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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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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第1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随着当前我国部队只能新方向地延伸和拓展,部队始终担负着处置突发事件的任务。同时,在社会突发事件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更应注意部队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方面,通常情况下,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的对象都相对复杂,行动的规模也较小,其处理的方式应便于实现控制才行。加强理论研究,深入探索信息管理指导规律,有利于部队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缩短处置突发事件的时间,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完善预案体系,提升信息安全管理的应急处置能力。

只有有效地确保部队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才能进一步针对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行动过程中信息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完善。提升信息安全管理的应急处置能力,才能更好地完善部队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完善预案体系,提升信息安全管理的应急处置能力的方式,可以根据突发事件的复杂情况,快速地制定出详细、周密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预案,降低处理工作的难度。同时,可以通过提前制定的信息管理预案,进一步把握信息保障的主动权。

(三)建立军地信息安全联合管理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建立军地信息安全联合管理机制,是部队成功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之一。我们都知道,部队需要处置的突发事件大多都是时间紧、要求高、节奏快,各项任务的准备和完成时间都必须在短时间内完成,并且大多直接与地方紧密接触。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必须得到重视,才能在有效的时间高效的完成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在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经常会与许多的境内外媒体与救援团体进行合作,他们的帮助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我军的信息安全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部队在处置突发事件的时候,应建立军地信息安全联合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军内外的信息安全管理资源,提高信息的安全性。

(四)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监控网络体系。

在实际工作中,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时候,要继续发挥各级保密委员会的作用,经一部加大里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监控网络体系,需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防止信息秘密发生外泄,增加突发事件的处置难度。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监控网络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水平,并在网络技术的支撑下,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

(五)成立权威信息安全管理领导机构。

综合目前的工作实践经验可以看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可以为部队处置突发事件行动“保驾护航”。通过发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及通信技术,提高有效信息的利用率,为部队领导做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有效提高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成立权威信息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主要是部队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部队的各级党委都应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权威信息安全管理领导机构,由军政部门进行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其次,部队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必须切实落实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根据处置任务的实际情况,分析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形式,对于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指挥自动化系统等重点进行信息安全评估确保信息安全。

(六)注重媒体效应,增强新闻宣传舆论导向作用。

第2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关键词: 突发事件 心理调控 心理训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多种矛盾的相互作用,引起社会各方面利益的激化与冲突,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重大治安事故、恐怖袭击绑架事件、群众上访事件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破坏了社会秩序,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此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也增加了的公安民警应激处突的难度,要求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要能及时、快速有效的给予处置,以减少带来的各种损失,无形之中增加了民警的压力,并对民警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面对当前复杂的形势需不断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尤其是心理素质,并开展相关心理训练,提高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一、民警处置突发事件时易出现的心理问题及调控

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由于民警在认知水平、实践经验、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方面存在差异,当面对突如其来的突发事件的强烈刺激时,民警会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消极心理,如麻痹、恐惧、紧张、急躁等。若这些消极心理得不到有效排除,不仅会影响突发事件的处置效果,而且会对民警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1)麻痹心理及调控

麻痹心理是指民警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由于忧患意识淡薄,警惕性不足,不敢面对严峻局势等而表现出的轻视、侥幸心理和疏忽大意、不负责任的行为。麻痹心理容易阻碍民警落实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在现场实践时会酿成不良后果。因此,公安机关要针对民警此种心理进行调控。首先,要加强民警现场处置的忧患意识教育,使其认识到处置突发事件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警惕。其次,开展认知训练和抗恐惧训练,使民警意识到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必然性,不可掉以轻心,要始终保持警惕和高压态势,以避免麻痹心理的形成及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2)恐惧心理及调控

面对复杂的、残酷的甚至血腥的突发事件场面时,民警很容易产生恐慌、惧怕的情绪,即恐惧心理。当民警出现恐惧心理时会表现出目瞪口呆、惊慌失措 ,浑身发抖的症状,不能自如的控制自己,以致不能正确的做出处置行动,甚至逃脱现场或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克服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恐惧心理,平时要加强抗恐惧训练。首先,加强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训练,以增加实战经验,并使其学会自我调控现场的消极心理。第二,运用系统脱敏、满贯疗法或自我放松训练等心理学方法进行心理承受能力训练,使民警形成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行为模式。最后,民警要善于运用团队的力量激励自己,克服恐惧,超越自我。

