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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治理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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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治理措施

第1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发展;路径

1 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现状分析

据某些国际环保组织以及经济团体和专家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当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同期GDP的1%至2%左右,才能在发展的同时对环境污染也控制得当。为使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同期环境投资成本应占同期GDP的3%至4%。纵观世界各国情况,以发达国家为例,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其GDP总值普遍在3%至5%。但是反观我国,2000年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比刚刚超过1%,目前约占2%左右,虽然比例增加,但是环境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明显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量不足,环境治理投资占比GDP总值偏低,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也仅仅是控制环境恶化,并不能达到治理和改善环境污染的水平。

2 我国环保投资结构分析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投资的统计方法,我国的环境保护投资结构主要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工业污染源投资。燃气工程建设、供热设备、给排水工程建设、景观工程和环境卫生五个方面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资主要针对的项目方向;工业污染控制投资主要针对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物、噪声等等。

3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分析

一直以恚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明显较为薄弱,并且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造成城市化迅速扩张,这都与如今的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纵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发展,城市环境基础设置建设一直占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资金投入量、占环保投资总额比例都是最好的印证。

4 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情况分析

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是主要来治理工业企业已经生成的污染,尤其现在形成的区域化污染严重,对重点污染企业也要加强整治,要将废水、废气、废物、噪音等等多项污染情况重视起来,这关乎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雾霾天气的持续恶化,再加上海洋污染问题的严重影响,在这样严峻的环境问题面前,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应该逐渐作为核心领域置身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之中。但是,当前的情况来说,由于预算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等等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我国环境污染投资方面仍然存在弊端,难以达到应该有的效果。

一定程度而言,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同时,建设生产投资固然将减少,那么经济发展速度将减慢,因此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资金挪用、挤占的情况比比皆是,资金用来增添设备、人头费,增加产量,增加经济增长步伐,却忽视了对污染的重视和治理。

此外,我国现行的官员考核晋升制度中,往往大多数是以经济利益、经济发展、形象工程等等为基准,缺乏有效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问题。

事实情况而言,增加污染治理投资,很大程度上能够节约资源、能源,也促使企业在生产技术方面的革新,也增加了环保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遏制环境问题对今后企业和人民生活的影响,真正的从社会角度出发,提升环境水平和社会效益。

5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措施及路径分析

5.1 优化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使用方向

5.1.1 适当调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重心

环境保护作为公共事业,平衡环境污染控制投资的各个方面是关键。多年来,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水平远远高于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其所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过大是环境污染难以遏制的又一重要隐患。建议环境污染控制投资倾斜到工业污染方面,加强和保障环境污染控制设施在资本投资方面的正常运行。此外,要积极鼓励清洁生产,鼓励和促进企业产品从材料选择、工艺设计、技术创新、生产管理等等多个方面综合提升,尽可能消除在生产前和生产过程中的工业污染,实现源头治理和过程管理。

5.1.2 优化环境污染治理经费预算项目,健全投资决策的可行性论证

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逐步进行缩减,在环境污染治理经费方面要逐步清除与环境不相关的城市供热、燃气、建设工程等部分项目,鼓励增加对环境污染有直接影响的项目内容,如:医疗废弃物处置、危险物品处置等,同时尽量增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对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提供有效保障,剔除环境治理中的不合理投资。在投资决策方面要具有科学性,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

5.2 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使用效益

5.2.1 完善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法规、公众环境污染治理消费法律法规、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等,同时培养一大批素质好、执法强的人才队伍,保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5.2.2 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开支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环境治理的地位要逐步的与教育、工业、科技等看齐,并且不断加强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与人力、物力、资源的投入,环境污染治理开支账户范围要囊括以下几个方面:污染治理、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检测、环境评价、审计等。账户的设立,能够更加清楚的记录资金的动态,避免挪用或挤占。

5.2.3 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技术含量

积极鼓励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增加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对新药剂、新材料的开发资金要保障,环境污染治理新设备的检验以及推广要及时,对污染防治的核心科技要积极推广,先进企业对污染治理技术、设备、措施的应用情况要多加宣传,营造环境治理的积极氛围,培养综合性高科技专业人才,有效提升环境治理设施技术含量。

5.3 构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双联动机制

5.3.1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预算编制

环境污染治理的公共物品属性使政府宏观调控成为必然,在环境污染治理中政府要做好资金投入的引导工作,环境治理法内容修改方面要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内容,做实“环境污染治理”科目,将环境财政体系尽快建立起来,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增长机制要积极建立起来并且保证长期稳定,构建环境污染治理支出与GDP财政收入增长的双联动机制:将政府当年财政收入向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方面做出支持和倾斜,各级财政预算中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要保证其增长幅度与财政总支出保持一定比例,保证环境污染治理的经费支出,同时满足当前环境污染治理需求,使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方面能够进行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5.3.2 改革与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税费制度

