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

第1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歧视;个人性状因素;规范性判定标准

中图分类号:F24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4)03-0035-06

劳动力市场歧视(labor market discrimination)又称“劳动歧视”,是一种在市场性就业领域里广泛存在的行为与经济社会现象,从经济和社会伦理角度无疑具有贬义的性质。当今世界无论是法制化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还是缺乏相关制度建设的经济不发达国家,都难以杜绝以多种形式出现的劳动歧视现象的发生。积极消除劳动歧视现象,对保护劳动者的就业与工资报酬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公平与社会公正以及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劳动歧视作为一个在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带有明显的规范性质的行为,对其科学界定存在许多认识分歧和操作困难。如何科学地界定劳动歧视行为和确立判定标准,是劳动经济学、劳动法学的理论体系建设所需要迫切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劳动力市场歧视行为和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劳动力市场歧视又通常简称为“劳动歧视”,一般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交易活动中所发生的与劳动者个人的性状因素差异有关的不公平的行为或现象。在现实世界中,每个劳动者的个人性状因素都会存在差别(异质性);同时劳动者的个人性状因素也大体可分为自然、社会、经济等多种类型,其中:自然性状(人口学)因素,如性别、年龄、体质、容貌、健康状况,等等;社会性状因素,如家庭出身、社会身份、种族、政治信仰、宗教、居住地、婚姻状况等等;经济性状因素,如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水平、体力等等。虽然现代劳动经济学认为劳动歧视行为可以来自于雇主、雇员之间和顾客三个方面,但总体上讲,绝大多数的劳动歧视行为都来自于雇主(用人单位)方。因此,这里所讨论的劳动歧视都指的是由雇主(用人单位)对求职者(受雇人选)与雇员(受雇职工)所实施的劳动歧视行为或现象。

现代劳动经济学对劳动歧视行为或现象产生的原因曾经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和探讨。目前建立的有关由雇主(用人单位)实施歧视的模型主要依据在微观经济领域的案例分析,如著名的社会经济学家贝克尔(G.Becker)所提出的“个人偏好”模型,以及其他劳动经济学家相继提出的“不完全竞争市场”模型、“雇主共谋”模型、“双重劳动力市场”模型、“阶级分化”模型;“就业隔离与排挤”模型;等等。上述模型的理论基点除了“个人偏好”模型带有一定的个人行为的非经济理性的假设性质外,其他的模型实际上都是建立在雇主的经济理性的假设上,即雇主实施劳动歧视行为都出于其对收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考量和追求。雇主或用人单位之所以实施劳动歧视的行为,显然出于该行为的实施有利于实现利润或收益增进的预期;反过来说,如果雇主或用人单位实施的劳动歧视行为直接或最终会使其收益最大化目标预期不能够实现,则他们的劳动歧视行为就会被自我约束或被停止。贝克尔在劳动力市场属于自由竞争的假定状态下,认为非理性的劳动歧视个人偏好行为都会直接或间接地给实施歧视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或精神道义方面的损失,因此不可能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普遍。

现代劳动经济学将劳动力市场划分为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两个领域。劳动歧视现象既会发生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活动中,也会发生于企业内部的劳动力市场的交易活动中。按照劳动力市场交易发生的时间顺序,劳动歧视首先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与聘用的供需交易活动密切相关。在实现就业交易的外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用人单位)在对于求职者的录用与否的选择标准制定与执行上,往往是发生劳动歧视行为的起点与关键所在(即“就业歧视”)。其次在劳动者实现就业后的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中,雇主(用人单位)在员工之间实行的工资薪酬、劳动环境、职业期限、培训机会、层级升迁等按照个人的性状因素的差别性对待现象,很多也表现为劳动歧视(即“雇佣歧视”)。

人们不难发现,目前劳动经济学所提出的许多劳动歧视模型往往都带有一定的典型案例的经验总结性质。如果我们进一步从劳动力市场交易活动的角度来探索劳动歧视现象产生的原因,大体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劳动力市场的供给大于需求格局的长期性维持。当劳动力市场在一个较长时期都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下,需求方(企业和雇主)对市场劳动力的使用无疑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也形成了需求方在市场交易的强势地位。因此,他们可以在与劳动力使用相关的经济性状因素特征之外,进一步再根据劳动者个人的一些性状因素进行非经济的偏好性选择;他们还可以进一步利用劳动者在工资谈判交易的弱势地位,对他们之间实现按个人性状因素的工资报酬的区别性对待。显然在企业具有对员工进行充分选择的背景下,实施这种歧视行为不仅不会有损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反而有助于实现利润最大化。虽然在企业内部雇主实施劳动歧视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一些员工流失,但在就业困难的外部市场条件下,同质员工会得到及时的补充。(2)市场信息的不充分性。从理论上讲,完全竞争市场存在的前提之一是市场信息的充分化。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供需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完全充分的情况又几乎不存在,而信息不充分才是市场的常态状况。其中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的企业来看,其实很难从市场交易的活动中全面、真实地了解劳动者个人的未来的工作表现与实际绩效。因此,企业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除了普遍实行招聘的新员工试用期制度外,往往还会按照性别、社会身份、学历之类易于界定和考察的个人性状特征,来预期劳动者工作的表现和能力水平的状态。从经验的角度,这些可直接观察的劳动者个人的性状因素特征一般会代表今后的工作绩效预期,对企业而言是一种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简便而经济的方法。但有关办法落实到个体头上时,就有可能形成对部分劳动者的劳动歧视。有学者将这些由信息不充分所导致的歧视现象称为“统计歧视”现象,即将具有不同的劳动生产率的人群用一个统一的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来设定工资,它必然会在平等劳动者之间造成不平等的经济待遇即歧视。(3)一些劳动力市场的不合理制度安排。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不具备平等竞争条件下的劳动力市场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差距往往是不“公平”的。在劳动力市场交易中,雇主(用人单位)按照经济因素对劳动者个人的性状因素进行选择,应当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制度安排。但是劳动就业活动无疑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很难避免其他非经济歧视因素的干扰。一旦政治歧视、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社会身份歧视、意识形态歧视、文化歧视、生活习俗歧视等被引入到劳动力市场交易的领域之中,就往往会转变成为就业录用和雇佣等形式的劳动歧视行为。

如果将其运用到对劳动歧视的判定方面,假如我们发现雇主完全按照个人性状因素的效率高低进行排序而实现招聘,客观上实现了雇主在用人的效率最大化目标,同时也没有应聘者的绝对利益损失现象,即符合“帕累托改进”标准的,所以也就不存在招聘活动中雇主对求职者的劳动歧视。反之,如果雇主不是按照共同认可的录用规则和程序录取员工,如没有按照应聘者反映工作效率预期的综合分数排序而加以录用,则可以被认为存在劳动歧视的行为。又如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办法是通过减少一些劳动者的合理的工资报酬的方式,来提高另一部分劳动者的报酬或福利,就可以认定该雇主或用人单位违背了“帕累托改进”原则。存在劳动歧视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发现,在许多情况下,会出现一部分人在交易中或制度变迁中利益有所增进,而另一部分人则利益有所损失的结果。但是,如果一部分人的境况由于交易或制度改革而变好,只要整体性的福利或收益的增进能够足以补偿另一些人的损失,那么社会整体的福利与收益就有所改善,那么,这种制度变迁或交易的结果也是能够接受的。这就是著名的福利经济学的另一个对“公平”的规范性判定标准:卡尔多―希克斯标准(Kaldor― Hicks Criterion)。该标准又称为“社会总福利增进的补偿”标准。即任何市场新交易规则和经济活动形式的改变的基本前提都应使社会总福利有所增加。虽然一些市场交易或制度的改革中有一些人可能受损,但由于社会总福利会有所增进,便可以用社会的收益和福利的增进部分来对受损者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从而实现经过“修补”后形成的帕累托改进状态;否则有关的活动从规范经济意义上讲是不可取的,是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如果社会需要做出的经济补偿超过了福利的增进,则该经济资源配置模式或制度安排是缺乏效率的,即应予放弃或消除。从经济学的“效率――公平”维度出发,该标准又可称为“非帕累托改进的补偿”原则。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政府往往会对一些为了公共利益而推行“非自愿交易”(如城市道路的拆迁、水库建设移民搬迁等),但是通过政府的公共财政收益对利益损失的人群进行经济补偿,因此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在处理劳动歧视的问题中,如果雇主和用工单位实施了劳动歧视行为,但由于各种原因而难以纠正既成的事实,则雇主应当对实施歧视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从劳动制度和法律上确定对被歧视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借以提高歧视实施的成本,显然有助于减少或消除劳动歧视的行为发生。在国外,不少劳动歧视的案件的被歧视方胜诉后,都可以获得由实施歧视方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

进一步讲,在判定劳动歧视的规范性标准方面,还存在一个广泛运用于民主政治、立法和经济决策的“多数意愿”标准或原则。即在社会分歧巨大,也难以实施经济补偿等方式加以调解利益矛盾的情况下,可以假定在多数人支持、拥护的情况即为社会总福利的增进(当然也可能未必如此),从而依照民主程序,将多数人倾向性意见作为反映社会总福利增进的规范性标准。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意愿”原则按照问题的重要性而设立为“简单多数”(一半以上人数支持)、“绝对多数”(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人数支持)的表决或投票模式。目前在诸如现代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命、规则制定、奖励处分等经济活动中,“多数意愿”原则也得到广泛的认同与运用。多数原则作为政治、法律领域反映民利和实现民主程序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也可以运用来作为劳动歧视的判定标准。由于经济人决策的多目标性、决策依据的信息不充分性等原因,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的事物不一定就是正确的,甚至还可能是非理性的。但是只要存在民主制度的纠错机制,理性的人们会及时调整他们的观点或倾向,而通过民主程序重新选择符合社会总福利增进的新方案。因此,所谓符合“多数意愿”的规范性标准,在一般意义上也可以作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公正”和“公平”乃至“正义”的标准。

劳动歧视的判定上,如果出现社会成员之间的严重认识分歧而难以弥合的情况,可以按照广泛地征求民意、充分表达的途径,依照多数人所持有的主流倾向来作为判定标准,也不失为一种简约而有效的对劳动歧视的公平判定方式。其中在信息社会的互联网络的有力工具被民众广泛使用的条件下,政府和司法机关可以通过网络及时、有效地了解社会多数人的意愿和倾向作为参考,从而对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劳动歧视现象作出更接近公平的判定。

参考文献

[1]郭正模.劳动力市场经济学原理与分析[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

[2]J.明塞尔.劳动供给研究[M].张凤林等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3]萨尔.D.霍夫曼.劳动力市场经济学[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89.

