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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理论导论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考古学理论导论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考古学理论导论

第1篇:考古学理论导论范文

[关键词]史学概论 逻辑体系 改革开放新时期史学 史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K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5)04-0110-08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史学理论学科建设是从史学概论教材编写起步的。在短短的10年间,出版并被相关高校确定为历史学本科生甚至延伸为研究生教学指定参考书的“史学概论”,计有11本之多。正如首部《史学概论》作者陈光前所预见的那样:“十亿人口的大国,才出版两三种史学概论教材,很难适应不同的情况和需要,应当多有几种不同风格、不同形式的教材,百花开放。在科学的春天里,史学概论这一品类的鲜花,一定会争相开放。”从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史学发展的历史眼光看,应该承认,这10年是史学概论繁荣的10年,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史学的一大亮点。经过研究,我们将11种史学概论体系的逻辑结构依次概括为综合模式、理论与方法模式、认识论模式、史学理论模式和史学学模式(限于篇幅,此模式概说略去),并由此建立一个学术坐标予以比较。应该看到,11本史学概论著作出自众人之手,由于史家对史学概论的研究对象、任务、学科定位的界定有不同的理解,加上他们有不同的人生经历、职业习惯和教学研究体会,就形成了不同的心路历程,这些都在他们各自的史学概论中打上了烙印,由此表现为不同的学术风格,各有各的逻辑体系。还要看到,史学概论体系建构研究,不仅是一个20世纪80年代的时髦话题,而且也是史学概论学术史上的永恒话题。立足于当下,必须借鉴和反思历史经验。因此,比较他们在史学概论建构中逻辑体系的差异,既有利于研究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史学起步阶段的时代特点、时代精神,又有利于科学总结处于学术繁荣时期的史学概论体系建构经验,规避其时代性、主体性失误,继续把中国特色的史学概论体系建构工作推向前进。

一、综合模式

还是在当时,就有学者研究指出,部分史学概论体系表现出突出的综合模式特征。因此,这里所说的史学概论体系综合模式,实际上是一个借用的概念,即史学概论=部分1+部分2+部分3。在史学家所构建的史学概论体系中,有很多学者立足于教学或历史研究的实际需要,采用了这种部分相加等于整体的结构体系,但同时还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综合模式并不等于说就是一个“拼盘”,因为史学家在构建其结构时都有自己特定的需要。具体来看,在20世纪80年代,采用这种综合模式来建构其史学概论的著作有葛懋春、谢本书主编的《历史科学概论》(1983年第1版,1985年第3版)、白寿彝主编的《史学概论》和田昌五、居建文编著的《历史学概论》。应该说,这3本教材,是20世纪80年代前期首批公开出版的史学概论类著作,因此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一)葛懋春、谢本书主编《历史科学概论》(简称葛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总体上看.葛本的逻辑结构是:历史科学的基本问题+唯物史观的具体运用+史料和史学的研究方法+中外史学史=历史科学概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绪论(修订时增写),总论该书的主旨问题,共7页,占全书(477页)比例为1.47%。

第二,历史科学的基本问题(第1章),主要解决什么是历史科学这一问题,共55页,占全书比例为11.53%,主要包括:历史、历史学、历史科学基本概念辨析,历史科学在认识对象、认识过程、认识经验上的主要特点,历史科学的作用,历史科学的革命性与科学性,历史科学工作者的基本素养等。

第三,唯物史观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第2章至第9章),主要回答如何将唯物史观运用于历史研究中的理论和方法问题,共217页,占全书比例为45.49%,主要包括: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科学分析社会基本矛盾,正确运用阶级分析方法,辩证考察人类历史的运动过程,民族和民族关系问题,关于历史人物的评价,批判地继承文化遗产,史论结合等。

第四,史料搜集与处理的知识和方法(第10章至第11章),主要说明如何搜集和处理文献史料和实物史料的问题,共50页,占全书比例为10.48%,主要包括:中国历史文献资料的情况简介及其搜集、鉴别、校勘的方法,考古学和历史研究等。

第五,中外史学史概述(第12章至第13章),主要论述从古代到近代中国以及欧美史学的发展情况,共111页,占全书比例为23.27%,主要包括:中国史学史概述,欧美史学史概述等。

第六,当代国外几种史学方法述评(第14章,修订时增写),主要介绍国外流行的几种史学方法,共37页,占全书比例为7.76%,主要包括:历史比较研究法,历史数量研究法,历史系统研究法等。

通过量化分析可见,葛本逻辑体系的最大特点是重温并强调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并强调在史学研究中运用唯物史观,即史学研究的理论指导问题。

(二)白寿彝主编《史学概论》(简称白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总体上看,白本的逻辑结构是:历史学基本问题+史学的内部问题(历史观+历史文献+历史编纂)+史学的外部联系(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国近现代史学史+史学当前的主要任务=史学概论。

第一,叙论(第1章),总论该书涉及到的历史学基本问题及其编写大意,共30页,占全书(426页)比例为7.04%,包括:历史、史料、史学基本概念辨析,史学遗产的批判继承,该书的编写大意等。

第二。史学的内部问题(第2章至第6章),主要论述历史观、历史文献、史书的编著、史书的体例、历史文学等属于史学内部结构的问题,共199页,占全书比例为46.71%,主要包括:历史观――史学的灵魂,主要以历史观中的重要问题来贯穿论述历史上各种不同的历史观点;历史文献――史学的基础,回顾了中国历史文献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成就,并在论述中渗透了文献的搜集和整理的方法;历史编纂――史学的成果表达,包括:史书的体裁及编和著、史书的体例、历史写作文字方面的问题。

第三,史学的外部联系,即史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第7章),着重论述了史学与科学、哲学、考古学、民族学、艺术、天文学、地质学等学科的关系问题,共50页,占全书比例为11.74%。

第四,中国近现代史学史(第8章至第9章),回顾和评述了近代以来中国史学发展情况和重要问题,共103页,占全书比例为24.18%,主要包括:近代史学,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等。

第五,史学当前的主要任务(第10章),在前文的基础上,探讨了当前史学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指明史学发展方向,共44页,占全书比例为10.33%。主要包括:研究和进行历史教育,开阔视野,治史修史,不断提高史学水平;强大史学队伍,培养史学人才等。

通过量化分析可见,白本逻辑体系的最大特点是对中国近代史学史的概述,及对中国史学史脉络的把握。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新时期史学对中国近代史学史的关注和研究,应该说起自白寿彝主编的《史学概论》。现在看来,其初始倡导之功,殊为有益。

(三)田昌五、居建文编著《历史学概论》(简称田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总的来说,田本的逻辑结构是:历史学基本问题+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唯物史观的具体运用)+史学史+研究历史必备的资料和工具(文献学、考古学)=历史学概论。

第一,历史学基本问题(第1章),重点论述了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和任务,共21页,占全书(245页)比例为8.57%,主要包括:历史学研究的对象,历史学研究的目的和任务等。

第二,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即唯物史观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第2章至第5章),主要论述唯物史观作为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共162页,占全书比例为66.12%,主要包括:历史观的基本问题,这里分为两个问题:首先是两种历史观,主要论述了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区别与联系问题及史论关系问题、党性与科学性的问题。其次是历史诸因素的相互关系,主要从唯物史观的角度重新阐述经济与政治、思想等因素的相互关系;阶级斗争的相关原理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运用(其中在论述阶级分析方法时,特别提到了历史的方法、逻辑的方法、辩证的方法、比较的方法);个人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辩证地看待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等。

第三,史学史即历史学的过去与现状(第6章),回顾和评述了中外史学发展的基本情况,共46页,占全书比例为18.78%,主要包括:中国的封建史学,着重论述了中国古代的历史哲学和史书的体裁问题;近代资产阶级史学,着重介绍了近代中国新史料的发现和梁启超与王国维的史学成就:现代史学,主要论述了和郭沫若的史学成就;历史学的现状和当前的任务,包括西方史学的发展情况和中国史学的现状与教训。

