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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价值 价值理论 会计价值
马克思有一句话来描述价值,他说价值是“幽灵般的对象性”。意即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它看不见,摸不着。那我们怎么感受它的存在呢?那只有将价值范畴的客观性揭示出来。因此,从前古典经济学时期到近代西方经济学时期,每个时期总有其独特的价值理论新主张,林林总总,重重叠叠。价值论也由单纯的劳动价值论逐步向包括劳动在内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演变发展,随着发展进程的推进,现代西方经济学家逐渐抛弃了价值本源的分析,由价格论取代了价值论。受此启发,本人认为,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会仅仅局限于经济学意义上的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和劳动价值等,还应有更多元的表现形式,比如会计价值。
一、价值的概念和内涵
何谓价值?我们通常得到的答案是: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同时,人们又会告诉我们: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白暴力先生在其著作《价值价格通论》中对价值是这样阐释的:价值不仅仅是三位一体的初始含义,更应是对三位一体概念的分解,而且要深入到价值范畴的内部去探讨。
1.价值范畴上的财富论
财富或商品真实所值及其度量,在这方面的研究就是价值范畴上的财富论。人们说:“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创造价值”,或者说,“三要素创造价值”,实质上都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价值一词的。
2.价值范畴上的价格论
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或商品的价格运动的中心的决定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决定商品之间交换比例或价格运动中心的方式,在这方面的研究就是价值范畴上的价格论。人们在讲到价值规律时,说:“价格围绕着价值拨动”、“价格由价值决定”,或者说:“商品之间的交换比例由商品的价值决定”,就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价值一词的。
3.广义价格论
广义价格论通常指的是财富或商品真实所值与商品价格运动中心之间的关系。商品的内在所值就是决定价格运动中心的因素。这是人们潜意识中的一个“公理”。人们认为:如果商品交换按照其内在所值决定的比例进行,则是合理的;如果不是按照其内在所值决定的比例进行,就是不合理的。
二、经济学中对价值理论的认识
“价值”这个概念在经济学中是被广泛应用的,而且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中。从早期的前古典经济学,到近现代的经济学,无不对价值理论问题加以探讨。
1.前古典经济学家的价值学说
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是经济知识的原始积累时期,这一时期的思想家都生活在非市场社会中,但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已出现了商品交换,货币和一些商业。色诺芬(前430―前355)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认为财富就是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色诺芬已了解到物品有两种用途:直接使用和用于交换。但他强调的是物品的第一种用途,即强调商品的使用价值方面。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他发展了色诺芬关于物品有两种用途的思想,他已经看到了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重属性。他在《政治学》中更加明确地指出:我们所有的财物,每一件都可以有两种用途。其一就是按照每一种财物的本分而做正当的使用,其二则是不正当的使用。他的这一思想到后来亚当?斯密那里发展成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并从此成为经济学的固定范畴。
2.古典经济学家的价值学说
古典经济学是代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说,产生于17世纪中叶,完成于19世纪初叶的英、法两国。威廉?配第(1623-1687)是经济学说史上最早研究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他提出了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的概念。所谓“自然价格”,实际上就是指商品的价值,而政治价格则是指商品的市场价格,自然价格是政治价格涨落围绕的中心。并且配第从谷物和白银两种商品相比较的角度,说明了生产商品时耗费的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基础,这样,配第就为劳动价值论奠定了最初的基础。亚当・斯密(1723年~1790年)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他首先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还借助有名的“钻石与水”的悖论分析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大卫・李嘉图(1772年~1823年)接受了斯密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分,但正确指出使用价值虽然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但是对于交换价值来说却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他实际上认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前提,即物质承担者。
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
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他指出商品的两重性即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价值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接着从商品的两重性导引出包含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商品所含的劳动一方面是个人的、具体的劳动;另一方面是社会的、抽象的劳动。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说明了新的价值是由抽象劳动创造的,而由资本转移到新商品上的价值则具体劳动来实现的。马克思认为价值量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马克思认为决定工业产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不是在最劣生产条件下所必要的劳动,而是在现有社会的生产技术下,以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生产出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
4.新古典经济学家的价值学说
19世纪70年代,奥国经济学家门格尔、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几乎同时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这一理论反对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不是取决于商品中所包含的客观的劳动量,而是取决于人们对商品效用的主观评价。由边际革命直接导引出了以马歇尔经济学为主要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马歇尔(1842-1924)把主观的、心理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归结为决定需求、消费、买方的力量,把客观存在的劳动价值论归结为决定供给、生产、卖方的力量,当两种力量相等时,就处于相对静止、不再变动的均衡状态,形成均衡价格。
三、会计价值观念
我接受这样一个观念:“价值应使用统一的含义,即价值一词的原意或哲学观念去表达。”经济学中对价值的表述如此,会计学也不例外。我个人理解,会计价值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会计计量。
1.会计计量的发展历程
“结绳记事”是我国原始公社时代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这时人们的计量观念已十分丰富,用绳结的大小表示事的大小,这与我们现在用数的大小来表示事务的多少并无实质差异。到了原始社会末期,这种方法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了,由此,用“书契”计量和记录的时代来到了。到了奴隶社会,绝大部分是应用实物价值观,采用实物计量单位。比如“黄钟钜黍”。随着生产关系的发展,贝币作为物物交换的媒介,既见之于形,又存在于实,使会计计量跨入以货币计量单位的初期阶段。到春秋时代,会计计量中采用了铸币,而且人们已经对货币进行研究了。货币价值观的萌芽源于实物价值观的缺陷和不足,这是会计价值观念发展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
2.现行会计计量的表现形式
目前会计对经济业务事项或交易采用货币单位计量,而货币的价值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就会涉及到会计选择何种货币价格进行计量的问题。当前中外会计界研究会计计量问题基本依据都源于FASB研究。因此下面内容拟以FASB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阐述当前的会计计量属性。
(1)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历史成本指取得一项资产而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其特点是发生的时点是资产取得当时,即历史时态下的成本,是基于过去的真实交易。正因为如此,历史成本因其可验证、计量方法简单、取得成本较低等优点而被利益相关人作为决策的信息依据。但历史成本也有其局限性,首先它的可靠性用事实表明并不总是可靠的。如采购员在采购时接受大量回扣,为此形成的历史成本就不能如实反映市场上的公平市价,也就没有了可靠性。其次,在价格明显变动时,一些非货币性项目都可能因此被高估或低估。
(2)现行成本计量模式:现行成本又称重置成本或现时投入成本。指在现时为重置某一特有资产所付出的成本的计量属性。由于条件因素影响,事实上难以存在与原有资产完全吻合的重置成本。同时,在计算上缺乏足够可信的证据,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一般会计原则中不去考虑现行成本这一属性。但在经济学中,用重置成本进行资产计价,却是一些经济学家如J?R?希克斯坚持的观点。
(3)现行市价计量模式:现行市价又称脱手价值,指销售某种资产可望得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与前两种计量模式不同的是站在卖方的立场计量交换的产出价值,而非买方立场的交换的投入价值。这种计量属性的理论依据是,会计主体最需要的是对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具备的较强的适应能力,只有如此才能确保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而这些只与资产变现价值有关。但事实上,由于某些资产的现行市价难以确定,降低了信息资料的可验证性,导致了极强的主观性;另外,不符合持续经营假设,似乎企业随时处于清算状态,不利于履行经营管理的责任。
(4)可变现净值计量模式:可变现净值又称预期脱手价值,它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计量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可带来的预期现金流入或将要支付的现金流出。可变现净值与现行市价的共同点在于都反映资产的脱手价值。区别在于变现的时点不同,现行市价是基于当期的脱手价值,而可变现净值基于未来的销售或其他事项。显而易见,可变现净值仅用于计划将来销售的资产或未来清偿既定的负债,无法适用企业全部资产。
(5)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量模式:是企业持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或者持有负债在正常的经营状态下可望实现的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在所有可能的计量属性当中,只有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考虑了现金流量的数额、时间分布和不确定性,真正体现了资产、负债作为“未来经济利益的获得或者牺牲”的本质属性。因此,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提供的财务信息对于使用者也是最为相关的。
五种会计计量属性各有千秋,单纯地选择一种计量属性对于整个会计工作而言都不可能永远体现其连续、系统、全面的计量特征,也不可能始终使会计信息如原则要求的那样准确、真实、相关等。
3.基于价值的会计计量模式
传统的会计计量模式基于交易,即会计主体的资产计价根据过去的交易来计量,由于人为的会计分期所产生的时间差异,此时会计收益与经济收益不相等。而基于价值的会计计量模式根据资产的实际价值确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解释是:在公平交易中,知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一般而言,市场定价是最符合公允价值定义的。据此,我个人认为,在经济学中,有一种市场结构所描述的状态与公允价值的内涵最接近。
完全竞争市场是一个理想化的模型,是一个竞争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在这个市场上有无数个购买者和生产者,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厂商所面对的都是一个既定的市场价格,它们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所有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标准化产品,任何一个厂商都不能通过生产有差别性的产品来控制市场价格;厂商可以根据各行业的盈亏状况,无障碍地自由进入和退出某一行业,这样,生产要素就会从生产效率低的行业转向生产效率高的行业,从而使资源能得到充分利用;购买者和生产者对市场信息完全了解。买卖双方都掌握有关产品和价格的完全信息,可以据此确定最佳购买量和销售量,也可以据此以一个确定的价格来出售产品,而不致因信息不畅造成多个价格并存的现象。由此可见,完全竞争市场资源配置最为合理,资源利用最为充分,生产效率最高。
如图:
在图中,P0 为市场价格,在这个市场中,每一个厂商和购买者都是在对市场信息完全了解的情况下出售或购买商品,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即定义中的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白暴力:《价值价格通论》.第一版.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2]邓春玲:《经济学说史》.第一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
[3]候荣华:《西方经济学》. 第一版.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3年
[4]梁小明:《西方经济学》. 第一版.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2年
[5]周松:《会计计量的两难选择》. 《财会月刊》,2004年B7
一、法律经济学与合理使用制度
一般认为,科斯定理因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创立而得名,是法律经济学的基石。论文百事通该理论通常表述为以下三个定律:科斯定理第一律认为,如果存在“零交易成本”(Zero transactioncost),不管怎样选择法律规则,有效益的结果都会出现。换言之,当交换是无代价的,并且个人是合作行动时,法律权利的任何分配都是有效益的。科斯定理第二律认为,如果存在着“实在交易成本”(Postivetransactioncost),有效益的结果就不可能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即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科斯定理第三律认为,产权的界定、安排和重新安排都存在交易成本,并且都有可能被过高的交易成本所妨碍。
科斯定理认为,在零交易成本的世界里,只要权利界定明确,权利可以自由交换,主体积极合作,则无论权利属于谁,权利的配置都会发生有效益的结果。但是零交易成本只是一种假定,现实交易中存在着“实在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包括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的成本,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所需的成本,监督合同履行所需的成本。在上述实在交换代价的情况下,有效益的结果就不可能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此时,合意的法律规则是使交换代价的效应减至最低的规则。上述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根据效益原理认识与评价合理使用制度的途径。一般说来,法律应在权利界定上使社会成本最低化,这就要求法律能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权利配置形式和实施程序。为此,著作权法及其合理使用制度,应遵循交易成本最低化的原则,调整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权利配置关系,以实现促进文化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最优效益。
依照微观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理论,文学艺术创作即是一种生产活动。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是一个生产劳动过程,在人类的生产劳动中,,包含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大组成部分,其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精神生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交换,只有经过交换,个人才能获得各类物品的最佳组合,达到效用或利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与物质产品同样的商品属性,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这种交易活动应是高效益的价值实现和价值增殖的过程。市场经济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就是依靠交易来实现的。
