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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体育类;高职;学生;毕业论文;选题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3)06-0139-03
研究目的
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时,首先遇到的问题是选择什么样的题目。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选题的恰当与否会直接关系到毕业论文的质量。选择什么样的课题、如何选择毕业论文课题是高职学生和指导教师最为头疼的问题。本文以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体育系2009、2010级78名学生的毕业选题为例,分析和讨论毕业论文选题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选题问题的对策。
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云南体职院社体系运动康复专业、体育保健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社会体育专业2009、2010级学生78份毕业论文和开题报告作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查阅2009、2010级社体系学生78篇毕业论文和开题报告。
2.数理统计法。对收集到的78篇毕业论文和开题报告按论文的选题、研究方向、研究方法、选题来源、指导教师等进行分类、归纳、统计处理,运用Excel软件对所获数据进行数据处理。
3.访谈法。与2009、2010级社体系学生、指导教师、系领导及教学秘书进行访谈,了解相关情况。
4.逻辑分析法。运用归纳、综合等逻辑分析方法对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课题来源、指导教师对学生论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得出结论。
结果与分析
(一)体育类高职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
从下页图1我们可以看出,学生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运动康复、大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管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人们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日趋高涨,健身房、大众健身器材、各种体育场馆日益增多,社会对体育人才的需要越来越多,如社会体育辅导人才、体育保健人才、体育康复人才、体育管理人才等,这为社会体育发展创造了机会。另外,目前从事社会体育研究的成果和文献逐渐增多,特别是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以来,体育科研人员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客观上为学生提供了较多的参考资料。
1.选题基本吻合专业。我院自2009年设立社会体育系,分社会体育、运动康复、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保健四个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培养的是能在社会体育领域中从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经营开发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运动康复专业主要研究运动与健康的关系,培养可在各类医疗康复保健部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大型健身场馆、健康保险业、学校、体育健身及运动休闲场所等从事健康科学和康复体育相关的指导、服务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能适应体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有一定组织实践能力,能组织一定规模体育比赛、展会等经营活动和独立经营、管理中小规模体育产业的专门技术应用型人才;体育保健主要包括体育卫生、保健按摩、体育疗法、体育伤病的预防和处理,主要培养运用医学保健的知识和方法,在体育健身及运动休闲场所从事体育保健康复的咨询、指导、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专业人才。
在调查中,分别有74%、57%的体育保健、运动康复专业学生选择了运动创伤及康复体育方向的研究;分别有69%、100%的社会体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选择了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群体开展全民健身体育锻炼的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只有10%的学生选择了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的研究。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仪器设备等方面无人问津。大部分学生的选题围绕各自专业的培养目标,重在解决我院社体系在教学和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性问题。
我们的专业课教师在教学中平常就给予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围绕着专业热点问题展开讨论和分析。在《体育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课程教学中,讲到选题原则时,特别强调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选题不能脱离学生的专业知识,没有专业知识作支撑是写不出好论文的,要选择自己专业领域熟悉的、有条件完成的而且结合自己将来希望从业的方向和感兴趣的问题。例如,2010级运动康复专业的一个学生,希望毕业后在昆阳开一家保健康复中心,其选题即为《昆阳镇保健康复中心的市场调查研究》。他利用在昆阳实习机会,从保健康复中心的市场饱有度、选址、价位、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已有的6家中心进行调查研究;2009级社会体育专业的一个学生,所练专项是高尔夫,毕业意向留校从事高尔夫教练工作,其选题《云南体职院高尔夫专业学生学情分析》,对所要任教的对象进行非常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2.题目雷同扎堆。学生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均是由学生提供,没有经过集中讨论,同届学生中选题出现“扎堆”现象,不同届学生也出现选题相近相似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康复和保健专业中,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研究占10%,施加因素有用推拿手法的、按摩与运动结合的,研究对象有青少年、中年妇女,有对病因案例分析的,又有对治疗效果进行个案研究的。虽然各有侧重,但雷同现象可见一斑。我校康复和保健专业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在体育康复理疗中心实习实训基地实践,这个基地对社会开放,来校健身的人很多,运动后往往会在实训基地作放松,腰椎疾病、颈椎病、肩关节疾病、膝关节损伤、网球肘等是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的比较多的案例。
(二)毕业论文的研究方法(见表1)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学生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首先,由于文献法是进行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且学生论文需以文献综述研究为基础,所以,所有论文都使用了文献资料法。其次,逻辑分析法、访谈法、观察法、个案研究法,实验法对比法、实证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也有少量的运用,说明定性研究逐步向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的方向转变。大部分学生采用了两种及以上的研究方法,最多用到六种方法。
通过对每篇论文研究方法的运用情况进行分析发现,研究方法运用过程中存在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普遍缺少对研究方法的设计,学生对研究方法设计的重要意义和方法的具体运用理解不够透彻;方法选用随意性较大,运用不当或仅把研究方法当摆设、凑格式的现象较为突出。
(三)毕业论文的选题来源(见图2)
从图2我们可以看出,学生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查阅文献、指导教师收集的科研及教学实际中的问题以及学生实习工作中的课题等三个方面。从文献综述中移植嫁接式或模仿选题,指导教师根据自己的熟悉领域和学术水平,或根据自己的课题内容,拟出一些题目任由学生选择。这样做的优点是指导教师能从本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所选题目较切合学生实际水平,防止选题过偏或过大等问题出现。
学生没有参与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这与我校教师队伍中主要以年轻教师为主,青年教师工作年限少,教学任务重,能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多,本身获得的科研项目较少有关。
学生也没有从各级科研课题指南中选题,省级国家级课题大多偏向于宏观战略研究,高职学生的理论基础还不够。我校并没有针对学生科研的选题指南,原因在于考虑学校本身的学术研究水平和客观研究条件,学生学识水平存在差距,兴趣、爱好、专业的差别,所以,在选题时,建议学生最好选择自己比较感兴趣的主题,以自身的研究能力为标准,在可搜寻的资料范围内确定自己的论文主题,以应用性为导向进行选题,尽量避免那些高深﹑冷僻和空洞的理论研究的课题。
(四)毕业论文研究类型
根据论文研究类型的不同,选题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大类。学生论文选题的研究类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基础研究的论文选题占绝对多数,说明基础研究是高职学生论文选题的主要方向。
(五)指导教师对毕业生毕业论文的影响
目前,毕业论文的选题多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协商确立。从下表2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指导教师指导的选题与自己的研究方向一致,也有少数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与其从事研究的体育教学方向不一致,这样对其指导学生论文有很大的影响。
有些指导教师自身很少从事科学研究,对现代一些新的科研方法了解不够,指导学生选题时力不从心。首先,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较多,学生论文的选题方向也各式各样,指导教师很难照顾到每一个学生。其次,学生论文的选题往往是在《体育科研方法》课程16课时内同步完成,任课教师在这么短时间内只能整体上对体育科研方法给予介绍,大部分要靠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构思,教师只能在选题过程中起引导作用;再次,在短短的一个月左右选题时间仓促,题目确定得相当勉强;最后,指导教师在论文选题指导工作的同时,还担任其他课程的教学任务,造成教师精力不足,指导不够。
结论与建议
1.体育类高职学生选题方向主要集中于运动康复、大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管理。大部分学生的选题围绕各自专业的培养目标,能解决我院社体系在教学和实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性问题。建议尽量剔除雷同和近似题目,各届选题尽量做到推陈出新,多提有创意的选题。强调毕业论文选题的专业性,研究内容、研究领域应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2.大部分学生采用了两种及以上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逐步向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的方向转变。但普遍缺少对研究方法的设计,方法选用随意性较大。教师在平时教学中应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将体育科研的研究方法、前沿问题、热点问题介绍给学生,并同学生探讨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方法。什么样的问题适合定性或定量研究,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之间的关系如何结合使用,教师在教学中可根据学生的个性化题目采用案例进行教学,通过比较和分析加深学生的直观理解。
3.学生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查阅文献、指导教师收集的课题及教学实际中的问题以及学生实习实践的问题等三个方面。基础研究是高职学生论文选题的主要方向。建议高职院校选择的题目针对职业岗位,以解决生活、学习、训练中的实际问题为主,研究题目宜小。
4.大多数指导教师指导的选题与自己的研究方向一致,也有少数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与其从事研究的体育教学方向不一致。建议指导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研究水平,在学生不知道要研究什么、不知道什么是好的选题、选择合适的研究题目并开展研究存在一定的困难时做到与学生充分沟通,引导学生在自己进行选题之前要先鉴别他人的选题,关注体育行政部门和学术领导机构下达的体育科研项目指南,督促学生阅读体育类核心刊物,通过实际案例介绍哪些是合适的选题,学生初选题目后分析选题存在哪方面的问题,让学生自己去鉴别、分析、讨论、思考。
撰写毕业论文是高职教育中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虽然体育类高职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能力有限,学生做科研的水平不高,撰写的毕业论文学术价值有限,但学生在应用科学研究方法一步一步地完成论文的过程中,能提高资料查询能力、运用计算机分析和处理数据的能力、在生产实践中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恰当的选题能够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毕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
参考文献:
[1]李正栓.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与写作指导[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杨晔.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设计[EB/OL].(2012-05-23)..
[3]张金艳.高职学生英语毕业论文选题中创新意识的培养[J].中国成人教育,2011(21).