第2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联系当前高中政治教学中的价值问题,不能不注意一个思想理论基础方面的特殊的情况:有关价值问题的理论概念多是来自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即与“商品价值”概念有关的价值观念,而对其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范畴相对比较陌生。同时,当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实践活动把人们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追求和实现“经济价值”的上面,这起到了强化“商品价值”的作用。这两种情况结合在一起,就有可能造成对“价值”这一哲学范畴所固有的主体人文精神的否定,同时也使得学生在接受这两者概念时变得模糊不清。为了在理论上防止这种片面性,需要建立一种完整全面的价值观念及思考方式,并用于指导实践。

一、两种“价值”的区别

经济生活中的价值概念指的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劳动创造价值,它必须依赖商品的使用价值而存在,并且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只有将劳动产品用于交换成为商品才能体现这个价值。政治教学中的这个“价值”,其理论的来源就在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价值论”一说。劳动价值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叙述的:“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1]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就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也就是劳动价值。

在哲学中,价值作为哲学范畴,它是指客体以自身的属性对主体需要的满足。价值表示的是主体和客体之间满足需要和被满足需要之间的一种效益关系。一种事物有没有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一是取决于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和状况,它以这种性质和状况来满足主体的需要,它构成了价值的客观基础。二是取决于主体的需要。一种事物,无论它的性质和状况如何,如果它不满足主体的需要,对这一主体来说,就没有价值。所以,价值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客体的性质、状况,这是价值的客观性;二是主体的需要,它体现了价值的主观性。价值不仅具有有用性和效用的客观性,而且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主观性。这样一来价值范畴就被上升到了哲学高度。

归结起来,哲学上的“价值”与经济学中的“价值”其区别主要表现为两点:(1)表示的关系不同。哲学中的“价值”表示的是一种主客体关系,是对价值的最一般本质的抽象。而经济学中的“价值”是撇开了劳动的对象,使用的工具,以及生产的方式、方法等具体的东西,所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共同的东西――人的体力和脑力的耗费,即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它表示商品生产者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即商品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2)大小的评判标准不同。哲学上的“价值”是主客体之间的效用关系,那么,判定一种事物是否有价值、价值大与小,当然就要考虑主体的需要和利益。由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是千差万别的,面对同一个客体,不同的主体从不同的需要和利益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甚至相反的价值评价。所以说哲学上的价值评价带有很明显的主观性。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大小,以及由它决定的商品的价格而不是由任何个人的主观意愿决定的,所以商品的价值明显地带有确定不移(一定条件下)的客观性。

二、两种“价值”的联系

关于哲学上所说的“价值”与经济学的“价值”即“商品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究竟是一个还是两个概念等问题,有很多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的“价值”概念只能有一个,不能有两个;并且只能到《资本论》等论及“价值”范畴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找它的统一规定,因此政治经济学中作为根据的“劳动价值论”也应该是哲学价值论的根据,具体说来就是必须从商品价值定义抽象出哲学价值定义,把价值规定为诸如人类劳动的凝结等,才是保持的理论一致性。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应该注意区别和分析两种不同的“价值”,但区分并不意味着要使它们彼此对立、互相排斥。相反,正确地区分是正确地联系的基础。区别的意义正是要找到使它们合理地统一和结合的方式。事实上经济价值是哲学“价值”概念的子概念,

在经济学上,“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结论本身就是有严格限定的,而不是普遍适用的。在这里,“劳动”是个狭义概念,它始终只是指为了制造产品而支付体力和智力的活动,并不包括人们与商品生产无关的其他劳动;而它所创造的“价值”,也主要是指“商品价值”,即成为交换价值基础和尺度的“价值实体”。可见,它所回答的只是产品的交换价值与制造产品的社会劳动之间的关系问题,并不是任何价值的起源和本质问题。这里首先不包括普遍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也是价值,它在内容、特征和起源等方面都与交换价值根本不同。按照劳动价值论,一切不成为商品的东西,都没有“价值”。阳光、空气等之所以“没有价值”,无非是指它对人的使用价值中并没有吸收一定的直接劳动,并非指它们对人没有意义。因此马克思明确指出,作为使用价值的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不等于不属于哲学和科学的研究范围。

至于在哲学上,也就是在更广泛、全面的现实生活中,劳动价值论的局限性就更加明显了。因为这里需要思考的不仅有使用价值,而且有诸如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等现象。覆盖这些现象的共同“价值”概念,已经与“劳动价值论”中所说的价值概念完全不同。在这里需要回答的不是什么产品之间的交换尺度问题,而是人们通常所关心的“有用无用”、“善恶美丑”等的本质和规律问题。我们把经济学中几个与价值相关的概念结合起来,也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两者概念之间的相同性。经济学中物的使用价值其实就代表了哲学价值中物的有用性,而经济学中的价值其实就代表了哲学价值中主体需要的程度,价值大一般就意味着满足的需要程度高。当然这里的主体实际上指的就是人,而且不是个人,而是社会人,如果说是个别人的话,那么价值就无法衡量,就像商品价值一样不是由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另外,商品价值必须在用于交换的时候才能体现出来,这实际上就代表着哲学价值在于强调满足人的需要,不交换不能称其为商品价值,那么不能满足主体的需要也就没有了哲学上的价值,交换其实就是为了满足主体的需要而进行的。

讲到这里,回到教科书来看看哲学的概念,哲学是对具体科学的概括和总结,那么其实哲学“价值”的含义也就是对各种具体价值概念的概括和总结,除了经济学中的价值外还有如审美价值等,所以论述到这里,两者价值概念的关系也就一目了然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50.

第3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关键词:黑格尔;劳动;主奴辩证法;克思

中图分类号:B0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1)11-0016-03

一、黑格尔的劳动论题与古典政治经济学

黑格尔深受古希腊哲学的影响,同时也由于对古典经济学与法国大革命的研究,一方面想恢复人与人在共同体中无障碍的交往关系,就像在古希腊的城邦中实现的那样。另一方面黑格尔也意识到,像一些浪漫主义者所认为的通过回到古希腊城邦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当代市民社会的基础与古希腊文明的基础有着质的差别。通过对古典经济学的研究黑格尔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市场经济在市民社会中会导致原子式个人的存在方式,破坏着共同体的凝聚力,但在市民社会的劳动体系中,却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正是在这一劳动中体现了生命的意义。“劳动是受到限制或节制的欲望,亦即延迟了的满足的消逝,换句话说,劳动陶冶事物……因此那劳动着的意识便达到了以独立存在为自己本身的直观。”因此,劳动对获得自我意识来说是决定性的。劳动在黑格尔这里,具有了哲学人类学的规定,这是达到绝对精神的现实前提。

黑格尔对劳动的这种哲学理解源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在《精神现象学》之前的著作和演讲中,黑格尔曾根据斯图亚特和斯密的著作,把物质劳动作为考察对象,探寻其中的辩证关系。黑格尔的兴趣主要在于考察社会殊和一般的关系。因此他首先考察了直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进而又考察了分工、财产和商品交换中的这种关系。而在《精神现象学》中主要是把劳动作为人的自我产生过程来考察的。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对黑格尔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斯密抛开劳动的一切特殊规定,提出“一般劳动”这个概念,认为“一般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和本质,这本身就是对劳动的一次革命性的抽象,为黑格尔从哲学上理解劳动奠定了最重要的理论基础。按照斯密的核心论点,每个人都在利己心的支配下追逐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这将自动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因为社会是由这些个人之间的交换关系构成的:“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情并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实际上包含着对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人与共同体之间关系的深刻辩证理解:诸多个体利益的自由游戏最终会导致共同体利益的最佳实现,个体在这个追求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变成了他者。黑格尔从社会关系总体性入手,把“看不见的手”视为绝对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隐匿表现,是理性自由发展假以实现的一个环节。这样,“看不见的手”就不再是不可认识的,可以通过国家理性加以控制,使经济生活合乎理性。而在生产领域,劳动便体现出理性与对象的统一,是自由理性的实现途径。

二、“劳动辩证法理论”的逻辑展开

在劳动的过程中,人类一方面改造外部对象,从而满足自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使人本身成为主体的人,体现出作为精神的存在,即人自身的存在。黑格尔的这一观点十分贴近克思的劳动实践思想,直接影响了克思对其所作的阐释。