交易的实质不是物品本身的交换而是权利的交换。古代罗马法学家曾将抽象的权利(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视为无形物,以区别于具有外在形体的有形物。近代西方学者往往将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前者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后者包括与物有关的权利(如用益权、债权)和与物无关的权利(如著作权、工业产权)。当代法律经济学家也都将权利作为财富的存在形式予以肯定。因此界定产权的目的是为了交易,资源配置实质上是资源权利的配置。市场交换是川流不息的体系,也是不断发展的体系,新的交换形式的出现,必须要求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依靠建立一体遵循的强制性规范来界定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交易各方的利益需求。这一历史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交换方式……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著作权即是这种基于知识产品私有,依法获取财产权利的新方式。一般认为,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赖以产生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所有人把自己的作品、发明创造等公布出来,使公众能看到、了解到、得到其中的专门知识;而公众则承认作者、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时期内有独占使用、制造其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知识产品是公开的,但知识产权是垄断的。西方学者将这一现象解释为社会契约关系,即以国家的面貌出现的社会同知识产品创造者之间签订的一项特殊契约。按照法律经济学的表述是,财产占有人认识到在保护财产上存在着规模经济,各方即会就组建一个用于承认和保护其产权的政府进行谈判。“一旦他们达成了协议同意建立一个以武力为后盾的政府,每个人就都能享受到更多的财富和更大的安全。哲学家把经过这些协商最终达成的谈判称为”社会契约“,因为它建立起了社会生活的基本条款。”团效益原理的分析结果表明,著作权的界定使得精神产品这一资源的使用实现了价值的最大化。对创作者来说,独占权利使得创作的费用得以补偿;对于社会而言,作品公开使得公众获取新的知识。换言之,全体消费者通过对所得商品和服务的自愿支付而实现了利益满足。
在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涉及到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利益关系。他们之间的交换,或者说对精神产品这一资源的有效使用,是通过市场体系进行的,市场体系的运转并非自动导致资源配置的优化。“福利经济学之父”、英国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在出现“外部不经济”状态时,市场机制便会失灵。阻碍效益实现的市场失灵状态,根源在于产权不清,由此造成交易过程的摩擦和障碍。在精神产品的交易活动中,创作者与具有专属性、唯一性的出版者实质地位的不平等,创作者与利用其作品的消费者合理使用界限的不明确,都是产权未能明晰化的表现。因此,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准确界定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各自权利范围,寻求作者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协调机制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内在需求,检验合理使用制度是否蕴含合理的经济理性,消除精神产权配置过程中的障碍,让知识产品这一资源配置流畅、有效地进行,是法律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信息-公共产品:合理使用产生前提之分析
采用法律语言的表述方法,合理使,用实质上是对他人权利的利用。美国学者L,PayPat— terson等认为,合理使用并不表现为是对他人有著作权作品的个人使用,而是确认后任作者对一部作品的著作权进行合理的利用。日本学者胜本正晃认为与滥用权利的概念截然相反,权利的公平使用是指第三者未经他人同意而利用其权利,该权利行使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欠缺“违法性”而视为合理与正当。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基本法律制度,合理使用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的设定。关于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法学家们曾从“财产价值观”或“人格价值观”的角度,对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理论概括与说明。而法律经济学则运用信息经济论的方法,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这一问题的新视角。
在信息(包括作品、发明在内的精神产品)这一无形资源上界定产权,导源于经济学家关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分类。私人产品具有个人排他使用的特点,即一件物品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特定的主体所使用。学者们形象地描述说,“一条裤子在某个时间只能由一个人穿着”,“一辆汽车不能同时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行驶”。这即是说明,“在私人产品的消费上具有对抗性。”而公共产品则不然,它在消费上无对抗性。公共产品可能在某一时空条件下为不同的主体同时使用,如同一辆公共汽车,出资者与未出资者都在乘车。公共汽车公司必须为每个人提供便利,却无法辨别出乘车人是否付费,那些没有为公共产品消费而出资的人,被法律经济学称之为“搭便车者”。对纯粹的公共产品来说,难以或不可能阻止搭便车者的这一事实、,破坏了这类产品市场的运行。信息经济论认为,,信息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某种属性。信息的生产是有代价的,而信息的传递费用相对较小,对信息生产者来说,难以通过出售信息来收回成本。一旦生产者将其信息出售给某个消费者,那个消费者就会变为原生产者的潜在竞争对手,或是其他消费者成为该信息的“搭便车者”。这种现象在著作权领域中,即是无偿地复制他人的作品的情形。
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文学艺术作品具有非物质性特点。它没有外在形体,但具有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物质产品的主要特征:它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某一物质产品,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个人或社会组织来实际占有和使用,所有人可以有效地管领自己的有形财产,以排除他人的不法侵占;而一项知识产品则不同,它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许多人来共同使用;处分知识产品勿需象处分有形财产那样需要交付实物,只要知识产品公布于众,第三人即可不通过处分的合法途径而取,得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法律经济学告诫我们,私人市场提供的公共产品(即信息之类的知识产品)数量可能小于最优值,信息经济论通常将这一现象称为“不足”问题。鉴于消费者对信息量的需要,政府需要在市场上进行干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自己提供信息;二是政府对私人提供信息给予补贴。后者的重要举措就是通过著作权、专利权等法律制度授予信息首创者以独占权。
著作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如同其他财产权制度一样,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在于保护著作权不受侵犯。对于法律如何保障权利不受侵犯,法律经济学的解释有其独到之处。波斯纳认为,“对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其创造有效使用资源的诱因的经济功能。”正是农夫能够获得土地作物的财产产权,才有诱因促使农夫支付并尽可能节约耕种土地所需要的成本;正是创作者能够取得使用作品的垄断权,才有诱因激励其在文学艺术方面投资。不仅如此,波斯纳还提出财产产权制度的效益标准,即普遍性(各种具有稀缺性的资源皆为人们所有)、排他性(排除他人无成本使用的可能)、可转让性(使资源从无价值使用往有价值使用转移)。可以想象,没有财产权,产品“不足”的现象将十分严重。这是因为,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作品一旦公开,则信息生产者很难对付不付费的“揩油者”。后者对信息生产者创造的作品享受利益但不向其支付费用,结果信息生产者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得到足够的收益,以补偿他们投入的成本。著作权的设定减少了与文学艺术创作相关联的公共产品问题。对此,法律经济学家形象地说,著作权是“为了发给作者资金而对读者征的税。”
毫无疑问,著作权是信息生产者获取财产的新方式。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具有“主体凭借法律实现利益的可能性”的严格规范意蕴。而在法律经济学家看来,权利是一种资源,是人们享有财富的特定方式。在一定的社会里,任何财富的实现都将是某种权利的实现;任何物质与精神财富的享用都是一定权利的享用。对此,马克思指出,仅仅占有某物并不表明占有者能够从中受益,因为别人也可以同样再去占有它,只有将占有确认为占有者的占有权时,才具有真正的意义。“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的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科斯认为,人们通常注意到商人得到和使用某种实物,而忽视这一行为是在行使权利。“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并把它作为生产要素,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所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上述理论表明,权利是一种财富,是—种作为制度产品的有用资源。既然如此,权利资源如同自然资源的优化配量,如何保证精神产品效益的最大化提高,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不相容使用:合理使用构建理由之分析
财产从自然的事实占有状态到产权归属的界定,表明了人类权利观念的进化。但是,传统的财产权理论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崇尚物的归属性,强调以所有权为重心,其运用法律调整经济的方式,从起点到回归都落脚于所有权。罗马法学家将所有权视为一种最完全的物权,并抽象出其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点。近代学者认为“所有权是文明人民组织经济的基础”,将权属界定看作是一切法律关系的前提。然而,现代著作权制度不能将其支撑点架构于精神产品保护的静态归属之上,而要在确认创作者占有与支配财产的同时,促进财产的动态利用。著作权概念是对社会精神财富的法律抽象,它是对创作者独占地位的评价,其本身并不意味着精神财富的增值,社会精神财富的增长是以财产的高速运动和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优化配置为条件的。传统的理论研究,将著作权法仅仅理解为是一种权利法,将著作权法功能的视野局限于作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够的。法律经济学曾对信息产权的设定提出一个悖论。它认为,在信息方面确立产权的每一种方法的显著经济特征,在于这些产权都是垄断权。一般来说,垄断性产业比竞争性产业缺乏效益。一方面,新信息的生产者在一个不受管制的市场中回收其价值是困难的。通过给予信息的生产者以垄断权,该生产者就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信息。另一方面,垄断者对产品索取高价将阻止该产品的使用,消费者可能难以支付费用去充分使用信息,从而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简而言之,这一问题的困惑在于,“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笔者认为,解决这一两难困境的法律途径是,在保护著作权的基础上对著作权实行必要的限制,在保证作者独占使用其作品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合理使用其著作权作品。
关于市场运行中实际摩擦的必然性以及由此形成的交易费用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科斯理论作出了深刻的说明。这一理论对于我们分析合理使用制度的经济合理性或许是大有裨益的。科斯理论认为,在未经产权界定的情况下,交易无法进行,相关行为的效益最差。虽然在私有制社会中,财产的所有权关系是十分明晰的,但在某些经济区域内,往往出现不相容使用(1ncom— patible Use)的情况,由此产生权利的使用冲突。例如,工厂排放烟尘的权利与附近居民保持空气洁净的权利;对同一作品,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即消费者,下同)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与使用者权,往往存在着权利的分配与利益的冲突。随着信息资源利用方式的拓展,诸如静电复印技术的出现,音像录制设备的产生,公共图书馆的普及,将使得侵权使用与合法使用的权利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因此有必要从法律上对各主体的权利作出重新安排。
科斯理论主张,在不相容使用的关系中,权利的安排或分配应以效益最大化为依据。解决不相容使用可以有多种配置模式:在上例中,可以确认工厂排放烟尘的权利而否认居民保持空气洁净的权利,也可以作出相反安排。此外,还可以保持工厂的烟尘排放,而同时授予居民获得损害补偿的权利,或者可以作出相反安排。由于不同的权利资源配置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效益,因此效益最大化应是选择某种模式的出发点,合理使用制度及其相关制度的创设,正是解决不相容使用的一种途径。我们知道,著作权效益的实现,既不可能产生于静态归属,也大抵不来自于创作者自己使用。创作者要取得精神生产成本的回报,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就要凭借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广泛传播,就要依赖社会公众对作品的广泛使用。作品传播的范围越是广泛,使用的方式与数量越是充分,创作者的收益就越见丰硕。著作权法关于权利的一般配置方式是:创作者享有复制、公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演绎等独占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传播者通过自愿交易与法定许可,在付酬的条件下以各种传播方式再现原创作品,并对自己的传播成果享有利益;社会公众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有偿或无偿地获得著作权作品,供个人学习、研究、娱乐之用,或满足文化教育、司法公务、慈善事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合理使用制度的效益价值在于:在著作权的作品中,划出有限的范围,供非著作权人无偿使用,虽使自己受益,但并未损害创作者,因而在此情形下每个成员的欲望都得到最大的满足。
四、交易成本:合理使用构建理由之分析
在创作-传播-使用的著作权法律链环中,对他人有著作权作品的利用,可能是正当的使用(合理使用),也可能是不正当的使用(侵权使用),这一现象在微观经济学中表述为,某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利益。这即是庇古所提出的外部性问题。
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人或多人的自愿行为在未经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强加于或给予他们的成本或收益。”外部性造成的问题实质是导致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的无效益。信息的生产者拥有天然的优良资源(创造能力),在精神产品紧缺的条件下,可能运用精神产权的垄断性,而获取各种“经济学租金”(economicrent,即垄断利润)。他们力图使自己的私人利益达到最大化,却可能忽视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后果:信息的使用者基于使用与消费信息的需求,可能利用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去追逐信息效用的最大化,从而损害信息生产者的利益。总之,采用损害他人利益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利益,是不符合效益原则的。对这种情况采取什么对策,正是法律所要回答的问题。
科斯理论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分析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提出了权利的界定与权利
的安排在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当人们在面对甲损害乙这类问题(即外部性问题)时,往往因袭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方式,考虑应如何阻止甲的行为。其阻止方法有:(1)要求甲向乙赔偿损失;(2)根据致损情况向甲征税;(3)责令甲停止损害行为。但是上述方法并非适宜,其结果既不是人们所需要的,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这是因为阻止甲的行为,可能使乙免遭损害,但却有可能使甲遭受损失。正确的考量是,要使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都尽可能的小。妨害行为具有相互性,如何避免较严重的损害,科斯对此作了实证分析。假设:某一农场主与另一牧场主在毗邻土地上经营。当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形下,牛群规模扩大增加了农场主谷物的损失。假定;在市场运作充分完好,即零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存在着牧场主对农场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牧场主无权让牛群去吃农场主的谷物),或牧场主不向农场主进行补偿(即牧场主有权让牛群吃农场主的谷物)两种结果。由此科斯得出结论,两种结果相同,即都能使生产总价值最大化
。因为在对权利的最初明确界定后,参加谈判的双方就会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订立协议,而寻求使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协议安排。
