞鲑的战役,在近10年内,被三次提升“战略等级”。这些举措,不仅仅在学术领域折射出秦岭细鳞鲑对于研究古生物、古气候和物种变迁的重要意义,而且在政治层面彰显了各级政府坚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定意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秦岭细鳞鲑资源已刻不容缓。
(二)建议
为了保护陈仓区的通关河、苏家河、小川河、杨家河等河流的秦岭细鳞鲑,一方面应通过采取划定鱼类保护区、设立保护机构和围栏禁垦禁牧禁伐禁捕等措施保护现存的珍稀动物秦岭细鳞鲑和赖以生存的环境;另一方面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水域生态与资源恢复,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科学措施,对秦岭细鳞鲑进行驯养和繁殖,通过放流和保护增加种群数量。只有如此才能达到保护濒危物种,减少人为破坏,逐步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物种资源的多样,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再造山川秀美的家园,而且资源增殖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是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也是西部大开发的重点内容之一。
1、保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资料、图片、标本在群众中广泛宣传秦岭细鳞鲑科普知识,让人们明白保护秦岭细鳞鲑的重要意义,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使人人参与保护行动。
2、保护物种与生存环境相结合。禁止保护区河道内洗衣服,向河道倒生活垃圾,应另修一条污水渠,排放生活污水,并在当地就地对污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3、依法保护。向保护区群众法律知识,禁止一切违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发现有人非法捕杀水生野生动物,应立即向渔政部门报告,依法惩治,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4、政府支持,给渔业主管部门落实经费,配备监测设备,及时开展秦岭细鳞鲑资源日常管护工作。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发展;资源的合理利用;生物资源;湿地资源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环境与发展”的热点研究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形式之一,它不仅为保护和持续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了可能,而且也成为研究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地。运用科学区划及有效的管理手段,充分利用保护区中实验区和缓冲区中的资源,是保护区获得较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有效途径。保护区如何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发展经济,增强活力,缩小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把保护管理与持续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促进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保护区科研任务与目标
保护区的科研工作是对自然资源与环境进行科学的保护管理、正确利用自然条件合理开发自然资源的基础。自然保护区珍稀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具有典型的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是开展生物学、生态学、地质学、水文学及其他分支学科研究的良好基础。野生动植物种群活动区域及开展其生物学、生态学研究的最佳场所。保护区科研的任务首先加强保护区的科研能力建设,改善现有科研基础设施落后状况,提高科研水平,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建立合理的科研管理体制;根据保护区实际情况,开展一些常规和专题性的科研监测活动,充分发挥保护区作为科学研究基础的巨大潜力,为保护区的有效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科研的目标是要通过在保护区建立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东北虎等珍稀动物研究中心,把保护区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以研究湿地和珍稀物种和迁徙、栖息生态环境为主的科研教学实习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珍稀水禽鸟类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研究,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研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研究,建立保护区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为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2.要合理利用好保护区内的资源应注意的问题
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在于如何利用。要合理利用好保护区内的资源,应做到以下几点:
(1)再生是生物资源的特点,但再生的基础要求保留一定水平的资源储备。保持“需”与“供”的平衡,是保护和利用生物资源的一条重要原则。要让生物资源持续保持较高的生产力,必须让环境能源源不断地得到物质与能量的补偿。只有持续提供给生物所必须的营养和空间,才能使生物得到正常地生长、发育和繁衍。否则,生物资源质量就会退化,资源就会枯竭。
(2)生物生长发育的快慢和繁殖数量的多少,除了需与供的平衡关系外,还取决于环境条件质量和生物自身的基本数量。野生动物种群的年龄及性比,直接影响着种群的繁殖速度。要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就必须保持种群的一定数量、适宜的年龄和性比结构。
(3)生物与非生物的主要特性区别是生长、发育和繁殖。一般来说,生物都可以分为幼龄、壮龄和老龄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生命力是不同的,生产力和所具备的经济价值也不一样。在自然界,幼龄生物对环境的需要多,归还少,净生产量高;壮龄的可能基本平衡;老龄生物则相对地需要少,消耗多,净生产力低。
(4)生物生活在有限空间里,其数量增殖通常在达到一定高密度后会出现死亡增多、生殖减少的趋势,这种现象称为生物群体的自我稀疏调节。在生物数量相对稳定的阶段,合理的利用部分资源,是有利于生物群落发展的。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物质循环和能量的转化具有一定的规律。生物之间形成的食物链,使捕食者和被食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制约关系。所以,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还必须注意生物之间的制约关系,保持生态的平衡。
3.湿地资源保护
黑龙江是湿地资源大省,具有大界江、大湖泊、大沼泽和大人工湿地的多样性,是黑龙江省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基因库,承担着黑龙江省的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及生态安全的重任。但黑龙江省湿地资源几经大规模的开发利用,2009年湿地面积仅有557万公顷,占黑龙江省国土资源面积的12.1%。目前黑龙江省的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在经济高速发展和气候多变的环境下,正面临着面积萎缩、生态功能下降的威胁。对黑龙江省的湿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应该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将黑龙江省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提到战略高度进行思考。对于湿地的保护与利用,应遵循原则是依法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3.1加强湿地保护区管理
加强保护区建设。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监测站,是有效保护湿地的重要措施和途径。目前,黑龙江省已建各种类型的国家级、省级及市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共45处,总面积为185.68万公顷,为保护湿地资源,拯救珍稀濒危生物物种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还有2103019公顷湿地尚未纳入湿地保护范围,应依据其生态区位、类型及生物物种的保护价值,建议建立湿地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25处,以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3.2湿地防洪蓄水利用
全省修建水库1033座,蓄水面积123614公顷,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有莲花湖、 磨盘山、西泉眼、龙头桥、桃山、二龙山、山口、象山、卧牛河等水库。松嫩平原及三江平原的沼泽湿地,在蓄水、调节径流、防旱等方面作用巨大。
3.3保护生物多样性作用
湿地是野生动物栖息地又是野生植物主要分布区,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提供繁殖、栖息、迁徙和越冬场所,珍贵濒危的野生植物在湿地中得到遗存。真正起到了物种基因库的作用。
3.4湿地泥炭矿产资源利用
黑龙江省丰富的湿地资源,为泥炭形成创造了先天环境,泥炭是我省优势矿产资源,矿产地60余处,储量达5000万吨,多为富营养湿型泥炭。湿地碳汇作用:广袤的湿地和茂盛的植物是二氧化碳贮藏库,各植被型的湿地在进行光合作用时,贮藏了大量的二氧化碳。湿地的景观资源及科学教育利用,湿地具有自然景观资源可为人类提高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成为人们观光旅游的好地方。
[关键词] 确定依据 自然保护区 保护范围 外来物种引进 措施 法律制度
1992年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型,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自此,各种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思想和活动应运而生,其中,确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对象的范围及其依据已经是当今理论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并且成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的基础和首要任务。
一、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依据
1.生物多样性的决定因素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
生物多样性,取决于生态系统中生物链的稳定性。而生物链的稳定性又是由环境决定的, 因此,生物多样性的状况最终由其生存环境和整个生态系统决定。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使物种在自然系统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结构性和功能性得以保证,从而维持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丰富多彩。