第四,研究历史必备的资料和工具(第7章),主要介绍历史研究中史料方面的相关知识。共16页,占全书比例为6.53%。主要包括:古文献资料及其相关的知识和史学与考古学(实物史料方面)。

通过量化分析可见,田本逻辑体系的最大特点是阐述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及研究方法,强调遵循唯物史观,运用唯物史观,重点强调了阶级斗争理论与方法。应该注意的是,田本与前述葛本的逻辑主色调虽同为唯物史观,但重点和导向却是不一样的:白本重史观,从历史学的基本问题人手强调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田本重方法,强调运用唯物史观,就是要运用唯物辩证法。

综上,我们不难发现,这种综合模式的内在逻辑虽然都是“部分相加等于整体结构”,但是,各本所囊括的内容及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因史家主体的认识差异,在用笔量上表现出很大不同;当然,在具体实践中,也因为操作性的问题难免存在各自无法克服的缺陷。对于这些问题,三本著作出版不久,就有学者毫不讳言地予以指出。比如,1984年,蒋大椿在《建设历史科学概论的有益探索――评介〈历史科学概论〉和〈史学概论〉》一文中就指出,虽然“从着手建设历史科学概论这门学科来看,两书(笔者注:葛本和白本)的首倡之功,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但是两书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努力解决,其中“历史科学概论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是亟待明确的首要问题,因为“历史科学概论应是一门有自己特定研究对象和范围的专门学问”。又如,1985年,姜义华在《从(史学要论)到〈史学概论〉》一文中指出,葛本、田本和白本三书“最主要的问题看来就在于这几部著作内容稍嫌庞杂。它们几乎毫无例外地都想集历史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历史编纂学、史学史于一身,结果,反而使史学概论自身所要专门考察的问题被排挤或淹没了”。[q除了蒋大椿、姜义华指出的问题外,这种综合模式各部分之间的联系还显得不够紧密,尤其是缺乏一条贯穿始终的主线,对于谋求使“史学概论”成为一门独立的学问作用不大,只能起到史学教学概要和普及历史学学科知识的作用。

二、理论和方法模式

从理论和方法角度来建构史学概论的体系,我们将它简称为理论和方法模式。赵吉惠是这种模式的首倡者,赵著《历史学概论》(简称赵本)是该模式的实践成果。总体看,赵氏“历史学概论”意在从理论和方法的角度,概述历史学及其发展的主要方面和主要问题,因此,其逻辑结构就是:历史学基本问题+理论部分+方法部分=历史学概论。其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第一,历史学基本问题(引言),总论历史学概论的研究对象与内容,共19页,占全书(347页)比例为5.48%,主要包括:历史、历史记录、历史学、历史学理论、历史学概论等基本概念辨析及《历史学概论》一书的主旨论述和历史教学与研究的意义及史学工作者的必备品质。

第二,理论部分(第1章至第8章),着重从理论角度来梳理史学发展历程和历史观方面的一些理论问题,共152页,占全书比例为43.80%,主要包括:一是从理论和方法角度概述中外史学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小部分:中国封建旧史学的发生、发展与终结,历史上各种历史观的主要形态,中国历史科学的产生与初步发展;二是历史学与其他相关学科之关系;三是唯物史观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主要论述了四个问题: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历史发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遗产的继承与批判。

第三,方法部分(第9章至第16章),主要论述史学研究和编纂的一些重要方法,包括:一是是史学方法论的根本指导原则;二是搜集、整理、运用史料的方法,史学研究方法,主要论述了6种.分为5章:三是阶级分析方法、历史比较研究方法、历史系统研究方法、历史计量研究方法;四是史著的体例与编纂方法(其中还特别提到了撰写史学论文的要求与方法)。

应当看到,赵本从理论与方法角度建构史学概论体系,以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为论述重心,这就抓住了史学概论的核心问题,使全书各部分之间有了更为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相对于葛本、白本而言,赵本的逻辑体系更为严密,所囊括内容的比例也更为合理。对此,时人何振东在《从几本(史学概论)看本学科的主要内容》一文中有过论述。他认为,与葛本、白本相比,赵本“将有关历史文献、史书的体例,以及中外史学的基本知识,均归纳到《中国封建旧史学的发生、发展与终结》和《历史上各种历史观的主要形态》这两章中”,“叙述时进行纵横交叉,有机结合,这样就显得概而不杂,丰而有序”,这样处理就显得很好。当时对此持肯定性意见的还有徐万发,他在《史学主体与(史学概论)研究对象》一文中指出,“赵本的处理是一种大胆的探索,‘从理论和方法的角度出发,对历史学的整体做比较概括地论述。’它自然而然地调正了‘史料与文献学、编纂学’等学科在史学概论中的位置,又从与理论、方法相关的世界观出发,处理了史学概论与史学史的关系”,全书“自成体系,有另辟蹊径之功”。

三、认识论模式

认识论模式,即以历史研究的主体认识活动为中心来建构史学概论体系,简称认识论模式。在20世纪80年代,从认识论角度来思考史学概论体系问题并付诸实践的,主要有吴泽主编的《史学概论》和姜义华、瞿林东、赵吉惠、马雪萍合著的《史学导论》。虽然如此,但还要注意的是,这两本书无论是在体系建构,还是在所囊括的内容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同。

(一)吴泽主编《史学概论》(简称吴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根据吴本“前言”和第1章“绪论”可知,作者试图以历史研究中的主体和客体(史家主体与史学客体)关系为主线来展开论述,从而确立史学概论体系的内在逻辑关系。因而作者将由此贯穿起来的内容归纳为: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知识三大部分。简单地表述吴本的逻辑结构是:史学概论=历史研究基础理论+历史研究基本方法+历史研究基本知识。从表面上看,吴本的结构与上面论述的综合模式似乎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其内在逻辑则是不同的。具体地说,其内在逻辑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根据史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是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这一规定性来说,回答人类历史的起点是什么?人类历史的变化发展是由什么决定的?人类社会是怎样变化发展的?其基本规律和特点是什么?这些最基本的理论问题,涉及到历史观这个根本问题,是历史研究的灵魂。只有唯物史观,才第一次真正科学地解答了这些问题。因此,唯物主义历史观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史学概论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作者看来,历史研究的基础理论主要是阐述唯物史观及其在具体历史研究中的运用。

其次,一次完整的历史研究过程,不仅包括研究者根据史料来分析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从中引出科学结论的过程,而且还包括研究者把科学结论写成史学著作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史料作为历史研究的出发点,存在着分散、讹误的问题;科学结论的得出,存在着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问题;史学著作作为最终成果,存在着史学观点如何表述的问题。为此,研究者必须掌握搜集、鉴定和整理史料的方法,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具体与抽象、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以及编写史学论著的方法,正是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也是史学概论研究的重点。

再次,在历史研究中,史学家不仅要用天文学、地理学、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以及某些自然科学的知识和方法来辅助历史研究,而且还要通过史学评论来了解现实对于史学的要求,通过研究史学的历史与现状来不断丰富史学概论,因此,这些史学与其他有关科学之间的关系、史学评论、史学的产生以及当今世界上各种史学流派等问题,都可看作是历史研究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此来帮助研究者解决历史研究中主体和客体的矛盾。

吴本的史学认识论模式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绪论(第1章),总论史学概论的相关问题,共18页,占全书(398页)比例为4.52%。

第二,历史科学的基础理论(第3章),着重论述唯物史观的理论及其在历史研究中的具体运用,共36页,占全书比例为9.04%,主要包括:生产劳动是人类历史的起点和基础,历史上人类的共同体,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人类历史的辩证运动(历史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历史的现象和本质、历史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历史发展的渐变和突变、人类历史的螺旋式发展)。