扩大排污费用征收范围,对于排污费的收取标准方面要逐步提高,排污费制定时可以以环境治理费用为标准并高于环境治理费用,以此间接的达到对环境污染预防的最终目的。将以往污染补贴形式改为资金上缴政府进行统一管理支配,避免资金截留、挤占。对治理污染设施加速折旧,鼓励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并进行政策性优惠。完善税费制度,试推行城市垃圾税、水污染税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双赢。

参考文献

[1]翟春宝.关于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分析与思考[J].环保科技,2011(04).

[2]郑志侠,翟亚男,刘鹏,等.安徽省“十一五”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分析与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13(04).

第2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程度深,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相关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

二、由于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小城镇和乡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因为基础设施的不完善以及具体管制的不健全,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约为1.5亿吨的乡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的超过3000万吨的乡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乡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然而,在我国乡村现代化进程发展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得到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却在与日俱增。

三、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乡村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加大了治理的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影响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由于我国乡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环境立法,建立健全乡村环境管理机构,明确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等,对乡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

2、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城乡分治使城市和乡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国家把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乡村扩散,而乡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第3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黄书灵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安徽 淮北235100

摘要: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化进程发展迅速,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的社会、经济、环境、规划内容愈加复杂,我们面临的水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其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的好坏,也影响到了人们的日常正常生活。文章作者分析了进行水污染治理的目的,探讨了在环境保护中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环境保护中水污染治理目的

(一)加强城市建设与改造,合理进行城市建设规划,为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空间。在主要的城市污水污染严重地段我们要有计划的加强改造与规划整合治理,让城市市民积极的参与到水污染治理的行动中来,并配合附近的企业单位积极的行动起来,划分区域负责尽责,尽最大的努力建设一个全面的污水处理系统。在城市的建设当中,难免出现工业污染的情况,而工业污染所排放出的污染物大多是工业废弃废物,由于它排放过程当中带有的污染物会随着工厂生产种类不同而会有着不同污染成分。国家规定一般的工业污染排放治理遵循谁污染谁承担污染责任的原则,但在含有重金属难以处理降解的有机物污染物与高浓度的废水排放企业应主要采用科学的污染治理方法,要求必须在厂内处理完才可以排放。在农业污染方面,

近年来农药和化肥大量的使用,我国土地办结污染特别严重,有些地区已经处于荒废状态。为提高土地质量,我们必须加强农业研究,尽量的减少化肥的使用数量,并及时积极提倡农民使用有机无害肥料。只有共同努力,我们水污染的状况才能够得到及时并有效的治理。

(二)解决我国南北地区水资源分配不足的问题。我国大部分北方的水资源相对比较短缺,比南方要严重得多,面对这些当地不容乐观的严重形势,我们应该做的便是以污水资源为核心,采用合理科学全面的治理方法全面提高污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尤其是特别关注工业发展密集地区的城市,积极规范调整城市里面的排水管网络建设以及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排放工程建设。而南方降水量、水资源、水容量相对充沛,面对这样的优势我们要积极合理科学地运用大海的自身具有的天然净化能力通过合理有效科学规划的布局,发挥纵横交错的四通八达的南方小河小湖的地理优势,充分的在实践中实现优势的最大化利用。

二、环境保护中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造成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低。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水污染整治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的污染源便是资源的低效利用。低水平的投资使得虽投入大但产出少。这样以牺牲资源的数量为代价赢取利润,在短期内可能带给企业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的眼光看来,这是一种自杀式的发展模式,资源的稀缺性便决定了这一结局。

(二)思想认识不够,企业不重视水污染的治理。目前企业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缺乏应有重视程度,大多数企业只顾自己眼前的切身利益,重视短期效应把短期时间内的经济指标看得高于一切,企业没有自己长远的发展目标,在自身主观意识上从不重视水污染治理的问题。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水污染的严重性及其它在企业长久发展中带来的危害性才会真正从根源上解决水污染问题。而许多企业把当地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当作例行公事,瞒天过海,检查完过后依然是随意排放,任意污染。

(三)企业处理水污染运转费用的高低,导致出现污水处理难的恶性循环。水污染处理运转费用的成效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水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巨额的污水处理费用不仅使企业在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还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此便产生了人为故意停用水处理设施的严重现象。然而水污染处理设施一旦停止运转闲置下来,就会很容易生锈、腐蚀甚至出现浪费。等到设备损坏了我们再去花钱维修、更换,这样的费用增加不仅给企业政府都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如此一来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便形成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恶性循环,从而出现污水处理难,难以凑效的尴尬局面。