2.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
(1)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理论关系
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集中在濒危物种上,而事实证明,我们未来的工作必然转向生态系统功能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目的是为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不仅体现在濒危物种上,更重要的体现在生态系统和与人类的关系上。人们关心生物多样性的丧失对人类生存的威胁,首先会注意到最易灭绝的物种上, 越是濒危越重要,这一点是非常合理的, 然而,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便会认识到物种与森林保护、湿地保护和生物圈等有着更为重要的关系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平衡才是最终目标。
(2)自然保护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有效性分析
自然保护区是指为了保护珍贵和濒危动、植物以及各种典型的生态系统,保护珍贵的地质剖面,为进行自然保护教育、科研和宣传活动提供场所,并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旅游和生产活动而划定的特殊区域的总称。世界各国划出一定的范围来保护珍贵的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已有很长的历史渊源,一般都把1872年经美国政府批准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公园――黄石公园看作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护区。20世纪以来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很快,目前全世界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面积不断增加,并成为一个国家文明与进步的象征之一。截止2007年,中国也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900多处,大家普遍认为,自然保护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环境和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对濒危,珍稀物种的繁殖、驯化贡献尤为重大.而我认为,看到自然保护区效果的同时其负面影响也值得探讨:这种保护技术虽然在短期内起到了保护物种生存的目的,但它将动物与其自然栖息地隔离开来,不同程度的干扰了生态进程, 物种与环境,物种与物种之间的演化过程就此消失,是目前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严峻挑战.以大熊猫保护为例,建立专门的保护区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回归了自然生态环境,在人工帮助下繁衍生息,但本质仍是被保护而非自然生存状态,它作为生态系统元素的一部分,功能并没有得到发挥,其野性和生存能力不是加强了,而是大大减弱了,长远看来,反而不利于其未来的发展.此外,自然保护区的经营和管理也已出现问题,主管部门较多 ,各自为政,影响了整体规划;许多保护区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提供足够的经费,而不得不面对现实,通过各种途径增加收入, 把开发利用保护区的旅游资源与其他生物资源作为保护区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部分地区由于资源紧张,还出现了居民和保护区争夺资源使用权的现象,这些因素都影响了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物种目的的发挥,因此, 自然保护区的有效性问题至得认真商榷。
3.生物多样性的区域性
(1)生物多样性的区域性理论
不同的物种适应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生物多样性保护并不意味着地球上每一个角落的生物都一样多,结构都完全相同。不同地区都有适合其条件而生长的物种,该物种在此地数量多起积极作用,在另一地方则可能相反。例如外来物种入侵问题,由于人们对物种特性的不了解,致使某个物种的引进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由此可见,物种的区域性本身就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
(2)外来物种引进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有效性分析
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一段时间内我们便将引进外来物种作为快速增加物种数量的重要手段,这种方法短期内看似有效,却带来了一个长远和影响深刻的大问题,即外来物种入侵: 生态系统是经过长期进化形成的,系统中的物种经过上百年、上千年的竞争和适应,才形成了现在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密切关系。一个外来物种引入后,有可能因不能适应新环境而被排斥在系统之外,必须要有人的帮助才能勉强生存;也有可能因新的环境中没有相抗衡或制约它的生物而成为真正的入侵者,打破平衡,改变或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以“紫色恶魔”的凤眼莲即俗称的“水葫芦”为例,1884年,原产于南美洲委内瑞拉的凤眼莲被送到了美国新奥尔良的博览会上,来自世界各国的人见其花朵艳丽无比,便将其作为观赏植物带回了各自的国家,殊不知繁殖能力极强的凤眼莲便从此成为各国大伤脑筋的头号有害植物。在非洲,凤眼莲遍布尼罗河;在泰国,凤眼莲布满湄南河;而美国南部沿墨西哥湾内陆河流水道,也被密密层层的凤眼莲堵得水泄不通,不仅导致船只无法通行,还导致鱼虾绝迹,河水臭气熏天;而我国的云南滇池,也曾因为水葫芦疯狂蔓延而被专家指称患上了“生态癌症”。由此可见,盲目引进外来物种,不仅不能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开展,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发展为一场生态灾难。
二、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范围
生物多样性保护对象的范围包括哪些,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要采取措施保护濒危及珍稀物种,减小物种灭绝速度.另一种则认为, 保护生物多样性,那就是保护所有生物,任何物种都不应从生态系统中消失.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确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对象必须有科学的依据,以下两个问题值得大家商榷:
1.是否每一个物种都应受到保护
从各类研究数字可以看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过去60万年间10万种左右的物种才消失,而现在每一个小时就会消失一种生物,物种灭绝的速度是相当惊人,自1600年以来, 人类已经导致75%的物种灭绝。由此,许多人提出,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要保护地球上所有存在的物种,使物种的数量保持在最大数目.我认为这一点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从进化论而言,每一个物种在长期进化过程中能保存下来,都有它的合理性.但同时,自然界也遵循自然选择的规律,随时淘汰那些不符合环境,地理状况及气候物种,达到自然状态的最优化.生态系统中所有物种都是彼此联系的,但它们的作用并不完全相同,某一个物种灭绝、或者濒危,并不足以使生态系统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关键还要看灭绝或濒危的是什么样的物种,因此,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不是简单的保护所有物种,而是要尽可能的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和环境的影响,使不该灭绝的物种降低灭绝的危险。
2.物种的保护应注重量和质的结合
目前,我国已经采取许多措施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所建的自然保护区涵盖了我国70%的陆地生物系统、80%的野生动物和60%的高等植物,使绝大多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保护.我们在保护物种上做出的成绩值得肯定,另一方面,还应该充分认识到物种质量的重要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不单单是盲目的维持和增加物种的绝对数量,还要考虑物种的未来发展,其年龄结构必须合理,性别结构必须稳定,优势基因必须发扬,从整体上提高物种的质量,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和生态系统本身的需求。
三 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我国目前的一个重要任务,确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象及其依据,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首当其冲,我认为,实践中应该对各个物种的情况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就地保护: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包含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陆地或水体划分出来,进行保护和管理。就地保护的对象,主要包括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动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等. 目前,全世界的生态专家已经得到一个共识,如果你要去保护野生动物,那么最好的理念就是在野生动物的家乡、原始栖息地去保护它。比如说保护大熊猫,不是将其放在动物园里,而是将它放到保护区内更为合理。当然,待情况转好后,大熊猫的最后归宿不是被人们养起来,而是被放归大自然自由生存.就地保护是现今我国最重要,涉及面最广的一项保护措施。
2.迁地保护: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把因生存条件不复存在,物种数量极少或难以找到配偶等原因,而生存和繁衍受到严重威胁的物种迁出原地,移入到动物园、植物园、水族馆和濒危动物繁育中心,进行特殊的保护和管理。迁地保护为行将灭绝的生物提供了生存的最后机会,然而,将物种放进动物园,植物园是不是就达到最终目的了,答案是否定的,迁地保护目的是使即将灭绝的物种找到一个暂时生存的空间,待其元气得到恢复,具备自然生存能力的时候,重新回到生态系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迁地保护是就地保护的一个重要补充。
3.建立基因库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们已经开始了一项新的计划,建立基因库,来实现保存物种的愿望。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把各种珍稀动物的胚胎、基因冰冻起阿种措施听起来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实践中必须予以严格控制。因为它一定能够程度上挑战了大自然的生存规律,一旦滥用会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