(3)急躁心理及调控

当民警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若遇到情况比较复杂,时间紧迫,无法按原计划实施方案或达不到预期目标时就会产生急躁心理,它也是一种消极的情绪反应。若民警实战经验少,或以性格使然,在处置突发事件时,遇到情况复杂或阻碍往往就会产生急躁心理。此时民警主要表现为感情用事或采取不合时宜的过激行为,以致使处置现场矛盾激化,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和损伤。消除急躁心理,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让民警了解急躁心理会产生的不良后果,增强个人修养。其次,进行心理素质训练,通过冥想、情绪稳定训练或自我放松等方法提高民警情绪的自我管理能力。第三,增加实践锻炼的机会,在突发事件处置中不断磨练自己,以逐渐消除急躁心理。

(4)畏难心理及调控

畏难心理是指民警在面对困难或挫折时害怕失败的情绪反应。畏难心理是一种消极心理反应,使民警在处置突发事件时畏首畏尾,不敢承担重要任务,对能否控制局面没有信心,从而容易耽误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甚至造成处置混乱。消除畏难心理,首先,要加强针对性训练,使民警熟悉常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环境。其次,加强政策法规教育。坚持依法处置,以理服人,同时也增加了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信心。另外,民警还要学会自我调节。面对心理压力大,处置困难的事件,民警要学会运用心理学方法,如表情调节、呼吸放松调节训练等,训练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以便高质量地完成突发事件的处置任务。

二、民警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训练方法

1、情境训练法

情境训练法是指根据民警处置突发事件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设置与之相似的情境或现场进行实践训练,以达到增强民警心理适应能力及提高民警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方法。公安教育培训中,按照典型的突发事件处置的现场设置相似的情境,并逐渐增加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多变性及现场处置的难度,让民警身临其境地感受处置现场,增强其心理承受能力,学会自觉地控制或消除紧张、恐惧等消极心理,学会在实战中自我调控情绪,保持心理平衡,并沉着冷静的处置突发事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仿真演练法

实战演练法是根据各种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民警进行实战模拟演习或训练的方法。此方法是情境训练法的进一步延伸,需要在当地训练基地各方面允许的情况下开展。该训练集体能、心理、技术、战术及生存训练为一体,能综合培养参训民警果断、坚毅及临危不惧的性格和意志,有效训练参训民警的沉着冷静、机智灵活、顽强拼搏的处事作风,增强民警在各种复杂紧张的突发事件下的心理适应及承受能力,从而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参训民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

3、实例研讨分析法

实例研讨分析法就是通过研讨并分析民警成功的或失败的各种突发事件处置实例,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民警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方法。许多优秀民警或者老民警曾经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并创造了许多成功实例,当然也避免不了有一些失败的教训。在培训中,选择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正反实例进行展开研究,通过当事民警或教导员绘声绘色的讲述以及对图示和影响资料的分析与讨论,可以使民警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掌握处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不同复杂性突发事件的基本方法或策略,从而丰富民警的专业知识,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

4、榜样激励法

榜样激励法是指运用榜样的力量来激励民警,提高民警的心理素质,消除民警心理障碍的一种方法。在公安民警中,经常会涌现出一批处置突发事件的优秀英雄模范,在培训中,用这些英雄人物来教育参训民警,激励民警向模范学习。此外,还可以由经验丰富的干部或老民警进行宣传帮助,适时的向民警传授技术,教其方法,指出问题和注意事项,并以自身的良好心理品质和处事风格影响参训民警,从而帮助参训民警自觉磨练自己良好的心理品质,自觉克服心理障碍。

参考文献:

[1]郑荔.警察心理训练[M].北京:群众出版社.2010.5

[2]刘志宏,李玉良.基层部队心理训练[M].出版社.2011.10

[3]张燕军. 强化紧急警务处置训练,提高处置群体突发事件能力[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6.03