作者简介:
黄平(1966—),女,重庆市人,硕士,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课程与教学改革与体育科研方法。
体育社会学理论体系研究
一门学科的建立、发展与成熟离不开对其理论体系的探讨与争辩,体育社会学自70年代在我国发端以来,一直有部分专家专注于该学科理论体系的探讨,并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专家学者们就体育社会学理论基础问题长期、深入的探讨对该学科在我国的发展与成熟起到非常重要的铺垫与推动作用。关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性质,早期的观点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尔后部分社会学领域和体育学领域学者认为它是社会学下的一门应用社会学。近年来,有的观点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介于体育科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即它既具有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属性,又是体育科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也有学者提出了体育社会学只有一个学科属性,即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的观点。孰是孰非,还需学界的进一步讨论与争辩。关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学界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观点,即体育社会现象是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就什么是体育社会现象、构成体育社会现象的前提条件、什么样的体育社会现象才有研究价值等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
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认为“范式(para-digm)”是在科学实践活动中某些被公认的范例,包括概念、定律、理论、观点、应用等在内的范例,范式可以用来揭示科学发展和科学革命的结构,为某一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模型。[1]有人认为“范式”这一学术词语已逐渐替代社会科学中的“方法论”。关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范式,学界大致持这一观点,即实证与思辨研究是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如仇军认为我国体育社会学的发展经历了初始阶段注重解释主义(思辨)研究范式,发展阶段具有实证主义研究范式色彩,现阶段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与解释主义研究方法相互渗透和融合几个阶段。[2]吴贻刚等认为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范式较单一,主要以结构功能主义为主,虽然也有一些使用了冲突理论的范式,还有一些运用了后现代主义范式,但总招来结构功能主义者的激烈批判。[3]目前,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理论与框架主要援引自社会学与其他相关学科,包括结构功能理论、角色规范理论、符号互动论、女性主义论、社会越轨理论、社会转型理论、非政府组织理论、公共服务理论、社会排斥理论等。比如运用结构功能主义分析不同时代体育应完成的历史任务和承担的历史责任,运用符号互动论分析体育群体中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人与组织之间的互动以及组织与组织间的互动,运用角色规范理论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运用社会越轨理论解释竞技体育异化问题,运用社会排斥理论探讨体育中弱势群体体育、体育权利与公平问题等等。其中,运用结构功能主义来解释体育现象的研究居多,其他理论应用较少。
研究方法是衡量一个学科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问卷调查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应用越来越普遍,有学者就体育社会学中与问卷调查方法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陈海燕对6种体育期刊1999-2003年间以调查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的论文进行分析后认为,多数研究者忽视了对研究方法的介绍,在抽样调查中,抽样方式介绍不明的占20.6%,在调查资料的处理、分析和表达方面,多数研究停留在以百分比的直观解释和说明上。[4]杨威的研究也表明,目前体育社会学研究中问卷调查方法的使用,在问卷统计处理和分析上,多采用百分比分类统计分析,注重对现状的描述;但从整体发展来看,呈现出由常规统计、单变量统计分析向多元统计分析发展,由描述研究向解释研究发展的趋势。[5]斯迪虎认为体育社会学因果关系的本质存在于决定论与人的自由意志之中,数理统计是关于体育社会现象之间量的相关分析,任何具体的量都有质的规定性,如果不了解量背后的质的规定性以及数量关系背后的社会背景情况,就可能做出肤浅、错误的解释。因此,体育社会学的数理统计中,即使两个变量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系数,并且具有统计意义,也不能因此作出两个变量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结论,而应遵循数理统计与逻辑实证相结合的原则。[6]杨威的研究也赞成上述观点,建议应注重信度与效度问题、抽样方法问题(随机不等于随意)、统计分析问题(过于相信两个变量间的统计结果分析,忽略体育社会现象间的复杂性)、结果的理论解释问题(厚于资料收集与现状描述,薄于理论分析与解释),并介绍了目前体育统计教材中鲜有论及的定类、定序变量回归分析方法,有利于充实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并有利于提高研究结果的可信度,从而提高研究成果质量。[7]除传统的文献调研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等外,一些学者逐步开始采用定量分析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典型调查、个案研究、田野调查等方法来研究体育运动中的社会问题,使体育社会学中实证主义研究范式的运用向前迈出一步。
总体而言,关于体育社会学理论体系的研究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仍停留在借鉴与援引母学科与其他相关学科理论与方法阶段。尽管近年来有学者介绍了西方国家体育社会学的研究理论、视角、范式和研究方法,如“从一元走向多元:西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流变”、“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西方体育社会学新流派述评”等,但具体应用还不多见,并且在应用过程中还需对援引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本土化的考量。
体育社会学应用研究体育社会学应用研究的主要内容
随时间与政策变化而有所侧重。20世纪80年代,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体育运动的社会功能、体育改革、体育娱乐理论、体育与大众传播媒介等主题上。90年代,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体育群体及其互动、体育与生活方式、体育人口、假球与黑哨等社会问题、社区体育、竞技体育异化、体育产业、中国体育事业发展问题、全民健身理论和实践、体育体制改革等主题上。近10年来,体育社会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民与农村体育、体育公共服务问题、北京奥运会、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主题上。
农民与农村体育随着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日益关注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号召的提出,农民与农村问题逐渐进入学者们视野,农民与农村体育问题也一跃成为体育领域的研究热点,与此相关的课题立项、成果发表数量剧升。以体育学人最为看重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立项为例,2001年至2004年该基金没有与“农民体育、农村体育”相关立项,但从2005年开始,与“农民体育、农村体育”相关的立项呈现出波浪式上升趋势。这一研究热点在整个社科基金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特别是最近两年,学者们对农村体育和农民体育倾注了更多热情,社科立项也向“农民体育、农村体育”的相关研究作了较大倾斜(如图3)。2001年至2011年10月,收录于中国知网核心期刊以“农民、农村体育”为命题的文章共262篇,其中2001年至2005年47篇,2006年至2011年215篇。一些学者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就以下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对不同地域农民体质与体育锻炼现状的调查分析与对策探讨;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或和谐社会建设为语境的农民、农村体育发展问题的探讨;农民、农村体育需求问题的探讨;不同地域农村体育项目与文化的传承、发展、出路、困境等,农村体育公共服务问题,农村体育发展对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影响等内容。总体来说,这些问题的探讨丰富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主题,对农村体育的发展也颇有指导意义,但从理论上来看,采用问卷调查对现状进行量的描述与分析偏多,通过实地调查与访谈结合量的分析阐释现象背后的质的研究较少;研究对象不全面,研究方法较单一;宏观研究偏多微观研究较少;从实践上来看,对指导农村体育发展又缺乏可操作性。
体育公共服务问题随着我国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公共服务问题受到政府、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体育公共服务问题也随之受到体育界的关注而成为近年来继“农村体育”以后的又一研究热点。2001年至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立项颇多,2001年0项、2002年1项、2003年5项、2004年2项、2005年0项、2007至2008年各一项、2009年2项、2010年6项、2011年7项。2001-2011年中国知网核心期刊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论文共计74篇,其中2007-2011年6月70篇,占10年间总数的94.6%。这些研究成果主要就体育公共服务的内涵、现状、困境、影响因素,体育公共政策供给主体、供给方式、供给模式、供给制度与制度创新,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运行与评价等内容进行研究。不少研究或采用了体育社会学的理论,或采用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方法,或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目前我国建立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应该肯定这些研究成果为促进我国体育公共服务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做了重要的铺垫。但目前我国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研究在理论上尚未完全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理论框架,在实践上尚未使得这一“体系”规范、有序的运行。[8]甚至可以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还未建立起来。因此,还需要体育社会学者们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作进一步的研究。
北京奥运会研究2001年北京获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办权,引起国人的振奋,举国上下为之欢庆,体育界更是如此。此后关于北京奥运会的报道不绝于耳,同时,学界对北京奥运会的相关研究也越来越多,从内容上看,涉及奥运理念,奥运会场馆、设备,运动队的备战,奥运会对城市与社会的影响等问题,从时间上看,奥运会前的研究成功主要涉及技术、条件等的准备性研究,奥运会后主要注重对奥运会各方面的分析总结和对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方向的思考等问题。其中不乏从社会学的视角去研究与这一主题相关的问题,如“影响我国女性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社会学因素分析”、“2008年奥运会与北京的流动人口问题”等等,这些研究对我国成功举办奥运会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2008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这一研究热点逐渐淡出多数学者们的视线。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与退役运动员保障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一直备受学界关注,从90年代初讨论的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到“体教结合”,再到以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化培养的讨论不曾停止过。由于退役运动员不再安排就业,没有退役后的保障,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选择从事体育运动训练,特别是北京奥运会后,公众的金牌意识逐渐淡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面临更大困境,体育界不得不再思考这一问题。主要集中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现状调查、问题总结、对策分析、模式探讨上,也有关于美国、日本等国家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介绍与比较研究。其中也有部分采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或者视角来分析问题,如“美国学校培养竞技体育人才的社会学归因”、“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不同层次利益整合的机制”等。通过对相关文章的梳理不难发现,对该问题的研究大多数学者都倾向于宏观层面或中观层面,对微观层面的研究极少,比如通过个案研究,深层次追踪不同年龄段的运动员对从事运动训练的看法,随着社会变迁与政策变化,家长对子女从事运动训练的态度变化,从微观层面探寻因果关系。
有关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进展介绍与比较研究除了上述体育社会学研究的问题外,值得一提的是,近10年来有关国外体育社会学研究进展成果介绍与比较研究颇多,这可能与早期的学者们呼吁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社会学译著与成果介绍相关。在著作方面,国内有关学者翻译了部分国外著作,如卢元镇主持了《美国体育社会学》的译介、清华大学组织翻译了美国学者JayJ•Coakley的《体育社会学:议题与争议》、金季春主持翻译了《体育科学指南》等等;[9]在论文方面,有的探讨了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研究范式、理论、视角等理论问题,[10][11][12][13][14][15][16]有的分析了近年来国际或西方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与发展趋势,[17][18][19]有的对中西体育社会学研究内容与热点进行了比较研究,[20][21]还有的专门探讨了中国体育社会学发展进程中的对外联系。[22]这些成果使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者们了解了国外同行们的研究现状、研究取向、研究方式、研究成果,为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参考,同时也有专家指出在借鉴与参考的过程中应考虑本土化的问题。
近十年来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特点