第三,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第4章至第6章),分为三个部分:一是论述了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在历史研究中的运用,共40页,占全书比例为10.05%,主要包括:分析和综合研究法(将阶级分析法囊括其中),历史比较法,历史归纳法(演绎法),历史研究中的具体和抽象,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历史主义原则);二是史料和史料学,着重论述了史料学的相关问题,并介绍了处理史料的相关方法;三是历史编纂学,论述了史书的体裁、体例、表达等史学成果表达的方法问题。

第四,历史研究的基本知识(第2章、第7章至第9章),分为三个部分:一是中外史学的发展情况,主要包括:对史学的伟大变革(第2章),重点论述了唯物史观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国内外近现代史学流派述评(第9章),主要述评了梁启超、顾颉刚等中国近现代史学家的史学成就和美国计量历史学派、法国年鉴学派等国外近现代史学流派;二是史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第7章),主要论述了史学和哲学、考古学、民族学、历史地理学、文学、自然科学等学科的关系问题;三是史学评论(第8章),主要论述了史学评论的性质、标准、作用问题。

第五,史学发展和史学工作者的修养(第10章),立足现实变化对史学发展的新要求,论述了史学工作者的修养问题,共14页,占全书比例为3.52%。

从总体上看,吴本建构史学概论体系是从史学认识论角度来思考的,他们看到了历史研究中主体和客体的矛盾,但是从其逻辑进程以及它所囊括的内容来看,他们并没有紧紧抓住历史认识论这一重大问题展开论述,只能说是初步体现了作者试图从史学认识论角度来建构史学概论的一些思考。即便如此,与前述葛本、白本、田本相比,吴本从史学认识论角度所构建的“史学概论=历史研究基础理论+历史研究基本方法+历史研究基本知识”的逻辑体系还是很有特点的。对此,研究者肖马曾经有比较中肯的评价,他说,吴本的“第一个特点是系统性、逻辑性强。全书共分十章,无论横观、纵观,在内容上都是完整的有机联系,而不是生硬拼合”。

(二)姜义华、瞿林东、赵吉惠和马雪萍合著的《史学导论》(简称姜本)的逻辑体系内涵

其实,早在20年代80年代之初,姜义华就对史学概论体系进行了思考,并撰文论述了他对于史学概论体系的设想。他的这一设想,后来大体上体现在他与瞿林东等学者合著的《史学导论》之中。

姜义华在《用现代思维科学武装历史研究工作――论史学概论的核心与时代使命》一文中,意在利用现代思维科学与现代科学方法论的丰硕成果,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来构建史学概论体系。他结合现代思维科学的成就,认为“历史研究活动,是一种三级思维活动”,即“历史研究活动乃是认识主体(历史学家)经由中介质(历史资料)与认识客体(历史实际)在实践基础上能动的统一”;“一个正确的历史认识的获得,大体上得经历‘感性’、‘知性’、‘理性’这样几个必要的阶段”,同时,历史认识活动的这些特性,还决定了历史著作的编纂不可能直接反映历史实际及历史认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问题,因此,他认为必须在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历史认识论。这些观点,在《史学导论》一书中打下了深深的思想烙印,结合这篇文章,有利于我们理解姜本的逻辑结构。

第一,史学导论研究的对象与任务(引言),论述史学概论的相关问题,共3页,占全书(349页)比例为0.86%。

第二,历史学的发展历程及其社会功能与科学地位(绪论),共81页,占全书比例为23.21%,主要包括:历史意识的产生和历史学的形成,意在论述中外史学由传说到科学史学的发展历程;历史学的社会功能,主要论述了历史学在人类认识活动和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作用;历史学在科学发展中的地位,鉴于一切科学都是历史科学,历史学的科学功能就表现为对其他学科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第三,历史认识的基本特征(第1章),意在从历史认识论的高度对历史认识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过程进行总体分析,共63页,占全书比例为18.05%,主要包括:历史认识活动的结构与过程,即主要论述了历史认识的三级能动统一结构和历史认识的感性、知性与理性认知过程的问题;历史思维的方式与范同,即主要论述了历史思维中的形象思维、逻辑思维与直觉思维和微观、中观、宏观的历史考察的问题:历史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即主要论述历史真理的相对性与绝对性和历史认识的真理性在史料、科学认识总体及社会实践三个层面上的检验问题。

第四,研究历史的主要方法(第2章),主要论述了一些研究历史的具体方法,共57页,占全书比例为16.33%,主要包括:历史事实还原的方法即史料搜集、辨析与抉择的方法和史实编次与排列的方法:历史过程分析与解释的方法,主要论述了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结构分析和阶级分析、整体研究(系统分析)和跨学科研究及历史心理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研究。

第五。历史本体与历史规律的探究(第3章),在回顾古今中外史学家对历史本体与历史规律即历史本质追寻的基础上,着重论述对历史本质的认识,共45页,占全书比例为12.90%。

第六.历史研究成果的社会表现形态(第4章),意在论述历史学著作及其内容、形式和要求的问题.共52页,占全书比例为14.90%,主要包括:历史研究成果的社会性与多样性,主要论述历史撰述和历史编撰构架的多样性与多层次性问题;历史撰述的根本原则与不同要求,主要论述历史撰述中的客观主义、先验主义倾向与信史原则的问题、历史主义与当代意识的问题和语言表述的美学要求的问题。

第七,历史学家的素养与时代使命(第5章),意在论述历史学家的相关问题,共48页,占全书比例为13.75%,主要包括:历史学家的优良传统与现代素养,主要论述历史学家的知识结构与研究能力和历史学家的社会责任与献身精神方面的问题;历史学家的个体与群体研究;历史科学的时代使命。

综上,虽然姜本与姜义华最初在论文中表露的设想有些不同,但是,姜本所体现的史学概论体系的主旨与姜义华早先的设想还是一致的。这不仅体现了著者对历史认识论问题的重视,力图以历史认识论为主线来建构自己的逻辑体系,而且还通过这一逻辑关系使姜本的各部分内容之间有了较强的逻辑联系,使全书成为一个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还要指出的是,后来姜本分别于2003年和2010年进行了修订,但是,对比三个版本来看,全书的史学概论体系框架并没有发生很大变化。正如赵梅春在评论2003年的修订本时所指出的,“全书各章以历史认识活动为主线,将历史认识、史学方法、对历史本体及其发展规律的探索、史学成果的社会表现形态及历史认识主体自身的素质作为历史认识活动的几个必要环节并将其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进行论述,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的理论体系”。应该说,赵文的评论比较如实地勾勒出姜本的亮点和特色。特别要指出的是,由于在中国史学界坚持唯物史观、运用唯物史观,是一条原则和常识,因此,姜著同类似著作的明显差异是,不再在唯物史观问题上大费笔墨。

四、史学理论体系模式

所谓历史学理论体系模式,是指部分学者从历史学理论体系建构角度出发,把史学概论作为建构历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在20世纪80年代,有历史学者提出了许多相关设想,但在当时将其付诸实践的却只有李振宏所著《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一书,这在当时无疑是具有史学理论探索勇气的。

李振宏在其1986年发表的《关于史学理论与史学概论的初步意见》一文基础上,在《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中进一步提出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三者构成完整的史学理论体系观点,即史学理论=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历史学的理论体系。在他看来,“史学本体论,是对史学研究活动进行本体论反思的理论产物,它把人们的史学研究实践作为一种‘存在’去研究,弄清这一人类认识活动的目的、性质及其意义,从本体论的角度回答‘什么是历史科学’的问题,规定整个史学认识活动的方向和任务,对整个历史学科的发展起指导作用;历史认识论,是对史学研究成果作知识性反思的理论产物,它集中回答历史知识如何形成、何以可能的问题,即要研究历史知识的性质。……史学方法论,是对史学研究的经验程序、思想方法、研究途径进行反思的理论产物,是对史学研究的思维活动程序作抽象化、形式化、相对固定化的研究,它解决历史认识手段、方法、途径的合理性、科学性问题,为如何获得正确的历史认识提供方法论指导”。㈣由此,李振宏按照他所界定的史学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构成的结构体系,安排了《历史学理论与方法》一书的逻辑体系。

