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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广大干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能力和防灾工作水平,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切实做好今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安排下,日前自治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举办了首次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会议。来自自治区地质灾害易发区14个盟(市)的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共计144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对本次会议非常重视,明确地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举办这次培训的必要性,并对本次学习提出了要求。四川省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省,在会上就本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进行了全面介绍。
本次培训日程紧凑,内容丰富,学员从多个方面进行了学习。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谢章中教授、程国明教授、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陈红旗教授分别从中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实践与认识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内容丰富系统,深入浅出。学员人手一本《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手册、一套《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科普宣传片》光盘、一套培训课件,能够从多个途径进行学习。培训期间学员还现场观摩学习了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优秀典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
为保障“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顺利实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成立“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领导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制定《2020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落实相关单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站所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为“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合力,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线上地质灾害防治培训会。受今年疫情影响,以网上培训方式,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地质灾害网格员开展网格化管理和防治知识培训视频会,邀请地质专家就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行授课,指导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全顺利完成。本次视频会议共培训人员100余人次。二是结合“6.25”土地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志愿者在市区广场发放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手册、森林防火警示语、居家安全小常识等材料,引导居民重视安全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宣传现场悬挂横幅3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多份。
三、强化巡查执法,确保活动实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我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体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有经费: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地政府或部门编制当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作。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工作部署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
2.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尽快确定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
(二)建设阶段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自查和资料申报资料编制阶段
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逐一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完成资料的汇总。
(四)申报及迎检阶段
编制装订完成“十有县”建设资料,迎接省市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和区直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各项创建工作完成,迎接验收。
水库汛前水位经历了从172米缓慢降至145米的过程,年是库区175米试验性蓄水成功及高水位正常运行的一年。按照国家防洪调度要求。汛后试验性蓄水正式启动,逐步达到175米,并持续正常运行2个月时间。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国土资源厅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确保了县级以上地质灾害重点监测点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或地质灾害险情287处,年。威胁2529户1017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40万元,因灾搬迁259户843人,发放地质灾害工作明白卡2049张,避险明白卡12643张。各县市区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887.8万元对13处地质灾害进行了治理,保障了当地群众631户及单位共298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年地质灾害的预防分析
市年总降雨量有可能略偏多。汛期总雨量840920毫米,降雨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候趋势预报。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主汛期总雨量560620毫米,比历年偏多1成左右。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有可能发生局部暴雨等灾害气象,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大雨三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矿山宕面和弃渣及废弃矿山为主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局部还可能出现山体坡面型泥石流和山区小流域沟谷型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上(特别是汛期)各地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专家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可能高于去年。今年我市还有许多大型工程在建或新建,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日趋严重。根据库区水位变化和气象变化趋势。可能诱发工程沿线部分边坡失稳,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监管。矿山长期开采形成了大面积地下采空区(主要是磷矿和煤矿采空区)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日益增多,因此而引起的地质灾害纠纷频繁发生。这些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解决办法。
三、年全市可能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的地区
(一)库区沿岸地段。包括大坝至市与县分界处的长江及其支流库区沿岸。市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共有主要地质灾害点500余处。如县的崖危岩体、新滩滑坡、千将坪滑坡、树坪滑坡、卡子湾滑坡和八字门滑坡,经过库区二、三期工程治理,大大减轻了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压力,但自今年开始水库将发挥其正常的防洪调峰功能,上旬长江主汛期来临前,库区水位将从175米缓慢降至145米防洪限制水位,汛后将开始蓄水回升至175米。水位的变化将会改变库岸地下水动力条件,根据专家预测和库区蓄水经验,库区沿岸地质灾害活动将增强,近10年内有可能诱发较多的库区地质灾害。因此,该地段仍为我市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二)清江沿岸地段。地质灾害体多集中在长阳自治县境内。总方量4亿余立方米,其中不稳定滑坡59处,市级重点监测点崩塌位于该段。经过该区段,沿线大型工程建设可能诱发一系列地质灾害;由清江开发公司负责监测的隔河岩水库茅坪滑坡体、白岩危岩体、杨家槽滑坡,近年来有明显活动迹象。上述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磷矿矿区。曾发生过远安县盐池河大型崩塌。省级及市级重点监测点县镇危岩于该区。随着磷矿采空区的不断增大,由于地应力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布,地质灾害有逐年加重的趋势。
(四)煤矿矿区。涉及我市除市外的其他县市区。县的佛神岩崩塌、赵家岩—煤洞坡崩塌等位于该区。因地应力重新调整,该区地质灾害日趋严重。
四、年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对重点监测点落实监测责任人,力争20个重点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工程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相关工作。
(三)主要防治任务。
1精心组织实施各类治理工程项目。要抓紧做好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期工程收尾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防灾减灾功能。同时要提前做好库区后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准备工作。承担有国家和省级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确保按质按期完成。对已完成尚未验收的项目要抓紧整理好各类工程资料,尽快组织验收。各类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并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恢复治理工程。