第3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1.1目的

做好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在星沙范围内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能够严密组织、协同作战,及时有效地调集社会各方面的救援力量,最大程度地减少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对供水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城镇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实行分级管理。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作用。

(3)健全防范体系。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已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迅速处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长沙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星沙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供水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外河、内河、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城市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5)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突发性灾害影响大面积及区域供水;

(6)调度、自控、营业等城镇供水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传染性疾病暴发;

(8)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9)供水水源严重污染、供水水质出现问题,影响城市正常供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供水应急指挥部

区管委会成立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由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指挥长,星沙供水公司经理担任副指挥长,区建设发展局、产业环保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消防大队、总值班室,县城管局、发改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公安局、安监局、民政局、电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2.2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星沙范围内供水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拟定、修改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4)负责供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5)指导建立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6)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办公室:负责供水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

区总值班室:接收、、上报供水突发事件报警、预警信息,指导和督查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区产业环保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环境污染监测及排查工作。

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协助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因工伤亡人员的有关善后工作。

区社会事业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区、县消防大队:协助停水后的城镇紧急供水工作。

县城管局:接收城镇供水突发事件报警、预警信息,组织协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工作。

县电力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电力保障工作。

县环保局:协助供水突发事件的环境污染监测及排查工作,做好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协调供水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物质的交通运输。

县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供水突发事件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区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县水利局:负责对水污染事故进行供水水源紧急调度,尽快消除水污染影响,在非正常供水情况下,负责统一调配城镇自备水源。

县公安局: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安全保卫、交通疏导、人员疏散等工作。

县安监局:参与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

县电信局: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2.4区供水应急办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供水应急办),办公室设在星沙供水公司,由星沙供水公司经理易美奇兼任主任。

2.5区供水应急办职责

(1)贯彻落实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编制和实施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负责供水突发事件日常监管工作及供水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检查督促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技术机构的供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向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办、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送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根据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相关的通讯、交通、物资等保障。

(6)完成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6专家组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专家组由供水工程、卫生防疫、水质检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7专家组主要职责

(1)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2)参与供水突发事件评估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受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派,对事故发生地实施技术支援。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测系统与日常监管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供水安全状况调查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供水质量安全监测信息。

区产业、县城管、卫生、安监、水利、星沙供水公司等部门(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供水水源、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供水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对可能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及时向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

3.2预警预防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对有关可能导致供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应密切关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应对措施,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单位)。必要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研究防控措施。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区管委会,并向区县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3预警级别

3.3.1预警分级

供水突发事件按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1)一般供水突发事件(Ⅳ级):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下城市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的。

(2)较大供水突发事件(Ⅲ级):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的。

(3)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Ⅱ级):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2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的。

(4)特别重大供水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水24小时以上的。

3.3.2预警确定和

Ⅳ级预警由区管委会确定和,并报告市人民政府,Ⅰ、Ⅱ、Ⅲ级预警由区管委会报请上级政府确定和。

4.应急响应

4.1事发单位报告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相关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或区应急办,30分钟内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

报告供水突发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供水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供水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供水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供水突发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

4.2启动应急响应

(1)接到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后,区供水应急办立即核实其真实性,无法核实其真实性的应在30分钟内指令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核实。

(2)事故一经确认,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向区管委会报告,由区管委会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或报请市政府处理。高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时,低级别应急响应同时启动。

(3)区供水应急办迅速通知专家组和专业抢险队做好集结准备,并根据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指令赶赴事故现场。

4.3指挥和协调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挥或指导现场救援工作,所有参与单位应当按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当供水应急力量不足时,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可向区管委会提出支援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应急办通知被调用单位,组织实施支援。应急支援力量应服从区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4.4紧急处置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先期紧急处置工作。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水污染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

迹、物证。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由现场指挥部确定社会力量的动员范围,按规定的组织程序、决策程序进行动员。

4.6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按国家相关程序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对已发生的供水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检测和后果评估。

4.7新闻报道

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对供水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等应符合中办发〔2003〕22号文件和《关

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4.8应急结束

Ⅰ、Ⅱ、Ⅲ级应急状态的结束由区管委会报请上级政府决定并,Ⅳ级应急状态的结束由区管委会决定并。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5.1.1应急结束后,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应:

(1)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3)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报送区管委会和应急办。

供水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查明的事实;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得出事故结论;提供各种必要的附件;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1.2区管委会对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依法征用的物资、劳务等予以补偿。具体由受损单位或个人报告,经有关征用部门证明、区应急办和财政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报区管委会审批。

5.2社会救助

由区社会事业局归口管理。

5.3保险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为事件影响人员及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保险和衔接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医疗卫生保障

供水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县卫生局应组织医疗卫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6.2队伍保障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的专业人员、专家参加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处置。

6.3技术保障

供水突发事件技术鉴定工作应由有资质的安监检测机构承担。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安监检测机构受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或区应急办委托,立即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供水突发事件定性提供科学依

据。

6.4物资财力保障

区消防大队、县药监局、星沙供水公司应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

6.5通讯保障

应急响应期间,区供水应急办应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区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相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由区供水应急指挥部通知县电信局、移动公司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要求,采取临时紧急措施加以解决。

7.监督管理

7.1宣传与培训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加强对供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负责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工作。

7.2预案演练

区供水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开展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7.3奖励与责任

区管委会对在城镇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4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关键词:突发事件;护士;应对能力

突发事件具有演变迅速、危害性大、处于急速变化的环境中等特点[1]。护士在临床实践中不可避免的要面对各类突发事件。正确面对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是护士需要加强训练的内容。本文旨在探讨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方法。

1护士应对突发事件中面临的几个问题

1.1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缺失 目前护理专业教学训练中缺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知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流程、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系统知识,导致护士进入临床实践工作后,没有应对突发事件理论基础,实践能力缺失。

1.2自我防护意识淡薄 近年来,就诊患者中携带乙肝、丙肝、HIV病毒人数不断增多,加之突发事件中可能面临某些烈性传染病的导入,使处理突发事件的护人员感染危险性增加。护士因不能准确及时评估突发事件中患者综合情况,导致不能采取正确有效防护措施。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增加了处理事件时自身感染的危险性。

1.3处理不当贻误处置 因突发事件常处于急速变化环境中且演变迅速,故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处置方法将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成功率[2]。护士在有限时间内若不能及时做出正确协助处理措施有可能贻误最佳处置时机。

2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对策

2.1多样化培训 结合各院医疗中心任务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可能面临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做多样化培训。

2.1.1集中理论培训 以《急危重症护理学》为基础,结合相关资料,组织护士学习停电、停水、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护理应急流程;暴徒暴力事件、大批中毒、外伤伤员、乙类以上传染病等防护救治程序,并通过考核巩固所学理论知识。

2.1.2实践模拟训练。将护士随机分组处理不同突发事件,模拟演练正确处置流程,同时演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急救包扎术及转运各类患者等方法,并将此内容做为操作训练重点,要求人人掌握。

2.1.3护理骨干专项指导。抽调科室专科护理骨干就处理突发事件中常见急救操作进行专项指导。如气道开放、心电监护、电击除颤等操作的配合,避免紧急状态下面对复杂操作护士手足无措的现象发生。

2.2心理认知能力的建立 处理突发事件时,认知能力的欠缺及判断力的不成熟常会导致护士产生各类应激反应,若不能正确引导,则会给其心理健康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及时疏导突发事件处理中护士异常心理是确保其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由于处理突发事件时情况危急,患者病情变化迅速、环境变化或者各族患者的处理特异性(语言交流困难、宗教习俗差异、文化差异等)都会给护士生理心理造成双重压力。针对以上问题,除对护士开展全面防护培训外,还可根据现有条件聘请感染科专家、心理咨询专家通过专题讲座、个别谈心等方式及时疏导护士心理问题。组织多样化文娱活动,如棋类比赛、羽毛球比赛、猜谜游戏等活动,缓解护士工作压力,最大限度的帮助护士调整心态,使其以积极良好的心理状况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2.3督导应急预案的演练,强化危机意识 按照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护士参加预案演练,包括接诊患者、分诊患者、准备抢救环境到协助救护及转运患者等系列环节。通过"似真非真"情景模拟,对抢救过程进行再现,树立现场危机意识,培养护士周密思考,果断应对,默契配合与协调能力,从而提高护士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2.4根据地区及医院实际,设立特色任务 各地区存在地理位置、民族情况的差异,间接导致突发事件的某些地域性特点,如高原地区的肺脑水肿;边疆地区的民族情况;军队医院的维稳任务等。可根据本地区地域特质及可能面临突发事件的特点,设立特色任务。如边疆地区设立少数民族护士担当门诊导医工作,畅通与民族患者的沟通交流渠道,组织护士学习本地区常用民族语言,做到能和民族患者进行基本的问候和交流;军队医院强化条令条例的号令意识,开展野战条件下救治演练等。