黑格尔在《耶拿讲演》中讲:“每个人的劳动按其内容来说是普遍的劳动,既照顾到一切人的需要,也能够满足一个人的需要。需要的满足是一切特殊的个人在其相互关系中的一种普遍的依赖关系……”同时在《法哲学原理》中认为:“在劳动和满足需要的上述依赖性和相互关系中,主观的利己心转化为对其他一切人的需要得到满足是有帮助的东西,即通过普遍物而转化为特殊物的中介。”黑格尔关于劳动作为人的历史性本质的哲学概念总是聚焦于劳动的社会性结构,而对劳动社会性的分析,又总是以政治经济学为其最后依据。黑格尔把现代市民社会的原则概括为:每个个人作为特殊性必须通过“同他人的关系”这一普遍性形式的中介,才能实现自身。在黑格尔那里市民社会有如下两个基本特点:首先,主观上每个人只从自己的局部利益出发。其次,客观上个人之间自发地形成社会联系。因此,表面上看来市民社会中充满了利己的私心,每个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进行劳动,好像将个人从人群中分化和独立出来,但实际上人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客观上形成某种由人的活动构成、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社会关联。所以,市民社会的运行固然盲目,但在“看不见的手”的控制下,它却也力图达到某种和谐。同时,在另一个意义上。黑格尔认为这正是劳动的特殊性向一般性转变的体现。在以交换为前提的市民社会中,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劳动必须以一种为他的劳动形式表现出来,其结果就是建立起一套全面的依赖系统,每个人只有处在这个社会联系的交换领域的系统中,物化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才能够以价值关系的形式显现出来,而这种价值关系实际上就是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的结果。于是在现实中更进一步出现了货币一抽象价值的物化表现,并成为占据统治地位的东西,使抽象的统治力量以物化的形式颠倒地表现。

在现代以交换为主要特征的市民社会里,分工体系必然要求个体的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单调的劳动,是使人降低为机器零件的劳动,也是使人成为社会关系的奴隶的劳动。黑格尔进一步指出,分工使劳动抽象化,其社会后果是双重的:一方面分工提高了劳动的技能,使生产量增加:另一方面又使局限于单一技巧的特殊个人更加依赖于社会联系。正是通过对劳动的社会结构的分析,黑格尔极其深刻地揭示了现代市民社会的种种矛盾,预言了异化是现代人无法逃避的命运。这些批判性观点在后来克思的著作中以更深刻的方式经常出现:劳动分工在带来技术进步和生产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劳动本身的异化,突出体现为现代生产中机器代替了人的劳动。

总之,黑格尔在其著作中阐述的劳动思想,反映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揭示了社会化大生产背景下商品交换关系中的劳动的现实。但由于黑格尔的政治经济学始终处在其思辨哲学的统摄和支配下,是其整个思辨理论体系的一个环节。所以他并不满足于对劳动的经济学阐释,故而又从更高的层次上对劳动作出了思辨解读,即哲学角度的阐释。

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分析了劳动与人的自我意识形成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著名的“主奴辩证法”理论。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写作中就体现出对“主奴辩证法”的特别关注。克思花了相当的篇幅来探讨黑格

尔的《精神现象学》,在评论“主奴辩证法”时专门写下了“自我意识的独立性和非独立性,主人和奴隶”的字样。在以后理论探讨和实践活动中,克思并没有中断对“主奴关系”的思考,而是在理论的内在逻辑上与此保有一种本质上的关联,以此来重建黑格尔发明的承认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到克思把握承认问题的深刻性和彻底性,因而在本质上实现了对黑格尔劳动论题的全面超越。

主奴之争始于承认的欲望,因为自我意识的基本欲望只能靠另一个自我意识来实现。在面对他人的欲望时,自我意识的实现在于否定并扬弃对方的欲望,使其屈从于自我,也就是使他人承认自我,在这里承认构成了欲望得以满足的全部,人存在的全部价值只是在于被对方承认。真正的自我意识既是对自己的承认,也是对他人的承认,而这种自我意识只有奴隶在劳动的过程中才能形成。“劳动”是主奴关系展开时揭示人如何成为人的辩证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中介,这种关于奴役状态为奴隶的最终解放以及真正的全面解放做好准备的思想,被公认是克思所坚持的思想,更是克思对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及其承认范畴实现全面超越的一个重要范畴。

在黑格尔看来,当主人在确立其统治地位后,奴隶就通过劳动来为主人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主人的优势就在于,他对物的关系是纯粹的享乐,而奴隶却体验到物的抵抗力和独立性。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优势逆转了,主人面临一个对他来说没有呈现出实在的抵抗的世界,他逐渐沉沦于自我统一的麻木之中。主奴关系开始颠倒。但是奴隶的劳动在其初始阶段完全是主人意志的体现,没有丝毫的自主性可言,奴隶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恐惧主人的威权而压抑自己的欲望,对于奴隶而言,是为了扬弃对死亡的恐惧;但是在另一方面,奴隶要改变自己,无论如何要与物作斗争,这样,他就会在物上打上自己观念的烙印,他终究会统治事物,奴隶的欲望得到了拓宽,成为了包含着他者欲望的欲望,这样奴隶通过他的劳动所达到的,是把自己当做自由的思想,他在改造物的力量中认识到思想的力量,认识到把物改造成为与概念、普遍模式相一致的力量。奴隶通过用劳动来取消自然的存在,使纯粹自然改造为人化自然,扬弃了其虚幻的存在,归还给它固有的本质,并最终意识到自己才是真正的主人。因此,奴隶由于站得比主人更高,才得以看到了真正的承认,而主人那里所获得的承认却是虚假的,非主要的,由此看来,劳动创造了历史,奴隶不仅通过劳动创造了历史,而且在劳动中发现了真正的承认和真正的自由。因此,历史就是人的解放和人自我产生的过程。

黑格尔思辨哲学用辩证否定的方式所阐发的劳动观,其思想是十分深刻的。但是,黑格尔在抓住了劳动的能动方面或“积极方面”时,未能同时说明劳动的受动性或“消极方面”,也即劳动作为个人的谋生活动,个人从事劳动的目的又外在于劳动活动,因而是对人的自由的限制。“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劳动是人在外化范围之内的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黑格尔惟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他的思辨哲学的劳动观,是对现实的劳动活动的抽象表达,仅达到了一种片面的深刻。

三、克思对黑格尔劳动论题的理论传承与超越

对于克思来说,他所处的时代是工业劳动的时代,因此,在抽象劳动对活劳动的统治之中,克思发现了资本社会现实的客观危机是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的原则即资本的原则,这个原则来自现实性的活动一劳动。克思用异化劳动取代了黑格尔的概念的劳动,推动历史的是异化劳动而非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外化自身,扬弃对象之后又回归自身的精神概念的劳动。因此,克思以劳动的辩证法即感性辩证法取代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从而也真正理解了人与历史的辩证的发展过程。

首先,在黑格尔的基础上,克思对“劳动与承认”的命题揭示做出了进一步的推进。在黑格尔那里,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在克思看来,奴隶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随着劳动的异化,相互承认的社会联系也在发生异化。克思指出,承认作为一种社会联系的本质是要求被别人承认为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应该是自我享受的活动,应该是自觉自愿的。而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关系之下,当相互承认从两个主人之间的关系转变成两个物品所有者之间的关系时,就成了这样的争斗,即“我认为我的物品对你的物品所具有的权力的大小,当然需要得到你的承认,才能成为真正的权力。但是,我们相互承认对方对自己物品的权力,这却是一场斗争”。通过对劳动异化实质的揭示,克思指出劳动的解放才是奴隶实现解放并获取承认的前提,因而这也是作为现代奴隶的无产阶级实现解放和承认的前提。

其次,在劳动对于人的存在本质的意义问题上,克思和黑格尔有着不同的认识。黑格尔从抽象精神的逻辑发展历程出发,仅仅将劳动看成是人的类本质的现象,当作人的精神本质的外在表现。而克思则将劳动规定为人的主体意识的客观实现,并通过这种规定,把劳动的主体――人看作是客观自然存在和主观意识存在的统一。在黑格尔看来,人通过劳动将整个自然界整合到自己周围,劳动的结果使得精神成为自然物质的主人,历史是人的自我创造和发展的过程,同时也就产生了主客之间的对立,更产生了扬弃这种对立的活动,即劳动。正是因为劳动才使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历史的否定的力量,才能合理说明人的自我产生的过程。

最后,黑格尔并没有充分意识到劳动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仅仅将劳动看作是精神的从属,未能突出劳动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克思则将劳动实践确立为人与社会发展的核心范畴,当成社会历史的客观基础,并在社会历史的源头和起点的意义上来理解劳动,彰显了劳动的重要性。黑格尔将历史看作人的自我创造、自我发展的过程,并不是为了树立劳动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而是为了突显隐藏在人的劳动活动背后的支配人的劳动行为的实质性的力量一精神。黑格尔对劳动概念进行哲学规定的终极目的,也仅仅是为了张扬劳动过程中精神显示的巨大能量,并通过劳动概念将人劳动过程中的自我意识亦即理性提升为社会存在的基础。正是根据这一基础,黑格尔不是从现实生活中出发去理解理性的现实内容,而是把历史的发展看成了人的精神的发展过程,使社会生活成为了理性的表现和注释。所以在黑格尔看来这种体现了社会经济生活现象的劳动就变成了精神的附带产品,成为了精神活动的外延和从属。

与之相反,克思认为要想真正了解劳动在历史发展中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要对劳动本身进行剖析和考察。如果我们只是在思辨的层面理解劳动,将劳动看作是精神或思维活动,我们必然会得出精神才是世界的绝对本质的错误结论。

综上所述,尽管黑格尔的劳动论题对克思具有奠基作用和积极影响,但总体而言,黑格尔对劳动的批判从未发展为真正的对资本主义的批判。黑格尔继承了前苏格拉底的宇宙秩序思想,认为人的存在根据在于客观精神。因此,他仅仅看到了劳动、私有财产、需要对人的精神生成的意义,而没有关注到这些要素的现实物质生活意义。虽然他揭示了市民社会所具有的物支配人、贫富分化等问题,但由于他没有深入到现实的物质生活领域,没有借助于生产关系来分析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这使他不能理解市民社会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他将根本原因归结为由于人无法获得他人的精神承认,从而失去自己的本体论根据。黑格尔对劳动的理解从未超出市民社会的“合理劳动”伦理,这种理解归根结底显示的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对自己力量的信心,这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立场一脉相承。黑格尔始终把自己对劳动的理解奠基于斯密关于每个人追逐个人利益最终导致整个社会利益的观点,并将其打造成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劳动辩证法,这个主题在《精神现象学》和《法哲学原理》中反复出现,即认为每个人在自己劳动和享受时,也在促进一切人劳动和享受,特殊个体的劳动和财富由此变成“普遍的”劳动和财富。黑格尔的这一“普遍性”观点完全不具有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判意味,反而构成了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哲学辩护,因为作为黑格尔这一理论之基础和原型的斯密观点,正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放任”原则的经典表述。可见,尽管黑格尔的劳动概念已经包含了对市民社会各种矛盾的关注,但它终未超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视界。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2]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