4.为了保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第一,补充自然保护区制度,明确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体制。第二,建立严格的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制度。从维护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对外来物种引入的评估和审批,实现统一监督管理.如加强生物引种,交通运输,国际货物贸易等分方面的监督,建立生物引进风险评价等。第三,建立基金制度。要有效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就要有强大的经济基础.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基金制度,保证国家专门拨款,争取个人,社会和国际组织的捐款和援助,为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孙儒泳:《生物多样性的启迪》[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
[2]胡嘉滨: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法律体系的重构[J].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6(2)
[3]陈晗霖:我国生物多样性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J].安徽农业科学,2006(3)
目名称:***“山野农家”生态农业观光园
主管部门:***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
建设地点:***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东郭社区
项目负责人:管桂芬
联系电话:13969887937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 总论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山野农家”生态农业观光园
2、项目地点:***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东郭社区
3、所有制形式:私有
4、现有产品类型:绿色果蔬、有机果品采摘、中草药种植、鱼类观赏垂钓、珍稀动物养殖、都市农田耕作体验等。
5、主营业务:农耕观光休闲采摘体验
6、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营;
7、管理模式:绿色养殖,集中看护,独立核算;
8、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管桂芬,年龄40岁;学历,专科; 现任久安公司经理职务。无破产纪录、无银行欠资。
二、项目建设情况
1、建设性质:新建
2、建设规模和内容:租赁山地200亩,建设花卉、果蔬温室8000平方米,珍稀动物养殖圈舍1000㎡,养殖鱼塘8000平方米,有机果品生产采摘区100亩,都市农业体验区40亩,中草药种植区20亩,生产管理区600平方米。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资金额:440万元.
第二章 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一、 项目建设背景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关精神,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进一步改善我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不协调发展的问题。针对黄岛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方向,结合红石崖草莓采摘特色,按照绿色、精品的要求,建设精品农业生态观光园,构建农林牧副渔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促进地方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东郭社区位于***开发区北部产业新区,民风淳厚,自然气息浓郁,依山伴水,土地肥沃,水质甘冽,空气清新,交通便利,周边村庄以传统农耕种养殖为主,无工矿企业污染,是***市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山清水秀,自然环境异常优越。在此基础上,引导当地农民投资建设以有机农粮、菜、中草药等产品生产为基础、牧渔养殖为补充、田园体验为特色的综合性农业生态观光园,不但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调整农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而且还可以发展郊区旅游,对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加大精品农业发展投入,都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该项目的生产以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要前提,根据生物与环境相协调适应、物种优化组合、能量物质高效率运转、输入输出平衡等原理,运用系统工程方法,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输入组织生产,充分发挥资源潜力和物种多样性优势,建立良性物质循环体系,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总之,本项目具有长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
位于***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驻地南8公里处,龙雀山北侧,一期占地200亩。
四、自然资源状况
该项目地势山野林茂,山清水秀,风景优美,自然环境优越,是***市重点环境保护区域。该社区属于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明显,年平均气温12.4℃,积温平均在4000℃以上,年活动积温4647.6℃,年日照时数2543小时,年均无霜期221天,年平均降雨量774毫米,其中夏季降雨量464毫米,占全年降雨量60%。地下水属较强开采区,浅层水质适宜农业灌溉,可保证未来设施农业的需要。农业园内部地势平坦,土壤黑粘土性质,水源有保障,透水性较好,失墒期短,有机质含量高,适宜各种农产品种植和珍惜动物的养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理想之地。
五、本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现状
本行业具有广阔的销售市场,市场的需求量很大,生产出的果蔬能直接用于休闲采摘销售,有机农产品能进入大型超市和食堂,能弥补短期采摘的不足,符合黄岛区农业发展方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六、项目建设条件优劣势分析
1、优势:一是年平均气温适中,土壤肥沃,水源丰富,适宜各类农作物种植;二是原材料和劳动力充足,可保证所需的物资和劳动力供应;三是当地环境优美,水源地品牌优势明显,辐射面大;四是所在地有大片农耕地可供开发利用,具备大面积开发条件;五是当地交通便利,距离大中城市便捷。
2、劣势:产业配套低,前期投入高。
七、项目建设方案
1、建设规划和布局:本园区分为绿色果蔬采摘区、名贵花卉观赏区、鱼类观赏垂钓区、珍稀动物养殖区、都市农业体验区,中草药种植区和生产管理区,部局合理,注重环保,经济循环。
2、 建设标准:依据AAA级农业园区标准进行建设。
3、 环境影响评价:一是本园区种植(养殖)项目采用生态环保技术,有效处置了各种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行业标准以内;二是本园区种植各种绿色植物能净化空气,对调节本地区气候、降低建筑能耗和减少空调负荷具有重大意义,对室外空气温度、相对湿度、太阳辐射、风速等微气候要素具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4、 项目组织及管理
(1) 项目组织:成立了项目管理小组,由各项目分管领导、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共同组织项目。
(2) 项目管理:根据各项目的技术要求,采用不同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由各项目的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具体实施。
(3) 技术培训:对业务不熟练的生产人员进行有组织的定期技术培训。
(4) 劳动安全:按国家相关的劳动安全技术条例进行实施,保证劳动安全。
(5) 卫生及消防:按照现代化科技卫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注重消防管理,不断学习消防法和各种消防知识。
5、 投资估算及依据
投资估算依据目前市场的建设标准、养种植项目的成本标准进行投资,总投资440万元。租赁土地费用200万元;购置珍惜动物30万元;养殖设施30万元;道路硬化、绿化30万元;购置各种花卉、苗木、鱼苗10万元;连栋温室30万元;鱼塘修建5万元;管理区建设50万元;中草药种植区规划25万;都市农业耕作体验配套30万元,备用资金60万元。
6、实施进度安排
计划三年完成项目建设。2011-2012年,投资250万元,租赁土地200亩,对园区地形进行整理改造,修建道路,区域分割配套,修建鱼塘,引进各类种植项目和养殖品种。2012 -2013年,投资100万元,实施道路、水、电、温室、管理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引进高档种植(养殖)品种,适时种植(养殖),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2013-2014年,投资50万元,进一步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开拓市场。
第三章 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序
号
项目
名称
占地
规模
生产
内容
年投入
(万元)
年产出
(万元)
年利润
(万元)
备注
1
蔬菜采摘、销售
7000平
有机蔬菜
20
40
20
2
花卉展销
1000平
名优观赏花卉
20
50
30
3
珍惜动物展销
1000平
环颈稚、火鸡等
20
60
40
4
鱼类垂钓、销售
12亩
鲢、草、鲤等
5
25
20
5
中草药种植区
20亩
丹参等中药种植
4
20
16
6
果品才采摘
100亩
有机果品采摘
10
30
20
7
都市农耕体验
40亩
会员制果蔬农耕体验
8
20
12
8
合计
87
245
158
综上分析,三年可基本收回投资成本。
二、社会效益分析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是发展我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该项目的建设可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集体收入,还可以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三、生态效益分析
追求绿色生态建设,与环境共同发展,减少污染,生产并销售绿色产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第四章 综合评价结论
综合上述可行性分析认为,该项目不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更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重点扶持的农业项目,而且符合国家农业生态园建设的相关要求,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等发展方向,具有十分明显的效益,同时,本项目建设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可以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在技术上是可行的。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从经济上看是合理的。本项目是可行的。
一封保护环境的建议书
环保局的各位领导:
以下是我为这个美丽的城市所提出来的建议,供你们参考!