(四)市场机制及运行机制的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特别是在公共环境保护中,使市场机制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需要对水务市场进行改革,使其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对于污水及垃圾处理应采用产业化处理,虽然在此方面取得的发展较大,但其在整体上的主导作用还未得到有效的发挥。

(五)水污染治理受到管理体制及技术因素的制约,且执法力度较低。现如今有许多企业人存在污水未达标排放,造成此类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经过近几年来的改革,不断的对此类问题进行改善,但依然未能彻底的解决,作为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体制改革的影响主要受到技术方面及配套设施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形成执法力度不足,

形成部分企业的废水排放不达标。

三、水污染治理措施

(一)执行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

在执行排放标准时,首先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排放标准的首先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其次行业标准。如果废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但在执行排放标准时应区别对待,尤其要考虑其废水的可生化性、生物毒性及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可能带来影响。

(二)加大污水治理力度。

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应加强排水系统的规划,并且尽可能地把排水系统按工业污水与生产污水排放的原则,进行分流制排水系统设计,同时对现有的排水系统和沟道系统加强管理和维修,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并结合市政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使各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或回用。

(三)强化污染源污水处理

凡是排放一类污染物的污染源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全过程控制及管理措施,在生产车间排水口实现浓度达标排放;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药制造、造纸及纸制品、制革、纺织等行业产生的污水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对部分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处理,保证废水中化学耗氧量达到地方污水排放标准或行业标准;食品加工与制造、饮料等行业排放的废水中生化需氧量适当放宽控制,对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尽可能采取综合利用,能源与资源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措施,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为主。

(四)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对物料、能源、水资源消耗量较大、污染物浓度大及负荷高,生产效率低,污水不易治理或治理费用较高的工业污染源,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造纸及纸制品等行业以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为主,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及其污染物的生成。

(五)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加强生态型城镇的建设

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的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具有生态合理性、功能良性循环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与持续发展目标。促使物质循环再生和能量的充分利用,同时进行生物综合防治,少用农药,避免重金属污染物或有害物质进入生态系统。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抓好生态建设项目,积极实施

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城镇工业废弃物处置项目等项目,抓好城镇工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对于规模不经济的污染企业要限制其发展;对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要予以关停,逐步在乡镇工业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

四、结语

总之,城市作为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其环境的好与坏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其中的水污染已对社会环境以及人们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必须要采取更加可行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水污染治理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部门的事情,其是全社会、每个人的责任,为此社会中每个人、各个部门都要承担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的责任,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参考文献:

第4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近年来,我国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在工业化、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东部发达地区的农村尤为突出。各种污染不仅威胁到了数亿农村人口的健康,甚至通过水、大气污染和食品污染等渠道最终影响到城市人口。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表现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已经严重影响了国家文明建设的步伐和农民的生活。我国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3.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治理措施不得力所产生的工业污染。

4.畜牧养殖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二、农村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仍在加剧,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已经危及到了人群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1.农村水环境质量恶化。

2.农民生活质量下降,发病率增高。

三、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产生的原因

我国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形成的原因较多,有环境管理体系、有财政资金、有治理模式等等一系列的因素。

1.我国环境管理体系难以适应农村污染问题的治理。

2.财政资金短缺,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

4.农村污染治理模式单一,套用工业污染的治理手段。

5.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手段落后。

6.农民的环保意识差。

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建议

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包括:农药、化肥、农业废弃物和畜禽粪便等农业自身污染,以及工业污染排放、城市垃圾等外源污染两个方面。对农业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为此,提出以下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完善农业环境保护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要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立法,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根据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修订相应的农业和环境法规,建立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实施保障体系,修订和完善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切实保证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实施。必要时可以出台单独的农业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利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

2.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战略认识。

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应当转变观念,把治理农业环境污染,保护农业生产环境,提高农产品安全性和市场竞争力,作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随着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治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整治乡镇环境;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农村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 转贴于

3.加大农村环保治理资金投入力度。

农业科研部门应当把发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作为今后农业科研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加强力量,增加投入,通过技术攻关、项目招标引进吸收等方式,尽快推出一些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可行、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好的技术项目,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各有关部门应当在政策引导、项目规划、管理措施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同时,各级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扩展农业环保资金的来源渠道,改变环保投资分配体制,提高投资效果。在支农资金或环境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农业环境的治理工作,也可以吸引和利用一些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的赠款和贷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环境保护的投资增长机制。

4.明确农业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限。

建议成立由各省(市)领导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农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业环境治理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权限。