第一,绪论,总论该书的写作主旨,共8页,占全书(447页)比例为1.79%。

第二,史学本体论(第1章至第7章),集中回答了“什么是历史科学”的问题,意在对史学本体进行整体性和理论性认识,共144页,占全书比例为32.21%,主要包括:历史是什么,主要论述了历史的定义、人类历史活动的特征、历史的客观规律性及其争议等问题;历史学是科学的根据:历史科学的特性和任务;历史科学内部的学科结构,主要介绍了通史、专门史、史学理论、历史编纂学、史料学、史学评论等等历史学内部各学科的情况,并进一步论述了诸学科间的相互关系;历史科学与一般社会科学,着重论述了史学和政治经济学、文学、考古学、历史地理学、目录学的关系问题,意在加以借鉴;历史科学的现实性品格,即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历史科学的理论方法论基础,即唯物史观的相关问题,主要论述了唯物史观的创立与完善及其原理指导历史研究的方法论原则。

第三,历史认识论(第8章至第12章),集中论述了历史认识的相关问题,意在加强史学界对历史研究主体问题的重视,共116页,占全书比例为25.95%,主要包括:历史学家的主体意识,主要论述了主体意识的结构、主体意识在历史认识中的渗透、主体意识的社会性、增强历史认识中的主体意识等问题;历史认识中的客体范畴,主要从历史认识角度论述了历史存在、历史客体、史料客体的相关问题及后二者对主体的影响;历史认识的一般形式,着重论述了考实性认识、抽象性认识、价值性认识及其相互关系;历史再认识及其推动因素;历史认识的检验。

第四,史学方法论(第13章至第20章),主要论述了进行历史研究的一些方法问题,意在为取得正确的历史认识提供方法论的指导,共179页,占全书比例为40.05%,主要包括:相互作用思想及其方法论意义,史学研究中的历史主义原则,阶级分析方法,历史人物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民族关系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文化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历史比较研究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史料的理论与方法。

第2篇:考古学理论导论范文

关键词:指导性案例;判例;司法实践;基本设想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118-02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中采用“案例指导制度”以来,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部门对指导性案例的定性和适应的讨论从未间断。现阶段较为一致的说法认为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有别于判例法,而不是照搬判例法的做法,它的内涵和具体适用带有较为明显的大陆法系色彩。

一、指导性案例概述

“法律乃是一门艺术,一个人只有经过了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获得对它的认知”。指导性案例或指导判例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并可以作为各级人民法院学习参考或法学理论界进行司法研究样本的生效判决。它严格区别于英美法系国家法律渊源判例,也不是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法学院等试行的“先例判决”、“参阅性案例”、“重点案例”。从规范意义上说本文论述的指导性案例具有其特定的范畴:首先,案例的来源是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其次,和废止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再次,指导性案例的性质不是司法解释,亦不是“法官造法”,更不同于法律,不存在创设法律问题。实践中,一些地方法院试行的“参阅性案例”、“参阅判决”等,虽然试点法院规定了其在辖区内的“约束力”,但究其本质而言,仍然只是一种参阅、研究资料。另外,指导性案例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上判例的效力,但也不同于普通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公布的案例(或称指导性案例)一般被认为具有参照、参考、借鉴或者示范的价值。但普通法上的判例是法律的主要渊源,未经之前,法院在判决类似案件时必须遵从。因而,案例指导制度是一个折中的制度选择。它既表达了我们所欲实行的是一种‘案例’指导制度,而不是完全的‘判例’指导制度,同时也表明我们与过去有不同,要将‘案例’上升到能够‘指导’以后法院审判工作的地位,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仅起到‘参考’的作用。”所以,指导性案例的功能和意义在于克服制定法的局限性,避免因固执于法律的僵化与刻板,而背离法律的基本精神和预设价值。

二、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必要性

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实质是法官立法,但法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道德品质,是判例制度实施的关键,到现在判例制度的继续运行,也很大程度上表明了判例制度的在域外的相宜性。但中国目前的法官职业素质、道德水平和法官遴选、培训制度,与英美国家相比还具有相当大的差距,基本不能保证法官造法的质量。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法律规则作为基本运行单位,规则本身的法定性、确定性、滞后性等固有属性所带来的适用上的局限性与不足是指导性案例存在的天然土壤。

一是法意模糊。①法律的稳定性和语言变迁、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法律抽象性与事实具体性的矛盾,法律普遍性与个案特殊性的矛盾是法学永恒的话题。二是法律漏洞。法律规则本身的规范性所带来的法律漏洞,即对于法律所欲规整的典型案件事实与当下个案裁判中案件事实的相似性问题亟待解决。三是规范冲突。对于不同的法律事实往往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则或法律原则加以调整,这种法律冲突,不但需要“法网恢恢”,也需要参照调整。四是“非良善规则”。在社会转型期,很多“合法而不合理”的情形,严重违背了法律价值或社会正义的“非良善规则”,法官不能机械司法,负责有违实质正义。五是“同案同判”的正义诉求和法制统一的需要。公平正义是法律最基本的价值取向,而最能检验司法公正的,便是对相似案件应当作出大体一致的判决。这些年在人民法院的判决里出现了较多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这种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违背了民众对公正的期待,破坏了国家的法制统一。

三、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可行性

正如上文所述,指导性案例的实质价值在于实现个案的妥当性,通过指导性案例的指导作用,将僵化的法律规则转化为灵动的裁判正义。下面笔者将结合我国的历史和现实经验来说明指导性案例可行性。

1.“判例”在我国历史上曾是法律渊源

我国古代有遵照“判例”的传统,根据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的研究,早在商代,就已经出现比照先例予以定罪处罚的情况。到了西周,更是出现了表示判例的‘御事’等用语。至春秋战国时期,判例的运用进一步频繁,对司法审判活动的影响也日趋扩大。唐宋的建立使中国古代法学的发展进入了鼎盛时期,各种法律形式继续发展,出现了新的法律形式——例,它在司法时间中起着“判例”的作用,补充成文法的不足。明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律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大明律》的制定及由此所形成的律、例并行的体制,昭示着中国古代成文法体系已趋于稳定和成熟。清朝将例的汇编和删定,作为重要的立法活动。在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过程中也保留了“判例”的传统,在民国法制的奠基和发展时期,虽然继受了大陆法系的原则,相继公布了六法体系的相关法典。但在《六法全书》中,“判例”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我们不难看出,“判例”在中国法制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判例是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积极因素,它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体现了中华民族的聪明智慧和生活经验。在我国进行法制改革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没有理由不汲取传统的法文化精华。虽然社会组织结构、政治经济制度、社会阶层的构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传统在当今中国所发生的实实在在的作用,在法律领域亦是如此。

2.指导性案例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的需要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证明了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实践中,指导性案例在于指导法官如何在既定的法律体系内运用各种法律解释规则,通过寻求一个合适的(相似的)比较点,在目的性限缩或目的性扩张的适用范围内,将例外性情形排除或囊括在法律规范的规整基础之上,采取价值衡量的方法对某一法律规范的价值优先性进行说明与论证,从而实现法律价值在个案中的具体化。以2002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实行的“先例判决制度”为例。据《人民法院报》报道:“在实践中,先例判决的施行基本达到了设立该制度的初衷……”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先例判决制度”没有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在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情况下设置实体的、程序的权利义务。“先例判决制度”尽管是一项改革措施,但这一措施仍然是在既存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和司法体制基础上的改革。“先例判决制度”是基层法院对我国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的有益探索,应当予以肯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对某法律条文的先例至少统一了本区法院的解释,且似乎并不阻碍全国统一的判例制度的发展。”

尽管“先例判决制度”仍旧在诸多需要克服的外部障碍和自身存在的不尽完善之处,但它拥有制定法不可比拟的灵活性和适当性,且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带动了一些地区的效仿和借鉴,笔者相信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制度创新的大胆尝试,已经起到了它自下而上、由点及面的示范效应。