[3]孙伯,张一兵走进克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

第4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关键词: 参与式教学模式 劳动经济学 运用

参与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课堂教学方法,旨在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促使学生主动学习,从知识取胜提高到思想取胜。过去包括劳动经济学在内的经济学课程教学,基本上都采用“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即通过教师的讲授,让学生记忆和掌握知识,考试也往往只是这些知识的重复再现,这种模式已不再适应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代,学生不仅要了解知识本身,而且要学会观察、探究、解决问题,并通过这个过程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掌握多种技能。所以在劳动经济教学中,除了传授基础知识外,更应重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劳动经济学是一门与现实经济活动有着密切联系的课程。劳动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如失业与就业问题、工资与收入分配问题、人力资本投资等问题,一直都是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热点问题,也是学生们日常关注的话题。将参与式模式引入劳动经济教学中,通过教学互动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形成公正、平等的学习气氛,引导学生透过劳动力市场中的纷繁现象探究其背后蕴含的经济学规律,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从而全面地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一、劳动经济学参与式教学中的课堂提问设计

课堂提问是劳动经济学课堂教学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教学手段。在课堂提问环节中,教师提出问题,引起学生对某一问题的思考或引导学生运用已经学习的知识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从而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能力,获得新知识。在课堂提问这个环节中,教师设计的问题是否得体、精巧,决定着能否把学生引入“问题情境”,影响到能否激发学生积极探索、获取知识。

在劳动经济学课程设计中,可以在每一章的开篇都提出几个与本章教学内容相关,同时又是学生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可能接触或思考的引导性问题,让学生在讨论的基础上作答。由于此时并未进行理论知识的讲授,学生的回答往往缺乏理论性。但这些问题可以给学生很好的引导,使他们产生一种用劳动经济学理论解释这些问题的兴趣,从而更加努力地学习相关课程知识。如在个人劳动力供给这个问题的讲授中,可以让学生首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收入高到一定程度之后,你会不会减少劳动时间?”对于这个问题的分析可以让学生意识到劳动力供给行为与一般商品供给行为存在的差异,从而对劳动力供给产生学习兴趣。在学习“家庭劳动力供给理论”时,可以让学生思考并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通常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学生在最初分析的时候往往会把一些社会、历史文化因素作为重点分析内容,教师就要引导学生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从劳动力市场中男女收入差距入手,分析从整体效用最大化角度出发进行的家庭内部分工,进而分析其对劳动力供给的影响。这些问题的设计会使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之初就意识到这些理论与现实之间的紧密联系,从而对学习理论知识的兴趣更浓,好奇心更强,求知欲更高。

二、劳动经济学参与式教学中的案例分析设计

案例教学是参与式教学模式的一种具体形式,近些年来在高等教育各类课程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地位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教学中的被动地位变为主动地位。

在劳动经济学案例分析设计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案例的选择问题。目前各类劳动经济学教科书中,国外的案例较多,而国内的案例则较少。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二元劳动力市场结构、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状况,以及政府干预体制等方面都与国外存在很大的差距。如果选择这些远离我国现实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则很难引起共鸣,无法将知识融会贯通,也达不到从案例教学中加深对原理理解的目的。因此,在劳动经济学案例分析教学中,要尽量选择国内案例或者与国内实际情况相近的国外案例,使学生能够充分理解这些案例内容,并对案例产生认同。在案例选定之后,就要求学生课后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查阅相关数据文献资料,撰写详细具体的书面发言材料,做有准备的分析和辩论。在课堂案例讨论中,如果学生的分析内容涉及范围广泛,但缺乏深度,这时教师就应引导学生从问题的表象深入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进行讨论。当学生的分析出现偏离主题现象时,教师应及时纠正,使讨论方向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劳动力市场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雇员、雇主、政府、工会等个体和各类组织的行为分析,而这些个体和组织的行为受到现实经济社会各种条件的限制,因此,案例所提问题的答案往往并非唯一。同时,要随时注意引导学生从案例分析中归纳总结出与原理有关的规律性结论,并将这些结论在黑板上书写,从而加深学生的印象。

三、劳动经济学参与式教学中的小组课堂演讲设计

小组课堂演讲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教师围绕劳动经济领域的一些重点和热点问题,在课堂上给一组学生布置一些题目或让他们在某一范围内自由选择题目,然后让小组学生课后查找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形成小组对某一问题的看法,并在课堂上选择1―2名小组成员当众表达观点。与一般的个人课堂演讲相比,小组课堂演讲是在组内学生合作的基础上开展的,更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

在劳动经济学小组课堂演讲设计中,演讲主题的选择非常重要。当教师布置题目时,应尽量使题目与大学生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相接近,从而引发学生的共鸣。比如大学生就业难这一主题,既是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又是大学生非常关心的话题。对于大学生就业难成因的讨论,可以使学生对劳动力市场中的供求运动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还可以引导学生利用所学习的就业总量与宏观经济变动的关系,以及人力资本理论中个人教育投资决策的相关知识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而对于如何促进大学生就业这一问题的讨论,则可以使学生了解到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干预和调节的一些具体措施。为了提高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教师还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主题。如布置学生就最近的一周当中,劳动经济领域发生了哪些新闻进行课堂演讲。学生课下可以进行小组分工,小组成员通过电视、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媒介,广泛搜集、整理相关信息,最终在此基础上进行课堂演讲。小组课堂演讲的时间控制也非常重要,课堂教学仍应以知识讲授为主,演讲不能占用太多时间,一般以10―15分钟为宜。在学生演讲的过程中,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秩序,用信任、期望的目光激发学生的热情,当学生在演讲中遇到困难时,教师要用启发性、提示性的语言帮其阐述观点,同时不要轻易打断学生的演讲。在学生演讲结束后,教师要对学生的演讲进行评论,用肯定、赞扬性的语言评价学生的成果,用谅解性、引导性的委婉语言指出学生的不足并促使其改进。

参考文献:

[1]钟有为,黄伟.“参与式”教学的理论依据和特点[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7,(4):120-124.

[2]钟启泉.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位学生的发展[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李崇光.案例教学:参与式模式在经济学教学中的运用[J].高等农业教育,2000,(5):71-72.

[4]王永峰,邬秋燕.参与式教学中问题设计探新[J].宁夏教育科研,2008,(3):56-67.

第5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关键词:经济人;法律;潜产权;制度变迁

法律规则通过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来创造一个有秩序的、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经济理论也让人类不断地去实践“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利益”的原则。然而,生活中会有一些现象让人很尴尬:按“经济人”的假设去追求,结果往往很糟糕;法规的制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会损害经济主体的利益。本文的探讨并不是对法律的经济学分析,而是指出法律和经济存在盲区,对此,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制度变革。

一、对3个实例的疑惑

实例1:某单位的一幢职工集体宿舍楼住有近50位职工。由于电视台没有给集体宿舍楼安装闭路电视线,于是,单位偷偷架设了一条闭路线给职工宿舍楼,供职工收看电视,然后按照电视台的标准向职工收取年费。由于共用一条闭路线和一个开关,因此,就会有人想要“搭便车”以实现自己不缴费也能看闭路电视的最大利益。事实上,2007年度内果然只有两位职工缴纳了电视费,其余48位职工则享受了“免费的午餐”。另一方面,单位无法收回全部费用,自身的利益同样受到了侵害。于是,单位关闭了这条闭路线,并颁布了一条规则,即必须50位职工全部缴纳2007年的电视费才将此线路开通。可是事实却嘲讽了这一规则,自觉缴费的人因为遵守规则而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于是也放弃缴费;电视台自己的节目被转播,却分文无收。显然,最后的结局是每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导致的结果是大家都无法看电视;管理规则的颁布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使单位分文无收;电视台的利益受到了间接侵害。

实例2:一辆拥挤的公交车即将到站,假设只有一位坐着的乘客要下车,而所有站着的乘客都想占到这一空座。结果简单明了,那就是只有离这一空座最近的乘客才能占到这个空位。即使这个乘客才刚刚上车,其余乘客却已付出了更多站立的辛苦,除非这一乘客放弃享有空座的权利,而将空座让予他人。即离空座近的人对这一空座拥有潜在的产权,一旦空座被让出,其就是最先占有空座的人,从而排斥了其他乘客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显然,法律不可能保护最先上车的人由于付出的努力多就应该最先占有空位,法律也无法规定离空座近的人必须让出空位,法律只能在乘客们为占空座而引起纠纷时才有效。因此,并非每个人都能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人拥有的潜在产权会对其造成阻碍;如果法律想要保护付出努力多的人占有空位,其结果只会是秩序的混乱和公众的不满;而享有空座的人主动将空座让与他人,既与经济利益的追求无关,也与法律的准则无关。

实例3:在行政体制中运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了国有企业属于全社会劳动者所有。这一法律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对公有资产的所有权,但却使劳动者无法排他地占有和使用生产资料。任何劳动者要想追求自身的利益,都必须由国家作为代表来做出指令和决策,其结果就不一定能让每个人达到满意。如果劳动者掌握一定职权,在利益的驱使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样既侵犯了国家的权益,也侵害了其他劳动者的权利,最糟糕的结果就是直接搞垮一个企业。所以,当法律不能对一种模糊的产权做出界定时,“经济人”的假设就会受到限制。少数人追求私利的结果是使大家享有的权力基础受到侵害,而法律却无法在事前给出一个明确的界定。