5.发展生态农业。

坚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生态农业是必由之路。必须树立农业发展的科学生态观。必须高度重视农业生态,并以新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农业生态观为指导,促进农业的生态建设。

6.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抓紧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养殖废物的排放。对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厂),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于“三河”、“三湖”等国家和地方明确划定的重点流域和重点地区、以及大中城市周围的中等以上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厂),必须进行限期治理。

7.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生态文明村镇。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积极开展村镇环境规划。凡1999年以后新建的县城、乡镇和新村,必须编制环境规划,并与城、镇建设同时实施;对已有的县城、乡镇和村庄,应结合城镇改造逐步加以实施。要通过规划、引导乡镇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集中控制、加速城镇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

8.加强农村环境队伍建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水平。

第5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湖南省;水环境保护;投融资

一、问题的提出

(一)水污染问题是影响湖南发展的关键因素

纵贯湖南省境内的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和“八百里洞庭”的水资源,造就了历史上的“湖广熟、天下足”,是湖南省的生命之源。然而,因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以及一些人为的破坏,特别是随着湖南省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以及在此过程中相应的预防、保护、治理措施不到位,湖南省的水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2007年环境监测中心在全省主要江河上设置了水质监测站点132个,监测河长5540公里,比2006年增加监测河长1154公里。根据监测及分析,全年Ⅱ类水质河长1481公里,占监测河长27%;Ⅲ类水质河长2479公里,占监测河长45%;Ⅳ类水质河长410公里,占监测河长7%;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河长1170公里,占监测河长21%。污染河段主要超标项目包括粪大肠菌群、总磷、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等因子。这说明湖南省局部地区水环境严重污染的局面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二)投融资问题是湖南省水污染治理的关键

水环境是湖南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花大力气彻底解决湖南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加强环保部门对工业污染企业排污的执法监察;从行政角度加大力度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保证运营;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的保护本身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湖南省的水污染防治,属于典型的跨地区水域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非常大。水污染防治的投资渠道及治污工程运行机制的不完善,是湖南水污染治理发展的制约因素,是“水瓶颈”。

二、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现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正发生结构性变革:单一的筹资渠道逐步转变成多种渠道,单一的投资主体逐渐为多元化投资主体所取代,我国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呈现出多渠道、多元化的格局。

(一)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资现状

湖南省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2003年为516013.88万元,占省GDP5010.95亿元的1.03%,2004年为722419.4万元,占省GDP5612.26亿元的1.29%,2005年为899138.8万元,占省GDP6468.64亿元的1.39%。经省人大提议,湖南省2005年到2007年实施的“环保3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在3年内对省内水环境实施92个重大环保整治项目,3年投资287多亿元。

(二)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融资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南省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渐增加,预计到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年污水排放总量将达到20亿立方米,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达到1000多万吨。而目前湖南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难以满足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基本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湖南预计投资186亿元,力求到2010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全省规划出“十一五”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共154个,总投资达325亿元。为解决湘江流域7市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拟安排在湘江流域的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有108个,总投资244亿元。此外,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最集中、最严重的长株潭地区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拟在长株潭地区实施环境治理重点项目36个,占全省项目总数的23.4%,总投资149亿元。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建设的重要期间,投资需求大。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湖南各级地方财政投入;污染企业环保投入,我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强制性规定,便利污染企业的治污资金形成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之一;排污费收入;国际贷款。

三、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总量不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由于水环境保护历史欠债多,各水域环境质量要达标,需加大投资力度。水污染治理资金缺口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1、融资渠道狭窄。受“环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水污染治理融资渠道单一,还是政府唱主角,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资本游离于市场之外,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和排污收费。地方财政受各种因素制约,投入不足,远不能满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排污收费项目单一,标准偏低,收费资源流失严重,收费金额很有限。

2、融资机制落后。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应该与经济体制相协调,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主要依靠市场化手段解决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问题,已是公认的大势所趋。但目前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政府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仍然是其融资的主渠道,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明显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3、融资权责不分。现行的治污投资体制没有明晰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环境责权和环境事权,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没有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使用者付费”原则,污染治理责任过多地由政府承担,企业和个人免费使用环境资源、环境公共物品和环境设施,没有或过少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成本和风险。

(二)治污投资效率低,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水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及运营效率总的来看还是不尽人意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治理投资的良好市场竞争机制。在水环保基础设施领域,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政府投资建设、事业单位管理运营设施的模式,这种政府垄断模式从制度上排挤竞争,缺乏效率。

污染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低。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大部分污染企业都是自己建设处理设施,自己运行管理,较少考虑通过委托合同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让专业化企业治理污染。由于规模不经济原因,中小企业采取“自己建设和运营设施”的分散治理模式也导致了投资效率的低下。而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又没有及时跟上,没能为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营运环境。