第一,我们要做到讲究卫生,因为那样才能够保护环境!当然就是不能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制造噪音。
第二,我们要保护自然环境,那样万物才能共同生存在一个美好的家园。我们不但自己要做到,而且还得以自己的力量来提倡身边的人不猎杀、不使用珍稀动物和受保护的动物,关爱与保护野生动植物;植树造林,爱护我们身边的每一寸绿地、每一株花草、每一片树木!现在我们部分地方已经做起了这个活动项目:分类回收 循环再用。 我们不能乱丢弃废电池、废塑料等垃圾、废物;而是要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造福人类!
第三,我们一定要做到最重要的一个:节约资源 减少污染!!节水为荣,随时关上水龙头,千万不能浪费我们的水资源!
以上就是我为这个美丽的城市所提出来的建议,希望环保局的领导能参考参考我的建议。 希望我们的城市能越来越美丽!! 关于保护校园环境的建意书
保护环境的建议书范文
全校的同学们:
为了从小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我建意学校的同学,伸出你们的双手,弯弯腰,让学校变得更加美丽吧。
一、买零食,随意丢包装袋。使整洁的校园变的东一处有垃圾,西一处也有垃圾。我认为大家不应该乱丢乱扔,应该爱护校园环境。
二、随地吐痰。你要知道痰里面含了许多细菌,风一吹,细菌漫天飞舞,这样很容易传播疾病。我们应该从小养成好的卫生习惯,做一个讲卫生的好学生。
三、最令人心痛的是攀摘花木。校园里总有些捣蛋鬼把花儿摘了,把草儿拔了,真可恨!我想我们应该采取些措施,对这些捣蛋鬼进行一些惩罚、教育。
全校的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创建一个更加美丽,更加洁白,更加干净的校园吧!
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建议书范文
尊敬的物业工作人员:
我是生活在这个小区的一名六年级小学生,这段时间内总是会在小区内看见许多破坏环境的不好现象。如在几个星期前的一天,那正是桂花盛开的时间,丹桂飘香呀!我看见一个男孩爬在树上折桂花,很快那棵桂花树变的光秃秃的了,一群好奇的孩子跑了上去看,也跑到桂花树上在那儿折桂花。一大群女孩子围在一起,用桂花在那儿做饭,弄的到处是残留的桂花;又如地上的香烟头到处乱扔,有一次我亲眼看见一个人就在垃圾桶旁还懒得走一步,直接将香烟头扔在地上,然后拍拍手走了;又如草地上的水龙头在不停地流出清澈的自来水,但是用水之人却不知了去向这些破坏环境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呢!
我想,这种破坏环境的现象,原因也有很多很多,可能是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薄弱,也可能是别人不知道垃圾桶在哪儿便随手扔在地上,也可能是水龙头上了锈不好关了可是,这却都不是理由,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会让环境变得十分肮脏,所以,我建议:
1、每周在小区广场开展关于保护环境的报告会,使居民们增强一些环保意识。
2、如抓到破坏环境的人,一定得十分严重地罚款并加以严肃批评。
关键词:森林公园;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
当前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有更多的时间选择到大自然环境中释放压力和放松心情。因此,森林公园成为人们休闲时间的主要选择。但是在大力发展森林公园旅游的同时,也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沈阳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是集观光、休闲、科普为一体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开发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对当地长久稳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1旅游资源保护
1.1景观资源保护
景观资源是森林公园旅游等生态旅游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旅游的核心。因此,当地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要重视对森林景观资源的开发建设和保护,将景观资源保护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开发建设的活动中,促使森林资源开发更具有实际价值。森林公园景观资源可以分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其中要重点加强对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发展现状和资源开况,通过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以保障森林资源自然景观的原始状态和完整性[1]。
1.2生物资源保护
对森林公园生物资源的保护可以从两方面落实,一是对植物资源的保护,二是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在沈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开发中,首先要加强对森林植被的管理和保护,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强化森林火灾预警及防范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分析和排除火灾诱因,从而使火灾发生率降到最低。同时,相关人员还要加强防火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杜绝森林火灾。此外,还要加强森林巡查,及时处理火灾易发因素,进一步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性。其次是要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平,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消毒防护等措施,避免病虫害疫情扩大,尽可能地保护森林资源的完整性。另外,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即是要保障珍稀动物能够保持繁衍生息。因此,首先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森林法》等,在森林公园内禁止一切非法捕杀、诱杀动物行为,从而创造安全、良好的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其次要完善相关的保护设施,即可以调查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分布等情况,根据记录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比如设立防护网等措施,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庇护场所;最后还要控制施工建设范围以及强度,要尽量减少对野生动物正常活动和休息的影响,从而实现对动物资源的保护[2],切实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2生态环境保护
2.1水体环境保护
对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中的水体环境进行保护则是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和控制森林公园内的水域,做好污染防范工作。在沈阳国家森林公园内存在的污染源,相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同时要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可以通过标识或者游园守则等方式引导游客以及公园商户、管理工作人员等形成良好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另外,还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垃圾巡检,对不易发现的垃圾进行清理,防止扩大污染范围,并对森林公园中的各种用水进行净化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水体环境的污染[3]。
2.2卫生环境保护