二、对原因的剖析

在生活中,还有诸多的例子是属于法律和经济的盲区,但这不等于说法律规则和经济原理是无用的,这恰恰说明实践对理论的检验是具有挑战性的,其促使人们去思考其中的原因。

第一,资源的稀缺性会造成法律规则和经济原理的无效。在稀缺经济中,法律无法保护每位公民的利益平等。一部分人的获利就意味着另一部分人不同程度地遭到损失,法律只能维护公民获取自身利益的手段是正当合法的。在资源稀缺时,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就会权衡利弊,其所做出的选择不一定是以最小的成本去获得最大的利益。因此,如果资源丰富,前述的每位职工就可以各自用一条备录线收看电视,从而避免了利益的纠纷。

第二,人们的意识形态默认了某些潜在的权利,无形中使得拥有潜在权利的人能够排他性地实现自身的利益,但是法律却无法对这种默认的社会状态做出规范。在这种非正规社会制度的条件下,就会有部分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受到限制。因此,在前述的例子中只有离空座最近的人能占到位置,并且不会有人去反对他。即使旁边有一位先上车的老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人们也没有权利认为这个空座一定属于这位老人,除非占有空座的人主动将空座让给老人,但是这种行为仅属于公民的道德风范,法律无法干预。所以,每个上车的人都会想方设法离空座更近些,以能实现自身的利益。

第三,体制会带来法律准则与经济利益的冲突。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决定了国有企业中存在的生产关系,即全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人与人之间形成互助合作的关系。因此,任何人都无法排他地使用自己的资产,并且自己所取得的收入也是由国家代表全体劳动者行使职权分配而得的。在这种产权模糊的情况下,劳动者无法获取与劳动力产权相对等的资产分配权,从而使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受到了制约。法律只是保证每位劳动者在形式上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实际上关于劳动者如何占有和分配这一权利利益则尚未明确,从而造成与理性“经济人”行为的矛盾冲突,否则就不会存在侵蚀国有资产的现象。

生活中还有很多例子能够证明法律规则和经济原则的无效性,它们是现实中的盲区,需要制度层面的方法进行辅助才能有效解决这类问题。在本文提出这类问题,目的就是找出其中症结,以寻求有效的措施。

三、解决措施

综上可知,在法律和经济的范围之外,还存在着其他影响人们经济行为的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制度”因素。只有从根本上进行制度的变革,才能消除这些盲区的存在。否则,任何在法律规则和经济原理上的改变,都无法克服盲区的客观存在性。

对于实例1,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规定人们缴费或人们是否愿意缴费,根源在于共用一条闭路线。良好的社会制度安排应该对稀缺的资源优化配置,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所以,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制度变革,让每位受益者直接与电视台达成协议,各自享受到属于自己的闭路线,并为其受益缴纳费用。这样明确了责任归属,也规范了每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大家都能看到电视,电视费也能收回,并且电视台的利益也不会再受到侵害。可见,只有从根本上用制度约束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才能保证资源供给的有效性,从而避免这一盲区的存在。

实例2告诉我们,非正式制度安排对人类的行为亦会产生重要影响。“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受到种种意识形态和默认的社会习俗的影响,如尊老爱幼、舍己为人的美德等。这样,“理性人”的行为选择就很可能违背“经济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假设。尽管法律无法保障先上车的人一定能占到空座,客观事实又是离空座近的人才能占到空座,然而,如果拥有潜在产权的人由于某种制度的约束而放弃享用这一权利,将空座让予他人,就不能再用法律和经济学的原则对此进行解释。这说明了理性“经济人”的行为方式要受到意识等非正式制度的制约,从而使法律和经济在某些问题上不具有解释权。因此,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也会改变人们的经济行为。

实例3说明,国有企业一直以来存在的产权不明晰问题,其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制度变迁。诚然,一种旧制度可以在一夜之间灭亡,但是,一种新制度的诞生却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之上,只有从制度上改变劳动力产权的归属,才能达到既不吞噬国有资产,又尊重个人所得。具体而言,就是要树立“劳动力产权”概念,让劳动者除了得到必要的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对企业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所拥有的产权,从而调动每位劳动者的积极性,即为获取自身利益最大而努力,同时也创造了更多的国家财富。所以,国有资产不但不会流失,还会保值增值。可见,当法律不能明晰产权、经济原则得不到实施时,就应该增加制度供给以保障每个经济主体的合法权利,逐渐达到合辙式制度变迁的最终效果。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对这些困惑的思考是很有意义的。首先,因为这些现象在人类生活中普遍客观存在,对此进行探讨有助于我们认识复杂的经济行为;其次,对这些现象的思考往往具有经济价值,它有助于人类修正自身的行为,健全法律规则和完善经济理论,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制度。

参考文献:

1、黄少安,王怀震.从潜产权到产权:一种产权起源假说[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3(8).

2、贺卫,伍山林.制度经济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第6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教师教学方法单一

近些年来,一些大学提出转变传统教学方式。但是,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一些教师仍然沿用传统的“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简单生硬地把知识点直接教给学生。在这种教学方式下,学生们处于一种非常被动的状态,为了应付考试,他们就机械地背知识要点,囫囵吞枣,一旦考试结束,就把记过的知识点忘得一干二净。显然,这样的教学结果并没有达到开展这门课程的目的,完全失去了设置这门课程的意义。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难以调动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提高授课内容的针对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个现象:学生对《政治经济学》的学习兴趣不高。究其原因,有如下三点。第一,受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一些大学生出现了价值取向扭曲等问题,他们认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过时了,缺乏对现实的解释力和指导作用。第二,《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性和逻辑性较强。而当代大学生,对哲学缺乏必要的积累,加之普遍采用实用主义学习态度,又缺乏实践知识,学生对其中的原理往往不知其所以然。第三,不少学生,特别是理科生误认为《政治经济学》与“政治”的联系很紧密,或者这门学科就是一门政治课,并无太多的实际应用价值,从这方面来看,一些学生对这门课程明显存在成见。

如何提高《政治经济学》教学质量

提高《政治经济学》这门课程的教学质量,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课程内容能否吸引学生,教师的教学方法能否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解决当前《政治经济学》教学面临的难题。1.提高教材的编写质量。

政治经济学具有实践性、开放性。应该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完善,与时俱进是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品质。如果一门学科不能对变化了时代作出合理的解释,这门学科必然会越来越僵化,并最终走向死胡同。因此教科书的编写者要在坚持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大胆吸收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增强对现实的阐释力。例如,在讲授资本积累理论时,可以联系2008年爆发的经济危机,使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社会化大生产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存在着尖锐的不可克服的矛盾,这个矛盾的积累必然会周期性使资本主义国家走向危机。追溯这次危机的根源,我们可以发现,在新自由主义体制下,美国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收入呈现两极分化的态势,这是危机发生的最深刻根源。

2.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为了使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为学生所掌握,必须从教材的编写到教学方法进行全面的革新,赋予传统内容以新的活力,使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鲜活起来,让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经济学理论的无穷魅力。

第一,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注重联系实际。教师要合理选择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例子,尤其是引用一些贴近学生生活的例子,并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其进行解读,以增加课程的有趣性。选用那些既紧扣主题又贴近社会生活的典型材料,然后使用通俗易懂、形象生动语言的语言讲述出来,这样的教学方式,如在教学中运用得当,学生就不会感觉到政治经济学远离社会经济生活,就会感受到它的有用性。同时,学生们也会感到:政治经济学是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根据。当然,这种教学方式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吃透教材,及时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结合所讲授内容选用典型的材料。

第二,采用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法是由美国哈佛大学于1870年首创的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方法,是当前政治经济学教学改革中值得倡导的科学、有效的方法之一。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教学,可以使学生较为容易地理解一些抽象的概念和原理,有助于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比如以中国20世纪90年代末严重的失业问题为例来说明相对过剩人口理论。1980—1990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数量持续攀升,就业增长率平均为4.24%。到了20世纪90年代,工业部门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减弱,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工业部门不仅不能吸纳就业,反而开始排斥劳动力就业,1995—2001年就业增长率为负值。

第三,指导学生阅读经典著作。教师可以推荐一些经济学经典著作特别是《资本论》、《反杜林论》的一些章节,通过阅读经典著作,促使学生主动对基础理论进行探究性学习。然后,在教师指导下,可以就学生在阅读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都可以相互交流,表达自己的见解,这种教学方式可以让学生有机会参与教学,展现他们的表达能力。这必然会启发学生的思维,大大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经济学》的热情和兴趣。

第四,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比较分析是在经济学理论研究中常用的一种很有成效的研究方法。石晶莹(2011)提出,考虑到比较分析方法在理论研究中的独特作用,可以把这一方法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教学中。也就是说在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分析中进行政治经济学的教学,这种教学方法不仅可以增加学生对不同经济理论的准确理解,认识到不同理论对事物的阐述具有不同的层次与深度,而且能够使学生养成辩证的、联系的、整体的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习惯。例如,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最基本理论,一般安排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第一章讲解,足见其重要性。当然马克思的观点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价值论存在根本区别,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教师能够把这两种价值论的差别讲得透彻,不仅能培养学生的辨析能力,而且能够增强课堂教学的效果。马克思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学说,这使得劳动价值论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根据这种学说,具体劳动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而效用价值论是从需要或效用、供给或生产、或二者相结合的角度来解释价值决定问题。它的缺陷在于:(1)效用不能计量。(2)效用不能解决价值的补偿问题。消费者在评价某件商品的效用时,是绝不会考虑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生产资料的效用与劳动耗费是多少,因此效用根本不可能转移。(3)效用不能在交换中决定。价值理论的任务是要解释商品交换的比例和价格的确定。效用价值论所说的效用只有在消费者实际开始消费商品后才能作出评价。但事实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之前,他已经支付了商品的价值或价格。

3.澄清对政治经济学的负面认识。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上的科学理论,是为无产阶级利益服务的。与西方经济学强调经济现象的表层描述和分析相比,政治经济学突出研究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运用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分析问题,我们就能揭示经济现象背后更为本质的东西。