四、解决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资问题的对策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关键取决于水污染治理投入能否及时到位,为此必须疏通已有投资渠道,开辟新的资金来源。

(一)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水污染治理资金总量

“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保护的重要时期,投资需求量大,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同期GDP的2.42%。只有建立基于市场的多种投融资渠道,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环境保护费用的格局,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

1、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形式。发挥环境财政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大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环保的投入力度,并重点解决跨行政区的水域污染治理问题,从水域尺度统筹资金使用在加大政府对环保财政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区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从事环境保护的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以及企业的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多元化的环保融资机制,使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扩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解决目前环保资金紧张,投入不足的问题。

2、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除环保专项资金外,各级财政安排的环保治理等经费要逐年增加,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债和其他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环保资金投入。落实工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以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为突破口,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国内外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的格局。多元化、社会化环保投融资体制的建立,将改变目前政府作为环保主要投资主体的局面,为国内外的企业及个人、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政府等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巨大的投资市场。

3、形成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在多元化、社会化的环保投融资体制下,为各类环保投资主体创造了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和服务方式,不同的投资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选择直接的投资方式或间接的投资方式,也可选择两者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参与环保投资。这样有利于环保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二)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投资的市场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1、明确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法律地位。尽快修订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谁污染、谁负责、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明确工业企业可自己治理污染,也可委托专业化的治污企业来治理污染,明确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在污染治理中的相关法律责任。污染治理市场化后,针对不同的委托方式,都能找到法律的责任主体。

2、创新污染治理市场机制。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深化水域内废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融资机制,无论是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还是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其建设和运行都应按企业方式来运作,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产权的股份化、投资的多元化,明确投资者之间的责、权、利,增加污染治理投资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在污染治理领域引入“特许经营”模式,将污染治理特许权给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鼓励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实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吸收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跨入污染治理领域,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3、转变政府在环保领域的职能,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因外部性的存在,企业生产和个人生活消费对所处的环境的污染,导致市场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失灵,这就需发挥政府的作用,用政府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不足。政府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的应是裁判员的角色:健全监管体系,实施严格的行业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开、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率。

参考文献:

1、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Z].2005.

2、秦凤华.流域污染治理4500亿投融资探路[J].中国投资,2008(1).

3、赵鹏高.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与环境保护机制创新[J].宏观经济管理,2007(1).

4、马明丽.重庆市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7(2).

第6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二、明确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年是我市“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任务十分艰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我市**年环境保护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环境质量指标:全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二级,武夷山市保持上年一级水平。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SO2)含量控制在0.06毫克/立方米以内,二氧化氮(NO2)含量控制在0.08毫克/立方米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含量控制在0.10毫克/立方米以内。建溪、富屯溪水质功能达标率保持在上年水平,达100%,**江**段水质达标率从上年88%提高到9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顺昌县从上年的80%提高到90%,浦城县从上年的90%提高到95%,**市及其它县(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上年水平,达到100%。

污染物控制指标:根据省上下达的“十一五”总量控制指标(征求意见稿)“至201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9%,削减量800吨,排放量控制在4.46万吨;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1%,控制在3.18万吨”。根据我市年度削减计划,**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4879吨(不含畜禽养殖污水),比上年削减350吨,削减率为0.77%,其中,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9279吨,比上年削减267吨,削减率为0.9%;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5600吨,比上年削减83吨,削减率为0.5%。全市**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39万吨,比上年削减0.10万吨,削减率为2.7%。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全市城市区域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交通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年环保工作要抓重点突破,按照“突出一个重点,完善两项建设,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的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突出一个重点。认真实施《**市**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185号),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投资3665万元,计划治理规模养殖场54家(禁建区13家,非禁建区41家),其中,污染治理42家(禁建区3家),搬迁12家(禁建区10家)。

二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计划投资7539万元,完成45家工业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审核,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省上下达的总量指标内。老污染源于**年底全部实现排污口规范建设,重点工业污染源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加快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实施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三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计划投资32687万元,完成36个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改和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邵武、武夷山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努力在**年底前建成。建阳市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动工,**市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建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努力在**年底完成。**江**段沿岸乡镇要按照省上治理规划的要求,全面实施垃圾无害化处置,在**年完成45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情况下,**年要完成20个乡镇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任务。光泽、顺昌、浦城、松溪、政和要开展前期工作,于2008年底前各建设完成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

四是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在**年完成39个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前提下,**年要完成剩余的23个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计划投资1697万元,完成5个重点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设。其中,**市高新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投资1000万元,将园区工业、生活污水引至新建水厂取水口下游排放。