重宏观研究轻微观研究通过对近10年来相关研究成果的阅览和梳理可以看出,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往往重宏观研究轻微观研究。不管是课题、毕业论文还是期刊论文,都热衷于选择大而难的课题,也倾向于选择思辨性的课题而非实证性课题,似乎有功利性之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体制改革需要更多宏观视野的研究予以支持;另一方面,我国现行体育学各级课题规划和评审导向中,微观研究课题得不到重视,难于立项。此外,体育学各级课题资助金额小,难以完成以长期田野调查、访谈、观察等方法为手段的资料收集与分析论证的微观研究也是原因之一。
浓厚的政策导向色彩从对近10年体育社会学应用研究几个主题的逐年成果数量来看,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国家提出“三农”问题、提倡新农村建设、倡导和谐社会建设,则以此为背景的和与此相关的论文相继涌现,并成倍增长,尔后逐渐冷却。关于“北京奥运会”论题的情况如此,关于“阳光体育运动”论题的情况亦如此。北京奥运会后主席提出“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战略方针,则以“体育强国”为题名的论文不久便见于各刊物,中国知网以“体育强国”为篇名检索2001-2011年论文共计145篇,其中2009-2011年120篇,占10年来总篇数的82.8%。以上充分表明,我们的体育社会学研究紧跟政策,亦步亦趋,这虽体现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问题意识。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体育社会学研究的任务应以社会学视角分析体育中的社会问题,揭示现象背后的规律,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与方法,以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而不是在政府部门做出某一决策后,再一窝蜂地去解读某一策略的内涵,讨论对与错、可行性等等问题。
[关键词]工学 人才培养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一、引言
自20世纪以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在各个高校设立,为我国培养了一批批的食品行业专门人才。但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逐步发展和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进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原有的人才培养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现代化企业的需要。工程底子薄、工学理论知识匮乏,已成为日益暴露出来的显著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目前工程教育体系不够健全,教学和食品工业现状脱节,导致学生动手能力弱、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差,工程素质距离企业的要求似乎越来越远。因此,必须加强工程教育的培养,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推进产学研结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应对工程全球化、复杂化的挑战,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工程人才的迫切需求[1]。
本文对57所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培养方案及大纲进行了系统研究,其中包括18所综合类院校,13所工科院校。将工学类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体系分成四部分,基础课程;专业知识;实践环节;创新能力。通过探讨和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的不足,找出影响学生工程能力培养的重要因素,得到能够促进工程能力培养的最优培养模式,更新相关课程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突出课外科技活动的积极作用,提升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生参与国际人才竞争的能力。
二、基础课程教育培养模式的调整
(一)适当缩减公共基础课学时
工学类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基础课程知识结构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外语、计算机信息技术、体育、基础教育等方面。在本研究所调查的21所工学类院校当中,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专业课程学时占总学时的比重为40-60%,其中,工科类院校专业课学时多于综合类院校。基础课占总学时比重过大,这导致学生学习专业课程的时间相对少,专业知识薄弱。在基础课程教育过程中,英语和数学占学时比例最大,而在现代高中教育环节中,英语和数学等常规课程已经涉猎了一些大学课程内容,学生上了大学之后,这些内容还会重复学习30-50学时,这不仅浪费时间,还直接减少了专业课的学习时间,如果将这部分学时应用于专业课的学习,势必会使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得到丰富。
(二)加强学生工程基础知识的训练
在工程训练方面,作为工学类院校的学生应掌握有一些工学类基础知识,如:机械基础知识和电学基础知识等,以便将来可以从事一些食品机械与设备的设计、制造、管理、销售等方面的工作。工科院校对学生这方面的素质教育要好一些,基本能有90-120学时的学习,而一些综合类院校却忽视了学生工程基础的训练,导致学生的知识体系偏软,缺乏工学学士应具有的综合素质。因此,应调整基础课学时,保证学生工程基础知识学习在100学时以上,满足现代社会综合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专业课程体系培养模式的完善
(一)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模式
在专业必修课中,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工厂设计、食品机械与设备属于工程类课程,在进行教学时应避免填鸭式教学,教师讲授要少而精,使学生能够举一反三,帮助学生形成主动探索和求知的学习方式,培养想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教学内容,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教学,利用多种媒体,加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使学生掌握的知识更加全面、准确、生动和客观。例如在讲述食品机械与设备时,可以在多媒体教学中加入食品机械单元操作的动画或录像,这样就可以使学生更加形象的理解食品机械的工作原理及加工过程。在食品工厂设计课程中,可以利用多媒体教学展示世界上或我国大型食品工厂的图片或录像,使学生对现代化食品工厂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另外,学生的学习成绩可以通过多个环节进行综合考察,如考试、讨论、读书报告和论文等形式,使学生有更多机会进行独立思考,调动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
(二)丰富专业选修课的种类
在专业选修课方面,扩大选修课的比例,拓宽学生的知识面。要把握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成果和新动态,使教学内容不仅成为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同时成为提高学生能力的有效载体[2]。增加工程类专业选修课,可以将一些工程类课程的基础部分设定为专业选修课,如机械原理、机械设计、机械制造等。这样就可以让学生更好的掌握食品机械及设备原理、设计和制造等方面的知识,形成具有针对性和特色性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实践环节培养模式的建设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是工学类院校共同努的的目标。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课的教育,实习环节的培养和毕业设计的训练,这对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技术创新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通过实验环节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
食品工程类课程实验多为演示性、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演示实验直观、生动、有趣,在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并且可以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如:课堂演示,在课堂上应用多媒体教学方式演示食品机械的单元操作过程;课外演示,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参观演示实验,并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动手实际操作;演示走廊,在教学楼或实验楼里专门辟出一定的空间用于摆放一定数目的演示实验,供学生在课余时间自由参观和学习[3]。综合性实验及设计性实验,涵盖多项技能和多种方法,对于培养学生的能力更为重要,这类实验一般应占实验教学总学时的1/3以上。使学生能够对食品单元操作、过程控制、能源综合利用等现代食品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熟悉和掌握。
(二)通过实习环节使学生增强对食品行业的了解
实习环节是本科生对专业知识更深层次了解和掌握的过程,也是学生首次真正接触食品工厂,从对食品工业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工学类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可以实行一学年三个学期的教学体制,在暑假前后安排第三学期6周左右的实习,在教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学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自主安排实习日程,完成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认识实习和食品工艺实习。设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社会调查实习,让学生自行设计社会调查表,发放调查问卷,及时掌握食品行业动态。设立食品工程系统设计实习,利用3周左右的时间,让学生使用CAD制图软件自行设计一套食品加工系统,完善食品工程环节的学习。实习环节的考核要把对企业的了解、对行业的了解、对市场的了解作为考核学生实习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学生提高对各实习环节重要性的认识和实践的积极性。
(三)通过毕业设计完善学生知识体系
毕业设计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的综合工程实践训练,是培养创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前的工程基础训练,对全面地学习和掌握专业知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工学类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可以适当延长毕业设计及毕业实习环节的时间。学生可以在寒假完成3周的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学生针对所研究课题进入相关食品工厂进行模拟工作的阶段,通过实习不仅可以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完成毕业设计,还可以让学生提前进入工作准备状态,以使学生毕业后能够更快的融入社会。在整个毕业设计过程中学生受到提出问题、检索资料、分析解决问题、实验验证、撰写说明书和毕业论文、接受答辩等基本训练,从而培养学生具有优良的思维品质,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和开拓的精神,这是其他教学环节不能替代的。通过毕业设计环节的训练,使学生具有正确观察、缜密思考、总结归纳等方面的能力及良好的实验习惯、诚实记录的学习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使学生成为动手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质量本科专业人才,为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方面设计、研究和开发奠定基础。
五、学生工程创新能力的培养
工程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工学类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增强民族自主创新能力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随着各大高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设立,如何培养适应时代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工程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工程技术人才就显得更为迫切[4]。
高校教师在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的同时,还有会从事一些科学研究工作,本科生可对教师的科研项目进行学习和研究,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作为教师的助手参与进来,辅助教师完成科研项目。学生在进行课题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这样就培养了他们运用书本知识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另一方面,学校可提供本科创新基金,学生经过市场调查及社会调研后,在学校的支持下选择创新课题,并作为第一研究人员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课题。这样依靠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他们在完成课题的过程中能够独立思考,培养独立开展工作、自主创新的能力,尤其要鼓励他们在运用知识、锻炼能力、掌握技能中多动脑筋、想办法,以达到培养大学生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目的。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工程创新能力,还可以培养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科学、严谨的作风,同时,还对学生毕业后参与到企业的新产品开发等社会经济活动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六、结论
针对当前工学类院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工程背景薄弱这个主要问题,构建了能够促进工程能力培养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最优培养模式。第一,基础课程方面,缩短基础课学时,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专业课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面,在大学一二年级增加工程类基础知识作为选修课,使学生更早的接受工程训练。第二,专业知识方面,应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扩大工程类选修课的比例。第三,实践环节方面,增加工程类课程实验,并尽量建立演示走廊及开放性实验室,在实习和毕业设计过程中增加学生工程方面的训练,突出课外科技活动的积极作用。第四,创新能力方面,设置课外培养计划,并引导本科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使学生更早的接触前沿科学。
我国在改造传统食品工业方面正面临转型期,新的食品科学与工程技术必将代替原有的陈旧的落后技术,这需要一大批理论知识丰富,实际动手能力强的专门人才。通过对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人才培养模式的调整,培养符合现代化的食品工业要求的毕业生,使他们系统掌握食品营养、加工工艺及生产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并成为能够从事食品研究、设计、生产、管理和新产品开发的复合型高素质专门人才,推动我国食品行业不断发展,食品工业不断现代化,逐步迈进世界强国的行列。