在零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效益最大化与法律状况无关。科斯理论的本意不在于此,其论证所要揭示的是,“我们应该明确地将实在的交易成本引入经济分析领域,以便研究实在的世界。”科斯认为,在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法律权利的初始界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有交易成本甚至交易成本很高,人们就要从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原则出发,选择合适的责任制度(即权利初始界定),以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就著作权领域而言,社会在权利界定与分配上实行“专有区域”(exclusivezones)与“自由区域”(freezones)的划分。“专有区域”在权利资源中涵盖面极广,作者是这一领地的“独占者”,他人使用著作权作品既要征得作者同意,又要向其付酬(如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这一区域的设定,带来创作成本的回报,维系作者的创作激情,因而是有效益的。“自由区域”在权利资源中所占比例较小,使用者是这一范围的“自由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既无须征得创作者同意,又无须向其支付报酬(即合理使用),这一区域的构建,并不导致作者的利益损害,却有助于公众的创作活动,促进信息畅通与文化传播,因此也是有效益的。反之,任由“专有区域”独占全部权利资源,悉由创作者控制作品传播与使用,将会造成过高的交换代价:或是消费者无力每每取得授权或支付垄断价格,从而拒绝使用作品(假定1);或要付出诸如获得作品市场信息、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诉请法律监督执行等各种成本(假定2)。显然,这是一种无效益的选择。著作权法的当代使命不仅要保护“蛋糕”分享的公正性(合理分配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资源、收益),更需要促使人们努力增加“蛋糕”的总量(有效利用资源,增加社会精神财富)。
由此推论,人们在设计与选择著作权保护与限制的制度安排时,要权衡各方面得失,以求得总的效益最大化。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减少了额外的交易成本,合理划分了作者与使用者的权利区域,以“侵权抗辩”为理由解决了著作权妨害问题,从而带来信息资源优化配置的良好效益。
五、帕累托标准与正当使用:合理使用规则之分析
帕累托效益(ParetoEfficiency)是根据19世纪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 的名字命名的。这一概念可用作评估资源配置的方法,它通常表述为:“如果没有方法可使一些人境况变得更好一些而又不致使另一些人境况变得更差一些,那么这种经济状况就是帕累托有效的。”在微观经济学家那里,关于帕累托效益实证分析的范例是住房分配:假设1:甲得到一套城区住房,而乙得到一套城外住房。但后者有取得城区住房的需求。假设2:乙愿意出价(即高于甲的主观价值,低于乙主观价值)与甲交换住房,甲并不注重城区住房,因此交换并取得“交易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甲和乙的需求都得到满足,交易中所有的收益都已经取尽,这种分配的结果即是帕累托效益。
著作权法学者在评价合理使用制度时,一般多从公平正义观念出发,仅仅作出“禁止权利滥用”,“对著作权进行必要限制”之类的法律分析。基于合理使用是自由使用、无偿使用的特点,人们极易得出这样的结论:该制度是作者权益的让渡,其结果仅对使用者有利。按照帕累托标准来看合理使用只有对作者与使用者都为有利时方屑“合理”,否则将因“经济合理性”的欠缺而导致无效益。
合理使用制度的初衷,在于解决后任作者以创作新作品为目的而如何使用前任作者的作品的问题。我们知道,作品是作者创作的,它是作者个人的精神财富,同时又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既体现了个人的创造精神,又吸取了前人的创作成果。就作者的创作活动来说,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创作是人类大脑通过思维进行的知识变换过程。与物质生产那种重复再现型劳动不同,它是以前人积累的知识为劳动资料,以抽象知识产品为劳动对象的精神生产劳动,劳动者的知识拥有量与创造性思维在劳动过程中紧密结合。在这里,创作活动表现了独创性探索的特点。(2)创作是继承前人知识的人类认识的深化过程。个人拥有的知识量的大小在于他对前人知识的吸收程度。掌握知识在于创造新知识,新知识的形成是在前人知识基础上对知识本身的改造。创造活动具有连续性、继承性的特点。在这里,笔者试将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为要素的精神生产过程图(图略):
人类的创作活动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如果我们对此作出动态分析的话,每一作者在合理使用中都有“支出”,同时又有“收益”。某一特定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因利用其前任作者的作品而取得“收益”,而其作品又将为后任作者提供丁合理使用的材料而“支出”。就人类创作活动的总体而言,在合理使用基本规则界定的条件下各方都取得效益,并不存在损害某一作者利益而增加另一作者利益的情形。以交易收益与合理使用为线索的交换过程图:在这里,笔者借用帕累托标准,不仅意在说明合理使用制度的“经济合理性”,更重要的是寻求合理使用规则的尺度,即正当使用。正当使用原则是关于著作权作品利用的目的及性质的规定。这种使用最初表述为“以创造新作品为目的”,以后又扩展为“以非营利的学习、研究、教育为目的”,即是应符合著作权的立法宗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进步,有益于社会公众。依照帕累托标准的评价,在对他人作品的利用中,擅自复制、演绎的结果均会使该作者的“收益”难以补偿,由此而引起的“损害”,即后任作者对原作者带来的“损害”大于其从前任作者那里取得的“收益”,不合帕累托效益原则。而基于合理使用创作的新作品并未取代原作品,对他人作品的利用既对自己有利,且对他人无损,因而符合帕累托标准。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正当使用原则,即以学习、研究、教育为目的的使用,应当作为作品使用是否合理的判断标准。这一规则的经济分析依据在于,目的正当的使用对原作者并无不利,目的非正当的使用对原作者将造成利益损害,因而是没有效益的。
六、市场均衡状态与公平、诚信使用:合理使用规则之分析
微观经济学中有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即最大化与均衡。最大化被看作是每个经济活动个体的目标:消费者的目标被假定为使效用达到最大,使利润达到最大;均衡是指每一方都同时达到最大目标而趋于持久存在的相互作用形式。均衡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经济活,动中,每个人都想通过交换获得能提供最大满足欲望能力的物品组合,他们彼此之间就欲望的满足形成二定的价格,互相制约,逐步达到需求等于供给,从而出现价格不再变动而持久不变的情形,这是一种使社会财富持续、高效递增的状态。
均衡是法律制度所追求的效益目标。现代著作权法没有拘泥于18世纪那种绝对的、放任的“个人本位”,而是在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与限制作者的著作权中寻求均衡,即合理地消除作品创造者、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力图实现在维护作者权益基础上的三者利益的。均衡保护。在这里,我们不妨采用法律的语言描述均衡的具体经济形态:(1)均衡状态中的作者。著作权法以维护作者权益作为其核心的立法原则。作者的权利是第一位的权利,是本源性权利。但这种权利既不是无限空间的绝对权利,也不是毫无期限的永恒权利。著作权的行使,以不违反公共利益或侵犯他人权益为限;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既不涵盖作品的思想内容本身,也不及于著作权作品的排除领域;(2)均衡状态中的传播者。传播媒介是联系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传播者以物化与人化的形式再现了原创作品,他们或是付出了创造性劳动,或是支付了相当的物质代价,因而不同程度地受到法律保护。凡编辑、改编、翻译、摄制他人作品而创作了新作品,将依法享有著作权。凡表演、录制、广播而使用了他人作品,法律则授予其邻接权, .传播者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利益;(3)均衡状态下的使用者。使用者是已有作品的消费者,也是未来作品的创造者。著作权法赋予其在一定范围内自由使用他人作品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种事实的占有状态而是法律认可的权利。西方一些著作权学者往往将其称之为“使用者权”。当然,使用者在利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遵守相应的义务,尊重作者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作者)、传播权(传播者)、使用者权(使用者)的相继产生与完善,即是人们寻求最大化满足各方利益需求,进行创作作品与分配作品利益的制度安排的均衡结果。对此,著作权法学家曾这样宣称,自18世纪英国率先制定有关版权的《安娜法令》以来,著作权法已经发展成为协调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利益关系的平衡器。
均衡的法律要求在合理使用制度中表现为公平原则。“公平”一语具有强烈的道德色彩,普遍被认为是道德观念对法律的渗透。但在经济分析的透视下,这一原则却充满了经济理性的光华。所谓公平即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的要求。”在权利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协调使用者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不能偏离均衡模式的座标,而公平则是校正这个座标的尺度。合理使用从价值评价的意义上说,应是一种公平使用,其具体表现是:利用他人作品创造的新作品,在进入市场后必须是与原作品公平竞争,不能损害原作者的利益;对他人作品的利用,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权的使用,与创作者的精神权利无涉,由于精神权利的不可转让性,因而不得利用,也就无法用公平价值尺度衡量;利用他人作品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传播技术的涌现与使用方法的增多,只是昭示作者权益系统日益丰富,并不当然意味着使用者可以对上述方式自由利用。在考察使用是否公平伺题上,主要评判创作者的支出与收益是否均衡,使用者与创作者所获取的利益是否均衡。倘若使用者得到很大效用而创作者得到的效用较小,那么这种权利配置是无效益的,也是不会持久的。可见,公平是著作权领域达到帕累托最优化的内在要求。
诚信是均衡的另一法律要求,亦为合理使用制度的原则。从语义上说,诚信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不进行任何诈欺、恪守信用的要求。但作为“一般条款”而言,它具有内涵的模糊性与外延的示确定性特征,且具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因此可表述为,,要求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意志。概言之,诚信原则是立法者实现上述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目的在于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发展。在合理使用制度中,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着作用。首先,它是对使用人利用他人作品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所谓善意是指无损害原作著作权利益之心,凡意在简单的复制而不进行创新,即推定为恶意,这就意味着背离了作品使用中的公平尺度,违反了当事人对交易权利的主观需求;其次,它是对使用人利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适度有限的行为规范的要求,主要用以评价使用行为对均衡状态的影响效果。就合理使用而言,使用者与创作者的权利交易不是一对一的对于交易,而是社会制度安排下的特定创作者与不特定的使用者之间就权利资源分配所进行的交换。由于作品的非物质性或说是公共产品属性,创作者很难控制自己的作品在公众中的使用情况。在有关交易权利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就会使当事人增加交易成本,权利交易受阻,从而无法达到帕累托效益。这即是说,如果使用者向作者隐瞒作品使用信息或提供虚假作品使用信息,就意味着使用者以信息偏在为基础,而将创作者置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这样的权利资源利用显然就是不公平的。为了保障当事人在信息上的均衡以至实现利益的均衡,使用人对他人作品的利用必须遵守诚信原则。
在合理使用制度中,公平是均衡状态的交易价值内容,是平衡使用者与创作者利益关系的尺度,而诚信原则是均衡状态的交易行为内容,是规范使用者正确进行交易行为的尺度。概言之,公平、诚信是均衡概念在合理使用制度中的法律表现。
七、成本、收益模型与有限使用:合理使用规则之分析
在微观经济学那里,诸如著作权合理作用制度与著作权合同制度、侵犯著作权制度的设 定,都可视为是某种经济行为,因而可以置人一个成本、收益模型中加以考察。上述制度通过产权设定、利用、保护等多种手段,改变了信息资源的分配方式,由此激励信息的精神生产活动,促使信息产品效用的充分实现,给社会带来某些利益,这即是收益评价。同时,上述制度又需要由社会进行监督和实施,因而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它可能是社会所实际负担的著作权立法及实施的费用,如因执法行为而使市场主体承担的著作权管理费、著作权纠纷诉讼费等;也可能是社会在著作权制度选择中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如不选择市场自发调节而选择一项特定的著作权制度进行交易所带来的利益差别,这即是成本评价。
制度选择隐含着社会成本问题。机会成本是指把一定的资源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时所放弃 的生产另一种产品的产量的价值,或说是利用一定的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 入。微观经济学的任务之一,就是研究把稀缺的资源分配于相抗衡的各个目标之间的过程。对于权利配置与制度安排决策者来说,机会成本理论的意义在亏: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考虑选择某种制度产品而非另一种制度产品所放弃的机会。对于上述问题,“相对优势定律”断言,“人们应该从事某机会成本低于其他所有事情的事情。”例如某个老练的律师同时又是个熟练的打字员,在职业选择方面,相对优势定律主张“专注”,即在法律事务收益较高的情况下,应专注于法律事务而放弃打字。循此例,在著作权立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则意味着相关市场自发调节手段的放弃。同样是对他人作品的利用,法律监控下的有限利用,与无相关制度下使用者不能合理利用或非法滥加利用的情形相比,显然前者的机会成本要小。
对机会成本的分析是回答制度产品选择问题,如果考察某一法律制度的实施效益,还必须分析“市场失灵”带来的外在成本。与生产经营中所耗费的投入即私人成本不同,外在成本是外部强加于生产经营者的额外费用。微观经济学家认为,外部因素是市场失灵的来源。市场内部交换是自愿和互利的,而外在于市场交换的经济效益则可能是非自愿和有害的:通常的事例是任意排放污染给他人带来净化水质的额外费用,而外部因素制造者不必为损害付出代价,因此导致市场失灵。现在的问题是,在著作权作品的利用中也有”污染“的情形;使用者为了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可能超越合理的界限(或是因合理界限不明而行为失范,或是有意规避制度而行为非法),擅自扩大自由使用的范围,增加无偿使用的方式,这就使得合理使用制度实施的成本加大。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价值;途径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4-0012-03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在各项工作中落实法治化的要求已成为必然趋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关系着高校的育人质量。当下,在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厘清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达成对学生管理法治化重要价值的共识,进一步探索其实现途径,是摆在高校学生工作者面前的紧迫课题。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1.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界定
总的来说,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指高校在学生管理中落实依法治校理念,遵循法律精神,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学校规章制度为补充,规范学生管理权行使,形成学生管理权执行和监督机制,彰显高校学生管理实体与程序正义的过程。具体说有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静态与动态结合的过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学生管理行为依法办事及依制度办事的过程。这一过程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仅仅在静态层面上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无法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须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法治化的动态运行系统。只有静态与动态两方面相结合,才能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目标。
第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学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学生管理制度统一协调和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实际上,我国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定较为分散,如《宪法》中有关学生基本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教育法》中有关学生管理过程中学校实体权力的规定、《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学生管理行为的程序规定中都有述及,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法律原则,做到内容一致,上下协调,特别要注意高校在制定内部学生管理规范时,不得违反上位法的规定。
第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规范学生管理权行使的过程。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过程中的最大问题并不在于学生管理制度的缺失,而在于学生管理权在行使过程中人治现象严重,掌握权力的一方忽视正当程序,学生管理权滥用现象较多,且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应以规范学生管理权的行使为突破口,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只有形成和谐有序、良性互动的权力与权利关系,才能保障高校学生管理的规范合法和学生权利的充分实现”[1]。