第7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世纪之交,该如何认识商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与改革过程中的地位?我们也许需要在新的意义上重新诠释与认识“重商主义”。

第一,商业资本的再振兴对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至关重要。

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十五”的建议中提出一个判断,“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发展,使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已经从供给领域转移到了需求领域,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已经从产业与供给扩张转变为需求拉动。要实现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这一目标,关键要依靠扩大内需。但人们在现实的生活活动中发现,新的供求矛盾并非仅仅是孰大孰小引起。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连接障碍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供求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2000年的经济运行中有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是关于“垄断价”的争论持续不休;二是诸多领域中“价格大战”此起彼伏。这两个现象并存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生产者的供给价格与消费者的需求价格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说明了在这两个价格之间缺乏一个缓冲和协调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主体就是独立承担流通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商业资本。批量采购的“国美”已经用其打破“峰会联盟价”的事实证明,商业资本的“神奇”之处就在于可以使生产者不吃亏而消费者又买到便宜货。用理论语言概括就是,可以起到使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趋于协调、衔接的作用。扩大内需,不仅要启动有效需求,而且要振兴商业资本。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在中国的电视台中,商家广告取代厂家广告“标王”地位之日,就是扩大内需战略的真正实现之时。

第二,商业的繁荣是提高城市资源价值的根本措施之一。

传统地,人们认为,商业以及独立商业资本的存在价值就是可以降低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社会流通费用。但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城市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人们正在逐步认识到,商业的作用还在于提高城市资源的自身价值。一个曾长期困扰经济学家的问题是级差地租的来源问题。其实常识可知,就城市经济来说,级差地租的存在并非是由于这些土地自身的生产率高,而在于商业的发展提高了土地要素的市场价值。同理可证,为什以香港营业员的收入要比内地城市高出许多倍?并非因为香港营业员销货过程中的递拿效率比内地营业员高多少,而是因为香港的经济发展水平,其别是商业发展水平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要素价值远高于内地。“十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是推进城市化。不论是建新城还是改造老城,一个重要思路是,城市经济的发展不仅要依靠“新经济增长点”所提供的利润,而且要依靠商业繁荣带来的土地、房产、劳动力以及基础设施等要素的普遍升值。

第三,商业的发达与成熟已经成为现代化的基本标志。

世纪之初,中国不仅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而且还要实施让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以及上海、北京等特大型城市率先进入现代化的战略。而现代化的重要外在标志之一,就是要有高度发达、成熟的商业体系。一个已为国际经验所证明的基本规律是,几乎所有经济发达的现代化城市都是商业高度发达、成熟的城市。为什么?因为唯有流通活跃经济才有活力,要素的不断流动与重新优化配置才能充分实现。对那些经济较发达地区来说,要率先实现现代化,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要率先构建现代化的商业体系。

第8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关键词]小群体;互惠行为;成本与收益不对称;心理账户;机会主义行为

一、引言

很多学科都在研究人的社会互惠合作行为问题。马里安斯基的人类学和特纳的社会生物学研究发现,早期人类相对类人猿可以更好地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因素就是他们可以通过社会性互惠行为进行合作。[1-2]霍曼斯的社会交往行为理论[3]是探索互惠行为的重要文献,他对小群体中的相关行为进行了研究,认识到人类行为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赞同与社会一致性,他的理论很好地解释了小群体内部的友谊与一致性动态过程。更为可喜的是,人类社会互惠行为已经获得神经科学证据,表明这种行为具有神经生理基础。奎尔万和费希巴切等神经科学家论述了很多人自愿承担惩罚破坏社会规范的成本(DeQuervain等,2004[4])。演化模型和经验证据表明,这种利他主义的惩罚是人类合作演化中的决定性力量。他们运用PET技术来分析在经济交易中对背叛者利他主义惩罚的神经基础。对比不减少支付的象征性惩罚与减少支付的有效惩罚情况下,通过社会规范维护者脑扫描发现,对背叛者的后一种惩罚更加激活维护者的背侧纹状体,背侧纹状体负责处理回报。而且,背侧纹状体活跃的维护者愿意承担更多利他成本,惩罚背叛者所得到的满足通过维护者的背侧纹状体激活来体现。阿克罗夫是一个有社会学视野的经济学家,很早就将社会学一些研究成果引进经济学,他以礼物交换的社会性互惠行为来阐释超量工作的原因(Akerlof,1987[5])。然而,经济学对理性个体互惠合作的精细化研究要数重复博弈论与演化博弈,在这方面,莫林很好地综合了有关个体合作行为研究。[6]社会学认为,社会中的个体交换是以社会互惠行为来实现的。但是此类研究强调人的社会性,并不能充分化解经济学家对自利个体机会主义行为的担忧。在跨期交易中,自利个体在获得帮助后选择拒绝帮助别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社会学一些文献试图通过声誉或宗教等其他机制来克服互惠合作中机会主义行为,但其依然欠缺说服力。日常生活中大量的互惠行为不能直接以声誉、亲情以及宗教意识形态视角来注解。博弈论与演化经济学关于自利个体的互惠行为解释是通过无穷博弈或者动态博弈的复杂信息与计算条件下实现的,然而它对解释日常生活中的个体互惠合作行为更加缺乏可信度,普通个体不可能为日常互惠行为进行复杂信息收集与计算处理。经济交易孕育于人的社会,人的一些社会行为本身就具有经济功能。学科细化妨碍了社会学家与经济学家跨学科思考人的行为,前者强调互惠行为的非经济原因;后者关注行为人的“超强”信息收集与计算处理能力。大量的社会互惠行为长期存在部分源于其自身包含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同样,企事业单位同事和邻里之间的互惠行为不像市场那样银货两清式的交易,也不是简单非经济原因可以解释的行为。社会学与经济学对日常互惠行为要么司空见惯地忽视,要么以人之常情而视而不见。这种古老且常见社会经济行为现象背后的行为机制值得研究,此机制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价值尚未受到重视。此文将尝试研究此类小群体互惠行为存在的特有机理,揭示其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应用价值。

二、小群体内互惠行为特征与其机制

各类单位同事与邻里之间发生的日常小群体互惠行为是人们社会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市场上发生的互利交易行为。它们之间的显著差别是,互惠行为不需要界定产权,也不需要以货币支付来交割。互惠行为大量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经济理论家对自利个体机会主义行为破坏性的担忧,也迎合了社会学家所重视的非经济因素情结。大量此类互惠行为的存在本身就暗示,支撑它的背后机制是有效率的,它的成因至少不能简单视为长期形成的非经济因素,如文化宗教等,更不可能是运行成本较高的契约机制。那么这种机制是一个怎样的安排呢?它是如何克服或缓解机会主义行为而有效运行的呢?社会上,特别是小群体中大量互惠行为显示,一般施惠他人的利他行为成本对于施惠者而言是低廉的。为什么会这样呢?经济社会发展使得个人之间的差异超越生理而更多表现为信息、知识与技能上的差异。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既包含横向的分工,又涵盖纵向的分工,随之而来的是人与人之间存在日益明显的信息、知识与技能鸿沟。伴随信息与知识“爆炸”,工作与生活对它们的需求往往超越人们自身的拥有量。信息、知识与技能的短缺可能成为制约其工作与生活质量的瓶颈,除了学习之外,互惠行为是一个相对便捷的、成本低廉的缓解短缺的路径。对信息、知识与技能拥有者而言,提供它们的成本是低廉的,且不改变自身拥有量,而对于接受者则可能是受益匪浅。接受者需要这些信息、知识与技能本身就表明,其价值是不言而喻的,通过学习获得它们的成本比较高,互惠交换可以实现在信息、知识与技能分工基础上有效交流,并促进分工和提高效率。尽管这样,对大范围的社会来讲,提供者的意愿与主动性依然是一个问题,但是对企事业单位和邻里等小群体而言,这个问题就不会很突出。在工作与生活中,此类群体中的成员交往频率较高。较高频率交往意味着提供者获得回馈的几率增加,提供意愿与主动性自然增加,时空距离优势也使小群体互惠行为发生的整体成本更低廉,同时机会主义行为也受到进一步抑制。“远亲不如近邻”的体会在工作与生活的小群体中普遍存在就是一个佐证。

(一)小群体中互惠行为的成本收益特征

实现互惠合作行为是一方愿意提供帮助而支付成本,同时,另一方获得帮助而受益。这种行为互惠不是单期交易,而是跨期合作,不像市场里的即期交易“银货两清”,因此,它不需要明确交易相关的产权,更不依赖法律制度保障。此种互惠行为合作具备如下特征。1.每次互惠行为的成本与收益对象分立。小群体中的施惠者承担行为成本,而受惠者则获得收益,不像普通交易行为双方同时是成本承担和收益获得者。互惠必然在跨越行为之间实现,一次成本承担者可成为下一次收益获得者;同样,一次收益获得者则可变为下一次成本的承担者。2.每次互惠行为的成本与收益对双方来说是不对称的。这种行为对施惠者来说,成本是低廉的,经常是举手之劳,而对受惠者则是收益较大的。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成本与收益的看法不尽相同。然而,在互惠行为中,一方面施惠者的低廉行为成本使得他们主动地、自愿地实施该行为不需要太计较未来接受者可能发生的机会主义行为,即使发生这样的机会主义行为给其造成损失也有限;另一方面该行为给接受者带来较高收益,接受者也不会轻易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一次行为中的施惠者会成为另外一次行为的受惠者,两次或多次行为互惠中,任何一方既是施惠者也是受惠者,通过一次成本低廉的施与行为换来另一次或多次的较高收益接受行为。显然,互惠行为双方因低廉成本与较高收益的不对称性而产生净收益促使其维持互惠关系,而不倾向于采取机会主义行为。3.小群体中高频率互动催生互惠行为。小群体中的成员互动为互惠行为发生提供时空环境。小群体成员在工作或生活中需要进行一系列互动,高频率的互动为其间互惠行为发生创造了便利条件。更为重要的是,高频互动将抑制个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继而强化互惠行为的频次。越高频率的互惠行为越可使互惠行为的收益与成本之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惠及整个小群体,提高整体福利水平。