四、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基本构想

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制度,在中外法制史上无先例可循,这无疑加大了制度构建的难度,需要足够的魄力,更需要足够的耐心。任何一项制度的构建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妄图以激进革命式的举措来一劳永逸地解决制度创设中的所有问题,只能是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笔者认为,建立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制度,应当走自下而上的渐进式道路。即是以基层法院为起点,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案例指导制度。论其原因:第一,走自下而上的渐进道路可以减少制度创设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强大阻力,能为该制度的有效运行建立牢固的基础。在现有体制的框架下,我们习惯于进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式改革,但是可能会有流于形式的风险。基层法院的先行改革实践已经开了一个好头,现在需要做的正是将基层法院的实践成果扩大化。当全国范围内基层法院形成接受先前案例指导的思维定式,我们所要建立的指导性案例制度自然能水到渠成。第二,基层法院的自觉行动是法制统一的基本前提。由于基层法院处在纠纷解决的第一线,大量的案件都在基层法院被“消化”掉。所以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更多地出现在基层法院,故而其处在压力的第一线,这使得基层法院客观上对同案同判的需求更为迫切。当其意识到此一问题的严重性和迫切性之时,即是其自觉行动接受先前案例指导的开始。案例指导制度构建的目的即是要做到在全国范围内法律解释的统一,“法律统一解释,是全国法院的共同任务。如果说缺乏最高人民法院的参与,某些基层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先例制度”的创造与探索的话,而离开基层法院的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所将要设计的统一法律解释,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三,基层法院法官的自身素质是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根本。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所进行的“先例判决制度”的尝试绝不是偶然现象,不能认为仅仅凭勇气和胆识即可以进行新制度构建的实践。笔者认为这里面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对其自身能力的高度认知,相信其有能力、科学合理地进行这方面的探索,而不是盲目乱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我们不能总以“基层法院法官素质不高”为由来否定其对制度创设的可能性贡献,更不能因此而想当然地认为改革的脚步只能从最高人民法院迈开。基层法院的法官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对立法旨意的把握也超乎我们的想象。且近年来大批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甚至博士生也充实到基层法院,基层法院的人才储备已经能够应对案例指导制度初建的尝试。

参考文献:

[1]陈金钊.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解释及其意义[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2][德]卡尔·恩吉施.法律思维导论[M].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第3篇:考古学理论导论范文

【关 键 词】十天干;起源;心理原型;文化心理学。

【作者简介】王 挺,华东师范大学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临床心理学、文化心理学。

杨 韵,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自古以来,对于天干文化的阐释众说纷纭,以往对天干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文字学和中国传统文化领域。在一些文化心理学著作或论文中,对汉字的研究主要是以整个汉字系统作为对象的一种概括性研究。然而,从心理层面来对其进行解释微乎其微。

对于汉字与心理原型的关系,高岚和申荷永曾从汉字起源、汉字结构以及汉字部首三个方面,系统而全面地阐释了两者的关系[1]。其他心理学的相关论文大都把汉字单纯作为一种认知对象或实验材料来处理,没有把汉字作为一种认知结果并分析其心理学意义。本文主要从《说文解字》天干十部的基本情况作为出发点,并参考中国历代对于天干文化的解释,结合汉字的结构特点以及文化心理学等相关理论,阐释并论述了天干文化的心理原型及天干字形的原型。

一、十天干的原型意义

天干有甲至癸十个汉字,通常认为天干的原型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天干作为十个汉字时,其字形结构起源的原型(Prototype);二是指天干文化所表现出来的集体无意识的心理原型(Archetype)。这是汉字的特有的原型特点,也只有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才会拥有文化心理原型。

除了假借字以及转注字,每一个汉字字型的起源都有着各自的原型,而这种原型是针对认知过程的,通常是作为启发原型。正如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一书中写道:“原始人丝毫不像我们那样来感知。同样的,如同他们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与我们的不同(正因为它与我们的不同),原始人所感知的外部世界也与我们所感知的世界不同。”[2]由于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以及人类思维模式的进化历程不同,从而各个时代对天干的十个汉字会有不同的认知与理解。以往研究表明,针对字形认知和创造的原型分析都是基于历史资料,这些资料虽然经过原作者的思维过滤,但是对于天干字形原型的结论基本上仍旧属于推论。

甲至癸十个汉字在最早的文献资料中已被假借为天干,而后随着历史的推移,产生了各种文化阐释,每种理论虽都有一定的内在逻辑性和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矛盾之处,这与其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有着密切关联。

从古至今,天干文化理论众说纷纭,被谈论最多的当推许慎《说文解字》中的植物生长一说。虽然我们用这个理论去完全解释天干的起源会有许多逻辑矛盾,但是也存在言之有理之处。《说文解字》是较早系统解释天干文化的字典,它不仅解释了天干十部,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创造了天干文化,尽管这种创造可能是由集体无意识所主导的。荣格说:“原型是一种复杂的经历,就像降临到我们身上的命运一样,它们影响到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3]。所以,后人在阐释天干文化时其实仍存有祖先的一些思维。汉字是由最早的象形文字发展为现今的表意文字的,是世界上少有的古今相通的语言文字,它们不仅有以象形对象为原型的特点,而且那些会意字、指事字也反映了一种民族文化的心理特点。

二、《说文解字》天干十部基本情况

作为我国第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典《说文解字》,当中对天干释义在文化层面可能是最为系统的,若以此作为天干的起源则过于牵强。尤其是将这十个字看作人体各部分的解释,当属许慎对天干文化的再创造。

现代字典中,所有汉字都是根据拼音的首字母来排列,在查询时,或遵循音序,或遵循笔顺。在东汉时期虽有反切注音法,但这个方法并不十分规律,不像拼音那样足够严谨以自成体系,因而《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的划分方法以及排列规律可以说都是许慎根据一些汉字的心理认知和中国的文化心理而编排的。

《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的编排规律可以描述为:“其建首也,立一为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条牵属,共理条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中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4]这里除了指出《说文解字》在单字编排上字形与字义的认知原则——“同条牵属”“据形系联” 以外,还指出了这部书在首尾布局上的一个重要特色:“立一为耑”“毕终于亥”,即通常说的“始一终亥”。既然是终于“亥”,那么天干十部和地支十二部必然是集中在一起的,完全符合“同条牵属”的规则,在天干十部中(这十部正好被编排在地支十二部之前,想必理由也是“同条牵属”),只有“巴”和“辡”是因为字型结构的原因被“据形系联”分别排列于“己”部和“辛” 部之后,说明许慎是把天干作为一个完整而独立的文化概念,又与紧随着的地支文化紧紧相关。当然这仅仅是许慎对于汉字的一种认知,但根据这些规则可以推断出《说文解字》中天干的排列位置、收字情况都包含了中国文化的心理内涵。

天干作为商代就起源的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什么不是始于“甲”,相信许慎自有他的道理,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天干文化的重要性。《说文解字》的五百四十部不仅结合了小篆本身的笔画、部件以及结构等字形认知特点,另外还融合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例如,《说文解字》“马”部收字一百一十五个,重文八个,新附字五个;“玉”部收字一百二十六个,重文十七个;“木”部收字四百二十一个,新附字十一个,这些收字特别多的部件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正如唐兰曾写道:“汉字偏旁可以指示我们古代社会的进化。因为畜牧事业的发达,所以牛、羊、马、犬、豕等部的文字特别多。因为农业的发达,所以有草、木、禾、来等部。因为由石器时代变为铜器时代,所以有玉、石、金等部。因为思想进步,所以有言、心等部。”[5]

在文字学和中国文化领域,有很多学者以《说文解字》的某一部作为研究对象,探究文字与文化内涵。许慎的这种编撰方法使汉字文化的心理原型更为清晰,于是汉字的偏旁就能指示出一些原始思维。天干十部在《说文解字》中的相对位置,说明了这是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但同时又与地支文化高度相关,这十个字分为十部,说明它们原来并非是一个整体,但又排列在一起,表明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后来的字典在编排部首时都是根据笔画数,现代是根据拼音首字母,完全是基于汉字的形或音,而“始一终亥”的排列方式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心理现象。