五是加快安丰溪污染治理。继续加强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治理,以巩固、提高治理成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实现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安丰溪水质改善,达到Ⅳ类水质目标。重点完成三项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投资95万元,完成垃圾运转站建设。二是投资150万元,完成污水泵站建设。三是投资130万元,完成南纺工业污水管网建设。

(二)完善两项建设

一是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到**年底,浦城、光泽、松溪、政和四个三级站。要具备基本的监测能力,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承担一定的监测任务。其他县(市)也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站建设,增强监测能力,适应日常和应急监测需要。进一步完善**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的建设,实现辖区各县(市)水质、环境空气、污染源自动监测、在线监控和环境信息的联网,并与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今年拟投入50万元,组建并完善**市环境监测站辐射室仪器设备建设,形成辐射环境监测的基本能力。**年底前,所有省、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实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武夷山、建阳市区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工作。

二是完善环境监察系统建设。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分期分批,加大资金投入,增加交通、通讯、取证、防护等设备配置。重视和扶持县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不断完善环境监察所需的仪器设备。

(三)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违法整治工作。继续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加大重点企业的挂牌督办力度。继续开展矿山企业环保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城市、镇、村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矿山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情况。对上年大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矿山企业加强监督管理,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加大对“十五小”的监管力度,遏制工业污染反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竣工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为100%。通过加强执法,努力做到没有经过环评的企业一律不得开工,没有通过环保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得投产,污染治理没有达标的企业一律关闭。

第7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结合我区实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完成“十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针对我区当前水环境形势。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督管理,狠抓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进一步对企业污水排放进行规范,督促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杜绝各类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规范加工企业等酸洗项目定期排放行为,重点治理长铝职工医院、人民医院的达标排放。严查新、改、扩建排污项目及人民群众强烈问题。

三、具体内容

(一)强化对排放废水工业污染源的整治工作

污染治理技术、工艺路线必需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政策的规定,所有工业废水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必需与其生产能力相配套。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排污口必需进行规范化整治,按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

未建成污水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完备,对在核查中。不能够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报请区政府责令其停产整顿。

实施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对处置能力不能满足生产需求的以稳定达标排放为前提。

责令改正,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连续两次故意不正常使用或擅自停运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物严重逾越规范的企业,报请区政府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

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查封,对停产整顿治理企业。整顿或治理时间不少于3个月,经整改确实具备达标排放条件时,要依照有关顺序,申请区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严厉查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

排污指标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增源不增污或增源减污,对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法严厉制裁。

(三)继续协调污水处置厂建设

四、组织领导

成立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员:

办公地点设在区环保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联络、调度、安排、落实。

五、实施方法

(一)8月10日前。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组织对新建项目排查、登记造册、研究提出查处意见。

(二)8月14日前。停产整顿,停产治理,或关闭取缔通知书,下达对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的查处告知书。

(三)8月20日前执法查处落实到位。

(四)11月10日前对行动进行总结。

第8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一、我市当前突出的三类农业环境问题

1、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

我市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据2007年统计,全市化肥施用量为519946吨,农药有效含量使用量1532.23吨,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为2977.07万亩次,远远超过安全上限。此外,化肥、农药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由于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推进村种植业生产水平相对较高,此类污染十分严重。

设施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农膜年使用量4733吨,其中地膜3096吨,使用面积47329公顷。农膜回收率仅为35%。此类污染在发达地区尤其严重。

2、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人居环境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每年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正在与日俱增。

3、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载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我市污灌面积已达20余万亩,约占总灌溉面积的10%。

二、我市农业环境污染的本质和成因

1、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我市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2、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3、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4、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农业环保政策、机构、人员以及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

三、我市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因此,应从环境立法的角度入手,制订农业生产、污染物排放与控制等方面的环境标准,规定各级政府和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的环境法律责任;其次,要对农村环境建设和污染治理提供政策扶持,在征地、用地、税收等各方面给予优惠,建立有效的公共服务投入与收费机制;第三,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制度应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以加强预防性环境管理,强化管理环境的经济手段。

2、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先导作用

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县域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内容应是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控制性规划,有条件的应编制县域环境容量规划。通过编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逐步实现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的分离。按照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注重区域环境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3、转变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和农业科技推广模式

解决农村面源污染的根本途径是改变现有的农业生产方式。首先,要大力倡导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各种合理、高效、协同、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避免农药、化肥带来的面源污染,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其次,要加强绿色农业栽培等实用技术的研究和农村推广体系的重建,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方面加强国家的强制性。

4、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集中化和市场化导向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满足最小经济规模条件,一般聚居点的人数要达到500人以上,因此,一方面要在规划引导人口适当集中的基础上,相应引导乡镇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园区集中,使人居生活环境污染和工业、畜禽养殖业污染的集中治理变为可行。