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宏观要求
众所周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根据这四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实际,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应包括以下方面:首先要有法可依,即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法律体系,相应的法律体系须体现学生管理工作规律,是尊重学生权益、内容协调一致的良法;其次要有法必依,这就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行为要依法进行,杜绝随意管理;再次要做到执法必严,即完善高校学生管理权的监督机制;最后应做到违法必究,即管理方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通过法律制裁,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保障学生各项合法权利。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法的价值是法理学中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价值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2]。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法的价值在高校管理行为中的体现,我们须在法的价值的研究基础上,从高校学生管理现状出发,厘清思路,达成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价值的共识。秩序和自由是法的重要价值,故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也可从这两个维度进行提炼。
1.秩序之维: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的新秩序
传统高校学生管理的人治方式崇尚秩序至上,将学生视为被管理的对象,要求学生整齐划一,听从指挥,而忽视学生的个体需求和性格特征。在学生管理过程中,这种方式缺乏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尊重,一味地追求稳定和秩序,使高校学生管理行为陷入靠压制求稳定的境地。以学生婚育权为例,婚育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之一,在诸多国家的宪法和婚姻法中都有明确规定。宪法是根本法,任何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宪法之规定,但在我国2005年《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之前的有关规定中,存在不少限制或禁止学生在校期间结婚或生育的规定,个别高校还发生了因为学生违反学校规定而被开除的案例。高校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其名义是为了维护学校管理秩序,实际上效果并不理想。高校学生享有婚育的基本权利并不会必然导致学校管理秩序的混乱,况且对于在校大学生,婚育权仅是一种权利,并非是一种普遍和迫切的需要。从法律原则的角度考察,我国宪法和婚姻法中均有婚育权之规定,学校限制或禁止学生婚育的规定本身是违法的。笔者认为,高校学生管理者维护学生管理秩序之目的无可厚非,但问题的根本在于,所要维护的学生管理秩序的性质。高校学生管理人治方式维护的是以强力为后盾、以剥夺学生基本权利为手段的“人治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学生权利可能被随意剥夺,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方式维护的是以体现法治精神、尊重学生权益和谋求学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新秩序。立足长远,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是显而易见的。
2.自由之维:服务高校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人的解放、发展和完善是所有教育活动的根本目标。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创新学生管理的方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另一重要价值。
根据现代法治理念,公民的行为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就应被承认是合法的。“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3]。哈耶克也认为,“在自由的统治下,一切未被一般性法律所明确限制的行动,均属于个人的自由领域”[4]。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将促使高校学生管理行为范式的转变,改变过去一味管制的方法,切实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有效地激发学生的潜在创造力。
传统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总是习惯于把学生视为被动的教育管理客体,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学生可通过关注自身权益,提升主体意识。可以说,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对学生法治观念的熏陶和培育是全面而入微的,它将融于高校的校园法治文化之中,深入高校管理的细枝末节。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还有助于培育学生的责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理性思维。总之,推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能有效地培育学生的主体意识,发展其主体能力,实现学生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提升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途径如前文所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静态与动态的结合过程,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价值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才能得到彰显和实现。笔者认为,我国高校学生法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应从观念树立、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和权利救济等多个层面入手整体推进。
1.树立高校学生管理的新观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公民权利越来越被重视。这一社会进步反映在高校学生管理领域,必然要求对传统高校学生管理观念中忽视学生权益、以学校管理为本等陈旧思想加以改变。概括地讲,高校学生管理者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保障学生权利和转变学生管理职能的新观念。
在传统高校学生管理观念中,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过程无不体现管理方的单方面意志,学生则处于被灌输、被教育和被管理的境地。在高校管理者头脑中“学生应绝对服从”的观念根深蒂固。在日常管理中,管理者未能与学生平等对话,总是居高临下。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社会力量已介入高校后勤管理,学生开始自费上学、自主选课和自主择业,学校收费并提供相应服务,高校与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地位平等的特点首先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者要切实转变管理职能,建立起以服务学生为目标的工作系统。这个系统既包括价值引领、行为管理、素质评价、组织建设和学籍管理等具有管理职能的机构,也包括学习指导、科研创新、个性发展、学生资助、勤工助学、就业服务和心理辅导等具有服务职能的机构。此外,还要求高校学生管理者在行使学生管理权的过程中,要重视和保障学生各项权利。高校学生既是公民也是受教育者,其双重主体身份导致其权利的双重性。在校大学生既享有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权,又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基本人权。但在高校学生人治管理状态下,这两方面的权利往往不能得到兼顾,特别是高校学生的一般公民权经常被忽视,而只有真正实行学生管理法治化才能兼顾学生这两方面的权利。
2.完善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体系
良法是法治的前提,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5]。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离不开良法的支持。一个完善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系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前提。具体而言,完善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制度体系可从校外和校内两个层面展开。
校外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主要指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学生管理的内容和专门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总和。自从1980年我国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律《学位条例》颁布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发展。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高校校外即国家层面的高等教育法制建设仍显不足,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没有形成和谐统一的制度体系,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而且有的法律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缺少对实践过程中可能发生状况的预计。这些因素均导致有关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律规范“公信力”不足,地位不高。而完善国家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努力提高有关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立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培养精通法律又熟悉教育管理的人才。其二,通过加强有关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提高法律法规的实践操作性。其三,加快对原有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的修改、清理和汇编工作。
校内层面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主要指高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律规范,为了保障学校教学和管理的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的有关学生管理和服务的规章制度的总称。我们须建立统一、规范和和谐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高校内部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必须符合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特别是要以教育部200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基础。除此之外,校内学生管理制度要体现学生本位的价值取向,充分吸收学生群体的意见。其主要措施应有:一要加强培训,提高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的创制者的法律素质;二要规范程序,完善校内学生管理制度起草、讨论、审查和颁布的各个环节;三要积极动员和有效地组织学生参与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的创建;四要与时俱进,加快修改和清理陈旧的学生管理制度。
3.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程序
程序公正和过程公开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高校学生管理权能否得到公正和合理的行使,需有与之相配套的正当程序来保障。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坚持正当的程序原则是实现学生管理程序正义的保证,也是确保管理行为实体正义的基础。从近几年考察大学生母校的案例可知,高校管理方在缺乏正当程序时就对违规学生做出处罚,这是高校卷入学生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正当程序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支撑,须在学生管理行为中贯彻到底。高校学生管理者在作出影响大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包括奖励行为,也包括惩罚行为),须事先告知学生本人,向学生本人说明根据和理由,倾听学生的意见,告知并提供学生相应的权利救济途径。
为规范学生管理的正当程序,有必要在学生管理中引入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告知相对人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6]。听证制度源于英国普通法的自然公正原则,它能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在高校学生管理中运用听证制度不仅能倾听学生意见,维护学生权益,而且有助于提升高校管理决策的水平。可以说,听证制度是高校学生管理程序正义的基石。近几年,国内已有部分高校尝试在学生管理中引入听证制度,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如2003年中山大学举办了全国首次学生食堂价格听证会,2006年浙江大学明确规定学生被开除前享有申请听证权,2009年浙江工商大学建立了国内高校首个学生听证大厅,这些举措均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和好评。
4.健全高校学生管理的权利救济机制
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3]高校学生管理权如得不到监督,必然产生腐败。因此,加强对高校学生管理权的监督,健全学生权利救助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从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我们应构建以学生申诉和诉讼为主要路径的二元权利救济机制。
我国高校学生的申诉制度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起步阶段。《教育法》较早就对学生申诉制度有所提及,2005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申诉制度又作了具体规定,相比以前的法律法规,该规定中关于学生申诉权的体现和规定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发现,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之处,如有关学生申诉案件的受理范围没有明确、申诉委员会在申诉复查时的权力规定不明、学生申诉的法律性质及定位模糊等等问题依然存在,显然,这些缺陷降低了学生申诉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解决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需要借鉴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审视学生申诉的全过程,把握操作细节,使之逐步完善。
以诉讼为路径的高校学生权利救济方式是我国高等教育法治和学生个体维权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近几年,高校学生母校的案例时有发生,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多的趋势,司法介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这一现象须引起我们的重视。笔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应首先肯定司法介入审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价值和意义,通过司法权的作用,使高校学生管理权得到制约。由于司法审查的方式是一种外部监督行为,同时是终极裁判,是维护学生权益的最后防线,这些特点决定了司法审查具有其他监督方式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全面分析司法审查高校学生管理的限度。大学自治是现代高等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司法介入审查高校管理行为的条件过宽,那么有可能破坏大学自治的原则。因此,必须在司法实践中明确界定司法审查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范围,区别高校管理中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为必要,把握好司法介入的合法尺度和合理限度。
总之,高校学生管理在“入情”的同时,更需要“入法”。学生管理法治化是高校落实中央提出的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任重道远。相信在法治精神的指引下,高校一定能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开创新的局面,更好地服务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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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M].邓正来,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273.