[基金项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工程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项目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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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漂族”的定义和类型
“校漂族”是指那些已经毕业但因为考研、希望找到更理想的工作、留恋校园生活害怕直面激烈的就业环境等原因而继续留在母校或在附近其他高校周边活动的大学生群体,他们利用高校的有利条件,到学校听课、就餐,参加体育训练、培训;到图书馆查阅资料,参加学校举办的招聘会等。他们与学校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却俨然成为学校的一员,因此被称为“校漂族”。“校漂族”一般有为就业增加砝码的刻苦考研型、准备出国深造的等待签证型、求职受挫的暂缓就业型、回校另谋出路的创业型、逃避就业竞争的依恋校园型、坐食家庭财富的不就业潇洒型等多种类型。
二“、校漂族”的成因
(一)个人期望值过高与教育大众化的矛盾造成大学生就业选择“极化”现象
一些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过高,不愿意去一般单位或不太满意的单位工作。没有找到满意的单位就暂时不去就业,等待时机,把熟悉的校园作为就业的缓冲地就成为他们的首要选择。然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得大学生面向市场就业时,优势不再明显。2003年扩招后的第一批大学生走向就业市场,这一年被称为大学生就业元年。2003年全国大学生毕业生人数达到212万,2010年激增至631万,大学毕业生急剧增多也使得就业率逐年下降。在个人期望与实际就业环境的矛盾之下,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毕业后在短时间内难以找到满意的工作,进而成为“校漂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课题组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意向与就业行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7.4%的毕业生希望在城市就业,45.5%的毕业生首选到沿海地区工作。大学生就业选择“极化”现象日益突出,即向沿海发达地区集中,向大城市集中,向毕业学校所在地集中。
(二)学生实际工作能力与市场需求的矛盾导致高端人才“泡沫化”
大学生缺乏职业素质、缺少职业规划意识导致自身缺少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社会对人才要求标准不断提高,特别是一些用人单位出现“人才高消费的现象”,导致高端人才出现“泡沫化”,使一部分没有就业甚至已经就业的学生又重新回来准备考研深造,以适应社会对人才更高的能力素质要求。由于缺乏职业规划,许多人在失业就业压力下,“找不到工作就漂”成为最高指导原则。
(三)部分学生心理抗压能力差引起“摩擦性”失业
大学毕业生逐年增多,就业竞争愈演愈烈,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讲,“校漂族”这种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大学毕业生在发展过程中感受到了来自环境的压力,为了缓解和消除这种压力,为了更好地去适应社会环境,他们选择了不断跳槽,或继续深造学习,以求更加符合社会的认同。
(四)相关就业政策出台与实际执行不力的矛盾造成“政策弹性形变”
为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到基层、到农村工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是事实上,有些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弹性空间太大,承诺毕业生的各种待遇无法兑现,造成某些毕业生主动违约,选择“校漂”。此外,《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其户口两年内可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这一规定被一些已经找到工作但不满意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所利用,在政策上畅通了通道,顺理成章地成为“校漂族”。
三“、校漂族”对高校稳定的负面影响
(一)对高校资源分配、人员管理的影响
1“.校漂族”占用高校的有限资源。从身份定位来讲,“校漂族”已经不是在校学生了,他们多是寄居在学校周围,依赖和主要利用的还是学校的资源,如教室、图书馆、操场、食堂,也会在校园内经常参加考研培训、应届生就业招聘会等。近年来高校持续扩招,教学资源已显匮乏,同时“校漂族”亦在逐年增加,“校漂族”无疑充当着与在校学生争夺有限资源的角色。
2.给高校的档案管理造成压力。由于“校漂族”不属于在校注册学生,人员相对复杂,流动性较大,学校很难对他们进行统一监控、管理,造成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另外,“校漂族”把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直接增加了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担。按照国家规定,毕业生档案、户口留校的只能保留两年,两年到期后必须迁回生源地。很多学生把档案放在学校后便杳无消息,即使缓派期限到了也不与学校联系,导致户口和档案的积压,加大了学校管理的难度。
3.增加了高校的安全隐患。“校漂族”面对来自社会、学校和自身的压力,普遍存在焦虑心理。求职受挫和拒绝就业、无所事事的“校漂族”尤甚。他们情绪波动较大,往往会把这种心理落差归结于社会的不公平和政府的不作为,容易产生偏激的想法和做出过激的行为。大部分的“校漂族”并非来自经济环境十分优越的家庭,在没有经济来源或生活拮据的情况下,再加上经常在高校校园内出没,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对高校环境熟悉等条件,容易产生盗窃等犯罪行为。而由于其流动性大,学校在监管上有一定难度,容易引起安全恐慌。
4.干扰高校的日常教学。部分创业型的“校漂族”出于提升工作技能及创造就业条件等目的,在学校内进行各式销售活动,其中不乏将在校学生当作劳动力或“合伙股东”,影响了学校的日常教学和学生的正常作息。长此以往,会使在校大学生价值观产生偏差,看待问题更为功利,进而轻视学习,疏忽思想道德、公民素质的培养。此外,当一定数目的“校漂族”聚在一起,容易形成亚文化,影响校风、学风建设。
(二)对高校在校学生的影响
1.给在校学生带来毕业恐惧感。高校毕业生逐年激增,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因就业受挫而回校考研或暂缓就业一类的“校漂族”会使在校学生联想自身的就业命运,认为“毕业等于失业”,从而产生毕业恐惧感。另外“,校漂族”游离于学校和社会之间,缺乏一种心理上的归属感,因而容易产生寂寞情绪。如果长期如此,就会让人变得孤独、抑郁,使他们怀疑自己的能力,变得自卑。“校漂族”长期在高校周边活动,容易把这些负面情绪转移给在校学生,使在校学生缺乏自信,甚至逃避现实社会。
2.对在校学生产生错误的就业导向。“校漂族”的客观存在,对高校中即将毕业的学生产生了不良的就业导向。大学生因考研或找不到工作、找到的工作不理想轻易就可以办理暂缓就业而加入了这一群体,增加了这一群体的人数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大学生就业的“逃避性”,使大学生不正视当今就业严峻的问题,而采用“暂缓”策略。越来越多的未毕业学生放弃正当时候的就业机会,被这一群体同化,成为“校漂族”。据对某高校2006届未签约的毕业生的抽样调查显示,65%的未签约学生希望能把档案、户口暂时留校,82%的毕业生对“校漂族”表示充分理解,85%的学生认同“找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太难了,选择在学校缓冲算了,再学点东西”的观点。
3.影响在校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求职受挫的“校漂族”容易把原因归结于国家和社会。他们愤世嫉俗,往往会采取消极的态度对待社会。还没充分认识社会的在校大学生周围长期存在抱有这种心态的“校漂族”,可能会导致其个人世界观及价值观的改变,甚至对社会丧失信心或产生敌视心理,引发社会问题。
四、高校抵制“校漂族”消极影响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全程化就业指导,引导学生形成“五位一体”职业观
加强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爱专业、勤学业、能就业、敢创业、成事业”五位一体的职业观,树立自主就业和多元就业的意识。在源头上引导好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改变传统的择业观、就业观,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应对社会上的新变化。高校可尝试开设职业规划课程、举行职业指导讲座等,帮助在校学生正确定位自己,降低过高的就业期望,摒弃消极的逃避现实的行为,正视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将“两端延伸,全程教育”作为指导就业工作的基本理念,前端延伸至招生宣传,末端延伸至毕业生离校后一年,在整个大学阶段有计划地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具体做法是:招生宣传阶段通过专业介绍、课程设置解读、就业去向分析,引导考生力求将未来职业发展与填报志愿紧密结合,帮助考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新生入学时,结合专业思想教育,引导学生及早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确立新目标;在一至三年级时,开展必修课教育,提升学生职业规划能力和职业素质;在四年级时,安排就业技巧、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等教育;毕业生离校之后,进行用人单位回访和毕业生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反馈到就业工作中。在四年的教育过程中,除了课堂教育,再辅之以学生组织举办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以及专业内部实习等活动。
(二)调整专业结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接轨
从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经济实际出发,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并做好劳动岗位需求预测,培养现时社会需要的专业人才。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自主控制招生规模,从源头上消除“校漂族”形成的基础。另一方面,也可在大学新生或准新生选择专业之初,举行专业介绍、专业前景分析之类的讲座或设立咨询点,让更多的学生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学专业的就业路径,明确学习目标,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顾虑及减轻思想包袱。此外,还应该根据招生规模调整冷门专业结构,根据“拓宽基础、拓宽专业口径,变专业对口为专业适应”的原则,对如传统农科等冷门专业的专业结构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改造。将原有专业进行合理的合并或删减,对于一些需求量较小的冷门专业,要统筹规划、统一布点,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和低水平发展。同时利用综合大学的资源优势,结合地区发展的需要,合理地增加新的特色专业以满足考生需要和社会需求。同时,依托重点学科,提高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与改革。
(三)根据社会需求调整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高校应全面考虑各学科、各专业的层次结构、数量结构、类别结构等方面的优化,使其课程体系适应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经济及产业结构保持基本一致和相对稳定。高校可根据所在地区的发展和调整,使各专业课程体系形成“调整、优化,再调整、再优化”的动态过程。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又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重视教学与科研、实践相结合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吸引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活动,下工厂、农场等基层单位实践锻炼,使教学与科研相融合,把学生带到科学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前沿,使学生学会探索,激发创新欲望,从而坚定其学习专业的信心。
(四)严格审核暂缓就业申请,将“校漂族”纳入就业信息系统管理
实行服务专员制,对每个校园招聘或校园宣讲项目均配置一名学生干部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毕业生应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掌握其就业情况,同时也对一些不符合申请暂缓就业条件的毕业生不予办理,保证既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又不给一些人有机可乘。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实现省、校、院三级实时信息管理,宏观上对全校、各院系、专业就业形势更好地把握。同时也可对院系就业工作质量进行监管,对毕业生进行个体追踪管理。通过建立就业信息手机短信平台,做到本科生就业信息直接发到班级就业负责人,研究生发到个人,使就业信息传播更加便捷、迅速。信息平台可向“校漂族”学生开放,使其分享学校就业资源与就业信息,实现更人性化的管理。加强“校漂族”信息管理,使其在离校前做好相关登记统计工作,以便掌握“校漂族”具体人数和人员分布情况,实现更及时地沟通和反馈。
[论文摘要]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发生了新的变化,用户对图书馆的服务又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用户信息需求的新变化高校图书馆应重新调整服务策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更好地满足用户文献信息需求。
当今,世界范围内的图书馆都处于重要的转型变革时期,都在思考自身的发展方向。在信息资源异常丰富、用户的信息需求多样化、个性化、获取信息方式多元化、便捷化的新环境下,自动化与网络化正成为高校图书馆发展的主要形态,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图书馆在文献资源建设、信息技术需求及信息服务模式上都发生了一系列变革,同时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环境也发生了新的变化,用户信息需求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服务难以满足用户更高的信息需求,在这一背景下分析和研究当前用户信息需求的新特点和新变化,有针对性地调整服务策略,更新服务模式,采取应对举措,才能在激烈的信息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 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需求的新特点
高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是高校师生获取信息的首选之地,在新环境下,高校图书馆信息用户的信息需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特点。概述如下:
1.1 高校教师信息需求的新特点
高等学校中的一切教学科研活动都是以大学教师为主体展开的。Www.133229.cOM高校教师大多集教学、科研为一身并承担着不同学科领域的专业教学和专题研究,他们需要了解和掌握本学科、本专业、本专题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时刻关注科学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前沿成果,他们迫切需要利用方便、快捷、丰富的网络资源获取各种动态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信息,对新成果的信息收集也较为重视。在新形势下互联网已经成为高校教师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据最新统计,他们对网络信息资源的要求也高于一般的社会成员,他们使用的网络服务主要有:新闻浏览、收发e-mail、网络数据库检索、搜索引擎等。主要是围绕着特定的专业问题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并依据课题研究的需要在网上浏览或检索信息,他们对文献信息具有强烈的求新求快和求先的欲望。