以上是正在或有待解决的、有关提高护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分析护士面临突发事件中存在的问题,围绕多样化培训、心理认知能力的建立、督导应急预案演练和根据地区特点及医院实际设立特色任务4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力争增强护士综合素质,面对突发事件,护士不因知识的匮乏或心理上的恐惧而退缩,从而最大限度提高护士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

参考文献:

[1]杨一风.危机管理在中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中的应用[J]第二军医大学学报,2004,25(3):268.

[2]方桂珍.提高护理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方法与体会[J].护理管理杂志,2007,

第5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支持为依托,建立健全防范企业突发事件的监管体系,对可能出现的区域内企业突发事件尽早预测识别,提出预警预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辖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各职能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防范和化解各类突发事件。

(二)统一领 导原则。企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街道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分工协作原则。街道各职能部门在处置企业突发事件时,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四)信息共享原则。鉴于企业突发事件具有时间、类型、程度、范围的不确定性,各相关部门要在信息资源利用上相互提供支持。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防范或处置街道辖区内可能造成金融安全、群众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企业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穆晓莉同志任组长,高国勇、翁海斐、龚建刚、房驯骏、王华君、周瑛为副组长,成员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协调小组。

(一)职工安抚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华君。

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街道党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后海塘管理办公室组成。负责突发事件中企业职工的安置分流等安抚工作。

(二)维稳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房驯骏。

由派出所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中,聚众闹事、哄抢企业财务及伤害他人等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三)财产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周瑛。

由后海塘管理办公室牵头,及时摸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企业的贷款情况、民间借贷及互保等情况;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债权债务处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协调实施工作;会同企业做好资产清查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龚建刚。

由街道综治中心牵头,负责对突发事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援助;并为领导小组提供法律咨询。

(五)资金链维系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王华君。

由街道经济 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监测辖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和资金链维系情况,做好企业运行安全的预警、预报工作;根据企业意愿,提出企业资金链维系预案并协调实施。

(六)舆论宣传组,组长翁海斐。

由街道党政办牵头,负责突发事件企业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宣传报道工作,防止谣言的产生和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各工作协调小组的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并落实好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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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程序

(一)突发事件的预警

1、预警信息。建立预测预警网络,加强对企业运行、裁员、银行贷款等情况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企业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将突发事件企业的监测预警纳入日常工作。

2、预警报告。一旦发现企业裁员、银行贷款等原因可能引起企业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立即向街道领导小组报告,及时掌握动态及趋势判断,提出预防措施建议等。

(二)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当辖区的企业可能即将出现或已经出现突发事件,或企业出现突发事件的趋势逐步扩大无法遏制时,即启动本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及各工作协调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关人员应及时进入现场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的进度和相关情况。需向社会公布的事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掌握舆论导向。

待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人民群众的信心恢复,社会稳定,经评估后认定应急行动已无必要,则结束应急行动。

第6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1.1编制目的

明确职责,使在县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运转有序,措施有力,主动而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为维护政府形象和社会安定稳定,展示政府执政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1.2编制依据

宪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Ⅰ、Ⅱ、Ⅲ、Ⅳ级突发公共事件(包括县涉外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

1.4工作原则

1.4.1迅速举行信息,满足公众知情权;

1.4.2先声夺人、先入为主、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

1.4.3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权威、明快,消除误解和猜疑;

2、新闻应急机构和职责

2.1新闻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新闻应急领导(以下简称县新闻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新闻办、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广电局、负责牵头处置的县政府有关部门、事发乡镇有关责任人担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和处置情况的需要确定相应具体成员。