一、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困境”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逐步加快,各类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壮大,主体之间的“所有制边界”越来越模糊,体制内的矛盾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经济主体的行为乃至政府的政策越来越多地受到微观利益冲突的影响,人们对经济制度的关注程度正在逐渐下降。基于此,在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不大量增加对体制与机制的解读,进而推演经济制度的量变与质变。尽管说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方法符合理论认知的一般逻辑,但是,过多的现象解读很可能误导或弱化学生对“经济制度”这一核心理论的掌握。比如,在解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时,学生的兴奋点大多集中在公司制度、社会保障、公平效率、价格机制等紧密结合社会实践的命题上,而对于这些体制机制与生产资料所有制之间的内在联系缺乏热情。这种现象经常导致教学过程陷入“顾此失彼的困境”,一般的解决办法是先讲制度后讲体制,把体制看作是制度的实现形式,很少有教师能够在讲解体制问题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解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公有制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一困境在地方高等院校中表现得尤其明显。受到课时量和教学效果的限制,大部分教师都安排了较多的课时解读资本主义制度的现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问题,相对而言,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量变与质变,以及对市场经济造成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变化等重要理论命题则“没有足够的时间”予以解读。在一些经济学科排名较高的“211学校”中,由于课时充足,政治经济学的教学困境稍显缓和,但是也同样面临着“体制重于制度,现象多于本质”的教学难题。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固然很多,比如国内外的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经济学理论发展,以及各高校对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定位等,但是从教学角度看,最直接的问题还是教学的方式与方法。面对“有限的课时、复杂的背景和庞大的理论体系”,讲好这门课的关键在于:凝练教学目标,归纳内容体系。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三位一体”教学法,即确立“意识形态教育、方法论教育和理论知识教育”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并以此为导向确立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
二、政治经济学教学目标中的意识形态定位
政治经济学应该如何定位自己的教学目标?这不仅要取决于政治经济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地位,还要取决于社会需求以及理论体系本身的特点。从学科地位来看,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殊的地位决定了政治经济学必须承担意识形态教育的任务。对此目标,部分教师认为意识形态教育的任务应归口于思想政治学科,而不应该放在经济学科。这种认识最主要的误区在于对意识形态教育的界定过于狭窄。意识形态教育不仅仅是思想政治学科的任务,而是整个社会科学领域的共同任务,这一界定不仅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要求,而且对资本主义和其他社会制度同样适用。以西方经济学为例,这些年来,中国学生和西方经济学的学者都很推崇西方经济学的教育,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认为西方经济学注重分析工具的运用,而没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说教。其实,了解西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现代西方经济学体系是效用价值论和功利主义哲学观的结合体,其解释力集中表现为:以稀缺性为基础,以资本要素配置为核心,进而说明按资分配的合理性。在这一理论体系中确实没有意识形态教育的痕迹,但是整个理论体系无一不是为说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合理的。由此可以推出一个结论:社会科学的科学性本身并不排斥意识形态教育,正相反,社会科学是否具有科学性,很重要的一点在于能否科学地解释意识形态的合理性。这一点正是我国政治经济学学者应该借鉴和学习的。由此,我国的政治经济学教育不仅不能忽视意识形态教育,而且应该把意识形态教育作为首要目标,科学地凝练和发展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增强对劳动价值论、阶级性和经济制度的专业解读。
三、政治经济学教学目标中的方法论定位
政治经济学是国内大部分财经类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而且一般都安排在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开课。作为基础课,传授基本的研究方法是教学目标的重中之重。对于应该讲什么样的方法,各院校的看法存在一定的差异。从现有的教材版本来看,大部分教材倾向于对马克思科学抽想法的解读,而对其他研究方法采取一带而过的方式。科学抽想法固然是马克思经济学体系最具特色的研究方法,但却不应该是政治经济学唯一重要的研究方法,包括数学方法在内的其他研究方法在解释政治经济学理论和认识社会实践活动方面都有同样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课程的开篇增加对研究方法的介绍,使学生真正理解政治经济学相对于其他学科的基础地位。此外,受西方经济学的影响,部分学者倾向于认为传授分析工具应该是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教育的重心。从根本上讲,这种理解没有错,但却忽视了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本身的特点。政治经济学是一门整体性很强的理论体系,各部分之间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联性,对政治经济学理论(包括对分析工具)的解读必须联系整体认识局部,不能断章取义。这就要求在讲授过程中,首先要给学生建立前后关联的整体思维方法,让学生在整个逻辑体系中了解局部分析工具的运用和作用。为此目的,在方法论教育方面,既要注意专业术语和分析工具的讲解,还要注意思维方法的传授。
四、政治经济学的教学目标中的理论知识定位
政治经济学最基本的教学目标是理论知识教育。政治经济学理论知识教育是意识形态教育和方法论教育的基础和载体。没有理论知识教育,意识形态和方法论就是空中楼阁。同时,所谓的意识形态教育和方法论教育都要融于理论知识教育当中,而不是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需要指出的是,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博大精深,即便是课时安排最多的院校也不可能全面系统地讲授政治经济学的全部内容,而只能通过精选凝练,形成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结合社会经济实践,理论联系实际地解读马克思的部分理论内容以及部分重要的理论发展,这种方式已为国内大部分院校采用。其主要的缺陷在于缺少经济思想的升华。马克思经济理论历经两个世纪而不衰,除了科学严谨的理论体系之外,还有其立意深远的经济思想,如果不能在教学过程中结合理论知识升华经济思想,则很容易陷入“解释力困境”。可见,政治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教育不仅要包括经济理论与经济实践,还必须包括经济思想。
五、化解教学困境的几点建议
1.内化意识形态教育。在现有的政治经济学课程体系中,对资本主义部分的解读基本贯彻了马克思的研究逻辑,但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部分的解读则缺少对劳动价值论的贯彻。基于此,解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问题(特别是经济制度问题),有必要首先分析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特别是国有经济的劳动过程),在生产过程中分析公有制条件下的价值创造、价值增值,以及价值分配问题。进而突出劳动在公有制条件下的地位和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凸显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差别和创造性发展。
2.推动方法教育与理论体系的融合。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政治经济学不仅仅是一门理论课程,还应该是一门方法论课程,学生希望通过学习,掌握一定的具有“通识”意义的认识方法。基于这样的要求,政治经济学应该强调“专业术语”、“分析工具”与“思维方法”三位一体的方法论教育。为此目标,一方面必须强调政治经济学专业术语的规范性,既要反映理论体系的严谨性,又要反映相关应用学科的时代性。另一方面必须要求学生增强对专业术语的理解和掌握。再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矛盾运动分析方法,更加清晰地解读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发展演变,让学生更加准确地理解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
3.强化理论知识教育与经济实践的结合。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要求经济理论既来源于经济实践,又能够回到经济实践。这要求主讲教师:一方面把握历史资料,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认识经济理论,并运用经济理论分析历史事件。另一方面紧跟经济时事,运用经济理论解释纷繁复杂的经济现象,并在经济发展中推进理论创新。再一方面注意经济思想的解读,基于理论又不局限于理论,让学生掌握知识的同时,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思想,从而实现理论知识教育与意识形态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综上几个方面,意识形态、方法论于理论知识教育“三位一体”教学法不仅对现有的教材体系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对主讲教师提出新的任务。具体来说,一是主讲教师需要具有更高的理论素养和更加全面的知识储备。二是教材内容在理论逻辑上要更加严格遵循规范,但在内容体系上要更加能够体现时代需要。三是统一规范各类高校和专业的课时安排。四是凸显政治经济学作为中国主流经济学的氛围。
关键词:数学;经济学;作用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在进行中学知识学习过程中,应当时刻注重自身的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经济的全球化使得社会对于经济型人才的需求度也在不断的提升。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在学习中学数学知识的过程中,也应当明确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进而可以使得我们获得更加理想的课堂学习效果,同时,全面的提升自身对于经济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1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探究
我们将所学习的数学知识应用于经济学理论的过程中,首先应当明确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开展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探究,主要可以将探究内容分为以下几点:
1.1数学具有表达上的简单扼要性:相比较于语言或者是其它表达方式,数学在表达上的简单扼要性更为突出。经济学对于表达方式具有高精确性的要求,而不同的语言之间的表达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容易使得经济信息在传输中出现误解,因此数学的简单扼要性对于经济信息的准确传递进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性。由此也可知,为了提升我们的经济学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在中学学习数学这一科目的过程中,也应当注重自身思维严谨性的提升[1]。
1.2数学具有较强的证明性:经济学理论系统的建立,需要具有充足的证明性,有论点和论据进行支撑,才能确保经济学理论的建立真正的具有其完整的价值性。数学是一门逻辑思维性较强的学科,广泛的适用于逻辑的推导和证明,并且具有较高的说服力,由此可知,将数学的证明性与经济学理论的系统建立相结合,可以使得经济学理论更加客观和全面。因此我们在学习中学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尤其是进行数学理论的推导,以及数学证明题的解答过程中,也应当有方向的锻炼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增强自身思维的系统性,进而为自身进行经济学理论的掌握奠定扎实的能力基础。开展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探究,主要可以将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分为:数学具有表达上的简单扼要性以及数学具有较强的证明性。通过探究可知,数学的逻辑性和严谨性特质的发挥,在建立良好的经济学系统中的重要性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我们在进行中学数学学习的过程中,也应当有方向的提升自身的严谨性,培养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在日后更好的掌握和应用经济学知识,成为专业性较强的新时期人才。
2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方式探究
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方式,可以确保我们在进行数学这一科目的学习,更加具有方向性,培养自身经济学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在明确了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后,开展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方式的探究,主要可以将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方式分为以下几点:
2.1应用数学开展经济学中的经济管理工作:将经济学中的经济管理问题转化为数学中的函数问题,比如,可以用应用函数的变化量来代表经济学体系中的经济盈利和经济亏损两个概念,有效的促使经济体系中的发展情况更加的直观和显著,同时数学函数中的“极值”概念,也可以有效的实现经济系统中的各项经济数据(最高值和最低值)的表达[2]。
2.2应用数学开展设计和制造大型工程工作:在开展大型工程的设计和制造的过程中,数学理论和数字技术的应用,也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的开展,将数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工程计算专用程序的设计进程中,从而确保进程的高效性。例如众所周知的“三峡水利工程”,就良好的应用了工程计算专用程序,为工程开展进程的精确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3]。开展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方式探究,主要可以将其作用方式分为:应用数学开展经济管理工作,以及应用数学开展设计和制造大型工程工作。通过探究可知数学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对于经济学的应用和发展的推动力不可忽视。因此我们在进行中学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应当系统性的掌握数学知识和数学理论,进而在步入社会后能够更好的发挥出自身的价值。结束语:开展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探究,首先应当明确数学在经济学中的作用理论,进而思考其作用的方式。作为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能力,为祖国的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推动力,因此我们在进行中学数学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应当积极的发挥自身的学习主动性,进而实现自身能力的有效提升,在数学经济学领域中有所贡献。
作者:陈怡琪 单位:郑州市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王宏艳,杨玉敏.如何发挥数学在经济学教学中的重要作用[J].大学教育,2014.