1.2 高校大学生信息需求的新特点
大学生是高校图书馆最大的用户,也是在网络环境下信息利用频率最高的一个群体。具体而言,大学生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并有着不同的信息需求特点:
1.2.1 当代大学生(专科生和本科生)信息需求新特点
当代大学生用户信息需求具有阶段性、集中性和广泛性,他们对信息需求的目标明确,特别注重基础理论知识、内容成熟和完善的文献。当代大学生用户更熟悉和更惯于利用网络,也被称为“网络泡大的一族”,据调查统计,大学生上网率已超过90%,上网已成为他们精神生活和学习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大学生感兴趣的信息主要有休闲娱乐、新闻时事、考研就业、计算机网络、电子书籍等。他们对信息需求呈现出多样性、针对性、快捷性和时尚性的特点,他们除了需要本学科、本专业或相关学科领域内的信息外,还需要各种与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和生活品位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金融、休闲、娱乐、旅游、消遣等各方面各学科的综合性信息。
1.2.2 研究生的信息需求新特点
研究生是高等学校图书馆比较特殊的用户,也是网络型信息用户。他们具有双重任务,即“学习知识、探索未知”。这类用户群注重培养创造能力与实践能力,对学科前沿、尖端、新知识及专业性强的专题以及专门化的学术信息需求比较强烈,特别需要内容新颖的资料,而且对文献资源的需求量也较大。研究生一般不亲自到图书馆来,只是借助高校图书馆提供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通过远程访问、登陆高校图书馆主页来实现自己的信息与知识需求。
综合上述,高校用户信息需求无论呈现怎样的新特点,都离不开文献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及信息服务等基本要素,三者缺一不可。下文将紧紧围绕这3个方面,剖析新环境下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需求的新变化,并探讨高校图书馆应对这些新变化需要采取的相关措施。
2. 高校图书馆用户信息需求的新变化
网络环境下,高校用户对信息需求的新变化主要体现在对信息资源、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的需求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信息资源需求变化
2.1.1 资源涵盖率
在用户信息需求更加广泛而且需求量日益增大的新环境下,信息资源的获取方式和途径也越来越多,高校用户不仅要求图书馆提高馆藏资源拥有率,而且还需要信息资源的获取手段更加完善,并通过资源拥有和资源获取两种方式提高文献信息资源涵盖率。也就是说用户在文献资源需求类型上,除了可以利用传统印刷型馆藏资源外,也越来越需要为其提供各类型的数字化资源,如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及各种学术网络数据库等。此外,高校用户对信息资源的获取途径也越加关注,希望通过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资源共享等途径获取本馆稀缺或没有的文献资源,实现其获取信息的需求。
2.1.2 信息资源时效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提高了信息传递和交流速度,促使用户对最新文献信息资源时效性的要求越来越强烈。高校用户在教学和科研中更需要获取大量各类型的最新信息,用户需要利用图书馆的信息资源及时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本学科领域的总体研究概况及最新发展态势,保证研究课题的先进性和创新性,这些因素都促使用户对图书馆信息资源的时效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2.2 技术需求变化
2.2.1 网站建设
目前各高校几乎都有自己的网站,用户不必亲自到馆即可通过访问图书馆门户网站就能直接索取所需的信息资料并享受部分业务服务。网站已成为高校图书馆满足用户文献信息需求不可缺少的重要平台和获取文献信息的重要工具。因此,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水平、功能一流的图书馆网站,已成为用户对图书馆技术服务的要求之一。
2.2.2 信息检索
信息检索是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们知道,高校图书馆馆藏的各种查询及数字化网络信息资源存取传递等信息服务均是由信息检索技术为手段而实现的。所以,信息检索的效率、技能及信息素养的高低已成为用户获取所需文献资源是否顺利的关键因素。因此,图书馆需要对用户不断进行全方位的信息素养教育,加强信息检索技能的培养,以提高用户深层次获取信息资源的检索能力。
2.3 信息服务需求变化
2.3.1 信息服务模式
数字化环境下,网络上丰富的信息资源及信息获取的手段和途径更加方便快捷,致使用户对图书馆的服务模式产生多样化的需求,高校用户不再满足传统性的借阅和咨询等服务模式,他们需要图书馆为满足其个性化需求提供内容全面、类型完整、形式多样、来源广泛的知识信息服务。
2.3.2 信息服务深度
随着信息资源的不断增长,用户将逐渐从大量的一般信息向信息服务深度的特定需求转变,传统而简单的“借还、阅览、手工检索、书目查询”等服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深层次用户更高的信息需求,用户更加注重于为其提供经过分析加工后的深层次的学科专业文献、跟踪性科研指导等各类型综合性的信息服务。
2.3.3 信息服务的效率
现代社会里,快速高效的信息传递已成为可能,用户对信息服务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图书馆能否及时有效地获取信息成为抓住机遇、科学决策的关键之一。人类已进入快节奏高效率社会,随着科学研究的推进,要求高校图书馆必须提供快速高效的信息服务,尽最大可能让用户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有效信息,从而达到为用户提供高效化信息服务的目的。
3.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应对举措
针对用户信息需求新变化,传统的服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高校图书馆应在资源保障建设、优化技术服务及服务方式拓展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调整信息服务策略,以适应信息服务环境的新变化。
3.1 资源保障建设
3.1.1 注重文献资源开发,提高资源保障率
馆藏资源是高校图书馆为教学、科研服务的物质基础,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充分掌握资源的拥有、把握资源获取手段、保障馆藏资源涵盖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拓宽信息资源的获取途径。比如:对传统印本文献要加大采购力度,并根据重点学科建设和专业设置及时调整馆藏资源的配置结构,加强数字化资源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购买各种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网络学术数据库和多媒体读物,实现实体馆藏与虚拟馆藏的有效互补。建立开发具有本馆特色的数据库,形成馆藏资源优势。走资源共享联合体及图书馆联盟之路,实现资源共建、共知、共享。广泛开展馆际互借,逐步扩大文献传递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展和创新用户获取文献资源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提高用户获取网络资源的利用效率,等等。只有采取这些有效之策,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环境新变化。
3.1.2 保证资源时效性
针对用户对图书馆信息资源时效性的要求,图书馆不仅要保证一定新印本文献的采购规模,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馆藏文献进行剔旧更新,腾出足够的物理空间存放更多的新文献,使资源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数字化信息资源、阅读指南、馆内信息通报等基本信息进行适时更新,让用户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准确地获取最新信息。
3.2 优化技术服务
3.2.1 加强图书馆主页建设
网站是高校图书馆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与用户进行沟通的桥梁。用户可以通过图书馆主页直接享受图书馆提供的方便、快捷的各种信息资源服务。比如,高校图书馆在设计网站时应该体现以用户需求为主题,以方便服务为中心,界面保持友好,尽量避免或减少访问中的技术障碍,通过网站所展现出来的各种服务项目,要更加方便用户有效利用,通过技术优势实现“一站式”、“无缝式”检索服务,解决用户由于各数据库检索路径不同、检索不便所造成的难题。
3.2.2 提高用户信息素养
图书馆除了可以通过技术开发不断降低用户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技术门槛外,还应加强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和再教育,并针对不同需要定期开办各类型讲座。例如,举办网络信息资源检索培训班或数据库使用专题讲座。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开设现代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课程,提高用户网络资源搜索、文献下载及处理等信息资源的检索技能。
3.3 服务方式拓展
3.3.1 开展多样化服务
首先,图书馆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和新的信息产品将用户吸引到图书馆服务中来,形成融洽的互动关系。比如,让用户介入文献采集和书目数据质量评价,在图书馆网站和校园网及时图书馆最新数字资源信息,通报到馆新书、新刊的目次和摘要,实现网上预约和续借图书,激励用户参与在线参考咨询服务。用户与用户间的互动交流更能激发用户参与在线参考咨询的热情和信任度。其次,开展学科导航服务,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往往具备较高的知识素养、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参考工具,及时获取和掌握最新知识信息,为用户提出建设性意见。再次,开展个性化知识服务。充分应用lib2.0技术为用户提供信息聚合(rss)定制与推送、维基(wild)、博客等各种个性化信息服务,使用户参与馆藏建设和互动活动。除此之外,还可根据需要编制各种专题书目,提供专题信息咨询服务,教学科研专题跟踪等多种服务模式。
3.3.2 开展精细化服务
精细化服务是未来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图书馆需要培养一支有现代化信息管理知识,熟练掌握自动化操作技术,能够开展现代信息服务的专门人才队伍,这是图书馆开展精细化服务的前提和保障。应充分利用这些人才,发挥他们的知识价值优势,为学科带头人建立专家库、为用户开展学科专业文献推荐、对“重点和热点”的科研专题跟踪指导等等,协助他们快速有效地获取所需要的知识信息,节约他们的宝贵时间。
3.3.3 开展高效化服务
针对用户信息需求的新变化,高校图书馆不仅要提高工作标准还要更加重视高效化服务,而且要制订出一整套相应的目标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并将其贯穿到图书馆的服务体系中去。例如,制定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计分办法,实行德、能、勤、绩四方面的绩效考核,把绩效考核制度直接与馆员的高效化服务和用户满意度评价指标挂钩。此外,还要制定馆员的年度培训计划,使馆员不断地更新知识,了解图书馆及其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达到高效化服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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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度变迁,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政府管制限度
环境污染,不论是在先发展国家,还是在后发展国家,都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严峻事实。不过,与先发展国家比较,后发展国家的环境污染显得更为突出和严重。针对环境这一公共物品,政府如何在环境管制和对环境污染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值得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同时,也离不开市场机制的经济功能与公民社会自组织的参与监督。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实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是整个排放许可证制度的一部分,也是整个排放许可证制度最先实施的一项制度。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自1985年在上海率先实施,然后国家环境保护局在1987年作为一项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始在部分城市试行,到1990年已取得了一些经验,后逐渐在全国推广。从时间上看,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从试点、推广到现在已快十五年了。考虑到沿海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水污染物排放的普遍性以及其对人们生存状态的严重危害性,因此,有必要对此类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以便发现问题寻找有关对策,并从理论上加以阐述与分析。通过描述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现实,探讨排放许可证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政府在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中所起作用及其限度,呼唤市场机制的经济功能和公民社会的参与监督。[3]
一、排放许可证制度安排、现实困境与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因此,工业生产是发展经济的唯一选择。在农村,乡镇企业在充分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充沛的资源与宽松的管理环境(包括税收、土地与服务费用方面的优惠等)过程中得以起步与壮大,城市也以发展重工业与化学工业为主,但经济发展的结果是自然环境的破坏与人们生活质量的下降。农村地区水污染特别严重,而城市地区受水污染困扰的同时,也面临着噪音污染、大气污染等,环境污染已经影响着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存质量。这样,八十年代中叶以后,由于水污染、固体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等生产性污染大量出现,国家环境保护局为了扭转环境恶化的趋势,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八项管理制度,其中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环境管理制度。由于排污的种类较多,本文限定在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上。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是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经审核批准,发放排放许可证,并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制度。1985年,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是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下同)首先在上海、徐州、常州、金华等地试点,后来逐渐推广,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存在。
排污许可证制度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得到完善。这一制度建立在三个基础之上。第一个基础是手段,通过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的办法来测定排污总量;第二个基础是配套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对排放许可证制度有直接的影响;第三个基础是侧重点的选择,饮用水源的强管制与一般水源的软约束。