(二)以心理账户为核心的小群体互惠行为决策

行为经济学研究个体决策并不像经典经济学那样对决策进行精细的成本与收益分析,实现最优化选择。萨勒首先提出心理账户概念,用于分析沉没成本效率(Thaler,1980[7])。卡尼曼和特维斯基发展了心理账户理论,认为人们在做出选择时,实际上就是对多种选择结果进行估价的过程(Kahneman和Tver-sky,1984[8])。究竟如何估价,最简单的、也最基本的估价方式就是把选择结果进行获益与损失(得失)的评价。同时,萨勒自己也不断完善心理账户理论,他研究得出,心理账户是人们在心理上对结果(尤其是经济结果)的编码、分类和估价的过程,它揭示了人们在进行(资金)财富决策时的心理认知过程(Thaler,1999[9])。科维茨也分析过心理账户问题(Kivetz和Simonson,2002[10])。难能可贵的是,萨勒一直在持续相关问题的研究(VandenAssem等,2012[11])。国内外的心理账户文献非常丰富,基于本文的研究特点,不需要详细评述心理账户文献,因此,不再赘述。关于心理账户涵义,不同学者理解不尽相同,但是,基本都接受心理账户的基本特征,即心理账户是决策者对同类决策进行估价、分类和编码以便以后快捷决策。这是心理账户理论成熟的思想。在小群体中,交往频率比较高,互惠行为成本与收益对象是分立的,低廉的行为成本使得此类行为决策不可能进行在精确计算基础上最优化决策,而是通过行为双方对合作对象进行评价,分类通过心理账户编码进行记录,以便以后对类似的行为决策。社会上,偶发互惠行为给行为双方不会留下多少印象和记忆,而且即便有,这种印象和记忆也不会长久,未来双方再次合作的几率很小。小群体中互惠行为的参与者则是见面与合作交流机会甚多,对合作对象进行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评价,形成印象与记忆是必然的。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印象与记忆将直接成为未来互惠行为的决策依据,并形成便捷的决策机制,也就是说,以后相应的决策可以由印象与记忆直接做出,不需要过多地分析思考与权衡。行为者和在其心理账户上印象与记忆良好编码的对象再次合作的决定就变得非常容易、快捷,而不良印象与记忆者被视为不宜合作对象则使得再次合作的决定变得非常困难,这种机制可以有效抑制行为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显然,此类行为决策省去了行为者的信息收集、处理与计算成本,也符合人们日常行为决策的低成本要求。这就是人们日常交往过程中重视“第一印象”的原因。另外,行为者的低廉行为成本使得其可以进行广泛的互惠行为实验,形成更广泛、深入的心理账户记录。这样的心理账户一方面可以避免误判合作对象,校正错误的印象与记忆;另一方面扩大互惠行为对象范围,实现更加丰富的互惠行为。

(三)小群体中的互惠行为机制

前面分析了小群体中互惠行为现实性与特征,并阐释行为人的心理账户如何有效抑制机会主义行为问题。所见的社会学文献并没有详细、清晰地论证小群体中互惠行为机理,在此将前面的分析进行综合,说明互惠行为的机理,提出以成本收益分析与行为经济学视角的小群体中互惠行为理论。互惠行为双方因互惠行为成本低廉都有意愿成为互惠行为发起者,即使因性格原因这种意愿不强烈,也可借助一方的关系人而促成互惠行为的发生。关键在于,双方心理账户机制能够有效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而且每一次互惠行为的发生都会强化双方的互惠激励,使得互惠行为称为双方的“自然习惯”。成为习惯的互惠行为对行为者来说是一个生活工作重要依靠,对小群体整体来说,也是一个信息、知识与技能有效互补合作机制,继而推动行为人进一步深化分工。一旦互惠行为中双方记录良好,那么互惠双方会通过“正反馈”的心理机制强化互惠行为,随之而来的自愿自发互惠行为使得双方不需要识别对方行为而自然发生,这是一个成本低廉的有效机制。随着社会信息膨胀和诱惑增多,受制于信息成本与复杂计算的行为决策比较困难,大量的日常行为决策依赖于便捷的决策机制,互惠合作机制就是这种机制之一。需要说明的是,小群体中的互惠行为是个体之间自愿自主进行的,外在力量可能破坏心理账户机制的功能,难以有效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可能使得小群体中的互惠行为机制失去效率,存在利益竞争的同事间往往难以维持互惠行为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邻里间比企事业单位中发生互惠行为更为普遍的一个原因。

三、小群体互惠行为机制理论的应用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中企事业单位劳动管理遵循科学管理和经济学中的新制度经济学契约精神对劳动进行量化管理。它通过明确划分员工劳动边界与绩效考核评价方式进行显性或隐性契约方式管理。这样就忽视了不能量化的劳动合作的贡献,继而伤害了劳动效率,不利于员工通过互惠合作行为自然实现信息、知识与技能互补。[12]不完全合同理论发展是经济学的自我修正,但不完全合同依然没有改变新制度经济学中经济激励约束的最优化思想,因此员工互惠合作行为被排除在新制度经济学企业理论分析框架之外。随着经济复杂程度提高,企业效益与竞争力越来越依赖员工创新能力,大量的创新需要通过团队劳动而不是孤立个体行为来实现。成员的信息、知识与技能互补是团队劳动效率的基础。信息、知识与技能互补不可能通过行政管理与合同契约实现,有效的劳动团队必须是一个成员互惠合作的群体,高效益的企业也必须存在一个广泛互惠合作行为的群体。企业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小群体,员工也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能够发挥很好的经济功能,经济学家需要关注经济激励与约束之外非经济行为机制的经济功能。小群体中的互惠行为机理理论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也有应用价值。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企事业单位劳动管理问题越来越突出。员工的信息、知识与技能越来越专业化,与其劳动所涉及的信息与知识等相关要求越来越不匹配,员工在这方面互惠合作是一个缓解不匹配状况的重要、有效的方式。[13]再加上企业员工创造性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核心,创造性劳动实施不可能依赖员工个体单独完成,信息、知识与技能限制个体员工进行创造性劳动,员工之间互惠行为机制有助于他们形成一个自愿合作小组,实现信息、知识与技能互补,促进创造性劳动,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小群体互惠行为机理理论对于改善企业劳动管理,激发员工创造性劳动有启发作用。将该机理理论运用于企业劳动管理中,相关管理制度需调整和改变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员工的劳动边界模糊化促进互惠合作行为。明确员工劳动边界需要承受较高的信息与管理成本而变得不可能[14],而且劳动边界明确将使有关员工劳动自主与自愿合作空间缩小,不利于互惠行为发生。一定程度的劳动边界模糊化会诱发相关员工自主协商与互惠合作解决相关问题,促进他们在信息、知识与技能上互惠交流,增加交流频率,形成互惠行为紧密的小群体。其次,避免过度量化劳动考核评价。过度量化劳动考评将破坏企业这样的小群体中的互惠行为机制,尤其针对员工个人考核更是如此。当然,适当对劳动团队量化考核则有助于推动互惠行为。过度量化个体劳动的考核忽略了劳动合作精神等隐性因素,过度量化考评将窒息合作精神,破坏互惠行为机制的根基,但它们对劳动效率的提高至关重要。最后,推进劳动与创新任务的项目化与团队化管理。企事业单位将复杂劳动与创新任务的要求、评价方法以及报酬以公开竞争与契约方式交给项目与团队负责人,由项目与团队负责人自主组成劳动或攻关小组实施,决定小组内的劳动分工与协调、劳动报酬分配。这种方式既可简化劳动管理,也将激励企事业单位员工自愿加入互惠合作的小群体。以负责人牵头的小组可以形成互惠合作行为机制,由于这是开放性的群体,所以包括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成员之间没有固定契约与行政关系,而且其他成员未来可以退出这个群体,因此能够有效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发挥相对产权明晰的团队劳动契约化管理的效率,同时发挥团队内互惠合作行为机制的效率,继而实现创造性的劳动管理。

四、结论与建议

这里无意全面否定科学管理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经济激励与约束在劳动管理中的作用,而是关注小群体中互惠行为,尝试研究互惠行为背后的机理。历史地看,市场交易机制之前,社会互惠合作就已经存在了,市场交易在社会中孕育发展并不表明市场交易机制完全取代社会互惠行为机制,也不意味着社会互惠行为机制已经完全失效,相反,市场交易机制能弥补传统社会互惠合作机制的不足。在一定范围内,古老的社会互惠行为机制依然有效,人的社会性与生理性特征使然。这里的研究将行为经济学中的心理账户理论应用于互惠行为分析,此分析与日常互惠行为非常切合,它意在深化社会学中社会交往理论关于互惠行为的理解,跨越学科藩篱研究日常的互惠行为。小群体互惠行为机理由三部分组成:行为成本与收益分立与不对称机制;小群体中行为人较高频率交往机制;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行为人心理帐户机制。小群体互惠行为机理理论表明,互惠行为有自然动力与激励机制实现小群体内信息、知识与技能互补,不需要额外的经济激励与劳动管理。主要建议如下。

1.经济学家需关注微观现实行为,善于借鉴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研究成果使其研究更具现实性。经济学的优美数学结构一定程度上使得“经济学科学化”程度日益提高,同时过滤掉大量现实微观行为,降低了经济学解释现实的能力。恢复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是经济学家面临的挑战,经济学家需要和其他学科的科学家合作,发展具有现实微观行为基础的经济学。

2.检验经济学理论科学化程度的标准不在于其数学化程度,而是其理论能否经得起实验或实践“重复验证”。解释行为的经济学理论需要在实验或经济实践中得到重复验证,这才是理论科学性的圭臬,而不是其数学形式逻辑。一般认为在经济实践中重复验证经济理论比较困难,但是神经生理学及其研究工具的发展显示,神经经济学将使经济行为理论具备实验重复验证的可能,而且在正确的方向上推进经济学的科学化进程。完全不同于数理经济学与计量经济学为此所做的努力,它给经济学注入的是科学精神,摒弃了追求形式逻辑的科学主义。

3.经济学应该承认人的一些社会行为具有经济功能。经济激励与约束不是唯一有效的经济行为机制,也不一定是最优机制,很多社会行为机制也可有效激励与规范经济行为。发挥社会行为的经济功能不仅可以改善个人的生活工作状况,也可减少社会的资源消耗,小群体互惠行为就是其中之一。经济学家自身需要摒弃经济学帝国主义,关注传统社会里各种行之有效的经济社会机制,它们曾经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机制,在一定范围内修复这些机制不仅有经济价值,也可夯实市场经济的根基。

4.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决策者以及实施者借鉴小群体互惠行为机理理论改善劳动管理。尊重劳动者的生物性与社会性是有效劳动管理的前提,遵循小群体互惠行为事实调整劳动管理体制,能使互惠行为助推本单位劳动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1]严维石.新制度经济学企业信息范式困境与其出路———基于经济社会学的一个批判[J].经济评论,2013(6):5-10.