2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经过监测培训的人员采用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形情况分析,确定20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其中含省级重点监测点6处。
3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乡村各自为战、人自为战的防灾抗灾能力。
4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地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各地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6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地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对山村、学校、工矿企业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区农村零星分散建房时,目前还难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逐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可根据当地条件,由国土所人员在申请宅基地时到现场进行查看,指导村民正确地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7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多数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繁重,防治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的交通线路、水利设施、重点矿山、山区中小学、旅游景区(点)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各防灾责任单位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部门要尽早落实资金,开展专项勘查,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
8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加强地质环境调查项目与成果资料的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的主导下着手建立统一要求、规范标准、相互兼容、内容全面、集成共享的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料信息汇总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并强化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开发建设。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配备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逐步在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预防与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要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4号)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分整合政府各部门资源,对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保证资金投入。要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二)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本行政区域和部门单位内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工民建筑、交通线路、水利设施等进行全面的实地巡查与检查,提出防范措施,落实防灾责任。年终,各地、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要严格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制、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勘查和工程治理的监管力度,实现防治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工作力量还较薄弱。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技术人员,配置技术装备,已设立地质环境监测站的要尽快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强与科研部门、大专院校的合作,监测预警、勘查治理等方面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与应用。加大科技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地质灾害信息采集、处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管理信息化和决策科学化。采取业务轮训、项目参与、推广示范和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应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能力,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水平。
一、高度重视,贯彻迅速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6月30日全州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局及时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州关于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把全员思想和行为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增强实效,注重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深入解读会议精神的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为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依据。
二、强化责任,重在落实
按照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抓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2020年全局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思想重视,压实责任。充分认识到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坚持值班值守,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及时预警、转移疏散,加强灾点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一调度,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领导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科学指挥,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员零伤亡。
二是加强监测,果断避让。借助专业技术力量对全县重点区域、人口集中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值班值守,加强巡查排查,临灾要科学果断处置,及时预警信息,提前主动避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强化培训,逐点演练。采取ppt讲演、典型案例分析、资料发放等方式进一步向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乡(镇)村组干部以及监测人员广泛的宣传介绍地质灾害临灾预兆、应急逃生技能及地质灾害防治等科普知识;并按照“一年一跑”的要求协助各乡(镇)完成有针对性、实用性的隐患点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预警信号、避险路线及避险场所,达到应急演练应有的效果,提高临灾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四是增强力量,强化保障。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以战代练,要随时能集中、调得动、开得出、联得上、救得赢。对现有应急物质和设备进行清理,查漏补缺,科学调度,全面应对地质灾害,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我县地质灾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对象
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4处,涉及18个乡镇96个村,其中重点隐患点67处,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四类。主要分布在我县西部山区的沟口、坡底低洼地带。灾害危害对象主要是危险区居民、建筑物及行人,危害范围多是一个村庄的全部或局部。
二、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区段的划分
经国土资源部门对前几年汛期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状况分析,结合省环境地质勘查院调查成果,圈定以下区段为度汛期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地区。
(一)滹沱河、冶河及其支流沿岸5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最高水位淹没地带。
(二)西部山区,居住在汇流口低洼地带的村庄。
(三)铁路、公路路基、桥梁两侧30米内、山坡的悬石。
(四)岗黄水库及其它小水库蓄水可能淹没的地带,以及水库、水渠堤坝一旦崩塌决堤可能冲毁的地带。
(五)各旅游景点由于岩石不稳固等原因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带。
(六)岩性不稳定,土层松动,山坡底部地带的居民及建筑物。
(七)矿山不稳定边坡、井巷、采空区地带。
(八)干选贫铁矿尾矿堆积区下游地带。
(九)地质灾害隐患村。
(十)其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带。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和发展趋势预测
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是降水,而我省70%的降水集中在汛期,汛期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期。因此,汛期特别是7月下半月至8月上半月主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降雨有所增加,且分布不均,山区可能会出现局部的洪涝灾害,极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注意收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形势的变化,认真落实防灾方案,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和预防责任人