(一)在手段基础上,排放许可证制度由单一的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两者并存的测量方法转变
开始,排放许可证制度以浓度控制为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控制的优点是比较简单、管理方便,可以根据它的排放浓度来决定它对水质的影响程度。一般而言,排放浓度越大,对水质的破坏程度越大。因此,只要监测出排放浓度,就能计算出受污水质的损害程度。不过,这种控制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一是没有将污染源削减与水体环境目标相联系。实际上,污染源由于它们在地区上、时间上和排放去向及方式的差异,使其对水体环境污染的影响是不相同的。如季节因素影响。水质对浓度的稀释常受季节的制约,汛期时稀释快,一般情况下,稀释慢;二是浓度控制所确定的污染源治理方案不具有经济优势。在浓度控制的管理战略下,污染源治理方案是工厂达标排放的点源单独处理方案,没有考虑到污染单位的经济技术条件、生产规模和厂群之间的联系;三是浓度控制管理方式缺少针对性和灵活性,没有经济刺激作用。所有环境保护工作都围绕“达标”来进行,没有考虑到局部与整体、重点与非重点的区别。[4]由于浓度控制方法存在着上述缺陷,而且在实际管理中两个问题较突出:一是污染源达标,但水体继续恶化;二是按排放标准进行污染源削减,所需投资大,污染单位无力承担。因此,总量控制方法就提到了议事日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1988年颁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在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逐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989年全国有60多个城市实行了以总量控制为基础的环境保护制度。1991年又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相继推出了行业总量控制、目标总量控制和容量总量控制为基础的不同形式的排放许可证制度。这样,浓度控制与总量控制并存的格局基本形成。具体的分布特点是:在区域上,农村地区以浓度控制为主,城市地区以总量控制为主;在排污单位大小上,小型排污单位以浓度控制为主,大型排污单位以总量控制为主;在污染源重点非重点上,非重点污染源实行浓度控制,重点污染源实行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式是根据环境目标的预期目的,事前测算出本环境目标所允许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再将污染物指标分配到各个区域并进行分散管理的一套管理办法。行业总量控制、目标总量控制和容量总量控制是总量控制的具体表现方式。1、行业总量控制。针对各地不同的工业行业,环境保护部门有选择地对重点行业污染物进行控制。如浙江平阳县,它的主要产业是制革行业,因此,环境污染控制以制革行业为主兼顾其他行业;2、目标总量控制。国家环境保护总量根据1995年的排放总量作为基数,每年设定比上年递减的排放量目标。总量控制的办法,首先在各省区市申报基础上,核定省区市排放量基数。经全国综合平衡,编制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把“九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解到各省区市,作为国家控制计划指标,然后由各省区市把省级控制计划指标分解下达,逐级实施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强化水环境管理的有效措施。为了保证水体质量,必须严格控制排放污染负荷量(即污染物总量),使其不超过自然环境的净化能力;3、容量总量控制。根据河流水质承受污染的最大容量来决定排污单位的排污量。
在实际环境管理中,目标总量控制是最主要的手段。但目标总量的制定可能与以下三个问题有关:第一,排污总量如何确定。如果按照每一个排污单位总量相加,就牵及到每一个排污单位排污总量如何测定的问题。在实际过程中,自动化的监测仪器还没有成批的使用,仅凭人工监测有它一定的偶然性。第二,水体纳污容量如何确定。排污总量与水体纳污容量有密切的关联,在测定排污总量之前,首先应该确定水体纳污容量。第三,排污总量该由哪级政府部门确定。主要在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中选择确定。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决定,主要考虑的是整个行政区域的排污总量,这样,在分配当地排污总量时可能会有高低之分,也会出现与事实不符的状态。如果由当地环保部门自行确定,在现行的平行管理体制(一级政府直接管理当地环保部门的体制)下难免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病。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是建立在浓度符合标准与确定污染物目标总量控制和排污总量削减基础上的。这一制度的关键是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另外,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还应涉及到流域、区域水量水质、总用水量和排水量等诸多因素。
(二)在配套制度上,排放许可证制度与排污申报登记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紧密相联
从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变迁情况表明,国家首先实施的是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这在《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才开始推行排放许可证制度。可以说,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前提和基础。众所周知,排污申报登记制度不同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登记制度,因此,它的效力受到严重削弱。由于企业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因此,为了有效控制污染企业的“出生”,在实行“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对某些污染领域采取一定的措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1995年)指出:“新建、改建(含翻建)、扩建、转产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有涉及污染项目的,应按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企业登记申请和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要求企业就污染及防治情况作出说明,发现有可能存在污染或已存在污染的,要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明确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与环境保护部门合作,共同预防环境污染。但这些规定都建立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顺利的基础上。温州市鹿城区采取与工商行政管理、消防、劳动、防疫等部门联合审批的办法,行使自己的环境污染评估权,效果良好。问题是,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执行这一方面的规定,可能出现办理营业执照或年检时环境保护部门无力干预的状况。而排放许可证的年审,不象工商执照年审那样有强制力。有的地方也尝试着另外的办法。从2000年10月始,杭州市环境保护局与市计委、经委、建委、规划、土管、工商等17家部门实行联合投资项目审批一条龙服务。杭州市将投资项目审批的政府部门安排在同一地点办工,也把环保部门纳入,这对环保部门的事前管理是有效果的,也便于处理好与其他职能部门,尤其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当然,所有的制度都有可能会发生变化,最好的办法是,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环保事务的有关规定,不仅仅体现在部门规章中,而且应在法律法规中加以明确。
不少排污单位在申报登记之前已经在生产,这在浙江温州、嘉兴的乡镇企业最为明显。当然,如果排污单位超浓度或超总量排放,就面临着罚款和限期治理的处罚。国务院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放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放许可证。在这里,已经将排放许可证制度与限期治理制度相联结。只有符合达标排放的排污单位,才能领取到正式排放许可证,而没有达标的排污单位处于限期治理阶段,只能领取临时排放许可证。
(三)在侧重点的选择上,饮用水源的强管制与一般水源的软约束
一般来说,一旦涉及到当地饮用水源的污染问题,各地都会采取强管制的方式,在城市地区,重点保护的是饮用水源。上海市政府对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十分重视,对水源保护区的198家重点企业全部实施了排放许可证制度。针对饮用水源污染问题,有的地区还出台了局部性水域的地方性法规。如1990年上海市通过了《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1993年2月杭州市政府《杭州市苕溪水域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96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规定:“污染物排放管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环境保护部门根据苕溪水域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值对排污单位核发排污控制证,排污控制证由杭州市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制定。……对责令限期治理的,在限期治理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排污控制证规定的要求排污;对责令停产治理的,在治理期间不得排污;对责令关闭的,应停止生产,吊销排污控制证。”在这里充分反映出对水源保护区实行的是强制性的管制,对排污单位的进入作出了禁止性限制,而对一般水源的管理,实行的是诱导性的管制,大都以收缴排污费和实施污水处理为主,属于软约束。这两种许可证在实际上是有严格区别的。前者管理力度强,涉及到居民的生活用水和社会的稳定,行政措施到位率高。而后者则没有这种要求,往往使管理流于形式。
在讨论排放许可证制度时,切不可忘记现实生活的残酷无情。在对浙江省有关市县调查后,人们发现许可证制度事实上处于“名存实亡”的境地。
一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发放许可证的市县比例不高。在调查的八个市县中,就有五个没有按规范操作,见表一。
浙江省按规范发放许可证的有关市县分类(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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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范发放许可证的市县 |
温州、杭州、宁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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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范发放许可证的市县| 金华、嘉兴、海宁、瑞安、平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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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发放许可证的数字与实际排污企业数差别太大。温州市(不包括区,只统计市本级)96年开始发放污染物许可证,97年到99年的统计数字包括正式许可证和临时许可证,共316个。据有关领导直观的估计,领取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仅占排污单位总数的20%左右。那就意味着许多排污单位根本就没有到环保局领取许可证,但仍照样经营与生产。
三是有的市县根本就没有真正落实过这项制度。瑞安市从96年开始实施许可证制度,但只发放不超过40份的临时许可证,从97年到2000年间基本上没有发放过许可证。
当然,得出许可证制度“名存实亡”结论的更为充足的一个理由,那就是,现行的排放许可证制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放许可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制度变迁,使原先设计的制度安排发生重大的变化。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一般法律所禁止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按照行政法的基本原理,结合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实际状况,人们可以得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判断:
1、许可应该是依申请事先批准,而不是事后核查。现行的许可证制度仅仅是一种事后同意,没有事先的批准。排污单位在水污染物排放之前根本就没有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而只是在事中或事后才由环境保护部门消极被动地去监督,这在农村地区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中尤为明显。
2、许可是一种赋予权利的活动,应该赋予相应的权利。但现行的许可制度没有做到这一点,排污单位没有合法的排污权。在实际过程中,国家只是默认这种权利而已。
3、许可应该是赋予的特殊性权利,因此,发放的许可证应该受到严格的数量限制。目前,环保部门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不受数量限制。
4、许可应该建立在审查手段确定这一前提下,而不能建立在不确定的结果基础上。从上述得知,排放许可证制度基本步骤有四:一是排污单位申报;二是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批准;三是发放排放许可证;四是监督管理。其中第二个步骤审核批准的依据是什么,这很重要。排放许可证制度刚推行时,审核的依据是浓度控制,后改为总量控制。(农村地区仍是浓度控制)。但现在的问题是,在农村无法做到总量控制,只能根据浓度控制,即使在城市地区,其总量控制也难以确定每个排污单位到底排放了多少污水。因为现行的监测手段做不到这一点。这样,发放的许可证实际上是建立在审查手段不确定的基础上进行的。
5、许可是一种审批行为,因此,它会产生批准或不批准两种结果。作为行政许可,它以“禁止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义务分两种: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禁止义务属于不作为义务。行政许可不是对一般义务的免除,而是对禁止义务的免除。如果没有禁止义务,也就无所谓行政许可。排放许可证应该以禁止一般单位排污为前提,如果只存在批准,不存在不批准,事实上就与政府确立许可证制度的本义相违背。
6、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一般要求许可证有统一的格式,而排放许可证格式不统一。尽管国家环保局规定水污染排放许可证要有统一的格式,国家环保局也提供过统一的排放许可证的书面格式,但没有要求统一印制,结果,各地按照自己的理解制作许可证格式。尽管许可证所反映的具体内容大同小异,但名称上就存在着不同。有的是许可证,有的是注册证,如浙江金华和嘉兴。
考虑到排放许可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无法真正按照许可证的要求来推行,所以,有关市县(如金华、嘉兴,包括下属县)在放弃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同时,就发明了另外一种制度形式,那就是注册证制度。
注册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如下:1、注册证制度规定,排污单位排污不需要由环保部门批准或许可,排污单位只是向环保部门注册,然后就表示排污单位的合法存在。这种注册实际上就是行政确认,而不是许可。许可是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申请的事先批准,而确认是事后同意。当然,其排污费、超标超量排放费仍要按规定交纳。2、由于环保部门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水总量难以核定,因此,采取排污单位自报或环保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用水量或用电量来折算出一个概率值。对于浓度控制的排污单位,浓度的比例由排污单位自测或环保部门抽检所获得的数据确定。3、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或备案,环保部门就发给注册证,不受数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任何排污单位都可以拿到注册证。