[2]严维石.内部劳动市场中的互惠行为与技能外溢效应———基于经济社会学视角[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92-198.

第9篇:生活中的劳动经济学现象范文

    【论文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学家对每一种经济现象和经济理论都有不同的见解。本文从对价值论的定义、财富观、价值表现、价格形成方面着手,比较分析了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内在联系,并提出启示。

一、关于价值论的论述

价值论是指经济学家对商品价值的形成的观点。价值论是经济理论的基础,没有正确的价值论,经济学其他的理论就很难说明经济现象。

价值论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对价值有不同的认识,形成不同的价值观。马克思认为:“什么东西你们认为是公道和公平的,这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写什么东西是必要和不可避免的。”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价值论必然会因为经济制度的不同而被划分为不同的观点。

资本主义价值论与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密切联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逼迫被雇用阶级为其创造剩余价值。资本阶级为了证明其占有剩余价值的合理性,把剩余价值说成是企业利润,并由资本本身带来。于是在资本主义主导的意识形态下,效用价值论自然被提出。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由商品满足消费者能力决定,而不是由劳动创造,进而否定劳动价值论。因为劳动价值论从商品交换入手,通过描述物物交换的关系揭示了其背后人与人的利益关系,即否定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从而动摇了资本主义的统治地位。

与之相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价段价值论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价值的认识上的。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进行社会建设,发展成果必须由人民共享。因此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形态下,劳动价值论成为人民进行按劳分配的依据。马克思通过劳动价值论,区分出必要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揭示资本主义的本质。这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不愿承认和企图回避、否认的。因为一旦承认了劳动价值论,就必须承认经济学的整个体系。

现实中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是不断开放的,因此在思想领域,我国主导的本身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不惧怕任何批评和挑战,也随时准备吸纳新的科学思想以充实发展自己。一些西方经济学虽然其立场不同,但其对于商品的某些论断是正确的。

二、关于财富的源泉

劳动价值论是从亚当·斯密提出到大卫·李嘉图发展再到卡尔·马克思所继承和发展。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创造价值,人类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来源,但其并不否认商品使用价值的来源不仅包括人类结晶了的活劳动还包括自然界,例如,马克思提出“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

效用价值论首先由萨伊等人提出,效用价值论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是为了满足物质和精神的满足,商品价值由该商品效用决定的,效用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效用论着重点在于人的主观感受,但是人的主观感受不可能离开事物使用价值凭空做出结论,效用论和劳动价值论一致认为商品价值建立在商品使用价值基础上,在这一点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有其相似处。

可以看出,在对财富源泉的问题上,劳动价值与效用价值都认为财富其源泉是自然界和人类劳动,虽然效用价值论没有直接阐述,但是它认为只要对人有效用的对象即便可称为财富,对人有效用的对象无非是自然界天生就有的和人类后天创造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具有相似点,承认财富源泉即承认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作用。劳动价值论认为使用价值是价值基础,而效用价值论也肯定使用价值的基础,因为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主要体现在消费者可以去使用它从中得到效用。因此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基础。

三、关于价值货币表现的认识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问题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科学地揭示了人类抽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商品的价值决定商品的价格,商品的价值由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即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劳动强度下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这一点上,劳动价值并未否认价格浮动的现象。马克思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也说过,商品的价格是由什么决定的?“它是由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即供求关系决定的”。又如马克思在批判韦斯顿的《工资、价格和利润》中写道:“需求的提高在某些场合完全不改变商品的市场价格,在另一些场合也只会使市场价格暂时提高,接着就会使供给的增加。这种供给的增加又必然是价格重新降到原先的水平,在某些场合还会使它低于原先的水平。”在这里,马克思明确阐述需求和供给对商品价格的影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商品的价值有着精辟的概述,它一方面坚持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另一方面马克思在其它论述中阐述了需求和供给也会决定价值。这看上去似乎矛盾,为什么价值既由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又由需求与供给决定呢?其实在说明前者时有一个隐含的条件在内,即只有在供给和需求相等的基础上,生产的商品才能全部实现其价值。如果需求和供给不等,例如需求小于供给,该商品被社会承认的价值就会少于该物品内实际凝结的劳动量,其单个商品的价值就会少于该商品的实际凝结的劳动量;反之亦然。因此,这与西方经济学价格决定理论有着相似之处。

效用价值认为价值表现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不论是商品是消费品,还是资本品,它的使用价值表现为物的有用性,即满足需要和欲望的能力。物品的使用价值既反映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程度,也是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的重要依据。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对于消费者越大,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越高;反之,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越低。由于物品的使用价值相对于消费者具有边际递减的性质,从而需求者愿意提供的价格随物品量的增加而减少。价格与物品需求量的反向关系即需求基本规律。物品的需求价格不同于成本价格,它不由价值所决定,而受使用价值的影响。物品的使用价值同价值的矛盾,在需求与供给关系上表现为需求价格同成本价格的矛盾。物品的需求价格受使用价值及其边际递减性质的影响,不是对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价值规律的否定。

可以清楚地看到,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对于价值表现都有自己的论述,劳动价值论对价格的观点更着重生产商品的过程来推断其价格。而效用价值论更偏重于从商品的销售环节推断价格,虽然都是对商品价格的看法,但是他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而已,都是对市场经济价格现象的正确理解。

四、关于价格形成的认识

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创造价值,最终商品的价值有三部分组成:原有固定生产资料价值的转移,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即通常所指c+v+m。在商品的形成过程中,不是简单的价值转移过程,而是很复杂的价值先消化再生产的过程,在复杂的转变过程,必须要依靠一些生产要素做为生产条件,例如进行农业生产必须要拥有土地以及买种子化肥的资金做为生产条件,进行工业生产就必须拥有购买厂房的资金以及建厂房的土地、资金、技术、土地作为进行生产的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以及价值形成的过程中像催化剂一样使得人类劳动物化到新的商品中去,为活劳动转化为价值并创造剩余价值创造客观的条件。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里,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利息、地租都是从剩余价值里占有的,是对劳动人民的剥削。

    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以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为基础,效用是指物品能满足人们欲望的能力,但商品的边际效用也会随着商品的消费数量逐渐增多出现递减。当消费者在消费他最后一单位商品,此时他愿付出的价格就是商品的价格。序数效用论与基数效用论就是体现边际效用的工具,效用价值论与劳动价值论之间关于商品价格形成对比,效用价值论更偏重把价格有决定权给需求方,而现实生活中却出现与此种观点相悖的现象,例如对于一些垄断行业如石油行业,油价更多受供给方供给量的影响,而消费方在定价能力很弱因此用效用价值论中的价格形成理论很难解释此现象。

虽然从表面看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有着其对立的一面,但是在商品的价格决定问题上,二者又具有联系。劳动价值论是从供给上面研究以及具体分析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它其实是给商品的价格规定了一个下限即商品的成本。如果商品的价格低于这个下限,生产商就得亏本,除非该生产商想转行,否则他不会看着商品的价格低于这个下限。因此它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成本决定了价格,成本低或高,价格就会跌或涨。效用价值论是从需求上面研究以及具体分析商品的价值是如何决定的,商品消费者只有当消费者认为商品的效用大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才会从钱包拿出钱来购买,因此消费者的自身效用是商品价格的上限,如果商品价格大于消费者所认为的效用,消费就不会购买;而生产商就不能完成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换,从而价值实现不了,生产商一样会倒闭。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商品的效用会决定商品的价格。因此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其实并不矛盾。它们对于商品的价格形成的有着统一的地方,这样的认识为当今我国市场经济的种种现象提供解释。

五、对分析两种价值论的两点启示

1、劳动价值主要研究对象是商品现象背后人与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其研究目的是为了解释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社会规律。可以说劳动价值论是研究生产关系的。而效用价值论主要通过商品作为研究对象,解释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性,通过数学方法使得经济学更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为我们认识现实生活中各种经济现象提供较科学的工具,笔者认为,在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原则下,同时要吸取西方效用价值中有利于发展我国生产力的成份更好的繁荣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

2、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再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须总量时花费在单个标准质量商品上的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时间在内的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不过是这些东西的社会职能而与他们的自然属性毫无共同的地方,这些所谓的社会职能就是社会劳动,因此,我们可以说商品的价值概念的发明是为了更好的社会分工。而交换价值由商品的共有的东西来衡量,这个共有的东西就是内化的劳动量。但与之相适应的效用价值论,则认为这个共有的东西是消费者的个人效用。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效用价值论,它们都曾认价值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分工,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m].人民出版社,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