经省地质环境勘查院专家认定,我县将危险性较大、危害程度较严重的1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重点预防。并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监测、预防任务逐点落实到各乡镇政府、村委会、监测人等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五、防灾救灾的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二)县政府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1、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县度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的编制工作;开展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乡镇村干部、隐患点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聘请地环专家结合乡镇村,对重点隐患点进行实地勘查和汛期巡查;指导和监督乡镇村做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发放明白卡、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等地灾防治工作;与气象部门、水务部门配合,及时了解雨前、雨中、雨后各地水情、雨情的变化,并通知有关乡镇村做好避险和防范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对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地质灾害类型、危险体的规模、发展趋势进行调查,提出应对措施,指导抢险救灾人员全面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上报灾情。
2、建设局:负责城镇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小城镇和村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结合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具体情况,严格控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审批建设项目和群众建房。
3、水务局:负责防洪工程设施的检查与维护,水利设施、水毁工程的修复,特大洪水诱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突发地质灾害的上报,储备抢险物资。
4、交通局:负责所辖交通设施的汛期安全,做好水毁公路、桥梁等公路交通设施的抢修工作,保证公路畅通;保障防汛救灾人员、灾民、物资的运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路段设立双面警示标志。
5、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如遇紧急险情,要有专人带领游客到安全地带避险,要备有应急的食宿地点及救护人员。
6、气象局:负责对全县雨情尤其是暴雨、大雨等异常天气的监测、预报;加强雨情监测,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利用短信、简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防灾成员单位传送天气预报;遇有连续降雨5小时以上,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降雨情况。
7、供电局:负责全县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抢修维护,保障电力供应。
8、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负责通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抢修,保障通讯线路设施安全运行,确保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9、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遇到地质灾害发生人员伤亡,卫生部门要以各中心医院为基地,设置救护、防疫前线指挥部,及时处理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各项事宜。
10、公安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强制转移疏散群众工作,指挥疏导交通,保证交通安全畅通。打击趁发生地质灾害之机抢劫、盗窃、破坏各种公私财产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武装部:指挥各地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并负责与驻军联系。
12、财政局:负责防灾、救灾经费的筹集、发放及监督使用工作。
13、民政局:负责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14、广播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报道工作。汛期每周播出一次地质灾害防治专题节目,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知识。灾情发生后,要及时对救灾抢险新闻及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15、教育局:负责全县学校的度汛安全,确保师生人生安全。
(三)各乡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职责
各乡镇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设立防灾机构,做到责任到人。
(2)按照县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编制并全面落实每个隐患点的防治和应急抢险预案。
(3)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发放避险明白卡,做到每户一卡。
(4)组织各隐患点所在村做好防灾演练工作。
(5)建立汛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公布值班电话,各乡镇政府、隐患点所在村必须有专人值班,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和地段进行24小时监测,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组织抢险。
(6)建立汛期巡查制度,要加强对干选贫铁矿点及重点隐患区、危险区的监控,确保非法采矿不反弹,确保隐患区、危险区不失控。
(7)配备必要的通讯、预警、照明、避险、救灾设施和物资,雨前组织搭建避雨设施。
(8)成立抢险突击队,遇到险情迅速组织群众转移。
六、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放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克服麻痹大意和畏难厌战思想,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水利、气象、交通、公安等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群测群防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工作关系着千家万户,必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实施本乡镇各地灾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做好监测、预警、人员疏散、财物转移、应急抢险等工作。监测人员要根据地质灾害监测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汛期要坚持24小时坚守岗位,做到每天一监测,在降雨较多的时间应全天不间断监测,每次观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把监测数据向上级汇报,确保信息畅通。
(三)落实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日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充分发挥应急队伍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
(四)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要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在采矿、工程建设、宅基地选址等方面,建立地质灾害宣传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知识水平和防灾能力。同时,利用电视台、警示牌、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的意识,杜绝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自觉提高防灾抗灾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关键词: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预防防治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随着中西部开发力度的增大,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越来越复杂恶劣地区展开,地质灾害的规模增大、频次升高、破坏损失日趋严重,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将呈持续发展趋势。防治地质灾害是一项系统性、长期繁重的工作,作为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预防与防始的重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防治体系,综合预防灾害与避让应急措施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Abstract: The abundant precipitation, surface rock fragmentation and the hidden point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Bijie make the situa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work very severe. Through summing up the geological condition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nd other problems in Biji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tuation of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Bijie and puts forward the key points of geological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Bijie. It is important to develop effective strategies form strengthening the cooperation among departments, deepening publicity and training, increasing capital investment, scientific and dynamic monitoring to study the types and relationships of various disasters, make full use of existing human, economic, technical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conditions, integrate a variety of means to carry out all-round, multi angle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so as to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Bijie.