第9篇:工业污染治理措施范文

关键词:跨界环境污染;环境治理;外部性;长江流域;博弈分析;帕累托最优;公地悲剧;纳什均衡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6)05-0096-06

一、引言

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以年增长9%的速度创造了经济“奇迹”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欧美发达国家近200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中国短短3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集中出现。2012年美国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科学家联合的全球163个国家和地区的环境绩效排名显示,中国排在第116位;2013年亚洲开发银行和清华大学联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分析》报告显示,中国500个大型城市中只有不到1%的城市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1]。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政府关注的重点,党的十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发展思路。

由于环境污染所具有的外部性和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使得我国环境恶化程度的加深突出表现在各行政管辖区之间跨界环境纠纷的增加上,如何对跨界环境污染进行有效规制,始终是环境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缺乏有效监管状况下,一些地区会采取“搭便车”的行为将不易监测的环境污染跨界转移出去。大多数地区都有可能采取机会主义方式逃避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从而将成本外部化,即环境责任规避。这种现象充分揭示了由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所带来的公共事务治理困境。

d’Arge[2]和Rueff[3]较早关注了环境的跨界污染问题,而早期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不同国家之间对跨界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方案上,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促成合作是研究的核心问题,基本上是围绕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展开的[4][5][6][7];Laijun Zhao,et al.[8]通过构建包括政府和居民在内的典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提出了一种考虑流域结构的转移税(Model of Transfer Tax,MTT),MTT可用来计算一个地区最佳的污染物转移税率,同时也认为转让税率可作为生态补偿标准,加强区域减排合作,实现整个流域的减排成本最小。国内关于跨界环境污染的研究更多是集中在验证PHH理论,而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跨界水污染治理的政策研究方面[9][10];关于如何解决流域跨界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建立强有力的流域管理机构[11];二是建立合理的水权分配原则和水权交易系统[12];三是采取部分市场化实现水资源配置的“准市场”方案[13]。

笔者采用博弈论分析工具构建跨地区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博弈模型,从理论上分析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选择与全局利益最大化最优选择的利益冲突;随后以长江的地方政府的环境污染治理博弈为例,对理论分析结论进行经验分析,探讨造成我国环境治理困难的影响因素,最后就此提出政策建议。

三、地方政府跨界污染治理的经验分析――以长江流域为例

跨流域水污染是最典型的跨界环境污染形式,基于长江流域每次发生水污染事故,大抵都要引起区域性的紧张。某种意义上,此类事故也许天生就具备某种“广泛性”和“超越性”。本部分以我国长江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为例对博弈理论分析的结果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更客观地分析我国地方政府的跨界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

(一)长江流域水污染概况

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唐古拉山脉主峰、海拔6 221米的各拉丹冬雪山西南侧,流经青海、、云南、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在崇明岛以东注入东海,全长6 300公里。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如表1所示。

通过表1的数据可知,近10年来,全国流域的水质状况逐渐好转,这说明在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流域治理的重要性并不断通过立法和出台强制性法规来加大流域治理力度的背景下,中国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整体水质仍为中度污染水平,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有待进一步的治理[15]。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好于全国其他流域的水质状况。2004―2010年全流域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不断上升,但在2011年整个流域的水质出现下降,之后有所上升,到达最好水平,而省域断面的水质状况在2010年之前一直优于全长江流域的水质状况,但在2011年之后,省域断面的水质状况不断下降,远差于前几年的水质水平,2011年省域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仅为78.7%,远低于2010年的95%,这也直接造成了长江全流域的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为80.9%。

另外,通过表1还可知,在2011年之后,长江流域域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低于全流域水质优于Ⅲ类的比例,这表明长江流域的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将重污染企业设置在两地的交界处,将水污染物排污的外部成本转嫁到处于本地区流域下游的地区。其原因是我国的环保体制为属地管理,也就是说环境执法不能跨界,这使得交界处带来的水污染责任难以确定。位于上游的地方政府这样的行为选择,不仅可以将有限的环境治理资金用于其他能够更好的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中,还可以通过污染企业的税收以创造更多的GDP和财政收入。

(二)长江流域各省水污染治理状况分析

本文借鉴赵琳等[16]对长江经济带的划分,选取四川、重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浙江、江苏、上海等9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状况进行分析。表2显示了9个省级地方政府2010―2012年环境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和环境治理投资在环境基建和工业污染治理两方面的使用比重。