在十部之中,“甲”“丙”“丁”“庚”“壬”“癸”六部下一字未收,该字自成一部,在整本《说文解字》中,只有在“三”部和地支中的“寅”“卯”“未”“戌”和“亥”六部同样是该字自成一部的。而“乙”部收了乾、亂、尤三字;“戊”部收了成一字;“己”部收了巹、二字;“辛”部收了辠、辜、辥、辤、辭五字。天干十部,加上所收汉字一共二十一字,与那些收有上百汉字的部件相比,天干文化似乎并不重要,但许慎将这十部同条牵属,表明了其重要性。由此可以看出天干文化可能是未普及的“贵族”文化,收字如此之少只能说明这并非民俗。

一个未普及,却又十分重要的文化,那么就只可能是官方规定的文化,司马迀的《史记·殷本纪》中所记录的商代帝王们的天干名恰能证明这一点[6]。商王以天干为名,这个现象表明了天干文化的重要性及权威性,由此可以反映出人们对该文化的崇拜,虽然对于商王天干名的意义争议颇大,但这并不影响天干文化的重要性。

此外,“乙、戊、己、辛”四部所收的除了重文外的十一个汉字,都分别从属于各部。天干十部的收字情况表现了天干文化的官方性、权威性以及这种文化心理原型的崇高性,区分于那些反映中国文化心理的偏旁收字多的特点。

三、天干十部的文化假说及其原型分析

现代人对天干的认识基本停留在纪年工具以及计数功能,且大都仅限于四位,即常用的“甲乙丙丁”。然而天干的文化阐释却十分丰富,《说文解字》的自身权威性使其天干释义最具影响力,虽然不能证明天干起源,其文化价值却不容忽视。尤其是自然生长与阴阳五行理论,两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文化心理以及思想内涵。而太阳历也许是天干假借的开端,尽管有学者将其与天干起源混淆。不过这种文化现象是中国原始思维的映射。因此以上三方面是天干文化的主干,其他的阐释基本都能归属于其下。

1.自然生长和人体学说。《说文解字》中对于天干十部的说解,一直以来受到学者们颇多非议,认为它荒诞不经,充满了神学迷信色彩。其对天干十字的解释如下:甲:东方之孟,阳气萌动,从木戴孚甲之象。一日人头宜为甲,甲像人头。乙:像春草木冤曲而出,阴气尚强,其出乙乙也。乙承甲,像人颈。丙:位南方,万物成,炳然。阴气初起,阳气将亏。丙承乙,像人肩。丁:夏时万物皆丁实,象形。丁承丙,像人心。戊:中宫也,像六甲五龙相拘绞也。戊承丁,像人胁。己:中宫也,像万物辟藏诎形也。己承戊,像人腹。庚:位西方,像秋时万物庚庚有实也。庚承己,像人脐。辛:秋时万物成而孰;金刚,味辛,辛痛即泣出。辛承庚,像人股。壬:位北方也,阴极阳生,故《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像人裹妊之形。壬承辛,像人胫。”癸:冬时水土平,可揆度也。像水从四方流入地中之形。癸承壬,像人足。许慎的阐释是依附于阴阳五行学说之上的,他的解释并非全部合情合理。书中“甲、乙、丁、己、庚、辛”的释义都与万物生长的形象有关,“甲”是草木顶戴种子的甲壳;“乙”是春天草木弯弯曲曲而长出地面;“丁”代表夏天万物壮实,像草木茎上有果实;“己”像万物因回避而收藏在土中的弯曲形状;“庚”像秋天万物坚硬有果实;“辛”表示万物成熟。不过“丙、戊、壬、癸”的解释不成体系,“丙”属南,南方为火为夏,所以万物长成;而“戊”的六甲五龙说则十分牵强;“壬”像人怀孕;“癸”像水从四方流入地中,与之前的万物生长一说不能融合[7]。

不过,《说文解字》中的另一种解释,将天干十部比作了人的“头、颈、肩、心、胁、腹、脐、股、胫、足”,完全利用了小篆的字形结构进行象形的解释。然而在汉字从甲骨文变化成为小篆的过程中,有些字的理据会缺失,最明显的就是“丁”这个字,它在甲骨文中就是一个框(形如“”),在铜器铭文中框则变成了实心的方块(形如“”),而小篆的“丁”被许慎看成了像人心(形如“丁”)。

许慎的阐释受到他自己的世界观的影响,他除了是一位文字学家,还是一名经学家。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两汉经学,以儒家学说为主干,融合了阴阳五行等神学思想,而许慎对天干的释义就非常符合董仲舒提出的“天人合一”[8]论。《说文解字》在释义时一般先表明字义,再写出六书情况,但天干十字却一反常态,以阴阳五行的形式出现在一本字典里,种种迹象表明许慎是故意为之,于是自然生长和人体解剖应该不能作为天干字形结构的心理原型。

《说文解字》里天干的释义完全是民族文化心理的产物,中国自古对于自然有着特殊的崇拜之情,但又会融入主观而迷信的心理认知,每一种自然现象在中国神话中都有对应的司神,这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也是我们祖先的集体无意识。

其实植物生长也好,人体解剖也罢,都只是许慎借用的可观察的外在表象,阴阳五行这种糅合了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自然理论才是许慎想传递给后人的。

2.阴阳五行和四方之位。上文已经提到,《说文解字》中天干所传递的文化本质就是阴阳五行,许慎的植物生长理论也是其衍生物。五行、四方都与数字有关,这正是由于中国的数字崇拜文化心理。

“五”这个数字是具有世界性的,一手有五指,所以“五”很容易影响古人的计数方式。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描写了新几内亚的布吉来人的计数方法,一至五皆与手指有关:

罗马数字体系以Ⅰ、Ⅴ、Ⅹ为基础,然后进行加减,而几乎各民族的计数方式都是从手指开始的,不过至今仍保留这种原始特征的,也只有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了[9]。

其实,古人对于“五”的崇拜远不止于计数,还有许多神秘性质,如中国的五行涵盖了宇宙万物。原始壁画都是平面的,没有透视,所以可以推断出人类最早的图像思维是两维的,自然衍生出四方之位——上下左右或前后左右。四方确立后就会相对产生中间,派生为五位。

而天干有十字,恰为五五之和,自然会与五行文化结合,设制为“十干合”原理。天干配五行(金木水火土)表示方位,东方为“甲乙”,属木;西方为“庚辛”,属金;南方是“丙丁”,属火;北方是“壬癸”,属水;中央为“戊已”,属土。中国“五”的体系是十分严谨的,十天干并非随意与之配合,因此十干合的文化心理内涵是“五”的派生。

无论是五行之说,还是四方之位,都明显是人们对天干文化的应用,这既存在一定偶然性,如对“五”和“十”的各自崇拜,而十又恰为五的两倍;同时又有着必然性,因为我们祖先有数字崇拜的文化心理,于是潜意识中就会去搭配这些数字。因此中国文化心理中的数字情结是天干文化的重要心理原型,这也符合了荣格所提出的“原型是原始经验的集结”,原型是一种先天倾向,所以天干文化的五行内涵不仅仅是人们的文化附加,更是后辈与祖先思维的印合。

3.太阳历及天置。古人认为“天有十日”,这个十日并非我们现今所理解的神话,其含义主要有两种,一是指一天中太阳的十个位置;一是指一年中的十个太阳。它也许是十月太阳历文化的衍生,也可能是其启发原型。

何新在《诸神的起源》阐释了一年十日的说法,上古可能将一年划分为十个太阳“月”,每月对应一个太阳,因而有寒来暑往的季节变化,这可能也是后羿射日的唯一合理解释[10]。虽然郭沫若先生认为射日传说反映了中国古代并无太阳崇拜,但根据天干文化的心理原型,何新的解释更符合古人思维。