关键词:产业经济学;本科教学;教学创新
产业经济学作为经济学大类中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下的二级学科,其课程内容与理论知识,越来越受到重视,产业经济学本科教学涉及到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的本科生,越来越多的高校将其列为必修课程[1-2]。产业经济学涉及到国家经济发展中各个产业的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分析、产业发展规律、企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规制等相关理论和实践内容,与国家经济发展与产业规划息息相关,产业经济学教学要求结合中国经济实践,不能一味照搬西方的产业组织理论,需要我们积极探索产业经济学教学方法与内容上的创新[3-4]。
一产业经济学本科教学现状
(一)产业经济学具有较强的应用经济性质,本科教学过程中易强化理论忽略应用产业经济学是相对新兴的应用经济学分支,其起源于美国,是介于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之间作为桥梁作用的中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学科体系起源并建立于上世纪3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经济学家梅森与贝恩的理论框架,该理论以“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即SCP分析框架)为主要理论体系,并由此构成产业组织理论体系的核心[5]。产业经济学理论发展并且成熟于上世纪70年代后的芝加哥学派,区别于结构主义者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被称为效率主义者,以自由经济为理论核心,崇尚市场效率的作用。随后还有新奥地利学派等学派的形成,产业经济学在争议中不断更新完善其理论体系。中国经济学学科体系是以前苏联为基础,1998年,原国家教委调整学科设置,整合原有的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商业经济等专业,设立产业经济学专业。我国产业经济学教材内容大多以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为理论基础,结合投入产出模型和我国产业发展进程,分析我国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律。但是,我国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演变呈现了一些独特规律,西方产业经济学理论是以西方国家经济发展历程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有其一定的普适性,却无法有效解释我国产业经济发展规律。总体而言,我国产业经济学的学科建设与教学改革无法跟上我国产业的发展速度。因此,在分析产业经济理论的同时,更多考虑产业经济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性,有利于拓展产业经济学理论,解决分析实际经济问题[6,7]。
(二)课程教学方式单一,本科生社会阅历不多,知识面较窄,难以理解产业经济学理论本科产业经济学教学面向的是本科生,虽然在产业经济学课程学习之前已经有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经济学理论基础,但社会经验不足,知识面相对比较窄,如果在课堂上简单直接地讲解产业经济学理论,学生难免觉得枯燥乏味,难以理解。随着互联网的兴趣与普及,“互联网+”概念与各个行业深入结合,引起一些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和传统行业的转型变革,原有的课本上单一产业理论教材和固有授课方式,与学生的现实生活脱节,学生无法结合实际理解理论,也提不起对产业经济学的兴趣,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根据经济发展现实,结合产业发展案例,同时将现实生活融入课堂教学,才能拓宽学生视野,在实践问题中理解产业经济学理论,并逐步学会从现实生活发现经济问题,找到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8]。
二产业经济学教学创新探索与教学效果
(一)案例法教学
为帮助学生理解产业经济学理论,提高学习产业经济学的兴趣,课堂教学中加入案例分析是比较有效的方法。比如课堂上分析产业政策时,可以引入2016年下半年我国学术界关于产业政策的大讨论,简要介绍我国经济学家中干预性产业政策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主要观点及其理论基础,同时以日本产业政策为例,介绍日本在不同时期对不同产业的资源配置政策的变化,以支持或者限制不同产业的发展,分析日本“防止过度竞争”的市场结构干预政策。帮助学生思考我国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现实经济问题,尝试理解并分析我们政府层面的产业政策规制,产业层面的产业发展规划,企业层面的市场经营战略[9]。
(二)互动式教学
在产业经济学课堂上,摒弃单纯的依赖教材,传授理论的教学模式,突出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作用,采用Teamwork的形式,给学生四周的准备时间,大约4人一组让学生分组结合产业经济学理论进行产业分析,并要求学生明确小组分工,各司其职分别进行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制作PPT,最后在全班同学面前上讲台进行宣讲,让学生切实感受分析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或者是自己感兴趣的产业,通过对该产业发展历史、发展进程、统计数据、产业政策以及过往发展经验的分析,把产业经济学理论从书本中提炼出来,发现产业发展过程中呈现的规律,掌握相关产业政策的理论依据,提高产业经济学的学习热情,全面增强理论分析能力和知识运用能力。
三结语与启示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探索,产业经济学教学方式与方法上的创新取得一定的教学心得。一方面,改变了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模式,将产业经济学理论中产业结构、产业关联、产业组织、产业政策及产业发展的内容结合产经新闻、产业发展规划、行业研究报告,吸引学生思考分析产业经济学理论来源,强化学生将理论结合实践经济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主动发现经济问题并进行探索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深入挖掘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真正尝试将课堂交给学生,让学生自己运用产业经济学理论结合经济实现问题进行分析,并将对某个产业的思考形成文字,制作成PPT,并上台宣讲,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也给学生营造一个充分表达思路、锻炼语言表达能力的机会。实践表明,加入互动式课堂教学方式以后,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与老师交流自己对经济学问题的相关看法的意愿也显著增强,表明互动式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产业经济学自身发展过程中,就有显著的问题导向特征,因此产业经济学教学不仅要注重传统理论和基本概念的阐述与解释,还需要将现实经济问题引入课堂,加强产业经济学知识理论体系的开放性、包容性,提高产业经济学学科的应用性特征,也强化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积极性和实践运用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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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计量经济学;课程特点;对策
计量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成为我国高等院校经济管理类学生必修的三门经济学核心理论课程。近年来,计量经济学的应用与教学受到国内众多学者、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然而,基于笔者的教学经验以及对其他院校计量经济学教学工作的调研,发现现有的计量经济学在其教学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对于计量经济学的重要性,学科理论基础、学科性质等问题未能形成清楚的认识。此外,在课时安排上仍存在不足现象,而学生的统计学、数理经济学乃至宏微观经济学的先修知识不足。这些问题对于计量经济学的课程教学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如若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对于计量经济学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生的培养目标将事倍功半。为此,本文对计量经济学的学科特点以及结合本人在教学及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相应的梳理,基于此,提出本人对于提高计量经济学教学效果的解决方案。
一计量经济学的界定与学科特点
Frisch(1933)对计量经济学的定义给出了一个较为明确的界定,他认为将统计学、经济理论与数学结合起来构成了计量经济学的研究理论体系。进一步说,基于现有经济数据、构建经济理论回归模型、估计模型参数、参数检验以及对相关实证结果的具体应用构成了计量经济学的基本框架。而时间序列分析、面板数据计量经济学、非参数计量经济学以及微观计量经济学构成了现代计量经济学的四大分支(李子奈,刘亚清,2010)。此外,学者们基于对计量经济学理论基础的研究或者将计量经济学模型应用于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的角度,将计量经济学划分为理论计量经济学和应用计量经济学。对于大部分本科院校,其对学生的培养定位或者理念就是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因此,在计量经济学课程的开展过程中,注重计量经济学在现实经济问题分析中的应用,而对其诸如模型构建、参数估计、参数检验等理论基础未作深入探讨。整体而言,计量经济学具有综合性、数据依赖性以及理论与应用结合的特点。首先,对于其综合性,正如Frisch(1933)指出的那样,计量经济学融合了经济学、统计学和数学的研究体系或方法。这也对学生的知识储备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掌握经济理论以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等理论知识,还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编程基础。其次,计量经济学对经济问题的分析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数据的质量,以及数据的可获取性。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能够充分利用各种统计资料、数据库、互联网采集大量的数据,而且对于数据的处理、特征提取、缺失数据等诸多工作也有较为严格的要求。数据的质量以及数据的数量对于计量模型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准确性影响较大,这就是所谓的计量经济学的数据依赖性。最后,计量经济学理论与应用的紧密结合特点,经典的计量经济学研究体系,其模型建立的理论基础就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通过模型的建立,数据的采集,参数的估计、检验等一系列计量经济学理论,最终达到分析经济问题间的数量关系的目的。即进一步将计量经济学应用于解决、服务实际问题,完成经济问题定量关系的探究、经济预测等目标,而这也是经济学学科研究本身的最终目标。因此,计量经济学的综合性、数据依赖性、理论与应用结合的特性决定了计量经济学的学习具有一定的难度,或者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门较为综合的学科。但也充分反映了计量经济学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对学生理论、应用研究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基于笔者计量经济学的授课经验以及相关调研,计量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列举了较为突出的几项问题。
二计量经济学教学问题分析
(一)先修课程有待完善
计量经济学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不仅要求学生对经典的经济理论体系具有较为清晰的认识,对于学生的统计学与概率论基础,以及计算机编程等内容要求也较为严格。然而,部分高校在大学二年级就开设计量经济学课程,学生对于经济学内容、数学内容未能形成深刻的认识,因此在学习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难度。同时,由于本科生注重计量经济学的应用,学生对于采用诸如Eviews、Stata、Matlab等工具进行计量经济学模型的估计甚至模拟过程中对于缺乏一定的计算机编程知识,导致其入门难度大。这些问题不仅会导致学生不能很好的掌握计量经济学,也会导致学生对计量经济学学习兴趣的缺失。此外,姚福寿等(2010)指出,学生的数学基础薄弱,尤其是文科生对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方法等了解较为困难。因此,在整个课程的设置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生数学能力的培养。例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以及概率论等课程应成为经济学专业学生较为重视的先修课程。
(二)过于依赖多媒体教学方式
随着计算机、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深入,多媒体教学在高等院校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多媒体教学可以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吸引学生对授课内容的兴趣,提高了教师的授课效率。但是,在计量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模型的估计、参数的检验等需要较为复杂的数学推导过程,而将这些内容仍以多媒体的形式展现,无疑会出现较多的问题。例如,学生对于公式的推导过程未能形成深刻印象,教学内容展示过快。这些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听课效率以及对教学内容的掌握。因此,多媒体教学在表面上看来提升了教师的授课效率,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因此,计量经济学的课程应注重多媒体教学与板书的结合,以达到最高效的授课方式。
(三)计量经济学软件掌握较差