关键词:地质灾害;毕节市;措施;形势
Key words: geological hazard;Bijie;measure;situation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13-0186-03
0 引言
在国家及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贵州毕节经济飞速发展,从原来的无铁路、高速、机场,到现在的高速铁路、货运铁路大力建设、“县县通高速”、拥有年吞吐量4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但是,随着工程建设日益增长,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逐年增多,同时,毕节市丰沛的降水、地表岩性破碎及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使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本文通过总结毕节市地质条件、现状特点,分析面临的形势,提出加强部门合作、深化宣传培训、增加资金投入、科学动态监测,制定有效策略,研究各灾害类型及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经济、技术和科研条件,整合各种方法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治理思路,使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量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1 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2014年-2016年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2起,使1589人受灾,因灾死亡38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2366万元。其中,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23起,人为因素诱发9起。
截止2016年12月,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50处,其中:包括滑坡356处、崩塌269处、不稳定斜坡155处、泥石流16处、地面塌陷147处、地裂缝7处(饼状图)。受威胁人数94301人,潜在经济损失约32.4亿元,受威胁学校10所,其中:特大型8处、大型22处、中型260处,小型660处;人为引发的224处,自然因素引发的726处。
2 地质条件
2.1 气象
全市气候温暖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各地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101.8~1780.2小时,年平均气温10.5~15.0℃,年平均降水量848.6~1394.4毫米,70%左右的降水量集中在5至9月;无霜期205~297天,四季分明,清凉宜人。
2.2 水文
毕节市属长江流域,区内河流分属乌江、赤水河及横江水系三大水系,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193条,100平方公里的有80条,总流量128.2亿立方米。河流岸坡陡峻,大多在60°~80°,少数35°~45°,河流总的特征是河道落差大,迭水瀑布多,枯、洪流量变化大,陡涨陡落突出,市内地表水缺乏,地下水较丰富,但地下水埋深较大,地下水的类型有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及分布零星的松散层孔隙水。
2.3 地形地貌
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西高东低,西部最高处小韭菜坪海拔2900.6m,东部最低处赤水河处海拔457.0m。赫章县的西部平均海拔在2000~2400m之间,属高原、中山地带,为境内第一级阶梯;赫章县东部、七星关区、大方县、纳雍县、织金县西部平均海拔在1400~1800m之间,属中山地带,为境内第二级阶梯;金沙县、黔西县和织金县东部平均海拔在1000~1400m之间,属低中山丘陵地带,为境内第三级阶梯。
2.4 地层岩性
毕节市出露的地层,主要分布有三叠系、二叠系、侏罗系,寒武系、侏罗系次之,元古界的震旦系、古生界的泥盆系、中生界的白垩系在毕节辖区边界偶有分布,第四系普遍分布在地表表层。
2.5 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全市的地层岩性、含水介质及地下水动力条件,地下水类型可分为碳酸盐岩岩溶水、基岩裂隙水和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三类。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的渗入补给,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岩溶水,其次为基岩裂隙水,局部为松散堆积层孔隙水。
3 地质灾害防治面临形势
丰沛的降水、地表岩性破碎及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使得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
3.1 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资金投入过大
毕节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多、分布广,是贵州省地质灾害较多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于贫困偏远山区,交通条件落后,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增加了难度。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还未形成政府、企业及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格局。地质灾害隐患以中、小型为主,规模小、危害大,市县两级财政压力较大,因地质灾害项目管理条件限制,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较为困难,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进度缓慢,仍有大量群众饱受地质灾害威胁之苦。
3.2 地质环境脆弱,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毕节市地处滇东高原向黔中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质环境脆弱,地形地貌起伏大,地形切割强烈,地层岩性破碎,是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高发区,根据《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6年-2020年)》:“十三五”期间,毕节市将大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四大鹇孕卸”在未来几年,随着毕节市开发建设、脱贫攻坚等活动的开展,人类工程活动较以往强烈,极大地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3.3 极端气候天气的影响,技术力量薄弱
根据近年的气候变化总结规律,毕节市极端气候天气仍将持续,使得地质灾害的突发性更加突显,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对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更大的困难和挑战。
毕节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从事地质灾害防治防治工作的机构,全市应有从事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的人员共108人,但由于工作需要,目前只有63人专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人员仅6人,虽然毕节市有众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单位对口协作,但因技术人员仍然较少、工作经费短缺等因素,难以开展较为专业化、全覆盖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及复查工作。
4 防治措施
毕节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虽然形势严峻,面对的困难多多,但任然在党委、政府关心支持下做了大量工作。
4.1 依法依规,统一领导,加强部门合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在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同时,结合毕节市实际,认真制定适合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成立毕节市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环保、水利、气象、交通、工能、民政等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利用,实现信息共享,发挥综合优势,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2 群测群防,加强宣传教育
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防治方针,依靠人民群众和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监测预警的防灾责任人,形成完善的群测群防网络,合理控制和规范人类生产活动,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地质环境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发生各类地质灾害;利用多种形式、多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法治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全体民众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提高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职责的自觉性。
4.3 落实防治经费