2.1.2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包括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中心、指挥部)的指示和要求,新闻领导小组要及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和新闻应急工作有关事项,做出相应决策,向县领导提出突发事件的新闻、中外记者采访等方案,或授权新闻、散发新闻稿、组织记者报道、介绍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等,尽量满足群众的知情权,主导引导舆论。

2.1.3新闻领导小组要及时指导、牵头负责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的采集和编辑,准备新闻通稿,做好第一时间准确对外,接受媒体进行现场采访报道的准备。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县新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宣传部外宣科),负责应急新闻工作具体事项,办好县领导交办事宜、办好应急机制启动运作时的相关工作。

2.2.1应急状态下职责:1、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建议或终止本预案应急机制。2、根据县领导指示,组织、安排新闻,主动引导舆论导向。

2.2.2常态下职责:1、与有关部门合作,收集、分析、研究有关安全信息,提出预警或启动应急机制建议。2、组织修订和完善《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3、加强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单位的联系。

3、响应级别

3.1《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均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响应。县新闻领导小组主要是围绕县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处置的特大或重大或敏感的突发事件需要进行的新闻。

3.2特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和重大(Ⅱ级)或敏感突发事件,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沟通并拟定新闻通稿,报有关领导同意后,与县政府新闻办共同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工作,及时向媒体和社会,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3.3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由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自行负责。

4、预警机制

4.1信息预警预测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区)将平时收集的县内主管业务范围内或本地区可能发生公共事件包括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与县政府新闻办沟通,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4.2信息预警与

各地各部门对公共突发事件包括涉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评估和,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凡需要向社会特大(Ⅰ级)、重大(Ⅱ级)预警警报的信息,在前1小时应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县政府新闻办。

5、新闻

5.1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新闻

5.1.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牵头处置突发部门要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和政府网站的正面引导作用,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准确、全面地给公众,避免误导和炒作。要及时组织新闻会或新闻通气会,由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回答境内外记者的提问,澄清事实,消除疑虑。

5.1.2公共突发事件,特别是交通、火灾等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报道,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提供的口径、新闻通稿、信息线索要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客观。

5.1.3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要以开明的态度看待记者和新闻工作,做好开正门堵旁门,开大道堵小道的工作,使记者有正式渠道获得官方权威信息。

5.1.4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班子决策;要及时了解舆论和社会反应;要及时拟定新闻口径;要先声夺人、先入为主、以我为主、以事实为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一般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当日)向社会简要信息,随后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工作或接受记者或安排记者采访,对事件做客观、简明、准确的介绍,不要回绝或回避记者的采访,特别是不要拒绝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和同意的境外记者采访。

5.1.5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新闻发言人接受文字记者采访,穿着可以相对随便些。接受摄影摄像记者采访,穿着要考虑人们通过画面所能得到的信息。

5.1.6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尽量安排一些记者特别是主流媒体记者进入现场,并提供一些进入现场的便利,尤其是对摄影记者来说,能进入现场对做好报道很重要。

5.1.7特殊情况下,出于工作需要和记者安全考虑,牵头处置公共事件部门可以划定限制媒体进入的区域不让记者进入现场,但要对媒体说明原因。

5.1.8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要积极配合县委宣传部,正确对待媒体记者,及时提供准确材料。突发事件一发生,在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也报县委宣传部。

5.2县政府或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新闻

5.2.1由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新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处置的县直主管部门共同启动县新闻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或指挥所,向牵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部门了解情况,建议或参与拟定初步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方案,报有关县领导审定,同时负责报道方案的组织实施。

5.2.2县新闻报道领导小组要适时、适地、恰当地组织必要的现场采访,以引导媒体更加及时、充分、真实、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实。

5.2.3涉台或涉及国家外交或国际形象问题,县新闻领导小组或县政府新闻办要视情及时商县台办、外事侨务办请示市台办、市外事侨务办,或报市政府新闻办,根据上级部门意见制定或调整报道方案,报县领导同意后实施。

5.2.4涉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有关事宜,要及时商情有关部门,根据部门意见制定或调整报道方案,报县领导同意后实施。