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许可证理论的规范与许可证实践的操作,我们认为,现行的许可证制度仅仅是一种注册证制度,没有达到由环保部门行使真正管理权力的状态。现行的注册证制度是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最初步的管理,尚需依托相关的管理内容与规范,才能进入到真正的许可证制度。即制度变迁将呈现的趋势是:第一步,排污企业先注册,环保部门备案后就发给注册证;第二步,排污企业先申请,环保部门核实审查,再由环保部门批准同意或不同意核发许可证。可以肯定,这种许可证制度,一方面不完全具备规范性许可证制度的本质特征,但同时又具有许可证制度特殊的具体形式。这样,现阶段的许可证制度实际上属于过渡性的制度安排,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价值和意义。
二、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政府管制失灵
如何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做法。象日本和匈牙利实行的是“目的一元论”,这些国家的环境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法的唯一目的是保护人群健康。因此,一旦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总原则相抵触时,人们除了选择环境保护外别无选择。不过,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目的二元论”,即既保护人体健康,又促进经济发展。[6]
中国是后发展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把保护人体健康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但不管怎样,政府对于已经产生污染的企业管理来说,事实上仍走上了一条“先污染”的道路,沿袭着“后治理”的旧模式。
我国经济发展以粗放的外延发展为其特征,通过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污染实现经济的较高增长。因此,对于环境公共物品的自然保持只有一个底线,就是不以严重影响人们的基本生活和降低生活质量为界。各地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不论是损耗资源型的产品,还是损耗环境型的产品,只要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率就能得到政府的鼓励与百姓的欢迎。
制度变迁的需求产生于内在变量与外在变量的双重作用。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内在变量指制度本身安排及其存在的合理性程度,外在变量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所面临的社会生存与社会发展的压力。据上所述,排放许可证制度在内在变量方面已经存在着制度安排设计上和技术上的漏洞,外在变量上更与制度原设定的目标大相径庭。当然,任何制度都会出现不足,这是正常现象。“把制度搞正确是一个困难的、耗时的和引发矛盾的过程。这个过程既需要能在文化上被认同的规则,又需要有关于时间变量和空间变量的可靠信息。[7]”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尴尬,主要原因在于制度需求不足,制度供给困难,内在变量与外在变量发生变异,最终导致政府管制失灵。
(一)制度安排的需求不足。对排放许可证的需求不仅对排污单位来说没有强烈的依赖性,而且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来说也嫌底气不足。
1、排污单位需求不足。环境是公共物品,任何人都可以享受,但没有人愿意承担治理成本。正如布坎南所言,每一个理性人,都是以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其宗旨和目标的。这样,针对水污染物排放问题,就排污单位本身而言,最好的处理办法是只管排放而不管治理,只要获取所得,不支付任何成本,这是最佳的选择。不过,如果听任排污单位自以为是,为所欲为,那么,人类就无法再继续生存和发展,公有地的悲剧必将发生。[8]这时候,作为公共事物的管理者-政府被迫对环境污染进行管制,约束人们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保护环境。既然政府加入了对环境的管制,排污单位就被迫交纳相应的排污费和超标超量排污费,但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却没有相应提高,认为交纳排污费和超标超量排污费后,排污单位就已经履行了保护环境的义务,有的还对环保部门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不配合。1996年1月1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向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等16家企业事业单位发出排污申报登记通知书及排污申报登记表。3月1日又发出催报通知。各排污单位均逾期未报。湖北省环境保护局于1996年6月18日分别对各排污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其行为已构成“拒绝申报”,并分别对其罚款3000元。[9]
对治污设备的兴建也持消极态度。这与企业发展预期与贴现率高低有关。大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对预期与贴现率态度是有差别的。大中型企业对企业发展有较高的预期,因此,重点放在企业长远的发展利益上,不仅仅着眼于追求近期的贴现率。小型企业则有所不同,它对未来的预期收益评价较低,对自身的生产与经营状态没有长期的发展计划,囿于近期利益,因此,对近期的预期收益评价较高,这导致小型企业关心的仅仅是近期的贴现率,其直接后果便是这类企业行为的短期化。显而易见,大中型企业对兴建治污设备行动积极,小型企业持观望拖拉的消极态度。而且,治污设备的投入也是一笔较大的开支。据市场调查,自动监测设施,即便最低的国内产品也需要花费每台4万元,而且性能不稳定。国外的产品价格更高,每台10-20万元不等。比较而言,大中型企业对高性能的治污设备需求可能会迫切得多,对投入舍得花钱,财力上也能够承担;对小型企业来说,没有企业存在的稳定性需求,谈不上长远利益的考虑,而且购买价格不菲的设备,毕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费用承担上较困难,这样,小型企业对自动监测设备的内在需求不足。
当然,低层次的排污单位对许可证临时应景式的需求还是存在的。如有的排污企业(在浙江省瑞安市)在从事国际贸易时,为了使外商感觉到它是合法企业,做贸易伙伴较安全可靠,出于这样的动机,才主动地向环境保护部门“索要”许可证。有的排污企业由于是“五小”企业[10],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时需要环境保护部门的证明,企业才被迫来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象这些需要许可证的,并不是治理本身的需要,而仅仅是在国际贸易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登记与年检压力下被迫领取的,是一种非自愿的行为。转贴于
2、社会公众的需求不足。众所周知,新办企业的产生在本区域内肯定会形成一定的资金流、物资流、人力流与就业流。随着生产、销售服务的规模化,运输业发达,带动了第三产业如饮食业、宾馆业的发展,有的地方还出现交易市场,如浙江温州皮革市场、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市场、嘉兴皮衣市场等。很明显,当地排污企业在增加就业与提高经济收入方面对本地居民有较大的吸引力,因此,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需求相对显得不足。尽管《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不过,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的容忍程度与环境污染对生活造成的损害程度有密切关联。也就是说,对生活与生产损害程度较低,没有产生直观的副作用,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的包容在容忍程度范围内。正像美国学者所言,人们如果被迫为获取生活必需品而不停地奔忙的话,人们可能无暇或无意顾及污染问题。可是,在生活逐渐富裕的社会里,教育水平、生活条件和个人利益直接损害程度都会有助于引起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11]一旦无法容忍或直接损害了个体利益,有关居民首先就会与排污企业交涉,如果交涉无效,就会考虑投诉,向环境保护部门或新闻媒介或通过区长热线、市长热线等投诉,反映社会公众对环境污染的不满,有的提出制止污染或索赔要求。
不管怎样,从总体上说,不论是排污企业,还是生活在污染源区域的居民,都对排放许可证制度缺乏足够的认识,也对排放许可证制度的有效性感到怀疑。
3、政府需求不足。政府与制度存在着一定的依存度。政府需要制度来维护秩序,而制度又需要政府加以完善与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与制度间并不是系统平衡的,有时政府可能会出于主观上的原因,对制度建设本身显示出需求不足。在环境保护领域,相当多的一级政府或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保护制度缺乏需求,具体表现在两方面:
一是没有直接自身利益需求。刚一开始发放排放许可证时规定可以收取一定的成本费,一般每本收取20到30元不等。成本费中应该既包括印刷的成本费又内含发放的劳务费,而现行规定不能收取此类成本费。这样,不仅许可证印制的成本要由环境部门内部承担,而且连劳务费也无法获取,对环境保护部门来说,失去了发放许可证的利益冲动。
二是怕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官员升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始终将经济建设作为其中心工作,只有到“九五”时期才将可持续性发展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的一部分,不过与经济建设相比较,还是处于主流与支流的关系。以发展经济为中心的制度安排,凭借其较大的影响力左右着政府收入与分配状态,直接关系到资源的有机配置效率。对地方政府来说,这种以经济效率为中心的制度安排创造的机会大大超过因创造这些机会而支付的单纯经济成本,则被认为提供了净利益,而不考虑环境成本,或忽视环境成本。相反,由于保护自然环境,而没有出现经济的有效发展则被认为是引起了净损失,在经济发展中往往处于劣势。在评价政府管理行为时,众多政府较多地注重当地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生产总值和居民生活水平程度。据统计,乡镇企业在温州市工业经济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1997年全市乡镇工业总产值达819.23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1242.40亿元)的65.94%.[12]这对温州市政府来说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财政税收来源高度依赖乡镇企业,没有乡镇企业的发展,就无法保证政府管理所需庞大开支的财力支持,另一方面乡镇企业往往又是污染大户,影响当地水、气资源环境。如果一旦关停大量污染企业,对当地税收会有较大冲击,而且对当地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也会有负面影响,这是地方政府所不愿看到的结局。从这方面观之,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所采取的被动消极态度不足为怪。
其实,在一级政府与环境保护职能部门之间,对环境保护的态度不可相提并论,两者之间是有差别的。环境保护部门出于职能动机的推动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治理污染,但一进入一级政府层面,阻力就会逐渐增大。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关停并转的权力在一级政府,而不在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事业单位,能够采取限期治理措施。由于限期治理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而且还有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对排污单位影响较大的,法律规定了较具体的报批程序:中央或省级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中央或省级政府决定;市、县或市、县以下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政府决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一般来说,环境保护部门对治理污染有强烈的职责意识,但一级政府可能会过多考虑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官员升迁的因素。[13]因为,在中国政治权力安排过程中,越来越反映出一种趋势,那就是地方政府官员的提升与当地经济发展是成正比例关系的,地方经济发展了,地方官员升迁和进京做官的机会就会增大。这是中国地方政府从传统的“服从中央型”向现代“政绩显示型”转化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
而且,环境保护部门在一级政府组成部门中的排名相对较后,其行政地位不高。在中央政府中,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属于国务院的直属部门,不少地方政府环保局在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排名序列中也较后。温州市政府有45个局级机构,市环境保护局列15位。一级政府对环保不够重视以及环境保护部门地位较低由此可见一斑。鉴于一级政府掌握着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的批准决定权,所以水污染严重而得不到有效治理,或治理后又回潮的,其责任更多的应该在一级政府上。也就是说,政府需求不足的主体首先应该是一级政府,其次才是环境保护部门。
(二)制度安排的供给不足
制度变迁的供给依赖于制度设计的“成本”以及寻找可选择目标的知识基础。设计制度的政府,尽管环境保护意识观念在逐渐增强,但在制度安排上仍缺乏周全的思考,甚至正是由于这种制度安排上的某些缺陷,使整个制度出现较多的弊病,无法在实际执行中产生出高效率。