现在的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大部分教师注重对计量经济学理论知识的讲解。王少平、司书耀(2012)指出,计算机已成为计量经济学课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学生对计量经济学的相关知识的仿真实现可以提高学生对于该课程的学习兴趣。然而,教师大都通过计算机实验室对案例演示操作,使得学生不能熟悉的掌握操作,影响了计量经济学实验的效果(郑兵云,2010)。
三改进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教师教学质量
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储备以及该学校在计量经济学的师资条件、硬件设施等是提高计量经济学授课效果的重要保障。例如,对于以理科为主的学生要注重其对经济学理论相关知识的强化,否则,计量经济只是作为数学与统计学的结合,学生对现实经济问题不能形成很好的分析能力。而对于文科背景的学生,应注重其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数学知识的强化。否则,学生对于其模型的设定、参数估计问题一知半解,更无法将其应用于经济问题分析与预测中。综合而言,计量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必须以经济学、统计学、数学结合的特点为前提展开。否则,会导致学生不能真正把握计量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与应用分析。
(二)优化课程设置
在某种程度上说,计量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这就要求学生的经济学理论知识、数学基础,计算机基础都应较为扎实。因此,在教学方案以及培养方案的设定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学生对于这些基础知识的学习。笔者认为将计量经济学和经济学、高等数学及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设置综合规划、考虑,优化教学课程体系;其次,将计量经济学课程的开设置于经济学、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等计量经济学支撑课程学习之后;再次,在以初等计量经济学为教学重点的同时,以专题模块的方式适度开设高等计量经济学相关内容的介绍,引导学生对计量经济学前沿理论的了解。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对计量经济学这门课有一个全面的、系统的认知。
(三)注重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
高等数学以及宏微观经济学等内容是经济学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这些课程不仅是计量经济学课程学习的要求,对于学生知识的把握以及对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都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注重、强化学生对于这些基础课程的学习。同时,注重学生对于基础课程应该的训练。尤其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熟悉,例如最为容易掌握的EXCEL、SPSS、EViews等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基础训练,这也为计量经济学等应用学科的学习奠定基础。
(四)注重计量经济分析软件的学习
学生熟练掌握计量经济分析软件,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于计量经济学课程学习的兴趣,还可以提高其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计量经济软件在整个课程设置中具有重要地位,不应忽略。鉴于此,每个学期的计量经济学课程我们分配了三分之一的课时给实验教学,就是在锻炼学生对软件的学习运用能力的同时加强对计量经济学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做完每个模型的模拟,我们在课堂上都会要求学生把自己的成果进行展示,通过做报告,学生的反馈是学到了很多有用的,课本上没有的软件应用知识。这对于掌握计量经济学这门课程的知识是非常有帮助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因材施教,学以致用
计量经济学课程融合了经济学理论、数学知识以及计算机的相关内容,学生在这三方面的学习能力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计量经济学理论体系的讲解,对其应用分析以及在现实经济问题上的应用也该给予充分重视。同时,根据笔者教学的经验,应该针对不同的内容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将计量经济学模型和实际的经济活动相结合,并且应用模型去分析探索相关问题的解决,同时请学生将分析的结果在课堂上展示,通过笔者的尝试,这样的教学活动效果较好,学生反映可以做到“学以致用”,同时这也符合我们“应用型人才”高校办学的基本宗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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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典测量理论 信度 难度 区分度
一、引言
教育测量与评价是教育研究领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科教学活动中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并多次强调与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相关的内容[1]。显然,在当前教育制度下,各种笔试仍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教育质量定量评价方式。试卷质量自然影响对教育质量的正确评价,因此,针对笔试试卷的质量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试卷质量的分析一般是利用经典教育测量理论(CTT: Classical Test Theory)和项目反应理论(IRT:Item Response Theory)进行分析。
经典测量理论又称为真分数理论,假定观察分数X与真分数T线性相关,即CTT的数学模型为X=T+E,其中,随机误差E服从均值为零的正态分布。该理论最重要的四个指标正是反应试卷是否真实可靠、准确有效、难易适中、鉴别力强的信度、效度、难度和区分度等测验质量指标[2]。当然,由于其比较依赖样本、信度估计精度不高、难度和被试水平没有定义在同一参照系上,同时,无法回答总分相同的考生的真实能力有无差异等问题,该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3]。
项目反应理论是一种新兴的心理与教育测量理论。该理论的前提假设非常严格,主要包括单维性假设和局部独立性假设[4]。主要方法是在利用参数模型的基础上,利用项目特征曲线、试题信息函数进行探讨,同时利用EM算法,用边际极大似然估计方法寻找项目参数的一致估计[5]。
本文主要利用南宁市某中学2013年秋季学期数学期末考试成绩,在经典测量理论(CTT)范畴下探讨该次期末考试数学试卷的信度、效度、难度、区分度和成绩分布情况。通过试卷“四度一分布”了解试卷质量,并反馈教学效果情况。
二、基于CTT的试卷质量情况分析
1.成绩分布情况
一般而言,一份好的试卷考试的成绩都服从或近似服从正态分布,因此,考试成绩的正态性是考察试卷质量的一个首要指标。检验正态性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是利用直方图和卡方检验、K-S检验。从参加本次考试的872人中随机抽取387人的成绩进行检验,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学生成绩的直方图
正态分布的K-S统计量显著性概率P值为0.095>0.05,因此,这次考试学生成绩服从正态分布。
2.信度
中学试卷中,选择题分数可简化为0,1得分情况来解释,解答题和填空题可以看成非0,1记分的项目。因此,选择题信度主要采用折半信度[斯皮尔曼-布朗(Spearman-Brown)公式、卢隆(Rulon)公式、弗拉纳根(Flanagan)公式]和库德-理查逊(Kuder-Richardson)信度(K-R20、K-R21公式)进行分析[7]。填空题和解答题为非0、1记分的项目,采用克龙巴赫系数进行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试卷信度分析结果
结果表明,每种方法计算的选择题信度都接近0.7,信度系数处于尚可使用范围之内。研究表明,对于标准化的大型测试题目信度要求一般要在0.9以上,而学校期末考试的信度在0.6以上即可接受[1]。选择题、解答题的克龙巴赫系数为0.905,可以认为填空题和解答题的信度非常好,综合考虑,试卷整体信度是可信的。
3.效度
效度(validity)是指测验结果的有效性或准确性,即通过测验能够正确测量出它所要测量的属性的程度[5]。测量的效度的种类很多,其中基于专家和教师对试题与所涉及的范围进行符合性判断的逻辑判断法的内容效度使用较多。内容效度是指测验内容对所要测验的全部内容的代表性程度。但一次考试很难包含学生所学课程的所有内容,因此只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试题进行考核,来了解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8]。
根据测量的目标与内容的双向细分表,经过该校7位一线数学教师(其中高级教师4位,中教一级2位,中教二级1位)不记名反馈信息来看,本次考试所设计的试题覆盖了所要测内容的主要方面,考查目标清晰明确,题型和分数结构合理恰当,总体符合考试大纲和教学要求。
4.难度
试题难度是反映考题难易程度的指标,一般而言是按照答对人数的百分比确定的,是衡量试卷质量的最主要的数量性指标,简单来说可以利用测验分数的分布情况和特征进行观测,例如考察测验分数的全距、零分、满分、众数、平均分数等相关指标进行定性的判断,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利用有关公示进行精确计算。
一般而言,难度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取值越大,难度越小。难度在0.7以上的为比较容易的题,在0.4-0.7为中等难度的题,在0.4以下的则为较难的题或是难题。在实际教学中试卷难度水平的选择,应取决于测验的目的和试题的形式。如果测验是用于区分学生水平,那么应该将试题或试卷的难度系数控制在0.5左右,各试题难度值在0.2-0.8,同时各题平均难度值在0.5左右是比较适宜的[5]。
对于采用0,1记分的选择题,用通过率P、平衡猜测的校正公式CP和极端分组法计算各个试题的难度。
表2 选择题的难度
对于非0,1记分的填空题、解答题和总分,用难度系数和极端分组法计算各个项目的难度。
表3 填空题、解答题的难度
结果显示,就选择题而言,三种计算方法的计算的难度差异不大,整体趋势较一致,从三种公式的难度均值看,第1、2、5、6、7、8、9属于难度较小的题目,3、4、10、11、12属于难度中等偏上的题目,其中第4题难度最大,10,11,12三题难度也较大,选择题总体难度为0.767,属于比较容易,从试题编排上看,除个别题目外,整体趋势是容易的题型放在前面,中等难度试题放在题型中间,较难试题放在题型后面,较合理。
对填空题和解答题而言,题目难度显然大于选择题,填空题总体难度均值为0.499,难度中等,解答题总体难度均值为0,472,属于中等偏难程度,8道解答题的难易程度也和题目顺序基本一致,越难的题目越在后面,符合数学试卷的一般规律。
从考试成绩来看,难度系数为0.548,综合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三种类型的难度均值,整张试卷难度均值为0.579,和总分难度系数接近,因此,可以判定该份试卷总体难度适中。
5.区分度
区分度是反映试题效用的一个主要参数,同时也是试题对考生实际水平的鉴别能力,将不同层次的考生区分开来的统计量。若试题的测试结果是水平高的学生答对或者得高分,水平低的学生答错或者得低分,则认为试题的区分能力强。一般而言,区分度在0.4以上为最佳效果,在0.3~0.39为合格,修改会更好,在0.2~0.29为勉强,仍需耍修改,区分度在0.19以下为差,必须淘汰[6]。
对于0,1记分的选择题,利用极端分组法、点二列相关计算各个试题的区分度。
表4 选择题的区分度
对于连续记分的主观性试题填空题、解答题和总分,用极端分组法和相关法计算各个项目的区分度。
表5 填空题、解答题以及试卷的区分度
注:试卷区分度是将各题区分度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的。
结果显示,对于选择题而言,总体看来,整个选择题中大部分题目的区分度都在0.4以上。通过极端分组法和点二列相关系数计算的区分度在大部分题目中相差不大。极个别题目有明显差异,主要在于两种方法考虑的视角不一致,就第1题而言,极端分组法的区分度指标0.093,是利用高分组和低分组之间差异进行计算的,两者差异很小,说明该题无论是高分组还是低分组都能完成,就区分能力而言属于应该淘汰的题目,但正是由于该题目在高低分组中完成率都较高,和总分的相关性自然就大,因此,点二列相关法计算出来该题的区分度较高。两种方法计算的试卷区分度均在0.6以上,说明该试卷区分能力强,区分效果佳。
三、有关结论
事实上,该次试卷为全市统一考试题目,从一定程度上说属于“较大的标准化”考试题目。从上述分析可知,本次考试成绩的分布直方图并未凸显畸形特征,基本上呈正态分布,单峰,稍微右偏。就四度而言,填空题、解答题的信度很好,但选择题的信度适中。常见的提高测验信度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适当增加试题量;二是提高质量,试题难度要适中,区分度大;三是调整试题编排顺序,尽量做到先易后难。
测验的效度采用学科专家通过逻辑分析法进行分析的,根据测量的目标与内容的双向细分表,了解到试题覆盖了所要测内容的主要方面,考目标清晰明确,题型和分数结构合理恰当,总体符合考试大纲和教学要求。
试题的难度较合理,大部分选择题难度偏低,其中第4、10两题难度最大。而最后一道解答题的难度系数则过大。这和数学试卷利用最后一题作为压轴题有密切关系。
试题的区分度方面反应较好,但选择题第1、2题和解答题最后一道题在两种计算方法中差异很大。可能的原因在于第1、2题属于难度很低的送分题,因此区分度也不高,最后一道压轴题属于难度最大,很多学生放弃作答,因此存在这方面的问题。
四、结语
考试是衡量教学效果的必要手段。随着统计学及经济计量学边缘的不断扩张,对于教学结果的评价越来越依赖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教育评价技术方法中教育测量理论就是应用教育统计学方法实现的,成为测评学生能力、考核教育效果的重要措施。利用SPSS测度考试的难易度、区分度、信度、效度等指标,不仅可以直观、便捷分析考试结果,发现考试中的重要信息和规律,还可以为教学效果评估提供重要的考核指标和模式。目前在教育教学及科研领域,人们采用科学的测评方法测度试卷科学性的尝试并不多,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考试,这不利于教学质量和教师素质的提高,亦不利于考试学研究者开启新的研究视域。应该加强对试卷科学化测度的研究及实践,使考试这一重要的教学环节日益走上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通过试卷质量分析,不仅可以了解试卷情况,更可以利用试卷科学性测评的方式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同时也可以通过建立试题库、制定命题双向细目表等方式,提高试卷质量。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质量监测[N].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信息简报,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0,1.