5.2.5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通稿由县主管领导审核,或经县主管领导授权县委宣传部审核。

5.3新闻

5.3.1一般情况下,由县人民政府或县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新闻,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处置的县直主管部门负责。

5.3.2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的新闻均由县直有关部门或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组织。必要时,可以请县政府新闻办协助。

5.3.3新闻的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通过县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信息。

5.3.4受社会关注的或敏感性的突发公共事件,事态或处置一有新的进展,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外滚动相关信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5.3.5新闻的组织和协调主要是制订新闻方案,确定新闻形式和地点,受理中外记者现场采访,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国内媒体报道和网上监测及控制。

5.3.6新闻的原则和重点是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以正面宣传为主,对歪曲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有针对性驳斥和澄清,主动正确引导舆论。

5.4记者的协调管理与媒体报道不符的处置

5.4.1县外媒体包括中央、省、市媒体在现场采访或要求到现场采访,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新闻办要一律按市宣、市政府新闻办的规定给予协调处置。

5.4.2境外记者在现场采访或到现场采访,一律按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统一协调县台办、外事侨务办等有关部门给予处置。

5.4.3本县媒体的报道,有违规违纪或报道不符事实,由县委宣传部给予处置。

5.4.4本省市媒体包括中央媒体的报道有出入或不符事实,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新闻办按各自职责给予协调处置。

5.4.5网络媒体和港澳媒体的报道与事实不符,由县外事侨务办、台办分别协调处置。

5.5对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新华社统一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报道的按相关规定处置。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性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环节的工作制度,保证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能在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新闻办。

6.1.2县公安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监管信息安全,打击利用网络和流媒体散播不良社会舆论的违法行为。

6.2通信保障

6.2.1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做好应急状态下的通讯保障工作。

6.2.2县政府新闻办必须与县直有关部门保持各自通信联络畅通。

6.3文电运转保障

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确信文电高效、迅速、准确传递、批抄,避免拖延和失误。

6.4人员与物资保障

6.4.1县政府应急办、新闻办、发生突发事件部门要有相对固定人员从事这一项工作,以便沟通环节。

6.4.2县主要媒体要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精且相对固定记者,并配好交通和采访工具的储备,以保障报道的准确和及时。

6.5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新闻的资金由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处置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6.6培训保障

6.6.1县委宣传部要有计划组织县直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提高发言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能力。

6.6.2各有关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要积极参加各类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新闻)处置培训班。

6.7新闻报道保障

第7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并尽早予以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省、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档案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局档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是指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汛期警报、火灾警报、防盗保密事件等处理与防范措施,以期及时地组织人员,保证档案安全的活动。

第三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立足防范,分级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凡涉及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预案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事件报告

第五条 一旦发生事件预警,应立即向责任处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领导通报。

第六条 主管领导和责任处室领导应按照已发生、可能发生之事件性质和等级,赶赴现场,组织处理。必要时,应迅速报告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第三章 应急处置

第七条 本级档案库房为特级应急处置的区域;计算机中心和其它档案保管场所为一级应急处置的区域;档案查阅利用室为三级应急处置的区域。

第八条 各级区域应急处置以本级为主,并视情况请求市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门支持。

第九条 突发事件发生时,建立以局长为总指挥、业务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和思想发动、其他中层以上领导协作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总指挥:戴时鑫

现场指挥:余为群

协调:邢良波

成员:邬益良、鲍广玮、葛天威、王燕萍

第十条 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室职责:

(一)档案管理员应按档案存放区域等级依次指导处置:汛警期查漏防潮,发生期不间断监控排查,危险期按要求立即组织力量把特级区域的档案向高位转移。火警期应迅速告知库区人员撤至安全区域;盗窃泄密发生期应立即控制和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公安部门查勘;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做好珍贵和保密档案撤离准备,发生期应视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指导处置人员搬运至设定区域。

(二)管理员在汛警期作好通气排湿、设备设施的运行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危险期按要求组织力量把计算机、贵重设备向安全场所转移;火警期在报119火警的同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并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按消防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实施处置。