森林公园作为一个旅游区域,在大批游客参观游览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垃圾和废弃物。因此,要保护森林公园内的生态环境则要做好卫生环境保护工作。可以在强化宣传教育以及制定惩罚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沈阳国家森林公园为例,可以在游客数量相对集中的区域放置分类垃圾桶,同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对垃圾进行清洁和处理,避免发生二次污染。要安排专门的清洁人员划分卫生区域进行定期垃圾清理等。
2.3农业污染治理
在沈阳国家森林公园区域中存在大量的农业生活人口以及耕地等,由此产生的生活废弃物以及农业种植活动中产生的化肥、农药残留都会对森林资源和环境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相关部门要对附近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污水等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还要引导农户使用清洁无污染化肥及农药,降低有毒性物质或者制品的残留。同时,对已经出现污染现象的区域要采用科学的防治手段,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公园内的污染程度,保障其生态系统处于平衡、稳定状态[4]。
3结语
当前,我国环境资源犯罪十分严重,而且总的看还在呈加剧的趋势。我们可简略地从以下几方面得出一些印象:
1、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据林业公安机关早几年的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发生危害森林资源的案件有10多万起,其中构成犯罪的有2万多起。这2万多起危害森林资源的犯罪又大多是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另据国家林业局2002年11月的通报,该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中,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3.7万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四五万人次,收缴木材6万平方米、野生动物150万只。在国家林业局公布的10 起盗伐、滥伐林木的大案中,被盗伐、滥伐的林木达14055. 81万立方米。[2]此类案件往往涉案数量大,涉案人员多。如2003年3月初在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6名盗猎分子一次就杀死了84头藏羚羊。[3]又如,2001年4月新疆伊犁地区发生的盗伐5000亩天然林-雪岭云杉一案中,被捕的涉案人员就达20多人。[4]在有的案件中,涉案人员甚至还是一些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为己任的人,如2001年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森林公安分局查处的一起捕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只黑熊一案,13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当地的林业工人。[5]
2、破坏矿产资源。当前,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采矿人通常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盗采滥采;二是哄抢矿产资源;三是越界进行开采;四是有些矿山虽然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但不按设计进行开采,而且采富弃贫,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大量的盗伐、滥伐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导致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而且带来矿区社会秩序的极度混乱,并使矿区附近的土地遭到严重破坏,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例如,湖南省雪峰山金矿区,由于盗采、滥采,森林遭到严重破坏,良田被毁,土质恶化。许多矿区千疮百孔,采矿结束后,无人进行复垦,致使水土流失,许多地方成为荒山秃岭。在陕北能源“黑三角”地区,全国各地的开发大军蜂拥而至,仅神府油田在开发初期就毁坏耕地1万多亩,目前每月排渣22.32万吨,致使一些地方成为不毛之地。地处内蒙古和陕西交界地带的乌兰木伦河,因河床下埋藏着丰富的天然精煤,两省区的许多单位和个人争相在河床内开间露天煤矿,把大量的采矿剥离物乱弃乱堆于河道之中,严重影响了行洪能力。江西省德兴市东南部的金山金矿,在不到2公里的矿田中,仅个体碾金机就有100多台,平时采金群众有2000多人,高峰期则达到近万人。简陋的采金巷道,毫无保护措施和设备可言,巷道塌方、金农被活活闷死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6]
3、环境污染。一些企业和个人或疏于管理,或惟利是图,造成大量的污染物甚至是有毒物流入江河、排入空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甚至是直接损害。例如1999年由四川省名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恒达化工厂非法排放污水严重污染环境一案,被告因违法排污,造成36人急性氟化物中毒,57人有摄入氟化物的反应。[7]2000年由江苏省淮阴人民法院审理的吴自柱等人非法处理氯气导致204名学生及2名教师急性中毒,127.9亩农田受损,部分庄稼和农作物绝收。[8]
4、非法进口“洋垃圾”。自1993年在南京海关首次查获“洋垃圾”入境案件之后,此类案件频频发生,仅1995年第3季度,海关查获的走私“洋垃圾”案件就达22起。[9]某些单位、个人为牟取非法利润,大肆将境外“洋垃圾”偷运入境,使得走私固体废物的违法犯罪呈蔓延之势,如在广东省汕尾市陆丰碣石镇,走私洋垃圾衫疯狂,有关部门不得不出动1000余人次“逐家清查”,而查获的洋垃圾衫竟达1200捆、近100吨。[10]又如,1994年5月,浙江某企业从德国进口225个集装箱的废旧乙烯薄膜,经检查全是生活垃圾。[11]
二、环境资源犯罪的原因
环境资源犯罪有着复杂的原因,现从社会、犯罪分子本人和周围环境三个角度作一扼要分析。
1、从社会看,有以下一些主要原因:(1)社会大气候的影响。政企分开和实行市场经济的改革,打破了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一切都由国家统管统揽的局面,使人和单位的利益直接与自己的行为挂起钩来,一些个人和单位于是不择手段地追求经济利益,因而出现了大量的违法排污、非法捕杀珍稀动物和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开放政策的实施,为走私固体废物、走私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等犯罪提供了方便。这其中单位犯罪尤其引人注意,因为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位没有或很少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但市场经济却不仅使国有企业有了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和明确的责权利,而且还出现了一大批拥有自己小集团利益的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应当承认,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这种利益驱动和竞争性是法人犯罪产生的重要经济原因。”[12]又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往矿产资源大多由部属企业独占的格局受到了新的生产关系的严重冲击,地方政府要扩大资源占有量,以壮大地方矿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乡镇和农民也迫不及待要染指这些国有大矿,于是就出现了一些乡镇和群众无视国家法律、公然抢采国有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13](2)某些政策环节的失误。如农村实行后,在林区片面搞分林到户,一时社会上流行起“要想富,上山去砍树”的口号,致使50年代我国营造的森林在短时间内又遭到了严重破坏。[14](3)法律的不完善。如在1997年新刑法修订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缺乏刑法上的对应规定而落入“口惠而实不至”的境地[15].新刑法修订后,仍然存在一系列的立法不足,对此,后文还将详细加以阐述。(4)执法机制的不健全。正如有的香港学者所指出:实践中符合环境资源犯罪条件的案件不少,但由于环境资源刑事执法不到位,因而判处很少,这说明中国内地环境资源刑事执法的能力和表现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一是环保机关的办案人员的环境刑法知识不足,对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的界限把握不准,很多时候对那些本来构成犯罪的仍然以为不构成犯罪。二是环保机关出于部门保护主义的考虑,以罚代刑严重,对明知已构成犯罪的案件也不移交司法机关,只作出罚款了事(因为按照很多地方的做法,上缴财政的罚款可返还部分给主管单位)。[16]