通过表2可知,长江流域各省的环境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大部分低于全国水平,各省在创造较高GDP的同时,对环境治理的投资相对不足,而长江流域各省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更多的是用在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这是因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改善地区投资环境,争取到更多的经济投资从而带来GDP的增加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比例则非常低,特别是在2011年和2012年,长江流域各省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方面的平均投资比重高于全国水平,而工业污染治理的平均投资比重低于全国水平。

通过对长江流域各省环境治理投资的分析,可以得到有限理性的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偏好为:地方政府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选择是不断加大对能够直接带来政绩和投资项目的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方面的投入,从而提高地区的GDP和财政收入水平。但诸如城市排水投入、园林绿化投入和市容卫生环境投入等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投入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的。他们对于明显具有正外部性的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则选择搭便车。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行为选择无法实现整体效用的最大化,这与本文第三部分博弈分析的结果一致。

除上述原因外,审计署于2009年10月28日的“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中还列举了三条水污染治理中的不规范情况:一是挪用和虚报多领水污染防治资金5.15亿元;二是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36.53亿元;三是水污染防治资产闲置和部分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由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在我国其他领域的环境污染治理中同样会存在这三种状况,这又进一步降低了环境治理投入的效率。

通过对长江流域水污染和治理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在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障碍主要有: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地方政府的双重身份和有限理性滋生了地方保护主义,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地方政府在双重身份的权衡中通常会偏向地方利益,使得许多地方政府理所当然的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治理,各种“土政策”“开绿灯”和“行方便”大行其道,几乎不会主动地对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污染企业整改或者关停,更有部分地方政府为降低本地区的环境治理投入而将污染转嫁到其他地区,造成更加严重的污染事故。二是跨界环境保护体系权限模糊,无法形成有效的管理。以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为例,虽然设立了长江流域管理机构,但这些机构基本上无权过问地方政府的行政及经济事务,其主要任务是编制流域水资源的利用规划。在这种格局下,各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问题往往无法做到全流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某些地方政府甚至还会采用一些措施阻挠或者禁止流域管理机构检查其辖区内企业的排污状况,为企业提供特殊保护,纵容其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跨界环境污染治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地区环境保护负责,但在处理跨界环境污染治理上基本上是无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依,这致使地方政府在跨界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相互推脱、争执不断,造成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中的盲区,导致经常会出现“公对公,一场空”“谁都该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构建多地区参与的跨界环境污染治理模型对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进行了理论讨论,结果表明:跨界环境污染治理中的纳什均衡状态与帕累托最优状态相背离,两者的背离程度随着参与跨界环境污染治理的地区个数增加而增加。并通过对长江流域7省2市的水污染治理博弈的经验分析进一步验证了理论分析的正确性。因此要实现整体环境质量的提高,就需要每个地区能够真诚合作,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要切实承担起环境污染治理责任。

为避免环境治理中出现“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局面,本文建议:

1. 建立基于区域分工与合作的跨区生态补偿体系,争取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跨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要将以财政转移支付为主的政府补偿和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市场补偿方式结合起来,形成“财政转移支付纵横交错,市场补偿穿插其中”的网络式生态补偿体系,以克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两方面带来的问题。纵向补偿指的是中央财政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地方政府提供生态建设专项资金。横向补偿指的是受益区政府或企业向保护区政府或企业支付生态产品的使用费,这里主要是不同区域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市场补偿是指通过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交易平台,实现受益区企业和保护区企业和居民自由平等交换,包括受益区企业给保护区居民和企业提供资金补偿、技术援助和项目支持等,相应地保护区居民和企业要给受益区提供优质的生态产品和服务,还包括受益区企业向国家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费等。

2. 明确跨界环境治理产品的产权归属,引入市场机制。生态环境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属性以及现阶段在生态服务价值评估和标准确定方面的限制,造成生态环境效益的经济价值准确评估存在较大的困难。因此,需要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生态服务进行补偿,但某种程度上政府失灵的存在决定了市场主体参与的必要性。在生态补偿领域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激励手段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市场机制的参与有利于建立公平、高效的生态利益共享及责任分担机制。

3.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监管。一是改进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明确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标应是包含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重任务的最大化社会福利目标,并逐步提高环境保护的考核比重。只有构建包含生态保护的绿色GDP政绩考核体系,将自然资源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破坏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框架中,才能调节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之间的选择偏好,增强地方政府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二是增进环境治理和监管部门的独立性,成立由国务院副总理负责、环保部统一领导的环境治理与监管机构,剥离当前农业系统、林业系统、国土资源系统掌控的有关环境治理职能,实现一个部门统一管理,自下而上垂直领导,打破属地管理,实现跨界环境执法。三是环境评价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确保环境评估的客观性和透明度,为地方政府、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项目支持、交易辅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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