(三)办公室应在汛警期及时了解汛警情况,向主管领导和有关科室通报,并协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发生期应按主管领导要求和现实需要通知人员到位;火警、失窃泄密发生期应及时掌握信息,协助做好联络工作;整体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期应落实搬运装具、车辆和场地以应急需,发生期当按上级要求和现实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沟通。

(四)其它科室应按领导指派协助处置。

第四章 奖励惩戒

第十一条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报由市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8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一、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工作原则: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结合实际,合理预防;建立机制,逐漸落实;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统一指挥,协调配合;解决问题,依法处理;评估情况,形成报告。

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工作,逐级明确责任,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果断做好处置工作。普查期间,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做到应急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畅通。为快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应对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

清查摸底、业务培训、现场登记、现场督导、事后质量抽查等脱贪攻坚普查工作各环节。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根据我镇实际情,成立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一)普查工作开始前

1.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办事,高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2.镇脱贫办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准备好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方式,以备紧急情况时使用。

3.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组人员体温检测,吉祥码打码工作。

4.加强普査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面对突发的紧急情况,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确保脱贫攻坚普査各环节工作安全有序。

5.为普查工作人员准备好必备安全防护用品、防疫用品和药品,组织好应急车辆。

(二)普查工作开展期间

1.落实定期测温及扫码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在普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后,立即启用应急报告制度,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镇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造成影响和损失情况、发展趋势、采用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要素,不得拖延隐瞒,并采用文字形式(纸质版或电子版)记录下来。

3.镇宣传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对有关普查工作的网络舆论(包括新闻网站、微博、论坛、微信等)进行定期监测,收集、整理、归类舆情信息,及时反馈预警,做好危机应对处理预案,确保普查工作不受干扰。

4.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确定其严重程度,结合我镇实际,立即研讨解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立即向市普查办报告。并在市普查办指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时刻跟踪事件进度,评估事件影响,形成材料立即报市普查办。

5.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在普査期间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确定并公布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五、突发事件主要种类

1.自然灾害:大范围降雨带来的洪水等地质灾害,对普查工作人员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或阻断普査的继续开展;

2.突发事故:重大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性伤害事故使普査工作人员受到人身伤害;

3.网络安全:发生设备故障、通讯和网络大面积中断、普查出现负面舆情等;

4.信息泄露:清査摸底或普查信息出现泄露;

5.食品安全:出现大规模食物中毒情况;

6.公共卫生:突发肺炎疫情,普查对象患有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

7.入户受阻:因语言障碍、价值观不同或普查对象精神状态原因,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査对象出现矛盾或矛盾激化导致普查受阻;

8.其他情况:普査表、移动终端等物资大量受损。

六、应急处置流程及措施

在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遭遇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一)处置流程

1.信息报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村及相关责任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突发事件种类、具体情况,影响程度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并联系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救援、网络、交通等对应事件的相关部门。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优先保障普査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现场进行保护或封锁,隔离相关人员,避免灾害、疫情、泄密、群众矛盾等不可控因素产生二次影响。

3.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相关责任部门会同脱贫办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由该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乡镇及相关责任部门应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营救和救治,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普查工作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对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重新规划普查工作计划。

第9篇:突发事件处置情况范文

一、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处置突发事件组织指挥畅通,及时组织调度相关力量,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出事件,制止事态的扩大,妥善处置问题,组成由办事处主任蒋春雷任组长、副主任王千为副组长,社会事务科科长马林风、党工委办公室主任梁咏梅、及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复退伤残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工作要求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及时措施果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

突发事件突发性强、情况复杂,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本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隐患,不断的进行排查和信息搜集,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反映敏捷,上呈下达快,确保信息畅通,并按照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绝不拖延或隐情不报。

三、工作任务

a)复退伤残军人问题工作小组,负责原*部队及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落实。

b)对原*部队及对越自卫反击战人员的正常上访,由办事处复退伤残军人问题工作小组负责安排有关部门接访,接访人员要迅速靠上去将上访人员引导至接访场所接待接待处理。

c)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导不可激”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做好划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四、工作措施

a)做好超前预防。发现问题有专人靠上去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减少产生突发事件的成因,尽最大努力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