1、法律规范供给不足。我国由于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状态与环境污染程度存在着较大差别,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能一刀切,只能对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作出规定,不可能涉及到非常具体的细节。现较突出的问题是,能够对各项具体制度安排产生较大影响的基本制度没有从法律法规上得到保障。《环境保护法》与《水污染防治法》都没有具体规定许可证制度。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这可以理解为是排放许可证的低级形式。[14]1990年12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逐步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放许可证制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1年)中规定:“对企业发放或更换‘排污许可证’时,对其所申报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和处理设施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站的核查监测合格,否则,不予发放或更换。”国务院于1989年批准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另行制定。这是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一个重要补充。显然,国家法律法规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规定几乎是空白,但作为行政规章的规定还是有的。国家环境保护局总《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规定:“在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管理的基础上,通过排污申报登记,发放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逐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在该办法中第一次把“排放许可证制度”单独作为一章来规定, 1990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下发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和申报登记表的通知》提出排污单位在排污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1993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开发区污染物排放要实行总量控制与集中治理。在总量控制的原则指导下,对开发区内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实行合理分配,并积极推行排放许可证制度。直到2000年3月,国务院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上才有新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排污申报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向该水体排污的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对不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制定。”不过对于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规定,不像《固体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中明确规定实行许可证制度。[15]这样,就产生两大问题,一是行政法规没有法律的权威性,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困难;二是对许可证制度的规定缺乏操作性,没有具体的步骤与措施。国家立法主要针对的大型企业,对小型企业的操作性与有效性显得差一些。而且,对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来说,仅有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不行,应该有地方性法规来保证它的实施,以加强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力度。目前,省一级有关许可证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没有出台。
2、配套的技术规范供给不足。环境保护法律规范需要通过制定相应配套的技术规范来实现。如环境保护制度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就涉及到大量的技术规范;环境噪声污染源防治与规划布局空间距离有密切关系;水污染物排放去向与受纳水体不同,对技术标准要求有别[16].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单一性的技术规范已经大量存在,但相配套性的技术规范有机衔接的较少。环境保护制度这方面技术规范供给的不足,容易产生执法上的随意性和制度本身的不严密,使环境保护制度缺乏操作性,易使基层环境保护部门在实践中无从着手。
3、排污收费标准供给不足。由于现行收费标准大大低于治理设备运行费用,远离经济价值规律,失去经济手段的惩罚作用,不利于对污染的有效控制。
4、政策规范供给不足。为了有效抑制污染恶化,一方面需要政府采取严厉的管制办法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企业,另一方面应制订配套政策规范,大力发展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的环境保护产业或企业,实现环境资源与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的优化组合与高效利用。目前,政府对环保产业或环保产品生产企业支持与扶植不够,又无法做到优化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反映出政策规范供应的严重不足。
三、对策措施:政府管制、市场机制与公民社会有机一体
对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问题,政府应该健全法律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通过经济收益与成本之间的核算,用市场机制的办法完善排放许可证制度,同时,要加强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通过有效手段调动社会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当然,仅仅凭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单一因子无法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只有使政府管制、市场机制与公民社会三者的有机合作,才能从源头、源流和终端三者上真正解决水污染物排放问题。
(一) 健全法律规范
为了提高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权威性,加强制度的严肃性,应由国务院颁布《排放许可证制度条例》,对有关重大制度作出具体的安排。地方尤其是省级政府或省级人大也应制定相应的《排放许可证制度条例》,以规范本区域内排放许可证制度的具体执行与落实。
(二)制订严密而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1、针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差别政策。对大中型排污企业,政府可采取提供低息贷款或无息贷款等措施支持它购置自动监测设备,尽量购买性能稳定、监测准确的设备。对小型排污企业,政府可采用区域排污集中处理的办法,如平阳水头镇兴建的大型污水处理中心,集体分摊相应成本。同时,考虑到小型企业的排污量和浓度的测算存在着不稳定的情况,环保部门可以模拟体育比赛常用的兴奋剂检测手段-“飞行检测”进行监测,以体现公平性与公正性,一旦查实有关排污企业有超标超量排放的,应加重处罚。
2、提高排污收费标准。环境管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按照谁污染谁负责承担成本的原则,这些污染者应该支付由它们的污染而产生的额外处理成本。对排污单位一定要在经济上采取严厉的给付政策,提高排污收费,尤其要提高超标超量排污的收费,使环境污染成本逐渐做到内部化,使排污终端制度安排有所成效。[17]
3、实行有偿且限额发放排污许可证。对自然环境而言,污染单位越多,对环境的破坏作用越大。政府既然在排污的终端规定了相关的收费制度,那么在排污的始端也应该作出限制进入的安排,以保护环境不受过多污染单位的侵扰。这种限制进入制度安排可以体现在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有偿且限额发放上。政府可以通过竞拍的制度安排,使排污许可证从一开始就内含价值,获取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应支付相应的成本代价,而且获取时也不是无限获取,应该有限发放。这方面可以参照城市出租车运营投放数量限制办法,用竞拍方式来决定其价格。
4、探索排放许可证的交易制度。既然排放许可证是一种排污权,那么,它也就是一种产权,就可以按照市场法则进行转让或拍卖,政府只能在制定交易规则上加强管理,没必要在排污权的交易价格上进行干预。排污权的“成交价格必定界乎高成本与低成本之间,这样的价格必定能被双方都接受,而且双方都通过排污权的交易获利。所以排污权的交易不必由政府从中撮合。”[18]目前,北京环境与发展研究会同美国环境保护基金(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 ,USA)合作,在辽宁省本溪市和江苏省南通市开展排污权交易的试验。杭州市也有意向进行这方面的试点。由于排放许可证发放时没有收取资源使用费,这样,许可证交易后所得的归属问题就成为人们争论的话题。这实际上涉及到资源初始分配权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排污单位获取排放许可证后,就获得了它的所有权,因此,交易后所得应该归属出让方;另一种观点认为,排放许可证发放是资源配置权的发放,通过发放活动,使排污单位优先拥有了资源,但排污单位拥有的仅仅是资源的使用权,不是资源的所有权。鉴于排污单位在领取排污许可证时没有付出任何初始的成本,因此,交易后所得应该归排放许可证发放的政府所有,交易后所得也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浙江金华某县级市于2000年下半年进行了这方面的试点,一化学工业公司欲购买一化工企业的排放许可证,其价格是每吨排污量为5万元,共6吨,计30万元。由于环境保护局领导班子调整,再加上交易后所得归属棘手,一下子难作决断,这一交易行为只得作罢。可见,市场力量与社会力量已经在迫使政府管理部门尽快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出发,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排放许可证交易之路,妥善处理好许可证交易所得的归属问题,从而产生既能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增加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投入资金,又能使许可证转让方有利可图,启动市场的逐利动力,促使市场发展活力的效果。
(二) 确立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制度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认为“如果没有一个明智的政府的积极促进,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经济进步,……另一方面,也有许多政府给经济生活带来灾难的例子,以致于要写满几页警惕政府参与经济生活的话也是很容易的。”[19]这一段话告诉人们,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尽管有其积极作用,但其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产生副作用。实际上,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的作用也是特定的,不是无限的。市场机制只能发挥经济本身的作用,无法解决人们观念的调整与弥补排污许可证制度本身的缺陷,再加上环境资源公共物品与行为外部性两大特点,市场价格只能反映局部性私人成本,不能充分反映全部整体性成本,这样,导致经济行为失去制约,产生市场失灵。
为了矫正两者的不足,需要充分发挥公民社会能动性的参与特点,加强对环境污染单位个人和群体的监督,利用公民社会的自主力量,确立起公民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制度,弥补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的不足。
这方面的监督制度随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的开展已经在部分城市中逐渐形成。如浙江富阳和杭州先后于2000年、2001年开展环境违法行为公众有奖举报制度。根据杭州市环保局2月12日的有奖举报通告(第一号),市民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踊跃。据最新统计,环保有奖举报中心已接到举报电话279件,属“工业企业水污染有奖举报”范围的有23件,已查明18家单位为污水超标排放,处罚金额总计约37万元,已有10位举报人领取了1000元的奖金。[20]考虑到政府管理人员少和管理手段的局限,无法及时了解排污单位的违法信息,同时,公民关心公共事务需要时间、精力甚至包括金钱上的投入和开支,因此,推行有奖举报制度有利于解决政府管理不力与公民参与不够之间的矛盾。通过这一制度进一步促使公民关心环境保护,关心社会,提高公民自治与自律的能力,弥补政府治理不足,推动政府积极主动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总之,通过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的考察,我们认识到环境保护制度是一项政府管制制度,它可以在适度的范围内获取最大效果,但这种效果是有限度的。可以说,不仅是环境保护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而且政府管制本身也有失灵的地方,甚至这种失灵比市场失灵的后果更严重和更可怕。这就需要借助市场机制本身的力量来弥补政府管制的不足。事实已经有力地证明,市场力量与政府力量最终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只有凭借社会力量,即通过公众群体的努力,才能使环境保护真正发挥出社会自主的力量。环境保护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尽的职责,同样也是应尽的义务。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权监督污染单位的排污行为,督促政府采取措施使排污单位做到污染成本内部化。
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多方努力,并且实施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政策措施,才能使环境保护制度真正趋向成熟。
注释:
[1]本课题是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资助的“政府体制改革”研究项目子课题的研究成果,在此特表谢意。感谢茅于轼、郑易生、时和兴等先生对本文的初稿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意见。
[2] 徐家良,浙江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副教授,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候选人。Email:xujial@263.net
[3] 本报告对调查地所进行的仅仅局限于制度实施有效性的分析,并不包含对调查地环境保护工作的优劣评价问题。
[4] 祝兴祥等编著:《中国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5页。
[5] 这里暂且将与发放许可证不同名称的发放注册证的金华、嘉兴列入不规范分类中。规范是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每年正常发放许可证的,包括临时许可证,若有一年没有发放,就算不规范。
[6] 王灿发编著:《环境保护四法一条例诠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7] [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30页。
[8] [美]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83页。
[9] 国家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司编:《中国环境保护法规全书》,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303页。
[10] “五小”指小制革、小电镀(小炼焦)、小造纸、小印染、小化工。
[11] [美]詹姆斯。E.安德森:《公共决策》,华夏出版社1990年,第78页。
[12] 温州市1999年软科学研究项目:《温州市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经济损失研究》专题之二“环境污染经济损失研究”,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1999年12月)。
[13] 瑞安市1999年限期治理时,准备关闭三个电镀企业,但上报到瑞安市政府法制局后迟迟不见回应,最后不了了之。
[14]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环境与发展研究室编:《中国环境资源政策法规大全》,中信出版社1996年版,第1089页。
[15]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规定,“确有必要进口列入前款规定目录中的固体废物用作原料的,必须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许可,方可进口。”“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6] 金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金华江流域水环境季节容量的研究”(总量控制研究课题鉴定、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验收材料之四),1990年5月。
[17] 茅于轼:“造路用地和排污付费”,《中国21世纪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琼斯基金会、天则经济研究所,1999年9月。
[18] 茅于轼:“排污权交易”,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网站,199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