依据地方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的原则,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配套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努力争取扶贫移民资金,多方面筹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将地质灾害治理与移民搬迁相结合,切实解决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且急需易地搬迁人员的安全,对因人为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的隐患点,严格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统筹资金,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4年毕节市获得中央财政项目3个,中央投入资金3720万元,目前,项目正有序地施工及后期工作,届时将使699户3532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2015年,在贵州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省、市、县三级按一定比例投资解决全省危重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截止目前,毕节市共获得全省三年行动计划立项项目34个,获得省级资金7353万元,防治工作结束后将使11411人免受地质灾害威胁。
对现存隐患点中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且治理费用又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隐患点,依据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保护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城镇、工矿企业、重要设施及重要居民点等的安全,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结构复杂、变形剧烈、实施工程治理经济上不合理或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下实施难度大的地质灾害体,建议采取搬迁避让。
4.4 加强监测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和突发性,但大多数在成灾前都具有一定的前兆,优质的监测数据或现象给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在灾害发生前做出正确的决策,使受威胁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从2015年起,毕节市按照省、市、县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但业主灭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补助经费,大大增加监测人员积极性,使其劳有所得。
4.5 编制防治方案、应急预案
每年各级人民政府会根据防治工作实际,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每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指导性文件,并公示各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联系人等信息。
毕节市2016年根据全省要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颁布实施,明确各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及如发生灾害时如何应急处置等,各个县(区)也同样制定县级应急预案。毕节市还要求各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并每年都要进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及实用性,确保群众在发生灾害时明确撤离信号、逃生路线及安全避险场所等基本信息。
总之,虽然毕节市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只要制定有效策略,研究各灾害类型及联系,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经济、技术和科研条件,整合各种方法手段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综合治理。同时,需要工作细致深入,尽量避免失误,尽力保证地质灾害威胁范围内人民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让灾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定量化、精准化和实用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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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年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略偏多;梅汛期(5-7月上旬)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偏多,其中5月下旬、6月中下旬降雨较集中,部分地区有洪涝灾害出现;梅汛期结束后有阶段性高温干旱出现;台汛期(8-9月)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频率偏高,强度增强,受台风影响,降雨量及降雨强度将大于去年。
预测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主要集中在4-9月。4月春雨期及5-7月梅汛期,由于降雨连续,土层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当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或连续3天以上降雨时,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公路边坡滑坡以及矿山宕面、废弃矿山崩塌、塌陷地质灾害。8-9月台汛期,降雨强度大,由暴雨引发滑坡、山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概率较大。
二、我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07年底,我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处,按类型分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等四类,其中滑坡38处,崩塌12处,泥石流20处,塌陷3处,按规模分小型、中型两类,其中小型71处,中型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集中于南北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分布情况为:*镇9处、岭洋乡2处、黄坛口乡4处、廿里镇1处、后溪镇1处、*镇5处、全旺镇1处、*乡15处、*乡14处、周家乡2处、*镇12处、杜泽镇3处、灰坪乡2处、峡川镇2处。
全区7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附近2200余人和2300余万元资产构成潜在威胁。
三、2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今年4-9月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期。*乡、*乡、*镇、*镇、*镇等乡镇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的对象是:建设工程强度较大、边坡较陡、风化残坡、积层较厚的山区,特别是新建简易公路沿线、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屋后、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闭坑矿山的采空区、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20*年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2处,即*乡竹埂底村杨梅岗滑坡隐患、*镇界头村叶树根屋后滑坡隐患。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镇东仓村乔麦舒泥石流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隐患、*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廿里镇黄泥村墩头山体滑坡、*镇里村胡家山体滑坡。
以上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较差,危害性较大,威胁人口较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监测、应急和防治工作。
四、20*年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各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同时,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区划》,编制辖区内的市、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方案,并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明白墙。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要发放到村、到户。要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
(二)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补充抗御台风防范地质灾害及暴雪低温气候条件下防范地质灾害的工作内容,要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价,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区国土局要编制与*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会同区应急办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器材及物资储备、重点保障对象等作一次全面梳理。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编制工作。