[2]郭熙汉,何穗,赵东方.教学评价与测量[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3]杜洪飞.经典测量理论与项目反应理论的比较研究[J].社会心理科学,2006(6):15-17.
[4]Christine DeMars.Item Response Theory[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0.
[5]何穗,吴慧萍.基于教育测量理论的中学数学试卷质量评价研究[J].考试与招生,2012(08):49-53.
[6]Robert L.Ebel.Measuring Educational Achievement [M].Englewood Cliffs,N.J., Prentice-Hall,1965.
1.体育经济学概述
1.1 体育经济学认识分析
体育经济是以发展体育事业为根本目的的,体育经济学是围绕体育事业发展的各种现象、问题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主要包括体育产业与经济发展的联系;体育市场、体育消费等体育实践的特点和一般规律;人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等,以及人的思想、习惯对体育市场、体育消费的影响等等;体育资金的有效利用、体育行业的投资与收益等提高各种投资在体育实践中的收益,使投资的效益最大化。我国的体育经济学研究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以取得了部分成绩,第一,随着体育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拓展和大部分体育经济研究者的付出,我国体育经济研究收获了一大批优秀成果,包括体育经济学相关专著的发表,体育经济学相关学刊的发展等第二,体育经济学在实践发展的基础上逐渐的成熟和完善,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第三,高校对于社会经济学人才的培养为社会提供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在不同的岗位上积极的促进了体育业的发展当前,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和发展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社会在发展、体育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在不断的扩展,只有理论知识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才能适应体育经济的发展现状,为体育经济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正确的理论指导。
1.2 体育经济学研究的意义
在体育经济学发展前,我国的体育业发展相对滞后,对于社会经济的影响无足轻重改革开放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身娱乐、体育竞技观赏等的兴趣日益浓厚,形成了迅速膨胀的消费市场,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体育服务业的发展拓展了第三产业的领域,使社会产业布局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体育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的第二产业发展,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制造了更多的机遇同时,体育经济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了社会就业的实现并促进了我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提升了全民身心的健康水平,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体育经济学的核心理论
2.1 体育经济学研究的现状分析
我国体育经济学研究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发展到今天已取得部分成绩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发的深入,当前的体育经济学研究已不能满足体育行业发展对经济理论的需求,体育经济理论亦不能科学的、全面的指导体育业的发展第一,目前体育经济学研究的重心仍停留在以经济学理论分析、解决体育行业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对于体育经济理论体育的构建研究不足第二,体育经济学理论研究对实践经验的概括较为成熟,对于实践概括的加工、提炼、升华不够深入,体育经济学理论对于体育经济实践活动的指导力不足第三,对于国外体育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成功过于极端要么全盘否定,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到社会主义国家不适用要么盲目借鉴,对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真实情况考虑的不足,但不论那种情况都不利于我国体育竞技理论的发展和完善第四,对于体育经济学的属性定位仍有一些分歧,导致了理论研究的滞后和盲目一部分学者认为,体育经济学具有基本的经济学特点,应为经济学属性;而另一些学者认为,体育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体育产业、体育消费、体育投资等,应为体育学属性;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体育经济学具有多学科交叉属性。像这类的分歧影响了体育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并制约了体育经济学对体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2.2 体育经济学理论研究趋向
经济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速增长的物质财富为人们的精神追求鉴定的基础,更多的人开始重视体育消费。体育经济实践的发展丰富了体育经济学理论,促进了体育经济学理论的快速发展同时,体育经济作物社会经济的一部分,与整体经济有着情丝万缕的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化促使体育经济的发展也日趋复杂化,这就要求研究者不断的提高自身素养,拓展体育经济理论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从实践出发提高体育经济理论的研究水平并能注意体育业发展中大众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心理、市场等因素,将其作为体育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综合性研究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的体育经济已逐渐的与国际接轨,受国际一些思想、理论的影响,国内的体育经济学理论研究也在发生着一些变化,以促进其对体育实践活动更广范围的指导作用的实现。
2.3 体育经济学理论研究分析
体育活动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产物,换而言之经济是体育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反之,体育也的发展又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有积极的意义在体育经济学研究中,我们一定要看到经济与体育的内在联系,理解二者的重叠性、互交性,避免片面的属性争执对于体育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一方面,要结合实际,联系我国的基本国情,以体育经济实践为基础,科学的、事实求是的进行概况、分析、研究,并使之形成系统化的理论体系另一方,客观的、理性的借鉴其他理论成果,结合实践对相关理论进行融合、加工,以形成适应我国体育业发展的体育理论体系。
在体育经济发展中,“人”是发展的核心理论,对于人力资本论的研究很有必要第一,人力资本论是西方体育经济学理论的基础,我国虽以政治经济学作为体育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但并不能因此排除一切“异己”,应结合我国国情、制度以及现状,科学的、理性的对该领域较成熟的理论加以引入、吸收和利用。第二,人力投资在体育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例如,对体育教育、体育保健等进行投资,提高人在体育技能、体育保健知识应用等方面的能力,使人获得了一定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等。这一过程就是一个人力资本形成的过程,在我国体育经济实践中真实的存在过程,因此不可忽视。
产业组织论是产业经济学中的核心理论之一,体育业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拓展了第三参与,对相关的第二产业也有巨大的带动作用,因此体育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需重视对产业组织论的研究,使这一理论能更好的指导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我国体育经济业的繁荣。
体育专利权、商标权、冠名权等知识产权都属于体育业无形资产,此外,体育业的无形产权还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特许经营权等,这些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和体育业发展的良好秩序,是客观存在于体育行业的财富。因此,对于无形资产论的研究对于体育经济学同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无形资产形成中,“人”投入了相应的资金、智慧等成本,促进了体育服务等行业的发展,提升了体育业的经济效益。此外,体育业的无形资产可用货币竞相计量,属于可交易商品。同时又具有产业经济效益、供给的有限性等特点,利用无形资产论对其进行研究,并结合体育经济发展的实践进行分析、利用,对于促进体育业发展极为重要。
总之,体育经济的核心理论是以体育经济实践为主要研究对象,利用经济学的各种理论,对体育经济发展过程的各种现象、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发现和提炼体育业发展过程的一般规律,以理论为基础更好的促进体育经济的发展。
3.体育经济学的科学定位
3.1 体育经济学定位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科学的定位体育经济学对于提高体育经济学研究的效率、效果极为关键。在彳本育经济学研究定位中,主要注意一下几点。首先,实践是一切理论发展的基础,在体育经济学研究中,必须重视现实中的体育经济现象和体育实践,通过对体育领域各种现象、实践的总结、思考、分析获得更高层次的体育经济发展规律,从而利用体育经济的相关问题解决体育利于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及经济现象,促进体育业的发展。其次,重视“人”的因素对体育经济现象的影响,通过对人的活动、意向、需求等的研究深入挖掘体育活动中的各种行为、需求等变化规律,以促进体育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再次,理清体育经济发展中各种事物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探索体育实践中各种因素的相互渗透、影响等,通过研究分析提炼体育活动中的各种经济规律,用以更好的指导体育业的发展。
3.2 体育经济学科学定位的思考
科学的定位体育经济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体育经济现象及实践研究中,人们不断的发现、总结其经济发展规律。然而体育经济发展中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着体育经济发展,也影响了体育经济学的科学定位。对于体育经济学的科学定位,首先,在当前理论研究基础上,全面的掌握、分析体育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律、特点,联系实践在体育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基础上对该学科进行定位。其次,对于体育经济学定位过程中的分歧要全面的分析、研究、领悟,不能盲从他人观点,轻易做出结论。例如体育经济学的属性定位,面对体育经济学的“体育学属性”、“经济学属性”、“多学科交叉属性”这三种不同观点,一方面,要联系实际,通过对体育实践中经济现象的发生、体育实践问题的解决等对其进行思考。另一方面,要打破界限,挖掘最有利于体育经济学发展的属性定位,以创新思想求得该学科的最有利发展途径。再次,研究定位是体育经济学发展的关键,对于研究的定位一定要突破抽象的表面现象,深入体育经济发展的核心,找准影响体育业发展的关键进行定位。第四,人才是体育经济学发展的动力之源,对于培养的定位要联系社会实践,突破学科差异、思想差异,以人力资本论为基层,培养多元化人才,促进体育业和体育经济学的发展。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