对于太阳历的另一种认知,王显春在《汉字的起源》中写道:“天干的本意是十月太阳历,一年十个月。玉版历法图上表现的是四季、八节、十月太阳历。”[11]

“甲”至“癸”分别对应了太阳历中的十月、一月至九月,其中“甲”表示一年的终点和起点之间的节点,表示生死轮回的节点,太阳历十月是深冬,为一年中至寒,阴极而阳来;“乙”是龙的象形,表现辞旧迎新(舞龙);“丙”是太阳历二月的仲春时节;“丁”是太阳历三月的春夏之交;“戊”像斧钺之形;“己”为日晷的影子,弯曲以示短,太阳历的五月中应该会有夏至,该日太阳高度角最大,白天最长,影子最短;“庚”表示万物在秋天蓬勃生长;“辛”是太阳和草木的结合,表示欣欣向荣;“壬”表示太阳历的八月秋分日是日夜平分,同样源于日晷的影子;“癸”像是两个“壬”的交叠,像是吉祥十字符号,表示人们希望能够生存发展。

对于太阳历源于彝族几乎已成为定论,学者们也确认了其与夏历《夏小正》大有深意[12]。虽然夏早于商,天干的太阳历应用可能是其文化最早的心理原型,但这并不能证明太阳历就是天干的起源。历法和干名都只能是一种文化信仰,而崇拜对象是太阳,这与“天”干的名称也相符,而夸父逐日、后羿射日等神话传说亦明确了中国文化心理的这个特点。

4.十月怀胎学说。在神话思维的作用下,十天干与十月怀胎也产生了联系。高明曾写道:“以商代甲骨卜辞来说,它是我国最早用汉字记下的文字资料,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光景,但只能说它是目前所见最早用以记录语言的文字,而不是我国最原始的文字。可以肯定,早在商代以前,中国汉字已经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发展过程。”[13]所以这又是数字上的巧合,从而产生了一种天干文化的心理原型。《淮南子·地形训》中记载:“一主日,日数十,日主人,故人十月而生。”同样,其他类似的记载都表明了十天干与十月怀胎有联系,但只是“合于天数”,仅是祖先的一种文化心理。

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最初的十个刻符,与人的生育学、胚胎发育的过程一对照,发现天干十字恰恰吻合了怀胎十月。如“甲”就是阴阳交合;“乙”最初的符号“”,像游动在羊膜囊腔内羊水中的小生命;“丁”的符号是“ ”,四个月胎儿的眼睛尚未完善,透视可以发现胎儿的眼眶;“己”是胎儿在母体内卷腿屈身侧卧的那种形态等等。

虽然胚胎学不能作为天干的起源,但却与生育过程有很好的对应。十月怀胎与植物生长都是源于自然法则,但由于前者的原型过于神化,而且根据记载时间,明显是后人将十月而生合于天干,因而我们很少认识到天干的这种原型,不过可以将其理解为是中国文化的自然崇拜心理的一种衍生,这与植物处理系统说异曲同工。

四、天干字形结构及其原型意义

我们根据这些天干文化假说理论的内部逻辑可以推断,这可能是后人在集体无意识中所产生的文化原型,它与天干起源有关,但并非起源本身。因此,自然、太阳以及数字十都是天干的文化原型(Archetype)。因此天干十字的原型是假借而来的,与天干文化没有直接联系,这十个字的原型(Prototypes)需另做论述。

1.天干字形的原型假借。如果某个文化假说确是天干起源,而祖先在造天干时的确参考了自然法则。那么这十字的字形结构应该更为整齐,而非象形、会意混杂,所以天干字形起源的假借说相对而言最为合理。前文已经解释了《说文解字》天干十部的收字情况,十部所收汉字共二十一字,这个数据与其文化地位不相符,原因之一是这种文化的官方性、权威性,无论是作为帝王的天干名,还是十月太阳历的对应月份,都不是一般的民俗;另一个原因可能是这十个字是假借他字,如果假借较晚,则归于其本义所属之部,若是假借较早,则会自成一部,但收字较少(如“我”部)。但在《说文解字》中,这十部排列在一起,表示了这个文化的重要性,除了干支,似乎未有其他类似现象。

因此,天干的起源可能很简单,就像郭沫若先生说得那样不过是十个符号,而后这些符号慢慢渗透了中国的早期社会,影响了各种文化现象。

郭沫若基于考古学的观点是:“甲乙本为十位次数之名……十干文字至少有半数以上当创制于殷人……大抵其文其事皆出自然发生,而无丝毫神秘,及外来之痕迹。”[14]他认为:甲、乙、丙、丁四字为一系统,乃最古之象形文字,俱指鱼身之物。

“甲”,像鱼鳞甲;“乙”,像鱼肠;“丙”,像鱼尾;“丁”,像鱼眼睛;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字均系器物之象形,且多系武器;“戊”,像斧钺之形,盖即戚之古文;“己”,隿之缴也;“庚”,有而可摇之乐器象形,即钲;“辛”,削刀之象形,用来刮除刻画的图案或文字;“壬”,为“鑱”之初文,即石针,古人用以刺病。“癸”,像三锋矛,古兵器[15]。

根据时间顺序,殷人无论以天干为十日之专名,或为一旬之次第,都必须在掌握十进制法则之后,所以天干的起源就不可能是某个文化系统。但为何会假借这十字作为天干,郭沫若先生也没有解释,《释支干》一文中只写道:“此事请就十干文字之本身以申论之。”

此外,高亨认为,“甲”当为盔甲之甲;“乙”者,刀也,象形;“丙”疑是钫之古文[16];“丁”即古“钉”字,甲骨文金文篆文或像钉头形,或像钉身形;“戊”即古“鈇”字,斧也;“己”是古“纪”字,象形纪事之绳;“庚”乃筛米去糠之器;“辛”与“”古为一字,古代一种刑具;“壬”乃“榺”之古文[17];“癸”即“戣”之古文,像三锋矛[18]。

在郭沫若与高亨的理论中,只有“戊、辛、癸”字的本义是相同的,而鳞甲之“甲”与盔甲之“甲”相似,《释支干》中认为:“戎器之甲胄,皆得由鱼鳞引申。”“己”字都和绳子有关。而剩余五字的本义则大相径庭,孰是孰非,实在难以定夺。因此,虽然可以确定天干字形的起源是假借它字,但其原型究竟所为何物,实在难以定夺。

2.字形结构的原型意义。天干的起源基本能确定为假借它字(原字都为象形字,所以每一个字都有一个启发原型),因此,将天干十字字形结构的原型意义分别加以区分和阐释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其内涵。

“甲”起初只是一个十字形,按照假借说是指四片鱼之鳞甲的接合之形,是否有框并不影响,但是随着汉字以及天干文化的发展,外面那个框被赋予了文化内涵。不过无论是鳞甲、盔甲还是甲壳,含义基本相同,因此《尔雅》之举乙丙丁,而不举甲者,说明甲义犹存,无须释及。所以“甲”的原型比较明确,就是各种甲壳。

“乙”的字形结构特征始终未变,因而解释为鱼肠或是弯曲的草木都能自圆其说。《说文解字》“乙”部收字四个,重文一个,但是当中只有“乾、尤”字的解释与乙像弯曲的草木有关,而“亂”的释义更符合高亨“乙为刀”的说法[19]。

“丙”的原型被认为是鱼尾的形状,或是像方形的锅子。原型若为鱼尾更加系统,若为锅子更为形象[20]。

“丁”无论是作为鱼枕(郭沫若认为“枕”也可能是字之讹,“丁”或为“睛”之古字),还是钉子,甲骨文以及金文中的方框或方块都是象形,然而,后来的小篆成为了象形之物的侧视图。因而,关于“目不识丁”的成语解释主要有两种,一则丁作为方框或方块是早期汉字中最简单的,故连“丁”都不识,遑论其他;一则是以《旧唐书》为出处考之,“丁”应为“个”字[21]。郭沫若则认为是“达视不能见睛”之古语。各种说法都言之有理,但“个”与“丁”的误传更有说服力,所以根据小篆字形,原型为钉子的可能性更大。