2、从犯罪分子本人看,存在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
就主观原因而言:(1)唯利是图的犯罪动机是很多犯罪分子走上环境资源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环境资源犯罪分子很少是为危害环境而危害环境的,他们大多是为了从危害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中牟取暴利。有的犯罪分子正是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公然置国家法律、法令于不顾,大肆从事破坏环境和污染环境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在那些盗伐滥伐森林、非法捕杀珍稀动物等破环自然资源的案件中,更是如此,如建国以来我国首例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喻明李、郭发平等人非法猎杀大熊猫、倒卖大熊猫皮一案,犯罪分子明知大熊猫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珍稀动物,但因打听到大熊猫皮可以卖高价赚大钱,遂无视法律的规定,互相勾结,共同策划,从枪杀、剥皮、窝藏、验货到运输,形成一个锁链式的犯罪团伙。[17](2)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是导政许多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如1981年7月2日,湖南省邵阳市合成洗涤厂供销科仓库保管员朱世斌,在负责烷基苯注入四号和一号贮藏的过程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卸完后未按操作规则将四号贮藏的底阀关闭即下班回家,致使四号罐的烷基苯流入一号罐后溢出。事故发生后,朱世斌并未吸取教训,于同年7月14日再一次负责卸烷基苯注入四号罐和一号罐,事前只对贮罐内的原剩余烷基苯量做了粗略估计,就开始卸料,致使烷基苯从四号罐顶部溢出。以上两次泄漏事故共流失烷基苯12.5吨,发现后从泡花碱下水道回收流出的烷基苯3.6吨,实际流失8.8吨,价值人民币13500余元。流失的烷基苯严重污染了邵水河。后朱世斌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别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或不严肃执法,也是导致或纵容环境资源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江西省某村村委会主任俞某以村委会名义向镇政府申请砍伐林木500立方米,而时任该镇党委书记的梅某由于法律意识淡漠,擅自在报告上越权批示,导致了1997年1月至3月923.677立方米天然阔叶林被滥伐,2月20日当俞某知道公安机关将调查此案后,向镇政府提出采伐800立方米的申请,以掩盖其滥伐林木的行为。梅某在明知这是违法的情况下,为包庇犯罪,擅自签批了该申请,并把签批时间提前到1996年12月30日。后梅某、俞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逮捕起诉。[18]又如,2000年四川省蒲江县大兴镇党委镇副书记兼治安室主任宁某、副主任熊某、林业站长叶某等在查处非法毁林案中多次将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案件不向司法机关移交,而是以罚代刑,擅自罚款了事,甚至有时因为熟人关系罚款也省了,致使该镇盗伐林木之风盛行。后宁某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9]
就客观原因而言,国家有关环境资源犯罪的法律宣传不够,致使一些犯罪分子触犯了刑律还不知道。例如,笔者曾在某县人民法院收集了两个案例:一个是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一个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前者的基本案情是:一个山村中的老人用粘有桐油的竹签围成一圈,以活老鼠为诱饵,猎捕鹰五只,公安机关查获后,经送往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鉴定,这五只鹰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后者的基本案情是:一农民收购了一些蛙类准备去外地出售,但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送某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鉴定,其中有不少属虎纹蛙,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司法机关据此分别对二被告定罪判刑。在庭审中,二被告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觉得冤的是他们都不知道这些动物属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可不,如果连办案人员都要送有关专门机构鉴定才能判断是否是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对那些常年居住在深山里的农民,要他们准确地知道何为可猎捕可收购之动物,何为国家保护的不可猎捕不可收购之动物,也确实为难他们了。又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公布实施的《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滥伐林木罪的对象也包括农民自己栽种的成片林木,而实际上由于对此规定宣传不够,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有此规定,因而走上犯罪道路。如马某在荒坡上自行开荒,种了三亩火炬松,由于这片树林经常被人偷砍、盗伐,又不能给家里增加收入,马某一怒之下砍了这片幼林。由于马某擅自采伐林木没有达到该罪“数量较大”的标准,所以才没有以滥伐林木罪论处,只由当地的林业局作了行政处罚。[20]
3、从周围环境看,有这样一些因素值得考虑:首先是周围整个环境都缺乏法律意识,从而助长了环境资源的犯罪。这里,不妨引用一个《人民日报》1993年12月21日报道的案例,文章的题目叫“从捕蝶到被捕”,说的是曾被新闻媒介誉为“中国十大收藏家”之一的刘敬槐竟是一个大肆非法捕杀并走私珍稀昆虫的犯罪分子的故事。事情是这样的:现年58岁的刘敬槐原系武汉某织布厂工作,1981年退体后,他迷恋上蝴蝶标本的采集收藏,便自费到四川、云南、贵州省等地山林大量捕杀珍贵蝶种,继而捕杀各类昆虫。至1989年,他和他的徒弟、汉西车站货物临时工湛安明非法捕杀近万只,品种达300余种,其中不少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昆虫。不久,刘、湛由收藏、交换发展到在国内大量非法出售,同时向国外、港台走私珍贵昆虫标本。经初步查实:1988年至1993年3月,他俩共捕杀各类蝴蝶2000余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虎凤蝶1100余只,含国家重点保护在内的各类昆虫2354只。自1988年始刘敬槐以邮寄的方式13次向某国标本商人走私蝴蝶标本1378只,其中属国家二级保护的393只;走私昆虫标本2354只,共非法获利3.9万余元。如此大量非法捕杀并走私珍贵野生动物,严重破坏野生资源,致使生物资源外流的案件,实属罕见。问题是,此种犯罪为何能持续10年并愈演愈烈?主要就是法律意识差的原因。刘敬槐本人只知道“到处都在捕杀、出售,我为什么不能搞呢?”同时,刘的采集收藏以及对某珍贵蝶种的首次发现,引起了一些新闻单位的极大兴趣,1987年至1993年6月,数家报刊、电视台先后对刘进行宣传报道,直到案发调查时,文章作者、编辑才知道这“捉虫子”也犯法。正是这些报道“招蜂惹蝶”,交换者、收购者、走私者也纷至沓来,使刘敬槐越陷越深。