(三)做好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我区第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统一安排,我区今年将开展新一轮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区国土局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当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暴雨气象信息;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山塘水库、重要交通线路、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一次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报区应急办、区国土局备案;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调查队伍做好管辖区域内地质灾害调查、核查工作,并负责地质灾害隐患防灾预案的编制及受威胁地区群众的宣传、培训工作。
(四)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对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要花大力气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及水利部门的山洪防治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调查尤其是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的成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乡镇(街道)、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使之覆盖到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有灾害隐患点的每一个行政村,不断完善村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有关乡镇要与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书”。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灾害隐患点监测档案,加强对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的指导与培训,实行科学管理,统一监测要求,提高群测群防工作的防灾减灾效果。
(六)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搬迁避让
对生命财产有直接危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乡镇(街道)及区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管辖职责,组织实施应急排险,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列入省、市、区级重点防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资金,所在乡镇(街道)、区国土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加强治理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标准完成勘查与治理施工任务。对处于山区,交通不便,工程治理成本高,且又难以有效根治,当地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下山脱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中心城镇建设及山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对受威胁群众实施搬迁避让。
(七)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结果须按要求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国土局不得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切实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乡镇(街道)和区国土局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要通知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对因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实施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严肃处理。
(八)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使农民建房能选址在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民宅基地,由区国土局委托有资质的地质调查机构进行逐户调查和评估,分户填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有关部门职责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会同乡镇(街道)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认真落实年度防灾预案编制制度,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灾情发生后,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灾情,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建房用地;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
4、督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定本乡镇(街道)、部门的防灾方案,检查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区水利部门
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容易引起滑坡、泥石流、崩塌的水利工程,要制定防灾措施。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
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新建公路未治理好潜在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负有治理责任。加强对公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四)区教育部门
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必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五)区规划、建设部门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六)区农业、林业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滑坡体上不能垦山造林。要督促乡镇(街道)将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改为旱地。
(七)区旅游部门
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景点和景区的地质灾害调查、巡查、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确保游客安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风景名胜区,需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八)区财政部门
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六、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责任重大。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地质灾害危害性和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落实四项机制。一是地质灾害险情监测巡查制度。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建立巡查台账,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开展监测工作。二是台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要在台汛期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工作,要确保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到位,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三是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灾情上报区府办、应急办、防汛办、国土局。四是措施落实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包括值班、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防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点要做到“七个一”:一块明白墙、一张明白卡、一套避灾预案、一支应急抢险小分队、一组值班人员、一个应急避险统一信号、一组值班报灾电话(包括区、乡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