“戊”为斧钺之象形应是显而易见,在演变过程中虽然笔画变形,但该字原形特征都被保留。“戊”的字形结构一直保持着武器特征,“戈”这个部件始终存在其中,原型明确。

“己”无论作为隿之缴还是纪事之绳都保留了弯曲的特征。“己”部所收的“巹、”二字皆保留己的盘屈之义。在太阳历说中,“己”被认为是日晷的影子,弯曲以示短。不管己象形何物,弯曲的特征一直传承,原型意义可以确定。

“庚”在演变过程中多了手的部件,这是因为乐器或筛米去糠之器都需用手操作。这个增加的部件为确定原型提供了一些线索,不论象形何物,都会经由人手加工,其原型可能是这两种器物的共通之处,并不矛盾。

“辛”字的变化不大,隶变后与甲骨文字形有相通之处,然其与“”字的关系未能明确。这两部的位置在五百四十部中相去甚远,但在《说文解字》中“辛”部所收六字(其中重文三字)及其据形系联的“辡”部都与“”字的刑具意义相关。辛与的区别虽无法解释,但主要特征仍在,因此其原型可以确定为削刀之形。

“壬”无论是石针“鑱”还是“榺”[22],各个时期的字形都能反映象形之物,这两种原型可以归为一类,都是象器物之形。

“癸”的小篆是三锋矛的造型,《说文解字》中写道籀文“癸”字从癶从矢,表示揆度之意,该释义与三锋矛的关系难以考证。许慎的解释也很混乱,揆为葵也,而前者“癸”的字形从癶从矢,后者是三锋矛,据此,我们可以把其原型确定为三锋矛。

天干十字的启发原型与各种文化假说虽没有直接联系。然而天干所假借的对象多为事物、工具,如甲、肠、尾、眼;钲、戚、戣、削。因此,这些原型所组成的系统也有其各自内涵,例如像郭沫若所说的是渔猎和金石时代分别与十进位的结合。借用事物之名以组成数字之序,也是一种崇拜自然的中国文化心理特点。

五、结语

荣格对于原型的解释是广义的,它是一种集体无意识的载体,在此基础上的汉字心理原型可以有两层含义,第一是针对汉字创造与认知,第二是针对中国的文化心理,两者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而根据历史资料,天干十字可能是假借而来并非原创,其起源与文化基本分离,但是天干的两种不同原型却都反映出了中国道法自然的文化根源。

作为表意文字,每一个汉字都有深厚的文化内涵,而且自小篆隶变后,汉字的字形可谓一脉相承,为今人研究古文字提供了颇多便捷。本文中的原型概念是针对汉字特点而言的,将汉字的认知原型与文化原型进行区分符合汉字的发生和发展特点,这种原型分析不仅能应用于天干系统,同样,若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部按照农业、畜牧业、工具、器官、金石等范畴分类,此分析方法同样适用。

针对天干,这种方法可以分析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天干起源与文化分离,即以假借说为基础的文化附加说,该结论指出了许慎等人将文化与起源混淆的错误观点。第二,天干文化的原型意义(正因为文化是附加的)直接反映了中国文化心理,它所包含的中国文化也更具特色,原型也更为明确。

1.天干的起源及其文化附加。有些学者把文化假说作为天干起源,这些理论中的有些说法过于牵强、内部逻辑存在矛盾。甲至癸最早出现在甲骨文中已假借为天干,这从《说文解字》中天干十部的编排就能发现,由于甲骨文时期这十字已用作天干,所以其字形结构的原型缺乏更早的文物实证,唯一能确定的是这十字皆象形,而十字字形的启发原型尚难定论。

文化附加说是指天干的起源并非一个整体,这十字各有象形之物,没有完全关联,而后被人们假借成为一体。天干文化都是在本义上的附加,有些甚至影响了字形本身。因而根据前人对天干起源及其文化研究可以将天干的原型分为两类,即认知原型和文化原型。

通过对各种天干文化起源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断出天干的起源是假借它字,而后人的各种文化阐释都能自成体系,虽不能作为天干起源,但这些文化假说并非毫无依据,它们是祖先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反映了中国的文化心理。

2.天干文化的原型意义。天干的各种文化理论,虽说法各异,却殊途同归。阴阳五行是对数字的崇拜,植物生长与十月怀胎都顺应了发展规律,十月太阳历则是对太阳的特殊情结,这些心理原型可以归结为对自然法则的崇拜,即道法自然。

尤其是许慎的观点,五百四十部始一终亥,而“一”的释义玄之又玄:“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23]植物生长、十月怀胎以及太阳运动都是自然界的一种循环,至于数字,《史记·律书》中:“数始于一,终于十。”十为数之极,而后九九归一,开始新的循环。从宏观上看,天干的各种文化假说都离不开自然循环,这种以自然规律为心理原型的特点是中国文化的代表。

天干的起源也许正如郭沫若所说只是十进制的符号,但古人们假借这些字总有其缘由,太阳历可能是天干文化的起源,而许慎的解释与时代背景紧密不可分。有些解释虽然是后人附加,却沿用至今,如干支纪年法,还有付丙、癸水等词。

其余的人体解剖、十月怀胎之说有着比较明显后人附加痕迹,但却言之有理。这些心理原型虽然与起源没有直接联系,但其内涵却渗透了这十个字,若单论这些汉字,它们只有自己的意义,并不能成为天干之一,所以天干的心理原型更多地是指文化层面的集体无意识。作为悠久历史的中国文化之一,天干的心理原型是中国文化心理的代表,其综合了数字、万物生长和天体运动的原型对象,体现了中国人自古以来顺应自然的文化心理特点。

注释:

[1]高 岚、申荷永:《汉字与心理原型》,载《心理科学》 2000年第23期。

[2][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第34页,丁 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3] Jung, C. G.:The Archetypes and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London: RoutledgePublish Press, 1995.

[4]罗邦柱、赵世举:《古汉语知识辞典》第52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5]唐 兰:《古文字学导论》第122-123页,[济南]齐鲁书社1981年版。

[6]商王以十天干为名号,对其意义,学术界有极大争议,现共有七种不同看法:生日说;死日说;庙主说;祭名说;祭次序说;选日说;生前政治势力分组说。

[7][18][19]高 亨:《高亨著作集林——文字形义学概论》(卷八)第200-201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天人合一”最早由庄子阐述,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许慎在释义“王”字时写道:“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

[9]罗马人为了表示一、二、三、四,分别伸出一、二、三、四个手指;表示五个物体就伸出一只手;表示十个物体就伸出两只手。罗马人为了记录这些数字,便在羊皮上画出Ⅰ、Ⅱ、Ⅲ来代替手指;要表示一只手时,就写成“Ⅴ”形,表示大指与食指张开的形状;表示两只手时,就画成“ⅤⅤ”形,后来又写成一只手向上,一只手向下的“Ⅹ”。

[10]何 新:《诸神的起源——中国远古太阳神崇拜》第223-234页,[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6年版。

[11]王显春:《汉字的起源》第68-71页,[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年版。

[12]刘尧汉(彝)、陈久金、卢央(彝):《彝夏太阳历五千年——从彝族十月太阳历看〈夏小正〉原貌》,载《云南社会科学》1983年第1期。

[13]高 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第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4][15]考古主编:《郭沫若全集》(卷一)第155-195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

[16]《广韵》:“钫,镬属。”镬是锅,钫是方形,平底,有架,炊于其下。

[17]《说文解字》:“榺,机持经者。从木朕声。”

[20]《尔雅·释鱼》曰:“鱼枕谓之丁,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

[21]《旧唐书·张弘靖传》:“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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