刘敬槐多次举办过个人收藏及蝶画展览,各展次均有人观瞻,但谁也不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早有规定,即使出于展览目的而捕杀也要取得“特许猎捕证”,就是对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猎捕也要取得“狩猎证”并限量才合法。另外,对刘的行为,有关专家和主管部门从无人过问。据刘交待,有的专家从报上得知或看过展览,还来信鼓励,或要求交换,或寄钱收购,他第一次出售标本就是因某专家的介绍。刘敬槐曾向海关去信询问昆虫标本出口手续,海关复函竟称“信中所谈事项不属海关范围。”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并规定了动植物标本属禁止出口之列。然而,几年来刘敬槐写明“昆虫标本”,大量邮寄昆虫标本出境,竟无一被截获。《野生动物保护法》还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但事实上有些标本公司的各种单据上公然写着国家重点保护昆虫名称,却从来无人过问,难怪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进出畅通无阻。难怪刘敬槐数年走私乐此不疲,并发展到完全按国外标本商人要求的季节、地点、品种捕杀。可见,刘敬槐走到这一步,与他周围的环境亦不无关系,如果早有人提醒他一下或早被查处,他也不至于陷得如此之深。
其次,特定的生存环境和饮食文化也滋生环境资源犯罪。如在有的矿区和山区,地理环境恶劣,交通运输不便,不具备发展副业的条件,又随着人口的过快增长,群众的生活十分困难,因此,盗采、滥采、抢采矿产资源和盗伐、滥伐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就十分严重。又如,在一些地区,盛行吃野生动物,认为那是大补,从而为非法捕杀、贩卖、收购野生动物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最后,执法不严也给周围传播了一些错误的信息。如在不少地方,吃野生动物一条街,饭店门口招徕顾客的广告上公然写着某些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单,但就是无人查处,久而久之,就给人形成了一种好像这根本不是犯法的印象。又如某国家级野生动物保护区的野生动物品种齐全,但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山上山下建起了不少饭店和招待所,它们都推出了野味菜,而出售的都是附近山民偷猎捕杀的珍贵野生动物,多年来却无人查处。
第二节 环境资源犯罪的对策
1、立法对策
要从内容到形式完善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法律体系。就内容而言,又包括两方面:一是要完善与环境资源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管理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环境资源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行政从属性,刑法中规定的环境资源犯罪均以违反一定的行政法规为前提和基础,因此行政法规的完善就显得格外重要。另外,象前面提到的非法捕杀、收购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之所以十分严重,与吃家们不无关系,正如刑法中打击拐卖人口同时也要打击收买人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打击也要打击一样,我们的法律在打击非法捕杀、收购珍稀野生动物犯罪的同时,也要对那些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追究适当的法律责任,初步考虑,可以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对此类行为加以规范。二是要完善现行刑事立法。1997年新刑法虽然在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法上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缺陷。如:(1)法条之间不协调,例如,按照第151条的规定,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最高刑可至死刑,但根据第341条的规定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最高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显然两者的刑罚不协调。(2)有些该规定为犯罪的没有规定,如施放噪音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拒不执行限期治理和停业、关闭决定以及其他抗拒环保行政监督的行为,[21]还有那些违反有关环境资源法的禁止性规定,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的行为,[22]等等。(3)有些条文规定不严谨,给法的适用带来困难。如第341条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此处“国家重点保护”和“珍贵、濒危”属同义反复,因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都是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也只有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才受国家重点保护。[23]现在这种表达方式,很容易使人误解为有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不受国家重点保护的,这显然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不符。而且国家只有一个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并没有一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名录,在刑法中使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概念反而给刑法的适用带来歧义。又如,第338条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没有区分故意排污和过失排污,将两种性质不同的排污行为规定在同一个法定刑幅度内,显然不科学。此外,在“非法采矿罪”等条文中也存在使人困惑之处。[24]
若从更广一点来看,环境资源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还涉及此类犯罪的一些刑法总则问题和刑事诉讼程序问题。如:关于刑罚,现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法官对盗伐、滥伐林木的犯罪分子除判处刑罚外,还附加罚其栽树的判例,[25]笔者认为就目前的法律而言,这种判决并无充分的法律依据,因为在我国的刑罚种类中,并无此种附加刑,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只针对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不包括国家的损失。虽然在我国的《森林法》中有此类规定,但那只是行政处罚,并不能自然适用于刑事案件。实际上,在国外,象这类附加刑是广泛存在于环境资源犯罪中的,包括履行社区劳动,清除污染物,命令暂时停业、撤消从事某项活动的执照,公开其犯罪记录,等等。[26]我们可以考虑增设一些这样的附加刑,并相应地减轻犯罪分子的主刑,这样无论从刑罚经济性还是从减少受害人包括国家的损失看都是有好处的。再如:关于环境犯罪案件的起诉人资格、举证责任分配、因果关系的确定等,也需要加以专门研究。[27]
在完善环境资源刑事立法时,还有必要谈谈立法的形式问题。我国的立法传统是不在其他行政法律中单独设罪定刑,这就造成了有的环保行政法律往往在“法律责任”中对需要犯罪化的行为来一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立法方式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刑法明确性的要求,因此今后不宜采取这种方式,具体选择有二:一是在颁布行政法律的同时,颁布一个刑法修正案之类的刑事法律与之配套,二是直接在行政法律中设罪定刑。目前后一种方式还未曾见过,但笔者主张,这也许是一种更合适的方式,因为放在一起规定,不仅有利于与相关的法律责任相衔接,而且还有利于普及和宣传法律。也许有人会说,那样会肢解我们“统一”的刑法典,但事实证明,“统一”的刑法典只不过是某些人的幻想而已,难道修正案和决定之类的立法方式就维护了统一的刑法典了吗?
2、执法对策
法律在立法者制定出来时还只不过是一株幼苗,它的形状长成何样,它的枝头伸向何方,还得看执法者这一园丁如何栽培。这就是卡多佐所谓的“法律的成长”。在执行环境资源犯罪的立法时,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来保证法律得到健康的成长:
(1)提高执法质量。执法者要严肃执法、文明执法,要树立“执法的最高境界是无罪”的思想,惩罚犯罪不是目的,预防犯罪才是目的;决不能在打击犯罪中夹杂创收、报复等不正当的动机,也不能受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执法要一以贯之,不能忽冷忽热,要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执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因时因地,抓住主要矛盾,如针对特殊区域、特定季节对相关的环境资源犯罪进行重点防治;要针对执法中发现的犯罪原因和一些深层次的因素,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2)树立正确的刑事政策观。首先,要准确理解和遵循“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要找到平衡,不能为了打击犯罪就不择手段,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其次,要充分发挥刑事政策调节法律刚性的积极作用,在现有法制的篱笆内,尽可能地实现公平、正义。以“违法性认识”为例,由于我国刑法对此没有规定,司法实践中一直实行“不知法律不免责”的原则,但对于环境资源犯罪这类与伦理道德没有必然联系的行政犯(法定犯)而言,并不公平,特别是在我国某些还处于“前现代”的边远山区,对于那些确实不知道某种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而捕杀的,应作无罪处理,因为此时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无所谓“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第14条关于故意的定义)。退一步,如果司法实践还走不到这么远,至少也应对此种情况从轻处理,能缓刑的缓刑。再如,在一些环境污染受害者因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采取过激措施的案件中,就要考虑到事出有因,尽量做从轻甚至无罪处理。
(3)作好司法解释工作。刑法中有关环境资源犯罪的条文中,有许多诸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情节严重”等模糊用语,司法机关应当尽快出台明确的司法解释,并公之于众,既指导和统一司法,又能让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知道行为的尺度,从而具备法治社会的“可预期性”。但时下这一工作还有很多没有完成。例如,关于什么是刑法上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目前司法实践中参照的是1987年国家环保局的《报告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但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暂行办法》只是一个行政规章,并不能自然地对司法机关有约束力。[28]
(4)加强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协作。如前所述,实践中经常存在环保机关“以罚代刑”的错误做法,这要么与环保机关的刑事法律知识不足有关,要么与本部门利益有关。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不移送司法机关的现象(不只环保机关,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同样存在此种现象),国务院曾在2001年7月颁布过一个《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对此应严格执行。再者,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具有一些自己的特点,有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如何尽快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建立与环保机关的协作机制,对确保此类案件的成功侦破、起诉和审判都有不可小瞧的意义。
动物园包给马戏团 国宝级动物愁“温饱”
铜川市动物园内居住着东北虎、黑豹、黑熊、金钱豹、狮子等一批珍贵动物。然而因动物园资金缺乏,年久失修,这些动物的生存处境令人担忧。目前,它们连温饱都难以保障。
铜川市人民公园办公室主任石万荣介绍,因单位效益差,没能力购买新的动物,为此于1999年11月和有动物的个体户贾克建实行联营。其后,贾每年向公园交1万元的场地租赁费,原动物园内的部分动物交由贾饲养。贾原来是一个马戏团的负责人,长年拉着动物赶会搞展出。签订合同后,他为园内增添了老虎、狮子各2只,金钱豹、河马各1只,骆驼4只,改变了原来被称作“猴馆”的单一局面。
贾克建介绍,刚承包动物园时游人很多,但现在来看动物的人少了,平常每天只有20名游客,一般周末也只有50名游客。游人少,入不敷出,连动物的口粮都保不住。
记者走进动物园内发现,偌大一个园子里只有记者一名游客。一位年轻人正在揉着窝头,给动物准备午饭。猴山上一群猴子看着地上的窝头,显得无精打采。金钱豹、黑豹在狭小的笼子里显得局促不安,两头狮子微闭着眼睛,趴在地上。据记者观察,骆驼、河马等素食动物身体尚且过得去,所有的食肉动物身体都很消瘦。一只12岁的东北虎,处境尤其令人担忧,只见它趴在一个仅2平方米的笼子里,身体异常消瘦,尾巴细得像一根草绳,惟有虎头看上去还透着些许“兽中之王”的英气。
贾克建告诉记者,动物园的收入每天只有几十元钱,能够用于购买动物食品的钱就更是少得可怜。狮子、老虎等肉食动物每天应该定量供应二十多公斤牛肉,可现在没钱买,只好用鸡肉等代替,还经常不能保障。而猴子、黑熊们只好吃窝头,窝头是用玉米面、麸子、白面、豆面掺在一起做成的,动物们对这种食品极不感兴趣,但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动物接连死亡 动物园成了动物墓场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梅花鹿、非洲狮死了,二级保护动物熊和骆驼死了,铜川市动物园承包给个体驯养户4年来以来,已有1只东北虎、2只狮子、1只熊、1只骆驼、11只梅花鹿先后死去。
据记者了解,贾的工作人员现有6人,人民公园的在册人员有52人,但是却没有一个专职兽医。没有兽医,动物管护不到位,硬件设施差,动物的单位生活面积严重不达标等问题都是造成园内动物接连死亡的主要原因。
今年死亡的东北虎“威威”最让人心痛。今年3月,“威威”的右屁股上长了一个脓包,此后,“威威”整日不吃不喝,精神萎靡,脓包越长越大,虽然注射了消炎针,但病情始终不见好转。后来,“威威”愈发虚弱,站立不起,每天仅靠喝点儿牛奶维持生命。
7月8日,第四军医大学实验动物中心的李六金教授赶到动物园,对“威威”的病情进行诊断:这只东北虎年龄较大,体质差,若不及时手术,生命十分危险。随后,在手术中发现,由于“威威”长期卧榻不起,加之近期笼舍中温度较高,诱发其颈部、背部、腿部多达40处创口严重溃烂生蛆。手术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结果非常成功,渐渐苏醒过来的“威威”呼吸、脉搏均正常。
7月9日下午,“威威”的病情突然恶化,被病痛折磨的东北虎已经没有了一丝力气,工作人员用手拽它的尾巴、给它扎针,“威威”几乎都没有任何反应。下午4时左右,“威威”抽搐不止,身体已经没有丝毫力气,头部抖动得非常厉害。下午6时10分左右,东北虎“威威”宣告死亡。此时,“威威”已经全身冰凉,惟有眼睛仍然睁着……
对个体驯养户如何监管
“老虎生病救治得太迟了,要是早点儿……”李六金教授在抢救东北虎“威威”时反复重复着这句话。其实,类似的假设还有许多:假设3个月以前就找专家给老虎看病;假设动物管理部门能及时发现问题尽早提出救治方案;假设人民公园或动物园有兽医;假设我们给予老虎更多的爱心而不是把它简单地当作一只动物……但眼下发生的事实,已经确凿地证实这些假设都不能成立。
贾克建是河南省洛阳市滨河艺术展演团的负责人,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二十多年。老虎“威威”是1992年从别的动物园交换来的,兽龄32岁。长达4年以来,尽管贾克建全力经营,但经济上的拮据还是让人看出动物园的破败。记者看到,动物园里的降温设施就是用水管浇水、脸盆泼水,动物的圈舍单位面积不足,没有兽医、动物缺乏正常保健检查。而经济、技术、设施方面的落后又制约了动物园的发展。贾克建说,4年来,动物园内的猛兽没有繁殖过幼崽,一是因为动物年龄偏大,二是缺少和园外动物交流、的资金,三是圈舍小不适宜猛兽繁殖养育,而动物的繁殖交换是动物园添丁兴旺的一个重要途径。
铜川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马副站长说,贾克建有河南省颁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再说贾的年鉴审验也不在铜川办理,他们没有管护权。但这是否意味着:贾在有资格但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养殖国家保护动物,致使动物接连死亡却可以不被追究责任呢?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当发现受伤、病弱、饥饿的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时,都应该报告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由其采取措施。动物保护站难道就不能对跨地区经营的动物实施监管?一只东北虎难道因为是个人驯养的就没有人对其进行救治吗?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科普处一位姓尹的工作人员介绍,任何一级动物保护部门都不能因为驯养者的经营许可证不在自己辖区办理,就放弃对野生动物的监管、救助。
野生动物救护 呼唤多方关注
亚洲野生动物基金组织的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他们不但关心东北虎,更关心动物园内其他动物的生存状况,他们救助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动物自由自在地生活。但在救助个人驯养的野生动物时,双方很难达成协议,因为对方往往提出一些过高的补偿要求,有时他们也爱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